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量联行欧陆广场租户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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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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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租户手册-进场装修手册租户经营装修管理专题资料包下载
1、北京欧陆广场租户手册12目 录1. 前言32 北京欧陆广场32.1 功能分配32.2 设施说明33. 管理部门33.1 营运企划部33.2 物业管理部34. 租户须知34.1 费用支付34.2 经营审批手续的办理35. 租户管理规定35.1 迁入和迁出35.2 营业时间及相关规定35.3 对租户雇员管理规定35.4 租赁物业管理规定35.5公共区域及广告、宣传管理35.6 停车场使用规定35.7 货物运输35.8环境清洁36 安全防范36.1 消防安全管理36.2 门禁及安全管制36.3 紧急情况应急措施36.4 天然气泄露应急措施36.5 漏水应急措施36.6 消防应急措施37. 有偿服务32、7.1 工程项目收费标准37.2 保安服务收费标准37.3 保洁服务收费标准3北京欧陆广场租户您好:欢迎您承租北京欧陆广场欧陆广场位于北京市温榆河畔的“中央别墅区”(CVD)和临空经济带的核心,与新国展、新国航总部和空港工业区近在咫尺, 是天竺和后沙峪区域内规模最大的单体商业建筑。业主为北京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享誉世界的仲量联行(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购物中心提供最具专业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服务。作为购物中心业主,北京欧陆广场将为您提供一个满意的商业经营环境;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致力于为每位租户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如您需要帮助,请3、致电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欧陆广场项目部办公室位于购物中心地下二层物业管理部电话:+86(10) 传真:+86(10)我们将随时恭候为您提供最佳的服务。顺祝商祺! 北京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谨启1. 前言为使北京欧陆广场(下称购物中心)的公共事务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及维护各租户的共同利益,创造优美、便捷的商业经营环境,特制订本手册,所有租户及使用者应共同遵守。本手册旨在向您介绍购物中心设施及设备的状况,物业管理服务的概述及方针,包括各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管理人员的职能、租户守则以及作为租户的责任等。北京欧陆广场有限公司在购物中心设立营运企划部负责运营,4、并委托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我们随时乐意协助及解答租户提出任何有关本购物中心运营和物业管理方面的咨询。同时我们非常乐意带您参观购物中心,使您尽快熟悉本物业及一切设施。2 北京欧陆广场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为46,785m2,其中商场部分建筑面积35, 430m2(地上5层,地下1层),停车场位于地下,268个。地址:邮政编码:2.1 功能分配购物中心整个建筑由地上、地下两部分组成,功能分配如下:地下二层设备用房、停车场、管理处、仓库地下一层便利生活馆(超市、便利服务等)首层精品生活馆(精品店、快餐、咖啡等)二层时尚生活馆(服装、配饰等)三层家庭生活馆(童装玩具、休闲服5、饰、美食广场等)四层家居生活馆(家具、家居、运动等)五层休闲生活馆(中高档餐饮、美容、瑜伽等)2.2 设施说明2.2.1 空调系统l 供暖:VRV(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空调供暖。l 供冷:采用VRV空调系统制冷。l 新风:租赁区域内采用全热交换机加新风机组系统提供新风。2.2.2 电梯l 设有10 部扶梯l 设有4 部垂直电梯,每部垂直升降梯内均设有监视器,其中:-4部客梯:(B2/F-5/F); 其中,2 部货梯兼消防电梯(B2/F-5/F)2.2.3 停车设施设有268个地下停车位,停车场设有1个车辆出口(购物中心首层北侧),1个车辆入口(购物中心首层东侧)。2.2.4 通讯北京网通公司经营6、购物中心内综合布线系统(含网络和电话)。中国移动通讯、中国联通通讯分别在购物中心安装有通讯机站。2.2.5 消防及逃生系统l 设有消防控制中心,配备以下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主控屏,火灾专用通讯电话,具有报警探测器状态监视以及延迟报警等功能。-消防广播及背景音乐控制柜。日常可用于播放背景音乐,火灾时切换到消防广播状态。-远程启停联动控制台。楼内的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新风风机、消防泵等可在消防控制中心内远程控制启停。-电梯运行模拟屏。显示购物中心内所有电梯运行情况,发生火灾时,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l 购物中心各楼层设置:-感烟探测系统。-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提式灭7、火器具。2.2.6 防盗系统各楼层设置:摄像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及门禁系统。3. 管理部门3.1 营运企划部3.1.1 业主下设营运企划部,负责购物中心的运营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3.1.2 工作职能:l 购物中心的运营工作-办理租户的起租、退租手续;-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纠正租户的违规行为;-其它相关日常的管理工作。l 购物中心的企划工作-整体及公共区域对外之行销、企划、公关和推广等工作;-审核租户递交的各项行销企划申请。3.1.3 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l 办公地点: l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9:00-18:00l 联系电话:办公室传真营运总监营运经理企划总监客服部财务部二十四小时服8、务电话:3.2 物业管理部3.2.1 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设立购物中心项目部(下称“物业管理部”),负责购物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购物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由物业管理公司直接向租户提供,如租户对物业管理管理服务有任何疑问、异议、投诉,应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 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 京房地物资字(1998)第236号;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西楼4层3.2.2 工作职能: l 维持购物中心的安全、秩序及对车辆、道路及交通进行管理;l 保持购物中心各公共地方,电梯厅、公共通道、楼梯、外墙、洗手间、停车场等的清洁及卫生状况;l 二次装修管理及工程维修9、申请等; l 保持高低压配电室、空调机房及其他设备机房的正常运营、维护;l 购物中心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及养护;l 保持及不断改善购物中心的环境,包括绿化及节日装饰布置等;l 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络及协调;l 购物中心内各种邮电函件的收发、读表、处理报修等;l 租户租赁物业内有偿维修、保安、保洁服务。3.2.3 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l 办公地点:购物中心地下二层l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9:00-18:00l 联系电话:办公室传真总物业经理物业经理保安部工程部二十四小时服务电话:消防中心 4. 租户须知4.1 费用支付4.1.1 物业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保证金l 物业管理费租户承诺,在试营业期和10、租赁期限内每月8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53 元人民币/平方米/月,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面积计算。l 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为保证租户按时按量支付物业管理费,租户承诺在试营业期起始日的前五日内,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物业管理费金额的物业管理费保证金。租赁期限届满后物业管理公司将物业管理费保证金退还乙方。l 若租户未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每逾期一日,按应缴款项之千分之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每日按应缴款项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除相当于应缴款项与滞纳金金额的物业管理费保证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不足的,物业管理公11、司有权要求租户在指定期限内补足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如租户未按期补足,则每逾期一日,按应缴款项之百分之五支付滞纳金。l 物业管理公司保留对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并参照相关法规将相应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范围调整并经业主批准后,书面通知租户(无须租户同意即生效)。l 若物业管理费保证金随物业管理费的调整而作相应调整,租户应在接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4.1.2 公用事业费及公用事业费保证金l 公用事业费。租户承诺,按照公用事业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水费、动力电费及照明电费、煤气费(或天然气费)等公用事业费。该12、费用依据租户独立使用的水、电、煤气等表具的计量用量收费。供电计量:配电箱(内设一块磁卡表);供水计量:插卡式水表(餐饮租户适用);供天然气计量:插卡式天然气表(餐饮租户适用)。如卡内余额不足,请持卡到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部购买,暂定收费标准如下:电 费:(1.15)元/千瓦小时(度) 冷水费:(6.10)元/吨(含污水处理费)天然气费:(2.40)元/立方米 租户如需申请超时中央空调,需提前一天向物业管理部申请,且加时申请不得小于连续两小时,物业管理部将保留最终审核权。l 公用事业费保证金。为保证租户支付公用事业费,租户承诺一次性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以每平方米50元人民币为标准(以租赁面积计算)的13、公用事业费保证金。l 若租户未按时支付公用事业费,每逾期一日,按应缴款项之千分之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每日按应缴款项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除相当于应缴款项与滞纳金金额的公用事业费保证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不足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租户在指定期限内补足公用事业费保证金,如租户未按期补足,则每逾期一日,按应缴款项之百分之五支付滞纳金。4.2 经营审批手续的办理为开展租赁物业内的经营活动,租户须自行办理各种与租赁物业有关的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注册、所租租赁物业装修、装饰、广告设置及其他与该租赁物业有关的工商、税务、城建、环保、卫14、生等执照、许可或手续,并向营运企划部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特许经营许可证明、环保设施合格证明。5. 租户管理规定5.1 迁入和迁出5.1.1 迁入l 接收租赁物业-租户须事先确认已获得业主书面同意,即租赁物业交付通知单,并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持租赁物业交付通知单通知物业管理部,以便物业管理部安排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检查租赁物业内设备设施的状况,合理安排电梯的使用等)。-租户须按业主租赁物业交付通知单中记载的日期,前往购物中心接收租赁物业。在接收租赁物业当天,租户应在物业管理部人员陪同下进行检验租区设施、领取钥匙及进行读表(水、电、天然气)的确认工作。-15、接收租赁物业时,租户须到物业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证照: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理证书、分支机构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该租户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照片。-租户须委派指定人员办理收楼前后之各项工作,以便联系及办理收楼手续。-租户如需租用地下停车位,可在物业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l 迁入-租户必须注意保护购物中心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租户须相应赔偿。-租户必须保证搬家公司的员工遵守物业管理部的指挥,从指定路径进出购物中心,并保证路径畅通。-物业管理部建议租户亲自监督迁入过程,并提醒工人清扫一切包装材料。大型包装箱应卸在卸货平台。请注意将包装材料送至物业管理部指定垃圾房16、。5.1.2 迁出l 租户须事先获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即租赁物业退还通知单。并于租赁合同正式终止前10个工作日持租赁物业退还通知单通知物业管理部,以便物业管理部及时安排完成水、电、天然气读表及其他相关工作。l 租户在迁出前需向物业管理部提供业主的书面同意(租赁物业退还通知单)和已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的发票的证明,及已按照租赁合同规定完成恢复租赁物业的工程并通过物业管理部验收合格。l 在租户迁出当日,业主、物业管理部及租户代表三方共同对租赁物业内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验收。租户在搬迁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并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按照与物业管理部约定的时间及路线搬迁,注意保护购物中心公共区域的设施和设备,如造成损17、坏,需相应赔偿。如租户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须相应赔偿,在赔偿事宜处理完毕前,租户必须暂停一切迁出工作。5.2 营业时间及相关规定5.2.1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日 10:00-22:00(全年无休)。遇季节变化和重大节假日,营运企划部将进行调整,租户必须配合。5.2.2 特殊状况的休业:遇地震、飓风等各类自然灾害时,依当地政府主管单位发布紧急公告实施。遇紧急情况时,以购物中心人员人身安全为优先考虑。 5.2.3 租户及其雇员应于9:30到达购物中心,于9:55完成开店准备,并于10:00准时开始营业。清点盘存等其他工作应于开始营业前半小时内进行。5.2.4 非营业时间租户及其雇员不得进入购物中心18、。如确有紧急事必须进入购物中心,租户须向物业管理部提交书面申请书并获得同意后,由物业管理部人员陪同下,从员工通道进出购物中心。5.3 对租户雇员管理规定 5.3.1 在营业时间内,雇员应穿著店内统一制服、仪容整洁,租户将对其雇员一切行为负责。5.3.2 雇员在任何时间进出购物中心时,均须经由(购物中心首层东侧)通道进出。所有雇员均不得于任何时间段内在禁止雇员通行的区域内活动。5.3.3 出入证制度。l 雇员在任何时间进出购物中心时,必须随身佩戴出入证。出入证不得转借,不得伪造。l 租户必须为其雇员办理出入证,数量根据实际雇员人数决定。出入证在物业管理部办理,须提交雇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一张19、个人签名原件一份、工本费人民币5元、押金人民币50元/人(出入证缴回时退还押金)。l 雇员因离职、调职等原因离开购物中心时,租户须于变动后2日内交回该雇员的出入证。若租户未及时交回出入证而对购物中心造成损失时,租户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5.4 租赁物业管理规定 5.4.1 购物中心公共设施及租赁物业的结构、设备、装潢、照明均属业主所有,租户应负责妥善使用管理。若发生毁损破坏,均应及时恢复原状,如不能及时自行修复而由物业管理部修复的,费用由租户承担,并负赔偿责任。5.4.2 租户应于正式营业前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等经营许可手续,营运企划部有权随时核查租户相关合法营业证件。5.4.320、 租户不得经营违反商业经营行业规定之商品,或者在购物中心任何地点制造、放置、买卖任何危险物品、易燃物品、易爆物品、异味物品或其他有害于购物中心公共安全之物品,否则物业管理部有权当场制止并要求其改善。 5.4.4 租户不得将租赁物业作为任何人员的留宿场所。5.4.5 租户播放音乐的音量必须调整至于租赁物业外不会听到的水平,音乐包括电视、音响系统及其他器材;5.4.6 除非经过购物中心特许,否则租户不得使用如麦克风,可移动的展示屏等发光、闪亮或类似的视听设备,但店内闪灯不可于租赁物业外看到,以免影响他人。5.4.7 空调系统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拆卸、移动、更换、增减,以免影响整个空调系统的平衡。21、如须改动需到物业管理部申请报批,经物业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5.4.8 租户如需要开通宽带(ADSL)和电话,可到物业管理部填写电话局提供的申请电话的相关表格,并到附近的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电话局将信号接通后,由物业管理部协助租户将该号码接驳到租户指定区域。5.4.9 租户应将租区的钥匙留存在物业管理部,由物业管理部封存保管,如遇紧急事件如漏水、火情等事故,便于物业管理部及时处置,以减少相应损失。如租户不同意将钥匙保存至物业管理部,如遇紧急事件物业管理部有权通过任何方式进入该单元租区内进行紧急处理。5.4.10 购物中心公共区域包括楼梯间、出入口、过道、台阶、三包区、停车场内等禁止堆置私人22、物件及货品。不得在公共区域设施上乱涂、乱画。一经发现经劝告后无效者,物业管理部予以清理或代管,产生的费用由相关者负责。5.5 公共区域及广告、宣传管理5.5.1 租赁物业之门头广告灯箱或租赁物业招牌必须按购物中心的规定制作。户外或公共区域广告均统一由营运企划部管理,如有需要租户须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后方能进行(需付费)。5.5.2 购物中心外墙和窗户、公共区域租户外墙的使用权及广告所有权均属购物中心所有,并由营运企划部负责管理。租户不得任意悬挂、张贴对外广告,如有违反规定,在通知期限内未自行拆除者,物业管理部将强制拆除,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该租户支付。5.5.3 租户安排推广、促销和其他公共经营活动23、需事先向营运企划部书面申请,说明详细内容,并获营运企划部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未经物业管理部批准,租户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购物中心范围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进行调查及招聘员工。5.5.4 租户不得擅自在公共区域增设指示标识、店招及各类宣传广告。各租户如需张贴宣传广告纸,或因举办活动需悬挂条幅、站旗、灯旗及各类宣传物品时,要先按规定制作样稿,经营运企划部书面审核、物业管理部备案后,按营运企划部要求的时限、指定位置、方式、尺寸张贴。5.6 停车场使用规定5.6.1 租户及其雇员如将车辆停泊在停车场内,需按照停车场计时标准收取停车费。停车费按以半小时为最小计时单位,每半小时2.5元,每小时5元。停车场收费将根24、据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或市场变化进行调整。车辆进入车场时在入口处领取条形码发票,同时信息存入电脑中,车辆出场时车场出口收银员根据读卡后电脑显示及条形码发票上的时间记录收取停车费。5.6.2 车辆在停车场内应按规定的出入路线行驶。车辆应停泊在车位线内,每辆车只能占用一个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避免阻碍其它车辆通行及停泊。车辆不得停放在车道、斜坡、行人出入区域或其他非停车区域,不得阻碍其他车辆驶入、驶出或进入车位。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及停放过程中造成车场设施、设备损坏的,车主需根据物业管理部的管理规定进行赔偿。5.6.3 车辆停泊后车主应锁好车门、车窗。任何车内私人物品的丢失均由车主自行负责。5.25、6.4 车辆停放后,车辆防盗设备发出误鸣时,车主应在接到物业管理部通知后,立即到场关闭防盗设备,以避免打扰其他人员与车辆。5.7 货物运输5.7.1 所有货梯为运输货物专用电梯,在地下二层每部货梯前设有指定的卸货区为货物装卸地点,租户运输货物时应从指定运输通道进行运送。5.7.2 租户需装卸货物或需长时间占用货梯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物业管理部书面申请,物业管理部将做统一安排。未事先申请者,物业管理部有权阻止货物运出,直至租户补办手续后方可放行。5.7.3 出门证管制l 出门证是将货物搬离购物中心的唯一凭证。租户向物业管理部提交从购物中心搬离货物的证明并盖章确认,该证明经物业管理部人员签字后生效26、。出门证不得擅自涂改,若需更改必须由授权者签字确认。l 在将货物搬离购物中心时,租户须向物业管理部工作人员出示出门证。物业管理部工作人员有权核查货物的品种与数量是否与出门证所列各项相符。如货物品种或数量与出门证上所列各项不符时,物业管理部有权不予放行。l 租户应妥善保管、使用出门证,以免使自身、其他租户或购物中心遭受损失。5.8 环境清洁5.8.1 购物中心垃圾房共有两处,所有租户应每天将租赁物业内的垃圾及废物妥善包扎好,进货拆封纸盒、包装物等,应给予分类处理并运至物业管理部指定的垃圾房弃置。5.8.2 租户应共同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或丢弃各种杂物。禁止租户把垃圾/废物放置于公27、共区域或消防通道,物业管理部如发现上述情况,将会安排清理,所有相关费用由相关租户承担。购物中心内公共区域的废物箱仅供消费者使用。5.8.3 各租户应保持店内外的整洁卫生。餐饮类租户须在购物中心每天休息前将当日泔水放置在密封性好的容器内,送至垃圾房。运送途中严禁遗洒,如发生遗洒情况,须立即进行清洁。购物中心禁止租户私自运输泔水类垃圾。6 安全防范6.1 消防安全管理6.1.1 各种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均禁止进入购物中心。6.1.2 物业管理部将适时安排安全培训工作为购物中心人员举办防火、防盗讲解。6.1.3 物业管理部负责购物中心公共安全警卫,包括营业时间的公共秩序及非营业时间的安全警卫。6.128、.4 租户应遵守消防法规,不得阻碍、封闭、占用楼梯间及不准许圈占消防通道和消防器材,保持走廊、楼梯、消防通道的通畅。6.1.5 租户不准许私接电源,不得超负荷用电,或同一插座同时插用多个插头,以避免发生电器、电路短路、断路等事故,避免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害或火灾等事故。 6.1.6 购物中心每层均装有足够的消防设备,租户不允许挪用、占用。6.1.7 除每层公共区域内提供的灭火器外,每个租户都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在租赁物业内,按每1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中配备两具有效的容量不低于5公斤的ABC干粉式灭火器。6.1.8 购物中心内全面禁烟。6.1.9 不准许在消防卷帘下放置物品。6.1.10 不得破坏29、或改动购物中心消防设施。6.1.11 不准许在探测器、喷淋头、排烟口及疏散指示灯处悬挂任何物品。6.1.12 禁止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6.1.13 购物中心每天休息后租户必须及时关闭电源。6.1.14 当租户发现有可疑物品或人员,请立即通知物业管理部。6.2 门禁及安全管制6.2.1 购物中心每日休息后,物业管理部给予各租户及雇员30分钟的离场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离场。如有特殊情况延长时间离场的租户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物业管理部,并填写延迟出场登记表,以便于物业管理部安排安全与电力管制。离场时需同物业管理部一同将店门锁闭并签字确认,离场时必须由指定员工通道(购物中心首层东侧)离场。630、.2.2 离场时租户区域内的现金、首饰及私人贵重物品必须带走。如必须在租赁物业内存放贵重物品(有价证券、金银制品等),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租户租赁物业内存放现金或贵重物品如有遗失,物业管理部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租户的每日营业收入款,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租户租区内保存现金过夜不得超过规定数额。6.3 紧急情况应急措施如遇漏水、火警、天然气泄露或怀疑有盗窃情况发生时,物业管理部将按照租户所提供之紧急情况联系人及租户留存物业管理部封存的租区钥匙,采取相应措施,通知租户或其联系人,并通报有关部门(公安局、消防局等);如遇租户租区内无人,物业管理部将视具体情况破门进行抢救以避免或最31、低限度地减少整个购物中心的损失。物业管理部将就现场进行拍照,并提交事故报告。就相关细节租户进行清点并签字确认。6.4 天然气泄露应急措施6.4.1 如嗅到天然气味,租户应立即关闭天然气总闸。6.4.2 切勿开启任何电器。6.4.3 切勿使用电铃。6.4.4 切勿使用打火机或火柴。6.4.5 立即通知物业管理部。联系电话:6.5 漏水应急措施6.5.1 如发现有漏水现象,请立即关闭漏水区域的水阀门。6.5.2 切勿开启任何电器。6.5.3 立即关闭受水区域内的电器。6.5.4 立即通知物业管理部。联系电话: 6.6 消防应急措施6.6.1 发现火灾发生时,租户必须保持镇定。6.6.2 确定燃烧物32、及燃烧程度,初期火情立即使用附近灭火器及时扑救。6.6.3 如火灾属于电器火灾,立即切断电器电源。切勿用水灭火,可用ABC干粉灭火器灭火。6.6.4 如遇火情时按动防火报警器或打电话给消防中控室并请就近使用灭火器灭火,灭火同时要立即使用附近报警设备。如:电话、手动报警器等通知中控室,中控室联系电话:( 8610- )。6.6.5 手动报警系统按钮安装在有玻璃面的按钮盒内,位置在走廊的消火栓上。按钮盒表面标有“火灾时击碎玻璃”字样,遇发生火灾时,用硬物击碎玻璃,火灾警报便会自动响起,并将信号传送至购物中心消防控制室。6.6.6 如火势无法控制时,应按疏散路线疏散至购物中心 (南侧广场)处集合,并33、点清人数,确保所有人员撤离。6.6.7 听到火灾发生时,本层与上下两层警铃会同时报警。6.6.8 离开租赁物业前,请关掉所有电器用品之电源,撤离时关闭所有门窗。6.6.9 通知所有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俯身沿疏散通道从最近的出入口撤离。7. 有偿服务7.1 工程项目收费标准7.1.1 材料费用租户进行维修或更换所需用之材料,将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税率决定。7.1.2 人工费用若租户租赁物业内设备设施损坏,要求提供维修服务时,租户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材料及人工费用。维修工作在30分钟以内按0.5小时计算工时费,超过30分钟在1小时以内,按照1小时计算工时费。超过1小时至2小时按照2小时计算,以此类34、推计算工时费。其具体收费标准为:每名工人每小时20元。7.2 保安服务收费标准若租户要求提供额外的保安服务,须提前24小时通知物业管理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具体费用视乎租户要求另议。7.3 保洁服务收费标准7.3.1 租户要求提供额外的保洁服务,须提前24小时通知物业管理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其具体收费标准为:保洁员 12.00元/小时/人 (最低收费1小时)室内大清洁 4.00元/ m2 (最低按50m2起算)玻璃清洁(内部)2.00元/ m2 (最低按50m2起算)虫控服务0.30元/ m2 (最低按50m2起算)电话清洁 10.00元/个座机7.3.2 租户如有其他服务项目要求物业管理部将另行提供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