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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0年)(91页)
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0年)(9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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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611815 2022-10-21 91页 586.54KB
1、泰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二一七年九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规划背景2第一节 土地利用状况2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5第二章 规划目标8第一节 规划主要目标8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3第二节 优化用地布局18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3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23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4第三节 全面提高耕地质量26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28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安排28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28第三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30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2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2、护总体目标32第二节 生态用地安排和布局33第三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区域34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36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36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36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37第四节 独立工矿用地区37第五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37第六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38第七节 林业用地区38第八节 牧业用地区38第九节 其他用地区39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40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40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40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41第九章 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43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43第二节 农垦土地利用规划47第十章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规划48第一节 中心城镇基本情况48第二节3、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现状48第三节 中心城镇发展方向及用地指标安排49第四节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调控50第五节 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52第六节 中心城镇土地用途分区53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7第一节 完善和落实规划实施管理相关配套措施57第二节 建立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57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58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管理的技术支持59第五节 构建规划实施社会保障平台5960前 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泰来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4、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5385号)文件,对泰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控指标、土地利用的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对促进泰来县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的范围包括泰来县行政辖区内的泰来、克利、平洋、江桥蒙古族、大兴、汤池、塔子城、和平等8个建制镇和宁姜、胜利等2个蒙古族乡、六三农场以及齐齐哈尔分局的泰来农场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391778.3公顷,其中县属土地面积381662.1公顷。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5、,任何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2014年为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土地利用状况一、土地利用状况(2014年)2014年全县土地面积391778.3公顷,其中农用地302985.5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77.34%;建设用地21470.2公顷,占5.48%;其他土地67322.6公顷,占17.18%。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6718.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7%;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4751.4公顷,占1.21%。其他土地中,水域21083.9公顷,占全县6、土地面积的5.38%;自然保留地46238.7公顷,占11.80%。2014年县属土地面积381662.1公顷,其中农用地295143.7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77.33%;建设用地21147.3公顷,占5.54%;其他土地65371.1公顷,占17.13%。1、农用地全县农用地面积302985.5公顷,其中耕地229431.4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58.56%;园地909.8公顷,占0.23%;林地42632.5公顷,占10.88%;牧草地3817.1公顷,占0.97%;其他农用地26194.7公顷,占6.70%。县属农用地面积295143.7公顷,其中耕地224401.5公顷,占县属土地面积57、8.80%;园地909.8公顷,占0.24%;林地40805.5公顷,占10.69%;牧草地3759.0公顷,占0.98%;其他农用地25267.9公顷,占6.62%。2、建设用地全县建设用地21470.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6718.8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4.27%;交通水利用地4513.0公顷,占1.15%;其他建设用地238.4公顷,占0.06%。县属建设用地21147.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6491.1公顷,占县属土地面积4.32%;交通水利用地4423.8公顷,占1.16%;其他建设用地232.4公顷,占0.06%。3、其他土地全县其他土地67322.6公顷,其中水域21088、3.9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5.38%;自然保留地46238.7公顷,占11.80%。县属其他土地65371.1公顷,其中水域20481.8公顷,占县属土地面积5.37%;自然保留地44889.3公顷,占11.76%。二、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垦殖率较高 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占土地面积的58.56%,高于全省耕地比重33.8%的水平,人均耕地0.7公顷,是全省人均耕地0.3公顷的2.3倍。全县耕地分布集中,土地垦殖率高,经济作物比重大,是全省主要经济作物和杂粮产区。2、建设用地比重大,土地利用区位优势明显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占土地面积5.48%,县属建设用地占土地面积5.54%。在齐齐哈尔市所9、属的9个县(市)中建设用地比重较大的县,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7.87%,全县建设用地以城乡建设用地为主。泰来县有8个建制镇,城镇用地比重大,而且有6个建制镇分布在平齐铁路和齐白公路沿线,对外交通十分便利,土地利用的区位条件优越。3、农村居民点用地多,土地整治潜力较大2014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718.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6.07%,县属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490.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5.74%,高于城镇人均用地水平。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人口呈下降趋势,通过拆迁合并农村居民点,减少零散农村居民点用地补充到中心村建设用地。4、土地后10、备资源较为丰富,但开发利用难度较大2014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67322.6公顷,占土地面积17.18%,是齐齐哈尔市其他土地分布较多的县,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46238.7公顷,占全县其他土地面积69.68%,根据适宜性评价,具有较大的土地开发潜力,但大部分为低洼易涝地、沙化荒地,开发利用难度较大。三、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经过多年的土地开发利用,用地结构和布局不断调整,泰来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基本合理,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1、土地沙化严重,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泰来县地处嫩江沿岸风沙地区,加上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每到春季因干旱、风大、少雨,往往引起严重风沙灾害,影响农作物生长。嫩江沿岸风沙化土11、地面积集中,而且多沙丘,是全省风沙灾害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比较脆弱。2、土地利用尚不充分,耕地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4年全县土地利用率为82.82%,在齐齐哈尔市的9个县(市)中泰来县的土地利用率是比较低的,说明农用地、建设用地开发仍有潜力。根据泰来县农用地分等结果,全县耕地从10等至13等划分为四个等别,四个等别中10等为高等别、13等为低等别,其中12等地所占的比重较大、分布最广。泰来县耕地省级等四个等别反映出泰来县耕地质量以中低产田比重较大的状况。耕地总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泰来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泰来县要全面建设小康社12、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这些目标的实施既给泰来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1、随着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省政府提出的“五大规划”、“十大产业”、“龙江丝路带”等战略的实施为泰来县明确土地利用战略定位提供了充分依据。2、随着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乡村成为可能,实施加快小城镇经济建设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3、资源和区位优势将有利于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快速转变。泰来县位于三省(区)交界处,素有“鸡鸣三13、省”之称。平齐铁路和齐白公路南北贯穿县境。全县耕地面积大、分布集中,适宜建立高效和绿色农业生产基地。泰来县是齐齐哈尔市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县,已探明各类矿产25处,石油、天然气储量十分丰富,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全县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区位优势,有利于土地聚集效益发挥,优化用地布局,实行产业集中和规模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经营效益。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1、耕地形势严峻规划期内,随着全县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建设用地需求依然旺盛,而适宜开垦的后备土地资源不足、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难度日益加大,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很大,保护形势更加严峻。2、统筹区域间用地任务更加艰巨,土地调控难度越来越大14、规划期间是全县人口、资源和环境等矛盾不断加剧的时期。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行业间、区域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出。个别项目盲目扩大用地规模,片面要求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使全县统筹调控用地的任务越来越重。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任务迫切 目前,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人均城镇用地偏高,农村居民点宅基地普遍超过省的规定标准,空闲地、空心村大量存在。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普遍超过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建设用地低效、粗放利用,进一步加剧土地供需矛盾,影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高效利用方式转变的任务十分迫切。面临规划期间全县土地利15、用管理新形势、新问题,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到耕地质量低,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本着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使命,切实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质量,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任务刻不容缓;另一方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从土地利用战略高度,统筹土地利用、管理和资源保护,合理安排各项用地,为全县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土地保障和服务。第二章 规划目标第一节 规划主要目标针对规划期泰来县土地利用战略及土地利用状况,为切实做到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协调发展,根据市级规划下达的用地控制指标,结合泰来县实际情况,确定规划目标。一、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16、提高耕地质量按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要求,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目标为中心,为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和商品粮基地,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耕地质量,各部门各行业要把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作为发展的基本定位,制定相关地规划、计划必须突出耕地保护,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通过采取耕地整治、其他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措施,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结合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基本农田的生产能力。二、全面落实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提高17、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大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建集约型用地模式,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按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采取互换、调整等办法,促进空闲、低效土地的利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做好农村居民点整治和分散、零星村屯合并工作。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做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形成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进一步优化城镇用地布局,重点做好中心城镇和重点建制镇的用地安排,增强城镇用地功能,发挥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整合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渐拆除5018、户以下规模小、分布散、居住条件差的自然村屯,建立社区和中心村,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前提下,协调好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关系,进一步做好沙化土地治理,巩固已有的生态退耕成果。加大林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20792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996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75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6909公顷,城镇工矿控制规模在4188公顷。至2020年县属耕地保有量为203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570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42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19、6673公顷,城镇工矿控制规模在4188公顷。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保持全县耕地面积稳定,质量提高,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按照市级规划下达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指标。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20792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9960公顷。到2020年县属耕地保有量2030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5700公顷。基本农田要落实保护责任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制度,增加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二、建设用地规模及占用耕地指标规划期内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754公顷以内,新增建20、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为271公顷。至2020年县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42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为268公顷。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规划期内节约集约用地指标,至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348平方米以内,新增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项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要严格按照国家用地标准安排用地。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至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达到1003公顷以上,用于弥补新增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五、生态建设用地指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前提下,协调好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关系,进一步做好沙化21、土地治理,巩固已有的生态退耕成果。至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54827公顷;草地面积32919公顷,自然与文化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的面积8016.3公顷。至2020年县属林地面积53000公顷;草地面积32860公顷,自然与文化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的面积8016.3公顷。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泰来县农用地面积大,耕地、林地分布相对集中,应做好农用地规模调整,稳定增加农用地面积,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适当增加园地、林地面积,控制优质牧草地面积减少,为全县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302985.5公顷,至222、020年调整为334760.4公顷,比2014年增加农用地面积31774.9公顷。2014年县属农用地面积为295143.7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326918.6公顷,比2014年增加农用地面积31774.9公顷。1、保护耕地考虑到规划期内农业生产发展对耕地的需求以及泰来县耕地的实际情况。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229431.4公顷,至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调整为217137.7公顷,比2014年减少耕地面积12293.7公顷。2014年县属耕地面积为224401.5公顷, 至2020年县属耕地面积调整为212107.8公顷,比2014年减少耕地面积12293.7公顷。减少的耕地主要是位于坝23、外及低洼地易涝处和严重沙化的不稳定耕地,通过农用地结构调整,实施生态退耕。2、适当增加园地面积规划期内适当增加园地面积,提高园地质量,利用低山、丘陵、荒坡地等适当集中发展园地。2014年全县园地面积为909.8公顷。至2020年园地调整为1205.4公顷,比2014年增加园地面积295.6公顷。2014年县属园地面积为909.8公顷。至2020年园地调整为1205.4公顷,比2014年增加园地面积295.6公顷。3、增加林地面积按照林业部门对林业用地划定,规划期内利用荒山、荒坡造林,增加生态防护林面积和实施一批林业重点建设工程。2014年全县林地面积42632.5公顷,至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24、调整为58966.6公顷,比2014年增加林地面积16334.1公顷。2014年县属林地面积40805.5公顷,至2020年县属林地面积调整为57139.6公顷,比2014年增加林地面积16334.1公顷。4、保持优质草地面积按牧业部门基本草原划定情况,为促进牧业发展,保持优质草地面积。发展牧业有利于实现牧区生产、生活与生态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2014年全县牧草地面积3817.1公顷,至2020年全县牧草地面积调整为34491.3公顷,比2014年牧草地面积增加30674.2公顷。2014年县属牧草地面积3759.0公顷,至2020年县属牧草地面积调整为34433.2公顷,比2014年牧草地25、面积增加30674.2公顷。5、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为合理安排畜、禽、水产、养殖用地,合理控制附属设施的用地规模。2014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6194.7公顷,至2020年全县其他农用地调整为22959.4公顷,比2014年减少其他农用地面积3235.3公顷。2014年县属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267.9公顷。至2020年县属其他农用地调整为22032.6公顷,比2014年减少其他农用地面积3235.3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为保障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城镇和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在不突破市级规划下达26、给泰来县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21470.2公顷,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控制在21754.0公顷以内,比2014年增加建设用地283.8公顷。2014年县属建设用地面积21147.3公顷,至2020年县属建设用地控制在21423.0公顷以内,比2014年增加建设用地275.7公顷。1、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期内优先发展中心城镇和重点建制镇,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适量增加城镇用地、中心村用地,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有效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14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16718.8公顷。27、至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6909公顷以内,比2014年增加建设用地190.2公顷。2014年县属城乡建设用地16491.1公顷。至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6673公顷以内,比2014年增加建设用地181.9公顷。2、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划期内大力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镇建设。2014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为4000.8公顷,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4188公顷以内,比2014年增加城镇工矿用地187.2公顷。2014年县属城镇工矿用地为4000.8公顷,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4188公顷以内,比2014年增加城镇工矿用地187.2公顷。28、3、适当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居民点整治,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2014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12718.0公顷,至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12721公顷,比2014年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0公顷。2014年县属农村居民点用地12490.3公顷,至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12485公顷,比2014年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5.3公顷。4、统筹安排交通水利用地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国家和省市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优先保障灌溉、除涝、防洪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用地。2014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4513.0公顷;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4529、31.0公顷,比2014年增加交通水利用地18.0公顷。 2014年县属交通水利用地4423.8公顷;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4442.0公顷,比2014年增加交通水利用地18.2公顷。5、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根据电力、建材、环保、农产品加工等部门和行业发展建设要求。2014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为238.4公顷。至2020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314.0公顷,比2014年增加其他建设用地75.6公顷。2014年县属其他建设用地为232.4公顷。至2020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308.0公顷,比2014年增加其他建设用地75.6公顷。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泰来县是全省重点风沙干旱区,生态环30、境比较脆弱,其他土地调整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严格禁止开垦湿地及生态脆弱区的其他土地,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2014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67322.6公顷,至2020全县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35263.9公顷,比2014年减少32058.7公顷。2014年县属其他土地面积65371.1公顷,至2020全县其他土地面积调整为33320.5公顷,比2014年减少32050.6公顷。1、合理利用水域考虑到规划期内河道变化和生态平衡的实际情况。2014年全县水域面积为21083.9公顷,至2020年水域面积调整为16947.2公顷,比2014年减少4136.7公顷。2014年县属水域面积为31、20481.8公顷,至2020年水域面积调整为16345.1公顷,比2014年减少4136.7公顷。减少的面积主要是河道以外的部分滩涂主要规划为牧草地。2、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保留地规划期内,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保留地。 2014年全县自然保留地为46238.7公顷,至2020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为18316.7公顷,比2014年减少27922.0公顷。2014年县属自然保留地为44889.3公顷,至2020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为16975.4公顷,比2014年减少27913.9公顷。减少的自然保留地主要用于安排牧业用地、林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第二节 优化用地布局土地利用布局调整要按照保护耕地和32、改善生态环境,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安排各项用地空间布局。一、农用地布局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从维护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确立耕地保护战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满足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要求,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规划期内保持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至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为217137.7公顷,县属耕地面积为212107.8公顷。按照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要求,对全县基本农田进行适当调整。规划期内将等别高、集中连片耕地以及土地整治新增加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将已确定为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及等别低、质量差,土壤沙化严重的基本农田调33、为一般农田。2、林地布局至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为58966.6公顷,县属林地面积为57139.6公顷,林地以现有成片林地和生态防护林为主,保持林地布局稳定。新增林地布局以农田保护林、防风固沙林、城乡绿化林为主,布局呈条带状,塔子城、和平等乡镇有成片林地,利用现有林地,建设一定规模的林业生产基地。园地面积少,分布零散,结合林地布局,做好园地安排,利用荒山、荒坡发展园地。3、牧草地布局至2020年全县牧草地面积为34491.3公顷,县属牧草地面积为34433.2公顷,以天然草地为主,集中分布在胜利蒙古族、宁姜蒙古族、平洋等乡镇,草地布局要保持优质草地面积稳定,同时做好“三化”草地治理,积极扩大人34、工草场和改良草场面积,提高草场质量。4、其他农用地布局至2020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22959.4公顷,县属其他农用地面积22032.6公顷,主要分布在汤池、大兴、江桥蒙古族镇、塔子城镇、克利镇、泰来镇和六三农场等乡镇。二、建设用地布局1、城镇化发展战略根据泰来县城镇体系规划安排,为推进全县城镇化进程,以城镇建设为契机,强化城镇的聚集和扩散功能,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应加快泰来县政府所在地泰来镇发展建设,重点扶持江桥蒙古族、大兴、平洋等重点建制镇发展,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镇带村、梯级推进、整体发展的区域性城镇化格局。2、中心城镇布局中心城镇是指县政府所在地泰来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35、心,中心城镇规划期内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是北移南扩中兴。其中北移南扩是指沿平齐铁路东侧向北和向南两头发展,形成新的产业区和工业园区;中兴是指搞好旧城区改造,发展商服和物流业。到2020年中心城镇的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699公顷。 3、建制镇用地布局至2020年全县建制镇城镇用地面积3943公顷,规划期内大力发展重点建制镇,以平齐铁路沿线的汤池、大兴、江桥蒙古族、平洋、克利等建制镇为重点,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扩大产业规模,增强区域竞争能力,构筑“以点带面、集中发展”的用地模式,有效带动相邻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4、独立工矿用地布局至2020年全县独立工矿用地面积245公顷,规划期内拆36、除废弃砖厂,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5、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以“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为重点,加强村庄建设,整合中心村和居民点,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加大对中心镇、中心村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设一批“村容整洁、村貌美化、村风文明、村民和谐”的新村庄,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实现与城区和建制镇的功能对接。至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721公顷,县属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485公顷。6、交通运输用地布局规划期内修建嫩江至泰来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泰来段工程及续建项目、齐白公路齐齐哈尔至泰来(省界)段工程、平齐线泰来至江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等工程37、项目。按交通部门建设规划搞好交通运输用地布局。7、水利设施用地布局规划期内修建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嫩江堤防、胜利抽水站、宏胜水库等工程项目。按水利部门规划做好用地布局安排,并协调与基本农田关系,在规划的水利工程占地范围内的耕地可不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但必须保持现有耕地地类。8、其他建设用地布局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殡葬场等特殊用地应远离城镇及人口密集区,与城镇安全距离在5公里以上,并尽量选择荒草地、废弃地,避免占用耕地、林地、严格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湿地。规划期内全县安排其他建设项目有:泰泰来县净水厂工程、泰来县泰来镇净水厂改扩建工程、泰湖风景区、泰来县看守所、温泉旅游综合景区等,应按项目38、建设要求,做好其他建设用地布局。三、旅游及自然保护区用地布局二龙涛湿地保护区和泰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分别为省级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为禁止建设区,同时为发展湿地观光旅游,可开发外围区旅游资源,做好旅游用地布局安排。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期内要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既要严格保护耕地,又要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1、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发展用地应积极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新增非农业建设用地尽可能利用荒地,少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严格控制占用优质农田。至2020年全县各项非农业建设占39、用耕地控制在271公顷。至2020年县属各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68公顷,严防耕地灾毁,加强耕地承包责任制度建设,严禁闲置耕地。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严禁耕地重用轻养,提高抵抗自然灾害能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耕地灾毁。2、认真做好农用地调整的引导合理安排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保证调整后不降低耕地保有量。各类生态林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禁止利用基本农田营造经济林、薪炭林和挖塘养鱼。3、加大补充耕地力度通过土地复垦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组织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实施,落实补充耕地指标。至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003公顷,县属通40、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000公顷。达到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4、落实各项耕地保护责任制规划期内保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是县、乡两级政府的基本职责,同时按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县政府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逐级落实到各乡(镇)和行政村,县政府与乡政府,乡政府与行政村,行政村与土地承包农户层层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各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农户和地块。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一、建立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凡列入国家和省、市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占用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严格执行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41、,确保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永久性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做到各项保护责任落实到农户,建立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全民管理、责任到人的基本农田保护机制。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推进以基本农田为主的土地整治,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建设优质高产基本农田。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和高产农田区建设,同时在基本农田建立无线动态网络监控系统。示范区要做到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管理保护规范化、监督检查信息化,全面提升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42、土资规发201610号)、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6号)、关于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黑划定办发20165号)和关于发布实施的通知(黑划定办发201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衔接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规划调整完善两项工作,我县编制了泰来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和泰来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下达情况结合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是以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基数,泰来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原规划149303公顷调整为159960公顷,其中县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原规划146813公顷43、调整为155700公顷。按此面积计算泰来县基本农田保护比例为76.93%,其中县属76.70%。2、永久基本农田划入划出情况为了进一步推进基本农田划定、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同时进行严格审查,剔除不符合要求的调入调出地块,确保划定成果。本次划定在原规划基本农田数据库基础上全县划出952.3公顷,划入11609.6公顷基本农田,划定后县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9960公顷;县属划出952.3公顷,划入9839.6公顷基本农田,划定后县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5700公顷。3、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泰来县所辖11个乡(镇)及农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共划定基本44、农田面积10652.4公顷。其中泰来镇和克利镇的一部分属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泰来县城镇周边耕地13386.5公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核定的划定任务10652.4公顷,其中已有基本农田7883.7公顷,新划入基本农田2768.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79.58%。第三节 全面提高耕地质量一、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针对泰来县风沙干旱严重、中低产田比重大的状况,应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机械化旱作农业技术,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粮食产能。二、加强耕地质量管理按照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要求,依照耕地等差制度实施差异化管理,对水45、田、菜田等优质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耕地质量评价管理制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依据泰来县农用地分等成果,对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的耕地进行质量评价,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标准的要根据省规定的质量折抵系数增加补充耕地面积。三、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情况保证质量,优进劣出。基本农田的调入与调出,除了在数量上保证外,在耕地质量等别上要保证调入的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别要高于或等于调出的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别。泰来县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包括泰来县所辖10个乡镇及1个农场,泰来县属共划定基本农田面积155700.3公顷。根据基本农田现状调查成果以及农用地分等定级结果,泰来县属耕地质量共分为4个等级,其中10等4.9公顷,11等246、1523.4公顷,12等174874.0公顷,13等27999.0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12.03。已有基本农田质量分为3个等级,其中11等11679.5公顷,12等118083.3公顷,13等17058.02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12.04。划定后泰来县属基本农田质量等级分为3个等级,其中11等13552.4万公顷,12等124569.8公顷,13等17578.4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12.03。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为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调控,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建设用地管制区,同时做好重点项目47、用地安排。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安排一、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754公顷,比2014年增加283.8公顷;至2020年县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423公顷,比2014年增加275.7公顷。二、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至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909公顷,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188公顷。 至2020年县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673公顷,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188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一、建设用地管制区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后,规划范围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4个区域。1、允许建设区指城48、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已有建设用地和规划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区,也是规划期内确定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土地预期用地区。全县划定允许建设区面积16982.8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4.33%,县属划定允许建设区面积16755.1公顷,占县属土地面积4.38%。2、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之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的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应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有条件建设区一般按允许建设区规模20%确定,全县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31.5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0.03%。县属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31.549、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0.03%。3、限制建设区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均为限制建设区,区内主要用于安排农用地,禁止安排城镇工矿用地,控制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占用耕地,凡占用耕地的要及时补充耕地,做到耕地占补平衡。全县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366647.7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93.59%,县属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356759.2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93.48%。4、禁止建设区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内所包含的空间,是具有重要的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开发建设的区域。规划期内将自然保护区,江河行洪安全区,地质灾害区、文物古迹等划为禁止建设区,严格禁止与保护资源及生态环境50、无关的各项开发建设活动。全县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8016.3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2.05%。县属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8016.3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2.10%第三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根据泰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交通、水利等建设部门提出的用地计划,经综合平衡,确定全县交通、水利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一、交通水利用地。规划期内安排齐齐哈尔至泰来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永安至水上公路、环城公路新城区以北至北立交桥段、G231国道嫩江至双辽公路改造工程、塔子城镇通村公路、街基至好新公路、齐齐哈尔至通辽动车组客运专项泰来段、泰来县江桥镇通屯道路建设工程、高效节水工程、河流堤防加高、加宽工程、东兴灌区51、呼尔达河防洪治理工程、托力河灌区、泰来县江桥镇观江大道护坡加固工程、泰来县江桥镇工农村农田排水泵站建设、泰来县江桥镇嫩江沿岸民堤加固工程等工程项目。按交通水利部门建设规划做好用地布局安排,并协调与基本农田关系。二、其他建设用地。规划期内重点安排的其他建设用地有:塔子城辽金遗址文化旅游区、泰湖风景区、江桥抗战红色旅游、蒙古族风情旅游区、宁姜温泉旅游区、98抗洪文化景区、江桥旅游综合景区、城市供热观光旅游景区、温泉旅游综合景区、泰来县净水厂工程、泰来县泰来镇净水厂改扩建工程、泰来县看守所等。其他建设用地布局应远离城镇及生活区,与城镇用地安全距离在5公里以上,并尽量选择自然保留地、废弃地等,避免占52、用耕地和优质牧草地。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泰来县位于松嫩平原西部风沙干旱区,年均降水量少,蒸发量大,风沙干旱严重,生态环境比较脆弱,遵循自然条件与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的原则,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开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对生态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构建稳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为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规划期内按照全县生态建设规划要求,围绕保护、改善和建设生态环境,合理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大力开展沙化土地治理工作,巩固已有生态退耕成果,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措施并加以推广。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54827公顷53、,自然与文化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8016.3公顷。到2020年县属林地面积53000公顷,自然与文化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8016.3公顷。通过大力开展土地生态建设,增加林地、湿地面积,至2020年全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第二节 生态用地安排和布局一、做好生态防护林用地安排生态防护林以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地为主,结合“三北”防护林建设和嫩江沿岸沙化区治理,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以及速生丰产林建设,实施扶育更新和营林建设,改善树种结构,提高林地质量,在成片林地较多的平洋、宁姜蒙古族等乡镇,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业生产基地。二、划定自然保护区严格保护各类保护区和生态54、敏感区,规划期内划定自然与文化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8016.3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2.05%,占县属土地面积2.10%。其中包括二龙涛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泰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严格禁止各类开发活动,对风沙干旱生态环境治理区应严格控制有损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规划期内要做好生态安全控制区用地布局,嫩江及其支流托力河、呼尔达河的行洪区划入禁止建设区,不得进行与防洪无关的各项建设,以保障行洪安全。三、改善城乡用地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做好泰来县泰来镇污水治理工程、泰来县泰来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等环保项目用地布局,列入单独选址的项目在用地方面给予保障。结合城乡规划做好城镇绿化,同时推55、进农村居民点整治,结合土地治理示范项目,实行整村推进,搞好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第三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区域一、嫩江沿岸风沙治理区该区域位于嫩江沿岸的汤池、江桥蒙古族、大兴、宁姜蒙古族、胜利蒙古族等乡镇,地处嫩江风沙干旱区,土壤以风沙地、盐碱土为主,加上春季干旱、少雨、风大,往往形成风蚀灾害,是全省重点风沙干旱区。对这一地区治理主要是营造防风固沙林,防止沙区形成和发展,同时利用嫩江修建引水工程,改善缺水干旱状况,积极扩大水田面积,提高抗拒风沙、干旱灾害能力。二、林地恢复治理区该区主要分布在平洋、宁姜蒙古族等乡镇,成片林地较多,但由于风沙干旱和人为破坏,近些年林地面积56、有所减少,林木病虫害严重,影响林地生态功能。对这一地区生态建设重点是加强对现有林地保护和管理,积极防治病虫害,开展林地抚育更新,营造人工林,恢复和增加林地面积,强化林地生态功能。三、农田生态环境治理区该区以广大农区为主,为防止土壤沙化,地力下降,积极开展中低产田改造,结合农村土地整治,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扩大绿色食品种植面积,使农田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四、湿地保护区该区位于泰来镇和平镇两个区域,以二龙涛湿地保护区和泰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为主,湿地面积大,分布集中,对保护和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57、用。规划期内要加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加强管理和湿地保护,严格禁止开垦湿地,划定保护区界线,保持湿地面积稳定。五、工矿废弃地复垦区该区主要分布在泰来镇、汤池、大兴等乡镇,油、气资源储备十分丰富,由于油、气资源开采造成一定数量的工矿废弃地,占用了许多农用地及耕地,导致农业生产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规划期内要进一步加大矿山用地复垦力度,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依据泰来县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立足于强化区域土地不同的特色和主要的功能,将全县土地用途分区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58、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用地区域,本区含基本农田及为其服务的相关设施用地。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68257.2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2.95%,其中县属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63997.2公顷,占县属土地面积的42.97%,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基本农田面积超过2.0万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在大兴、和平、克利3个乡镇。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规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果园、畜牧和水产等养殖用地以及为农业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等。全县一般农地区土地面积7459、505.6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9.02%;县属一般农地区土地面积70770.3公顷,占县属土地面积的18.55%,各乡镇均有分布。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城关镇、建制镇、乡政府所在地及中心村建设需要划定的用地区域。全县城镇(村)发展用地区面积16753.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7%。县属城镇(村)发展用地区面积16518.1公顷,占县属土地总面积的4.32%。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不大,但其地位十分重要,特别是泰来镇是县政府所在地,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起到聚集和扩散功能。第四节 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独立于城镇(村)之外60、的建设发展需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以油气开采及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为主,用地规模小,布局比较分散。全县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237.0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0.06%,主要分布在大兴、泰来、汤池、和平、江桥蒙古族等乡镇。独立工矿用地区要是搞好现有工矿用地挖潜,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第五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主要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根据环保与水利部门规划,将嫩江划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全县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3028.2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0.77%。第六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及61、文物古迹保护区是指依法划定的各类自然及文物古迹保护区以及规划安排的自然及文物古迹保护区。泰来县规划期内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有二龙涛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泰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自然及文物保护区面积498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第七节 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用地区域,包括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规划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成片林地以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全县林业用地区土地面积57585.6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4.70%,县属林业用地区土地面积55758.5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4.61%。主要分布于大兴、江62、桥蒙古族、汤池、胜利蒙古族、宁姜蒙古族等乡镇。第八节 牧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是指为发展畜牧业生产而需要划定的用地区域。通过划定牧业用地区,有利于保持优质草场面积稳定,促进全县牧业发展,本区包括已有的草地及宜牧的未利用地。全县牧业用地区土地面积33181.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47%,县属牧业用地区土地面积33122.9公顷,占县属土地总面积的8.68%。主要分布在汤池、大兴、宁姜蒙古族等乡镇。第九节 其他用地区其他用地区是指地势低洼,不利于植物生长地带,该地区丰水期形成水塘、枯水期为裸地的其他土地,规划为自然保留地;公路、铁路、河流等未纳入允许建设区及禁止建设区的其他土地。本区土地面积363、324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48%,主要分布在大兴、和平等乡镇。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泰来县土地整治以农村土地整治为主,以土地整治、复垦、开发和农村居民点整治为平台,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期间我县共实施完成整治项目13个,建设规模30830.1公顷,新增耕地1940.4公顷。为进一步加大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以小流域为单元,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和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通过不断完善黑土地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提高土壤保蓄水肥能力和抵御风64、蚀水蚀能力。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全县土地整治以农用地整治为主,通过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成高产稳产农田,本次调整后,我县划定3个土地整治项目区,总规模14200.0公顷。一、泰来县和平镇土地整治项目区该项目区位于和平镇,建设规模7246.9公顷,依托现有灌区通过土地整治,搞好田间配套,扩大水田面积,建成以水田为主的高产农田区。该区拟建设泰来县和平镇和平村和宏升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4233.3公顷、泰来县和平镇机关农场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013.6公顷。二、泰来县平洋镇土地整治项目区该项目区位于平洋镇,建设规模2866.7公顷,依托现有灌区通过土地整治,搞好田间配套65、,扩大水田面积,建成以水田为主的高产农田区。该区拟建设泰来县平洋镇解放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三、泰来县六三灌区土地整治区该项目区位于六三农场,建设规模4086.7公顷,依托现有灌区,通过整治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增加水田面积,建设高产稳产农田。该区拟建设六三灌区泰来县六三农场土地整治项目。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一、严格立项审查,抓好前期工作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重、内容多、投资大,特别是列入国家和省政府的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立项时要严格审查,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充分进行论证,项目立项后,要抓好勘测、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项目勘测和工程设计等工作,确定建设规模、新增耕地及项目建设内容和工66、程建设标准,确保经批准的土地整治项目顺利实施。二、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土地整治项目从立项到施工、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都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建设项目实行法人制、实行工程质量监理制、施工队伍招标制、财务管理审计制,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三、整合资金投入,形成聚集效益土地整治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现代化的一项综合性项目。必须做好农业、水利、交通、林业等部门的资金整合,同时做到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对农业建设资金集中使用,形成聚集效益,做好土地整治资金和筹措工作,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加强土地整治资金管理,设立专户,做到专款专用。第九章 乡(镇)级67、土地利用调控县级规划按照各乡(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资源现状和土地利用潜力,明确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及有关政策,根据土地用途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国土整治安排,在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提出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到2020年全县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20792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996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75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1690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418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55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71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03公顷。规划到2020年县属土68、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203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57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42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1667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418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55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68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000公顷。1、泰来镇。位于县域南部,2014年全镇土地面积28104.6公顷,其中耕地12649.8公顷,建设用地3406.3公顷。该镇是县政府所在地,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土地利用应以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为主,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11754.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0096.7公顷,城乡69、建设用地不得突破2642.7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69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31.7公顷。2、平洋镇。位于县域中部,2014年全镇土地面积22223.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5608.6公顷,建设用地1489.7公顷。该镇地处平齐铁路沿线,乡镇企业发达,土地利用以农牧业为主,发展奶制品加工业。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13893.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0721.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1219.2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21.4公顷。3、汤池镇。位于县域北部,2014年全镇土地面积41774.7公顷,其中耕地2070、968.0公顷,建设用地2060.1公顷。该镇位于平齐铁路沿线,离齐齐哈尔市区较近,镇东侧为扎龙自然保护区,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土地利用应以保护耕地,发展绿色农业和食品加工业以及旅游业为主。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18989.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4089.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1407.5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54.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21.2公顷。4、江桥蒙古族镇。位于县域中部,2014年全镇土地面积26978.6公顷,其中耕地15115.4公顷,建设用地1873.1公顷。该镇地处平齐铁路沿线,对外交通十分便利,土地利用以保护耕地,大力发展71、农业为主,利用区位条件优势,可安排招商引资项目。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12686.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9981.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1441.5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385.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45.3公顷。5、塔子城镇。位于县域西部,2014年全镇土地面积13789.6公顷,其中耕地11327.5公顷,建设用地929.7公顷。该镇为辽金古城遗址,国家级文物古迹保护区。土地利用方向是保护耕地,治理土壤沙化。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10627.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8793.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805.4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72、控制在152.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21.1公顷。6、大兴镇。位于县域北部,2014年全镇土地面积69285.6公顷,其中耕地36377.2公顷,建设用地2961.4公顷。该镇地处平齐铁路沿线,农业发达,水田面积较多。土地利用应加强耕地保护,积极发展水田,建设高产稳产农田。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32554.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4098.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1935.5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57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24.0公顷。7、和平镇。位于县域西部,2014年全镇土地面积52833.7公顷,其中耕地34770.7公顷,建设用73、地2488.8公顷。该镇以农业生产为主,土地利用以做好耕地保护,统筹安排各项用地为主,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3026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2505.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2159.1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49.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19.7公顷。8、克利镇。位于县域中部,2014年全镇土地面积38063.3公顷,其中耕地28987.5公顷,建设用地2737.2公顷。该镇地处平齐铁路沿线,对外交通十分便利,土地利用以保护耕地,发展农业为主,结合区位优势可安排一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27125.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74、于2292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2384.1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74.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26.0公顷。9、胜利蒙古族乡。位于县域西南部,2014年全乡土地面积33504.8公顷,其中耕地18835.8公顷,建设用地1363.7公顷。该乡以农业生产为主,土地利用应做好耕地保护,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到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为17396.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185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1110.2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19.2公顷。10、宁姜蒙古族乡。位于县域西南部,2014年全75、乡土地面积41303.1公顷,其耕地18717.6公顷,建设用地1444.2公顷。该乡以农牧业为主。土地利用重点应加强耕地保护和草地管理,加大沙化土地治理力度。到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为17357.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271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1265.3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64.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22.1公顷。11、六三农场。位于县域西部,2014年全农场土地面积13800.6公顷,其耕地11043.4公顷,建设用地393.0公顷。该农场以农牧业为主。土地利用重点应加强耕地保护和草地管理,加大沙化土地治理力度。到2020年全农场耕地保有76、量为10346.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791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302.5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64.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16.3公顷。第二节 农垦土地利用规划泰来农场。位于县域东部,2014年土地面积10116.2公顷,其耕地5029.9公顷,建设用地322.9公顷。该乡以农牧业为主。土地利用重点应加强耕地保护和草地管理,加大沙化土地治理力度。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492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426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23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得突破3.0公顷。第十章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规划第一节 中心城镇基77、本情况中心城镇包括泰来镇全部和克利镇的克利村及乾兴村,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做好中心城镇用地指标调整和布局安排、加快中心城镇发展,发挥在县域经济发展的聚集作用和辐射功能,将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4年中心城镇土地面积29289.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9374.0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66.15%;建设用地3464.2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11.83%;其他土地面积6451.7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22.03%。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557.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73.82%。第二节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为29289.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78、面积的7.48%,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如下:1、农用地2014年中心城镇农用地面积19374.0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66.15%。其中耕地面积13315.9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45.46%;园地面积49.3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0.17%;林地面积4693.7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16.02%;牧草地面积154.4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0.53%;其他农用地面积1160.7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3.96%。2、建设用地2014年中心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3464.2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11.83%。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总面79、积为2557.3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8.73%。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864.9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2.95%。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42.0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0.14%。3、其他土地2014年中心城镇其他土地面积6451.7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22.03%。其中水域面积486.0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5965.7公顷。 第三节 中心城镇发展方向及用地指标安排一、中心城镇用地发展方向中心城镇位于平齐铁路沿线,齐白公路从中心城镇内穿过,现有城镇用地布局以平齐铁路东侧为主,现有中心城镇东侧的湖滨路以东为泰湖,有大片湿地和林地,不宜作为建设用地。根据泰来县城市发展的北移、80、南扩、中兴的规划布局,规划期内新增城区用地沿齐白公路向北发展,沿建设路向南发展,并搞好现有旧城区改造,形成北移、南扩、中兴的用地布局,建设新工业园区和产业区,构成南北两头组团式发展的用地格局。二、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立足于把中心城镇建成齐齐哈尔市南部的重要城镇,区域性物流中心,商贸金融中心和加工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中心,合理安排中心城镇新增发展用地,预留新增建设用地空间。至2020年中心城镇的建设用地控制在364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723公顷,城镇工矿控制规模在1699公顷。至2020年中心城镇人口达到12万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92平方米。城市规划至2020年近期用地规模为1430公顷。81、第四节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调控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泰来县中心城镇农用地面积19374.0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66.15%;到2020年为23828.8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81.36%。1、耕地2014年中心城镇耕地面积13315.9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45.46%;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12701.7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43.37%。2、园地2014年中心城镇园地面积为49.3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0.17%;规划至2020年园地增加至59.0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0.2%。3、林地2014年中心城镇林地面积为4693.7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82、面积16.02%;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为5390.4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18.4%。4、牧草地2014年中心城镇牧草地面积为154.4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0.53%;规划至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4593.0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15.68%。5、其他农用地2014年中心城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160.7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3.96%;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1084.7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3.70%。(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中心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3464.2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11.83%;规划至2020年为3641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12.43%。1、城83、镇工矿用地2014年中心城镇的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555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5.31%;规划至2020年为1699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5.80%。2、农村居民点用地2014年中心城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002.3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3.42%;规划至2020年为1024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3.50%。3、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中心城镇交通水利用地864.9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2.95%;规划至2020年为867.8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2.96%。4、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中心城镇其他建设用地42.0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0.14%;规划至2020年为50.2公顷,占84、中心城镇土地面积0.17%。(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年中心城镇其他土地面积为6451.7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22.03%;规划至2020年为1820.1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6.21%。第五节 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强化对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管理,按建设用地的布局,划定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并制定了相应的管制规则。一、中心城镇允许建设区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少占耕地,优化城镇用地布局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对中心城镇新增城镇用地进行安排,并将这部分用地和已有建设用地划为允许建设区,期内安排中心城镇允许建设区面积2747.8公顷。二、中心城镇有条件建设区为85、适应规划期内不可预见性及不确定用地项目的调整,在充分考虑城市空间拓展模式和发展趋势及方向,并避让优质耕地和生态环境用地的前提下,结合城镇规划安排中心城镇有条件建设用地区,规划期内按新增城乡用地区面积80%确定的中心城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131.5公顷。三、中心城镇限制建设区规划在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以及禁止建设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划为限制建设区,期内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25636.1公顷。中心城镇划定的限制建设区内除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外,不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四、中心城镇禁止建设区为了严格保护湿地等生态用地,进一步改善中心城镇生态环境,将位于中心城镇东侧的太湖,苗圃及林地划为禁86、止建设区,规划期内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774.5公顷,禁止建设区不准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第六节 中心城镇土地用途分区按照土地用途分区的目的和原则,依据中心城镇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土地利用状况,立足于强化区域土地不同的特色和主要的功能,将中心城镇土地用途分区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他用地。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本区内含基本农田及为其服务的相关设施用地。包括大部分旱田、水田及部87、分土壤水源条件良好且坡度在15度以下的优质草木园地及其他园地,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1180.1公顷,占中心城镇总面积的38.17%。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果园和水产等用地,为农业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等。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镇一般农地区面积为2695.6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9.20%。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为城镇发展划定的区域。包括现有的城市和建制镇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发展用地。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685.3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5.788、5%。四、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为农村居民点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包括需重点发展的村庄、集镇的现状建设用地;需重点发展的村庄、集镇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保留现状、不再扩大规模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划至2020年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045.0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3.57%。五、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是为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规划至2020年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17.5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0.06%。六、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主要包括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89、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规划至2020年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774.5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2.64%。七、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其他林地、以及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规划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以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规划至2020年林业用地区面积5324.3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18.18%。八、牧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是指为发展牧业生产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用地区域,包括现有野生草地、已列入保护区的草地及规划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草地。规划至2020年牧业用地区面积4390、33.6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14.80%。九、其他用地区其他用地区是指地势低洼,不利于植物生长地带,该地区丰水期形成水塘、枯水期为裸地的其他土地,规划为自然保留地;公路、铁路、河流等未纳入允许建设区及禁止建设区的其他土地。规划至2020年其他用地区面积2233.9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7.63%。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 完善和落实规划实施管理相关配套措施一、建立规划实施目标政府领导责任制按规划将分解下达到各乡镇的规划主要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列入各乡镇政府领导的任期工作绩效考核目标,提高乡镇政府的重视程度,由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执行。二、建立年度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91、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列入各乡镇政府领导的年度业绩考核事项,由县政府和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行政村和承包经营土地农户层层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三、严格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及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指标,实行严格年度计划管理,将齐齐哈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列入泰来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用地计划管理将规划的实施落到实处。第二节 建立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县、乡两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严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二、严格控制非农92、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用地计划,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国家规定,实行建设用地预审,健全和完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三、搞好土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保持耕地总量平衡,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整治复垦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也要充分利用非耕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四、做好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区用地管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用地,严格禁止建设区内进行各项土地开发活动,加强对自然保护和生态安全区的用地管理。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一、运用经济手段加大规划实施力度通过完善土地93、市场能力,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土地价格调控机制和提高土地占用成本的约束机制做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二、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利用存量土地按国家有关减免税费政策对闲置低效用地可减免相关税费,对新增建设用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高税费标准,采用经济手段,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管理的技术支持一、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土地管理各个环节信息数据的有机结合和共享,并最终服务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依托和数据支持。二、建立一套符合泰94、来县实际的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参照规划实施时序进展、土地利用模式变化趋势、土地资源空间和数量的增减结构等的要求进行的系统定位分析结果,对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三、建立规划信息库,加强规划实施监控利用全县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对规划用地类型,数量分布的变化及时进行分析,采用微机对规划数据和图件进行处理,建立规划实施管理信息库,通过信息库及时了解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对规划实施进行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第五节 构建规划实施社会保障平台一、要加强规划宣传力度,提高规划的社会认知程度通过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普及土地资95、源管理常识,使之明确规划的重要法律地位和不按规划违法用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依据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意识,逐步实现规范和引导社会各行业自觉按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二、提高规划编制、实施和修改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程度建立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公示公告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保障措施和有关规定要求,完善规划编制与修改的听证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大规模土地整治和开发项目,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及时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通过提高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程度,体现公众的规划知情权和参与权。三、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健全媒体和公众对规96、划实施过程的监督反馈机制,完善信访制度,保证信访信息传达畅通,及早遏止反规划用地苗头,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提高公众维护规划权威的积极性,保障媒体、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监督的权力和义务。附表1泰来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土地总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用地县域合计391778.3 302985.5 229431.4 909.8 42632.5 3817.1 26194.7 21470.2 16718.8 4513.0 238.4 67322.6 21083.9 46238.7 县属小计97、381662.1 295143.7 224401.5 909.8 40805.5 3759.0 25267.9 21147.3 16491.1 4423.8 232.4 65371.1 20481.8 44889.3 泰来镇28104.6 18365.0 12649.8 48.6 4397.0 154.4 1115.2 3406.3 2507.7 856.7 41.9 6333.3 486.0 5847.3 平洋镇22223.5 20191.9 15608.6 203.0 3375.7 63.6 941.0 1489.7 1208.7 268.5 12.5 541.9 109.8 432.1 98、汤池镇41774.7 29913.4 20968.0 19.1 3936.1 351.6 4638.6 2060.1 1410.4 632.1 17.6 9801.2 1765.7 8035.5 江桥蒙古族镇26978.6 22010.2 15115.4 415.8 5282.1 64.0 1132.9 1873.1 1431.3 422.5 19.3 3095.3 2678.2 417.1 塔子城镇13789.6 12590.0 11327.5 15.2 929.7 0.2 317.4 929.8 787.3 129.5 13.0 269.8 97.2 172.6 大兴镇69285.6 4899、793.1 36377.2 64.5 5816.2 702.3 5832.9 2961.4 1999.2 931.9 30.3 17531.1 11120.7 6410.4 和平镇52833.7 42056.3 34770.7 60.9 3170.4 1114.0 2940.32488.8 2163.6 293.4 31.8 8288.6 70.4 8218.2 克利镇38063.3 34314.4 28987.5 54.7 3614.7 78.0 1579.5 2737.2 2338.2 359.2 39.8 1011.7 418.3 593.4 胜利蒙古族乡33504.8 25640.3 100、18835.8 12.3 4433.0 690.2 1669.0 1363.7 1116.1 237.7 9.9 6500.8 1989.6 4511.2 宁姜蒙古族乡41303.1 28264.0 18717.6 13.7 5120.8 540.7 3871.2 1444.2 1220.2 218.5 5.5 11594.9 1650.4 9944.5 六三农场13800.6 13005.1 11043.4 2.0 729.8 0.0 1229.9 393.0 308.4 73.8 10.8 402.5 95.5 307.0 农垦小计10116.2 7841.8 5029.9 0.0 182101、7.0 58.1 926.8 322.9 227.7 89.2 6.0 1951.5 602.1 1349.4 泰来农场10116.2 7841.8 5029.9 0.0 1827.0 58.1 926.8 322.9 227.7 89.2 6.0 1951.5 602.1 1349.4 附表2-1 泰来县规划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县域)单位:公顷指标2014年原规划2020年调整后2020年指标属性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229431.4 195260 207926 约束性2、基本农田面积149303.0 149303 159960 约束性3、园地面积909.8 1221 1180 预期102、性4、林地面积42632.5 65742 54827 预期性5、牧草地面积3817.1 30708 32919 预期性6、建设用地规模21470.2 21589 21754 预期性(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6718.8 16857 16909 约束性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000.8 3323 4188 预期性(2)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4751.4 4732 4845 预期性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621 611 预期性2、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621 554 预期性3、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432 271 约束性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317 1003 约束性三、效率指标1、人均103、城镇工矿用地276 348 约束性 (/人)附表2-2 泰来县规划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县属)单位:公顷指标2014年原规划指标调整后指标指标属性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224401.5 191973 203000 约束性2、基本农田面积146813.0 146813 155700 约束性3、园地面积909.8 1221 1180 预期性4、林地面积40805.5 63880 53000 预期性5、牧草地面积3759.0 30644 32860 预期性6、建设用地规模21147.3 21237 21423 预期性(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6491.1 16623 16673 约束性 其中城镇104、工矿用地规模4000.8 3322 4188 预期性(2)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4656.2 4614 4750 预期性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600 600 预期性2、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595 550 预期性3、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409 268 约束性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294 1000 约束性三、效率指标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76 348 约束性 (/人)附表3-1泰来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县域)单位:公顷地 类2014年2020年2020年面积比2014年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合计391778.3 100.00%391778.3 100.00%农用地农用地合计302105、985.5 77.34%334760.4 85.45%31774.9 耕地229431.4 58.56%217137.7 55.42%-12293.7 园地909.8 0.23%1205.4 0.31%295.6 林地42632.5 10.88%58966.6 15.05%16334.1 牧草地3817.1 0.97%34491.3 8.80%30674.2 其他农用地26194.7 6.70%22959.4 5.87%-3235.3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21470.2 5.48%21754.0 5.55%283.8 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6718.8 4.27%16909.0 4.32%190.106、2 城镇用地3695.3 0.94%3943.0 1.01%247.7 农村居民点用地12718.0 3.25%12721.0 3.25%3.0 独立工矿用地305.5 0.08%245.0 0.06%-60.5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小计4751.4 1.21%4845.0 1.24%93.6 交通水利用地4513.0 1.15%4531.0 1.16%18.0 其他建设用地238.4 0.06%314.0 0.08%75.6 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67322.6 17.18%35263.9 9.00%-32058.7 水域21083.9 5.38%16947.2 4.33%-4136.7 自107、然保留地46238.7 11.80%18316.7 4.67%-27922.0 附表3-2泰来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县属)单位:公顷地 类2014年2020年2020年面积比2014年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合计381662.1 100.00%381662.1 100.00%农用地农用地合计295143.7 77.33%326918.6 85.66%31774.9 耕地224401.5 58.80%212107.8 55.57%-12293.7 园地909.8 0.24%1205.4 0.32%295.6 林地40805.5 10.69%57139.6 14.97%16334.1 牧草地3759.108、0 0.98%34433.2 9.02%30674.2 其他农用地25267.9 6.62%22032.6 5.78%-3235.3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21147.3 5.54%21423.0 5.61%275.7 城乡建小计16491.1 4.32%16673.0 4.37%181.9 设用地城镇用地3695.3 0.97%3943.0 1.04%247.7 农村居民点用地12490.3 3.27%12485.0 3.27%-5.3 独立工矿用地305.5 0.08%245.0 0.06%-60.5 交通水利及其小计4656.2 1.22%4750.0 1.24%93.8 他建设用地交通水109、利用地4423.8 1.16%4442.0 1.16%18.2 其他建设用地232.4 0.06%308.0 0.08%75.6 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65371.1 17.13%33320.5 8.73%-32050.6 水域20481.8 5.37%16345.1 4.28%-4136.7 自然保留地44889.3 11.76%16975.4 4.45%-27913.9 附表4-1泰来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县域)单位:公顷基期耕地 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面积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110、其他规划期229431.4 1003.0 1003.0 13296.7 271.0 13025.7 -12293.7 217137.7 207926 年均增减38238.6 167.2 167.2 2216.1 45.2 2171.0 -2049.0 附表4-2泰来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县属)单位:公顷基期耕地 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面积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期224401.5 1000.0 1000.0 13294.5 268.0 13026.5 -12294.5 212111、107.8203000 年均增减37400.3 166.7 166.7 2215.8 44.7 2171.1 -2049.1 附表5泰来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乡(镇)名称行政面积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县域合计391778.3 16982.8131.5 366647.7 8016.3 县属小计381662.1 16755.1 131.5 356759.2 8016.3 泰来镇28104.6 2666.6 131.5 24532.0 774.5 平洋镇22223.5 1226.5 20997.0 汤池镇41774.7 1414.7 40188.7 171.3 江桥112、蒙古族镇26978.6 1448.5 24106.5 1423.6 塔子城镇13789.6 810.6 12979.0 大兴镇69285.6 1936.6 65974.01375.0 和平镇52833.7 2169.9 46450.2 4213.6 克利镇38063.3 2390.8 35672.5 胜利蒙古族乡33504.8 1111.7 32334.8 58.3 宁姜蒙古族乡41303.1 1274.8 40028.3 六三农场13800.6 304.4 13496.2 农垦小计10116.2 227.7 9888.5 泰来农场10116.2 227.7 9888.5 附表6泰来县各乡(镇113、)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土地总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县域合计391778.3 168257.2 74505.6 16753.8237.0 3028.2 4988.1 57585.6 33181.0 33241.8 县属小计381662.1 163997.2 70770.316518.1 237.0 3028.2 4988.1 55758.5 33122.9 33241.8 泰来镇28104.6 10592.3 2666.3 2653.2 13.4 0.0 774.5 4931114、.7 4333.6 2139.6 平洋镇22223.5 11199.3 4041.0 1226.5 0.0 0.0 0.0 4966.7 165.4 624.6 汤池镇41774.7 14760.6 7391.2 1368.3 46.4 171.3 0.0 6338.2 8117.1 3581.6 江桥蒙古族镇26978.6 10521.5 5349.0 1446.7 1.8 1423.6 0.0 6228.2 722.7 1285.1 塔子城镇13789.6 9218.9 2260.5 808.8 1.8 0.0 0.0 1155.8 0.5 343.3 大兴镇69285.6 25330.3115、 13158.1 1906.0 30.6 1375.0 0.0 10210.2 5224.1 12051.3 和平镇52833.7 23650.1 10626.1 2088.7 81.2 0.0 4213.6 3734.7 5898.1 2541.2 克利镇38063.3 24364.7 5884.2 2372.1 18.7 0.0 0.0 4079.2 123.8 1220.6 胜利蒙古族乡33504.8 12374.3 7277.9 1111.7 0.0 58.3 0.0 6511.0 949.4 5222.2 宁姜蒙古族乡41303.1 13366.8 8800.9 1231.7 43.116、1 0.0 0.0 6490.6 7588.2 3781.8 六三农场13800.6 8618.4 3315.1 304.4 0.0 0.0 0.0 1112.2 0.0 450.5 农垦小计10116.2 4260.0 3735.3 235.7 0.0 0.0 0.0 1827.1 58.1 0.0 泰来农场10116.2 4260.0 3735.3 235.7 0.0 0.0 0.0 1827.1 58.1 0.0 附表7泰来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2020年)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17、规模县域合计159960 207926 21754 169094188 271 1003 县属小计155700 203000 21423 166734188 268 1000 泰来镇10096.7 11754.3 3552.1 2642.7 1690 31.7 平洋镇10721.1 13893.5 1498.4 1219.2 200 21.4 150汤池镇14089.0 18989.5 2066.5 1407.5 254 21.2 240江桥蒙古族镇9981.6 12686.6 1884.1 1441.5 385 45.3 90塔子城镇8793.0 10627.0 942.2 805.4 15118、2 21.1 大兴镇24098.5 32554.8 2967.1 1935.5 57024.0 450和平镇22505.7 30268.6 2491.7 2159.1 249 19.7 克利镇22926.7 27125.1 2767.3 2384.1 274 26.0 胜利蒙古族乡11858.4 17396.2 1371.6 1110.2 86 19.2 宁姜蒙古族乡12713.3 17357.6 1496.8 1265.3 164 22.1 70六三农场7916.0 10346.8 385.2 302.5 164 16.3 农垦小计4260 4926 331 236 3 3 泰来农场4260119、 4926 331 236 3 3 附表8泰来县各乡(镇)园地、林地、牧草地调整指标表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园地林地牧草地2014年2020年2014年2020年2014年2020年县域合计909.8 1180 42632.5 54827 3817.1 32919 县属小计909.8 1180 40805.5 53000 3759.0 32860 泰来镇48.6 57.8 4397.0 4613.4 154.4 4592.5 平洋镇203.0 330.3 3375.7 4587.2 63.6 161.1 汤池镇19.1 36.3 3936.1 5931.1 351.6 7798.5 江桥蒙古族120、镇415.8 427.8 5282.1 5937.6 64.0 717.8 塔子城镇15.2 24.1 929.7 949.4 0.2 0.2 大兴镇64.5 94.0 5816.2 9760.2 702.3 5200.4 和平镇60.9 66.7 3170.4 3934.5 1114.0 5873.5 克利镇54.7 107.1 3614.7 4084.1 78.0 120.7 胜利蒙古族乡12.3 16.7 4433.0 6258.0 690.2 937.2 宁姜蒙古族乡13.7 16.7 5120.8 6209.0 540.7 7458.1 六三农场2.0 2.5 729.8 735.5121、 农垦小计1827.0 1827.0 58.1 59.0 泰来农场1827.0 1827.0 58.1 59.0 附表9泰来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单位:公顷乡(镇)名称2014年基本农田规划目标基本农田调整基本农田调出面积比例调入面积比例县域合计149303.0 159960.3 952.3 0.64%11609.6 7.78%县属小计146813.0 155700.3 952.3 0.65%9839.6 6.70%泰来镇7575.6 10096.7 129.8 1.71%2650.9 34.99%平洋镇10442.4 10721.1 5.7 0.05%284.4 2.72%汤池镇12122、884.6 14089.0 27.9 0.22%1232.3 9.56%江桥蒙古族镇9777.1 9981.9 69.4 0.71%274.2 2.80%塔子城镇8766.7 8793.0 10.2 0.12%36.5 0.42%大兴镇22607.0 24098.5 14.3 0.06%1505.8 6.66%和平镇21904.5 22505.7 609.5 2.78%1210.7 5.53%克利镇22667.2 22926.7 1.6 0.01%261.1 1.15%胜利蒙古族乡10654.3 11858.4 3.2 0.03%1207.3 11.33%宁姜蒙古族乡11817.5 12713123、.3 54.2 0.46%950.0 8.04%六三农场7716.1 7916.0 26.5 0.34%226.4 2.93%农垦小计2490.0 4260.0 0.0 0.00%1770.0 71.08%泰来农场2490.0 4260.0 0.0 0.00%1770.0 71.08%附表10泰来县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 类2014年2020年2020年面积比2014年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合计29289.9 100.00%29289.9 100.00%农用地农用地合计19374.0 66.15%23828.8 81.36%4454.8 耕地13315.9 45.46%12701124、.7 43.37%-614.2 园地49.3 0.17%59.0 0.20%9.7 林地4693.7 16.02%5390.4 18.40%696.7 牧草地154.4 0.53%4593.0 15.68%4438.6 其他农用地1160.7 3.96%1084.7 3.70%-76.0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3464.2 11.83%3641.0 12.43%176.8 城乡建设用地小计2557.3 8.73%2723.0 9.30%165.7 城镇用地1507.0 5.15%1681.5 5.74%174.5 农村居民点用地1002.3 3.42%1024.0 3.50%21.7 独立工矿用125、地48.0 0.16%17.5 0.06%-30.5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小计906.9 3.10%918.0 3.13%11.1 交通水利用地864.9 2.95%867.8 2.96%2.9 其他建设用地42.0 0.14%50.2 0.17%8.2 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6451.7 22.03%1820.1 6.21%-4631.6 水域486.0 1.66%486.0 1.66%0.0 自然保留地5965.7 20.37%1334.1 4.55%-4631.6 附表11泰来县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行政面积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泰来县中心城镇29126、289.9 2747.8 131.5 25636.1 774.5 附表12泰来县中心城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土地总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泰来县中心城镇29289.9 11180.1 2695.6 1685.3 1045.0 17.5 774.5 5324.3 4333.6 2233.9 附表13泰来县中心城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单位:公顷2014年基本农田规划目标基本农田调整基本农田调出面积比例调入面积比例泰来县中心城镇7883.7 10652.4 0.0 2768.7 35.12%附表14127、-1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1、能源2006年大庆油田产能建设系统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镇、大兴镇2007年大庆油田产能建设系统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镇、胜利蒙古族乡2008年大庆油田产能建设系统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镇、大兴镇2009年大庆油田产能建设系统工程2015-2020新建大兴镇大庆油田产能建设系统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境内光伏扶贫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上海电气集团风力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宁姜乡广源大新风电有限公司大新风电项目2015-2020新建胜利乡黑龙江澳加科128、技发展有限公司宏浩风力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胜利乡60MW/220KV光伏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项目2015-2020新建胜利乡、泰来镇、克利镇铅酸电池储能电站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九洲电气10兆瓦铅酸电池储能电站2015-2020新建胜利乡国家高寒地区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县黑龙江天一泉矿泉水生产项目2015-2020新建汤池镇高岭土开发项目2015-2020新建汤池镇和平砂场2015-2020新建和平镇庭院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附表14-2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129、涉及乡(镇)2、交通齐白公路齐齐哈尔至泰来(省界)段工程(京漠公路)2015-2020新建汤池镇、大兴镇、江桥蒙古族镇、平洋镇、克利镇、塔子城镇、泰来镇 平齐线泰来至江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平洋镇、克利镇、泰来镇 平齐线英华至局界段增建第二线泰来段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嫩江至泰来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泰来段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镇、大兴镇、江桥蒙古族镇、平洋镇、克利镇、泰来镇 嫩江至泰来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泰来段工程续建项目(嫩江至通辽高速)2015-2020新建汤池镇、大兴镇、江桥蒙古族镇、平洋镇、克利镇、泰来镇 图木吉-半拉山公路2015-202130、0新建泰来镇、胜利蒙古族乡团结-平洋2015-2020新建和平镇、克利镇、平洋镇宏升乡-塔子城2015-2020新建和平镇、塔子城镇西里-霍托气2015-2020新建大兴镇省道绥化至江桥(黑蒙界)公路江桥至黑蒙界段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省道绥化至江桥(黑蒙界)公路杜泰界至大兴段工程2015-2020新建大兴镇通乡通村等公路改扩建工程2015-2020扩建泰来县各乡镇乌江铁路扎旗至江桥段工程(省界至江桥段)2015-2020新建江桥镇齐齐哈尔至泰来高速公路(街基至省界段)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齐齐哈尔至泰来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2015-2020扩建泰来镇、克利镇、江131、桥镇、大兴镇附表14-3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2、交通G231国道嫩江至双辽公路嫩江大桥及引道工程2015-2020新建大兴镇、江桥镇111国道泰来至昂昂溪段改扩建工程2015-2020扩建汤池镇、大兴镇、江桥镇、平洋镇、克利镇、泰来镇泰来县环城路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镇、克利镇、和平镇扎江线配套江桥货场专用线2015-2020新建江桥镇北环路(新城区以北至北立交桥)道路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江桥北站物流园铁路专用线2015-2020新建江桥镇永安至水上公路2015-2020新建克利镇环城公路新城区以北至北立交桥段132、2015-2020新建泰来镇G231国道嫩江至双辽公路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泰来县塔子城镇通村公路2015-2020新建塔子城镇街基至好新公路2015-2020新建泰来镇、宁姜乡齐齐哈尔至通辽动车组客运专项泰来段2015-2020新建汤池镇、大兴镇、江桥镇、平洋镇、克利镇、泰来镇泰来县江桥镇通屯道路建设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镇四平至齐齐哈尔铁路郑家屯至榆树屯站电气化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汤池镇、大兴镇、江桥镇、平洋镇、克利镇、泰来镇、和平镇泰来县环城公路铁西段建设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镇、和平镇附表14-4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133、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3、水利宏胜水库消险2015-2020新建泰来镇二龙涛河堤防整治2015-2020新建和平镇嫩江堤防2015-2020新建泰来县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平洋镇 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续建项目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平洋镇、克利镇、泰来镇、胜利蒙古族乡、宁姜蒙古族乡堤防达标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镇、大兴镇、江桥蒙古族镇、胜利蒙古族乡、宁姜蒙古族乡胜利抽水站2015-2020新建平洋镇、胜利蒙古族乡宏胜水库2015-2020新建克利镇、胜利蒙古族乡、宁姜蒙古族乡、泰来镇泰来县江桥泵站更新改造工程2015-2020新建134、江桥蒙古族镇高效节水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河流堤防加高、加宽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东兴灌区2015-2020新建大兴镇呼尔达河防洪治理工程2015-2020新建克利镇托力河灌区2015-2020新建大兴镇泰来县江桥镇观江大道护坡加固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镇附表14-5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3、水利泰来县江桥镇工农村农田排水泵站建设2015-2020新建江桥镇泰来县江桥镇嫩江沿岸民堤加固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镇黑龙江省嫩江干流治理工程(泰来段)2015-2020新建汤池镇、大兴镇4、电力135、秸秆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镇500KV冯屯-齐南-庆南-五家输变电工程(泰来段)2015-2020新建汤池镇、大兴镇220KV昂昂溪输变电工程110KV下级电压工程(泰来段)2015-2020新建汤池镇220KV泰来输变电工程(泰来段)2015-2020新建六三农场、平洋镇、克利镇220KV泰来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克利镇110KV佰大街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镇35KV佰汤兴线路新建工程2015-2020新建大兴镇、汤池镇110KV永安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克利镇35KV达佰岱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镇35KV阿拉新输变电工程2015-136、2020新建大兴镇35KV胡勒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35KV二龙涛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和平镇、六三农场、克利镇35KV胜利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胜利蒙古族乡35KV好新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宁姜蒙古族乡、泰来镇附表14-6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4、电力35KV大榆树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克利镇35KV宏升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和平镇35KV街基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晨辉江桥风电场新建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晨辉风力发电项目2015137、-2020新建宁姜蒙古族乡晨辉风力发电送电线路2015-2020新建泰来县齐齐哈尔泰来好新风电场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宁姜蒙古族乡黑龙江泰来广源大新风电场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胜利蒙古族乡黑龙江泰来广源大新风电场接入系统2015-2020新建胜利蒙古族乡、泰来镇、克利镇瑞好风力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胜利蒙古族乡、和平镇国电风力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大兴镇华风风力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宁姜蒙古族乡省气象局风力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镇阿拉新时雨风力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大兴镇国电太阳能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克利镇、平138、洋镇华能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宁姜蒙古族乡泰两35kV输电线路部分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泰来镇、胜利蒙古族乡、两棵农场附表14-7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4、电力六和、六塔35kV线路改造并接入110kV永安变输电工程2015-2020改建克利、和平、塔子城三镇榆汤35kV线路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汤池镇佰汤兴35kV线路入110kV佰大街变输电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大兴两镇榆汤35kV线路入110kV佰大街变输电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塔子城35kV变电站原址新建工程2015-202139、0新建塔子城镇汤池35kV变电站增容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镇东泰66kV线路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泰来镇江桥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江泰110kV线路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江桥蒙古族镇、平洋镇、克利镇榆江110kV输电线路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汤池镇、大兴镇、江桥蒙古族镇泰六35kV线路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泰来镇江平35kV线路改造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平洋镇平洋35kV变电站增容工程2015-2020新建平洋镇永和35kV输电线路新建工程2015-2020新建和平镇、塔子城镇和平35kV变电站增容工140、程2015-2020新建和平镇平洋35kV变电站第二电源工程2015-2020新建平洋镇克利35kV变电站增容工程2015-2020新建克利镇附表14-8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4、电力六三35kV变电站增容工程2015-2020新建六三农场大兴35kV变电站增容工程2015-2020新建大兴镇齐南庆南双回线路2015-2020新建汤池、大兴、江桥,克利,泰来镇齐南昂昂溪双回线路2015-2020新建汤池、大兴、江桥,克利,泰来镇齐南破口昂昂溪泰来线路2015-2020新建汤池、大兴、江桥,克利,泰来镇220千伏泰来输变电工程2015141、-2020新建汤池、大兴、江桥,克利,泰来镇华电风力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和平镇龙源泰来大山风电项目2015-2020新建大兴镇龙源泰来东湖风电项目2015-2020新建胜利蒙古族乡220千伏泰来变110千伏整理工程2015-2020新建克利、泰来镇泰来农场风电场2015-2020新建克利、六三农场、胜利蒙古族乡220千伏泰来变110千伏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015-2020新建克利、泰来镇110KV江桥变电所2015-2020新建江桥镇110KV齐泰变电所2015-2020新建泰来镇35KV大兴变电所2015-2020新建大兴镇35KV和平变电所2015-2020新建和平镇35KV克利变142、电所2015-2020新建克利镇附表14-9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4、电力35KV六三变电所2015-2020新建六三农场35KV平洋变电所2015-2020新建平洋镇35KV塔子城变电所2015-2020新建塔子城镇35KV汤池变电所2015-2020新建汤池镇哈齐客专220千伏红旗营牵引站供电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镇35KV托力河变电所2015-2020新建大兴镇泰来县光伏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66KV泰来变电所2015-2020新建泰来镇泰来汤池9.9MWp光伏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汤池镇生143、物质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生物质发电项目配套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110KV泰来开发区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克利镇、和平镇泰来澳加能源风电项目2015-2020新建胜利乡泰来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镇平齐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牵引变电所外部电源供电工程2015-2020改建泰来县各乡镇平齐铁路电气化改造汤池牵引站110千伏供电工程2015-2020改建汤池镇华润泰来胜利20MWp光伏电站项目2015-2020新建胜利乡附表14-10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4144、电力华润泰来胜利20MWp光伏电站配套(送出线路)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胜利乡中电投泰来宁姜10MWp光伏电站项目2015-2020新建宁姜乡新天哈电泰来宁姜10MWp光伏电站项目2015-2020新建宁姜乡新天哈电泰来立志10MWp光伏电站项目2015-2020新建宁姜乡九洲泰来立志10MWp光伏电站项目2015-2020新建宁姜乡环球光伏泰来宁姜二号地10MWp光伏电站项目2015-2020新建宁姜乡中电泰来双兴10MWp光伏电站项目2015-2020新建宁姜乡泰来风电项目一期(49.5MW)新建工程2015-2020新建胜利乡35KV大兴变电所移址新建工程2015-2020145、新建大兴镇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沼气发电热电联产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泰来永安110千伏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克利镇泰来大榆树35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2015-2020扩建克利镇泰来和平35千伏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和平镇泰来二龙涛35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2015-2020扩建二龙涛农场泰来胡勒35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2015-2020扩建江桥镇泰来齐泰变-两棵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泰来-两棵农场附表14-11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4、146、电力泰来永安变-和平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克利镇、和平镇泰来江桥变-平洋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江桥镇、平洋镇泰来35千伏街基输变电新建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泰来六三35千伏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六三农场泰来35千伏大兴变异地新建工程2015-2020新建大兴镇泰来泰中变-平洋35千伏线路新建工程2015-2020新建克利镇、平洋镇泰来35千伏汤池变异地新建工程2015-2020新建汤池镇泰来塔子城35千伏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塔子城镇泰来托力河35千伏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大兴镇泰来克利35147、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2015-2020扩建克利镇泰来平洋35千伏输变电增容改造工程2015-2020改建平洋镇泰来好新35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2015-2020扩建宁姜乡泰来县风力发电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泰来宏浩风电项目一期风电场(49.5MW)接入系统2015-2020新建胜利蒙古族乡、泰来镇、克利镇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平齐铁路电气化改造平洋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2015-2020新建平洋镇、克利镇附表14-12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148、(镇)4、电力泰来县江桥镇农网建设项目2015-2020新建江桥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35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015-2020扩建泰来县各乡镇35千伏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10千伏输变电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35千伏大兴变移址新建2015-2020新建大兴镇泰来移动基站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泰来九洲220kV光伏线路送出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克利镇、胜利乡、宁姜乡5、环保泰来县泰来镇污水治理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泰来县泰来镇生活垃圾149、处理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泰来县污水治理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泰来县江桥镇污水处理工程2015-2020新建江桥镇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垃圾填埋场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垃圾转运站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附表14-13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5、环保污水处理工程扩建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泰来县垃圾填埋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泰来县污泥处理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泰来县垃圾中150、转站建设项目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水源地保护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泰来县垃圾治理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6、其他塔子城辽金遗址文化旅游区2015-2020新建塔子城镇泰湖风景区2015-2020新建泰来镇江桥抗战红色旅游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蒙古族风情旅游区2015-2020新建江桥蒙古族镇宁姜温泉旅游区2015-2020新建宁姜蒙古族乡98抗洪文化景区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江桥旅游综合开发景区2015-2020新建江桥镇城市供热观光旅游景区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温泉旅游综合景区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泰来县净水厂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县各乡镇泰来县泰来镇净水厂改扩建工程2015-2020新建泰来镇附表14-14 泰来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年限建设性质涉及乡(镇)6、其他泰来县看守所2015-2020新建泰来县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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