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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165页
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16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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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2775 2024-09-08 161页 367.82KB
1、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前 言为加强xx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促进xx健康、和谐、稳定、高效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各有关法规、条例、标准,结合xx实际,编制xx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目 录一、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管理制度1二、安全例会管理制度6三、承包商管理制度9四、供应商管理制度11五、安全生2、产费用管理制度13六、危险源管理制度15七、危险品管理制度18八、设备管理制度23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30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34十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39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5十三、应急救援管理制度50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7十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3十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9十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3十八、安全检查与监督管理制度75十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79二十、职业健康安全现场管理制度83二十一、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86二十二、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9二十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3二十四、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0二十五、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2二十六、受3、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5二十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2二十八、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5二十九、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8三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20三十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24三十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31三十三、气瓶安全管理制度135三十四、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38三十五、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41三十六、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43三十七、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45三十八、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47三十九、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51四十、管理制度评审和修定制度153四十一、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56四十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58一、职4、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不断持续改进,构建和谐、稳定、安全、高效的生产经营形势,深入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全面完成各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公司的安全发展。1、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指导思想1.1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依法管理、防治结合,持续改进、创建和谐”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开展工作;1.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保证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投入,加强全员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完善规章制度,有效控制所有不可承受的风险;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2、工作原则2.1按照职业健康安5、全、环境保护管理“一岗双责”的原则,实施风险控制管理切实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位;2.2强化“三项行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安全教育)的工作力度和责任考核,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专业安保工作,真正将“铁腕抓安全,重拳治环保”落到实处;2.3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各项法律法规、指令和标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2.4建立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严肃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考核,为促进员工安全意识、环保意识的提高,为公司安全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3、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3.1公司全年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污染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工亡6、重伤率为零;3.2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规定限值;3.3千人负伤率控制在6;4、工作要点4.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各单位/部门要完善逐级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指标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生产的责、权、利落到实处。4.2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运行过程中,要坚持把危险源的管理着重点放在生产一线,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支持;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运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4.3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管理的制度及措施,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并严肃、认真的落实和执行,切实防范习惯性违章行为;公司各单位/部门每周定期召7、开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班组、员工的岗位危险源识别能力和事故防范意识,通过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管理,形成公司安全管理严格有效的长效机制。4.4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保护意识;生产、计划工作会议,落实、安排、解决安全环保问题和措施。4.5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明确考核内容和目标,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全面开展对重要危险源、设备、装置、危险化学品仓库、重要场所的挂牌检查负责制度。4.6狠抓危险源管理。对安全、环保危险源进行系统、科学的辨识,完善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建立应急8、救援预案演练长效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建立危险源管理模型,推进本质化管理,从管理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出发,完善危险源的管理制度,重点推进危险源排查网络建设,查制度、查班组、查现场。4.7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及不符合整改的管理,公司按每季或节假日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单位/部门,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岗位必须每班进行所辖岗位的安全检查,并完成记录。对不能整改的不符合应制定监控措施并将信息向上逐级反馈,各单位/部门对不符合的整改应高度重视,严禁推诿;对拖延不办的予以处罚,对整改不及时造成事故的应承担责任。各单位/部门对安全检9、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章、违纪行为应立即纠正并严肃处理。4.8狠抓“三违” 现象(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在员工中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4.9为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推进清洁生产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对外排水和外排烟气实时在线监测,为生存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保障。组织各单位/部门对辖区内污染源点进行识别,对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防护,从源头进行控制。4.10严肃事故管理,杜绝重复事故,对人身、设备、工艺、电气、建(构)筑物等各类事故,各单位/部门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按相关规定10、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4.11各单位/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查,严格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各单位/部门和岗位应按照职责规定,加强监管及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发现的不符合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各单位/部门应对所辖区域的重大危险源点、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及销售运输编制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4.12对临时用工的管理,各用工单位/部门除必须对临时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外,配发必须的劳保用品,并按公司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考核、管理临时工的作业行为,严禁以包代管,并对临时工的生产安全负有责任。4.13严格外委施工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11、设备及外委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外委工程的单位/部门应切实履行好安全检查、督促、纠正及考核职能,工程应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外委施工单位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应取得区域主管单位/部门的许可。4.14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各部门应强化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考核;对存在较大风险的危险源,应制定方案并落实整改,对本单位/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提出方案措施报安全环保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4.15对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各单位/部门应按照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达标排放、规范排放。4.16全方位构筑防范安全事故及防止环12、境污染的防线。完善检查、考核管理工作的相关办法、制度;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工会组织要做好监督作用;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铁腕抓安全、重拳治环保”的原则,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公司生产实现安全、环保。二、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安全会议是指: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公司例会、各单位/部门例会、班组例会与安全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会议。1、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1.1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1.2会议的主要内容:1.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规定等。1.4指导、支持安全环保部的工作,研究、决策全部安全工作的目标、措施。1.5审查实施安技措计划,负责解决技术改造、安全13、装备、防护器具的设计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执行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和中毒事故的措施。1.6分析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管理方案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1.7检查和总结全部的安全工作,对安全环保工作做出安排。2、公司安全例会2.1公司安全例会召开由分管安全环保副总组织召开。2.2参会人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3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2.4会议时间:原则上为每季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另行通知。2.5、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贯彻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等。 听取安全环保部和其它部门执行三大规程14、和落实安技措工程、重点工程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对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接受事故教训,研究和通过处理意见。研究和通过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决议和管理制度。 对重点工程、疑难工程和临时工程进行现场办公及决策工作。检查和落实上次会议安排的有关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相关人员做好例会人员签到存档工作。3、各单位/部门安全例会3.1根据各自部门单位实际情况,执行公司周会制度。3.2参会人员:各单位/部门管理人员,班炉组长、安全员。3.3、会议时间:跟据各单位/部门实际情况,每周召开一次会议。3.4、会议15、内容贯彻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等;总结上周职业安全生产成绩和存在隐患治理情况,布置本周工作方案;通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事故、原因、责任人及处理结果;对本工序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报,研究治理方案;相关人员做好例会人员签到存档工作。4、班组安全例会4.1会议时间:时间为每班的班前班后;4.2参会人员:班组所有成员;4.3组织形式:会议由班组安全员(班组长)主持。4.4、会议内容:传达贯彻学习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等;通报各班组安全情况,公布班组长安全绩效考核、安全班组竞赛考核结果。通报上月班组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改16、进措施。布置下个月的班组建设工作。学习事故案例,介绍兄弟单位班组建设典型经验,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本班人员到岗、劳保用品佩带使用情况。三、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外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3、内容与要求3.1承包商的选择3.1.1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安全环保部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3.1.2项目需要招投标时,由设备动力部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17、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3.2承包商的进厂要求3.2.1承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安全施工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意。3.2.2由生产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实际,讲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3.2.3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入厂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3.3对承包商的施工监控3.3.1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施工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8、外,并应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3.3.2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3.3.3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突发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公司的统一指挥。四、供应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与采购有关的安全风险,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原辅料、物资供应的管理。4、供应商资格预审4.1采购部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安全档案,并定期更新。4.2与企业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合19、法资质和良好的安全业绩表现。采购部门在选用供应商前,应对其进行资格预审(供方评价)。4.3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4.3.1供应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国家要求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4.3.2欲采购的物资是否在供应商取得的安全许可范围内;4.3.3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质量及其安全性能是否符合企业安全生产需要;4.3.4供应商以往的安全业绩表现。4.4对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报主管厂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登记到合格供应商目录,建立合格供应商备选信息库。4.5采购部门每季度对合格供应商按4.3要求进行一次供方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入供应商档案。5、供应商的选择5.1对供应商的选择,实行20、比较、择优的选择原则,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5.2采购部门对准备选取的供应商单位提出资格及安全条件要求。5.3选择时,由采购部门按4.3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审查,提出选取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与选定的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进行物资采购。6、供应商的续用6.1采购部门应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对新选取的供应商,在采购前必须进行采购风险评价;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6.2风险评价的主要方面包括:供应商的安全资质、采购物资质量安全性能、应急物资快速供应通道、运输安全监督等。6.3采购部门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作为制定采购方案和供应商续用的依据。6.4与供应商合同期满,由采购部门根据21、风险评价和供方评价的结果,拟定是否续用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6.5对供应商违反合同的情况,采购部门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五、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xx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保障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维护公司的安全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依据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财企业【2006】478号)之规定。3、安全生产费用所需资金的提取按办法规定以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以下标准逐月提取。3.1全年实现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按4%提取。3.2全年实现销售收入在10022、0万元至10000万元(含),按2%提取。3.3全年实现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按0.5%提取。3.4按标准逐月提取的安全资金存入安全生产资金专户。3.5上年末安全生产资金专户结余达到上年销售收入5%和2%时,经旗安监等部门同意本年度可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4.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施设备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4.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4.3安全23、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安全评价、危险源辨识、安全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急演练支出、安全监控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相关资质手续办理等支出。4.4其它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5、安全费用的使用5.1安全环保部需要使用经费时由经办人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用款手续。5.2各生产单位、相关部室需要使用安全经费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安全环保部审核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用款手续。5.3安全环保部、各生产单位部室提出的隐患整改、公司安全奖励等经费大于10万元的,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6、安全生产资金及费用的管理 公司所提取的安全费用专户核算,年度结余下年度24、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7、财务监督 公司应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照本规定使用,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六、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监控(重大)危险源,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xx各单位/部门及相关方。3、职 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修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组织或聘请有资质机构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鉴定与调整。 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对违规现象提出考核意见。3.2各单位/部门各单位25、/部门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4、管理内容4.1 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基本状况和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危险源辨识),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安监管危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编制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和进行演练,使全体人员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的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才能进入工作岗位。 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危险源点进行责任划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4.2 安全防范 (重大)危险源应设置良好的防雷接地装置和26、防洪排水设施并按规定定期检测;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 (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知牌。 (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证有安全通道,并保持通畅。 含有毒物质的重大危险源,其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毒器材。 储罐型重大危险源,严禁超储,禁止超压使用。 在(重大)危险源区域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程,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责任单位要及时按重大危险源登记表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4.4.2 实行谁施工谁负责,安全措施达不27、到要求不准作业。维修及动火作业前,实施单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提出书面报告,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经现场查看、现场检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严禁无证动火。4.3 监督与检查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各单位/部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班组每班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所属责任人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并作好巡查记录。主要检查内容:交接班记录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消防设施情况等。各单位/部门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抽查,对汇报情况负责。 重大危险源的所有设施涉及更改的,需经公司分28、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4 奖罚 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通过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按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将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七、危险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危险品的管理,对危险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控制管理,防止危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废弃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及中毒事故,保障公司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标准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29、用于xx范围内的危险品管理。4、术语及定义本制度所指的危险(包括危险化学品)品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的性质,在生产、运输、使用、装卸和储存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5、生产、使用危险品的单位/部门职责5.1负责本单位/部门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危险品生产场地、库房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避雷、防漏、防盗或报警等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警示标识。5.2根据危险品的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演练;5.3对危险品除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5.4物资管理部应对所管辖的危险物品库房、堆放点进行日常安全检查。5.30、5安全环保部对危险物品库房、堆放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6、危险物品生产、使用管理6.1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岗位危险相适宜的安全防护措施、工具。6.2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员工在工作过程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具备危险品操作人员资格证。6.3安全环保部对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6.4安全环保部应组织对生产、储存、使用其它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7、危险品的储存7.1危险品的仓库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要求,应具有防雨、防火、防静电、防爆、防毒、防盗、避雷等安全设施,并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31、严禁油脂”、“有毒化学物品”等标志,配备灭火器材及通讯、报警装置,应有与之适宜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7.2危险品仓库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动火、交接班管理制度。7.3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应符合公安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7.4凡是互相接触、混合能导致燃烧或爆炸的物质,严禁同库或混合存放。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助燃气体、毒性物品都必须分类保管,严禁与其它物资混存。7.5高毒、剧毒化学物品必须安全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两人以上共同管理,领发必须经领导审批,双方当场交收等规定。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要定期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安全环保部报告。7.32、6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打手机。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防静电措施。按照物品的特点,设置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7.7危险品管理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人员严禁穿化纤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子。7.8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危险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标准。检修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危险品的容器时,采取清洗、置换等措施,经检测符合相关标准后方能进行检修。7.9危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演练。8、危险品的运输、装卸8.1运输装卸危险品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33、,装卸过程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8.2因发生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其它危险的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和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品,严禁混装和违反配装限制。8.3装运危险品时不能客货混装 。运输的车辆应配有相应的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8.4危险品承运单位必需具备承运资质。8.5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取得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8.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34、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8.7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9、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理9.1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的,由安全环保部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9.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环保部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存在现实危险的生产、储存装置不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35、安全措施的;9.2.2未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的;9.2.3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设专人管理的;9.2.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未进行核查登记或者入库后未定期检查的;9.2.5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对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检测的;9.2.6剧毒化学品未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未实行“五双制度”;未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9.2.7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未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发生剧毒化学品被36、盗、丢失、误用后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八、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机械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机械寿命的全过程中,采取各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因机械遭到损坏是生产停滞、使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或现象,避免机械事故发生,从而实现安全施工生产。2、适用范围2.1机械安全管理贯彻于机械运行、维修管理的全过程。2.2从选购开始就要注意机械的安全设计是否先进合理,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护标准的高低。2.3机械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各生产单位必须建立机械管理网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2.4加强机械正确使用、安全运行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本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37、意机械本身及机械化施工的安全。特别要重视安全装置的检查与使用。保养和修理时既要消除机械故障、恢复机械性能,保证机械使用安全,又要注意保养和修理作业中的安全。保管和运输中要注意不使机械受到损伤、产生故障,引起不安全因素;不使机械备品配件、附属装置和油料损坏或变质。3、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3.1设备动力部负责各单位/部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设备组织计划、设备维修计划、设备购置申请表、设备报废申请表3.2 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设备的购买日期: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操作人员当班记录38、,维修、保养、自检记录;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机械设备登记卡、设备购置申请表、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设备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4、机械设备标识4.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设备”、“小型设备”及“机具”三类。4.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设备科应将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季度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39、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5、管理的内容5.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的双落实:一是组织落实,要有生产运行的管理机构,既管生产运行的安全,又要管机械设备的安全。二要内容落实,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责任要落实到各项制度中,落实到每个人头上,落实到生产活动中。5.2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对于机械设备安装施工中的重大吊装方案,重要机械拆装方案,大型机械的转运、改造方案,特大、特重物件的运输,危险地段的施工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机械安全运行的影响等等,都要编制安全施工、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和40、机械的安全。对机械应按要求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以加强和提高机械的安全防护能力。在机械修理、保养中要制定安全作业技术措施,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5.3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重、超压、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听从施工人员指挥,正确操作机械。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随时注意机械的仪表指示、起吊信号和警示标志等,认真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严格电气设备的使用,非本机人员不得启动开关,不使用不合要求的保护器,离开岗位41、时应切断电源,发生问题时,应请电工处理。作业场地的地面和周围环境应能保证机械安全工作,进入施工安装地点的道路应能保证机械安全通过,必要时应加以修整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在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中都应有设备使用安全教育的内容。5.4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机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装置的检查,主要是消除机械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机械安全安装施工检查,主要是检查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措施是否能确保机械设备施工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坚持推行定期检查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检42、查、信息反馈、隐患消除、质量认可,必须有书面记录,形成规范管理。5.5从严抓安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时,做到“三不放过”,处罚要严,反之对在事故预防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做到赏罚分明,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5.6按规定抓好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机械从选购开始,就要注意机械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安全装置是否完善、可靠,防护标准的高低,并将在用同机型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设计、制造单位,必要时派人进行监造。5.7加强各类机械设备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岗位人员的思想和技术业务素质,培养合格的管理、技术、操作、维修、保养人才;5.8 锅炉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其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国家技术监43、督局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执行。6、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6.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6.2设备动力部应设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6.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6.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6.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转。6.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44、。6.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7设备的保养、维修7.1设备的保养由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7.2设备检修计划设备员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设备科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7.3设备的检修,由车间结合实际情况,按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8、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45、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9、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9.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动力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执行;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9.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设备科设备科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9.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设备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设备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9.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9.5大、46、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设备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0、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10.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10.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设备动力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设备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47、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10.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11、机械设备的拆除和报废,应遵循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1、目的和内容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xx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各单位/部门 3、职责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4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3.4公司各职能单位/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各单位/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49、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分管安全50、环保副总任组长,安全环保部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与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时间、内容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隐患的报告 .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单位/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各单位/部门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2报告形51、式 .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环保部,一份单位/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2.3公司各单位/部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单位/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环保部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单位/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52、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环保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单位/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环保部应进行监控。 5.4奖惩 5.4.1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环保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4.2各单位/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4.3未发现事故隐患,而53、又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根据事故情节进行相应处罚。 5.4.4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根据事故情节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4.5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1、目的:明确职业健康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3、适用范围:适用于xx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管理。4、术语及定义4.1事件:其结果未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4.2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54、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歇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4.3重伤:指负伤后需歇工等于或超过105个工作日;4.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5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进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6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元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7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注:本条所称的“以上55、”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5、职责;5.1 安全环保部:参与轻伤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会;参与重伤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会并编制重伤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负责工伤事故档案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部门事故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予以验证。5.2各单位/部门:对引起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生产工艺、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方案,督促单位/部门予以实施。 5.3设备动力部:对引起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方案,督促单位/部门予以实施。5.4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第一时间向厂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提供56、工伤事故档案所需的人员基本情况;对本单位/部门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管理制度缺陷、环境、工艺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方案并予以实施;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完成后,报相关部门。5.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类型和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6、事故报告6.1事故发生后,发现事故人员应立即报告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发生事故单位/部门应迅速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6.2发现有伤员时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请专业人员到现场救护;6.3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和职业健康安全员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调查57、取证,并且形成客观的文字、图片原始材料。6.4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7、事故调查7.1事故调查内容:对发生事故人员、设备、环境、工艺以及管理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发生的类型,评估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情况。7.2发生轻伤事故的调查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生产产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完毕后,由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工会主席、职业健康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见证人、班组负责人应到会参加事故分析,并组织相关人员旁听。事故处理完成后,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安全环保部58、。7.3发生重伤事故的调查由生产副厂长组织、安全环保部、设备动力部、保安大队、工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及职业健康安全员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完毕后,由生产副厂长组织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事故调查情况以文件形式通报公司各单位/部门。事故调查组负责填写事故调查报告,生产副厂长审核,厂长审批,报公司安全环保部。7.4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逐级报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8、工伤事故的处理8.1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负责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落实。 8.2 伤者治疗费用由伤者本人提出申请,由59、公司提前垫付的,主管厂长、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借款。9、工伤、伤残及职业病鉴定申报和认定程序9.1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把工伤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包括医院证明)报安全环保部整理备案后,由安全环保部将材料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由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工伤认定结论。9.2医疗终结后,工伤职工持相关资料交到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将工伤证明和相关资料交行政管理部门,由行政管理部门做出伤残认定结论。9.3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参照9.1和9.2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申报和认定。10、工伤待遇安全环保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处理。11、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格60、式各单位/部门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后按照以下格式进行事故报告。十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xx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司正常生产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化工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称“应急预案”,指公司和各单位/部门为了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1.3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61、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1.4“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1.5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级“应急预案”和各单位/部门“应急预案”两部分组成。1.6公司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应急预案”的监督、协调和相关的管理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应急预案”的协调、监督工作和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1.7公司各单位/部门按照分级指导的原则,督促、指导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1.8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各级单位/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应急平台,提高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类“应急62、预案”。第二章 应急预案编制2.1“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和公司等相关法规作为编写依据。2.2“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总体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公司相关标准规定;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辖区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具备适应突发事故风险状况的能力及相应的应急能力;应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好记管用。2.3“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2.3.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2.363、.2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2.3.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2.3.4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2.3.5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2.3.6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审、恢复重建等;2.3.7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2.3.8监督管理64、,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 2.3.9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和预案解释等;2.3.10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通信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2.4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公司“应急预案”;保安大队组织制定公司级火灾“应急预案”。各单位/部门“应急预案”由本单位/部门制定。2.5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部门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开展“应急预案”起草工作;组织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人员,对起草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2.6制定“应急预案”单位/部门在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所涉及有关单位的65、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章应急预案审批3.1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审议、备案、报批和公布等事项。公司级“应急预案”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评审,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单位/部门“应急预案”报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批。3.2各单位/部门“应急预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公司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应急预案”,上报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3.3“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向公司各单位/部门、员工公布应急预案。涉及公司秘密和各单位/部门秘密的,应按照要求公布“应急预案”简本。第四章应急预案修订4.1制定“应急预案”66、的单位/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制定“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若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2“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要建立“应急预案”评审制度,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预案适用情况。4.3“应急预案”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不符合本制度第九条规定;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相关单位或人员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4.4有关单位/部门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67、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部门。“应急预案”制定单位/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4.5“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消除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情况。下级专项“应急预案”与上一级专项“应急预案”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上一级部门负责协调。同级单位/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相互抵触、不衔接的,由各单位/部门应急预案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第五章应急预案宣教培训和演练4.6“应急预案”应列入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内容,其中涉及职工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应作为重点。4.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并向职工发放。4.8公司各单位/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应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培训大纲,定期组织有68、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开展 “应急预案”相关培训。公司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火灾“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由保安大队负责,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所有承担“应急预案”规定职责的单位/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员工培训考核内容,增强员工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9各单位/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提出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与实施的方法,指导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4.10“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环保69、部)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司级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公司各单位/部门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各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活动的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和综合性演练,并填写“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附件一)。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在活动举办之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4.11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开展演练评审工作,总结分析“应急预案”存在问题,评审结果填写至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各单位/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评审报告应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第五章附则5.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5.2本制度自发布日起施行。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火灾事故的损失,保70、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3、职责3.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义务消防队和消防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组织或协助公安部门扑救火灾及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督促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审查、监督执行;组织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制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督管理;公司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监督及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灭火器的具体管理;编制公司“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371、.2各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3.3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4.1各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4.2公司成立防火领导小组,防火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领导组成,在公司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消防工作进行具体领导和综合管理。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4.3公司建立义务消防队,安全环保部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技能培训和日常管理。4.4各单位应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器材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消防安全制度5.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安72、全工作职责、内容、方法和程序做出规定。5.2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5.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6、消防工作日常管理6.1安全环保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并保持记录。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常识、技能培训;组织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每名员工及公司义务消防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在公司的宣传栏及公众聚集场所,通过黑板报、张贴图画等形式,向员工宣传防火、灭火、逃生等常识。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6.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点部位相关单73、位/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对容易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安全环保部就相关单位/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3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安全环保部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结合公司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消防灭火器材的配备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具有资质的供方购买。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台帐。各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台帐,并做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形成记录。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台帐,做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对公司范围内的消火74、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形成记录。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范围内的消防水源管网的日常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部门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部根据地方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防火档案,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动火作业的审批与现场监督,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按照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办法执行。6.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6.5各单位应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等。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75、的制定和演练7.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公司“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7.2各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适时组织消防演练。7.3安全环保部每两年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适宜性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或应急演练后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8、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发生火险和火灾事件时,按公司及相关单位/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执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9、消防工作的检查、考核9.1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不定期对公司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消76、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抽查,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消除隐患。9.2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车间每月进行两次防火检查,班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并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十三、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应急管理原则 3.1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77、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3.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4科学实用 应急预78、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3.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4、应急管理机构 4.1领导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4.2办事机构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责,发挥枢纽作用。 4.3工作机构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79、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5、运行机制 5.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单位/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80、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6、应急处置 6.1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2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7、应急响应 7.1对于先期处置81、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7.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7.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7.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8、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82、,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8.1恢复与重建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8.2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8.3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83、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4人力保障 公司办公室、安全环保部、设备动力部、技术科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5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8.6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84、新。 8.7医疗卫生保障 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确保医疗机构在发生事故后及时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8.8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8.9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8.9.2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0、监督管理 10.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85、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10.2培训教育 由安全环保部、生产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存培训记录。 10.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110.4、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环保部86、进行监督管理。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消除违章和事故隐患,保证生产秩序和提高经济效益,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罚促改,奖惩兼顾的原则,特制定本条例。2、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外委施工队、外部运输车辆)实习、学习人员以及外包工程施工人员。3、奖励3.1 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分为:表扬、通令嘉奖,评为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生产(工作)者,授予标兵等光荣称号,坚持荣誉与物质奖励并举的原则给予奖励。3.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劳动卫生方针政策、防止事故发生,对安全做出突出成绩的贡献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班组或个人予87、以奖励。在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管理上有发明创造或有重大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有明显成效者,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外,再奖100500元。注重日常安全检查,现场无违章作业,事故、工伤发生率为零。各项标准达到规定以下,又被评为年度安全先进集体,基层安全先进监察员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避免恶性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者奖1002000元。检举揭发隐瞒重伤或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事故,经调查属实,奖励检举揭发者100元。对厂内救灾抢险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奖100500元。4、处罚4.1为了促进安全法规的落实,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避免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对违反劳动安全法88、规,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部门、班组和责任者实行经济处罚。4.2事故罚款范围与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对事故责任者和直接管理人员根据事故性质、程度、经济损失的大小,除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外,罚责任者50500元。违章操作或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擅自开动、拆卸设备造成工伤事故的。拆除或无故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现事故隐患,能采取补救措施而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4.25经济损失大于一万元的各类事故。凡无视劳动法规,滥用职权强令工人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改变操作工艺,简化原操作方法,未经安全论证造成事故的。随意削89、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挪用安全费造成事故的。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违反规定程序,利用职权擅自处理或相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危险作业不履行作业程序,作业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事故的。4.3其它违章违纪的经济处罚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扣罚责任者和主管领导各50100元。不佩戴安全带或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登高作业,罚款50100元。上岗不按规定着装工作或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托鞋(有规定者除外)、赤臂操作,每查出一次罚款50元。设备检修,不切断电源,不挂警示牌或不设专人监护,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者50元,罚部门领导50元。传动设备,电气线路修理时,不切断电源,不挂标90、示牌,无穿戴防护用品进行危险操作,每查出一次扣责任者50元。发现压力表安全阀失灵,不及时更换或操作过程中超过规定警戒值,罚操作者50元,罚当班组长100元。防护装置与安全附件不齐全或不定期检验,每发现一处扣罚责任部门班组50元。各部门班组责任范围内的各种坑、洞、地漏等开口处有盖而不盖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罚其部门班组100元。电焊机不使专用零线、工作现场不归范接零,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不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架设临时线路罚班组100元,罚有关责任者50元。对不听劝阻而违反规定进行危险作业的人员罚款50100元。未经许可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电工、电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司索工、起重司机、制冷工、91、机动车司机等)及危险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100元,如发生事故,罚批准者100500元,罚责任者100500元。使用汽油等易挥发的一级易燃液体擦洗机器设备和衣物等罚款50元。在危险场所发现吸烟者,对其罚款50元。机动车无阻火装置等安全设施而进入防火防爆区域,每发现一次对司机罚款50元,罚批准者50元。违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规程,除按有关规定罚款外,对驾驶者罚款30元,对批准者罚款50元。非正式储存易燃物的库房(包括车库)存入易燃,可燃物品,每查出一次罚责任者50元。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公司的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解决,罚主管领导100元。无故不按计划完成安全项目,扣罚部门主管领92、导50元。无故不参加公司及安全部门举办的安全活动,扣罚其部门领导100元,扣罚其班组安全员50元。来公司实习人员不经安全教育上岗,每发现一次罚接待部门领导50元。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除按有关规定办理外,罚主管领导200元,罚部门或班组100元。未经批准,盲目施工,损坏地下各种管线和安全标志或其它地下设施,对责任者罚款50元,罚其部门或班组100元。对事故隐瞒,拖延不报告,罚有关责任者50元。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人员进行漫骂、殴打或无理取闹者,给予50-500元罚款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不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随意排放污染物严93、重超标,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不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治理,罚其部门500元,罚班组50-100元。酒后上岗、酒后找领导谈话、酒后驾驶场内机动车,罚款5001000元。工作时间内脱岗、睡岗、串岗、打牌等与工作无关的现象罚责任人及直接管理人员50200元。根据实际清况,其它“三违”现象处以50500元罚款。外委施工单位应遵守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本制度也适用于在本公司内所有施工的单位。施工中发生一般事故罚款5002000元,施工中发生较大事故罚款200010000元。外来运输车辆由于本身故障或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要接受本单位的经济处罚,一般事故罚款5005000元,较大事故罚款50094、010000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罚责任人100500元。造成火灾的,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直接管理人员处以10002000元的处罚。5、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十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2、主要引用制度:云南铜业冶炼加工总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教育的种类、形式、内容和要求。4、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xx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各单位/部门。5、职责5.1人力资源部 负责安排员工培训。5.2安全环保部 负责组织实95、施厂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并将培训结果,用合格通知书通知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将培训结果通知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负责相关方人员厂级安全教育。5.3各单位/部门负责单位/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并将培训情况报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本单位/部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部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教育。负责本单位/部门经常性安全教育。6、生产岗位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公司各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职业健96、康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6.1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公司厂级24学时;单位/部门级24学时;班组级8学时。短期来公司实习、培训、参观人员由安全环保部和各单位/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培训。 公司厂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教育和考核。并将教育合格通知书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方可将新职工分配到单位/部门。 公司厂级安全教育的重点是: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公司的自然情况和安全生产概况;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及97、进厂注意事项等。考核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单位/部门级安全教育由单位/部门负责组织,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生产单位、班组。单位/部门级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单位/部门的生产流程和生产状况,有关的安全知识;单位/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控制情况,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部位、易发生事故岗位及应急处理措施;典型事故案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本知识等内容。 各生产单位/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同时要落实师徒合同或指定有经验的工人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指导,在确定其已具有岗位安全生产能98、力时,方可独立进行岗位操作。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班组级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安全操作能力的训练;设备工具的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所在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危害、有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现场急救方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本知识等内容。 安全环保部对单位/部门级安全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和职业健康安全员对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职业健康安全员负责整理本单位/部门两级培训情况,填写相应表格,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新职工通过三级安全99、教育,经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6.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环保部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各单位/部门提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安全环保部按照人力资源部下发年度培训计划、应急培训计划,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主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人员、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人员、压力容器(包括焊接)操作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危险物品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取得资格证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统一归100、档管理,单位部门将资格证书复印归档管理并建立相应台帐。6.3 “四新”安全教育公司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项目管理工程师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职业健康安全员负责建立健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安全教育台账记录,并将培训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备案。6.4 调动或复工安全教育 公司内职工调动,接收职工进入的单位/部门必须进行相应的单位/部门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建立台账记录。 单位/部门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101、岗时,所在单位/部门必须进行相应的单位/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建立台账记录。7、管理人员安全教育7.1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7.2 公司其它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由所在单位/部门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形成相关记录。8、经常性安全教育8.1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职工大会、班前班后会、培训班、事故分析会等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危险源辨识能力以及安全操作水平。8.2 利用报刊、简报、板报、宣传栏等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102、安全意识。8.3 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考试。8.4 各单位/部门举办生产技术等培训时,均应设有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课程。8.5 对违章、事故责任者在实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离岗安全教育。8.6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搞好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活动要有布置、有具体内容、有检查、有总结、有记录,要保证活动质量,不流于形式。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指示,学习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文件、简报、通报;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布置、总结当天或一周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预防措施;查清事故隐患、研究整改计划及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的学103、习;交流推广安全操作经验,定期开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表扬、奖励在预防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9、对相关方的培训,告知相关方公司的自然情况和安全生产概况;所要进入区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十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适用范围:本制度量适用于xx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各单位/部门。4、职责4.1由公司工会、安全环保部、各生产单104、位、物资部组成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研究、解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及变更或更新等问题。4.2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制度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登记台帐;按时按量发放、更换本单位/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本单位/部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的执行情况。4.3公司各级基层工会组织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4.4物资部(采购科)根据采购计划,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4.5 物资部(实物保管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保管和发放等管理。4.6 设备动力部负责对部分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等)、工105、器具(绝缘杆、接地线等)进行定期检验。5、劳动防护用品采、供及发放管理5.1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计划报物资部,物资部对材料计划进行审核,编制采购计划。5.2物资部按照采购计划向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5.3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种类、频次和发放周期 ,按时到物资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并如数发放给各岗位工作人员使用。5.4各单位/部门在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进行查验,物资部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由物资部向供货方进行更换或索赔,各单位也可以把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的情况向公司工会106、或安全环保部报告。5.5公司工会、安全环保部和各级工会组织,每一次安全大检查中对员工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6对超越本制度规定的计划外品种和发放周期,以及特定情况下的增补变更申请计划,由所需部门逐级上报各单位/部门、公司工会、安全环保部审批。5.7各单位/部门增补员工需要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由人力资源部出具证明,安全环保部审批后,到物资部领用。6、劳动防护用品穿(佩)戴规定6.1一切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适宜该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必须系好固定带。6.2在操作旋转设备时,达到肩膀的头发应挽起,套在工作帽里面,工作服手袖应扣好,禁止戴手套(机加工)以防107、止被旋转的设备缠绕。6.3以下操作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面罩/手套。在有酸、碱等腐蚀性液体、刺激性气体及有异物飞溅的场所;接触化学品或操作维修含有危险化学品的管道、阀门和设备;在有较高粉尘的场所进行作业;在进行机加工维修等可能对眼睛、皮肤造成意外伤害的作业。6.4在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工作时,必须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等。并禁止随身携带火源。6.5在有砷、砷化物、铅、二氧化硫、酸雾等有害物质的工作场所作业时,应佩带防有机气体类防毒口罩;在进入容器、有毒化学品存储罐及空间狭小的设备、场所作业时应佩戴防毒口罩(面具)或充氧呼吸器。6.6在粉尘浓度较高的场所进行作业时应佩带防尘口罩。6.7在噪声较大的场所工108、作时必须戴耳塞。6.8在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的环境进行作业时,应穿戴耐酸碱手套、围裙或防酸碱服等劳动防护用品。6.9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时,焊接人员应穿(佩)戴电焊服、防尘毒口罩、电焊面罩、防辐射眼镜、电焊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6.10电器作业人员进行高压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6.11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防坠落类劳动防护用品,并有效固定。6.12在高温冶炼岗位作业时,应按要求穿戴好防烫伤、烧伤的各类防护用品 。6.13一切进入工作场所和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按规定或规范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6.14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规定造成的工伤事故,违规者应承担相应的经济109、责任,单位应承担管理责任。6.15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发数量和品种,以当期本单位/部门实有员工人数为准。十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3、引用标准: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种类: 4.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4.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4.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110、管、经营)4.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4.5压力容器作业4.6起重机械作业(行车、轮式起重机、单梁电动葫芦)4.7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5、安全环保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6、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7、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111、8、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安全环保部统一保管,生产单位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10、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经主管领导同意。11、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十八、安全检查与监督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各项工作检查与监督,确保生产正常运行。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及一切不安全因素,对有碍职工健康,以及不符合劳动卫生和作业112、环境标准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制订整改措施和纳入技术改造计划,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各单位/部门及相关方。3、职责3.1安全环保部: 负责组织对各单位/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方面专业检查。3.2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设备安全管理专业检查。3.3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职业健康安全日常检查;负责配合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各项安全专业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部门的专业、专项职业健康安全检查。4工作要求4.1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分类:按照检查内容分日常巡检和专业检查;按照检查等级和范围分为公司级检查和单位/部门内部检查、班组检查。4.2 日113、常检查工作安全环保部管理人员对各单位/部门进行日常检查;单位/部门责任人、安全员、班长、岗位操作人员对所辖区域、岗位的日常检查并保持记录。对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以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等方面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应该在现场进行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应该下达纠正措施报告,要求事件单位或个人应按整改通知完成整改。4.3专业检查工作由专业主管部门组织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业检查,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机械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危险因素、应达到的安全指标、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文件是否满足管114、理要求、记录台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培训、相关方管理、特种作业管理、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管理等。专业检查工作程序检查组人员组成: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各单位/部门第一责任人、职业健康安全员。检查前准备:检查前4个工作日通知参加检查人员开会,按照检查要求确定检查具体时间。对参加检查人员提出要求,根据检查内容编制检查表。检查前3个工作日将计划通知到受检查的单位/部门。 检查工作实施:按照检查计划和检查表对被检查单位/部门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可以现场进行整改的在现场进行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要求进行上报。5、专业安全检查要点主要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115、关单位/部门进行定期专业性(如安全、消防、设备等)、季节性、预防性或特种设备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主要包括:防止人身、设备、危险源等方面事故发生。如:工艺安装、设备布置、安全通道、通风照明、噪声振动、职业健康安全标识、消防设施、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等。6、专项安全检查 6.1每月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职业健康安全员对全厂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所有危险源进行日常巡检;对本单位/部门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危险源检查要点:危险源辨识、评价;应急预案/方案;预案/方案培训、演练;应急物资准备情况;职业健康安全标识;检查记录、台账。6.2各单位/部门在元旦、春节、五一、十116、一等节假日前十天,应该组织相关人员对管辖范围进行节前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整改情况及时通知各专业管理部门,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6.3公司停产检修安全检查,检查要点:检修安全准备工作、安全措施、检修过程中安全控制、记录、危险源辨识、相关方管理。7、编制安全检查表的原则7.1以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文件、安全操作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编制检查表。7.2突出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因素、机械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危险因素、应达到的安全指标、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文件是否满足管理要求、记录台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117、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培训、相关方管理、特种作业管理、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管理等。7.3检查表要力求系统完整,满足管理文件的要求; 7.4检查表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适当,具有启发性。检查表的每项内容要定义明确,便于操作; 7.5各类检查表的项目、内容,应针对不同被检查项目有所侧重,分清各自职责内容,尽量避免重复; 7.6检查表的项目、内容应随工艺的改造、设备变动、环境的变化和生产异常情况的出现而不断修订、变更和完善; 7.7岗位检查表中凡能导致事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都应列出,以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能及时被发现或消除。十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有效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健118、康,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3、职责3.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工作计划、职业健康体检计划。组织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负责组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落实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对各单位/部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3.2公司工会负责生产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和劳动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就员工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3.3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部门119、负责:本单位/部门员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本单位/部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管理;组织员工参加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4、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按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执行。5、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管理 5.1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5.2安全环保部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新员工培训通知,组织新员工的厂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3各单位120、/部门在员工上岗前,应将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因素及后果和预防措施预先告知,对其进行本岗位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并保存相关记录。5.4各单位/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并保存相关记录。5.5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危险源的性质、防护措施、应急程序等。6、劳动保护6.1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6.2物资供应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相关规定,建立并实施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等管理制度。6.3公司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对劳保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7 职121、业危害作业场所的管理7.1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法规控制、管理。7.2各单位/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7.3各单位/部门在改变原辅材料、设备、工艺流程时,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情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4各单位/部门对有重大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或部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附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7.5安全环保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有重大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组织开展定期的内部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反馈相关单位/部门,以改进现场控制。8、职业健122、康体检 8.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安全环保部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不得安排未经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体检的相关记录。8.2体检结果的处理和报告各单位/部门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予以换岗。当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发生时,安全环保部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开展调查,采取控制措施。9、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9.1各单位/部门应经常对本单位/部门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和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9.2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部门职业健康档案、台帐建立,个体123、防护和防治设施运行、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存检查记录,并按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9.3公司工会应定期和不定期对生产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和劳动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就员工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二十、职业健康安全现场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范围内的现场管理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公司所辖范围内的交通、道路、沟渠、管道、绿化、卫生、照明及配套的卫生设施,空地、施工用地、生产作业及工作场所,以及与上述内容有关的计划性和临时性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实行现场管理,以实现清洁、安全、文明、有序的作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3、适用范围:本124、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现场管理。4、现场管理4.1各责任单位/部门对所辖责任区域内的现场管理全面负责,对各自所辖范围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各单位应编制管理制度并落实到班组、岗位认真执行,单位第一责任人为辖区现场管理主要负责人。5、区域划分根据分厂、单位、部门职能进行区域划分,公司的现场划分为公共区域和责任区域两类。公共区域现场监管的职能划分为:5.1施工现场管理新建、变更、改造、修缮、取消等计划性或临时性的工程项目,均由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向项目归口主管部门报告处理。责任单位应当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区域及项目加强检查、监督和管理。技改技开项目涉及现场管理的所有内容及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125、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施工期间应设立安全围栏,占用道路的施工应设警示牌或警示灯,确保交通安全及工作环境的安全。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按原样恢复或重新整治,各施工单位在工程交工验收时,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空”。5.2道路交通管理道路必须畅通,路面无积水、无垃圾、路面定期清扫,交通标志和警示、禁止标识应明显并定期维护更新。严禁任何物品、设施、设备摆放占用主、辅道路,车辆不得随意在主干道或非规定区域停放。拉酸车辆应顺序停放,排队装车。生产区内一切物资、原料、废土、废渣、废液以及硫酸运输等,在倒运过程中不得阻碍道路和泼撒污染路面,生产区主干道车速按道路交通警示、禁止标志规定限制。5.3沟渠管理沟渠应126、保持畅通,责任单位应定期检查,清理疏通。任何单位及个人严禁向排水沟内倒垃圾、废土、杂物等阻塞沟渠。5.4绿化管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损坏树木、草坪、花卉及绿化设施。各责任区内应保持草坪、花台内无垃圾杂物。5.5工作现场管理照明线路完好,布线规范,对线路隐患,责任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排除。各责任单位应保持责任区内清洁整齐,定时清扫,不乱堆物件、垃圾;物资、物料等应挂牌定置整齐堆放,不堵塞生产安全通道、操作室、控制室、更衣室(休息室)应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设规整有序,并明确卫生值班制度。各责任区域内工业垃圾、施工垃圾严禁倒入垃圾桶内,一般垃圾倒入垃圾桶内。各单位责任区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杂物等127、,由责任单位自行分类清理;工程施工垃圾由施工单位清理。任何单位(个人)到其它区域内从事施工检修等工作前,必须与区域责任单位协调并取得许可方可进入;各责任单位(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外单位施工垃圾、物品、设施,有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清理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处理。严禁在非指定空地内堆放垃圾或杂物、材料,在公共区域内堆放时应取得安全环保部的许可,必须堆放物料时应堆放整齐,有序。6、现场检查6.1安全环保部人员每天对不同区域的现场进行巡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知该区域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可以现场整改的,现场监督整改。6.2对不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的整改项目,负责整改的单位应向安全环保部提128、出延期整改报告,说明理由。二十一、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3、内容与要求3.1、检修前准备3.1.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3.1.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3.1.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129、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3.1.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3.1.5、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3.1.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3.1.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3.1.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130、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3.1.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3.2、检修安全规定3.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3.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3.2.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3.2.4、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3.2.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131、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3.2.6、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3.2.7、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3.2.8、生产单位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3.2.9、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3.2.10、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3.2.11、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3.2.12、设备内检132、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3.2.13、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3.2.14、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3.3、竣工验收3.3.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133、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3.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3.3.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二十二、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吊装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过程具有较高的风险易造成安全事故,为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标准。2、主要引用标准AQ3021-2008吊装作业安全规范。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吊装作业。4、职责4.1 生产单位负责吊装作业安全作业证(简称作业证)的审批,并对吊装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4.2施工单位负责填写作业证,按作业证内容进行作业。5、工作程序5134、.1 吊装作业的定义利用各种起重机械(不包括行车)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5.2 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100吨;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5.3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吊装物的重量大于10吨时须办理作业证。5.4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135、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报安全环保部备案。5.5 施工单位在进行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5.6吊装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5.8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5.9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5.10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技术人员审查136、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5.1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5.12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5.13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5.14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5.15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137、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5.16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5.17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指挥信号不明; 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斜拉重物; 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重物下站人; 重物埋在地下; 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重物越人头; 安全装置失灵。5.18吊装作业完成后应清理作业现场,保证生产正常运作。5.19 施工单位必须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5.20 检查发现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138、符合安全要求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停工整改。6、作业证的管理6.1施工单位负责人从生产单位领取作业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编写安全施工方案。6.2生产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批的作业证,经相关人员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6.3审批后作业证的发放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给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与工作内容是否符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吊装作业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一次吊装过程。吊装作业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安全环保部各存一份。二十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明确动火作业分级,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等要求,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139、x范围内的动火作业。3、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3.2 易燃易爆场所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4.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140、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4.3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生产单位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4 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141、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 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42、1%。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在铁路沿线(25 m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143、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5.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6、动火分144、析及合格标准6.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6.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6.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6.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6.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145、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7、职责要求7.1 动火作业负责人 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7.2 动火人 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应随身携带作业证。7.3 监火人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146、关人员采取措施。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7.4 动火部位负责人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7.5 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147、字样代替分析数据。7.6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8、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8.1作业证的区分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在标题上加以区分。8.2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8.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148、的动火作业管理。 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作业证一式三联,由动火车间、生产单位、安全环保部各存一份;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8.3作业证的审批 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厂长审批。8.3.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8.4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 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二十四、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厂区断路作业,厂区(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149、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特制订此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断路作业。3、断路作业安全要求3.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3.2 施工单位领导和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3.3 开始断路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3.4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3.5 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3.6 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3.7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150、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后,恢复交通。3.8 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3.9 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3.10 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3.11 断路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承包单位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4、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4.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4.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填写,生产单位审批。4151、.3断路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由安全环报部、生产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二十五、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动土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过程具有较高的风险易造成安全事故,为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动土作业。3、职责3.1 生产单位负责动土作业安全作业证(简称作业证)的审批,并对动土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3.2施工单位单位负责填写作业证,按内容进行作业。3.3 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动土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断路方面的协调工作。3.4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施工方案的安全专篇。4、工作程序4.1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152、.5米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4.2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4.3 动土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4.4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4.5 动土作业必须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监督管理部门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要求停工整改。4.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4.7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153、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4.8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4.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154、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4.10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4.11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12 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同时155、办理断路作业安全证。5、动土作业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1施工单位到生产单位领取作业证后,填写有关内容后交生产单位。5.2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生产单位。5.3生产单位接到作业证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审批。5.4生产单位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作业证。5.5批准后的作业证,下发部门和作用。一份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与工作内容是否符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动土作业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一次动土作业过程。动土作业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安全环保部各存一份。二十六、受156、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明确受限空间定义、等级化分、安全规定,加强受空间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作业。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 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2安全隔绝 受限空间与其他157、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相关规定,满足作业要求。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158、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 4.5.1作业前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159、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作业中断超过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160、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护用品。 4.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4.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161、电手续,按相关规定架设和拆除。 4.8监护 4.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其它安全要求 4.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62、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 4.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9.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163、。 5、职责要求 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5.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5.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5.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2监护人员的职责 5.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5.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5.2.3当发现异常时164、,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5.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3作业人员的职责 5.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3.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5.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5.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165、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5.4审批人员的职责 5.4.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4.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5.4.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 6.2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6.3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6.4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6.5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存查,作业166、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 年。二十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临时用电作业。3、临时用电管理3.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在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应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用电单位对其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性分析,拟定风险控制措施和作业范围,到生产单位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 生产单位对用电单位的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并进行临时用电危险性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生产单位将风险分析的结果167、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准确填到时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上。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经生产单位审批后,由用电申请单位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生产单位安排电工作业前,必须对其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临时用电作业期间,用电单位和生产单位均应派专人现场监护。3.2若涉及到动火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还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有效期限应与动火及其他危险作业许可证一致。3.3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管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由生产单位、用电单位、安全环保部各保存一份。临时用电结束后,生产单位及时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登记到临时用电作业台帐。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临168、时用电安全作业证保存期为3年。3.4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生产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签字。3.5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涉及的相关危险作业安全作业证手续。3.6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3.7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169、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170、一保护。3.8生产单位电工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3.9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3.10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环保部及生产单位有权予以停止其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处罚。3.11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单位停电,由生产单位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二十八、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盲板抽堵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过程具有较高的风险易171、造成安全事故,为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主要引用标准:HG 23013 - 1999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3、定义:带料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4、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盲板抽堵作业。5、职责5.1 生产单位负责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盲板抽堵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6、工作程序6.1 对盲板的要求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172、手柄,便于辩识、抽堵。6.2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好个体防护才能进入作业现173、场。 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生产单位责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场。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 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盲板抽堵作业。 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7、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174、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负责审批管理。7.2 项目施工单位负责填写作业证、绘制盲板位置图、制定安全措施,交生产单位确认、报安全环保部存档。7.3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由生产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环保部各保存一份。二十九、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防止高温对人体的危害,改善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预防中暑,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高温作业。3、定义:高温作业系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热源,当室外实际温度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4、175、主要引用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5、技术措施5.1高温作业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5.2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5.3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5.4高温工作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等局部送风装置。5.5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176、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5.6对于高温环境中的狭小房室,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使室内热辐射强度小于700W/m2、气温不超过28。6、预防措施6.1凡患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应从事高温作业。6.2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医疗机构就诊。6.3对高温作业者,应按有关规定供给白糖、茶叶、霍香正气水等防暑用品,并符合卫生要求。6.4从事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鞋、护腿、围裙、眼镜、隔热服装、面罩等。6.5从事高温作177、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加点。6.6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4200-84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勤倒班等办法,尽量缩短1次连续作业时间。6.7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员工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三十、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高处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过程具有较高的风险易造成安全事故,为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高处作业。3、职责3.1生产单位安全员负责一级高处178、作业的审批,各级高处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3.2生产单位副厂长负责特殊级、二、三级高处作业的审批。3.3生产单位负责审批办理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简称作业证)。4 、工作程序4.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无工作平台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179、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4.2 高处作业分级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3高处作业的类别 特殊高处作业类别.1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180、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4.4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181、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4.5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在硫酸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作业证182、安全作业措施栏内。 登高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5、作业证的管理5.1 一级高处作业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审批;二级、三级、特殊级高处作业及由各单位/部门副厂长负责审批,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5.2 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由施183、工单位、生产单位、安全环保部各存一份。5.3 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三十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管理。3、职责3.1设备动力部是公司特种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专业管理;新增特种设备用户点的审查和报批;参与特种设备的规划、选型、验收工作。 参与184、特种设备的监督、协调和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外委维修管理。3.2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的管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取证/换证工作的归口管理;监督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3.3物资部负责特种设备所涉及的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采购。3.4使用单位/部门负责:编制本单位/部门特种设备(系统)操作规程/标准及应急救援预案;本单位/部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调配管理。本单位/部门特种设备周期维修计划。参与对设备动力部特种设备的规划、选型、验收工作。4、特种设备范围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185、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本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各单位/部门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章 附则”中对特种设备范围的界定,判定本单位/部门所使用的特种设备。4.1特种设备的采购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必须审查供方的生产许可证和其他资质证明。货到公司时,必须验证所附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4.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审查.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186、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4.2.1.2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公司相关制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4.3特种设备的验收、登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验收.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187、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必须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档案。特种设备的登记.1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或投用后30日内,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的注册登记工作,取得使用登记证,方可投入正常的生产运行。.2使用单位在获登记标志后应当将其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公司特种设备台帐,各单位/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部门的特种设备台帐。4.4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部门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并派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特种设备的管理。特种设备的188、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当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4.4.1.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3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4.4.1.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4.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4.4.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以上档案资料,.1、4.4.1.2项原件由安全环保部归档保管,生产单位保存相关复印件。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编制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经设备动力部189、安全环保部、技术部审核、批准、执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编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经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批准。岗位责任制制定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特种设备的岗位责任制,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交接班制制定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交接班制度,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的操作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视力和听觉障碍,经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和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4.5特种设备的维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190、备使用单位/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电梯的维护.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2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至少每15日对使用单位的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并形成记录交使用单位保管、备查。.3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所191、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部门,应当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4.6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使用单位/部门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安全环保部报检。安全环保部根据使用单位/部门提出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所报检,并做好协调工作。各单位/部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4.7特种设备的报废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192、限,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备动力部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动力部确认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安全环保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予以报废。使用单位/部门在特种设备报废手续完成后,应对报废设备进行拆解,并存有影像资料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4.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检证、换证、取证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规程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4.8监督检查安全环保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部门各岗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无证操作。193、安全环保部应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部门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十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定义: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 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厂内机动车管理。 4、安全技术要求 4.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辆的装配、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 有效。4.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194、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 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4.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 机性能良好。 4.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4.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4.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有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4.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195、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4.10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4.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列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4.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4.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 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4.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 限压装置。 4.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4.16在车辆运行过196、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4.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4.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震动而自行开关。 4.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定。4.20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4.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花纹。 车197、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4.23车辆的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4.24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 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4.2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4.26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活、轻便,自锁、互锁可靠, 变速杆无变形。 4.27传动轴万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4.28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4.29车辆驾驶室必须视198、线良好, 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4.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 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4.3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4.32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4.33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5、安全管理 5.1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5.2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5.3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199、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车辆事故记录。 5.4厂内机动车辆应到所在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对厂内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5.6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6、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并建立档案。三十三、气瓶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规范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验收等行为,保证其安全使用,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200、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盛装压缩气体的钢质乙炔、氧气、液氧等气瓶。 3、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4、接收气瓶应保证瓶体钢印标记齐全,所装气体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包括:制造厂名、气瓶编号、制造年月、设计压力、实际重量和实际容积等。 5、公司接收气瓶时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应予退回不得使用。 5.1气瓶供应商未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5.2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漆色或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5.3安全附件(胶圈、瓶帽)不齐、损坏或不符201、合规定。5.4压力不符合设计压力。5.5瓶体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5.6气瓶超过检验期。 5.7瓶体外观检查不整洁沾有油脂,有严重腐蚀或损伤,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6、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6.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金属链绳。 6.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乙炔气瓶距离不小于5米。 6.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专用的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连接安装要严密防止漏气,开启阀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阀口侧后方,动作轻缓。6.5严禁使用铜、银、汞等制品的工具与乙炔瓶接触。6.6氧气瓶在安装减压阀时应先进性阀口吹扫,开启瓶阀时禁止操作人202、员正对阀口,防止气流伤人。6.7使用氧气乙炔时禁止气瓶减压阀呈相对位置,防止气流射出时击伤另一气瓶压力表发生爆炸事故。6.8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采取遮阴措施。 6.9室内或狭小、密闭环境作业时要采取通风措施。6.10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一般不少于0.05MPa(氧气瓶应不少于0.203MPa),并旋紧安全帽,标上已用完的记号。 7、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7.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撞击。 7.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侧,装车高度不得超过5层。 7.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8、贮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8.1气瓶应存放203、在专门的仓库内,仓库内气瓶应避免阳光直射并具备良好的通风,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8.2氧气、乙炔气瓶必须分室分类贮存,严禁不同种类、空瓶、满瓶混放,存放时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悬挂警示标志。 8.3气瓶仓库设专人管理,管理员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悉气体的性质,能够识别气瓶盛装气体的种类,了解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的结构与操作要领,并熟悉各种应急处理措施,具备保管各类气瓶的基本技能和经验。并负责气瓶的统一编号、建档,气瓶数量的分配和气瓶的充装、验收管理。8.4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且不应设在204、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氧气、乙炔存储间距离不小于5米。 8.5禁止室内存储乙炔气瓶,防止泄露造成中毒、爆炸事故。8.6气瓶发放要作登记,做好回收记录。9、各使用、贮存气瓶的生产单位,应根据此规定,加强对气瓶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10、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反本规定进行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和检验的单位或个人,由安环部门对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十四、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稳定、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3、职205、责3.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3.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3.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监督执行。4、工作程序及要求4.1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内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的相关人员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管理。4.1.3各单位/部门的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4.2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生产单位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注明负责人206、,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工艺、技术、设备、安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全管理,要求如下:.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要求。.2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 .5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防触电的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应齐全、完好。.6制定相应的关键装置207、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门检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确定整改方案,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上报安全环保部。4.3各单位/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4.4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消防设施。非关键装208、置、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人员禁止进入。外单位人员要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参观须经本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三十五、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防火防爆管理。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报警电话号码119。3.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要办理动火手续。3.3公共场所实行禁烟。3.4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209、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3.5工艺装置上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3.6放空管的出口处应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放空管最低处应碰接惰性气体(蒸汽)管接头。放空管高出建筑物2米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3.7输送易燃物料时,控制适当的流速,避免产生静电。3.8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 3.9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罐区,必须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210、3.10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挥发液体擦洗设备和衣服等。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定点存放,定期清除。3.11易燃易爆物品应贮存在专用仓库内。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3.12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3.1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3.14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三十六、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危险品储存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害,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仓库、罐区场211、所的安全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物资部实物保管科负责人对仓库安全负全面责任;危化品生产单位负责人对危化品储存负全面责任。 3.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3.3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3.4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安全通道出入口标志,保持畅通。3.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3.6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3.7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3.8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212、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3.9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213、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3.10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3.11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3.12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3.13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三十七、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规范,程序更严格,确保安全措施从设计到审批都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特214、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各单位/部门及相关方。3、根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实际情况和安全措施方案制定的具体要求,将安全技术措施分类,并针对各类型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3.1、工程项目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经理审批。3.2、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时,要向主管部门汇报。、施工主管部门要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排查,并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部门主管经理审批。3.3、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215、患整改措施审批制度:根据隐患级别分类,不同级别的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批规定如下:、级隐患: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批、报安全经理。、级隐患:分单位/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级隐患:生产单位现场班、炉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当班安全员现场监护整改。三十八、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监视和测量设备(包括安全生产过程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监测设备、验证设备等)的管理,提高安全监控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全管理。3、引用标216、准:安全生产法、计量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管理职责4.1仪表控制室是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不含直读式压力表的安装)、检验和定期维修;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组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4.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综合安全监督,督促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规范化安全管理和维护。4.3各使用单位职责:负责直读式压力表的安装和日常维护。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组织进行定期和日常性217、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仪表控制科、设备动力部汇报。5、安全管理要求5.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根据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由仪表控制室和使用部门确定配备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提出采购需求。根据采购需求,采购部门按要求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部门必须从具备安全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所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质量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必须齐全。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及入库6.1采购回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仪表控制科进行验收后,方准入库。6.2物资部实物保管科对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入库前要进行建卡、登记注册,其技术资料必须保存完好,设备的保管应符合规定的要求。7、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7.1监视和测218、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7.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8、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8.1对需校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仪表控制科按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校准。对需进行外部检定(校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仪表控制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校准),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校准)报告。8.2校准合格的测量设备,由检定人员根据要求出具检定合格证或合格封印;校准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根据情况作降级、停用或报废等处理,并作相应标识。8.3所有测量设备均应有表明其校准状态的标识鉴定和校准记录由仪表控制科保存,保存期限219、为3年。8.4使用单位在生产中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不符合要求,应对设备进行评价,做出记录,并立即向仪表控制室汇报,同时对该设备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校准、修理或更新等)。8.5校准监视测量设备的标准设备,应由仪表控制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标准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证。9、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9.1使用单位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9.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9.3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9.4监视和测量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220、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9.5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10、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0.1、使用单位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日常性维护和保养,建立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10.2、仪表控制室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等内容。10.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调整、搬迁、维护及贮存应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因调整不当使其校准失效。三十九、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221、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班组管理。3、班组安全活动要求:各单位/部门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五十分钟。 4、活动内容 4.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4.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律法规等安全知识的学222、习和考试。 4.5组织安全座谈会,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5、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 6、车间负责人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生产单位以上的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6.1公司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 6.2公司部门领导及各生产单位领导每两月参加一次。 6.3各生产单位下属的单位/部门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6.4公司领导参加活动时间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安排,各生产单位领导由生产单位自行安排。 7、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223、全员的工作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8、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四十、管理制度评审和修定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3、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4.1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的相关部门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单位、部门征求修改意见。4.2安全环保部根据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4.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发布实施。5、评审与修订5.1安全生224、产制度的评审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1.2.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评审的原则。.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2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评审输出.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225、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修订依据:.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后,修订226、版发布实施。5.2.5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四十一、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范围内的各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3、管理体制3.1、本厂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工作。3.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专业知识,集中统一管理本厂安全生产档案,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227、指导。4、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职责4.1、凡是企业生产及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4.2、安全生产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4.2.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4.2.2、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4.2.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4.2.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4.2.5、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4.2.6、作业环境监测资料(粉尘浓度监测、噪声测定等);4.2.7、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4.2.8、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4.2.9、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228、;4.2.10、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4.2.12、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4.2.13、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4.2.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4.2.15、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4.2.16、安全教育培训记录;4.2.1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安全生产奖惩台账4.2.1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记录。4.3、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4.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要运用科学的方229、法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将统计上报有关部门的上报有关部门;该定期向职工公布的向职工公布。4.5、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的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安全生产档案逐步完善和科学管理。四十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xx范围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3、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蒙古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4、职责4.1生产单位负责对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5、 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230、报废管理5.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5.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5.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5.6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6、生产设施的报废6.1 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做有关报废的详细记录。6.2 由生产单位负责人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方可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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