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丹江镇脚猛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示稿)(3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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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雷雷山山县县丹丹江江镇镇脚脚猛猛村村村村庄庄规规划划(2 20 02 21 1-2 20 03 35 5 年年)委委托托单单位位:雷雷山山县县自自然然资资源源局局 丹丹江江镇镇人人民民政政府府编编制制单单位位:贵贵州州省省建建筑筑设设计计研研究究院院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编编制制时时间间:2 20 02 24 4 年年 1 11 1 月月(公示稿)雷山县丹江镇脚猛村雷山县丹江镇脚猛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总目录总目录文本文本附表附表图件图件附件附件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1第 1 条规划背景.1第 2 条规划依据.1第 3 条规划原则.2、3第 4 条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规划期限.3第二章第二章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条规划目标.4第 9 条发展目标.4第 10 条规模预测.4第三章第三章底线管控底线管控.5第 11 条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第四章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第五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基础设施规划.9第 17 条公共3、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第六章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11第 18 条消防规划.12第 19 条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0 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1 条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2 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3 条抗震规划.13第 24 条气象灾害防治.13第七章第七章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5 条生态修复.13第 26 条国土综合整治.14第八章第八章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14第 27 条保护对象.14第 28 条保护措施.15第 29 条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5第九章第九章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15第 30 条自然村(组)分类.14、5第 31 条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5第十章第十章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7第 32 条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7第 33 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第十一章第十一章近期实施项目安排近期实施项目安排.19第 34 条建设项目实施安排.19第十二章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21第 35 条实施保障措施.21第 36 条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2第 37 条规划成果.22第 38 条规划解释.22第 39 条规划实施.22第 40 条规划后期管理.22附附表表.24图图件件.30附附件件.37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5、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雷山县丹江镇脚猛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雷山县丹江镇脚猛村村庄规划(2021-20356、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2017);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7、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2023 修订版);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贵州省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技术导则(试行)(2018);12、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8、(2018 年 1 月2 日);2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9、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10、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11、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雷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3.雷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4.雷山县农村住房风貌控制通用图集25.雷山县丹江镇脚猛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326.雷山县“三区三线”数据资料;27.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12、,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雷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13、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黔东南州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脚猛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526.8693 公顷,下辖 11 个村民组,1 个自然村寨。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村(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14、,其中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近期为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脚猛村为特色保护特色保护类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脚猛梯田、河流、林地、村庄产等优质生态资源和苗族建筑、苗族文化、苗族工艺等民族人文资源,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4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重点发展种种植业及旅游业,以“人文苗族 阶梯家园15、”为村庄名片,秉承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产业优势,打造以传统农产品为主体,集水果种植、休闲农业、民族文化观光体验于一体的融合发展民族示范村。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近期(一)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美丽乡村。第第 9 条条16、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地域特色明显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脚猛村脚猛村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现状规划目标变化量属性户17、籍人口规模(人)941115622.85%预期性常住人口规模(人)67381020.36%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216.1184216.1184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49.621249.6212约束性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86.030686.0306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8.953011.222625.35%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0000.0000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7.85789.946726.58%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200约束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80%100%20%预期性污18、水处理率(%)20%80%60%预期性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全村有 236 户 941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脚猛村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021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5总人口 1156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19、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7.8578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规划范围内 30 户新增分户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不涉及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 200 平方米,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用地规模需达到 0.6000 公顷以上。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脚猛村耕地保护面积为 820、6.0306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脚猛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86.0306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0.4997 公顷,需落实占补平衡。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恢复地类整理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耕地占补平衡占补平衡表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86.0306村庄建设占用农村宅基地0.3410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163公用设施用地0.0088交通场站用地0.1335合计0.49973.耕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21、“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49.6212 公顷,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6和国土地管理实22、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雷山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脚猛村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216.118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1.02%。(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23、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526.8693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增加部分来源于农用地复垦整理,耕地面积为 60.409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1.47%。2.园地。规划目标年园地面24、积为 23.232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41%。3.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390.304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4.08%,较基期年林地面积增加 1.9741 公顷。4.草地。规划目标年草地面积为 1.859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35%,较基期年面积不变。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7.6516 公顷,较基期年面积增加 0.3158 公顷,主要增加农村道路及设施农用地。(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12.1190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的 2.25%,较基期年减少 2.5928 25、公顷,规划的建设用地主要为居住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公用设施用地。1.村庄用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1.222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09%,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2.5928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1.6958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3930 公顷、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421公顷、增加交通场站用地 0.2140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0088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4.8624 公顷。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0.8964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70.17%。(三三)26、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5.641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1.07%,其他土地 25.6521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4.77%。(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规划脚猛村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1.2226 公顷。规划预留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5%,即 0.1135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内面规划期内面积增减量积增减量面积面积比例比例面积面积比例比例耕地60.380511.46%60.409611.23%0.0291园地27、23.28464.42%23.23234.32%-0.0523林地388.330073.71%390.304172.53%1.9741草地1.85950.35%1.85950.35%0.0000湿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6.14191.17%6.33181.18%0.1899设施农用地1.19390.23%1.31980.25%0.1259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481.1904481.190491.33%91.33%483.4572483.457289.85%89.85%2.26682.2668城镇(城镇(202202 及城镇开发边界内)28、用地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村庄用地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7.85781.49%9.55361.78%1.695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00%0.39300.07%0.393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7940.03%0.13730.03%-0.0421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工业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交通场站用地0.06900.01%0.28300.05%0.2140公用设施用地0.15529、90.03%0.16480.03%0.0088村庄范围内的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城镇村道路用地0.69090.13%0.69090.13%0.0000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4.86240.92%0.00000.00%-4.8624村庄用地村庄用地13.815413.81542.62%2.62%11.222611.22262.09%2.09%-2.5928-2.5928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89640.17%0.89640.17%0.0000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建设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合计14.711814.730、1182.79%2.79%12.119012.11902.25%2.25%-2.5928-2.5928陆地水域5.31701.01%5.64101.05%0.3240其他土地25.65014.87%25.65214.77%0.0020村域总用地村域总用地526.8693526.8693100.00%100.00%526.8693526.8693100.00%100.00%0.00000.0000注:机动指标 0.1135 公顷暂不计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第第 14 条条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31、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划定分区面积 216.1184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41.02%,主要分布在村域北部。2.生态控32、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面积5.6410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1.07%。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分区8面积 49.6212 公顷,占全域总面积的 9.42%。主要分布在南部农田区。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面积 11.222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2.09%。(2)一般农业33、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7.6224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45%。(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 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总面积 64.9205 公顷,占村域国土面积的 12.32%。(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34、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35、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村庄新增建设用地的 5%为机动指标,既 0.1135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36、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1135 公顷(不超过 5%的新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37、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规划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脚猛村现状通村路与通组路合用,规划通组路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部分道路未硬化,后期对未硬化道路实施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总长38、度5 千米,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规划 3 处独立停车场,3 处联合设置停车场,缓解村内及旺季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脚猛村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39、取 80 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年)全村总人口为 1156 人,总用水量为 92.480m3/天,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脚猛村今后应逐步推进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0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73.984m3/天。现状已有 1 处地埋式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满足村域污水处理要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后的污40、水可以用于灌溉农田。对现状排水管进行维修改造。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脚猛村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41、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15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保留现状垃圾收集点,满足村域内垃圾收集使用。在村寨集中周边规划六座污水处理池,对村民生活排污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居住环境。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42、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一)文化活动设施在村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2414 平方米。(二)社会福利设施(二)社会福利设施在村寨规划 1 处文化活动室,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占地面积 357 平方米。(三)终身教育设施(三)终身教育设施脚猛村现有一处教育用地,内设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服务由丹江镇镇区及雷山县县城提供教育服务。(四)健康管理设施(四)健康管理设施保留现状脚猛村卫生室。(五)行政管理设施43、(五)行政管理设施保留现状村委会综合楼,占地面积共 374 平方米。(六)殡葬服务设施(六)殡葬服务设施11规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的殡葬服务设施。表表 6.1 村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组层级社区生活圈服务要素配置表配置表要素要素分项分项序序号号要素名称要素名称规模规模(公(公顷)顷)建设方式建设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位置位置为老服务1老年活动室0.0357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老年人交流、文娱活动等自然寨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学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为村内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自然寨文化活动3文化活动室0.0357改造提升提供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功能自然寨4活动广场0.1244、95规划新增举办各种村民集体活动/民俗活动等自然寨5展览馆0.0140结合文化活动室设置操办红白喜事自然寨市政及其他8垃圾收集点规划新增垃圾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自然寨9污水处理池0.1162改造提升污水进行处理,减少环境污染。自然寨10亮化工程规划新增结合现状新增及维护路灯 150 盏自然寨公共安全设施11错车道规划新增方便车辆会车自然寨12应急通道结合现状建设村民可疏散转移的村道,主要消防通道有效宽度与净高不小于 4米。自然寨13安全设施结合现状建设按规范设置、沿村庄周边环境高差较大路段设置安全防护栏,急转弯处设置转弯镜,陡坡、村寨内部路段设置减速带。自然寨14古树群保护结合现状45、建设防雷防火、动态监测、动态巡视等。自然寨第六章第六章 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布局第第 18 条条 产业发展布局产业发展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依托自然寨组传统村落的民族人文资源优势,和被称为“葡萄之乡”的农业基础优势,规划重点发展农业观光、民族文化体验、娱乐休闲等旅游服务产业,同时,以及靠近朗德苗寨景区的区位优势,在村域内重点承接景区旅游配套服务,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发展餐饮、住宿等旅游配套服务,建设旅游服务型民族村落。规划形成“一点一轴四区”产业空间布局结构:“一点”: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点“四区”:旅游服务核心区、精品水果种植区、生态保育区、传统农业种植区。第第 19 条条 重点产46、业发展项目重点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按照各片区主导功能设置重点产业发展项目 8 个: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1产业发展项目苗寨村落景区建设项目规划村域内建设景区基础设施,包括座椅、指路牌、旅游公厕、垃圾桶、景观小品等设施2家庭旅馆和乡村旅舍建设项目依据自家房屋建设家庭旅馆和乡村旅舍,实行标准化管理,严控住宿品质3餐饮、特色产品商铺依据自家房屋建设农家乐等餐饮以及特色农产品商铺4瀑布景观点建设项目依据瀑布景观点规划建设游乐设施,配建公厕、停车场等设施5葡萄种植项目在村域内规划葡萄种植基地以及种植设施用地,共 1200 亩800000 126养殖场提质改造项目将原有养殖场进行设施升级,提倡科47、学化养殖7979 7水果种植基地在村域内开展果树种植约 500 亩,有条件可实施套种。333333 8产业路建设项目村域范围内新建 5 公里产业路第七章第七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20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四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48、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15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49、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引导将停车场、晒坝、篮球场和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 21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50、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13第第 22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51、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3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4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52、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5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雷山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53、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6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八章第八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7 条条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结合上位规划及脚猛村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14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54、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5.6410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修复面积13.3028 公顷。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8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村内 25.029655、 公顷的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规划修建机耕道,宽 3.5 米,总长 2 公里。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56、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6.7588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利用,用于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建设。对现状废弃、年久失修的闲置房屋、附属建筑进行拆除整理,并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本次规划整理闲置农村宅基地共 0.1260 公顷。第九章第九章 历史57、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29 条条保护对象保护对象通过建立村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包括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等内容在内的历15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第第 30 条条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一)“刚性与弹性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相结合的适应性管控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资源保护的“红线机制”,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资源的保护,弹性保障发展,变“有限保护”为“有效保护”。(二)基于(二)基于“活化活化”思维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思维的遗58、存再生性保护采用“保护+活化”的遗存再生性保护模式,打造遗存保护的“微循环”,变“静态遗存”为“活态遗存”。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又不影响遗存的保护传承。第第 31 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庄内部有多棵古树名木,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59、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十章第十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2 条条 60、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脚猛村现有 1 个集中的村寨,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特色保护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3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脚猛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1.2226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16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61、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脚猛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1.2226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 9.5536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1373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2830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 0.1648 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0.6909 公顷。表表10.110.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村庄建设建设用地用地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62、内面积增规划期内面积增减减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7.85789.55361.6958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0000.39300.393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7940.1373-0.0421商业服务业用地0.00000.00000.0000工业用地0.00000.00000.0000交通场站用地0.06900.28300.2140公用设施用地0.15590.16480.0088村庄范围内的其他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农村道路0.69090.69090.0000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4.86240.0000-4.8624村庄用地村庄用地13.815411.2226-2.563、928(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三)居民点布局及设施配备1.自然寨居民点自然寨居民点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寨,至 2035 年划定村庄建设边界11.2226 公顷,规划新增宅基地 1.6958 公顷,用于村民集中建房。设施建设方面:新增 2 处活动广场,占地 1292 平方米;2 处停车场,占地约 2830 平方米;1 处展览馆,占地 140 平方米;3 处凉亭,占地约 766平方米;1 处公厕,占地约 88 平方米;保留现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设施。(四四)建设管控要求建设管控要求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64、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17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65、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距村庄主要道路不少于 3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篮球场、教育66、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4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苗岭北部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67、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雷山县农村住房风貌控制通用图集。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68、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18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5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脚猛村的村容69、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70、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71、美丽庭院。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19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实施项目安排实施项目安排第第 36 条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建设项目实施安排重大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实施年限 2025 年为近期建设项目,实施年限为 2035 年,为远期建设项目,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共 33 个项目。表表 12.1 重大重大建设项目表建设项目表序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任务项目任务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拟用地规模拟用地规模(公顷)(72、公顷)投资规模投资规模(万元)(万元)筹措方式筹措方式实施年限(年)实施年限(年)1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土地平整等宜耕后备土地复垦开发为耕地农业农村局6.758830财政资金20352闲置建设用地盘活闲置农房、空置破损农房摸排梳理盘活农业农村局0.332950财政资金20353生态修复项目山塘、沟渠生态提升水体生态治理和驳岸环境整治林业局5.641030财政资金20354森林质量提升包括森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林业局13.302810财政资金20355产业发展苗寨村落景区建设项目规划村域内建设景区基础设施,包括座椅、标识牌、旅游公厕、垃圾桶、景观小品73、等设施文广局200财政资金+社会资本20356家庭旅馆和乡村旅舍建设项目依据自家房屋建设家庭旅馆和乡村旅舍,实行标准化管理,严控住宿品质工信局500财政资金+社会资本20357餐饮、特色产品商铺依据自家房屋建设农家乐等餐饮以及特色农产品商铺工信局50财政资金+社会资本20258瀑布景观点建设项目依据瀑布景观点规划建设游乐设施,配建公厕、停车场等设施工信局150财政资金+社会资本20359葡萄种植项目在村域内规划葡萄种植基地以及种植设施用地,共 1200 亩工信局80500财政资金+社会资本202510养殖场提质改造项目将原有养殖场进行设施升级,提倡科学化养殖工信局0.7979200财政资金+社74、会资本20352011水果种植基地在村域内开展果树种植约 500 亩,有条件可实施套种。农业农村局33.333350财政资金+社会资本202512产业路建设项目村域范围内新建 5 公里产业路农业农村局50财政资金+社会资本203513农房项目村民建房规划多处建房点农业农村局1.138850财政资金203514历史保护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保护脚猛村传统村落,包括房屋建筑、村庄聚落形式以及山水等自然景观等要素的保护文广局200财政资金202515公服与基础设施便民服务便民商店20财政资金202516风雨廊桥两处住建局40财政资金202517文化活动文化活动室民宗局0.049760财政资金202518社75、会福利新建老年活动室(合建)卫生健康局0.035750财政资金203519娱乐休闲活动广场交通局0.2414100财政资金203520基础设施公共厕所建设农业农村局0.008815财政资金203521垃圾收集点建设卫生健康局20财政资金203522改造供水系统水务局50财政资金203523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改造升级水务局0.1162100财政资金203524增设照明设施 50 盏供电局40财政资金203525新建停车场交通局0.283060财政资金202526防灾安全保障地灾治理脚猛村一、四、五组小学背后滑坡地灾治理项目自然资源局175.2财政资金203527安全标识新增安全标识应急管理部门176、0财政资金202528改造避难场所应急管理部门0.524420财政资金202529消防安全新建消防栓应急管理部门6财政资金202530新建消防水池应急管理部门20财政资金202531新建消防管网应急管理部门60财政资金202532消防器材室应急管理部门2财政资金202533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民居改造传统民居室内改造和外立面整治示范乡村振兴局200财政资金203534庭院改造实施庭院绿化工程乡村振兴局150财政资金203521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37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77、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丹江镇人民政府指导脚猛村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78、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脚猛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79、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农业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 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家乡人。(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2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80、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8 条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限二百平;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81、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名木,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9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40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雷山县丹江镇脚猛村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82、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雷山县丹江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雷山县丹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41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黔东南州雷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2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3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