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郎德镇报德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示稿)(3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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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雷雷山山县县郎郎德德镇镇报报德德村村庄庄规规划划(2 20 02 21 1-2 20 03 35 5 年年)委委托托单单位位:雷雷山山县县自自然然资资源源局局 郎郎德德镇镇人人民民政政府府编编制制单单位位:贵贵州州省省建建筑筑设设计计研研究究院院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编编制制时时间间:2 20 02 24 4 年年 1 11 1(公示公示稿)稿)月月文本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规划背景.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原则.3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层次.3第 5 条 规划期限.3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3第 6 条 村庄发展分类.3第 7 条 村庄发展定位.3第 8 2、条 规划目标.4第 9 条 发展目标.4第 10 条 规模预测.4第三章 底线管控.5第 11 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5第 12 条 生态保护红线.6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6第 13 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6第 14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7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9第 15 条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9第 16 条 基础设施规划.9第 17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第六章 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布局.11第 18 条 产业发展布局.11第 19 条 重点产业发展项目.11第 20 条 产业发展模式.11第七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12第 21 条 消防规划.13、2第 22 条 防洪排涝规划.12第 23 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3第 24 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置.13第 25 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13第 26 条 抗震规划.13第 27 条 气象灾害防治.13第八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13第 28 条 生态修复.13第 29 条 国土综合整治.14第九章 历史文化保护.14第 30 条 传统村落保护.14第 31 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16第十章 村庄建设规划.16第 32 条 自然村(组)分类.16第 33 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6第十一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18第 34 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18第 35 条 人居环4、境整治提升.19第十二章 重大实施项目安排.21第 36 条 建设项目实施安排.21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23第 37 条 实施保障措施.23第 38 条 村庄规划管理公约.24第 39 条 规划成果.24第 40 条 规划解释.24第 41 条 规划实施.24第 42 条 规划后期管理.24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规划背景规划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中共贵州省5、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指导雷山县郎德镇报德村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村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雷山县郎德镇报德村庄规划(2021-2035 年)。第第 2 条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6、法(2021 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订);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修订);8.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 年);9.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2017);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二)技术技术标准标准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354:2013);4.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5.贵州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6.贵州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7、编制技术指南(试行);7.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8.贵州省村庄规划成果汇交要求(2023 修订版);9.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0.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11.贵州省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技术导则(2018);12.其他相关技术标准。(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及相关规划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 1 月2 日);2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 年 1 月 2 日);4.中共8、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 4 日);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 年 1 月 4 日);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 年 1 月 2 日);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8.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办函2021907 号);10.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9、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 号);1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 号);15.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黔自然资发202011 号);1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10、211228 号);17.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18.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 年 2 月 3 日);19.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20.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372 号);21.黔东南州农村村民建房审查工作要点指引(试行);22.黔东南州住建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住宅风貌导则及指导图集(试行版)的通知(黔东南建通2021101 号);23.雷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24.雷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1、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325.雷山县郎德镇报德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26.雷山县农村住房风貌控制通用图集;27.相关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及其他政策文件。第第 3 条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一)(一)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坚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二)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加强与雷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及专项规划衔接,严格落实上位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各系统发展诉求,统筹12、安排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对全域空间的所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盘活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逐步提高使用效率。(三)(三)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和乡土文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保留村庄的乡土之美。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雷山县苗侗风情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四)(四)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坚持13、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策群力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第第 4 条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层次与层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报德村村域范围,面积为 800.5743 公顷,下辖 3 个自然寨,分别为平寨、大寨和甘吾寨。规划层次:本规划分为村域和自然寨(组)两个层次。第第 5 条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近期为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第第 6 条条村庄发展14、分类村庄发展分类根据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对村庄资源禀赋、人口规模、设施配套、发展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位规划传导要求,确定报德村为集聚提升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第第 7 条条村庄发展定位村庄发展定位依托现状夯实的农业基础、良好的生态资源和浓郁的民族文化,推进4村庄产业结构优化转型,推进农文旅的深度融合,引入苗药种植,以农促旅,强化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创新利用,做强非遗文创 IP,培育乡村文旅品牌,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康养旅居+非遗文创+乡村集市”四大功能,不断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打造以传统农业为基础,以传统文化创新利用为特色,以康养旅居为核心的农文旅深度融15、合示范村寨。第第 8 条条规划规划目标目标(一)(一)近期近期目标目标至 2025 年,初步实现村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精神风貌向好、设施配套完善的美丽乡村。(二)远期(二)远期目标目标至 2035 年,基本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形成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内生动力强劲、村容村貌和美的生态宜居乡村。第第 9 条条发展目标发展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五大振兴”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根据上位规划,构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多元产业发展高效协同、内生动力强劲、16、村容村貌和美的生态宜居乡村。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稳步提升;节约集约利用乡村建设用地,优化乡村建设用地结构;引导村民组内农户适度集中建房和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完善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村。结合村庄发展目标,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确定如下规划指标表:表表 2.1 报德报德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变化量变化量(%)属性属性户籍人口规模(人)1153130012.75预期性常住人口规模(人)750100033.33预期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274.5533274.55330.00约束性永久基本17、农田保护面积(公顷)71.589271.58920.00约束性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约束性耕地保有量(公顷)82.665382.66530.00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8.661918.5240-0.74约束性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公顷)0.04810.2931896.47约束性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12.072813.538112.14预期性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200.0000约束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80%100%25.00预期性污水处理率(%)20%100%400预期性第第 10 条条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一)(一)人口规模预测人口规模预测目前规划范围18、有 287 户 1153 人,规划期内户籍人口增长以自然增长为主,机械增长人口可忽略不计;同时,考虑国家放开三胎政策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结构,加之乡村振兴的发展,未来报德的人口自然增长将得到稳步提升,故以自然增长人口预测套用综合增长率法模型,结合现状人5口结构、近年人口变化情况,综合村庄发展特征,国家政策等情况分析,确定村庄规划期内人口规模。预测至 202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200 人,至 2035 年末,全村户籍总人口 1300 人。(二)(二)宅基地需求宅基地需求预测预测村域现状宅基地总面积 12.0728 公顷,结合村庄实际分户需求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梳理,确定规划范围内 45 户19、新增分户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涉及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 170 平方米;不涉及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 200 平方米,考虑集中宅基地内建筑间距、公共空间,每户宅基地面积按照 230 平方米核算,至 2035 年,需预留宅基地用地规模需达到 1.0350 公顷以上。第三章第三章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第第 11 条条 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一)耕地保护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规划至 2035 年,报德村耕20、地保护面积为 82.6653 公顷。2.耕地变化情况报德村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 91.3971 公顷,因村庄规划建设需要占用耕地 0.3711 公顷,主要用于村庄综合广场建设。规划通过 203 内非建设用地地类整理腾挪耕地 0.5886 公顷,规划后目标年耕地面积 91.6146 公顷,耕地面积增加 0.2175 公顷,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表表 3.1 耕地调整表耕地调整表面积:公顷基期年耕地面积91.3971建设占用耕地0.3711耕地占补平衡情况203 内非建设用地地类整理0.5886目标年耕地面积91.6146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1.58923.耕地21、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耕地。(二)(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6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雷山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71.5892 公顷,22、空间布局较为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第 12 条条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生态保护红线落实雷山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德村域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274.5533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34.30%。(二)生态保护红23、线管控要求(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第四章第四章 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调整遵循自然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优化调整村域空间结构与布局。村庄规划用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总面积为 800.5743 公顷。(一一)农用地农用地1.耕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履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义务。规24、划目标年较基期年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增加部分来源于203 内非建设用地地类整理,耕地面积为 91.6446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11.44%。2.林地。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621.1635 公顷,较基期年增加 0.1985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77.59%。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 16.2756公顷,较基期年增加 0.0162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03%。(二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主要包括村庄用地、城镇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面积 20.1202 公顷,较基期年减少 0.2692 公顷。1.村庄用25、地。相对集中布局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8.524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31%,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0.1378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1.1437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6799 公顷、新增商业服务业用地 0.4302 公顷、新7增文化用地 0.0720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非建设用地 2.4305 公顷。新增村庄建设用地主要为农村宅基地、活动广场、停车场、产业配套等建设项目。2.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积 1.418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33%,较基期年保持不变。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年面26、积为0.1782公顷,占村域面积的0.02%,较基期年减少 0.1378,主要为其他建设用地闲置利用为综合广场。(三三)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自然保护与保留地包括陆地水域和其他土地。规划自然保护与保留地面积 48.050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0.06%。(四)(四)机动指标机动指标规划报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18.5240 公顷,新增村庄建设用地规模2.2927 公顷。规划预留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为新增村庄建设用地规模5%,即 0.1146 公顷。表表 4.1 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 划 期规27、 划 期内 面 积内 面 积增减增减面积面积比比例例面积面积比比例例耕地91.397111.42%91.614611.44%0.2175园地2.15630.27%2.15630.27%0.0000林地620.965077.56%621.163577.59%0.1985草地1.27110.16%1.19410.15%-0.0770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道路14.17441.77%14.22201.78%0.0476设施农用地2.23880.28%2.05360.26%-0.1852农用地合计农用地合计732.2027732.202791.46%91.46%732.4041732.404191.4828、%91.48%0.20140.2014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2.07281.51%13.21651.65%1.1437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01530.13%1.69520.21%0.679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080403 中小学用地1.64750.21%1.64750.21%0.0000文化用地0.03310.00%0.07200.01%0.0389商业服务业用地0.04810.01%0.47830.06%0.4302城镇村道路用地0.47930.06%0.47930.06%0.0000交通场站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公用设施用地0.823629、0.10%0.82360.10%0.0000广场用地0.11160.01%0.11160.01%0.0000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2.43050.30%0.00000.00%-2.4305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8.661818.66182.33%2.33%18.524018.52402.31%2.31%-0.1378-0.1378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41800.18%1.41800.18%0.0000其他建设用地0.30960.04%0.17820.02%-0.1314陆地水域9.53961.19%9.48071.18%-0.0589其他土地38.44264.80%38.56934.8230、%0.1267村域总面积村域总面积800.5743800.5743100.00%100.00%800.5743800.5743100.00%100.00%0.00000.0000第第 14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一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落实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规划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8以国土空间为依据,按照主导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本次规划划定 4个一级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3 个二级规划分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31、区)。规划分区最终成果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结果为准,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本次规划分区成果仅做参考。1.生态保护区: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区域,主要分布在村域北部。2.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护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自然区域。主要为“双评价”生态极重要区、公益林、河流以及其他需要强化生态保护的区域。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主要沿村寨周边农田区域。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农田保32、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2)一般农业区: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3)林业发展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二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1.生态保护区: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管理。2.生态控制区:采用“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33、,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应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发利用。3.农田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4.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主要用于乡村发展。(1)村庄建设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村庄建设区主要引导重点发展村庄的布局和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区内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34、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2)一般农业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采用全域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对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活动进行规划控制。9(3)林业发展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理方式。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三)机动指标的管控规划预留 0.1146 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实行以下管控措施:(1)机动指标使用总和不得超过 0.1146 公顷(不超过 5%35、的规划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指标);(2)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3)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暂不明确具体空间位置,不在规划图中表达为具体地块,在使用前以原规划用地属性呈现,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通过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予以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第五章第五章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第 15 条条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规划(一一)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1.通村道路:现状道路基本满足进村交通需求,后期应做好道路的养护工作。在村庄主入口处设标识标牌。对部分路段加宽设置错36、车道,保证现有道路上留出 6.5 米宽的双向车行道,以便车辆顺利通过。2.通组道路:规划通组路路基宽度不小于 4.5 米,满足消防要求,并尽量环通形成闭合道路;尽端路应在道路交叉口有明显标识,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 1212 米的回车场地。村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处理或加宽设置错车道,对部分道路进行绿化硬化。3.宅间路(串户路):串户路宽度宜控制在 1.5 米,田间路、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 1.2 米。4.产业道路:规划新建及硬化村庄产业道路宽度为 2.5-3.5 米,硬化产业路 16km,新增产业路 4km,用以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及产业发展所求。建筑后退公路管控建筑后退公路管控根据3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各等级公路外缘起的控制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二二)附属附属设施规划设施规划规划利用活动广场和晒坝设置 8 处停车场,其中规划新增 6 处,缓解村内停车紧张状况,根据村民新能源车辆购置情况,适当配置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第第 16 条条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规划规划10(一一)给水工程设施给水工程设施报德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村庄综合用水指标选取 80 升/人日,至规划期末(2035年)全村总人口为 1300 人38、,总用水量为 104m3/天,现状供水能够满足村民使用。通过设立警示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引导村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培育村民节约用水意识,积极创建节水型村寨。(二二)排水工程设施排水工程设施规划在村寨内部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量按给水量的 80%计算,至规划期末(2035 年)全村总污水量为 83m3/天。村庄现状有 1 个污水处理设施,但未满足使用需求,规划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4 套,配套完善污水官网。污水处理应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要求。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放至村寨附近沟渠、水塘以及地势低洼处。采用39、多样化的雨水沟渠形式,结合环境整治和道路改造,可推广采用植草沟渠的形式建设路边排水沟渠。部分地势低于道路的房屋在道路的靠房屋一侧设置挡水墙,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25cm,同时在房屋一层靠道路侧设置排水沟,用于雨水排水。由专人或兼职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系统,禁止倾倒垃圾,保持排水沟渠的畅通。(三三)电力电信设施电力电信设施报德现有变电器容量基本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需要,未新增变压器,规划改造部分入户老旧线路;移动信号已全部覆盖,在村域内新增太阳能路灯 200 盏,对老旧路灯做好维护管理,保障路灯照明稳定。(四四)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已在各村寨人口集中处40、各设置 1-3 处垃圾收集点,采用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收集转运,后期应安放分类垃圾桶,做好垃圾的“分类再利用”工作,并及时转运处理,以保证村内干净整洁。规划新增 4 处垃圾收集点,以弥补现状存在的不足。第第 17 条条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以人口规模和分布特征为依据强化对现状资源的评估,了解现有设施分布、现实使用情况和实际服务容量,摸清短板,查漏补缺。加强居住地块与生活圈中心、服务设施、公共空间等之间的有效联系,构建步行可达、活力便捷的生活圈。(一)文化活动设施在合适的空间开辟空地建设活动广场,保留现状 3 处活动广场。规划新增 6 个活动广场,占地面积 6799 平方米。(二)社会福41、利设施现状有单独的文化活动室,完善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场所。(三)终身教育设施11现状有幼儿园及小学,已满足村庄发展需求。(四)健康管理设施现状有卫生院,位于村委会旁,已满足村庄发展需求。(五)行政管理设施新增村委综合大楼,位于现状活动室旁位置,原村委会综合楼开设文化活动室,完善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以及兼作村级养老服务站等功能。(六)为老服务原村委会综合楼改造为老年活动中心。第六章第六章 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布局第第 18 条条 产业发展布局产业发展布局报德结合上位规划的指引,依托现状夯实的农业基础和自然环境,规划以传统农业、生态旅游、民42、族文化体验为主导产业,以生态农业种养植、科普教育基地、特色民宿、民族节庆活动为特色产业,形成农文旅融合发展产业模式。第第 19 条条 重点产业发展项目重点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按照各片区主导功能设置重点产业发展项目 11 个: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1产业发展项目特色民宿基地依托滨河景观优势,结合滨河新村的建设,推进滨河民宿建设17 栋,新增特色民宿基地配套旅游用地4302 平方米2斗牛养殖基地依托村内文化、生态资源,推进斗牛养殖、斗牛表演等项目2449 平方米3民族美食街提升现状 G243 旁的商业街风貌及运营模式,打造更具民族特色的美食街.10 栋4旅游步道新增旅游步道 5km5km43、5观景台新增观景平台 1 处1 处6科普教育基地盘活现状科普教育基地项目7林下经济发展区结合良好的森林资源,林下中药材、林下生态养殖8传统农业发展区完善农业种植区的农业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生产9报德书院、乡村美术馆依托报德村浓郁的传统文化,活化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创新利用,规划报德民族书院,乡村美术观等项目占地 720 平方米10乡村集市盘活平寨现状闲置建设用地,打造乡村集市占地 804 平方米11苗药谷康养基地依托报德村良好的山林优势,大力发展苗药种植+加工+康养旅居+苗药康养第第 20 条条 产业发展模式产业发展模式规划推行“政府引导、社企联建、农户参与、利益共享”抱团经营模式,建立长44、效利益链接机制,探索土地股份合作、项目设施经营管理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强村企、村社合作,调整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式,逐步实现从福利分配向按股、按劳分配转变。政府引导基础设施升级,优先解决交通问题、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完善产业配套设施、构建人12才培训体系,通过先期帮扶与后期监管,打造“龙头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新型生产合作机制,通过多方合力激发内生动力,明确产业分工,强化专业化经营,探索建立“反租倒包、流转返聘、要素入股、服务协作、订单生产、以房联营、劳务参与”七大利益联结机制。第七章第七章 安全和防灾减灾安全和防灾减灾第第 21 条条 消防规划消防规划1.消防指挥点规划:将村45、委会所在地规划为行政村的消防指挥点。2.消防站点:根据贵州省农村村寨消防导则(试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村寨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易造成大面积火灾事故、物资较集中的大型村寨宜设置消防站点,规划结合村委会设置 1 处微型消防站。3.消防水源规划:本村采用容量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高位水池配套给水管网作为主要消防水源,采用池塘等作为补充消防水源。给水管网主管管径不小于 100mm,支管(即仅连接 1 个消火栓的管网)管径不小于 65mm。管材的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防腐的镀锌钢管。管道敷设方式应采取地埋,管顶覆土应按原貌根据地质情况、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46、定,一般不小于 0.7m,在松散岩基上埋设时,管顶覆土不应小于 0.5m,因客观条件不能埋土时,应做好防冻、防压措施。规划新增消火栓 10 个,消火栓出口管径 65mm,消火栓间距不大于8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50 米,栓口的压力不应低于 0.2MPa,每个消火栓附近应设置器材箱,配备 40 米 10 型消防水带(两卷)、一支消防水枪。每 5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3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100 户修建 1 个不小于 50 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每 50 户配备 1 台消防机动泵(含 80 米 10 型消防水带和 2 支水枪),全村配备 2 套破拆工具(每套包括板斧 2 把、火叉 4 根、47、火钩 4 根、拉绳 2 根、电锯 2 把,由消防队员负责保养维护),每户配备 1 具干粉灭火器(4KG)。4.消防疏散:规划在大寨新增消防通道 800m。引导将停车场、晒坝、广场等作为消防避难场所。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第第 22 条条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排涝规划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确定防洪除涝标准。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河道整治与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防洪除涝策略。1.对沟渠进行疏浚,增强灾害抵御能力,以确保汛期安全。2.充分利用村庄地形48、及建设区内部的渠、塘,同时与雨水排放系统相结合,保证村庄内部雨水能够及时顺畅地排出。3.着力修好田、渠、塘,形成灌溉体系,提高防洪抗旱功能。13第第 23 条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村内现有地灾点 3 处,其中 1 处为滑坡,2 处为风险斜坡,居民建房和各类项目建设选址应避开抗震不力地段和地灾易发区域,防止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禁止破坏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的滑坡及崩塌影响,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借助测量工具、仪器装置和量测方法,监测灾害体、房屋或构筑物裂缝位移变化。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第第 24 条条 灾害避难空间布49、置灾害避难空间布置规划利用广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主要避难场所。人均避难场所不小于 2 平方米。利用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第 25 条条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村民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一是建立村卫生应急管理小组,成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卫生室医生组成;二是明确应急小组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如对50、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第第 26 条条 抗震规划抗震规划根据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雷山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VI 度。一般建筑按基本烈度 6 度标准设防,重要建筑在建设前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确定设防等级;新建建筑推行防震设计审查;对现有建筑进行防震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充分利用村内农田、广场等空旷场地,作为疏散场所,方便村民就近疏散。第第 27 条条 气象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治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51、对村民进行气象灾害相关知识培训。居民点所有建构筑单体,必须按防雷规范进行设计,设置安全的避雷装置,在自然村地势较高位置,电力设施及其它易燃易爆设施周围设置避雷设施。同时,对村民建设的房屋,要指导建设避雷设施,并采取必要的抗风、抗冰雹、抗洪抗旱、防倒春寒措施。第八章第八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第第 28 条条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14结合上位规划及报德实际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村内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对现状河流水系水环境进行生态功能提升,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1.水生态环境修复对全村 9.7261 公顷的河流水面和水库水面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维52、护生态平衡,监督截流污染物排放,禁止向河流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垃圾,保证水质不受污染。做好河流水系的清淤疏浚,依据河流的自然走向和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建议采用自然生态堤岸。2.森林生态修复对生态功能受损,生态服务能力减弱的森林进行修复。采取封山育林、林分改造、抚育间伐、森林生态工程技术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第第 29 条条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一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推广等措施。从而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53、线、网、片相结合的生态系统,通过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探索推进“小田并大田”,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二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积极稳妥整合现有耕地周边可开发资源潜力,以现有耕地为核心,将耕地周边的零星分散、面积较小的其他草地、裸土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周边补充耕地潜力来源,全村约有该类潜力规模 28.0883 公顷,通过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可确保村域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满足耕地占补平衡。54、(三三)建设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具备盘活潜力的闲置养殖场进行盘活利用,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第九章第九章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第 30 条条 传统村落保护传统村落保护报德村传统村落保护遵循雷山县郎德镇报德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2015-2030)保护管控要求。1.保护分区核心保护区:报德村核心保护范围面积 7.70 公顷,保护范围包括较为集中的传统民居群,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部分与村落密切相关的农田和自然林地。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的外围地带,作为核心保护范围的背15景区域,延续历史风貌。报德村建设55、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村落范围,面积约 19.71 公顷。环境协调区:保证报德村风貌的完整性,在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划定环境协调区。包括环境协调区内的河流、农田、山林等人工、自然环境,本次规划的环境协调区范围为村落外围的 100-200 米视域范围内,面积约52.06 公顷。2.分区保护措施核心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1)区域内应严格保持传统风貌,区域内不得新建或扩建与本区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构筑物。建设必要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时,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历史风貌相协调。对古井、古树、田地等及其周边区域要保持传统格局不能随意侵占。(2)根据“抢救第一”的原则,首先要修缮毁坏严重的重要历史建筑,并做好 详56、尽的修缮纪录。(3)重要历史建筑经有关部门设计审批后,部分可作展示、服务之用。历史建筑均不得改变原有建筑的形式、结构、空间关系、色彩、材料。若建筑内部必须做改动,需经过有关专业部门设计并报管理部门审批。(4)对于不属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建筑,允许居民重新装修内部,但任何改造措施均需经过有关部门设计和审批,不得改变建筑外观和院落内的格局面貌。(5)对现已坍塌的建筑或构筑物可以采用遗址保护的方法,如古桥、古井等。(6)对本区内所有与传统村落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应整治或拆除,使其与传统风貌协调。雷山县郎德镇报德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7)巷道两侧禁止使用与传统村落环境不协调的卷帘闸门窗或其他形式的57、现代门窗,禁止使用和传统村落不协调的店招、灯箱及其他装饰。(8)为了改善传统村落景观,本区重要地段禁止架设空中电缆,管线尽量下地。(9)清理并保护本区内的空地,若进行修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其外观造型和空间格局必须和传统村落的传统风貌相协调。(10)有效保护原生植被及古树,禁止乱砍乱伐。环境协调区环境协调区环境协调区内的建筑要根据历史风貌的要求,区别对待。保护山体、河流等地形地貌,增加绿化抚育力度,恢复植被,不得进行林木砍伐、开山挖石、挖土的活动。(1)应加强区域内植被的种植与保育,注重周边山体环境与景观,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供一个良好的保护屏障和绿色背景。(2)环境协调区内,58、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景观建、构筑物和新建、改 扩建民居的活动,必须经过专业部门设计并报管理部门审批。(3)环境协调区内要严格限制各种有污染和不良环境影响的建设。3.保护对象16保护对象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其中物质文化包括自然环境、村落格局、传统建筑 3 大类 12 项,非物质文化包括民俗文化、民族舞蹈、民间工艺、民族节日 4 大类 17 项。分类分类保护内容保护内容具体保护对象具体保护对象物质文化自然环境山体村落周边的山体农田村落周边农田河流望丰河植被周边山体林地村落格局边界出入口及边界植物带道路内部巷道、外部进村道路公共活动空间芦笙场等公共活动空间消防水塘村寨中部的 1 处消防水59、塘传统建筑民居村内传统民居粮仓28 座历史建筑3 栋古水井5 口非物质文化民俗文化婚俗、出生仪式、禁忌、丧葬、赶集、饮食、服饰民族舞蹈盛装苗舞、芦笙舞、铜鼓舞、板凳舞民间工艺刺绣工艺、酿酒工艺、建筑工艺和农具工艺等民族节日苗年节、吃新节、鼓藏节等第第 31 条条 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村内共有古树群 5 处,43 颗。要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名录”进行管控的要求。当前村内部分古树名木由于受病虫害、措施缺位、技术落后、投入不足、重视不够等原因影响,出现些许问题,亟待解决,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规范新发现古树名木大树认定工作、完善专项保护长效机制。2.争取资60、金,提升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3.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对现存古树进行登记挂牌,简述其性状,划定 5 米保护区域,加设木栏杆、砌石等方式对古树名木进行隔离保护,设置保护铭牌,不得擅自毁坏、砍伐或移植,保持其周边环境的风貌协调控制。4.护养并重,增强树木活力。林业部门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古树名木大树复壮养护的措施。5.开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开展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宣传,通过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网络平台、电视、宣传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让村民了解掌握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的政策法规和保护常识,从而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全61、方位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第十章第十章 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第第 32 条条 自然村(组)分类自然村(组)分类报德现有 3 个村民小组,根据村域实际情况,建设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为主。第第 33 条条 自然村(组)空间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17(一一)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线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村庄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空间边界。报德村村庄建设边界总面积为 18.5240 公顷。管控要求:1.不得擅自在农村居民点管控边界外围新增用地用于村庄建设。2.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相关管控要求。3.区内建设用地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62、农田。4.确需扩大的,向上级主管部分提出申请,并充分论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建设选址首先使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村庄生态环境、古树和古建筑。5.村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道路、绿地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准更改用途。(二二)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4.规划目标年村庄用地面积为 18.5240 公顷,占村域面积的 2.31%,较基期年村庄用地面积减少 0.1378 公顷;其中增加农村宅基地 1.1437 公顷、新增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6799公顷、新增商业服务业用地0.4302公顷、新增文化用地 0.0720 公顷;减少村庄范围(203)内的非建设用地 2.430563、公顷。新增村庄建设用地主要为农村宅基地、活动广场、停车场、产业配套等建设项目。表表10.110.1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村庄建设用地统计表单位:公顷规划分类规划分类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规 划 期规 划 期内 面 积内 面 积增减增减面积面积比例比例面积面积比例比例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12.07281.51%13.21651.65%1.1437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01530.13%1.69520.21%0.679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080403 中小学用地1.64750.21%1.64750.21%0.0000文化用地0.03310.00%0.07200.01%064、.0389商业服务业用地0.04810.01%0.47830.06%0.4302城镇村道路用地0.47930.06%0.47930.06%0.0000交通场站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公用设施用地0.82360.10%0.82360.10%0.0000广场用地0.11160.01%0.11160.01%0.0000村庄范围内的其他用地2.43050.30%0.00000.00%-2.4305村庄用地合计村庄用地合计18.661818.66182.33%2.33%18.524018.52402.31%2.31%-0.1378-0.1378(三三)建设管控要求建设65、管控要求1.建筑选址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村民住宅。2.建筑面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新增宅基地面积涉及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 170 平方米;不涉及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 200 平方米,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 320 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的方式18建设。严格执行 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 201765 号)、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宅基地标准申请使用宅基地。3.建筑层高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 3 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 3.6 米,标准层高原则不超过 3.3 米。4.建筑日照间距拟建住宅至少一处底66、层窗台面日照时数达到大寒日 3 小时,原地拆旧建新的建筑日照时数不低于大寒日 1 小时,拟建建筑不应使相邻住宅日照时数小于大寒日 3 小时。5.建筑防火间距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 6 米。山墙面为防火墙时,间距不限;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时,其防火间距不小于 3.5 米。6.住宅建筑退让要求宅基地和主要道路、山体、水体两侧、电力线路相邻时建筑退让距离必须符合消防、防汛、景观、环保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控制线从公路用地外缘起,高速公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67、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15 米,县道不少于 10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7.公共服务建筑管控要求新建公共服务建筑应同时满足综合性、特色性及多功能性等基础要求,公共建筑新增配置以村民使用和支撑产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建筑体量适中,不得浪费土地,且建筑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文化活动、卫生室、广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乡村特色风貌指引乡村特色风貌指引及人居环境整治及人居环境整治第第 34 条条 建筑和聚落风貌建筑和聚落风貌指引指引根据村庄现有地域要素,包括聚落整体风格特色、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68、征与外部环境条件、传统文化等因素,注重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建筑布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村庄建筑风格整体协调统一,新建建筑强调与原有建筑风貌的协调,根于传统,延续文脉,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并融入现代处理手法,从建筑布局、屋顶墙面、门窗装饰等将黔东南州苗族传统风貌建筑质朴、灵动的建筑风格特征展示出来,体现村庄古朴自然特色,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美好生活空间。村庄住宅风貌可参照雷山县农村住房风貌控制通用图集。新建房屋主要有纯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三种形式。其中木结构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杉木和松木资源,采用榫卯栓销,对柱与枋、枋与枋、枋与板、板与板等的方式,连结69、点上运用传统技法的燕尾榫、口袋19榫、肩榫、蝴蝶销、方销等传统工艺,打造适应当地环境的建筑物,使其充分体现出结构美且合理、轻盈通透、紧密坚固、工艺精巧、造型美观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特征。砖混结构民房应选用青砖、小青瓦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建筑风貌需与村庄整体建筑风貌保持一致,需体现一定的传统建筑风貌,鼓励加入木质构件及传统建筑符号的装饰,鼓励采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主墙身为白色,勒脚柱头可为灰色及青砖色,装饰性的门窗、线条可以为仿木质色,以丰富建筑的色彩层次,突显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特色。砖木结构民房应就地取木材,充分使用杉木及松木等资源,底层墙体鼓励选用青砖、小青瓦70、等地方建材,采用地方工艺,砖墙体留缝,保持青砖肌理,砖墙以青灰色色调为主,注意与木墙基调色及其它配合色搭配协调、自然。第第 35 条条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黔东南州和美城乡“四大行动”、黔东南州乡村庭院美化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一)实施实施“两清两清”整治工程整治工程以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为底线,以“清扫卫生、清理整治”为抓手,持续改善报德的村容村貌。1.清扫卫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里村外的白色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包装废弃物、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一日一清扫、一日一清运,做到居室、厨房、院落整洁干净,村寨周边道路、农田71、公厕清洁卫生;对村寨沟渠、河道、山塘水库进行一月一疏通,做到水清无味。2.清理整治。对农户丢弃的大件家具、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等大件垃圾以及村内通信线缆“蜘蛛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安全、美观的残垣断壁、破旧危房,以及与村寨不协调的彩钢瓦等“蓝顶”进行全面整顿;对村寨道路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乱搭乱建的建筑物、乱堆乱放的柴草、乱贴乱挂的广告以及废弃的旱厕、猪牛栏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对病死畜禽尸体、农村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房前屋后农用物资、农机具及生活杂物摆放有序,村里村外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二二)实施实施“庭院三化庭院三化”工程工程1.庭院绿化。72、深入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利用房前屋后、村内村外的空闲土地、撂荒地、拆除地块(包括拆除了旧房、旧棚、简易厕所旱厕、猪牛圈等的地块)、道路两边等区域,因地选材编制栅栏、搭建棚架,栽种蔬菜、精品水果等经济作物或种植花期长、易存活的园艺植物,建设一批“微四园”。2.庭院亮化。对房前屋后、村头寨尾进行亮化,修复或刷新损毁、涂料脱落褪色的建筑物(墙体),妆点具有当地苗族民族特色的元素,打造“一村一品、一户一景、一步一韵”的特色美丽庭院。203.庭院文化。将乡土文化、家风文化融入乡村庭院美化行动。乡村庭院美化行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273、1第第十十二二章章 实实施施项项目目安安排排第第 36 条条 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实实施施安安排排表表 12.1 重重大大建建设设项项目目重大实施项目以解决村庄实际需求为主,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目标,实施年限 2025 年为近期建设项目,实施年限为 2035 年为远期建设项目,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共 28 个项目。表表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万元)实施年限筹措方式备注1生态修复项目河道生态治理9.7261 公顷1002035财政资金2森林保护与抚育40.3525 公顷1002035财政资金3产业发展项目特色民宿基地17 栋,新增特色民宿基地配套旅游用地4302 平方米8002025社会资74、金+村民自筹4斗牛养殖基地2449 平方米502025社会资金5民族美食街10 栋502025社会资金+村民自筹6旅游步道5km502035财政资金7观景台1 处152035财政资金8科普教育基地7566 平方米1002025社会资金+财政资金9林下经济发展区林下中药材、林下生态养殖3002025社会资金+财政资金10传统农业发展区推进农业现代化生产3002025社会资金+财政资金11乡村美术馆、报德书院720 平方米5002025社会资金12乡村集市804 平方米302025社会资金+财政资金2213苗药谷康养基地5002035社会资金14历史文物保护传统村落保护历史建筑 3 栋,芦笙场 175、 处,消防水塘 1处,古井 5 口,传统民居 200 余栋,古树43 棵;粮仓有 28 座;非物质文化遗产 4类 18 项6002025财政资金15农房项目集中建房点1.1437 公顷2035村民自筹16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产业路硬化/新建20km2602035财政资金17活动广场规划新增 6 处60202518停车场规划新增 6 处2025与规划活动广场联合建设19乡协文化广场1 处20202520公厕6 个1002025与规划活动广场联合建设21村委综合楼新增 1 处,508 40203522路灯200 盏100202523移动式垃圾收集点4 个1.2202524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新增 476、 个污水终端,配套完善污水官网180203525消防通道规划新增大寨消防通道 800m30202526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厕所改造502025村民自筹+财政资金27庭院绿化改造80202528“微四园”工程2025合计4416.223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保障保障第第 37 条条 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一一)政策保障政策保障土地政策。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作为财产入股,实现“农民变股东”的转变。充分利用土地复垦政策、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土地政策,解决农村发展用地瓶颈;盘活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整合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产业政策。科学布77、局产业,扶持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倡导集体经营,降低农民投入风险。(二二)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郎德镇人民政府指导报德成立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村庄总体发展方向把控。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村规划确定后,各部门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加强协作,落实村庄规划中相应的建设项目,确保村庄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要坚持和明确农民群众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建立“以奖代补”、“以工代劳”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报德的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三三)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78、。采取“项目整合、政府投入、金融倾斜、资本引入、农民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办法,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建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机制。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分别以资金、土地资源等入股,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收益,并通过项目整合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动力。(四四)人才保障人才保障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就近就地就业。依托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等人才优势。探索采取顾问、兼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黄精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种养殖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让各类人才成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人,更成79、为思想上认同、情感上融入的村民。(五五)制度保障制度保障加强规划管理。建立村民建房民主议事制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编制、上报、选址、建设、验收等过程,均由政府监督,村民全过程参与。建立田长制制度。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责任制为核心,并结合干部考核制度予以落实。建立河长制制度。以保护水资源等为主要任务,明确协调有序、监管24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林长制制度。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第第 38 条条 村庄80、规划管理公约村庄规划管理公约村规民约,共建共享;村民参与,深入人心;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底线,不可触碰;违法建房,后果难当;建设边界,不可突破;全村楼房,面积限制;总数不超,三百二十;户均宅地,限二百平;控制高度,二层为宜;高速省道,保持退距;户户之间,应留间距;集约空间,高效流转;闲置用地,有偿退还;风貌建筑,全村统一;协调自然,砖木皆宜;安全生产,切不可忘;秸秆焚烧,意识要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消防设施,实时监测;家禽家畜,严禁乱放;乱倒垃圾,大家遭殃;房前屋后,收拾妥当;生态宜居,神清气爽;热心公益,扶助贫弱;孤寡留守,照顾有加;集体设施,爱护共享;古树名木,禁止砍伐;抵制黑恶,主81、动上报;违法行为,村民监督;红白喜事,从新从简;尊师重教,共育人才;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凝心聚力,蒸蒸日上;规划制定,共同执行;美丽乡村,振兴在望。第第 39 条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第 40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本规划经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是雷山县郎德镇报德村委会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雷山县郎德镇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与本规划相关的问题,由雷山县郎德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与解释。第第 41 条条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本规划自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第第 42 条条 规划后期管理规划后期管理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本规划可按法25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建议一年为周期,对已生效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根据已发生的行政许可、规划调整等进行更新汇总,使村庄规划始终保持在动态的修订当中,使之能够不断地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