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常信乡五渠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1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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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信乡人民政府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千景空间科技有限公司2021 年 11 月文 本I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 1 条 编制目的.1第 2 条 规划原则.1第 3 条 规划依据.1第 4 条 规划期限.2第 5 条 规划范围.2第 6 条 规划人口及用地规模预测.2第 7 条 地位和作用.2第 8 条 执行主体.2第二章 村庄发展目标与定位.2第 9 条 村庄类型与定位.2第 10 条 村庄发展目标.3第 11 条 控制指标.3第三章 空间管控与用地布局规划.3第 12 条 国土空间布局.3第 13 条 管控边界划定.4第 14 条 农林用地管制规则.4第 15 条 建设用地管控规则.4第四章 产2、业发展规划.5第 16 条 产业发展重点.5II第 17 条 产业发展布局.5第五章 村庄建设规划.5第 18 条 居民点建设规划.5第 19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6第 20 条 道路交通规划.6第 21 条 给水设施规划.6第 22 条 排水设施规划.6第 23 条 电力设施规划.6第 24 条 通信设施规.6第 25 条 供热燃气设施规划.6第 26 条 环卫设施规划.6第六章 村庄整治规划.7第 27 条 居民住宅整治引导.7第 28 条 粪污整治引导.7第 29 条 生态保护修复.7第 30 条 国土综合整治.8第七章 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8第 31 条 村庄安全规划.8第 32 条3、 防灾减灾规划.8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9第 33 条 建设项目.9III第 34 条 规划效力.9第 35 条 强制性内容.9第 36 条 规划实施建议.9附录.10附录一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10附录二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11附录三 规划管制规则.131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编制目的本次规划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编制要求,配合乡村振兴实施战略,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发挥村庄规划对五渠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基础性作用和空间保障功能,为五渠村的发展与建设提供法律依据。第 2 条 规划原则1、多规合一,全域4、统筹。2、底线约束,绿色发展。3、因地制宜,彰显特色。4、明确方向,重点突出。5、尊重民意,多方参与。第 3 条 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2019);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正案)(2019);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9.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2001);10.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1.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2019)。二、二、技术指标技术指标1.市县国土空间总5、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试行);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4.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2017);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32000-2015);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8.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9.村庄整治技术指标(GB/T50445-2019);10.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11.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CJJ/T246-2016);1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DB64/T16、518-2017);14.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共同缔造导则(试行);其他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三、三、政策文件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 号);2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 号);3.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1935 号);5.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 20196 号);6.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7、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81 号);7.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宁党发20181 号);8.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宁农居办发20193 号);9.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2024 号);10.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的通知(贺自然资发2021171号);其他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第 4 条 规划期限为充分落实国家乡村振兴的要求,五渠村村庄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近期为2021-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第 5 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五渠村村域全部国8、土,总面积为 1512.27 公顷。第 6 条 规划人口及用地规模预测1.人口规模预测至 2035 年,五渠村户籍数为 653 户,户籍人口为 1764 人,常住户为 490 户、常住人口为 232 人。2.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 2035 年,五渠村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57.12 公顷。第 7 条 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发展的全域性、综合性、详细性的规划,是村域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村庄范围内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村庄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 8 条 执行主体本规划的解释权9、属贺兰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其负责。第二章 村庄发展目标与定位第 9 条 村庄类型与定位1.村庄类型聚集提升类村庄。32.总体定位以村庄规划为契机,以寇家湖渔业公园项目、金河湾渔岛度假村、万灵生态观光园为突破点,以“渔”为主题,通过居民点改造提升、休闲民宿建设、采摘园设置、农产品加工工厂建设,综合打造集“稻渔、休闲渔业、亲子采摘、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现代渔粮种植基地,近郊休闲度假村落。第 10 条 村庄发展目标通过整治人居环境整治、指引建筑风貌、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优化产业布局及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将五渠村发展成为村容村貌优美、配套设施完善、产业发10、展持续稳定、土地利用集约高效的美丽村庄。第 11 条 控制指标建立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生态保护、农业发展和村庄建设等不同类型的 15 个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是指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要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录一)第三章 空间管控与用地布局规划第 12 条 国土空间布局一、一、建设空间用地安排建设空间用地安排将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留白用地划分为生活空间,村域建设空间总面积为 57.12 公顷。1.居住用地安排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通山11、公路两侧,结合现状布局,利用空地新增宅基地,通过优化布局,可新增 60 户,同时结合现有服务设施,安排村民活动广场等。规划居住用地 30.29 公顷,其中宅基地 29.7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59公顷。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安排教育设施方面,规划将五渠小学拆除;规划在五社新建文化展览馆,用地面积0.22 公顷。3.商业服务业用地安排商业服务业用地分布零散,包括金河湾渔岛度假村、万灵生态园、五渠农庄等,可助力村庄发展村庄旅游、文化休闲产业。商业服务业用地 2.88 公顷,规划期内无增减。4.公用设施用地安排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排水用地及环卫用地,规划期内增加污水设施两处,分别位于五12、社及八社,新增公厕两座位于一社及五社。公用设施用地 0.11 公顷,其中排水用地 0.08 公顷,环卫用地 0.03 公顷。5.留白用地规划留白用地 1.9 公顷,位于四社及六社作为村庄产业发展的后备资源。二、二、农业空间用地安排农业空间用地安排将耕地、园地及种植设施建设用地、禽畜养殖设施建设用地、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沟渠、田间道认定为生产空间,村域农业空间总面积为 1316.41 公顷。规划期内新建房屋占耕地 1.43 公顷,占沟渠 0.19 公顷,位于六社南侧,同时将43.45 公顷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161.97 公顷,增加 1.31 公顷,主要是新建居民点的道路及农产13、品包装场;园地及田间道无增减。三、三、生态空间用地安排生态空间用地安排将林地、其他草地及河流水面、坑塘水面、裸土地认定为为生态空间,村域生态空间总面积为 139.24 公顷,较基期年减少 0.17 公顷。规划期林地及其他草地、裸土地分别减少 0.02 公顷、0.09 公顷、0.06 公顷,主要是环卫设施、排水设施及活动广场占用;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无增减。第 13 条 管控边界划定一、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五渠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842.05 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763.61 公顷。二、二、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五渠村村庄建设规模为 39.18 公顷。三、三、水域14、蓝线水域蓝线划定村域内典农河为水域蓝线,面积为 20.67 公顷。保护村内林地、水域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等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第 14 条 农林用地管制规则1.永久基本农田管制规则对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现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农用地,并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2.一般农15、用地管制规则包括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占用的土地;农用地区内现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农用地;严禁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国家与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第 15 条 建设用地管控规则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39.18 公顷,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禁止在村镇建设边界外占用集体土地进行住房建设。1.农村住房(1)按16、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农村宅基地建设标准要求,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新建住宅的宅基地面积控制在 270 平方米,应在划定的宅基地范围内。(2)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 2 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7 米,巷道不少于 3 米,统一采用现代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2.产业发展空间(1)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4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24 米,容积率不超过 2.5,绿地率大于 30%。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5审查同意,并逐级上报。(2)其他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55%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24 米,容积率不超过 1.0,绿地率大于 20%;规划17、建设活动应在不破坏生态环境,满足不大挖大填的使用安全原则前提下,合理布置旅游配套设施;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施生态清洁型治理。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1)村内供水源为南梁水厂。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两处,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2)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性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第四章 产业发展规划第 16 条 产业发展重点五渠村未来产业发展应以“粮食及果蔬种植”为村庄基础产业,以“农旅项目、农产品初加工、商业服务”为村庄增值产业,在发展种植业的同时提升村庄生态质量、美化生活18、环境,打造农旅新乡村、有机果蔬种植基地、农产品初加工工厂,融入文化因素,加快五渠村一三产业有机融合,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应坚持以“做强农业、做活文旅、做优生态”的发展思路引领五渠村的产业健康发展,着力打造以有机果蔬种植和休闲度假为主的休闲旅居村落。第 17 条 产业发展布局五渠村产业布局分为蔬菜种植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渔业公园项目区、百“花”特色庭院区、农产品加工销售区、草畜产业发展区、农业观光区。第五章 村庄建设规划第 18 条 居民点建设规划1.一社、二社、三社、七社一社、二社、七社沿用现状布局,不做调整,将三社 5 宗宅基地(其中空置 2宗)安置在19、六社。规划期间配套相关设施设施,改善村内整体环境,在一社、三社新建公共广场,配套公厕。2.四社四社确权宅基地 37 宗,常住 9 户,规划将四社居民点全部搬迁至六社,四社作为村庄发展的主要场所,规划新建农产品加工销售厂并留白 1.9 公顷作为村庄产业发展预留用地。3.五社对于 2017 年统一建设的住宅不做改变,其余住宅按照贺兰县寇家湖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后期可改建为渔家乐特色民宿,另有 8 宗宅基地在渔文化展馆规划范围内,此 8 户在六社集中安置。4.六社、八社六社及八社为聚集提升类庄点,八社现有 8 宗宅基地集中空置,规划将宅基地指标在六社预留,将六社与中心村不连贯的12宗15户20、住宅在六社新建居民点集中安置。规划期间配套警务室、消防站、老饭桌等相关设施,改善村内整体环境,提升现有活动广场,在八社安置污水处理设施。本次规划涉及布局变化宅基地 73 宗,其中空宅基地 19 宗,常年不居住的 18 宗。6五渠村目前常住率为 59%,考虑一户两宅现象等因素后规划在六社新建住宅 60 户,按照三排布设,配套 7 米宽道路。第 19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结合村庄发展需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要求合理配置公共设施。五渠村规划保留并提升村卫生室、图书室、文化活动站、活动广场;规划在一社、三社新建活动广场 2 处,在一社、五社配备冲水 2 座公厕;规划在村委会院内新增老年21、饭桌、警务室及邮政设施点。第 20 条 道路交通规划1.对外交通现广源街(正暖公路)、山河大道、常南公路、通山公路及经五公路是五渠村重要的对外交通联系道路。2.村内道路各社内部联系的主要道路,是村民生活生产的必经道路,新建居民点巷道按照 7米宽布设,在四二干沟八社至四社段单侧设置慢行系统。第 21 条 给水设施规划给水水源仍用现状水源,村域内自来水管道健全,后期根据新增加的居民点沿路新增自来水管道,并且定期对水管进行修检加固。规划至 2035 年五渠村日需水量为288 立方米/天。第 22 条 排水设施规划规划雨水直接排放,污水经污水管网排放。污水量按村庄用水总量的 70%计算,则村庄日排放污22、水总量为 201.6 立方米,在五社及八社分别安装适用于农村的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用于收集处理五村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64/T700-2011 三级标准 A 级标准后后排放至中心沟。居民点范围内雨水或经雨水蓖子排放至下水管道,或经附近沟渠直接排放。第 23 条 电力设施规划村庄变压器的装机容量为6749.94kVA,规划拟采用S11级变压器,容量为50kVA,150kVA,400kVA 等。未来随着村庄发展需求,增设电力设施。第 24 条 通信设施规规划保留现有的信号塔,新增 5G 信号覆盖设备。规划近期年全村宽带入网率达到 100%,有线电视、网路电视接入率达到 23、100%。第 25 条 供热燃气设施规划1.供热规划供热继续采用一家一户的小火炉取暖方式。2.燃气规划规划五渠村燃气管网接常信乡集镇燃气中压管网,经各村组调压箱或调压柜调压后送至各个用气点,再经分户计量后,低压进户使用。燃气管线主干管沿道路敷设,规划最大管径为 ND250,最小管径为 ND160,三社、五社由山河大道接入,一社、二社、六社、七社、八社由通山公路接入;村内采用枝状管网分布,管材采用无缝钢管。第 26 条 环卫设施规划规划在一社、五社新建水冲公厕,面积分别为 124 平方米、126 平方米,另外将村委会内部的厕所改造为水厕,建筑采用当地传统建筑风格,服务半径为 500 米。7结合居24、民点布局,设置 5 处垃圾分类点,分别位于一社、三社、五社、六社、八社。新建居民点以 25 米为间隔布设垃圾桶。第六章 村庄整治规划第 27 条 居民住宅整治引导1.门窗对于材质坚固、款式尚可的门窗进行刷漆处理;对于已经起皮、变形的木质门窗进行换新。2.围墙对修设统一外立面但出现墙皮掉落的墙体进行修补;未设置统一外立面的墙体,可参考新建居民点或已设立外立面的墙体进行外立面的设置,但同一社墙体外立面应保持一致。3.院落对现状空大凌乱的院落进行重新布局及整治,主体房屋的位置不变,用美观的镂空隔墙将院落分为居住和生产两部分,居住部分屋前设置花园、凉亭,地面用面包砖铺设;生产部分为养殖棚或农器具堆放处25、及菜园,地面用水泥铺设。4.新建住宅设计宅基地总面积为 270 平方米,其中户型建筑面积为 101.6 平方米,户型为三室两厅一卫一厨,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 25 平方米,绿化面积为 59.67 平方米。第 28 条 粪污整治引导1.公共厕所卫生结合渔文化展览馆及一社活动广场新设公共厕所,公厕周边通过绿化进行遮挡、美化,清理厕所周围杂物,定期对厕所外立面进行清洁,完善公厕标识引导体系。2.农厕整治加快旱改水厕整治工程,保证厕所清洁,无蝇蛆、无臭、储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能适时清出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3.禽畜粪污整治五渠村现有小规模的养殖场,养殖场周边应26、种树种草绿化环境建设生物屏障,并加强舍内通风。禽畜粪污处理建议采用干湿分离模式,用清粪铲车、粪污运输车定时将禽畜粪便收集,运送到堆粪场堆积发酵处理,不仅净化了环境,而且可以获得生物能源,同时通过发酵后的沼渣、沼液把种植业、养殖业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多次利用、多层增值的生态系统。第 29 条 生态保护修复1.四二干沟整治工程主要是对五渠段未砌护的进行砌护、清理、疏通、两侧绿化,安装防护栏,在八社至四社段修建亲水步道,为村民提供亲水步行空间。2 典农河生态治理规划期间,按照构建生态廊道、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总体要求,对典农河两侧配置乔、灌、草相结合的植被群落,构建宽度适宜的植被缓冲带,对损毁河岸进27、行砌护处理,保证河流水质干净,环境优美。五渠村典农河生态治理面积为 74.21 公顷,集中分布在村域最西侧。3.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工程8在田间道、支路等道路单侧种植护路林,改善农田小气候和保证农作物丰产、稳产。第 30 条 国土综合整治1.农用地整治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改造和完善农业配套基础设施,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强农田防护林等生态建设,逐步形成点、带、网、片相结合的复合生态系统,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总面积为 10.51 公顷,分布在一二社西侧及五社东侧。2.宅基地复垦规划将 3.72 公顷宅基地复垦为 0.28、14 公顷草地、3.58 公顷水浇地,主要分布在四社及八社。第七章 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第 31 条 村庄安全规划1.饮水安全规划推进五渠村饮水信息化改造,为农户配装智能水表,实现从水源、管网到用水户的全程自动监测控制,实现电脑、手机等远程监测、控制及智能化管理。2.粮食安全规划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鼓励农户参加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开展村内农民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新信息技术培训,提高农业产量,保障粮食安全。3.交通安全规划对通山公路、常南公路等干道布置停车带、交通标志、护栏、绿化、减速带等道路附属设施;定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培训,避免发生事故。4.卫生29、安全规划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农村垃圾、厕所革命、污水治理为主攻方向,全力整治村庄环境,增强村民环境健康意识;加强农村疾病防控管制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做好农村妇女保健工作。第 32 条 防灾减灾规划1.消防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共区域增设消防栓;在村委会、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布设灭火器;村庄内部及对外道路是村庄主要的消防通道,应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以村庄给水水源作为临时消防用水水源。2.抗震规划由于地震的随机性和突发性,避震疏散应采取临震为主,震前疏散为辅,本着就近方便、安全可靠、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五渠村主要以活动广场作为临时疏散场地,以宅前道路作为临时通道。3.防洪规划现有排水沟进行沟道疏30、通,典农河两侧进行河堤砌护,使村庄雨水排放形成环网,居民点主要依靠雨水蓖子及灌溉渠系,确保“下雨不积水、雨水不入户”,维护全村生命财产安全。4.气象灾害结合贺兰县气象部门、构建村庄暴雪、暴雨、冰雹等极端天气预警体系,完善村9庄对极端天气的应急能力;加强村庄内部洪水防治措施,建设排洪沟,完善排洪体系。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 33 条 建设项目五渠村安排建设项目共 35 个。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居民点建设、经济建设、生态保护修复及国土综合整治、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六大方面。第 34 条 规划效力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具有法定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在村庄范围内进行各类开发、保护、建31、设活动应当符合村庄规划,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规划自贺兰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第 35 条 强制性内容文本条款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本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应依法进行查处。第 36 条 规划实施建议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保障,建立由贺兰县人民政府、贺兰县自然资源局、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常信乡人民政府组成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及联系沟通机制,不定期来五渠村检查指导帮助解决规划、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2.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村庄建设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32、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各项任务实施落地。创新宣传方式,认真总结工作中突出的做法、经验,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信息推送,充分展示村庄建设管理工作的新成果新成效,为村庄建设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完善利益联结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以富裕村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模式设定,明确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在产业链、利益链上所处环节和所占份股,形成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增加农民群众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通过“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充分盘活农村土地、房屋和集体资产等“沉33、睡的资源”,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开辟更多增收门路,让农民更多收益。4.深化产销对接产销对接能够帮助农业生产者、采购者节本增效,解决小农户分散经营和农产品集中流通的矛盾,实现农产品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加快完善农产品滞销对接体系,既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客观需求,也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发展农村电商,着力形成要素聚集、主体多元、渠道畅通、机制高效、规范有序的现代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5.多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鼓励村集体发挥自身优势,利用村内各种资源潜力,积极创造和把握机34、遇,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筹集村庄建设资金的举措,为生产活动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建立以农10民为主体、政府积极引导扶持的机制,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盲目攀比,务必一切从实际出发,将村内的各项事情办好。附录附录一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序号序号指标指标现状现状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属性属性近期近期远期远期1常住人口量(人)372402490预期性2村庄集体收入(万元)152050预期性3人均收入(元)176291920025000预期性4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39.3639.5639.18约束性5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57.357.557.12约束性6户均宅基地规模(/户)554.5539.94454.35、82约束性7生态保护红线规模(公顷)000约束性8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842.05842.05842.05约束性9耕地保有量(公顷)929928.99929.22约束性10湿地面积(公顷)000约束性11林地保有量(公顷)103.02103.01103预期性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0.260.220.22预期性13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公顷)00.20预期性14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25.00%50.00%80.00%预期性15村庄污水处理率0.00%30.00%80.00%预期性11附录二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二级类三级类三级类现状现状规划规划较基期年较36、基期年增减(面积)增减(面积)代码代码名称名称代码代码名称名称代码代码名称名称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比占比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比占比01耕地0101水田527.0434.84%527.0434.84%00102水浇地401.9626.57%402.1826.59%0.22合计92961.41%929.2261.43%0.2202园地0201果园16.791.11%16.791.11%0合计16.791.11%16.791.11%003林地0301乔木林地10.520.70%10.520.70%00304其他林地92.56.11%92.486.11%-0.02合计103.026.81%37、1036.81%-0.0204草地0403其他草地9.480.63%9.390.62%-0.09合计9.480.63%9.390.62%-0.09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01乡村道路用地060101村道用地3.190.21%3.190.21%0060102村庄内部道路用地1.550.10%2.180.14%0.630602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170.01%0.880.06%0.710603禽畜养殖设施建设用地4.870.32%4.840.32%-0.030604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150.889.97%150.889.97%0合计160.6610.62%161.9710.71%1.3107居住38、用地0703农村宅基地070301一类农村宅基地32.672.16%27.441.81%-5.23070303混合式住宅用地00.00%2.260.15%2.26070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40.03%0.590.04%0.19合计33.072.19%30.292.00%-2.78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3文化用地080301图书与展览用地00.00%0.220.01%0.220804教育用地080403中小学用地0.260.02%00.00%-0.26合计0.260.02%0.220.01%-0.0409商业服务业用地0901商业用地2.880.19%2.880.19%0合计2.39、880.19%2.880.19%010工矿用地1001工业用地0.880.06%0.880.06%01002采矿用地0.250.02%0.250.02%0合计1.130.07%1.130.07%011仓储用地1101物流仓储用地0.220.01%0.220.01%0合计0.220.01%0.220.01%012交通运输用地1202公路用地17.521.16%17.521.16%01208交通场站用地120801对外交通场站用地0.020.00%0.020.00%0120803社会停车场用地0.230.02%0.230.02%0合计17.771.17%17.771.17%012一级类一级类二级类40、二级类三级类三级类现状现状规划规划较基期年较基期年增减(面积)增减(面积)代码代码名称名称代码代码名称名称代码代码名称名称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比占比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比占比13公用设施用地1302排水用地00.00%0.080.01%0.081309环卫用地00.00%0.030.00%0.03合计00.00%0.110.01%0.1115特殊用地1503宗教用地0.270.02%0.270.02%01506殡葬用地0.150.01%0.150.01%0合计0.420.03%0.420.03%016留白用地00.00%1.90.13%1.917陆地水域1701河流水面20.68141、.37%20.681.37%01704坑塘水面5.940.39%5.940.39%01705沟渠199.4113.18%198.8613.15%-0.55合计226.0314.94%225.4814.91%-0.5523其他土地2303田间道11.750.78%11.750.78%02306裸土地0.290.02%0.230.02%-0.06合计12.040.80%11.980.79%-0.06合计1512.77100.00%1512.77100.00%013附录三 规划管制规则一、一、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1.五渠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842.05 公顷基本农田控制线内原则42、上禁止任何开发建设行为。2.至 2035 年,五渠村耕地保有量为 929.22 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二、二、生态保护生态保护1.根据最新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优化结果,五渠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划定村域内典农河为水域蓝线,面积为 20.67 公顷,典农河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退让同侧蓝线的距离为 100 米。保护村内林地、水域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等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三、三、建设空间管制建设空间管制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39.18 公顷,严格控制农村居民43、点建设用地总量,禁止在村镇建设边界外占用集体土地进行住房建设。2.农村住房(2)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农村宅基地建设标准要求,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新建住宅的宅基地面积控制在 270 平方米,应在划定的宅基地范围内。(2)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 2 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7 米,巷道不少于 3 米,统一采用现代风格,复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2.产业发展空间(3)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4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24 米,容积率不超过 2.5,绿地率大于 30%。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并逐级上报。(4)其他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5544、%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24 米,容积率不超过 1.0,绿地率大于 20%;规划建设活动应在不破坏生态环境,满足不大挖大填的使用安全原则前提下,合理布置旅游配套设施;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施生态清洁型治理。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1)村内供水源为南梁水厂。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两处,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2)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性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3)在广源街两侧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体,后退道路红线 10 米。四、四、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1.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该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3.五渠村活动广场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