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3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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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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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微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微 山 县 人 民 政 府二一八年七月目录总 则1一、现状与形势2(一)矿产资源与矿业发展现状2(二)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效果3(三)面临形势与发展要求6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8(一)指导原则和基本原则8(二)规划目标9三、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12(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12(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3(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14四、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5(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及矿业权数量15(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15(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15五、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17(一)矿山2、地质环境保护17(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18(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20六、积极发展绿色矿业22(一)全面实施绿色勘查22(二)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3(三)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25七、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26(一)探矿权设置区划26(二)采矿权设置26(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26八、保证规划实施的措施研究29(一)完善规划体系建设29(二)规划实施评估调整29(三)完善资金筹措与投资保障体系29(四)完善规划实施的科技措施30附 表附表1 微山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附表2 微山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3 微山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附表4 微山县矿产3、资源勘查分区表附表5 微山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6 微山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7 微山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8 微山县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附表9 微山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附表10 微山县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附表11 微山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与土地复垦区规划表附 图附图1 微山县矿产资源分布图附图2 微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附图3 微山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附图6 微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附图7 微山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与土地复垦区规划图总 则“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4、谋划微山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矿政管理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4336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9号、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微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微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5、据,是矿产资源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规划适用于本县所辖行政区。一、现状与形势(一)矿产资源与矿业发展现状1、微山县经济发展概况根据2015年微山统计年鉴全县现辖3个街道、11个镇、1个乡,共523个行政村,19个社区居委会。2015年末总人口72.2万。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66.95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29亿元,同比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74.75亿元,同比增长10.3%;第三产业增加值152.91亿元,同比增长11.7%。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上年的11:49:40调整6、为11:48:41。2、矿产资源概况微山县境内已发现煤、轻稀土、重晶石、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灰岩、白云岩、建筑用风化砂、建筑用砂、矿泉水、地下水10种矿产,其中探明储量的有煤、轻稀土、建筑石材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风化砂等5种矿产(附表1、2),其中煤炭2015年底累计探明煤炭储量37.38亿吨,保有资源量34.56亿吨。矿产潜在总价值2208亿元,人均占有资源潜在总价值30.58万元(见附表1、附表2,附图1)。2015年矿产工业总产值142.56亿元,矿产品销售收入126.60亿元,利润总额63.52亿元。3、矿产资源特点(1)矿产资源总量丰富煤炭是微山县最具优势的矿产资源,分布面积为87、52平方千米,占全县面积的47.7%,2015年底累计探明煤炭储量37.38亿吨(我县利用的探明资源量17.97亿吨,保有资源储量15.15亿吨(其中可采储量3.95亿吨、基础储量6.94亿吨、资源量8.21亿吨)。占全市累计探明资源储量的29.23%。(2)特色矿产独树一帜位于微山县境内的郗山稀土矿是华东地区唯一的轻稀土矿产地,稀土元素以铈、镧、镨、钕为主,是国内颇有名气的轻稀土矿床。截止2015年底探明资源储量110.1万吨矿石量,保有资源储量40.4万吨矿石量,深部约有419.3万吨矿石量,19.3万吨稀土氧化物。(二)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效果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合理调控按照矿8、山开采规模必须符合矿区储量规模的规划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准入条件和矿床最低开采规模制度。通过实施规划,限制了新建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破坏环境的矿山,淘汰了一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生产能力低的矿山。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得到优化调整2007年底微山县采矿权矿山企业为50个。其中,2007年底煤矿生产矿山有13个,轻稀土矿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8个,建筑用风化砂矿8个。通过矿产资源整合、矿业权设置、矿山规模结构调整,至2015年底采矿权25个,减少25个,减少率50%。关闭大量的小型建筑石料矿,对规范矿业市场,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开采,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遏制前期无序开发、矿山地质环9、境恶化,起到了极大作用,成效显著。3、结构调整成效显著截至2015年底,微山县矿山总数为25个,其中大型矿山2个,占矿山总数的17%,中型矿山9个,占矿山总数的75,小型矿山1个,占矿山总数的8,全县大中小型矿山数之比为17758。4、矿山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建立了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保证金制度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5、存在问题规划编制以来,微山县对市规划指标进行细化、落实,客观的评价了规划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总结了找矿突破、矿山布局和规模结构调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进展和成效。规划的实施取得了明显10、的实施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三个规划的衔接问题由于微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山东省微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三个规划衔接尚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划定的开采区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为城市建设区,出现了城市建设发展与矿产资源压覆相矛盾的问题。(2)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治理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地质勘查是一项风险性较大的业务,微山县一部分矿种像煤、稀土等急需扩大资源储量,地热需做专项调查,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需进一步加强。由于资本市场尚不发育,勘查投入总体不足。表现在财政投入偏低,11、难以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影响了微山县矿产资源勘查的良性循环,制约了微山县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微山县地质环境治理任务较重。山体破损严重,有的还存在岩石崩塌滑坡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迫切需要治理恢复,消除隐患,恢复地貌,美化环境。采煤引起的地面塌陷,治理速度落后于塌陷速度,塌陷面积有逐年扩大趋势,使耕地保有量减少,环境恶化。以往治理资金主要来源于省部级财政拨付,治理资金缺口较大,生产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工作未全面落实,治理任务难以完成,地质环境改善难有大的突破。(3)采煤塌陷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矛盾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12、政治建设、文明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三)面临形势与发展要求 “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充分考虑我县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未来发展的支撑条件,在与全省、全市同步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巩固全市第一方阵位次,在全省实现位次前移。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现代产业新体系基本形成,区域创新能力、综合竞13、争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服务业实现提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深入推进微山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城区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持续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削减率完成上级下达目标,绿色微山、生态微山、美丽微山形象充分展现,建成国家生态县。宜居程度显著提高。民生福祉不断提升。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救助、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人口自然14、增长率保持在13.6之下。脱贫攻坚任务提前完成,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文化建设繁荣发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和效能显著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实现扩总量优结构提层次,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依法治县成效显著,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社会安定有序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15、基本形成。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一)指导原则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山东省“两区一圈一带” 发展战略,优化主体,创新质量及供给侧改革,实现资源优化绿色发展。严格优化重点、限制、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矿业发展,推动各类勘查活动质量提升,统筹部署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调控矿产资源开发总量,优化矿业结构16、与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2、基本原则(1)本规划编制以济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为基本依据,服从并与之相衔接,分解落实市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2)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利用与节约并举,保护和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以保护、节约的要求指导开发利用,以开发利用的成效来体现保护、节约。(3)坚持效益统筹的原则。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统筹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构建和谐矿业。(4)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府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确保矿产资源工作的健17、康发展;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鼓励、吸纳社会资本投资矿产资源开发。(5)坚持转变增长方式的原则。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导向,在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个环节转变增长方式。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开采与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合理布局矿山,促进规模开采与集约经营,促进矿产开发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6)坚持“科教兴矿”的原则。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矿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培育优势矿产品,拓展新领域,开发高附加值的系列产品;注重人才引进和矿业职工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二)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围绕山东推进“两区一圈一带”发展18、战略部署,按照优化、重点、集中、限制、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矿业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和矿产品结构,加大矿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重塑资源开发保护与矿业发展新格局。2、2020年规划目标:(1)矿产资源调查勘查加强基础地质调查,鼓励开展稀土矿及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勘查,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到2020年,探矿权总数控制在2以内19、,新发现地热资源1处,稀土矿产1处。(2)调整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结构固体矿产总量控制在1560万吨,其中煤矿1000万吨、建筑石料560万吨(专栏1)。矿山总数控制在10个以内,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集约化、规模化开发程度明显提高,提高建筑石材的集约化管理,增加建筑石材的供应,提供给菏泽、河南、安徽、江苏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达标率达到100%,大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率达到80%以上,露天矿山地质环境平均治理率达到80%,其中,城市规划区、省20、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铁路、重要道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场复垦和损毁山体修复治理率达到80%,矿山“三废”达标排放率达到100%。专栏1类别指标名称指标单位2015年2020年指标属性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煤万吨1383.71000约束性轻稀土万吨5.55约束性探矿权个24预期性建筑用灰岩万吨196.6560约束性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矿山数量(采矿权总数)个2510约束性大中型矿山比例%2060预期性重要矿产矿山开采“三率”水平达标率%-100约束性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数量个37预期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个-4预期性矿业经济矿业产值亿元58.3960预期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21、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80约束性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60约束性矿区土地复垦面积平方千米/%-40/80约束性3、2025年展望摸清全县矿产资源家底,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矿产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加强,开发布局更加合理,矿产资源利用率和矿山综合利用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矿产开发总量控制在1460万吨以内,大中型矿山建设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地质环境全面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本完成,形成绿色矿业发展全新格局。三、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1、勘查开发总体布局根据法律法规准入原则,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资源开发与相关产业开发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和与上级22、规划一致的原则;同时结合我县矿产资源状况,分解落实市规划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划定1个稀土矿开发区。2、勘查开发方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向突出重要矿产、紧缺矿产、优势矿产以及清洁高效能源矿产的勘查开发,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政策,做到有保有压,健康和谐发展,落实市规划。开展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非金属矿产加工利用等工作。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加大整治对环境影响严重的露天固体矿产资源的开发。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管理(1)勘查规划区全面落实市勘查区在本地区内的区域,我县在市规划没有重点勘查区。其他区域:在上述规划区以外的区域勘查矿产资源,必须先行对拟设勘查区进行规划论证,应符合规划探矿权设置要求,并根据勘查规23、划区划分标准划定勘查区范围。探矿权申请人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准入条件。(2)开采规划区落实市规划主要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凡属国家级、省级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地貌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和其它禁止开采的区域及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均属禁止开采区,共划定3个禁止开采区,详见附表5。管理措施:禁止开采固体矿产,全面清理各类保护区内已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研究制定退出补偿方案,在维护矿业权人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及时治理恢复矿区环境,复垦损毁土地。(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按照“济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划分的矿业24、经济区框架,依据矿产的分布区域、经济价值、开发程度,落实分解市级规划,微山县只涉及到2个重点矿区:枣滕煤矿重点矿区、郗山深部及外围稀土矿重点矿区。以战略性矿产或区域优势特色矿产为主,资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的大型矿产地和矿床聚集区。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过程中的调控管理,在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及其动态变化的基础上,划定的进行重点规划和统筹安排的区域,以保障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三)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按照实现矿产品高技术化、高附加值和高效化的原则,大力调整矿产品结构,充分利用市场力量推动竞争,实现优胜劣汰25、。1、煤炭建设和改造劣质煤电厂和煤矸石、燃煤泥综合利用电厂,鼓励火力电厂燃用精煤,限制原煤直接进入终端消费,减少污染物排放;研究开发煤液化、煤气化、煤化工等转化技术产品;高硫煤的科技攻关和开发利用。2、建筑用灰岩石材加工业应立足上规模、上档次、多品种。根据市规划本县以开发建筑用石料石子石灰石粉系列产品,充分利用资源。四、严格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一)合理调控开采总量及矿业权数量主要针对本行政区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等非金属矿产。我县建筑水泥用灰岩只有1家,为微山县西单矿,2015年度矿产量172.2万吨,采石厂有11家。根据市规划及相关文件到2020年底,将此12家非煤矿山全部关26、停。(二)优化资源开采布局为保障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针对本级发证的建筑石料、建筑用砂、砖瓦粘土及小型非金属等矿,结合本区未来5年用于重要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划定临时用矿的备选开采区与允许开采区,同时维护好开采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干扰和破坏。依据市规划,我县区域内暂未规划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区。(三)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1、严格控制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根据济宁市露天非煤矿山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露天建筑石料生产规模不小于100万立方米/年,服务年限不小于20年。2.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为优化全县矿业结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对新建矿27、山企业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准入条件:(1)资源条件。须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产资源储量,达到管理部门的最低开采规模且满足开采设计最低时限要求。(2)开发利用设计条件。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开发利用设计或矿产开发利用方案,采用先进开采工艺,开采方法和开采技术,开发利用效率指标能达到规定的要求。(3)开发利用效率条件。矿山“三率”指标能达到规定的要求(4)生态环境条件。新办矿山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环境评估报告;矿山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矿山建设同时进行。(5)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28、必要按照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要求,建成绿色矿山。五、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建立健全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体系及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政府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管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绿色矿山标准;大力推进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持续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立体监测网络系统。到规划期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与土地复垦率达80%。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将矿山环境保护分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1、重点保护区为已建各类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省级以上29、旅游风景名胜区、各级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铁路及重要交通干道两侧、南水北调输水工程两侧可视范围区,需要保护的城市饮水水源地、省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工业区港口、机场、重要国防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范围内、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红线区等。结合微山县实际情况,微山县重点保护区共2处。措施:禁止在各类自然保护区开采矿产资源和擅自采集标本、化石等破坏地质遗迹的有关活动,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铁路以及重要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得进行露天采矿,加强水源地保护。(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1、规划目标规划期内,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应本着“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多途30、径再利用方式,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治理原则,落实治理责任,确保不欠旧帐,快还新帐。坚持源头控制、预防和控制相结合,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破坏土地,最大限度减少破坏土地面积,降低破坏程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与耕地。规划期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与土地复垦率达到80%,提高矿山环境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全部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实现矿山环境问题、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数据的实时查询。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分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规划分区为重点治理区、治理重点工程。(1)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主要是指历史时期矿产资源31、开发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主要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和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国有大中型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后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明显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随时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山;分布于“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的矿山。对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采区“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地质环境进行治理。对历史遗留的矿山由政府监管及负责,同时制定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治理。(2)重点治理工32、程根据上述原则确定的重点治理工程共5项及重点治理方向2项。其中,近期重点治理工程5处,远期重点治理工程主要为采煤塌陷地复垦工作及两城镇东破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近期重点治理工程近期重点治理工程共5项,分别为“微山县两城镇东单前村磨台山南侧治理工程”,主要进行厂房拆除、危岩体治理,绿化植被,治理面积1.07平方千米;“微山县两城镇白沙村新鲁小学北侧”,主要进行危岩体治理,绿化植被,治理面积0.55平方千米;“微山县蔡园煤矿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主要进行土地平整、道路工程维修,治理面积3.37平方千米;“微山县崔庄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主要进行土地平整、道路工程修建、灌溉与排水工程、林网33、工程建设,治理面积0.58平方千米;“微山县付村镇张西村等三个村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主要进行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防护林和观光养殖水面等各项工程,治理面积0.67平方千米。远期治理工程微山县远期治理工程主要为微山县城周边采煤塌陷地复垦工作及两城镇东破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详见附表11。(三)创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1、新建(改扩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管理(1)严格矿山开采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在自然保护区,不得新设矿业权。自然保护区内已设置的矿业权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34、字2017250 号)文件要求办理。(2)强化源头管理,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2、生产和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1)加强对现有矿山企业的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力度,关闭污染严重、破坏环境、破坏土地的矿山。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的,且不依法治理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治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政策性关闭矿山提交剩余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履行地质环境治理任务,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2)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对矿山35、生态环境采取公开、公示制度,对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处罚。(3)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制度和企业诚信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3、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管理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由政府负责,建立灵活的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构建“政府主导、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模式。积极发展绿色矿业矿区遗址旅游。六、积极发展绿色矿业通过积极引导,政策激励,组织做好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到2020年,全县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36、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一)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全面实施绿色勘查。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理念,切实做好地质勘查工作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施绿色勘查,促进生态保护、资源保障、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实现地勘工作持续健康发展。1、 绿色勘查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勘查,在勘查中保护的原则;坚持既达到地质工作目的又促进环境保护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谁勘查谁负责、谁施工谁恢37、复的原则。2、绿色勘查具体措施地勘项目安排和部署时,应贯彻落实绿色勘查理念,按照有关环境保护、绿色勘查的要求和准入条件,确定项目安排原则和部署重点。地勘项目立项和设计时,应充分了解项目区自然环境现状和人文景观条件,合理划分自然环境微景观分区,因地制宜研究确定绿色勘查工作内容,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勘查工作方法、手段选择时,应以减少环境影响为原则,在综合分析物探、化探、路线地质调查、遥感等地表资料的基础上,开展工程验证工作。植被发育地区,尽量采用浅钻代替槽探、便携式钻探、一基多孔等方法手段,以减少地表开挖对环境的扰动。在勘查设计书中应明确“绿色勘查”相关要求。对部署的各种工作方法及辅助生产、生活38、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进行客观分析,尽可能选择可降解材料,并逐项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对野外驻地选择、探矿工程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通行道路修建、生活生产物资存储、生产废料及生活垃圾处理等,应提出针对性处置措施、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以及应急预案,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二)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1、加强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加强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依据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条件严格矿山准入管理。加强对生产矿山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有利于绿色矿山建设的资源配置制度,逐步完善税费等经济政策,加强技术政策引导;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39、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2、分类推进绿色矿山创建针对省部级发证的大中型矿山,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已有相关优惠政策,矿山“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对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不断改进和优化工艺流程,淘汰落后工艺与产能,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3、重点矿种绿色矿山建设煤是微山主要的开采矿种,坚持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40、求,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煤矿企业自觉承担起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节能减排、环境重建、土地复垦、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责任。(三)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加强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全面总结推广不同类型绿色矿山建设的经验与模式,逐步完善分地域、分规模、分类型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研究探索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奠定基础。通过试点示范企业树立先进样板,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活动,积极履行绿色矿山建设的各项责任和41、义务,促进绿色矿业的全面发展。七、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一)探矿权设置区划1.拟设勘查规划区块规划期内微山县境内无探矿权新设。2.投放时序规划期内微山县境内无探矿权新设。(二)采矿权设置1.拟设勘查规划区块规划期内微山县境内无采矿权新设。2.投放时序规划期内微山县境内无采矿权新设。(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1.优化矿业开发布局努力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生产。加强对矿山开发企业的结构调整,并根据其占有资源情况,采取关停并转、收购、改造等手段,使之向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生产转化。2.加大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业权市场机制,形成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矿业权市场,支持产业链建设,促进矿业权合理合42、法有序流转。鼓励和扶持企业对矿产品进行深加工、精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走就地增值的资源节约型、内涵式发展道路,拉长产业链,提高生产力水平,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争取到2020年,实现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规范管理的目标。3.完善矿业权出让和审批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出台采矿权出让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按规定需采取竞争方式出让的,要求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严格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4.矿业权人开采活动监督检查加强对现有生产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凡大矿小开、采易弃难、采富弃贫、乱采滥挖、浪费破坏资源严重或采选冶工艺技术43、落后、资源利用率低、严重破坏自然地质环境的要限期整顿,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生产,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采矿资格。5.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设定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不得设置与矿床储量规模不相应的采矿权。对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对采、选、冶经济技术指标达不到有关规定的、破坏和污染环境的矿山不予发证。6.依法管矿全面推行矿业权人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政府抽查、诚信退出相配套的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健全资源储量管理体系,加强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加强科技管矿动态监管系统在矿产资源开发监管中的应用,实现矿产开发与资源利用的动态实时监管。八、保证规划实施的措44、施研究(一)完善规划体系建设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编制专项规划、部门规划等必须以本规划为依据,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同时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二)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中期评估,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检测、统计和分析,为规划管理决策和规划调整与修订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若地质勘查有重大发现,因市场条件和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等规划内容进行动态调整。规划的调整,应当由原编制机关向原批准机关提出调整申请,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进行。擅自修编和调整规划的,上级国45、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三)完善资金筹措与投资保障体系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支持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对于生态保护和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社会公益型项目,要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实施多元化投资。重大的生态建设项目应优先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把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提高现有矿山的资源利用率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列入鼓励外商投资的目录,扩大利用外资规模。2、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投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评价项目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公益性矿产调查工作开展。充分发挥矿业权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商业性勘查和开采,建设46、政府与企业、公益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矿业投资机制。引导企业重组、嫁接实现资本扩张,鼓励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申请国家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经费,争取国家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资金,探索新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开发矿山废弃地、废弃工程,获取复垦地和治理工程的经营权。(四)完善规划实施的科技措施1、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动态监测、评价、预警技术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完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矿业权人勘查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矿山监督制度,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状况进行系统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范围和重点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 2、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以及为适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矿业权审查、规划分区管理、规划成果管理、查询统计、分析和输出、辅助决策和监控功能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与其他矿政管理信息系统衔接,构建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使现代化技术手段在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