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1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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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6740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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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从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过渡的重要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举办奥运会、全国文明城市新一轮评选之年。为进一步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力争使在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特制订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的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不断2、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坚持“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注重长效、惠及百姓、造福社会”的原则,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工作力度、加大管理力度,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常态中推进,在制度上深化,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群众参与上做文章,在实效惠民上出成果,不断提高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总 指 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副总指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成员3、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档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旅游局、市物价局、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4、市贸易局、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便民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工业园区海关、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邮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军分区、市消防支队、火车站、吴中区政府、相城区政府、平江区政府、沧浪区政府、金阊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创建办”)。主 任:市政府秘书长副 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5、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成 员:市纪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文明办副主任市档案局副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调研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建设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爱卫办主任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工商局副局长 市统计局副局长日报副总编辑广播电视总台副总台长 团市委副书记创建办将在成员单位中抽调部份有工作经验,文字表达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干部与市文明办工作人员一起集中办公。抽调人员原则上带职离岗,工资、补贴等享受原单位待遇,抽调期间工作考核由市创建办负责,抽调时间视创建工作需要而定。三、职责分工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和的实际情况,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下6、设办公室及9个工作组:1、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1)统筹安排全市的创建工作,并负责协调其它各创建工作组的工作;(2)组织营造创建氛围,积极优化创建环境;(3)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从5月开始,每月集中分片督查2次);(4)完成申报工作的全部文字材料;(5)汇总整理并填写材料审核操作表的材料记录;(6)负责编发申报期间的创建简报;(7)负责安排上级现场考核检查组的接待工作;(8)落实创建工作评比表彰工作的相关事宜。2、政务环境工作组组长单位:市纪委副组长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成员单位: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发展和改革委7、员会、市人事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1)负责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3、法治环境工作组组长单位:市委政法委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8、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市消防支队工作职责:(1)负责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4、市场环境工作组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组长单位:工商局(创消办)、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假办)成员单位:市纪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9、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市物价局、市贸易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便民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海关、工业园区海关、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邮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燃气集团、火车站工作职责:(1)负责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3)10、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5、人文环境工作组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副组长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档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工商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邮政局、各区工作职责:(1)负责完成市1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6、生活环境工作组组长单位:市交通局副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12、境保护局、市统计局、市残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工作职责:(1)负责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7、生态环境工作组组长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副组长单位: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成员单位: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工作职责:(1)负责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13、解表基本指标中,“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8、创建活动工作组组长单位:市文明办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便民服务中心、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市妇联、市工商联、各区、各窗口行业单位工作职责:(1)负责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扎实有效14、的创建活动”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9、台帐资料工作组组长单位:市档案局成员单位: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1)负责收集整理市获得过国际、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相关的资料;(2)督促各责任单位上报相关的文字、图片等资料;(3)按规定要求统一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10、民意测评工作组组长单位:市统计局成员单位:市城调队、各区工作职责:(1)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组织模15、拟测评,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2)协助省城调队完成省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众赞同率的测评;(3)按要求确定向上级考核组推荐测评点;(4)负责具体联系测评的时间、地点和相关的人员;(5)协助上级检查组发放、回收测评表。四、时间安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1由市委、市政府下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2调整和完善新的创建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3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4签订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书;5市各新闻媒体、各单位、各区、街道(镇)、社区通过各种途径,深入开展宣传发动16、工作,动员城区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年56月)1各地、各单位尽快形成抓教育、抓宣传、抓建设、抓整治、抓管理、抓督促等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局面;2重点组织城市建设、环境整治、市容卫生、社会公德宣传等大型系列活动,进一步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3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相关内容,准备年的创建工作台帐资料和测评操作表要求的材料记录(文字表述)。第三阶段:督查申报阶段(年67月)1各创建工作责任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组织自查自评;2市创建指挥部进行全面督查验收;3各城区、各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4市创建17、办准备申报材料及做好相关工作。第四阶段:迎接检查阶段(年710月)1市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迎接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现场全面考核;2市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做好国家城调队组织的工作组对创建工作的暗访检查。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年1112月)各单位回顾总结创建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市创建指挥部对创建工作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五、有关要求1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竞争十分激烈、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虽然我市的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同先进城市相比,我们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18、加强和提高。因此,务必克服盲目乐观思想,认清竞争的激烈性和评选的严格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2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努力使创建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各级党政群组织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创建格局。要把本单位承担的任务、责任,体现贯穿在全年的工作计划中,并抓好落实。3积极主动对照自查,着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各责任单位按照市总体方案,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各自的创建工作计划和方案,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展和谐文化、树立共同理想等纳入各单位自查内容之中19、,以适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对创建工作没有达到A档或满分的具体项目,要查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和补救措施,办求在考核中不失分。4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将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作为全国、省、市各项文明创建先进的重要依据。市创建办将根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着力实现创建目标责任化、创建指标定量化、监督检查日常化、责任追究制度化,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达不到要求,影响市创建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各项工作完成出色的,将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