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建材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19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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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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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建材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编审小组成员4第一章 安全生产目标5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6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10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0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3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7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21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1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23第四章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27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28 安全文件的管理制度31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36第五章 教育与培训39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9第六章 生产设备设施45 建设2、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45 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55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5 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报废、拆除管理制度6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70第七章作业安全77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7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02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109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16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19 变更管理制度125第八章隐患排查13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30第九章危险源监控137 危险源管理制度137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42第十章职业健康145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45第十一章应急救援161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6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8第十3、二章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181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81第十三章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186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86第一章 安全生产目标-100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实现对事故的预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健康,依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泥有限公司各车间和处室。3职责3.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定、分解、实施、监测、考核和评估以及修订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3.2公司各车间和处室负责组织本车间和处室目标的分解、实施、监测、考核和评估各班组分解目标。3.3安委会负4、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审核。3.4总经理负责批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3.5行政人事处负责公布和下发工作。4工作内容和要求4.1目标指标制定目标制定的依据: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危险源及其风险;相关方要求;安全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安全绩效;预防为主和持续改进的原则;每年年底,生产技术处征求各车间和处室的意见,制定下一年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经安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发布。 4.2目标指标分解生产技术处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目标、指标应尽量量化,并设置可测量参数,将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表下发到各车间和处室。生产技术处根5、据各基层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4.3目标指标实施与监测各车间和处室的主任或处长是本车间和处室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的监测,每季度或定期对分解到各车间和处室的目标完成情况检查一次,并保存有关检查监测记录资料。各车间和处室负责自己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的监测,每月对分解到班组员工的目标完成情况检查一次,并保存有关检查监测记录资料。4.4 目标指标考核4.4.6、1 公司行政人事处每月对分解到各车间和处室的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各车间和处室每月对分解到班组员工的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考核。行政人事处负责将各车间和处室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根据考核与评价的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办法进行奖惩兑现。4.5目标评估与调整公司每季度做一次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当实际结果与目标发生严重偏差时,生产技术处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完成公司安全目标和指标。在目标、指标、实施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时, 应进行调整和修订:当外部环境或安全标准化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 通过绩效评定报告要求进行修改时; 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时;当发生相关方重7、大投诉时;目标、指标未完成时;产品变更、工艺变化、引进新技术或新设备时;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调整后的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经安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重新发布。?各车间和处室根据公司调整后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调整自己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5.记录5.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5.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表5.3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5.4安全目标检查考核记录5.5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评估报告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1002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8、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人员。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车间和处室。3. 设置原则3.1 相应原则:符合中华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3.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4.设置级别4.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的公司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各车间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公司安全专管员组成。4.3各车间和处室成立由车间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车间和处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4各车间和处室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9、安全员。5 工作内容和要求5.1 安全管理机构公司由生产技术处为安全管理处室,生产技术处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生产技术处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各车间处室设置兼职安全员1人,共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兼职安全员9名;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各班组配备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5.1.3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包括:.组长:总经理b.副组长: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c.成员:各车间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公司级专职安全员。各车间和处室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车间和处室的负责人、各班组长等。5.10、1.5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5.2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公司的安全管理网络见琐琐碎碎ss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5.3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技术处负责人、各车间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公司级安全专管员)。5.3.1.1 具备5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水泥专业安全管理的需要。熟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水泥行业安全规章制度,具备起重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等方面的11、知识。具有地方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5.3.2 各车间和处室安全员5.3.2.1 具备5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 。熟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安全规章制度,熟悉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以及起重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等方面的知识。能够正确指导班组操作人员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活动,具备制定安全措施的水平,具有处理突发事件和防止事故扩大的能力。具有调查分析事故的能力。5.4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5.4.1 安全委员会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能力,或者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12、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更新,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人员调整每年以公司红头文件形式公布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发生重大渎职责任事故按相关考核规定给予解聘。更换或调动专职安全员,必须向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5.4.7 生产技术处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6.记录6.1安全生产委员会任命文件6.2安委会安全专题会议纪要6.3德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100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收集汇总安全信息,安排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安13、全生产及安全生产信息的畅通,制定制度。2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2.2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会议及安全生产例会。3职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订、生产技术处负责实施本制度。3.1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3.2生产技术处负责指导各处室车间实施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上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及工作要求。3.3各处室车间负责实施公司和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上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及工作要求。4安委会安全专题会议4.1安委会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研究、决策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制定新的工作要求。4.2安全专题会14、议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4.3安委会专题会议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专职安全员4.4安委会的常设机构是安委会办公室(即: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处),具体执行安委会的决议,生产技术处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事宜。4.5安委会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规定处罚。4.5.1安委会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4.5.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安全健康发展。4.5.3研究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4.5.4研究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4.5.5研究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15、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4.5.6督促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风险评价,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5.7听取各部门上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制定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4.5.8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5.安全生产例会5.1安全生产例会(公司级)5.1.1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初按时召开一次,需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可随时召开16、。5.1.2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5.1.3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各主管线领导、各部门正副职,如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应事先请假,无故迟到缺席者按规定处罚。5.1.4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内容5.1.4.1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通报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工作绩效和不足,部署下达本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5.1.4.2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整改。5.1.4.3传达近期收到的上级安全指示、文件、方针、政策或事故通报,安排下月的安全工作重点并提出要求.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5.217、安全生产例会(车间级)5.2.1各处室车间每月末按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5.2.2部门级安全生产例会由部门主管领导主持,并安排人员做好会议记录。5.2.3处室车间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如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应事先请假,无故迟到缺席者按规定处罚。5.2.4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内容5.2.4.1通报部门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工作绩效和不足,部署实施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5.2.4.2研究分析本部门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相关工段班组进行整改。5.2.4.3传达公司的安全指示、文件、方针、政策,安排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提出要求。6.相关记录6.1安18、委会专题会议记录6.2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公司级)6.3安全生产例会记录(车间级)6.4 会议签到表-1004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本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各个车间和处室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规定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和处室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管理。3职责总经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3.1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评审、修订及对各车间和处室处长的考核。3.2各车间和处室负责本车间和处室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沟通、培训、实施及考核。4工作内容和要求4.119、制定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编制各车间和处室安全责任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公司从总经理、副总、各车间和处室、班组员工等从上到下依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2沟通在制定过程中与各车间和处室加强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反映及时修改安全责任制。公司生产技术处组织各车间和处室召开安全责任研讨交流会。4.3培训 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的组织工作,制定公司培训计划。4.3.2 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对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进行安全责任制培训。4.3.3 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组织对本车间和处室员工的安全责任制培训。4.3.4 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动时, 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组织变动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和20、权限的培训。4.3.5 所有培训记录存档备案。4.4 评审生产技术处每年组织一次对安全责任制适宜性的评审工作。评审应根据法律法规、组织结构、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4.5 修订生产技术处及时修订评审出的不适宜的安全生产责任内容,修订更新后及时发布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旧制度收回。4.5.2 修订参照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生产技术处保留相关材料备查。4.6 考核4.6.1 公司生产技术处不定期检查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情况,包括责任制是否缺失,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是否相符。各车间和处室每3个月对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落实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以抽查形式进行,保留考核记录。对21、车间和处室负责人的考核依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安全考核,一般年底进行,考核过程参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5记录51安全生产责任书52安全责任制培训记录5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54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6附件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没有改动;第三章 安全生产投入-100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使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更加规范合理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水泥有限公司所有车间和处室。3关键词语解释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4职责4.1安全生产22、费用计划由安委会提出计划,公司总经理批准。4.2财务处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帐,安全帐目清晰。43生产技术处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5. 工作内容和要求5.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公司提取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度销售总量每吨0.5元;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每年初,由各车间和处室,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提出计划。生产技术处根据上一年费用使用情况和下一年度安全管理规划及各车间和处室预算制定安全费用计划,报安委会审核后,总经理批准。5.2安全费用计划范围包括:5.2.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5.2.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23、动防护用品;5.2.3 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5.2.4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5.2.5 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5.2.6 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5.2.7 安全标志及标识;5.2.8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5.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流程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生产技术处确定的规范使用,据实列支的原则进行。5.4.安全生产费用登记建账各车间处室使用安全费用应严格按照琐琐碎碎s方水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办理,并且要由公司生产技术处专人审核(注明: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并登记建账后,财务处方可办理入账手续。财务24、处按照公司安全费用计划安排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设立“安全生产费用”明细科目核算要素,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统计台帐。5.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检查生产技术处每季度,依据安全生产费用规定的使用范围、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车间、处室安全项目投资计划以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控制投入费用支出情况和台账的记录情况。5.6其他5.6.1 公司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所需支出。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25、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6记录61NC财务系统中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科目6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6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1006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等制度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和处室员工。3.职责 行政人事处负责工伤保险管理4.工作内容和要求4.1 工伤预防和控制4.1.1 坚持安全生产方针,扎实做好安全工作,杜绝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4.1.2 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26、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4.1.3 各单位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4.2员工入厂投保行政人事处负责新入厂员工的投保工作。4.3保险费缴纳4.3.1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执行。4.3.2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4.3.3 公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公司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4.3.4 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27、纳工伤保险费。4.3.5 公司行政人事处负责企业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作。4.3.6 公司及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4.4工伤申报4.4.1各车间、处室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事故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2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经过报经生产技术处审核签字后报行政人事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伤害程度。行政人事部于发生工伤15日之内报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4.4.2凡对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指使他人提供假证、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28、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理。4.4.3对用不正常的手段私自了结工伤的,公司概不负责,发生举报上访情况的,给予发生事故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从重处理。4.5工伤认定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提出需求的车间和处室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行政人事处审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否则不准上报。行政人事处按照浙江省实施办法在15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4.6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的为十29、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4.6.3 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的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4.6.4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4.7工伤待遇按照浙江省实施办法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伤残的职工按照不同等级不同情况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从2012年1月1日起,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工伤事故直接责任者,取消受处分期间各种奖励。工伤休息期间取消岗位绩效工资。依法保护员工举报和控告工伤违纪行为,并对其举报和控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凡30、工伤管理负责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律下岗或开除。4.7.5由行政人事处到工伤保险部门办理工伤的理赔手续。5相关记录5.1工伤保险征缴结算单5.2工伤保险金缴纳明细5.3工伤认定书5.4伤残等级认定资料5.5职业健康检查报告5.6赔付资料第四章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00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目的为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和符合性评价的控制。3职责3.1生产技术处负责识别、获取、更新公司适用的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31、规范与其他要求,并负责汇总,发布清单。3.2各车间和处室负责本车间和处室适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识别、获取、更新,并向生产技术处归口汇总;4识别、获取、评审4.1各车间和处室通过以下方式及时获取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其动态信息。4.1.1 订阅报刊和杂志;4.1.2 网上查询;4.1.3 外来文件和资料;4.1.4 与有关咨询机关沟通了解。4.1.5各车间和处室与安监局、质监局、卫生局、公安局、社保局等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工作联系时了解。4.2各车间和处室通过上述方式识别出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包括客户要求)应及时获取并反馈生产技术处。4.332、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适宜性评估。5汇总及应用5.1生产技术处负责汇总将确认后的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发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5.2生产技术处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6沟通、培训和考核生产技术处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并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7定期评估生产技术处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评33、估结果进行更新。8相关记录8.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及文本 8.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培训、考核记录8.3法律法规符合性和其他要求评估记录 -1008安全文件的管理制度1目的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在用文件是有效版本,避免使用作废文件。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和修订等。3引用文件文件控制程序4职责4.1生产技术处负责实施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文件的控制、评审和修订,包括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外来文件。4.2各车间和处室在职权范围内分工负责本车间和处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管理。5管理内容和34、要求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分类:包括安全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受控状态安全标准化文件分“受控”和“非受控”两种形式。“受控”文件的发放对象为本公司与标准化运行有关的车间和处室/个人。“受控”文件发放时其封面加盖“受控”章,进行统一编号,并对持有者进行登记,必要时盖XX公司专用章。“非受控”文件只进行编号和记录,可作为一次性文件提供给员工,发出后不再进行管理。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号规则:公司自行编制的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号规则:根据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制度建设管理办法(第 2.0 版)要求,公司各类文件编号规则如下:采取拼音与年份数字结合的方式,编制格式为X35、X-XXXX-XXXX-XX第一个“X”,为制度类别,按南方要求分为 类,B 类,C 类;第二个“X”,为制度级别,按南方要求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编写时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个“XXXX”,为单位编码,南方系统内本公司编码为10605;第二个“XXXX”,为年份号,按实际编写年份确定;最后两个“XX”,为序列号,从01到99。、B 级制度编号由各级制度建设主管部门(公司行政人事处)进行编号和发放,C级制度由所在部门自行负责。需保留文件控制的相关记录。第一次颁发的所有规章制度定义为1.0 版。如在制定当年修改的则第一次修改为1.1 版,其余类推。次年需对制度进行修订,则修订后版本升级为2.036、 版,依此类推。引用的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程序采用原编号。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采用原编号。5.2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制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写,各处室负责职权范围内本车间和处室安全文件的编写。5.2.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37、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5.2.3 制度内容要符合规定或与实际相符,所有制度要有执行记录。5.2.4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齐全适用,内容要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5.3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由生产技术处组织编写,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各车间和处室负责编制的安全标准化文件由各车间和处室自行起草,生产技术处审核,总经理批准。安全标准化文件在发布前,审核时规定发放范围。5.3.4 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负责审核文件,报总经理批准。5.4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布5.4.1 受控文38、件由行政人事处根据文件的发放范围统一发放。安全标准化文件发放应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登记,受控文件应记录发放号,并有文件接收人签名,保留发放记录。各车间和处室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由行政人事处发放到相关岗位,并组织培训考核,保留记录资料。5.5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使用文件使用人的受控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行政人事处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补发新文件,分发号不变。文件使用人丢失受控文件应向行政人事处报告,说明丢失原因,经原批准人批准后补发新文件,并给予新的分发号,同时注明被丢失文件的分发号作废,并将作废分发号通知各车间和处室,防止误用。行政人事处保存相关受39、控文件目录。5.6安全标准化文件的评审 5.6.1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并由生产技术处编写评估报告。5.6.2 个别文件因可操作性等原因需要临时评审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文件评审,以确定是否需要修改。5.6.3 出现下列情况时,评审工作可以立即开展,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5.6.3.1 国家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下达时;5.6.3.2 省市等上级部门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新下发的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5.6.3.3 40、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5.6.3.4 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5.7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定文件修订的计划,并根据文件评审结果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会同各相关车间和处室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安全标准化文件需要更改时,应有文件更改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原因更改内容;重大更改(如技术等)还应附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总经理签字,文件主管处室审核后报原文件批准人批准。原批准人发生变化或其职能发生变化时,应报接替其职能的人员批准。5.7.3 安全标准化文件经修改后应注明修改41、状态自0开始顺序编号,修改页超过2/3时应换版。安全标准化文件的换版和文件的作废及销毁要进行登记。5.8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经批准的文件应按文件的编号规则予以编号登记。文件起草的车间和处室应将文件原稿和批文交行政人事处保存。以媒体形式存放文件应加密/将磁盘标识存档。需临时借阅安全标准化文件时,应经安全文件管理车间和处室负责人批准并予以登记,借阅者应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内归还文件。文件原稿不对外借阅。文件复印和拷贝需填写申请单,由生产技术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印复印和拷贝。6相关记录和文件6.1文件培训、考核记录6.2文件评估报告6.3文件更改记录-1009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目42、的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充分利用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 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材料保管借阅销毁程序,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档案管理。3 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地方。水泥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4 职责4.1行政人事处负责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日常管理。4.2公司各车间和处室负责本车间和处室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的管理。5 工作内容和要求5.1档案范围一般的安全记录统一执行公司的记录控制程序,涉及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生产资料(包括文件和记录)定期归档,43、实施档案管理。重要的安全生产资料如下:序号文件的名称保存车间和处室保存期限(年)保存形式1主要安全生产文件生产技术处30电子档保存2事故、事件记录生产技术处30纸张保存3风险评价信息生产技术处1纸张保存4培训记录生产技术处10纸张保存5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生产技术处30纸张保存6事故调查报告生产技术处30纸张保存7检查整改记录生产技术处5纸张保存8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行政人事处5纸张保存9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生产技术处30纸张保存10安全活动记录生产技术处10纸张保存11法定检测记录相关处室30纸张保存12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生产技术处30纸张保存13应急演习信息生产技术处3纸张保存14承包商和供应商44、信息物资供应处3纸张保存15维护和校验记录生产技术处30纸张保存16技术图纸生产技术处30纸张保存5.2存放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要符合国家文件和档案管理要求,有文件柜存档的文件,使用夹档案袋存柜,分类清楚合理,便于查阅,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洁通风干燥。5.3归档时间53.1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立即归档。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5.4文件和档案保存形式法规和规章制度可以电子版形式保管。其它档案用纸张形式保管。5.5安全档案的借阅查阅借阅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必须经公司生产技术处45、负责人签字同意,同时履行借阅手续。所有借阅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按批准时间准时送回。5.6安全生产档案的销毁对已到保存期限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车间和处室提出申请,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审核签批,对审批同意销毁的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车间和处室销毁,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6 相关记录6.1档案清单6.2借阅记录6.3销毁记录第五章 教育与培训-1010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 帮助公司各类人员了解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从业的各类人员。3. 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46、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和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140令)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Q/T9004-2008)。4.职责 4.1行政人事处负责新进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各车间和处室负责本部门新进员工的部门级安全教育,各班组负责本班组新进员工的班组级安全教育。4.2 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安排和检查监督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5.工作内容和要求5.1教育培训管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主管处室为生产技术处,每年12月份向各车间和处室征集安全教育培训需求,根据需求制定公司各类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生产技术处按计划组织、监督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安全培训效47、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并建立档案。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专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任职。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48学时。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级(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48、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生产技术处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49、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班组二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5.4特种作业(电工、焊工)人员教育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50、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生产技术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5.5其他人员教育培训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由生产技术处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51、告知,由专人带领,并提供相应的劳保用品。5.6安全文化建设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方案由生产技术处制定,安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依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实际而确定。每年初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讨论和修订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的编制和分解,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春、夏、秋、冬季利用板报进行季节性安全知识宣传、学习,帮助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每年6月,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宣誓、安全口号征集评奖和应急演练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不定期开展岗位危险52、预知训练(KYT),鼓励员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对事先没有想到或者过去没有遇到过的潜在的不安全实践和安全缺陷,进行有效识别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员工所识别的安全缺陷给予及时处理和反馈。建立员工参与和角色认可的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使员工引以为戒,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在厂区大道、车间岗位的显著位置,设立危险因素、职业危害告知牌、提示牌和警示牌,使员工随时随地都能受到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利用各种会议及一切可利用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安全”二字深深植根员工的头脑。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评定考核活动,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6.相关记录61培训需求表62培训计划63安全教育记录53、64安全考核记录6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66特种作业操作证67特种作业人员档案68入厂安全须知第六章 生产设备设施-10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层次不清,没有分类)1目的为了规范,保证新改扩建装置投产符合国家规定,创造较好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此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3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4职责4.1设备类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管理由生产技术处负责具体实施。4.254、土建类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管理由行政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5工作内容和要求5.1立项各相关车间和处室将设备类所需新建、改造或者扩建的项目交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视情况再上报上级公司审核批准后,才可立项,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5.2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5.3预评价5.3.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技术处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时,生产技术处应当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建设项目内55、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生产技术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报安监局备案。5.4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公司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56、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4.2.1设计依据;5.4.2.2建设项目概述;5.4.2.3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5.4.2.4建筑及场地布置;5.4.2.5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5.4.2.6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5.4.2.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5.4.2.8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5.4.2.9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5.4.2.10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5.4.2.11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5.4.2.12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57、与建议;5.4.2.13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5.4.2.14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建设项目设计要求:5.4.3.1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4.3.2安全专篇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4.3.3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5.4.3.4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设有安全通道。5.4.3.5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5.4.3.6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558、.4.3.7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5.4.3.8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部分:钢直梯 (GB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和钢平台 (GB4053.3)5.4.3.9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5.4.3.10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应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59、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5.4.3.11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信号中心。5.4.3.12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5.4.3.13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5.5施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60、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行政人事处、设计单位提出。行政人事处、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施工中变更安全设备设施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行政人事处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5.7 公司安全员发现施工单位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并向行政人事处通报。5.6验收评价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对61、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公司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相关记录6.1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资料6.2建设项目设计方案6.3预评价报告6.4安全专篇6.5验收评价报告6.6隐蔽工程验收报告-1012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对公司设备维护检修及保养的管理,规范公司设备检修保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62、用于公司各车间和处室生产线设备现场检修、维修保养作用。3 职责3.1 现场操作人员和技工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检修、维护、保养、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它工作任务。3.2 现场操作人员和技工人员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自己所处范围内的机械原理及实践操作与维修保养。3.3现场操作人员和技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做好记录,不得隐瞒故障现象。4 工作内容和要求4.1设施设备检修各车间和处室的班组提出设备设施预检修计划,由车间和处室负责人负责汇总编制设备设施检维修方案,交生产技术处审核批准。各车间和处室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63、行检修,生产技术处负责检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4.1.5 生产技术处对检修作业方案的安全进行危险分析和并提出控制措施,公司安全专管员对参与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各车间和处室对参与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参与检修的单位,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处危险分析后提出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作业,确保检修安全。4.1.8 公司安全专管员发现参与检修单位有不符合安全控制措施的,有义务要求检修单位进行整改,并上报生产技术处处理。参与检修单位未经生产技术处同意,不得擅自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特殊情况经批准拆除的安全设施,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检修安全。检修完毕要及时将拆除的安全设备设施恢复到位。现场操作人64、员检修完毕后要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按程序试车。生产技术处对检修后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验收,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生产技术处对安全设备设施检修工作,要及时、准确、清晰的做好记录归档工作。4.2设施设备维护各车间和处室现场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做到对设备设施要正确、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生产技术处人员、车间机修工或现场操作人员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4.2.3 现场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65、运行。现场操作人员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现场操作人员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现场操作人员对设备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现场操作人员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以及操作日记。设备检修人员对所负责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车间对各班组所有设备、管道等做好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66、等工作。4.3设施设备保养现场操作人员负责设施设备的清洁工作,设备内外整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箱、油孔等处无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气,设备周围的切屑、杂物、脏物要清扫干净,减少磨损,减少故障。现场操作人员和技工人员负责设施设备的润滑。按时加油或换油,不断油,无干磨现象;油压正常,油标明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油杯、油毡清洁。现场操作人员和技工人员负责设施设备的检查。主要是检查设备重点部位的运行状况,包括流程工艺参数(压力、温度等)。现场操作人员和技工人员负责设施设备的调整。主要调整运行中的间隙和紧固件,以及工艺参数等。现场操作人员和技工人员能够做到排除设施设备的小故障。5 67、相关记录(关注:文件和相关记录相符)5.1维修工作计划命令单5.2设备检修工单及(试车)验收单5.3动火作业许可证5.4交叉作业许可证5.5设备设施运行台账5.6受限空间作业操作票5.7登高作业;-101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从而到达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订立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气、机械、消防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等运行管理。3职责3.1生产技术处负责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3.2生产技术处负责设备设施安全的检查监督。3.3各车间负责设备设施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4工作内容和要求4.1电气设68、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电焊机应满足:.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止人员或金属物体接触。.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良好,并定期检查。.3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4每半年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遥测一次,且记录完整。4.1.2.5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6电焊机二次线必须连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超过3个,长度不超过30米。.7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可靠。.8严禁使用厂房69、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9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地面密切连接的焊件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电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10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在室外或特殊环境下使用,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使用场所应清洁,无严重粉尘。变配电系统:.1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等。.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发电机室平面布置图;降压站、中央变电室、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站的接地网络图。.3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绝70、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6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毫米10毫米。.7应设有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或排油设施。.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符合规定;遮拦高度不低于1.7米,固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毫米40毫米。.9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10保存完整规定存档期限内的工作票、操作票。固定式低71、压电气线路:.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2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3断路器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装置。.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5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及施工图。动力照明箱(柜、板):.1触电危险性小的一般作业场所和办公室,可采用开启式配电板。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箱、柜。.2危险品储库,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3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72、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4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手持电动工具:.1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2手持电动工具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3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4电源线长度限制在6米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5不得跨越通道使用。临时用电线路:.1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审批处室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所使用不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73、确定。4.1.7.3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4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5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符合匹配的熔断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4.2机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74、,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破碎设备(包括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等):.1破碎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修空间,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通道及可视性,设备检修人孔门坚固可靠,传动皮带完好。.2设备应有总停开关及相应的急停和安全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3设备的调整、维护、修理和清洁工作必须在停机时进行。.4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5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标准规定,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6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设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人工疏通,严禁输送设施设备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位。粉磨设备(包75、括立式辊磨机、管式球磨机等):.1进入磨体内检查必须断开主电源,挂警示牌,使用安全电压照明。.2磨机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磨机体周围防护栏警示牌齐全。4.2.3.3磨体两侧护栏应齐全,严禁人员从运转磨底穿越靠近磨体。.4磨机筒体各部件螺丝齐全,牢固可靠,衬板完整无断裂,不漏灰。.5磨机轴承应根据气候变化及时更换相适应的润滑油,并记录备案。.6轴承瓦润滑油,冷却水管完好畅通,油泵安装平稳牢固,油管、水管、油箱定期清洗。.7压力表、温度表保持清洁,安全可靠,并严格遵守在有效期内使用。4.2.4运载给料设备(板链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空气输送斜槽、斗式提升机、皮带输送机等)要求:4.2.4.176、机械运输系统的外露传动部位,都应安装防护罩或防护屏,防护罩或防护屏应安装牢固,符合要求。4.2.4.2纠偏装置完好,动作灵敏可靠。4.2.4.3每个操作工位、升降段、转弯处必须设置急停装置,同时保证每30米范围内应不少于1个急停装置。4.2.4.4急停装置按钮或拉扯拉绳开关,应满足保证运输线紧急停机的要求,不得自动恢复,必须采取手动恢复。4.2.4.5人员需要经常跨越运输线的地方应设过道桥。4.2.4.6 空气斜槽密封完好,设备无扬尘、漏灰等缺陷,观察口及连接法兰接口需有防进水措施。4.2.4.7 提升机及链板运输机电机及减速机基础螺栓固定牢固,运行稳定可靠。4.2.5收尘设备要求:4.2.577、.1设备设施完好,定期检测,各项数据指标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4.2.5.2建立进入收尘器的安全操作规程。4.2.5.3制定相应的收尘设备管理维护制度。4.2.5.4要有防雷装置,并定期监测。4.2.6装卸、包装设备应满足:4.2.6.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拉紧、制动、保护、联锁、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4.2.6.2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设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人工疏通。4.2.6.3严禁带料启动设备。4.2.6.4包装设备运行正常,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4.2.6.5水泥筛分、计量、控制设施完好。4.2.6.6发生夹包,及时停机,禁止在设备运转时处理问题。4.78、2.6.7包装机在运转时,禁止到包装机里面去拉包,同时严禁输送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维护调整。4.3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厂内机动车辆:.1应有统一牌照和车辆编号;.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遗漏;.3每年检验一次,检验数据齐全有效。工业气瓶:.1对购入气瓶入库和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型、编号、检验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日期、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2在检验周期内使用。水泥企业常用气瓶的检验周期为:一般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氮气)每5年检验一次;超过30年的应按报废处理。.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瓶阀、瓶帽、防震圈79、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留有剩余重量。.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库房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存放整齐,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朝一个方向,库内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生产现场使用表压超过0.1MP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管路,应安80、装压力表,必要时还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压力容器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气泵、储气罐等)要求:.1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注册证件、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2本体、接口、焊接接头等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现象等缺陷。.3相邻管件或构件无异常振动、响声或相互磨擦等现象。.4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记录齐全,且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5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缩空气、循环水、润滑油等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储气罐应安装安全阀,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81、明开、闭状态的标志。.6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7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8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设置限高警示,有隔热措施。起重机械设备(吊机、吊车、吊具等)应满足:.1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1.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1.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1.3过载保护装置;.1.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1.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1.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1.7电动警报器82、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2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3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4与机动车辆通道相交的轨道区域,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5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合格的检验报告,要长期完整保存。.6应有吊索具管理制度,车间有吊索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中存放地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牌,有专人管理和保养。.7普通麻绳和白棕绳只能用于轻质物件捆绑和吊运,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的应报废。.8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15倍绳直径,且不小于300毫米,卡接绳卡间距离应不小83、于6倍绳直径,压板应在主绳侧。.9链条有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下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时应报废。.10报废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存放或使用。4.4消防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在油库、仓库和稀油站等防火重点部位设灭火装置或自动报警装置。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总降、电力室、中控室。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2有酸碱腐蚀的场所,应选用耐酸碱的照明器材;.3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4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5相关记84、录5.1防雷设施检查记录5.2照度测量记录5.3高、低压供电系统图5.4电气室平面布置图和接地网络图5.5主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报告5.6防护用品、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5.7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绝缘电阻检测记录5.8接地电阻检测报告5.9大气排放检测报告5.10管网平面布置图-1014新设备设施验收和旧设备设施报废、拆除管理制度1目的1.1为杜绝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新设备设施验收、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过程的安全管理。3职责3.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报废、拆除批准。3.2生产技术处负责报废和拆除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85、,安全监督。3.3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3.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4工作内容和要求4.1新设备设施验收新设备设施到货后由生产技术处组织人员进行检验和测试,重要设备设施的验收应通知相关车间和处室的人员到场验收分为初验、测试、最终验收三个阶段:初验是对该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与规格、型号、数量、外观不符的,应写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反馈给物资供应处。若验收合格,相关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测试是对该设备设施的功能、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功能、86、性能是否达到合同和设备的技术指标,如合格可进行下一个测试阶段。根据需要设备设施交付使用车间和处室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以合同或供货商协议而定,试运行结束后,使用车间和处室提交试运行的详细报告,看是否与合同规定和设备的技术指标相符,生产技术处根据测试报告和试运行报告,形成最终验收报告,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完成最终验收。生产技术处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登记建账,完整设备台账归档。4.2旧设备设施的报废 设备设施所属车间和处室向生产技术处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请单,然后由生产技术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设备设施进行检验,确认报废并签署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进行审批。必要时上报区域公司或南方87、总部,由区域公司或南方总部进行审批。待各级审批完成后,生产技术处组织人员并确定时间对该设备进行拆除。4.3旧设备设施的拆除 在拆除设备设施前,生产技术处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生产技术处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并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必要时上报区域公司或南方总部,由区域公司或南方总部进行审批,审批后执行。拆除作业之前应由生产技术处对拆除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技术交底。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拆除过程中所涉及到特种作业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办理相应许可证,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拆除设备设施应确保拆除作业安全,拆除前应进88、行必要的隔离、断电。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4. 3. 7生产技术处负责报废和拆除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4. 3. 8设备设施在拆除后应在设备台账上注明该设备设施已注销,生产技术处负责设施设备有关报废、拆除的资料保存完整。5记录与文件5.1验收报告5.2报废申请表5.3资产处置审核流程单5.4拆除方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而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内目前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定期检验的管理。 3编写依据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89、理规则3.3吊索具管理制度3.4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4职责4.1生产技术处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5.2生产技术处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4.3 设备所在车间和处室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5工作内容和要求5.1压力容器5.1.1各车间和处室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维护检修、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试压、无损检测和变形的测定。5.1.2生产技术处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5.1.3各车间和处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压力、温度条件使用,不得在超温、超90、压和超负荷下运行。变动温度、压力控制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可变动。5.1.4生产技术处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5.1.5加强容器、管道的防腐工作,容器和管道外表面要经常喷刷保持油漆完整。5.1.6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定时进行检查。5.1.7生产技术处对容器的使用、维护、检验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督。5.1.8压力容器配备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并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5.1.9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生产技术处每年至少联系对安全阀检验一次,压力和测温仪表每半年校91、验一次,爆破片由生产技术处定期更换,更换期限由生产技术处视实际情况确定。5.1.10压力容器每年应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一次年度检查。5.1.11行政人事处做好检验报告的归档工作。5.2气瓶5.2.1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使用车间和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5.2.2定期对气瓶储存和使用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5.2.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lO米,并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工作中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瓶间安全距离应不小于5米。5.2.4气瓶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92、料隔板隔开。5.2.5气瓶所使用的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单向阀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5.3厂内机动车5.3.1安全驾驶5.3.1.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准开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驾驶操作规程。5.3.1.2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允许生产用车严禁无故开出生产作业区。5.3.1.3机动车辆在厂区内最高行驶速度不准超过20公里/小时。5.3.1.4遇有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无人看守的路口,遇有恶劣天气有雾能见度差的,每小时不得超过10公里。5.3.1.5各种车辆出入厂房、仓库大门、加油站、危险地段及生产现场的车辆,时速每小时不93、得超过5公里。5.3.1.6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米以内或路斜坡在6以上,生产作业路段长,长时间重载下坡的机动车辆停止行驶。5.3.1.7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禁止在车库、驾驶室内及其它禁烟场所吸烟。5.3.2车辆安全检查5.3.2.1各有车车间和处室除按规定参加每年对所有车辆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安全年终审验外,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车辆检查。所有机动车辆的刹车、方向盘、喇叭、灯等,必须是灵敏可靠。机车在作业前,驾驶人员应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作业中如发现车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进行处理,不得拖延时间或带病行驶车辆。5.3.2.2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检查、行车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做到车有故94、障不上路。5.3.2.3严禁驾驶人员过度疲劳开车或酒后驾车行驶。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由驾驶人员负责。5.3.2.4机动驾驶室内严禁放置棉纱、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5.3.2.5特种车辆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安全。5.3.2.6操作者必须熟悉本车的性能、结构、原理,持证操作。5.3.2.7维护、检修车辆时禁止吸烟。5.3.2.8 厂内车辆,必须具有独自的内部车牌号。5.3.3车辆出入厂内生产作业车辆不准出厂行驶,因工作需要到厂外运输物资,必须持有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签字的通行证,按指定路线行驶。5.4起重设备5.4.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95、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5.4.2生产技术处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5.4.3生产技术处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等。 5.4.4起重机械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5.4.5生产技术处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5.4.6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96、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塔式起重机要加足配重。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4.7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5.4.8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5.4.9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5.4.10起重器械使用必须坚持“十不吊”。起重量大于80吨的,还必须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办理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5.4.11新购置起97、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5.4.12公司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报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 5.4.13生产技术处定期组织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5.4.14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生产技术处和使用车间和处室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分管生产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5.4.15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98、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也应报废。5.5吊索具管理5.5.1起重吊索具由使用车间和处室提出申请需求,物资供应处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5.5.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生产技术处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车间和处室领取。5.5.3各使用车间和处室设置专门存放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和对应载荷的标签,主要使用人员能熟悉并正确选用,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5.5.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车间和处室负责人办理相关报废手续。5.5.599、生产技术处对现场使用的吊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吊索、吊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办理相关报废手续。5.5.6使用车间和处室有专人管理和维修保养吊索具,在发现吊索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5.5.7生产技术处负责吊具的报废,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5.6特种设备资料归档保存生产技术处应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由生产技术处保存,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等。6记录与文件6.1特种设备台帐 6.2特种设备100、人员操作证6.3特种设备运行记录6.4特种设备安装记录6.5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6.6特种设备检测报告第七章作业安全-1015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和处室。 3职责3.1生产技术处负责公司内各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与各车间和处室分别按其职责签发许可证。3.2 各车间、处室的负责人负责危险作业程序和前期安全预防性工作的审核。3.3 各车间、班组的危险作业人员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101、4.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要求 4.1 危险作业准备公司所有危险作业前应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2应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其宽度一般不小于1.5m。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确定具体的危险场所,设置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并严格管理其区域内的作业。4.1.4 危险作业开始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确保防护器具性能良好。4.2危险作业范围4.2.1 102、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4.2.2 大型吊装作业:在公司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使用大型起重设备等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仓库等,进行清堵检测维修养护等。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公司内各筒型物料库和筒型仓的清理。高温作业:公司内部涉及高温岗位的作业活动。交叉作业;公司内部两个或以上的工种在同一个区域同时施工。4.2.7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在公司危险部位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如禁火场所动火作业。4.2.8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4103、.2.9临时用电:临时用电是指新接电源的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如临时照明灯、临时轴流风机等。4.2.10危险设备作业:电气、高速运转机械等危险设备,实行操作牌制度。4.3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作业或被作业车间和处室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车间和处室提出申请。4.4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生产技术处或相关车间和处室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4.4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4.4.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4.2 应有作业危险分析并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4.4.3 需通知的相关车间和处室和具体的防护要求。4.4.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4.5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04、.5.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4.5.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4.5.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4.5.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4.5.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车间和处室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处室汇报作业完毕。4.6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5. 危险作业要求 5.1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5.1.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105、5.1.3 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5.1.4 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5.2 高处作业的分级5.2.1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各车间工段长和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受限高度作业的许可签发和现场监督管理。5.2.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106、各车间工段长和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受限高度作业的许可签发和现场监督管理。5.2.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生产技术处处长或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高度作业的许可签发和现场监督管理。5.2.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各公司总经理或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高度作业的许可签发和现场监督管理。5.3 高处作业的分类 5.3.1 特殊高处作业5.3.1.1 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7.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5.3.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5.3.1.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5.3.1.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107、作业。5.3.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5.3.1.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5.3.1.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5.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5.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5.3.1.10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5.3.1.11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5.3.1.12 在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5.3.2 一般高处作业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5.4 高处作业的要求5.4.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生产技术108、处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5.4.2 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5.4.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5.4.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5.4.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5.4.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5.4.7高处作业连109、续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5.4.8 控制措施5.4.8.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5.4.8.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5.4.8.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5.4.8.4 在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5.4.8.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110、措施。5.4.8.6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5.4.8.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5.4.8.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5.5 大型吊装作业5.5.1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生产技术处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5.5.2 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5.5.3起重11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5.5.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5.5.5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5.5.6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生产技术处检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5.5.7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5.5.8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规定。5.5.9起重吊装作业112、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20KV的距离应2m; 35KV的距离4m。5.5.10外协作业时,应按照承包商及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执行。5.5.11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5.5.12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5.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5.6.1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切实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5.6.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受限空间作业管理。5.6.113、3各车间主任和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许可签发和现场监督管理。5.6.4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5.6.4.1切断 5.6.4.1.1 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6.4.1.2 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5.6.4.2清洗置换和清理 5.6.4.2.1 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5.6.114、4.2.2 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5.6.4.2.3 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5.6.4.3进入危险空间检测 5.6.4.3.1 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生产技术处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5.6.4.3.1.1 含氧量在1821%之间。5.6.4.3.1.2 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5.6.4.3.1.3 可燃性气体浓度应在其爆炸下限浓度的5%以下。5115、.6.4.3.2 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5.6.4.3.3 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5.6.4.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5.6.4.4.1 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5.6.4.4.2 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116、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6.4.4.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5.6.4.4.4 在设备内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6.4.4.5 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5.6.4.4.6 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5.6.4.5安全监护 5.6.4.5.1 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117、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5.6.4.5.2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5.6.4.5.3 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5.6.4.6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6.4.6.1.由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填写作业证上的作业地点名称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确认作业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由车间主任审查安全措施,通知生产技术处进行现场检测,并由生产技术处人员和公司安全专管员进行作业审批后方可作业。作业证上所有签字不能代签。5.6.4.6.2非防爆区域118、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5.6.4.6.2.1由班组长认真填写作业证上的作业地点名称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确认作业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由车间安全员审查安全措施,报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方可作业。5.6.4.6.2.2需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时,由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测,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作业证上所有签字不能代签。5.6.4.7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由作业人员持有,作业完交作业单位存档,生产技术处进行日常检查。5.6.4.8作业涉及动火登高等特殊作业时,按公司相应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5.6.4.9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必须坚守作业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119、中可能产生窜入或析出危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并每隔30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5.6.4.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5.6.4.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5.6.4.12职责要求5.6.4.12.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5.6.4.12.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5.6.4.12.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120、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5.6.4.12.1.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5.6.4.12.1.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5.6.4.12.1.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5.6.4.12.2 监护人员的职责5.6.4.12.2.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5.6.4.12.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5.6.4.12.2.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121、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5.6.4.12.2.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5.6.4.12.3作业人员的职责5.6.4.12.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5.6.4.12.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5.6.4.12.3.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5.6.4.12.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5.6.4.12.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5.6.4122、.12.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5.6.4.12.4审批人员的职责5.6.4.12.4.1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5.6.4.12.4.2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5.6.4.12.4.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5.6.4.13 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的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5.7 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 5.7.1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应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必须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5.7.2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系好安全带保险绳戴好123、安全帽。班前四小时和工作期间不准喝酒或含酒精的饮料。5.7.3清库作业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和在大风、雨、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清库,清库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5.7.4必须关闭库顶所有进料设备及闸板,将库内料位放至最低限度(放不出料为止),关闭库底卸料口及充气设备,禁止进料和放料;并做到挂牌作业。5.7.5清库前必须切断空气炮气源、关闭所有气阀,并须将空气炮供气罐内的压缩空气排空,同时应关闭空气炮的操作箱;5.7.6清库人员每次入库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5.7.7打开料库侧门时要侧身慢慢的打开,以防物料冲出伤人,门全部打开后,观察库内情况是否124、安全,如有危险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进入库内进行作业。进库必须使用36伏低压灯照明。5.7.8如库壁上有附着物,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清理,作业中思想始终要保持高度集中,时刻提高安全意识,时刻警惕库料的滑落,严禁违章作业。5.7.9当作业人员进入库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时刻观察作业人员的去向,随时保持联系。5.7.10库内料层1米以下方能进入,要从边处往里喂料,如料层已高出1米以上,应往中间堆料,用斜槽放料。5.7.11清理下料口时,要设双层闸板,应与下料口处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下料口喷料伤人。5.7.12换班休息时,必须把全部工具放好,防止125、工具掉进库内。5.7.13库内清理完后,要把工具杂物清理干净,盖好人孔门并通知有关人员,方可进料。5.8高温作业 5.8.1高温作业系指工业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5.8.2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5.8.3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有关防暑的要求。5.8.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在暑期要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工段施工检修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公司生产技126、术处报告 。5.8.5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对防暑降温设备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5.8.6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5.8.7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将检测结果在作业场所向职工公布。5.8.8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5.8.9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127、置。5.8.10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5.8.11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5.8.12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5.8.13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避免加班加点。5.8.14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1997)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5.128、8.15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5.9交叉作业5.9.1加强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力,消除安全隐患。5.9.3.1项目管理车间和处室:5.9协调交叉作业中不同单位间的安全关系。5.9安排施工时尽量减少高空作业。5.9施工前必须编写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执行。5.9必须按规定安装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等。5.9必须保障特殊高处作业的通讯顺畅。5.9施工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5.9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的安全规定。5.9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129、标志。5.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证上岗。5.9.3.2公司安全管理人员:5.9负责按规定审批安全措施及资质。5.9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标准。5.9检查并督促整改个人违章及其它不安全因素。5.9检查特种工取证情况和施工人员体检情况。5.9.4施工管理5.9.4.1施工单位作业前组织施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5.9.4.2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签字。5.9.4.3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检查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5.9.4.4施工中生产技术处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隐患整改通知单。5.9.4.5交叉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交叉单位联系,设计并安装安全设施。5.9.4.6施130、工完毕后,安装单位负责按规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离设施。5.9.5考核5.9.5.1生产技术处根据检查结果对施工或检修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月度考核结果。5.9.5.2外协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生产技术处 将根据外协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处以不同程度罚款。5.9.5.3外协施工单位未经生产技术处批准即开始施工的,生产技术处将对发包单位及外协施工单位同时进行处罚。5.10危险区域动火作业5.10.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和一般动火作业,厂区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单位申请,生产技术处批准。5.10.1.1一级动火作业区域:110KV电站、中控室、油库(包括设有禁止烟火警示标志区域)。5131、.10.1.2一般动火作业:非防火重点部位和无禁止烟火警示区域的动火作业。 5.10.2一级动火作业需要到生产技术处办理动火许可证。一般动火作业由各用火车间和处室自行办理,做到有据可查。5.10.3动火许可证由申请动火车间和处室现场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按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5.10.4一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0.4.1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车间和处室的现场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根据动火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安全动火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包括灭火人员灭火器材的配备),报公司生产技术处现场复检审批。5.10.4.2外协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时132、,首先向公司负责此工程的车间和处室提出申请,由公司负责该班组的车间和处室联系生产技术处,共同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前,负责该工程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及生产技术处人员共同到现场落实安全防火措施,作业时间和时限,同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10.4.3动火作业时,首先清除现场易燃物及无关人员,检测可燃气体,申请动火作业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及生产技术处人员均到现场,确认达到动火条件。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始终盯在现场,实施监火;动火作业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及生产技术处人员应在动火作业时间内经常巡检动火作业现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时,动火133、作业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要始终盯在现场,加强防范。5.10.5一般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0.5.1一般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制定有效的安全动火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作业。5.10.5.2动火作业时,现场负责人必须始终盯在现场,实施监火;动火作业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应在动火作业时间内加强对动火作业现场的巡检。5.10.6动火作业安全管理5.10.6.1动火作业前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5.10.6.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技术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5.10.6.3高空进行动火作134、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阴井电缆沟储池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遇四级风以上(含四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5.10.6.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5.10.6.5在生产使用储存输送危险固废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应对其进行技术监测,确定无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5.10.6.6动火作业应有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可燃物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动火现场情况,始终坚守现场。 5.10135、.6.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5.10.6.8使用氧气乙炔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的安全距离,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乙炔气瓶应安装阻火器,只能直立放置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5.10.6.9动火作业前,被动火车间和处室应对动火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动火作业期间安排岗位人员加强巡检,防止因动火作业对区域内的设备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坏。5.10.6.10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5.10.7动火注意事项5.10.7.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5.10.7.2动136、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5.10.7.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车间和处室不得动火。5.10.8动火安全措施5.10.8.1将动火设备内的有毒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吹扫至少两天,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必要时可请专家进行指导。5.10.8.2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点,储存易挥发物品的场所除转移物品外,还需开窗开门通风以减小空气中气体浓度。5.10.8.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137、布。5.10.8.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暂时封闭。5.10.8.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5.10.8.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零件。5.10.8.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5.10.8.8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5.10.9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5.10.9.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5.10.9.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138、立即停止工作。5.10.9.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5.10.9.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5.10.10动火许可证使用5.10.10.1一级动火作业由生产技术处公司安全专管人员持公司动火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后,将动火许可证交给动火人。5.10.10.2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5.10.10.139、3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5.10.10.4动火许可证一式三份,动火单位动火人生产技术处各持一份。5.10.10.5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5.10.10.5.1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有效期为8小时,大修期间可延长至12小时5.10.10.5.2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5.10.11检查考核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组织实施并检查考核。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领导,有权随时对禁火区域动用火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动火有危险时,有权制止,并根据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的情节,严肃处理。5.11破土作业 5.11.1 破土作业的范围5.11.1.1 生产140、区域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 5.11.1.2 挖土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者。5.11.1.3 利用挖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5.11.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作业处罚。 5.11.3 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行政人事处负责人办理,必须经生产技术处审查批准。5.11.4 行政人事处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时,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5.11.5 如破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由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 5.12临时用电5.12.1凡属于临时性用电,用电141、单位或个人应向生产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5.12.2通过风险评价采取安全控制措施后方可用电。 5.12.3凡属临时性用电,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和短路、过载保护。 5.12.4临时用电如需架设线路,则应符合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5.12.5临时性用电不得转供电。用电结束,电工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装置,不允许将临时用电直接转为正式用电。 5.12.6生产技术处对临时性用电的管理应纳入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考核。管理责任人应加强对其检查和巡逻。 5.12.7临时性的内部线路应符合装置标准,并可靠固定;移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具备可靠接地,电源线应用完好的绝缘电线,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不合格的电142、器设备。5.13危险设备操作5.13.1电气和高速运转的危险设备必须实行操作牌规定。5.13.2一台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操作牌。设备检修前,检修员工必须收取设备现场岗位人员的操作牌才能检修。任何设备的检修或临时处理故障,必须拿到操作牌后方可进行。操作牌交出后,任何岗位存在工人无权检修或通知中控检修设备操作。在检修中或检修结束需开动设备或试运行时,现场岗位人员必须按检修负责人的指挥或收回操作牌后再通知中控室操作,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确认。5.13.3设备进行结束后进行员工应主动将操作牌还给岗位人员,现场岗位人员得到操作牌后,必须先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检修,确认具备操作条件和人员撤离后方可通知中控室操作143、或现场操作。5.13.4操作牌丢失,由丢失车间和处室向生产技术处提出申请更换,并考核责任者。5.13.5操作牌丢失后无法操作时,可由当班班长或车间领导批准操作,事后及时补上。5.13.6一台设备如有单机或部分危险处理故障时,现场岗位人员将操作牌交出后也无权通知中控室操作其它部分设备,以免操作时其他设备动作伤害检修人员。5.14其它作业5.14.1高压气体(压缩空气、空气炮)使用时应遵守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非现场指定操作人员禁止使用空气炮,施放空气炮前必须确认现场安全,压缩空气禁止用来清洁设备,禁止对人体部分进行吹气。5.14.2皮带输送机头部与尾部应设置防护罩或隔离栏及安全联锁装置,人员通过部144、位应设置专用跨越通道。5.14.3高噪声的设备(破碎机、提升机、球磨机、空压机、通风机和电动机等)应设置警告标识,附近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5.14.4破碎、配料、粉磨、物料输送、选粉、装运等主要产尘点应设置有效收尘设施。5.14.5空气压缩机及储气罐内的高压气体应设置警告标识。5.14.6吊具应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6.1厂区、生活区动土施工申请会签表6.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6.3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6.4厂区动火作业许可证6.5高空作业工作票6.6料库清仓工作票6.7高温作业工作票6.8交叉作业145、工作票6.9起重、吊装作业工作票-1016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和处室。3编写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 第1号令)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水泥劳动防护用品及行政工作服管理暂行办法4职责4.1行政人事处 提出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采购计划,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如发现质146、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行政人事处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4.2物资供应处 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生产技术处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4.3仓库 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问题时,要报生产技术处及时进行处理。 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4财务处 按行政技术处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4147、.5 相关领导4.5.1 行政副总在行政人事处提出采购计划后,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4.5.2 总经理在行政副总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后,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批。5工作要求和内容 5.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采购计划由行政人事处提出,经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物资供应处负责采购。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5.2验收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物资供应处应组织行政人事处、生产技术处及相关车间和处室人员进行148、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收。5.3保管库管员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全体员工应妥善保管各类防护用品,不得破坏防护用品结构及影响其使用功能。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5.4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对象是指全体职工。生产技术处负责按照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要求,制定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按标准配备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对工作服、工作棉衣、安全帽、工作鞋采取统一149、式样、统一色泽、统一面料、统一制作,同工种统一发放标准的方式管理。夏季防晒、防蚊驱蚊、冬季护肤、肥皂、毛巾、防暑药品等保健用品实行统一发放。仓库按小星星水泥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及行政工作服管理暂行办法发放防护用品。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新进厂职工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发放防护用品。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种发生变化,按新老工种使用年限较长的计算,期满后再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员工因故缺勤(包括病、事、产、婚丧、探亲假等)、150、脱产总数超过一月者停发易耗品;超过6个月停发所有防护用品,待恢复工作后重新发放护用品。防护用品只提供给在岗职工本人使用,因员工个人保管不善造成防护用品丢失或损坏,一律不予补发。特殊情况损坏、遗失的防护用品,须经所在车间出具证明,行政人事处审批后方予补发。除公司统一发放和配置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品外,其余防护用品实行按需发放。各车间制定劳保用品计划,行政人事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发放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公司根据各生产车间现场环境,配备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品,以满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防护需要。劳保用品由仓库负责发放,各车间和处室指定专人统151、一领取,及时发放,应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账,登记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情况,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应由领用人签字。对高噪声的设备如破碎机、提升机、球磨机、空压机、通风机和电动机等,附近作业人员应配备使用耳塞,耳塞的更换实行以旧换新。5.5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各车间主任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特殊公用型劳动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帽等),由使用车间或班组统一按需领取(并由该车间或班组落实152、专人管理维护),按规定配发共用。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员工调出、辞职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车间和处室;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对于噪音强度和频率高的岗位,应配备使用耳塞,耳塞的更换实行以旧换新制度5.6回收、报废员工调出、辞职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153、由单位收回判废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即予判废。所选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专业标准;所选用的个体防护装备与所从事的作业类型不匹配;个体防护装备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要求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个体防护装备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破损或超过有效使用期;所选用的个体防护装备经定期检验和抽查为不合格;当发生使用说明中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时。判废程序生产技术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内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作出判废处理决定。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6相关记录: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账7附件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劳动154、防护用品及行政工作服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SSSS公司有限公司生产型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附件2: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1017警示标志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帮助全体员工了解和掌握各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各生产作业现场及有关岗位警示标志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的管理。3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并参照国家安全色(GB2893-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等相关标准制订。4155、职责4.1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警示标志购进计划的制订、标志的设计、检查工作。4.2物资供应处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订购工作4.3仓库负责各车间和处室安全警示标志的发放工作。4.4各车间和处室负责本车间和处室安全警示标志的安装、维护工作。5工作内容和要求5.1空气压缩机及储气罐内的高压气体,应设置警告标识。5.2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各种阀门应采用不同颜色和不同几何形状的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的标志。应在清库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生产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警示标志加156、以提醒时,应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即:警告标志、禁止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禁止标志:禁止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为带斜杠的圆边框。警告标志:提醒员工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指令标志:强制员工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提示标志:向员工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5.3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5.4警示标志的质量要157、求标志牌应图形清楚,无毛刺、孔洞和影响使用的任何疵病安全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一般不宜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一般以铁制或铝制等金属材料且不容易褪色的材质为首选)。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5.5警示标志的安装要求各车间和处室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选取适当标志内容进行安装,安装地点应当显著醒目,便于员工看到。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必须牢固,尽量采取四角固定方式。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有明显的对比度。警示标志一般采用的设置方式为:附着式(如钉挂、粘贴、镶嵌等)、悬挂式、柱式和临时悬挂式。警示标志设置牢固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警示支架和标志连接应158、牢固,严禁倾斜。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警示标志的正面或其临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遮挡。厂区内道路指引、原材料及水泥名称、安全告示应采用蓝色背景,文字用白色黑体字并配以荧光。附着式设置的标志,其设置的高度应与人眼水平视线高度大体一致,或略高于人体身高。标志牌的平面要与地面垂直。悬挂式设置的标志的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米。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如:设备、栏杆处等)。柱式设置的标志的下边缘距离地面高度宜在2米左右。其支架应为金属或水泥立杆上,禁止将标志牌钉到树干上。机电设备上悬159、挂的临时悬挂标志(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应采用绝缘材料,悬挂绳采用绝缘绳,使用时悬挂在设备开关或检修设备上。布置各种功能的图形标志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由左到右或由上到下排列。不同种类标志的边缘应紧密并列,禁止标志相互覆盖。标志尺寸的选择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所要保证的最大观察距离为准。要根据所要传递信息的要求及客观环境的条件确定最大观察距离。常见尺寸为:最大观察距离L (m)正方形标志边长(m) 圆形标志直径(m)三角形边长(m)6.3L100.250.280.3510L160.400.450.5616L250.630.700.88警示标识规格一般应采用400mm*300mm或35160、0mm*300mm。另外在特殊情况下,警示标识牌的尺寸应按照现场情况进行适当调整5. 5.15生产现场禁止标志牌的基本形式为圆形边框,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等边三角形边框,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为圆形边框,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为正方形或长方形边框,具体尺寸和格式按国家相关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警示标识必须带有中文说明。对只用文字说明的警示标识,可根据不同位置选择适宜的规格尺寸。5.6警示标志的使用要求各车间和处室应当保持安全警示标志整洁。各车间和处室使用的警示标志必须有针对性、符合性。各车间和处室使用的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安全色的含义和用途列表:颜色含义用 途 举 例红色禁止停止禁止标志停止信号161、: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安全帽红色也表示防火黄色警告注意警告标志警戒标志:如厂内危险机器和坑池边周围的警戒线行车道中线机械上齿轮箱的内部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指令标志:如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具道路指引车辆和行人行驶方向的指示绿色提示安全状态允许通行各种提示标志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的位置机器启动按钮及安全信号旗等注:蓝色只有与几何图形同时使用时,才表示指令。为了不与道路两旁绿色行道树相混淆,道路上的提示标志用蓝色。安全色与对比色同时使用时,应按下表规定搭配使用。安全色对比色红色白色黄色黑色蓝色白色绿色白色注:黑色与白色互为对162、比色安全阀、减压阀、疏水阀等装置的颜色应按照GB/T 12220-89通用阀门标志相关规定,刷涂上述设备的出厂原色,使设备醒目、美观。另外应在管道阀门的传动手轮、手柄、扳手上进行识别涂漆,同时标明阀门的开、闭方向与开、闭状态刻度。5.7警示标志的维护与更新各车间和处室负责所辖区域警示标志的日常维护。警示标志出现破损、褪色,影响使用和观看效果时,由所属车间和处室统计报生产技术处,经现场确认,统一编制更新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购进后更换。6检查与考核6.1生产技术处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将各车间和处室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完好情况作为检查内容,对使用不正确的进行指导和纠正。并对下述情形进行考核:安全警示标163、志安装部位不恰当的,每个扣责任人30元。安全警示标志人为损坏的,每个扣车间和处室负责人100元。安全警示标志丢失的,每个扣车间和处室负责人50元。安全警示标志不整洁的,每个扣车间和处室负责人30元。7相关记录7.1警示标志制作计划表7.2安全检查记录-1018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生产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本质度,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辖区内的所有生产作业现场。3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4职责4.1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4.2各车间和处室负责对辖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标准进行制作、164、安装、检查、维修和完善,并根据生产技术处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期完成整改。5工作内容和要求5.1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以及厂区内的坑、沟、池、井、陡坡等设置安全盖板或护栏等。5.2设备裸露的转动或快速移动部分,应设有结构可靠的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皮带输送机的头、尾轮部位应设置不大于1010mm孔距的铁丝网防护罩。皮带输送机头部与尾部应设置防护罩或隔离栏及安全联锁装置,人员通过部位应设置专用跨越通道。所有裸露的转动轴头都应有防护套。固定式钢梯及平台的安全防护栏杆的制作安装要求执行GB4053.1-2009、GB4053.2-2009和GB4053.3-2009的标准。165、基准面2米-20米的平台栏杆高度不低于1.05米,20米以上的平台栏杆高度不低于1.20米,栏杆立柱间距不大于1米,横杆间距小于0.5米,栏杆底部应安装2mm100mm扁钢踢脚板,以防高处落物伤及下方人员。5.3表面高温设备应设置相应的外部保温层或防护隔离设施。5.4高噪声的设备(破碎机、提升机、球磨机、空压机、通风机和电动机等)应设置警告标识,附近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5.5油泵房、地上柴油罐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置数量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6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配置及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由生产技术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5.7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5.7.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166、防护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均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管理。5.7.2电气设备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等均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管理。5.7.3工艺设备上的温度、压力、料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生产技术处管理。5.7.4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如限位、刹车、缓冲、转向、防脱落等,属于外包的由承包方负责管理,属于本公司的由使用车间和处室负责检查、维修和保养,生产技术处负责日常的检查和监管。5.7.5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如灯光、转向、声笛和制动装置等,均由车辆所属车间和处室负责检查管理。6记录6.1安全检查记录6.2整改通知单-167、1019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一、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对外委工程项目的管理,防止工程施工中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内承包工程项目的外施工单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备大、中、小检修工程;零星土建、维修、安装、改造、防腐工程、备品备件制作、铆焊加工、搬运装卸等施工单位。3.职责3.1生产技术处或行政人事处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3.2生产技术处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3.3生产技术处以及各车间和处室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3.4相关车间和处室监督检查本单位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设备168、设施及职工人身安全。 4.管理内容4.1资格预审生产技术处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承包商的选择,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让承包商提供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施工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施工资质证明及人员组成、技术状况等有关文件,按承包商资质评审表中的项目,综合评价承包商,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与之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生产技术处或行政人事处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必须含有施工安全协议条款,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于施工区存在的危害因素,项目负责人要把危险存在的原因、后果及控制措施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持施工合同、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施工等级证书169、复印件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到生产技术处备案。(生产技术处相关负责人对此有告知义务。)4.2开工前准备项目负责人要向施工单位介绍我公司职业安全方面有关的规章制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现场划分区域进行施工布置、组织施工。施工单位要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现场安全负责人,接受用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厂规厂纪教育,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报生产技术处安全主管备案。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到生产技术处安全主管签订安全协议,办理入厂施工许可证。4.3作业现场监督生产技术处要求施工单位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并对施工现场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要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有重大险情时,170、立即采取停工整改措施;消除险情,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存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生产技术处应统一协调管理。生产技术处按消防管理规定对现场进行抽查,控制风险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技术处及相关车间和处室安全员应经常对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施工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应向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处罚。4.4项目竣工后,生产技术处要组织相关车间和处室进行验收,验收的不符合项要责令其按时整改完成,最后由使用车间和处室二次验收、接收。5检查、考核5.1承包方应纳入本公司安全统一管理,生产技术处对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生产技术处根据承包方的作171、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最后将承包商的安全绩效与是否续用挂钩。5.2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商,取缔其在公司的一切承建项目,禁止其施工,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5.3对违反本制度第4.2条相关条款的施工单位,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4生产技术处违反本制度第、4.4条相关规定,视情节处以相关责任人200至1000元罚款。5.5对施工中不制定安全措施,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等有可能造成公司职工人身伤害及生产、设备损失的,要采取停工措施,并根据本单位的规定给予经济上的处罚。5.6为保持公司172、内的环境清洁,施工队伍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发现一处施工遗留垃圾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罚款。5.7施工单位在作业中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或未经有关车间和处室同意,擅自破坏马路、树木、草坪、绿地、建筑、设备、设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6. 承包商的续用。生产技术处和物资供应处每年至少对承包商进行一次综合复评,对表现优秀的承包方给予续用,对于表现差的承包方应给予淘汰。7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物资供应处应建立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并根据复评的结果及时更新。8相关记录8.1承包商资质评审表8.2承包方安全检查表8.3承包方名录二、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的设备及备品备件和外购物品符合安全生产173、的要求,避免由于设备及其附属零件和其他外购物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发生,特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危险化学品等供方的管理。3.职责3.1物资供应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3.2物资供应处负责与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协议或者安全协议。3.3生产技术处及各车间和处室负责监督、检查物资供应处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4.管理内容4.1供应商的资格预审。4.1.1物资供应处在采购物资、设备、设施时要有安全要求,选用正规厂家的产品。4.1.2危险化学品供应商要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产品MSDS和安全标签并存档。4.1.3特种劳174、保用品供应商应提供经营许可证。4.1.4对于招标采购的物资,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书中对物资、设备设施的供应,要有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措施。4.1.5物资供应处对供应商的资质证、业绩、信誉等要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能参与竞标。4.2供应商的选用对于中标的供应商,物资供应处及相关车间和处室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价格、性能、使用说明、安全特点、售后服务和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比较、确认,选择优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有安全管理的要求条款,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供应商,要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储存、经营、运输的有关条款的安全要求写入合同中。4.3供应商的续用物资供应处和相关车间和处室每年175、至少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复评,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应给予淘汰。4.4供应商名录和档案物资供应处对信誉度高、供应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提供的产品又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应建立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并根据复评的结果及时更新。5相关记录5.1供方资质资料5.2供方名录-1020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3编写依据隐176、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风险评价与控制制度应急预案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职责4.1生产技术处负责工艺技术、安全设施的变更验收;4.2生产技术处负责设备、设施、仪表仪器的变更验收;4.3 各车间和处室主管负责对本车间和处室变更验收的审核;4.4总经理负责主要变更的批准。5工作内容及要求5.1人员变更管理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生产技术处需及时补充责任制并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变更的领导管理层人员与上一级领导签订责任状。安全主管、安全员变更,生产技术处需及时补充责任制,与上级领导签订责任状,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上岗。技术人员变更,生产技术处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新工人上岗,177、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换岗复工人员,需重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由生产技术处组织其参加体检、办理操作证、岗前教育和培训。5.2机构变更管理中层管理人员车间和处室变更,生产技术处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车间班组变更,生产技术处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5.3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生产技术处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5.4设施变更管理生产技术处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报废、拆除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完善手续,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状态良好,达到178、标准操作环境状态。变更安全设施,在建设阶段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在投用后应经生产技术处复核、主管副总书面同意。重大变更的,生产技术处还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5.5作业过程变更管理生产技术处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5.6环境变更的管理生产技术处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值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生产技术处在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并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成建后变更,财产损179、失。5.7变更的申请生产技术处制定统一的“变更申请表”,在实施变更申请时,变更申请人应统一填写“变更申请表”,并由生产技术部统一负责管理。“变更申请”中,申请人应对变更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进行详细说明,并明确控制措施,和控制后所接收的程度,不得隐瞒可能存在风险。5.8变更的审批“变更申请”填好后,应逐级上报主管车间和处室和主管领导审批,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对于各类变更,在变更中的各级评审人员,认真对变更内容认真进行风险评价,补充分析其危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以及可实施性、经济性、科学性等。变更是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有的人、机、料、法、环、测缺陷进行的改进,原则上,必须由原上述各个180、环节初始设计人员参于评审,如原工艺的设计人、制度的制定人、设备购置申请人等,以规避风险,保证变更的正确性。变更的终审负责人,负责确定对相关车间和处室评审意见的汇总,综合评价存在风险、可行性效益后和需要,给出审批意见。5.9变更的实施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车间和处室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变更申请得到批准后,生产技术处要下达明确的变更通知,并附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起始时间和责任人,明确变更申请中提出的各种风险控制措施等。然后,由配合车间和处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明181、确变更的各块要求后,按方案实施。实施过程,出现非预计情况时施工负责人要及时汇报变更申请及审批车间和处室,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10变更的验收变更的验收由变更主管车间和处室负责进行,确保变更达到计划的要求。各级评审、审批人员和变更项目所在车间和处室负责人即为验收组成员,共同对实施效果及时评估,对存在的隐患和剩余风险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由责任车间和处室及时进行整改。通过验收的变更项目,列入所在车间、所在车间和处室正常的管理职责中,负责修订和完善因变更引起的其它制度、规程等内容,保证变更的安全、有效实施。6相关记录6.1变更申请表6.2变更验收表第八章隐患排查-102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182、制度1 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2 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3 引用文件3.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3.2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监管办200815号湖州市的4 职责4.1 总经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总负责4.2 安委会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措施的审核4.3公司各车间和处室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18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4生产技术处是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的牵头管理车间和处室,有责任定期和不定期督促各车间和处室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排查后的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管理。4.5财务处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5工作内容和要求5.1 隐患排查方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成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每次隐患排查时(日常检查除外)生产技术处制订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根据方案进行隐患排查。5.2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隐患排查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184、全管理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现场安全包括环保、工艺、设备、用电、消防、检维修、车辆运输和职业卫生等方面。5.3隐患排查方法采取日常、综合、季节、节假日、专业、不定期等检查方式。综合检查公司安全综合大检查每月一次,由生产技术处及行政人事处负责牵头,召集公司领导、各车间和处室有关人员参加,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在检查时要有明确检查目的和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组织,现场检查后生产技术处及行政人事处要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下发安全整改任务书,并上报备案。各相关车间和处室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由车间和处室领导负责,召集各班组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本车间和处室的安全检查,185、并要认真做好记录,落实好整改工作。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处室负责人或车间负责人汇总整理,一份上报公司领导,一份下发安全整改任务书,并报行政人事处备案。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电、防建筑物渗漏等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等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尘、保温等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等为重点。由行政人事处负责组织有关车间和处室和人员进行检查,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工作和整改情况详细记录。节假日检查节假日前开展以防火防爆、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劳动纪律、治安消防、主辅设备运行情况等为重点的检查。时间在元旦、春节、“五一”节日、“十一”国庆节等假期前5186、.3.4 日常安全检查生产岗位班组长和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特别要对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一时无法处理的必须做好警告标识并向班组、车间和处室领导汇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可直接向所属车间和处室或相关职能处室报告并立即停止作业。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岗位人员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结合自己的工作特性,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有关车间和处室落实整改。生产技术处每天督促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每天督促设备管理、维修中的安全。行政人事处每天督促基建、交通、防盗、防火及其他187、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人必须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班组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专业检查公司级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牵头,公司领导参加,召集有关车间和处室参加,组成检查组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压力容器、防尘等进行专业检查,检查和安全整改情况由主管车间和处室负责汇总整理,一份报行政人事处备案,一份下发整改车间和处室。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应在设备开、停机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5.2 隐患治理5.2.1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188、工实施监控治理。5.2.2 各级检查组织和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制订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定方案、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限期整改。5.2.3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组织本车间和处室相关人员立即整改。5.2.4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改技措、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中,限期整改。5.2.5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各车间和处室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和解决的,应写出事故隐患报告,立即报送生产技术处。事故隐患报告主要内容有:报告车间和处室、事故隐患的危害、事故隐患的现状、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材料、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189、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现阶段隐患监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公司安委会牵头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目标和方案,无法确定方案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时限和要求;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责任车间和处室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190、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在隐患治理完成后生产技术处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事故隐患登记建档生产技术处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5.3事故隐患统计分析生产技术处应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5.4预测预警生产技术处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6相关记录6.1191、隐患排查方案6.2综合安全检查表6.3节假日安全检查表6.4日常安全检查表6.5春季安全检查表6.6夏季安全检查表6.7秋季安全检查表6.8冬季安全检查表6.9专业安全检查表6.10隐患整改通知单6.11重大隐患治理方案6.12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第九章 危险源监控-1022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强化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管理,明确辨识与评估危险源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以及建档监控,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在生产活动中所有危险源的管理。3 职责3.1 生产技术处是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主管处室, 负责指导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3.2 各车间和处室是危险源辨识风险192、评价和控制的责任单元,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负责对中高度危险源和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3.3生产技术处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控制管理情况,并按照要求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3.4生产技术处会同化验室负责对水泥产品及矿渣等原材料中的放射性物质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确保符合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的要求。4 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4.1 危险源识别范围:公司区域内、外所有单位和作业场所,涉及厂区地理位置、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辅助设施、建筑物、材料、员工、作业环境及相关方活动等。4.2 危险源识别方法:区域划分:按班组,确定出企业基本的危险源识别单元。确定基本的识别单元:危险源识别采用“工序(193、活动)/设备/人员分析法”的方法,以班组或车间和处室工艺工序(活动) 过程为主线,将其工艺工序(活动)分解成若干个小单元。辨识内容:采取现场调查或参照安全性评价检查表中所列项目逐项检查的方法,分别辨识出各工序(活动)区域内的设备设施人员工艺材料能源作业环境及相关方等各种类型的危险源。4.3 风险评价方法:各车间和处室采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对每一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危险源等级,生产技术处从高度危险源中选出风险比较大危险源,确定为公司的重大风险源。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D=LEC法):根据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其乘积D来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194、,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D危险性分值)。LECD值表序号项目代表评 价 方 式符号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完全可以预料10;相当可能6分;可能,但不经常3分;可能性小,完全意外1分;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5分;极不可能0.2分;实际不可能0.1分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连续暴露10分;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6分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3分;每月一次暴露2分;每年几次暴露1分;非常罕见地暴露0.5分;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100分;灾难,数人死亡40分;非常严重,一人死亡15;严重,重伤7分;重大,致残3分;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健康安全要求1195、分1 风险值方式: D=L*E*C2 D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D在160320之间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D在70160之间显著危险,需要整改;D在2070之间一般危险,需要注意;D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4.3.2.2 D值在70分以下为低度危险源,D值在70160之间为中度危险源,D值在160280之间为高度危险源,D值在280以上的定为公司的重大风险源。4.4危险源的回顾与持续改进4.4.1 生产技术处可以对危险源的评价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并及时传达到各车间和处室和班组。4.4.2 各车间和处室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危险源变更情况的评审与评价,对已不存在的196、危险源剔除,对新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补充。并将变更情况报生产技术处。4.4.3 当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以及由于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相关方的要求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危险源出现较大变化时,各车间和处室应及时重新识别评审评价与之相关的危险源。并将确定危险源报生产技术处备案。4.4.4 生产技术处负责本公司重大风险源的更新。5 危险源的登记建档与备案5.1各车间和处室对所识别的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5.2各车间和处室识别的危险源必须在生产技术处备案。5.3各车间和处室重新回顾识别的危险源,要及时报生产技术处备案。5.4生产技术处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5.5197、有计量检测用放射源的车间和处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6 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6.1 危险源管理责任分工:中高度危险源由公司各车间和处室上报控制措施,生产技术处审核,一般危险源由各车间和处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控制措施,并报生产技术处备案。各车间和处室对所辖管理范围内的危险源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各车间和处室要对危险源进行控制,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和系统检查。按要求落实责任班组或责任人。6.1.4 生产技术处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6.2 危险源的管理中高度危险源的所在单位,对中高度危险源都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控制防范措施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198、安全的设备,对工作人员的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在中高度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警示标志要明显,没有污损,其内容包括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各车间和处室对危险源要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对查出的隐患或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要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技术处,生产技术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进行危险评估并将落实整改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6.3 重大风险源的管理有公司重大风险源的车间和处室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凡被列入公司重大风险源的车间和处室,实行三级199、安全管理控制,即:6.3.2.1 班组对高度风险源安全检查每班一 次。6.3.2.2 车间和处室对高度风险源安全检查每周一 次。6.3.2.3 公司对高度风险源安全检查每月一 次。6.3.3 被列入公司重大风险源的车间和处室主要领导组织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相关人员评审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7考核7.1危险源的管理实行分级把关,员工把关保班组,班组把关保车间,车间把关保公司。7.2凡查出管理责任分解不到位,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落实,或未建立管理档案,不按时反馈检查结果的要纳入公司月度考核。8.记录与文件8.1危险源清单 8.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控制表8.3危险源检查记录-1023危险物200、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品的管理及使用,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和处室,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车间和处室。2.2危险物品主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腐蚀品、放射物品、氧化剂等。重大危险源辨识按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执行。3职责3.1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各车间和处室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工作。3.2各车间和处室负责本车间和处室辖区内对所有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及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4危险物品管理要求4.1行政人事处和物资供应处,在危险物品装卸、运输时指派专门车辆、司机201、和随车押运人员,装卸时应妥善包装,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摩擦、撞击、重击、重压和倾倒,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装运,夏季装运应尽量安排在早晨或夜间进行。4.2所有危险物品必须区别性质,科学分类,合理储存在非燃烧材料建成的干燥、阴凉、通风良好并具有防晒、防火、防潮、防高温的专用房屋内,任何车间和处室不得擅自把油漆、酒精等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在自己车间和处室内任何地方;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通知生产技术处,得到同意后才能存放,但应受时间和数量的限制。4.3管理、保管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各种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应严格执行验收手续,发现标志脱落,包装缺损、不严或重量误差等202、情况,应立即上报车间和处室领导,妥善处理。4.4库房使用明火检修设备时,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还必须会同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等车间和处室落实安全防火措施。5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5.1生产技术处每年组织公司各相关车间和处室对公司辖区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标准按GB18218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执行。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5.2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5.3生产技术处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备案、车间和处室向生产技术处备案。5.4对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203、,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5.5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5.6生产技术处应按规定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6相关记录6.1重大危险源清单6.2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第十章 职业健康-102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废)已被47号令代替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204、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1.3凡在公司区域内的车间和处室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3术语和定义3.1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3.2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3.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205、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4职责和管理要求4.1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各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各车间和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委员会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车间和处室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4.2安全管理处室职责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206、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车间和处室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会同行政人事处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207、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事故车间和处室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委员会,公司安全委员会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监测机构。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公司安全委员会应积极与行政人事处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3各车间和处室的职业健康职责4.208、3.1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4.3.2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4.3.3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4.3.4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4.3.5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4.3.6教育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4.3.7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单位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5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5.1公司主要负责人5.1.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5.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5.1.3组织建立、健全各车间和处室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209、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1.4督促、检查各车间和处室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5.1.5保证各车间和处室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5.1.6组织建立并实施各车间和处室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5.2公司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 5.2.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5.2.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5.2.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5.2.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5.3 公司各车间和处室主要负责人5.3.1 组织建立、健全本车210、间和处室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车间和处室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证本车间和处室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建立并实施本车间和处室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公司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报告职业危害事故。5.4公司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 5.4.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5.4.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5.5职业危害岗位 5.5.1员工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及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5.5.211、2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5.5.3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5.5.3.1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5.5.3.2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5.6职业健康管理5.6.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6.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212、危害防治技术规程;5.6.3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5.7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5.7.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5.7.2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5.7.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5.7.4 当发213、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情况等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5.8职业危害申报5.8.1 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5.8.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5.8.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5.8.3.1生产经营车间和处室的基本情况;5.8.3.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5.8.3.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5.8.3.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8.3.5职业危害214、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5.8.3.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5.8.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5.9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5.9.1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15、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5.9.2新职工必须先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转换工作岗位,也应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5.9.3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其它空余时间,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5.9.4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职业卫生教育。5.9.5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员必须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5.9.6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的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培训。5.9.7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5.10职业危害防护设施5.10.1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216、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车间和处室、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5.10.2各相关车间和处室、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5.10.3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5.11职业危害劳动防护5.11.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5.11.2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217、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5.11.3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5.12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5.12.1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按照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与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T 16911)及车间空气中呼吸性水泥粉尘卫生标准(GB 16238)由生产设备处部专人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每月监测一次,监测的结果及时向员工公布。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218、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车间和处室、装置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5.1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5.13.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行政人事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5.13.2任何车间和处室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219、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13.3公司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由行政人事处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行政人事处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5.13.4各车间和处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5.14职业健康监护5.14.1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220、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5.14.1.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14.1.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5.14.1.5对接触粉尘、噪声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周期为一年。221、5.14.1.6尘肺患者每1 年2 年进行一次医学检查。5.14.2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14.2.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5.14.2.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5.14.2.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5.14.2.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5.14.3用人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5.14.3.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5.14.3.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5.14.3.3职业病报告卡;5.14.3.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15 职业健康防护规程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222、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5.15.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5.15.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5.15.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5.15.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5.16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管理5.16.1为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的开展,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总经理对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负主要责任,生产技术处会同财务处要结合各车间和处室实际,制定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投入计划,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投入。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23、。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按企业销售额的%提取,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计划不足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追加,以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努力弥补职业卫生工作欠账,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5.1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5.17.1.3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要求用人车间和处室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224、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参与用人车间和处室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5.17.2.1 预防措施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225、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生产过程中的控制.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2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3变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226、,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4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5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5.17.2.2.6 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227、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职业卫生管理.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生产技术处和行政人事处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228、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6 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7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8 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5.18相关记录职业健229、康体检记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记录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合同职业危害申报记录第十一章 应急救援-1025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秩序,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财产环境的伤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灾害的应急救援管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3.职责3.1 生产技术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管理。3.2 其它车间和处室协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工作要求和内容4230、.1应急机构和队伍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公司应急指挥部”)和事故应急抢险组,具体负责指挥安全事故发生应急工作。4.2安全事故抢险应急指挥部由总经理任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行政人事处人员、车间和处室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任指挥部成员;总经理不在公司的情况下,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现场总指挥;中、夜班期间,公司和生产处领导不在场时,现场抢险由当晚值班的中层干部担任指挥,并按照现场发生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和汇报。4.3安全事故抢险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如下:当事故及灾害发生时,发布或解除应急救援指令和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对全公231、司的安全消防、抗洪、救援及自然灾害发生时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工作;向区域公司和县职能监管部门汇报或通报事故抢险情况,必要时向政府、消防、医疗部门发出救援请求;督促、检查做好的日常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加强事故的防范能力;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及教训。4.4事故应急抢险组人员分工和职责抢险组:负责灭火和其它抢险工作。成员为行政人事处人员、各车间和处室安全员;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成员为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和警卫室人员;警戒组:负责维护事发区域秩序和交通管理。成员为警卫室人员、车间或车间和处室负责人;后232、勤组:负责通讯联系、抢险物资供应、抢险资金、后勤保障、伤员转送。成员为工会、物资供应处、财务处、生产技术处人员。4.5 公司每年制定应急训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训练科目齐全,主要包括:应急培训,终止工作,区域隔离的流程和位置,撤离演习,急救演习,逃离演习,响应时间演习,模拟演习,灭火演习,其他演习,并做好训练记录。4.6 应急机构队伍和人员满足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救援人员要求清楚职能,熟悉救援装备使用。4.7 应急机构和队伍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5 应急预案5.1 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制订综合预案和共性的专项预案,各车间和处室制订各自的专项预案,班组制订重233、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5.2 各应急预案和重点作业岗位有应急处置方案的格式和内容要符合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Q/T9002-2006等。5.3 重点作业岗位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5.4 生产技术处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5.5 生产技术处和各车间和处室定期组织评审应急预案,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完善。5.6 修订后应急预案要重新正式发布,并组织人员培训,做好记录。6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6.1 各车间和处室和物资供应处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6.2 各车间和处室和物资供应处对应急234、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做好检查维护保养记录。6.3 各车间和处室和物资供应处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设备,设施物资的计划管理及使用,发现异常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报告。6.4 生产技术处负责对应急设备设施物资的保管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并备有纪录。6.5 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应急装置,设备设施的计划进行审核审批。6.6 物资供应处负责按计划购买应急物品。6.7 行政人事处负责通讯设备救援指挥车辆的协调安排工作。6.8 财务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落实,行政人事处负责事故灾害的保险取证索赔工作。7 生产事故预防措施7.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落实安235、全生产责任。7.2 每天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7.3 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定,努力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7.4 做好公司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7.5 及时做好地面排水系统的疏通工作,完善避雷设施。7.6 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规定。7.7 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方案,落实应急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和灾害损失。8 应急演练8.1 应急演练综合或专项预案至少每年一次,现场处置方案至少每半年一次。8.2 各车间和处室应定期组织安236、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高层管理人员要参加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8.3 演练前要制定应急演练方案,演练方案要求简单易于操作执行。8.4 每次演练后生产技术处组织要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主要查看以下方面是否达到应急救援预期效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救援预案的操作性,应急救援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协调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应急救援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8.5 根据评估情况编制评估报告,要认真总结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的。8.6 生产技术处和相关车间和处室依据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和急处置措施进行修订。8.7 生产技术处将修订后的237、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发放给相关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9 事故应急响应程序9.1 接到现场抢险情报后,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险情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9.2 应急指令发出后,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种类启动相应的应急抢险预案。9.3公司领导、车间和处室负责人接到应急抢险指令后,必须立即停止手中工作,到中控楼抢险指挥部参加应急抢险工作。9.4 各抢险组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要立即召集本车间和处室抢险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待命。9.5 根据抢险指挥部指令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各小组各司其职。9.6 险情排除后,由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抢险指令”,应急抢险工作结束。10 事故救援10.1 事故应238、急救援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10.2 抢险救灾工作不光是抢险组的职责也是每位员工的应尽义务,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是抢险救灾的第一件事。10.3各车间和处室的领导及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预案的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公司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10.4救援过程中,要牢牢控制事故现场,避免事故扩大化,防止在抢险过程中造成第二次事故的发生,把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点。10.5发生重大险情后,在自身力量无法施救的情况下,要及时向政府部门或社会239、专业抢险组织发出救援请求。10.6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点现场人员,在确认无误后,由现场最高指挥员宣布应急抢险工作结束。10.7 应急结束后应由生产技术处编制应急救援报告,全面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11 记录11.1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11.2训练计划和记录11.3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11.4应急预案评审记录11.5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维护保养记录11.6应急演练方案11.7应急演练记录11.8应急演练效果评估报告11.9应急救援报告-102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240、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车间和处室及外包单位。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职责4.1在公司经营班子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三级消防责任制”。公司成立公司领导为首的消防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消防工作;车间和处室成立以主任为首的消防领导小组;班组成立以班组长为首的消防领导小组。公司义务消防队直属公司消防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车间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和处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生产技术处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处室。4.2 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职责。 4.2.1 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公司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的消防工作。4.241、2.2 督促各车间和处室确定防火责任人,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 4.2.3 布置全公司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4.2.4 督促各车间和处室认真执行消防职责,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健全防火制度。 4.2.5 表彰消防工作先进车间和处室和先进个人。4.3 公司总经理消防职责4.3.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4.3.2 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3.3 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3.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4.3.5 24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4.3.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4.4 生产技术处消防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每月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243、隐患;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4.4.7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组织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4.5行政人事处消防职责 4.5.1 督促检查各车间和处室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领导检查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制的情况。消除火灾隐患。 4.5.2 协助有关车间和处室追查处理火灾责任者。 4.5.3 会同生产技术处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向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汇报。 4.5.4 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宣传,消防技术的培训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监督使用。 4.5.5 会同生产技术处落实每日的防火巡查和每季的防火检查244、,每逢重大节日,应加强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汇报,并认真督促解决4.5.6 发生火灾时,协助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指挥对火灾的扑救工作,并迅速查明原因,向消防领导小组汇报。 4.5.7 作为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实施对义务消防队的具体领导和业务指导。 4.6各车间和处室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车间和处室和车间、食堂、宿舍责任人的防火职责。 4.6.1.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配合公司开展消防工作。 4.6.1.2 对本车间和处室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4.6.1245、.3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做到处处有人管。4.6.1.4 熟悉本车间和处室要害部位的火灾危险性,要有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并有保证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同时报告上级主管。 4.6.1.5 经常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常识,能达到“三懂”“三会”,及时消除火害隐患。4.6.1.6 积极配合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做好本车间和处室的检查整改工作。 4.6.2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职责。 4.6.2.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6.2.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范防安全的246、操作规定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6.2.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6.2.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6.2.5 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6.2.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队。 4.6.2.7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4.6.2.8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7 公司义务消防队职责 4.7.1 在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和行政人事处的具体领导下,进行消防工作。 4.7.2 结合实247、际,认真研究制定不同时期的消防计划和防范措施,落实上级消防指示。 4.7.3 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全公司员工宣传消防常识。 4.7.4 消防队员要定期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及灭火训练。 4.7.5 发生火灾时,全体队员听到报警信号后,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参加灭火,抢救公共财产等工作,火灾扑灭后应协助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4.7.6 熟悉全公司各种消防器材,设备的分布情况,加强对消防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 4.7.7 认真研究分析,找出火灾发生的特点,特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和方法,同时负责检查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4.8 员工防火安全职责 4.8.1 各级员工防火安全公共职责4.8.1.1 认真执行消248、防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要求。 4.8.1.2 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安全意识,发现火险,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法积极扑救。 4.8.1.3 下班时认真检查岗位上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自行不能消除的,应及时报告。 4.8.1.4 爱护保养好岗位上的消防器材设施。 4.8.1.5 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安全业务知识和应变处理事故的能力。 4.8.1.6 每位员工都要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安全设施,报告火警的义务。4.8.1.7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电工消防安全职责 4.8.2.249、1 认真学习掌握电器知识和国家有关电器规范,操作规程,没有电工操作证的,不准上岗工作。 4.8.2.2 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8.2.3 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安装防爆的灯具,开关和电机,在有大量的粉尘,尘绒的场所应安装防尘的灯具,开关和电机,一般仓库的开关,配电盘应安排在库房外墙上,在有爆炸危险的大量粉尘、尘绒的场所,电线应穿管敷设。 4.8.2.4 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或者强迫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4.8.2.5 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各种电气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不符合要求使用的电气设备,有权予以250、撤除。 4.8.2.6 每日电工应对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4.8.2.7 使用自备电源发电时,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各车间和处室仓库保管员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4.8.3.1 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4.8.3.2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搭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易然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物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4.8.3.3 装卸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高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不准穿带钉的鞋进入库内,在251、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4.8.3.4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的容易积水的地点。4.8.3.5 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在露天存放,如需要在露天存放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4.8.3.6 严格用电、火管理、每日要三查,一查关闭门、窗情况;二查电源、火源,消防易燃情况;三查货物堆垛及仓库周围有无异常情况现象。 4.8.3.7 根据存放货物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人定期检查、更新。 4.8.3.8 严禁将性质不相符的化学危险品进行混存。5工作内容和要求5.1消防安全管理主要生产场所252、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变配电室及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还应设防火墙和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沟应有防火设施。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所属电缆架、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所辖范围要配253、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5.1.2.7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5.1.2.8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5.1.2.9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确定具体的危险场所,设置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并严格管理其区域内的作业。5.1.4工业气瓶消防安全管理5.1.4.1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254、库房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5.1.4.2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留有剩余重量。5.1.4.3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5.1.4.4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存放整齐,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朝一个方向,库内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5.1.4.5氧、乙炔气瓶夏季严禁在日光下曝晒,冬季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5.1.4.6乙炔气瓶的回火阀应完好5.1.5油库消防安全管理5.1.5.1油库与周围设备设施和255、建筑物必须按规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5.1.5.2使用管理车间和处室对进入油库人员必须问明理由,经登记后方可进入。5.1.5.3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5.1.5.4油库禁止动火作业,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生产技术处批准,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5.1.5.5油库区如有夜间作业,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5.1.5.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5.1.6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5.1.6.1各类物资仓库256、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5.1.6.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撒落的易燃物质应及时消除。5.1.6.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使用车间和处室负责人批准,报生产技术处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5.1.6.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作业,需要动火作业时,需经生产技术处审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5.1.6.5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具取暖。5.1.6.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5.1.6.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257、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5.1.7厂内“外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5.1.7.1厂内外包作业单位必须教育所属人员严格执行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服从车间和处室管理。5.1.7.2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生产技术处申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生产技术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5.1.7.3如在厂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5.1.7.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和技能。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5.1.8机动车库消防安全管理5.1258、.8.1车库都属于油类、可燃部位,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必须严禁烟火。5.1.8.2岗位人员对所属部位应正确配备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5.1.8.3库内严禁乱拉电缆电线和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准超过100瓦。5.1.8.4库内不得堆放油布、棉纱、废纸等易燃易爆物品。5.1.8.5库内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类。5.1.9 火灾预防 5.1.10举办大型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车间和处室须告知行政人事处、生产技术处,以便采取防火措施,活动结束后,使用车间和处室要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1 加强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各车间和处室要充分认识到发生火灾的危259、险性大,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人员伤亡大的严重性。认真调查研究,确定防火重点部位要做到有防火责任人,有健全的制度,要足够的灭火器材。5.1.12 电器设备的安装、拆除和大中型维修由使用车间和处室提出申请,主管副总批准,生产技术处备案方可进行。3在消防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部位临时用火,须经本部门领导审查,生产技术处批准。仓库一律严禁烟火,严禁吸烟。5.2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管理消防器材、设施由生产技术处统一管理。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栓、水枪、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人为损坏等。5.2.3 使用车间和260、处室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发现损坏或过期无效的应及时统计后向生产技术处汇报,由生产技术处统一编制维修或更换计划,审批后物资供应处采购,使用车间和处室到仓库领用配置到位。使用车间和处室应根据本车间和处室岗位的实际情况,配置合理数量、型号、品种的消防器材。使用车间和处室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杜绝人为的损坏、挪用,空瓶应及时更换。新购进和充装的非固定式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由仓库统一保管,专人验收入库,并要有记录。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原因。6相关记录6.1消防专项安全检查表6.2动火作业许可证第十二章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1027安261、全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严格公司事故管理工作,明确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应于公司内所有事故管理 3.职责1.1 生产技术处是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以及统计与分析。1.2 各有关事故责任单位负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展,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报告。1.3设备事故、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生产技术处负责;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由生产技术处负责;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故由行政人事处负责;4.事故分类4.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262、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4.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4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 事故263、报告5.1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事故单位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5.2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3 发生事故后,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4因抢救人员财产和防止事故扩大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者摄影264、录像。并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5.5 清理伤亡事故现场,必须征得安监部门公安检察院和工会的同意。5.6 生产技术处负责对事故登记记录,登记管理规范有序。6事故调查和处理6.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政府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或伤害轻微的公司内部一般事故由公司生产技术处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组织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6.2 事故调查组及时向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不得阻碍调查组的工作。6.3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6.3.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6.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6.3265、.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3.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6.3.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6.4 事故调查和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处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单位领导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查明事故性质发生事故经过原因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人员应在报告上签字。6.5事故调查报告内容要真实全面,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5.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6.5.2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6.5.3事故造266、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6.5.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6.5.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5.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6.5 重伤轻伤事故在三日内提交事故处理报告。6.6 生产技术处对事故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事故台帐。7.事故、事件的统计与分析 7.1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事故事件统计采用图表形式表示,计算指标包括:工伤事故频率;百万工时伤害率;未遂率。计算方法如下:工伤事故频率=计算周期内工伤事故人次计算周期内员工总人数平均数1000;百万工时伤害率=计算周期内轻伤以上总人数计算周期内总工时1267、000000;未遂率=计算周期内未遂事故总数计算周期内工伤事故总数100%7.2事故事件统计和分析结果要形成文字书面文件。7.3生产技术处年底要对全年发生的全部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与上年的统计与分析结果进行对比。7.4每次统计和分析完成,生产技术部要将结果存档,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并以安全快报的形式公布结果。 8事故回顾8.1定期对本单位和其他单位已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回顾,可以降低事故事件发生的频率,是预防事故事件发生的有效方法。为了使事故事件的回顾形成制度化,特做出如下规定。8.2各生产部门要定期组织员工以班组为部门对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回顾和讨论。回顾和讨论以事故事件发生的原268、因和制定的防范措施为主。8.3事故事件回顾由各车间班组长牵头,如有需要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协助,参加员工要认真学习了解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预防同类事故事件的重复发生,对预防措施积极发表意见,鼓励员工提出新的防范措施进行完善。由牵头人做好事故事件回顾记录,回顾结束后将回顾记录上交至部门保存。8.4生产技术处要定期召开事故事件讲座,利用事故事件讲座组织员工对当期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学习和讨论。8.5员工根据本工种近期的实际情况可以提出对已发生事故事件回顾和讨论的要求,各生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事故事件回顾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时间。9事故结案9.1 事故发生后,生产技术处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269、了处理,事故部门制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该起事故应予结案。 9.2伤亡事故由下列部门批准结案: 9.2.1未伤害事故:由生产技术部批准结案; 9.2.2轻微伤害事故:由副总经理及主管领导批准结案; 9.2.3死亡事故:由上级部门及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结案。 10记录10.1事故报告10.2事故登记记录10.3事故调查报告10.4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报告10.4事故档案10.5事故回顾记录第十三章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1028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 目的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发现安全生产管270、理中的不足,制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改进。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涉及的所有活动和过程的评定工作。3. 职责3.1 总经理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的自评和主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批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2安委会负责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3.3 生产副总负责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报告和协助总经理开展绩效评定工作。督促各相关车间和处室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并负责跟踪实施情况。3.4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绩效评定工作组织和落实。3.5 相关车间和处室协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绩效评定工作,并负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4. 工作内容4.1271、 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自评总经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当发生死亡事故应重新进行评定。4.1.2 每次评定实施一星期之前,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策划并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分发给相关受评定车间和处室。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评定的目的、范围、依据、时间和方法;2、评定组,包括评定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 3、评定的日程安排。自评员由经过培训,能胜任评审工作的人员担任,并且不能审核所在车间和处室。4.1.4首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各副总经理、及相关车间和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应明确下列问题1)介绍评定组与受评定车间和处室的有关情况,并建立相互联系的方式和沟通渠道2)重申评272、定的目的、范围、依据、时间和方式3)澄清评定安排计划中有关的不明确的内容4)其它有关的必要事项。现场评定评定的实施过程是寻找、记录符合和不符合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客观证据的过程。评定的内容根据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所列的内容进行自评员通过面谈检查文件、记录观察有关方面的工作及其现状等多种方式来收集证据。依据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打分,最后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评定标准共计660分,本公司未涉及的内容不参与评定,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4.1.6 末次会议末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由各273、副总经理、及相关车间和处室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参加。末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自评小组报告评定结果、提出不符合项的整改要求。自评结束后,各有关车间和处室应采取措施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生产技术部对整改进行验收和效果评估。自评报告自评结束后,生产副总将评定的结果形成书面评定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分发给所有车间和处室,并张贴在公司的公告栏中,向全体员工通报。总经理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车间和处室和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若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为不合格,取消相关责任车间和处室先进单位评比资格,取消相关责任车间和处室负责人、主管及相关人员先进个人的评比、升职加薪、奖金评定等资格,情节严重的,对274、相关责任人给予降职撤职、调换岗位、降级留用或扣发年终奖金等处理。生产技术处及时将自评报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4.2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每年12月份,由总经理组织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参加人包括安委会及各车间和处室负责人。由生产副总负责编制绩效评定会议计划,发放到各车间和处室。生产技术处准备会议资料包括:1、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2、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结果;3、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等。绩效评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会议通过讨论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275、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4.2.2 分析和持续改进通过评估与分析,若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讨论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纠正/预防管理方案,分发给相关车间和处室进行整改,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中。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生产技术处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PDC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4.2.3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应明确下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4、系统中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6、与相关方的关系。5. 记录5.1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5.2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5.3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计划5.4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签到表5.5安全生产标准化纠正、预防管理方案5.6绩效评定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