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安职责及人员物品车辆管理及惩罚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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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149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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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保安职责及人员、物品、车辆管理及惩罚细则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保安管理制度(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第二条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第三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行政人事部订定呈准公布实施。(二)职责第四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2、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第五条保安队长主要工作职责:1.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2.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要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3.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检查督促队员管好、用好装备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4.组织好厂区内的守护,巡逻等工作,维护责任区安全,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第六条保安人员除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3、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1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时汇报。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应详加询问及登记不得随意放入厂区,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4、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行政人事部核阅。(三)人员管制第七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第八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未经许可一律谢绝会客。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访客证,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三)物品管制第十一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5、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第十二条各供应商送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第十三条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1.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22.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人事部开立之放行单放行。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第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6、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四)车辆管制第十六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需登记放行。第十七条外宾车辆进入工厂依下列所定处理: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第十八条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五)紧急事件之处理第十九条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第二十条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7、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领导。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六)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3保安员奖惩条例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保安队伍自身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协助行政人事部做好中心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制8、定本保安奖惩制度。1.0奖励细则(公司原有奖励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有下列行为者,由行政人事部上报具体事迹和相应的奖励条款,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1.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者;1.2保安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着者;1.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1.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1.5为搞好厂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1.6拾金不昧者(折合人民币100元以上);1.7凡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任务者。2、0惩罚细则处9、罚标准A、通报批评并罚款10元;B、警告并处罚款50元;C、记过并处罚款100元;D、记大过并罚款200元。以下标准均为初次处罚标准,超出违规次数的逐级递增。2.1保安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听收音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按标准A处罚;2.2保安队员在值班时在岗位上打瞌睡,睡觉,二次以上屡教不改的;一次造成一定损失的按标准A重罚;2.3保安队员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30分钟一次以上,造成一定损失,按标准B处罚;42.4酒后值班(上班前3小时不准饮酒)、当班饮酒(一次),造成一定后果,按标准B处罚;2.5未按时交接班,对屡教不改(二次以上)者按标准B处罚;2.6值班时10、,保安着装不整,佩带不齐,衣冠不整屡教不改者;按标准A处罚;2.7每月无故不按规定时间上班2次、没有特殊原因请假每月不得超出2次、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找(替)人顶班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2.8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带非本司人员留宿者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2.9不按规定作值班记录,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责任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2.10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门、窗被撬,东西丢失,发生案件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标准D处罚;2.11检查不细致或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重要警卫目标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2.12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没有正当理由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2.13捡拾物品11、不报告、不上交者,处以相应的罚金的并按标准B处罚;2.14无故损坏、丢失保安装备或其他执勤设施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并按标准B处罚;2.15不服从上级分配或无故顶撞领导一次以上者;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置之不理一次者,按标准D处罚;2.16保安未经队长、主管批准,擅自外出二次以上者按标准A处罚;2.17保安监守自盗、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查明属实,私自购买、使用、篡改、盗用各种票据者,按标准D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厂并送公安机关处理;2.18保安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泡网吧,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标准D处罚;2.19参加公司行政人事部学习培训迟到二次、缺席一次按标准A处罚;2.20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次以上者按标准A处罚;编制:审核: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