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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方案(2021-2035年)(57页)
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方案(2021-2035年)(5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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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932636 2024-06-04 57页 110.01MB
1、 文文 本本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城乡用地消防分类.2 第三章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规划.3 第一节 防火隔离带、疏散避难设施及特殊危险场所的防灾缓冲绿地规划.3 第二节 居住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规划.4 第三节 商业金融设施消防安全布局.4 第四节 市场体系消防安全布局.5 第五节 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规划.5 第六节 物流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规划.6 第七节 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规划.6 第八节 文物古迹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规划.7 第九节 棚户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7 第十节 地下工程消防2、安全布局规划.8 第十一节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布局规划.9 第十二节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规划.11 第四章 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11 第五章 消防装备规划.12 第六章 消防供水规划.13 第七章 消防供电规划.14 第八章 消防通信规划.15 第九章 消防车通道系统规划.16 第十章 消防规划与抗震、人防.17 第十一章 智慧消防.17 第十二章 消防近期建设规划.18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20 第十四章 附 则.20 附表一:规划指标体系表.20 附表二:城区疏散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20 附表三:巫溪县城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20 附表四:建制镇、乡、3、村(社区)、森林地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20 附表五:巫溪县陆上消防站消防装备配置一览表.21 附表六:巫溪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消防设施技术装备一览表.27 附表七:巫溪县森林消防队防火装备配置一览表.28 附表八:城区供电设施一览表.28 附表九:远期巫溪县 110 千伏及以上等级变电站一览表.29 附表十: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一览表.29 附表十一:以车辆为载体的移动消防指挥中心系统设备一览表.30 附表十二:消防站系统设备一览表.30 附表十三:巫溪县城区近期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31 附表十四:建制镇、乡、村(社区)、森林地区近期消防站点及队伍4、建设规划表.31 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承担“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责使命,适应新形势下“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求,有必要结合巫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构建现代化消防救援体系,支撑巫溪县安全发展。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5、;(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19 年);(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 年 5 月);(四)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国务院发办199511 号文);(五)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公消1998164 号);(六)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八)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九)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国森防办200711 号;(十)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公消2014101 号);(十一)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十二)重庆市消防条例(2013 年修正);(十三)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6、(十四)重庆市消火栓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97 号);(十五)重庆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15 年版);(十六)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688 号);(十七)重庆市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规程;(十八)重庆市城乡规划防灾减灾规划导则(试行)(2008);(十九)重庆市消防条例(2013 年修正)(2013 年 11 月);(二十)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2002);(二十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5037-2022);(二十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二十三)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二十四)农村防火7、规范(GB500392010);(二十五)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二十六)重庆市城乡消防规划(2021-2035 年);(二十七)重庆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二十八)重庆市巫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二十九)巫溪县相关专项规划等;(三十)重庆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三十一)巫溪县城乡消防安全形势调研评估报告;(三十二)国家、重庆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巫溪县全域;其中,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与巫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一致。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年限规划年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8、与重庆市巫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规划期限相一致,确定本规划的编制期限为:2021 至 2035 年。为便于消防规划的分期实施,明确近期建设规划期限:2021-2027 年。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重点规划重点(一)改善城乡区域消防安全布局,消除和减少重大火灾隐患。(二)合理布局城乡消防站点,具体落实消防站点建设用地并严格管理控制。(三)建成以消防救援大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森林消防队为补充的城乡消防队伍体系。(四)加强消防供水、消防通信通讯、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 (五)确定消防站等级及装备,分阶9、段进行规划,特别是近期建设规划,以适应区域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发展需要。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一)近期目标 重点加强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使消防站的布局和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消防队伍的战斗力和消防指挥通信能力有较大的提高,为近期区域消防提供安全保障;结合城乡发展建设,合理布局区域内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的消防指挥中心;按相关规定规范增设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点设施;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系统以及消防供电设施建设与城乡市政工程建设同步实施。(二)远期目标 建设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要求,支撑巫溪“一轴三组团”的城市发展目标,城乡全覆盖、区域协同联动的现10、代化综合性消防救援体系,全面提升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到 2035 年,巫溪县消防救援设施和能力达到渝东北先进水平。为落实规划目标,本次规划结合规划原则及实际情况,构建了相应的规划指标体系,共7 项指标,详见附表一:规划指标体系表 第七条第七条 规划成果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组成。第八条第八条 强制性强制性和技术性内容和技术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加粗部分黑体加粗部分为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第九条第九条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以重庆市巫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为依据的消防专项规划。凡在规划区范围11、内进行与消防安全有关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除应遵守本规划外,还必须符合国家、重庆市现行规范规定。第二章第二章 城乡用地消防分类城乡用地消防分类 第十条第十条 城乡用地的消防分类城乡用地的消防分类(一)重点消防地区 城区老城片区、规划新建城市组团的核心区、相关规划确定的各建制镇(乡)的核心区、其它重点地区。其中,其它重点地区包括: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工业企业区、大型物资仓库区、商业区、高层建筑集中区、重点文物建设集中区、政府首脑机关所在地、砖木结构建筑和易燃建筑集中区;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的工业企业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集中区、中高层建筑相对集中区等。(二)一般消防地区 城区、建制镇12、(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重点消防地区、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以外的区域。(三)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 适用于消防隔离、避难疏散用途的各类用地形成的区域,可确定为专用或兼用的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主要包括城镇绿化带、生态景观带、公共绿地、广场、大型停车场、城市公园、道路等。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城区用地消防分类城区用地消防分类(一)老城赵家坝组团 1.重点消防地区 大宁古城、城厢中/小学、赵家坝片区核心区、中高层居住建筑相对集中区。2.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 消防隔离带主要包括巫镇高速公路沿线防护隔离带、高压线走廊、大宁河滨河绿地、柏杨河滨河绿地、冲沟及冲沟绿化带、组团内部生态隔离绿地等13、。避难疏散场地主要包括中小学、龙头山城市公园、北门沟社区公园、明珠广场、人民广场、龙头山滨河广场、大型停车场以及主要城市道路等。3.一般消防地区 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3 除重点消防地区、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以外的其它区域。(二)马镇坝组团 1.重点消防地区 马镇坝商业核心区、行政综合办公区、中小学、体育场馆,马镇坝片区的核心区、中高层居住建筑相对集中区。2.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 消防隔离带主要包括巫镇高速公路沿线防护隔离带、高压线走廊、柏杨河滨河绿地、冲沟及冲沟绿化带、组团内部生态隔离绿地等。避难疏散场地主要包括中小学、体育场馆、白马公园、逍遥广14、场、中兴广场、大型停车场以及主要城市道路等。3.一般消防地区 除重点消防地区、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以外的其它区域。(三)凤凰组团 1.重点消防地区 凤凰工业园、规划新建凤凰水城(凤凰镇)核心区、甲类与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工业企业区、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的工业企业区、工业园物资仓库区、中高层居住建筑相对集中区。2.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 消防隔离带主要包括安张铁路沿线防护隔离带(预留)、高压线走廊、柏杨河滨河绿地、小溪河滨河绿地、冲沟及冲沟绿化带、组团内部生态隔离绿地等。避难疏散场地主要包括中小学、钟家坡公园、城市大型广场、大型停车场以及主要城市道路等。3.一般消防地区 除重点消防地区、15、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以外的其它区域。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建制镇(乡)用地消防分类建制镇(乡)用地消防分类(一)重点消防地区 1.各建制镇(乡)规划确定的城镇核心区;2.大型工业企业区、大型物资仓库区;3.城镇集中商业区、老旧建筑集中区、重点文物建设集中区、镇(乡)政府及其它政府机关所在地、砖木结构建筑和易燃建筑集中区;4.学校、消防、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交通、环卫等相关单位所在地。(二)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 1.城镇绿化带、生态景观带、公共绿地、城市公园;2.广场、大型停车场、主要道路;3.驾校训练场地、学校操场、体育场用地。(三)一般消防地区 除重点消防地区、消防隔离带及避难16、疏散场地以外的其它区域。第三章第三章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一节第一节 防火隔离带、疏散避难设施及特殊危险场所的防灾缓冲绿地规划防火隔离带、疏散避难设施及特殊危险场所的防灾缓冲绿地规划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城区防火隔离带、疏散避难设施及特殊危险场所的防灾缓冲绿地规划城区防火隔离带、疏散避难设施及特殊危险场所的防灾缓冲绿地规划 规划主要交通干线及其防护绿带、柏杨河及其滨河绿地、大宁河及其滨河绿地、小溪河及其滨河绿地、城市带状公园、街头带状绿地等作为防火隔离带和特殊危险场所的防灾缓冲绿地。按照人员 100%疏散考虑,城区规划长期固定疏散避难场所城区规划长期固定疏散避难场所 1 17、1 个,中期疏散避难场所个,中期疏散避难场所 8 8个,短期疏散避难场所个,短期疏散避难场所 8 8 个。个。城区的街头绿地、社会停车场、小型广场等作为紧急疏散避城区的街头绿地、社会停车场、小型广场等作为紧急疏散避难场所使用。难场所使用。固定疏散避难场所应具有经过抗震加固的高等级抗震建筑物。在疏散避难场所内建设必要的市政、治安和医疗救助等配套设施,满足受助人员 3-30 天(含 30 天)避难时间。城区疏散避难场所规划详见附表二:城区疏散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规划巫云开巫云开高速公路、奉溪高速公路、两巫高速公路、巫镇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奉溪高速公路、两巫高速公路、巫镇高速公路、渝巫路渝巫路、绕城18、绕城北北路路、春申大道、春申大道、绕城南路绕城南路、滨河南路、滨河北路、滨河南路、滨河北路、宜兴路、北井大道、白马大道、文曲宜兴路、北井大道、白马大道、文曲路、万通路、凤马大道、路、万通路、凤马大道、七星路七星路、星凤大道星凤大道、水井路、高杨路等交通性干道为、水井路、高杨路等交通性干道为城区主要疏城区主要疏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4 散、救援道路散、救援道路,其它城市次干路和支路为次级和辅助型疏散、救援道路。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建建制镇(乡)防火隔离带、疏散避难设施及特殊危险场所的防灾缓冲绿地规划制镇(乡)防火隔离带、疏散避难设施及特殊危险场所的防灾缓冲绿19、地规划 规划主要交通干线及其防护绿带、河流及其滨河绿地、带状公园、街头带状绿地等作为防火隔离带和特殊危险场所的防灾缓冲绿地。结合公园、生态绿地、广场、体育场地、学校运动场和大型社会停车场等设置疏散避难场地。并在疏散避难场地内建设必要的市政、治安和医疗救助等配套设施,满足受助人员3-30 天(含 30 天)避难时间。规划主干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为主要疏散、救援道路;四级公路及次干路等为区域次要次级疏散、救援道路。第二节第二节 居住用地居住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规划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居住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居住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一)城镇和居民点居住用地总体布局20、应根据规划的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居住用地应选择在地势较高、卫生条件较好、不易遭受自然灾害的地段;尽量接近景观较好、方便交通的地方;尽可能少受噪音的干扰和有害气体、烟尘的污染;居住用地要有适当的发展余地;居住区内各种功能不同的建筑群之间要有明确的功能分区。(二)城镇及居民点居住用地应合理布置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生产及公用设施等。居住区住宅组之间要有适当的分隔,一般可采用绿地、公共建筑、道路或自然地形进行分隔。居住区边缘或临街建筑物居住区边缘或临街建筑物要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物。要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物。居住区之间设置城市的主要道路,居住小区之间设置城市干道或者居住区级道路,居住组21、团之间设置小区级道路,以此形成防火隔离带。(三)加强城区和各建制镇(乡)的棚户区改造。控制棚户区住宅建筑建设密度,改善棚户区居住环境,并以“危陋”住宅区为改造重点。当成片改造有困难时,先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通道,增设消防水源,改善用水、用电等设施,改善居住和消防条件。棚户区新建棚户区新建的各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密度、防火间距均要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标准。的各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密度、防火间距均要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标准。(四)推进新居住区的建设,合理配套消防基础设施,并为未来发展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和消防通道。小区内主要道路的出入口不少于两个。小区内主要道路的出入口不少于两个。开闭所22、燃气调压站等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五)在综合居住区及工业企业居住区,可布置市政管理机构或无污染、噪声小、占地少、运输量不大的中小型生产企业,宜布局在居住区边缘的独立地段。(六)居住区的道路应分级布置,要能保证消防车驶进区内。单元级的道路路面宽不小于 46 米;居住区级道路,车行宽度为 9 米,尽头式道路长不宜大于 200 米,在尽端处应设回车场。在居住区内必须设置室外消火栓。在居住区内必须设置室外消火栓。(七)液化石油气的储配站要设在城市边缘。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可设在居民区内,每个站的供应范围一般不超过 1 万户。供应站如未处于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范围,应补设消火供应站如未处于23、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范围,应补设消火栓。栓。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城区居住用地消防安全布局城区居住用地消防安全布局 逐步拓展建设赵家坝南北区域、长龙山王家湾区域、凤凰镇凤凰水城居住用地。同步配套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老城-赵家坝组团结合棚户区改造对危旧房等进行改造调整,重点增加配套的公共设施、绿地及停车设施。同步补充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用地防火能力。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建制镇(乡)居住用地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居住用地消防安全布局 合理布局居住用地,完善居住用地消防设施配套建设。加强各建制镇(乡)的棚户区改造,增设消防水源,改善用水、用电等设施,改善居住和消防条件。新建的各类建筑的耐火等级、24、建筑密度、防火间距均要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标准。第三节第三节 商业金融设施消防安全布局商业金融设施消防安全布局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商业金融设施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商业金融设施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商业设施、金融、文化娱乐设施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商业设施、金融、文化娱乐设施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禁止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禁止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同步建设消防设施。同步建设消防设施。(二)有大量车流、人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如影剧院、展览馆、大型商场、体25、育馆、(二)有大量车流、人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如影剧院、展览馆、大型商场、体育馆、游乐场、车站等,其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应小于游乐场、车站等,其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应小于 8 8 米。米。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5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城区商业金融城区商业金融设施消防安全布局设施消防安全布局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按“城市级商业中心街道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三级配套,实现城区商业服务全覆盖。城市级商业中心规划 4 大板块。分别是马镇坝商业核心区,以商业娱乐、餐饮休闲为主;大宁古城旅游区,以旅游度假、餐饮文化为主;墨斗城商贸物流区,以市场批发、展销商务为主;凤凰水城26、滨水娱乐休闲区,以休闲、娱乐服务为主。分别构建柏杨街道、宁河街道、凤凰镇 3 处街道级商业中心。形成发展规模仅次于城市级商业中心,同时能为城市组团提供便捷完备商业服务的次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服务设施与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相结合,形成社区级中心。遵循布局均衡、方便居民生活和易达的原则,结合居住小区的建设配套建设。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建制镇(乡)商业金融设施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商业金融设施消防安全布局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商业金融设施严格按照商业金融设施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第四节第四节 市场体系消防安全布局市场体系消防安全布局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27、条 市场体系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市场体系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一)新建市场的选址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火栓使用。(一)新建市场的选址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火栓使用。(二)新建市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三)针对现状消防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市场,应进行消防改造,满足消防条件。确不能改造的,应进行搬迁。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城区市场体系消防安全布局城区市场体系消防安全布局 完善现状市场消防车通道和消火栓建设;新建市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建制镇(乡)市场体系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市场体系消防安全布局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28、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市场严格按照市场体系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第五节第五节 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一)工业用地的选址在满足运输、能源、劳动力、环境、用地规模、工程地质、卫生等条件的同时,要综合考虑风向、地形、周边环境、生产和使用中的火灾危险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合理进行布置,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保障消防安全。(二)按照经济、消防安全、卫生的要求,应将石油化工、化学肥料、钢铁、水泥、石灰等污染较大的工业以及易燃易爆的企业远离城镇布置。将协作密切、占地多、货运量大、火灾危险性大、有一定污29、染的工业企业,按其不同性质组成工业区,一般布置在城镇的边缘。对易燃易爆和散发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工厂,要布置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对易燃易爆和散发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工厂,要布置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且是人烟稀少的安全地带。风向,并且是人烟稀少的安全地带。占地面积不大、火灾危险性不大、基本上无污染的工业企业,可组成独立的街坊,布置在城市内单独地段、居住区的边缘和交通干道的一侧。用地少、运输量、基本上无污染、建筑物无特殊要求、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火灾危险性小的工业企业,可散置在居住街坊内,或与绿化组合,组成前店后厂,布置在居住建筑底层。(三)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要设置一定的安全距离地带30、。(三)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要设置一定的安全距离地带。(四)布置工业区应注意靠近水源并能满足消防用水量的需要。应注意交通便捷,消防车沿途必须经过的公路构筑物及桥涵应能满足其通过的可能,且尽量避免公路与铁路交叉。(五)规范城区和各建制镇(乡)中心地区工业发展,工业布局应符合巫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定位与要求;规划新增工业用地宜位于城区和各建制镇(乡)建设用地的外围,以减少对城镇内部生活的安全隐患。(六)对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采用远近相结合的办法治理。近期控制其规模,进行技术改造或转产、转型。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第 344 令,2013 年修订),拆除邻近部分有影31、响的民居,开辟消防通道,留出一定防护间距,同时周边应不再开发居住区建设。远期创造条件进行整体搬迁。(七)工厂、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甲、乙、丙类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七)工厂、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甲、乙、丙类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 30003000 平方米或平方米或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6 乙、丙类库房的占地面积超过乙、丙类库房的占地面积超过 15001500 平方米,应平方米,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两个长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 6 米的32、平坦空地。米的平坦空地。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应设消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应设消防车通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且宽度不小于防车通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且宽度不小于 6 6 米的平坦空地。米的平坦空地。(八)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八)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525 米,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米,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宜小于 5050 米。米。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101818 米。米。散发可33、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不应小于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不应小于 3030 米,与场外米,与场外道路(边线)不应小于道路(边线)不应小于 1515 米。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城区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城区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 规划以现有凤凰工业园区为基础,进一步向北、向西拓展,提高园区土地使用水平,完善交通、市政设施配套,建成具备一定规模效应的工业园区。补充完善现状工业区消防设施,改善提高消防条件。进一步梳理整合城市核心区内现状工业用地,鼓励城市核心区内的工业企业逐步向凤凰工业园区搬迁。新建工业用地按国家相关标准合理配套消防基础设施。第二34、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建制镇(乡)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工业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第六节第六节 物流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物流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一(一)火灾危险性大的仓库应布置在单独的地段,与周围建(构)筑物要有一定的安)火灾危险性大的仓库应布置在单独的地段,与周围建(构)筑物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石油库宜布置在城乡郊区的独立地段。全距离。石油库宜布置在城乡郊区的独立地段。化学危险品库应布置在城乡远郊35、的独立地段,但要注意与使用单位所在位置方向一致,化学危险品库应布置在城乡远郊的独立地段,但要注意与使用单位所在位置方向一致,避免运输时穿越城镇。避免运输时穿越城镇。燃料及易燃材料仓库(煤炭、木材堆场)应满足防火要求,布置在独立地段燃料及易燃材料仓库(煤炭、木材堆场)应满足防火要求,布置在独立地段。在气候在气候干燥、风速较大的干燥、风速较大的城镇城镇,还必须布置在大风季节主导风向的,还必须布置在大风季节主导风向的常常风向或侧风向。风向或侧风向。(二)针对仓储区物资大量集散的特点,在布局上宜采取相对集中、分类储存的方式,并在运输方面规定交通通行道路和通行时间。(三)仓库应靠近水源,并能满足消防用水36、(三)仓库应靠近水源,并能满足消防用水量的需要。量的需要。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城区物流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城区物流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 依托高速、绕城南路等运输通道,在亿联商贸城旁规划布置物流仓储用地,同时可结合工业用地兼容建设物流仓储用地。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建制镇(乡)物流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物流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物流仓储用地严格按照物流仓储用地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第七节第七节 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公37、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一)公共建筑的消防布置应考虑分期建设、远近期结合、留有发展余地的要求。(二)对于城乡原有布置不均衡、消防条件不完善的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应结合规划作适当调整,逐步改善消防条件。(三)当沿主要市政道路布置公共建筑时,应注意将功能上有联系的建筑成组布置在道路一侧,或将人流量大的公共建筑集中布置在道路一侧,以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在过街人流较大的区域,应根据具体环境建设高架或地下人行通道。商业中心可开辟步行街,避免人车混行。(四)建筑在街区内呈组团状布置时,应使步行道路、场地、环境设施、绿地与建筑有机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城市交通的组织,避免城市交通对中心区域公共活动的38、干扰。(五)城市的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影剧院、大型商贸建筑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应设置集散广场或场地,广场或场地宜与城市干道有良好的联系,便于平时人流和车流的集散和火灾时人员及物资的安全疏散。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六)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六)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5037GB 55037-20222022),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最),高层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小于小间距不小于 1313 米;高层建筑与裙房间距不小于米;高层建筑与裙房间距不小于 9 9 米;裙房与裙房间39、距不小于米;裙房与裙房间距不小于 6 6 米;裙房米;裙房与其它非居住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不小于与其它非居住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不小于 6 6 米。多层非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得小于米。多层非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得小于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7 1010 米。低层非居住建筑与多、低层非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得小于米。低层非居住建筑与多、低层非居住建筑最小间距不得小于 6 6 米。米。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城区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城区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 规划形成“城市级-街道级-服务单元级”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城市级公共服务中心:主要位于40、柏杨街道,是巫溪县的行政办公、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商业商务等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规划共 3 处,分别为宁河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柏杨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凤凰镇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单元级公共服务中心:规划共 11 处(含 3 处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分别为大宁服务单元(包括现行广场社区、人民社区、环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赵家坝服务单元(包括现行环保社区、先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白鹅服务单元(包括现行白鹅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墨斗城服务单元公共服务中心(现行墨斗社区、环保社区)、白马服务单元(包括现行白马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丰益服务单元(包括现行丰益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新城服务单元公41、共服务中心、高杨服务单元(凤凰镇高阳村)、凤凰服务单元(包括现行凤凰社区、中河村)公共服务中心、双凤服务单元(包括现行双凤村)公共服务中心、七星服务单元(预留,包括现行七星村、石龙村)。城区高层建筑主要集中分布于各组团中心和其它重要的节点区域、马镇坝组团北部新建居住社区、赵家坝片区南部新建居住社区。现状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的其它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一并纳入城区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建制镇(乡)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严格按照公42、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第八节第八节 文物古迹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规划文物古迹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文物古迹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文物古迹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一)文物古迹单位、历史文化建筑在确保安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保护等级、所处位置、历史价值及火灾危险性,分别提出使用范围及性质。不得利用历史文化建筑不得利用历史文化建筑开设餐饮、厂房、仓库、娱乐等设施,已开设或占用的须限期搬迁。在文物古迹单位保护开设餐饮、厂房、仓库、娱乐等设施,已开设或占用的须43、限期搬迁。在文物古迹单位保护范围内,禁止搭建易燃建筑,已搭建的应予以拆除。凡与历史文化建筑之间无防火安全间范围内,禁止搭建易燃建筑,已搭建的应予以拆除。凡与历史文化建筑之间无防火安全间距的建筑,要求进行整改,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距的建筑,要求进行整改,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二)在文物古迹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建筑)保护区内不得进行爆破、钻探、(二)在文物古迹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建筑)保护区内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保护范围内新建与历史建筑相协调的建筑,必须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容积挖掘等作业。在保护范围内新建与历史建筑相协调的建筑,必须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绿化率,并留出足44、够的防火间距。率,提高绿化率,并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三)提高文物古迹单位、历史文化建筑的耐火等级。可以结合改造加固,将部分可燃构件(如楼板等)换成非燃烧体构件,改善防火条件。采用木质等可燃构件重修历史建筑的,应采取涂防火层等措施,以提高其耐火能力。(四)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通道、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侵占。(四)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通道、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侵占。应在不破坏原有格局的情况下,开辟与城市道路相通的消防通道,并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五)凡与历史文化保护建筑毗连的其它房屋,应有防火分隔墙或开辟消防通道。(五)凡与历史文化保护建筑毗连的其它房屋,应有防火分隔墙或开辟消防通45、道。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城区文物遗址消防安全布局城区文物遗址消防安全布局 城区文物保护单位有城区文物保护单位有 1 17 7 处。包括处。包括 3 3 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凤凰语录塔、巫凤凰语录塔、巫溪溪火柴厂旧址、西门老车站;火柴厂旧址、西门老车站;4 4 处古墓葬处古墓葬-崔家墓群、崔家墓群、陈诈卿石室墓、北门沟岩墓、陈诈卿石室墓、北门沟岩墓、东门岩东门岩棺群;棺群;4 4 处古遗址处古遗址-巫溪城墙、王家湾寨子遗址、水磨滩寨子遗址、西来关古道巫溪城墙、王家湾寨子遗址、水磨滩寨子遗址、西来关古道;5 5 处古建处古建筑筑-女儿井、凤凰桥、崔家老屋、万46、家老屋;女儿井、凤凰桥、崔家老屋、万家老屋;1 1 处石窟寺及石刻处石窟寺及石刻-堰塘湾墓石刻。堰塘湾墓石刻。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建制镇(乡)文物遗址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文物遗址消防安全布局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文物古迹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其中,宁厂镇宁厂镇(中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国历史文化名镇)猫儿滩、盐泉、衡家涧等猫儿滩、盐泉、衡家涧等历史建筑群历史建筑群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镇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村相关相关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要求布局建设。第九节第九节 棚户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47、棚户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棚户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棚户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一)拆除违章建筑,提高建筑耐火等级,降低火灾荷载。(二)全面清理区内的违章违法建筑,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8 (三)疏散旧城功能,降低人口密度,减轻住房负荷。(四)改造供水管道,增设消防水源,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五)加强居民防火意识,改善用火、用电条件,普及扑救初期火灾及逃生技能。(六)打通进出棚户区的主要道路。(七)合理利用道路、广场、绿地等规划和建设城镇避难疏散路线及避难场地。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城区棚户区消防安全布局城区棚户区消防安全布48、局(一)大宁古城旅游服务片区 1.功能疏解和提档升级 引导部分城市功能向新区转移,保留旧城已经形成的商业与综合服务功能,植入旅游服务功能,提档升级。2.居住改善 有条件改造旧城区老住宅,提升住宅成套率;严格控制旧城更新的整体开发强度,避免过高开发强度吸引更多人群在旧区的聚集和居住;完善旧城服务功能,创造宜人的公共交往空间,优化公共资源配置。3.交通改善 整理旧城道路系统,提高次支干道系统的可达性;适当增加公交站点或设置公交首末站,推行公交优化;利用街巷空间结合滨水公共开敞空间,构建连贯畅通的慢行系统;布置适当的停车空间,限制机动车进入旧城区。4.设施优化 梳理旧城市政管线网络,有条件实现市政管49、线下地,雨污分流;适当增加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接待服务功能。5.消防安全布局 拆除违章建筑,提高建筑耐火等级,降低火灾荷载;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改造供水管道,增设消防水源,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加强居民防火意识,改善用火、用电条件,普及扑救初期火灾及逃生技能;打通进出棚户区的主要道路;合理利用道路、广场、绿地等规划和建设城市避难疏散路线及避难场地。(二)赵家坝片区 1.完善配套 进一步加强赵家坝片区各类居住配套性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先解决各类共用设施用地的供应,完善居住配套服务功能。2.居住改善 有条件改造旧城区老住宅,提升住宅成套率;严格控制旧城更新的整体开发强度,避免过高开发强度吸引更多50、人群在旧区的聚集和居住;完善旧城服务功能,创造宜人的公共交往空间,优化公共资源配置。3.交通改善 整理旧城道路系统,提高次支干道系统的可达性;利用街巷空间结合滨水公共开敞空间,构建连贯畅通的慢行系统;布置适当的停车空间。4.绿地挖潜 提升居住区绿地率,改善居住环境质量,见缝插针地布置各类街头绿地、小游园、开敞空间等,维护现状龙头山公园的规模;重点维系柏杨河滨河空间。5.消防安全布局 拆除违章建筑,提高建筑耐火等级,降低火灾荷载;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改造供水管道,增设消防水源,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加强居民防火意识,改善用火、用电条件,普及扑救初期火灾及逃生技能;打通进出棚户区的主要道路;合理利用51、道路、广场、绿地等规划和建设城市避难疏散路线及避难场地。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建制镇(乡)棚户区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棚户区消防安全布局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棚户区严格按照棚户区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第十节第十节 地下工程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地下工程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地下工程消防安全地下工程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要求(一)地下工程建设必须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道路网络及疏散通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必须远离易燃、易爆、化工危险品生产、储存区域。并与周围建、构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必须远离易燃、易爆、化工危险品生产、储存区域。并与周围建、构52、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间距。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9 (二)地下工程建设,应保证用电负荷,完善设置消防通道、消火栓及建筑消防设施,新建建筑应以一、二级耐火等级为主,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发展,严格禁止修建四级新建建筑应以一、二级耐火等级为主,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发展,严格禁止修建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等级的建筑。(三)大型公共建筑内配套建设的地下工程,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禁止随意改(三)大型公共建筑内配套建设的地下工程,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禁止随意改变设计功能,禁止使用可燃易燃装饰材料。变设计功能,禁止使用可燃易燃装饰材料。(四)加强大型地下53、商场、地下娱乐场所等地下工程的自防自救能力。(五)由于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有不可逆性,地下空间建设应按照地下空间分层、分期、分区开发的基本原则,制定合理的开发规模和开发层次。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城区地下工程消防安全布局城区地下工程消防安全布局 近期建设:开发层次为浅层和次浅层(地下 1-30 米)。基础设施地下化,在居住区以及城市广场和公共绿地的地下发展地下停车设施。在新开发居住区开发地下防灾空间以及其它公共活动空间;在城市广场和公共绿地开发地下商业等空间;在县级商业中心建设地下综合体。远期建设:开发层次主要为次浅层地下空间(地下 10-30 米)。全面均衡发展,逐步达到城区规划范围内基础设施地下54、化完善。远景建设:开发层次为次深层和深层地下空间(地下 30 米及更深范围)。建设大规模地下市政、物流、贮水、贮能系统,全面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地下化;建成完善的地下防灾减灾体系和物资储备系统,免除自然和人为灾害对城市的威胁。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建制镇(乡)地下工程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地下工程消防安全布局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地下工程严格按照地下工程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布局规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加油(气)站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加油(气)站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一)加油55、(气)站的布置要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重要的公共建筑物、明火和散发火花的地点。规划加油(气)站用地周边规划防护绿地,保证加油(气)站用地与周边居住规划加油(气)站用地周边规划防护绿地,保证加油(气)站用地与周边居住建筑的安全间距不小于建筑的安全间距不小于 1010 米,与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安全间距不小于米,与体育馆等重要公共建筑安全间距不小于 5050 米。米。(二)加气站选址应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地段,且应通风良好、不易积存气体。(三)在符合国土空功总体规划、镇(乡)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要求的基础上,严格遵照加油(气)站设计规范规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油(气)站。规划加油56、(气)站服务半径为 0.9-1.2 公里,每处占地 0.3-0.5 公顷。加油(气)站用地划为甲类保护区域。(四)汽车加油(气)站的加油(气)机、油(气)罐与周围建、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五)(五)城区和各建制镇(乡)核心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城区和各建制镇(乡)核心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六)城区和各建制镇(乡)的加油(气)站宜靠近城镇道路,不宜选择在城镇干路的交叉口附近。(七)加油(气)站必须加强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对现有或新增加油(气)站点均应完备手续,取消违章站点。(八)加油57、(气)站油(气)罐必须采用直埋式,应推广密闭卸油(卸气)装置。(八)加油(气)站油(气)罐必须采用直埋式,应推广密闭卸油(卸气)装置。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城区加油(气)站消防安全布局城区加油(气)站消防安全布局 落实巫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加油(气)站用地共计 12 处,其中加油站 11 处,加气站 1 处。针对现状加油(气)站,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整改达到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新建加油(气)站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布局要求进行建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建制镇(乡)加油(气)站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加油(气)站消防安全布局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加油(58、气)站严格按照加油(气)站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燃气输配工程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燃气输配工程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一)站点选址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要求,并与居住区、商业区或其他人员集中地区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同时应征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和消防、环保等部门同意或批准。(二)站点选址应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地段,且应通风良好、不易积存气体。(三)调压站、液化气站站址选择应具有较好的水域条件。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10 (四)站点选址与建、构筑物,以及其它储存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规范规定要求。(五)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宜布置在城镇的边缘,并保59、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中压(五)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宜布置在城镇的边缘,并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中压 A A燃气管道宜布置在城镇边缘;中压燃气管道宜布置在城镇边缘;中压 B B 燃气管道宜布置在城镇燃气用气区便于与低压管道连燃气管道宜布置在城镇燃气用气区便于与低压管道连接的规划道路上,但应尽量避免布置在交通干道和闹市区的繁华街道。接的规划道路上,但应尽量避免布置在交通干道和闹市区的繁华街道。(六)中压管道应布置成环状,以提高输配气的安全可靠性。(七)中压管道的布置要考虑调压站分布布置,尽量使中压管道靠近调压站,以缩短连接支管的长度。(八)长输管道不得连接单个居民用户。由高压、次高压、中压管道直接供气60、的大用(八)长输管道不得连接单个居民用户。由高压、次高压、中压管道直接供气的大用户,其引出支管末端必须考虑设置专用调压器的位置。户,其引出支管末端必须考虑设置专用调压器的位置。(九)低压管道直接向用户输配气,为了保证安全用气,应尽量布置成环状,对于新发展区,可布置成枝状。(十)地下燃气管道应远离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液体的地段,并不宜与其(十)地下燃气管道应远离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液体的地段,并不宜与其它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如果必须同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护保护措施。它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如果必须同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护保护措施。(十一)燃气管道穿过城镇主要干道时,应敷设在套管或地(十61、一)燃气管道穿过城镇主要干道时,应敷设在套管或地沟内。当穿越或跨越重要沟内。当穿越或跨越重要河流时,必须在河流两岸设置阀门。河流时,必须在河流两岸设置阀门。(十二)新建工程燃气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十二)新建工程燃气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5037GB 55037-20222022)要求执行。对于建成区的高层建筑,其调压箱不得直接挂靠在高层建筑的外墙上,调压柜、要求执行。对于建成区的高层建筑,其调压箱不得直接挂靠在高层建筑的外墙上,调压柜、调压井的安全距离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调压井的安全距离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十三)燃气干管必须设置泄露和降压的自动防火阀62、等紧急切断措施。(十三)燃气干管必须设置泄露和降压的自动防火阀等紧急切断措施。(十四)加大燃气消防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尽快实现计算机实时调度,提高管理水平。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城区燃气输配工程消防安全布局城区燃气输配工程消防安全布局 落实巫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燃气站 1 处。保留现状墨斗城燃气调压站(含高-高压、高-中压)1 处。针对现状调压站、液化气站消防安全要求不达标的,按要求进行整改;新建调压站、液化气站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布局要求进行建设。落实巫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奉-巫燃气高压管线与燃气输配管网。(一)长输管线 巫溪县天然气长输管线采用高压 A 级(4.0MPa)压力级63、制。长输管线由城区西部进入,接入珍珠山高中压调压站,设计管径为 DN500。高压管道的输气走廊控制宽度为沿高压管壁外缘两侧 6 米内的范围,走廊宽度总宽可控制在 13 米。(二)次高压管道 与县国土空间规划一致,凤凰工业区管网采用次高压 B 级(0.8MPa)压力级制,且管道形成环网,保障工业用气安全。次高压管道主要布置在渝巫路、绕城北路西段、高杨路、绕城南路西段等,管径为 DN100DN300。次压管道的输气走廊控制宽度为沿高压管壁外缘两侧 4.5 米内的范围,走廊宽度总宽可控制在 10 米。(三)中压管道 城区居民生活用气及商业用气管网采用中压 A 级(0.4MPa)压力级制。中压燃气管网64、由高-中压调压站引出,以环网为主,环枝结合。中压管道布置尽量靠近用户,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穿越铁路、干路、大型河流、池塘等,节约投资。调压方式采用区域调压和楼栋调压相结合的方式。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中压管道主要布置在绕城南路东段、星凤大道、绕城北路东段、北井大道、春申大道等,管径为 DN300DN500。针对现状燃气输配管网布局消防安全要求不达标的,按要求进行整改;新建燃气输配管网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布局要求进行建设。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建制镇(乡)燃气输配工程消防安全布局建制镇(乡)燃气输配工程消防安全布局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调压站、燃气输配管65、网严格按照燃气输配工程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布局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布局 区域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城区及乡镇加油加气站、烟花爆竹、氧气乙炔气体经营等。烟花爆竹和罐装气体烟花爆竹和罐装气体等易燃易爆品等易燃易爆品,其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其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同一建筑物内,并应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等66、的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和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11 位置,并符合防灾防爆的要求。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规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规划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规划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规划要求(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应设置在城镇建设区外围,避免途经高密度居民区和城镇建设重要区域,以减小其对城镇内部安全的威胁。(二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由消防)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由消防救援救援主管部门严格审验和核发危险67、品运输主管部门严格审验和核发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书,在车上悬挂明显标志。许可证书,在车上悬挂明显标志。(三)对允许通行的路段及时段均应由交通主管部门对其严格施行管理。(四四)凡未规定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的城镇道路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凡未规定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的城镇道路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允许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路段严禁停放危险品运输车辆。允许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路段严禁停放危险品运输车辆。(五)当危险品运输车辆确需在规定路线外行驶的,须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实行定时定线运输。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城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规划城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规划 规划巫云开高速公路、68、奉溪高速公路、两巫高速公路、巫镇高速公路、国道 G347(渝巫路)、国道 G242、星凤大道、绕城北路、绕城南路、七星路、水井路、高杨路、春申大道西段、凤马大道、北马大道、滨河北路西段、北井大道西段等交通性干道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建制镇(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规划建制镇(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规划 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及其它一般镇、乡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布局建设。第四章第四章 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城乡消防站69、队体系城乡消防站队体系建设建设 巫溪县形成以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巫溪县形成以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乡镇乡镇消防站消防站为架为架构的消防站点建设体系,同步建立以构的消防站点建设体系,同步建立以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为主,以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为主,以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后备森林消防队后备森林消防队为补充的消防队伍建设体系。为补充的消防队伍建设体系。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城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城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 巫溪县巫溪县城区划分为城区划分为 3 3 个消防责任区个消防责任区,分70、别,分别为凤凰组团、马镇坝组团、赵家坝组团(含为凤凰组团、马镇坝组团、赵家坝组团(含大宁古城)大宁古城)。规划新建规划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 1 1 座座、小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 1 1 座座,扩建扩建二级二级普通消防站普通消防站 1 1座座,保留现状一级普通消防站保留现状一级普通消防站 1 1 座座。(一)凤凰组团 新建新建凤凰消防救援站凤凰消防救援站 1 1 座座,等级为,等级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占地面积约约 1.1.1616 公顷公顷。责任区。责任区面面积积 7.117.11 平方公里,其中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城市建设建设区面积区面积 4.354.3571、 平方公里平方公里。组织建设消防救援大队,配备车。组织建设消防救援大队,配备车辆辆 5 5-7 7 辆,配备人员辆,配备人员 3030-4545 人。人。(二)马镇坝组团 保留马镇坝保留马镇坝消防救援站消防救援站 1 1 座座,等级位等级位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占地面积约约 1 1.42.42 公顷公顷。责任区责任区面积面积 7.127.12 平方公里,其中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城市建设建设区面积区面积 4.4.4343 平方公里平方公里。组织建设消防救援大队,配备。组织建设消防救援大队,配备车辆车辆 5 5-7 7 辆,配备人员辆,配备人员 3030-4545 人。人。(三)赵72、家坝组团 扩建扩建赵家坝消防救援站赵家坝消防救援站 1 1 座,等级为二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约座,等级为二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约 0 0.30.30 公顷公顷,组织建组织建设消防救援大队,配备车辆设消防救援大队,配备车辆 2 2-4 4 辆,配备人员辆,配备人员 1515-2525 人人;责任责任区面积区面积 5.955.95 平方公里,其中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城市建设区面积区面积 3.383.38 平方公里平方公里。新建大宁古城消防救援站新建大宁古城消防救援站 1 1 座,等级为小型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座,等级为小型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 0 0.09.09 公顷,公顷,主要负主要负责大73、宁古城消防救援,责大宁古城消防救援,组织建设消防救援大队,配备车辆组织建设消防救援大队,配备车辆 2 2 辆,配备人数辆,配备人数 1 15 5 人人。城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详见附表三:巫溪县城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建制镇(乡)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建制镇(乡)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一)重点镇 在文峰镇、在文峰镇、古路镇、古路镇、上磺镇、徐家镇和尖山镇镇区分别规划建设上磺镇、徐家镇和尖山镇镇区分别规划建设乡镇消防站乡镇消防站 1 1 处处,建,建议占地规模议占地规模 10001000-12001200 平方米平方米,组织建设一级乡镇,组织建设一级乡镇专74、职消防队。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专职消防队。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居民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二)特色镇 在宁厂镇在宁厂镇镇区镇区、通城镇通城镇镇区分别规划建设乡镇消防站镇区分别规划建设乡镇消防站 1 1 处处。其中宁厂镇(其中宁厂镇(国家级历史国家级历史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12 文化名镇文化名镇)镇区镇区组织建设组织建设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议占地规模建议占地规模 10001000-12001200 平方米平方米;通城镇通城镇镇区镇区组织建设二组织建设75、二级级乡镇乡镇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议占地规模,建议占地规模 700700-850850 平方米平方米。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难的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在红池坝镇镇区设置乡镇消防站在红池坝镇镇区设置乡镇消防站1 1处,组织建设乡镇志愿消防队。建议占地规模处,组织建设乡镇志愿消防队。建议占地规模350350-50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应小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140 平方米,并应设置在建筑物平街层。平方米,并应设置在建筑物平街层。乡镇消防站责任覆盖乡镇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76、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有困难的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三)一般镇(乡)下堡镇镇区规划建设乡镇消防站下堡镇镇区规划建设乡镇消防站 1 1 处,组织建设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议占地规模处,组织建设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议占地规模700700-850850 平方米。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平方米。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 100100立方米。立方米。其余其余一般镇一般镇(乡)(乡)的镇区的镇区(集镇)(集镇)各各设置设置乡镇消防站乡镇消防站 1 1 处处,分别分别组77、织建设乡镇志愿消组织建设乡镇志愿消防队。防队。建议占地规模建议占地规模 350350-500500 平方米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应小于,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140 平方米,并应设置在建筑物平方米,并应设置在建筑物平平街层。街层。乡镇消防站乡镇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责任覆盖有困难的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立方米。方米。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村(社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村(社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 分别设置消防值班室,有条件可设置微型消防站,分别组织建设义务消防队,配建消分别设置消防值班室,有条件可设置微型消防站,分别组78、织建设义务消防队,配建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森林地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森林地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 在国有林场(白果林场、大官山林场、猫儿背林场、红池坝林场)、森林类型的自然保在国有林场(白果林场、大官山林场、猫儿背林场、红池坝林场)、森林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护区(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宁河小三峡市名胜区(大宁河小三峡市级风景名胜区、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区)和级风景名胜区、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孔梁市79、级森森林公园(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孔梁市级森林自然公园)等地方,林自然公园)等地方,结合林区、自然水系分布分别建设多处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结合林区、自然水系分布分别建设多处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立方米。分别组织建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后备森林消防队。方米。分别组织建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后备森林消防队。巫溪县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详见附表三:建制镇、乡、村(社区)、森林地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消防消防救援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布局规划布局规划 升级巫溪县升级巫溪县消防指挥救援中心消防指挥救援中心,兼有战勤保障中心功能,位80、于巫溪县马镇坝消防救援,兼有战勤保障中心功能,位于巫溪县马镇坝消防救援站内站内。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消防训练基地、消防安全科普教育中心布局规划消防训练基地、消防安全科普教育中心布局规划 新建巫溪县综合性消防训练基地新建巫溪县综合性消防训练基地,位于马镇坝消防救援站内,等级为支(大)队级消,位于马镇坝消防救援站内,等级为支(大)队级消防训练基地,主要提供消防人员训练、技能培训。防训练基地,主要提供消防人员训练、技能培训。新建巫溪县消防教育培训设施新建巫溪县消防教育培训设施,位于凤凰消防救援站内,等级为区县级消防安全科普,位于凤凰消防救援站内,等级为区县级消防安全科普教育教育中心,主要提供消防知81、识培训、消防科普教育。中心,主要提供消防知识培训、消防科普教育。新建巫溪县水上消防训练基地,位于大宁古城消防救援站内,等级为区县级消防水上新建巫溪县水上消防训练基地,位于大宁古城消防救援站内,等级为区县级消防水上救援训练基地;救援训练基地;主要主要承担重庆市各区县及巫溪县水上救援训练等。承担重庆市各区县及巫溪县水上救援训练等。第五章第五章 消防装备规划消防装备规划 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陆上消防站装备配置陆上消防站装备配置 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的规定,合理配置消防装备、消防器材和人员。陆上消防站装备配置要求详见附表五:巫溪县82、陆上消防站消防装备配置一览表。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配置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配置 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按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的相关要求合理配备消防装备与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配置详见附表六:巫溪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消防设施技术装备一览表。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森林消防队防火装备配置森林消防队防火装备配置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后备森林消防队按 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 国森防办 200711 号的相关要求合理配备消防装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后备森林消防队防火装备配置详见附表七:巫溪县森林消防队防火装备配置一览83、表。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13 第六章第六章 消防供水规划消防供水规划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城区消防供水规划城区消防供水规划(一)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城区市政消防给水量为 972 立方米。(二)水源 城区消防供水水源采用市政给水水源、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水源。1.市政给水水源包括大宁河、后溪河,刘家沟水库作为备用水源。2.天然水源包括城区范围内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等。3.市政供水管网和天然水源覆盖不到的区域,合理布点建设消防水池,作为消防供水水源。(三)供水设施 北门水厂,供水规模北门水厂,供水规模 2.02.0 万立方米万立方米/天,占地面积约天,84、占地面积约 0.0.1212 公顷;凤凰公顷;凤凰水厂,远期供水水厂,远期供水规模约规模约 6.06.0 万立方米万立方米/天,占地天,占地面积约面积约 4.844.84 公顷(公顷(含绿化带)含绿化带)。按需按需设置设置消防消防水池,作为消防供水辅助设施。水池,作为消防供水辅助设施。(四)固定取水点及消防水池 规划规划利用大宁河、柏杨河、小溪河等自然河流,设置利用大宁河、柏杨河、小溪河等自然河流,设置 7 7 处消防固定取水点处消防固定取水点(含保留(含保留 2 2处)处)。其中大宁河沿线设置。其中大宁河沿线设置 1 1 处、柏杨河沿线设置处、柏杨河沿线设置 5 5 处处(含保留(含保留现状85、现状 1 1 处)处)、小溪河、小溪河与柏杨与柏杨河交汇处河交汇处设置设置 1 1 处处(现状)(现状)。每个消防站辖区内至少应设置 1 处为消防车提供应急水源的消防水池,或设置 1 处天然水源或人工水体的取水点,并应设置消防车取水通道等设施。在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及大型公共建筑的同时合理配置消防水池。高层建筑、大型公建、地下人防工程的消防水池应设置专供消防车取水用的取水设施。在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消防水压低、管网不完善的地区建设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小于每处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小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五)市政消火栓 1.1.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 DN150D86、N150 的室外消火栓。的室外消火栓。2.2.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 6060 米米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3.3.市政桥桥头和隧道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处,应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桥桥头和隧道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处,应设置市政消火栓。4.4.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 150150 米,且间距不应大于米,且间距不应大于 120120 米。米。5.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87、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1)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 0.50.5 米,并不应大于米,并不应大于 2 2 米;米;(2 2)市政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市政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 5 5 米;米;(3 3)市政消火栓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当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市政消火栓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当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6.市政给水管网的阀门设置应便于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和维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有关规88、定。7.7.设有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设有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14Mpa0.14Mpa,消防时水力最不利,消防时水力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 15L/s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 0.10MPa0.10MPa。8.8.地下式市政消火地下式市政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9.对已建的消火栓应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并定期组织检测,以保证其完好率。维修和更换损坏、埋压的消火栓。10.消火栓的移动或拆除必须报消防救援主管部门审批。(六)供水管网 保留并利用部分89、现状给水管道,完善供水管网的环网建设,保障供水安全。沿春申大道、滨河北路、星凤大道布置供水干管,以绕城北路、绕城南路形成北门水厂与凤凰工业园给水厂供水干管相连的供水环网。本规划要求在城市开发建设当中,必须按照规划同步建设或改造城市供水管网,其管网应形成环状,供水管网管径 DN150-DN300。近期重点建设无给水管道的路段。在城市主次干路上的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在城市主次干路上的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 200200毫米,支路上的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毫米,支路上的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 150150 毫米;新规划建设的城市组团,消防给水毫米;新规划建设的城市组团,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管90、径不应小于管道的最小管径不应小于 100100 毫米。毫米。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14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建制镇(乡)消防供水规划建制镇(乡)消防供水规划(一)水源 各建制镇(乡)消防供水水源均采用当地市政给水水源。镇区(集镇)内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源兼作消防备用水源。无天然水源和城镇供水管网的小城镇(乡),应合理布点建设消防水池。(二)供水设施 消防供水设施为各建制镇(乡)水厂、消防水池。(三)固定取水点及消防水池 结合自然水系设置固定取水点。每个消防站辖区内至少应设置 1 处为消防车提供应急水源的消防水池,或设置 1 处天然水源或人工水体的取水91、点,并应设置消防车取水通道等设施。在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及大型公共建筑的同时合理配置消防水池。高层建筑、大型公建、地下人防工程的消防水池应设置专供消防车取水用的取水设施。在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消防水压低、管网不完善的地区建设消防水池。在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消防水压低、管网不完善的地区建设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小于每处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小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四)市政消火栓 各建制镇(乡)应着重补充建设镇区(集镇)市政消火栓。在改造管网时对已经损坏的市政消火栓进行更换或维修,对位置不合理的及时调整。(五)供水管网 各建制镇(乡)供水采取统一供水方式,沿城镇主干路敷设给水主管,92、并加强给水主管之间的网络联系。改造、完善输配水管网,给水管网形成环状。近期重点建设无给水管道的路段。在主次干路上的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在主次干路上的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 200200 毫毫米,支路上的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米,支路上的消防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 150150 毫米;新规划建设的城镇组团,消防给水管毫米;新规划建设的城镇组团,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管径不应小于道的最小管径不应小于 100100 毫米。毫米。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村(社区)消防供水规划村(社区)消防供水规划 在建制镇(乡)水厂供水能覆盖到的区域,依靠水厂供水作为消防供水水源。充分利用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源作93、为消防备用水源。无天然水源和城镇供水不能覆盖的区域,应合理布点建设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小于 100 立方米。结合自然水系、消防水池设置固定取水点。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森林地区消防供水规划森林地区消防供水规划 在国有林场(白果林场、大官山林场、猫儿背林场、红池坝林场)、森林类型的自然保在国有林场(白果林场、大官山林场、猫儿背林场、红池坝林场)、森林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宁河小三峡市护区(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宁河小三峡市级风景名胜区、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区)和级风景名胜区、红池坝市级风景名94、胜区)和森林公园(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孔梁市级森森林公园(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孔梁市级森林自然公园)等地区,林自然公园)等地区,结合林区、自然水系分布分别建设多处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结合林区、自然水系分布分别建设多处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结合自然水系、消防水池结合自然水系、消防水池设置固定取水点。设置固定取水点。第七章第七章 消防供电规划消防供电规划 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电源供电负荷要求电源供电负荷要求(一)严格执行“用电负荷等级分类”等供电有关规定,确保各类建筑消防供电可靠性。(二)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95、交通管理、环保、气象、地震、防火重点保护单位等均应设双电源供电或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三)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1.1.建筑物超过建筑物超过 5050 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应按一级负荷供电。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应按一级负荷供电。2.2.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室外市政消火栓用水量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室外市政消火栓用水量超过超过 3030 升秒的工厂、仓库;升秒的工厂、仓库;室外市政消火栓用水量超过室外市政消火栓用水量超过 35 35 升秒的易燃材料堆物、甲升秒的易燃材料堆物、甲类和乙类液体储96、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超过类和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超过 15001500 个座位的影剧院;每层面积超过个座位的影剧院;每层面积超过30003000 平方米的百货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平方米的百货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 2525 升秒的其它公共建筑。升秒的其它公共建筑。3.3.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4.4.除一、二类外的民用建筑、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负荷除一、二类外的民用建筑、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供电。第六十七97、条第六十七条 电力线路建设控制电力线路建设控制(一)旧城区及早期的居住区室内、外电气线路均应逐步改造,以适应家庭用电及防火要求。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15 (二)旧城区及重要繁华地段架空线路应逐步改造为地下电缆供电形式。(三)新建 10 千伏及以下线路均下地敷设,现状 10 千伏及以下线路逐步改造为下地敷设。(四)(四)220220 千伏高压走廊宽度按千伏高压走廊宽度按 4040 米控制;米控制;110110 千伏高压走廊宽度按千伏高压走廊宽度按 3030 米控制;米控制;3535 千千伏高压走廊宽度按伏高压走廊宽度按 2020 米控制。米控制。(五)架空98、电力线路与加油站、油库、液化石油气储罐、天然气站等设施的防火间距(五)架空电力线路与加油站、油库、液化石油气储罐、天然气站等设施的防火间距一般不小于一般不小于 1.51.5 倍电杆(塔)高度,倍电杆(塔)高度,3535 千伏以上架空高压线路与液化石油气储罐、油库间千伏以上架空高压线路与液化石油气储罐、油库间距分别不得小于距分别不得小于 4040 米和米和 3030 米。米。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城区消防供电城区消防供电(一)供电电源 城区供电电源由 220 千伏巫溪变和龙峰电站(装机容量 8 兆瓦)、双通电站(装机容量16 兆瓦)、石龙电站(装机容量 4.5 兆瓦)、庙峡电站(装机容量 40 99、兆瓦)、刘家沟电站(装机容量 20 兆瓦)、中梁电站(装机容量 123 兆瓦)、双河口电站(装机容量 83 兆瓦)联合提供。(二)供电设施 扩容现状 220 千伏巫溪变,主变容量扩至 3180 兆伏安;扩容现状 110 千伏镇泉变,主变容量扩至 363 兆伏安;扩容现状 110 千伏马镇坝变,主变容量扩至 350 兆伏安;新建 110 千伏凤凰变,主变容量 350 兆伏安;扩容 35 千伏凤凰变,主变容量 220 兆伏安。城区供电设施详见附表八:城区供电设施一览表。(三)供电电网 1.220 千伏高压线路 现状保留220千伏奉巫线;现状保留220千伏盘巫东、西线;整改220千伏中梁电站220千100、伏巫溪变供电线;规划新建 220 千伏铁路牵引、线。2.110 千伏高压线路 保留 110 千伏刘家沟电站220 千伏巫溪变供电线,保留 110 千伏巫塘线,保留 110 千伏巫马南、北线;规划新建 110 千伏庙峡电站220 千伏巫溪变供电线;规划新建 110 千伏大官山风电厂220 千伏巫溪变供电线;规划新建 110 千伏双河口电站220 千伏巫溪变供电线;规划新建 110 千伏巫马南、北线;规划保留三峡电力公司位于凤凰工业区水厂西侧的2 回 110 千伏过境线;规划新建双通电站110 千伏镇泉变的 110 千伏双镇线;规划接入 110千伏巫马南、北线-110 千伏凤凰变。3.35 千伏高101、压线路 规划新建 35 千伏马凤、线;规划新建 35 千伏马上、线;规划新建 35 千伏龙峰电站110 千伏镇泉变的供电线;规划新建 35 千伏镇白、线;规划保留 35 千伏石龙电站110 千伏镇泉变的供电线;规划新建 35 千伏镇通、线;规划新建 35 千伏镇花、线。4.10 千伏中压线路 10 千伏中压线路主干网络主要布置在北井大道、万通路、白马大道、凤马大道、绕城北路、春申大道上;其他道路布置次干网络及支线网络。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城乡区域消防供电城乡区域消防供电(一)用电负荷预测 城区用电负荷 13.87 万千瓦,各镇用电负荷 7.78 万千瓦,乡村用电负荷 12.92 万千瓦。全县102、总用电负荷 34.57 万千瓦。(二)电网规划 扩建现状 220 千伏巫溪变电站,扩建 220 千伏聚宝变电站。城乡供电设施详见附表九:远期巫溪县 110 千伏及以上等级变电站一览表。第八章第八章 消防通信规划消防通信规划 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火警受理子系统火警受理子系统 火警受理终端可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设置在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的火警受理终端应与设置在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跨区域调度指挥终端互联,保持接处警数据同步并能信息共享。火警受理终端设置数量不应少于火警受理终端设置数量不应少于 2 2 套。套。每个消防站应设置消防站火警终端。每个消防站应设置消防站火警终端。重庆市103、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16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消防有线通信子系统消防有线通信子系统 具备与城市公用电话网、专用电话网相连的语音通信线路;具备与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交通、环卫等灭火救援有关单位的语音通信线路;具备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报警终端、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和政府相关部门相连的语音、数据通信线路;具备查询固定报警电话装机地址和移动报警电话定位信息的数据通信线路。火警调度语音专线和火警调度语音专线和数据专线宜采用直达专线的形式,数据专线带宽不应小于数据专线宜采用直达专线的形式,数据专线带宽不应小于 2 2M M。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消防无线通信子系104、统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 城市消防无线通信网应由消防一级网(城市消防辖区覆盖网)、消防二级网(现场指挥网)、消防三级网(灭火救援战斗网)组成。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建筑物周边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建筑物周边 200200 米范围内,不宜有大功率无线发射设备和能够米范围内,不宜有大功率无线发射设备和能够产生强电磁场的电气设备。产生强电磁场的电气设备。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传输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语音传输速率不应小于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传输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语音传输速率不应小于 8Kbit/s8Kbit/s;数;数据传输速率不应小于据传输速率不应105、小于 64Kbit/s64Kbit/s;图像传输速率不应小于;图像传输速率不应小于 384Kbit/s384Kbit/s。第七十四条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配置详见附表十: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一览表。第七十五条 移动消防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配置详见附表十一:以车辆为载体的移动消防指挥中心系统设备一览表。第七十六条 消防站系统设备配置详见附表十二:消防站系统设备一览表。第九章第九章 消防车通道系统规划消防车通道系统规划 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 消防车通道总体控制要求消防车通道总体控制要求(一)消防车通道之间的中心线间距不宜大于(一)消防车通道之间的中心线间距不宜大于 160160 米。米106、。(二)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二)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 150150 米或总长度大于米或总长度大于 220220 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三)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三)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 2424 米时,宜设置进米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107、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 8080 米。米。(四)环形消防车通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端式消防车通道应设置回车(四)环形消防车通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端式消防车通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地。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道或回车场地。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 1212 米米1212 米;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米;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 1515 米米1515米;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米;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108、于 1818 米米1818 米。米。(五)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五)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 4 米,与建筑外墙的距离宜大于米,与建筑外墙的距离宜大于 5 5米。米。(六)消防车通道的坡度不宜大于(六)消防车通道的坡度不宜大于 8%8%,转弯半径应符合消防车的通行要求。举高消防,转弯半径应符合消防车的通行要求。举高消防车停靠和作业场地坡度不宜大于车停靠和作业场地坡度不宜大于 3%3%。(七)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消防水池及其它人工水体应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七)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消防水池及其它人工水体应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109、车通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 2 2 米,消防车距吸水水面高度不应超过米,消防车距吸水水面高度不应超过 6 6 米。米。(八)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确需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的间(八)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确需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控制要求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控制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超过高层民用建筑,超过 3000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 20002000 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110、3000 平方米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平方米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作面。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工厂、仓库区消防车通道控制要求工厂、仓库区消防车通道控制要求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高层厂房111、,占地面积大于 30003000 平方米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平方米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 15001500 平方平方米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米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车道。第八十条第八十条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区域消防车通道控制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区域消防车通道控制要求 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17 (一112、)储量大于下表规定的堆场、储罐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储量大于下表规定的堆场、储罐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名称 棉、麻、毛、化纤(t)秸秆、芦苇(t)木材(m)甲、乙、丙类 液体储罐(m)液化石油气储罐(m)可燃气体储罐(m)储量 1000 5000 5000 1500 500 30000(二)占地面积大于占地面积大于 3000030000 平方米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平方米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 150150 米。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米。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113、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之间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三)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可燃材料堆垛不应小于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可燃材料堆垛不应小于 5 5 米米。第十章第十章 消防规划与抗震、人防消防规划与抗震、人防 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 消防规划与抗震消防规划与抗震 建筑工程按抗震烈度建筑工程按抗震烈度 6 6 度设防。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消防救援站和给排水、供电、供度设防。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消防救援站和给排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桥梁堤坝等生命线工程及重要公共建筑均按城镇抗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气、通讯、道路、桥梁堤坝等生命线工114、程及重要公共建筑均按城镇抗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即七度进行设防即七度进行设防。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消防规划与人防消防规划与人防 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地面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5037-2022)的有关规定执行。人防工程的消防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对于单建式、面积相对较小的人防工程的设计首先应该考虑市政给水直供的方式。人防工程应注意防火分区与防护单元划分的一致性,最大程度减少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围护结构和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消防水库和消防水泵以设置在非人防区为宜。设有消防给水的人防工程应注意消防排水设施的布置,并注意每个防火分区都必须设置消防115、排水设施。建筑面积大于建筑面积大于 300300 平方米的人防工程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当室内消火栓总数大于平方米的人防工程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当室内消火栓总数大于 1010 个个时,其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在同层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时,其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在同层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地段,当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数量应不大于地段,当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数量应不大于 5 5 个个。在人防在人防工程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议采用湿式系统。人防工程应配置灭火器人防工程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1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的有关规定。第十第十一一章章 智慧消防智慧消防 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三条 “智慧消防”信息化建设“智慧消防”信息化建设-火灾防控预警火灾防控预警 1.建设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为全县范围内的高层建筑、消防重点单位等对象以及“三合一”、九小场所、老旧居住区等重点区域的消防设施与重点部位安装感知设备,完善系统报警联动、设施巡检、单位管理、消防监督等功能。基于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加快推进火灾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平台和体系建设,深度融入城市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2.实施“互联网+监管”,通过消防移动执法、社会消防单位管理等移动应用,采117、集汇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动态感知行业部门、社会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推动“线下监管”向“线上监管”模式转变。3.丰富重点单位与消防安全风险突出区域智能化管理手段。选取全县范围内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城区核心商圈、城市高点等布局高空瞭望设施进行实时监控。结合当地智慧用电、用气、用水系统建设,整合重点单位各类监控系统和视频资源,建立智能消防预警系统。4.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打造智能化消防教育体验馆。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 “智慧消防”信息化建设“智慧消防”信息化建设-灭火救援指挥领域灭火救援指挥领域 1.智能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实现警情精准调派,缩短接处警时间。2.建设数字化预案编制和管理118、应用平台。探索开展灭火应急救援领域的物联感知前端建设,实现灭火救援预案数字化和智能化。3.建设基于“大数据”“一张图”的实战指挥平台。在深度整合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实现灭火救援的一张图指挥、一张图调度、一张图分析、一张图决策,具备灾情信息实时化,作战对象精准化,力量信息精确化,作战指挥可视化等功能,并通过共享对接政府应急联动部门、社会应急联动单位、联勤保障单位等信息资源,提高接警出动、联合处置、联动协同效能。4.探索无人侦察灭火与人装实时视频作战。加强对各类救援装备科技化、智能化的研究,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18 探索利用长航时消防无人机、消防机器人等进行无119、人侦察灭火。推进具有通信传输、环境监测、人员定位等功能的智能化单兵通信装备建设,提升人装实时视频指挥作战能力。5.开展智能化训练。研发智能化训练管理系统,以虚拟仿真、VR 技术为依托,探索日常训练智能仿真化。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智慧消防”信息化建设“智慧消防”信息化建设-保障领域保障领域 1.建立数字营区。加快人员、装备、车辆、物资等的智能化管理进度,自动化、智能化、移动化采集人、车、物及行为数据。2.打造云上办公模式。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能力,推动区域间、部门间、层级间公文、信息、简报等以电子文件形式流转,逐步代替纸质文件,提高办公效率。3.创新消防民生服务模式。应用语音电话、文字短信120、网络爬虫等技术,对网络信息和社会舆情进行智能分析,捕捉公众消防服务需求,开通便民服务等线上服务项目。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 “智慧消防”信息化建设“智慧消防”信息化建设-应急通信应急通信 1.探索推动主体单位升级复杂建筑内部通信设施,结合北斗卫星实现作战现场消防员精准定位。2.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加强各类“高精尖”通信装备配备,满足“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恶劣条件下应急救援现场融合通信需要和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组织开展全流程、全要素通信演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开展联勤联训,提升协同保障能力。3.探索拓展音视频传输、室内外人员定位、生命体征监测、车辆定位及运转状态等感知121、手段,实时汇集灾害现场人、车、装备等多要素信息,全面掌握应急救援总体态势,为指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第十二第十二章章 消防近期建设规划消防近期建设规划 第八十七条 结合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各建制镇(乡)近期建设规划,加强区域重点消防地区、消防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的建设。加强区域城乡居住用地、商业金融设施、市场体系、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文物古迹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建筑)、棚户区、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等的消防安全布局建设。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 城乡消防站队体系建设城乡消防站队体系建设 初步建立起以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乡镇消122、防站为架构的消防站点建设体系,同步建立以消防救援大队为主,以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后备森林消防队为补充的消防队伍建设体系。第八十九条第八十九条 城乡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城乡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一)城区 1.1.保留马镇坝保留马镇坝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赵家坝赵家坝二级二级普通消防站普通消防站。2 2.在凤凰工业园组团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单位内,应设置企业专职消防队在凤凰工业园组团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单位内,应设置企业专职消防队。城区近期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详见附表十三:巫溪县城区近期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二)建制镇(乡)1 1.在通123、城镇在通城镇、下堡镇下堡镇分别设置乡镇消防站分别设置乡镇消防站 1 1 处,处,组织建设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议组织建设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议占地规模占地规模 700700-850850 平方米。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平方米。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池容量不宜少于宜少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2 2.在在红池坝镇红池坝镇、土城镇、土城镇、花台乡、胜利乡花台乡、胜利乡分别分别设置设置乡镇消防站乡镇消防站 1 1 处,组织建设乡镇志处,组织建设乡镇志愿消防队愿消防队。建议占地规模。建议占地规模 350350-500500 平方米,建筑124、面积不应小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140 平方米,并应设置在建平方米,并应设置在建筑物平街层。分别组织建设乡镇志愿消防队。乡镇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居民点设消防筑物平街层。分别组织建设乡镇志愿消防队。乡镇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的居民点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3 3.其余各乡其余各乡镇镇,对现有,对现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装备予以升级,装备予以升级,组织组织消防队伍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同时可结合建设同时可结合建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125、划(2021-2035 年)文本 19 (三)村(社区)分别设置消分别设置消防值班室,有条件可设置微型消防站,防值班室,有条件可设置微型消防站,分别组织建设义务分别组织建设义务消防队,消防队,配建消配建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四)森林地区 在国有林场(白果林场、大官山林场、猫儿背林场、红池坝林场)、森林类型的自然保在国有林场(白果林场、大官山林场、猫儿背林场、红池坝林场)、森林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护区(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宁河小三峡市区(大宁河小三峡市126、级风景名胜区、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区)和级风景名胜区、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孔梁市级森森林公园(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孔梁市级森林自然公园)林自然公园)等地方,等地方,结合林区、自然水系分布分别建设多处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结合林区、自然水系分布分别建设多处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量不宜少于 100100 立方米立方米。建制镇、乡、村(社区)、森林地区近期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详见附表十四:建制镇、乡、村(社区)、森林地区近期消防站点及队伍建设规划表。第九十条第九十条 重大消防设施布局重大消防设施布局 结合马镇坝消防救援站,结合马镇坝消防救援站,升级升级127、消防消防救援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兼有战勤保障中心功能;兼有战勤保障中心功能;新建新建综合性综合性消防训练基地,消防训练基地,等级为支(大)队级消防训练基地,为全县等级为支(大)队级消防训练基地,为全县提供消防人员训练、技能培训。提供消防人员训练、技能培训。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消防装备规划消防装备规划 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的规定,合理配置消防装备、消防器材和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按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的相关要求合理配备消防装备与人员。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后备森林消防队按 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 国森防办128、 200711 号的相关要求合理配备消防装备与人员。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二条 消防供水建设消防供水建设(一)城区 扩建现状北门水厂,供水规模 1.0 万立方米/日;扩容凤凰水厂,供水规模 3.5 万立方米/日。建设消防水池,作为消防供水辅助设施。规划利用大宁河、柏杨河等自然河流,设置规划利用大宁河、柏杨河等自然河流,设置 6 6 处消防固定取水点处消防固定取水点(保留(保留 2 2 处、新增处、新增 4 4处)处)。其中大宁河沿线设置。其中大宁河沿线设置 1 1 处、柏杨河沿线设置处、柏杨河沿线设置 5 5 处。处。每个消防站辖区内至少应设置 1 处为消防车提供应急水源的消防水池,或设置 1 处天129、然水源或人工水体的取水点,并应设置消防车取水通道等设施。在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及大型公共建筑的同时合理配置消防水池。在消防站责任覆盖有困难、消防水压低、管网不完善的地区建设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小于 100 立方米,水池之间间距不宜超过 300 米。市政消火栓增设应与城市道路建设一致,同步建设、同步实施,未建设的应按相关标准补充。保留并利用部分现状给水管道,完善供水管网的环网建设,保障供水安全。(二)建制镇(乡)加快各建制镇(乡)水厂、消防水池、固定取水点建设。各建制镇(乡)应着重补充建设镇区(集镇)市政消火栓。在改造管网时对已经损坏的市政消火栓进行更换或维修,对位置不合理的及时调整。(三130、)村(社区)依靠水厂供水、天然水源、消防水池供水作为消防供水水源。结合自然水系、消防水池设置固定取水点。(四)森林地区 在国有林场(白果林场、大官山林场、猫儿背林场、红池坝林场)、森林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大宁河小三峡市级风景名胜区、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孔梁市级森林自然公园)、重庆市结合林区、自然水系分布分别建设多处消防水池,每处消防水池容量不宜少于 100 立方米。结合自然水系、消防水池设置固定取水点。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消防供电建设消防供电建设 加强区域供电电源、供电电网改造建设;旧城区、乡镇镇区及131、早期的居住区室内、外电气线路逐步改造;旧城区、乡镇镇区及重要繁华地段架空线路逐步改造为地下电缆供电形式。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四条 消防通信建设消防通信建设 配套和完善城区、文峰镇、上磺镇、古路镇、徐家镇和尖山镇等重点镇,宁厂镇、通城镇等特色镇的消防有线、无线通信网络,建立指挥员与战斗员、驾驶员之间的无线电通信网。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0 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五条 消防车通道建设消防车通道建设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5037-2022)、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 51080-2015)相关要求,指导控制城乡消防车通道系统建设。第十三第十三章章 规划规划实施实132、施 第九十六条 广泛宣传城乡消防规划,提高公民消防意识。第九十七条 及时调整城乡消防规划,使之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区域发展相适应。第九十八条 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管理,健全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九十九条 争取增加消防投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第一百条 加强消防监督工作,确保消防规划建设、管理真正纳入法制轨道。第十四第十四章章 附附 则则 第一百一条 本规划自巫溪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实施。第一百二条 本规划由巫溪县人民政府消防救援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表一:规划指标体系表附表一:规划指标体系表 序号序号 指标类型指标类型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 现状值现状值 目标值目标值 备注备注 1 人员133、 万人消防员拥有率(常住人口)3.04 10.81 预期性指标 2 装备 万人消防车拥有率(常住人口)0.51 1.24 预期性指标 3 设施 城市消防站覆盖率 66.66%100%预期性指标 4 乡镇消防队覆盖率 20%100%预期性指标 5 市政消火栓 100%预期性指标 6 信息化 消防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 100%预期性指标 7 宣传教育 街道中心、新建中小学消防安全科普教育设施覆盖率 100%预期性指标 附表二附表二:城区疏散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城区疏散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 名称名称 位置位置 疏散距离(疏散距离(kmkm)用地规模(公顷)用地规模(公顷)长期固定避难场所 巫溪县白马中学134、 2 11.84 名称名称 位置位置 疏散距离(疏散距离(kmkm)用地规模(公顷)用地规模(公顷)中期固定避难场所 巫溪县城厢中学 1.2 2.07 宁河中学 1.2 2.49 巫溪中学 1.2 5.88 先锋小学 1.2 3.76 思源初级中学 1.2 5.32 镇泉小学 1.2 1.80 巫溪县职教中心 1.2 8.98 巫溪县职业教育综合园 A 区 1.2 9.30 短期固定避难场所 凤凰初级中学 0.8 2.47 巫溪县职业教育综合园 B 区 0.8 2.61 白马小学 0.8 4.19 政府前广场 0.8 1.10 珠海实验小学 0.8 3.00 长春小学 0.8 0.58 人民广135、场 0.8 0.53 环城小学 0.8 1.06 合计合计 6 66.986.98 附表附表三三:巫溪县:巫溪县城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城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 消防站点消防站点名称名称 站级标准站级标准 责任区面积责任区面积 (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城市城市 建设区建设区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公顷公顷)队伍队伍建设建设 配备车辆数配备车辆数量(辆)量(辆)人员配备数人员配备数量(人)量(人)备注备注 凤凰消防救援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7.11 4.35 1.16 消防救援大队 5-7 30-45 新建 马镇坝消防救援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7.12 4.43 1.42 5-7 136、30-45 保留 赵家坝消防救援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5.95 3.38 0.30 2-4 15-25 扩建 大宁古城消防救援站 小型普通消防站 大宁古城 大宁古城 0.09 2 15 新建 附表四附表四:建制镇、乡、村(社区)、森林地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建制镇、乡、村(社区)、森林地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 等级等级 乡镇乡镇 消防站点消防站点 建议规模(平方米建议规模(平方米/处)处)消防队伍建设消防队伍建设 重点镇 文峰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1 等级等级 乡镇乡镇 消防站137、点消防站点 建议规模(平方米建议规模(平方米/处)处)消防队伍建设消防队伍建设 古路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上磺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徐家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尖山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特色镇 宁厂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通城镇 乡镇消防站 700-850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红池坝镇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一般镇 下堡镇 乡镇消防站 700-850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土城镇 乡镇消138、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白鹿镇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朝阳镇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塘坊镇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峰灵镇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蒲莲镇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菱角镇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田坝镇 乡镇139、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乡 花台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胜利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大河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天元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长桂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天星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中梁乡140、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乌龙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鱼鳞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兰英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双阳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村(社区)消防值班室/微型消防站 消防水池,容量不小于 100 立方米 义务消防队 森林地区 白果林场、大官山林场、猫儿背林场、红池坝林场、阴条岭国家级自然消防水池 容量不小于141、 100 立方米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后备森林消防队 等级等级 乡镇乡镇 消防站点消防站点 建议规模(平方米建议规模(平方米/处)处)消防队伍建设消防队伍建设 保护区、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大宁河小三峡市级风景名胜区、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孔梁市级森林自然公园 附表五附表五:巫溪县陆上消防站消防装备配置一览表:巫溪县陆上消防站消防装备配置一览表 (1)普通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 消防站类别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普通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消防站 车位数(个)车位数(个)68 35 2 注:小型站车库的车位数不含备用车位,其他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 1 个备用142、车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车位数宜优先取上限值。(2)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房屋类房屋类别别 名名 称称 消防站类别消防站类别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消防站 业务用房 消防车库 540720 270450 120180 通信室 30 30 30 体能训练室 50100 4080 2040 训练塔 120 120 执勤器材库 50120 4080 2040 训练器材库 2040 20 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2 房屋类房屋类别别 名名 称称 消防站类别消防站类别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消防站 被装营具库 4060143、 3040 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 4080 3050 器材修理间 20 10 灭火救援研讨、电脑室 4060 3050 1530 业务附属用房 图书阅览室 2060 20 会议室 4090 3060 俱乐部 50110 4070 公众消防宣传 教育用房 60120 4080 干部备勤室 50100 4080 12 消防员备勤室 150240 70120 70 财务室 18 18 辅助用房 餐厅、厨房 90100 6080 40 家属探亲用房 60 40 浴室 80110 70110 3070 医务室 18 18 心理辅导室 18 18 晾衣室(场)30 20 20 贮藏室 40 30 144、1530 盥洗室 4055 2030 20 理发室 10 10 设备用房(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20 20 20 油料库 20 10 其 他 20 10 1030 合合 计计 1784178425892589 1204120417741774 442442632632 注:小型站选建用房面积指标可参照二级站同类用房指标确定。(3)普通消防站配备车辆数量(辆)消防站类别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普通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小型普通消防站消防站 消防车辆数消防车辆数 57 24 2 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标准中的车辆数宜优先取上限值。(4)普145、通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辆)品种品种 消防站类别消防站类别 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小型普通消防站消防站 灭火消防车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 1 1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 干粉消防车 举高消防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 云梯消防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专勤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1 排烟消防车 照明消防车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 防化洗消消防车 核生化侦检消防车 通信指挥消防车 战勤保障消防车 供气消防车 器材消防车 供液消防车 供水消防车 自装卸式消防车(含器材保障、生活保障、供液集装箱)装备抢修车 饮食保障车 加油车 运兵车 宿营车 146、卫勤保障车 发电车 淋浴车 工程机械车辆(挖掘机、铲车等)消防摩托车 注:表中带“”车种由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选配;各地区在配备规定消防车数量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配消防摩托车。(5)普通消防站主要消防车辆的技术性能 技术性能技术性能 消防站类别消防站类别 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3 技术性能技术性能 消防站类别消防站类别 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比功率(kW/t)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车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 7956.1 的规定 水罐消防车出水性能 147、出口压(MPa)1 1.8 1 1.8 流量(L/s)40 20 40 20 登高平台、云梯消防车额定工作高度(m)18 18 举高喷射消防车额定工作高度(m)16 16 抢险救援消防车 起吊质量(kg)3000 3000 牵引质量(kg)5000 5000(6)普通消防站火器材配备标准 名称名称 消防站类别消防站类别 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小型普通消防站消防站 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泵)2 台 2 台 2 台 移动式水带卷盘或水带槽 2 个 2 个 2 个 移动式消防炮(手动炮、遥控炮、自摆炮等)3 门 2 门 2 门 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148、桶、泡沫枪 2 套 2 套 2 套 二节拉梯 3 架 2 架 2 架 三节拉梯 2 架 1 架 1 架 挂钩梯 3 架 2 架 2 架 低压水带 2000m 1200m 1200m 中压水带 500m 500m 500m 消火栓扳手、水枪、分水器以及接口、包布、护桥、挂钩、墙角保护器等常规器材工具 按所配车辆技术标准要求配备,并按不小于 2:1 的备份比备份 注:分水器和接口等相关附件的公称压力应与水带相匹配。(7)普通消防站人员配备数量(人)消防站类别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普通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消防站 人数人数 3045 1525 15(8)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149、投资估算指标(万元)消防站类型消防站类型 车辆投资车辆投资 器材投资器材投资 普通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7501900 180350 二级普通消防站 4501400 120200 注:表中指标是依据本建设标准的配备要求,参照 2010 年国内外消防车辆和器材的价格编制。表中所确定的投资不含灭火剂的费用和通信器材的投资。通信器材的投资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13、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0 1 的有关规定确定。(9)普通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 名称名称 器材名称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主要用途及性能性能要求要求 配备配备 备份备份 备注备注 侦检 150、有毒气体探测仪 探测有毒气体、有机挥发性气体等。具备自动识别、防水、防爆性能 1 套-可燃气体检测仪 可检测事故现场多种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 1 套-消防用红外热像仪 黑暗、浓烟环境中人员搜救或火源寻找。性能符合GA/T 635消防用红外热像仪的要求,有手持式和头盔式两种 1 台-测温仪 非接触测量物体温度,寻找隐藏火源。测温范围:-501000 1 个 1 个-警戒 各类警示牌 事故现场警戒警示。具有发光或反光功能 1 套 1 套-闪光警示灯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警示。频闪型,光线暗时自动闪亮 2 个 1 个-隔离警示带 灾害事故现场警戒。具有发光或反光功能,每盘长度约 250m 10 盘 4 盘151、-破拆 液压破拆工具组 建筑倒塌、交通事故等现场破拆作业。包括机动液压泵、手动液压泵、液压剪切器、液压扩张器、液压剪扩器、液压撑顶器等,性能符合GB/T17906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 的要求 2 套-机动链锯 切割各类木质障碍物 1 具 1 具 增加锯条备份 无齿锯 切割金属和混凝土材料 1 具 1 具 增加锯片1:2 备份 手动破拆工具组 用于常规手动破拆。包括:铁锹、铁铤、消防斧、丁字镐、冲击式手动破拆工具(由冲杆、拆锁器、金属切断器、凿子、钎子等部件组成)1 套-多功能挠钩 事故现场小型障碍清除,火源寻找或灾后清理 1 套 1 套-绝缘剪断钳 事故现场电线电缆或其他带电体的剪切 2152、 把-液压开门器 卷帘门、金属防盗门的破拆作业。开门器最大升限不小于 150mm,最大挺举力不小于 60kN 2 套-毁锁器 防盗门及汽车锁等快速破拆。主要由特种钻头1 套-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4 名称名称 器材名称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主要用途及性能性能要求要求 配备配备 备份备份 备注备注 螺丝、锁芯拔除器、锁芯切断器、换向扳手、专用电钻、锁舌转动器等组成 救生 救生缓降器 高处救人和自救。性能符合 GA 413救生缓降器的要求 3 个 1 个-气动起重气垫 交通事故、建筑倒塌等现场救援。有方形、柱形、球形等类型,依据起重重量,可划分为多种规格 1 153、套-方形、柱形气垫每套不少于 4 种规格,球形气垫每套不少于 2 种规格 稳固保护附件 包括各类垫块、止滑器、锁链、紧固带等,与救生、破拆器材配套使用,起稳固保护作用。1 套-支撑保护套具 建筑倒塌、车辆事故等现场支撑保护通,包括手动、气动、液压等工作方式,分为重型、轻型等。1 套-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事故现场被救人员呼吸防护。性能符合 GA 209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的要求 20 具 10 具 含滤毒罐 多功能担架 深井、狭小空间、高空等环境下的人员救助。可水平或垂直吊运,承重不小于 120kg 1 副-救援支架 高台、悬崖及井下等事故现场救援。金属框架,配有手摇式绞盘,牵引滑轮最大承载不154、小于2.5kN,绳索长度不小于 30m 1 组-救生抛投器 远距离抛投救生绳或救生圈。气动喷射,投射距离不小于 60m 1 具-救生照明线 能见度较低情况下的照明及疏散导向。具备防水、质轻、抗折、耐拉、耐压、耐高温等性能。每盘长度不小于 100m 2 盘-医药急救箱 现场医疗急救。包含常规外伤和化学伤害急救所需的敷料、药品和器械等 1 个 1 个-堵漏 木制堵漏楔 压力容器的点状、线状泄漏或裂纹泄漏的临时封堵 1 套-每套不少于28 种规格 金属堵漏套管 管道孔、洞、裂缝的密封堵漏。最大封堵压力不小于 1.6MPa 1 套-每套不少于9 种规格 注入式堵漏工具 阀门或法兰盘堵漏作业。无火花材料155、。配有手动液压泵,泵缸压力74MPa 1 组-含注入式堵漏胶 1 箱 磁压式堵漏工具 各种罐体和管道表面点状、线状泄漏的堵漏作业*-无火花工具 易燃易爆事故现场的手动作业。1 套-配备不低于11 种规格 排烟照明 移动式排烟机 灾害现场排烟和送风。有电动、机动、水力驱动等几种 1 台-移动照明灯组 灾害现场的作业照明。由多个灯头组成,具有升降功能,发电机可选配 1 套-移动发电机 灾害现场供电。功率5kW 1 台-若移动照明灯组已自带发电机,则名称名称 器材名称器材名称 主要用途及主要用途及性能性能要求要求 配备配备 备份备份 备注备注 可视情不配 其他 水幕水带 阻挡稀释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或156、液体蒸汽 100m-空气充填泵 气瓶内填充空气。可同时充填两个气瓶,充气量应不小于 600L/min*-多功能消防水枪 用于火灾扑救、冷却保护、场地洗消和移动送风排烟,具有直流喷雾无级转换、流量可调、防扭结等功能 10 支 5 支 又名导流式直流喷雾水枪 直流水枪 火灾扑救,具有直流射水功能 10 支 5 支-灭火救援指挥箱 为指挥员提供辅助决策。内含笔记本电脑、GPS模块、测温仪等 1 套-刺穿式破拆水枪 用于汽车、机舱、吊顶、堆垛、封闭式空间等的穿透喷射灭火 1 支-转角水枪 用于外墙、烟囱、墙角等拐弯处的喷射灭火 2 支-中压分水器 用于中压消防车火场供水 2 个-异型异径接口 用于火灾157、现场不同形式、直径接口之间的转换联接 2 组-消防移动储水装置 现场的中转供水及缺水地区的临时储水 1 个-水源缺乏地区可增加配置数量 消防水带带压堵漏装置 用于火场供水水带泄露情况下的带压快速封堵 2 套-人员转移椅 经油楼梯、平地等转移失去行动能力的人员*-移车器 小范围内手动转移车辆 4 只-消防用小型飞行器 用于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现场的空中侦察、通信中继、广播警报以及少量物资的投掷等*-非防爆型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场所 单兵图像传输设备 基于公网的音视频信号传输设备 1 套-消防员单兵图侦系统 可对事故现场室内环境的音视频信号进行实时采集与远程传输及双向语音传输 应同时具备红外图像和可见光158、图像采集、回传及语音双向传输功能,可接入公用网络,具备无线自组网功能*-(10)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主要用途及性能主要用途及性能 普通消防站普通消防站 备备 注注 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配备配备 备份比备份比 配备配备 备份比备份比 1 消防头盔 用于头部、面部及颈部的安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 GA 44消防头盔的要求 2 顶/人 4:1 2 顶/人 4:1-2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用于灭火救援时身体防护。技术性能符合 GA 10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要求 2 套/人 2:1 2 套/人 2:1-3 消防手套 用于手部及腕部防护。技术性159、能符合消防手套GA 7 的规定 2 副/人 1:1 2 副/人 1:1-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5 4 消防安全腰带 登高作业和逃生自救。技术性能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GA 494 的规定 1 根/人 4:1 1 根/人 4:1-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用于小腿部和足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靴GA 6 的规定 2 双/人 1:1 2 双/人 1:1-6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缺氧或有毒现场作业时的呼吸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GA 124 的规定 1 具/人 4:1 1 具/人 4:1 宜配备高压应急充气口,备用气瓶按照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总160、量 1:1 备份 7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消防员单人作业照明,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消防员照明灯具GB 30734 的规定 1 个/人 5:1 1 个/人 5:1-8 消防员呼救器 呼救报警。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呼救器GB 27900 的规定 1 个/人 4:1 1 个/人 4:1 配备具有方位灯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可不配方位灯 9 方位灯 消防员在黑暗或浓烟等环境中的位置标识,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员方位灯GB 27899 的规定*-*-10 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 消防员自救和逃生。技术性能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GA 494的规定 1 套/人 4:1 1 套/人 4:1 包含绳包、下降器、161、安全钩等辅助件 11 消防腰斧 灭火救援时手动破拆非带电障碍物。技术性能符合 消防腰斧GA630 的规定 1 把/人 5:1 1 把/人 5:1 优先配备多功能消防腰斧 12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灭火救援时头面部和颈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GA 869 的规定 2 个/人 4:1 2 个/人 4:1 原名阻燃头套 13 防静电内衣 灭火及应急救援作业时躯体内层防护,应具备阻燃和防静电性能,款式分为长袖、长裤、短袖、背心、内裤、长袜 7 种 2 套/人-2 套/人-每套包括 7种款式,每年度更新 14 消防护目镜 抢险救援时眼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消防员护目镜G162、A1273 的规定 1 个/人 4:1 1 个/人 4:1-15 消防员抢险救援头盔 抢险救援时头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GA 633 的规定 1 顶/人 1:1 1 顶/人 1:1-16 消防员抢险救援手套 抢险救援时手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GA 633 的规定 2 副/人 1:1 2 副/人 1:1-17 消防员抢险救援服 抢险救援时身体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GA 633 的规定 2 套/人 4:1 2 套/人 4:1-18 护膝、护肘 抢险救援时膝部和肘部的加强防护。耐磨性能不低于 2000 次 2 副/人 4:1 2 副/人 4:163、1-19 消防员抢险救援靴 抢险救援时小腿部及足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GA 633 的规定 2 双/人 4:1 2 双/人 4:1-20 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 接收火场消防员呼救器的无线报警信号,可声光报警。至少能够同时接收 8 个呼救器的无线报警信号,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消防员呼救器 GB27900的规定*-*-若配备具有无线报警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则每站至少应配置 1 套 21 骨传导通话装置 佩戴式语音收发装置,与手持电台连接使用 1 个/人-1 个/人-原名头骨振动式通话装置 手持电台 消防员间以及与指挥员间的无线通信,通信距离1000m,具有一定的防水164、防尘能力 1 个/人-1 个/人-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相应防护等级的防爆手持电台 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 实施标定和传输消防员在灾害现场的位置,技术性能符合消防 行业标准消防员单兵装备 第1 部分:通用要求的规定*-*-注:寒冷地区的消防员防护装具应考虑防寒需要。表中“备份比”系指消防员防护装备投入使用数量与备用数量之比。(11)消防员特种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序号 名名 称称 主要用途及性能主要用途及性能 普通消防站普通消防站 备备 注注 一级普通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 配备配备 备份比备份比 配备配备 备份比备份比 1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强热辐射场所的全身防护。技术165、性能符合消防员隔热防护服GA 634的规定 4 套/班 4:1 4 套/班 4:1 优先配备带有空气呼吸器背囊的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2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进入火焰区域短时间灭火或关阀作业时的全身防护 2 套/站-2 套/站-3 二级化学防护服 化学灾害现场处置挥发性化学固体、液体时的躯体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GA 770 的规定 8 套/站-8 套/站-应配备相应的训练用服装 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6 4 一级化学防护服 化学灾害现场处置高浓度、强渗透性气体时的全身防护。具有气密性,对强酸强碱的防护时间不低于 1h。应符合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G166、A 770的规定 4 套/站-4 套/站-应配备相应的训练用服装 5 特级化学防护服 化学灾害现场或生化恐怖袭击现场处置生化毒剂时的全身防护。具有气密性,对军用芥子气、沙林、强酸强碱和工业苯的防护时间不低于 1h*-*-可替代一级消防员化学防护服使用。应配备相应的训练用服装 6 核沾染防护服 处置核事故时,防止放射性沾染伤害-距核设施及相关研究、使用单位较近的消防站宜优先配备 7 化学防护手套 化学灾害事故现场作业时的手部和腕部防护,性能技术符合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GA770 的规定 4 副/站-4 副/站-8 内置劳动保护手套 应急救援时的手部内层防护,纯棉质地,技术性能符合现行手部防护 通167、用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GB/T12624 的规定 1 副/人 1:1 1 副/人 1:1-9 防高温手套 高温作业时的手部和腕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手套 GA7的规定,耐接触热600 4 副/站-4 副/站-10 消防员防蜂服 防蜂类等昆虫侵袭的专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行业标准 消防员防峰服的规定 4 套/站-4 套/站-没有处置蜂巢任务的消防站可不配置 11 电绝缘装具 高电压场所作业时全身防护。技术性能符合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GB/T6568 的规定 2 套/站-2 套/站-12 防静电服 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的全身外层防护。技术性能符合防静电工作服GB 12014 的168、规定 4 套/站-4 套/站-13 消防阻燃毛衣 冬季或低温场所作业时的内层防护 1 件/人 4:1 1 件/人 4:1-14 消防员降温背心 灭火及应急救援作业中降低体温,防止中暑,技术性能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 件/班-4 件/班-15 移动供气源 狭小空间和长时间作业时呼吸保护,技术性能符合长管空气呼吸器GA1261 的规定 1 套/站-1 套/站-16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高原、地下、隧道以及高层建筑等场所长时间作业时的呼吸保护。技术性能符合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GA 632 的规定*-*-承担高层、地铁、隧道或在高原地区承担灭火救援任务的普通消防站配备数量不宜低于 2 具/站 17169、 强制送风呼吸器 开放空间有毒环境中作业时呼吸保护*-*-滤毒罐按照强制送风呼吸器总量 1:2 备份 18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开放空间有毒环境中作业时呼吸保护*-*-滤毒罐按照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总量 1:2 备份 19 潜水装备 水下救援作业时的专用防护 2 套/站-2 套/站-没有承担水域救援任务的普通站和小型站可不配置 20 消防专用救生衣 水上救援作业时的专用防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行业标准消防用救生衣的规定 1 件/人-1 件/人-没有承担水域救援任务的普通站和小型站可不配置 21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 消防员绳索救援作业,技术性能符合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GA494 的规定 2 170、条/班 2:1 2 条/班 2:1-22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消防员绳索救援作业,技术性能符合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GA494 的规定 2 条/班 2:1 2 条/班 2:1-23 消防轻型安全绳 消防员自救和逃生,技术性能符合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GA494 的规定*-*-24 消防通用安全绳 消防员绳索救援作业保护,技术性能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GA494 的规定 2 根/班 2:1 2 根/班 2:1-25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与安全绳和安全吊带、安全腰带配套使用的承载部件。包括:8 字环、D形钩、安全钩、上升器、下降器、抓绳器、便携式固定装置和滑轮装置等部件。技术性能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GA 4171、94的规定 2 套/班 3:1 2 套/班 3:1 宜根据需要选择配备轻型或通用型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7 26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灭火救援现场作业时的照明。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消防员照明灯具GB30734 的规定 2 具/班 2:1 2 具/班 2:1-27 消防用荧光棒 黑暗或烟雾环境中一次性照明和标识使用,技术性能符合消防行业标准消防用荧光棒 的要求 4 根/人-4 根/人-28 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 水上或冰上救援作业时专用的救援及保护绳索,最小破断强度35Kn,在水面漂浮 48h 不下沉,中梁4.8kg/100m 200172、m/站-200m/站-没有承担水域救援任务的消防站可不配 29 消防员水域救援防护服 水上或冰上救援作业时的专用防护,水中浸泡1h 服装进水量200g,在 5水中穿着浸泡 1h,人体体温下降2*-*-承担水域应急救援任务的普通站和小型站配备数量不宜低于 4 套/站 30 消防员水域救援头盔 水上救援作业时的专用防护,常温下水中浸泡4h24h 不下沉,重量550G*-*-承担水域应急救援任务的普通站和小型站配备数量不宜低于 4 顶/站 注:表中所有“*”表示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备,本标准不作强行规定。附表附表六六:巫溪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消防设施技术:巫溪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173、消防设施技术装备一览表装备一览表 (1)车库车位数配置 乡镇消防队类别乡镇消防队类别 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乡镇乡镇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车位数(个)3 2 1 注:每个车位的停车面积宜为 60,可根据需要增设备用车位。(2)用地面积配置 乡镇消防队类别乡镇消防队类别 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用地面积()10001200 700850 350500 注:设有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或者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消防宣传教育陈列室和备用174、车位以及篮球场等活动场地时,可适当增加建设用地面积。(3)消防车装备配置 消防车种类消防车种类 乡镇消防队级别乡镇消防队级别 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 1 1 其他灭火器消防车或专勤消防车 1 1 1 消防摩托车 2 1 1 该项要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4)水罐消防车随车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序号 器材名称器材名称 数量数量 1 直流水枪 4 支 2 水带 240m400m 3 多功能消防水枪 2 支 4 水带挂钩 6 个 5 水带包布 4 个 6 水带护桥 4 个 7 分水器175、 2 个 8 异型接口 4 个 9 异径接口 4 个 10 机动消防泵(含手台泵、浮艇泵)1 台 11 集水器 1 个 12 吸水管 8m 13 吸水管扳手 2 把 14 消火栓扳手 2 把 15 多功能挠钩 1 套 16 强光照明灯 4 具 17 消防腰斧 2 把 18 单杠梯 1 架 19 两节拉梯 1 架 20 手动破拆工具组 1 套 21 干粉灭火器 3 具(5)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 序号序号 器材名称器材名称 数量数量 1 手持扩音器 1 个 2 各类警示牌 1 套 3 闪光警示灯 2 个 4 隔离警示带 5 盘 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8 5 176、液压破拆工具组 1 套 6 机动链锯 1 具 7 无齿锯 1 具 8 绝缘剪断钳 2 把 9 救生缓降器 2 个 10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10 具 11 救援支架 1 组 12 医药急救箱 1 个 13 两节拉梯 1 架 14 消防专用救生衣 6 件 15 外壳内充式救生圈 6 个 16 气动起重气垫 1 套(6)乡镇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序号 器材名称器材名称 配备标准配备标准 数量数量 备份比例备份比例 1 消防头盔 1 顶/人 4:1 2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1 套/人 2:1 3 消防手套 2 副/人 2:1 4 消防安全腰带 1 根/人 4:1 5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1 177、双/人 4:1 6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 具/人 5:1 7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1 个/人 6:1 8 消防员呼救器 1 个/人 4:1 9 方位灯 1 个/人 4:1 10 消防轻微安全绳 1 根/人 4:1 11 消防腰斧 1 把/人 5:1 12 抢险救援头盔 1 顶/人 4:1 13 抢险救援手套 1 副/人 4:1 14 抢险救援服 1 套/人 4:1 15 抢险救援靴 1 双/人 4:1 16 消防灭火防护头套 1 个/人 2:1 17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或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2 根/队 2:1 18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4 具/队 1:1 19 消防护目镜 1 个/人 5:1178、 20 消防员防蜂服 2 套/队 1:1(7)乡镇消防队通信摄影摄像器材配备标准 类别类别 器材名称器材名称 配备标准配备标准 通信器材 基地台*1 台/队 车载台 1 台/车 对讲机 2 台/班 1 台/人 摄影摄像器材 数码相机 1 台/队 摄像机*1 台/队 表示该项要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而定。(8)乡镇消防员人数量 乡镇消防队类别乡镇消防队类别 一级乡镇政府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 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乡镇消防队员总人数 15 10 8 其中专职消防队员人数 8 5 2 附表附表七七:巫溪县:巫溪县森林消防队森林消防队防火装备179、配置一览表防火装备配置一览表 (1)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配置 装备类型装备类型 主要装备主要装备 交通工具 运兵车 指挥通讯设备 火场通讯设备、GPS 定位仪、望远镜、地形图和林相图等 灭火机具 风力灭火机 10 台、灭火水枪 10 支、2 号工具 25 把、油锯 2 台、割灌机 2 台,点火器 2 个,组合工具 10 套以及其它设备 宿营及野炊装备 野外炊具、宿营帐篷、气垫、睡袋等装备 防护装备 必备装备:头盔、逃生面罩、阻燃服装、作训服、防扎鞋、阻燃手套、防烟眼镜、手电筒、水壶和毛巾。选择配备:防烟尘口罩、逃生呼吸器、雨衣、水靴、棉大衣等 附属设施设备 办公室、装备库;可配备小型发电机 180、1-2 台、水泵 2 套、油桶 5 个、急救箱 1 个(2)后备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配置 装备类型装备类型 主要装备主要装备 个人防护装备 阻燃服装、作训服、防扎鞋、阻燃手套等 清理火场工具 注:资料来源于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国森防办200711 号。附表附表八八:城区供电设施一览表城区供电设施一览表 变电站名称变电站名称 现状主变容量(现状主变容量(MVMVA A)规划主变容量(规划主变容量(MVAMVA)用地面积(用地面积(haha)备注备注 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29 220kV 巫溪变 2120 3180 2.0 规划扩容 110kV 镇泉变 2181、40 263 0.57 规划扩容 110kV 马镇坝变 25 350 0.68 规划扩容 110k 凤凰变 350 0.44 规划新建 35kV 凤凰变 16.3 220 0.39 规划扩容 附表九附表九:远期巫溪县远期巫溪县 110110 千伏及以上等级变电站一览表千伏及以上等级变电站一览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现状主变容量现状主变容量(MVA)(MVA)远期主变容量远期主变容量(MVA)(MVA)备注备注 220kV 1 巫溪变 2120 3180 规划扩建 2 聚宝变 1180 2180 规划扩建 小计 420 900-110kV 1 镇泉变 240 363 规划扩建 2 田坝变 240182、 240 现状保留 3 西河变 240 240 现状保留 4 白鹿变 240 240 现状保留 5 马镇坝变 25 350 规划扩建 6 110k 凤凰变 350 规划新建 7 塘坊变 250 规划新建 8 上磺变 250 规划新建 小计 320 779-附表附表十十:城市消防通信指挥: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一览表中心系统设备一览表 序号序号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描述描述 配置配置 类类 类类 类类 1 火警受理终端(或接警终端和调度终端)一机多屏,通信控制、接警与调度、地理信息支持等操作显示 4 套 2 套 2 套 2 指挥信息管理终端 指挥信息管理、图像显示等集中控制、消防车辆管理等操183、作显示 3 台 2 台 1 台 3 电话机 调度指挥语音通信 5 部 3 部 2 部 4 打印、传真机 图文打印输出、收发传真 1 台 1 台 1 台 5 无线一级网固定电台 调度指挥语音通信 2 台 2 台 1 台 序号序号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描述描述 配置配置 类类 类类 类类 6 大屏幕显示设备 可选这 DLP、投影、液晶、LED等组合 1 套 1 套 1 套 7 指挥大厅音响设备 调音台、功放机、音箱 1 套 1 套 选配 8 火警广播设备 话筒、功放机、各楼层(房间)扬声器 1 套 1 套 选配 9 指挥会议设备 视频会议终端、数字会议设备(控制主机、主席机、代表机)、音响设备、交互184、电子白板等 1 套 1 套 选配 10 视频设备 视频解码器、分配器、切换矩阵、录像机等 1 套 选配 选配 11 集中控制设备 控制主机、无线触摸屏等 1 套 选配-12 应用服务器 调度指挥业务服务 2 台 2 台 1 台 13 数据库服务器 数据库服务、双工配置工作 2 台 2 台 1 台 14 综合业务服务器 视频服务、安全管理、系统管理等 2 台 2 台 选配 15 数据存储设备 磁盘阵列、虚拟磁带库等 1 套 1 套 选配 16 录音录时设备 记录调度指挥语音信息 1 台 1 台 1 台 17 接警调度程控交换机 调度指挥通信 1 台 1 台 选配 18 无线一级网通信基站 保证辖185、区无线通信网 80%覆盖 直辖市一套-19 卫星固定站 Ku 频段天线、室外单元 直辖市一套-20 网络设备 汇聚交换机 1 台 1 台 1 台 21 网络安全设备 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等 1 套 1 套 选配 22 通信组网管理设备 语音通信交换、管理、集中控制 选配 选配 选配 23 不间断电源 不间断供电 1 台 1 台 1 台 24 短波电台 应急语音通信,车载或便携 选配 选配-注:1.直辖市、省会市及国家计划单位列市应按类标准配置;地级市应按类标准配置;县级市应按类标准配置。2“配置”栏内标“选配”的表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求选择配置。3数据库服务、数据存储设备、程控交换机、网络安全186、设备是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共用设备。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30 附表附表十十一一:以车辆为载体的移动消防指挥中心系统设备一览表:以车辆为载体的移动消防指挥中心系统设备一览表 项目项目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描述描述 配置配置 类类 类类 类类 通信 组网 电话交换设备 电话交换机(集团电话)、语音网关等 1 套 选配-电话机 总机和作战指挥室、通信控制室、火场其他分指挥部语音通信 5 部 选配-车外广播扩音设备 麦克、功效、高音喇叭等 1 套 1 套 选配 无线一级网移动通信基站 无线盲区通信覆盖 选配 选配-无线一级网车载电台 调度指挥语音通信 1 部 1 部 187、1 部 无线二级网手持电台 现场指挥语音通信 5 部 5 部 2 部 无线地下中继设备 地下空间通信 选配 选配-无线数据网设备 数据终端、无线网络等设备 选配 选配-无线图像传输设备 接收机、发射机、便携式摄像机等 1 套 1 套 1 套 短波电台 应急语音通信、车载或便携 1 套 选配-移动卫星站 车载或便携 1 套 选配-卫星电话终端 车载或便携,语音及数据通信 2 部 1 部-网络交换机 根据需要选定技术参数 1 套 1 套-紧急信号发送设备 撤退、遇险等紧急呼叫信号的发送通信 1 套 1 套 1 套 通信组网络管理设备 语音通信接入、交换、管理、集中控制 1 套 选配-指挥 通信 与188、 情报 信息 现场指挥终端 含显示屏、通信卡等 1 套 1 套-便携式计算机 含通信卡 1 台 1 台-便携式消防作战指挥平台 集成多种功能的灭火救援指挥箱 1 套 1 套 1 套 视音频编解码器 视音频编解码 选配 选配-视音频会议系统终端 含会议摄像头等 1 套 选配-车内音响系统 麦克、调音台、功效、音响等 1 套 选配-打印、复印、传真机 多功能一体机 1 台 选配-现场图像采集设备 车顶(外)摄像机等 1 台 1 台-气象采集设备 小型气象站 选配 选配-标准时钟 全球定位系统(GPS)时钟、显示屏 1 套 1 套-综合显示屏及附件 LED 或 LCD 或投影机等 1 套 1 套-显189、示控制设备 视音频矩阵切换器、视音频分配器、图像分割器 1 套 1 套-视音频存储设备 硬盘录像机、录音录时设备 1 套 1 套-装载体 定制车厢 作战指挥室、通信控制室、附属设备仓、附属卫生间、车顶平台、车梯等 选配 选配-会议桌、椅 会议桌可电动或手动折叠 选配 选配-项目项目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描述描述 配置配置 类类 类类 类类 现场指挥终端、通信机柜等 含操作坐席、工作椅 1 套 1 套-储物柜 根据实际需求配置 选配 选配-外接口面板仓和接口 电源、网络、光纤、电话、视音频 1 套 1 套-升降杆 电(气)动折叠(伸缩)式,可安装云台、摄像机、强光灯等 选配 选配-电缆盘、盘架、线190、缆 电源、网络、电话、视音频等 选配 选配-综合布线 电源、网络、电话、视音频、照明、防雷接地等布线、多功能插座组 1 套 1 套-行车设备 车辆导航终端、倒车后视器等 选配 选配 选配 警示设备 警灯、警报器等 1 套 1 套 1 套 保障设备 供电设备 车载发电机或取力发电机,20%裕量,发电机静音及减震处理 1 套 1 套-配电盘柜 配电控制,内外电源切换 1 套 1 套-隔离变压器 根据需要选定技术参数 1 台 1 台-不间断电源 支持 30min 1 台 选配-驻车空调 驻车制冷、制热专用空调 1 台 选配-车内照明 各仓室、台面照明 1 套 选配-车外照明 车外环境照明、强光照明 191、选配 选配-卫生设备 洗手池、坐(蹲)便器、淋浴器、清/污水箱 选配 选配-饮用水设备 车载饮水机 选配 选配-食品加热设备 车载微波炉 选配 选配-食品冷藏设备 车载专用冰箱 选配 选配-注: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市及国家计划单位列市应按类标准配置;地级市应按类标准配置;县级市应按类标准配置。2.“配置”栏内标“选配”的表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求选择配置。附表附表十二十二:消防站系统设备一览表:消防站系统设备一览表 序号序号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描述描述 配置配置 1 消防站火警终端 接收火警信息和调度指挥指令、情报信息管理 1 台 2 电话机 接收火警和调度指挥指令语音通信 5 台192、 3 打印、传真机 打印出动指令、收发传真 1 台 4 无线一级网固定电台 调度指挥语音通信 1 台 重庆市巫溪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 31 序号序号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描述描述 配置配置 5 无线一级网车载台 现场消防车与指挥中心语音通信 1 部/车 6 无线二级网车载台 现场消防指挥员语音通信 2 部 7 无线三级网手持台 现场指挥(通信)员、班长、特勤抢险战斗员、驾驶员灭火救援行动语音通信 1 部/人 8 紧急信号接收机 现场战斗员紧急呼叫信号接收通信 1 部/人 9 火警广播设备 话筒、功放机、各楼层(房间)扬声器 1 套 10 录音录时设备 记录接收火警语音193、信息 1 台 11 联动控制设备 警灯、警铃、火警广播、车库门等控制 1 台 12 视频监控设备 防护罩、摄像机、镜头、支架、编码器等 选配 13 指挥会议设备 视频会议终端、音响、投影机等 1 套 14 网络设备 路由器、网络交换机等 1 套 15 UPS 电源 不间断供电 1 台 16 车载终端 信息通信 1 套 注:1.“配置”栏内标“选配”的表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求选择配置。2.网络设备、指挥视屏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是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共用设备。附表十附表十三三:巫溪县:巫溪县城区近期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城区近期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一览表 消防站点消防站点名称名称 站194、级标准站级标准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公顷公顷)队伍建设队伍建设 配备车辆数配备车辆数量(辆)量(辆)人员配备数量人员配备数量(人)(人)备注备注 马镇坝消防救援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 1.42 消防救援大队 5-7 30-45 保留 赵家坝消防救援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0.17 消防救援大队 2-4 15-25 保留 凤凰工业园 企业专职消防队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单位内,应设。附表十附表十四四:建制镇、乡、村(社区)、森林地区近期消防站点及队伍建设规划表:建制镇、乡、村(社区)、森林地区近期消防站点及队伍建设规划表 等级等级 乡镇乡镇 消防站点消防站点 建议规模(平方米建议规模(平方米/处)处195、)消防队伍建设消防队伍建设 重点镇 文峰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古路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上磺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徐家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尖山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等级等级 乡镇乡镇 消防站点消防站点 建议规模(平方米建议规模(平方米/处)处)消防队伍建设消防队伍建设 特色镇 宁厂镇 乡镇消防站 800-1200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通城镇 乡镇消防站 700-850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红池坝镇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196、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一般镇 下堡镇 乡镇消防站 700-850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土城镇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乡 花台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胜利乡 乡镇消防站 350-500,建筑面积不应小于 140 平方米 乡镇志愿消防队 村(社区)消防值班室/微型消防站 消防水池,容量不小于 100 立方米 义务消防队 森林地区 白果林场、大官山林场、猫儿背林场、红池坝林场、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水河市级自然保护区、大宁河小三峡市级风景名胜区、红池坝市级风景名胜197、区、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孔梁市级森林自然公园 消防水池 容量不小于 100 立方米 目 录 1.区位分析图 2.历年火灾情况分析图 3.城乡重点保护单位分布现状图 4.城乡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分布及运输路线现状图 5.城乡消防站点布局现状图 6.城乡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分布及运输线路规划图 7.城乡消防站点布局规划图 8.城乡消防供水规划图 9.城乡消防供电规划图 10.城乡消防通信规划图 11.中心城区重点保护单位分布现状图 12.中心城区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分布及运输路线现状图 13.中心城区消防站点及队伍建设现状图 14.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15.中心城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图 16.中心城区避难疏散场地规划图 17.中心城区易燃易爆危化品设施分布及运输路线规划图 18.中心城区消防站点布局及队伍建设规划图 19.中心城区消防供水规划图 20.中心城区消防供电规划图 21.中心城区消防通信规划图 22.中心城区消防车通道规划图 23.中心城区城市消防近期建设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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