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合同(2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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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95953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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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5G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 施工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署地: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4第二条、工程期限4第三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5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6第五条、保险9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9第七条、合同的其他相关方9第八条、图纸和文件的提供10第九条、双方代表11第十条、分包、转包及农民工的管理约定12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13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3第十三条、开工前施工准备14第十四条、材料、设备及设施15第十五条、工程变更16第十六条、工程验收和试运行17第十七条、质量保修19第十八条、质量保修.20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除条件21第二2、十条、不可抗力22第二十一条、知识产权及保密22第二十二条、其它事项22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23第二十四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3第二十五条、合同生效24附件1工程工作清单2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光伏区 兆瓦劳务施工承包建设工程事宜达成一致,并共同制定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一、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二、工程地点:内蒙古XX三、工程内容:光伏区内劳务包工打桩,组件安装,弱电项目,具3、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期限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完工时间为 年 月_日.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内向甲方,现缴纳农民工保证金 万元,开工进场后在缴纳 万元,正常开工后3个月平均返还乙方。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相应顺延工期。1、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恶劣天气.海啸、瘟疫、水灾、暴动、战争等情形。 2、因发包方变更工程计划、方案或施工图纸变化,导致工程延误的情况。 三、工期考核进度节点考核按下表执行,具体的节点工期要求见附件3。序号进度时间节点考核标准及赔偿违约金额度1进度考核节点每延误一天赔偿 2000 元,如果承包人在最终完工日期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4、且发包人予以承认的,可相应补回以前进度节点的赔偿金额。2最终完工节点每延误一天赔偿 2000 元,且执行前期全部罚则。第三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固定单瓦价格】承包 本工程为全费用劳务清包,固定单瓦造价为_元/Wp,结算时单价保持固定不变,不因政策及市场价格等任何理由调整。二、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材料外的全部光伏场区内的临时施工道路(不含主路).场平.桩基础施工.支架组件安装.低压电器安装(含小辅材).驱动器安装.电器防雷敷设.箱变基础施工.甲供设备材料的接货和保管、施工等工作。(注:本工程电器施工到低压侧为止)。三、施工所用材料全部由发包方运至现场,由承包方指定5、存放位置。四、发包方账户: 发包方账号: 开户行: 【注】以上若有遗漏或不详之处,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文件、合同附件等相关约定,满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内容均应在承包范围内;且固定单瓦价格中已包含上述承包人义务所对应的全部费用。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工程价款:暂定含税总价为大写人民币_(小写_¥元),具体费用组成明细请详见第二部分附件1计价工程量清单。二、承包方账户: 承包方账号: 开户行: 本合同为全费用固定单瓦单价的形式,全费用固定单瓦造价已包含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临建、风险、保管费、成品保护、撤场清理等)、间接费(含管理费、规费、保险、培训费、图纸文件、等)、利润、6、税金(开具税率3%的工程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包含本标段承包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在内,充分了解和明确,没有任何歧义、误解、疏漏,对施工可行性及风险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并确保能够以本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3、 除发包人负责事项的费用外,承包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但在合同最终执行中必须发生的费用,视同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承担。二、计量与支付:承包人办理支付申请时,应出具支付申请表、阶段性清单计量、验收资料、有效发票以农民工工资管理及发放检查规定的文件中的四个表格(签字版),承包人需开具税率为3%的建安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同时提交上月已支付分包人及工人款项的有效记录7、凭证。具体合同付款节点1、 本工程采用月完成量(月进度) 的付款方式,即每月25号由甲乙双方一同核实本月工作量,按分项工作工程量的计价确定本月应付工程款。2、 次月5日拨付上月工程款的80%3、 验收合格后拨付已完成的工作量的17%4、 剩余3%工程款为质保金(质保金为1年) 工程款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等额的专用增值税发票三、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款的3%,在缺陷责任期1年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四、 竣工结算 4.1竣工结算8、申请 除合同协议书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按发包方要求予以提供。 除合同协议书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竣工结算书及结算所需的相关书面资料(原件版:如竣工图、委托单、签证单、会议纪要、施工方案等涉及结算金额的支持文件等);(2)发包方已支付承包方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盖章、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资料移交证明书;(5)经双方公司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4.2竣工结算审核(1)除合同协议书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9、单后15天内完成审批,发包方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分包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分包应在14天内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2)发包方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按照合同协议书条款约定付款。(3)分包对发包方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由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协议书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争议解决约定处理。(4)如发包方有第三方审计要求,最终结算款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4.3 发包人要求甩项竣工的,合同当事人应签订甩项竣工协议,甩项协议里要明确对于发包人同意的甩项按合同价扣除费用;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做主的甩项按合同价双倍扣除,或按第三方单位完成甩项工作发生实际成本增加210、0%管理费扣除承包人的结算价款,承包人擅自甩项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全部的损失。4.4 在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施工管理能力,则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任意切分并另行委托,其相应费用按照合同第二部分附件1的计价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各清单价进行核减,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发包人保有对承包人的索赔权利。【注】1、 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网银转账、支票、现金的任何一种方式。第五条、保险一、保险范围:承包人应投人身伤害意外险,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追加投保金额,并将其费用分摊在各分项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1、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一、满足合同及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有差异的执行高标准)。适用的标准、规范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6版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光伏发电站验收规范、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Q/GW183-2008)及合同附件工程适用规范和标准约定的相关规范、标准。若在签订合同后,有关规范、技术标准作出了修订,或颁发内容新的国家规、12、范标准、规定,则新的规范、标准、规定将自动适用本合同,若新的规范、规定、标准要求低于原规定,则仍适用原规定。二、 本工程技术质量须符合本合同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第七条、合同的其他相关方一、监理人:1、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聘请监理人,发包人未聘请监理人的,合同一般条款中关于监理人权利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发包人。2、监理人的职责权限主要为负责监管工程质量、进度,具体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应将监理人的职责权限抄送承包人。监理人的职责与权限与本合同一般条款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监理合同约定为准。监理人无权在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对合同价款、工程量变更以及增加发包人义务等事项作出确认和决定,13、监理人超越授权作出的决定,视为无效行为。3、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发包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4、本工程发包人聘请的监理人信息如下:开工后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第八条、图纸和文件的提供一、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图纸、文件、期限及方式: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或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文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发包人提交图纸或文件的数量及方式为: 纸质版2份 3、交图纸或文件的期限为:满足工程实际施工进度需要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图纸、文件、期限及方式:1、承包人应向发包14、人提供的图纸或文件包括:竣工文件、竣工图;系统电路图;竣工验收资料、质保书。 2承包人提交图竣工资料数量及方式为: 各一式两份其中电子版1份,纸质版两份 。 3、承包人提交图纸或文件的期限为: 3.1合同签订时提交:本建设工程所需的承包人相应资质证书、所需承包人员工的相应资质证书。3.2开工前10日内提交:银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没有预付款的可以不提供),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函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如工程延期,承保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保函。 3.3工程竣工后10日内提交:竣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包括需要提请电力部门等所需的报验资料)、质保书;满足现场管理需要及当地档案馆15、要求工程竣工资料存档要求。4、图纸、文件资料的编制要求:各类图纸应齐全无缺,分类编制装订;竣工资料应齐全无缺,分类编制装订成册,有目录、页数等明细。 三、图纸、文件资料的接收地点、接收人:开工后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第九条、双方代表发包人应委托一名代表,承包人应委托一名项目经理(代表)负责履行与本合同有关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人代表1.1、姓名: 1.2、职务: 1.3、联系电话: 权力范围:接收有关文件、资料; 发出有关通知;召开有关会议;作出处罚决定;更换承包人项目经理等人员;参与施工进度、质量监督;参与调试、审批工程进度款等合同范围内约定的职责,有权确定合同外或合同约定不明的所有16、与经济有关的合同范围变更的价款调整、费用核算、付款调整等事宜。二、承包人项目经理(代表)及人员1、项目经理(代表) 1.2、联系电话: 1.授权范围: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监察、与发包人沟通联系、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验收、资料提交、结算付款、签收有关文件、参与工程例会等工作。1.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5天。1.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1.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17、违约金2000元。、承包人其他人员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5日。2.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00元。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第十条、农民工的管理约定 承包人保证对其雇佣的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并足额发放工资,如出现属于承包人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事件,承包人应在事发当日进行解决。如承包人未能在事发当日解决其承包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事件,则发包人可在第三方(业主、监理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下,代承包人垫付农民工资,由此发生的垫付费用,由发包人从应支付承包人金18、额中扣除。且每发生一次实施如下处罚:按垫付费用的1倍扣除工程款,作为承包人向发包人方支付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还不足以弥补业主和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务人员必须办理银行工资卡,发包人有权检查劳务工上月发放工资银行凭单,如无法提供发包人可不支付上月工程款。如果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事件导致恶劣社会影响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承包人需依据附件10约定处理民工工资,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聚众,围堵发包方的项目、电站、公司等恶性行为发生;如有发生,将停止所有费用支付且直接移除发包方合格供应商库,后续不再合作,并就给发包方造成的所有损失19、(包括声誉)将由承包方全权承担。 发包方不得拖压承包方工程款,因此引发农民工上访讨薪等恶劣后果由发包方承担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 本合同承包人不需要开履约保函。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一、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施工协议的有关约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尤其要遵守:1、动火作业必须先到安监部门办理审批手续;2、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挖坑、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高空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防止搁置物、悬挂物的倒塌、脱落,避免造成施工人员自身及他人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要20、确保施工安全,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承包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名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等,以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资料同步。三、承包方必须为派驻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建筑工程意外险。四、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给发包人前,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承包人负责照管和安保,若发生工程、材料、设备被盗窃、毁损,则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五、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自身及他人(包括发包人职工)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均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21、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可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六、承包人违反上述一至五项约定的,发包人有权采取责令停工改正,要求赔偿违约金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七、承包人在整个施工期限内必须接受发包人代表以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八、承包人施工现场必须注意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形象,遵守现场发包人和本项目建设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此约定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九、施工中承包人必须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注意保护环境,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第十三条、开工前施工准备 一、发包人需要准备的资料:开工手续、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二、承包人需要准备资料(开工前10天交发包人备案)22、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4、质量体系认证书;5、工程中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6、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复印件;7、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 (安全员、电工须持 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8、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报告;11、主要设备、成品、半成品、主要材料进场计划;12、施工进度计划;13、外籍施工队伍进入工程所在地的许可手续。 三、承包人进场前应按施工方案布置从水源、电源23、点接入到施工场内,所需要的变压器(包括电表、配电板)、水泵、水表等满足施工需要的设施,均需按约定计划时间要求进场。四、开工时间的确定:原则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如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工期允许顺延,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计算工期,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开工,工期不予顺延。第十四条、材料、设备及设施一、本工程除乙方除采购电器小辅材以外的所有其余设备、材料均由发包人供应。1、对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承包人应及时接收检验(卸车和保管费已包含在承包价内),如发现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有瑕疵或不符合质量要求,对于外观瑕疵承包人应在收到货物的当日提出,内在质量问题应至迟在试运行后24、2日内提出,所有提出必须以书面方式,逾期未以书面方式提出的视为合格;在验收合格后发现外观瑕疵或质量问题的,且无有力证明责任方的,需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擅自更换发包人明确或承包人投标时明确的品牌、型号的材料、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则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15万元/次不等的违约金,由此致使工程质量产生问题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予以返工,且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问题严重者,则直接终止合同并清除出场。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主材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品牌范围内采购,无指定的其它25、主要设备、材料的供应商名录须经过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购。第十五条、工程变更一、工程设计变更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说明或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关变更。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发包人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变更,若发现设计缺陷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在征得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授权负责人书26、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二、价款变更标准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当地现行的相关建筑、安装定额核算直接工程费用,取费(含税)按照固定综合费率记取 15 %,涉及主材需按照当地合同签订时期的造价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信息确定或双方确认的市场采购价。三、涉及合同外委托工程,承包人需先无条件进行完成,如承包人不配合,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合同外委托工程的结算依据上27、述价格变更标准,涉及零星用人工和机械按照当地、合同签订时期的造价信息中相应的力工单价和机械单价,外加 15 %的税管费进行结算,所有涉及设计变更、委托签证等工作施工过程中不予核算,待竣工结算时统一核算。 凡涉及合同外的签证、洽商,需在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字审批手续,超出时限,则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权利,自动让利,后续补充无效,结算时不予认可。第十六条、工程验收和试运行一、工程验收:1、所有验收均以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相关规范和本项目建设方验收标准为依据。2、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前,应由承包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进28、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3、当发包人要或认为有必要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若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检验合格需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由承包人负责,发生费用由承包人在事件发生2日内提供清单,费用由发包人负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清单视为放弃费用追加。4、工程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人,单项工程至少应提前2日,总体验收至少应提前5日通知发包人验收时间。5、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或重做,因返修、重做而造成的材料损失、人工损失、工期延误损失等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6、经重做或返修后工程质量仍不达标的,29、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不合格部分的工程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建设,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7、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必须及时清理、清洁施工场所、场地,确保现场整洁、有序、安全。8、工程整体报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关于有关资料的提供,合同其他条款有不同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供):a、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b、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c、竣工图;d、工程量清单;e、材料清单;f、工程质量保修书;、决算书。承包人延误或不予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发包人有权对工程暂缓验收,中止付款,直至承包人完善为止。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9、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30、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承担逾期违约金责任。二、。、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交后,承包人【4日】内退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三、竣工验收1、除合同协议书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31、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须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2、竣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最终签署工程接收证书之日为竣工日期。3、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对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32、采取措施补救的,则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4、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除合同协议书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5、承包人对合同价款提出异议的期限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工程接收证书后,应被认为对合同结算金额无异议,且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第十七条、质量保修一、工程在保修范围(承包人承包的全部范围)和保修期限内33、出现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二、本光伏电站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工程保修期从承包商承包工程移交完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算。三、本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25 】年。四、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24小时】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保险义务,【72小时】内修复,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逾期修复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每天支付违约金。五、承包人无法修复缺陷的应赔偿发包人损失。承包人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发包人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但维修费34、用及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承包人接到报修通知后1日内未履行保修义务,即视为承包人拒不履行报修义务。 六、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的,发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并承担费用赔偿损失。 七、在保修期限内,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八、承包人违反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承包人应承担、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第十八条、违约责任一、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竣工、影响后续35、使用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除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有其他条款约定的,以金额较高者为准。二、承包人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损失。三、承包人擅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四、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拒绝按合同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须承担修复和弥补达到设计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外,承包人每次必须向发包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承包人未按合同和投标文件将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中规定施36、工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按期运到工地,或性能不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必须按 5000元/台套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五、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发包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5天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六、发包人发现施工中的质量问题,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同时承包人必须负担由此所造成工期延误等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七、承包人与发包人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承包人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37、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八、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可酌情要求承包人支付2000元10000元/次的违约金。九、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的违约金,发包方有权在未付的应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继续向承包方追偿。十、承包人对发包人下发的通知收取违约金、罚款、扣款类文件有异议的,需在收到各种涉及收取违约金、罚款、扣款类文件的3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承包人接受该收取违约金、罚款、扣款行为,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该款项。十一:发包方须按时提供施工方所用的设备和材料,如因设备材料不足而产生的怠工,发包方补助承包方每人每天150元人民币。第38、十九条、合同的解除条件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上述情况下,双方皆有解除权。三、承包人违反约定将工程分包、转包的。四、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且经返工、重做后仍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五、承包人不能完成工程的。六、因承包人原因超过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30日的。发生上述三-六项情形中的某一项或多项时,发包方享有单方解除权。第二十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可以免责,但不可抗力发生于延迟履行义务期间的,不能免责。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若因不可抗力导致通讯中断的,则应在恢复通讯39、后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提交当地政府关于不可抗力事故的证明文件。支架组件遭受超出设计承载能力的损失,不在承保范围内。第二十一条、知识产权及保密一、一方因履行合同义务所编制、提交的图纸、文件、招投标文件等资料的著作权归该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在合同范围内免费使用,且原件所有权归持有方或归档方所有。二、对于一方享有著作权的图纸、文件、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对方仅能在合同范围内使用,不得他用。三、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四、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获悉的对方非公开的任何信息、资料负保密义务,除因法律强制公开40、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第二十二条、其它事项如合同中还有未明确约定的,双方另行协商做补充协议。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仲裁委员会做出停止施工裁决的情形外,承包人应当保持施工的连续性,分包方的义务不因争议或正在进行中的仲裁而改变。第二十四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本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3、技术标准和要求;4、招标文件、资料(如有);5、图纸(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6、合同附件;7、验收资料;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投标文件、41、资料(如有);10、双方盖章书面往来函件;11、合同谈判纪要(如有);12、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合同文件。二、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若文件之间有冲突,则以排序在先的为准,属于同一类内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附件附件1计价工程量清单序号施工项工作内容1桩基础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放点散桩.引孔压桩.桩头处理焊接.)等一切成活工作2支架安装包括但不限于(驱动器安装.散料.卸车保管.开孔安装)等一切成活工作3组件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卸车保管.散料安装.)等一切成活工作4低压电气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卸车保管,基坑开挖回填,线路敷设.接线调试.小辅42、材采购)等一切成活工作5电器防雷敷设包括但不限于(卸车保管.基坑开挖回填.焊接防腐.测试)等一切成活6箱变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施工.钢承台采购.焊接)基础形式以图纸为准7场区临时道路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开挖.夯实.铺设石子)等工作注(主路.检修道路除外)附件2材料清单本材料清单只做承包商参考,最终材料型号.数量.用材种类以图纸为准序号材料设备供货方1水泥预制桩甲供2镀锌钢桩头甲供3组件及配套螺丝甲供4支架及配套螺丝甲供5组串式逆变器甲供6箱式双绕组变压器 甲供7光伏区线缆甲供8光伏组串直流电缆 甲供9低压交流电缆 甲供1035kV交流电缆 甲供1135kV交流电缆 甲供121kV电缆铝合金过渡43、端子甲供1335kV电缆铝合金过渡段子甲供1435kV电缆头甲供1535kV电缆中间接头甲供16通讯电缆甲供17 铠装单模光缆甲供18电缆敷设及设备安装材料甲供19电缆支架(角钢自制) 甲供20金塑软管乙供21金塑软管乙供22PVC管乙供23PVC管乙供24热镀锌钢管乙供25热镀锌钢管乙供26热镀锌钢管乙供27电缆桥架 甲供28 电缆桥架 甲供29电缆桥架 甲供30防火封堵材料乙供32有机防火堵料乙供33防火涂料乙供34阻火隔板乙供35无机防火堵包乙供36防雷接地(扁铁)乙供37电缆标识牌及电缆警示桩乙供38垂直接地极乙供39双刺垫片甲供40绝缘铜绞线乙供41高压调试及试验甲供42低压测试乙供43C4插头乙供44高压绝缘胶布及热缩管乙供45铜铝端子乙供备注所有电器施工用材除标注主材外,其余皆有承包方采购第二十五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捌份,承发包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