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4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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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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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二一七年九月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目录目 录第一章 前 言1一、镇域概况1二、规划调整目的2三、规划调整任务3四、规划调整依据3五、规划调整范围5六、规划调整期限5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6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6二、土地利用特点7三、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8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9一、总量指标9二、增量指标9三、效率指标10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1一、农用地11二、建设用地12三、其他土地14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安排16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6二、建设用地布局17三、生态用地布局20四、土地整治2、安排22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3一、基本农田保护区23二、一般农地区24三、城镇建设用地区24四、村镇建设用地区25五、独立工矿用地区26六、风景旅游用地区26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7八、林业用地区27九、牧业用地区28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9一、允许建设区29二、有条件建设区29三、限制建设区30四、禁止建设区31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2一、建立目标责任制32二、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2三、严格土地用途管制32四、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33五、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33第九章 附 则34附表1 喜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5附表2 喜河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36附表3 3、喜河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36附表4 喜河镇土地整治规划表37附表5 喜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8附表6 喜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9附表7 喜河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40III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前言第一章 前 言一、镇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喜河镇位于石泉县南部,距县城21公里(公路里程35公里)。介于东经1080832 - 1081720,北纬324735 - 325421之间。本镇东至汉江与长阳乡隔江相望,东南至石泉咀,隔藕溪沟与汉阴县汉阳镇毗邻,西南与熨斗镇接壤,北至大王山与后柳、中坝交界,镇域土地总面积139.64平方公里,4、辖18个行政村。(二)自然条件本镇西北多山,东南为丘陵地带,海拔最高处西北界大王山海拔1381米,最低处石泉咀海拔319米,为全县最低点。镇内水域资源丰富,汉江贯穿其中,长约15公里。全镇植被覆盖良好,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山清水秀。境内有优美的自然风光,如高达上百米的瀑布,深数十米的碧潭,有鬼斧神工的天然潇洞,还有水量蕴藏丰富的巨大溶洞黑龙洞等。(三)社会经济条件喜河镇辖18个村1个社区,政府驻地为喜河镇王家庄,共110个村民小组,5138户17617人。喜河镇现为石泉县“两区两带”规划中的汉江生态经济建设区。水陆交通方便,汉江可通行船只,有石泉至熨斗公路、石泉至藕阳公路过境,北通县城,南达熨5、斗,西至汉阴县汉阳镇,境内公路里程约30公里,连接石泉至紫阳县的三级公路即将贯通。镇内村村通水泥路,95%以上的组通公路。喜河镇大力发展传统农业和特色产业,培植强村大户,新建核桃、茶叶等经济林特园2000余亩,建成有机蔬菜120亩,到2014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7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398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工商业,2014年实现工业总产值达到6亿元;重视避灾移民安置小区建设,完成移民搬迁1267户4512人,其中王家庄安置小区397户1518人,喜河新型社区集政务中心、学校、幼儿园、广场、超市、宾馆等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基本形成,2014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7200万元。喜河镇抢6、抓旅游发展机遇,全力统筹推进汉江沿线经济带、档山生态观光茶园、盘龙珍佰粮行生态园、订单农业蔬菜园和洞沟雁山瀑布景区的建设,基本形成“一带三园一景区”集观光、旅游、休闲的新型发展格局。二、规划调整目的通过开展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目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进一步突出对镇域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保障生态用地需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结合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和镇域实际情况,编制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7、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三、规划调整任务结合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确定镇域规划调整任务:(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根据县级规划调整完善用地布局情况,合理安排镇域各类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形成更加细化、高效、集约的用地空间;(三)结合县级“三线”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乡开发边界,与县级规划中确定的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充分衔接;(四)落实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合理安排与镇域有关联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四、规划调整依据 (8、一)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5、陕西省实施办法(2010年3月26日)。(二)相关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2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6、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7、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资料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3、乡级土地利用总10、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2016年8月);5、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五、规划调整范围依据2011年陕西省发布撤乡并镇及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公告,撤销长阳乡并入喜河镇,规划调整范围为现喜河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树林村、洞沟村、喜河村、中心村、晨光村、新喜村、挡山村、大雁村、蔡河村、团结村、盘龙村、长顺村、福星村、双沟村、同心村、田心村、长阳村和奎星村共18个行政村及喜河茶场,总面积13963.63公顷。六、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11、2006-2020年。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14年末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3963.63公顷,其中农用地13253.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91%;建设用地646.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3%;其他土地63.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6%。(一)农用地耕地面积2575.9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9.44%;园地面积116.4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88%;林地面积10179.3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6.80%;牧草地面积11.5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9%;其他农12、用地面积370.2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79%。(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70.6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6.41%。其中,城镇用地24.9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60%;农村居民点用地139.9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5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23%。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75.3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3.55%。其中公路用地36.0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7.59%;水库水面427.2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89.87%;水工建筑用地12.0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2.5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26公13、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04%。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9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34.62%;特殊用地0.17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65.38%。(三)其他土地水域面积52.9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2.94%;自然保留地面积10.9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7.06%。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农用地比重大,农业产业优势明显喜河镇农用地所占比重最大,占土地总面积的94.91%。全镇农业产业优势明显,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立足实际,围绕市场需求,以培育特色品牌和大型龙头企业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传统农业和特色产业,培植强村大户,新建核桃、茶叶等经济林特园,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基本农14、田。(二)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2014年末,全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3899.75公顷,全镇土地利用率达99.54%,高于同期全县平均水平1.19个百分点;土地垦殖系数达18.45%,比同期全县平均水平高出5.3个百分点,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三)旅游资源丰富喜河镇地势复杂多山,旅游资源丰富,最为著名的有形似巨龙的盘龙山、挺拔险峻的天池山、神秘凝重的三官殿、名播久远的千佛洞和雁山瀑布,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三、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保护压力大2014年全镇其他土地63.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6%。其中有近80%的其他土地是不可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和滩涂,因此可供15、开垦为耕地的只有少量其他草地,主要分布在气候、土壤和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地方,其开发难度大、投资多,开发过程中容易引起生态破坏,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保护压力大。(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低喜河镇农村居民点多依道路、河谷及山间缓坡分布,自然村组数量多,多呈散列式分布,规模普遍较小,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集中建设,布局较为分散,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低。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一、总量指标(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54.9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16、低于1970.00公顷,均为约束性指标。(二)建设用地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35.41公顷以内,为预期性指标,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3.71公顷以内,为约束性指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0.29公顷以内,为预期性指标。(三)林地、园地、牧草地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达到10447.29公顷,园地面积达到122.30公顷,牧草地面积达到14.94公顷,均为预期性指标。二、增量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目标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7.12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0公顷,2015-2020年仍可使用新增17、建设用地规模为60.12公顷(含陕南移民搬迁建新指标33.19公顷,其中安置区31.09公顷、留用区2.10公顷),该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目标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66.4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6.54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59.86公顷以内,该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目标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2.96公顷以内, 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5.6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8、27.36公顷以内,该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至2020年,全镇规划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95.50公顷,其中2015-2020年规划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73.55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充耕地42.54公顷),该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三、效率指标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农用地由2014年的13253.4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3267.0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4.91%调整到2020年的95.19、01%。规划期间净增加13.60公顷。(一)耕地由2014年的2575.9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354.9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9.44%调整为2020年的17.75%。规划期间净减少220.99公顷。(二)园地由2014年的116.4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22.3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88%调整为2020年的0.92%。规划期间净增加5.85公顷。(三)林地由2014年的10179.3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0447.2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76.80%调整为2020年的78.75%。规划期间净增加267.96公顷。(四)20、牧草地由2014年的11.5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4.9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9%调整为2020年的0.11%。规划期间净增加3.40公顷。(五)其他农用地由2014年的370.2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27.5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79%调整为2020年的2.47%。规划期间净减少42.62公顷。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646.2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635.4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4.63%调整到2020年的4.55%。规划期间净减少10.86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170.67公顷调整为221、020年的143.7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6.41%调整为2020年的22.62%。规划期间净减少26.96公顷。1、城镇用地由2014年的24.9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6.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4.60%调整为2020年的18.44%。规划期间净增加1.58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14年的139.9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03.4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82.00%调整为2020年的71.96%。规划期间净减少36.53公顷。3、采矿用地由2014年的5.5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9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22、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23%调整为2020年的2.76%,规划期间净减少1.55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0.2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9.8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17%调整为2020年的6.84%。规划期间净增加9.54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由2014年的475.3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88.2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73.55%调整为2020年的76.84%。规划期间净增加12.93公顷。1、公路用地由2014年的36.0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8.8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7.59%调整为2023、20年的9.99%。规划期间净增加12.73公顷。2、水库水面由2014年的427.2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26.8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89.87%调整为2020年的87.42%。规划期间净减少0.36公顷。3、水工建筑用地由2014年的12.0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2.6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54%调整为2020年的2.58%。规划期间净增加0.56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0.2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4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4%调整为2020年的0.54%。规划期间净增加3.17公顷。24、1、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由2014年的0.0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90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4.62%调整为2020年的84.55%。规划期间净增加2.81公顷。2、特殊用地由2014年的0.1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0.53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5.38%调整为2020年的15.45%。规划期间净增加0.36公顷。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由2014年的63.8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61.1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46%调整到2020年的0.44%。规划期间净减少2.74公顷。(一)水域由2014年的52.98公顷调整为225、020年的51.65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82.94%调整为2020年的84.48%。规划期间净减少1.33公顷。(二)自然保留地由2014年的10.9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9.4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7.06%调整为2020年的15.52%。规划期间净减少1.41公顷。喜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表1。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安排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安排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一)耕地布局 规划2015-2020年,全镇调减耕地294.54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减少耕地27.36公顷,占调减耕地26、总面积的9.29%,主要布局在洞沟村、喜河村、团结村;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8.73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2.95%,主要布局在树林村、盘龙村、挡山村;因生态退耕减少耕地面积258.45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87.75%,主要布局在蔡河村、树林村、新喜村。规划2015-2020年,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3.55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72.03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充耕地42.54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0.07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45公顷。补充耕地区域主要位于浅山丘陵区,其中面积较大的村洞沟村、树林村、蔡河村等村。规划调整后,全镇耕地主要布局在中部河谷川道区及秦巴山区浅山丘陵地带,重27、点集中在双沟村、长阳村、奎星村、团结村和蔡河村等村。规划期内通过加强集中连片的耕地整理,结合实施“旱改水”项目,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二)基本农田布局依据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全镇布局基本农田1970.00公顷,主要布局在双沟村、长阳村、团结村、田心村、和奎星村等村。调出基本农田总面积614.30公顷,调出面积较大的村有树林村、蔡河村、双沟村等,无调入基本农田。(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喜河镇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的耕地面积共计1970.28、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二、建设用地布局(一)城镇用地布局严格控制城镇规模,通过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合理安排来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求,2014年末,全镇城镇用地面积24.92公顷,因交通建设占用减少1.17公顷,转为独立建设用地1.33公顷。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城镇用地26.50公顷,主要布局在新喜村、晨光村和洞沟村。(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村貌整洁美、生态环境建设美”的总体要求,搞好乡村规划,加强中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归并,整合优化村庄布局,引导农村人口适当集中居住,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活宜居29、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乡村,实现镇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良好、规划建设合理、设施配套完善、乡村民俗文明五大目标。2014年末,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139.95公顷,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32.98公顷,主要布局在洞沟村、喜河村、盘龙村;结合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加大移民搬迁拆旧区居民点整理力度,规划期间全镇通过土地整治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68.28公顷,建设占用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1.23公顷,规划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03.42公顷。(三)独立建设用地布局按照陕南绿色循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全镇工业发展步伐,争取全镇工业有突破性进展。认真完善落实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内外环30、境。着重引进一批附加值高,财政贡献率高、耗能低、污染小,对地区经济发展推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形成工业循环发展新局面。2014年末,全镇独立建设用地5.80公顷,其中采矿用地5.51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29公顷,规划期间增加独立建设用地12.71公顷,主要布局在团结村、洞沟村和晨光村;通过土地整治减少独立建设用地0.06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独立建设用地规模13.79公顷,主要集中布局在洞沟村和晨光村。(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布局1、交通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公路建设用地,优化公路网布局,完善国家公路、县乡公路和31、农村公路三个层次路网,重点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完善和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水平。统筹部署全镇交通建设用地,保障G541石泉至紫阳汉王公路改建项目、石泉县喜河经熨斗至后柳公路改造工程和池河桂花至长阳汉阴界公路改建工程用地。加强对交通项目选址布线节地的引导,尽量少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安排新增交通用地14.27公顷,主要布局在麦坪村、双坪村、长兴村、高兴村、先联村、树林村,喜河村等村。2、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按照“防洪能力强、灌溉有保障、饮水能放心”的目标,重点保障汉江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喜河镇)用地需求。规划期间安排水利设施用地0.48公顷,布局在喜河村。3、环保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强32、化基础设施配套,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大配套垃圾处理、填埋、污水处理等项目,保障民生环保类项目建设,改善村容村貌,规划期间主要建设喜河镇垃圾场建设项目、喜河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和喜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7.22公顷,分别布局在洞沟村、新喜村和晨光村。(五)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以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形成的实体边界为支撑,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结果,充分利用线性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确定城镇开发边界。根据喜河镇城镇总体规划(2008-2020年),划定喜河镇区开发边界规模18033、.00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168.6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11.40公顷。三、生态用地布局(一)稳定增加生态用地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定增加生态用地,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重点,合理安排好园地、林业用地和牧草地,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1、园地布局2014年末全镇园地面积116.45公顷,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加园地12.22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增加9.52公顷,土地整治增加0.80公顷;全镇减少园地4.47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2.09公顷,建设占用减少2.38公顷;至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22.30公顷,主要布局在挡山村、晨光村、盘龙村等村。2、林地34、布局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充分利用荒滩、荒地等非耕地资源进行造林。规划期间重点巩固中低山区的退耕还林成果,增加林地面积,防治水土流失,重点建设有林地。2014年末全镇林地面积10179.33公顷,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加林地325.85公顷,其中因农业结构调整增加297.67公顷,土地整治增加林地28.17公顷;全镇减少林地57.89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减少31.76公顷,建设占用减少26.13公顷,至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为10447.29公顷,主要布局在蔡河村、双沟村、田心村、洞沟村和挡山村等村。3、牧草地布局2014年全镇牧草地面积11.54公顷,规划期35、间全镇新增牧草地3.60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增加3.43公顷,土地整治增加0.03公顷;全镇牧草地减少0.20公顷,均为建设占用减少,规划期末全镇牧草地面积为14.94公顷,主要布局在晨光村、蔡河村和喜河村。(二)统筹生态用地布局结合镇域内及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统筹生态用地布局,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维护和改善全镇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依据自然的山水形态,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强水土保持,维系河道的自然形态,构建以山为骨,以水为魂,山水交融的国土生态屏障。(三)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衔接,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主要在规划已确定的禁止建36、设区基础上,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森林公园、河流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镇域内的生态用地主要包括:汉江及其支流的蓄滞洪区以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划定生态保护用地533.26公顷。四、土地整治安排(一)移民搬迁拆旧区土地整治安排结合生态移民搬迁规划和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确定全镇拆旧区总规模68.28公顷,新增耕地规模42.54公顷。(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安排规划期间全镇安排土地整理98.02公顷,其中增加耕地72.03公顷,增加园地0.70公顷,增加林地25.26公顷,增加牧草地0.03公顷。主要布局在洞沟村、树林村、蔡河村等村。37、(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安排1、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期间全镇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463.13公顷,主要布局在田心村、长阳村、树林村。2、落实基本农田整备区全镇落实基本农田整备区33.10公顷,拟建成基本农田面积29.20公顷,主要布局在福星村、团结村、新喜村等村,用于补划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因无法避让占用的基本农田。22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依据喜河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38、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和牧业用地区共9个用途区,喜河镇土地用途分区情况详见附表6。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面积与布局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2227.4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95%,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双沟村、长阳村、奎星村、田心村和树林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39、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一)面积与布局一般农地区面积为601.7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31%,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同心村、树林村和长顺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40、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30.3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22%,主要布局在新喜村、洞沟村和晨光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与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相衔接,但其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已经办理手续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开发利用的,原则上无偿收回使用权;5、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建设用地整治。四、村镇建设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41、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08.6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8%,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新喜村、洞沟村、树林村和盘龙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与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但其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规模;2、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5、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村庄整治。五、独立工矿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为14.0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0%,主要布局在42、洞沟村、晨光村和团结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风景旅游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2.8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2%,主要布局在洞沟村和喜河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43、适宜的用途;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面积与布局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533.2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82%,主要布局在盘龙村和新喜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八、林业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林业用地区面积为10410.25公顷,44、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4.55%,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蔡河村、双沟村、田心村、洞沟村和挡山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5、严格控制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九、牧业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牧业用地区面积为11.7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845、%,主要布局在晨光村、蔡河村等村,其中晨光村分布面积最大。(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40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适应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要求,在土地用途分区的基础上,结合建设用地空46、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在镇域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允许建设区土地面积168.9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21%,主要布局在洞沟村、晨光村和新喜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47、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有条件建设区土地面积12.6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9%,主要布局在中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围。(二)管制规则1、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新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限48、制建设区土地面积13248.7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4.88%,为镇域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禁止建设区土地面积533.2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82%,主要布局在盘龙村和新喜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石泉县喜河镇土地49、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喜河镇政府、村委会对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喜河镇政府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二、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实施基本农田“一制两网四化”建设(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信息网络、管护网络,保护手段信息化、管护网络化、监督社50、会化、资料规范化),把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农户和地块。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确因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须报国务院批准,并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三、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确需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四、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和规划管理公开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的渠道与途径。采用网络、电视、报纸和正式的公告等方式公开规划内容、公开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等,便于各利益人了解规划背景、发展方向与区域布局;向公众公开规划审批51、和审查用地的结构;建立专门的途径接受与处理公众的反馈意见,实现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五、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加强土地规划管理电子信息应用,利用GPS等先进技术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情况,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和质量。以便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九章 附则第九章 附 则(一)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组成,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规划自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三)本规划由喜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附52、表附表1 喜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2005年(基期年)2014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20年(规划调整目标年)2015至2020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减(-)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全镇土地总面积13963.6310013963.6310013963.63 1000.00 一、农用地13264.789510013253.4894.9110013267.08 95.0110013.60 1、耕地2568.9019.372575.9619.442354.97 17.75-22053、.99 2、园地128.710.97116.450.88122.30 0.925.85 3、林地10186.0576.7910179.3376.810447.29 78.75267.96 4、牧草地12.890.111.540.0914.94 0.113.40 5、其他农用地368.232.77370.202.79327.58 2.47-42.62 二、建设用地640.114.58100646.274.63100635.41 4.55100-10.86 1、城乡建设用地164.5125.7100170.6726.41100143.71 22.62100-26.96 (1)城镇用地23.731454、.4224.9214.626.50 18.441.58 (2)农村居民点用地135.5582.4139.9582103.42 71.96-36.53 (3)采矿用地0.0005.513.233.96 2.76-1.55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233.180.290.179.83 6.849.54 2、交通水利用地475.3474.26100475.3473.55100488.27 76.8410012.93 (1)交通运输用地36.077.5936.077.5948.80 9.9912.73 (2)水利设施用地439.2792.41439.2792.41439.47 90.010.20 355、其他建设用地0.260.040.260.043.43 0.543.17 三、其他土地58.740.4210063.880.4610061.14 0.44100-2.74 1、水域53.0090.2352.9882.9451.65 84.48-1.33 2、自然保留地5.749.7710.9017.069.49 15.52-1.41 附表2 喜河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类别2014年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净增(+)减(-)规划调整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调整期257556、.9673.5572.030.071.450294.5427.360.00267.18-220.992354.971970.00年均增减12.2612.010.010.240.0049.094.560.0044.53-36.83附表3 喜河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项 目2014年面积规划期调整期(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170.6742.2742.1322.781、城镇24.920.740.740.002、农村居民点139.9531.3831.2518.523、采矿用地5.513.113.102.38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297.04757、.041.88二、交通水利用地475.3414.7514.703.651、交通运输用地36.0714.2714.223.492、水利设施用地439.270.480.480.16三、其他建设用地0.263.103.030.93总计646.2760.1259.8627.36年均占地10.029.984.56附表4 喜河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类 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72.030.725.260.0398.02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0.07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1.45合58、 计73.550.725.260.0398.02附表5 喜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一、交通G541石泉至紫阳汉王公路改建项目改建2016-20208.246.241.46洞沟村,新喜村,晨光村,喜河村,挡山村省级石泉县喜河经熨斗至后柳公路改造工程改建2017-20206.085.771.19树林村,喜河村省级池河桂花至长阳汉阴界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8-20202.532.260.84长顺村,双沟村,长阳村,同心村,奎星村县级喜河老庄经牛石川至后柳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6-20204.631.08159、.08洞沟村县级小计21.4815.354.57二、水利汉江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喜河镇)新建2016-20200.810.470.16洞沟村,喜河村市级小计0.810.470.16三、环保喜河镇垃圾场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6.956.791.72洞沟村县级喜河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310.310.00新喜村县级喜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120.120.11晨光村县级小计7.387.221.83四、旅游雁山瀑布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5-20202.812.740.93洞沟村县级珍佰粮盘龙山生态休闲农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4.60、043.931.90盘龙村县级喜河镇挡山村观光茶园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0.370.370.13挡山村县级同心村千佛洞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500.500.04同心村县级喜河镇民俗风情街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0.870.720.00洞沟村县级小计8.598.263.00五、其他陕西省石泉县喜河金矿开发项目新建2016-20203.183.122.39团结村省级小计3.183.122.39合计41.4434.4211.9510.87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附表6 喜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行政辖区辖区面积基本农田61、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树林村907.62160.6417.70%52.885.83%00.00%9.971.10%1.090.12%00.00%00.00%682.4375.19%0.350.04%0.260.03%洞沟村913.353.795.89%25.922.84%7.310.80%10.591.16%7.270.80%2.810.31%454.93%760.6183.28%00.00%00.00%喜河村421.562、347.4111.25%20.184.79%1.820.43%14.63.46%00.00%00.00%38.739.19%297.3370.54%00.00%1.460.35%中心村340.7458.8917.28%23.236.82%00.00%3.20.94%00.00%00.00%00.00%255.3574.94%00.00%0.070.02%晨光村451.4480.4317.82%27.636.12%9.442.09%4.040.89%0.860.19%00.00%13.943.09%298.6966.16%3.750.83%12.662.80%新喜村604.6598.7716.363、4%38.86.42%11.751.94%7.071.17%1.680.28%00.00%98.5816.30%346.6557.33%0.550.09%0.80.13%挡山村922.4799.1110.74%22.852.48%00.00%4.650.50%00.00%00.00%39.94.33%753.4881.68%0.230.02%2.250.24%大雁村799.9357.17.14%37.664.71%00.00%2.130.27%00.00%00.00%1.590.20%701.1887.66%00.00%0.270.03%蔡河村1324.8146.6811.07%32.772.64、47%00.00%2.550.19%00.00%00.00%00.00%1137.7185.88%4.650.35%0.440.03%团结村765.2153.4920.06%28.293.70%00.00%40.52%3.180.42%00.00%00.00%574.5175.08%0.210.03%1.520.20%盘龙村902.45130.1314.42%25.812.86%00.00%8.810.98%00.00%00.00%169.7418.81%567.9662.94%00.00%00.00%长顺村554.72100.8418.18%46.118.31%00.00%4.570.82%65、00.00%00.00%00.00%401.4172.36%0.880.16%0.910.16%福星村730.37114.615.69%35.354.84%00.00%3.60.49%00.00%00.00%00.00%575.1778.75%1.120.15%0.530.07%双沟村1247.93274.2721.98%41.513.33%00.00%7.750.62%00.00%00.00%32.432.60%891.371.42%00.00%0.670.05%同心村740.29144.6719.54%48.546.56%00.00%5.780.78%00.00%00.00%48.126.66、50%493.0166.60%00.00%0.170.02%田心村950.63163.9917.25%14.461.52%00.00%2.480.26%00.00%00.00%1.650.17%767.5880.74%00.00%0.470.05%长阳村725.64172.2623.74%42.275.83%00.00%6.070.84%00.00%00.00%38.565.31%465.6264.17%00.00%0.860.12%奎星村599.33169.1628.22%36.346.06%00.00%6.731.12%00.00%00.00%5.020.84%382.0363.74%0067、.00%0.050.01%喜河茶场60.661.21.98%1.161.91%00.00%0.070.12%00.00%00.00%00.00%58.2395.99%00.00%00.00%合计13963.632227.4315.95%601.764.31%30.320.22%108.660.78%14.080.10%2.810.02%533.263.82%10410.2574.55%11.740.08%23.390.17%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附表附表7 喜河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地类规划基期面积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68、标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13963.63 13267.08 2354.97 122.30 10447.29 14.94 327.58 635.41 26.50 103.42 3.96 9.83 488.27 3.43 61.14 51.65 9.49 483.93 483.93 0.00 13963.63 农用地小计13253.48 13193.62 2310.66 121.50 10419.11 14.77 327.58 59.86 0.74 31.25 3.69、10 7.04 14.70 3.03 0.00 0.00 0.00 399.72 413.32 13.60 13267.08 耕地2575.962548.602281.426.69258.452.040.0027.360.0018.522.381.883.650.930.000.000.00294.5473.55-220.992354.97园地116.45114.070.00111.981.970.120.002.380.002.090.000.000.290.000.000.000.004.4710.325.85122.30林地10179.3310153.2028.691.8610121.470、41.210.0026.130.727.660.384.7210.612.040.000.000.0057.89325.85267.9610447.29牧草地11.5411.340.000.000.0011.340.000.200.000.060.000.000.140.000.000.000.000.203.603.4014.94其他农用地370.20366.410.550.9737.250.06327.583.790.022.920.340.440.010.060.000.000.0042.620.00-42.62327.58建设用地小计646.27 70.98 42.77 0.80 2771、.34 0.07 0.00 575.29 25.76 72.04 0.85 2.79 473.52 0.33 0.00 0.00 0.00 81.47 70.61 -10.86 635.41 建制镇24.920.000.000.000.000.000.0024.9222.420.000.001.331.170.000.000.000.002.504.081.5826.50农村居民点139.9568.2842.540.6925.020.030.0071.670.0070.440.060.150.950.070.000.000.0069.5132.98-36.53103.42采矿用地5.510.072、60.060.000.000.000.005.453.000.490.790.980.190.000.000.000.004.723.17-1.553.96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290.000.000.000.000.000.000.290.000.000.000.290.000.000.000.000.000.009.549.549.83交通水利用地475.34 2.64 0.17 0.11 2.32 0.04 0.00 472.70 0.34 1.11 0.00 0.04 471.21 0.00 0.00 0.00 0.00 4.74 17.67 12.93 488.27 其他建设用地0.273、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26 0.00 0.00 0.00 0.00 0.00 0.26 0.00 0.00 0.00 0.00 3.17 3.17 3.43 其他用地小计63.88 2.48 1.54 0.00 0.84 0.10 0.00 0.26 0.00 0.13 0.01 0.00 0.05 0.07 61.14 51.65 9.49 2.74 0.00 -2.74 61.14 水域52.981.110.170.000.840.100.000.220.000.120.010.000.020.0751.6551.650.001.330.00-1.3351.65自然保留地10.901.371.370.000.000.000.000.040.000.010.000.000.030.009.490.009.491.410.00-1.419.49期内增加73.4673.5510.32325.853.600.0060.124.0832.983.179.5417.063.170.000.000.00483.93483.9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