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顺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3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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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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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阳县顺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2024年9月总 则121.1区位顺溪镇,隶属于浙江省温州市,地处平阳县西部,东与南雁镇相接,东南与青街畲族乡接壤,南与苍南县桥墩镇相邻,西、西北临文成县珊溪镇,北、东北与山门镇相连。总则1顺溪镇在平阳县的位置平阳县在温州市的位置3p 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是承上启下的重要节点:对内,为城乡统筹的空间布局管控提供依据;对外,明确空间管制规则规范保护开发行为;对上,细化落实要求,体现县级规划意图;对下,建立传导机制,指导详规控制单元。p 规划定位p 规划作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国土空间的保护、开2、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部署与统筹安排;是对省级、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深化落实,是编制详细规划以及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五级三类四体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其中“五级”指国家、省、市、县、乡镇等层面编制的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体系:五级三类、四个体系41.2项目背景总则1p 规划范畴:全要素生态、农业、城镇城乡、保护与发展p 规划范围:全域p 规划期限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与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为20203、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顺溪镇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99.51平方千米。5总则11.3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图基础研究目标与战略支撑性内容基期用地底数底图上位规划传导内容规划定位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规划分析与评估规划目标与指标落实发展战略(可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深化细化农用地布局生态用地布局建设用地布局历史文化保护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管控与实施详细单元划分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实施保障用地布局规划用途分区规划 用途分类规划自然资源利用国土空间安全与保障空间控制线落实三条基本控制线落实“五线”落实划示村庄建设边界落实其他控制线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自然保护地新增生态修复空4、间永久基本农田水资源矿产资源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6总则11.4技术路线现 状 基 础278现状基础22.1经济社会概况顺溪镇设顺溪村、下顺溪村、溪北村、溪南村、白云村、下东村、山头庵村等22个行政村,进士、吴垟2个林场,详见右图。p 行政区划p 人口概况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统计,顺溪镇常住人口6572人。行政村(社区)划分图p 自然资源特征顺溪为南雁荡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腹地,有崖峭壁陡、洞幽穴深、谷狭瀑多的地质地貌景观。山脉总体走向西西北向,西部高峰为白云山,海拔1171米;由于新构造运动的影响,地形切割较深,地势崚嶒,高达百米的峭壁陡崖常见,顺溪自然景观,以秀溪、幽洞、奇峰、景岩、5、石堑、银瀑六胜著称,源远流长引人瞩目。水系发源于泰顺山脉,其水域特征是:山高谷深,冲沟密布,排水条件好,地表溪流发育完整,坡降大,多急流、跌水积瀑布,水资源丰富。9现状基础22.2自然资源现状山林田2.4%9.9%82.9%水2.3土地利用现状现状基础210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根据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将在自然资源部备案的2020年前已批未用土地作为现状建设用地,形成基期现状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目标及策略31112规划目标及策略33.1目标愿景宜居宜游的康养古镇落实上位规划对顺溪镇的定位要求,主体功能为:依托顺溪特有的历史文化环境和自然景观环境,打造成以山水古居、生态休6、闲、田园风光为特色的文化旅游名镇主体功能:重点生态地区叠加文化景观地区13规划目标及策略33.2发展策略p 串村镇、融区域融入大南雁生态经济片通过环南雁荡山景区道路工程,北连南雁,东接青街、闹村,加强与平阳西部各乡镇的联系;推进顺溪镇融入县域大南雁生态经济片。加强顺溪镇与村的联系建设苔湖至维新公路,接维新至晓坑公路,进一步串联顺溪、南雁、怀溪各行政村。加强顺溪与泰顺的联系新建平阳至泰顺道路工程,加强平阳与泰顺的联系。平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西部乡镇总体格局图14规划目标及策略33.2发展策略p 重保护、聚空间加强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基底的涵养,强化对顺溪镇棋盘山、白7、云山及其周边南雁荡山区域的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等生态敏感要素的一体化保护。形成蓝绿交织、生态共保的协同格局。西部乡镇山水格局图15规划目标及策略33.2发展策略p 优产业、强文旅强化旅游业主导地位,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打造历史文化名镇、生态镇、卫生城镇,实现顺溪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旅游服务业:融入环南雁荡山文化旅游片区开发,以古镇文化、山水生态为重心,与其他乡镇实现错位发展,发展特色旅游业、旅游服务业、社会服务业。现代农业:注重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拓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实现农游合一。特色工业:结合顺溪水利枢纽建设,发展中小水电站,发展石材加工、食品制8、造等特色工业。西部景区导览图3.3空间控制线落实规划目标及策略3163.3.1三条基本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p 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805.43公顷(1)红线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批准下发“三区三线”成果,顺溪镇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805.43公顷。主要分布在余山村、下东村、余思坑村等村。(2)管控规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于“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以长期可稳定利用的耕地为基础,将符合条件的耕地全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并将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耕地保质保量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图斑。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永久基本9、农田一经划定,严格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强化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非农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3.3空间控制线落实规划目标及策略3173.3.2三条基本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p 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6375.02公顷(1)红线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批准下发“三区三线”成果,顺溪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共6375.02公顷。主要包括平阳县南雁荡山风景名胜区生态景观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平阳县西北部生态公益林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平阳县西南部生态公益林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和浙江温州平阳满田省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主要10、分布在处基村和中柱村等村。(2)管控规则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3.3空间控制线落实规划目标及策略3183.3.3三条基本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p 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37.93公顷(1)红线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部批准下发“三区三线”成果,顺溪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共37.93公顷。(2)管控规则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管理。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在规划期内原则11、上不得调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整的,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修改程序进行修改。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施“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试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是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的主要依据。用地布局规划419204.1.1总体空间格局一心综合服务中心:完善镇域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强化旅游服务设施配置。一轴旅游发展轴:沿顺溪,结合特色村发展和沿线景观,成为镇域旅游发展轴。三区古屋文化旅游区:位于镇域的东南部,范围包括溪南村、溪北村、顺溪村、下顺溪村、望眉村、白云12、村,以顺溪古屋、知音山水为特点,打造文旅融合的旅游目的地。生态观光康养区:位于镇域的西部,范围包括戈场村、岭后村、吴垟村、中柱村、富溪村发挥自然环境优势,结合棋盘山和顺溪水库,打造生态观光康养业。特色农业发展区:鹿岩村、田里村、南田村、余思坑村、朱垟村、进士村、岭降村、山头庵村、下东村、杨光村、余山村位于镇域的北部,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高山生态农业。用地布局规划44.1建设用地布局城镇空间规划图构建“一心一轴三区”的镇域国土空间结构21用地布局规划44.1建设用地布局 4.1.2 居住用地p 规模与布局规划顺溪镇居住用地为153.00公顷。p 城镇社区划分与村庄居民点体系规划形成“1+22”城乡13、居民点布局,其中镇区1个、行政村22个。居住用地分布图22用地布局规划44.1建设用地布局 4.1.3 居住用地p 村庄分类依据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结合顺溪镇各个村庄现状调查分析,根据区位、交通、环境、资源等因素,划定集聚建设类7个、整治提升类15个。村庄分类图村庄类型村庄名称村庄数量集聚建设类顺溪村、吴垟村、下顺溪村、望眉村、溪南村、余思坑村、溪北村7整治提升类白云村、富溪村、戈场村、鹿岩村、田里村、中柱村、朱垟村、岭后村、岭降村、山头庵村、下东村、杨光村、余山村、进士村、南田村15特色保护类0城郊融合类0搬迁撤并类0小计 2223用地布局规划44.1建设用地布局 4.1.41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p 公共设施用地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2公顷,包括顺溪镇政府、顺溪镇派出所、顺溪镇中心小学、民俗体验馆、规划体育设施用地、顺溪镇卫生院、顺溪镇敬老院、顺溪镇农贸市场等用地;村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8公顷。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24用地布局规划44.1建设用地布局 4.1.5综合交通规划p 城镇道路系统规划干路网规划结构:形成“五横、一纵”的干路网:主干路:顺溪至吴垟道路(县道)、环南雁荡山景区道路(县道、规划);次干路:顺溪上街、兴顺路、望眉路、镇前街,满足镇区内部联系要求及地块的交通出入。乡村道路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结合实际需求对乡村道路进行优化或改扩建15、,提升路网连通度,支撑美丽乡村建设。交通设施公共停车场:主要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布置4处公共停车场。公交站点:1处,顺溪车站。镇区道路交通规划路用途分区规划5255.1规划用途分区用途分区规划526p 两种管控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约束指标+分区准入序号一级分区二级分区1生态保护区陆域保护红线区海洋保护红线区2生态控制区陆域生态控制区3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4城镇发展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 工业发展区 物流仓储区 绿地休闲区 交通枢纽区 战略预留区5乡村发展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农田整备区林业发展区6其他保护利用16、区矿产能源发展区文化遗产保护区区域基础设施集中区特殊用地集中区陆海协调发展区5.2农田保护区用途分区规划527管制规则禁止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非农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除法律规定的重点项目除外)。鼓励 鼓励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3生态保护区用途分区规划528管制规则禁止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禁止生态保护红线内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17、间。鼓励 鼓励根据生态红线的保护需求和规划,结合全域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复垦的项目,逐步有序的退出建设用地。鼓励生态保护红线内已有的农用地,建立逐步退出机制,恢复生态用途。5.4生态控制区用途分区规划529管制规则禁止禁止商业性利用。除必需的工程建设占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陆域生态控制区用途,禁止建设工程占用生态控制区。控制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采取“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 式细化管理规定,进行适度开发利用。鼓励 引导生态控制区及周边的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无污染的种植、养殖和林副产品加工业,鼓励从事适度的资源18、管护和旅游接待等活动。30用途分区规划55.5城镇发展区镇区用途分区规划图二级分区管制规则居住生活区在详细规划中明确居住生活区的密度、容积率、高度及配件设施等指标,且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规划许可管理。主要规划用途包括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重要更新用地,主要用地地类包括城镇住宅用地与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学前教育用地、城镇道路用地。禁止准入用途包括工业产值倍增用地,禁止准入用地包括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二类仓储用地和危险品仓储用地。商业商务区在详细规划中明确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及配件设施等指标,且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规划许可管理。主要规划用途包括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重要更新用地19、,主要用地地类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禁止准入用途无,禁止准入用地包括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二类仓储用地和危险品仓储用地。综合服务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在详细规划中明确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及配件设施等指标,且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规划许可管理。主要规划用途包括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重要更新用地,主要用地地类包括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禁止准入用途无,禁止准入用地包括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二类仓储用地和危险品仓储用地。5.6乡村发展区用途分区规划5315.6.1村庄建设区管制规则禁止禁止开展不符合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控制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建设”。严格控制农村20、建设用地标准,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控制生活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需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排放,导致规划区域环境污染。鼓励 鼓励优先盘活村庄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加强环境整治和设施配套,建设重点整治内容。5.6乡村发展区用途分区规划5325.6.2一般农业区管制规则禁止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控制控制农用地转用,对质量等级高耕地、园地、林地实行优先保护。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于农村新业态服务用地,用地规模占农用地比例以及单独选址项目的建设规模应符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定。鼓励 鼓励闲置农用地变为耕地,生态化农田建设。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21、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63334历史文化保护66.1历史文化资源顺溪镇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现有:历史文化村落:5处,其中顺溪村为中国传统村落、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村重点村。原上顺溪村(上顺溪和只音村合幵为望眉村)、下顺溪村和溪北村为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一般村。文物保护单位:2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 处(10个点),县级文保单1 处。文物保护点:18 处。不可移动文物:15处。古树名木:96棵。等级序号名称等级序号名称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1顺溪古建筑群老大份大屋文物保护点12孝子墓新大份大屋13沙台摩崖题刻老二份大屋14招凉洞摩崖题刻新二份大屋15余思坑村陈氏22、民居老四份大屋16徐选传宅老七份大屋17阳光村王氏宗祠陈氏宗祠18永安桥陈氏老祖屋不可移动文物1下顺溪村陈氏三份民居陈迢岩大屋2顺溪村陈梦云民居陈有相大屋3顺溪村上街19号民居县级1通瑞桥4溪北村陶瓷厂旧址文物保护点1陈氏宗祠5溪北村陈氏宗祠2陶瓷厂旧址6阳光村王亭墓3中街79号7余思杭村俞氏民居4中街81号8余思坑村后山路14、15号民居5中街83号9余思坑村后山路38号民居6中街85号10余思坑村后山路41号民居7中街87号11余思坑村龙井路19号民居8中街89号12下垟村徐孔璜墓9中街91号13戈场村陈氏民居10中街93号14底屋村利民路9号民居11中街95号15渡飔桥摩崖题刻 平阳县顺23、溪镇历史资源一览表35历史文化保护66.1历史文化资源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规划实施保障 73637规划实施保障 77.1规划分期实施p 根据规划总体目标,衔接落实十四五规划要求,统筹安排国土空间开发时序,明确近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近期约束性指标,划定近期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等各类管控边界,明确相应管控要求,明确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名录、规模、空间布局,保障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p 结合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总体目标与任务,针对现状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中的较为突出的问题短板,明确近期重点实施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区域、规模指标。38规划实施保障 77.2规24、划数据库建设p 加强规划数据库建设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性、约束性、权威性。横向协调、强化管控纵向传导、层次落实顺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顺溪镇各单元详细规划 交通专项规划 水利专项规划市政专项规划 产业专项规划 其他专项规划 防灾专项规划 文旅专项规划 环保专项规划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39规划实施保障77.3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建设“一张图”空间信息平台集成多种数据资源,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市级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5、,实现多规信息的融合汇聚和多方在线共享,为国土空间统筹治理提供高度协调、统一权威的规划“一张图”空间指引。落实空间控制线管控落实永久基本年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粮食安全控制线、生态环境控制线、基础设施控制线等重要空间控制线。建立严格的控制线管控规则。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内。如发生冲突确需安排建设项目的,由规划编制主体或项目建设主体报请相应主管部门审议。建立定期评估和动态维护机制定期评估: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机制,年度体检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五年评估结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修改的重要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26、部门自评估和第三方综合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制度。动态维护:结合五年评估和第三方综合评估,开展规划动态维护。采取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优化调整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等方式,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各项内容得到落实,并对规划实施工作进行反馈和修正。建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政府对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监控机制。通过对人口、用地、交通、环境、资源等因素的发展变化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价,对规划进行校核,确保政府对规划及其实施进行动态调控。严格执行规划管理许可程序。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打击力度。筹划完善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推行城乡规划阳光工程,通过民主、公开、程序化的方针建立行之有效的城乡规划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