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方案(2021-2030年)(1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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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山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0)规划文本黑山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0)规划文本目 录第一章 规划总则1第二章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规划2第三章 重点地区规划4第四章 消防站布局规划4第五章 消防装备规划6第六章 消防供水规划8第七章 消防供电规划8第八章 消防通信规划9第九章 消防车通道规划9第十章 城乡消防与综合防灾规划9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10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12第十三章 附则12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 1 条 规划目的城乡消防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一项重要的专业规划,其任务是对城乡总体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2、备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为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2020年,辽宁省消防安全委员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消安委202014)号文件,推进辽宁省各市地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文件对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编制要求、落实了监管措施。2020年,是我国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节点,城乡消防规划作为防灾减灾领域的重要专项规划必须同步开展编制工作。第 2 条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 年修正)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国办发199511 号)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3、GB510802015)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1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1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公消(2015)301号】辽宁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 年公安部 61号令)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4、范(GB50156-20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 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黑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其它相关规划、规范、标准、文件。第 3 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本次规划范围为黑山县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区范围,黑山县县域总面积 (2496.84) 平方公里,其中黑山县中心城区总用地面积(38.29)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以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主。规划期限:近期 2021-2025 年,远期 2026-2030 年。第 4 条 规划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条例,以及黑山县城市总体规5、划(2016-2030)年对黑山城市空间形态、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的要求,在充分详尽调查现状情况基础上,学习吸收世界先进消防理念,提出一个能够有效地指导城市消防建设的规划,为目标所要求的高标准的消防安全体系提供支撑。第 5 条 规划原则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2、遵循科学实用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并充分考虑黑山县城市发展目标;3、坚持规划先进性的原则,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消防理念;4、体现规划的前瞻性,考虑城市未来发展及消防科技的发展;5、规划应体现其统筹性,与各相关专业统筹协调,梳理相关单位的联动体制,以保障规划的实施。6、坚持规划近远期相结合,分期分阶段实施的原则,使规划6、具有可操作性。第 6 条 规划目标近期目标:近期以达到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有关消防规范要求为目标,逐步建立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制度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队伍精良、训练有素、保障有力、适应黑山县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消防安全体系。远期目标:健全消防法规并严格监督制度。加强消防救援大队伍建设,完善消防设施,增强城区抵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加强社会组织消防,提高民众防灾、减灾、避灾的意识。远期建成较现代化的、多功能的防灾体系,满足城市消防和综合抗灾救灾要求。第 7 条 规划重点评估城市火灾风险程度,改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除和减少重大火灾隐患;优化城市消7、防救援站布局,具体落实消防救援站建设用地并严格管理控制;加强消防供水设施、消防通信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建设,实施“智慧消防”建设任务;完善消防车辆、人员以及装置配置;制定近期建设规划,适应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需要。第 8 条 强制性内容本规划条款内所有文字中带有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一经确定,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划实施。若确需修改调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第 9 条 规划法律效力在本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消防设施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第二章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第10条 规划内容城市消防安全8、布局是指城市中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及其它些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应设置在安全、合理的位置,与周围建筑物或场所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对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提出规划意见和安全控制措施。第11条 城市工业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零散工业用地(逐步改造):对分布于旧城区的零散工业用地,加快“退二进三”进程,重点清理工业与居住、工业与商业等混杂地带,包括城北片区的旧工业企业。现已形成或正在形成的工业区(保留完善):现已形成的工业区规划予以保留,加强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好绿化隔离带,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对于部份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并对该地区有较大消防安全影响的工业企业进行转、并和外迁,严9、禁在禁止设立危险品的工业园区进驻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工业园或高新区(规划完善):完善合理的工业布局,要求新的工业开发区内必须有明确的功能分区,避免再次出现工业、居住混杂的局面,同时建立相应的、完善的、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体系,做到工业园区及其配套消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以保障工业园区安全、长效发展。工厂、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甲、乙、丙类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或乙、丙类库房的占地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空地。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应设消防10、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空地。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米。丙、丁、戍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18米。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不应小于30米,与厂外铁路线(中心线)不小于30米,与厂外道路(边线)不应小于15米,与厂内主要道路(边线)不小于10米,与厂内次要道路(边线)不小于5米。第12条 普通仓储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零星仓储场所:对大型市场周边仍存在的临时小型仓储场所进行合理整合, 设立集中的仓库区,将物品进行分类存储。仓库区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要11、求,遵循安全适用的原则,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保障设施。规划仓储区:配合工业区、铁路、公路等的城市仓库区,应设在对城市中心区干扰小的工业区和铁路站场周围以及城市对外出口的主干道旁、高速公路附近等交通运输方便地区。作为城市中转性较强的中转批发仓库和工业产品仓库区,在仓库区建设和管理中须加强消防审查和监管力度。规划的普通仓储集中区主要位于黑山城区北侧的黑山火车站周边物流仓储区和大虎山新区的大虎山火车站西南部大虎山物流仓储区。市区易燃、可燃气体和液体储罐仓库应设置在北工业园区仓储用地内。煤炭、木材等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堆场应布置在北工业园区仓储用地内。仓储用地建设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控制:甲类物品库房与12、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储量5 吨的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30米;储量5 吨的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40米;储量10吨的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25米;储量10吨的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30米。乙、丙、丁、戍类物品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一、二级与一、二级的不小于10米,与三级的不小于12米,与四级的不小于14米。耐火等级三级与一、二级的不小于12米,与三级的不小于14米,与四级的不小于16米。耐火等级四级与一、二级的不小于14米,与三级的不小于16米,与四级的不小于18米。第13条 公共中心及公共建筑安全布局规划规划形成分级多中心的城市公共13、服务设施网络,空间上形成一轴多点的分布特征。在城市南北方向上,依托黑大公路形成中心主轴,布置商业中心、文化娱乐中心、行政中心、电子商务及物流中心等职能,其它公共服务按需求在外围点式分布。在城市中心区进行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加强消防审核,对不符合或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必须实施限期改造。第14条 文物保护建筑根据其保护等级,所处位置,历史价值及火灾危险性,分别提出使用范围及性质,不得利用历史文化建筑开设餐饮、厂房、仓库、娱乐等设施,已开设或占用的须限期搬迁,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禁止搭建易燃建筑,已搭建的应予以拆除。凡与历史文化建筑之间无防火安全间距的建14、筑,要求进行整改,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提高历史文化建筑的耐火等级。历史(文化)建筑的通道、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侵占。应在不破坏原有格局的情况下,开辟与城市道路相通的消防通道,并设置消防给水设施。凡与历史建筑毗连的其它房屋,应有防火分隔墙或开辟消防通道。第15条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布局规划重大化学危险品安全布局规划:规划根据黑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年)中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构想、工业布局和现实发展情况,将全县划分为禁止设立区、过渡设立区、控制设立区以及建议设立区四类区域。黑山县区加油站、加气站布点规划:进行加油站、加气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管理,使其既能满足城市消15、防安全的需要,又能为城市供油提供有效的服务。根据锦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布局规划,对黑山县城区内现状加油站给予保留,对加油站周边进行消防空间控制,保障消防安全。规划新建加油站5座,其中中心城区2座。城市燃气规划布局:在中心城区(大虎山镇)规划高中压调压站1座,位于庞家河西侧,占地500平方米,供气量为2.5104Nm3/h;天然气管网的压力级制为次中压、低压二级系统。规划中压管网设计压力0.4MPa,中压压力级制和供气方式采用中压A级系统。现有的油制气厂、门站、调压站等储配站必须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应保证与周边建筑的安全间距、四周消防通道通畅及消防供水双水源。燃气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16、范(GB50028-2006)、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及城镇高压、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GJ08-102-2003)的要求,合理布置。危险品运输路线规划:规划主要形成两组危险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路线。一组为规划区外围大环线通道线。一组在城区内部,依靠西外环、桃园街、北三环、富有街-北三环路到大外环段、龙腾大街、产业路、创业路龙腾大街以东段、霞飞路新工业大街以东段、新工业大街-霞飞路到虎山北环路段、虎山北环路、虎山东环路-铁南街到文化街段、铁南街、明星路、虎山南环路-拟建大外环到站南街段、站南街、华义路吉祥街以西段、吉祥街-虎山北环路到华义路段形成四条通道的联系17、。第三章 重点地区规划第16条 城市用地消防分类规划将黑山县城规划建成区分为三大类:城市重点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城市一般消防地区。城市重点消防地区指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指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中的线路等用地、绿地和水域。城市一般消防地区指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除城市重点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以外的地区。第17条 重点消防区域规划1、一级重点消防保护区域对消防安全要求很高的地区和场所集中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具有甲、乙类生产及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单位及设施区域,商业中心区、高层建筑集中区、人员18、密集的地下空间、重点文物与保护建筑区、党政行政办公和等重要设施区、各类客运站区、砖木及木质结构等耐火等级较低建筑集中区、人口密集及火灾扑救难度较大地区。 消防重点单位一览表类型数量公众聚集场所商场(市场)9(处)宾馆(饭店)6(处)体育场馆、会堂1(处)公共娱乐场所5(处)小计21(处)学校、医院 、养老院医院4(处)养老院4(处)中小学校9(处)小计17(处)国家机关5(处)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1(处)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3(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1(处)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1(处)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1(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19、供应、销售单位85(处)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7(处)其他14(处)总计156(处)2、二级重点消防保护区域二级重点消防保护区域:对消防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的区域。主要指对社会影响中等,具有一定的消防基础设施和安全疏散空间,消防扑救难度一般的地区。重点是庞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除甲乙类生产企业以外的生产企业区、老城区中心的居住区、人员相对密集的商业场所、敬老院、学校、幼儿园、金融机构、交通不畅的棚户区等地区。3、三级消防保护区域三级消防保护区域:其他需要消防安全保护的场所的区域。主要指对社会影响较小,具有一定的消防基础设施和安全疏散空间,消防扑救难度一般的地区。除一、二级重点消防保护区域的其他区域,20、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地区。第四章 消防站布局规划第18条 消防站布局规划原则1、消防站布点以“消防队接到报警五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2、结合安全布局规划及对各区域的火灾风险评估,均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原则;3、全面发展原则;4、灭火、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多功能建设原则;5、新站点建设与现有站点的改造、利用相结合原则;6、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7、消防站理想布局形态与实际土地资源相结合原则。第19条 消防站分类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以下简称普通站、特勤站、战勤保障站)。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21、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以下简称一级站、二级站、小型站。)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第20条 中心城区消防站辖区划分规划参照黑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黑山中心城区现状用地主要分布在黑山老城区、大虎山镇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38.29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35万人;确定将黑山县中心城区划分为6个消防责任区:黑山一站辖区:该责任区四至为北起创业路、南至福源路、西起大郑线铁路、东至龙腾东路,责任区面积6.65平方公里。黑山二站辖区:该责任区四至为北起南湖环路及南湖北二路、南至创业路、西起大郑线铁路、东至龙腾大街,责任区面积6.28平方公里。黑山三站辖区22、:该责任区四至为北起北三环路、南至南外环路、西至黑山黑山中心城区西端、东至东外环路,责任区面积6.85平方公里。黑山四站辖区:该责任区四至为北起黑山县中心城区北端、南至南湖北二路及南湖一路、西起东外环路、东至龙腾大街,责任区面积6.71平方公里。黑山五站辖区:该责任区四至为北起福源路、南至虎山北环路、西起大郑线铁路、东至新工业大街,责任区面积3.99平方公里。大虎山一站辖区:该责任区为大虎山街道范围,责任区面积7.98平方公里。第21条 普通消防站布局1、县域普通消防站布局规划黑山县域(除中心城区外)规划共设5个消防站辖区,对应需设置五个普通消防站,其中两个现状消防站:新立屯与八道壕消防站进行23、扩编扩建,改建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其余三个辖区新建三所一级普通消防站,为高铁组团站、胡家站、励家站。县域消防站情况一览表消防站名称消防站级别责任区范围所在镇区新立屯站一级普通站新立屯镇中心区范围新立屯镇八道壕站一级普通站八道壕镇中心区范围八道壕镇高铁组团站一级普通站小东镇及英城子乡镇中心区范围小东镇胡家站一级普通站胡家镇镇中心区范围胡家镇励家站一级普通站励家镇镇中心区范围励家镇2、中心城区普通消防站布局规划本次消防规划将黑山县中心城区划分6个消防站辖区,每个消防责任区拟设立一个普通消防站。包括一级普通消防站五处,分别为黑山一站、黑山二站、黑山三站、黑山四站以及大虎山一站,其中黑山二站为原黑山站;24、新建二级普通消防站一处,黑山五站。中心城区消防站情况一览表消防站名称消防站级别责任区面积消防站位置黑山一站一级普通站6.65(k)滨河东路与中山路交叉口东北侧黑山二站一级普通站6.28(k)解放南街与创业路交叉口北500米黑山三站一级普通站6.85(k)铁西街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北侧黑山四站一级普通站6.71(k)富强路与新兴大街交叉口东北侧黑山五站二级普通站3.99(k)庞河东街与龙山路交口西北侧大虎山一站一级普通站7.98(k)虎山南环路与西居一街交叉口东北侧第22条 消防站规模1、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的确定消防站建设用地包括房屋建筑用地、室外训练场、道路等。根据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5、-2015),规划区内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普通消防站 3900m25600m2 特勤消防站 5600m272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 2300m23800m2 战勤保障消防站 6200m27900m22、消防站建筑面积的确定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规划区内各级消防站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普通消防站 2700m24000m2 特勤消防站 4000m25600m2二级普通消防站 1800m22700m2 战勤保障消防站 4600m26800m2小型站防站 650m21000m2消防站使用面积系数按0.65计算。普通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下表确定26、。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本标准中的建筑用房面积宜优先取上限值。第23条 消防站人员及设施规划黑山一站:配备消防车8辆,每车配备消防人员6人,则每站需配备执勤人员48人,其他人员包括后勤保障人员和管理人员等7人,即一个班次按照定员55人进行配置;黑山二站、黑山三站、黑山四站、大虎山一站:配备消防车7辆,每车配备消防人员6人,则每站需配备执勤人员42人,其他人员包括后勤保障人员和管理人员等5人,即一个班次按照定员47人进行配置;新立屯站、八道壕站、高铁组团站、胡家站、励家站:配备消防车6辆,每车配备消防人员6人,则每站需配备执勤人员36人,其他人员包括后勤保障人员和管理人员等4人,即一个班次按照定员27、40人进行配置;黑山五站:配备消防车4辆,每车配备消防人员6人,则每站需配备执勤人员24人,其他人员包括后勤保障人员和管理人员等3人,即一个班次按照定员27人进行配置。消防站人员及设施配备一览表消防站名称定员人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消防站级别消防车车位数黑山一站55(人)8800()5000()一级普通站8(辆)12黑山二站45(人)8000()4000()一级普通站7(辆)8黑山三站45(人)8000()4000()一级普通站7(辆)8黑山四站45(人)8000()4000()一级普通站7(辆)8黑山五站27(人)5400()2700()二级普通站4(辆)4大虎山一站45(人)8000()40028、0()一级普通站7(辆)8新立屯站40(人)8000()4000()一级普通站6(辆)7八道壕站40(人)8000()4000()一级普通站6(辆)7高铁组团站40(人)8000()4000()一级普通站6(辆)7胡家站40(人)8000()4000()一级普通站6(辆)7励家站40(人)8000()4000()一级普通站6(辆)7第24条 微型消防站规划黑山县域范围内,除规划设立普通消防站以及辖区外,其余镇区以及村庄,根据行政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村(社区)情况,设置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和 “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积极开展防火巡查、29、初起火灾扑救和宣传培训等火灾防控工作。第五章 消防装备规划第25条 消防站消防车配备规划根据消防站辖区内适应扑救的常见火灾和一般灾害事故的需要,并综合黑山县各级消防主管单位的意见与意向,本规划中各消防站消防车配备详见下表:消防站名称消防车种类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黑山一站3(辆)2(辆)1(辆)1(辆)1(辆)黑山二站2(辆)2(辆)1(辆)1(辆)1(辆)黑山三站2(辆)2(辆)1(辆)1(辆)1(辆)黑山四站2(辆)2(辆)1(辆)1(辆)1(辆)黑山五站1(辆)1(辆)1(辆)-1(辆)大虎山一站2(辆)2(辆)1(辆)1(辆)1(辆)新立屯站2(30、辆)1(辆)1(辆)1(辆)1(辆)八道壕站2(辆)1(辆)1(辆)1(辆)1(辆)高铁组团站2(辆)1(辆)1(辆)1(辆)1(辆)胡家站2(辆)1(辆)1(辆)1(辆)1(辆)励家站2(辆)1(辆)1(辆)1(辆)1(辆)注:本表为基本配备,如有特殊作业要求,可参考“消防站消防车配备原则”中“表-各类消防站常用消防车辆品种配备标准 (辆)”以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进行调整。第26条 消防器材配备规划1、常规器材规划消火栓扳手、水枪、水带、分水器、接口、包带、护桥、挂钩、墙角保护器等常规器材工具应按所配车辆技术标准配备,并按不少于2:1比例进行配置。2、灭火器材规划器材品种普通消防站类别一31、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机动消防泵2台2台移动式水带卷盘火水带槽2个2个移动式消防炮3门2门泡沫比例混合器2套2套泡沫液桶、泡沫枪3架2架二节拉梯2架1架拉钩梯3架2架低压水带2000米1200米中压水带500米500米3、抢险救援器材规划抢险救援器材应根据辖区常见灾害种类,按照各消防站执勤人员数量,消防车数量进行配备,配备数量应满足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要求。4、执勤人员防护装备规划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必须优先配齐,并且除基本防护装备外,消防员防护装备还应根据辖区常见火灾和灾害种类,配备特种防护装备。5、消防站通讯设备规划黑山县消防站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2、313)和消防通信指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中的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要求配置。消防站通信系统配备设备名称描述配置数量消防站火警终端接受火警信息和调度指挥指令、情报信息管理1台电话机接受火警和调度指挥指令语音通信1部打印、传真机打印出动指令、收发传真1台无线一级网固定电台调度指挥语音通信1台无线一级网车载台现场消防车与指挥中心语音通信1部/车无线二级网手持台现场消防指挥员语音通信2部无线三级网手持台现场指挥(通信)员、帮张、特勤抢险战斗员、驾驶员灭火救援行动语音通信1部/人紧急信号接收器现场战斗员紧急呼叫信号接收通信1部/人火警广播设备话筒、功放机、各楼层(房间)扬声器1套录音录时设备33、记录接受火警语音信息1台联动控制设备警灯、警铃、火警广播、车库门等控制1台视频监控设备防护罩、摄像机、镜头、支架、编码器等选配指挥会议设备视频会议终端、音响、投影机等1套网络设备路由器、网络交换机等1套UPS电源不间断供电1台车载终端信息通信1套6、其他器材规划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要求,各消防站为了对成员进行技能、体能等综合训练,还应设置单双杠、独木桥、板障及软梯等器具,消防水带、灭火剂、空气呼吸器备用钢瓶、战斗服等消耗性器材,应按照不低于 11 的比例保证存储。 第六章 消防供水规划第27条 中心城区消防供水1、水源规划:根据黑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34、),黑山镇水源地新建龙湾水库水厂,供水能力11.0万立方米/日,主要供给黑山县中心城区用水的需求。2、消防水量预测消防用水量按照同一时间发生的火灾次数及一次灭火的用水量确定。根据黑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选同一时间内发生的火灾次数为2次,每次灭火的用水量为45L/s。3、消防供水管网规划消防用水取自市政给水管网,输配水干管采用环状管网为主,环状与支状相结合的形式。消防给水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布置于城市主要道路上的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米。城市消防供水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给水干管最小管径不应小于 DN200mm,最不利点市政消火栓的压力不应小于 0.1Mpa,通过将城市管35、网联成环状提高消防给水的安全可靠性。对利用现有人工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要留出消防车道,要保证与建筑的间距15m以上,保证消防车吸水高度不超过 6m,保护范围不超过150m,并设立明显的标志,严禁占用。第28条 室外消火栓规划至2030年规划期末,黑山县共应设置市政消火栓1920个。除现在使用情况良好的消火栓外,需增加设置消火栓数量为1892个。第29条 消防水鹤布局规划1、县域消防水鹤规划除中心城区外,县域保留现状及规划新建消防站5个,新立屯站、八道壕站、高铁组团站、胡家站、励家站,除八道壕辖区内现状已经设置一个消防水鹤外,规划拟新增4个消防水鹤,分为别与其余4站辖区内。2、中心城区消防水鹤规36、划黑山县中心城区现状共有消防水鹤4处其中3个能正常使用,本轮规划针对现状4个消防水鹤以修理维护为主,保证4个消防水鹤能稳定正常运作;规划拟新增一个消防水鹤,位于西外环路与南外环路交叉口北150m处。第30条 自然、人工水体的消防综合利用1、天然取水点规划黑山县域除中心城区外有3处自然水源,分别位于芳山镇龙湾水库、羊肠河镇羊肠河、饶阳河镇东沙河,可在特殊情况下,补充消防用水。中心城区内有1处自然取水点,位于南湖公园南侧。规划拟在中心城区新建1处自然取水点,位于龙阳湖,吸水平台应做防冻措施,并应修建通向吸水平台的消防车通道。2、人工水体规划企业的消防给水、消火栓的设置, 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和生产37、性质确定。消防重点企业应设置消防储水池 。第七章 消防供电规划第31条 消防供电规划依据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将电力负荷分为三级。一级负荷,要求有两个电源供电;二级负荷,供电系统应采用双回路供电;三级负荷,除一、二级负荷供电以外的其它供电系统。黑山县消防指挥中心规划采用双电源供电;黑山县一级消防重点单位应采用二级负荷供电。1、城市电网规划建设,必须留出合理安全的供电走廊,并根据建、构筑物用电负荷合理配置电压等级。2、严格按照电力线路防护规程和城市规划规定,控制保护高压线走廊和变电所。架空线路与加油站、油库、化工厂、储气罐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倍电杆(塔)高度;35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与储气罐防火间38、距不得小于40米,与油库不得小于30米;在现有及规划的高压线走廊内不得建设易燃易爆设施。3、城市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消防等重要部门均应双电源供电;对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供电设备责任严重的,应限期整改。4、在设计、施工、管理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建筑物消防供电的可靠性,保障建筑物内部消防和疏散设备在火灾发生时,能正常使用。第八章 消防通信规划第32条 消防有线通信系统规划消防有线通信系统应根据需要设置火警电话报警呼入线路、火警调度专用通信线路和日常联络通信线路。通过终端设备和有线通信接入设备,完成报警呼入、调度通信和日常联络通信。(1)电信端局设两对专用线汇接到对应的电信中心局,然后再接至39、消防指挥中心总调度台,实现集中接警;(2)一级消防重点单位至指挥中心调度台或责任区消防站均宜有线火灾报警设备;(3)消防指挥中心与供水、供电、供气、气象、急救、交通、铁路、环保、民航、驻军等单位之间设有通讯专线,以保证火灾时各部门的相互配合;(4)现阶段城市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民生活必备设备,手机无线信号覆盖已经做到无死角,充分利用这个优势进行迅速快捷的火灾报警,所以本规划在居民区和街道办事处不强制设置专用报警点,如有特殊需求的地区,可依照自身条件与需求进行设置。第33条 消防无线通讯系统消防无线通信系统利用无线通信网络和设备,传输消防语音、数据和图像等信息,保障城市消防辖区覆盖通信、火场指挥40、通信、灭火救援战斗通信以及跨区域联合作战指挥通信。第九章 消防车通道规划第34条 消防车通道规划1、将黑山县辖区内各级道路划分为三级消防车通道。(1)一级消防车通道由城市主干道及次干道有机结合,从而构成城市道路主骨架路网结构,同时构成城市一级消防通道结构。红线宽度以3060 米为主,设计行驶速度为 4060 km/小时。(2)二级消防车通道城市二级消防通道主要由城市次干道及部分支路,以及部分辖区边缘的干路组成。红线宽度以30米以下为主,设计行驶速度为 30-40 km/小时。(3)三级消防车通道主要由小区内部、组团内部道路组成。规划小区、组团内部消防车通道间距不应大于160 米,转弯半径不应小41、于15 米,街区尽头应设消防车回车道或不小于1515 米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小于1818 米。2、消防车通道实施意见(1)加快城市道路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络,提高道路网密度,特别是尽快完善内环路出入口和放射线建设,发挥内外路疏导旧城区交通的作用,减少旧城区的交通流量,提高消防车的通行速度。(2)加强公安、交警、消防等多警种协同作战,及时作好消防出警路线上的交通疏导和管制工作,为消防出警提供必要的快速交通环境。(3)在城市建设中,应将停车场、集贸市场等纳入统一规划,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等多种违章占用行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高层建筑、大型公42、建、物资仓库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留出消防车扑救火灾的操作场地;加强旧社区的消防通道建设, 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完善消防通道。(4)旧城改造应统一规划,提倡成片改造,严禁见缝插针,以便打通消防车通道,保证消防车到达城市任何部位。在旧城改造中除加强市政道路建设外, 还应把打通消防通道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在小区开发建设中合理规划小区内部道路系统,使之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新建小区不得在消防干道上设置路障,确保消防车作战通行。(5)在除城市高快速道路系统外的所有道路交叉口修建有中央分隔栏的, 应设置为活动式中央分隔栏,方便火灾时消防车辆紧急调头或左转的需要,减少消防出警绕行距离,缩43、短消防出警时间,减少火灾损失。(6)新建道路应统一命名,并加强宣传,减少重复命名或有路无名的现象,避免盲目出警。第十章 城乡消防与综合防灾规划第35条 综合防灾规划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既要统筹兼顾重视传统安全,又要突出重点,抓好政治安全、社会安全、非传统安全等方面安全工作。积极推进黑山县城市安全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强公共安全各领域和重大活动城市安全风险管理,深化“平安黑山”工程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为网络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能44、力,提高城市韧性,降低城市脆弱度,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第36条 城乡消防力量的保存与消防保证功能建设城乡消防力量保存。在地震、洪涝和泥石流等灾害发生时消防力量的疏散隐蔽应在人防工程规划、建设中综合考虑,合理布局;同时应考虑灾后消防力量能迅速出动投入火灾扑救战斗。加强消防特勤设施建设。在常规消防装备配置的同时,应考虑地震、战时火灾的特殊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特勤消防设施,或配备特勤消防装备,充分发挥消防队伍的抢险救灾突击队作用。第十一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37条 近期消防站建设新建消防站2个,包括黑山一站和黑山三站,并按照规范配备相应消防车45、辆、技术装备、器材。扩建改建黑山二站和八道壕消防站,补充人员技术装备提高消防队伍消防救援能力及通信指挥能力,达到一级普通消防站的配套标准。第38条 近期消防供水1、近期加强市政供水管网建设,随城区道路的建设和改造,建设相应地 段的供水干管和市政消火栓。重点加强老城区和现状供水环境较差地区的管网建设,以提高消防供水的保证率。2、近期新建消防水鹤一处位于西外环与宽广路交叉口东南部。更新庞河新区第三初级中学对面的损坏消防水鹤,恢复使用功能。3、对于消火栓的数量达不到要求的地区,应指定详细的限期补建计划, 并强制进行补建。改造完善解放街、人民路、南外环路、启发路、宽广路、南内环路、光荣路、北外环及陵园46、街的水淹、损坏的消火栓。沿一、二级消防通道新建消火栓433个,近期到2025年城区消火栓覆盖率达到22.6%。第39条 近期消防车通道要求近期着重改造等级低的支路,提高支路网的道路密度,重点是在旧城区,消除死胡同,减少“丁”字路口,设有路障的区域应尽快予以拆除。此外,现状交通拥挤、堵塞的地段应加强交通管理,取缔沿路市场,避免形成城市交通的“瓶颈”。第40条 近期消防通信设施近期建设2个消防站,设置4对火警专用线。指挥中心与主管部门领导以及有关单位之间各设1对电话专线,与公安指挥中心和电信部门的计算机联网。进一步提高城市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初步建立起基本适应黑山县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要求的消防安全47、保障体系。第41条 近期建设项目库近期消防站建设规划消防站名称站址级别辖区范围占地面积备注黑山一站滨河东路与中山路交叉口东北侧一级普通站南外环-南湖北二路连线以北的建成区8800()2022年黑山三站铁西街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北侧一级普通站南外环-南湖北二路连线与创业路间的建成区8000()2025年八道壕站八道壕镇一级普通站八道壕镇区8000()2025年近期建设消防车通道及配建消火栓序号路名消防车通道等级起讫点消防车通道长度消火栓(个)备注1解放南街一级消防车通道滨铁路-虎山北环路6.20km1002022年2立交南街一级消防车通道沈山铁路-拟建大外环路1.92km162022年3立交北街一级48、消防车通道虎山北环路-沈山铁路1.50km122022年4人民路一级消防车通道拟建大外环路-规划区边界6.82km392022年5解放北街一级消防车通道启发路-滨铁路1.82km142022年6中山路一级消防车通道解放南街-新工业大街1.71km142022年7霞飞路一级消防车通道解放南街-龙腾大街2.46km202022年8西外环路一级消防车通道滨铁路-北外环2.07km222022年9南湖北路一级消防车通道解放北街-东外环路0.75km62023年10北外环路一级消防车通道西外环-人民路1.99km142023年11东外环路一级消防车通道人民路-南内环0.86km102023年12东外环路49、二级消防车通道南湖北路-南湖一路0.31km22023年13铁环街二级消防车通道振兴路-人民路0.46km32023年14振兴路二级消防车通道铁环街-铁西街0.22km12023年15铁西街二级消防车通道振兴路-人民路0.35km22023年16桃园街二级消防车通道北外环路-龙兴街0.67km52023年17龙兴街二级消防车通道人民路-桃园街1.31km102024年18滨河西街二级消防车通道启发路-南湖一路,玉石街-龙湾路1.53km112024年19玉石街二级消防车通道人民路-滨河西街0.81km62024年20龙湾路二级消防车通道人民路-滨河西街0.45km32024年21西内环路二级消50、防车通道人民路-西外环路1.49km122024年22南湖一路二级消防车通道解放北街-滨河西街1.25km102024年23滨铁路二级消防车通道新工业大街-解放北街1.51km122024年24滨河东街二级消防车通道中山路-霞飞路1.36km112024年25龙腾大街二级消防车通道中山路-霞飞路1.37km112025年26环湖路西支二级消防车通道环湖路-滨河东街0.25km22025年27华义路二级消防车通道吉祥街-立交北街1.38km112025年28明星路二级消防车通道立交南街-拟建大外环1.80km152025年29陵园街二级消防车通道北外环路-人民路0.78km52025年30铁辉路51、二级消防车通道虎山东路-立交南街1.05km92025年31光荣路二级消防车通道西内环-东外环路1.25km102025年32南内环路二级消防车通道西内环路-解放北街0.56km52025年33启发路二级消防车通道解放北街-滨河西路1.26km102025年合计433近期消防水鹤更新及建设规划序号地址类别管道直径(mm)流量L/s备注1黑山县庞河新区第三初级中学对面更新4001503002022年2西外环与宽广路交叉口东南部新设4001503002024年第42条 近期建设投资估算近期建设消防站包括投资估算项目包括消防战斗车辆购置费用,新增消防站建设费用。消防技术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费用。投资估52、算不包括专职消防站费用。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的要求,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投资估算指标如下表所示:消防站车辆和各类器材投资估算指标消防站类型车辆投资(万元)器材投资(万元)普通站一级站7501900180350二级站4501400120200小型站300900120180特勤站160032006001100战勤保障站150026008001500近期投资估算表项目内容总价(万元)新建普通消防站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2座4020扩建普通消防站对现状2座消防站进行扩编扩建750消防站装备配备新建及扩建消防站补充装备配备150现状消防站维护与修缮-30基础设施专线建设给水、通信53、专线搭建与设施修建80总投资5030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43条 加强部门协作消防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各项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城市计划、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和协作,保证本规划全面实施。第44条 严格实施城乡消防规划本规划中确定的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和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应在城乡各项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中得以贯彻和落实。对城乡消防站规划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严禁改作它用。本规划依据的黑山县城市总体规划截至到2030年,在消防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应按本规划制定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动态维护和调整,并与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相结合。 第45条 落实54、消防经费建议由地方财政支出的消防经费拨款制度,其金额参照消防部门制定的年度申请报告,在地方政府国内生产总值中占相对固定的比例,并逐年递增。城乡消防站的建设、消防器材装备的配置、消防通信的建设、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等应由城市建设资金投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第46条 鼓励推广和运用消防科技新成果在消防工作中鼓励推广和运用消防科技新成果,使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同时,极为消防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运用创建机制,搭建平台,使科技能够在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方面发挥作用。第47条 加强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55、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第48条 逐步完善消防教育培训体系各行各业和有关单位要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内容,对各有关单位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易燃易爆等特种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和掌握相应的消防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中,增加消防教育相关内容,普及消防知识,应制定紧急情况下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十三章 附则第49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图纸。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0条 本规划由黑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黑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第51条 本规划自黑山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