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档案收集鉴定销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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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0427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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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公司档案收集鉴定销毁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完整、系统、科学地管理公司档案,充分发挥档案材料在公司企业管理和开发经营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第三条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既是提高本公司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也2、是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是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连续性、维护本公司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第四条 本公司档案工作由公司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办公室下属档案室统一负责除财务档案外的其他公司档案的立卷、保管工作;办公室负有指导、督促、检查的责任。第二章 档案分类及部门管理职责第五条 我公司档案按性质不同可分为项目开发档案、代建项目档案、计划统计档案、人事档案、劳资档案、教育培训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销售档案及党、工方面档案等。第六条 项目开发档案又分为项目前期档案、项目建设档案和技术经济资料档案。1、 项目前期档案:由前期部和销售部负责收集、3、移交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移交、整理,统一移交档案室。2、 项目建设档案:由前期部、技术部、预算部、工程部、总师办负责收集、整理;前期部、技术部、预算部、工程部整理完毕后移交总师办;总师办负责督促、审核,统一移交档案室。3、 技术经济资料档案:由各部门负责收集、移交档案室。第七条 代建项目档案由代建公司负责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其中相关证书原件移交档案室。第八条 计划统计档案又分为计划档案和统计档案。1、 计划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室。2、 统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第九条 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劳资档案、教育培训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室4、。第十条 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第十一条 销售档案由销售部负责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室。第十二条 党工档案由党支部负责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第三章 档案归档范围第十三条 项目开发档案归档范围:1、 项目前期档案: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各类会议纪要、各类许可证,及其上述材料取得所应上报相关材料。2、 项目建设档案: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3、 技术经济资料档案:技术工具书籍、文献、有关的技术文本、质量检验、验收标准,各类定额、价格调整文件、信息资料等。第十四条 代建项目档案归档范围:从项目前期到设计、施工、竣工等全套文件材料。第十五条 计5、划统计档案归档范围:1、 计划档案:公司长期计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检查考核表以及计划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2、 统计档案:各类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第十六条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1、 直接针对本公司或本公司必须贯彻执行的上级来文。2、 反映本公司主要工作活动和基本情况的公司文件。3、 向本公司请示或反映重要活动的下级来文。第十七条 劳资档案归档范围:定岗、定员和工作调配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险金支付等工作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第十八条 教育培训档案归档范围:公司员工教育和各类培训的文件、教材等材料。第十九条 人事档案归档范围: 企业职工个人信息资料;企业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的信6、息资料等。第二十条 会计档案归档范围:成本核算、财务预决算、会计报表、帐册、凭证等方面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第二十一条 销售档案归档范围: 在房屋销售过程中所形成的销售道具、销售台帐、合同、客户资料等材料。第二十二条 党工档案归档范围:有关公司党务及组织、宣传工作中的各种文件材料和工会工作中形成各种文件材料。第四章 档案材料收集、移交、装订第二十三条 档案资料的收集移交应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移交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档案交接单”,数量较多时编制归档清单,交接双方在“档案交接单”上签字,然后交接双方各存一份。第二十四条 项目开发档案材料:1、 项目前期档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逐步收集、整理7、及时移交办公室,项目结束后由办公室统一、完整移交档案室进行立卷、装订。2、 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分阶段收集、整理、移交总师办,项目结束后由总师办统一、完整移交档案室进行立卷、装订。3、 技术经济资料档案:在每一次购买、发放过程中收集,并及时移交,随时进行整理。第二十五条 计划统计档案材料:1、 计划档案:在计划下达后进行收集,每年结束后进行整理、装订。2、 统计档案:在统计报表上报后收集,每年结束后进行整理、装订。第二十六条 文书档案材料:在收到或发放后进行收集,每年结束后进行整理、装订。第二十七条 劳资档案材料:在劳资工作过程中进行收集,每年结束后进行整理、装订。第二十八条 教育8、培训档案材料:在教育培训办理过程中进行收集,每年结束后进行整理、装订。第二十九条 人事档案材料: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收集,每年结束后进行整理、装订。第三十条 会计档案材料:随时收集、会计凭证一个月整理、装订,其他一年结束后整理、装订。第三十一条 销售档案材料:在销售过程中进行收集,分项目、分阶段进行整理,项目结束后统一、完整移交档案室进行立卷、装订。第三十二条 党工档案材料:党工档案:在党务、工会工作过程中进行收集,一年结束后进行整理、装订。第五章 档案的管理第三十三条 档案的整理分类:项目开发类档案以开发项目进行分类;管理类档案,按年代、组织机构分类。分类编号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并且要便于9、保管和提供利用。第三十四条 所有提供的归档资料准确,填写和复印等应力求工整、清楚、完整,手工填写一律用钢笔(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第三十五条 按档案分类要求,全部按其产生日期的先后并结合相互间的逻辑关系,编排卷内序号、目录、卷面,依照规定装订成册。第三十六条 对变化较大的档案资料,其装订办法应有利于资料的及时补充。对不宜装订的资料,按其先后编号分区整理。第三十七条 档案室在档案整理分类的同时建立公司档案的索引目录,便于提供利用。第三十八条 要做好档案的保管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克服和限制一切可能损害档案的因素。第六章 档案的安全、保密第三十九条 凡属本公司档案的10、保密项目,不得私自向外提供,不准私自利用公开的宣传工具泄密,查阅应严格审批手续,慎防失密。第四十条 做好安全、保密检查工作,对发现各种失密现象应及时报告,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第七章 档案的借阅与开发利用第四十一条 凡利用档案的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有密级的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备批条来借阅。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的,一般应在档案室内进行,需进行复印或借阅的,应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复印或借阅期间要求将资料妥善保管,并按时归还。第八章 档案的鉴定、销毁第四十三条 根据上级制订的原则、标准和规定,运用全面的观点、历史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合理、正确11、科学地制定档案的价值,并确定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第四十四条 凡对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作永久保存,凡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为长期或短期保管,上级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 根据本公司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保管期限表,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补充、完整。第四十六条 对销毁的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销毁档案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下列各类档案管理办法或规定办理: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将按档案法有关条例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条 公司各类档案应归集材料明细清单以后作为本规定实施细则分批予以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