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9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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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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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目 录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二一七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一节 规划调整目的1第二节 规划调整任务1第三节 规划调整依据2第四节 规划调整原则4第五节 规划调整范围6第六节 规划调整期限6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7第一节 县域概况7第二节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9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15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18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20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21第三节 土地规划调整目标21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4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24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5第三2、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6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8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28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31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36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9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39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40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1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41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42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3第七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3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44第九节 牧业用地区45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6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46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46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47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48第八章 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49第一节 实施方案基本情况49第二节 实施方案3、调整情况50第三节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衔接情况52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53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53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55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57第四节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60第十章 各镇主要用地调控64第一节 各镇土地利用方向64第二节 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66第十一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67第一节 交通建设项目67第二节 水利建设项目68第三节 电力项目68第四节 环保设施项目69第五节 旅游设施项目69第六节 其他建设项目69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1第一节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71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71第三节 强化规划经济调节机制724、第四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73第五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与公众参与制度74第十三章 附则75附表1 石泉县规划目标指标表76附表2 石泉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77附表3 石泉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78附表4 石泉县各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79附表5 石泉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80附表6 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81附表7 石泉县各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87附表8 石泉县各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88附表9 石泉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89附表10 石泉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90 V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规划调整目的为合理调整5、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区域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保障生态用地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将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以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优的“三宜”(宜居、宜业、宜游)石泉,追赶超越、加快推进美丽富裕新石泉迈向更高水平。第二节 规划调整任务(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土地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6、局和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落实市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石泉县的任务,根据县域发展新战略和新形势,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完善各镇功能定位,调整并分解下达各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一是保护优先、质数并重,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建设用地规模布局调整,保障“十三五”重大项目落地。(四)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7、红线,合理确定中心城镇开发边界。结合“三线”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第三节 规划调整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5、陕西省实施办法(2010年3月26日)。(二)相关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8、20174号);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实时修改工作指南(试用)(2011年);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1141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7、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9、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9、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10、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三)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8月)。(四)相关规划及其他资料1、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210、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3、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2020年);4、石泉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2017年);5、石泉县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6、石泉县2013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 7、石泉县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08-2020年);8、石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9、石泉其他有关部门及行业发展规划等。第四节 规划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石泉县核减的耕地保有量和基11、本农田保护任务,局部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二)保护优先,三线管控优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统筹安排全县生态、生活、生产用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严格管控。(三)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强化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优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四)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紧凑布局产业用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紧密结合石泉县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促进全县协调均衡发展。(五)统筹12、兼顾,重点突出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六)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交通、旅游、农业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强化与“双退”、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移民搬迁等资料或专项规划成果的衔接,做好市县乡级规划协调一致,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第五节 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范围为石泉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城关镇、饶峰镇、两河镇、迎丰镇、池河镇、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曾溪镇、云雾山镇和中池镇共1113、个镇,土地总面积1516.40平方公里,规划调整前后范围和总面积相一致。第六节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74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第一节 县域概况一、地理位置石泉县位于陕西省南部,安康西北部,地处东经1080108 - 1082842、北纬324557 - 331956之间,北靠秦岭,南依巴山,东及东南与汉阴县接壤,西及西南与汉中市西乡县毗邻,北及东北同宁陕县相连,西北角与汉中市佛坪县、洋县交界。二、自然条件石泉县北枕秦岭,南14、接巴山,南北重峦叠嶂,中部河流纵横,呈“两山夹一川”之势,是秦巴山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北部秦岭山高坡陡,南部巴山山势稍缓,多呈浑圆状山脊,中部沿汉江两岸及池河下游,系串珠式河谷小盆地。山势北高南低,最高为北部云雾山(2008.9米),最低为南部石泉嘴(332.8米),相对落差1676.1米 。石泉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光热充足,灾害天气频繁。年平均气温14.6,年平均降水量877.1毫米,年平均日照1811.6小时,年无霜期242天。由于地形复杂,光照由南向北,由西向东渐增,气温随海拔增高而递减,降水自东北向西南递增,造成了明显的地域差异。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汉15、江水系,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径流量430.6毫米。汉江自西向东南横贯其中,全县大小河流共329条,总长1700公里,河网密度1.44公里/平方公里,其中流域面积0.5-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234条,注入汉江一级支流22条,较大支流北岸有子午河、饶峰河、池河,南岸有中坝河、富水河共5条。石泉资源丰富。县内生物多样,森林覆盖率达72.2%。已探明矿物质达10余种,尤以岩金、砂金、钛磁铁矿、锰矿、锌矿等有名。县内旅游资源独特,有“浓缩秦巴精华,天赐十美石泉”之美誉,已开发的明清古街古镇、后柳水乡、燕翔洞、中坝峡谷、子午银滩、云雾山等景区驰名中外,是汉江最具魅力的生态文化旅游区。三、社会经济条件全县16、辖11个镇,140个村民委员会,4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17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2014年全县户籍总人口181292人,常住总人口172004人,城镇化水平39%。县政府所在地是城关镇。石泉县交通便捷。阳安铁路和210、316国道在县内交汇,十(堰)天(水)高速、西(安)汉(中)高速横贯其中,石泉县已成为东接襄渝、西连宝成、南通巴蜀、北抵关中的重要交通枢纽,与西安、成都、重庆、武汉等大都市形成了半日经济圈。全县通村公路近900公里,行政村“村村通”柏油路,与主干公路联网。201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7592亿元 ,增长13.3%,增速高于全市1.6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17、25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6.487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9470亿元。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占全县生产总值的11.6%、66.6%、21.8%。按常住人口计算,2014年人均GDP为3.1836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9597亿元,财政总收入3.0639亿元,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90.025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9.0261亿元。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11.0801亿元。县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4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675元。第二节 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一、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一)总量指标执行情况1、耕地指标执行情况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18、,石泉县耕地面积达到19905.5公顷,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规划控制指标为19453.0公顷,石泉县2014年耕地面积超出规划指标452.5公顷,较好地落实了耕地保有量任务。 2、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情况规划石泉县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8667.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851.9公顷,比规划指标多184.9公顷,较好地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建设用地总规模本轮规划石泉县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为4088.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053.7公顷,总体未突破规划指标,剩余空间为34.3公顷。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9、本轮规划石泉县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为2203.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138.1公顷,总体未突破规划指标,剩余空间为64.9公顷。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本轮规划石泉县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80.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761.3公顷,超出规划指标181.3公顷。6、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本轮规划石泉县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885.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915.6公顷,超出规划指标30.6公顷。(二)增量指标执行情况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石泉县规20、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512.0公顷,2006-2014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用地416.0公顷,总体未突破规划指标,剩余空间为56.0公顷。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石泉县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为447.0公顷,2006-2014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389.0公顷,总体未突破规划指标,剩余空间为58.0公顷。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石泉县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325公顷,因本轮规划实施期间受“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影响,用地指标使用需求较大,2006-2014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333.0公顷,比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多8.0公顷。4、补充耕地情况221、006-2014年通过土地整治完成补充耕地任务518.5公顷,其中用于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面积333.0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三)节约集约利用指标执行情况根据2014年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统计数据,石泉县常住城镇人口6.7082万人;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761.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13平方米/人,已高于2020年规划控制指标78平方米/人,集约利用程度有待提高。二、规划布局实施情况(一)增减挂钩规划实施情况石泉县于2013年申报了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云雾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2014-2016年),项目区编号为146109220122、,规划实施周期为2014-2016年。规划拆旧面积为15.3公顷(229.5亩),其中拆旧增加耕地面积为13.3公顷(200亩);周转建新指标为13.3公顷(200亩),因拆旧区居民已在交通便利、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关镇和云雾山镇进行了集中统一安置,规划建新区全部为建新留用区。经与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套合分析,截止2014年底,增减挂钩规划中的拆旧与建新地块均未发生土地利用现状变更。 (二)移民搬迁规划实施情况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2020年)的基期数据是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库,经与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套合分析23、,截止2014年底,待拆旧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50.5公顷;已实施变更的移民搬迁建新区面积34.8公顷,其中建新安置区面积29.5公顷,建新留用区面积5.3公顷;未实施的建新区面积413.6公顷,其中建新安置区面积285.6公顷,建新留用区面积128.0公顷。(三)规划局部调整情况2014年以前,全县不存在因单选址项目建设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三、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了严格保护规划实施以来,石泉县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放在工作的首位,耕地保护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得到了落实。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19905.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8851.9公顷,超额完成了耕地和基本农24、田保护任务。全县加强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县完成土地整治投资10193.3万元,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提高了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能力奠定了基础。(二)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得到了保障规划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通过申请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途径审批建设用地,保证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和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三)为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安置提供了用地保障“十二五”期间,石泉县的移民搬迁总户数为10060户,搬迁总人数为34052人,移民搬迁使用国25、有建设用地24.9公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40.5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为扎实推进全县陕南避灾扶贫移民安置工作、更好的完成石泉县移民搬迁任务提供了用地保障。(四)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持续提高土地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据统计,全县单位土地GDP由2005年的0.60万元/公顷增加到了2014年的3.61万元/公顷,增长了5倍;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的25.77万元/公顷增加到了2014年的119.48万元/公顷,增长了3.6倍。(五)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有所提升规划期间,由于“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2014年全县林地覆盖率达到了79.69%,具有生态功26、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3.74%。规划将部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地区划定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并列入禁止建设区,区内主导用途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逐步退出,加强了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四、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同时规划也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偏大全县耕地总体质量偏低,大部分为梯田及坡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6.91%,其中1525的耕地占29.15%,25以上的耕地占48.74%。虽然石泉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27、任务已超额完成,但是保护率较高,目前石泉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已高达94.71%,且部分基本农田布局零散,保护难度大。按照省国土厅和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石泉县展开了“双退”工作摸底调查,初步统计石泉县生态退耕还林中涉及基本农田的面积为4853.3公顷(7.3万亩),使石泉县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更加艰巨。(二)上级下达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较为紧张由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实施情况评估可以明显看出,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实际建设用地总规模4053.7公顷,较市级规划下达4088.0公顷仅有34.3公顷的规模空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已突破市级下达规模指标,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28、实现全县到2020年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和“十三五”期间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业的目标,规划还缺乏强有力的用地支撑。(三)规划指标空间布局与实际需求不匹配随着石泉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土地规划也存在一些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包括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实际用地需求不相符、线性基础设施及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不匹配、各镇之间用地指标缺乏统筹调剂机制等。实施期间,规划指标空间布局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亟需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规模及结构(一)农用地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1450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6729、%。其中:1、耕地面积为19905.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3.72%。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池河镇、喜河镇、后柳镇和中池镇。2、园地面积为1301.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90%,主要分布在池河镇、中池镇、城关镇、喜河镇、后柳镇和迎丰镇。3、林地面积为120843.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3.29%,主要分布在城关镇、饶峰镇、迎丰镇、两河镇、后柳镇、喜河镇和云雾山镇。4、牧草地面积为100.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7%,面积较小,主要分布在两河镇、饶峰镇、迎丰镇和喜河镇。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927.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02%,以城关镇、喜河镇、后柳镇、池河镇、中池镇面积居多。(二30、)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40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8%。其中: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138.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2.75%。其中,城镇用地671.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1.43%;农村居民点1376.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4.39%;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89.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4.18%。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894.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6.73%。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1.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52%。(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面积为250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其中,水域面积为1577.1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31、的62.86%;自然保留地面积为931.7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37.14%。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农用地中林地比重大石泉县北依秦岭、南枕巴山,地处秦巴腹地,受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全县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占土地总面积的95.67%,农用地中林地面积最大,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3.29%。(二)坡耕地面积较大,耕地质量低据坡耕地调查资料显示,全县015的耕地占13.94%,1525的耕地占32.59%,25以上的耕地占53.47%,坡耕地所占比重大。另根据石泉县2013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报告显示,全县耕地国家级自然质量等有11等、12等、13等三个等别,其32、中11等地占耕地总面积的8.26%,12等地占耕地总面积的53.65%,13等地占耕地总面积的38.09%,低等地所占比重较大。(三)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受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的综合影响,石泉县土地利用类型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石泉县由北部秦岭和南部巴山以及横贯县域中部的汉江构成“两山夹一川”的基本地貌类型,从而使土地利用呈现出地域分异。从全县来看耕地多集中分布在汉江及其支流两岸的河谷平地及丘陵地;林地则主要集中在秦巴中高山区;园地主要分布在溪谷两旁宽敞地带和浅山丘陵区;而城镇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中部河谷川道区。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成本较高201433、年全县其他土地总面积250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其中有近60%的其他土地是不可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而滩涂面积很小,仅占3.47%,同时该类土地类型起着重要的生态作用,因此可供开垦为耕地的只有其他草地。2014年末全县其他草地有868.1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57%,主要分布在气候、土壤和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地方,其开发难度大、投资多,根据全县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适宜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的后备资源仅有150.2公顷,全县耕地实现占补平衡难度极大,且新增耕地在短期内难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整治任务艰巨石泉县农村居民点多依道路、河谷及山间缓坡分布,自然村34、组数量多、分布散,规模普遍较小,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集中建设,且自然灾害较为频繁。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规划拆旧的农村居民点551.1公顷,占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的40%。在城乡建设用地“建新拆旧”的过程中,复垦难度大,导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缩减低于预期,面临的农村居民点复垦任务还较为艰巨。(三)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较为困难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存在,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任务依然艰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与各项建设用地需求增加依然会占用部分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和其他土地,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做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困难依然存35、在。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新形势一、中、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战略对土地规划提出新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亟须提高。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一系列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进一步从严保护耕地、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维护群众土地权益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要求,一方面要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实现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部署,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这些都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36、战略对土地规划调整提出新任务“十三五”是全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也是实施追赶超越、加快推进美丽富裕新石泉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的关键期。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追赶超越”目标,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核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一增两减”规划指标,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和中心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划定,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是对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客观要求。三、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提升,对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民生态文明意识逐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党的十37、八大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理念,陕西省确立了加快陕南绿色循环发展的战略思路,支持安康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综合改革实验区,这些都要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强土地生态建设和保护。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县,加快“三宜”(宜居、宜业、宜游)石泉建设,加强秦巴汉水生态旅游目38、的地、陕南绿色产业基地、生态旅游城市等建设,把石泉县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较好、风貌突出、特色鲜明、经济发达、生活富裕、城乡协调的美丽山水城市。二、经济目标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县,加快“三宜”(宜居、宜业、宜游)石泉建设。到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亿元,年均增长12%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左右,达到6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左右,达到13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左右,达到20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左右,达到2.5亿元。三大产业结构比例调整到10:55:35。三、社会目标到2020年全县39、总人口达到18.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0%。规划期内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分别达到4.5万元和1.5万元。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一、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努力补充优质耕地;优化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二、节约集约利用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形成合理的城乡用地格40、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全县移民搬迁用地需求,推进陕南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的实现。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工程的实施,推进新农村建设。三、生态建设目标优化生态用地布局,划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加强土地生态保护,深入推进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强县,建设山美水美新石泉。 第三节 土地规划调整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670.0公顷(26.5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3680.0公顷(20.52万亩)。二、建设用地总量规模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63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41、用地规模控制在2355.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80.0公顷以内。三、建设用地增量规模控制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目标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70.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县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16.0公顷,2015-2020年仍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154.0公顷(含陕南移民搬迁建新指标413.6公顷,减量规划新增指标164.1公顷)。(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目标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500.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县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89.0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42、制在1111.0公顷以内(含陕南移民搬迁建新占用农用地指标407.2公顷)。(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目标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240.0公顷以内, 其中2006-2014年间全县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333.0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907.0公顷以内(含陕南移民搬迁建新占用耕地指标277.7公顷)。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十三五”期间,全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总目标不低于25.2%。五、土地整治目标(一)补充耕地目标规划期内,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和任务量均为1243、40.0公顷,其中2006-2014年已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518.5公顷。规划2015-2020年,全县规划落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721.5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充耕地283.8公顷),实现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平衡有余。(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2015-2020年,全县规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00.0公顷。六、生态用地目标规划落实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争取达到122754.2公顷,园地面积争取达到1435.7公顷,牧草地面积争取达到102.7公顷。安康市下达石泉县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见附表1。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 土44、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农用地由2014年的145077.6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44653.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5.67%调整到2020年的95.39%。规划期间净减少423.7公顷。一、耕地由2014年的19905.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7730.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3.72%调整为2020年的12.26%。规划期间净减少2175.4公顷。二、园地由2014年的1301.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435.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90%调整为2020年的0.99%。规划期间净增加134.4公顷。三、林地由245、014年的120843.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22754.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83.29%调整为2020年的84.86%。规划期间净增加1910.8公顷。四、牧草地由2014年的100.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12.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7%调整为2020年的0.08%。规划期间净增加12.5公顷。五、其他农用地由2014年的2926.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621.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02%调整为2020年的1.81%。规划期间净减少306.0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4053.7公顷调整到46、2020年的463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67%调整到2020年的3.05%。规划期间净增加576.3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2138.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355.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52.75%调整为2020年的50.86%。规划期间净增加216.9公顷。(一)城镇用地由2014年的671.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871.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1.42%调整为2020年的37.01%。规划期间净增加199.8公顷。(二)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14年的1376.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375.0公顷,47、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4.39%调整为2020年的58.39%。规划期间净减少1.8公顷。(三)采矿用地由2014年的81.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63.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80%调整为2020年的2.68%,规划期间净减少18.2公顷。(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8.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38%调整为2020年的1.92%。规划期间净增加37.1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由2014年的1894.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204.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46.74%调48、整为2020年的47.62%。规划期间净增加310.4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21.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70.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52%调整为2020年的1.52%。规划期间净增加48.9公顷。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由2014年的2508.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356.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65%调整到2020年的1.55%。规划期间净减少152.6公顷。一、水域由2014年的1577.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531.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2.86%调整为2020年的65.0%。规划期间净49、减少45.6公顷,主要为河道治理、防洪工程建设占用滩涂用地。二、自然保留地由2014年的931.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824.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7.14%调整为2020年的35.0%,规划期间净减少107.0公顷,主要为土地整治及建设占用减少自然保留地。石泉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附表2。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一、耕地布局优化规划2015-2020年,全县调减耕地2896.9公顷,其中25以上耕地面积2068.5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71.40%。全县50、因建设占用减少的耕地面积575.7公顷,面积较大的镇有城关镇182.9公顷、池河镇172.3公顷,两河镇40.7公顷,后柳镇41.4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的耕地面积为163.9公顷,减少较多的镇有:曾溪镇23.9公顷,中池镇17.2公顷,熨斗镇9.0公顷,迎丰镇7.8公顷,后柳镇7.1公顷,其他各镇亦有少量布局;因生态退耕减少耕地面积2157.3公顷,主要布局在城关镇294.4公顷、两河镇269.3公顷、喜河镇261.7公顷、后柳镇256.8公顷、云雾山镇242.8公顷。规划2015-2020年,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21.5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26.2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充耕地251、83.8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0.2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85.1公顷。补充耕地区域主要位于浅山丘陵区,其中面积较大的镇有城关镇101.1公顷、后柳镇95.3公顷、两河镇83.9公顷、饶峰镇77.8公顷、喜河镇73.6公顷、池河镇59.1公顷。规划调整后,全县耕地主要布局在中部河谷川道区及秦巴山区浅山丘陵地带,重点集中在城关镇、池河镇、两河镇、饶峰镇和中池镇部分地区。规划期内通过加强集中连片的耕地整理,结合实施“旱改水”项目,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进一步强化粮、油、菜生产基地建设,在川道、浅丘区巩固建立优质高产水稻生产基地和优质高产油菜籽生产基地,在城镇郊区建标准化优质高产蔬菜基52、地,促进全县种植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努力提升现代农业园区效益,以池河流域现代农业示范带为重点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引领全县现代农业的发展速度和提等升级。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依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全县布局基本农田13680.0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关、池河、喜河和中池等镇,全县基本农田集中程度有明显提高。调入基本农田:总面积104.1公顷,主要位于中心城镇周边,现状耕地质量及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相对较好。调出基本农田:总面积5347.9公顷,主要位于城关、后柳、53、喜河和饶峰等镇。其中:1、纳入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范围核减基本农田面积1438.9公顷,占调出总面积的26.91%;2、因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核减基本农田面积380.1公顷,主要是因阳安铁路复线、210国道石泉过境线、石泉至宁陕高速公路、石泉县通用机场等重大建设项目需要调出,占调出总面积的7.11%;3、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核减基本农田面积874.0公顷,主要是宁陕至两河二级公路改建、石泉至紫阳汉王公路改建、池河桂花至长阳汉阴界公路改建等交通项目,雁山瀑布、云雾山鬼谷岭、子午银滩、燕翔洞旅游开发等项目,各乡镇居民安置房等基础民生项目以及果园、茶园等设施用地项目等;4、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54、核减基本农田面积2654.9公顷,其中:因其他建设项目调出92.8公顷;因实地非耕地非园地调出89.6公顷;因零星分散调出9.6公顷;25以上坡耕地调出2070.6公顷;因质量低下调出392.3公顷。三、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县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379.2公顷,拟建成基本农田面积334.6公顷,主要布局城关、池河、后柳、两河、喜河、迎丰、曾溪、中池等镇,用于补划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因无法避让占用的基本农田。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石泉县中心城镇周边耕地总面积468.1公顷,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内的面积220.9公顷,占耕55、地总面积的比例是47.19%。(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县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的面积13680.0公顷(含中心城镇周边基本农田220.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一、城乡用地布局优化(一)城镇用地布局以县城为核心,加快推进池河、后柳两个重点镇的副中心建设,积极带动汉江沿岸及国道316、国道210沿线城镇带状发展,形成“一心两镇”为引领、“多点联动”争突破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1、中心城镇用地布局石泉县中心城镇所在地为城关镇,包括百乐村、珍珠河村、枫树村、沙河村、新桥村、双桥村、元岭村、红星村、太阳村、农光村、红二村、双56、喜村、太平村、五三村、东风村、纸坊村、龙堰村、新民村、新联村、丝银坝村、双嶂村、雷兴村22个行政村,及北街、向阳、老城、西街、二里、城西、江南、七里、堡子、杨柳、古堰、黄荆坝12个社区,土地总面积23425.8公顷,2014年末城关镇总人口77492人。2014年末,中心城镇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1209.0公顷,其中中心城镇城市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589.5公顷,现状城镇人口4.77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3.6平方米。到2020年中心城镇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1532.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985.6公顷,规划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23.5公顷,规划2015-2020年新增建设57、占用耕地规模183.0公顷。到2020年中心城镇城市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规模780.2公顷,2015-2020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90.7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7.8万,人均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依据土地资源现状、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石泉县中心城镇的空间发展方向为:“东延西扩,开发江南,提升老城”,加快县城“四片区”开发建设。老城综合片区,是石泉县行政、文化和商贸中心,主要以居住、旅游、文化、教育职能为主。规划期内,老城综合片区主要以使用现状存量建设用地,以“内涵挖潜、集约利用”为主,改造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用地,挖潜利用低效分散土地。该片区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6公顷。杨柳58、田园新区,是石泉县省级城乡发展一体化试验示范区,以旅游和居住职能为主,是中心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布局区域,规划期内,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该片区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92.8公顷。江南新区,是以居住为主,同时兼具商贸、旅游度假职能的城市功能新区,建设智慧社区试验区。规划期内,以存量建设用地使用为主、新增建设用地使用为辅,为移民搬迁安置做好用地保障。该片区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5.1公顷。古堰工业集聚区,以“生态优先、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为主旨,突出城市门户地位和山水相依的自然风貌特征,以一类工业为主,工业及相关服务设施于一体,构建环境优美、配59、套齐全的生态型工业园区。规划期内,以存量建设用地使用为主、新增建设用地使用为辅,加快已征未供土地的使用。该片区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7.2公顷。2、重点镇用地安排对于各镇发展,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池河镇,紧抓省级重点镇建设和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的历史机遇,以池河工业园区建设为依托,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为重点,加快建设新区,不断提升老区,打造一个特色明显、品位较高的“县域副中心”。规划调整期限间,镇区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98.0公顷,规划期末城镇用地规模为186.9公顷。后柳镇,以水乡建设为抓手,以城镇建设为重点,不断突出生态优势、彰显文60、化内涵、提升优质服务,形成一个城镇建设和旅游发展相互促进的“旅游副中心”。规划期间,镇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2.2公顷,规划期末城镇用地规模为36.3公顷;另新增安排新增风景旅游设施用地14.6公顷。(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展村庄整理,建设功能完善的新型社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让石泉“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方式,新建住房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61、,适时优化农村住宅空间布局。规划调整期限内,通过实施陕南移民搬迁规划,全县腾退拆旧农村居民点550.5公顷,安排建新安置区面积285.6公顷。移民搬迁安置之外,新农村建设及农村配套产业发展安排新增用地263.1公顷。(三)工矿用地布局按照陕南绿色循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以古堰、池河两大工业园区为载体,工业转型升级为方向,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绿色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突出新型建材、装备制造、清洁能源、丝绸服装、富硒食品五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形成工业循环发展新局面。对于园区土地使用,一要严把入园项目关,杜绝国家禁止类、限制类企业入园,引导产业聚集,以集中促62、集约发展;二要严把用地标准,提高用地要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是加快已征未供土地的使用。规划调整期限内石泉县的工矿用地将主要集中布局城关镇古堰工业集中区、池河镇池河工业园区(电力能源、新兴建材)、两河镇(特色矿产)和曾溪镇(特色矿产),安排净增加规模共计18.9公顷。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布局(一)交通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公路建设用地,优化公路网布局,完善国家公路、县乡公路和农村公路三个层次路网,重点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完善和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水平。统筹部署全县交通建设用地,预留航运码头用地、石泉通用机场及道路连接线工程用地。加强对交通项目选址布线节地63、的引导,尽量少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按照“防洪能力强、灌溉有保障、饮水能放心”的目标,保证池河、饶峰河、堰坪河、汶水河、富水河防洪工程用地需求。三、风景旅游设施用地布局以秦巴自然风光和汉水风情旅游资源开发为基础,紧紧围绕“旅游兴县”发展战略,做优做强“秦巴山水、石泉十美”旅游文化品牌,把生态旅游培育成富民强县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规划期内重点保证县城老街旅游文化街区、杨柳秦巴风情园、后柳水乡汉水文化园、喜河民俗风情街、桑蚕文化园、茶旅文化生态产业园等旅游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四、划定中心城镇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以城镇周边64、永久基本农田形成的实体边界为支撑,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结果,充分利用线性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确定中心城镇开发边界。石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确定中心城镇集中建设区规划用地总规模为850.0公顷,其中规划到2020年人口规模达到7.8万,2030年人口规模达到9.5万。划定中心城镇开发边界规模872.5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780.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92.3公顷。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一、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维护和改善全县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横踞县域北部的秦岭和南部的巴山,是石65、泉县构建区域生态保护屏障的核心网络体系骨架,流经县域的汉江及其支流(池河、饶峰河、富水河、中坝河、子午河),构成全县核心生态网络体系的脉络。依据全县自然的山水形态,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强水土保持,维系河道的自然形态,构建以山为骨,以水为魂,山水交融的国土生态屏障。二、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充分考虑石泉县各乡镇、各区域的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等自然因素影响的土地适应性,结合各乡镇的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等经济社会因素,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重点,合理安排好园地、林业用地和牧草地,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一)园地布局重点发展优质桑园和部分茶园66、,以池河国家级蚕桑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在川道区的池河、中池建立蚕桑示范区;两河、饶峰、城关、曾溪等蚕桑高效区发展高效密植桑园;县域南部的熨斗、喜河和后柳重点发展茶园。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低丘缓坡地集中发展。全县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1435.7公顷,主要布局在城关镇、池河镇、饶峰镇、熨斗镇、中池镇、和后柳镇。(二)林地布局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充分利用荒滩、荒地等非耕地资源进行造林。全县林地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的秦岭中高山区和南部的大巴山中低山区。规划期间重点巩固秦、巴中低山区的退耕还林成果,增加林地面积,防治水土流失,重点建设有林地,67、在周边山区林地植被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可适当利用区域的山地资源、山水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开展适度的生态经济林建设和适度的生态旅游活动。规划期末全县林地面积为122754.2公顷。(三)牧草地布局重点是保护和改良天然草场,建设人工草场。稳定牧草地面积,改良牧草品种,提高牧草产量和质量。规划期末全县牧草地面积为112.9公顷,各镇均有零星分布。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生态立县,深入推进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建设山美水美新石泉。与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衔接,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要在规划已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 ,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保护区、68、森林公园、河流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县域内的生态用地主要包括:汉江及其支流的蓄滞洪区、石泉县水库水源地、湘子河水源地、云雾山鬼谷岭国家级森林公园、池河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陕西石泉汉江燕翔洞地质公园以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用地5121.43公顷。 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根据石泉县土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及土地利用调控措施的要求,按照有利于统筹城乡生产力布局和经济布局、有利于统筹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实行分类指导区域土地利用、保69、持土地利用方向和调控措施相对一致性原则,将全县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安全环境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共9个土地用途区。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区域分布规划调整后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547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20%。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基本农田面积13680.0公顷(耕地12791.9公顷,园地888.1公顷),其他农用地1792.7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仍在各镇均有布局,其中以中部河谷川道区的池河镇、中池镇、城关镇、饶峰镇、后柳镇及喜河镇布局面积较大,面积共计10956.4公顷,占该70、区面积的70.81%。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二)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国家与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三)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整理、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四)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基本农田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耕作层的活动。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一、区域分布规划调整后全县一般农地区面积671、501.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9%,布局面积较大的镇有城关镇、池河镇、后柳镇、喜河镇等。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一、区域分布规划调整后,全县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2350.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5%,主要分布在城关镇、池河镇和后柳镇,占该72、区面积的69.39%。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二)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一、区域分布规划调整后全县独立工矿区面积106.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7%,以分布于两河镇和城关镇的面积居多,为31.45公顷和21.66公顷,分别占该区面积的29.63%及20.41%。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三)区内因生产建73、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一、区域分布规划调整后,全县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36.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2%,主要分布于云雾山镇、迎丰镇、后柳镇、两河镇、熨斗镇和喜河镇。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二)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四)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五)严禁占用区74、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区域分布规划调整后,全县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3473.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9%。包括石泉库区水源保护地、湘子河水源地、汉江及其支流的蓄滞洪区以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城关镇、两河镇、迎丰镇、池河镇、后柳镇、喜河镇和曾溪镇等。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三)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用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四)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第七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一、区75、域分布规划调整后,全县规划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总面积1648.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9%,该区主要是云雾山鬼谷岭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和陕西石泉汉江燕翔洞地质公园,分别分布在迎丰镇、池河镇和熨斗镇。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四)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一、区域分布规划调整后,全县林业用地区76、面积120862.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9.70%,全县各镇均有大面积布局。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第九节 牧业用地区一、区域分布规划调整后,全县牧业用地区面积10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7%,在全县各镇均有少量布局。二、管77、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地植被的活动。石泉县土地用途分区情况见附表3。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因地制宜的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从而在全县区域范围内78、形成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规划调整后,全县允许建设区面积2771.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83%。该区主要分布在汉江谷地及210、316国道沿线。以城关镇、池河镇、后柳镇、喜河镇和两河镇分布较多,规模分别为1156.4公顷、581.1公顷、172.4公顷、169.0公顷和163.3公顷。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建制镇、村庄、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当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中,在全县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79、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三、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必须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规划调整后,全县有条件建设区面积557.1公顷,该区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37%,占全县允许建设区的比例为20.10%,主要分布于中心城镇、重点镇以及中心村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围,其中城关镇、池河镇、饶峰镇和两河镇分布较多,有条件建设规模分别为185.09公顷、102.14公顷、55.6公顷及53.5公顷,分别占有条件建设区规模的33.23%、18.33%、9.98%和9.59%。管制规则一、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80、;二、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科学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规划调整后,全县限制建设区面积14319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4.43%,较调整前减少了2402.1公顷。该区是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包括一般农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和牧业用地区,在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严格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81、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规划调整后,全县禁止建设区面积5121.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38%,主要包括石泉库区水源保护地、湘子河水源地、云雾山鬼谷岭国家级森林公园、池河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陕西石泉汉江燕翔洞地质公园、汉江及其支流的蓄滞洪区,以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对本区进行管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杜绝发生破坏野生珍惜动植物资源与污染环境现象,保护好本区的森林、动物及生态环境。石泉8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八章 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第八章 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陕南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实施,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石泉县根据国土资源部陕南地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支持政策、省级配套文件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避灾扶贫搬迁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464号)等相关文件,编制了石泉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方案实施,优化了用地布局,有效保障了移民83、安置用地,提供了资金支持,确保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的实现。第一节 实施方案基本情况石泉县实施方案于2015年5月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2015年7月经省政府批复正式实施。实施方案共确定全县拆旧地块11171个、拆旧区规模752.6公顷、拆旧区土地整治规模752.6公顷,其中包含二调漏掉地块(现状变更地类非农村居民点)4223个,面积201.5公顷。统筹安排建新地块715个、建新区规模448.4公顷,其中安置地块580个、安置区规模315.1公顷(包括安置用地199.2公顷,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52.9公顷,配套产业用地63.0公顷),留用地块135个、留用区规模133.3公顷。实施84、方案实施后全县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第二节 实施方案调整情况一、方案调整原因(一)落实上级新政策新要求,提高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成效,需调整实施方案为落实上级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和土地管理等方面新政策、新要求,做好与石泉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移民(脱贫)搬迁安置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结构,提高陕南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成效,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移民(脱贫)搬迁,助力脱贫攻坚,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需对实施方案进行局部调整。(二)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衔接,需调整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85、完善对县域内的用地结构进行了布局优化调整,调整完善成果确定的管制分区与原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管制分区不一致,为确保实施方案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衔接一致,需对实施方案进行布局调整。(三)应对地质灾害影响,需调整实施方案近年因为滑坡、洪灾等灾害影响,形新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点周边群众需纳入移民搬迁拆旧范围,同时原实施方案中选取的部分安置点因靠近地质灾害点不适宜进行移民安置,需重新选址。为应对灾害影响,需对实施方案进行布局调整。二、方案调整原则(一)规模不变,局部微调坚持实施方案确定的拆旧区、安置区、留用区和市域内流转节余建设用地指标规模不变,对拆旧区和建新区的布局进行局部微调,提高移民(86、脱贫)搬迁用地保障成效。(二)节约集约,保护耕地建新用地布局调整严格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和建设用地标准,通过布局调整实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减少建新区对优质耕地的占用。(三)加强协调,充分衔接调整后的实施方案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移民(脱贫)搬迁安置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和城乡规划等充分衔接,保障移民安置和城乡统筹发展。三、方案布局调整石泉县实施方案调出拆旧区地块964个,规模84.2公顷,补充拆旧区地块1308个、规模84.2公顷;调出建新区地块233个、规模168.9公顷,补充建新区地块296个、规模168.9公顷。其中安置区调出地块175个、规模97.7公顷,87、补充安置区地块226个、规模97.7公顷;调出留用区地块58个、规模71.2公顷,补充留用区地块70个、规模71.2公顷。实施方案调整涉及全县所有乡镇,其中拆旧区在所有乡镇均有调出地块,共涉及125个行政村,在所有乡镇均有调入地块,共涉及143个行政村;安置区在所有乡镇均有调出地块,共涉及69个行政村,在所有乡镇均有调入地块,共涉及105个行政村;留用区在所有乡镇均有调出地块,共涉及31个行政村,在所有乡镇均有调入地块,共涉及47个行政村。实施方案调整后,全县拆旧区、安置区和留用区规模不变。第三节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衔接情况调整后,全县拆旧区总规模550.5公顷、拆旧区土地整治规模88、550.5公顷,建新区413.6公顷,其中安置区285.6公顷(包括安置用地169.7公顷,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52.9公顷,配套产业用地63.0公顷)、留用区128.0公顷,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衔接,并核减“两减指标”后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67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68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4630.0公顷。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一、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动态巡查制度。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89、核的内容,签定责任书。加大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责任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市级规划要求,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7670.0公顷,把此目标下达到各镇,各镇建立镇、村、组、户四级耕保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保护责任,明确各级政府行政一把手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年终耕地面积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二、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对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将减少耕地占用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引导非农建设尽量少占耕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协调经济建设与耕地保90、护之间的关系,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向丘陵山地拓展,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15-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907.0公顷以内,不突破市级下达的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三、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和农业结构调整管理引导在种植业内部进行农业结构调整,鼓励通过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以适应满足市场和保护耕地的双重需要,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提高耕地利用的比较效益,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不减少耕地甚至增加耕地的方向发展。四、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91、重点区域及重点工程、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投入,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支持生态脆弱地区基本农田整理,确保上级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要严格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加大对工矿废弃土地的复垦力度。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制度,严格执行按建设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的耕地。五、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92、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池河流域迎丰镇、中池镇和池河镇的高标准农田,以及喜河镇和熨斗镇的高标准农田。六、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政策,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城镇、村庄和集镇的建设一般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依照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民生用地及国家重点项目,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的最高标准缴纳,同时,按照先补后占、数量93、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将区内优质一般农田补划为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以及其它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占用等各种土地利用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一、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措施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益”的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创新土地利用模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二、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 立足内涵挖潜,明确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措施。严格控制建设用94、地增量,新增建设用地应首先利用存量土地,严禁闲置土地,切实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大力推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扩大发展空间。通过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消化存量土地。三、积极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低效和闲置废弃的农村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将整理复垦新增的农用地、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的农用地、耕地指标,直接用于城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四、严格执行各类用地标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从根本上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不断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95、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修订并提高工业项目用地准入条件,提高工业用地的投入产出率。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控制农民超用地标准建房,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坚决防止产生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新的一户多宅现象。各类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用地标准设计、施工,应采取先进的节地技术和各种节地措施,控制用地数量。五、建立建设用地综合评价制度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对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通过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数量、效益等目标的对比,建设用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投资强度等指标的分析以及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的实施力度等情况分析,对上一时段(季度、半年度、96、年度等)的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下一阶段调整、确定建设用地供给数量和投放时序的主要依据。实行评价结果与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解相挂钩的办法,确保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能够得到更大程度的提高。六、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土地利用效率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力的镇,要控制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因地制宜地调整农用地征用补偿安置费用,提高使用增量土地的成本。鼓励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制定人口、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建立用地指标与经济指标挂钩的约束机制。制定节约集约用地的鼓励政策,充分调动用地单位节约集约用地的积97、极性。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根据石泉县地质地貌,社会经济条件及现状土地利用结构,以防治水土流失,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合理充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将石泉县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分为秦岭中高山区森林旅游土地利用模式、秦岭低山、巴山中低山区水源涵养型土地利用模式、中部河谷丘陵区生态农业土地利用模式。(一)秦岭中高山区森林旅游土地利用模式该区山势陡峭,峰峦挺拔,森林茂盛,山大坡陡,土薄石多,是石泉县的生态屏障,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应以发展林业为主,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森98、林经营,同时利用云雾山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自然景观,加快建设鬼谷岭国家森林公园,在周边山区林地植被不受破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生态人文旅游,促进区域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二)秦岭低山、巴山中低山区水源涵养型土地利用模式该区陡坡开荒严重,森林资源贫乏,林木覆盖率低,水土流失危害面广。该区应以林业为主,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25度以上坡地要修阶地,水平抽槽或带状整地,25度以下坡地逐步建成水平梯地、水平阶地。以保护、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为中心,通过封山育林、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合理选择和搭配树种林种,增大人工造林的力度,立地条件好的地方应大力发展核桃、板栗经济林基地和用材林基地,适地适树,讲求实效99、。合理密植,提高植被覆盖率,以利于保持水土。使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达到最佳的结合。(三)中部河谷丘陵区生态农业土地利用模式该区分布在汉江,池河下游,饶峰河谷地两侧,地势平坦,气候条件优越,土壤肥沃。以发展农业为主,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农业生产应加强基本农田建设,进一步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高土壤肥力,扩大农田灌溉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合理控制农田、果园、林地、牧地比例,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实行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建立粮、果、牧生态农业基地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在开发利用中将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和水土流失治理作为开发利用重点,坡耕地进行坡改梯,将宜耕地开发与农田区绿化紧密结合。二、协调土地利100、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措施(一)巩固生态退耕成果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二)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在汉江流域、池河流域、饶峰河流域和石泉水库等重点水源涵养区域禁止采伐林木,防止水源受到污染,保护水源水质。非重点区域可适当开发利用,但在25度以上的坡地禁止开荒种植农作物,对地下水的水源地和出水口应当重点保护,合理开采。(三)加强矿山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规划与管理,设定新增矿山开发利用准入条件,减少矿山开发占用土地,杜绝土地浪费和废弃现象,对因挖损、塌101、陷、压占及各种污染、自然灾害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工矿用地,采取工程和生物整治措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矿山复垦率和矿山还绿率,加大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矿山废水和废气的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补偿机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强化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责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积极推广环保型清洁能源,减少薪柴砍伐,把发展沼气、使用节能灶、建设生态村作为突破口;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减少化肥使用,防止土壤污染与水污染。(五)加强土地生态安全维护,大力实施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战略以森林涵养和保护为核心,促进农田生态体系和城镇绿化网络建设,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配102、置各类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持土地生态系统动态平衡,实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第四节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一、土地整治潜力(一)土地整理潜力根据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主要来源于宜耕的林地和移民腾退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根据全县“双退”摸底调查成果,石泉县宜林地中含宜耕面积1055.5公顷。截止2014年底,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1376.8公顷,其中位于移民搬迁专项规划复垦拆旧区的农村居民点550.5公顷,属于规划移民搬迁拆旧新增耕地区的居民点面积为283.8公顷。(二)土地复垦潜力根据最新的石泉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全县可复垦的采矿用地多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103、,总面积为17.3公顷,其中适宜复垦为耕地的为10.4公顷。因十天高速建设临时用地复垦耕地潜力为5.1公顷。(三)土地开发潜力2014年末全县荒草地有868.1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57%,主要分布在气候、土壤和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地方,其开发难度大、投资多,根据全县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适宜开发的后备资源为150.2公顷。二、土地整治安排规划2015-2020年期间,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为721.5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26.2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0.2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85.2公顷。土地整理中,移民搬迁拆旧区整理农村居民点补充耕地283.8公顷,其余补充耕地来源主要104、是以宜耕林地整理为主的农用地整理。三、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全县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主要为移民搬迁规划中的农村居民点拆旧区,各镇均有布局,其中农村居民点整理面积较大的镇有城关镇、池河镇、喜河镇、中池镇。规划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主要在城关镇、喜河镇、后柳镇、两河镇和饶峰镇等。规划土地复垦重点区域主要在城关镇和池河镇,后柳镇、喜河镇、曾溪镇和中池镇有零星布局。规划土地开发重点区域主要在城关镇、饶峰镇、两河镇、池河镇、后柳镇、曾溪镇、云雾山镇及中池镇。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迎丰镇、中池镇、池河镇、喜河镇和熨斗镇等。四、土地整治措施(一)制定科学、详细的年度计划。将土地整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105、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分解下达到各镇,由各镇组织实施;同时,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经费来源、监督、验收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建立土地整治的良性循环机制。(二)强化用地管理,实行建设与土地整治挂钩政策。实行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政策,形成造地与用地紧密联系的制约和激励机制。加强企业用地管理,使土地整治和生产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安排。(三)落实项目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对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无论是政府运作还是企业经营,均落实直接领导责任和项目管理人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项目运营流程细化、分解,做好成本预算和技术分析,具体承包到每一个成员,保证整个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四106、)积极争取上级对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土地整治。积极探索开放性土地整治、经营性土地整治和股份制土地整治方式,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结合西部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多种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吸收更多资金投入土地整治,促进土地开发整治产业化、市场化。(五)引进、示范、推广现代土地整治的创新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引进和采用相关领域的创新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以便降低土地整治的成本,提高效率,不断增加土地开发整治的综合效益。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第十章 各镇主要用地调控第十章 各镇主要用地调控第一节 各镇土地利用107、方向一、城关镇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开展杨柳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城乡结合部积极发展以种植无公害蔬菜、瓜果为主的高效示范观光农业,做好城区的“菜篮子”以及周边的蔬菜基地。依托石泉电站库区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二、池河镇重点发展粮油菜生产基地,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基本农田。以池河国家级蚕桑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展蚕桑产业,扩大园地面积。同时要紧抓省级重点镇建设和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的历史机遇,以池河工业园区建设为依托,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为重点,加快建设新区,不断提升108、老区,打造一个特色明显、品位较高的“县域副中心”。三、后柳镇以水乡建设为抓手,以城镇建设为重点,不断突出生态优势、彰显文化内涵、提升优质服务,形成一个城镇建设和旅游发展相互促进的“旅游副中心”。四、两河镇、饶峰镇、曾溪镇、中池镇两河等4镇位于中部河谷川道区,农业生产条件好,要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积极实施高效农业示范带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集雨水节灌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快灾毁耕地的复垦,努力提高水浇地的比重,增加农作物产量;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发展高效密植桑园,扩大园地面积,壮大畜牧养殖业;依托古堰工业园区和池河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发展蚕丝、水电、矿产、建材、109、医药等工业产业。五、熨斗镇、喜河镇紧紧依托燕翔洞、燕山瀑布、莲花湖、熨斗古镇等秦巴汉水自然特色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以喜河水电站建设为契机,充分挖掘水资源,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重点建设莲花湖生态水产养殖基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发展茶叶产业,加快熨斗镇、喜河镇的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做好汉江两岸、库区周边的水源涵养林建设,防治水土流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积极开展生态移民,封山育林,涵养水源,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六、迎丰镇、云雾山镇大力发展林业,重点保护好云雾山鬼谷岭国家级森林公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强化对天然林地的保护,防止天然林用途转变;进一步调整森林结构,巩固生态建110、设成果,提高森林质量与效益;同时要以鬼谷子为切入点,打造鬼谷子文化片名,加快云雾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开发云雾山旅游资源。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板栗、核桃等林特产品,建立绿色无污染蔬菜基地、瓜果基地和养殖基地。第二节 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各镇规划应遵循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在下达的相关控制指标范围内编制,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镇,要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各镇主要用地控制指标详见附表7。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第十一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第十一章 重点建设111、项目安排石泉县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旅游和其他项目,共规划83个,项目用地总规模为801.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545.3公顷,占用耕地面积166.3公顷。第一节 交通建设项目按照“拓展高速路、拓宽县乡路、提升村级路”和“路路相连通、镇镇通公交”的目标,构建水陆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期间安排的重点交通项目共计25个,用地总规模602.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53公顷,占用耕地81.1公顷。一、通用机场:规划调整期限内预留石泉通用机场建设用地,用地总规模106.0公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0.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9.2公顷。预留通用机场连接线用地,用地总规112、模10.5公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1公顷。通用机场的建设将会有效的拉动我县区域的经济发展,在机场周边配套相关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特色航空小镇。二、直升机起降坪:新建石泉县体育场、池河镇、云雾山镇、熨斗镇、两河镇、后柳镇六个直升机起降坪,占地总规模为0.6公顷。三、铁路:规划期间重点完成阳安铁路复线建设,用地总规模18.4公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7.3公顷,其中占用耕5.8公顷。新建天水至十堰高铁项目,用地总规模30.0公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8公顷。结合铁路站点布局,统筹供地能力、市场容纳能力、投融资规模,积极做好铁路综合开发用地的服务保障。四、高速公路:新建石泉至宁陕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总113、规模150.0公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27.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0.2公顷。五、国省干线公路:新建G210石泉过境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改扩建G210宁陕至两河二级公路、G541石泉至紫阳汉王公路、G210石泉至桦柳树梁公路、G316、G345大河坝至两河二级公路,用地总规模103.5公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3.6公顷。六、县乡公路:改扩建S103石泉两河至安康汉中界公路、喜河经熨斗至后柳公路、池河至迎丰三级公路、古堰至安沟三级公路、池河桂花至长阳汉阴界公路、新建航空小镇连接公路,占地总规模为182.8公顷, 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01公顷。七、码头:规划期间新建曾溪码头、左114、溪码头,用地总规模0.3公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0.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0.2公顷。第二节 水利建设项目加强汉江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安排水利建设项目3个。保障城关镇、后柳镇、喜河镇的汉江综合整治项目用地,安排用地总规模20.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0.7公顷,占用耕地14.3公顷。第三节 电力项目规划期间安排电力建设项目8个。安排安康火电厂工程项目用地,项目占地总规模4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8.4公顷,占用耕地25.7公顷;保障输变电项目用地,安排新增用地1.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0公顷;新建安康电厂2X66万千瓦机组330kv送出工程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6公顷,不占用耕地。加快推进115、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0公顷,不占用耕地。 第四节 环保设施项目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与预防,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能力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期内安排环保设施建设项目20个,县城及各镇共安排新增垃圾处理厂用地17.5公顷,占用耕地4.1公顷;安排新增污水处理厂用地5.5公顷,占用耕地2.8公顷。第五节 旅游设施项目规划期间安排旅游设施建设项目16个,主要包括汉江旅游开发项目、云雾山鬼谷岭旅游建设项目、两河镇童关村梦里水乡旅游开发项目、珍佰粮盘龙山生态休闲农业基地建设、两河镇子午银滩旅游开发项目及乡村旅游开116、发建设项目等。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共安排用地62.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60公顷,占用耕地26.6公顷。第六节 其他建设项目规划期内安排的其他建设项目11个,主要包括位于两河镇的鸿兴矿业开发用地,位于后柳镇的黄村坝矿泉水厂建设项目用地,位于两河镇的三义锰矿和万达矿业开发建设用地,位于饶峰镇的漆树沟铁矿开发用地,位于喜河镇的金矿开发项目用地,位于曾溪镇的神源矿业开发建设用地等。其他建设项目共安排用地42.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2.1公顷,占用耕地10.7公顷。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见附表6。 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117、障措施坚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切实采取措施,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转化为全民共识,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第一节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一、进一步完善规划法规体系。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参照规范条例的前提下,制定符合石泉县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石泉县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作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配套规章,进一步保障石泉县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二、加大规划管理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督察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县政府成立规划实施行政督察小组,对全县各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118、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和批准相关规划的行为。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一、落实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度。规划经批准后,由石泉县人民政府公布,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强化县、乡两级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具体目标,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绩效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评价和考核办法。二、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根据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制定包括耕地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耕地开发复垦等多项指标在内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严格管理和执行,确保各类用地总量的119、相对平衡和规划的顺利实施。三、严格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政策要求,只有符合修改条件的方可开展规划修改。规划修改必须就修改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合法性进行评估,依法组织论证、听证。修改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规划的批准机关批准。第三节 强化规划经济调节机制一、调整土地租税体系,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政策通过调整和改进土地租税杠杆的内容和作用机制,完善收益分配政策,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以此来提高存量土地保有成本,促使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范增量土地的不合理扩张,促进土地资源达到最佳配置效果。二、健全土地市场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各部门之间的120、协调,形成土地市场管理的合力;将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结合,完善土地市场管理;对土地市场进行动态监控,建立健全完善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提高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合理确定各类经营性用地项目的准入标准;依法贯彻执行土地征收(用)制度,建立征地项目检查验收制度。三、有效发挥地价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调节功能完善地价体系,发挥地价对土地利用的调节功能。及时做好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保障土地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合理确定城市国有土地出让出租价格,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认真研究和制定城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价格,确保土地供应的稳定性。完善相应配套措施,保障地价调节功能的实现。健全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加强对地价评估中介机构的121、管理,保证地价确定的科学性。第四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一、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价及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耕地保护、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网络。二、提高土地规划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数据库,实现土地规划信息化管理。加强土地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管,形成批、供、用、补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规划目标落实。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三、提高规划实施科技水平和人员素质。加强土地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122、促进规划管理科学发展;强化土地规划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土地规划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有计划地开展规划管理岗位培训的持证上岗制度。第五节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与公众参与制度一、健全规划的民主参与制度。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成立有代表性的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规划修编的听证制度,加强规划论证工作,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具体安排耕地整理、村庄整治等方面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二、加大规划的公示和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示规划的主要内容。鼓励利用123、办理大厅或电视媒体、报刊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宣传规划的相关内容,让社会各阶层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重要性,自觉遵守、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高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广大公众对依法用地、科学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认识,增强全民土地保护意识。设立违反规划用地举报制度,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规划的行为。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十三章 附则第十三章 附则一、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四部分组成,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二、本规划由石泉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要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调124、整的,须依法履行相关手续。三、本规划自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91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附表附表1 石泉县规划目标指标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 年份指标名称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调整后规划目标年(2020年)指标属性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19828.119905.517670.0约束性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672.618851.913680.0约束性 3.园地规模1446.51301.31430.0预期性 4.林地规模121167.8120843.5122510.0预期性 5.牧草地规模103.2100.420125、0.0预期性 6.建设用地总规模3679.24053.74630.0预期性 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779.72138.12355.0约束性 8.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72.8761.3980.0预期性 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899.51915.62275.0预期性二、增量指标 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16.01570.0预期性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89.01500.0预期性 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333.01240.0约束性 4.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333.01240.0约束性 5.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518.51240.0预期性三、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 人均城126、镇工矿用地10511380约束性附表2 石泉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类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调整后规划目标年(2020年)2014至2020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151640.1100.00151640.1100.00151640.1100.000.0农用地耕地19828.113.0819905.513.1317730.111.69-2175.4园地1446.50.951301.30.861435.70.95134.4林地121167.879.90120843.579.69122754.280.951910.8牧草地127、103.20.07100.40.07112.90.0712.5其他农用地2917.61.922927.01.932621.01.73-306.0农用地合计145463.295.93145077.695.67144653.995.39-423.7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399.90.26671.90.44871.60.57199.8农村居民点用地1306.90.861376.80.911375.00.91-1.8采矿用地22.80.0281.30.0563.10.04-18.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0.10.038.20.0145.30.0337.1小计1779.71.172138.11.412128、355.01.55216.9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40.90.0340.90.0362.10.0421.2公路用地409.20.27411.10.27643.30.42232.2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0.0042.30.0342.3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00.30.000.3管道运输用地0.00.000.50.000.50.000.0水库水面1413.70.931413.70.931411.70.93-2.0水工建筑用地22.30.0128.30.0244.70.0316.4小计1886.11.241894.51.252204.91.45310.4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129、施用地0.00.0012.40.0151.40.0339.0特殊用地13.40.018.80.0118.70.019.9小计13.40.0121.20.0170.10.0548.9建设用地合计3679.22.434053.72.674630.03.05576.3其他土地水域河流水面1492.40.981489.90.981455.40.96-34.6湖泊水面0.10.000.10.000.00.00-0.1滩涂153.40.1087.00.0676.00.05-11.0小计1645.91.091577.01.041531.41.01-45.6自然保留地851.80.56931.70.61824130、.80.54-107.0其他土地合计2497.71.652508.71.652356.21.55-152.6附表3 石泉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 单位:公顷、%用途区名称调整前调整后面积增(+)减(-)面积(1)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面积(2)占土地总面积比例(3)=(2)-(1)基本农田保护区21521.7 14.19 15473.010.20 -6048.7一般农地区2699.51.78 6501.54.29 3802.0城镇村建设用地区2118.91.40 2350.5 1.55 231.6独立工矿区373.20.25 106.1 0.07 -267.1风景旅游用地区76.10.05 36.3131、 0.02 -39.8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908.61.92 3473.2 2.29 564.6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0.00.00 1648.3 1.09 1648.3林业用地区120853.079.70 120862.579.70 9.5牧业用地区114.20.08 107.90.07 -6.3附表4 石泉县各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全县15473.0100.006501.5100132、.002350.5100.00106.1100.0036.3100.003473.2100.001648.3100.00120862.5100.00107.9100.00城关镇2018.413.041040.516.001002.542.6521.720.400.00.00934.626.910.00.0018184.815.0510.29.49饶峰镇969.06.26572.28.8097.84.169.28.710.00.000.70.020.00.0014138.111.7014.713.60两河镇714.54.62523.58.04115.54.9131.529.639.325.585133、07.214.600.00.0013084.210.8317.716.39迎丰镇1088.77.04235.13.6257.42.440.50.471.84.82179.35.16467.128.3412965.510.7312.011.09池河镇2155.913.93966.614.87489.520.8211.711.020.00.00188.95.441161.570.474743.33.927.56.95后柳镇1691.210.93641.09.86167.17.112.62.450.10.22392.611.300.00.0011678.59.6611.710.81喜河镇2227.4134、14.40601.89.26139.05.9114.113.262.87.75533.315.350.00.0010410.28.6111.810.89熨斗镇824.65.33495.57.6291.23.882.72.521.02.6263.61.8319.61.196652.15.500.80.71云雾山镇1121.87.25453.86.9868.42.912.72.5121.459.0145.61.310.00.0013370.711.069.48.74中池镇1842.111.91591.49.1074.03.153.02.850.00.00187.25.390.00.006546.3135、5.424.03.72曾溪镇819.45.30380.35.8548.22.056.66.180.00.00440.212.670.00.009088.77.528.27.61附表5 石泉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调整基准年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上级下达指标19905.517670.0县级规划19905.5 721.5 626.2 10.2 85.1 0.0 2896.9 575.7 0.02321.2-2175.417730.1 年均增减120.3136、 104.4 1.714.2 0.0 482.8 96.0 0.0 386.9 -362.6附表6 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一、交通天水至十堰高铁建设项目(石泉段)新建2017-202030.04.81.1城关镇、池河镇、曾溪镇国家级阳安铁路复线工程建设项目(石泉段)新建2016-201918.417.35.8城关镇、池河镇、曾溪镇国家级石泉至宁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石泉段)新建2017-2020150.0127.420.2城关镇、云雾山镇、饶峰镇省级G210石泉县城过境公路汉江大桥及引线工137、程新建2016-202022.221.16.2城关镇、曾溪镇省级G210宁陕至两河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5-202011.610.42.6两河镇省级G541石泉至紫阳汉王公路改建项目改建2016-202021.416.43.0城关镇、后柳镇、喜河镇省级G210石泉至桦柳树梁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21.86.10.6城关镇、曾溪镇省级G316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22.93.31.0城关镇、池河镇省级G345大河坝至两河二级公路扩建工程改建2017-20203.60.70.2两河镇省级S103石泉两河至安康汉中界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5.21.10.3两河镇省138、级石泉县喜河经熨斗至后柳公路改造工程改建2017-202088.481.323.4喜河镇、熨斗镇、后柳镇省级石泉县池河至迎丰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34.78.83.3池河镇、中池镇、迎丰镇省级石泉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06.040.69.2城关镇省级古堰至安沟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6-202026.43.31.3城关镇,云雾山镇市级池河桂花至长阳汉阴界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8-202026.05.61.7池河镇、后柳镇、喜河镇市级石泉县通用机场连接公路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0.53.10.5城关镇县级续附表6 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139、: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一、交通航空小镇连接公路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2.10.90.2城关镇县级石泉县体育场直升机起降坪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10.00.0城关镇县级池河镇直升机起降坪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10.10.0池河镇县级云雾山镇直升机起降坪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10.10.1云雾山镇县级熨斗镇直升机起降坪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10.10.1熨斗镇县级两河镇直升机起降坪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10.10.1两河镇县级后柳镇直升机起降坪建设项目新建2140、017-20200.10.10.0后柳镇县级曾溪码头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0.20.1曾溪镇县级左溪码头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10.10.1曾溪镇县级小计602.135381.1二、水利汉江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城关镇)新建2016-202015.815.813.7城关镇市级汉江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后柳镇)新建2016-20203.93.70.4后柳镇市级汉江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喜河镇)新建2016-20201.21.20.2喜河镇市级小计20.920.714.3三、电力安康火电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41.038.425.7城关镇、池河镇国家级安康电厂2X66万千瓦141、机组330kv送出工程新建2017-20201.61.60.0城关镇、池河镇、曾溪镇、后柳镇国家级续附表6 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三、电力100KV饶峰变电站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50.40.4饶峰镇县级35KV后柳变电所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30.30.2后柳镇县级35KV云雾山电站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80.80.4云雾山镇县级中池光伏发电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2.72.70.0中池镇县级曾溪太阳能发电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142、61.60.0曾溪镇县级古堰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70.70.0城关镇县级小计49.246.526.7四、环保曾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0.20.0曾溪镇县级池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31.11.1池河镇县级后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90.90.6后柳镇县级江南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6.66.60.7城关镇县级江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5-20181.11.10.1城关镇县级良田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0.20.1池河镇县级两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143、017-20200.30.30.1两河镇县级两河镇兴坪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0.20.0两河镇县级饶峰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71.50.7饶峰镇县级续附表6 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四、环保饶峰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30.30.2饶峰镇县级光明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0.20.0饶峰镇县级喜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10.10.1喜河镇县级喜河镇垃圾场建设项目新建2017-2144、0206.96.81.7喜河镇县级喜河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30.30.0喜河镇县级迎丰镇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0.20.2迎丰镇县级迎丰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0.20.0迎丰镇县级熨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30.30.2熨斗镇县级珍珠河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0.20.1城关镇县级中池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2.22.10.8中池镇县级中池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0.20.2中池镇县级小计23.6236.9五、旅游汉江旅游开发建设项145、目新建2016-20203.73.50.3城关镇县级本草溪谷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4.74.53.4两河镇县级两河镇童关村梦里水乡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5-202014.914.99.0两河镇县级续附表6 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五、旅游两河镇子午银滩旅游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9.38.84.8两河镇县级石泉县骏辉农业观光示范园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70.70.0城关镇县级同心村千佛洞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50.50.0喜河镇县级146、雁山瀑布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5-20202.92.80.9后柳镇、喜河镇县级燕翔洞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40.40熨斗镇县级云雾山鬼谷岭旅游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6.715.23.6云雾山镇、迎丰镇县级周家寨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31.21.0曾溪镇县级子午道饶峰驿站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0.90.90.2饶峰镇县级筷子铺村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21.21.0中池镇县级喜河镇挡山村观光茶园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0.40.40.1喜河镇县级喜河镇民俗风情街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90.7147、0.0喜河镇县级珍佰粮盘龙山生态休闲农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4.03.91.9喜河镇县级熨斗镇旅游商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40.40.4熨斗镇县级小计62.96026.6六、其他陕西省石泉县漆树沟铁矿开发项目新建2015-20202.32.30.0饶峰镇省级陕西省石泉县喜河金矿开发项目新建2016-20203.23.12.4喜河镇省级续附表6 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六、其他黄村坝矿泉水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5.75.73.9后柳镇县级三义锰矿148、开采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30.30.0两河镇县级鸿兴矿业开采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8.518.41.9两河镇县级神源矿业采矿区建设项目新建2015-20203.93.90.6曾溪镇县级石泉县曾溪同庆沟石英矿开采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1.11.10.0曾溪镇县级石泉县两河镇兴隆采矿区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31.30.0两河镇县级石泉县寨湾沟锰矿开采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0.70.40.1城关镇县级水田坪金矿开采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2.12.00.4云雾山镇县级万达矿业采矿区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3.73.61.4两河镇县级小 149、计42.842.110.7合 计801.5545.3166.3附表7 石泉县各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其中2015-2020年其中2015-2020年全 县13680.017730.14630.02355.0909.0575.71240.0721.5城关镇1788.92457.01532.5985.7381.2182.9133.8101.1饶峰镇841.61227.5122.0100.125.218.197.677.8两河镇640.51038.4207.1142.346.040.73150、17.183.8迎丰镇909.11035.982.155.29.57.659.118.7池河镇1919.92501.5639.0484.6235.2172.364.159.1后柳镇1479.61884.4495.1163.262.841.4106.095.3喜河镇1954.52355.0635.4143.733.727.495.573.6熨斗镇682.31079.5121.888.837.832.179.769.8云雾山镇1007.71256.7185.466.933.226.7129.945.2中池镇1746.71938.9129.872.631.317.8104.865.1曾溪镇709.2151、955.3479.851.913.18.752.432.0附表8 石泉县各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行政区域基准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前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后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乡镇名称代码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全县61092218851.918903.313680.0104.4100.005276.3100.00城关镇6109221002472.12485.21788.9104.4100.00787.614.93饶峰镇6109221011323.51323.3841.60.00.00481.99.13两河镇6109221021116.1152、1119.7640.50.00.00475.69.01迎丰镇6109221031213.31218.1909.10.00.00304.25.77池河镇6109221042286.32304.61919.90.00.00366.46.94后柳镇6109221052036.12040.11479.60.00.00556.510.55喜河镇6109221062562.52560.81954.50.00.0060811.52熨斗镇6109221071065.51065.2682.30.00.00383.27.26云雾山镇6109221081488.51485.31007.70.00.00480.89.153、11中池镇6109221092135.72143.01746.70.00.003897.37曾溪镇6109221101152.31158.0709.20.00.00443.18.40附表9 石泉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 单位:公顷、%名 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调整前规划(1)2492.11.64647.30.43145592.196.012908.61.92调整后规划(2)2771.51.83557.10.37143190.094.435121.43.38差值(2)-(1)279.40.19-90.2-0.06-2402.1-1.5822154、12.81.46备注:调整后,将建设用地中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计入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面积调整后较调整前增加了265.4公顷。附表10 石泉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城关镇1156.441.72185.133.2321149.714.77934.618.25饶峰镇110.74.0055.69.9915759.911.010.70.01两河镇163.35.8953.59.5914332.610.01507.29.90迎丰镇60.52.1817.33.1114366.810.03646.41155、2.62池河镇581.120.97102.118.337843.35.481350.426.37后柳镇172.46.2233.56.0114064.49.82392.67.66喜河镇169.06.1012.72.2713248.89.25533.310.41熨斗镇96.33.4719.63.537957.85.5683.31.63云雾山镇108.43.9129.75.3314992.710.4745.60.89中池镇83.23.0017.83.209164.16.40187.23.66曾溪镇70.22.5430.25.4110309.97.20440.28.60合计2771.5100.00557.1100.00143190.01005121.4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