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工作汇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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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0558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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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电缆工厂车间运营生产安全员工薪酬考勤管理制度全套资料
1、XXXX电线电缆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 总 则1.为了体现:“人才便是效益”的理念,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充分挖掘和选聘优秀人才服务于本工厂,特制定本制度。2.本厂聘用员工,应考核其思想品德、知识、能力、经验、年龄、体质等综合因素择优录用。3.本厂员工的招聘定位遵循本制度。二 员工招聘录用制度1.本厂员工招聘渠道:学校招聘、广告招聘、关系介绍等。 无论何种渠道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个人资料审核、筛选、笔试、 面试、书面录用通知、签定试用合同、岗前培训、上岗。2.本厂招聘计划由综合管理部拟订,内容应涉及所招人员的学历、性别、年龄、专业的要求和招聘方式。a.招聘工厂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由厂长、副总挂帅,综2、合管理部主管人员及相应主管人员组成选出小组,进行考评选定。b.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技质部等部门,按程序考核拟定人选,报副总审批。c.生产人员、营销人员招聘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生产部、营销部,按程序考核拟定人选,报副总审批。d.招聘计划一旦落实,应成立招聘考评组,根据被聘人不同的使用情况拟订具体招聘录用办法,通过筛选后,由综合管理部下达“员工录用通知单”。新聘员工上岗后均要进行为期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刊试用期满后,应由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后转为工厂正式员工,不合格则试情予以延长试用期或解除聘用合同。三 教育与培训1.新招聘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技术岗位人员还必须学习相关岗3、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2.新聘员工岗前培训教育的内容:a.工厂的概况及业务内容,并进入工厂各部门参观。b.工厂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则。c.工厂的管理制度。d.工厂的企业文化。3.本厂员工录用试用期间应向工厂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复印件、体检表及本人登记照片两张并填写个人履历表、必要时需有服务誓约书、担保人担保书(有担保人的)4.试用期员工要遵纪守法,遵守工厂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个人“服务誓约书”中承诺的义务,若品行不端或不适应试用部门的要求,工厂将随时中止试用,若因主观原因造成工厂财产损失的,工厂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四、附则新聘用员工试用期工资待遇,统一按试用岗位标准月薪计发。五、本工厂聘用员工4、基本条件:1、 年龄:男 1850岁;女 1840岁;有特殊技能和技术专业的可适当放宽限制。2、 体质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其它难以治愈的病症(按医院体检证明确定)。3、 品格要求:品行端正。无犯罪、拘留、劳教等不良记录,无其它经济问题及卖淫嫖娼、吸毒等不良行为。4、 其它要求:在其它行政、企事业单位任职未办理离职的,不在招聘之列。六、人力资源调配1.工厂各部门所需用工,必须由用工部门前二个月提出用工计划,说明所需人员的数量、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年龄、性别限制、技能要求和进岗时间。2、综合管理部对用工计划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和调整,上报分管副总审查、厂长审批。3、用工5、计划厂长审批后,综合管理部即按招聘制度招聘员工。4、招聘员工,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坚决杜绝招人情工。十、用工单位对新聘员工要严加管理,强化培训,使之尽快胜任本职工作。5、用工单位若发现新聘员工不符合任用条件,应提出辞退要求,综合管理部经核查确定后,办理辞退手续。试用期间,应按国家规定计发劳务费。6、工厂所面特殊人才,由副总根据情况提出招聘任用意向。7、综合管理部根据副总要求对拟招聘的特殊人才,全面考察,提出考察报告,经副总审批后办理招聘作用手续。XXXX电线电缆厂工作汇报制度1.目的 使工作信息及时、有效传递,规范工作请示汇报流程与程序。2.范围 适用于工厂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之工作汇报。3.权6、责3.1、综合管理部: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汇报的组织与安排。负责投诉事件的受理、调查处理。4.内容4.1、月工作计划与总结4.1.1、部门部长以上干部必须于每月底将月工作计划交综合管理部。其内容包括: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分析、本月工作内容完成时间等。4.1.2、部门负责人应提交一份部门月工作总结于次月五日前交至综合管理部。总结应实事求是、文字简洁。内容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方法。4.2、述职报告与述职面谈4.2.1、部门部长级以上干部每年12月份向副总或授权人作述职报告,报告要求涉及工作务方面,要有系统性、针对性,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保证目标实现的措施和办法。47、.2.2、工厂分管领导对主管级以下人员按计划每年组织一次述职面谈,并做好面谈记录,将有关材料载入人事档案。4.2.3、综合管理部根据述职报告、述职面谈情况对述职人进行跟踪考核,考核结果向副总提供,作为评估职员业绩的一项参考内容。4.3、工作请示汇报4.3.1、正常工作请示、汇报由下往上逐级进行,各级负责人对于下级的请示要在规定时间内作明确答复、指示。凡属一般性具体问题要求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和批示;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等重大问题在48小时内作出答复和批示;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人没有明确予以答复,而下级因工作急需、可先按申请内容执行,事后报上级主管备案。 4.3.2、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越级请示8、:所属直接上级主管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或批示的。在紧急情况下,直接上级主管无法答复或批示的,越级请示的人员必须向受请示领导说明越级请示的理由和原因。4.3.3、工作汇报:各级负责人要定期向上一级负责人汇报日常工作情况和未落实情况,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每周口头汇报一次,每月书面汇报一次 4.3.4、四小时复命制:对于厂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执行人在完成任务后4小时内向交办任务领导复命;若完成厂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有困难,或执行人根本没办法完成,应在确认完成任务有困难或根本无法完成后4小时内向交办领导讲明情况,请求协助或撤消工作指令。 4.4投诉 4.4.1、投诉范围:上级事件处理不当,滥用职权。损害工厂利益,蒙骗工厂,徇私舞弊。偷盗工厂财产及包庇偷盗行为。 4.4.2、投诉程序:员工投诉时应先向投诉对象的上级直属主管投诉,若其不予受理,再以书面形式向投诉对象的直属厂级领导投诉,逐级投诉,若不处理,可以直投诉到董事长。4.4.3、投诉处理:上级领导收到投诉后,进行调查,将事情查明白,确定事实后,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果上级主管产调查或敷衍了事,经厂级领导查明白后,也相应追究责任。员工不得捏造事实投诉,一经查明,从重处分。上级主管应注意为投诉者保密,有泄密者一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从重处罚。 5、相关表单资料: 51、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52、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