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安全生产目标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17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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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11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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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炼铁厂安全生产目标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整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公司“12335”安全理念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及安全工作“领导重视、重在基础”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科(车间)和各职能部门及员工的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建设中的2、安全和健康,保证企业生产及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3 内容及要求3.1厂职工安全守则“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穿高跟鞋、裙子、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等工作。上班前严禁饮酒;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逗笑、睡觉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有严重危险的3、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如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汇报上级,等处理后,方可实施操作;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高空(2m及2m以上)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必须装入工具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并有专人负责监护。严禁同时进行高低空垂直作业;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并设人监护。停电牌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闸前要细心检查,确保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或停留。各种起重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正确使用,专人保管,定期检验;所有操作人员(检修工除外)严禁开4、动、操作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搞好文明生产:工件、工具、量具等一切物件按指定位置堆放,保持厂区、厂房作业现场、库房、通道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志、防雷装置等应定期检查的金属,不准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等用品,必须负责妥善存放,通风良好,严格管理,应设置明显标志;变配电室、氧气库、空压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一切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各种消防器材、工具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4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 全厂职工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贯彻实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及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1厂长职责4.1.1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是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4.1.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权限审批公司职业6、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4.1.3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1.4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所需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4.1.5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4.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7、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4.1.7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4.1.8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4.1.9支持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机构,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4.1.10主持召开重要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组织研究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相应决策,组织实施;4.1.11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8、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4.2主管职业健康安全副厂长职责4.2.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四防工作”、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和总体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策划; 4.2.2负责全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和总体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策划;4.2.3在所分管和承包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搞好劳动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4.2.4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持研究分管部门、现场及所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当主管部门和承包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到现场组织抢救、调查、处理等;4.2.5审查有关单位9、新、改、扩建及大修等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三同时”负责,对不符合劳动保护法规和环保法规要求的项目,有权不予批准;4.2.6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4.2.7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兆肇和火灾事故,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检查指导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建立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制定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4.2.9每月组织一次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4.2.10针对本单位生产情况和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10、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即使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督促解决;4.2.11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员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制止违章作业。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4.2.12在组织制定和执行工程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检修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生产实验的科研实验的临时安全措施时,均应密切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并必须保证安全的实施各项技术措施;4.2.13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组织紧急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对险肇事故要查明原因,接11、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要贯彻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4.2.14对因技改、设备管理不善、建筑物危险未及时整改等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4.2.15负责组织和审批公司技改、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4.2.16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4.2.17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4.3设备、技术副厂长职责4.3.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12、面责任,并对分管的科段安全生产负责;4.3.2对因设备维修不善、技改等危险隐患未及时整改造成的一般事故或重大事故负领导责任;4.3.3负责拟定本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并对安全措施负完全责任;4.3.4在组织实施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的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严格按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标准实施;4.3.5定期组织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设备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积极组织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报经上级有关部门;4.3.6认真维护、检修设备,在检修过程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对有关电气、煤气、天然气、氧气等危险作业时,必须严格操作,确保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对检修13、的安全负领导责任;4.3.7对备品备件必须严格把关其技术性能,对因修复质量导致发生设备故障或伤亡事故负责;4.3.8严格贯彻执行并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及有关安全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库房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4.3.9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搬运、贮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安全;4.3.10负责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4.4各科(车间)科长(主任)职责4.4.1在厂部的统一领导下,对本科(车间)、班组职工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4.4.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关指令,严格执行各项安14、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4.4.3经常教育和检查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4.4.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场地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4.4.5每周组织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4.4.6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采取各种措施,防范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事故分析会;4.4.7在安排工作任务时,交代职业健康15、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员工的精神状态,对精神状态不佳者,应停止工作;4.4.8每周进行安全月报、自检,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及时整改、验证;4.4.9负责科(车间)级的“安全三级培训”工作并留下相应记录,对本科(车间)转岗、新上岗工人、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传帮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4.4.10对本科(车间)发生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负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列为科(车间)长业绩考核之一。4.5全厂专职安全员职责4.5.1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4.5.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督促有16、关单位按期完成措施计划项目。4.5.3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进行监督检查。4.5.4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重大隐患,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4.5.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4.5.6指导各车间、科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4.5.7按规定合理组织、发放各种劳动保护用品。4.5.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中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计划的审查,参加竣工验收工作。4.5.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按期实现。4.17、5.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女工保护工作。4.5.11督促班组长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抓好本班安全活动;4.6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4.6.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记录、作业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活动的开展及岗位危险源评价表、隐患整改记录等相关资料),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并坚持日安全汇报制度;4.6.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护能力,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4.6.3当班的安全检查(岗位安全装置设施、安全标示、消防器材等18、)及员工精神状态的确认;4.6.4负责班组岗位隐患的统计、上报及协调整改;4.6.5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新上岗、转岗、重点岗位的培训,每月或季度班组员工的岗位安全操作培训;4.6.6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4.6.7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程、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4.6.8高危作业的安全监护(高空、煤气作业、高温作业、清仓、特种作业等);4.6.9对违章违纪人员有权制止,对身患疾病或酒后上岗的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工作岗位并上报。对上述不听劝告者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4.6.10负责班组岗位现场定置管理;隐患上报流程及隐患整改流程安全办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并下发整19、改通知书;中夜班调度室通知相关单位整改并于第二天将整改项目上报安全办班组兼职安全员白天报安全办;中夜班报调度室员工报班组兼职安全员 岗位人员及班长验证;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有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员工发现隐 患 4.7 工、班长职责4.7.1在分管科长(主任)、主管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排生产任务时,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员工的精神状态,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措施的执行;4.7.2经常教育和检查、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开展班前班后会及安全会;4.7.3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组织人员积极抢救伤员,20、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好事故分析会;4.7.4对所管辖的工段所发生的设备、人身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并列入业绩考核之一。4.7.5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工作。4.8 岗位员工职责4.8.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管理办法,不违反劳动纪律,杜绝“三违”,做到“三不伤害”;4.8.2有权劝阻、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4.8.3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随时反映不安全因素,改进工作的意见,并协助和督促实21、施改进措施;4.8.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劳动工具、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认真维护设备,精心操作设备,严格按照各工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执行;4.8.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厂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各科室/车间。3 职责厂安委会对各科室/车间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厂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目标制定中的审核、实施中的监控、年终考评等具体工作。4 管理内容22、和要求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组织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采取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负责制,按照自主管理与厂部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他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厂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4.2目标的制定、内容与分解目标制定依据.1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2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生23、产工作任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3厂安全生产工作状况。目标分类和内容.1安全生产分为控制目标、工作目标两类。.1.1控制目标全年职工死亡人数为0人;重伤为0;轻伤负伤率控制在5以内;内部控制轻伤指标在10人以内;控制目标经安委会审定后由行政管理科安全办分解、下达,并予以公布。.1.1工作目标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集团公司、和厂部署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4.3目标监控与考评目标监控.1行政管理科安全办采取点上抽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适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24、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检查与考评.1季度自查。每季度末月,各部门对本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行政管理科安全办,安全办会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2半年考评。每年6月底行政管理科安全办将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形成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3年底总评。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行政管理科安全办。安全办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形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4.4奖惩对完成职25、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任务的科/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年终奖励1000元;各科/车间每控制轻伤指标少一起按1000元进行累加奖励; 行政管理科安全办每月对各科/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检查考评一次以上,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标准。对完成环保管理目标任务的各科/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年终奖励该科/车间1000元。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科/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年终按控制轻伤指标每超一起2000元进行处罚;行政管理科安全办每月对科室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检查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标准。对于未完成环保管理目标任务的科/车间,取消其年终评比资格,同时按照环保管理办法26、处罚该科、车间5001000元。厂年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1 目的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落实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12335”的安全管理理念和相关精神,坚持“领导重视、重在基础”的安全管理原则,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完成下达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签定厂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2 目标任务2.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00592.1.1全年职工死亡人数为0人;重伤为0;轻伤负伤率控制在5以内;内部控制轻伤指标在10人以内(各车间、科室控制27、指标见具体分解);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率达98%以上。2.1.2轻伤指标具体分解2.1.2.1 行政管理科全年轻伤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2.1.2.2技术质量科全年轻伤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2.1.2.3检修车间全年轻伤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2.1.2.4生产调度科全年轻伤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2.1.2.5高炉车间全年轻伤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2.1.2.6烧结车间全年轻伤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2.1.2.7球团车间全年轻伤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2.2环保管理目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0,水循环利用率98%,煤气综合利用率98%,环保设备同步开动率96.5%,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94%.3 工作要点3.1进一步28、落实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责任制,各科车间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环保管理责任制并层层落实和签订车间、班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工作职责。3.2加强正常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环保、定置文明检查、隐患整改及回复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各项检查,各科、车间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全面的安全环保检查并留有检查原始记录,安全办每月底将对各科、车间自检自查情况进行检查;3.3建立科、车间级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网络,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精细化,适时更新职业健康和安全设施台账,不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评估,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负责制;329、.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环保管理培训活动,每月组织科/车间安全环保会议1次以上,建立并实施科、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绩效考评制度;3.5全面执行班组安全标准化操作,落实安全生产现场,规范标准化管理;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班组标准化操作“对标”运行检查。狠抓班组安全工作落实和班组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及时汇报、整改事故隐患,隐患整改率达100%.3.6抓好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督促班组班前会议、安全活动会议及岗位危险源辩识的实施情况,落实好“三个不”和杜绝“三违”现象;3.7抓好新上岗及转岗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签订好师带徒安全协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文化水30、平,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应急处理事故的能力;3.8抓好技改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认真贯彻“三同时”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安全协议制度;3.9重点强化高温液体、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消防、起重机械、动力管网等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系统完善的专业安全检查、整改、落实、验证制度;3.10进一步抓好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工作,每月25日-27日科、车间将安全工作总结及次月安全工作开展计划(电子版本)报安全办。4 奖惩办法4.1奖励4.1.1对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任务的科/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年终奖励1000元;各科/车间每控制轻伤指标少一起按1000元进行累加奖励; 431、.1.2行政管理科安全办每月对各科/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检查考评一次以上,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标准。4.1.3对完成环保管理目标任务的各科/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年终奖励该科/车间1000元。4.2处罚4.2.1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科/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年终按控制轻伤指标每超一起2000元进行处罚;4.2.2行政管理科安全办每月对科室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检查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标准。对于未完成环保管理目标任务的科/车间,取消其年终评比资格,同时按照环保管理办法处罚该科、车间5001000元。五、其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科/车间一份,厂行政管32、理科安全办一份。目标下达单位:厂 目标责任科/车间:主管责任人: 科长(主任):分管责任人: 主 办 人:主 办 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 安全投入依据2.1 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2.2 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2.3 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2.4 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2.5 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3 编制年度安全33、技术措施计划3.1 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与时间投入等)。3.2 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3.3 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3.3.1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3.3.2辅助房屋及措施: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3.3.3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3.3.4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4 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4.1 劳动防护用品(如劳34、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由公司负责。4.2 保健费的发放:职工体检费用,消暑饮料费用。5 应急救援投入5.1 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5.2 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5.3 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5.4 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6 安全宣传教育投入6.1 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6.2 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6.35、3 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6.4 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7 事故投入7.1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公司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7.2 事故处理活动费用。7.3 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7.4 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8 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9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检查9.1 主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上由主管领导总结执行情况。9.2 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安措计划执行情况进36、行检查,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汇报执行情况。9.3 重大安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单位名义汇报执行情况。10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资金来源10.1 安全设备的大修费用,生产设备因不合安全要求进行的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由大修理费用开支。10.2 生产成本费用,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措,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中,数额大都可分期摊销。10.3 安措专用经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年销售收入中提取1%资金支用。厂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检查的有效开展,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制度。2 37、适用范围 厂及所属各车间/科室班组3 内容及要求3.1安全专业管理部门3.1.1检查计划3.1.1.1每天由专职安全员对全厂生产区域现场进行安全巡查,主要检查人员作业违章,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作业场所环境状况,班组安全管理记录等。3.1.1.2每周组织由厂领导带队,各车间、科室一把手及相关技术员参与的综合安全大检查一次。3.1.1.3每周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高温液态;煤气;易燃易爆;)专项安全检查。3.1.1.4每周组织对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中夜班、交接班)一次以上。3.1.1.5不定期组织节日前后安全综合大检查。3.1.2检查结果处置.1对作业违章及安全管理不合格项,依据厂相关管理38、规定进行处罚,以电子版本形式通报通知被处罚单位及个人。3.1.2.2对安全隐患,会同相关生产、检修、技术部门拟定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3.1.2.3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拟定临时的相应防范措施,确保期间的安全生产,整改完成后,会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通知单由安全专业管理部门存档。3.2生产车间、科室3.2.1建立健全车间/科室安全检查制度。3.2.2拟定车间/科室安全检查计划,落实安全检查人员。3.2.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及时上报安全专业管理部门联系相关部门处理。3.339、生产班组3.3.1遵照车间/科室安全检查制度开展班组安全检查活动。3.3.2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及时自行整改,班组不能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及时上车间/科室联系相关部门处理。设备设施检修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我厂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3 内容及要求3.1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3.1.1各单位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3.1.2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安全40、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检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3.1.3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3.1.4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检修、安全部门备案。3.1.5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41、认安全可靠。3.1.6必须坚持班前会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相互监护人员,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3.2 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3.2.1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3.2.2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3.2.3检修人员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3.2.4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42、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3.2.5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3.3 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3.3.1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3.3.2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3.3.3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重大、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目 的为了加强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厂生产工作安全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我厂各生产特点43、,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重大、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3 内容及要求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是指因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的作业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者其它人员伤亡,或者有关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3.1 厂以下区域为较大危险因素场所:3.1.1 高炉炉前作业区域3.1.2 铁路运输线区域3.1.3 喷煤制粉系统3.1.4 热风炉、布袋煤气区域3.1.5 富氧站3.1.6 TRT余压发电3.1.7 各液压油站3.1.8 各高压配电室3.1.9 厂房行车吊装区域3.1.10 皮带运输线344、.2厂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备系统启用条件:3.2.1 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2.2 各种检测试验报告、验收记录齐全。3.1.3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3.1.4 操作人员应必须熟知重点部位的生产工艺、熟悉设备性能和应急救援措施,熟知急救常识,会一般事故的紧急处理并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4 管理规定4.1 凡进入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4.2 凡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区的操作必须执行监护制度,在重点部位进行检修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4.3 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检修或改、扩建工作必须执行操作联系票制度。4.4 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系统的更改必须按45、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4.5 车间主管直接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6 车间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控制目标,确定巡检详尽内容和周期,建立设施设备台帐并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检。 4.7 安环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及厂部领导职责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及危险作业区负其相应责任。4.8 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应急演练活动。5 巡检要求5.1 班组每班巡检次数必须在1次以上,车间每周巡检不得少于一次,厂部每月一次。5.2 巡检要有专用的巡检记录,记录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5.3 巡检内容46、包括:操作联系票、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现场紧急出口及紧急疏散情况。5.4 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立即联系处理,对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向车间领导、安环办及厂部领导逐级汇报。5.5 危险作业区巡检人员不得少于两人。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制度解释权归安环办。厂 内部管理文件 8-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实施日期:年1月1日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行车及抓斗吊篇)1 目的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规范特种设备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47、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生产运行的各行车操作维护;本制度适用于厂检修车间的设备检修和维护;本制度适用于厂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3 内容及要求3.1管理机构及职责3.1.1各车间主任,负责行车运行、维护总体方案的确定;3.1.2各车间直接主办,负责组织行车运行和维护;3.31.3安全办主办,负责监督行车的安全运行,组织每周安全检查;3.1.4行车管理员,负责文件、档案的管理,设备技术方案的确认。3.1.5行车检修、操作人员,负责行车安全运行,确保正常生产。3.2起重机操作规程3.2.1带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必须有专人驾驶。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3.2.2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按指定机型48、独立操作。3.2.3起重机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3.2.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3.2.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3.2.6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苛。3.2.7限位开关失灵。3.2.8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3.2.9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3.2.10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3.2.11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3.2.12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3.2.13转子、电阻一相开路。3.2.14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3.2.15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3.2.16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3.2.17轨道49、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车档失灵。3.3 一般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3.3.1工作前严禁饮酒。3.3.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3.3.3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电气是否正常;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3.3.4操作前应先检查试车各部件限位及主、副钩制动是否良好,有否消钩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应调整确认后方可开车。3.3.5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与地面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和与他人谈话,并做到:3.3.5.1看:天车是否有不安全的地方;3.3.5.2听:天车是否有异常声响;3.3.5.3 嗅:天车是否有特殊气味。3.4操作50、中严格执行十不吊:3.4.1超过额定负苛不吊。3.4.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4.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3.4.4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3.4.5歪拉斜挂不吊。3.4.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3.4.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3.4.8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3.4.9埋地物品不吊。3.4.10干部违章指挥不吊。3.4.11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告警。3.5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3.5.1不从人头上越过;3.5.2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3.5.3不从设备上越过;3.6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51、车。3.7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3.8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3.9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3.10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3.11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3.12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3.13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不准沿轨道行走。3.14车上不准堆52、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3.15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3.16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3.17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3.18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3.19操作人员有责任保持行车所有电气、机械设备完整,不得任意改变电气线路和设备。3.20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3.21电动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规程:3.22操作前必须做到:3.22.1向交班人或参阅交接班记录了解设备状况。3.22.2详细检查卷扬限位开关、制动器力矩53、。3.22.3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器部分。3.22.4观察车上有无可能掉下来的东西,紧固件有否松动,并试验空车。3.23操作中做到:3.23.1必须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后再起吊。3.23.2吊物件时禁止从人头、火车头、汽车头及设备上越过。3.23.3吊物操作要平稳,不准摆晃。3.23.4同一跨轨道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推拉碰撞。3.23.5 发现有1.3项情况之一者应停车。3.24 离开工作地时应将吊物放下,吊钩升到规定高度,切断电源。3.25 50吨行车除执行以上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3.25.1起吊前,须注意吊是否将包环吊牢。3.25.2将金属包吊至距54、地面100毫米以内的高度试验制动器可靠性。3.25.3包内液体距包沿之距离不得小于100毫米。3.25.4不得将行车停于浇铸钢渣位置。3.25.5不准利用行车扯拉凝固金属。3.25.6吊运金属包时不准从易燃易爆物品上和冰、水面上通过。3.25.7吊运铁水、红渣时,发现有漏包现象时,应打铃告警、找安全地方放下,运行中金属包距地面距离不得大于0.5米。3.25.8在起吊时,应注意辅助吊钩动作,不准钢丝绳与金属包相碰接触。3.25.9当天车移动时,应注意避免吊钩及金属包挂住地面物品,不准从设备上越过。3.25.10倾倒液体金属或红铁渣时应缓慢均匀,以免迸溅到工作场地。3.25.11如因有浮渣,液体金55、属倒不出时,不应再翻复金属包。3.25.12 50T龙门吊钩处于非工作状态时,应妥善放置,原则上不允许将龙门吊钩直接放于铁水包上,如因检修等特殊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直接放于铁水包上。3.25.13 50T行车工作时,严禁吊装铁水包使铁水包与铁水包之间相互撞击。3.26抓斗行车操作:3.26.1检查抓斗各部件是否正常。3.26.2如有突然下降或超出规定值时,应停车检查。3.26.3起重钢丝绳及电缆应正确卷绕在卷筒上。3.26.4若渣池烟雾太大,影响司机视线应精心操作,减速行驶。3.26.5抓斗上车应密切与司机配合。3.26.6抓斗工作时,为避免物品物品掉出,应交抓斗闭合紧密,不许可摇晃。56、3.26.7当抓斗没有完全闭合前,抓斗需稍提起再闭合,以防止过载。3.26.8抓斗起升时,应使负苛均匀传至每支钢丝绳上。3.26.9抓斗工作前,各机构需进行短时间空运转,查看是否正常。3.26.10抓固定物品。不准升高卸物破碎。形状不规则的硬质物品不准抓。3.26.11抓斗与重物重量之和不得超过天车的额定起重量。3.26.12不工作时抓斗应放落至地面。3.27吊运毛坯行车:3.27.1在起吊时须确信捆绑、夹持紧固。3.27.2将毛坯送进或取出炉子时不得碰击炉口及其他物品。3.27.3不准使夹持毛坯的夹钳或其它装置留在炉子中。3.28起重机驾驶人员交接班必须实行班点检,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及运转情况57、。班检内容包括:3.28.1有声信号声音宏大。3.28.2控制器触头应接触良好,保证调速正常。3.28.3各制动器必须灵活可靠(特别是卷扬机构)。3.28.4锥度轴上的联轴器不准松动。3.28.5大、小车缓冲器完整可靠。3.28.6集电托及软线不准有挂、卡、碰、脱现象。3.28.7各安全开关必须完整、灵活、可靠(特别是升降机构)。3.28.8大、小车轨道不准有障碍物。3.28.9电动机碳刷、滑环必须光滑,接触良好,调速正常。3.28.10钢丝绳的紧固、卷绕必须正确,其损坏不得超过报废标准。3.28.11吊钩、滑轮转动灵活,不准有裂纹、破裂现象,防松螺母必须可靠。3.28.12空运转试车,确信安58、全可靠,方可工作。3.29起重机使用安全操作一般要求3.29.1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钧、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3.29.2开车前,必须呜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或报警;3.29.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3.29.4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3.29.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3.29.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3.2959、.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当风力大于6 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3.29.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示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3.30安全拭术要求,有下述情况之一时 , 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3.30.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体,及斜拉斜吊等;3.30.2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直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直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总丝数的10。绳619为12丝,绳637为22丝。一个捻距指任一股绳缠绕一周的轴向距离;钢丝绳的钢丝60、磨损或锈蚀超过原直径的40报废;钢丝绳直径拉细7报废;钢丝绳出现扭结、压偏、折弯、波浪形、笼形、断股、芯子外露、在高温环境下作业颜色明显改变者应立即报废。)3.30.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3.30.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3.30.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3.31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3.31.1不得利用极限位限置限位器停车 ;3.31.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31.3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3.31.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3.31.5所吊重61、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3.31.6无下降极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机 , 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 , 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3.31.7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二的规定;3.32吊钩检验内容及要求。3.32.1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3.32.2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3.32.3吊钩危险断裂面磨损量: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不大于原尺寸的10%,板钩衬套磨损达原62、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对于50T龙门吊钩及20T以上的桥式起重机的主钩应根据其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采用磁粉、着色探伤检查裂纹缺陷,为了确保安全,每年进行一次探伤检测,并出具探伤检测报告。3.333.33.1检查金属结构的所有连接螺栓(两半端梁之间、端梁与主梁之间)不应有任何松动;3.33.2每年定期检查一次主梁的拱度、焊缝,对不合要求的应立即修复;3.33.3在起重机桥架和小车重要部分发现裂纹时,起重机应停止使用,根据检查的结果,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制定修复方法;3.33.4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视前一次的油漆情况,可13年油漆一次;3.34起重机设备维护规程(大车运行机构)3.34.163、如发现大车车轮有严重磨损现象,应立即检查轨道与车轮是否规整;3.34.2桥架两端的制动器必须调整到保证起重机两端同步起动或停止;3.34.3检查轨道的地角螺栓不得有松动;3.34.4第一次运行前,注意大车两边电动机的接线相序,使电动机向同一方向运转,确定接线正确后方可试车。3.35起重机设备维护规程(小车运行机构)3.35.1为小车供电的动力电缆应避免沾油,以防侵蚀;3.35.2每天必须检查小车的连接,发现松动的螺栓必须随时紧固;3.35.3有任何损伤、缺陷或不完整的吊具,均不得使用;3.35.4每天检查钢丝绳,不得有断股、损伤现象;3.36起重机设备维护规程(减速机)3.36.1减速机的油面64、,应始终保持在油针指示的油位上;3.36.2减速机的地角螺栓及减速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连接件,不可有任何的松动;3.36.3当减速机发生刺耳的噪音及撞击声时,必须检查齿轮副的工作状况、磨损程度及齿合的正确性。3.37起重机设备维护规程(轴承)3.37.1轴承始终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涂油量应为轴承体空腔的三分之一;3.37.2正常情况下,轴承温度不应超过6070,轴承的声响应均匀;3.37.3每天巡检发现轴承温度太高或者噪音太大,必须停下来检查。3.38检查联轴器是否牢固的固定在轴上,联接两半联轴器用的螺栓是否有松动和跳动现象;3.39每班开车前应检查小车制动器是否可靠,每天检查一次大车制动器是否65、可靠。3.40制动轮的制动面应光滑,如表面有大于2毫米的凹陷或抓痕,需重新更换;3.41检查制动系统各部分的动作应当灵活,制动带的磨损超过50%应更换。3.42 5T三链条吊钩用用吊运渣斗子,15T三链条吊钩用于吊运撇渣器。3.43专业检查。每月对厂的行车及抓斗吊组织一次专业检查,及时发时问题、确保设备具有良好的运行状态。3.44本管理办法末详尽之处参照厂内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3.35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厂检修车间机械专业小组。机车专业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机车运行、操作、维护,确保设备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高炉车间机车相关工序设备的管理。3、内容3.66、1、操作规程。3.1.1、操作人员按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他人或非机车驾驶人员驾驶机车。3.1.2、机车工动车前必须得到炉前工长发出的动车牌,并对机车、平车各部位进行检查,对车钩进行安全确认,机车各部位无异常,取掉车轮止动垫铁后才能发动机车。3.1.3、机车动车前司机需按规定与相关人员联系,并得到肯定答复后,方能开车;机车开车前必须鸣哨;巡道人员必须正确指挥司机开、停机车;机车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执行。3.1.4、机车在进入炼钢厂区必须缓慢行驶,车速控制有35Km/h,进入炼钢停靠时,机车工必须下车监督进铁水放空和吊放空罐,遵守炼钢厂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67、动车牌”。3.1.5、机车在通过各岔道时,车速保持在5 Km/h,机车司机密切观察机车运行情况,并鸣哨通过,扳道人员必须提前扳道,并站在道口两旁迎送机车安全通行,扳道人员应严格监守岗位,严禁溜岗,严禁提前起杆。3.1.6、机车在通过与公路交叉的平交道口时,机车司机首先与岗亭交通协警取得联系,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方可以5 Km/h车速鸣哨通过,协警应站立在道口两旁目送机车安全通行。3.1.7、机车行驶上坡时,车速应保持在10km/h,待机车上坡后应立即调低油门,使车速控制在5km/h行驶。3.1.8、机车行驶过程中,两车之间应保持20m以上的安全距离,巡道人员应随时注意和提醒司机。3.1.9、雷雨68、季节应注意机车溜度较大,车速应控制在5km/h以下,铁水罐注意防水,机车不能暴露在雨中淋水,必须做到合理调度机车;严禁停于上、下坡段。3.1.10、机车雾天作业要领:(1)铁路运输线各岗位通讯联系必须到位,轨道必须畅通无阻;(2)机车在雾区行驶速度应保持在35km/h;(3)机车行驶必须开启防雾灯、前后大灯,并勤鸣哨通过雾区;(4)巡道人员应手持高音喇叭鸣放警笛提示路人和其它车辆避让机车,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机车停车;(5)巡道人员对过往车辆与行人应进行严格控制。3.1.11、巡道工必须随时检查轨道及轨道2米以内的障碍物,对停放于轨道上的机动车辆必须将其清出。3.1.12、机车在行驶过程中,69、如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在相关人员到场前坚守现场。3.1.13、机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停车措施:正常停车时,首先将换向开关扳回到“停”位,柴油机油门手把降到怠速(750r/min)位,根据需要可以实施空气制动;当柴油机出现故障或当总风缸压力低于4.5kg/cm,并且压力继续下降时等原因引起的气刹制动力可能会不足时,应立即将换向开关扳回到“停”位,进行紧急手刹制动停机车,机车停平稳后再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3.1.14、将铁水罐送到炉前规定位置后,车头应离开平车5米以外停放,将平车车轮用垫铁垫好,防止其先动力移动,待炉前放完铁后,取回动车牌,再回挂平车。3.1.15、倒杆时应先亮70、信号灯和警报,后倒杆。3.1.16、2#高炉弯道漫水漫渣时,机车不可继续通行。2炉放铁大吹炉口时,机车严禁通行。3.2、技术操作制度3.2.1、机车启动必须在低转速启动,并对机车发动机预热5分钟后,才能开动机车。3.2.2、机车停车时,必须先将发动机转速降到怠速位置(750转/分),各电气开关回到零位或中位,才能停车。3.2.3、换向时,待机车停稳后方可换向。3.2.4、起动前检查储电池应有足够的电容量,插好电瓶总开关(保险)。3.2.5、起动前检查水箱有无足够的冷却水,并检查有无渗水现象,排除管路中的空气、检查风、水管路中各阀门开闭状态正确。3.2.6、机车起动前需对各管路检查:总风缸压力保71、持在0.550.65Mpa;控制风缸压力保持在0.55 Mpa;单独制动阀制动压力0.45 Mpa。3.2.7、每天发动机开车前,应检查油池油量。3.2.8、机车启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正常,附件连接部位是否可靠,待排除异常后方可启动。3.2.9、机车启动后检查柴油机机油压力,油温是否正常。3.2.10、液力箱工作油温80100,用油种类为6液力传动油。3.2.11、起动电动机注意:起动电动机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5秒;一次起动不成功时,待起动电动机自转惯性完全停止后再第二次起动;如三次起动不起来,则不要再起动,应检查查明原因,并排除后再起动。3.2.12、机车正常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岔道72、口行驶速度不超过5 km/h。3.2.13、机车工每天早班需对机车上下传动箱,柴油机,空压机,各阀等进行擦洗、检查,保持车体内外清洁。3.3、检修操作规程3.3.1、检修工应对每次检修的情况作好记录,对于大的方案应通过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操作。3.3.2、新车投入使用50300小时,清洗一次各泵进口滤网。3.3.3、机车在无动力回送时,应检查走行部分,制动部分,车轴齿轮箱,车钩装置是否正常,油量是否足够。3.3.4、加注油液时,注油工具和注油部位应擦洗干净,按要求加油。3.3.5、所加油液必须经过一定的时间的澄清,然后应用上层油液。3.3.6、每周对机车加注润滑油脂一次,一般以压出润滑脂为准。73、3.3.7、检修工按照设备说明书定期对机车进行技术保养。3.3.8、检查闸瓦是否保持35mm的间隙。3.3.9、机车运行100小时后,变速箱润滑油进行清理更换,每月一次。3.3.10、走行装置重点检查设备的润滑状态,并随时观察各零部件的可靠性。3.3.11、空气制动系统应保证良好可靠,每天按要求进行检查。3.3.12、机车的燃料应按要求加入,每班交班前应对其检查,如不足应加后才下班。3.3.13、检修工每周应对铁路进行一次检查,确定轨道轨距及磨损、下沉情况,以便及时处理。4、铁水罐、平车检查操作制度4.1、吊耳磨损超过原尺寸的10%,停止使用。4.2、吊耳座出现裂纹,停止使用。4.3、铁水罐体74、变形,出现裂纹,停止使用。4.4、铁水罐嘴烧坏,停止使用。4.5、平车构件焊缝出现裂纹,停止使用。4.6、铁水罐体应有足够的强度,铁水罐的壳体上应有排气孔。4.7、罐耳轴应位于罐体合成重心以上200400毫米的对称中心,其安全系数等于或大于15。4.8、应定期对铁水罐进行检查,发现铆钉松动、焊缝开焊、桶体变形、耳轴磨损大于耳轴直径的10和机械失灵、砖衬破损,均应按规定检修或报废。4.9、在罐热修区进行冷却的罐体,两罐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2米。使用铁水罐应事先检查其耐火材料的侵蚀情况。4.10、应仔细检查翻罐用的钢丝绳及罐底装置,确认良好方可使用。4.11、 铁水罐的罐衬,应烘烤干燥方可使用。4.75、12、 铁水罐内的液面应低于罐沿至少300毫米;采用铁水罐进行铁水预处理时,液面应低于罐沿300700毫米;4.13 吊运途中的铁水罐与其他设备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米。5、机车安全运行若干规定5.1、机车严禁它人或非机车驾驶人员驾驶。5.2、机车启动前应对机车、平车、铁水罐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并拿到动车牌后方可启动机车。5.3、机车回挂平车后,必须对车钩连接状况进行安全确认;5.4、机车进入炼钢厂区必须缓慢行驶,车速控制在35km/h;5.5、机车通过各岔道时,车速保持在5km/h,机车司机密切观察机车运行情况,并鸣哨通过,扳道人员应站在岔道处迎送机车安全通过;5.6、机车通过与公路76、交叉的平交道口时,机车司机应首先与公路交通协警取得联系,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方可以5km/h车速鸣哨通过,协警应站立道口迎送机车安全通过;5.7、机车行驶过程中,两车之间应保持20m的安全距离,巡道人员应随时注意和提醒司机;5.8、倒杆时应先亮信号灯和警报,后倒杆;5.9、机车道岔在未使用时应位于主线一侧,并应栓好主线的限位销子,确保限位可靠。当机车由主线到辅线时,应先将主线的限位销子取掉,然后进行扳道,扳道时道岔处的岔尖及配重到位后,栓好辅线的限位销子(经确认后)机车才能由主线到辅线,机车通过后,扳道工应取掉辅线的限位销子,将道岔置于主线一侧,同时栓好主线的限位销子,当机车由辅线到主线时,应先77、将主线的限位销子取掉,然后进行扳道,扳道时道岔处的岔尖及配重到位后,栓好辅线的限位销子(经确认后)机车才能由辅线到主线,机车通过后,扳道工应取掉辅线的限位销子,将道岔置于主线一侧,同时栓好主线的限位销子;5.10、扳道工在扳道后,必须在机车通过后,方可离开道岔处,同时在机车通过时应密切注意机车有无异常;5.11、机车工在机车通过道岔处时,应减慢速度,同时注意机车有无异常,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厂特种设备(行车及抓斗吊)专业检查办法1 目的为在厂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维护、运行管理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规范厂特种设备设施管理,确保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厂范围内的78、特种设备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运行管理。3 内容及要求3.1检查名单球团工序检查组:烧结工序检查组: 高炉工序检查组: 4 职责4.1各工序检查组成员落实班组日常检查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4.2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通报并要求相应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由牵头人落实;4.3组织牵头人填写专业检查表,并做好电子版,检查完后,24小时内一并交曹立国处存档,备体系检查所需。5 检查时间每周五下午1点钟,检查集合地点由组织牵头人自行决定。6 考核办法6.1每周未按制度进行检查考核组织牵头人50元/次;6.2小组成员不得无故不到,否则处罚50元/次;6.3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相关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厂 内部管理文件 79、9-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我厂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员工的安全素质,防止预防事故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全厂员工。3 安全教育的内容3.1 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3.2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4 安全80、教育的方法: 4.1.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4.1.2组织安全活动 厂部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危险源辨识、安全操作技能比武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4.1.3 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5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5.1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即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81、合格后方能上岗。5.2 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办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其内容包括:5.2.1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5.2.2 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公司及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5.2.4 安全技术常识、职业卫生基本知识、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知识、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知识等。 厂安全生产状况,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6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程序82、和方法,主要内容包括:6.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6.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7 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7.1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主要内容包括:7.1.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7.1.2本班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7.1.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83、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8 变换工种(转岗)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机车工、煤气救护工、吊(叉)车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10 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84、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11 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11.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11.2 对事故85、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11.3凡进行计划检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12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12.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12.2 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12.3 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13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86、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厂 内部管理文件 10-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 目的安全会议是安全生产中一项重要的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各科室/车间。3 内容及要求3.1 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厂安全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会议,会议为每月中隔周召开一次,召开具体时间87、以安委会通知为准; 与会人员为厂厂长、副厂长,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及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会议由厂安全主管召集和主持; 安委会科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如:厂相关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等;3.1.4 会议的主要内容3.1.4.1 传达贯彻党和国家在本周内所发生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议和文件等;3.1.4.2 对本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布置下周安全工作情况;3.1.4.3 总结分析本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经验;3.1.4.4 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会的,必须提前向厂部领导请假;3.1.4.5 与会88、人员必须在会议签到上面签字;3.1.4.6 会议由专职安全员做会议纪要,在会后将会议纪要通过腾讯通方式在厂领导、各科室/车间中进行传阅和学习,并将会议纪要归档保存,以备查阅。3.2 每月安全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在厂生产经济运行会中进行,召开具体时间以召开月度生产经济运行会通知为准; 会议由厂副厂长召集或委托行政管理科召集,参会人员为厂厂领导班子、主管级以上人员及员工代表60余人。3.2.3 会议的主要内容3.2.3.1 听取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当月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审议和讨论各科室/车间下月安全工作计划,3.2.3.2 厂领导班子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2.389、.4 交流各科室/车间或班组安全管理经验;3.2.3.5 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会的,必须提前向厂部领导或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请假;3.2.3.6 会议结束后由行政管理科做会议纪要,在会后将会议纪要通过腾讯通方式在厂领导、各科室/车间中进行传阅和学习,并将会议纪要归档保存,以备查阅。3.3 事故分析会3.3.1 当各科室/车间或班组发生事故后,在第一时间整理事故经过,并及时针对所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总结和从中吸取教训,并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处理意见的会议; 事故分析会由厂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召集,并做好事故分析会会议纪要;3.3.3 事故分析会主管90、安全的副厂长到会,各事故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主管、工班长、事故当事人及事故班组所有人必须到会;3.3.4 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主管请假;3.3.5 所有与会人员要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3.3.6会议结束后由安全员做会议纪要,在会后将事故通报通过腾讯通方式在厂领导、各科室/车间中进行传阅和学习,并将会议纪要归档保存,以备查阅。3.4 各科室/车间月安全会议3.4.1 每月召开一次,必须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内举行,时间以各科室/车间内部通知为准;3.4.2 各科室/车间召开月安全会议可邀请厂部领导及安全办专职管理人员参加;3.4.3所有与会人员要91、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3.4会议纪要、会议签到表要归档保存,以备查阅。3.5班组班前会3.5.1每班上班前十分钟组织召开班前会议;3.5.2班前会上必须对员工的精神状态进行确认;3.5.3强调当班安全注意事项;3.5.4对当班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公布;3.5.5参会人员必须本人签字确认。3.6班组周安全例会3.6.1每周组织一次班组安全学习活动;3.6.2学习活动内容必须有针对性,主要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案例;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厂部安委会精神以及岗位危险源培训等内容;3.6.3学习活动必须请工长或以上管理人员组织参加;3.6.4与会人员必须本人签字,会议内容记录清晰,存档以92、备查阅。厂 内部管理文件 1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实施日期:年1月1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及其托管的烧结公司所属各单位。3 基本要求3.1凡涉及职业危害因素(如: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93、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3.2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3.4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竣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3.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3.6各车间、科室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94、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3.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车间、职能部门应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3.8安全办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日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或者定期检测,并随时公布结果。3.9人力资源室每月向厂长、安全办下达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协助安全办告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3.10安全办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4机构与责任4.1厂针对本单位及代管单位分别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厂由厂长全面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生产、技术、设备副厂长、生产主管、安全主管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95、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同时,各单位接受安全办的监督和指导。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设在厂安全办4.1.2代管的烧结公司有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托管单位的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副厂长、生产主管、安全主管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同时,各单位接受安全办的监督和指导。组 长:副组长:成 员:办公室设在厂安全办4.2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职责:在厂长(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厂及托管单位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4.2.1 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96、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根据厂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制定厂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直接领导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组织对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4.2.6 定期检查厂部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4.2.7 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对厂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97、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厂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4.3组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4.3.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4.3.2 设置与本厂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4.3.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3.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98、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3.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亲自参加厂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厂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4.4副组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副组长在自己分管业务范围内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4.5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人员职责:4.5.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99、业危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4.5.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先进经验。 4.5.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5.4 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5.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和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6 定期组织现场职业危害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4.5.7 负责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4.5.8 负责建立企业100、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4.6安全主管职业危害防治职责:4.6.1 把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4.6.2 组织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4.6.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6.4 定期组织本单位范围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查,对本单位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无能力解决的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协调解决。4.6.5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4.6.6 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4.7安全办职业危害防101、治职责:负责制定厂职业健康与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7.2 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一次的申报工作(此项工作有公司上级安全部门负责)。4.7.3 负责组织中心化验室对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负责确定厂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4.7.5102、 协助人力资源室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4.7.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4.7.7 根据本厂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4.7.8 负责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注:以上2、3项工作由公司上级安全部门负责)4.8人力资源室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4.8.1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4103、.8.2 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4.8.3 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4.8.4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8.5 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4.9生产技术科、设检修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编制厂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4.9.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4.9.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9.4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104、负技术责任。4.9.5 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4.9.6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4.9.7 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4.9.8 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4.10生产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4.10.1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4.10.2配合中心化验室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4.10.3协助与配合上级公司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105、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工作。4.10.4 根据人力资源室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4.10.5协助安全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4.10.6 协助安全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10.7 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4.10.8 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职业危害告知制度1目的为保障106、职工的职业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及其代管的瑞威烧结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3告知事项3.1安全办负责协助上级安全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协助上级安全部门设置的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厂(烧结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所在地安107、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定期检测、日常监测结果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3.2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3.3生产现场所使用、生产出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物品,物品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3.4生产技术科、检修车间、安全办应当协助人力资源室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108、施、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3.5安全办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检测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按时发放到相关生产单位。生产单位在安全活动期间,将报告书中涉及本单位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数据向职工告知,并记录在活动记录本中。3.6生产技术科、检修车间、安全办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告知生产职工,所有参与研发和实施人员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必要的责任。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 目的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0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其托管的烧结公司所属各单位。3 申报3.1安全办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变更;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变更;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变更。生产经营单位110、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3.2生产技术科和安全办每年申报提交一项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逐级上级主管部门。3.3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烧结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报送威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3.4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威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3.5建设项目在竣工111、验收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报送威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3.6安全办每年向威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每年在公告栏中向职工公布,存档。3.7各单位每月书面向人力资源室上报所属单位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的健康状况,便于监督检查。3.8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112、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及其托管的烧结公司所属各单位。3 基本要求3.1安全办每年年初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必须有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的计划内容,培训课时不低于8课时。3.2安全办每年在公司的宣传报道上,保证有职业危害防治内容。3.3生产技术科、检修车间、安全办每年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工艺和设备,给相关单位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113、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3.4各单位结合岗位职业危害特点,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上报职业危害教育内容。3.5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3.6人力资源室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生产单位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教育。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 目的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114、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及其托管的烧结公司所属各单位。3职责3.1安全办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并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3.2安全办对在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使用保养。4定义及要求4.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115、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4.2上级公司设备采购部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3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严格执“三同时”规定,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效果鉴定。4.4厂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4.5各单位对所设置、安装的防护设施、设备,应定期对其进行116、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处于完好状态。5规定5.1各单位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在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5.2安全办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5.3各单位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5.4各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5.5各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5.6各单位应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设施。5.7防护设施、设备必须与生117、产设备同时使用,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违反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公司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5.8防护设施、设备停运、拆除或停用必须向安全管理部审报,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设备。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在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做。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人身安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118、度。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及其托管的烧结公司所属各单位。3种类3.1可能产生危险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可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等。3.3未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119、一般劳动防护用品。4管理4.1各类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凡有国家标准规定的,应按国标检验规则检验。4.2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4.2.1由国家颁发许可证的生产单位生产,且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入库时依照合同进行检验,安全管理部门对其产品有权进行抽查,对于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受。4.2.2能够有效地全面防护外部环境对人体各个暴露部位的危害。4.2.3穿着舒适,佩带使用方便,不妨碍作业活动。4.2.4选用优质、轻质材料,耐腐蚀、抗老化,对皮肤无刺激,各种配件吻合严密、牢固、经济耐用。4.2.5外观光洁,色泽均匀协调,美观大方。4.3防护用品的配置120、标准,由安全办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厂生产实际情况具体拟定,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4.4防护器具的配备由安全、技术部门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签署意见。4.5采购特种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购买具有相应生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安全管理部负责验收,无安全管理部批准,库房不准接收,财务部不准下帐。4.6安全办应建立防护用品领取卡制度和防护器具管理台帐。对特殊的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 绝缘工具等)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报废。4.7凡发给车间、班组备用的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应指定专人管理。如因个人原因,擅自解除劳动关系,不辞而别的,121、从配置劳动保护用品时间开始计算,按劳动保护用品所规定的期限,价格,减去个人实际工作的天数,按折价进行赔偿。(安全帽、劳动服、劳保鞋等)4.8个人所应赔偿的费用从本人工资中支付,由人力资源室从工资中扣除。4.9凡在标准以外支领防护用品(如抢修事故、处理隐患、解决急难险重工作造成劳动保护用品损坏,不能使用的)的,需由车间、科室领导提出申请经安全办签署意见,方能发放。4.10凡已享受专业服装待遇的员工(如厂消防员、防火员、护卫队员等),不再另发防护服装、鞋、帽等。4.11员工遗失防护用品,原则上应折价赔偿。因正常磨损失去防护作用的,应有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核实签证,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可以补发。4.1122、2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应妥善保管。5 使用5.1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学合理的进行选型。5.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的型号功能,使用范围和方法。5.3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具,禁止违章使用和擅自代用。5.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禁止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使用防护器具,不得从事生产作业。5.5特殊防护器具的使用应进行培训,如:防毒面具、漏电保护器、空气呼吸器、绝缘工具等。5.6特殊防护器具,必须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防护器具,应予报废处123、理,不得放置于现场,更不得与合格品混放一起。5.7超期未经检验的防护器具禁止使用。5.8各种防护器具应有专人管理,放在指定地点,列为交接班内容。5.9凡有心脏病、肺结核、癫痫病、深度近视的禁忌患者,不得使用防毒面具。5.10过滤式防毒面具要根据所防护毒气种类认真选择不同型号的滤毒罐,并符合使用条件方可使用。5.11防毒面具有下列情况时应禁止使用:5.11.1面罩有沙眼、裂纹、破损、老化、气阀损坏、漏气、滤毒罐失效、压损、穿孔、锈蚀等。5.11.2有沙沙响声。5.11.3视镜破碎、透明度差。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粉尘、噪声、高温、毒物对职工健康的危害程度并进行监护,124、鉴定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成效,应对生产环境中的尘毒、噪声进行定点、定期监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及其托管的烧结公司所属各单位。3职责安全管理部负责生产环境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的定点和定期监测。4 工作要求4.1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由安全办会同各单位依据下列原则和标准确定。4.1.1根据粉尘、毒物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高温的范围,职工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职工实际接触125、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的地点作为监测点。4.1.2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厂房,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按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点。4.1.3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4.1.4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4.1.5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一经确定,既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测记录。4.2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由安全管理部审批。4.3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每月一次,并认真记录。4.4安全管理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存在职业126、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4.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管理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4.6上级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厂职业危害监测档案,并保存下发监测记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及其托管的烧结公司所属各单位。3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3.1劳动者职业史127、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3.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3.5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6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7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 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128、于厂及其托管的烧结公司所属各单位。3 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3.3新入公司的员工实习、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电气、起重、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司机、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组织必要的安129、全教育和交待我公司有关安全规定。3.4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不准让小孩进入工作岗位,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3.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准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的正前方进行磨削;不准超限使用设备;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开关。3.6搞好文明生产,保持车间、库房通道的清洁130、卫生,保障安全道畅通无阻。3.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汽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3.8二人以上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3.9厂区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公司路面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应设红色警告灯。3.10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3.11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要定人操作,使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3.12检查修理机构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禁止合闸131、。3.13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等不得随意拆除。3.14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或行车轨道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戴好绝缘手套操作。机床、钳台、行灯等局部照明灯不得超过36V电压。3.15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3.1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等物品要分类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3.17防毒、防尘措施,噪声治理点,三废处理装置等必须经常维护、保养,并保持良好有效。3.18油库、重点等132、危险、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3.19各消防器材、工具应按要求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3.20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厂 内部管理文件 12-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审核人: 批准人:实施日期:年1月1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1 目的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作废等管理要求。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厂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 内容及要求3.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少事故伤害及职业威海的个人防护装备。3133、.2防护功能是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3.3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是指要求防护用品具有的最低的防护能力3.4有效使用期是指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4 职责4.1公司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厂安全管理员及工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维护、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佩戴等4.2由公司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仓库管理员负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4 工作流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病危害的需要,工厂各部门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员工不同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再生134、产劳动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5 管理活动的要求5.1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与验收要求5.1.1劳动用品的选用原则5.1.1.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5.1.1.2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方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5.1.1.3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厂安全办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并按照拉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5.1.3对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的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主管不予质量验证,有权禁用和退库。5.2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管理及领用程序5.135、2.1日常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台账,记录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名称,领用人,领用时间等。5.2.2领用程序根据公司统一配置标准,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领料单,经安全主管签字,仓库管理员核查后登记上帐,并在领料单上签字,需求部门持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5.5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一般要求5.5.1各部门应教育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5.5.2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136、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5.5.3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将监测部门任何核检测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得随意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5.5.4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5.5员工在生产作业时,必须按照本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规定和防护要求,使用规则,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5.6临时用工、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到生产作业现场时,要按工作地点有关防护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5.5.7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5.6劳动防护用品的判废标准5.6.1劳动防护用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即予判废5.6.1.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137、行业标准5.6.1.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5.6.1.3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5.7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要求5.7.1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岗位员工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程序领取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5.7.2员工脱离生产工作岗位满一个月以上者,停发日常劳动防护用品。5.7.3属于无故损坏和丢失劳动防护用品的,予以罚款。属于处理事故或抢修设备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坏的有班组开具证明,领导审批后补发。5.8检查与考核5.8.1安全办每月138、对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更新,报废情况进行检查。5.8.2安全办每天对区域内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对班组的绩效考核。5.8.3车间及班组对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厂 内部管理文件 13- 厂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实施日期:年1月1日厂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1 预案编制总则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厂对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的管理,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应急工作,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失,消除发生条件,防止事故发生或139、连锁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事故和处理事故,保障公司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1.2编制依据 根据厂安全管理规定、厂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厂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救援。本预案启动时,对参与救援的车间、科室同样适用。1.4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事故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事故140、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职工健康,保护公众生命和厂财产安全;1.4.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以各车间、科室为主,分级响应。在厂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应急分队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1.4.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整合事故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1.4.4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按照本预案开展高效有序的应急工作。2 厂简介2.1地141、理 厂是川威集团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主体生产分厂之一。位于威远县连界镇东南,西接炼钢厂,总占地面积约2平方公里。2.2人员构成 厂现有员工1327人,共有高炉5座,其中高炉车间541人;检修车间201人;生产调度科423人;质量技术科22人;综合管理科6人;行管综合科安全办6人;其余人员81人。2.3发展概况 厂历史悠久,创建于一九二九年十月。发展到今天拥有固定资产7个亿。现有高炉5座,其中420m3 4座,300m3 1座,总有效容积1980m3,具有年产220万吨铁以上的规模。 厂下设高炉车间、检修车间、质量技术科、行管综合科、生产调度科。拥有生产员工1286名,其中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41142、名。厂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依靠员工的智慧和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以先进的工艺、装备,上质量、上产量,高炉技术经济指标达一流,服务于“下道工序”。优质红铁水的供给使百余个规格的“川威”牌系列产品走向市场,畅销市场。其中“川威”牌带肋钢筋、焊接用钢盘条被评为省名牌产品。产品畅销全国,并已打入国际市场。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最初应急组织 及时正确地最初应急反应可以在升级前最大限度控制事故的扩大的后果。因此保证最初应急组织高效、有序工作显得尤为重要。3.1.1职责说明 应急总指挥:由事故发生区域当班班长担任,全面负责在厂部应急总指挥到达之前事故最初阶段的应急行动; 现场操作指挥:由当班副班长担任,在应143、急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事故现场具体的应急行动; 应急反应小组:由当班班组所有人员组成,按应急总指挥的指令进行具体操作; 通讯负责人:由应急总指挥指定专人通知调度室。3.2应急组织体系成立厂应急指挥小组3.3指挥机构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主管安全副厂长 成 员:各车间、科室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员、专业技术人员(电气、机械、动力、煤气救护人员等)成立5个应急救援分队:疏散分队:由综合管理科安全办负责,成员由安全员组成。该分队主要职责:事故发生后安全员到现场布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保护现场并疏散周围人群;制定安全临时救援方案; 救护分队:由发生事故所在班组当班班长负责,144、成员由该班组部分组员组成。该分队主要职责: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伤员进行简单的救护,等待三医院救护车到来; 信息联络分队:由当班调度负责人负责,成员由调度员组成。该分队主要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立即通知应急指挥小组及应急救援分队成员、三医院、消防队及上级相关部门并负责指挥小组及各分队之间的信息传达,临时调集人员增援、疏散物资等;物资转移分队:由事故发生所在区域内的检修车间工长负责,成员由检修工组成。该分队主要职责:将事故可能危及的物资进行转移; 抢险抢修分队:由检修车间主任或主管负责,成员由检修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该分队主要职责:在事故发生145、后迅速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展开抢修。3.4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教训。3.5人员职责 总指挥: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资源(包括应急准备所需资源),发布生产关、停的指令,负责现场指挥及对外联络; 副总指挥:负责应急预案编制、持续改进,协助总指挥工作。当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履行其职责; 调度科科长:负责事故现场调度、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协助总指挥工程抢险抢救; 检修车间(检修应急操作指挥)146、: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 行管综合科长(公共信息负责人):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须品供给;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必要时代表总指挥向外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正副总指挥都不在时,代替履行其职责; 安全主管(事故现场指挥):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搜寻、营救及损害控制; 其余人员:遵从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和安排,采取积极行动。4 预防和预警4.1危险源监控危险源所在区域内的班组负责日常危险源监控,一旦发生事故,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4.2信息监测 各车间、科室所属班组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事故预警信息、安全、设备、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147、风险评估工作,时时对隐发事故点进行预警信息监控,并及时向调度室、行管综合科安全办汇报。4.4预警及措施 班组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发布预警通知,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指令: (1)停产;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收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调集事故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4.5信息报告和处置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调度室,日常工作由调度科、行管综合科安全办监管。4.5.1信息报告与通知一旦发生事故,发现事故的班148、组立即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如出现人身伤亡事故,需通知三医院。应急指挥小组人员在接到通知15分钟内必须到位。4.5.2信息上报 调度室在事故发生5分钟内上报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4.5.3信息传递 应急救援小组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将手机号码报与调度室。信息报告流程图应急指挥、救援小组成员调度室发现事故 人所属班组所属科室三医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才通知)人力资源处消防队安全办总 调5 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1)现场应急:发生事故,必须采取行动抢救,保护和疏散现场人员。可以通过当班人员或单位进行应急处理;(2)厂级应急:发生了较为严重的事故,必须立即采149、取行动抢救,保护和疏散现场人员,事故可能影响到附近作业区人员的生命安全,需全厂应急、戒备;(3)公司级应急:事故已扩大,事故肯定或已危及到附近作业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需公司紧急应急和戒备。 5.2应急响应程序4 一旦发生事故,发现事故班组立即将险情报告调度室,启动本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5 调度室根据事故性质、特点、情况立即通知应急指挥小组正副总指挥及相关人员;6 总指挥立即调动应急抢险分队,组织事故应急处理,负责向上汇报;7 发现事故班组首先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自救,切断事故源,控制事故蔓延;(5)应急过程必须坚持以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减少环境污染破坏为第一位。6 事故现场应急150、处置6.1油类火灾事故应急处置6.1.1发现事故班组按“5.2 应急响应程序”报告;6.1.2最早发现者或班组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可用干粉灭火器或干沙进行前期灭火;6.1.3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作业区要求查明事故发生部位及原因,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及各专业救援人员赶往事故现场;6.1.4发生事故的作业区,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态扩大;6.1.5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扑灭火源及抢救伤员脱离危险区域;6.1.6保安公司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现场警戒,抢救伤员及疏散人员,划定警戒区域;6.1.7三医院到达事151、故现场后,负责抢救伤员,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6.1.8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6.1.9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主管生产副厂长组织由安全、技术、生产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主管安全、环保设备副厂长组织检修检修车间和事故单位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检修,尽快恢复生产。如夜间发生事故,由厂值班管理人员及调度室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事故处置和落实检修任务。6.1.10油类火灾还可能造成人身着火。 人身着火处理措施:衣服尽可能脱下,渗入水中或用水扑灭。如果152、衣服来不及脱,可就地打滚,把火窒息。若附近有水池,可跳入浅水池中,但如果烧伤面积过大则不能冒然浸水,以防细菌感染; 一旦发生事故后,安全员立即进场设置警戒线,并组织人员清查有关人员有无中毒、烧伤等,若有立即送三医院。如发生火灾,发现火灾的目击者应立即报调度室,调度员上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并通知消防队。6.1.11环境处置:按“6.7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进行处理。6.2炉前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厂炉前作业环境复杂,危险源较多,如冲渣水烫伤、炉顶打炮、放射源泄漏、煤气中毒、高温中暑等,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设备损失事故。6.2.1炉顶打炮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炉顶打炮事故后,班组第一时间封153、锁现场,按“5.2应急响应程序”进行上报,确保事态得到控制。调度室得到通知后,立即通知厂长、高炉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安全员到现场处理,并报威钢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员在现场设置警戒线,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因抢救伤员和疏散交通时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在各方取证后,清理现场,待有关部门同意后恢复生产,并在24小时内分析事故原因,划清责任,采取预防措施。6.2.2冲渣水烫伤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厂15高炉均有冲渣水,冲渣水温度较高,造成环境蒸汽大,视线不清,在异常情况下,冲渣水可能翻出渣沟造成人员烫伤。同时,在渣沟发生堵塞、损坏等异常情况下,人员需进入渣沟154、进行清理和修复,也有可能造成人员烫伤。6.2.2.2一旦发生冲渣水烫伤事故,发生事故所在班组人员第一时间内使受伤人员脱离冲渣水区域,并就近用冷水对烫伤处进行冷却,严禁接触烫伤处,以免受伤情况加剧。同时按“4.2应急响应程序”进行上报。6.2.3煤气中毒及放射源泄漏事故按“6.3煤气中毒应急处置”和“6.4放射源泄漏应急处置”进行处理。6.2.4环境处置:按“6.7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进行处理。6.3煤气中毒应急处置我厂集煤气、高温、粉尘为一体,存在着有毒作业。煤气系无色、无味、有毒的可燃性气体。该区域共有5个热风炉、5个布袋和5座高炉,三班制运作,人数达400余人。包括炉前作业、布袋作业、热155、风炉作业、煤气取样作业、喷煤预热作业、煤气救护作业、余压发电作业等,一旦出现煤气中毒事故,立即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6.3.1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者按“5.2应急响应程序”进行上报,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气源(如燃烧的煤气不可茫然断气源,防止回火爆炸),如有人员中毒,就近戴好应急抢险面罩首先将中毒者脱离煤气区域,汇报救护站。6.3.2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应急抢险小组成员、有关部门及消防队赶往事故现场;6.3.3发生事故的单位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及原因,正确切断煤气闸阀,并通知煤气站及时倒下眼镜阀;6.3.4保安公司到达现场后,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6.3.5三医院到达现场后,负责对伤员156、进行救护;6.3.6人力资源部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的可控程度作出局部或全部停产的决定,组织恢复生产的方案。6.3.7参加救护的人员必须有组织的进行,佩戴好放毒面具,将中毒者撤到煤气区域外的上风处或侧风处,使其吸入新鲜空气,注意煤气扩散情况及保暖;6.3.8检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检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6.3.9事故得到控制后,主管生产副厂长组织由安全、技术、生产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主管设备副厂长组织检修人员,研究制定检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检修,尽快恢复生产。如夜间发生事故,由厂值班管理人员及调度室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157、指挥事故处理和落实检修任务。6.4燃烧爆炸应急处置 厂5座高炉均采取富氧喷煤技术冶炼。氧气、煤粉均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在以上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管道泄漏或人为操作失误均有可能造成燃烧、爆炸的严重后果。6.5.1喷煤作业区位于原料场处,由煤场、制粉、喷吹三部分组成:制粉量50-60t/h,喷煤量500700t/日,喷煤为烟煤、无烟煤,正常储备量为3000t,共计员工64人,三班作业;其中制粉工36人,鼓风工8人,加热工7人,原煤工12人,主管1人。本工艺是以将原煤研磨制成粉再喷吹入高炉,工艺流程复杂,具有易燃易爆及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如氮气、煤气。上述物质在突然泄露、操作失控及自然灾害的情况158、下,存在着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等重大危险; 一旦制粉系统的煤粉管道泄漏发生燃烧、爆炸及煤粉制作过程中遇火源发生燃烧、爆炸立即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6.5.1.1最早发现者按“5.2应急响应程序”进行上报,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6.5.1.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作业区要求查明事故发生部位及原因,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救援人员赶往事故现场;6.5.1.3发生事故的车间,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态扩大;6.5.1.4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扑灭火源及抢救伤员脱离危险区域;6.5.1.5二分局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现场警戒,抢救伤员及159、疏散人员,划定警戒区域;6.5.1.6三医院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抢救伤员及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6.5.1.7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6.5.1.8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主管生产副厂长组织由安全、技术、生产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主管设备副厂长组织检修和事故单位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检修,尽快恢复生产。如夜间发生事故,由厂值班管理人员及调度室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事故处置和落实检修任务。高炉富氧鼓风是往高炉鼓风中160、加入工业氧(浓度99.5%)使鼓风含量超过大气含氧量,目的是进一步强化高炉冶炼,提高产量,扩大喷煤量和提高煤焦置换比;1#、2#、3#、4#、5#高炉富氧由气体厂球灌区接口到一级调压站:该站位于2#高炉主水泵侧(管径DN150,工作压力2.02.3mpa,长度800m)。二级流量调压站:2#炉二级流量调节阀紧靠一级调压站支管最短(管径DN125工作压力0.0650.8mpa长度2m)。1#、3#高炉二级流量调节阀站位于3#高炉值班室后,支管沿3#高炉冷风管布袋热风炉走向(管径DN250工作压力0.0650.8mpa长度300m)。4#高炉二级流量调节阀位于4#高炉渣泵房侧,支管沿4#高炉煤气管161、走向(管径DN150工作压力0.0650.8mpa长度1300m)。富氧站每天24小时运作:氧气属于助燃易爆气体,在运行或检修时如有泄漏遇烟火,发生燃烧爆炸,将造成设备、人员伤亡或伤害。一旦富氧站发生燃烧、爆炸,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伤害、设备损坏,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6.5.2.1最早发现者按“5.2应急响应程序”进行上报,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6.5.2.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作业区要求查明事故发生部位及原因,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救援人员赶往事故现场;6.5.2.3发生事故的车间,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源点,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态扩大;6.5162、.2.4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扑灭火源及抢救伤员脱离危险区域;6.5.2.5保安公司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现场警戒,抢救伤员及疏散人员,划定警戒区域;6.5.2.6三医院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抢救伤员及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6.5.2.7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6.5.2.8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主管生产副厂长组织由安全、技术、生产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主管设备副厂长组织检修车间和事故单位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163、检修,尽快恢复生产。如夜间发生事故,由厂值班管理人员及调度室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事故处置和落实检修任务。6.6机车跳道事故应急处置 厂铁路运输线由炼钢混铁炉至5#高炉,负责送载高炉红铁水运送炼钢混铁炉:共有机车10台,人员80人,三班操作(包括搬巡道工34人,协警8人,大班长1人,班长4人,机车驾驶33人),整个运输线有岔道口7个,报警装置5个,铁路公路倒杆7道,全长720m,穿越公司主要运输及员工上下班必经道路。本运输线全天24小时运作,运载铁水量7000余吨/日,一旦发生机车跳道,可能造成铁水包倾覆或铁水外溢,造成铁水打炮或火灾事故,将会给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及人员生命的严重伤害等重大危险。164、一旦发生机车跳道事故,立即采取如下应急救援措施:6.6.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正确抢救,使之脱离危险区域,疏散无关人员,按“5.2应急响应程序”进行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如火灾事故应及时组织现场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防火势扩大);6.6.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和应急指挥、救援小组赶到事故现场;6.6.3指挥小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开展救援;6.6.4保安公司到达现场后,担负治安和交通指挥,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6.6.5三医院救护队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救护伤165、员;6.6.6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检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防止事故扩大;6.6.7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小组:在主管生产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发生事故的车间参加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在主管设备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检修车间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检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6.6.8夜间发生事故,由值班管理人员及调度室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事故处置和落实检修任务;7、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安全、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8、166、信息发布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发生事故所在车间负责人组织,由厂部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技术员、班组人员参加,进行事故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上交事故报告制定防范措施,予以落实。9、后期处置 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并写成通报下发到相关单位和班组,组织学习并作好记录。10、保障措施10.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指挥、救援小组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将手机号码报与调度室。10.2应急队伍保障各应急指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接到调度室通知后,1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救援。10.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厂现有干粉灭火器232瓶、CO2灭火器50瓶、推拉式干粉167、灭火器8台、消防栓17个、消防柜15个。各区域内的消防栓、灭火器、煤气在线检测仪由所属班组定期检查,如失效必须及时更换;煤气救护组负责空气呼吸器、苏生器的日常检查和准备工作;调度室负责对讲机的提供;具体救护由调度室及时联系三医院进行处理。10.4经费保障 应急抢险经费由厂部直接管理,在抢险结束后,可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10.5其他保障 在应急抢险过程中,交通运输由调度室负责,后勤保障由行管科负责,技术保障由技术科负责,医疗保障由三医院负责,火灾保障由消防队负责。11、培训与演练11.1培训 由安全办负责每年对预案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至少1次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常识,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168、准备,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11.2演练 每年按照应急预案进行至少12次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并在演练结束后,由安全员参与评估并填写应急预案演练总结报告。12 奖惩:应急抢险结束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和惩罚。13 附则13.1术语和定义13.1.1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13.1.2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13.2应急预案备案本应急预案由综合管理科安全办负责169、备案。13.3维护和更新 如出现设备变化或新增设备、项目涉及到本预案,由安全(环保)办负责评审并更新。13.4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制定和解释由厂综合管理科安全办负责。13.5应急预案实施 一旦出现事故,即启动本预案。14 联络方法14.1厂内部电话:14.2应急指挥小组、救援分队人员联系电话: 14.3外部电话:厂 内部管理文件 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170、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所有科室/车间班组员工3 内容及要求3.1生产工作岗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操作人员和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当班领导和厂部安全办,并保护现场,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防止事故扩大,对伤害人员立即实施抢救;3.2对于死亡事故,厂部安全办应在查清事故原因迅速报告厂部后,最迟在24小时内负责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厂部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组织抢救和调查事故情况。轻伤事故现场保护保留由安全办批准,重伤事故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批准。3.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领导分工,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善后抢救组,恢复生产组,同时开展工作;3.4发生171、轻伤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环保部会同事故单位一起进行事故调查,调查清楚后,事故单位要在48小时内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报公司安全环保部;3.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向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不能迟于0.5小时)。安全环保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未经安全环保部同意,不准恢复生产。安全环保部在搞清事故情况后,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由主管调查组要查清原因,死亡事故报请安全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参加调查。调查组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制订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形成事故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172、案;3.6发生重大未遂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单位除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外,并要认真调查分析,从中吸取教训,对造成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提出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报公司批准;3.7凡是发生事故的班组,不论事故大小,伤势轻重,事故单位班组长要在两天内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报分厂安全办,并要组织发生事故的分厂、工段、班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3.8员工发生工伤事故 ,班组迟报和隐瞒不报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要追究责任,责任班组和责任人要受到经济处罚或行政173、处分;3.9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不按规定时间报告或隐瞒事故不报的,事后伤情发作,要求补报工伤,一律不按工伤对待;3.10对员工因工受伤部位造成后遗症的,按国家规定对其进行评残和医疗鉴定;3.11经医疗鉴定认为有后遗症者不能正常工作或残废不能正常工作者,可按伤残者有关规定处理,其标准按国家文件执行。3.12对工伤范围及其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厂 内部管理文件 15- 厂消防管理办法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厂消防管理办法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川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厂生产建设地顺利174、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2 适用范围适用于厂所属各车间、科室。3 内容及要求3.1厂所属各科、车间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区域负责制原则。上级消防部门检查消防工作时的不合格项,造成的处罚由该车间、科室落实责任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罚科、车间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各100元:3.1.1未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3.1.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3.1.3重点防火部位未展开防火检查或检查无记录的;3.1.4重点防火部位及禁火区发现烟头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的。3.2各科、车间必须加强消防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175、理,凡新领、更换消防器材必须到消防器材储存点做好领用登记,如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罚科、车间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50元:3.2.1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3.2.2灭火器材失效后,未及时更换的;3.2.3擅自调换灭火器材的;3.2.4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3.3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的处罚所在科、车间500元,同时处罚科、车间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100元:3.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3.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3.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伪造火灾现场;176、3.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的。3.4扑救火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科、车间100元,处罚责任人50元:3.4.1不及时向指定地点供水;3.4.2不及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3.4.3在划定的警戒区、交通管制区,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3.4.4故意阻碍消防车行驶及阻碍救援的;3.4.5阻饶拆除火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3.4.6火灾未扑灭未经许可,擅自恢复供电、供气的。3.5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责任人100元:3.5.1当火灾发生后不及时补救,逃离现场;3.5.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3.5.3在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不按规定严禁烟火的177、;3.5.4在室外消火栓周围违规停放车辆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或阻塞消防通道的;3.5.5机车加油,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的;3.5.6私拉乱接电源、燃气管道或对检查出的隐患不及时整改的;3.5.7故意焚烧公私财物杂物,影响消防安全的。3.6灭火器管理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责任人50元:3.6.1凡配有灭火器的班组,所在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未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更换;3.6.2凡配有消防火栓、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的班组所在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未定期检查无记录或另做其它用途,消防栓内消防水带遗失的;3.6.3使用灭火器后,所在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未做好记录,未写明失火、地点及使用灭火器名称、数178、量,未及时更换上报的;3.6.4检查中发现有遗失、损坏、保养失效的;3.6.5班组未对管辖区内的消防水栓每月定期检查开启、打油维护做好记录的; 3.6.6班组未对班组管辖区内的重点防火部位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的。4 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副组长: 成 员: 5 兼职消防护林防火抢险队员厂 内部管理文件 16- 厂安全管理规定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实施日期:年1月1日厂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明确职责目标,建立推行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负责任的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2 适用范围 本规定179、适用于厂全体员工。3 内容及要求3.1、基础管理处罚方面:3.1.1 上班时间内,凡进入生产现场及厂房内的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均必须佩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50元;安全帽必须系带,不规范系带者处罚30元/人次;3.1.2凡进入生产现场或是检修作业现场,工装必须穿戴整齐,违者处罚50元/人次;3.1.3各科室车间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好防尘口罩,违章处罚30元;3.1.4凡从事飞溅或可能飞溅作业时,必须佩戴好防尘眼镜或R-4防护面罩,违者处罚50元/次;3.1.5高空作业(2米以上,含2米)不系保险绳者,处罚100元/次;3.1.6 严禁酒后上班及上班饮酒,违反者班组不得安排其工作,处罚10180、0元/人次并责令回家;3.1.7 需调动风扇角度时,必须先停电,凡在风扇未断电源及未停止转动时,随意搬动风扇或随意将手放在风扇上者,处罚50元;3.1.8 维护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操作联系票制度和挂牌制度,对所检修的设备拉闸断电、挂牌,并派专人看守,违反规定处罚50元;3.1.9 在易燃易爆区域、动力管网上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并由调度室协调,不按规定擅自动火作业,处罚200元;3.1.10 各班组区域内的电器设备(如开关、闸刀、插座线头、照明等)必须完好无损,及时更换。一经检查出有对以上情况不完善者,处罚30元;3.1.11 凡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或不及时回181、复,或不将整改后的整改通知单返回安全环保科备案者,处罚100元;3.1.12 上班时间内禁止带小孩及无关人员到生产作业区,处罚50元; 3.1.13 收荒匠、拣废铁、焦碳等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生产现场,当班班组未对以上人员进行驱逐,处罚30元/次;3.1.14 从事运输皮带及旋转、传动工种作业人员工装必须穿戴整齐,做到“三紧”;女职工必须将长发塞入帽内,违者处罚50元;3.1.15 班组辖区内的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失灵,未及时上报或联系相关人员处理,处罚30元/项;3.1.16 严禁使用松把二锤作业,使用二锤人员不准戴手套操作,撑钢钎的人不能正对打二锤的人,只准站或蹲在侧面并戴好防护面罩(护目镜)182、,违者处罚30元;3.1.17 监护人现场监护时不准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准溜岗、串岗。违者处罚50元;3.1.18 工作场地的通道不能任意堆放杂物,保持清洁、干净、畅通,过道的扶手应完整无缺。如检查出存有以上问题之一者,处罚30元;3.1.19 严禁在室内使用焦碳炉取暖,违者处罚300元;3.1.20 各班组操作室、休息室内外的排水沟必须覆盖严密,违者处罚30元;3.1.21 从事皮带运输线作业人员,严禁站或跨越皮带(检修时应拉闸断电挂好警示牌),违者处罚100元;3.1.22 严禁使用工具敲打或接触运行中的皮带及托辊、挡轮、头轮、尾轮等,违者处罚50元;3.1.23 对运行中的皮带打扫卫183、生时,应两人同往相互监护,违者处罚50元;3.1.24 皮带运输线的紧急制动开关必须定期定时检查,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如因检查不到位而导致紧急制动开关失灵,处罚50元;3.1.25 凡需进入箱体及管道等密封容器内检查、检修设备,必须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下进行,外面设专人监护。完毕后,清点进、出人数是否相合、工具是否全部拿出,违者处罚100元;3.1.26 各车间、科室员工摩托车禁止乱停乱放,必须停在指定地点(包括检修工临时巡检或检修设备),违者处罚30元;摩托车违规停放在易燃易爆区域加倍处罚。3.1.27 对进入厂区摩托车无内编号、无牌无照,或摩托车上未取桶(透明桶除外)、未取伞的摩托车,处罚3184、0元;3.1.28 各科室车间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处罚30元;3.1.29违规在4#-5#高炉机车隧道里穿行,处罚100元/人;3.1.30严禁一切非生产性车辆进入1#3#炉至2#炉机车沿线段公路及2#炉前值班室下面区域,违者按30元/次进行考核;3.1.31进入2#炉前区域作业的人员必须走渣池旁铁楼梯上的安全通道,严禁从2#炉前机车轨道穿越,违者处罚责任人30元/次;3.1.32各科室/车间严格遵守职业健康规定,对每年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是不按规定完成体检者,处罚30元/人。3.1.33设备设施、积灰等阻塞安全通道,处罚30元。3.2、安全袖标处罚方面:185、3.2.1所有生产工长级别人员上班时间内统一佩戴安全袖标;违者处罚20元/次;3.2.2检修车间检修班长(副班长)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安全袖标;违者处罚20元/次;3.2.3行车组班长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安全袖标;违者处罚20元/次;3.2.4机车组巡道工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安全袖标;违者处罚20元/次;3.2.5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进入大、中修检修现场,炉前异常生产状况现场以及新工程施工生产现场时,必须佩带安全袖标;违者处罚20元/次;3.2.6炉前每班必须配备两名行车专业指挥人员(其中一名为班长)指挥行车起吊,指挥人员佩戴红袖标,违者处罚20元;3.2.7对未戴安全袖标者,在一次检查中发现3人次以上186、违反此规定的,处罚主管50元;3.3、事故管理处罚方面:3.3.1 班组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处罚责任人400元,该员工所在班组班长400元,工长300元,主管300元,科长200元,专职安全员(片区负责人)100元,安全主管处罚100元 ,班组其余人员各50元;3.3.2 班组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处罚责任人800元,该员工所在班组班长处罚600元,工长处罚500元,主管处罚600元,科长处罚1000元,专职安全员(片区负责人)400元,安全主管处罚500元;班组其余人员各100元; 3.3.3 班组发生一起工亡事故,班长处罚800元,工长处罚1000元,主管处罚1000元,科长处罚2000元;班组187、其余人员处罚200元;安全办人员及厂级主管安全相关人员由公司上级部门进行处理;3.3.4 因人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处罚主要责任人200元,同行人员100元,该员工所在班组班长200元,工长200元,主管300元,科长400元。 3.3.5班组发生一起重大险肇事故,处罚主要责任人400元,该班组班长400元,工长300元,主管300元,科长200元,专职安全员100元(工艺事故除外),安全主管100元(工艺事故除外),班组其余人员各50元。3.4、消防管理处罚方面:3.4.1 科长、主管对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负责,落实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并监督整188、改,每月对所属辖区内的消火栓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存档;未对地面消火栓和室内消火栓、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未做好记录的处罚责任人30元/次;3.4.2 各班组区域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妥善管理,定期检查,保持清洁,消防器材所处辖区班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如发现灭火器过期、压力表显示无压力(指针到红线),或已使用过的空瓶未更换;处罚责任人30元/次;3.4.3 各生产区域内的液压油站落实专人管理,消防设施齐备、油站内保持清洁,保持地面无油污、废旧棉纱、手套、纸屑、烟头等,违者处罚30元/项;3.4.4 各科室、车间生产区域内各种配电室、配电屏柜、灭火器箱内不能堆放杂物,更不准在配电操作台189、上放置水杯,违者处罚30元/项;3.4.5 严禁携带任何火源进入喷煤制粉系统区域,以及在该区域内点火吸烟,违者处罚200元; 3.4.6 严禁携带任何火源进入富氧站内,以及在该区域内点火吸烟,使用手机、对讲机等,违者处罚200元。 3.4.7各区域内液压油站、配电室、乙炔氧气瓶堆放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必须落实专人管理,门锁必须关闭,违者处罚相关责任人30元/次;3.5、班组安全管理培训处罚方面:3.5.1 各班组每周未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或不做学习记录、缺项,或做了记录但不按规定的学习内容填写及代签名字,处罚该班组班长30元; 3.5.2 班组每天必须召开班前会,如班组未召开或不按规定进行记录,处190、罚该班组长30元;3.5.3炉前值班工长或记录员无故不参加班组班前会、安全会或参加后不签字者(代签视为未签),处罚值班工长30元/次;记录员20元/次。3.5.4 各科新上岗或转岗人员,必须到安全环保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私自更换岗位者(更换工种),处罚责任人100元;3.5.5 新员工到班组后,班组必须对其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安全科将跟踪检查。如发现未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且无记录的,处罚该员工所在班组长100元;3.5.6新员工到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培训后,相关科室/车间必须安排师傅带新员工工作,并签好师带徒协议,师带徒协议必须完好保存一年以上,违者处罚相关191、责任科室/车间负责人100元/次;3.5.7厂部及安全环保科或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制度、规程、文件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一经检查出有遗失及撕毁的,处罚该班组班长50元/本;受控文件处罚100元/本。3.6、相关方安全处罚方面:3.6.1相关方使用管理上,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民工伤害事故,处罚1000元。3.7、安全警示标牌处罚方面:3.7.1 各班组辖区内的安全标志、警示牌丢失或被人取走,未及时向安全环保科反映,或领取补齐,处罚该辖区班长20元/张;3.7.2 各班组辖区内的安全标志、警示牌的卫生,应由所在区域内的班组负责,如检查发现有看不清及长期未打扫的,处罚所在班组班长20元/次。192、3.8、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处罚方面:3.8.1 行车(含抓斗吊)3.行车工起吊物体不打铃,处罚50元;3.行车工起吊物体从人头上经过,处罚100元;3.8.1.3 行车工起吊物体打铃后,地面作业人员不避让,处罚地面作业人员50元;3.8.1.4 禁止用手推、拉行车起吊物体(特别是渣斗),违者处罚30元;3.8.1.5 检修人员站在抓斗上作业时,未经检修工允许,严禁启动行车,违者处罚100元;3.严禁在开动行车过程中打、接手机及收发短信,防止分心造成事故, 违者处罚100元。3.8.1.7行车工在操作时必须与吊运相关方联系到位,确认到位,违者处罚30元;3.8.1.8行车在上、下货物司机及司乘193、人员未下车而开行车,处罚行车工30元;3.8.1.9行车工在操作时,以炉前配戴红袖标专人指挥为准,无红袖标指挥人员行车工可以拒绝吊运操作,私自操作者处罚30元;3.8.1.10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手势或口哨要求进行操作,指挥信号不明严禁起吊,违者处罚30元;3.1检修工在检修行车时行车工必须现场监护,调试行车必须由行车工操作,违者处罚30元。3.2行车吊运任何物资不准从人员头上经过,且必须打铃,违者处罚100元;3.8.2 机车3.8.2.1 严格执行机车动车牌制度,炉前未接到机车动车牌擅自开穿炉口,处罚100元;机车工未接到动车牌擅自开动机车,处罚100元;3.8.2.2 动车牌必须手194、上交接,严禁托付其它工种人员转交接;违者处罚50元;3.8.2.3 严格执行机车巡道制度,发现无人巡道,处罚100元;3.8.2.4 机车起动前,必须鸣哨,并且低档行驶,严禁开快车,违反其中任意一项,处罚50元。3.遇机车通行时,巡道工必须及时打开报警警报,违者处罚30元/次;3.8.2.6 2#炉前跨渣沟轨道两旁的防护栏由机车组负责摆放及管理,严禁任何人违规搬动(下保温料、拖渣铁及检修临时车辆通行后及时恢复),违者处罚责任人30元/次;3.8.2.7 在遇2#炉渣沟翻渣时,机车组巡道工应立即制止该区域所有通行人员绕道行走,避免烫伤,违者处罚责任人30元/次;3.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处罚方面195、:9.1煤气3.凡需进入煤气区域内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带好便携式煤气检测仪,煤气浓度超标必须背好空气呼吸器,违者处罚100元;3.9.1.2 检修煤气区域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切断煤气源,并经煤气救护组测试确认后(并指定专人监护),方可进行检修,违者处罚100元;3.9.1.3 对特殊情况下的煤气区域内设备维修时(不能切断煤气),必须得有二人以上,戴好呼吸器进入现场作业,辖区内当班操作人员做好监护工作,救护站人员现场待命,违反此规定处罚该班组班长及该辖区班组班长各100元; 3.9.1.4 煤气总阀站铁门必须关闭上锁,如出现未关闭上锁,处罚50元;3.9.1.5 煤气救护人员必须坚持24196、小时有人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在当班中使用工作电话闲谈聊天,处罚50元;3.9.1.6 煤气救护站救护器材保证安全,使用可靠,卫生清洁;救护器材出现异常未及时处理或上报,处罚50元;3.9.1.7 煤气救护站接到检测CO浓度含量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检测,违者处罚30元;3.9.1.8 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煤气区域,处罚责任人50元。3.9.2 氧气、乙炔瓶3.氧气、丙烷瓶防震圈缺失,处罚30元/瓶;3.氧气、丙烷瓶未分别储存在指定地点,室内无防爆照明设施,现场无禁火标示牌,处罚30元/项;3.9.2.3 氧气、丙烷瓶在运输过程中超高、混装运输,处罚30元;3.9.2.4 氧气、丙197、烷瓶的使用间距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处罚30元;3.严禁利用起重设备吊运氧气、丙烷瓶处罚50元.3.10 重主要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处罚方面:3.10.1 炉前3.10.1.1 炉前因操作不当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渣铁水打炮(未造成人员伤害事故),处罚200元/次;3.10.1.2 炉前出铁、出渣时,凡跨越铁沟、渣沟者,处罚100元;3.10.1.3 炉前工清理缓冲池内渣铁时,必须指定专人联系值班室,由值班室联系启、停渣泵系统,值班工长及记录员至少一人到现场监护。违者处罚100元/项;3.10.1.4 到缓冲池内作业前,必须先将冲渣水进出水闸阀关闭,设专人开启、守护,违者处罚100元;3.10.1.5 198、到缓冲池内作业,必须系保险绳,违者处罚100元;3.10.1.6 炉前值班室每次在通知渣泵房开启渣泵前,必须到炉前各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开启渣泵。违者处罚200元;3.10.1.7 装填泥炮和操作泥炮只准一人进行,违者处罚50元;3.10.1.8 看水工进入炉体煤气区域必须二人以上同行,并带好便携式煤气检测仪,一人专职监护安全,违者处罚50元;3.10.1.9 各炉座上炉体通道铁门必须上锁,发现未按此规定执行的处罚当班值班工长30元; 3.10.1.10 炉前需焊钻头等工具时,必须距离氧气平嘴阀3米以外,违者处罚50元;3.10.1.11 炉前工开炉口及从事可能产生飞溅作业199、时,必须戴好R-4防护面罩进行作业。违者处罚50元;3.按照职业健康标准,炉前工在炉前作业时必须佩戴好防尘口罩,违者处罚30元/次3.严禁在炉前风口、放铁时渣铁钩、放铁时铁水包除尘罩周围休息或取暖,违者处罚30元/人次。3.炉前放铁水时值班室工长或记录员必须有一人在现场全程监护,违者处罚值班工长30元,记录员20元。3.严禁用手推、拉行车起吊物体(特别是抓斗),必须用工具辅助,违者处罚30元;3.炉前渣斗等物件必须加强定置管理,制定定置管理图,无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要求摆放物件,违者处罚30元;3.在操作吊运渣斗时必须两人以上且挂好3个吊钩后,方可吊运,违者处罚30元;3.在操作放置渣斗时,两200、渣斗之间或两吊物之间应保持80100的安全距离,违者处罚30元;3.用捆绑方式的各类辅料和使用口袋装运的物资严禁吊运,违者处罚30元;3.严禁将钩链或钢丝绳在地面拖行,严禁炉前用小链条挂渣斗吊运,违者处罚30元;3.炉前舀样子工具未烤干,未指定区域存放,处罚50元。3.10.2 喷煤3.10.2.1 严禁在喷煤系统(原煤场、中速磨)内吸烟、点火,违者处罚200元;3.10.2.2 喷煤系统内需动火时,必须与安全办联系并办理内部动火票,严格按照动火票安全防护措施执行,违者处罚50元;3.10.2.3 喷煤系统内需动火前,该辖区当班班长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及监护,违者处罚当班班长30元。3.201、11、检修工3.11.1 高空作业过程中凡掉落检修相关物件,处罚100元;3.11.2 凡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吊钩吊具执行起重作业,处罚100元;3.11.3 用一般吊具代替专用吊具、吊钩,或捆绑(系挂)不规范的,处罚50元;3.11.4 使用二锤、榔头及其它易滑脱工具或从事车床作业时戴手套,违者处罚20元;3.11.5 使用二锤、榔头进行敲打作业及从事氧割等其它有可能伤害眼睛的作业时未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处罚50元;3.11.6 在检修作业过程中凡应断电检修的未断电,处罚50元;3.11.7 指派实习期员工私自单独作业,处罚50元;3.11.8 检修作业中跨工种作业及无相关操作资格证作业,处罚202、50元;3.11.9 必须专人监护的检修项目而无人监护,处罚30元;3.11.10 使用粘有油脂的物品检修氧气设备,处罚30元;3.11.11 在易燃易爆气体阀门(含丙烷瓶、氧气瓶)3米内放置电焊机或3米内动火未采取防范措施,处罚50元;3.11.12 检修作业项目时未按规定办理检修工作联系票或检修联系票填写(安全注意事项必须填写三项以上)、联系不完善的(突发性紧急抢修出外)处罚30元;3.11.13 违反检修挂牌制度,处罚100元;3.11.14 检修完毕后未及时清理检修现场,处罚30元;3.11.15 检修带压设备未泄压或未采取防范措施,处罚30元;3.11.16 检修机械设备未合理采取相203、应安全防范措施,处罚30元;3.11.17 检修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项目,现场未拉安全警戒线,处罚30元;3.11.18 多工种配合或交叉检修作业现场,撬棍或其它尖锐器材未平放,处罚30元;3.11.19 非叉车驾驶员驾驶叉车或非起重车驾驶员驾驶起重车,处罚100元。3.11.20检修设备时,检修人员不走安全通道而随意攀爬走捷径,处罚100元。3.11.21起重工在检修设备时,如需占用机车轨道,必须与相关科室/车间联系到位,未联系到位(未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失)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3.11.22检修人员不准无故翻越炉前上炉顶铁门,违者处罚30元/次。3.11.23电源线未做安全处理地面铺设,204、处罚100元。3.12、其它3.12.1 岗亭人员及中修、停产期间安排的临时守机护厂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溜岗、串岗。晚上亭内及值班室内不许关灯,违者处罚30元;3.12.2 对本厂职工骑摩托车与机车抢道或不听从巡道工警告的行为,处罚50元。4 备注4.1 对被处罚人员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在原来处罚的基础上进行加倍处罚;4.2 班组长及管理人员违规,加倍处罚;4.3 同一人员类似违规两次以上(包括2次)的加倍处罚;4.4 对于员工违章,处罚按照员工承担70%,工班长承担30% 连坐处罚;在一次检查中,车间/科室违章处罚200元及200元以上主管科长追加50%管理责任。(本管理规定从年1月1205、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厂行管科安全办)厂 内部管理文件 17- 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引用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评比标准,本制度略厂 内部管理文件 18- 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1 目的 为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明确各工种职责,建立推行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负责任的机制,促进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所有员工。3 内容及要求3.1厂通用安全规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加强安全法制观念,树立206、“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法和机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增强员工的法律和安全意识,明确安全权利和责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3.1.2工作中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和生产现场,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内,不准穿高跟鞋进入生产现场,严禁酒后上班及上班饮酒;上岗前由班组长对当班员工精神状态进行确认,确认无异常后方能上岗。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的危险源辨识,对辨识出的危险必须上报班组长并填写岗位作业危险源辨识表;工作中集中精力,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与他人,不准打闹、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07、凡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汇报上级,待处理后,才能实施工作;高空作业人员(2米以上含2米)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工具装入工作袋中扣紧,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并设专人负责监护。严禁同时进行高低空垂直作业;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督促完善威钢公司检修安全确认票,挂安全警示牌并设专人负责监护,停电警示牌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保无人检修时才能合闸;凡在靠近渣池及冲渣沟周围作业前,必须联系炉前值班室停冲渣水泵,严禁在未停水泵的情况下私自进行任何作业,以防止跌入冲渣208、水池及渣沟造成烫伤及淹溺事故;严禁任何人在吊运物件下通过和停留。严禁用手推、拉被吊物品,必须使用工具接触被吊物;严格执行“谁在岗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岗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栏杆,各种报警装置等)保持完好,搞好岗位安全警示牌、消防灭火器材的卫生清理及其他定置管理工作,保证厂区、厂房、作业现场安全和卫生,通道畅通清洁无阻;厂区内短途转运车辆严禁搬运人员搭在货车箱上。3.2炉前工 捅、撬红渣铁及铁水时,必须佩戴好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及防尘口罩,使用的工具必须烤干,以免接触铁水时造成打炮伤人;非炉前工作人员,严禁在炉前随便逗留、参观。如遇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由我厂指定专人陪同前往,并与炉前值班209、室取得联系,服从值班室当班人员指挥;放铁、放渣时,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佩戴好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及防尘口罩,严禁正对铁口及渣口站立及休息,更不准跨越铁水沟、渣沟;需使用二锤敲击物体时,必须先检查二锤的安全可靠性,使用二锤作业时,严禁戴手套及使用锤把松动的二锤;在用二锤、钢钎同时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协助进行。一人平稳钢钎,一人使用二锤,平稳钢钎的人必须佩戴好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不准正对使用二锤的人员站立或蹲下,只能站在侧面操作,以免发生意外伤人;需调节轴流风扇方向时,必须先关闭风扇电源,并设专人看守电源开关,待风扇停止转动后方可调节,严禁调节运转中风扇方向;使用吹氧管烧炉口、渣口及风口水210、箱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长袖皮手套及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使用长度足够的吹氧管进行,吹氧管烧短后必须及时更换;进入上、下渣缓冲池内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填写好班组岗位危险源及隐患整改确认记录进场前部分,关闭进出水阀门,并设专人看守,待缓冲池内余水尽量放干净及补充冷却水降温至不会对人体造成烫伤后方可进场作业,进场人员必须系好保险绳,炉前值班室必须至少有一人到现场监护,作业完毕经安全确认及完善岗位隐患整改确认记录后,由值班室人员或班长亲自开启进出水阀门;开铁口前,班长或兼职安全员必须亲自检查撇渣器及铁水沟的砂埂子是否扎牢、烤干,经确认无误后由值班室通知渣泵打水,值班工长或记录员必须有一人到现场确认机车211、对位及动车牌到位情况后,方可开穿炉口;放铁完毕封好炉口后,在用工具捅撇渣器砂埂子时,必须从上至下逐层捅穿,严禁直接捅穿砂埂子的底部;更换撇渣器时,必须将撇渣器周围堆积的渣铁尽量撬松,由班长同意指挥更换,值班工长必须到现场监护、指导;起吊撇渣器时,必须由班长或兼职安全员一人指挥行车起吊,指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距离进行指挥,其余人员必须撤离现场,行车必须缓慢提升,每次提升高度不应超过50毫米;倾倒撇渣器内残铁时,必须由班长或兼职安全员一人指挥倾倒在干燥的砂模内。行车必须缓慢提升进行倾倒,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高炉停风后,在需打开各风口窥孔板以及在用泥堵各风口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好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212、,尽量避开正对风口操作,严禁背对风口进行其他作业;高炉停风后,炉顶需打开人孔时,或引燃炉内煤气操作时;必须先通知值班室,待确认炉前作业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方可携带空气呼吸器操作打开人孔,并设专人监护;上炉顶的通道必须安门上锁,钥匙由炉前值班室管理,需进入炉体时,必须按要求在值班室内班组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整改确认记录完善手续后方可进入。并且必须二人前往,值班工长每天在交接班前必须对上炉顶通道的门进行检查是否关闭锁好;非工作人员进入炉前生产作业区,炉前人员必须对其进行盘问和驱逐。3.3看水工上围管平台和热风炉检查时,必须到炉前值班室完善相关手续,填写完毕后,必须两人以上同往,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上热213、风围管平台检查喷水情况,必须在放铁完毕后进行,放铁、放渣时,严禁上围管平台;处理喷水故障时,必须先检测一下有无煤气,作业时脚不能踏在水箱的进出水管和其他地方,只能踏在手用的梯子上;经常注意炉底的湿度变化及喷水情况,并作好记录,报值班室参考;更换上渣口水管时,必须先将未燃烧的煤气点燃。如不能点燃,必须用风扇吹。煤气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上空气呼吸器。3.4炉门机工(泥炮工)出铁前必须先试炉门机,检查机械和液压设备是否正常,出铁时,开口机必须转动到铁口一侧固定,以免影响泥炮工工作;高压胶管必须严加保护,不得被烧毁,油压只能由钳工调整,或由操检合一工调整,其余人员严禁随意调整,液压设备不准漏油,注意防高温214、烘烤;炉门机操作及往液压泥缸内装填泥炮只许一人单独进行,装泥时严禁将手伸进泥罐内,严禁二人协助操作炉门机;炉门机压泥炮清理泥缸内残泥时,必须先确认前方无人后方可进行压泥炮作业;开炮时必须精力集中,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开炮要稳、准;铁口发生故障或泥炮失灵时,必须减风、降压或休风,直至堵好铁口为止。3.5炉后上料工(槽下工)开动皮带运输机及称秤时,必须先查看前后左右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并发出开机信号,严禁盲目开车,提防皮带被损坏;工作中不准任意触动电气设备,并严格执行皮运机安全操作规程;检修人员需进入本辖区作业时,必须先与该辖区所在班组长联系,并完善检修安全确认联系票,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监护。完备后215、,经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本区域的紧急制动刹车必须保证每班至少检查一次;3.5.5上炉顶处理故障及打扫卫生时,必须先与炉前值班室及程控室取得联系,并完善手续,戴好呼吸器,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随时注意风向和安全,严禁单人上炉顶,作业完毕后清点人数,完毕手续后方可离去;在炉顶工作及打扫卫生时,不得向下扔或倒矿物及杂物,只能由专门设置的疏灰管流向炉底;槽下打扫卫生时,严禁工具与皮带或托辊接触进行。排除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并设专人监护。3.6原料(矿焦线)工开动皮带运输机时,必须先查看前后左右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后再发出开机信号,严禁盲目开车,提防皮带被损坏;工作中不准任意触动电气设备,严禁横跨皮216、带;本区域的紧急制动刹车必须保证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在仓上工作时,必须脚踏实处,小心从事,注意安全,避免摔入仓中;仓上的防护栏不得擅自撤除,工作中需撤动时,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皮带运输机运行中,严禁进行清洁卫生工作,如必须进行时,严禁工具与皮带或托辊接触,排除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并设专人监护;检修人员需进入本辖区作业时,必须先与该辖区班长联系,并完善检修安全确认联系票,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监护。作业完备后经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3.7煤气取样工上炉顶取样前,必须先到炉前值班室按规定填写好OHS班组岗位隐患及整改确认记录进场前部分,经值班工长允许,方可进行,但必须戴好呼吸器,小心操作,精力集中,217、严禁打闹开玩笑,取样人员必须两人以上,一人监护,一人取样,取样前必须检查样管有无裂纹。取样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小时,操作时如有中毒感觉,必须立即撤离并停止工作进行救护;为防止取样时炉料急剧下降压住取样管,引发安全事故,在拉风坐料、空料线和放铁放渣时,严禁进入炉体取样;取样完毕后,必须立即进行分析。每天分析炉顶断面煤气成分2次,边缘煤气8次,并做好记录报炉前值班工长。3.8热风炉操作工在接听电话操作指令时,必须听清楚并问清楚发令人的部门及姓名,严禁在未听清楚指令及未了解清楚发令人情况下盲目进行操作;热风炉平台及走廊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在各平台及走廊堆放杂物;热风炉点火燃烧时,吸风口前不准有人停留218、,以免炉内喷火烧伤;上热风炉顶作业时,必须带好便携式煤气报警仪,注意风向,人必须站在上风方向,如煤气含量超标,必须戴好呼吸器作业,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带精心监护;检修工进入热风炉区域内处理泄露煤气设备时,必须先在班组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整改确认记录上完善前部分内容手续,戴好氧气呼吸器,看好风向,人必须站在上风方向,操作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监护。若煤气过高超标,严禁工作。作业完毕,在OHS班组岗位隐患及整改确认记录本上完善其余部分手续后,方可离去;(2#、3#热风炉)液压系统操作各阀门开关时,操作工必须到现场查看落实开关是否到位;热风炉炉壳烧红、开焊或有裂纹,必须立即停用,及时处理,值219、班人员必须随时检查;在由送风改为燃烧期中,如热风炉发黑,必须先点明火,再开煤气切断阀,以免引起煤气爆炸;在由燃烧改为送风期中,如净煤气急管压力高于规定压力时,必须及时加大放散管的放散能力,在放散时,必须通知上空(包括高炉本体上部)工作人员看好风向,必要时必须停止工作;高炉停风、复风引煤气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凡因高炉突发停电、减风、慢风等特殊情况的处理,均应按有关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必须随时注意所有阀门行程标记的变化情况,如热风炉修理水泵、风管、蒸汽管时,要防止串煤气;如遇急停电、灯光不明,不准乱跑,必须冷静地按规程操作;热风炉炉顶温度及废气温度超过设计标准,煤气管道必须维持正压,220、煤气管道及闸板严禁泄露煤气。3.9布袋除尘工到布袋区域检修、检查设备时,必须先填写好班组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整改确认记录,两人以上前往,佩戴好便携式煤气检测仪,如煤气含量在50ppm至200ppm之间,入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如煤气含量超过200ppm时,必须戴好呼吸器作业;进入布袋箱内工作时,必须首先通知煤气救护站人员到场,待箱体内温度降到45度以下,并由救护站人员检测箱体内煤气含量,确认后方可进入箱体作业,箱体外必须有人监护,每隔30分钟必须对箱体内的煤气含量重新进行检测;关闭箱体人孔前,必须清点工作人员是否到齐,工具是否全部拿出,经周密检查,安全确认核实后方可关闭箱体人孔;重除放灰时,221、必须首先检查运转车辆是否对位准确,疏散周围工作人员,戴好防尘口罩及防尘眼镜后方可进行放灰操作;高炉停风需关闭送往电场盲板阀时,在操作关闭后,必须到现场确认是否关闭严实;检修人员进入布道区域作业时,布袋操作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监护、确认;上布袋平台的楼梯必须上锁,操作人员每班接班时必须检查是否锁好;接听电话操作指令时,必须听清楚并问清楚发令人的部门及姓名,严禁在未听清楚指令及未问清楚发令人情况下盲目进行操作;进入布道煤气区域,严禁吸烟及带打火机进入;上下布袋各平台楼梯时,注意脚踏实处。3.10渣(水)泵工新来人员在未掌握操作规程前,必须有师傅在场指挥方可进行操作;设备运行前,必须做好检查,运行时必222、须仔细听设备声音和观察功率表、电流表、电压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联系及时处理,但运行中严禁做任何修理;临时停电,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必须拉闸断电,等候送电,严禁站在有水或潮湿的地方合闸;无水时严禁打开阀门开泵,停车后,叶轮严禁反向转动;水泵房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水泵上有油类等物必须及时清除。3.11富氧、鼓风系统工进入调压站之前,必须主动关闭手机,并将身上的钥匙、打火机搜出;严禁携带任何火源进入调压站内,更不准在氧气区域点火抽烟,站内严禁使用对讲机及手机、电子表等;氧气系统必须禁油,不准戴有油的手套开、关及触摸氧气阀门,若需检修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且只能使223、用铜、不锈钢等检修工具;氧气管道检修及动火时,必须严格执行富氧操作规程及动火票审批制度;富氧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严禁对管道、设备及仪表进行任何检修维护工作;开启阀门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阀门侧面,不准正对手柄;开启旁通氧气手动球阀必须十分缓慢,十分之一圈的开,并分段输送;3.11.8管道内氧气严禁随意排放,如确需排放,30m内不得有火源及热源;高炉长期休风,在手动球阀未关严以前不能停止鼓风;长时期停氧后送氧时,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与动力厂联系,会同安全办、技术室、检修公司,对管道、阀门、仪表进行全面检查,并且试压、检漏、吹扫后达到送氧要求,方可向高炉送氧。3.12内燃机车工定期检查机车、轨距及铁水罐是224、否符合要求;机车启动前,必须先检查各部是否正常,附件、连接部位是否可靠,待排除异常现象后方可启动;开车前必须先鸣哨,打信号旗,机车行驶必须低速平稳运行,机车驾驶员必须听从调车员的信号指挥;机车拖拉其他设备必须经当班调度员同意,除检修、调度、管理人员外,非机车驾驶人员一律不准上车、乘车及闲耍闲谈;机车在驾驶中,若出现故障,不得进行任何处理,必须立即停车,方可检修,若柴油机出现故障,必须先紧急使柴油机停止再停止机车;机车驾驶员除听从调车员指挥外,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执行;将铁水罐送到炉前规定位置后,车头应离开铁水罐平车30公尺以外停放,动车牌交炉前保管,待炉前放铁完毕,将准予启动的225、动车牌交出后,再回挂平车,将铁水送至炼钢;铁道及两旁的障碍物必须随时清除,保持清洁卫生,铁道两旁一米内严禁停放车辆及堆放物品,以确保机车安全畅通无阻;岗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溜岗。倒杆及关闭伸缩杆时必须先亮信号灯,开启警笛、警灯后再倒杆,关伸缩栏;巡道工必须持旗及对讲机走在机车前面30米处,打开随身喊话器的警笛,认真巡道,不准干与本工作无关的事。3.13行车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考试合格领取特殊工种(本工种)操作证后,方准单独操作;操作人员只能从爬梯上、下和进入驾驶室,并当心触电。非行车工一律不准上行车或进入驾驶室(检修工除外),以免发生事故;开车时必须发出清晰的信号,吊运时严禁226、从人头上经过,指挥吊运必须听从挂钩人的统一手势,必须设专人指挥;行车操作人员除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外,还必须遵守七不开车的制度;起吊铁水罐前,指挥者必须详细检查牌方架、卡子、吊车等是否完好无损,除指挥者一人外,其余人员必须远离5米以外,以防设备零件发生意外;吊运铁水、红渣盆时,离地面和地上物体不得高于2公尺,大小车不能同时运行;操作人员每班必须随时检查行车设备零件,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修理,并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做到上不清,下不接,规定每隔两天由早班负责加油一次;行车的主要部件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规定:.1吊钩必须用低碳钢或合金钢进行锻造或压造,不能用其他钢材代替,严禁使用铸造的吊钩;3.13. 227、8.2用编法接头钢丝绳,接头长度大于钢丝绳身直径的15倍,但不得少于300mm,用卡子连接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3钢丝绳外径损耗达25%,或有一整股断裂,必须立即报废,禁止使用;大车和小车走轮、刹车必须保持灵活,失灵的刹车和其他主要部件损坏必须及时修理,严禁勉强使用;每月必须由电、钳、焊工及技术人员、安全员、行车班长负责组织对行车进行专项检查两次,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落实人员整改;行车必须有过卷扬鼓形控制器、行程限制器、防止两部行车互相碰撞的互感制器,转支部分和导电部分的防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良好;新安装和大修后的行车,必须做技术检验,经过十分钟负荷重量为125%的静车试验,和负荷为110%的动228、力试验,试验时需有机械技术人员、安全部门等参加,经试验后符合安全条件方可使用。3.14电除尘工随时与集中控制室保持联系,做好开、停机操作工作;电场停电检修时,高压隔离开关、刀头接地或加接地棒接地,并在操作手柄上挂上“电场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等字样的警示标示牌;电场需检修前,检修人员必须在该班组OHS班组岗位隐患及整改确认记录上填写前部分内容,完善工作联系票,指定专人监护,做好保护工作,否则不准进行。检修前,必须先将灰斗内积灰放空,以免人落入灰斗中发生气密窒息危险或钢件落入灰斗内;电除尘器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管理和维护,操作人员对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维护保养知识必须全面了解;电机传动部位必须229、有保护罩,工作场地安全栏杆齐全,照明良好;打扫卫生时,不准往电机、开关、按钮上泼水,或用拖把打扫。3.15铁水罐修理工进入铁水罐工作时,必须先检查罐内温度,铁水罐是否放平放稳、可靠,经安全确认不会被灼伤后,方可进入;修理或浇注铁水罐时,必须先检查钢壳、吊环耳轴及焊缝、罐号等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起动搅拌机时,必须先检查机体内有无人或杂物,待安全确认后,由专人发出启动指令;整个铁水罐周围必须布料均匀,搅动棒移动必须缓慢,务必使料振动浇灌严实;整个铁水罐浇注好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记录好浇注完毕时间,待脱模完毕,自然干燥24小时后,及时烘烤,先使用小、中火烘烤不得低于8小时,然后使230、用大火直至烘干为止,否则不准交付使用;清理铁水罐时,必须站在安全地带,进行清理;指挥行车吊运或清理铁水罐时,指挥及工作人员必须站离在远离被吊物5米处,指挥手势一定要规范、正确。3.16煤气救护工氧气呼吸器维护室内,严禁油脂、烟等;工作前必须将手洗净,所有工具必须除油清洗,再用棉纱擦干净后方准使用,专用工具严禁作其他使用;安全阀必须安全、可靠,充气压力为280300bar时,安全阀必须自动开启排气;呼吸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正负压气密、流量、自动补气、自动排气等是否良好可靠;将呼吸器佩带完后,首先打开气瓶开关,观察压力表上所显示的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并进行几次深呼吸,观察呼吸器内各零部件是否正常,231、经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工作;氧气呼吸器严禁沾油脂,夏季严禁放在日光曝晒的地方,与明火之间的间距不少于10米以外;空气呼吸器在充填气时必须按所规定的程序进行;进入工作现场监测时,严禁穿高跟鞋及拖鞋。3.17操检合一工严格按照相对应的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18水泵工3.18.1时间内,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3.18.2严禁酒后及穿高跟鞋进入作业现场;3.18.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18.4新来人员在未掌握操作规程以前,必须有师傅在场指挥监护,方可操作;3.18.5设备运行前,必须做好检查。(盘车、排空气,高、中压水泵必须泄压,检查电、仪控各测试仪表器正常,232、电压在波动范围内)运行中应仔细听设备声音和观察功率表、电流表、电压表、水压、取水池水位、指示灯是否正常,测试振动、温度,开启进、岀水阀调节水压(中、高压泵必须关闭泄压阀)供水。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联系及时处理,但运行中不准做任何处理;3.18.6临时停电,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应拉闸断电,等候送电,严禁站在有水或潮湿的地方合闸。(如遇低压停电应倒热循环;如遇高压、低压同时断电时应立即送保安水供水,检查电源控制柜的“分”“合”显示,检查泵组停止情况,通知相关人员,联系电工检查,做好电源恢复的准备工作);3.18.7无水时不得关闭阀门开泵,停车后,叶轮不得反向转动;3.18.8水泵房233、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水泵上有油类等物应及时清除。3.19鼓风机(动力)工3.19.1上班时间内,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3.19.2启动前检修后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3.19.2.1按运转方向搬动风机转子数转,观察机内有无撞击磨檫声,检查联轴器螺栓及其螺栓是否打紧后必须上好保护罩,测试仪表管路是否正确无误,有无涌透现象;3.19.2.2检查电控操作机构,主要是真空断路器应处于断开状态及所有测试仪表器是否完整齐全,检查润滑温度2535之间4、5风机房风机润滑油温度在2545之间,否则应加温或冷却;3.19.2.3开启电动油泵及高位油箱上、下阀门,向各润滑部位送油,并检查油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同时检查234、有无泄漏现象;3.19.2.4润滑油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离心鼓风机32气轮机油,轴流压缩机46气轮机油,特别是机械杂质混入情况下。5风机房风机油位不能低于750毫米,油质性能符合规定的46气轮机油;3.19.2.5分别检查电、油、水、风各通路是否畅通无阻,处于正常状态;3.19.2.6检查电动机是否干燥,绝缘情况及其旋转方向是否符合运转规定,电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5800以上),检查风机柜、短接柜、手车应在运行位置,隔离刀闸应在合闸位置,所有测试仪表是否完整齐全。断开电机的烘烤电源(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必须进行烘烤),开启电机的冷却水,冷却水的温度必须在30度以下。检查确认后联系用户合总闸。询求235、同意启动机组指令;3.19.3启动及运行3.19.3.1发生启动信号合闸启动,并仔细听,测风机内部声音及各轴承油压温度变化情况;3.19.3.2到达额定转速后,对于离心式风机开启送风阀,关闭放空阀,根据送风要求调整调节阀的开度,对于轴流压缩机,开启送风阀。按下静叶释放按,成功后进入自动操作,逐渐关闭防揣阀,根据送风要求调节静叶角度及防顺揣阀的开度;3.19.3.3将电机油泵停止,使主油泵投入运行,全部位轴承温度及电机定子线圈温度应符合要求;3.19.3.4电机冷却水应小于0.25Mpa,润滑油冷却水应小于润滑油压力;3.19.3.5机组各部轴承转动应在规定范围内,否则应按相应规定进行紧急处理;236、3.19.3.6注意检查回油箱油位,及时抽送倒高位油箱,以免漫溢外流,机组正常运行时,必须随时确保高位油箱油位,以免停电时机组无油调滑;3.19.4停机操作时必须按以下各条进行:3.19.4.1将离心式鼓风机逐渐打开放空阀,关闭送风阀及调节阀,使轴流压缩机减小静叶角度,逐渐打开防揣振阀;3.19.4.2.切断电机电源(按跳闸钮,若未断开,改用手动跳闸机构,并做好记录);3.19.4.3停转后,待轴承出口油温低于45时,即可关闭润滑油,然后检查真空断路器是否断开(应在断开位置)且每隔15分钟搬动转子半周(180度)直至机壳冷到常温为止;3.19.5运行中特殊情况处理:3.19.5.1对于离心式鼓237、风机:高压断电或高、低压同时断电,均应立即按停机操作处理,低压断电,应随时注意油温及电动机定子温度,对于轴流压缩机,无论高压低压断电都应按停机操作处理;3.19.5.2凡因临时故障停机后,应得到高炉通知后,再启动送风;3.19.5.3润滑油压逐渐下降不能稳定时,离心鼓风机采用开启电动油泵辅助供油,轴流压缩机可换滤油器以消除堵塞,增大压力;3.19.5.4运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车处理:3.19.5.4.1机组突然发生强烈振动或机壳内发生磨刮时;3.19.5.4.2轴流压缩机发生持续泫流时;3.19.5.4.3风机任一轴承温度剧烈上升超过规定温度上限时;3.19.5.4.4润滑油压降到238、大限以下,虽经切换滤油器和投入电动油泵,仍不能维持油压时;3.19.5.4.5轴流压缩机动力油压下降到9Mpa时;3.19.5.5因故停机后,(如遇高低压电同时停电,超过15秒时)操作工必须检查风机真空断路器手车柜“分”“合”指示,如指示在“合”的位置,应操作手动分闸,使指示必须处于“分”的位置。(若仍未断开时,通知调度台暂停供电,待电工排除故障后再联系供电);3.19.5.6凡因临时故障停机是在确认保证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立即通知高炉值班人员,采取紧急停风措施;3.19.5.7特殊情况处理:机组在正常运行中,出现冷却水突然中断时,风机在无冷却水的情况下能运行20分钟,应立即联系检修工进行检查处239、理。在无法采取措施而机组各部温度急剧上升时,通知用户单位做好休风准备。采取停机操作,并通知汇报相关人员,做好记录。3.20铁水包化渣工岗位人员必须遵守我厂的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理论和实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进入生产作业区域严禁烟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佩戴好安全防护面罩,安全帽、鞋带系紧,工作袖口扎紧; 保证现场安全和劳动保护设施齐全并处于完好状态;进入化罐区作业,必须两人及两人以上,确保监护到位;氧气管道阀门严禁使用带油工具接触,新换氧枪必须用氮气吹扫干净;氧气阀门处严禁动火、吸烟,操作台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必须准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意外发生氧枪回火240、爆炸时,立即切断电磁阀,然后关闭各手动阀门,并立即提升氧枪;总管道氧压低于0.5Mpa、水冷系统和排烟系统故障、氧枪头烧坏堵塞时,必须立即停止化罐,并提出氧枪处理;系统失电时检查确认氧气是否可靠的切断,同时打开保安水阀,人工关闭煤气(天然气),确认是否可靠的切断;使用机车保持完好,运行通道必须畅通无阻;操作葫芦吊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电动葫芦的安全操作规程,化罐前必须检查电葫芦氧枪吊环是否牢固,吊环开焊必须处理,确保钢丝绳、钩头完好,运行畅通无阻碍物;工具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并保证其完整性,及时更换不完整或破损的工具,及时清除与操作无关的杂物,保证现场操作安全;按时进行班前会和安全学习,并确保记录241、的准确、完善。3.21渣铁磁选工接班后,先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安全设施及护栏等是否完好;料仓上料时严禁站立于料仓下,防止水和蒸汽烫伤。在操作磁选机时,严禁随身携带手机和手表等易被磁化的物品。料仓上料时,确认料仓上部平台无人后方可上料。料仓上料时,须通知渣泵房值班室。3.22检修工凡进入厂房及检修作业现场,工装必须穿戴整齐;电工、钳工、焊工、仪表工、起重工属于特殊工种,必须体检合格,并经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新工人(实习生)必须在师傅指导下进行操作;检修一切设备前,必须与设备使用班组取得联系,填写好检修安全操作确认票。检修完毕后必须对现场进242、行严格的安全确认后方能试车,经设备使用班组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对现场检修遗留物品必须进行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凡2米及2米以上无遮拦的作业,必须系挂好保险绳,保险绳系挂要求做到高挂低用,并系挂在牢固的结构上;高空作业前必须先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传递工具必须手上交接,禁止投递,不准向下丢工具和物件;采用登高的梯子必须有防滑措施,梯子角度与地面成60度最为适宜,必要时设专人看护,人字梯中部要用结实的牵绳拉住;进入煤气区域检修作业,必须两人及两人以上,专人监护,携带好便携式煤气检测仪;在煤气超标的情况下,必须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并要求煤气救护组人员现场进行安全监护;在地沟、243、管道内、容器内等黑暗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及通风设施,照明灯泡的电压必须在36V以下,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安全;指挥行车时,必须单人指挥,做到手势明确,严禁多人混乱指挥,高跨行车必须使用对讲机指挥;检修电器、机械传动、转动设备时,必须尽量断电作业,挂号“有人检修,禁止启动”的安全警示牌;进入高粉尘区域检修作业,必须两人及两人以上进入,并戴好防尘口罩和防尘眼镜等劳动保护用品;递接工具及物件时严禁投掷,起吊和放下物件时,物件下面严禁站人及有人通过;各工种之间严禁跨工种进行作业;外出检修作业必须遵守所在区域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3.23电工一切带电设备,在带电运行时,严禁触摸带244、电部件;检修任何电器设备时,一般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警示牌;所有带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地,严禁在配电屏和操作台上放任何杂物,所有闸刀开关必须有安全灭弧罩,禁止在无保护罩的闸刀开关上戴负荷操作;禁止用湿手操作电器设备开关、按钮、插头等;禁止用湿布、铁柄刷清扫电器设备;接近高压操作和低压带电操作时,必须穿好绝缘皮鞋,垫好绝缘胶皮,测5KV以上的电压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所有设备的熔丝不得随意加大或用铜丝及其他金属代替;3.23.6使用电风扇、电钻和手动砂轮及红外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外壳必须接地,手用照明灯泡电压不得高于36V;凡带电清扫及检查设备时,必须距离带电部分1米意外245、,必须设栅栏,不得随意进入栅栏内;在检查变压器升温时,必须距离变压器0.35米意外,禁止在高压侧检查;凡从事电器工作时,不准一人单独操作;在110V电压以上的电器设备或线路检修时,不准带电作业;110V以下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带电检修时,必须垫好绝缘胶皮,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禁止用电炉煮食品、烤衣服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取暖电炉功率不得大于1KW,炉丝必须安装在炉盘槽底,不准凸出;转移地点时必须停电;变、配电室及实验站内,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凡在易燃易爆地区及室内(如油库、氧气、天然气、煤气等气体工作地点),不准随意接用电气开关、按钮及电炉和一切用电设施。照明灯泡、电气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246、更换照明开关时必须先停电;电气设备旁,必须配置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设施,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沙子进行灭火;电气设备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检查,鉴定绝缘情况,清扫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高压部分必须做接地线,清扫后立即拆除接地线;各配电箱必须有所属班组设专人管理,不准随意乱动接地线,不准用钢、铝及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用;如有特俗情况需接用时,必须通过维护、检修电工确认,如有损坏,必须和维护、检修电工联系,不准随意乱动;维修操作时,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进行,验电时必须一人验,一人监护;电工工具必须经常进行安全确认检查,严禁使用损坏的电工工具,工作中必须正确使用电工工具247、;正常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遇特俗情况需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并经有关专业人员确认、批准后方可进行;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用合格的验电工具检查确认无电后,取下保险,指定专人保管,并挂上警示牌后方可进行工作;在连续性工作过程中需暂时停止工作时,现场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每次检修结束后,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止工具、零件遗留在设备内造成电器事故;电源未切断前,严禁更换保险丝和拆卸任何电器元件;安装正反开关时,必须检查电气连锁和机械连锁是否可靠;安装和拆修电器设备时,必须保证各线路金属管、电机外壳、开关柜外壳有良好的接地装置;街照明电路时,接248、线(或闸刀、按钮)开关,必须装在火线侧,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侧;接照明变压器、电焊机等必须判明高、低压线端,以防止接错;二次侧端应接地;凡拆除电器设备的导线端头或裸露导体部分,必须及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伤人;上行车作业时,应注意带电滑线,必须与行车工取得联系,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设备在运行中,不得进行任何危及安全的修理工作;维护电工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的清洁,经常对运转中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不正常状况要及时分析原因,及时修理,遇到重大事故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主管设施部门报告;维护电工必须熟悉本单位所有电气设备的支干线路和线路的总控开关所在位置,以便发生事故时及时处249、理;大中修吊运电机或配电箱等,必须使用钢丝绳,注意轻起轻放。拆装的电气元件或导线不得乱扔;接临时线时,不得妨碍安全通道的交通和危及人生安全;设备拆除后,电源线应及时拆除,对于待修设备,要采取措施,防止别人触电;电气设备拆修完毕后,必须详细检查,证明无接地、短路等现象并清理现场后方可送电试车;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试车必须统一指挥,电工、检修工和操作者必须紧密配合,由操作者进行操作;车间内部架设临时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安全、技术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及符合相关规程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未7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部门应按照电气安装规程正式安装,并拆250、除临时线,则不再作临时线处理;未经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到期的临时线,动力、安全或技术部门有权令其禁止使用;电工在从事内、外线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内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电工必须熟悉触电后急救法和电气火灾的扑灭法;每年在高温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本单位一切电气设备、避雷装置的接地保护设施进行严格的检查、维护,并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3.24钳工操作前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戴手套使用或操作二锤和高速运转设备、工具,在敲打易脱销物件时,必须戴好防尘眼镜;使用电动工具需戴好绝缘手套;严禁使用无柄锉刀以及有裂纹、毛刺、手柄松动等有缺陷的工具。开动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各部分情况251、,并做空载试车检验,操作时应遵守设备操作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上的配电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时,应交电工处理,自己不能拆卸,不准私自动手设线路及安装临时电源;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吊搬运安全操作规程,与行车工紧密配合,超过100公斤的物件需起吊时,必须通知起重工进行作业;钳工的工作台应装设防护网,使用台虎钳的钳口行程不能超过其最大行程的2/3,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登高作业平台应设立栏杆并不准设置在带电母线及高压电线下面,平台上面应尽量采取防滑措施;清扫铁销必须使用专用工具,禁止用手刨嘴吹;检修作业前必须先检查电源、气源是否断开,并在开关处挂好相应的安全警示牌;在装拆侧面机252、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栓,装配前应先紧固上部螺栓;重心不平衡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栓,装配时应先装离重心近的螺栓,装卸弹簧时应注意弹簧蹦出伤人;拆下的零部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摆放,做到边检修边清场;检修热力设备时,严禁身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等),应尽量待温度降至50摄氏度以下方可进行作业;在罐内、炉膛内检查或检修时,必须安装良好的通风设施,并设专人监护;温度高于40摄氏度的容器内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的时间内更换作业人员;抬运物件过程中,两人必须同时并肩抬;使用千斤顶作业时,千斤顶的下面要用枕木垫平;千斤顶要放在牢固基础上;工作地面的油液及污水不要253、倒在地上,以防止滑倒摔伤;清洗零件时,严禁烟火,清洗零件后地面的残留油液必须用面纱、草纸等清洁干净;非特俗情况下,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清洁地面,废油必须倒在专门的容器内回收,严禁造成环境污染;机器设备上的安全防护罩未安装好之前不准试车,更不准交付生产;热装设备过程中,使用加热的废油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不准使用含水或乳化严重的废油进行加热;加热过程中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戴好防尘眼镜,灭火器、消防器材必须现场准备充分,以防止火灾事故,热装过程中注意热装备件烫伤;轴承安装过程中,严禁用榔头或二锤直接敲击,必须使用铜棒或用木棒作为中间介质进行敲击;不得在总装运输线连续运行过程254、中横跨装配线行走或传递物件;大型产品多人装配时,要设专人指挥、监护。与起吊工密切配合,并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停止装配时不许将大型零部件悬挂在空中或放在可能滑滚的位置上,中间休息时应将大型的零部件放置稳妥;进行零部件的动平衡检验工作,要遵守动平衡安全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一般人员不得接近运动中的动平衡机;紧固任何导管及螺栓的过程中应尽量一手用力,另一手掌在固定物上,以防止紧固工具打滑身体失去平衡摔伤。3.25焊工操作场地10米内,不准贮存油类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及管线);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油箱、管道、粘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255、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管道及容器压力,清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在焊接、切割密闭型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专人监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必须采取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或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必须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焊接周围和上面不准放物件,更不准放导电物件;高空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必须有人监护,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助手必须懂得电焊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3.25.7下雨天不准露天焊接,256、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必须站在铺有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工作时必须设遮挡挡住弧光,焊接有色金属时必须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动力管网作业必须办理动力管网动火票,并严格按动火票上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动火作业。3.26起重工起重前必须佩戴安全帽,并对其中机具、起重物件及工作现场做好安全检查;正确判明被吊物件的重量特性,根据物件重量按照钢丝绳荷重标准正确使用钢丝绳及符合安全要求的管子、套环、绳卡等吊具、机具等,严禁超载吊运;严禁使用接头散开、拆断或磨损程度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钢丝绳必须系在被吊工件的可靠部位,钢丝绳与工件菱角接触必须用方卡、半圆铁管及其他专用设备垫具垫好垫牢,禁止用一根钢257、丝绳拦腰兜工件;工件起吊前,必须检查钢丝绳是否捆绑牢靠,重心是否均衡,并清除工件上的浮物,固定好被吊物上易滑动的零部件;熟悉并掌握大型和异形工件的挂钩方法,遵守专业产品和大型设备的吊装工艺规程;使用揽风绳必须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接在电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揽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必须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必须经相关部门及人员同意确认;工件起吊时,必须先行试吊,试吊高度不超过10公分,试吊中发生问题,不得悬空处理,必须待工件放稳后进行;吊运木板装箱的物体时,必须详细检查木箱底板,如有腐蚀断裂现象不准起吊;工件起吊前,起重人员手脚必须离开钢丝绳与工件夹角部位,以防钢258、丝绳拉直时夹伤手脚;起重指挥人员必须与起重操作者密切配合,相互照应,指挥手势要清楚明确,工件起吊后,指挥人员必须选好道路并为吊车开道;严禁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任何人站在被吊工件上随工件吊移;吊运工件过程中,若起重机发生故障或遇停电时,必须用支架或其他衬垫物将悬空工件顶住,并设置危险区;进行夜间起重操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放置被吊工件时,必须根据工件的形状、重量,事先在地面上放好木方等衬垫物后,方准指挥司机卸落工件;任何工件、衬料不准放置在安全通道上,必须临时停放时要事先报请科、区有关领导批准;工作完毕必须将钢丝绳、吊具等物放到指定位置;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259、作规程。3.27仪表检修工仪表室总电源或气源停送规程:.1送电(气)时,事先必须征得现场操作人员的许可;.2停电(气)前,必须确认无误,方可停;.3停电(气)后,必须挂上“有人检修、禁止送电(气)”的安全牌,同时指定专人监护;.4检修完毕,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并确认所 送电(气)部位无误且无隐患后,方可送电(气);.5恢复送电(气)后必须及时通知现场操作人员,拆掉安全牌;检修调节系统的规程:.1首先必须制定好检修方案和应急措施;.2必须向现场操作人员说明检修时间,影响生产的程度,得到许可后,方能进行检修;.3作业前必须将调节系统由自动工作状态切换到手动工作状态;.4在一般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必260、须局部停电检修;.5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作业时,必须同时有2人在现场,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好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按带电作业有关安全规定作业;.6检修完毕,必须通知现场操作人员;.7要恢复调节系统的自动工作状态时,必须具备无抚动切换条件;在易燃易爆区检修规程.1在危险区进行检修和调节带电设备,必须有安全办签发的作业票,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2在带电作业时,必须杜绝设备打火事故;.3对已检修好的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实验,合格后方能在现场安装使用;检修时所用临时照明灯电压要求在36V以下,不得用220V电压做手提照明灯用;不准用控制器、仪器、电机等设备的电压端子接照明线。3.28261、自动化检修工 自动化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参照仪表工和部分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3.29叉车驾驶工驾驶叉车前必须对叉车的安全可靠性能进行确认;在厂区内行驶速度必须控制在8km/h内,装有货物时速度必须控制在5km/h;严禁搭载其他人员,禁止用叉车代替行走工具;严禁无叉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叉车;禁止酒后驾驶叉车;叉车使用完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并由专人保管叉车的钥匙;在倒车过程中严禁使用倒2档倒车,只能使用倒1档进行倒车。3.30TRT余压发电运行工 上岗前劳保用品穿戴齐全,严禁酒后上岗和在岗位上饮酒。 煤气设备必须保持严密,做到定期检查、试漏。 启动设备前,应先进行检查该设备是否有人工作,确认无误后262、才可以启动,以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设备运转时,禁止接触转动部分,听机器时要扶好听针,并躲开转动部分。 在煤气区域工作或检查以及在煤气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同行,佩戴好便携式CO分析仪,防护人员监督进行。 设备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器材齐全,并放在规定地点,每班检查一次。 进入煤气设备内检修作业,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和制定严密的作业方案以及安全措施,经厂煤气救护组煤气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进入煤气容器内工作,照明电压不超过36V,潮湿地区作业电压不超过12V。 油站内照明系统采用防爆照明装置,并保证照明系统正常。 油站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进入油站,防止滑倒、摔伤。 在煤气区域、油263、站管道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票,做好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现场应急呼吸器、煤气检测仪要有专人负责检查、保管,保持良好状态。 严禁将棉丝缠在手指上擦拭旋转设备,靠近运转的旋转的机械时不准戴围巾、手套,如长发不准飘露在帽外,工作服必须做到“三紧”。 CO浓度大于50PPM时,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发现泄漏,煤气大时,立即紧急停机,作业人员迅速离开煤气危险区域。厂 内部管理文件 19- 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264、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各科室/车间。3 职责厂安委会对各科室/车间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厂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目标制定中的审核、实施中的监控、年终考评等具体工作。4 管理内容和要求4.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组织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采取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负责制,按照自主管理与厂部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各科室/车间第一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他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265、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厂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4.2目标的制定、内容与分解目标制定依据.1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2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3厂安全生产工作状况。目标分类和内容.1安全生产分为控制目标、工作目标两类。.1.1控制目标全年职工死亡人数为0人;重伤为0;轻伤负伤率控制在5以内;内部控制轻伤指标在10人以内;控制目标经安委会审定后由行政管理科安全办分解、下达,并予以公布。.1.1工作目标工作目标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包括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266、生产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和日常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政府及集团公司、和厂部署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4.3目标监控与考评目标监控.1行政管理科安全办采取点上抽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适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检查与考评.1季度自查。每季度末月,各部门对本季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行政管理科安全办,安全办会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抽查和检查。.2半年考评。每年6月底行政管理科安全办将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形成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267、结果向安委会报告。.3年底总评。每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行政管理科安全办。安全办组织对目标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形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向安委会报告。目标考评计分办法.1采用倒扣与奖励加分相结合的计分法,扣分项将该项基本分扣完为止,加分项不超过该项的最高累计分。具体扣分、加分方法及标准详见附表。4.4奖惩对完成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目标任务的科/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年终奖励1000元;各科/车间每控制轻伤指标少一起按1000元进行累加奖励; 行政管理科安全办每月对各科/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检查考评一次以上,并268、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标准。对完成环保管理目标任务的各科/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年终奖励该科/车间1000元。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科/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年终按控制轻伤指标每超一起2000元进行处罚;行政管理科安全办每月对科室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检查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标准。对于未完成环保管理目标任务的科/车间,取消其年终评比资格,同时按照环保管理办法处罚该科、车间5001000元。厂 内部管理文件 20- 厂安全管理绩效考核与管理评审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安全管理绩效考核与管理评审制度 1 目的 为了不断完善公司的安269、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水平,保持安全标准化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安全标准化体系的绩效考核、管理评审。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绩效考核和管理评审计划,并负责组织进行绩效考核,汇总管理评审意见及对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收。相关部门:行政管理科安全办,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完成管理评审工作,并及时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科室、车间;准备与本部门有关的绩效考核资料,并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的要求制订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4 内容与要求4.1 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 厂成立以厂长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270、为组员的绩效考核小组,对厂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遇到特殊情况,由厂长决定可追加进行绩效考核。特殊情况是指:企业组织机构、资源配置、产品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时;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由于安全、环境问题引起顾客投诉时。 安全办编制具体的绩效考核计划,于每年年底进行本年度的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负责编制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汇报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年度绩效考核计划由厂长审批,内容包括:绩效考核目的、范围、时间、参加人员和内容安排等。绩效考核包括以下内容:考核各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的符合性,包括是否符合: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271、运行标准、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等。考核各单位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调查、分析和记录各部门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包括:事故案例、未遂事件案例、职业危害案例、财产损失案例等。根据安全标准化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绩效考核的实施安全办提前一周将绩效考核计划下发至有关部门,各部门负责准备有关考核资料,行政管理科做好绩效考核记录。.1 通过绩效考核由安全办组织编制绩效考核报告,内容包括:1)本年度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总体评价结论;2)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适宜性评价结论;3)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2 绩效考核报告,经厂长批准后下发至有关部门,并作为安全办开272、展管理评审的重要输入材料。.3 安全办负责保存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的有关记录。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改进措施的实施行政管理科负责组织责任部门制订改进措施计划,安全办负责实施并进行跟踪验证并总结措施的完成情况。4.2 管理评审的组织实施安全办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并提前一周下发至各车间、部门。 管理评审输入管理评审的输入一般应包括(1)绩效考核结果,行业安全考核、绩效的结果;(2)方针目标实现情况;(3)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4)相关方的反馈、与其沟通、协商的结果等;(5)对符合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价;(6)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7)过程运行控制及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273、制策划及环境因素、职业卫生控制情况;(8)上次管理评审提出问题的改进措施实施及有效性;(9)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效果;(10)资源的配置、需求和管理情况;(11)体系策划变更情况;(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符合性或适宜性;(13)其它应进行评审的情况及改进建议。 管理评审输出管理评审输出形式是评审报告、纠正预防和/或改进措施,一般应包括(1)方针目标、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措施;(2)满足顾客、员工、相关方要求的改进;(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4)组织机构的调整及资源配置等。管理评审的有关结果应传达、通报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员工,以便能采取适当措施,落274、实评审报告要求。 管理评审可与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一起组织进行。厂 内部管理文件 21-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定厂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与厂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科275、安全办。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4 内容与要求4.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B 四川省、内江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四川省、内江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C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D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E 国家公约等。4.2 获取方法A 上级发文、转文;B 报刊、杂志登载;C 会议获取;D 从法律、法规、276、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E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F 上网查询;G 其他渠道。4.3 识别和确认 行政管理科安全办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厂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各部门、车间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车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车间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4.4 贯彻执行 行政管理科安全办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各部门、车间将本部门、车间适用的法律法277、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各部门、车间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厂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4.5 厂行政管理科安全办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厂 内部管理文件 22- 厂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规范厂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 2.1 本制278、度适用于厂各部门、车间。2.2 作业项目 厂内动火作业:在厂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破土作业:厂区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临时用电作业:厂区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在厂区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科安全办。负责厂区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279、安全实施。4 内容与要求 各项作业必须填写好检修联系操作票,检修联系操作票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作业涉及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2 动火作业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280、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由煤气救护组取样进行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办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特殊情况需在不置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 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281、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4.4 临时用电作业 非电工严禁进行包282、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 检修(大修)时,电工组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组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检修车间负责人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4.6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定义.1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283、作业。.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3 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4 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高处作业的分级.1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 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284、,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分类.1 特殊高处作业.1.1 在阵风风力为 6级(风速 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1.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1.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1.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1.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2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2.1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2.2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285、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2.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2.4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2.5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3 一般高处作业指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4高处286、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5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1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写好检修联系票。.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5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287、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6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4.7 起重吊装作业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 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288、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 35KV的距离4m。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厂 内部管理文件 23-289、 厂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有效,正确地实施GB2894安全标志,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以提高人们的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均应设置安全标志,其目的是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标志(GB28941996)、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90、2003)的要求。 三、充分利用红色(禁止、危险)、黄色(警告、注意)、蓝色(指令、遵守)、绿色(通行、安全)四种传递安全信息的安全色,正确使用安全色,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及时得到提醒,以防止事故,危害的发生。 四、安全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含意明确无误 标志、符号和文字警告应明确无误,不使人费解或误会,使用容易理解的各种形象化的图形应优先于文字警告,文字警告应采用机器国家的语言;确定图形符号应做理解性测试,标志应符合公认的标准。 2、内容具体且有针对性 符号或文字警告应表示危险类别,具体且有针对性,不能笼统定“危险”两字。如“禁火、防爆”文字警告,或简要说明防止危险的措施(291、例如指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具体说明“禁止烟火”,“小心碰撞”等。 3、标志的设置位置 机械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应有安全标志,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且与安全有关的地方,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文字所表示的内容;不宜设在门、窗、架或可移动的物体上。 4、标志应清晰持久 直接印在机器上的信息标志牢固,在机器的整个寿命期内都应操持颜色鲜明、清晰、持久。每年至少检查1次,发生变形、破损或图形符号脱落及变色等影响效果的情况,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五 、责任机构及其职责 1、责任机构,以厂安全办为主,车间为施管理。 2、安全标志的制定、沟通、传达、修改与更新由安全办负责。 3、安全标志应至少每年检查1292、次,由安全办组织检查 ,各科室/车间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 厂 内部管理文件 24- 厂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年1月1日厂隐患治理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法明电15号),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特别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与任务在年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293、化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构建本单位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制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本单位安全工作平稳态势。二、安全隐患治理整改领导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根据全省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确定的原则,成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全办,石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294、要职责:组织隐患排查小组进行对生产现场进行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查检验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事宜。三、责任落实情况(一)由组长不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小组进行大排查,负责所有隐患资金落实,治理隐患所需材料的采购。(二)副组长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对作业地点、各系统及各生产环节进行排查,对每次排查的隐患严格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完善。(三)各成员抓好各部门及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当班发现隐患或领导小组安排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未整改完善的及时移交下一班进行处理,并严格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加强当班295、现场隐患排查,对当班生产作业地点及其它地点必须仔细排查,要优先处理大隐患,并亲自现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且亲自指挥整改,负责检查验收,对未整改完善的隐患,及时移交下一班进行处理,做到交整改措施、整改标准及施工中应注意安全事项。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全厂所有员工、生产现场及设备设施,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新建项目。五、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1生产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煤气等气体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的,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防范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措施,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2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其它强碱、296、强酸等危险化学品的,检查采取了哪些预防腐蚀、爆炸、烧烫伤、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3烧结机烧嘴阀、支管阀、快切阀、眼睛阀;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关键生产设备、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4生产环节冷却水排放是否及时,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5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6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297、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安全技术管理知识。企业员工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7建设单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老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补齐了有关审批手续。8建设单位是否委托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 9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置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 六、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步骤为突出解决重大隐患问题298、,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时段(2月下旬至3月)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2. 检查各单位2011年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重点检查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建立及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3、根据本单位方案,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三违”措施的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4、 抓紧整改2010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现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按规定在最299、短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防范预案五落实,治理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控。第二时段(4月至7月)1、制订落实各种应急预案,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2、全面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治理工作。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治理计划、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并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3、检查防高温、防汛300、防风雨雷电等异常天气采取了哪些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哪些应急救援物资,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 4、危险化学品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道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密闭的涂装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 6、各类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7、认真检查各级各部门建立的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各企业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8、在“ 安全生产月”期间,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第三阶段(8月至9月上旬)1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301、特点,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大风、防坍塌、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2以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部位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3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妥善解决。第四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1结合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2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302、检查。第五阶段(10月下旬至12月)1、针对冬季的气候条件有关生产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针对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完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3、重大隐患的整改。对限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制定监控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4、指导督促各车间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等措施,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加强预防作业场所职业中毒隐患的排查治理。 5、防止年末突击生产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303、抢工期、抢进度、抢投产。加大反“三违”查处力度。 6、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七、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综合治理”方针,有效的防范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生产,消除隐患、杜绝事故,集中精力304、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强力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抓紧制订工作方案,于3月中旬前做出部署,报到厂安环办。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办要督促和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方案、资金、责任305、时限和预案,确保做到“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必须加强监控监测,严防发生事故。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机整治等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4、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在组织和督促企业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企业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要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实行重大隐患登记、整改、完成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对于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严厉考核,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5、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引发事故的原因就是必须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集中力量予以解决。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加强信息统计和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