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原县张华镇总体规划方案(2018-2035年)(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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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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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原县张华镇总体规划 文本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村镇体系规划2第一节 经济发展2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2第三节 村镇布局规划3第四节 综合交通规划4第五节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4第六节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5第七节 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5第八节 空间管制规划5第九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6第三章 镇区总体布局规划7第一节 城镇性质与规模7第二节 用地发展方向与规划结构7第三节 居住用地规划7第四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第五节 生产设施用地规划8第六节 物流用地规划8第七节 综合交通规划9第八节 绿地系统规划9第九节 景观风貌规划9第四章 镇区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0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10第二节 2、排水工程规划10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11第四节 通信工程规划11第五节 供热工程规划12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12第七节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12第八节 环境保护规划12第九节 环境卫生规划14第五章 镇区综合防灾规划14第一节 防洪规划14第二节 抗震减灾规划14第三节 消防规划15第四节 人防规划16第六章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17第七章 规划实施政策建议与措施18第一节 规划实施政策建议18第二节 规划实施措施18第八章 附则19附表19图纸目录20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促进平原县张华镇的建设有序、健康发展,为城镇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镇规划3、标准(GB50188-2007),结合张华镇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划。第2条 本规划是指导张华镇城镇建设活动的法定文件和进行建设管理的依据。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使用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第3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146号);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5、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建村2010184号);6、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鲁政发201229号);7、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4、展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鲁发200723号);8、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鲁发200921号);9、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鲁发200924号);10、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纲要;11、山东省平原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12、山东省平原县现代村镇体系规划(2012-2030);13、张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4、平原县、张华镇其他相关资料。第4条 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原则;2、统筹城乡,和谐发展原则;3、区域协调、分工发展原则;4、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原则;5、依托资源,突出特色原则;6、宏观控制,5、分期实施原则。第5条 规划期限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第6条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范围为张华镇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为53平方公里。第7条 发展目标1、总目标平原县西南部重点镇、以绿色化工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商贸流通型城镇。2、分目标表1. 分目标指标体系表指标现状值目标值增长速度20142020203020202030经济发展三次产业结构18:65:1711:55:348:50:42地方财政收入(万元) 2806192274987015%10%农民人均纯收入(元)10839250717786715%12%社会发展总人口(人)2.32.52.8镇区人口(人)0.651.16、1.6城镇化水平(%)284457城乡居民社会基本保障覆盖率(%)100100义务教育入学保障率(%)100100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3840SO2年日平均浓度(mg/m3)0.060.05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100污水集中处理率(%)80100城镇建设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平方米/人)73.4325.2636.23人均道路广场用地面积(平方米/人) 32.6021.9012.6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8.45 8.688.16电话普及率(部/百人)4060有线电视普及率(%)100100燃气普及率(%)6090第8条 发展策略1、农业现代化策略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借助交通7、改善的契机,积极加快农业生态园建设,使张华镇现代农业集生产、科普、观光于一体,全面提升农业附加值。2、工业特色化策略依托镇区建设,按照镇园结合的思路,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张华镇成平原县南部工业强镇,并通过镇区非农就业条件的改善,有效推动城镇化进程。3、旅游产业化策略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积极引入开发资金,把旅游业培育为第三产业支柱,从而实现旅游资源由发展资源转变为发展资本。4、空间集约化策略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思路,整合村庄布局,引导村庄集中发展,置换闲置土地,实现由分散布局转变为集约发展。第二章 村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经济发展第9条 产业发展策略强化农业基础,稳固工业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8、以旅游业为龙头,促进产业一体化。1、第一产业发展战略构建林果开发、苗木花卉、酿造业等三大现代农业产业,实施土地流转与旅游业相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业。建立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模式。重点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休闲农业。2、第二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立足本地优势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产业链条上的加工业及与食品业密切相关的加工业。重点发展以绿色化工业、加工业和新兴产业为主的现代新型工业。3、第三产业发展战略以商贸、物流、金融为突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相家河水库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旅游业,大力支持物流产业的发展,为区域工业企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服务。依托各级9、农村社区建立乡村旅游服务点,依托大型旅游区和镇区建立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商品购物中心。第10条 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两轴、四区”的布局结构。(1)两轴南北向产业发展轴:镇域内沿平腰公路两侧,发展经济林木种植。东西向产业发展轴:投资建设沿林高公路的产业园区。(2)四区 城镇经济发展区:以发展城镇经济为主,一是重点发展行政办公、文化、医疗、商贸、餐饮、娱乐、住宿为主的第三产业,建设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物流园区,打造镇域商贸中心;二是以镇区为基础,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镇级现代服务中心,承担全镇服务功能;三是发展绿色化工业、加工业和新兴产业,建立产业园区。东兴蔬果开发基地:种植黄金梨、榛子、芹菜等绿色食10、品,积极打响农业品牌。朝阳生态农业区:以农产品种植、加工科研培训中心为主,兴建集生产、科普、观光于一体的生态农业观光园。兴悦畜牧养殖区: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注重养殖小区和畜牧大户的培养,建设兴悦生态特色社区。 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第11条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近期(2020年):全镇总人口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万人,城镇化水平44%;远期(2030年):全镇总人口2.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万人,城镇化水平57%。第三节 村镇布局规划第12条 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按下表执行。表2. 张华镇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一览表序号名称社区位置现状村庄人口规模(人)用地规模11、(公顷)1兴悦社区王达村北高沟村、贺沟村、韩庄村、南赵村、相庄村、范庙村、高陈村、刘悦村、何庙村、郝堂村、皮张村、南白村、王达村 5000 502朝阳社区候庄村东卜吉柳村、闫庄村、薛庄村、候庄村、蔺庄村、小崔村、大陈村、黄庄村、王明村、二马村4000403东兴社区刘力庙村北北赵村、东高村、姜级村、刘力庙村、王庄村、祖庄村、小陈村300030第13条 镇村等级结构表3. 张华镇镇村等级结构表等级名称数量中心城镇镇区1中心社区兴悦社区、东兴社区、 朝阳社区3第14条 镇村空间结构规划镇域形成“一心、两轴、三点”的镇村空间组织结构。 (1)一心镇区和工业园区一体,为全镇综合中心,是全镇政治、经济、文12、化、科技发展的战略着力点,在镇域内起到辐射带动作用。 (2)两轴平腰公路纵向发展轴:对外联系平原县城区和高唐县,对内南北向贯穿镇域,连接镇区工业园区、物流商贸园区、兴悦社区等重要发展片区。林高公路横向发展轴:向东连接王庙镇,向西连接腰站镇,形成镇域内东西向重要的产业带。 (3)三点3个农村新型社区作为镇域范围的次中心,分别是兴悦社区、朝阳社区和东兴社区。第15条 旅游发展规划1、旅游功能区划分根据张华镇不同的旅游资源特色规划形成四个旅游主题功能区,分别为北部旅游度假区、城镇风情旅游区、东部旅游度假区、中部旅游度假区。北部旅游度假区:依托相家河水库的自然环境景观,以发展文化旅游、历史文化研究、休13、闲度假为主。城镇风情旅游区:以镇区为基地,以文化广场及会馆为依托,突出当地历史民俗文化特色,建设旅游购物中心、商业服务中心等。东部旅游度假区:包括以生态有机水果、蔬菜、花卉种植等为主,开展采摘体验、农业观光旅游的东兴农业观光旅游区。中部旅游度假区:联系南部社区和北部镇区,以旅游购物、商业服务、餐饮住宿、休闲度假等服务项目为主。2、旅游景点规划形成相家河水库旅游度假区、祖庄古柏林、郝堂古槐、朝阳都市农业生态园、郑官河生态园、北部滨水旅游度假村为首的6个旅游景点。3、农家乐旅游主要是开展以农家生活为特色的农家乐旅游项目。规划在每个农村社区开辟约2公顷左右旅游专用区,进行特色农业生产体验和农产品展示14、,配置相应停车场(广场)、特色农家美食服务等设施。4、旅游服务设施(1)游客集散中心在北部旅游度假区入口处规划游客集散中心,设置旅游信息中心、餐饮接待、酒店、旅游商品超市、停车场、小型医疗点、长途汽车站点等。(2)旅游购物中心在镇区南部、结合中部旅游度假区景区入口广场规划镇域旅游购物中心,以休闲、购物、娱乐、度假活动为主。(3)旅游服务站在各个旅游景点出入口处设置小型旅游服务站,配备停车场、餐饮服务、医疗急救、旅游咨询等设施。5、旅游线路(1)主要旅游线路根据在各旅游功能区分布及镇域地形特点,规划沿平腰公路、林腰公路形成镇域主要旅游路线,沿镇域部分道路规划形成旅游支线。(2)景观步道沿郑官河两15、侧规划50米宽景观林带,并设置环保型旅游景观步道。第四节 综合交通规划第16条 道路交通1、干路网络完善镇域干路网络,提高镇域道路通达性,规划计划打通东兴社区至何庙村道路,将盆吴村至东兴社区道路贯通并连接王庙镇,开通闫庄村南赵村相庄村的镇域道路;以上道路升级为镇域主要道路,镇域最终形成以“三横二纵”为主体的道路框架。“三横”:林高公路(打通梨园村至镇区段)、兴盆路(贯通盆吴村至东高村)、兴闫路(贯通闫庄村至相庄村)。“二纵”:兴华大街( 平腰公路南段拓宽改造)、兴张路(贯通东兴社区至何庙村)。 表4. 张华镇域干路规划建设一览表序号道路名称宽度(m)起讫点技术等级1林高公路20梨园村-镇域西边16、界二级2兴华大街20林高公路-王明村二级3兴盆路18盆吴村-东高村二级4兴闫路18闫庄村-相庄村二级5兴张路18林腰公路-何庙村二级2、通村路通村路按照三级路标准建设,规划道路宽度9米。3、滨河景观道路在镇域河流两侧规划旅游观光道路,路面宽度为10米,在沿河绿带内规划旅游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宽度均为2.5米。第17条 交通设施1、长途汽车站依托镇区东部的现状汽车站,规划形成镇区的长途汽车站。第五节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第18条 给水工程1、供水范围分区西管线:向朝阳社区供水。东管线:向东兴、兴悦社区供水。2、用水定额规划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为100L/人d,供水普及率为100%,工业用地用水定额17、为30m3/ha,其他用水量(包括:浇洒道路喷洒、绿地、市政用水及管网漏损等)按总用水量的20%计。3、用水量预测规划远期农村社区居民综合生活用水量为:0.18万m3/d。4、供水水质及水压供水水质须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管网供水水压按满足5层楼考虑,最不利点的供水水压须达到0.24Mpa,消防时最不利点的水压须达到0.1Mpa。5、消防供水各社区室外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期发生火灾1次,消防用水量按一次火灾用水10L/s考虑。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与生活、生产统一的给水系统。6、水源规划张华镇域供水水源为地下水。第19条 污水工程1、污水量预测预测农村社区生活污水排18、放量为0.10万m3/d。2、污水处理与排放镇区及周边村庄,污水排入镇污水处理厂;其余社区因距离远、地势高,考虑跨河处理成本过高等原因,由各村自建或几个社区共建小型污水处理站,对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可用于农田灌溉或排入河道。第20条 电力工程1、农村电力负荷预测预测农村用电负荷近期为0.98万千瓦,远期为0.84万千瓦。2、电力规划升级改造张华镇35KV变电站。10KV中压配电线路根据总体布局统一规划,采用环网供电方式,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新网建设与旧网改造相结合。10KV线路采用架空线与地下电缆相结合的方式敷设,实现配网自动化和双回路供电。各社区建设采用专用配电室,逐步淘汰露天变19、压器,全部实现预付费电表或远程抄表。村内380/220V低压配电网逐步由钢芯绞线改变为绝缘线。3、高压走廊220KV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40米,35KV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为20米;110KV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为25米。第21条 电信工程1、话机预测预测话机数量近期为0.63万部,远期为0.54万部。2、电信规划电信线路采用光缆传输和接线箱的方式,在每个农村社区和度假村设置接线箱。电信线路敷设方式宜为地下通信电缆,宜考虑弱电类线路的容量,避免和减少重复建设,使光纤尽量接近用户。3、邮政设施各农村社区内规划设置邮政投递点。 第22条 热力工程规划镇区以区域锅炉房为热源。农村社区采用地源热泵供暖。第220、3条 燃气工程沿镇域主要道路铺设燃气管线至每个农村社区。第24条 环卫设施规划每个农村社区设置一个生活垃圾收集点,镇区设置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经收集中转送至平原县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小于1500人的村庄设置12个公厕,大于1500人的村庄设置23个公厕。第六节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第25条 镇区镇区规划设置医院、文化活动中心、小学、中学、幼儿园、福利院、大型商业街等。第26条 中心社区规划配建村委会、小学、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体育健身场、三农服务点、农贸集市等。第七节 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第27条 农业生态空间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严禁进行镇村建21、设、挖土挖沙等一切非农活动。强化保护与改善水利设施,加强水系防护。郑官河、相家河、牛角河两侧各规划1030米生态防护带,镇域其他河流两侧各规划不低于20米的绿化生带。相家河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周围设置生态绿带。第28条 道路生态防护平腰公路两侧规划10米绿化带,林高公路两侧规划10米绿化带,其余道路规划6米绿化带,城镇和农村社区内部主要道路规划3-10米绿化带。 第八节 空间管制规划第29条 禁止建设区1、 管制范围张华镇域禁建区的范围主要包括:南部旅游度假区、东部旅游度假区、水库保护区、重要生态廊道、绿化隔离带、市政走廊、公共绿地和基本农田。生态廊道、绿化隔离带:引黄干渠两侧各规划1030米生22、态防护带,镇域其他河流两侧各规划不低于20米的绿化带。水库周围一、二级保护区。平腰道路两侧规划10米绿化带,林高道路两侧规划10米绿化带,其余道路规划6米绿化带。 市政走廊:110KV高压走廊宽度为25米,35KV高压走廊宽度为20米。公共绿地:镇区、各农村社区内的公共绿地。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2、管制要求该区内用地必须整体上永久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禁止在区内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第30条 限制建设区1、 管制范围张华镇域限制建设区的范围包括:旅游度假区的非核心保护区,水面湿地、城镇发展控制区域及规划撤销村庄。2、管制要求非核心保护区部分及镇区发展控制区域用23、地要在规划引导下使用;各类城镇发展组团要先编制规划,按规划进行保护和低密度开发。第31条 适宜建设区1、管制范围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农村社区和发展组团建设用地。2、管制要求镇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用地安排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构建合理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对于建成区实施调整、完善和更新,对于城镇新区实行整体开发。明确城镇建设规模及发展方向,鼓励规划区内村庄向镇区搬迁。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完善配套服务、基础设施,改善乡村居民人居环境。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山东省和平原县规定的标准。对按规划向镇区工业园搬迁或集中迁建的农民和工业企业,应制定鼓励政策。第九节 历史文化遗产24、保护规划第32条 规划原则(1) 坚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2) 坚持整体保护、重点保护和积极保护的原则;(3) 坚持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创新的原则。第33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坚持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性、保护传统风貌的整体性、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适度开发、科学开发、永续利用,防止对历史文化遗存造成破坏与负面影响。对于保护控制区内的旅游项目及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在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建设,保护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及其生态环境。第34条 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划定出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范25、围,完善保护措施,进行科学保护;加强市级以上优秀历史建筑、文物遗址的保护与管理;继续挖掘补充具有地域性、人文性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划入保护范围。具体保护原则和措施: (1)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 (2)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边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划定文物保护控制地带范围,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50米。 (3)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严禁建窑、取土、挖渠、开山26、采石、凿井、开矿、毁林、开荒、深翻土地和其他破坏地形地貌等危害文物安全的活动。 (4)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非保护文物的工程建设。因特殊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的,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5)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性质、布局、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造型、色彩和天际轮廓线等必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相协调,其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三章 镇区总体布局规划第一节 城镇性质与规模第35条 城镇性质平原县西南部重点镇、以绿色化工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商贸流通型城镇。第36条27、 城镇职能1、平原县西南部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基地。2、张华镇新兴产业集聚园区。3、张华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4、宜产宜居生态型城镇。第37条 城镇规模近期2020年:城镇人口1.1万人,城镇建设用地132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20平方米。远期2030年:城镇人口1.6万人,城镇建设用地190.19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18.8平方米。第二节 用地发展方向与规划结构第38条 用地发展方向在改造镇区生活区和促进北部工业区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生活居住区,大力发展镇区中心区。第39条 规划结构张华镇区总体布局将镇区与西部工业园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规划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28、绿化景观和开发时序等,形成一体化建设格局。在一体化规划前提下,规划镇区形成“两轴三区”的布局结构。 “两轴”指林高公路城镇空间拓展轴和平腰公路城镇综合发展轴。 “三区”指镇区西部的工业园区,北部商贸物流园区,南部生活居住区。第三节 居住用地规划第40条 规划布局及人口分布远期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57.97公顷,规划居住人口1.6万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36.23平方米。规划形成东部、西部两个居住社区。1、西部居住社区位于兴华街以西区域,依托老镇区,充分利用本区设施齐全,服务方便的优势,重点对张华村进行旧村改造,同时搬迁镇区北部的胡庄村、小尹村、前张村进入社区发展。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0.68公顷29、,可容纳居住人口0.57万人。2、东部居住社区位于兴华街以东区域,为居住用地主要拓展空间,在对李申村、姚庄村、北高村、范庄村进行旧村改造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居住空间,结合滨临相家河的环境优势,发展成为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城镇高尚住宅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7.29公顷,可容纳居住人口1.03万人。第41条 社区配套服务设施规划依照服务便利和步行可达的原则,在各个居住社区内配置相应的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体育健身设施、小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站、小区市政公用设施等。其中幼儿园规划2处,一处已建幼儿园位于兴华大街与富民路交30、叉口东南角,面积0.69公顷;另一处位于华南路与秀华路交叉口东南角,面积0.63公顷。对于其他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可采用与住宅楼相结合和单独建造两种方式。第42条 实施措施1、充分结合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背景,塑造现代化城镇特色,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品质,创造宜居、和谐的生态居住社区。2、为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创造良好的景观环境,新建居住区建筑以多层为宜,住宅间距考虑日照、抗震防灾及卫生安全等要求。3、逐步搬迁周边零散村庄居民点至镇区内集中发展,形成设施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城镇型居住社区。4、统一规划,近远期结合,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相结合,先易后难,分期建设,认真搞好详细规划5、加强对规划区内私31、人建房的管理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应向城镇居住区方向过渡,按照城市建设标准集中紧凑的布局生活居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建筑容积率。第四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43条 行政管理用地规划镇区行政管理用地总面积为1.64公顷。近期保留镇政府现状用地和平腰公路西侧派出所。远期在华中路与秀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建成张华镇行政办公中心。第44条 文体科技用地规划共设置一处体育用地。位于秀华路与华中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1.47公顷,可综合布置布置体育场馆和体育健身设施,形成张华镇全民健身中心。规划共设置三处文化设施用地。第一处位于小学西侧,占地0.69公顷,可布置会展、科技、文化活动等设施,形成张华镇全民文化活动中心;32、第二处位于华崔路与秀华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0.41公顷,主要为西南部居住社区服务;第三处位于锦华路与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0.61公顷,主要为东部居住社区服务。第45条 教育机构用地保留和扩建现状张华镇中心小学,位于兴华街与华中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4.35公顷。第46条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形成一处商业中心区、一处风情旅游购物区和多处商业服务网点的布局框架。其中规划商业服务业网点用地面积为8.38公顷,风情旅游购物区用地面积1.26公顷。商业中心区位于兴华大街与富民路交叉口西北角,与批发市场相邻,集中设置大型商场超市、商务金融、酒店餐饮等多功能的商业设施,形成张华镇现代化的商业中心。风情旅游购物33、区位于兴华街东,按照古镇的风貌建设旅游购物街区,形成具有旅游城镇特色的风情旅游购物区。商业服务网点依照服务就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服务半径,规划在各个居住社区内部,设置多处商业服务网点用地,满足居民和职工日常生活需求,功能以商业零售和餐饮娱乐为主。其中东部社区商业服务网点位于兴华大街东侧;西部社区商业服务网点主要位于兴华大街西侧沿街与华南路北侧沿街建筑。第47条 医疗保健用地保留位于兴华街西侧的张华镇医院,在现状医院南侧规划扩建一块医院用地,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医疗服务档次,建成全镇的医疗保健中心,保留与新建占地面积共1.64公顷。同时可结合布置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设施。第48条 批发市场用地批34、发市场用地主要位于富民路与兴华大街交叉口西北地块,面积9.58公顷,依托兴华大街向镇区南侧辐射,形成大型区域性市场。以物流集散和商贸批发为主,同时设置为镇区居民服务的果蔬市场和服装百货、小商品市场。第五节 生产设施用地规划第49条 发展策略(1)按照张华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产业布局的要求,合理布置适合张华镇发展需要的工业门类。(2)强化集约工业区的建设,镇工业区与市属工业园一体化建设,今后新增的工业企业一律在规划的工业园内集中布局。 (3)综合考虑企业规模、效益和发展潜力、地价、用地矛盾、污染治理等因素,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自身发展,采用关、停、并、转、迁等方式,合理调整现状工业布局。(4)35、应充分考虑镇区工业布局对镇区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限制污染工业项目建设,做到既发展工业又保护环境。(5)强化工业区的集约化建设,工业区内要根据规划,超前建设道路、供电、给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6)合理确定工业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集约利用土地,避免圈地现象。第50条 用地布局生产设施用地主要分布于平腰公路以西的镇工业区内,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规划生产设施用地总面积为50.24公顷。第六节 物流用地规划第51条 规划仓储用地集中布置在兴华大街与华北路交叉口东南地块,面积3.58公顷。第52条 应依托便利的对外交通条件,形成为市场区和工业区服务的集物资储存、配送加工、装卸搬运、辅助36、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物流仓储中心。第七节 综合交通规划第53条 对外交通规划规划沿已有工业片区北侧形成华北路,沿锦华社区东侧新修华新路,在工业区中部新修华西路,南侧连接大崔村形成华崔路。以城镇外环路为纽带,将镇区通往各个方向的对外交通道路串联起来,同时分流穿越镇区的过境交通。第54条 道路系统规划1、主干路规划镇区主干路有“两横两纵”4条,道路红线宽度为2024米。“两横”为富民路和华崔路,“两纵”为兴华大街和华西路。2、次干路规划4条次要道路,分别是华北路、华中路、秀华路和华新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3、支路规划支路红线宽度为12米。支路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第55条 长途汽车站规划在37、镇区富民路以北,兴华街以西布置张华镇长途汽车站,占地0.61公顷。第56条 停车场规划结合城镇用地布局,在镇区对外出入口、商贸区附近等人流车流密集的地方共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1处,位于富民路与兴华大街交叉口东北角,面积0.36公顷。对新建、改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区和商业街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配建停车位。第57条 加油加气站规划设置2处加油站,一处位于兴华大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0.16公顷。一处为加油加气站,位于富民路与秀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0.38公顷。第八节 绿地系统规划第58条 绿地系统结构以“两轴、三公园、一广场”为镇区绿化框架。两轴:贯穿城镇南北的中央公园轴,将南38、北的公园绿地串联起来;贯穿东西的城镇景观轴,通过道路防护绿地、公园、广场、绿地展示张华镇的优美景观风貌。三公园: 规划共设置3处公园绿地,分别是中心公园、滨河公园、锦华路公园。一广场: 保留镇政府东侧的健身活动广场。第59条 公园绿地规划共设置3处公园绿地,总面积13.0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16平方米。(1)中心公园:位于秀华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南、东南地块,是张华镇发展的标志性主题公园,以展示张华镇的现代风貌为主题,以种植花卉为主,展示本地自然特色,服务于本镇居民和外来游客,占地3.69公顷。(2)滨河公园:位于秀华路与华南路交叉口西南地块,结合自然地势形成的水面,规划镇区的滨河公园,39、占地4.0公顷。(3)锦华路公园:位于锦华路与华南路交叉口西北角,以居民休闲游憩为主,占地1.56公顷。第60条 广场保留现状位于兴华大街与华中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文化活动广场,面积0.22公顷,满足居民休闲、游憩的需要,展现张华镇现代化景观风貌。第61条 防护绿地规划沿主次干路两侧各设置5-10米宽绿化带。在镇变电所周围和电力线路两侧规划防护绿地,作为高压电力线路的防护带。第62条 大环境生态绿地规划沿环绕镇区的河流建设滨河生态绿带,并在郑官河与相家河两侧建设休闲农业观光园,提升城镇生态环境。第九节 景观风貌规划第63条 规划策略1、注重发掘本区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结合。40、2、构筑“蓝天碧水、城林交融”的现代化城镇景观。3、注重建筑层数控制,突出城镇轮廓特征。4、营造积极的城镇开放空间。5、注重城镇景观节点建设。第64条 景观结构规划形成两条景观轴、两处景观核心区和三处景观节点。第65条 景观展现轴规划形成富民路和兴华大街两条景观展现轴。对兴华大街景观轴两侧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和绿地广场应精心设计,打造为张华镇富有特色的城镇景观大道;对富民路景观轴两侧应加强绿地系统和景观步行系统建设,打造张华镇最具特色的绿化开敞空间和视线走廊。第66条 景观核心区(1)中心公园景观核心区:位于秀华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南、西南角,由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小学、公园绿地组41、成。(2)滨河公园景观核心区:位于秀华路与华南路西南侧地块,结合内部天然水面建设环湖步行道、游憩设施、游乐设施、儿童主题公园等。对于两处景观核心区,在景观处理上应强调其丰富的建筑空间形态,应按照现代化的标准进行高档次的规划和建设,建筑形式宜简洁大方,建筑色彩宜明朗、标示性强。第67条 景观节点规划把平腰公路与林高公路交叉口、华中路与兴华大街交叉口府前广场和东部居住区锦华路公园绿地作为3处重要节点,加强其周围的建筑景观和绿化景观建设,积极改善交通条件。第四章 镇区公用工程设施规划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第68条 需水量预测预测镇区总需水量为:近期0.22万立方米/日,远期0.34万立方米/日。第6942、条 供水水源与水厂张华镇区规划供水水源为相家河水库。现状镇自来水厂是张官店水厂,规划保留并扩建原有水厂,提高供水能力,为张华镇区和整个镇域供水。第70条 供水水质与水压生活用水水质须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工业生产用水水质须满足国家工业用水标准(GB/T19923-2005)的卫生标准。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可自行处理使用。供水水压按满足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0.24兆帕的要求。消防时用户接管点处的服务水头不能低于0.1兆帕。第71条 供水管网给水管网采用生活、工业、消防共用的统一给水系统。规划供水管网采用枝状与环状相结合的布置形式,除镇区边缘地区为枝状网外,其43、余均为环状网。居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结合道路建设形成完善的供水系统。第72条 消防供水镇区室外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期发生火灾2次,消防用水量按一次火灾用水35L/s考虑。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与生活、生产统一的给水系统。第73条 水源保护在供水水源和取水构筑物周围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在抽水设施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剧毒性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污水坑和污水渠,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进行绿化。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第74条 排水体制规划张华镇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第75条 污水量预测预测张华镇区污水排放总量:近期为0.17万m3/d,远期为0.24万m3/d。第76条 污44、水排放标准工业污水须达到国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管道。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方可排入城镇污水管道,与工业废水一并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第77条 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建一处污水处理厂位于镇区东侧干渠东岸处,日处理能力为0.4万立方米。处理后污水排入相家河水库下游。第78条 污水管网镇区划分为两个污水排水区域。富民路以北区域:沿东西向道路铺设污水干管,沿南北向道路铺设污水支管,将工业区及生活居住区污水收集后分别排入位于富民路铺设的污水截流干管,由东向西进入污水处理厂。富民路以南区域:沿南北向道路铺设污水干管,沿东西向道路铺设污水支管,由南向北汇入位于富民路铺设的污水截流干管,进入污水45、处理厂。第79条 中水工程规划远期在污水处理厂增设中水回用设备。处理后的中水主要用于景观绿化和工业生产。沿富民路、兴华大街敷设中水管道。第80条 雨水工程1、布置原则雨水排放采用短距离、多出口、分散就近的排放原则,就近排入河道,避免雨水远距离输送;同时疏通、清理河道,完善雨水系统。2、雨水排水分区(1)富民路以北区域雨水,沿南北向道路,由南向北排入北侧干渠。(2)富民路以南、华崔路以北区域雨水,沿东西向道路,由西向东排入东侧干渠。(3)华崔路以南区域雨水,沿东西向道路,由西向东排入东侧干渠。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第81条 负荷预测预测镇区总用电负荷近期为1.60万千瓦,远期为2.66万千瓦。第846、2条 电力设施规划保留扩大现状张华35KV变电站。镇区按1公里用电半径新建若干10KV配电站和开闭所。每座配电站、开闭所占地200平方米,位于用电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的地段,可以结合居住小区或单位内部边角地布置。第83条 电网规划规划10千伏配电线路采用地下电力电缆埋设,分期建设。10千伏配电线路基本实现配网自动化并全部实现环网供电,敷设方位为东西路的北侧,南北路的西侧。第84条 高压走廊防护要求35千伏及以上高压架空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规划高压走廊宽度220KV高压架空线走廊宽度40米,110KV电力线为25米,35KV电力线为20米。第四节 通信工程规划第85条 话机预测预测47、镇区话机近期为0.86万部,远期为1.25万部。第86条 电信局所规划保留现状张华镇电信局,占地面积为0.15公顷。第87条 电信线路规划电信线路敷设方式为地下通信电缆,宜综合考虑各弱电类线路的容量。线路敷设方位为东西路南侧、南北路东侧。有线电视线路与通信线路同路布置,可与通信线路同时施工。第88条 邮政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兴华街西侧的镇邮政局,占地0.15公顷。按照500米服务半径,在主要道路交叉口、居民居住密集的地方设置一定数量的报刊亭、邮亭及信筒。第五节 供热工程规划第89条 热负荷预测预测镇区热负荷近期为1762万瓦,远期为4101万瓦。第90条 热源规划规划在镇区用地范围内建一处集中供热48、锅炉房作为镇区供热热源。第91条 供热管网1、热网布置:规划采用枝状一级高温水网布局,走向尽量靠近热负荷中心。2、铺设方式:采用直埋方式铺设。3、保温和防腐:热网应做防腐及保温处理,并考虑热补偿。第六节 燃气工程规划第92条 用气量预测预测镇区用气量近期为2136立方米/日,远期为4958立方米/日。第93条 气源与天然气门站平原县长输天然气管线沿兴华大街自北向南接入镇区。第94条 输配系统规划采取低压一级管网系统输配方式。管网按近、远期规划分别实施,尽量靠近负荷中心。规划燃气管线布置于干路的人行道下。调压站供气半径以0.5公里为宜,宜布置于负荷中心。第七节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第95条 布置原则49、1、管线带的布置应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2、压力管让自流管。3、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4、易弯曲的让不易弯曲的。5、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6、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7、新建的让现有的。8、检修次数少的、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的、不方便的。第96条 管道平面控制所有工程管线均布置在道路以下,采用直埋敷设方式。污水、雨水、热力、给水管道布置在车行道下,电信,电力管线布置在非机动车道之下。第97条 管道覆土厚度按表5执行。表5. 张华镇区公用工程管线最小覆土深度表位置 工程管道最小覆土深度(m)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给水雨水污水小于10KV10KV以上人行道0.701.10.700.700.600.700.850、00.70车行道0.901.200.800.800.800.800.900.80第98条 最小垂直净距管道竖向交叉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信线、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并应严格按照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要求执行。第八节 环境保护规划第99条 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小于0.06毫克/立方米,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小于0.20毫克/立方米。2、水环境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达到国家二级水质标准,污水处理达标率为100%。3、固体废弃物处51、理目标: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4、噪声环境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第100条 环保保护分区规划镇区划分为二类环境保护区。1、一类环境保护区包括居住区、文教区、公共服务区等,范围包括兴华街南侧的镇区。本区要求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5dB(A),夜间为45dB(A)。2、二类环境保护区包括物流区、工业区等,范围包括兴华街北侧的工业和物流区。本区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65dB(A),夜间为55dB(A)。第101条 水体污染防治1、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有效减少污染物对城镇主要河流的污52、染,排入水体的污水必须符合污水排放标准。2、城镇与工业园污水排放远期实现中水回用,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城镇绿化、道路喷洒等。3、加强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4、饮用水水源地须设置卫生防护林带,取水点上游1000米,及下游100米,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设置有害化学品仓库、货栈或装卸垃圾、粪便及有毒物品场地,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废水灌溉,不得使用持久性、剧毒性农药,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水厂生产区外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第102条 53、大气污染防治1、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对大型燃煤设施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建高污染能源设施。严格审批新、改、扩建排放二氧化硫项目,确保区域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指标内。新建中小型工业锅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加强镇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加强镇区大气污染防治,施行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氮氧化物污染控制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逐步推广燃煤脱硝技术,有效遏止城镇和工业园氮氧化物排放量增长趋势。制定氮氧化物污染控制措施。控制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对现有燃煤设备进行改良,控制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的生成,同时结合烟道气的后处理技术,控制固定源氮氧化物的排放。3、颗粒物污染控制提高54、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建立和完善建筑业施工资质制度,积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科学管理。减少道路扬尘,由环保部门和环卫部门牵头,制订有关工程建设和运输车辆、设施规范以及道路保洁操作规程,明确管理要求,实行环保、公安、环卫、交通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减少道路运输二次扬尘。控制风蚀土壤扬尘,加大绿化建设,减少尘源。改变传统建设工程中毁绿早、复绿晚现象,实施边破土、边施工、边复绿的新模式。4、防治目标到2030年通过实行污染集中控制,改变能源结构和产业调整,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第103条 噪声污染防治1、交通噪声建设道路防护绿带,对噪声55、扰民的建筑施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依法进行控制。2、工业噪声综合技术改造,降低现有机械设备噪声污染,新上设备必须符合噪声标准。3、建筑噪声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在生活区、文教区、医疗区附近及其他需要安静的区域,夜间禁止施工。4、区域环境噪声城镇噪声上限控制标准为:居住区、医疗卫生、文教:白天平均噪声55分贝,夜间平均噪声45分贝。物流、工业区:白天平均噪声65分贝,夜间平均噪声55分贝。交通干线:白天平均噪声70分贝,夜间平均噪声55分贝。第104条 固体垃圾处理在企业中开展清洁生产活动,尽量延长上下游企业产业链,推进企业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无法资源化的废弃物,宜通过增收处理费用来减少产生56、,把对环境的末端治理调整到源头治理。第九节 环境卫生规划第105条 规划目标1、道路清扫实现全日制保洁,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近期30%,远期60%。2、生活垃圾袋装化率近期80%,远期100%,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100%。3、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近期80%,远期100%。4、二类以上水冲式公共厕所比例近期50%,远期80%。5、清运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率近期50%,远期90%。第106条 垃圾量预测近期为13.2吨/日,远期为16吨/日。第107条 垃圾处理 规划镇区和镇域垃圾经过垃圾中转站转运至平原县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第108条 环卫设施1、垃圾收集站规划垃圾收集站服务半径不超过0.8公里,建57、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其垃圾容器应封闭并应具有便于识别的标志。2、垃圾转运站在镇区东北侧新建一处垃圾转运站,占地0.15公顷。3、废物箱废物箱设置于道路两侧或路口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废物箱在道路上的设置标准如下:商业街道:50100米;主干路、干路:100200米;支路:200400米。4、公共厕所公厕设置标准为:居住用地3-5座/平方公里、公共设施用地4-11座/平方公里,工业仓储用地1-2座/平方公里。公厕均采用三格化粪池处理,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规划共设7 座厕所。5、环卫机械设施与停车场环卫车辆按58、镇区人口2.5辆/万人配备,近期为3辆,远期4辆。机修力量、机修车间规模、停车场地要配合建设。规划环卫车辆机修场结合环卫管理站、环卫停车场设置。第五章 镇区综合防灾规划第一节 防洪规划第109条 防洪标准规划确定镇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第110条 规划原则1、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2、合理选定防洪标准。3、防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节省投资,提高防洪效益。第111条 工程治理措施1、镇区内河道均设为矩形断面或复式断面,两岸均用毛石护砌。2、相家河、牛角河、九节河(镇区段)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相家河河道蓝线宽度为20米,牛角河河道蓝线宽度为15米。3、拆59、除河道内、河面上违章建筑,清挖河道淤泥,清理违章树木,确保行洪安全。4、河道内不满足行洪要求的桥涵、水坝应逐步拆除或重建。5、河道两侧控制宽度范围内,不得乱建房屋及其他构筑物,做好河道两岸植树造林工程,美化环境。第二节 抗震减灾规划第112条 抗震标准规划确定张华镇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一般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按7度设防;特殊性质的设施如大型加油站、供水、供电、消防站、通信桥梁、医疗、教育等生命线工程,须按8度标准设防。第113条 规划目标在城镇遭受相当于基本烈度地震影响时,要害单位或部门不至于严重破坏,重要工矿企业能基本正常或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城镇发展要有临震疏散的思想准备和物质60、准备,并具有良好的自救能力,有效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保持基本稳定,人民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在发生高于基本烈度的意外地震影响时,得到及时控制,各项救灾工作能够有序展开。第114条 抗震措施1、加强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抗震减灾规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抗震减灾意识,提高抗震救灾能力。3、处理好抗震减灾规划与镇区建设的关系,镇区建设要充分考虑抗震减灾有关减轻地震灾害的对策、措施。4、制定抗震救灾实施办法,依法管理,保证规划实施。5、土地利用控制措施(1)根据地质情况,对土地进行划分,以确定土地用途。(2)严禁在镇区内布置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大型易燃61、易爆、剧毒物品仓库。(3)严禁在城镇道路、广场及其他空旷场所如公园中的草坪和体育场等用地内建设构筑物和建筑物。(4)地质条件较差的地段(河流两侧及严重液化区)严禁建设,可作为绿化用地。(5)建设中需要严格按抗震设防要求设防,重要建筑物均要作场地稳定性评价及地震危险性分析,并应满足下列指标:建筑高度:街道两侧相对建筑物高度不大于建筑物基础到道路中心线的距离。人口密度:居住人口密度适当降低,一般控制在300人/公顷左右。第115条 避震疏散规划人均避难场地不小于4平方米。避难场所按以下原则选择:1、尽量利用公园、绿地、游园、操场、贸易市场等空旷场地。2、周围无火灾源、爆炸源。3、避开易产生局部塌62、陷等地质复杂地段。4、具有洁净水源或易于铺设临时供水线的地方。5、就近疏散,疏散距离宜在0.5公里之内,最远不大于1.5公里。第116条 生命线工程1、抗震减灾规划的生命线工程重点是交通干线中不易修复的桥梁、主要输供电设备、医院、广播、电视、通讯工程、供水构筑物及供水主干路、粮食供应以及消防设备等。新建工程等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设防。已建成的则应按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2、生命线工程的单位及工矿企业要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好抗险救灾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予以落实,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3、供电、供水、通讯、消防、医院、粮食等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备63、用设备、设施、物品、器械和备用电源,并做好平时的维修保养,备用物资要平震结合,定时周转,防止变质。第三节 消防规划第117条 规划目标1、镇区接到报警后,消防车能在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沿。规划在镇区设立一处二级普通消防站。2、购置足够的自救防护装备,做到能抗大险、防大灾。3、在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市政消防水源要达到规定标准。第118条 消防责任分区规划张华镇区作为一个消防责任区。第119条 消防站规划1处二级普通消防站,位于兴华大街与华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0.2公顷。消防站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第120条 消防通道镇区内全部主干路和次干路为主要消防通道,须满足消防车辆64、通行。禁止在主次干路上摆摊设点、堆放东西、任意停车,须确保消防抗灾抢险道路快速通畅。镇区外围道路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通道,其他道路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通过。在路网建设基础上,加强消防通道建设。镇区消防通道的距离不应大于160米,沿街消防通道的进出口不应大于150米。消防通道的净宽和净高均不小于4米。在大型商场、市场、油库、燃气库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通道。第121条 消防供水及消火栓完善供水管网系统,提高供水覆盖率。规划要求供水系统最不利点的消火栓给水压力不少于0.1兆帕,流量不少于15升/秒。在供水管网暂未到达之地,必须开辟相应的消防贮备水源,以备消防急救时取水需要。消防取水设施的消火栓,统一使65、用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消火栓沿街道两侧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20米,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主要交叉口应在各个方向设置消火栓。第122条 消防供电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商业密集区内,实现双回路供电。在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设置双回路供电。第123条 消防安全布局1、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贮存单位的安全审查,在居民点附近严禁生产化学危险品、布置危险品贮销企业,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防范措施的生产、贮销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对于涉及城镇生产、生活必需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的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布置要求,经消防机构审核同意,严格依照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规划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尽量相对集66、中贮存和管理。并根据不同物质的特征和使用情况,留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措施对大型市场、大型商场、文化娱乐设施等重要建筑及新项目,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经常检查制度。在项目建设时,必须将消防设施纳入项目预算,对现状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限期进行整改。第四节 人防规划第124条 指挥工程规划建设张华镇人防指挥中心1处,位于镇政府,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第125条 人员掩蔽工程规划共需建设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掩蔽工程。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共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修67、建。各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居住区按总建筑面积的2%设置防空工程,战时以居民掩蔽为主,防空地下室内项目应配套齐全。结合镇区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合理修建地下公用基础设施和地下商场、停车场、文娱活动场所,以及各种物资仓库,进行地下空间开发。结合绿地广场建设开发地下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第126条 专业队伍工程通信专业队工程:规划设通信站1处,战时保障指挥中心同上级部门和党政军机关、厂矿等单位的通信联络。通信站可结合张华镇电信局进行设置。医疗救护工程:结合镇卫生院设置1处急救站,病床不少于50张。抢修专业队工程:规划设4处抢修人员掩蔽工程,可布置在各分区公共绿地和68、学校体育场地下。第六章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第127条 近期建设规划时限近期建设规划时限至2020年。第128条 近期建设规模与目标1、人口规模预测至2020年,张华镇区城镇人口将增至为1.1万人。2、用地规模规划近期至2020年,镇区建设用地面积为132.24公顷,人均建设用地约为120. 2平方米。3、近期建设目标迈出张华镇跨越式发展第一步,初步建成结构紧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宜产宜居的现代化小城镇。第129条 近期建设策略1、充分利用现状,根据市场经济规律有序地综合开发,远近结合,保障城镇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发展形态。近期建设不能急功近利,城镇框架不宜拉的过大,应结合旧村改造和产业园区的建设,69、按照远期的功能布局,逐步完善张华镇的功能结构,最终达到一个合理的发展规模。2、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实行以固定住所为主要依据申报户口。鼓励引进人才,对高级人才和管理人员,只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均应积极引进。鼓励农民进入镇区从事非农产业,对在城镇购置住所、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民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3、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规划近期建设用地,综合考虑近期用地的建设范围,确保不占用基本农田。4、推动旧村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加快镇区商业中心的建设,完善镇区公共服务设施。重视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绿地系统建设。第130条 居住用地规划1、以旧村改造和集中的社区建设为重点,配套完善文教、卫生、体育、70、绿地等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和城镇面貌。2、近期重点对镇区内的张华村、胡庄村、小尹村、进行旧村改造,以兴华街为发展轴,初步建成2个居住社区。兴华街以东居住社区面积20.68公顷,兴华街以西居住社区面积10.93公顷。第131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1、对现状镇政府进行建筑改造和环境提升。2、加快建设富民路与兴华街交叉口东南的张华镇中心幼儿园,改造提升建筑面貌。在华中路与秀华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体育场馆,小学西侧规划文体活动中心,完善文化活动设施。3、对现状小学教学楼、活动操场进行改造,改善校区环境。第132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1、继续发展商贸服务业,繁荣市场经济,提升商业服务业档次,71、逐步改造现状沿街商铺。2、按照远期发展要求,集中布置商业设施,逐步扩大兴华街两侧的商业用地规模,初步建成张华镇商业中心区。3、配合居住用地开发,完善居住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建设。 第133条 工业用地规划1、逐步搬迁位于兴华街两侧的现状工业企业用地,符合改造要求的大型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用地发展。2、继续扩大镇区西北侧的工业园区规模,强化工业区的集约化建设,工业区内要根据规划,超前建设道路、供电、给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第134条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1、近期拓宽新建富民路、华崔路、华西路西段、振兴路西段、华南路西段,形成“两横两纵”的城镇干路网。2、重点完善工业园区内的道路网建设,72、提高园区路网密度。3、保留镇区东北侧的长途汽车站,满足居民出行需求。第135条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1、近期完成5公里长给水管网改造任务,改善镇区用水需求。2、在镇区东侧干渠新建一处污水处理厂,面积0.35公顷。近期敷设3公里长污水管网,实现镇区集中排污。3、升级改造张华35KV变电站。4、连接平原县天然气供气设施至镇内,完成4公里长的燃气管道敷设任务。5、增加公厕、垃圾清运车辆、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改善镇区环境卫生状况。6、在华新路与华崔路西北侧新建1处消防站,规划用地面积0. 2公顷。第136条 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1、结合秀华路的建设,完成秀华路两侧的公园建设;结合社区建设,完成锦华社区小游73、园的建设;结合华西路的修建,完成华西路滨河公园建设,改善镇区入口环境。2、结合道路新建和改造,完成干道两侧7公里长的道路绿化带建设,结合变电站升级改造,建设高压走廊防护带。第七章 规划实施政策建议与措施第一节 规划实施政策建议第137条 增强镇区凝聚力、加快人口城镇化的步伐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实行以固定住所为主要依据申报户口,逐步用准入条件取代进入镇区的审批制度。鼓励引进人才,对高级人才和管理人员,只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均应积极引进。鼓励农民进入镇区从事非农产业,对在城镇购置住所、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农民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第138条 促进产业集聚、加快产业转型稳定已有工业基础,为其进一步扩74、大生产提供空间。积极延伸旅游业和物流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和提高商贸流通、餐饮、旅游、服务、交通邮电等第三产业,充分保证三产用地,做到商业、文教、医疗设施和社区管理等三产先导行业与规划、建设同步,增加城镇集聚力。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文化传媒、旅游休闲、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第139条 加强规划法制建设城镇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要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要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职能。在城镇建设中,各类项目安排均应服从总体规划。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同时建立和完善规划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行政措施,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城镇政府75、要积极进行有效干预,使城镇各种建设活动均按照总体规划的规定,协调、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总体规划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依法进行城镇规划管理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大力加强城镇总体规划的宣传工作。增强居民的城镇意识,使全镇居民了解城镇总体规划在各项建设中的龙头地位和指导作用,提高自觉执行规划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参与和支持城镇规划与建设。第140条 加强总体规划技术深化工作以城镇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为依据,切实做好重要地段和重要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及城镇设计。重视城镇风貌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对重要街道、重要节点、城镇出入口、城镇小品、城镇设施等进行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的设76、计,创造独具特色的城镇景观面貌,充分体现张华镇的城镇特色,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第141条 拓宽城镇建设资金渠道建立社会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建设模式,逐步实行城镇基础设施产业化经营。推行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引进外资、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基础设施与城镇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招商引资,搞好土地成片开发和建设,通过制定实施相应的激励政策与法规,鼓励社会资金对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第二节 规划实施措施第142条 以张华镇总体规划为龙头,引导城镇土地转让,政府主管机构应以规划为手段管理好土地一级市场,充分发挥土地效益。严格控制对77、城镇发展具有决定性、不可逆转的大宗土地的转让,尽量控制土地转让效率,降低土地闲置率。政府应建立土地储备中心,依法收回长期闲置土地。第143条 理顺管理体制,在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均应严格执行本规划,由规划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管理。积极推行一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监察制度,实行城镇建设的规范化管理。第144条 加强规划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违法建设现象。 建立调节机制,限制私人建房数量与速度,引导鼓励成片单元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第145条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研究落实合村并点工作,提高村镇建设标准和水平,集78、约化地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第146条 制定优惠政策,创造有利条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吸引多方投资,共同参与城镇规划建设。第147条 增加基础设施投入,超前发展供水、排水、供电、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改善城镇投资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第148条 在总体规划指导下,认真做好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以便更好地指导建设。第149条 加强镇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规划意识,使其参与并积极支持城镇规划的建设。第八章 附则第150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51条 文本中划线文字为强制性内容。第152条 总体规划79、的调整、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第153条 本规划自平原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附表附表1 张华镇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人)现状近期远期现状近期远期现状近期远期R居住用地47.7327.7957.9738.8321.0130.4873.4325.2636.23C公共设施用地24.7028.8535.9220.0921.8118.8938.0026.2222.45其中行政管理用地2.380.651.641.940.490.863.661.021.03文体科技用地2.483.181.88180、.672.251.99教育机构用地4.573.574.353.722.902.297.032.902.72商业金融用地14.9318.0615.5312.1513.668.1722.9716.429.71医疗保健用地0.341.641.640.281.240.860.521.491.03集贸市场用地2.482.459.582.021.855.043.822.235.99M生产设施用地23.1122.3550.2418.8016.9026.4235.5520.3231.40W仓储用地3.583.582.711.883.252.24S道路广场用地21.1924.0920.1717.2418.22181、0.6132.6021.9012.61U工程设施用地0.231.921.010.191.450.530.351.750.63G绿地5.9623.6621.304.8517.8911.209.1721.5013.31其中:公共绿地5.499.5513.054.477.226.868.458.688.16H城镇建设用地122.92 132.24190.19100.00100.00100.00189.11120.2118.8 备注:2013年现状镇区常住人口为0.65万人, 2020年近期规划镇区常住人口为1.1万人,2030年远期规划镇区常住人口为1.6万人。附表2 远期城镇规划道路情况一览表名称82、级别走向道路长度(m)红线宽度(m)断面型式(m)两侧绿化带宽度(m)富民路主要道路东西1823244.5+15+4.510华崔路主要道路东西1219203+14+310兴华大街主要道路南北1331244.5+15+4.510华西路主要道路南北1331203+14+310华北路次要道路东西2084163+10+36华中路次要道路东西1219163+10+36秀华路次要道路南北1331163+10+36华新路次要道路南北1331163+10+36振兴路支路东西1219122.5+7+2.5-华南路支路东西1219122.5+7+2.5-锦华路支路南北1331122.5+7+2.5-图纸目录图纸目83、录1、区位图21、镇区给水工程规划图2、镇域现状图22、镇区排水工程规划图3、镇域村庄合并规划图23、镇区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4、镇域建设用地规划图24、镇区热力燃气工程规划图5、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图25、镇区环保环卫规划图6、镇域产业分局规划图26、镇区综合防灾规划图7、旅游发展规划图27、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图8、镇域综合交通规划图28、镇区远景构想规划图9、镇域基础设施规划图10、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11、镇域空间管制规划图12、镇区现状图13、用地利用规划图14、镇区规划结构图15、镇区居住用地规划图16、镇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图17、镇区工业仓储用地规划图18、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图19、镇区绿地系统规划图20、镇区景观系统规划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