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石泉县喜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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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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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二一七年九月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目 录目 录第一章 前 言1一、镇域概况1二、规划调整目的1三、规划调整任务2四、规划调整依据2五、规划调整范围4六、规划调整期限4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5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5二、土地利用特点6三、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7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8一、总量指标8二、增量指标8三、效率指标9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0一、农用地10二、建设用地11三、其他土地13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安排15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5二、建设用地布局16三、生态用地布局19四、土地整2、治安排21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3一、基本农田保护区23二、一般农地区24三、城镇建设用地区24四、村镇建设用地区25五、独立工矿用地区26六、风景旅游用地区26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7八、林业用地区27九、牧业用地区28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9一、允许建设区29二、有条件建设区29三、限制建设区30四、禁止建设区31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2一、建立目标责任制32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2三、严格土地用途管制32四、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32五、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33第九章 附 则34附表1 后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5附表2 后柳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36附表3 后3、柳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36附表4 后柳镇土地整治规划表37附表5 后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8附表6 后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40附表7 后柳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41III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前言第一章 前 言一、镇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后柳镇位于石泉县中南部,汉江西岸,距县城约13公里(公路里程21公里),介于东经1080930 - 1081636,北纬325242 - 325951之间。2011年撤销中坝乡并入后柳镇,东与池河镇接壤,南与喜河、熨斗镇交界,西与汉中市西乡县毗邻,北连曾溪、城关镇。汉江与G541国道穿镇而过,水、4、路交通条件便利。(二)自然条件自然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境内青山绿水,谷深幽静,土肥水美,物阜人丰,自然、人文、旅游资源极为丰富,以4A级景区中坝大峡谷、后柳水乡、后柳古镇最为典型。(三)社会经济条件全镇共5175户14458人,2014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26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2.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328元。二、规划调整目的通过开展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目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进一步突出对镇域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保障生态用地5、需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一个城镇建设和旅游发展相互促进的“旅游副中心”。结合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和镇域实际情况,编制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三、规划调整任务结合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确定镇域规划调整任务:(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根据县级规划调整完善用地布局情况,合理安排镇域各类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形成更加细化、高效、集约的用地空间;(三)结合县级“三线”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6、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乡开发边界,与县级规划中确定的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充分衔接;(四)落实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合理安排与镇域有关联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四、规划调整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5、陕西省实施办法(2010年3月26日)。(二)相关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7、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6、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7、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8、。(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资料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2016年8月);5、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五、规划调整范围依据2011年陕西省发布撤乡并镇及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公告,撤销中坝乡并入后柳镇,规划调整范围为后柳镇行政辖区全部土地,包括群英村、牛石川村、磨石村、一心村、永红村、黑沟河村、前峰村、柏桥村、中坝村、汉阴沟村、长安村、金齐村、长兴村9、黄村坝村共1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为14662.92公顷。六、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14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14年末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4662.92公顷,其中农用地14054.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85%;建设用地456.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2%;其他土地151.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一)农用地耕地面积2075.5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4.77%;园地面10、积116.4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83%;林地面积11518.7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1.96%;牧草地面积10.4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7%;其他农用地面积333.6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37%。(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50.0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2.83%。其中,城镇用地34.1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2.73%;农村居民点用地113.0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5.3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9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94%。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04.1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6.54%。其中,公路用地22.08顷,占交通水利11、用地总面积的7.26%;水库水面280.7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92.32%;水工建筑用地1.2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0.41%。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8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63%。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70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94.41%;特殊用地0.16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5.59%。(三)其他土地水域面积68.19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45.13%;自然保留地面积82.9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4.87%。二、土地利用特点(一)生态资源充足镇域内对生态环境起到改善和保护作用的林地资源较多,2014年末,林地面积11518.7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1.912、6%;,林地面积较大,为镇域提供了充足的生态资源。通过推进生态集镇建设,积极保护环境资源,形成了较好的生态网络屏障。(二)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2014年末,全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4511.81公顷,全镇土地利用率达98.97%,高于同期全县平均水平0.62个百分点;土地垦殖系数达14.16%,比同期全县平均水平高出1.03个百分点,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三)旅游资源丰富后柳镇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一流的自然禀赋,强力推动生态旅游建设,建成了国家4A级景区中坝大峡谷、廖家湾根艺奇石创业园以及即将对外开放的中坝作坊小镇等景区,定期举办“根艺奇石博览会”、“水乡之秋”等系列旅游文化活动,打造13、品质高、特色优、服务强的旅游产业品牌。三、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保护压力大2014年全镇其他土地151.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其中有近45%的其他土地是不可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和滩涂,因此可供开垦为耕地的只有少量其他草地,主要分布在气候、土壤和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地方,其开发难度大、投资多,开发过程中容易引起生态破坏,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保护压力大。(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后柳镇农村居民点多依道路、河谷及山间缓坡分布,自然村组数量多,多呈散列式分布,规模普遍较小,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集中建设,且自然灾害较为频繁。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14、-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一、总量指标(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84.4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95.00公顷,均为约束性指标。(二)建设用地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95.09公顷以内,为预期性指标,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3.24公顷以内,为约束性指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4.05公顷以内,为预期性指标。(三)林地、园地、牧草地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达到11708.81公顷,园地面积达到117.67公顷,牧草地面积达到13.04公顷,均为预期性指标。15、二、增量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目标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6.66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0.51公顷,2015-2020年仍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86.15公顷(含陕南移民搬迁建新指标29.34公顷,其中安置区14.88公顷、留用区14.46公顷),该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目标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08.02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5.00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83.02公顷以内,该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三)新16、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目标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62.79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1.40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1.39公顷以内,该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至2020年,全镇规划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06.0公顷,其中2015-2020年规划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95.28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充耕地21.19公顷),该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三、效率指标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17、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农用地由2014年的14054.82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4025.2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5.85%调整到2020年的95.65%。规划期间净减少29.59公顷。(一)耕地由2014年的2075.5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884.4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4.77%调整为2020年的13.44%。规划期间净减少191.15公顷。(二)园地由2014年的116.4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17.6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83%调整为2020年的0.84%。规划期间净增加1.24公顷18、。(三)林地由2014年的11518.7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1708.8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81.96%调整为2020年的83.48%。规划期间净增加190.08公顷。(四)牧草地由2014年的10.4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3.0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7%调整为2020年的0.09%。规划期间净增加2.57公顷。(五)其他农用地由2014年的333.6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01.3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37%调整为2020年的2.15%。规划期间净减少32.33公顷。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456.99公19、顷调整到2020年的495.0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12%调整到2020年的3.38%。规划期间净增加38.10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150.0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63.2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2.83%调整为2020年的32.97%。规划期间净增加13.21公顷。1、城镇用地由2014年的34.1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1.6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2.73%调整为2020年的25.51%。规划期间净增加7.54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14年的113.0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19.19公20、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75.33%调整为2020年的73.02%。规划期间净减少6.17公顷。3、采矿用地由2014年的2.9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5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94%调整为2020年的0.93%,规划期间净减少1.39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0.8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调整为2020年的0.54%。规划期间净增加0.89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由2014年的304.1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29.1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6.54%调整为221、020年的66.48%。规划期间净增加25.03公顷。1、公路用地由2014年的22.0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6.5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7.26%调整为2020年的14.14%。规划期间净增加24.47公顷。2、民用机场用地由2014年的0.0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0.0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0%调整为2020年的0.03%。规划期间净增加0.09公顷。3、水库水面由2014年的280.7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80.6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2.32%调整为2020年的85.26%。规划期间净减少0.1522、公顷。4、水工建筑用地由2014年的1.2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8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41%调整为2020年的0.57%。规划期间净增加0.62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2.8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7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63%调整为2020年的0.55%。规划期间净减少0.14公顷。1、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由2014年的2.7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26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4.41%调整为2020年的83.09%。规划期间净减少0.44公顷。2、特殊用地由2014年的0.16公顷调整为2023、20年的0.46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5.59%调整为2020年的16.91%。规划期间净增加0.30公顷。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由2014年的151.1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42.6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03%调整到2020年的0.97%。规划期间净减少8.51公顷。(一)水域由2014年的68.1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65.9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45.13%调整为2020年的46.26%。规划期间净减少2.22公顷。(二)自然保留地由2014年的82.9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76.63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24、014年的54.87%调整为2020年的53.74%。规划期间净减少6.29公顷。后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附表1。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安排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安排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一)耕地布局规划2015-2020年,全镇调减耕地286.4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减少耕地41.39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14.45%,主要布局在永红村、群英村和黄村坝村等村;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4.50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5.06%,主要布局在长安村、柏桥村和永红村等村;因生态退耕减少耕地面积230.54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80.25、49%,主要布局在黄村坝村、群英村、长安村和前锋村等村。规划2015-2020年,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95.2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90.28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充耕地21.19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0.30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4.70公顷。补充耕地区域主要位于浅山丘陵区,主要布局在牛石川村、汉阴沟村、金齐村、柏桥村和黑沟河村等村。规划调整后,全镇耕地主要布局在中部河谷川道区及秦巴山区浅山丘陵地带,重点集中在黄村坝村、柏桥村、磨石村和黑沟河村等村。规划期内通过加强集中连片的耕地整理,结合实施“旱改水”项目,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二)基本农田布局依据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26、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用地空间的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全镇布局基本农田1495.00公顷,主要布局在柏桥村、金齐村、磨石村、牛石川村、黑沟河村等村。调入基本农田:总面积0.00公顷。调出基本农田:总面积557.40公顷,调出面积较大的村有长安村、磨石村、前峰村、柏桥村和黄村坝村等村。(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后柳镇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的耕地面积共计1495.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二、建设用地布局(一)城镇用地布局严格控制城镇规模,通过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合理27、安排来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求,2014年末,全镇城镇用地面积34.10公顷,规划期间,全镇安排新增城镇用地7.64公顷,主要布局在永红村,因交通建设占用减少0.10公顷,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城镇用地41.64公顷,主要布局在永红村和群英村等。(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村貌整洁美、生态环境建设美”的总体要求,搞好乡村规划,加强中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归并,整合优化村庄布局,引导农村人口适当集中居住,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乡村,实现镇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良好、规划建设合理、设施配套完善、乡村民俗文明五大目标。2014年末28、,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113.02公顷,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57.25公顷,主要布局在群英村、中坝村和永红村;结合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加大移民搬迁拆旧区居民点整理力度,规划期间全镇通过土地整治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45.97公顷,建设占用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5.11公顷,规划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19.19公顷。(三)独立建设用地布局按照陕南绿色循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全镇工业发展步伐,争取全镇工业有突破性进展。认真完善落实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着重引进一批附加值高,财政贡献率高、耗能低、污染小,对地区经济发展推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29、业转型升级,形成工业循环发展新局面。2014年末,全镇独立建设用地2.91公顷,全部为采矿用地,规划期间增加独立建设用地0.89公顷,主要布局在前峰村和永红村,划期间减少独立建设用地1.39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治减少独立建设用地0.52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工矿用地规模2.41公顷,主要集中布局在永红村和柏桥村。(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布局1、交通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公路建设用地,优化公路网布局,完善国家公路、县乡公路和农村公路三个层次路网,重点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完善和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水平。统筹部署全镇交通建设用地,重点保障G541石泉至紫阳汉王公路改30、建项目、石泉县喜河经熨斗至后柳公路改造工程、池河桂花至长阳汉阴界公路改建工程、后柳镇直升机起降坪建设项目用地。加强对交通项目选址布线节地的引导,尽量少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安排新增交通用地27.4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5.79公顷,主要布局在群英村、永红村、柏桥村、双坪村等村。2、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按照“防洪能力强、灌溉有保障、饮水能放心”的目标,保障汉江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后柳镇)用地需求。规划期间安排水利设施用地0.55顷,主要布局在群英村、永红村。3、电力能源用地布局优化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配电线路、配电台区和低压进户线改造力度,全面解决户均供电容量低问题。31、积极建设安康电厂2X66万千瓦机组330kv送出工程项目和35kv后柳变电所建设项目。规划期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58公顷,分别布局在前峰村和永红村。4、环保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优化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大配套垃圾处理、填埋、污水处理等项,保障民生环保类项目建设,改善村容村貌,规划期间主要建设后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90公顷,布局在柏桥村。(五)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以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形成的实体边界为支撑,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结果,充分利用线性基础32、设施和自然地物确定城镇开发边界。根据后柳镇城镇总体规划(2008-2020年),划定后柳镇开发边界规模205.90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172.4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33.50公顷。三、生态用地布局(一)稳定增加生态用地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定增加生态用地,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重点,合理安排好园地、林业用地和牧草地,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1、园地布局适当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低丘缓坡地集中发展。2014年末全镇园地面积116.4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0.40公顷,建设占用减少14.33公顷,土地整治增加0.15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1533、.82公顷,至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17.67公顷,主要布局在群英村、柏桥村、中坝村和黑沟河村等。2、林地布局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充分利用荒滩、荒地等非耕地资源进行造林。规划期间重点巩固中低山区的退耕还林成果,增加林地面积,防治水土流失,重点建设有林地。2014年末全镇林地面积11518.73公顷,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加林地291.06公顷,全镇减少林地100.98公顷,至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为11708.81公顷,主要布局在磨石村、前峰村、长安村、黄村坝村和长兴村等村。3、牧草地布局重点是保护和改良天然草场,建设人工草场。稳定牧草地面积,改良牧草品种34、,提高牧草产量和质量。2014年末全镇牧草地面积10.47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减少0.37公顷,土地整治增加0.25公顷,规划期末全镇牧草地面积为13.04公顷,主要布局在永红村、长安村、一心村和黑沟河村。(二)统筹生态用地布局结合镇域内及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统筹生态用地布局,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维护和改善全镇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依据自然的山水形态,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强水土保持,维系河道的自然形态,构建以山为骨,以水为魂,山水交融的国土生态屏障。(三)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衔接,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主要在规划已确定的禁止建设35、区基础上,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森林公园、河流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镇域内的生态用地主要包括:汉江、中坝河及其支流的蓄滞洪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划定生态保护用地392.61公顷。四、土地整治安排(一)移民搬迁拆旧区土地整治安排结合生态移民搬迁规划和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确定全镇拆旧区总规模45.97公顷,新增耕地规模21.19公顷。(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安排1、土地整理规划期间全镇安排土地整理115.31公顷,其中增加耕地90.28公顷,增加园地0.09公顷,增加林地24.69公顷,增加牧草地0.25公顷。主要布局在黑沟河村、金齐村、群英村和磨36、石村等。2、土地复垦规划期间全镇安排土地复垦0.52公顷,其中增加耕地0.30公顷,增加林地0.22公顷。主要布局在汉阴沟村和黑沟河村。3、土地开发规划期间全镇安排土地开发4.70公顷,全部为增加耕地面积。主要布局在柏桥村和汉阴沟村。(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安排1、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期间全镇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311.66公顷,主要布局在汉阴沟村和中坝村。2、落实基本农田整备区全镇落实基本农田整备区58.80公顷,拟建成基本农田面积51.00公顷,主要布局在汉阴沟村、黄村坝村、中坝村等,用于补划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因无法避让占用的基本农田。22石泉县后柳镇土37、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依据后柳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和牧业用地区共9个用途区,后柳镇土地用途分区情况详见表6。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面积与布局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691.1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1.53%,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黄村坝村、磨石村、柏桥村和牛石川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38、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一)面积与布局一般农地区面积为640.9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37%,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柏桥村、群英村和长安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39、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42.5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29%,布局在永红村和群英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与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相衔接,但其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40、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已经办理手续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开发利用的,原则上无偿收回使用权;5、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建设用地整治。四、村镇建设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24.5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85%,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群英村、永红村、中坝村和黄村坝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与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但其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规模;2、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1、4、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5、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村庄整治。五、独立工矿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为2.6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2%,主要布局在永红村和柏桥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风景旅游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0.08公顷,占全镇土42、地总面积的比重不足0.01%,主要布局在群英村、金齐村和黄村坝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面积与布局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392.6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68%,主要布局在群英村、磨石村和永红村,其中群英村分布面积最大。(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43、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八、林业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林业用地区面积为11678.5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9.65%,各村均有布局,其中黄村坝村、磨石村、前峰村、长安村、金齐村和长兴村布局较多。(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44、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5、严格控制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九、牧业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牧业用地区面积为11.6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8%,主要布局在永红村、长安村、一心村等村,其中永红村分布面积最大。(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45、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41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适应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要求,在土地用途分区的基础上,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在镇域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允许建设区土地面积172.4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17%,主要布局在永红村和群英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46、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有条件建设区土地面积33.5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23%,主要布局在中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围。(二)管制规则1、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47、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新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限制建设区土地面积14064.4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5.92%,为镇域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48、禁止建设区土地面积392.6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68%,主要布局在群英村和磨石村,主要包括汉江和中坝河蓄滞洪区。(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后柳镇政府、村委会对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后柳镇政府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任期目49、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实施基本农田“一制两网四化”建设(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信息网络、管护网络,保护手段信息化、管护网络化、监督社会化、资料规范化),把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农户和地块。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确因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须报国务院批准,并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三、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确需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0、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四、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和规划管理公开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的渠道与途径。采用网络、电视、报纸和正式的公告等方式公开规划内容、公开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等,便于各利益人了解规划背景、发展方向与区域布局;向公众公开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构;建立专门的途径接受与处理公众的反馈意见,实现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五、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加强土地规划管理电子信息应用,利用GPS等先进技术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情况,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和质量。以便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石泉县后51、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九章 附则第九章 附 则(一)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组成,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规划自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三)本规划由后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石泉县后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附表附表1 后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2005年(基期年)2014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20年(规划调整目标年)2015至2020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减(-)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全镇土地52、总面积14662.9210014662.9210014662.92 1000.00 一、农用地14098.0096.1510014054.8295.8510014025.23 95.65100-29.59 1、耕地2095.8514.872075.5614.771884.41 13.44-191.15 2、园地135.440.96116.430.83117.67 0.841.24 3、林地11525.7881.7611518.7381.9611708.81 83.48190.08 4、牧草地10.470.0710.470.0713.04 0.092.57 5、其他农用地330.462.343353、3.632.37301.30 2.15-32.33 二、建设用地428.522.92100456.993.12100495.09 3.3810038.10 1、城乡建设用地121.5828.37100150.0332.83100163.24 32.9710013.21 (1)城镇用地17.7514.634.1022.7341.64 25.517.54 (2)农村居民点用地100.9383.02113.0275.33119.19 73.026.17 (3)采矿用地0.0002.911.941.52 0.93-1.39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902.380.0000.89 0.540.89 254、交通水利用地304.0970.96100304.1066.54100329.13 66.4810025.03 (1)交通运输用地22.077.2622.087.2646.64 14.1724.56 (2)水利设施用地282.0292.74282.0292.74282.49 85.830.47 3、其他建设用地2.850.672.860.632.72 0.55-0.14 三、其他土地136.400.93100151.111.03100142.60 0.97100-8.51 1、水域67.5849.5568.1945.1365.97 46.26-2.22 2、自然保留地68.8250.4582.55、9254.8776.63 53.74-6.29 附表2 后柳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类别2014年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净增(+)减(-)规划调整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调整期2075.5695.2890.280.304.700286.4341.390.00245.04-191.151884.411495.00年均增减15.8815.050.050.780.0047.746.900.0040.84-31.86附表3 后柳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项 目20156、4年面积规划期调整期(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150.0359.4357.2433.281、城镇34.103.303.052.582、农村居民点113.0255.2453.5030.093、采矿用地2.910.000.000.00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890.690.61二、交通水利用地304.126.3425.408.111、交通运输用地22.0825.7924.857.692、水利设施用地282.020.550.550.42三、其他建设用地2.860.380.380.00总计456.9986.1583.0241.39年均占地14.3613.857、46.90附表4 后柳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类 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90.280.0924.690.25115.31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0.300.220.52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4.704.7合 计95.280.0924.910.25120.53附表5 后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一、交通G541石泉至紫阳汉王公路改建项目改建2016-20205.8 5.1 1.358、 永红村,群英村省级石泉县喜河经熨斗至后柳公路改造工程改建2016-202019.1918.165.89群英村,长安村,中坝村,柏桥村,金齐村,长兴村省级池河桂花至长阳汉阴界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8-20202.442.380.55磨石村,一心村县级后柳镇直升机起降坪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090.090群英村县级石泉县先锋至曾溪镇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8.211.120.98汉阴沟村,长安村县级喜河老庄经牛石川至后柳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6-20206.391.040.85群英村,柏桥村,牛石川村县级小计42.0827.929.52二、水利汉江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后柳镇)59、新建2016-20200.620.550.42永红村市级小计0.620.550.42三、电力安康电厂2X66万千瓦机组330kv送出工程新建2017-20200.30.30前峰村国家级35KV后柳变电所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80.280.23永红村县级小计0.580.580.23续附表5 后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四、环保后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900.900.61柏桥村县级小计0.900.900.61五、旅游雁山瀑布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5-20200.60、080.080.00群英村县级小计0.080.080.00六、其他黄村坝矿泉水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5.675.673.94黄村坝村县级小计5.675.673.94合计49.9335.7014.72附表6 后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行政辖区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永红村798.5682.5510.34%31.743.97%29.353.68%21.762.72%1.260.16%7161、.068.90%559.1970.02%1.370.17%0.280.04%群英村1032.66119.6911.59%74.117.18%13.231.28%26.852.60%0.080.01%128.4812.44%666.2364.52%0.090.01%3.90.38%黑沟河村856.69146.5417.11%52.946.18%3.720.43%650.2175.90%2.110.25%1.170.14%一心村624.6173.7911.81%203.20%2.860.46%34.975.60%490.3978.51%2.60.42%牛石川村994.27160.7716.17%262、7.312.75%2.340.24%803.2380.79%0.390.04%0.230.02%前峰村1294.8130.7810.10%40.523.13%2.680.21%1120.8286.56%磨石村1605.83163.7410.20%65.344.07%5.460.34%116.837.28%1204.5375.01%0.480.03%49.453.08%中坝村572.3163.0911.02%29.45.14%19.733.45%0.120.02%3.830.67%456.0279.68%0.120.02%汉阴沟村785.15118.8615.14%40.155.11%3.50.63、45%0.320.04%617.5278.65%4.80.61%长安村1225.28127.2810.39%55.064.49%5.350.44%16.541.35%1010.982.50%2.930.24%7.220.59%金齐村1163.461028.77%36.553.14%5.370.46%2.790.24%1014.8887.23%1.870.16%柏桥村1024.64162.2315.83%69.526.78%9.130.89%0.90.09%18.111.77%758.0973.99%0.710.07%5.950.58%长兴村1123.8669.986.23%45.864.08%64、4.220.38%1003.589.29%0.30.03%黄村坝村1560.8169.8610.88%52.493.36%11.560.74%1323.0284.77%0.670.04%3.20.21%合计14662.92 1691.16 11.53%640.99 4.37%42.58 0.29%124.53 0.85%2.60 0.02%0.08 0.00%392.61 2.68%11678.53 79.65%11.65 0.08%78.19 0.53%附表7 后柳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地类规划基期面积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65、用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14662.92 14025.23 1884.41 117.67 11708.81 13.04 301.30 495.09 41.64 119.19 1.52 0.89 329.13 2.72 142.60 65.97 76.63 507.22 507.22 0.00 14662.92 农用地小计14054.82 13971.80 1858.05 117.52 11682.21 12.72 301.30 83.02 3.05 53.50 0.00 0.69 25.66、40 0.38 0.00 0.00 0.00 442.53 412.94 -29.59 14025.23 耕地2075.562034.171789.134.65230.542.307.5541.392.5830.090.000.618.110.000.000.000.00286.4395.28-191.151884.41园地116.43102.100.00101.700.360.040.0014.330.1213.620.000.000.590.000.000.000.0014.7315.971.24117.67林地11518.7311496.5968.0810.6211417.750.00067、.1422.140.005.460.000.0016.300.380.000.000.00100.98291.06190.0811708.81牧草地10.4710.100.000.000.0010.100.000.370.000.000.000.000.370.000.000.000.000.372.942.5713.04其他农用地333.63328.840.840.5533.560.28293.614.790.354.330.000.080.030.000.000.000.0040.027.69-32.33301.30建设用地小计456.99 48.05 21.60 0.13 26.07 068、.25 0.00 408.94 38.34 63.95 1.52 0.00 302.79 2.34 0.00 0.00 0.00 56.18 94.28 38.10 495.09 建制镇34.100.000.000.000.000.000.0034.1034.000.000.000.000.100.000.000.000.000.107.647.5441.64农村居民点113.0245.9721.190.0924.440.250.0067.053.8961.940.000.001.220.000.000.000.0051.0857.256.17119.19采矿用地2.910.520.300.069、00.220.000.002.390.280.281.520.000.310.000.000.000.001.390.00-1.391.5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890.890.89交通水利用地304.10 1.56 0.11 0.04 1.41 0.00 0.00 302.54 0.17 1.21 0.00 0.00 301.16 0.00 0.00 0.00 0.00 3.09 28.12 25.03 329.13 其他建设用地2.86 0.00 070、.00 0.00 0.00 0.00 0.00 2.86 0.00 0.52 0.00 0.00 0.00 2.34 0.00 0.00 0.00 0.52 0.38 -0.14 2.72 其他用地小计151.11 5.38 4.76 0.02 0.53 0.07 0.00 3.13 0.25 1.74 0.00 0.20 0.94 0.00 142.60 65.97 76.63 8.51 0.00 -8.51 142.60 水域68.191.070.450.020.530.070.001.150.250.390.000.200.310.0065.9765.970.002.220.00-2.2265.97自然保留地82.924.314.310.000.000.000.001.980.001.350.000.000.630.0076.630.0076.636.290.00-6.2976.63期内增加53.4395.2815.97291.062.947.6986.157.6457.250.000.8927.970.380.000.000.00507.22507.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