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4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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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二一七年九月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目 录目 录第一章 前 言1一、镇域概况1二、规划调整目的2三、规划调整任务2四、规划调整依据3五、规划调整范围4六、规划调整期限5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6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6二、土地利用特点7三、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7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9一、总量指标9二、增量指标9三、效率指标10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1一、农用地11二、建设用地12三、其他土地14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安排16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16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8三、生态用地布局优化22、2四、土地整治安排24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5一、基本农田保护区25二、一般农地区26三、城镇建设用地区26四、村镇建设用地区27五、独立工矿用地区28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8七、林业用地区29八、牧业用地区29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1一、允许建设区31二、有条件建设区31三、限制建设区32四、禁止建设区33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4一、建立目标责任制34二、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4三、严格土地用途管制34四、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34五、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35第九章 附 则36附表1 城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7附表2 城关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38附表3 城关镇新3、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38附表4 城关镇土地整治规划表39附表5 城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40附表6 城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43附表7 城关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45III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前言第一章 前 言一、镇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城关镇位于汉江之滨,秦巴怀抱,介于东经1080836 - 1082039,北纬325721 - 330711之间,是石泉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安康市区域副中心城市,是以生态旅游、能源、蚕丝及商贸旅游为主导的山水园林旅游城市,是陕西省文化旅游名镇。镇域北与饶峰镇相连,南接后柳镇和池河镇,东与中池镇为邻4、,西连曾溪镇,总面积234.26平方公里,辖22个行政村、12个社区居委会。(二)自然条件城关镇气候湿润,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地理条件优越,土壤条件良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汉江穿境而过,水源丰富。境内交通便利,阳安铁路、十天高速、210、316国道交汇于此。(三)社会经济条件银龙乡于2011年并入城关镇,2014年底全镇总户数25909户,总人口77492人。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3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27亿元,超任务33百分点;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2.11亿元、非公有制经济生产总值64.47亿元;招商引资签约实际到位资金1.03亿元,超任务45、7个百分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户;新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6户、限上服务业1户;古堰工业园区新建标准化厂房2万,新上投资1000万元以上入园企业3户;新发展法人企业118户,是年度任务数的4倍。二、规划调整目的通过开展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目标,促进城区“菜篮子”工程以及周边蔬菜基地建设;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进一步突出对镇域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保障生态用地需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成陕南汉江城镇群中最美丽而又充满活力的山水园林、旅游休闲小城6、市。结合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和镇域实际情况,编制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三、规划调整任务结合石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确定镇域规划调整任务:(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根据县级规划调整完善用地布局情况,合理安排镇域各类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形成更加细化、高效、集约的用地空间;(三)结合县级“三线”划定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乡开发边界,与县级规划中确定的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7、充分衔接;(四)落实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合理安排与镇域有关联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四、规划调整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5、陕西省实施办法(2010年3月26日)。(二)相关政策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8、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6、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7、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86号);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资料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9、(TD/T 1025-2010);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2016年8月);5、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五、规划调整范围根据2011年陕西省撤乡并镇及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公告,将银龙乡撤销并入城关镇,因此城关镇规划调整范围为原行政辖区的城关镇和银龙乡,包括百乐村、珍珠河村、枫树村、沙河村、新桥村、双桥村、元岭村、红星村、太阳村、农光村、红二村、双喜村、太平村、五三村、东风村、纸坊村、龙堰村、新民村、新联村、丝银坝村、双嶂村10、雷兴村22个行政村,北街、向阳、老城、西街4个城市社区,二里、城西、江南、七里、堡子、杨柳、古堰、黄荆坝8个城镇社区,土地总面积23425.68公顷。六、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15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14年末全镇土地总面积为23425.68公顷,其中农用地21915.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55%;建设用地1208.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6%;其他土地301.35公顷,占土地总11、面积的1.29%。(一)农用地耕地面积2850.7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3.01%;园地面积212.4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97%;林地面积18360.9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3.78%;牧草地面积8.8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4%;其他农用地面积482.3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20%。(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807.0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6.75%。其中,城镇用地478.0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9.24%;农村居民点用地292.0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6.18%;采矿用地31.9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96%;其他独立建12、设用地5.0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6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95.0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2.68%。其中,铁路用地18.1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4.60%;公路用地98.4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24.91%;水库水面276.2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69.92%;水工建筑用地2.2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0.57%。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6.9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57%。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44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20.84%;特殊用地5.47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79.16%。(三)其他土地水域面积187.2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13、的62.14%;自然保留地面积114.0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7.86%。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农用地比重大,农业产业优势明显城关镇农用地所占比重较大,占土地总面积的93.55%,其中耕地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3.01%,分布相对较广,质量相对较高。全镇农业产业优势明显,全镇积极发展以种植无公害蔬菜、瓜果为主的高效示范观光农业,是城区的“菜篮子”以及周边的蔬菜基地。(二)城乡发展布局较为合理,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807.0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6.75%,比重相对较大,随着全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杨柳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镇域初步形成了人口向城14、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的格局,土地利用和布局更趋合理。三、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占补平衡难度大2014年全镇其他土地301.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其中有近80%的其他土地是不可开发利用的河流水面和滩涂,因此可供开垦为耕地的只有少量的其他草地,主要分布在气候、土壤和交通条件相对较差地方,其开发难度大、投资多,而且开发过程中容易引起生态破坏,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较大。(二)建设用地需求强劲,扩大增量与盘活存量统筹力度不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规模将迅速扩大,根据“一江、两湖、三园、六区”的县城总体布局情况,未来县城中心建设用地需求强劲,土地供需矛盾15、突出,但目前盘活存量用地的投资收益机制尚未理顺,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投资较大,效益较低,致使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较快,扩大增量与盘活存量统筹力度不足。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一、总量指标(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56.9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70.00公顷,均为约束性指标。(二)建设用地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32.47公顷以内,为预期性指标,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85.65公顷以内,为约束性指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05.116、2公顷以内,为预期性指标。(三)园地、林地、牧草地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达到200.30公顷,林地面积达到18537.04公顷,牧草地面积达到8.65公顷,均为预期性指标。二、增量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目标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56.71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43.9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394.04公顷(含陕南移民搬迁建新指标159.01公顷,其中安置区87.61公顷、留用区71.40公顷),该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目标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630.36公顷以内17、,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31.54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398.82公顷以内,该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目标规划期内,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81.16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间全镇已使用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98.20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82.96公顷以内,该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至2020年,全镇规划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53.3公顷,其中2015-2020年规划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01.14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18、充耕地36.68公顷),该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三、效率指标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农用地由2014年的21915.35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1627.4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3.55%调整到2020年的92.32%。规划期间净减少287.94公顷。(一)耕地由2014年的2850.7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456.9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3.01%调整为2020年的11.36%。规划期间净减少3919、3.79公顷。(二)园地由2014年的212.4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00.3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97%调整为2020年的0.93%。规划期间净减少12.14公顷。(三)林地由2014年的18360.9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8537.0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83.78%调整为2020年的85.71%。规划期间净增加176.08公顷。(四)牧草地由2014年的8.8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8.6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均为0.04%,未发生变化。规划期间净减少0.21公顷。(五)其他农用地由2014年的482.3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24.20、4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20%调整为2020年的1.96%。规划期间净减少57.88公顷。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1208.9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532.4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5.16%调整到2020年的6.54%。规划期间净增加323.49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807.0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985.6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6.75%调整为2020年的64.32%。规划期间净增加178.64公顷。1、城镇用地由2014年的478.0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582.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1、的比重由2014年的59.24%调整为2020年的59.10%。规划期间净增加104.45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14年的292.0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80.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6.18%调整为2020年的38.61%。规划期间净减少88.50公顷。3、采矿用地由2014年的31.9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9.4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96%调整为2020年的0.96%,规划期间净减少22.47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5.0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3.1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62%22、调整为2020年的1.33%。规划期间净增加8.16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由2014年的395.0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532.0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2.68%调整为2020年的34.72%。规划期间净增加136.98公顷。1、铁路用地由2014年的18.1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6.0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4.60%调整为2020年的4.88%。规划期间净增加7.83公顷。2、公路用地由2014年的98.4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70.7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4.91%调整为2020年的32.08%。规划期间净23、增加72.28公顷。3、民用机场用地由2014年的0.0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1.8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0%调整为2020年的7.87%。规划期间净增加41.87公顷。4、水库水面由2014年的276.2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75.0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9.92%调整为2020年的51.70%。规划期间净减少1.13公顷。5、水工建筑用地由2014年的2.2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8.3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57%调整为2020年的3.46%。规划期间净增加16.13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由2024、14年的6.9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4.7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57%调整为2020年的0.96%。规划期间净增加7.87公顷。1、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由2014年的1.4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5.12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0.84%调整为2020年的34.64%。规划期间净增加3.68公顷。2、特殊用地由2014年的5.4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9.66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79.16%调整为2020年的65.36%。规划期间净增加4.19公顷。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由2014年的301.35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65.25、8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29%调整到2020年的1.14%。规划期间净减少35.55公顷。(一)水域由2014年的187.2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81.3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2.14%调整为2020年的68.22%。规划期间城关镇安排汉江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及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占用部分河流水面及滩涂,导致规划期间水域净减少5.95公顷。(二)自然保留地由2014年的114.0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84.4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7.86%调整为2020年的31.78%。规划期间净减少29.60公顷。全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26、如附表1所示。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安排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安排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一)耕地布局规划2015-2020年,全镇调减耕393.79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减少耕地182.96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36.97%,主要布局在杨柳社区、堡子社区、古堰社区;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6.48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1.31%,主要布局在双樟村、丝银坝村、黄荆坝社区;因生态退耕减少耕地面积305.49公顷,占调减耕地总面积的61.72%,主要布局在新联村、双樟村、新民村。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适度的土地开发,实现耕地27、占补平衡。规划2015-2020年,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1.1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79.72公顷(含移民搬迁拆旧补充耕地36.68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96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9.46公顷。补充耕地区域主要位于浅山丘陵区,主要布局在新联村、双嶂村、新民村。规划调整后,全镇耕地主要布局在中部河谷川道区及秦巴山区浅山丘陵地带,重点集中在五三村、黄荆坝社区、纸坊村、太平村、双喜村和丝银坝村等村。规划期内通过加强集中连片的耕地整理,结合实施“旱改水”项目,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二)基本农田布局依据县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28、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面积1770.00公顷,主要布局在五三村、黄荆坝社区、新联村、纸坊村、双喜村和太平村等村,通过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连片程度有明显提高。调入基本农田:总面积104.10公顷,主要位于杨柳社区、古堰社区、江南社区、太阳村、新桥村等现状耕地质量及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相对较好的区域。调出基本农田:总面积817.81公顷,调出面积较大的村有七里社区、东风村、丝银坝村、红二村等。(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关镇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的耕地面积共计1770.00公顷,其中中心城镇周边基本农田222.7929、公顷。1、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石泉县中心城镇周边耕地总面积468.1公顷,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内的面积222.79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是47.19%。2、镇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镇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的面积1770.00公顷(含中心城镇周边基本农田468.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一)城镇用地布局2014年末,中心城镇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1208.98公顷,其中中心城镇城市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589.50公顷,现状城镇人口4.77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3.6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15130、3.20公顷,其中中心城镇城市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780.20公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90.70公顷,到2020年规划城镇人口7.8万,人均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依据土地资源现状、特点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石泉县中心城镇的空间发展方向为“东延西扩,开发江南,提升老城”,加快县城“四片区”开发建设。老城综合片区,是石泉县行政、文化和商贸中心,主要以居住、旅游、文化、教育职能为主。规划期内,老城综合片区主要以使用现状存量建设用地,以“内涵挖潜、集约利用”为主,改造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用地,挖潜利用低效分散土地。该片区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60公顷,主要布局在二里社区。杨柳田园新区,是石泉县省级城乡发展31、一体化试验示范区,以旅游和居住职能为主,是中心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布局区域,规划期内,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该片区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92.8公顷,主要布局在堡子社区、杨柳社区。江南新区,是以居住为主,同时兼具商贸、旅游度假职能的城市功能新区,建设智慧社区试验区。规划期内,以存量建设用地使用为主、新增建设用地使用为辅,为移民搬迁安置做好用地保障。该片区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5.10公顷,主要布局在江南社区、太阳村。古堰工业集聚区,以“生态优先、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为主旨,突出城市门户地位和山水相依的自然风貌特征,以一类工业为主,工业及相关服32、务设施于一体,构建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生态型工业园区。规划期内,以存量建设用地使用为主、新增建设用地使用为辅,加快已征未供土地的使用。该片区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7.20公顷,主要布局在古堰社区、丝银坝村。(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村貌整洁美、生态环境建设美”的总体要求,搞好乡村规划,加强中心村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归并,整合优化村庄布局,引导农村人口适当集中居住,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乡村,实现镇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良好、规划建设合理、设施配套完善、乡村民俗文明五大目标。2014年末,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292.03公顷33、,规划期间全镇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182.46公顷,主要布局在古堰社区、杨柳社区、江南社区;结合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加大移民搬迁拆旧区居民点整理力度,规划期间全镇通过土地整治及因建设占用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93.96公顷,规划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380.53公顷。(三)独立建设用地布局按照陕南绿色循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以古堰、池河两大工业园区为载体,工业转型升级为方向,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绿色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突出新型建材、装备制造、清洁能源、丝绸服装、富硒食品五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形成工业循环发展新局面。2014年末,全镇独立建设用地34、36.93公顷,规划期间全镇新增独立建设用地9.46公顷,其中新增采矿用地1.50公顷,主要布局在五三村、黄荆坝社区,新增其他独立建设用地7.65公顷,主要布局在江南社区、太阳村;规划至2020年全镇独立建设用地规模22.62公顷,主要集中布局在古堰工业集中区,涉及古堰社区、丝银坝村。(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布局1、交通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公路建设用地,优化公路网布局,完善国家公路、县乡公路和农村公路三个层次路网,重点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完善和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水平。统筹部署全镇交通建设用地,重点保障阳安铁路复线工程建设项目、G210石泉至桦柳树梁公路改建工程35、G316改建工程、石泉至宁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石泉段)、航运码头用地、石泉通用机场及道路连接线工程用地、G210石泉县城过境公路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等项目建设,规划期间安排新增交通用地130.73公顷,主要布局在古堰社区、沙河村、白乐村、珍珠河村、堡子社区和红二村等村。2、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按照“防洪能力强、灌溉有保障、饮水能放心”的目标,保证汉江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城关镇)用地需求。规划期间安排水利设施用地15.85公顷,主要布局在新桥村、堡子社区、二里社区和杨柳社区。3、电力能源用地布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配电线路、配电台区和低压进户线改造力度,全面解决户均供电容量低问36、题。积极建设安康火电厂、安康电厂2X66万千瓦机组330kv送出工程项目,分别布局在古堰社区和双桥村。4、环保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大配套垃圾处理、填埋、污水处理等项目,保障民生环保类项目建设,改善村容村貌,规划期间主要建设江南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和珍珠河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7.84公顷,分别布局在江南社区、太阳村和珍珠河村。(五)划定中心城镇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以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形成的实体边界为支撑,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结果,充分利用线性37、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确定中心城镇开发边界。石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确定中心城镇集中建设区规划用地总规模为850.0公顷,其中规划到2020年人口规模达到7.8万,2030年人口规模达到9.5万。规划到2020年,全镇共划定中心城镇开发边界规模1331.60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1127.6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04.00公顷。三、生态用地布局优化(一)稳定增加生态用地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定增加生态用地,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重点,合理安排好园地、林业用地和牧草地,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1、园地布局适当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38、低丘缓坡地集中发展,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为200.30公顷,主要布局在五三村、太阳村、纸坊村。2、林地布局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充分利用荒滩、荒地等非耕地资源进行造林。规划期间重点巩固中低山区的退耕还林成果,增加林地面积,防治水土流失,重点建设有林地。至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为18537.04公顷,主要布局在新联村、双樟村、枫树村、双桥村和七里社区等村。3、牧草地布局重点是保护和改良天然草场,建设人工草场。稳定牧草地面积,改良牧草品种,提高牧草产量和质量。规划期末全镇牧草地面积为8.65公顷,主要布局在珍珠河村、白乐村和雷兴村。(二)统筹生态用地布局结39、合镇域内及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统筹生态用地布局,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维护和改善全镇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横踞县域北部的秦岭和南部的巴山,是石泉县构建区域生态保护屏障的核心网络体系骨架,流经县域的汉江及其支流,构成全镇核心生态网络体系的脉络。依据全镇自然的山水形态,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强水土保持,维系河道的自然形态,构建以山为骨,以水为魂,山水交融的国土生态屏障。(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衔接,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主要在规划已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森林公园、河流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划入生态40、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控。镇域内的生态用地主要包括:汉江、池河及其支流的蓄滞洪区以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划定生态保护用地934.73公顷。四、土地整治安排(一)移民搬迁拆迁区土地整治结合生态移民搬迁规划和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规划调整后,全镇拆旧区整治规模82.94公顷,增加耕地规模36.68公顷。(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安排1、土地整理规划期间全镇安排土地整理规模127.09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整理82.94公顷,增加耕地面积36.68公顷,主要布局在新联村、红二村、黄荆坝社区等,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79.72公顷,主要布局在纸坊村、黄荆坝社区、沙河村等。2、土地复垦规划期间41、全镇安排工矿用地复垦4.33公顷,增加耕地1.96公顷,主要布局在七里社区、黄荆坝社区、杨柳社区、东风村等。3、土地开发规划期间全镇安排土地开发增加耕地19.46公顷,主要布局在双桥村、江南社区、红二村、五三村等。(三)开展基本农田整备区农田整治开展基本农田整备区农田整治,拟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3.50公顷,主要布局在东风村、红二村、丝银坝村、五三村等。45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依据城关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42、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和牧业用地区共8个用途区。城关镇土地用途分区情况见附表6。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面积与布局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2018.4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62%,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五三村、黄荆坝社区、太平村、新联村和双喜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43、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一)面积与布局一般农地区面积为1040.5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44%,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丝银坝村、七里社区和红二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44、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602.7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57%,主要布局在二里社区、杨柳社区、古堰社区和堡子社区。(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与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相衔接,但其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已经办理手续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开发利用的,原则上无偿收回使用权;5、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建设用地整治。四、村镇建设用地区(一)45、面积与布局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399.7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71%,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杨柳社区、江南社区、太阳村、丝银坝村、古堰社区和新桥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与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但其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规模;2、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5、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村庄整治。五、独立工矿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为21.67公顷,占全镇46、土地总面积的0.09%,主要布局在杨柳社区、江南社区和双桥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面积与布局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934.7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99%,主要布局龙堰村、太阳村和七里社区,其中新堰村分布面积最大。(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47、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七、林业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林业用地区面积为18184.6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7.63%,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布局在新联村、双樟村、七里社区、枫树村和双桥村。(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48、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5、严格控制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八、牧业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牧业用地区面积为10.2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4%,主要布局在珍珠河村、白乐村等村,其中白乐村分布面积最大。(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49、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适应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要求,在土地用途分区的基础上,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在镇域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允许建设区土地面积1156.3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94%,主要布局在汉江及饶峰河两岸的河谷平坝区,其中杨柳社区、二里社区、江南社区和古堰社区分布较多。(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50、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有条件建设区土地面积185.0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9%,主要布局在中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围。(二)管制规则1、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51、地规模;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新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限制建设区土地面积21149.4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0.28%,为镇域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52、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一)面积与区域范围禁止建设区土地面积934.7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99%,主要布局在龙堰村、太阳村和七里社区。(二)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城关镇政府、村委会对本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城关镇政府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控制新53、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二、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实施基本农田“一制两网四化”建设(即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信息网络、管护网络,保护手段信息化、管护网络化、监督社会化、资料规范化),把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农户和地块。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确因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须报国务院批准,并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三、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54、确需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四、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和规划管理公开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的渠道与途径。采用电视、网络、报纸和正式的公告等方式公开规划内容、公开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等,便于各利益人了解规划背景、发展方向与区域布局;向公众公开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构;建立专门的途径接受与处理公众的反馈意见,实现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五、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加强土地规划管理电子信息应用,利用GPS等先进技术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情况,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和质量。以便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依55、法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第九章 附则第九章 附 则(一)本规划由文本、图件、数据库组成,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规划自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三)本规划由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附表附表1 城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2005年(基期年)2014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20年(规划调整目标年)2015至2020规划调整期间面积增(+)减(-)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面积占总面积比例占一56、级类比例占二级类比例全镇土地总面积23425.6810023425.6810023425.68 1000.00 一、农用地22176.7994.6710021915.3593.5510021627.41 92.32100-287.94 1、耕地3019.3413.612850.7513.012456.96 11.36-393.79 2、园地165.010.74212.440.97200.30 0.93-12.14 3、林地18490.3283.3818360.9683.7818537.04 85.71176.08 4、牧草地8.990.048.860.048.65 0.04-0.21 5、其他57、农用地493.132.23482.342.2424.46 1.96-57.88 二、建设用地976.344.171001208.985.161001532.47 6.54100323.49 1、城乡建设用地580.6059.47100807.0166.75100985.65 64.32100178.64 (1)城镇用地285.6249.19478.0559.24582.50 57.26104.45 (2)农村居民点用地265.4445.72292.0336.18380.53 39.5788.50 (3)采矿用地5.981.0331.923.969.45 2.31-22.47 (4)其他独立建设58、用地23.564.065.010.6213.17 0.868.16 2、交通水利用地390.2739.97100395.0632.68100532.04 34.72100136.98 (1)交通运输用地113.0928.98116.5929.51238.57 43.19121.98 (2)水利设施用地277.1871.02278.4770.49293.47 56.8115.00 3、其他建设用地5.470.566.910.5714.78 0.967.87 三、其他土地272.551.16100301.351.29100265.80 1.14100-35.55 1、水域186.2468.331859、7.2762.14181.32 68.22-5.95 2、自然保留地86.3131.67114.0837.8684.48 31.78-29.60 附表2 城关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类别2014年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调整期间净增(+)减(-)规划调整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调整期2850.75101.1479.721.9619.460494.93182.960.00311.97-393.792456.961770.00年均增减16.8613.290.333.240.008260、.4930.490.0052.00-65.63附表3 城关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项 目2014年面积规划期调整期(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807.01258.62247.44143.401、城镇478.0576.5174.5364.602、农村居民点292.03172.96163.9377.883、采矿用地31.921.501.500.08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017.657.480.84二、交通水利用地395.06146.54143.7338.481、交通运输用地116.59130.73128.7424.772、水利设施用地278.61、4715.8114.9913.71三、其他建设用地6.917.657.651.08总计1208.98412.81398.82182.96年均占地68.8066.4730.49附表4 城关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类 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79.72 0.64 46.45 0.11 0.17 127.09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1.96 2.37 4.33 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19.46 19.46 合 计101.14 0.64 48.82 0.11 0.17 150.62、88 附表5 城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一、交通阳安铁路复线工程建设项目(石泉段)新建2016-20207.777.291.27江南社区,太阳村,七里社区,双喜村,双桥村国家级天水至十堰高铁建设项目(石泉段)新建2017-20201.251.200.40五三村,东风村国家级G210石泉至桦柳树梁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1.931.640.16七里社区省级G316改建工程改建2017-20201.490.800.26江南社区,七里社区,太阳村省级G541石泉至紫阳汉王公路改建项目改建201663、-20202.402.280.29五三村,红星村,太阳村省级石泉县通用机场连接公路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3.213.110.52七里社区,纸坊村,江南社区,太阳村省级石泉至宁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石泉段)新建2017-202055.4151.596.41古堰社区,沙河村,白乐村,珍珠河村,堡子社区,红二村,双桥村,元岭村,新桥村,城西社区,农光村省级G210石泉县城过境公路汉江大桥及引线工程新建2016-202021.3520.635.95七里社区,杨柳社区,黄荆坝社区,丝银坝村省级古堰至安沟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改建2016-20200.510.440.16白乐村,古堰社区,板桥村市级石泉县64、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06.0040.659.17东风村,江南社区,七里社区省级阳安铁路复线工程建设项目(石泉段)新建2016-20207.777.291.27江南社区,太阳村,七里社区,双喜村,双桥村国家级航空小镇连接公路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000.950.19江南社区,纸坊村县级续附表5 城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一、交通石泉县体育场直升机起降坪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900.000.00二里社区县级革命烈士纪念馆及烈士陵园道路建设项目改建2017-2065、201.470.10.1珍珠河村,堡子社区县级小计204.69130.6824.88二、水利汉江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城关镇)新建2016-202015.85 15.77 13.70 新桥村,堡子社区,二里社区,杨柳社区市级小计15.8515.7713.70三、能源古堰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700.700.00古堰社区县级小计0.700.700.00四、电力安康电厂2X66万千瓦机组330kv送出工程新建2017-20200.400.400.00五三村国家级小计0.400.400.00五、环保江南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6.606.570.69江南社区县级江南66、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1.061.060.14太阳村县级珍珠河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210.210.09珍珠河村县级小计7.877.840.92续附表5 城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耕地六、旅游汉江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3.683.470.30太阳村县级石泉县骏辉农业观光示范园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670.670.02珍珠河村县级小计4.354.140.32七、其他石泉县寨湾沟锰矿开采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0.730.470.067、8五三村县级卫星导航基站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0.040.040.03杨柳社区国家级小计0.770.510.11合计234.63160.0439.93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附表附表6 城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行政辖区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二里社区320.061.560.49%5.311.66%169.6753.01%7.82.44%36.9811.55%96.7368、30.22%2.020.63%七里社区1331.6240.513.04%65.214.90%14.081.06%26.992.03%2.470.19%76.875.77%1065.6380.03%39.862.99%城西社区100.56.286.25%13.2913.22%8.838.79%2.52.49%64.2263.89%0.720.72%4.674.65%堡子社区339.2224.227.14%10.853.20%63.1818.63%11.183.30%16.034.73%208.1961.37%5.571.64%古堰社区754.7246.976.22%28.123.73%76.8169、0.18%32.694.33%0.320.04%11.261.49%548.7672.71%9.81.30%江南社区579.7821.483.70%57.849.98%57.059.84%39.726.85%6.61.14%39.316.78%339.9458.63%17.843.08%黄荆坝社区1136.58125.7211.06%42.163.71%27.772.44%20.911.84%2.910.26%909.2480.00%0.460.04%7.420.65%杨柳社区1042.6864.596.19%57.495.51%136.2713.07%56.195.39%0.530.05%170、0.260.98%692.2466.39%25.112.41%新桥村293.948.272.81%11.213.81%30.6510.43%33.1711.28%28.779.79%179.9661.22%1.920.65%太阳村503.1586.4817.19%44.738.89%13.342.65%36.727.30%2.710.54%58.9911.72%251.9550.07%8.231.64%纸坊村714.52109.5315.33%41.55.81%2.130.30%0.20.03%560.9278.50%0.240.03%五三村593.98144.5524.34%36.696.171、8%6.071.02%1.430.24%15.612.63%387.2165.19%2.430.41%红星村507.8492.9818.31%13.852.73%3.40.67%18.933.73%377.5574.34%1.130.22%东风村728.1472.369.94%56.847.81%5.650.78%0.190.03%584.9380.33%8.171.12%红二村998.8862.496.26%61.786.18%7.150.72%862.9886.39%0.370.04%4.110.41%农光村748.8653.767.18%39.225.24%2.970.40%652.6972、87.16%0.220.03%元岭村687.8646.996.83%25.63.72%6.190.90%11.871.73%597.2186.82%双桥村1271.7873.715.80%52.324.11%3.170.25%8.370.66%3.630.29%51.084.02%1055.6483.00%23.871.88%续附表6 城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行政辖区辖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双喜村532.811273、.421.10%17.293.25%5.411.02%1.790.34%386.0472.46%9.871.85%太平村580.7123.7321.31%14.832.55%2.730.47%437.275.29%2.220.38%珍珠河村967.8465.166.73%35.093.63%9.971.03%4.980.51%844.2887.23%1.370.14%70.72%沙河村823.8450.186.09%28.523.46%2.180.26%740.4589.88%0.790.10%1.730.21%白乐村323.1425.17.77%39.1612.12%3.841.19%25274、.2978.07%2.750.85%枫树村1209.38109.039.02%22.351.85%6.090.50%0.630.05%32.82.71%1036.2985.69%0.920.08%1.270.10%丝银坝村1197.6554.284.53%89.847.50%1.930.16%39.223.27%0.060.01%24.342.03%975.9481.49%1.50.13%10.550.88%双樟村1228.4770.565.74%34.982.85%6.140.50%0.320.03%0.730.06%1113.4490.64%0.280.02%2.030.17%雷兴村76175、.149.76.53%23.813.13%6.670.88%0.790.10%0.70.09%674.9688.68%0.990.13%3.480.46%新民村642.0877.6412.09%30.214.71%1.530.24%17.222.68%510.8979.57%4.590.71%龙堰村651.7477.7111.92%2.960.45%2.70.41%475.0972.90%92.7214.23%0.560.09%新联村1852.83120.466.50%37.452.02%3.470.19%1684.1790.90%0.110.01%7.180.39%合计23425.68 2076、18.40 8.62%1040.50 4.44%602.74 2.57%399.75 1.71%21.67 0.09%934.73 3.99%18184.66 77.63%10.26 0.04%213.09 0.91%石泉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附表附表7 城关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地类规划基期面积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23425.68 21627.41 245677、.96 200.30 18537.04 8.65 424.46 1532.47 582.50 380.53 9.45 13.17 532.04 14.78 265.80 181.32 84.48 980.23 980.23 0.00 23425.68 农用地小计21915.35 21516.53 2398.27 199.49 18486.42 8.52 423.83 398.84 74.53 163.93 1.50 7.48 143.73 7.65 0.00 0.00 0.00 798.24 510.30 -287.94 21627.41 耕地2850.752667.792355.811.2478、305.500.434.81182.9664.6077.880.080.8438.481.080.000.000.00494.94101.15-393.792456.96园地212.44198.120.00198.050.070.000.0014.322.119.750.000.002.250.210.000.000.0014.392.25-12.14200.30林地18360.9618178.9540.940.0018137.080.000.93182.013.9964.131.336.5199.876.180.000.000.00223.88399.96176.0818537.04牧草地879、.868.080.000.000.008.080.000.780.000.460.000.000.320.000.000.000.000.780.57-0.218.65其他农用地482.34463.591.520.2043.770.01418.0918.753.8311.710.090.132.810.180.000.000.0064.256.37-57.88424.46建设用地小计1208.98 89.32 38.76 0.67 49.53 0.13 0.23 1119.66 505.99 207.57 7.95 5.52 385.50 7.13 0.00 0.00 0.00 146.44 80、469.93 323.49 1532.47 建制镇478.050.050.050.000.000.000.00478.00473.360.090.000.663.890.000.000.000.004.69109.14104.45582.50农村居民点292.0382.9436.680.6445.350.100.17209.096.64198.070.260.043.810.270.000.000.0093.96182.4688.50380.53采矿用地31.924.091.770.002.320.000.0027.8310.225.307.694.550.070.000.000.000.0081、24.231.76-22.479.45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010.000.000.000.000.000.005.014.140.850.000.020.000.000.000.000.004.9913.158.1613.17交通水利用地395.06 2.19 0.21 0.03 1.86 0.03 0.06 392.87 11.63 3.26 0.00 0.25 377.73 0.00 0.00 0.00 0.00 18.52 155.50 136.98 532.04 其他建设用地6.91 0.05 0.05 0.00 0.00 0.00 0.00 6.86 0.00 0.00 0.00 082、.00 0.00 6.86 0.00 0.00 0.00 0.05 7.92 7.87 14.78 其他用地小计301.35 21.56 19.93 0.14 1.09 0.00 0.40 13.99 1.98 9.03 0.00 0.17 2.81 0.00 265.80 181.32 84.48 35.55 0.00 -35.55 265.80 水域187.272.520.890.141.090.000.403.430.721.810.000.170.730.00181.32181.320.005.950.00-5.95181.32自然保留地114.0819.0419.040.000.000.000.0010.561.267.220.000.002.080.0084.480.0084.4829.600.00-29.6084.48期内增加110.88101.152.25399.960.576.37412.81109.14182.461.7613.15154.317.920.000.000.00980.23980.2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