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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111页)
江苏省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11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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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830237 2023-12-05 111页 49.31MB
1、 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城市定位与空间策略.7 第三章 区域协同.10 第一节 落实国家重大战略.10 第二节 落实省级重大战略.11 第三节 推进跨界空间协调.13 第四章 市域国土空间格局.15 第一节“三区三线”划定.15 第二节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16 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管控.18 第四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20 第五章 农业空间保护与利用.22 第一节 耕地“三位一体”保护.22 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23 第三节 农产品生产空间提升.24 第四节 乡村空间布局.25 第六章 生态空间系统保护2、.28 第一节 生态空间保护与管控.28 第二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30 第三节 生物多样性保护.31 第四节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32 第七章 城镇空间优化布局.35 第一节 人口城镇化.35 第二节 城镇体系.36 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38 第四节 产业空间布局.38 第五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9 第八章 市辖区国土空间布局.43 第一节 市辖区镇村空间布局.43 第二节 市辖区产业空间布局.44 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廊道.45 第九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46 第一节 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46 第二节 规划分区与用地结构.48 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49 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493、 第五节 绿地和开敞空间.53 第六节 城市更新.55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58 第一节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58 第二节 大运河文化带保护传承.61 第三节 扬州古城保护传承.62 第四节 扬州明清历史城区保护传承.63 第五节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63 第十一章 综合交通.66 第一节 市域综合交通布局.66 第二节 市辖区综合交通系统.68 第三节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布局.69 第十二章 要素支撑体系.71 第一节 城乡安全设施.71 第二节 市政公用设施.75 第十三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80 第一节 市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80 第二节 市辖区重点修复4、整治区域划示.84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87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87 第二节 强化规划传导.88 第三节 强化用途管制.89 第四节 健全配套政策.90 第五节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91 附则 .93 1 前 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 2019 30 号)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合理保护与利用全市国土空间资源,实现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实施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纲要提供空间支撑保5、障,依据国家、江苏省、扬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南等,编制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落实江苏省“1+3”重点功能区战略,围绕创建产业科创名城、文化旅游名城、生态宜居名城的目标,整体谋6、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作出贡献。2 规划是扬州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的空间支撑,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3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年修订)5.中7、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改)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 年)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2021 年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 年)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年修正)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1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年修订)1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年修订)17.中共中央 国8、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 号)1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4 19.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 号)2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 201942 号)2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 201948 号)22.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一省级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1928 号)2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930 号)24.江苏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042 号)25.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26.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27.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纲要 2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成果等。5 第 2 条 规划原则 底线管控、集约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坚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防洪安全底线,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重要生态空间。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提高10、质量,推动城市更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不断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聚焦运河湖泊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新形象。文化引领、创新发展。坚持以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优化文旅空间布局,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多层次推进文旅产业发展。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专业化和功能化科创载体,优化科创空间布局,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11、业链现代化,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区域开放、协同发展。坚持区域开放发展,不断优化完善空港、水运口岸等开放窗口空间布局,支撑国际文化交流平台做大做强,深入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坚持区域协同发展,以跨界毗邻地区为突破口,推动产业协作分工,深入推进宁镇扬一体化发展;主动对接上海、苏南,强化产业和创新合作平台建设,深度融 6 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的着力点和出发点,努力推进共同富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第 312、 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扬州市行政辖区的全域国土空间,包括市域、市辖区、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其中,市域包括扬州市辖区,仪征市、高邮市 2 个县级市和宝应县,国土面积 6590.62 平方千米;市辖区包括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国土面积 2305.07 平方千米;中心城区指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范围,国土面积 647.39 平方千米。第 4 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近期目标年为 2025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7 第二章 城市定位与空间策略 深入践行“好地方”新使命,统筹13、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有利于创新协同发展,更加有利于文化影响力提升,更加有利于生态品质提高,更加有利于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增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支撑扬州建设长三角区域有竞争力的产业科创名城、享誉国内外的文化旅游名城、全国有影响的生态宜居名城。第 5 条 城市性质与核心功能定位 国家重要历史文化名城,长三角产业科创高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第 6 条 目标定位 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在现代化新征程中更好满足世界人民对扬州的向往,让“好地方”扬州好上加好、越来越好,努力将扬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有竞争力的产业科创名城、享誉国内外的文化旅游名城、全国有影响的生态14、宜居名城。第 7 条 发展目标 至 2025 年,“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取得良好开局。创新载体加快布局建设,产业开发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显著成长,建成较为完善的高水平产业科创平台;全域文化和旅游产业布局更加完善,建成国际知名文旅目的地、全国文旅融合样板区、文化保护传承特色区;生态环境质量和 8 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供给质量持续改善,建成生态宜居水平更高的美丽扬州。至 2035 年,谱写“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的现代化新篇章,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成效充分展现。与长三角城市群主要城市的联动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协同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建成15、长三角区域有竞争力的产业科创名城;文旅融合发展深度、广度进一步加强,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形象进一步彰显,建成享誉国内外的文化旅游名城;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扬州建设达到新水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更加均衡,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国有影响的生态宜居名城。至 2050 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具有东方魅力的国家重要历史文化名城、长三角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第 8 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安全锚固策略。树立底线思维,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统筹兼顾经济16、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求,完善国土空间安全基础设施,增强空间韧性,为城市安全永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创新协同策略。加快推进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增强扬州对外快速链接能力,培育区域功能协作平台,夯实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空间载体,把扬州更好地融入长三角区域产业和创新空间网络,争做 9 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打造创新引领、产业兴旺的“好地方”,支撑“产业科创名城”建设。文化赋能策略。以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发挥扬州长江和大运河交汇点城市的区位优势,丰富“文化+”载体,赋能现代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扬州文化旅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争做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示范,打造文化17、繁荣、文旅共兴的“好地方”,支撑“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品质提升策略。为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更好实现世界人民对扬州的向往,满足“一老一小”、青年人群、旅游人群等多元人群的高品质生活需求,推进引导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安全韧性、生态绿色、智慧宜居的人居环境,争做美丽中国 水韵江苏建设的示范,打造共同富裕、人民幸福的“好地方”,支撑“生态宜居名城”建设。10 第三章 区域协同 发挥扬州长江与大运河交汇点的区位优势,全面、完整、准确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等国家重大战略,落实江苏省“1+3”重点功能区战略和“234”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要求,协同推进环洪泽湖生态湖区、南京都市圈、扬子18、江绿色发展带、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建设,推进跨界地区空间协调,促进区域高质量协同一体化发展。第一节 落实国家重大战略 第 9 条 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框架下,加强与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间的合作联动,建设协同创新产业体系,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探索共建合作园区等合作模式,协力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新格局。第 10 条 高水平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 严格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强化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等刚性举措,全力打造扬子江绿色发展带,推进沿江地区产业绿19、色转型发展。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提升扬州港发展能级,推动沿江港口、保税(港)区、物流园区、开发区与长江沿线城市共建产业园区、物流信息平台等,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一体 11 化发展。第 11 条 高质量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结合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加大运河流域生态保护力度,大力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历史水工遗存及现代水工程文化修复和建设,打造高颜值的生态长廊。深入挖掘大运河扬州段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打造高品位的文化长廊。塑造不同领域的“运河+”品牌,拓展文化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整合创建区域性精品旅游线路,打造高水平的旅游长廊。协力将20、大运河打造成为“世界名片”。第 12 条 协同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协同推进海江河湖联动区建设。依托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白马湖等重要湖泊水体,统筹海江河湖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滞涝区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改善湖荡水体环境,与泰州市、淮安市、盐城市等地协同推进里下河湖荡生态旅游。强化与长江三角洲、皖江城市带等周边区域对接互动,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第二节 落实省级重大战略 第 13 条 共建环洪泽湖生态湖区 协同淮安市共同推进高邮湖、宝应湖、白马湖等环洪泽湖地区湖泊湖荡生态修复,协调近岸带河口生态修复、湿地保护修复,协 12 同共建环湖水系林网、航道林网、农田林网,进一步强化污染联防联控。完善21、环湖公路网、湖区干线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水系连通调整、水资源供给工程、重点骨干河道综合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湖荡生态资源丰富、人文资源荟萃的特色,共塑绿水相映、休闲田园的湿地景观风貌,共建环湖区域风景路。第 14 条 共建南京都市圈 协同推进交通网络和枢纽建设,共建轨道上的都市圈,共建便捷通达公路网,共建江河海联运航运中心,推进都市圈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与南京、镇江之间协同推进宁镇扬同城化片区建设,强化产业分工协作,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共建都市圈协同创新平台,优化都市圈创新创业生态,建设高水平产业创新载体。探索建设跨区域合作发展平台,推动南京六合扬州仪征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22、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第 15 条 共建扬子江绿色发展带 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持续加强长江系统保护修复,协同推进沿江地区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协同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落实扬子江城市群协同发展要求,联合北沿江地区的南京江北新区、泰州、南通等协同推进产业战略性转型升级、合作互动,共谋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着力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强化跨江融合发展,推动跨江“一盘棋”格局形成。13 第 16 条 共塑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 与淮安市、镇江市协同推进大运河水体保护治理,加强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综合2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环境管控等确定分类分区保护要求,加快文旅融合、资源共享,完善区域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共建大运河文化旅游精品路线,加强旅游景区联动互动,协同塑造特色浓郁的大运河文化旅游标识。第三节 推进跨界空间协调 第 17 条 生态环境共保 与南京、镇江、泰州协同推进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实施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合力打造长江生态保护带。依托淮河入江水道,与淮安协同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和京杭大运河水生态廊道建设,共建网络化生态廊道和绿道体系。围绕里下河湖荡湿地水系,与泰州、盐城协同推进退圩(养)还湖(湿)综合治理,提升湖荡生态功能。第 18 条 交通互联互通 进一步提升扬州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水24、平和协同服务能力,与南京、镇江、泰州、淮安、盐城等周边城市协同加快推进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扬州经镇江南京至马鞍山铁路(扬州至镇江段)、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等区域交通建设,提高交通一 14 体化发展水平。加强宁扬、扬镇之间过江通道布局,协同推进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过江通道、润扬第二过江通道等加快建设,推动跨江融合发展。第 19 条 流域协同治理 与南京、镇江、泰州、淮安、盐城等周边城市协同推进长江和淮河流域治理,统筹开展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防洪排涝、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共同推进防洪排涝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应急救援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性推进流域综合治理。15 第四章 市域25、国土空间格局 发挥沿江沿河沿湖等各地区比较优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开放协同、功能统筹,构建主体功能明确、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第一节“三区三线”划定 第 20 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优先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上级规划下达扬州市耕地保有量为399.0000 万亩;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363.8940 万亩。第 21 条 生态保护红线 科学划定生态保26、护红线。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目前基本没有人类活动、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市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668.3128 平方千米。主要包括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白马湖等湖泊,芒稻河、京杭大运河、夹江等河流,长江沿岸湿地,以及龙山、铜山等山体。16 第 22 条 城镇开发边界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 1.3031 倍。第二节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 27、23 条 主体功能区落实细化 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江苏省“1+3”重点功能区要求,依据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宝应县、高邮市主体功能定位为农产品主产区,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仪征市主体功能定位为城市化地区。乡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按照“与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总体一致,综合考虑国家省市县发展战略”的总体原则,细化乡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逐级传导落地。共确定 27 个乡级行政区为农产品主产区、2个乡级行政区为重点生态功能区、54 个乡级行政区为城市化地区。第 24 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衔接落实江苏省“228、34”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构建形成“一区一带、一心三片”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其中,“一区”为扬州 17 都市区,“一带”为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一心”为高邮湖生态绿心,“三片”为北部里下河特色农业片区、南部沿江特色农业片区和西部丘陵特色农业片区。扬州都市区,包括扬州市辖区和仪征市。以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等建设为契机,打造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促进 S353 生态康养产业带发展。加快推动生态科技新城、扬子津、西区新城等区域科创平台建设,带动沿江地区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仪征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区功能提升,形成产业功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科学合理的29、一体化都市区,提升扬州参与区域竞争的综合实力,带动扬州更大力度、更高质量参与长三角城市群、南京都市圈、宁镇扬同城化片区建设,深度融入国家新发展格局。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包括大运河两侧各 2 公里范围内涉及的乡镇和街道。以大运河为主线,整合沿线文化遗产资源,更好的统筹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促进文旅融合更有广度、更有深度、更有力度,打造大运河扬州段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品位的文化长廊、高水平的旅游长廊,着力共建“江苏美丽中轴”,努力“让古运河重生”。高邮湖生态绿心,包括高宝邵白湖群(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白马湖)及其周边自然生态区域。重点提升环湖地区生态景观资源品质,协同打造江苏永续发展的“江淮湖群30、生态绿心”,拓展生态康养产业、文旅融合产业发展新空间,推动高宝邵白湖群生态景观价值优势转化,打造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示 18 范区。特色农业片区,包括北部里下河、南部沿江、西部丘陵等三个特色农业片区。北部里下河特色农业片区包括京杭大运河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北的射阳湖镇、临泽镇、小纪镇等乡镇,南部沿江特色农业片区包括宁启铁路以南的青山镇、沙头镇、郭村镇等乡镇,西部丘陵农业发展片区包括宁启铁路以北、邵伯湖以西的月塘镇、公道镇、菱塘回族乡等乡镇。特色农业片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差异化发展,促进特色农业品牌做大做强,提升农业特色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水平,多种方式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31、,有效推进乡村振兴。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管控 第 25 条 规划分区 为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三条控制线,将市域划分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等 5 类一级规划分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了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划定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是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目前基本没有人类活动、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主要分布在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白马湖等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以及长江、里下河等地区。19 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地自然区域,主要分32、布在长江、京杭大运河、三阳河、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等生态重要区域。城镇发展区是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主要分布在扬州中心城区、宝应城区、高邮城区、仪征城区以及乡镇政府驻地。乡村发展区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乡村发展区内允许“留白”,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第 26 条 管控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根据国家、省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严格保护。生态控制33、区内以生态保护为主,在满足相关自然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管控的基础上,可适当布局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用地。城镇发展区的空间范围与城镇开发边界一致,按照国家关于城镇开发边界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乡村发展区实行“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市域国土空间在符合规划分区管控要求基础上,还应全面落 20 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决议,包括“七河八岛”区域“四控一禁”等管控要求。第四节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 第 27 条 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新增农村34、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合理保障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至 2035 年,确保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牢牢守住。第 28 条 严控林地、水域转为建设用地 严格控制林地、水域转为建设用地,稳步推进国土绿化,实施水系连通、退圩还湖等水利工程,稳定林地面积、保护自然水域,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至 2035 年,林地面积保持基本稳定,陆地水域面积不小于 1590.26 平方千米。第 29 条 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 优先保障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和乡村振兴发展用地,合理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实现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至 2035 年,城镇建35、设用地面积适当增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适当减量,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根据铁路、公路、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合理增长。21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进入用地程序的地块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要求。22 第五章 农业空间保护与利用 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拓展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保障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推动乡村振兴。第一节36、 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第 30 条 稳定耕地数量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严格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确保依法批准建设占用耕地足额优质补充到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需转变用途的,应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责任。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和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成果为基础,立足本地实际,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合理安排耕地恢复补充的规模、时序、区域,解决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的指标需求。第 31 条 提升耕地质量 加37、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推动实施扬州市西部丘陵特色农 23 业片区、北部里下河特色农业片区和南部沿江特色农业片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率。通过开展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全面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多措并举推动秸秆还田、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等措施,重点提升仪征市、宝应县部分地区耕地质量,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产量,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国家规定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涉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非农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的,按现行建设标准进行补建。第 32 条 保护耕地生态功能 采用生物、农艺与工程等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农田生态系统构建,实施耕地系统性生态修复38、。继续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工矿企业周边农区、城市郊区、蔬菜基地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区域为重点,因地制宜应用低积累品种、生物有机肥、土壤调理剂、叶面阻控剂等安全利用措施,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达标。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第 33 条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 24 的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39、设用地,不得种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作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 34 条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 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加强优质耕地储备。综合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等新增耕地情况,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一定数量的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划为40、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预留空间。第三节 农产品生产空间提升 第 35 条 北部里下河特色农业片区 突出生产与生态并重,增强粮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积极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大力推广各类生态种养模式,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打造生态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建设优质稻麦、花卉苗木、绿 25 色蔬菜、特色畜禽和水产品生产基地。强化优势农产品全产业链打造,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第 36 条 西部丘陵特色农业片区 优先保障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产量。注重发挥农业生态供给及休闲功能,推进农业后备资源的综合开发,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花卉苗木和特色畜禽产业,建设特色鲜果41、优质茶叶、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发挥“园博会”品牌效应,加快提升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水平。第 37 条 南部沿江特色农业片区 以提升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为基础,加快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步伐,提高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打造现代农业发展高地。注重发挥农业生态供给及休闲功能,重点发展精品农业、高端农业、都市农业,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需求,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整体效应。重点建设特色蔬菜、食用菌菇、特色畜禽和水产品以及食品加工制造业基地。第四节 乡村空间布局 第 38 条 乡村空间布局优化 宝应县、高邮市应结合自然水环境特点形成规模适度、融合42、协调的乡村生产生活空间,充分利用良好的自然景观资源,塑造鲜明 26 的里下河地区文化特色,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仪征市、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应强化乡村空间与城镇空间的互动,重点探索培育服务于城镇的观光科普、休闲养生、都市农业等功能,形成有利于城乡功能要素有序流动的乡村空间载体。围绕沿路沿河沿湖保障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重点保障连淮扬镇铁路沿线示范带、邵伯湖西(S611)示范带和仪征丘陵板块(S353、G40)示范带等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促进农村风貌、田园风光提升,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第 39 条 村庄品质提升 保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乡村品质提升。4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保障高质量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重点任务实施的空间需求。按照乡村社区生活圈标准,组织公共设施分级配置,实现具有基本功能、小规模的公共设施尽量在乡村社区全面覆盖。第 40 条 村庄分类引导 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其他一般村庄,因地制宜推进村庄空间布局优化。集聚提升类村庄。有序推进改造提升,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保护乡村风貌,激活产业、优化环境、增添活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繁荣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协调村庄和 27 自然环境关系,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做好历史文化、自44、然景观、建筑风貌等方面的特色挖掘和展示,突出特色产业,建设历史文化特色鲜明的魅力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加快与中心城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与城镇一体化发展的精品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应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其他一般村庄。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保持村庄环境整洁卫生,做好长效管理和维护,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按程序向其它四类村庄调整转化。第 41 条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保障 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保障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45、商务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需求,土地用途可确定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28 第六章 生态空间系统保护 贯彻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和高效利用,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巩固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一节 生态空间保护与管控 第 42 条 生态保护目标 恢复提升湖泊、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服务质量,优化生态网络46、连通性,促进生态系统要素良性循环,增强国土空间碳汇能力,实现生态质量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保障“美丽扬州”建设的优质生态本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第 43 条 生态保护格局 衔接“两心两带两屏多廊”的省域生态空间格局,结合市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长江大保护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为重点,以提升生态系统安全稳定性为目标,构建“一心一廊三带”生态保护格局。其中:“一心”是指高邮湖生态绿心。依托高邮湖等湖荡湿地,提高区内生物多样性水平,发挥稳定区域生态系统的核心作用。“一廊”是指江淮生态大走廊。保护由白马湖、宝应湖、高邮 29 湖、邵伯湖、京杭大运河、芒稻河、廖家沟、夹江等构47、成的江淮生态大走廊,保障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水生态环境安全,打造贯通扬州市域南北的美丽中轴。“三带”是指沿江生态涵养带、西部丘陵生态带和里下河湿地生态带。建设沿江生态涵养带,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沿仪征西部以及高邮湖西的丘陵岗地建设西部丘陵生态带,形成西部绿色生态屏障,提高区域水土保持能力;在东部里下河地区串联东湖湿地、崔印荡、唐墩荡等湖荡建设里下河湿地生态带,提高区域水网连通性,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第 44 条 生态空间管控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是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管控要求,做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和优化调整工作。第 448、5 条 江淮生态大走廊保护 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内不得新建污染性项目,严肃查处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违规开发建设等行为;继续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沿线“三退三还”工程,加强滨水地区生态、景观、防护林带和农田林网配套建设。30 第 46 条 长江大保护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以改善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加强沿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高水平建设长江生态廊道。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与保护,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统筹长江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第二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 47 条 自然保护地体系 以保49、护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的,以尊重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和系统性为原则,形成 16 处自然保护地。第 48 条 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和国家规定允许开展的活动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限制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相关活动按照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发202227 号)中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执行。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风景名胜区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江 3150、 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第三节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 49 条 野生动植物保护 加大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力度。以高邮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工作为基础,积极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摸清扬州市生物多样性家底,建设市级生物多样性本底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重点组织力量开展以鸟类为主的持续性专项观测,结合红外相机、留声机等新技术提高观测科技含量。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恢复。加强长江、高宝邵白湖群、里下河和丘陵库塘等区域的物种栖息地保护,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科学合理的人工措施促进原生境恢复。重点修复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适宜生境、东方白鹳栖息地、雁鸭类等江湖库塘栖息地,实施生态廊道与生态岛构建、微生51、境改造等生态工程措施,守护东亚澳大利西亚鸟类迁徙通道,提升长江旗舰物种或特有物种保护成效,促进生物多样性恢复。第 50 条 外来入侵物种防治 持续开展长江湿地外来物种调查、监测与评估,掌握外来物种入侵现状,制定扬州市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实现分类管理。加强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建立湿地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减灾体系,加强凤眼莲、喜旱莲子草、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入侵物种控制与治理。32 第四节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 51 条 水资源 坚持节水优先,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设,加强水资源承载空间及重要河湖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52、和用水方式转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严守用水总量与结构。至203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红线以内,持续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南水北调国家战略性重大调水工程沿线的开发利用和空间管控,按照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 的相关规定执行。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分级分类的保护和管控,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加强应急水源储备,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程度。维护河湖水域空间布局稳定。维护河湖水域空间完整、功能完好、资源安全,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的公益性功能保护,优化水域岸线功能布局。第 52 条 湿地53、资源 加强湿地保护。市域湿地资源按照沿运湖泊湿地区、里下河沼泽湿地区、沿江河流湿地区、丘陵库塘湿地区进行分类保护。严格湿地用途管控,落实湿地面积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及时做好省级重 33 要湿地、一般湿地名录调整认定工作,保持湿地面积稳定。加强湿地修复。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在长江、高宝邵白湖群、里下河等重点区域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和碳汇功能。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周边闲置用地、高速走廊、河道岸线、末端支河、道路绿地等有限土地资源,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建设,提升尾水出水质量,缓解区域水环境压力。结合绿美村庄、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构建净化型、农业生产型54、或动植物栖息地型乡村小微湿地,加强农村纳污坑塘和黑臭水体源头治理,提升乡村生态环境质量,助力乡村振兴。第 53 条 林地资源 坚持造林数量与质量并重。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根据扬州市造林绿化空间评估成果,将本地适宜造林绿化空间统筹确定为规划造林绿化空间,通过植树造林和抚育改造,精准提升、质量并举提高森林碳汇能力。至 2035 年,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林地资源保护。以建立市县乡村林长制体系为抓手,落细落实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保障林业生态安全。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推进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等工作,通过间伐、55、修枝等措施,实施森林抚育。34 第 54 条 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特征。扬州市的主要矿产资源包括石油、天然气、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砂、地热、矿泉水等,地热资源禀赋与开发条件优越,具有分布广、储量大、温度高、水质好的特征。矿产资源利用。加强地质矿产调查勘查,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划定开山采石禁止开采区,科学调控开发布局与强度。通过技术创新,扩展地热资源在城乡采暖、温泉旅游、理疗康养、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利用,积极推进扬州大运河文化旅游度假区、“七河八岛”地区、宝应中高温地热资源综合利用区等地热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集约高效利用地热资源,促进“中国温56、泉之城”建设。35 第七章 城镇空间优化布局 围绕支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保障产业和创新空间,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推动城镇建设方式向“增存并举、优化结构、提升质量”转变,促进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第一节 人口城镇化 第 55 条 人口规模 严控人口总量规模。按照人口规模和生态环境容量、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在保证高品质国土空间的前提下,合理调控常住人口规模。至 2035 年,市域常住人口 480-520 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210-230 万人。改善人口服务管理。综合考虑常住人口、半年以下暂住人口、跨区域通勤人口和短期旅57、游人口等实际服务人口的需求,预留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空间,考虑在常住人口基础上预留弹性空间。至 2035 年,市域实际服务人口 600-620 万人。第 56 条 城镇化路径 以人为本,稳步推进人口市民化。完善外来就业人口在本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促进外来人口在本地社会的融入。着力提升社会保障、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改善居住环境,合理推进村改 36 居,推动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周边延伸,逐步完善就地市民化的载体。强化中心,优化人口空间布局。整合扬州中心城区和沿江城镇空间,加快区域一体化58、进程,建成全市人口集聚中心,构筑人口市民化主体空间。引导县城周边具备条件的乡镇、村庄就近向城区迁并,吸引本地农业人口转移人口落户,构筑人口市民化支撑空间。提升重点镇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其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打造特色镇产业特色化发展,将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融入乡镇建设。双轮驱动,推动城乡高质量融合。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为抓手,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城乡功能配套,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双轮驱动”赋能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第二节 城镇体系 第 57 条 城镇空间结构 衔接省域城镇空间格局,强化沿江地区城镇空间一体化发展,促进宁镇扬同城化片区加快建设;推动沿大运河城镇59、集聚发展,促进人口、产业向县城集聚,整体构建“一区两心、一带一轴”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一区”指扬州都市区(扬州市辖区和仪征市)。通过整合资源发挥沿江区位优势,促进扬州市辖区与仪征市加快协同联动,支撑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建设,有效推动宁镇扬一体化发展,形成长 37 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增长极,建设面向长三角区域的扬州都市区。“两心”指高邮市和宝应县。通过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强化辐射带动能力,推进以县域为单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带动里下河地区城乡融合发展。“一带”指沿江城镇发展带。依托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沿江高等级公路等交通走廊,强化城镇功能联动,促进沿江城镇一体化发展。“一轴”指淮扬镇城镇发60、展轴。依托连淮扬镇铁路、京沪高速等交通走廊,加强城镇节点联系,促进城镇网络化发展。第 58 条 城镇中心等级结构 强化中心城市引领作用,增强副中心城市辐射能力,完善重点镇的城乡综合服务功能,形成“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第 59 条 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形成 1 个型大城市,3 个型小城市,51 个小城镇的城镇规模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第 60 条 城镇职能结构 坚持“提高质量、培育特色、分类引导”的要求,将市域城镇划分为综合服务型、工贸型、农贸型、文化旅游型等 4 类职能类型,打造产业分工明确、职能结构合理、专业特色突出的城镇职能 38 结构。第三节 61、公共服务设施 第 61 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 构建“市级县(市、区)级社区(乡镇)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形成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的公共服务网络。第 62 条 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 市域规划形成城镇社区生活圈和乡村社区生活圈,保障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供给,提升重点镇公共服务功能。至 2035 年,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 99%。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每个乡镇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依托中心乡镇建好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第四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 63 条 先进制造业布局 围绕扬州“613”产业体系发展要求62、,以支撑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建设为重点,依托沿江城镇发展带、淮扬镇城镇发展轴布局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依托重点镇产业园打造外围配套产业片区,形成“一廊五片多点”的市域产业布局。其中,“一廊”指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五片”指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形成的扬州先进制造业 39 集聚区、仪征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江都先进制造业集聚区、高邮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宝应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多点”依托各镇形成的市级产业园。第 64 条 文化旅游产业布局 围绕特色化、全域化、一体化的发展要求,科学统筹文化旅游发展的全域空间基底,按照“主城引领、江河湖联动、全域发展”的思路,优化文化旅游空间格局和国土空间资源要素配置,支撑“文化旅63、游名城”建设。依托明清历史城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运河三湾风景区等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合理保障湾头玉器特色小镇、扬州华侨城文化旅游综合体等文旅融合发展空间需求,促进中心城区文旅发展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托大运河、长江沿线历史遗存、遗迹及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仪征西部丘陵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充分挖掘荷文化、邮文化、水工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和优质生态资源,合理保障各类文化旅游休闲目的地、生态休闲旅游区、水上游览线邮轮码头等文旅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第五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 65 条 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 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有效控制建设用地64、过度扩张。合理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 40 供应规模和结构,鼓励优先利用闲置和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推进农村集体工矿用地整治,稳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控制全域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产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公共安全项目用地。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评价,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应达到全省同行业当前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水平。第 66 条 建设用地增量精准调控 按照底线约束、保障重点、优化结构、集约集聚的基本思路,强化增量空间的分类供给。聚焦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其他省级产业平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逐步建65、立以效益定供给的建设用地供应机制,引导增量空间向利用效益高地区倾斜,强化增量空间的精准调控。落实“江淮湖群生态绿心”、南京都市圈、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等建设要求,在市域南北之间、沿江沿河沿湖之间、城乡之间差别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与主体功能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等相挂钩,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安排相统筹。第 67 条 建设用地存量盘活利用 积极推进存量空间盘活提效。加快分类处置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的土地,加大整改力度,提高存量用地在土地供 41 应中的占比,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优先开展中心城区、县(市)城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采取收66、购储备、鼓励流转、协议置换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棚户区等低效用地改造,统筹推进旧城镇综合整治与环境改善,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增加社区卫生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开放空间、停车位等,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与公共设施服务水平。积极盘活旧厂房等低效工业用地,健全完善低效项目转型退出机制,推动低效工业用地的“腾笼换鸟”,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导向,通过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类企业搬迁升级改造,为环境容量、城市发展腾出优质发展空间。第 68 条 建设用地流量规范利用 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依据“村民自愿、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流程和政策机制,严格指标下67、达、使用和归还的全程监管,明确增减挂钩指标合理使用范围和方式,确保先垦后用,稳妥推进村庄搬迁撤并,逐步实现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发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形成的建新指标优先保障农房改善、民生基础设施等用地需求,结余指标可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用于保障重要区域和重点项目用地。第 69 条 建设用地资源高效利用 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制定并实施“产业负面清单”,对列入国家、省、市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及禁止投资的工业项目不得以任 42 何方式供应土地,建设使用土地应当优先开发利用空闲、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实行弹性年期出让,鼓励新增工业用地建设使用标准厂房,推广“标准地”出让模式,不断提高单位68、面积土地投入和产出水平,在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价格、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制定鼓励政策和保障机制,推动工业用地集约发展。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鼓励空间分层多用途有序使用,探索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出让,推动功能混合、立体复合、共建共享的空间利用新模式。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布局商业、交通、市政设施,提高城市地下空间使用效率。统筹推进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在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区、商业区等地区划定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引导地下空间横向连通和地上地下一体化发展。加强土地兼容使用,鼓励文化、体育、商业、绿地广场用地复合利用,医疗与养老用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复合利用价值。鼓励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69、给,支持闲置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用于商业、服务业。推进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43 第八章 市辖区国土空间布局 细化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强化城乡发展空间统筹布局,分类引导乡镇和村庄布局优化,着力引导特色农业发展,有力保障产业发展实体空间,综合协调、统筹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空间廊道,促进国土空间高水平利用,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第一节 市辖区镇村空间布局 第 70 条 镇空间布局 加强重点镇发展空间保障。放大空间区位与特色资源优势,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倾斜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李典镇、公道镇、小纪镇、丁沟镇、邵伯镇和郭村镇等 6 个重点镇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周边农村人口集中集聚,推动市辖区70、农民就地城镇化。促进一般镇空间盘活利用。鼓励头桥镇、武坚镇、槐泗镇等一般镇发挥积极性和自身优势,充分挖掘、高效利用镇域闲置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保障产业发展空间需求,综合提升镇域国土空间品质和生产生活服务能力。第 71 条 村庄空间布局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布局优化,合理确定村庄布点和建设规模。推进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加强村庄路网与交通主骨架高效衔接,在行政村建设综合性公共服务站,提升村级服务能力和水平。严格限制搬迁撤并类村庄新建、扩建活动,重点 44 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心房”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合理确定村庄建设边界71、,严禁乱占耕地建房,不得盲目拆村庄建高楼。第二节 市辖区产业空间布局 第 72 条 科创载体布局 高能级重大科创载体布局。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围绕扬州“613”产业体系建设,在生态科技新城核心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功能区,预留重大科创资源建设空间,在扬子津区域、生态科技新城统筹预留相关高等教育资源建设空间。市场化运营的创客空间布局。依托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扬州软件园等载体,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厂房改造,布局具有扬州特点的创客空间,吸引不同层次人才来扬创新创业,支持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孵化创新企业。强化“小街区、混合功能、短距离”,促进提升创客空间的创业浓度72、文化温度和生活便利度。第 73 条 产业功能布局 聚焦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建设,重点沿 328 国道、沿江高等级公路、沪陕高速等沿江交通走廊优化布局工业用地,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加强“腾笼换鸟”实施力度,腾出产业空间潜力资源,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形成“一廊多点多片区”的产业功能布局。45 第 74 条 工业用地控制线 工业用地控制线内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规模不低于工业用地控制线围合面积的 60%,原则上不得将规划的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其他用地。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廊道 第 75 条 重大交通设施廊道 规划预控高速铁路廊道,以及国省干线公路廊道,廊道宽度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预留。第 76 73、条 重大市政设施廊道 预留高压电力线、油气长输管道等区域重大市政设施廊道空间。其中,高压电力线廊道空间宽度落实电力相关法律、规范、规划等要求;油气长输管道廊道空间宽度,除满足相关法律、规范外,还应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和潜在影响范围的管理。46 第九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引导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蓝绿空间网络优化布局、产业空间集中布局,进一步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提高产业发展服务保障水平,增强人才、游客吸引能力和产业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世界人民对扬州的向往。第一节 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第 77 条 空间结构 74、按照“东西聚合、南拓北优”的空间发展方向,构建“一核三带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其中,“一核”指依托江广融合区、明清历史城区等形成的城市核心区;“三带”指依托文昌路形成的城市综合服务带、依托古运河形成的运河文化魅力带、依托 G328国道形成的产业科创发展带;“多组团”指中心组团、南部组团、西部组团、东部组团和东南组团,是支撑扬州产业科创名城、文化旅游名城、生态宜居名城建设的主要空间载体。第 78 条 中心体系 持续优化组团式的城市空间布局,构建“一主四副多节点”的城市中心体系。其中,“一主”即城市综合服务主中心,主要承担服务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的商务金融、科技创新、文化交往、旅游消费等区域职能,75、以及全市行政、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综合服 47 务职能;“四副”是指依托各组团承担差异化服务职能的城市功能中心,包括西部副中心、东部副中心、南部副中心和东南副中心;“多节点”是指促进承担中心城区特定战略性职能的城市功能节点,包括瓜洲文旅服务节点、三湾文旅服务节点、湾头文创服务节点等。第 79 条 功能布局 中心组团,东至芒稻河-高水河一线、南至吴州路、西至扬子江路、北至启扬高速。承担国际旅游、商务金融、科技创新、文化交往等职能,重点推进江广融合区高质量建设,推动古城保护更新,着力保障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西部组团,东至扬子江路-槐泗河一线、南至沪陕高速、西至扬溧高速、北至启扬高速。承担公共文化76、体育休闲、娱乐购物、会议会展等职能,重点布局建设产业科创载体,推动维扬经济开发区产业升级,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东部组团,东至京沪高速、南至沪陕高速、西至芒稻河-高水河一线、北至启扬高速。承担生活服务、先进制造、商贸物流等职能,重点推进城市品质提升,整合盘活产业开发区空间资源,增强城市吸引力和产业服务能力。南部组团,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长江、西至扬溧高速、北至沪陕高速。承担产业研发、文化旅游、高等教育、先进制造等职能,重点推进产业用地盘活利用,强化港产城融合发展,统筹建设扬子津产业科教中心、南京自贸区创新协作区、宁扬科教合作区,完善 48 古运河沿线文化旅游服务功能。东南组团,东至扬州市界、南至77、长江、西至星北湖-夹江一线、北至沪陕高速。承担装备制造、商贸物流等职能,重点推进产业开发区提质增效,增强产业服务能力,促进港产城一体化布局,促进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产业集群发展。第二节 规划分区与用地结构 第 80 条 规划分区 深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将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建设用地细化,划分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等 8 类二级规划分区。第 81 条 用地结构 在中心城区规划分区基础上,对城镇建设用地优化配置,优先保障民生服务设施用地和近期建设用地需求,重点保障产业用地、道路用地、公园与开敞空间用地,服务城市产业发展和环境品质78、提升。至 2035 年,中心城区居住用地比例控制在 30-4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在 5-8%,工矿用地控制在 20-25%,交通运输用地控制在 15-2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控制在 10-15%。49 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 第 82 条 居住用地保障 持续优化住房供给、布局、品质、分配结构,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至 2035 年,人均住房面积指标控制在 55 平方米以内。第 83 条 保障性住房布局引导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升租赁市场住房比重,调整市场化住房与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重点保障弱势群体、创业人群、高端人才住房需求。至 2035 年,以实物保障和货币化保79、障等多种形式实现的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比例达到 28%。重点在老旧片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保障弱势群体保障性住房,在产业开发区及交通干道沿线建设创业人群保障性住房,在城市公共中心及组团中心周边建设高端人才保障性住房。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 第 84 条 社区生活圈 重点完善社区级服务设施配置,划定一般型社区生活圈、老龄型社区生活圈、产业型社区生活圈、特殊型社区生活圈等 4 大类社区生活圈。在保障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基础型设施基础上,根据社区生活圈类型差异化布局特色型公共服务设施。50 第 85 条 机关团体设施 逐步迁出明清历史城区现状分散的办公机构,形成市级行政办公与区级行政办公的两80、级体系,相对集中布置;区级行政中心尽量靠近辖区中心布置,并结合便民设施统筹安排使用功能,便于服务居民。第 86 条 文化设施 科学、合理布局各级各类文化设施,以市级、区级和社区级的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为重点,形成与城市空间布局相适应,服务均等、使用便利的文化设施空间体系。市级文化设施。以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为文化地标,保留现状扬州市博物馆、扬州市双博馆、图书馆、扬州市美术馆、扬州市音乐厅、扬州运河大剧院、扬州国际展览中心等大型市级文化设施,在明清历史城区利用文保单位建设一批文化博览设施,充分体现扬州地方文化特色,形成扬州文化博览城的品牌。区级文化设施。保留现状各区级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等文化设施;81、在瓜洲、湾头、三湾等文创服务节点,配置非遗体验馆、小剧场、特色民俗剧院等城市特色文化设施。社区级文化设施。结合公共活动中心,预留文化活动中心和 24小时城市书房等文化设施用地。鼓励在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内预留小型书店等文化类设施。51 第 87 条 教育设施 完善高等教育设施布局,强化初中、小学、幼儿园等社区级教育设施均衡布局。市级、区级教育设施。确保每个区至少配置一所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加大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力度,改扩建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保留扬州生活科技学校、扬州文化艺术学校和扬州体育运动学校,完善江都职教园区。社区级教育设施。按照“每 2-2.5 万人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小学”82、的要求新建小学,按照“每 4-4.5 万人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初中”的要求新建初中,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配置。按照国家、省相关标准新建幼儿园,新建幼儿园以公办为主。加快形成以社区托育服务机构为主体,以示范托育机构为标杆,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支撑,以幼儿园托班、工作场所托育设施和家庭托育点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样化、多模式、广覆盖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网络。第 88 条 体育设施 体育设施按照“市级区级社区级”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优化空间布局,提高体育设施配置水平。市级体育设施。保留现状扬州体育公园、扬州市游泳健身中心和李宁体育公园三处市级体育用地,完善其功能以具备承担国际单项和国内综合性比赛的能83、力。区级体育设施。在江都区规划星北湖体育公园,在邗江区规划 52 区级球类运动中心。社区级体育设施。充分考虑各类人群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和特点,按照市场化、便民化和小型化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完善多功能运动场地、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社区级体育设施建设,可独立占地或与其他公共设施合建。第 89 条 医疗卫生设施 以市、区级医疗设施为主体,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为补充,建成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级、区级医疗卫生设施。保留苏北医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东区、西区)、扬州市中医院、友好医院,五台山医院、武警医院、江都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并鼓励在城市外围设置分支医疗机构带动周边地区医84、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异地新建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改扩建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生态科技新城各预留一处综合性医院;建设扬州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每 5-10 万居民或每个十五分钟居住生活圈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布局要求。异地新建扬州市急救中心,构建以急救中心为核心、急救医疗站(分站)为骨干、急救医疗点为基础的急救医疗网络。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异地新建扬州市中心血站。53 第 90 条 社会福利设施 完善城市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各类人群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市级、区级层面,保留现状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85、扬州曜阳国际老年公寓,扬州各区、功能区至少预留 1 所区级养老(养护)机构,保留现状扬州市救助管理站和江都区救助管理站。社区级层面,构建完善的社区级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打造枢纽型街道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站,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体系。第 91 条 殡葬服务设施 以市、区两级殡仪服务设施为主体,以乡镇公益性公墓或其他骨灰安放设施为补充,建成“后事无忧”的殡葬服务体系。至 2035年,保留现状扬州墓园、扬州茅山墓园、邗江双墩墓园、广陵区区级公益性公墓(万寿公墓);新建扬州市城市公益性骨灰堂;邗江区、生态科技新城各新建一处区级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第五节 绿地和开敞空间 第 9286、 条 绿地系统结构 引导中心城区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合理布局,强化与长江生态廊道、江淮生态大走廊、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生态空间相互衔接,形成“多廊串多点”的绿地系统结构。其中,“多廊”指京杭大运河生态廊道、廖家沟生态廊道、芒稻河生态廊道、槐泗河生态廊道、仪扬河-夹江生态廊道、长江生态廊道 54 等蓝绿空间骨架;“多点”指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运河三湾风景区、蜀冈生态体育公园、廖家沟城市中央公园、扬子津生态中心等生态绿色节点。第 93 条 公园绿地 优先补齐社区公园短板,按照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游园)、专类公园四大类合理布局城市公园,持续优化公园绿地系统布局。涉87、及城市永久性绿地的,按照扬州市城市永久性绿地保护相关规定执行。至 2035 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0 平方米以上,公园步行 5 分钟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城市公园布局。在现状市级综合公园基础上,重点结合城市生活片区布局,完善区级综合公园建设。结合社区生活圈完善社区公园布局。口袋公园结合环城绿廊,实现老城区口袋公园服务全覆盖。第 94 条 城市水系 加快城市水系连通工程,构建系统完整的水系网络。推进古运河水系、“七河八岛”片区水系、沿山河水系、西夹江水系、通南地区水系等中小河道的沟通整治,加强中心城区水系整体的连通性,构建由沿山河-保障河-古运河-通扬运河、夹江-长江、槐泗河、古运河、京88、杭大运河、凤凰河-太平河-廖家沟、金湾河-运盐河-芒稻河组成的水系脉络。55 第 95 条 城市绿廊 依托城市水系网络,建立系统完整的城市绿廊系统,包括十里蜀冈绿廊、赵家沟-西银沟绿廊、护城河绿廊、环古城绿廊、古运河绿廊、七里河绿廊、沙施河绿廊、京杭大运河绿廊、廖家沟绿廊、芒稻河绿廊、新通扬运河绿廊、向阳河绿廊、下沟河绿廊、白塔河绿廊等。城市绿廊宽度应确保可容纳绿道以及相应的公园设施;绿廊与城市道路交叉节点鼓励采用立体无干扰形式,维护绿廊的空间连贯性。第 96 条 通风廊道 加强城市通风廊道保护与建设,持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至 2035 年,规划形成一级通风廊道 3 条,分别为廖家沟通风廊89、道、槐泗河通风廊道、仪扬河-夹江通风廊道;二级通风廊道 6 条,分别为东西向的古运河-邗沟-蜀冈瘦西湖-蜀冈西峰通风廊道、沪陕高速通风廊道、新通扬运河通风廊道,南北向的蜀冈瘦西湖-二道河-古运河通风廊道、京杭大运河通风廊道、芒稻河通风廊道。第六节 城市更新 第 97 条 更新重点区域与分类 更新重点区域以更新对象为基础,按照成片连片、规模适中、更新类型相对单一的原则,结合详细规划单元、街区边界合理划分。按照各片区更新重点的差异,将更新重点区域分为历史文化保 56 护类、老旧社区类、综合提升类、低效产业类、蓝绿空间优化类、发展预留类等六类。第 98 条 历史文化保护类 坚持保护优先,采用留、整为90、主,局部改、拆并举的渐进式、微更新的方式,维护总体风貌和空间肌理,延续历史文脉。推进明清历史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和风貌整治,加快老厂房、机关办公等搬迁改造,增补民生设施、完善古城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研究唐子城保护利用方式以及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周边建筑高度、建筑密度控制,严格保护景区视觉环境以及景城融合的空间格局,推进瘦西湖片区有机更新。第 99 条 老旧社区类 采用留、改、拆、整并举的方式,按照规划要求重构片区功能、重塑空间形象。重点整治老旧小区及建筑风貌,提升片区整体形象;改造适用的老旧建筑,补充公益性配套设施;推进零散低效城镇用地和城中村拆迁改造,腾挪空间,优先按照标准增补公共设施91、。第 100 条 综合提升类 以留、整为主,拆、改为辅的方式,“见缝插针”补短板,避免大拆大建。重点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棚户区)拆迁改造和零星工业(仓储)用地功能置换或拆迁改造,优先增补公共 57 及市政设施配套。加密道路网,畅通微循环;整治老街道,更新完善街道设施,提升街面风貌和空间品质;见缝插绿,增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公共开敞空间。第 101 条 低效产业类 采用退、改、储并举的方式,分区分类推进低效产业用地提质增效。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低效产业用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措施有序退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低效产业用地采取增容技改、兼并重组、引导腾退、转型升级、协商收92、储等方式开展盘活。加强相邻低效用地整合,整体更新、有序开发。第 102 条 蓝绿空间优化类 对长江、大运河沿岸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实施生态修复,构建延伸覆盖全域的网络化绿地生态系统。拆除对生态有影响的零散用地;改造保留的建筑,作为必要的生态保护与配套管理设施;整治水绿环境,提升滨水空间品质,完善绿道体系,串联重要公共开敞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第 103 条 发展预留类 对规划集中建设区内的村庄以及其他零星用地逐步予以拆除重建;对评估有保留改造价值的建(构)筑物和设施予以保留改造,与整体相协调。注重更新区域与已建成区域的衔接和协调,按照规划以及规范标准要求配套相应设施。58 第十章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93、强化国土空间作为文化遗产资源的载体作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更好地把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线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统一起来,服务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增强扬州文化影响力和吸引力,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做出扬州贡献。第一节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第 104 条 历史文化保护格局 以大运河扬州段为主轴,串连整合沿线城镇聚落与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构建“一带、两城、三片、多点”的市域保护格局,系统保护各个时期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其中,“一带”为大运河文化带,“两城”为扬州、高邮两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三片”为沿江94、平原、西部丘陵以及里下河三个保护片区,“多点”为市域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镇、村庄聚落以及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第 105 条 历史文化聚落保护 保护邵伯、大桥、临泽、界首四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射阳湖镇、三垛镇、菱塘回族乡、湾头镇、瓜洲镇等重要历史文化城镇聚落,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价值。可持续保护中国传统村落、江苏省传统村落,协同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升 59 居民生活环境和宜居水平。第 106 条 文物古迹保护 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95、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对于价值较高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应报请各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公布的地下文物埋藏区内和地下文物埋藏区外占地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实施考古前置制度。第 107 条 其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红色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名人故居、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遗产。重点应加强历史建筑周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控制,与历史建筑风貌相协调;注重功能与形态保护相结合,加强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加强红色文化遗产资源整合、统筹规划、整体保护和展示利用;有效保护传统农业生产工具、当地特有农作物品种等;促进遗产科学保护和合理96、利用,充分发挥灌溉工程遗产的综合价值;采用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博物馆、建设历史文化景点等多种保护方式促进名人故居保护。60 第 108 条 历史文化保护线 划定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扬州段)、扬州古城、明清历史城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各类历史文化保护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对于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暂不具备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基础的传统村落,加强部门协同,及时落实动态补划。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线内的建设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第 109 条 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以97、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重点,推动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方式创新,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全域文化旅游新格局。大运河文化旅游空间布局。围绕大运河文化旅游轴,布局宝应、高邮、邵伯、湾头、扬州古城、三湾、扬子津、瓜洲等八大文化片区,打造十二圩、大桥、樊川、菱塘、界首、临泽、氾水、安宜、泾河等运河沿线重要节点城镇,统筹建设用地保障,支撑构建“一条主轴、八大片区、多个特色节点”的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空间布局,突出打造世界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廊道。长江文化旅游空间布局。以长江为主线,围绕十二圩、瓜洲、大桥等沿江重要节点城镇,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统筹建设用地保障,促进历史文98、化遗产传承和文旅融合发展。61 第二节 大运河文化带保护传承 第 110 条 文化遗产整体保护 整体保护大运河扬州段遗产,涵盖大运河扬州段的水利工程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各类相关的环境景观。除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工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第 111 条 文化遗产挖掘 全面开展大运河沿线文化资源普查和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全面掌握全市资源分布、等级和保存利用情况,加强文物蕴含的中华文化精神和时代价值的系统阐释。第 112 条 文化资源保护与展示 加强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迹遗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99、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重要历史地段的保护与展示,加强淮扬运河文化特征的保护、挖掘和传承,突出水工、漕运、盐业为特色的文化传承,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近期重点建成开放隋炀帝墓考古遗址公园,启动扬州考古研究中心建设,推进扬州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62 第三节 扬州古城保护传承 第 113 条 保护范围 扬州古城是指扬州城各个历史时期不断演进形成的城市遗存。范围东至唐子城东护城河、黄金坝路、古运河一线,南至古运河、二道沟、荷花池、宝带河一线,西至宝带河、保障河、唐子城西护城河一线,北至唐子城北护城河、上方寺路一线,总面积约 18.25平方千米。第 114 条 整体保护要求 整体保护扬州100、古城格局,将明清历史城区、瘦西湖、唐子城、宋夹城、绿杨村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从整体上保护扬州古城历代叠加的空间格局和风貌特色。保护明清历史城区的城池格局、传统风貌、空间尺度,整体保护湖上园林、唐子城、宋夹城遗址、蜀冈西峰等独特的城市文化景观。第 115 条 传承利用要求 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和质量,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消费。积极推进唐子城片区等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利用,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特色文化旅游,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建设文化旅游精品。63 第四节 扬州明清历史城区保护传承 第 116 条 保护范围和保护重点 扬州历史城区即明清历史城区,东至古运河101、南至古运河、西至二道河、北至北护城河,总面积约 5.09 平方千米。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建筑高度,完整保持街巷体系,延续街巷的整体格局和空间尺度,保护北护城河、小秦淮河与二道河等历史水系,维持文昌阁、四望亭等重要建(构)筑物的标志性地位,彰显“河城环抱、水城一体”的古城格局。第 117 条 活化利用要求 以“文化”为主线,发展与文化博览、休闲旅游等功能相适应的配套服务设施,完善旅游留宿体系,重点发展精品酒店、精品民宿、特色客栈。优化居住功能,提升公共功能服务功能,增加绿化开放空间,改善居住环境。第五节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 第 118 条 东关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范围东至泰州路,西至国庆路102、,南至东圈门-三祝庵-地官第一线,北至个园及卞总门一线,面积约 32.47 公顷。重点保护东关街、东门、运河码头的空间格局、尺度与传统风貌,控制沿街建筑高度,对沿街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和东门遗址环境进行整治,强化历史城区的历史格局。64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鼓励传统商业,引入的新功能宜为文化、展览、餐饮休闲、居住、小型旅游商业等,争取传统名店老字号入驻,鼓励发展经营传统工艺和文化产品的商铺、茶肆和产商结合的手工作坊,通过对东关街沿街建筑功能的整合展现扬州传统商业精粹。第 119 条 仁丰里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范围东至小秦淮河,西至迎春巷、史巷,北至旧城七巷,南至甘泉路,面积约 12.07 公顷。重103、点保护仁丰里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居住街坊特征、网格状街巷格局和小秦淮河风貌特色,保护历史建筑和风貌街巷的完整性,保持与强化平缓的整体空间尺度感。按照“小地块、渐进式、微更新、强文化、可持续”的思路,重点整治街区环境,提升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水平,引入名人名家名师工作室、非遗项目、文化创意项目、特色文化民俗等,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优化街区功能,推动仁丰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活化利用。第 120 条 湾子街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范围东至皮市街,南至风箱巷-梅花书院东-广陵路一线,西至国庆路,北至古旗亭街-莲桥东巷一线,面积约 32.50 公顷。重点保护湾子街独具特色的斜向街道空间肌理;维护街区传统手工业和104、商业、老字号集聚的特征,保护其浓郁的市井气息和朴实的地方民俗风情。65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以传统居住功能为主,兼顾文化旅游休闲、传统生活体验等功能。重点完善服务居民的各级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社区公共开放空间,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增加停车设施。结合旅游发展的需求,增加特色商业休闲服务和文化体验功能,强化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能力。第 121 条 南河下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范围北至广陵路,南至南河下-新大树巷一线,东至居士巷-徐凝门路一线,西至渡江路,面积约 22.35 公顷。重点保护南河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上形成的“平缓型”空间格局、匀质细腻的城市肌理和经纬分明的街巷体系,保护完整的盐商建筑群,保护传统的105、园林空间布局,体现园林与住宅良好的空间关系。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以传统居住功能为主,兼顾文化旅游休闲、传统生活体验等功能。物质文化遗产利用以展示盐业管理交易、盐商会馆文化和盐商居家生活场景为主,针对扬州盐商“又雅又俗、亦儒亦商”的特点,反映扬州盐商对扬州文化的贡献。66 第十一章 综合交通 围绕更好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带、南京都市圈、宁镇扬一体化等国省重大发展战略,加快构建跨区域对外连接新通道,建设大型综合交通枢纽,融入全国交通动脉,以现代交通方式提升扬州在国家、区域网络中的交通枢纽地位;坚持绿色交通主导的发展模式,着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优化城市路网结构106、,改善慢行交通出行体验,构建高效、便捷、绿色、舒适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第一节 市域综合交通布局 第 122 条 铁路交通 发挥中轴区位优势,打造国家级双轴交汇的高铁枢纽。加快贯通国家高铁主通道,保障扬州深度融入“轨道上的长三角”,提升对外快速链接能力。规划预留普速铁路、铁路专用线通道,服务港口集疏运和重要产业开发区、物流园货物集散,挖掘铁水联运发展潜力,保障货运铁路通道。第 123 条 机场航空 宁扬协同一体,与南京共筑长三角国际航空枢纽。至2035年,构建“1+4+N”机场布局空间。推动扬泰机场打造国际旅游航空枢纽,积极推进 4 个通用机场建设,设置覆盖市域主要行政中心、风景名胜区、三级医院107、的 N 个起降点,加快建设开放畅达、便捷高 67 效的航空网。第 124 条 港口水运 宁镇扬组合发展,重塑长江经济带江海河联运枢纽,打造长三角港、上海港重要水水中转枢纽。至 2035 年,规划形成“两纵五横两联”的内河航道网,“一港三区、八个作业区”长江港格局以及“一港五区、十五个作业区”内河港格局更加完善。第 125 条 公路交通 完善多级协调的区域公路体系。至 2035 年,规划形成“四纵四横”的高速公路网和“九横六纵十二联”的国省干线公路网络。补充南京都市圈、江淮生态经济区等地区的高速公路联络线,提升网络联通水平;加强沿江港口集疏运高速公路建设;加强公路网与城镇节点、旅游景区、综合交通108、枢纽的衔接。第 126 条 过江通道 加强宁扬、扬镇过江通道空间预控,加速宁镇扬跨江融合发展,在已有龙潭过江通道、润扬大桥、五峰山过江通道基础上,近期重点保障润扬第二过江通道、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过江通道空间。第 127 条 综合枢纽 至 2035 年,规划形成“一主九辅”铁路客运枢纽,在扬州市辖区规划形成 4 处公路客运站,其他县(市)城区各规划 1-2 处公 68 路客运站。第二节 市辖区综合交通系统 第 128 条 公路布局 规划形成“一环七射一纵”高速公路布局。“一环”即启扬高速、扬溧高速、沪陕高速、京沪高速构成的高速环,“七射”即京沪高速、启扬高速、沪陕高速江广段、江宜高速、109、扬溧高速、沪陕高速江六段以及新扬高速,“一纵”即扬州东部绕城高速。规划形成“七横八纵”广覆盖多联通的国省干线布局。第 129 条 城市轨道 至 2025 年,规划建设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一期工程(6 号线);至 2035 年,以扬州东站、扬州站为枢纽,规划城市轨道 1 号线、2 号线、5 号线,预留 3 号线、4 号线、7 号线、8 号线、宁扬城际扬州站至扬州东站等 5 条城市轨道建设条件。第 130 条 客运枢纽 规划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扬州东站、扬州站等 3 个主枢纽,江都站、扬子津站(预留)、大桥站(预留)等 3 个次枢纽。69 第三节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布局 第 131 条 城市道110、路 规划形成“五横七纵”快速路网体系和“二十五横十七纵”主干路网体系。其中,“五横七纵”为江平快速路、江广快速路、城南快速路、扬子津快速路、沿江高等级公路等 5 条东西向快速路,以及润扬快速路、扬子江路、运河快速路、沙湾路、金湾快速路、黄海路、兴港路等 7 条南北向快速路。“二十五横十七纵”指华扬路、白沙路、吴州路等 25 条东西向主干路,以及真州路、渡江路、宝林路等 17 条南北向主干路。持续推进“窄街道、密路网”建设。次干路根据各片区路网布局,以及用地性质进行差别化配置;支路应采用稳静化措施,适当控制机动车行驶速度,提升城市慢行系统和停车设施服务水平。第 132 条 常规公交 提高公共交通111、可达性和路网组织灵活性,规划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快速公交为主体,常规公交为补充,微循环和旅游公交、公共自行车等为延伸”的公交出行体系。结合公交车辆的发展规模及线路设置,完善公交停保场站和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布局。第 133 条 静态交通 划分停车区域为一类区、二类区与三类区三个层次,实现差别化的停车政策、发展和管理要求。70 停车一类区即为严格限制区,适用于扬州明清历史城区、江都老城区。重点通过提高车位白天夜间利用率、制定高标准停车费率、制定配建指标上限、加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设置夜间路内停车位、加强停车管理和智能诱导等策略进行管控。停车二类区即为适度供应区,适用于扬溧高速、沪陕高速、廖家112、沟与宁启铁路围合地区,以及黄海路、沪陕高速、连淮扬镇铁路、新万福路、高水河、宁启铁路围合地区。重点通过适度满足车辆使用要求、调整建筑配建指标、调整停车收费标准、鼓励社会投资停车场建设、不断改善停车秩序与环境等策略进行管理。停车三类区即为弹性指导区,适用于中心城区除一类区、二类区其他地区。重点通过引导拥堵车辆向外围迁移、配建建设为主导、执行停车收费低标准等策略进行引导。第 134 条 慢行系统 遵循“以人为本、环境友好、方便旅游、有利康体”的原则,构建特色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等三级绿道体系,分区域分主题优化慢行环境,形成连续、安全、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特色绿道重点围绕骨干水系网络,沿京杭大运113、河、古运河、仪扬河、古盐运河等打造 4 条区域绿道;城市绿道重点依托二道河、芒稻河等城市蓝绿空间网络,打造连接城市重要公共中心、各类绿色开敞空间、重要自然和人文节点的绿道网络;社区绿道重点以服务社区基本公共生活为重点,提高社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百姓幸福感,营造宜居生活环境。71 第十二章 要素支撑体系 以支撑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为重点,加强水利、能源、环卫、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的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优化形成安全可靠、智慧高效、绿色安全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和空间保障体系。第一节 城乡安全设施 第 135 条 城乡安全目标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着114、力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到 2035 年,建设成为公共安全防控能力全国领先的安全韧性城市,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多灾种防灾救灾能力,完善多灾种应急避难疏散设施和救援场所,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生命线系统满足防御大灾能力。实现“中灾正常、大灾可控、巨灾可救”的目标。第 136 条 灾害防治 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防治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力度,逐步消减地质灾害隐患点存量,城镇、产业发展空间应避让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强重大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群测群115、防网 72 络建设,全面覆盖地质灾害隐患点。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和预警精准度。提升气象灾害防灾救灾能力。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备、适度超前的气象灾害综合探测系统,共享气象灾害综合信息,发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业务,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全面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开展重大工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定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社会管理;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决策、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第 137 条 116、抗震减灾 市域各县(市)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并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本地区抗震设防标准。城市生命线工程、政府机关和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设施及其他重点工程对工程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后确定抗震设防等级。优化地震监测台网布局,逐步增加台网密度,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加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的地震灾害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并定期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提升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在城市更新工程中优先消除危旧房屋和基础设施地震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城乡抗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城市抗灾能力,增强城乡发展韧性,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市辖区加快推进地震活动断层探查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117、价 73 工作。深入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全面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积极开展悬湖、悬河等重大水利设施地震风险排查,制定防范措施。第 138 条 防洪排涝 围绕“消隐患、提标准”,全面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巩固完善流域防洪能力,加大区域治理力度,补全城市防洪排涝突出短板,重要建筑以及隧道出入口等区域尽可能形成“驼峰”型地形特征,努力构筑安全可靠、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体系,筑牢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屏障。防洪排涝标准。流域防洪:长江江港堤防防洪标准达到 100 年一遇,归江河道堤防防洪标准达到 50100 年一遇,干流河势得到基本控制;淮河入江水道按行洪 12000 立方米/秒、邵伯湖(六闸)水118、位 8.5 米设防。区域防洪:仪邗区、通南区区域骨干河道行洪能力 20 年一遇、堤防挡洪能力 50 年一遇,沿江治涝 20 年一遇;白马湖高宝湖区、里下河区防洪 20 年一遇,治涝 10 年一遇。城市防洪:排涝标准为 2030 年一遇,其中重点区域为 30 年一遇,其余区域为 20 年一遇。第 139 条 卫生应急设施 建立扬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体系,提高城市公共卫生安全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应急系统,在城市防护、机构建设、灾种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体系,信息管理与 74 发布,现场指挥与应急处理,防灾减灾培训,全民健身等方面形成良性运行体系。立足平急结合、补齐短板,保障各119、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的设置布局,支持推进区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重点保障市急救中心建设,支持智慧分级调度中心升级,支持标准化救护车洗消中心建设,支撑院前急救转运体系完善。市辖区建立以市急救中心为主,区级急救分站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组成的急救网络。市、区两级急救医疗中心(站)联网运行,实行统一的急救体系和调度指挥中心。各行政区分别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所,区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职能。第 140 条 消防设施 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布局合理、装备精良、设施完备、智慧高效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化120、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构建城乡覆盖、区域协同,陆、水、空全方位消防系统,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城乡消防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生命财产损失,保持消防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市辖区消防设施。以提高城市整体救灾能力为目标,科学规划消防队站布局。按照每 4-7 平方千米建设 1 个不低于二级站标准的消防救援站;按照“防消联勤”为民服务体系要求,在城市核心 75 区以及商业集中区、人口稠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明清历史城区以及经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确有必要设置的区域增设小型消防救援站(撬装站)。按照水域分布,以121、 30 分钟到达其辖区边缘为标准,建设水上消防救援站。市辖区中心城区以外的重点镇按照城市小型站标准建设队站,其他一般乡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实现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全覆盖。第 141 条 重大危险源防控 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空间布局并加强管控。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准入、退出机制,重大危险源企业原则上全部进入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统一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强化生态隔离带建设,合理设置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环境防护距离,降低工业区对居住区等生活空间的干扰和影响,保障城市人居环境安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形势预测预警系统,提升全域重大危险源科学管理水平。第二节 市政公用设122、施 第 142 条 给水设施 规划扬州市第六水厂、宝应二水厂适时选址新建,扩建高邮一水厂、扬州湖西水厂、高邮司徒自来水厂、仪征水厂,进一步构建市域供水安全保障格局。市辖区形成由长江、廖家沟、芒稻河多水源互补互备和 6 座主力水厂保障的供水格局,全面提升全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城乡区域供水覆盖率达 100%。76 第 143 条 排水设施 提高雨水排水设施标准,有效应对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以内的强降雨。逐步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支持工业园区完善工业污水处理厂布局。市辖区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污水统一收集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偏远乡镇设置独立小型污123、水处理厂。支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满足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要求。第 144 条 电力设施 市域电力设施布局。规划扩建高邮 500 千伏变电站、江都 500千伏变电站,新建沿江 500 千伏变电站、宝应 500 千伏变电站,预留上河高邮 500 千伏线路 150 千米增容改造空间,预留长度 90千米的 500 千伏折单线路、长度 1350 千米的 220 千伏折单线路、长度 2101 千米的 110 千伏折单线路新建空间,系统预留电力设施建设空间网络。市辖区电力设施布局。在广陵区规划新建 500 千伏沿江变电站,满足扬州南部片区负荷发展需求。结合各片区供电需求,规划新建 220 千伏画124、舫变、伟业变、孙庄变等 14 座 220 千伏变电站和25 座 110 千伏变电站。第 145 条 燃气设施 市域燃气设施布局。规划形成“两横两纵”燃气廊道布局,分 77 别为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苏中支线、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青宁输气管道和江苏沿海输气管道。市辖区燃气设施布局。结合燃气长输管线布局走向,在广陵区规划新建 1 座高中压调压站,在江都区规划新建郭村燃气门站及4 座高中压调压站,保障各区及周边区域用气需求,形成环状燃气管网分布,强化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燃气系统稳定性。第 146 条 供热设施 市域供热设施布局。市域构建城乡统筹、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集中供热系统,全面提升宝应、125、高邮、仪征供热保障能力,以集中供热为主、分布式供热为辅,进一步整合区域热源,提升供热热力管网覆盖率和稳定性。市辖区供热设施布局。规划改建杨庙镇热源点,促进提高城市能源保障能力。加快供热热源和供热管网的建设,逐步完善热源清洁高效、热网智慧安全的综合供热体系。第 147 条 通信设施 市域通信设施布局。加大市域范围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补齐乡村通信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市县公共区域免费 Wi-Fi 覆盖,构筑全域覆盖的高效能网络体系。推进市域范围内通信基础设施城乡统筹与共建共享。城镇实现 5G 网络全面深度覆盖,行政村及自然村等区域逐步推进 5G 建设。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和网络建 78 设,提升126、网络覆盖质量和范围,提升广电网络宽带服务能力,形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网络。保障双千兆网络建设运营,大力推进千兆光网和 5G 网络同步实施、一体推进。市辖区通信设施布局。以打造扬州新一代高速、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战略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为总体目标,合理布局铁塔、基站、局房等各类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各运营商每个区有一至两个通信综合楼作为核心机房。第 148 条 环卫设施 市域环卫设施布局。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建立城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系统,统筹规划、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焚烧资源化率,建立环境友好、先进完整的城乡环境卫生体系。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构建多127、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优化全市固废资源利用产业布局,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市辖区环卫设施布局。规划新建扬州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和二期)、扬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厂扩建工程,江都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离子体熔融处置项目、江都区污水厂污泥和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项目、江都区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第 149 条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空间预控和用地保障,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支 79 撑有力、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对用地规模、位置已确定的项目进行精准上图,对工程选址初步落实但建设方案尚未确定的项目,通过示意形式进128、行上图,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预留空间。80 第十三章 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明确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的总体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整体提升市域生态系统质量,夯实生态安全基底。第一节 市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 第 150 条 生态修复目标 落实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划定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和重点区域,布局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管理体系,推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促进生态系统要素良性循环,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现生态安全底线有效维护,生态质量显著提升,生态系129、统稳定性全面增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第 151 条 生态修复任务 落实全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规范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保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综合考虑生态本底、资源状况、流域特点、生态服务主导功能和主要生态胁迫问题,划定“两带四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总体布局,构建“源地-廊道-节点”多层级的生态安全网络。其中,“两带”为长江沿线生态保护修复带、大运河生态保护修复带;“四区”为高宝邵白湖群 81 生态保护修复区、里下河平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区、低山丘陵综合保护修复区、沿江平原综合保护修复区;“多层级”系指市级层面的一级生态源地、生态廊道和分区层面的二级生态源地、生态130、廊道共同构成的生态网络。协同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系统开展各类水污染防治和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合理沟通水系,推动生态美丽河湖建设。第 152 条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工程。加强运河岸线整治及支流水系水质提升和廊道建设。以打造生态长廊为目标,实施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保护修复,推进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通过退养、地形重塑、水生植被修复等措施,修复水面、浅滩、挺水植物群落、森林沼泽等差异化生境,促进大运河生态环境改善,建设绿色生态廊道。长江防护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加强长江岸线整治及支流水系水质提131、升和廊道建设。以打造绿色经济长廊为目标,促进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的恢复,丰富长江生物多样性,促进长江生态环境改善。江淮湖荡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主要集中于高邮市、宝应县的里下河地区,重点开展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功能恢复,打造以湿地为主体,水产养殖、湿 82 地科普教育、生物栖息地为特色的里下河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类型。立足重要生态功能区及里下河湿地群特征,实施水鸟栖息地修复、环湖生态防护带建设等示范工程,改良湿地生境、优化湿地群落结构,增加湿地固碳能力,维护提升生物多样性。在高宝邵白湖群(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白马湖)、里下河湿地区,推进区域河流水网以及生132、态涵养林带等水网、林网建设,强化生物迁徙廊道构建,加强栖息地连通性和稳定性。低山丘陵森林保育工程。加强仪征西部丘陵山地森林的抚育保护以及灌草植被和水库坑塘维护,形成扬州西部绿色生态屏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以自然恢复为导向,建设自然恢复示范矿区。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结构特点,强调因地制宜“一矿一策”,大力推进废弃矿区修复,构建科学植被群落结构,提高矿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第 153 条 国土综合整治目标 以山、水、林、田、湖、草、村全要素为整治对象,立足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区域自然环境差异性,系统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积极稳妥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133、治。第 154 条 国土综合整治任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乡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以山、水、林、田、湖、草、村全要素为整治对象,全域开展农用地 83 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整治。至 2025 年,建成国家试点项目 2 个、省级示范项目不少于 3 个,支持县(市、区)自主开展不少于 4 个项目,探索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特色鲜明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模式。农用地整治。开展粮食主产区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农业种植区整治工程,以实施土地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建设田间路网和生态防护林体系等为核心,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整治。科学134、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标准和内容,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提高耕地资源综合承载能力,夯实农业生产现代化基础。开展耕地土壤修复改良、污染超标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有效控制耕地肥力退化、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等问题。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以“空心村”和“危旧房”整治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闲置低效用地整理,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完善农村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庄生活污水和河道等水系综合治理,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保留本色、回归自然的原则,以“原貌整治、塑造特色”为主导模式,135、融合田园风光、村情美景、农耕文化于一体,打造乡村特色空间。84 第二节 市辖区重点修复整治区域划示 第 155 条 重点生态修复区域 以生态系统问题为重点生态修复区域导向,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系统性、功能性、空间完整性出发,市辖区共划示 5 个重点生态修复区域,分别为京杭大运河沿线、长江沿线、城区、东部平原、中部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京杭大运河沿线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区。京杭大运河两侧各 1公里为重点区域,各 2 公里为管控区域。重点推进运河及沿线生态管控保护与自然修复;严格控制河湖围垦和岸线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入河污染拦截与河口湿地修复;加强岸线整体生态功能的提升;构建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高生136、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能力。长江沿线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区。长江沿线 1 公里范围为重点区域。重点推进长江及沿线生态管控保护与自然修复;严格控制河湖围垦和岸线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入河污染拦截与河口湿地修复;加强岸线整体生态功能的提升;构建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能力。城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区。重点加强运河沿线生态防护绿地建设,提升沿线公园精神文化服务功能、公共空间运河文化展示传承功能;加强城市与外围空间廊道连通性;科学开展城市风廊,城市热廊的物质能量交换廊道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东部平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区。生态空间重点提升林地连 85 通性、林种丰富度,促进植被恢复,137、增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固碳释氧和水土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农业空间结合村庄拆迁撤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法措施,降低江都区农业面源污染情况,促进农业空间固碳能力提升、物种多样性恢复。中部综合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区。区域内重点增加生态空间用地面积、加强入江河流连通性,提升林地连通,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城市棕地治理,综合提升区域内生态系统质量。第 156 条 重点国土综合整治区域 根据河湖水系、林地、耕地和园地的空间分布特征,市辖区共划示 3 个重点国土综合整治区域,分别为南部沿江平原土地综合整治区、中部邵伯湖平原土地综合整治区、北部里下河平原土地综合整治138、区。南部沿江平原土地综合整治区。以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为主,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集约利用”为目标,积极开展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与城市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大力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部邵伯湖平原土地综合整治区。以农用地整理为主,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进一步加强土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北部里下河平原土地综合整治区。以农用地整理为主,开展高 86 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化生产,形成优质、特色、高效、生态农业主导产业体系。87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139、平台”要求,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推动规划管理数字化转型,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 157 条 落实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第 158 条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 健全市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对国土空间编140、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决策,确保国家、省级、市级重大决策部署和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88 第二节 强化规划传导 第 159 条 建立规划体系 加快建立“三级三类”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全域覆盖、上下衔接、分层管理、分类指导的规划实施传导机制。其中,“三级”为市、县(市)、乡镇三个层级,“三类”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总体规划是指导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项目行政许可、开展各类开发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法定依据。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专业领域的细化和落实。因地制宜开展分区规划编制。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141、规划、详细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第 160 条 对专项规划的指引 加强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相关专项规划应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发挥专项规划对总体规划的支撑,综合交通、历史文化保护、镇村布局、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等专项规划,可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相关专项规划之间应相互协调。第 161 条 对详细规划的传导 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全域全覆盖划定不同类型 89 的详细规划单元,并按照不同类型空间管控规定编制详细规划。详细规划编制要落实市、县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确定的142、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空间结构、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应深化优化用地和设施布局等内容。第三节 强化用途管制 第 162 条 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建立健全统一的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依据规划 制定国土空间分区准入规则和正负面清单,完善三类空间以及内部细分用途的转换规则,建立耕地、林地、水域、建设用地等资源要素的约束性转用规则,加强地上地下、城镇乡村空间的统一用途管制,促进空间资源要素利用合理有序。第 163 条 严格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依据 规划,统筹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和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等控制指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节约集约用地状况等,科学编制土地等自然资源143、年度利用计划。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90 第四节 健全配套政策 第 164 条 完善规划实施法规政策 深化研究和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的全过程配套法规、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保障规划目标、底线保障、空间管控的有序实施。完善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政策法规。健全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土地供给侧改革,从区域统筹、存量用地盘活、精准供地、弹性预留空间管理、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建立面144、向高质量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第 165 条 探索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政策 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与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深化土地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二次开发,提高土地周转和利用效率。实行农村建设土地弹性退出机制,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市场交易机制。91 第五节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 166 条 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建设图数一致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实景三维江苏为基底,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全域数字化现状图为基础,依托时空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边界精准落地、上图入库,形成全市145、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在线管理。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状况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加强对重要控制线、重大战略区域、重点城镇等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等的监测预警。第 167 条 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要求,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开展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依据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第 168 条 严格规划监督管理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146、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和议事决策作用。将规划评估结果作 92 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基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实施耕地保护一年一考核。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和相关部门监管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各方监督合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问责。第 169 条 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健全公众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制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完善规划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凝聚社会共识,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加强规划协调、咨询和论证等工作。93 附则 第 170 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自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扬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本规划由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 171 条 规划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强化监督信息互通,形成人大、政协、纪检、司法、监察、审计、社会等各方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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