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方案(2024-2035年)(13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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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众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4 年 8 月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规划规划文本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众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4 年 8 月i目目录录第一章 规划总则.11.1 规划编制背景.11.2 指导思想.11.3 规划原则.11.4 规划依据.21.5 规划范围.51.6 规划对象.51.7 规划期限.6第二章 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62.1 建筑垃圾治理现状.62.2 相关规划解读.7第三章 规划目标.83.1 总体目标.83.2 分期目标.83.3 规划2、指标体系.9第四章 规模预测.104.1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104.2 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10第五章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125.1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125.2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12ii5.3 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13第六章 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156.1 建筑垃圾收运模式.156.2 建筑垃圾收运要求.156.3 建筑垃圾分类收运.166.4 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17第七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197.1 建筑垃圾利用.197.2 建筑垃圾处置.197.3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20第八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208.1 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203、8.2 存量治理工作机制.218.3 存量治理计划.218.4 存量治理要求.22第九章 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239.1 管理制度机制建设.239.2 部门职责分工.249.3 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259.4 突发应急预案.26第十章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2810.1 规划目标.28iii10.2 产业发展重点.2810.3 产品质量管控.3010.4 产业支持策略.31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实施计划.3311.1 近期工作规划.3311.2 近期项目规划.34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512.1 政策保障.3512.2 组织保障.3512.3 资金保障.3512.4 土地保障4、.3612.5 技术保障.36附表.38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1.1 规划编制背景规划编制背景为解决越城区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加快提升建筑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结合越城区实际情况,编制本次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2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5、念,结合越城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资源化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发展循环经济、防治建筑垃圾污染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原则,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流程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建立科学统筹、分类处置、全程管控、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利用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为建设“无废城市”,打造美丽人居环境作出更大贡献。1.3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全面调研,深入分析。目标导向,补齐短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全程谋划,推进分类。强化衔接,充分论证。越城区建6、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系统推进,绿色低碳。1.4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4.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固7、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201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7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等。1.4.2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 135 号);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9、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 号);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经信资源2018260 号);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2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的通知(浙建城管发20232 号);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绍市委办发 2019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96 号);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2011 号);绍兴市工10、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绍市渣土办 20231 号);绍兴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绍市城管办 20243 号)等。1.4.3标准规范标准规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置技术规程(JC/T2546-2019);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T51322-2018)等。1.4.411、相关规划相关规划绍兴市越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越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绍兴市越城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他相关规划等。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51.5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与越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一致,包括越城区全区范围及上虞区委托管理的江滨海涂部分,总规划面积 650.84 平方公里。规划涉及的街道(乡镇)有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迪荡街道、灵芝街道、东湖街道、皋埠街道、马山街道、斗门街道、鉴湖街道、12、东浦街道、孙端街道、陶堰街道、沥海街道、富盛镇。1.6 规划对象规划对象本规划所指的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工程泥浆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工程垃圾: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13、料。拆除垃圾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装修垃圾装修垃圾: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和塑料等废弃物。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61.7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4-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至 2030 年,规划远期至 2035 年。第二章第二章 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2.1 建筑垃圾治理现状建筑垃圾治理现状建筑垃圾产生情况建筑垃圾产生情况。越城区建筑垃圾主要产生来源是房屋拆迁、施工14、工地、居民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2023 年建筑垃圾总产生量为 771.13 万吨。其中工程渣土产生量 560.21 万吨,工程泥浆产生量 199.36 万吨,工程垃圾产生量 11.56 万吨,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未统计。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场所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场所现状现状。越城区目前共有 6 处市场化运营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年处置能力达 1379.5 万吨。其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5 处,年处置能力达 1038.25 万吨;建筑垃圾堆填场 1 处,年处置能力达 341.25 万吨。收集运输现状收集运输现状。目前越城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收运主要采用直运模式15、,装修垃圾采用转运模式。全区共核准45 家运输工程渣土(泥浆)企业和 5 家运输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的运输企业。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主要通过运输车辆直接运输至消纳场。单位、商户等非居民装修垃圾可以分拣后直运至消纳场,也可以进入越城区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处置;居民装修垃圾可分四种途径处理,一是投放到小区建筑垃圾投放点、二是投放到镇街建筑垃圾集置点、三是申请智能收集箱投放、四是进行电话预约投放清运,再统一由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收运至越城区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处置。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7管理现状管理现状。目前越城区已运用浙江省建筑16、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进行全区建筑垃圾数据核查及动态管理,发挥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作用,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中间运输、末端消纳的“两点一线”的数字化闭环管理,真正实现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可追溯、可管控。2.2 相关规划解读相关规划解读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越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年):落实源头减量和精准投放为基础,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以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建立健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现垃圾分类精细化,垃圾处置无害化。提高全区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到 2035 年,全区城镇生活垃圾17、回收利用率达 1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 100%。越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越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远景目标纲要:对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提出打造无废城市示范区,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水平,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绍兴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绍兴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0-2025):以“减量化和资源化优先、无害化为基础”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及政府引导的应急保障作用,通过“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手段,以18、源头减量结合末端利用及处理措施,实现各类建筑垃圾的全面规范管理。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8-2035)(2021 年修年修订稿订稿):要求装修垃圾中的废弃石材、砖瓦可作为烧结砖的原料,废弃的混凝土、陶瓷可进行填埋或作为道路施工的路基材料,废弃的涂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8料、油漆等应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3.1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以实现越城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目标,坚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理念,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排放与处置的矛盾,逐步建立“布19、局合理、控制有力、监管严密、处置规范、利用科学”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加快完善与建筑垃圾产生量、建筑垃圾源头分布相符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建立良性互动的管理体制和法规政策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建立健康良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体系,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促进越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3.2 分期目标分期目标近期规划近期规划目标目标:完善建筑垃圾治理的顶层设计,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控源减量,提高全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完善处理设施系统,加快提升建筑垃圾安全处置水平,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基本实现建筑垃20、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控。远期规划远期规划目标目标:在近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控源减量,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垃圾收运能力,处理能力与产生量匹配,建立全区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的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和管理,大幅度提升越城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促进城市发展质量全面提升。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93.3 规划指标体系规划指标体系规划目标涉及近期、远期两个层次,共计 13 个规划指标,详见下表。表表 3-1 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21、划指标表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指标表序号序号指标类别指标类别指标内容指标内容近期目标近期目标远期目标远期目标备注备注1减量化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 m)300约束性2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m)200约束性3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3540约束性4资源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095约束性5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2030预期性6工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6080约束性7无害化建筑垃圾收运率(%)100100约束性8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22、%)100100约束性9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100约束性10数字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100100约束性11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100100预期性12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100100预期性13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100100约束性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0第四章第四章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4.1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根据越城区近年建筑垃圾产量统计数据,结合今后的城市发展规律,预测到 2030 年全区建筑垃圾年产生量为 794 万吨,其中工程渣土约为 480 万吨,工程泥浆约23、为 190 万吨,工程垃圾约为 40 万吨,拆除垃圾约为 50 万吨,装修垃圾约为 34 万吨。预测 2031 到 2035 年全区建筑垃圾年产生量为 485 万吨,其中工程渣土约为 270 万吨,工程泥浆约为 110 万吨,工程垃圾约为 20 万吨,拆除垃圾约为 45 万吨,装修垃圾约为 40 万吨。表表 4-1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期限期限建筑垃圾产生量(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万吨/年年)产生总量产生总量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装修垃圾近期794480190405034远期485224、701102045404.2 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基于建筑垃圾分类预测的产生量,结合区域经济性、技术可行性和可靠性等因素,分别确定各类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与处置规模。表表 4-2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万吨/年)(近期)年)(近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类别类别产生量产生量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量量填埋消纳量填埋消纳量处置量处置量工程渣土4803369648480工程泥浆1901333819190工程垃圾401224440拆除垃圾501530550装修垃圾3410.25、220.43.434合计794506.2208.479.4794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1表表 4-3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万吨/年)(远期)年)(远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类别类别产生量产生量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量量填埋消纳量填埋消纳量处置量处置量工程渣土270175.58113.5270工程泥浆11071.5335.5110工程垃圾20316120拆除垃圾456.75362.2545装修垃圾40632240合计485262.7519824.25426、85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2第五章第五章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5.1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规划采用优化工程施工、加强就地处置等措施,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至规划期末全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 40%。5.2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5.2.1总体措施总体措施建筑垃圾源头27、减量是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1)坚持“谁产生、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源头减量化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减量措施所需费用纳入工程概算。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水等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2)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构建建筑垃圾减排体系,从源头上着力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3)优化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优化设计标高,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4)推广施工技术标准,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5)做好施工组织28、。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工程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实现备案率 100%。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3工程建设(施工)单位需要排放建筑垃圾的,应当提供明确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明确的建筑垃圾运输时间和路线,与利用或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等。(6)加强施工工地施工人员环保意识。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组织参建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对环保法律法规和要求,提高全员环保意识。(7)做好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再利用。5.2.2分类措施分类措施(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可采用区域土方调配的方式,减少最终产生的需要处理和填29、埋消纳的总量。(2)工程垃圾。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发展预制装配式建筑。(3)拆除垃圾。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除;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旧建筑的多元化再利用;优化建筑物的拆解方式。(4)装修垃圾。在设计阶段合理设置住宅空间布局;推广成品房;推广改善施工工艺和提高施工水平。5.3 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1)采用湿法作业、防尘网覆盖、围挡封闭、净车出场等措施控制扬尘及废气污染。(2)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未清运建筑垃圾要分类贮存,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3)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雷雨天气,应及时进行覆盖、做好排30、水措施。(4)设置废水沉淀池,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道。有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4车辆进出的大门内侧应设置洗车槽、沉淀池并配备冲洗设施,确保出入口无残留泥浆、积水。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5第六章第六章 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6.1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建筑垃圾收运模式6.1.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及拆除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及拆除垃圾收运主体收运主体:经核准的建筑垃圾收运企业。收运流程收运流程:产生单位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处置许可手续,提交工程相关信息,管理部门核算31、建筑垃圾产生量,给予行政许可。选择一家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进场清运。工程渣土、工程垃圾和拆迁垃圾根据类型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消纳、资源化利用或最终处置。6.1.2装修垃圾装修垃圾收运主体收运主体:经核准的建筑垃圾收运企业。收运流程收运流程:新建居住小区、居住区、农村地区、商场、企业等地应规划设置装修垃圾投放收集点。单位或商户等非居民产生的装修垃圾处置应先申请核准,再由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收运至消纳场或处置中心,也可申请智能收集箱投放,再由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收运至处置中心。居民小区产生的装修垃圾以四种方式投放后,统一由街道(社区)申请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收运至处置中心处理。6.2 建筑垃圾收运要求建筑垃圾32、收运要求分类收集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全面管控,确保无管理漏洞现象的发生。为便于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施工、房屋拆迁等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不同的产生源、种类、性质进行分别堆放、分流收运、分类处理。密闭运输密闭运输。建筑垃圾转运实现 100%密闭化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要求全部采用密闭式车厢,不得超载,途中不得抛撒泄漏;为保持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6建筑垃圾运输车的美观性,应定期对运输车进行全面清洗。运输路线运输路线。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向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申报,按照其指定的区域、路线、时段进行运输。633、.3 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建筑垃圾分类收运(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表层耕植土不宜和其他土类、建筑垃圾混合。可用作建筑原材料的粉砂(土)、砂土以及卵(砾)石、岩石等,宜分类收集。少量工程泥浆应通过工程现场设置的泥浆池收集,严禁未加处置的泥浆就地或随意排放。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泥浆宜预先固化处理。施工现场应按建筑工地要求设置渣土临时堆放场地和临时泥浆池,按规定对工程渣土(泥浆)次、出土方量等做好统一登记。(2)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柱基工程的工程桩桩头、基坑工程的临时支撑可统一收集。现场破碎、分离混凝土和钢筋时,混凝土和钢筋应分类堆放。道路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应单独收集。其他工程垃圾不应与工34、程桩桩头、支撑或道路混凝土、沥青混合料混杂。(3)拆除垃圾拆除垃圾大型拆除工程施工前,可编制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根据拆除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拆迁工地应当采取封闭管理,防止拆除过程中出现扬尘污染、影响市容、垃圾乱偷倒等情况。工地宜设置拆除垃圾堆放点,现场落实防尘、防渗及安全防护措施。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7拆除垃圾宜按照砖瓦混凝土类、木材类、石膏类、金属类、其他类等分类收集、暂存,经现场分拣处理和计量称重后进行规范处置。附属构件(门、窗等)可先于主体结构拆除,分类堆放。拆迁工地进行围墙施工、道路平整等作业时应就地取材,优先使用拆35、迁垃圾,减少拆除垃圾外运量。拆迁工程责任主体应对拆迁地块产生的拆除垃圾严格监管,做好巡查管控工作,严禁出现拆除垃圾丢失及乱偷倒现象。(4)装修垃圾)装修垃圾较大的装修工程,可在施工前编制完成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住宅装修合同应明确业主、施工单位关于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的职责。装修垃圾应分类装袋、捆绑。无机装修废料(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等)不应与有机杂物、金属等混杂。住宅小区应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点。6.4 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6.4.1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指定投放点指定投放点选址要求选址要求。场所选址不得占用农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不得位于饮用水源地、运河生态保护区、湿36、地等生态保护功能区划内,有上述情况的场所一律关停,并另行选址。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场所设置应做到地面平整硬化,四周设立围墙或规范围挡,高度应在两米以上,并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设置相应排水沟;建筑垃圾堆放场为露天堆放方式的,须采取防水膜进行覆盖,堆放处地坪标高建议略高于周围场地,堆体高度应低于围墙或围挡一米以上。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8场所规范场所规范。实行严格的入场制度;出入口应张贴公示牌,明确为“某某镇街建筑垃圾堆放场”,并公布开放时间、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设立门禁,开放时间段要实行专人管理,凭所在镇街入场单(盖章)进场,非开放时段,入场37、大门一律关闭;严禁个人、单位私自违规入场倾倒,严禁接纳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工程渣土(泥浆)入场,严禁用作可再生物资(废旧物品)堆放场地,严禁接收本镇街辖区以外的建筑垃圾。有条件的镇街,可加装视频监控,进一步规范管理。拆迁管理拆迁管理。对于拆迁造成的拆迁垃圾原址堆放的,镇街应做好管理,对场地进行合理平整,及时清理区域内散落的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同时对该区域采取设立围挡封闭、巡查管理等方式,防止成为外来垃圾、各类固废的违规倾倒点,各镇街亦不得将此拆迁场地用作镇街其他各类固废堆放场所(转运点)。因属于居民、单位的违章建筑拆除的,应及时清理,不得原址堆放。6.4.2建筑垃圾收运车38、辆建筑垃圾收运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相应数量合法运输车辆(船舶)、健全的运输车辆(船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运输车辆(船舶)具备全密闭运输、行驶及装卸记录、卫星定位等装置,保持正常使用,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技术标准,并向运输业务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运输业务核准。车辆(船舶)全程密闭运输,不得沿途遗撒,不得超载超限,应保持车(船)身干净整洁、号牌清晰,保持车辆(船舶)卫星定位、行驶及装卸记录等装置正常使用符合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要求。各类建筑垃圾应分类运输,运输车辆(船舶)应按要求统一车身喷涂、垃圾类别、编号、监督电话等标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越城区建筑垃圾39、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19第七章第七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7.1 建筑垃圾利用建筑垃圾利用建筑垃圾利用方式主要分为直接利用和资源化再生利用两种模式。7.1.1直接利用直接利用(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堆土造景、采石场/山体复绿、复垦耕地、公路路基、工程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主要为混凝土、砖块等,它们具有很稳定的结构、能够长时间地保持一定的硬度,将其用于建设中的地基可以避免风化等外界环境的干扰,起到加固地基的作用。(3)装修垃圾:成分复杂,一般需要经过垃圾分类之后才能进行直接利用,其中主要能够直接利用的材料有砖块、混凝土、竹木、金40、属等。7.1.2资源化再生利用资源化再生利用(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主要产品:再生烧结砖、再生陶土粒、回填土、种植土、再生水稳材料。(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主要产品:再生骨料、再生无机混合料、再生骨料砂浆、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骨料混凝土块状制品、再生混凝土墙板、再生微粉。(3)装修垃圾主要产品:再生砖、再生混凝土、再生无机混合料、路基材料、压缩板。7.2 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处置(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必须在建筑工地进行源头分拣(其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0中工程泥浆需事先进行无害化处理),部分项目就近区域平衡后,再将剩余部分分类进行外运处理。其中可41、利用的优质土壤(生土需进行培育)应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碎石页岩等进入资源回收体系,其他剩余的渣土应优先用于城市公园绿化项目地形改造利用和部分生态修复项目,最后未利用部分则进入工程渣土堆填场进行回填。(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必须在源头进行分拣,木材、金属等有价值的物质进入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混凝土块、砖块、碎石等进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再生利用。渣土等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部分进入工程渣土堆填场回填处置。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入拆除工程等施工现场,利用临时固定式处置设施或现场移动式处理设施回收利用建筑垃圾。(3)装修垃圾必须进入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统一分选,木材、金属、混凝土块、砖块、42、碎石等有价值的物质进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其他剩余没有利用价值的部分进入装修垃圾堆填场填埋处置。对大件的装修垃圾提倡优先考虑整体再利用,无法整体再利用的应进行拆解,拆除有毒有害的材料及零部件,并按种类分类贮存和处理,拆解后剩余的材料应按材质分类回收与再生利用。7.3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本次规划保留 5 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和 1 处建筑垃圾堆填场不变,新增布局 1 处资源化利用场所,新增越城区历史遗留矿山作为渣土直接利用场所。第八章第八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8.1 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存量建筑垃圾是指在规划基准年之前已经43、产生但尚未计划治理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1的建筑垃圾,通过对越城区存量垃圾进行摸底排查,目前越城区存量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拆迁工地。8.2 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存量治理工作机制职责分工职责分工。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上下同抓、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所辖村(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同做好乡镇(街道)排查整治工作。深度摸排深度摸排。全面摸底排查在建工地建筑垃圾申报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居住区装修垃圾产生者是否按规定投放装修垃圾;全面摸底排查已经备案的中转站、资源化利用场所、消纳场所是否按要求处理建筑垃圾,是否存在未经44、备案擅自设立的建筑垃圾中转站、消纳场所,是否存在擅自倾倒、堆放、处置的建筑垃圾点位。长效监管长效监管。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建立巡查和投诉举报机制,主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群众举报热线和通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促进常态化发现解决机制加快形成。全面治理全面治理。依托数字监管,从快从严处罚。聚焦工地周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城乡结合部、通往区外省市交通干道等重点区域,全链条、全过程严厉打击。对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开展溯源调查,依法追究施工工地、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的违法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8.45、3 存量治理计划存量治理计划治理范围治理范围。对全区城乡公共空间范围的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区域是拆改区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2管理范围、废弃工矿、丘陵荒坡等空旷地、跨区交界及飞地范围等。治理内容。治理内容。(1)非正规处置、堆放问题。全面排查越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安全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暂缓其消纳业务,待其整改完毕、验收达标后再行恢复;对不再具备处置条件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46、时排除安全隐患,并依法开展平整、复绿,有条件的可改造成公园、湿地等;对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予以取缔、查处,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后依法对场地进行平整、复绿。(2)非法运输、处置问题。以源头非法出土、未经核准擅自运输、末端非法消纳为重点,对未取得核准、未按审批路线擅自运输、未在指定处置场所处理处置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隐患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整治。8.4 存量治理要求存量治理要求(1)加快对重点区域存量建筑垃圾摸排,采用网格划片实地排查、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等方式,对每处存量垃圾场进行编号登记入账,摸排工作结束后,形成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报告。(2)推进生态修复。对清理后的地块及47、时开展复耕、绿化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经批准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开展安全评估,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排除安全隐患。(3)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各项规定,打击各类偷乱倒违法行为,防止治理工作出现回潮。(4)严格控制增量,在产生环节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在运输环节督促运输单位按照指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路线密闭运输,要坚决遏制非法运输倾倒建筑垃圾行为。(5)大力推广信息化手段,推广智能化管理系统,对建筑垃圾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3的产生、运输、处置等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治理效率和准确性。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垃圾48、监督管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9.1 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建筑垃圾转运建筑垃圾转运、处置资质管理处置资质管理制度制度。建筑垃圾的转运、处置单位,应当获得行政许可审批核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转运、处置工作。联合执法与过程管理联合执法与过程管理制度。制度。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住建、交通、自然资源、农水等部门应全面落实联勤联动机制,在强化日常执法管理的基础上,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加强建筑垃圾的过程管理,对依法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建筑垃圾处置目标责任考核,并对其在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建49、立信用评价机制。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建筑垃圾各方主体和各环节监管,将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纳入涉事单位和个人的不良信息信用档案。健全完善建筑垃圾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规则,健全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并依托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再生利用产品优先政策再生利用产品优先政策。加快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财政补贴措施,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政府相关资金扶持政策范围内。对符合国家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扶持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公共设施建设或市政动迁项目优先采用再生砖等产品,建设施工单位使用建筑垃圾制砖产品可按照数量减免建筑垃圾处置费。投诉举报50、制度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建筑垃圾管理违规行为的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超重运输等行为进行监督,并对社会公众投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4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处理。探索建立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常态化治理机制。探索建立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常态化治理机制。组织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实施网格化管理,及时清理消除零星堆放点,确保不再出现新的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要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非法运输处置问题等群众举报热线和通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促进常态化发现解决机制加快形成。9.2 部门51、职责分工部门职责分工区综合执法局区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依职责权限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负责本辖区范围建筑垃圾治理具体管理和宣传工作。区发改局区发改局。负责指导信用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建筑垃圾治理重大建设项目。区经信局区经信局。负责制订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的政策,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建筑垃圾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区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工程源头管控以及营运货车、水运接驳监管,依法查处营运车52、辆无道路运输证运输、非法改装、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再生产品在交通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处置设施的用地要素保障、用地审批及规划审批等工作;负责监管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阻止并依法查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环境督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5察内容,指导做好建筑垃圾场所利用处置过程中分选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工作;负责落实开展环保方面鼓励引导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相关工作,会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建53、筑垃圾利用处置场所的环境违法行为。区建设局区建设局。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广,研究、推进将建筑垃圾再生品作为绿色建材,在公路、市政、河道、公园、广场等工程中优先使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负责在资金上对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予以保障,落实规划编制、平台建设、日常监管、项目推进及运维管理等经费。区农水局区农水局。负责水利工程源头管控,指导再生产品在水利领域的应用推广;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不得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指导工程渣土在农业和农村领域内的可再生综合开发利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54、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再生产品的市场抽检力度。各乡镇各乡镇、街道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本辖区内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并实施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并向负有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9.3 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建筑垃圾基础数据归集建筑垃圾基础数据归集。把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建筑工地、资源化处理企业、消纳与归集点的信息管理等统一纳入基础数据库。物联感知设备配置物联感知设备配置。建设工程、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转运场所、消纳场所的视频监控、号牌识别、车货称重检测55、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6等物联网设备实现与绍兴市建筑垃圾系统实现对接与共享。并按要求做好与省建筑垃圾系统联网。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部门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2 号),移出人应当对转移的建筑垃圾进行计量,通过省建筑垃圾系统发起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转移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等信息。承运人应当核实移出人填写的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确认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中承运人名称、运输工具及其牌号等信息,并将建筑垃圾运抵至接56、收人场所。接收人应当核实移出人、承运人信息以及拟接收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等信息,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是否接收的意见,以及利用处置方式和接收量等信息。移出人、承运人、接收人未运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的,依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9.4 突发应急预案突发应急预案表表 9-1 突发应急预案方案表突发应急预案方案表环节环节事件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运输因台风、暴雨造成区级建筑垃圾消纳点出现堆体滑坡,导致建筑垃圾大量堆积。工程渣土消纳途径受阻,或原有途径无法消纳工程渣土,优先区内统筹处理;超过作业负荷时,报市级统筹调度。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洒污染道路或发生偷57、倒,导致道路阻塞,污染周边环境。发生大规模建筑垃圾偷乱倒事件,立即组织运力在最短时间完成清运。本区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后,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停驶造成道路扬尘,加剧空气污染。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7环节环节事件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处理因生产工艺事故等造成区级装修垃圾分拣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无法正常运行。装修垃圾分拣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区内装修垃圾积压严重,由区政府制定应急物流计划,装修垃圾运至对应的应急处理设施。因重大活动、关键节点或其他原因导致建筑垃圾58、中转场所无法外运,产生大量堆积。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建筑垃圾处置设施部分停产甚至完全停产,需要临时调整建筑垃圾处置流向的,由市级统一调度。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相关区域的装修垃圾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发生区域的装修垃圾进行清运,如果必须清运,应在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做好消毒杀菌工作。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并对建筑垃圾处置造成影响。涉及群体性事件,阻拦建筑垃圾进入处置设施的,立即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提请区人民政府做好维稳工作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28第十章第59、十章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10.1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近近期目标:期目标:到 2030 年,全区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90%,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20%,工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60%,探索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市场引导政策与先进商业模式,推广采用装修垃圾、拆除建筑垃圾等制成的建材产品。远期目标:远期目标:到 2035 年,全区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95%,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30%,工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80%,实现建筑垃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完整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提高建筑60、垃圾处理的效率和再生产品的质量,形成稳定的市场供应体系,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规模化和标准化。表表 10-1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目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目标(%)建筑垃圾种类建筑垃圾种类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工程渣土90952030工程泥浆90952030工程垃圾90956080拆除垃圾90956080装修垃圾9095608010.2 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10.2.1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与应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应用是资源化利用的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61、-2035 年)文本29关键。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是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主要方式之一。将建筑垃圾经过初步清理,分拣出可回收的钢筋和木材、再把砖石、水泥混凝土块破碎成骨料,经过筛分,除去杂质,形成一定粒径要求的砂石,然后按级配设计要求在原料里添加水泥和粉煤灰等辅料,加入一部分水后进行搅拌,形成不同的建筑产品和道路建设产品,这些产品完全可以替代普通砂石料用于道路基层,将有力地缓解砂石短缺的现状。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建材产品,这些产品可以部分替代天然砂、石料,缓解建材市场的供需紧张局面。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在技术研发和设备购置方面的投入,同时推广再生产62、品在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应用。10.2.2强化建筑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强化建筑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需建立健全的建筑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以便有效处理和利用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针对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的特性,进行精细化分类处理。例如,工程渣土可以通过筛分和清理用于回填土或生产再生骨料,工程泥浆可以经过脱水处理后用于生产环保砖或土工材料,装修垃圾中的废木材、金属和塑料等可分类回收再利用。10.2.3政政府政策引导和监管府政策引导和监管政府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需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如税收减免、资金补贴、技术支持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63、同时,加强对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过程的监管,确保操作规范、环保达标,防止二次污染。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010.2.4增强公众和企业环保意识增强公众和企业环保意识增强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政府和企业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建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认识,倡导绿色生活和环保理念。同时,组织企业参观学习先进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成功案例,提升企业的环保责任感和技术水平,推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10.3 产品质量管控产品质量管控10.3.1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参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64、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 号)发布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主要种类、适用工程部位及质量标准参考目录(第一版)。10.3.2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成立质量检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委员会成员应包括政府监管部门代表、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和检测机构代表。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指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对再生建材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认证。检测机构需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检测能力和水平符合要求。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应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环保指标、安全性能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检验项目65、应根据产品类型和用途确定,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检验程序检验程序。(1)原材料检验:对建筑垃圾原材料进行初步检验,确保其符合生产再生建材产品的基本要求。检验项目包括杂质含量、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1有害物质检测等。(2)生产过程控制:建立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符合质量管理要求。实行关键工序和关键点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3)成品检验:再生建材产品生产完成后,应进行全面的成品检验。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不合格产品需返工或处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等信息。检验报告需66、由检测机构和企业双方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检验合格的再生建材产品,可在产品包装上加贴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检验报告应定期向质量检验管理委员会和相关监管部门报送。质量追溯质量追溯。建立再生建材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产品从原材料到成品销售的全流程追溯。每批次产品应有唯一的追溯码,记录生产、检验和销售的全过程信息。建立质量反馈机制,收集用户和市场对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对于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改进生产和检验流程。培训与考核培训与考核。定期对企业生产人员和检测机构检验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对企业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能力符合要求。对考核不67、合格的企业和检测机构,进行整改并重新审核。监督与处罚监督与处罚。质量检验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再生建材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违规企业和检测机构,进行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召回并整改。对于严重质量问题或多次违规的企业,吊销其生产和销售资质。10.4 产业支持策略产业支持策略10.4.1积极拓宽应用领域积极拓宽应用领域在满足设计、技术、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情况下,鼓励各类工程项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2目建设优先使用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种类及可适用工程部位,按照国家、行业和68、地方标准执行。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的示范作用,引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工作。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农业工程等项目在地面、道路、广场、停车场、人行道板、围墙、管井管沟、挡土坡、基础垫层和非主体承重结构等部位,以及水利工程项目在临时工程、输水渠道衬砌、水库护坡、河道护岸等非承重结构工程建设中,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做到能用尽用,切实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使用比例。各设区市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最低使用比例,并向社会公布。10.4.2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加大建筑垃圾综69、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将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建材等目录,并由相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优先采购,属于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绿色采购政策适用范围的,应当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依法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工程在工程建设项目奖项评选和申报绿色建筑中予以优先推荐。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3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实施计划近期70、规划实施计划11.1 近期工作规划近期工作规划11.1.1重点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重点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加强对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的规范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对未按审批路线运输建筑垃圾、未在指定建筑垃圾堆填场处理建筑垃圾等行为依法处理;全面排查范围内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安全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暂缓其土方填埋业务,待其整改完毕、验收达标后再行恢复;对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予以取缔、查处,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后依法对场地进行平整、复绿。11.1.2推进处理设施建设71、工程选址推进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选址优化完善城区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选点布局,增强全区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应满足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等有关标准要求,依法推动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加装监控探头、执行分区作业、遵守堆填高度要求等,规范作业管理。11.1.3推动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推动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建筑垃圾就近利用,促进工地和项目业主间的垃圾自行消化处理,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资源集约节约,积极推进越城区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全区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项目布局规划;逐步实现智能新能源渣土运72、输车实用化、产业化,鼓励支持渣土运输企业将老旧车型更换为新型智能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4化循环化利用政策资金引导、支撑配套体系。11.1.4推进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推进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市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越城区建筑垃圾收运监管体系,依法推动在全区范围内作业的渣土运输车上安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模块、视频监控模块,实现渣土运输车定位信息与管理信息的有效结合,同时引入施工工地、堆填场出入口监控信息,形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从施工工地到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闭环。11.2 近期项目规划近期项73、目规划近期项目规划主要为绍兴市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全量产业园和越城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5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2.1 政策保障政策保障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经济杠杆支持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鼓励企业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保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要在建筑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规划、环评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优先办理,财政、税务等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增强建筑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企业的竞争74、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优先使用的产品推广政策。环境保护是一项全民事业,仅靠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是不能完成的,必须有公众的参与。由于建筑垃圾的再生品市场接受度不高,在政策的引导下,也需要从公众参与的角度进行考虑,通过社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保和回收利用的意识,加强舆论宣传和导向,引导和鼓励消费者优先选购再生建筑产品。12.2 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专门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统筹推进建筑垃圾项目建设、日常监管及综合利用,完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过程收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75、关处理处置管理办法,制定市场运作、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法律法规。综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水等部门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12.3 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明确政府责任明确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资加大政府投资。明确政府在建筑垃圾管理中的责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6任,强调建筑垃圾管理是政府理应为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务之一。政府要将本规划建设实施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各级财政相应给予资金保障。在建筑垃圾处理实施市场化运营的同时,应继续坚持政府作为建筑垃圾管理主要投资人的角色,加大政府投入资金的力度。通过市场化运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通过市场76、化运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在确立政府主要投资人的基础上,可通过市场化经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特别是在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方面,应多渠道、多层次地筹集资金,改变单一的资金来源。同时完善投资政策,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上,寻求通过多方筹资,通过市场运作,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投资的最大效益,加快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12.4 土地保障土地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详细规划中应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选址和用地规模需求,在土地出让和审批中应明确相关设施的配置标准。适宜采用灵活用地的设施,可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77、方式落实用地保障。相关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方案,应征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牵头管理部门的意见。大中型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在设施建设前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12.5 技术保障技术保障充实建筑垃圾治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加强专业学习、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工作。建立一线作业人员的作业技能培训、作业资格认证、等级评定等制度,保障人员专业操作技能,提高专业化水平。积极参与省内外垃圾治理学术研讨、管理研究、技术交流活动,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7了解省内外建筑垃圾治理动态趋势,学习省内外兄弟城市、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78、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时效。搭建覆盖建筑垃圾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起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管理体系。适时开展专项研究,要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落实规划提出的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垃圾治理的水平与成效,不仅需要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更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来指引实施。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8附表附表附表附表 1 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表(吨)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表(吨)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年份年份202120222023工程渣土932153985864005602074工程泥浆492808023530001993600工程垃圾2070002579、0000115554.6拆除垃圾348277.640600-装修垃圾-备注:2021 和 2022 年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产生量合并统计,2023 年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产生量未统计。附表附表 2 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万吨/年年)(近期)(近期)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产生量产生量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处置量处置量工程渣土48033696480工程泥浆19013338190工程垃圾40122440拆除垃圾50153050装修垃圾3410.220.434附表附表 3 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万吨80、/年年)(远期)(远期)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产生量产生量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处置量处置量工程渣土270175.581270工程泥浆11071.533110工程垃圾2031620拆除垃圾456.753645装修垃圾4063240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39附表附表 4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现状统计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现状统计表编号编号名称名称位置位置年设计处置年设计处置能力(吨)能力(吨)年剩余处置年剩余处置能力(吨)能力(吨)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再生产品利用再生产品利用信息信息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种类种类数字化治81、理设施建设数字化治理设施建设视频视频监控监控地磅地磅门禁门禁系统系统1镜湖伟通固化点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解放大道与世纪西街交叉口15000001432000104667路基材料、黄沙、营养土工程泥浆2越城越建固化点越城区东湖街道朱尉村原谢家岸头拆迁地块1800000179500023333再生混凝土、再生砖、路基材料等工程泥浆3越城区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绍兴市越城区于越中路 909 号18250016668067544再生砖、再生骨料、再生粉料、路基材料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4城投固化点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 M-22 地块390000066667路基材料工程泥浆5绍兴市越路建82、材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市滨海新区曹娥江大桥东北侧3000000166667烧结保温砌块工程泥浆、工程渣土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40附表附表 5 建筑垃圾堆填场现状统计表建筑垃圾堆填场现状统计表编号编号名称名称位置位置消纳能力消纳能力(吨)(吨)剩余可消纳剩余可消纳量(吨)量(吨)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种类种类数字化治理设施建设数字化治理设施建设视频视频监控监控地磅地磅门禁门禁系统系统1绍兴滨海新区渣土消纳场沥海街道九八丘34125001000000工程渣土附表附表 6 规划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统计表规划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统计表编号编号名称名称处83、理能力处理能力(吨)(吨)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投资估算投资估算(万元)(万元)建设时序建设时序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备注备注1绍兴市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全量产业园3000000196667近期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越城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4-2025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越城区历史遗留矿山作为渣土直接利用场所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众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4 年 8 月i目目录录第一章 规划总则.11.1 规划编制背景.11.2 指导思想.31.3 规划原则.41.4 规划依据.51.5 规划范84、围.81.6 规划对象.81.7 规划期限.10第二章 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112.1 城市概况.112.2 建筑垃圾治理现状.132.3 相关规划解读.18第三章 规划目标.233.1 总体目标.233.2 分期目标.233.3 规划指标体系.24第四章 规模预测.254.1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254.2 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29第五章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305.1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30ii5.2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305.3 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34第六章 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366.1 建筑垃圾收运模式.366.2 建筑垃圾收运要求.376.3 建筑垃圾分85、类收运.386.4 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39第七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437.1 建筑垃圾利用.437.2 建筑垃圾处置.447.3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45第八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488.1 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488.2 存量治理工作机制.488.3 存量治理计划.498.4 存量治理要求.49第九章 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519.1 管理制度机制建设.519.2 部门职责分工.539.3 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559.4 突发应急预案.58第十章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60iii10.1 规划目标.6010.2 产业发展重点.6010.3 产品质量管控.6486、10.4 产业支持策略.69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实施计划.7111.1 近期工作规划.7111.2 近期项目规划.72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312.1 政策保障.7312.2 组织保障.7312.3 资金保障.7412.4 土地保障.7412.5 技术保障.75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1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1.1 规划规划编制编制背景背景建筑垃圾作为城市化进程中产量最大的固体废弃物,不仅占用土地破坏环境,而且还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何有效治理建筑垃圾,已成为城市治理中的一道亟待解决的重大而又现实的课题,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绿色发87、展的必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第一次将垃圾处置写入党的报告。2018 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 35 个城市(区)开展了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试点城市以治理好存量、控制好增量、加快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为目标,有序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 年 4 月 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88、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等。新固废法将建筑垃圾的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和安全隐患防治管理提升到新的高度,必将促进我国“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和体系逐步建立,实现建筑垃圾从原来的不可控管理,向“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和全过程可控管理”过渡,最终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机制,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89、生,有效减少工程全生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浙江省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以杭州亚运会为重点的各类重大基础工程以及“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等环境提升工程数量增多,全省建筑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每年产生量超 5 亿吨。同时,由于受建筑垃圾产生量增长以及各市处置消纳量、消纳方式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产消不平衡、偷倒建筑垃圾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市县的建筑垃圾非正规堆放和处置问题也经常被曝光。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规范建筑垃圾治理,打造新时代美丽浙江和高质量建设发展共同富裕90、示范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并认真总结省内外有关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 年 9 月 29 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此次全面修订条例是补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1+N”法规体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条例规定了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城91、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装修垃圾定点投放和集中收运等制度,明确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和再生产品利用要求、建立建筑垃圾跨区域利用消纳平衡机制。同时,对建筑垃圾陆路和水路运输监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管也作了相应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引导和规范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2023 年 1 月 5 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将浙江建筑垃圾分为 5 类,分别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2024 年 4 月 10 日,9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为浙江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规范化指导,标志着浙江省在建筑垃圾管理与处置领域取得重要进展。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业也同时快速发展,相伴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与此同时越城区正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将产生大量的废弃泥浆、渣土。如果不及时处理和利用建筑垃圾,必将给社会、环境和资源带来不利影响。为解决越城区建筑垃圾问题,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加快提升建筑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根据越城区实际情况,编93、制本次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1.2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结合越城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资源化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发展循环经济、防治建筑垃圾污染环境、推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原则,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流程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建立科学统筹、分类处置、全程管控、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利用的建筑垃圾治理体94、系,实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为建设“无废城市”,打造美丽人居环境作出更大贡献。1.3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3.1全面调研,深入分析全面调研,深入分析编制前应充分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建筑垃圾主要源头类型、产生量、利用量和处置量情况以及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规模和布局情况,梳理分析地区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存在的问题与矛盾。1.3.2目标导向,补齐短板目标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建筑垃圾优先源头减量化、充分资源化利用、全程无害化处理,以强化分类管理和全过程管理、降低建筑垃圾处理压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化产业发展、防范建筑垃圾环境污95、染风险等方面为重点,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1.3.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立足当前需求,兼顾长远发展,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置等消纳设施和场所的建设目标和工程规模,确保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利用和处置,推进产消平衡。1.3.4全程谋划,推进分类全程谋划,推进分类根据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情况,科学预测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5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加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等各环节的衔接配套,推进建筑垃96、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和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处置量。1.3.5强化衔接,充分论证强化衔接,充分论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强化环境、社会影响分析和预防,系统谋划、科学论证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空间布局,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防范“邻避”问题发生。1.3.6系统推进,绿色低碳系统推进,绿色低碳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任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加快构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1.4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4.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97、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6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98、例(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201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17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等。1.4.2政策文件政策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99、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 135 号);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7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100、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 号);关于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经信资源2018260 号);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2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的通知(浙建城管发20232 号);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绍市委办发 201996 号);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2011 号);绍兴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绍市渣土办 20231 号);绍兴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绍市城管办 20243 号)等。1.4.3标准规范标准101、规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置技术规程(JC/T2546-2019);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T51322-2018)等。1.4.4相关规划相关规划绍兴市越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越城区国民经济和102、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越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绍兴市越城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他相关规划等。1.5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与越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一致,包括越城区全区范围及上虞区委托管理的江滨海涂部分,总规划面积 650.84 平方公里。规划涉及的街道(乡镇)有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迪荡街道、灵芝街道、东湖街道、皋埠街道、马山街道、斗门街道、鉴湖街道、东浦街道、孙端街道、陶堰街道、沥海街道、富盛镇。1.6 规划对象规划对象本规划所指的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103、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9类别类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表层耕植土类红壤、黄壤、潮土、水稻土等建筑原材料类粉砂(土)、砂土、卵石、砾石、岩石、淤砂等其他可利用类淤泥、粘土、人工填土等工程泥浆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工程垃圾: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104、道桥等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类别类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金属类(可回收)钢筋、铁丝、角钢、型钢、废卡扣(脚手架)、废钢管(脚手架)、钢管(焊接、SC、无缝)、废螺杆、废铜材、废铝材及边角料、废金属箱、废锯片、废钻头、焊条头、废钉子、电线、电缆等无机非金属类可资源化利用类沥青混合料、混凝土、砖瓦、砂石、砂浆、水泥、素混凝土桩头水泥、砌块、瓷砖边角料、大理石边角料等可回收类碎玻璃等其他类竹木类(可资源化利用)木模板、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屑、木制板材、木制包装、竹材等塑料类(可回收)塑料包装、塑料薄膜、防尘网、安全网、编织袋、废胶带、机电管材105、泡沫等纸品类(可回收)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混合类(可资源化利用)废毛刷、废毛毡、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拆除垃圾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类别类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金属类(可回收)钢筋、铁丝、角钢、型钢、废钢管、废铜材、废铝材、废电箱、电线、电缆等无机非金属类可资源化利用类沥青混合料、混凝土、砖瓦、砂浆、水泥、砌块、瓷砖、大理石、损坏的洁具等可回收类玻璃瓶(罐)、玻璃杯(盘)、玻璃碎片、平板玻璃等其他类竹木类(可资源化利用)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制板材、竹材等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106、(2024-2035 年)说明书10类别类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塑料类(可回收)塑料瓶、塑料桶(盆)、塑料收纳盒、塑料包装、泡沫、编织袋、防尘网、安全网、机电管材等纸品类(可回收)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混合类(可资源化利用)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装修垃圾装修垃圾: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和塑料等废弃物。类别类别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可回收类金属类电线、铁丝、角钢、型钢、废锯片、废钻头、废钉子、废铝材及边角料、不锈钢及边角料、废铜材等塑料类塑料瓶、塑料桶(盆)、塑料包装、泡沫等纸品类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玻璃类玻璃107、碎片、平板玻璃等可资源化利用类无机物类混凝土、砂石、砂浆、腻子、砌块、水泥、砖瓦、瓷砖及边角料、大理石及边角料、石膏板等有机物类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屑、木制板材、木制包装、竹材等有毒有害类油漆及其包装物、涂料及其包装物、胶水及其包装物、灯管灯泡等1.7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4-2035 年。其中规划近期至 2030 年,规划远期至 2035 年。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11第二章第二章 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2.1 城市概况城市概况2.1.1地理区位地理区位绍兴市越城区地处杭州湾金南翼,宁绍平原西部,会稽山北麓,三面与108、柯桥区接壤,东与上虞区为邻,北濒杭州湾,地理位置为北纬3000,东经 12035,是绍兴市政治、文化中心,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毗邻上海、宁波港等大型港口,离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和宁波国际机场仅有 40 分钟和 60 分钟车程,绍兴高铁北站坐落境内,地铁 1 号线、杭绍台高铁、杭绍台高速全面投运。图图 2-1 规划区周边交通格局分布图规划区周边交通格局分布图2.1.2行政区划行政区划越城区现辖 16 个街道和 1 个镇,其中 16 个街道为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迪荡街道、灵芝街道、东湖街道、皋埠街道、马山街道、斗门街道、鉴湖街道、东浦街道、孙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109、划(2024-2035 年)说明书12端街道、陶堰街道、沥海街道;1 个镇为富盛镇。2019 年 11 月 25 日,绍兴滨海新区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现越城区范围内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以及上虞区海涂内嘉绍大桥常台高速公路以西区域(简称“江滨海涂”)委托滨海新区管理,故本次规划项目区范围包括越城区全区范围及上虞区委托管理的江滨海涂部分。2.1.3自然资源自然资源1.地形地貌地形地貌越城区位于宁绍平原西部、杭州湾南岸,背靠会稽山余脉,是平原向低山丘陵的过渡地带,总体地势南高北低。境内北部、中部以平原为主,其中北部为海涂平原,彰显滨海产业新城风貌;中部为水网平原区,地形平坦开110、阔,间有残丘突兀于平原之中。境内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地形坡度一般 1525,局部 30以上,其中西南部为低山丘陵河谷区,海拔高程一般在 10500m 之间。2.气候气候越城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夏季风交替显著,气温适中,四季分明,雨量丰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 17.6,平均无霜期约237天,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9%。多年平均风速1.9m/s,最大风速30m/s。区域内多年平均降雨量 1469.8mm,降水量受梅雨和台风影响,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匀。3.水文水文越城区地处平原水网地带,平水江、漓渚江、南池江、坡塘江自南而北流经区内;鉴湖水域和浙东运河,以东西向分别贯穿区境南北部。境内河道纵横,水111、网密布;受山脉走向制约和亚热带季风气候影响,河流普遍具有流量丰富,水位季节变化大,一年有两个汛期,上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13游水力资源丰富,下游多受海潮顶托等特点。2.1.4社会经济社会经济1.人口人口根据“七普”数据,越城区全区常住人口 107.38 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 88.82 万人,乡村常住人口 18.56 万人,分别占总常住人口的82.71%和 17.29%。较十年前全区常住人口增加 1.63 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新增 19.56 万人,乡村常住人口减少 17.94 万人。2.经济发展经济发展2023 年,越城区地区生产总值 133112、0 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7.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17 亿元,增长 3.8%;第二产业增加值 568 亿元,增长 7.9%;第三产业增加值 745 亿元,增长 7.1%。三次产业结构为 1.3:42.7:56.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161097 元,比上年增长 7.7%。2.2 建筑垃圾治理现状建筑垃圾治理现状2.2.1建筑垃圾产生情况建筑垃圾产生情况越城区建筑垃圾主要产生来源是房屋拆迁、施工工地、居民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根据越城区 2021 年以来建筑垃圾产生情况统计结果,越城区建筑垃圾总量及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减少,2021年建筑垃圾总产生量14113、80.49万吨,其中工程渣土产生量932.15万吨、工程泥浆产生量 492.81 万吨、工程垃圾产生量 20.7 万吨、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产生量 34.83 万吨;2022 年建筑垃圾总产生量 1123 万吨,其中工程渣土产生量 858.64 万吨、工程泥浆产生量 235.3 万吨、工程垃圾产生量 25.00 万吨、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产生量 4.06 万吨;2023年建筑垃圾总产生量为 771.13 万吨。其中工程渣土产生量 560.21 万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14吨、工程泥浆产生量 199.36 万吨和工程垃圾产生量 11.56 万吨,拆除垃圾和114、装修垃圾未统计。表表 2-1 2021-2023 年越城区(年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产生情况表)建筑垃圾产生情况表年份年份建筑垃圾产生量(吨)建筑垃圾产生量(吨)产生总量产生总量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装修垃圾202114804896.179321538.64928080207000348277.57202211230000858640023530002500004060020237711228.656020741993600115554.6/注:2021 年、2022 年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无分类统计,2023 年未统计拆115、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产生量。2.2.2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场所情况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场所情况越城区目前共有 6 处市场化运营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年处置能力达 1379.5 万吨,目前处置主要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和上虞区建筑垃圾。其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5 处,年处置能力达 1038.25 万吨;建筑垃圾堆填场 1 处,年处置能力达 341.25 万吨。具体情况见表 2-2。自 2021 年起,越城区积极推动废弃泥浆及干化土资源化利用工作,位于斗门街道的城投固化点项目,具备年消纳废弃泥浆 300 万立方米的产能,自投运以来,项目企业承担绍兴市城区 70%以上的废弃泥浆处116、置任务,并将原先弃置的泥浆压滤土进行技术创新与研发,泥浆干化稳定土已成功应用于交通、市政、房建等领域,主要用于路基、地基的填筑。绍兴市越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废弃土绿色循环新型墙材项目于 2022 年 10 月投运,年处置能力 300 万吨。为解决装修垃圾处置问题,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新建越城区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可日处理建筑装修垃圾 500 吨、大件垃圾 50 吨,获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15得中央资金 1000 万,已于 2023 年 8 月投入运行。表表 2-2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现状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117、场所管理情况表)现状消纳场所和资源化利用场所管理情况表消纳场所消纳场所类型类型序号序号场所名称场所名称所在地址所在地址处置能力处置能力(吨(吨/年)年)资源化利用厂(场)1镜湖伟通固化点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解放大道与世纪西街交叉口1500000资源化利用厂(场)2越城越建固化点越城区东湖街道朱尉村原谢家岸头拆迁地块1800000资源化利用厂(场)3越城区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绍兴市越城区于越中路909 号182500资源化利用厂(场)4袍江城投固化点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M-22 地块3900000资源化利用厂(场)5绍兴市越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新区曹娥江大桥东北侧3000000堆填118、场6绍兴滨海新区渣土消纳场沥海街道九八丘3412500小计13795000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16图图 2-2 规划区现状资源化利用场所堆填场分布图规划区现状资源化利用场所堆填场分布图2.2.3建筑垃圾收集运输现状建筑垃圾收集运输现状目前越城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收运主要采用直运模式,装修垃圾采用转运模式。全区共核准 45 家运输工程渣土(泥浆)企业和 5 家运输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的运输企业。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主要通过运输车辆直接运输至消纳场。单位、商户等非居民装修垃圾可以分拣后直运至消纳场,也可以进入越城区越城区建筑垃119、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17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处置,居民装修垃圾可分四种途径处理,一是投放到小区建筑垃圾投放点、二是投放到镇街建筑垃圾集置点、三是申请智能收集箱投放、四是进行电话预约投放清运,再统一由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收运至越城区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处置。2.2.4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建筑垃圾管理现状目前越城区已运用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进行全区建筑垃圾数据核查及动态管理。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建筑垃圾系统”)是省固体废物治理综合应用系统的子系统,依法对全省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实施全过程监控和信息120、化管理。按照“省级统构、分级应用、一网统管”原则统一建设、统一上线使用,致力于构建建筑垃圾“共治、智治、共享”的数字化治理体系,推进建筑垃圾产生、运输、转运、利用、消纳等过程的全流程、多维度、全天时、全天候智慧监管。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要求,绍兴市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制度。越城区发挥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作用,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中间运输、末端消纳的“两点一线”的数字化闭121、环管理,真正实现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可追溯可管控。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182.3 相关规划解读相关规划解读2.3.1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越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年)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越城区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及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绍兴滨海新区的批复和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绍兴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由上虞区委托管理的绍兴滨海新区江滨海涂部分。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近期年为 2025年,远景展望到 20122、50 年。3.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落实绍兴市“一心两屏、三片六轴”空间格局,系统构建“核心引领、三区聚合、三轴提升、五级联动、六片先行”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4.城镇体系城镇体系推动城镇功能特色发展,构建“1+3+1”城镇职能等级结构,即 1个市级中心城市,包括除富盛镇、孙端街道、陶堰街道、沥海街道以外的 14 个街道构成的市级中心城市;3 个重点城市组团,包括沥海街道、孙端街道、陶堰街道三个城市组团;1 个一般镇,即富盛镇。市级中心城市职能分工为越城区(滨海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绍兴市首位度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主体区、现代产业集聚区。沥海街道打造引领绍兴滨海新区的高能级战略123、平台。孙端街道打造生态农业型特色镇,地域风情特色鲜明的生态风情小镇。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19陶堰街道打造生态农业型特色镇,浙东运河文化旅游目的地。富盛镇打造生态文旅型特色镇,绍兴南部独具特色的魅力康养宜居小镇。5.发展规模发展规模人口规模预测:规划到 2025 年,全区常住人口在 121 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 87%。规划到 2035 年,全区常住人口在 141 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 90%。用地规模预测:综合判断,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 206.31 平方公里,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31.73 平方公里。6.城市环卫处理设施城市环卫处理设施以落实源124、头减量和精准投放为基础,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以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建立健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现垃圾分类精细化,垃圾处置无害化。提高全区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到2035 年,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1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 100%。7.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 80 个,其中交通设施类项目 53 个,能源设施类项目 5 个,水利设施类项目 16 个,防灾减灾设施项目 2 个,矿山项目 4 个;新建项目 60 个,改扩建项目 19 个,已建项目 1 个。重点建设项目中未提及环卫设施新建、改扩建项125、目。2.3.2越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越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发展目标发展目标生态环境实现新跃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0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不断拓宽,“现代水乡公园城市”基本建成,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稽山鉴水颜值不断刷新,城乡人居环境更加绿色宜居。2.主要任务主要任务建设美丽“稽山鉴水”,奋力提升生态宜居首位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擦亮绿色发126、展的生态“底色”,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加快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进一步优化自然生态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更新,高水平建成美丽中国示范区。对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提出打造无废城市示范区,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水平,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2.3.3绍兴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绍兴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02025)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绍兴市区范围,即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 2942 平方公里。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0 年-2025 年。基准年:2127、019 年。3.规划对象规划对象本规划所指建筑垃圾指新建、改(扩)建、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道桥等以及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废弃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4.规划目标规划目标以“减量化和资源化优先、无害化为基础”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1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及政府引导的应急保障作用,通过“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手段,以源头减量结合末端利用及处理措施,实现各类建筑垃圾的全面规范管理。表表 2-4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指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指标序号序号内容内容2025128、 年年1源头减量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502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二星级及以上比例不低于 30%,三星级不低于 7%3废弃泥浆源头干化率(%)(项目工地废弃泥浆源头干化量占废弃泥浆产生量的比例)204资源化工程渣土综合利用率(%)(工程渣土利用量占工程渣土产生量的比例)955工程/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工程/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占工程拆除垃圾产生量的比例)88 以上6规范处置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全部产生量的比例)955.资源化利用规划资源化利用规划建筑垃圾总体按照不同垃圾类别,遵循“全过程控制”原则,采用源头减量、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129、化填埋或焚烧处置的技术路线进行利用。(1)工程渣土:重点关注资源化利用和规范消纳处置,探索新型资源化利用工艺。首先结合供需平台建设推动施工项目之间的土方平衡利用;其次采用场地标高提升、生产建材、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强资源化利用;最终剩余工程渣土纳入消纳场处置。(2)废弃泥浆:重点保障资源化利用及安全应急处理。首先尝试推动绿化施工、就地干化和就地就近利用减少产生和运输量;其次充分保障资源化设施能力,对废弃泥浆进行干化再利用。(3)工程及拆除垃圾:重点引导源头减量及市场化资源利用。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2首先通过提高新建建筑的装配式建造比例提升源130、头减量水平;其次规范行业市场监管,提高市场化企业的规模化效应和再利用水平;最终回收利用后余下少量不可利用的物质纳入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处置。2.3.4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8-2035)(2021年修订稿)年修订稿)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越城区行政范围,包括 16 个街道和 1 个镇,包括越城区全区范围及上虞区委托管理的江滨海涂部分。2.规划年限规划年限与新一轮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同步,规划期限:2018 年-2035 年。其中,近期:2018 年-2025 年;远期:2026 年-2035 年。3.装修垃圾收运与处理规划装修垃圾收运与131、处理规划装修垃圾中的废弃石材、砖瓦可作为烧结砖的原料,废弃的混凝土、陶瓷可进行填埋或作为道路施工的路基材料,废弃的涂料、油漆等应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规划设置越城区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原海神印染厂址内,占地面积 7.5 公顷,年处理能力 20 万吨。整个项目包括装修垃圾处理车间、堆料车间、配套用房、办公楼、宿舍楼、停车保养楼等,总建筑面积约 4.1 万平方米。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3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3.1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以实现越城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132、心目标,坚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理念,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排放与处置的矛盾,逐步建立“布局合理、控制有力、监管严密、处置规范、利用科学”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加快完善与建筑垃圾产生量、建筑垃圾源头分布相符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建立良性互动的管理体制和法规政策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建立健康良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体系,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促进越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3.2 分期目标分期目标3.2.1近期规划近期规划目标目标完善建筑垃圾治理的顶层设计,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分类、控源减量,提高全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能力133、,完善处理设施系统,加快提升建筑垃圾安全处置水平,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基本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控。3.2.2远期规划远期规划目标目标在近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控源减量,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垃圾收运能力,处理能力与产生量匹配,建立全区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的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和管理,大幅度提升越城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促进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4城市发展质量全面提升。3.3 规划指标体系规划指标体系根据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134、环境防治规划目标,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近远期规划指标如下:表表 3-1 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指标表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指标表序号序号指标类别指标类别指标内容指标内容近期目标近期目标远期目标远期目标备注备注1减量化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 m)300约束性2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m)200约束性3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3540约束性4资源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135、(%)9095约束性5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2030预期性6工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6080约束性7无害化建筑垃圾收运率(%)100100约束性8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100100约束性9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100约束性10数字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100100约束性11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100100预期性12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100100预期性13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100100约束性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5第四章第四章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4.1 136、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4.1.1计算方式计算方式根据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中规定的预测公式,对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进行预测。计算方法如下: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结合现场地形、设计资料及施工工艺等综合确定,采用土方调配和平衡法预测。2.工程垃圾产生量的估算公式:Mg=Rgmg式中:Mg某城市或区域工程垃圾产生量,t/a。Rg城市或区域新增建筑面积,104m2/a。mg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t/104m2,可取 300800,宜根据规划区实际合理选取。3.拆除垃圾产生量的估算公式:Mc=Rcmc式中:Mc某城市或区域拆除垃圾产生量,t/a。Rc城市或区域拆除面积,1137、04m2/a。mc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t/104m2,可取 800013000,4.装修垃圾产生量的估算公式:Mz=Rz式中:Mz某城市或区域装修垃圾产生量,t/a。Rz城市或区域居民户数,户。mz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t/(户a),可取 0.51.0,宜根据规划区实际合理选取。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64.1.2产生量预测产生量预测1.工程渣土工程渣土根据绍兴市统计年鉴,越城区 20172023 年全年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变化如下表所示:表表 4-1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20172023 年房屋施工面积情况表年138、房屋施工面积情况表年份年份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增长率(增长率(%)20172679.4420182782.263.8420192674.16-3.8920202103.62-21.3420212119.170.7420222241.795.7920231571.42-29.90越城区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在2019-2020年大幅下降后连续三年保持稳定,2022-2023 年再次大幅下降,根据此趋势按照每三年下降25%预测越城区近期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 1206.63 万平方米,远期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 673.99 万平方米。根据越城区 2021-2023 年139、工程渣土产生数据,结合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综合确定每新增 1 万平方米产生约 0.39 万吨的工程渣土为计算指标,则近期工程渣土产生量为 470.58 万吨/年,远期产生量为262.86 万吨/年。根据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及绍兴市越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形成“三横两纵、快速成网、主次配合”的综合交通格局。“三横”即三条东西向交通廊道,包括杭甬智慧高速廊道、杭甬高速杭甬客专廊道、虞诸高速廊道。“两纵”即两条南北向交通廊道,包括杭绍台高速廊道、常台高速廊道。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7“快速成网”指延伸140、连接现状快速路,形成区域一体,高快衔接的快速路网络。“主次配合”指完善城镇道路网格局,调整优化道路级配比例,形成干路通畅、支路可达的城镇道路体系。新建包括市域铁路 S2、S3 线、轨道交通二期规划建设、轨道交通 1 号线、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绍兴市城际线、104 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绍甘线越城区段提升改造工程、越东路及南延段(智慧快速路)工程、S308 省道(二环西路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二环南路智慧快速路工程、绿云路(凤林西路以北-329 国道)智慧快速路工程、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越东路互通连接线工程、解放大道及北延伸(康宁路、汤公路)建设改造工程141、越东路(三江路至规划曹娥江大桥)智慧快速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为 207.67 公顷,按照每 1万平方米产生约 0.39 万吨的工程渣土,将预计产生工程渣土产生量80.99 万吨,则新增基础设施产生的工程渣土产生量为 6.75 万吨/年。综上所述,越城区近期工程渣土产生量为 480 万吨/年,远期工程渣土产生量为 270 万吨/年。2.工程泥浆工程泥浆工程泥浆量与不同地区、不同工程及施工工艺紧密相关,由于工程类别与工程量的不同,产生量往往波动较大,目前尚无合理的预测方法。本次规划参照越城区历年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统计数据,工程泥浆约占工程渣土的 40%,据此估算规划142、期工程泥浆产生量。则近期工程泥浆产生量为 190 万吨/年,远期产生量为 110 万吨/年。3.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根据前文测算结果,越城区近期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 1206.63 万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8平方米,远期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 673.99 万平方米,单位面积建筑垃圾产生量基数(mg)取 300,则近期工程垃圾产生量 40 万吨/年;远期产生量 20 万吨/年。4.拆除垃圾拆除垃圾根据越城区历年“三改一拆”拆除违建面积统计,越城区 2020、2021、2022、2023 年累计拆除违建面积分别为 61.72、61.9、48.47 和74.4 143、万平方米,预测规划近期拆除违建面积按近四年均值保持稳定,远期由于城市更新减缓,拆违面积略有降低,按每年 5%左右降低,预测规划期内近期拆违面积 61.6 万平方米,远期拆违面积 53.0 万平方米。单位面积建筑垃圾产生量基数(mc)取 8000,则近期拆除垃圾产生量 50 万吨/年;远期产生量 45 万吨/年。5.装修垃圾装修垃圾根据绍兴市越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城市发展人口预测,规划到 2025 年,常住人口 121 万人,规划到 2035 年,常住人口 141 万人,规划按照 3 人/户,则近期 40.33 万户,远期 47万户。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mz)取144、 0.6。则近期居民垃圾产生量 25 万吨/年;远期产生量 30 万吨/年。除了居民装修垃圾外,还存在公共设施(含商业、行政办公等)装修垃圾。根据经验,公共设施装修垃圾量约为居民装修垃圾的 35%;越城区近期和远期公共设施装修垃圾量约为 9 万吨/年和 10 万吨/年。综上所述,越城区近期和远期装修垃圾产量分别为 34 万吨/年和40 万吨/年。表表 4-2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规划期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汇总表)规划期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汇总表期限期限建筑垃圾产生量(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万吨/年年)产生总量产生总量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拆145、除垃圾装修垃圾装修垃圾近期794480190405034远期485270110204540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294.2 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基于建筑垃圾分类预测的产生量,参考浙江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 等相关政策文件提出的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目标要求,结合区域经济性、技术可行性和可靠性等因素,分别确定各类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和处置规模。表表 4-3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率()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率(%)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种类种类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直接回收利用率直接回收146、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处理率建筑垃圾处理率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工程渣土909570652030100100工程泥浆909570652030100100工程垃圾909530156080100100拆除垃圾909530156080100100装修垃圾909530156080100100表表 4-4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万吨/年)(近期)年)(近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类别类别产生量产生量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量量填埋消纳量填埋消纳量处147、置量处置量工程渣土4803369648480工程泥浆1901333819190工程垃圾401224440拆除垃圾501530550装修垃圾3410.220.43.434表表 4-5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万吨/年)(远期)年)(远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类别类别产生量产生量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量量填埋消纳量填埋消纳量处置量处置量工程渣土270175.58113.5270工程泥浆11071.5335.5110工程垃圾20316120拆除垃圾456.75362.2545装修垃圾40632240148、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0第五章第五章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5.1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规划采用优化工程施工、加强就地处置等措施,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至规划期末全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 40%。5.2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5.2.1总体措施总体措施1.坚持“谁149、产生、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源头减量化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减量措施所需费用纳入工程概算。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水等部门应当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义务,加强指导和监督。2.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构建建筑垃圾减排体系,从源头上着力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3.优化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优化设计标高,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在减少建筑垃圾方面,建筑设计方案中要考虑的问题有:建筑物应有较长的使用寿命;采用可以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选用少产生150、建筑垃圾的建材和再生建材;应考虑到建筑物将来维修和改造时便于进行,且建筑垃圾较少;应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建筑材料和构件的再生问题。4.推广施工技术标准,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1产生的垃圾。建筑的结构现场浇筑,应做好尺寸精度控制,达到横平竖直的要求,减少和避免在粉刷之前对局部构件做凿除和修补等处理。5.做好施工组织。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工程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实现备案率 100%。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工程概况,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源头151、减量、分类收集、就地利用的措施和目标等;工程建设(施工)单位需要排放建筑垃圾的,应当提供明确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明确的建筑垃圾运输时间和路线,与利用或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工程项目用地文件或者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施工的证明文件等。6.加强施工工地施工人员环保意识。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组织参建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和地方对环保法律法规和要求,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7.做好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再利用。再利用再循环原则的核心是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消耗,使内循环成为可能,以最大程度152、地延长资源的使用寿命,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构建一个循环、可持续的发展模式。5.2.2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减量措施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减量措施在城市规划、各类重大市政规划和项目设计中应重视将工程渣土减排纳入其规划设计中,加强土石方平衡设计,实行弃土资源化管理。工程渣土和少量工程泥浆可采用区域土方调配的方式,减少最终产生的需要处理和填埋消纳的总量。对于施工产生的可用于工程回填的建筑渣土通过区域土方调配优先用于工程回填,对于超出调配量的渣土以及施工产生的膨胀土和淤泥等不能用于工程回填土的工程渣土进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2入处理和填埋消纳环节。区域土方调配应153、以各个因施工需要回填建筑弃土的建设工地为主要对象,并以独立项目工地为基本单元,依托信息系统对各项目工地之间的土方填挖量进行平衡调配。首先,需要土方回填的基坑、基槽等形成小型的临时消纳场,接纳工程建设实际需求的建筑弃土,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的竖向高程进行土方填挖,对自身产生的弃土进行合法、及时消纳。其次,剩余的可回填土方将调剂送往邻近片区需要填埋建筑弃土的场地进行填埋。通过区域土方调配使工程渣土尽可能多地用于回填利用,减少其需处理和填埋的产生量。5.2.3工程垃圾减量措施工程垃圾减量措施1.优先使用绿色建材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建筑材料的正常损耗和不当处理会产生工程垃圾,所以需要在材料的采购、运输、154、储存、装卸及加工使用环节加强管理与控制。绿色建材是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业或城市固态废物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无放射性、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与传统建材相比,绿色建材在材料物质上,不仅无毒害、无污染,而且不损害人体健康;在生产原料上,大量使用固体废弃物,节约了天然原材料;在其生产过程中,采用了低能耗的先进制造技术和无污染的生产工艺;而且在今后建筑拆除时绿色建材也可以再次重复使用。在建筑设计时的建材选用标准当中,在保证建筑物结构性能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可循环利用材料的绿色建材,可降低工程垃圾产生,既符合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排放的要求,又利于生态型建筑业生产155、发展。2.发展预制装配式建筑发展预制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是指预先制作好的建筑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3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各类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等。与传统的结构相比,装配式结构具有节约土地、节约建材、节约能源、质量可控等特点,施工现场还可以避免各种建材构件因尺寸不合而二次加工、切割等产生废料,减少了建筑垃圾量。预制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不仅在建筑施工方面,在建筑物未来的拆除方面都更利于实现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化控制。5.2.4拆除垃圾减量措施拆除垃圾减量措施1.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156、除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除目前在建筑设计上,很少去思考建筑物在未来的拆除情况,以至于现在的建筑物绝大部分是被破坏性拆除,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除的思路的提出为建筑物拆除提供了一种替代方法它不仅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还能为建筑物的拆解、材料的回收运输等制造新的商机。2.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旧建筑的多元化再利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旧建筑的多元化再利用用“大拆大建”和“短命建筑”是导致建筑垃圾产量增加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当科学地去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通过科学和适当的方法选择正确的旧建筑处理方案。相对于拆除重建而言,发展旧建筑的更新157、改造不仅能节约资源,也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量。因此在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当中,应当着重发展旧建筑的“资源化再利用”。3.优化建筑物的拆解方式优化建筑物的拆解方式优化拆解方法能够有效地提高旧建材的再利用率。如分离拆解或者分类别拆解,人工拆除内部装修、机械拆除建筑物的混合拆除方式,都能提高建材再利用率;又如采取建筑物的选择性拆解或者解构拆解,这些拆解方法都能有效提高旧建材的再生利用率。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45.2.5装修垃圾减量措施装修垃圾减量措施在设计阶段,尽量合理设置住宅空间布局,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达到装修垃圾源头减量的目的,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对装158、修材料统一施工管理和分配,提高利用效率。推广成品房,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统一统筹安排和管理,实现材料的统一购置和运输,能大量降低运输过程中的能量耗损,还能对施工过程产生质量上乘的边角余料和材料的包装物等废弃物进行合理分类回收利用,也能达到住宅装修垃圾减量化的结果。此外,也可通过推广改善施工工艺和提高施工水平等多种方式,都能从源头上减少装修垃圾的产生量。5.3 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1.建设工地、拆迁工地要做到湿法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未清运建筑垃圾要分类贮存,并采取喷淋防尘网覆盖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工地进出口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在出口设置冲洗池和冲洗设备,对建筑垃159、圾运输车辆车身、轮胎等部位进行全面清洗,做到净车出场。2.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围挡率 100%,围挡底边应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各类脚手架或外露性临边防护构架的外立面,应使用安全网封闭围护或包裹,并应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其封闭高度应高出作业面。3.各渣土消纳场、泥浆固化中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运营单位加强扬尘防治工作。重点做好场内主要道路硬化,在出口设置冲洗池和冲洗设备,做到净车出场;及时规范处置进场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的要做好防尘网覆盖;破碎、分作业时应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设备、局部负压抽吸等措施控制粉尘污染。4.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160、扬尘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5污染的施工,雷雨天气,应及时进行覆盖、做好排水措施。5.设置废水沉淀池,将泥浆水等废水沉淀达标后再外排,严禁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道。有车辆进出的大门内侧应设置洗车槽、沉淀池并配备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应冲洗干净,出入口无残留泥浆、积水。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6第六章第六章 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根据不同建筑垃圾产生源的分布情况,结合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服务范围以及建筑垃圾处置方式,确定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和收运流程,明确转运设施布局,规范收运公司要求,因161、地制宜地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依托信息化管理技术与平台,建立覆盖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的电子联单跟踪系统,实现闭环监管,构建收运体系。建筑垃圾的收运主体为建筑垃圾产生单位,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委托已核准的收运公司进行运输。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收运主体为施工单位,装修垃圾的收运主体为物业公司或居民。6.1 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建筑垃圾收运可采用两种模式,一是直运模式,施工单位或运输公司直接到建筑垃圾产生点收集,并运输到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二是转运模式,施工单位把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的中转站或者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经过分拣或者资源化利用后,再将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收运162、输公司定期运输至消纳场。6.1.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及拆除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及拆除垃圾1.收运主体收运主体经核准的建筑垃圾收运企业。2.收运流程收运流程产生单位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处置许可手续,提交工程相关信息,管理部门核算建筑垃圾产生量,给予行政许可。选择一家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进场清运。工程渣土、工程垃圾和拆迁垃圾根据类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7型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消纳、资源化利用或最终处置。6.1.2装修垃圾装修垃圾1.收运主体收运主体经核准的建筑垃圾收运企业。2.收运流程收运流程新建居住小区、居住区、农村地区、163、商场、企业等地应规划设置装修垃圾投放收集点。单位或商户等非居民产生的装修垃圾处置应先申请核准,再由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收运至消纳场或处置中心,也可申请智能收集箱投放,再由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收运至处置中心。居民小区产生的装修垃圾以四种方式投放后,统一由街道(社区)申请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收运至处置中心处理。6.2 建筑垃圾收运要求建筑垃圾收运要求6.2.1分类收集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全面管控,确保无管理漏洞现象的发生。为便于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设施工、房屋拆迁等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不同的产生源、种类、性质进行分别堆放、分流收运、分类处理。6.2.2密闭运输密闭运输建筑垃圾转运实164、现 100%密闭化运输。为避免运输过程中掉落尘土或随风飘浮,建筑垃圾运输车要求全部采用密闭式车厢,将建筑垃圾完全封闭进行运输,不得超载,途中不得抛撒泄漏。为保持建筑垃圾运输车的美观性,应定期对运输车进行全面清洗。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86.2.3运输路线运输路线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向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申报,按照其指定的区域、路线、时段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收运路线应遵循以下原则:1.收运路线起始点宜位于工地或停车场附近;2.收运路线的选择应尽可能紧凑,避免重复或断续;3.收运路线应能平衡工作量,使每个作业阶段、每条线路的收集和运165、输时间大致相等;4.收运路线应避免在交通拥挤的高峰时间段收集、运输建筑垃圾;5.收运路线应尽量避免穿越城区,尽量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6.3 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建筑垃圾分类收运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1)表层耕植土不宜和其他土类、建筑垃圾混合。(2)可用作建筑原材料的粉砂(土)、砂土以及卵(砾)石、岩石等,宜分类收集。(3)少量工程泥浆应通过工程现场设置的泥浆池收集,严禁未加处置的泥浆就地或随意排放。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泥浆宜预先固化处理。(4)施工现场应按建筑工地要求设置渣土临时堆放场地和临时泥浆池,按规定对工程渣土(泥浆)次、出土方量等做好统一登记。2.工程垃圾工程垃圾(1166、)柱基工程的工程桩桩头、基坑工程的临时支撑可统一收集。现场破碎、分离混凝土和钢筋时,混凝土和钢筋应分类堆放。(2)道路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应单独收集。(3)其他工程垃圾不应与工程桩桩头、支撑或道路混凝土、沥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39青混合料混杂。3.拆除垃圾拆除垃圾(1)大型拆除工程施工前,可编制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根据拆除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2)拆迁工地应当采取封闭管理,防止拆除过程中出现扬尘污染、影响市容、垃圾乱偷倒等情况。工地宜设置拆除垃圾堆放点,现场落实防尘、防渗及安全防护措施。(3)拆除垃圾宜按照砖瓦混凝土类、木材类167、石膏类、金属类、其他类等分类收集、暂存,经现场分拣处理和计量称重后进行规范处置。附属构件(门、窗等)可先于主体结构拆除,分类堆放。(4)拆迁工地进行围墙施工、道路平整等作业时应就地取材,优先使用拆迁垃圾,减少拆除垃圾外运量。(5)拆迁工程责任主体应对拆迁地块产生的拆除垃圾严格监管,做好巡查管控工作,严禁出现拆除垃圾丢失及乱偷倒现象。4.装修垃圾装修垃圾(1)较大的装修工程,可在施工前编制完成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2)住宅装修合同应明确业主、施工单位关于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的职责。(3)装修垃圾应分类装袋、捆绑。无机装修废料(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等)不应与有机杂物、金属等混杂。(4)住168、宅小区应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点。6.4 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6.4.1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指定投放点指定投放点建筑垃圾指定投放点为建筑垃圾(工程垃圾、泥浆除外)的前端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0收集设施,用于居民在建造、装饰、维修和拆除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集中收集和临时堆放,从而有利于建筑垃圾集中运往终端处理设施。建筑垃圾指定投放点的设置原则如下:1.选址要求。场所选址不得占用农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不得位于饮用水源地、运河生态保护区、湿地等生态保护功能区划内,有上述情况的场所一律关停,并另行选址。2.建设标准。场所设置应做到地169、面平整硬化,四周设立围墙或规范围挡,高度应在两米以上,并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设置相应排水沟;建筑垃圾堆放场为露天堆放方式的,须采取防水膜进行覆盖,堆放处地坪标高建议略高于周围场地,堆体高度应低于围墙或围挡一米以上。3.场所规范。实行严格的入场制度;出入口应张贴公示牌,明确为“某某镇街建筑垃圾堆放场”,并公布开放时间、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设立门禁,开放时间段要实行专人管理,凭所在镇街入场单(盖章)进场,非开放时段,入场大门一律关闭;严禁个人、单位私自违规入场倾倒,严禁接纳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工程渣土(泥浆)入场,严禁用作可再生物资(废旧物品)堆放场地,严禁接收本镇街辖区以170、外的建筑垃圾。有条件的镇街,可加装视频监控,进一步规范管理。4.拆迁管理。对于拆迁造成的拆迁垃圾原址堆放的,镇街应做好管理,对场地进行合理平整,及时清理区域内散落的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同时对该区域采取设立围挡封闭、巡查管理等方式,防止成为外来垃圾、各类固废的违规倾倒点,各镇街亦不得将此拆迁场地用作镇街其他各类固废堆放场所(转运点)。因属于居民、单位的违章建筑拆除的,应及时清理,不得原址堆放。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1全区规划设置 10 座建筑垃圾投放点,具体见下图。6.4.2建筑垃圾收运车辆建筑垃圾收运车辆1.落实运输业务核准落实运输业务核171、准(1)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数量合法运输车辆(船舶);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船舶)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运输车辆(船舶)具备全密闭运输、行驶及装卸记录、卫星定位等装置,保持正常使用,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技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2术标准,并向运输业务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运输业务核准。属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进行现场核查,并在行政许可审批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核准文件应明确运输建筑垃圾类型、数量和起止时间、地点。运输单位取得本次运输业务核准文件后,方可在相应时间、地点内运输相172、应类型、数量的建筑垃圾。2.规范运输车辆管理规范运输车辆管理(1)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承运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辆(船舶)携带运输业务核准文件,并按照核准的时间、路线运送至指定的利用或者处置设施。(2)车辆(船舶)全程密闭运输,不得沿途遗撒,不得超载超限,应保持车(船)身干净整洁、号牌清晰,保持车辆(船舶)卫星定位、行驶及装卸记录等装置正常使用符合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要求。(3)各类建筑垃圾应分类运输,运输车辆(船舶)应按要求统一车身喷涂、垃圾类别、编号、监督电话等标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3第七章第七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利173、用及处置规划7.1 建筑垃圾利用建筑垃圾利用建筑垃圾利用方式主要分为直接利用和资源化再生利用两种模式。7.1.1直接利用直接利用指可以直接回收利用或通过简单的分拣就能直接回收利用的方式,包括分类回收、一般性回填等。建筑垃圾分选主要将砖瓦、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渣土、金属、木材、塑料、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其中,砖瓦、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可进行中级和高级利用。而金属、木材、塑料也可以回收利用。一般性回填主要利用砖瓦、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渣土等惰性且土力学特性较好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利用的主要方式有:堆土造景、采石场/山体复绿、复垦耕地、公路路基、工程回填、垃圾堆填场覆土等。工程垃圾、拆174、除垃圾中主要为混凝土、砖块等,它们具有很稳定的结构、能够长时间地保持一定的硬度,将其用于建设中的地基可以避免风化等外界环境的干扰,起到加固地基的作用。装修垃圾成分复杂,一般需要经过垃圾分类之后才能进行直接利用,其中主要能够直接利用的材料有砖块、混凝土、竹木、金属等。7.1.2资源化再生利用资源化再生利用指将建筑垃圾通过加工处理转化为有用物质的利用方式,包括将建筑垃圾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景观石、再生混凝土、再生稳定碎石、再生预拌砂浆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方式: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4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主要175、产品:再生烧结砖、再生陶土粒、回填土、种植土、再生水稳材料。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利用废弃建筑、道路混凝土和废弃砖石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或制备诸如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粗细骨料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面基层;利用废砖瓦生产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地砖等建材制品。主要产品:再生骨料、再生无机混合料、再生骨料砂浆、再生骨料混凝土、再生骨料混凝土块状制品、再生混凝土墙板、再生微粉。3.装修垃圾装修垃圾主要产品:再生砖、再生混凝土、再生无机混合料、路基材料、压缩板。7.2 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处置7.2.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工程渣土176、和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必须在建筑工地进行源头分拣(其中工程泥浆需事先进行无害化处理),部分项目就近区域平衡后,再将剩余部分分类进行外运处理。其中可利用的优质土壤(生土需进行培育)应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碎石页岩等进入资源回收体系,其他剩余的渣土应优先用于城市公园绿化项目地形改造利用和部分生态修复项目,最后未利用部分则进入工程渣土堆填场进行回填。7.2.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必须在源头进行分拣,木材、金属等有价值的物质进入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混凝土块、砖块、碎石等进入建筑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5垃圾综合利用厂再生利177、用。渣土等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部分进入工程渣土堆填场回填处置。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入拆除工程等施工现场,利用临时固定式处置设施或现场移动式处理设施回收利用建筑垃圾。7.2.3装修垃圾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必须进入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统一分选,木材、金属、混凝土块、砖块、碎石等有价值的物质进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其他剩余没有利用价值的部分进入装修垃圾堆填场填埋处置。对大件的装修垃圾提倡优先考虑整体再利用,无法整体再利用的应进行拆解,拆除有毒有害的材料及零部件,并按种类分类贮存和处理,拆解后剩余的材料应按材质分类回收与再生利用。7.3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7.3.178、1选址要求选址要求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134-2019),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和填埋处置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不应选在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沙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4.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并应综合建筑垃圾处理厂的服务区域、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能力、产品出路、预留发展等因素。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65.应有良好的电力、给水和排水条件。6.应179、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7.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当必须建在该类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其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2014 的有关规定。堆填场宜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滩涂造地等。7.3.2需求预测需求预测由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有着不同的直接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率,所以根据上文预测建筑垃圾产量及不同建筑垃圾的不同利用率计算得出如下结果:表表 7-1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年处理需求量预测一览表)建筑垃圾年处理需求量预测一览表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种类种类产生量产生量(万180、吨(万吨/年)年)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万吨(万吨/年)年)资源化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万吨(万吨/年)年)填埋消纳填埋消纳(万吨(万吨/年)年)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工程渣土480270336175.596814813.5工程泥浆19011013371.53833195.5工程垃圾4020123241641拆除垃圾5045156.75303652.25装修垃圾344010.2620.4323.42总量794485506.2262.75208.419879.424.257.3.3直接利用场所直接利用场所利用渣土进行废弃矿山回填复垦能够在消纳渣土的同时,提181、升复垦土地质量,优化生态环境,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践行“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因此废弃矿山消纳及复垦土地成了渣土消纳的最主要途径之一。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7目前,越城区正积极加快推进区域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380 号)文件精神,对尚未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集中两年时间开展专项攻坚行动。结合绍兴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规划将越城区域内历史遗留矿山作为渣土直接利用场所。7.3.4规划布局规划布局182、结合越城区现有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使用情况,整合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规划布局,此次规划保留 5 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和 1 处建筑垃圾堆填场不变,新增布局 1 处资源化利用场所,越城区历史遗留矿山作为新增直接利用场所。表表 7-2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规划表)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规划表序序号号场所名称场所名称位置位置消纳场所类消纳场所类型型规划措施规划措施1镜湖伟通固化点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解放大道与世纪西街交叉口资源化利用厂(场)近期按照现状使用,远期改为规划用途2越城越建固化点越城区东湖街道朱尉村原谢家岸头拆迁地块资源化利用厂(场)近183、期按照现状使用,远期改为规划用途3越城区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绍兴市越城区于越中路909 号资源化利用厂(场)现状保留4袍江城投固化点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M-22 地块资源化利用厂(场)近期按照现状使用,远期改为规划用途5绍兴市越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新区曹娥江大桥东北侧资源化利用厂(场)现状保留6绍兴滨海新区渣土消纳场沥海街道九八丘堆填场现状保留7绍兴市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全量产业园越城区斗门街道荷湖村杭甬高速公路以北资源化利用厂(场)规划新增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8第八章第八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8.1 184、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存量建筑垃圾是指在规划基准年(本规划基准年为 2023 年)之前已经产生但尚未计划治理的建筑垃圾,通过对越城区存量垃圾进行摸底排查,目前越城区存量建筑垃圾主要来自拆迁工地。8.2 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存量治理工作机制1.职责分工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上下同抓、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所辖村(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同做好乡镇(街道)排查整治工作。2.深度摸排全面摸底排查在建工地建筑垃圾申报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居住区装修垃圾产生者是否按规定投放装修垃圾;全面摸底排查已经备案的中转站、资源化利用场所、消纳场所是否按要185、求处理建筑垃圾,是否存在未经备案擅自设立的建筑垃圾中转站、消纳场所,是否存在擅自倾倒、堆放、处置的建筑垃圾点位。3.长效监管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建立巡查和投诉举报机制,主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群众举报热线和通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促进常态化发现解决机制加快形成。及时清理消除零星堆放点,确保不再出现新的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4.全面治理依托数字监管,从快从严处罚。聚焦工地周边、建筑垃圾消纳场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49所、城乡结合部、通往区外省市交通干道等重点区域,全链条、全过程严厉打击。对建筑垃186、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开展溯源调查,依法追究施工工地、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的违法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8.3 存量治理计划存量治理计划8.3.1治理范围治理范围对全区城乡公共空间范围的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区域是拆改区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废弃工矿、丘陵荒坡等空旷地、跨区交界及飞地范围等。8.3.2治理内容治理内容1.非正规处置、堆放问题。全面排查越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安全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暂缓其消纳业务,待其187、整改完毕、验收达标后再行恢复;对不再具备处置条件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依法开展平整、复绿,有条件的可改造成公园、湿地等;对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予以取缔、查处,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后依法对场地进行平整、复绿。2.非法运输、处置问题。以源头非法出土、未经核准擅自运输、末端非法消纳为重点,对未取得核准、未按审批路线擅自运输、未在指定处置场所处理处置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隐患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整治。8.4 存量治理要求存量治理要求1.加快对重点区域存量建筑垃圾摸排,采用网格划片实地排查、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188、35 年)说明书50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等方式,对每处存量垃圾场进行编号登记入账,摸排工作结束后,形成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报告。2.推进生态修复。对清理后的地块及时开展复耕、绿化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经批准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开展安全评估,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排除安全隐患。3.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各项规定,打击各类偷乱倒违法行为,防止治理工作出现回潮。4.严格控制增量,在产生环节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在运输环节督促运输单位按照指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路线密闭运输,要坚决遏制非法运输倾倒建筑垃圾行为。5.大力推广信息化手段,推广智能化管理系统,对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189、处置等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治理效率和准确性。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51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9.1 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管理制度机制建设9.1.1建筑垃圾转运、处置资质管理建筑垃圾转运、处置资质管理制度制度建筑垃圾的转运、处置单位,应当获得行政许可审批核准。按照建筑垃圾治理领域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具体分为建筑垃圾清运行政许可与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核准条件与流程由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制定与实施。未取得行政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转运、处置工作。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委托给未获得行政许可的190、单位转运、处置。在越城区获得行政许可进行建筑垃圾转运、处置的单位,原则上有关经营活动应当在越城区行政管辖区内进行,未经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跨区县转运、处置建筑垃圾。未遵守本条规定的单位,按照有关条款进行处罚,暂停或终止有关行政许可。9.1.2联合执法与过程管理联合执法与过程管理制度制度加强对核准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清理运输处置进行核查,对运输单位是否按照核准事项要求实施运输活动进行监督。加强建筑垃圾的过程管理,对依法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建筑垃圾处置目标责任考核,并对其在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191、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住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水等部门应全面落实联勤联动机制,在强化日常执法管理的基础上,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将处罚、教育与救济相结合。对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要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52求违法单位或个人对建筑垃圾进行自行清理。9.1.3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信用评价机制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建筑垃圾各方主体和各环节监管,将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纳入涉事单位和个人的不良信息信用档案。健全完善建筑垃圾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规则,健全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192、机制,并依托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做好相关信息发布。9.1.4再生利用产品优先政策再生利用产品优先政策加快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财政补贴措施,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政府相关资金扶持政策范围内,应给予建筑垃圾再利用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对符合国家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扶持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公共设施建设或市政动迁项目优先采用再生砖等产品,建设施工单位使用建筑垃圾制砖产品可按照数量减免建筑垃圾处置费。9.1.5投诉举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窗口或平台,设立建筑垃圾管理违规行为的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超重运输等行为进行监督,并对社会公众投诉举193、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可依据法律采取批评教育、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可将责任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责任人等信息,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9.1.6探索建立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常态化治理机制探索建立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常态化治理机制组织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实施网格化管理,及时清理消除零星堆放点,确保不再出现新的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要充分发动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53群众,主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非法运输处置问题等群众举报热线和通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促进常态化发现解194、决机制加快形成。9.2 部门职责分工部门职责分工建筑垃圾集中处理涉及面广、环节多,必须建立起多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筑垃圾治理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治理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主要各职能部门分工如下:9.2.1区区综合执法综合执法局局牵头负责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依职责权限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负责本辖区范围建筑垃圾治理具体管理和宣传工作。9.2.2区发改局区发改局负责指导信用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建筑垃圾治理重195、大建设项目。9.2.3区经信局区经信局负责制订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的政策,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9.2.4区区公安公安分局分局负责依法打击建筑垃圾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549.2.5区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工程源头管控以及营运货车、水运接驳监管,依法查处营运车辆无道路运输证运输、非法改装、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再生产品在交通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广。9.2.6区区自然资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和规划分局负责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处置设施的用地要素保障、用地196、审批及规划审批等工作;负责监管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阻止并依法查处。9.2.7区区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分局分局负责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环境督察内容,指导做好建筑垃圾场所利用处置过程中分选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工作;负责落实开展环保方面鼓励引导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相关工作,会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场所的环境违法行为。9.2.8区建设局区建设局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广,研究、推进将建筑垃圾再生品作为绿色建材,在公路、市政、河道、公园、广场等工程中优先使用。9.2.9区区财政财政局局负责197、在资金上对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予以保障,落实规划编制、平台建设、日常监管、项目推进及运维管理等经费。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559.2.10区农水局区农水局负责水利工程源头管控,指导再生产品在水利领域的应用推广;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不得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指导工程渣土在农业和农村领域内的可再生综合开发利用。9.2.11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再生产品的市场抽检力度。9.2.12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本辖区内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并实施日常巡查制度198、,及时发现和制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并向负有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9.3 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9.3.1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目标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目标越城区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系统具体建设结合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实现以下目标:1.实现从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的全过程闭合监控管理;2.实现跨职能的联审联批,定位于面向全链条建筑垃圾全产业链的互联网化、智能化、数字化和可视化的综合解决方案平台;3实现省、市、区三级监管状况实时数据上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各部门、各地已有数字化信息化平台资源,推进各行业平台与199、基层治理的数据共享,建立省、市、区三级联网、各部门协同共治的数字化常态化监管体系。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569.3.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1.建筑垃圾基础数据归集建筑垃圾基础数据归集把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建筑工地、资源化处理企业、消纳与归集点的信息管理等统一纳入基础数据库。2.物联感知设备物联感知设备对接与共享对接与共享建设工程、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转运场所、消纳场所的视频监控、号牌识别、车货称重检测、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等物联网设备实现与绍兴市建筑垃圾系统实现对接与共享。并按要求做好与省建筑垃圾系统联网。(1)监控视频类适用范围:建设工200、地、固定消纳场、临时消纳点、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直接利用场所、资源化利用企业等的监控视频。对接方式:按照要求接入省、绍兴市平台。(2)车载设备类适用范围:渣土车、泥浆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的车载定位和监控视频。对接方式:按照要求接入省、绍兴市平台。(3)称重地磅、车牌抓拍类适用场地:建设工地、固定消纳场、临时消纳点、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直接利用场所、资源化利用企业等的称重地磅和车牌抓拍。对接方式:按照要求接入省、绍兴市平台。3.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根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2 号),移出人应当对201、转移的建筑垃圾进行计量,通过省建筑垃圾系统发起建筑垃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57圾电子转移联单,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转移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等信息。承运人应当核实移出人填写的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确认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中承运人名称、运输工具及其牌号等信息,并将建筑垃圾运抵至接收人场所。接收人应当核实移出人、承运人信息以及拟接收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等信息,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是否接收的意见,以及利用处置方式和接收量等信息。移出人、承运人、接收人未运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的,依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表202、表 9-1 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样式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样式表联单编号:第一部分 建筑垃圾移出信息(由移出人填写)移出地名称:移出地地址:是否跨省转移:是否责任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联系电话:交付时间:年月日时分垃圾种类:移出量(吨):第二部分 建筑垃圾运输信息(由承运人填写)运输方式:交通工具运输 非交通工具运输(选此类驾驶员、联系电话、牌号信息无须填写)责任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驾驶员:联系电话:运输工具:汽车 船舶 管道 其他牌号:运输起点(默认移出地地址):运输终点(默认接收地地址):第三部分 建筑垃圾接收信息(由接收人填写)接收地名称:接收地地址:责任主体:统一社会信用203、代码: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58经办人:联系电话:接收时间:年月日时分垃圾种类:接收量(吨):拟利用处置方式:接收意见:备注:9.4 突发应急预案突发应急预案9.4.1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建筑垃圾处置突发事件主要如下:1.因台风、暴雨造成区级建筑垃圾消纳点出现堆体滑坡,导致建筑垃圾大量堆积。2.因生产工艺事故等造成区级装修垃圾分拣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无法正常运行。3.因重大活动、关键节点或其他原因导致建筑垃圾中转场所无法外运,产生大量堆积。4.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洒污染道路或发生偷倒,导致道路阻塞,污染周边环境。5.本区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后,建筑垃圾运输204、车辆未按规定停驶造成道路扬尘,加剧空气污染。6.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相关区域的装修垃圾处理。7.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并对建筑垃圾处置造成影响。9.4.2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措施1.工程渣土消纳途径受阻,或原有途径无法消纳工程渣土,优先区内统筹处理;超过作业负荷时,报市级统筹调度。2.装修垃圾分拣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区内装修垃圾积压严重,由区政府制定应急物流计划,装修垃圾运至对应的应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59急处理设施。3.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05、停止上路行驶。4.发生大规模建筑垃圾偷乱倒事件,立即组织运力在最短时间完成清运。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发生区域的装修垃圾进行清运,如果必须清运,应在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做好消毒杀菌工作。6.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建筑垃圾处置设施部分停产甚至完全停产,需要临时调整建筑垃圾处置流向的,由市级统一调度。7.涉及群体性事件,阻拦建筑垃圾进入处置设施的,立即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提请区人民政府做好维稳工作。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60第十章第十章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10.1 规划目206、标规划目标近期目标:到 2030 年,全区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90%,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20%,工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60%,探索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市场引导政策与先进商业模式,推广采用装修垃圾、拆除建筑垃圾等制成的建材产品。远期目标:到 2035 年,全区实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95%,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30%,工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80%,实现建筑垃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完整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提高建筑垃圾处理的效率和再生产品的质量,形成稳定的市场供应体系,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规模化和标准化。表表 207、10-1 越城区(越城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含绍兴滨海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目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目标建筑垃圾种类建筑垃圾种类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近期近期远期远期近期近期远期远期工程渣土90952030工程泥浆90952030工程垃圾90956080拆除垃圾90956080装修垃圾9095608010.2 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10.2.1建筑垃圾产生情况建筑垃圾产生情况2020 年,越城区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越城区工程渣土(泥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61浆)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担任208、办公室主任,强化渣土(泥浆)处置从源头到消纳的全过程监管,着力形成监管有力、规范管理的体系。目前越城区渣土泥浆近七成用于各类复垦、绿化、场地平整等回填,二成运至各类渣土消纳场地堆放,一成左右用于资源化利用,通过加工生产出干化稳定土用于道路建设等基建项目。2023 年 8 月,越城区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开始试运营,为全区建筑装修和大件垃圾处理开启规范化处置的新模式。装修垃圾的运至建筑装修副产品资源化处理利用中心后通过人工和重型机器人预分拣金属、石膏板、木质类和纸品塑料,最终变成渣土、金属、成品骨料和可燃物。成品骨料可用于生产混凝土、砂浆或制备建材制品,添加固化类材料后,也可用于公路路209、面基层。资源化处理中心计划投产一条制砖线,把一部分骨料细颗粒粉尘掺和后制砖,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处理产生的可燃物,可供发电厂焚烧发电。10.2.2建材市场情况建材市场情况建材市场作为商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目前越城区建材市场主要有绍兴建材城和正大装饰城,其中绍兴建材城自 1997 年开业以来,经过数次改造提升,扩大了经营范围,引进了知名品牌和时尚元素,是绍兴市最大的综合性建材市场;正大装饰城主营陶瓷洁具、地板门业、墙纸吊顶、油漆五金、石材木雕和灯具灯饰等。两大建材城基本能满足当前越城区城市建设和百姓家装的需求。目前越城区建材市场还存在基础建设建材比较匮乏的问题,210、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商品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砂、石料供需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主要原因是越城区没有砂石开采场,同时因采石场作业时,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62噪音和粉尘的污染严重,在全省“蓝天保卫战”活动期间,全省范围内的建筑用砂石开采权审批均已叫停,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越城区的砂石供应量均不会有明显提升。10.2.3产业发展重点方向产业发展重点方向1.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与应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应用是资源化利用的关键。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是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主要方式之一。将建筑垃圾经过初步211、清理,分拣出可回收的钢筋和木材、再把砖石、水泥混凝土块破碎成骨料,经过筛分,除去杂质,形成一定粒径要求的砂石,然后按级配设计要求在原料里添加水泥和粉煤灰等辅料,加入一部分水后进行搅拌,形成不同的建筑产品和道路建设产品,这些产品完全可以替代普通砂石料用于道路基层,将有力地缓解砂石短缺的现状。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建材产品,这些产品可以部分替代天然砂、石料,缓解建材市场的供需紧张局面。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在技术研发和设备购置方面的投入,同时推广再生产品在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应用。表表 10-2 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品一览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212、品一览表序号序号再生产品类型再生产品类型产品用途产品用途加工原料加工原料1再生骨料再生骨料可代替天然砂石或机制砂,既可用于制作混凝土稳定层,用于城市道路基层和底基层;又可用于生产低标号再生砂混凝土和再生砂浆及再生砖、砌块等建材产品。它具有放射性低,透水性强等优点,用其生产的产品容重轻、透水、透气性能好,整体强度高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2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烧结砖用于房屋建设的墙体结构等,产品容重较轻,强度较高,热阻值较高,可实现墙体的保温装饰一体化,解决了目前墙体材料保温性差、寿命短、安全隐患多、难以循环利用的问题,可用于装配式建筑及传统建筑建筑渣土、再生骨料等越城区建筑垃圾213、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63序号序号再生产品类型再生产品类型产品用途产品用途加工原料加工原料3再生透水砖再生透水砖主要用于人行道、游园广场的路面铺装。再生透水砖透水性好,雨天能够涵养和补充地下水资源,缓解城市排水管网压力,减少内涝灾害;晴天能够自然释放地下水分,调节空气质量建筑渣土、再生骨料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外加剂、颜料、加水搅拌后压制成型4再生仿古砖MU10 以下主要用于非承重墙体的填充、砌筑和装饰;MU15 以上的主要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和装饰。它们具有自重比天然砂石混凝土砖轻,热工性能,抗震性能好,放射性低等优点。特别是仿古砖和免装饰砖,具有砌墙和外装饰一214、次完成的特点,可大大降低建设成本以再生骨料、水泥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外加剂或掺合料加水搅拌后压制成型5再生降噪砖再生降噪砖、降噪砌块主要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居民楼房等工程建设中。使用再生降噪砖,能够有效降低、消除噪音,保护使用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由于其本身具有装饰面,避免了二次粉刷,不用贴瓷片,还可根据需求选配不同颜色的产品组合一定纹路和图案再生骨料6再生护坡砖再生护坡砖可在生态护坡砖中种植一些花草植物,形成网格与植物相互依托的综合护坡系统,既能起到一定的护坡作用,也能起到美化城市的效果以再生骨料、水泥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外加剂或掺合料7再生劈裂砖再生劈裂砖 MU10 以下主要用于非承215、重墙体的填充、砌筑和装饰;MU15 以上的主要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和装饰。劈裂砖本身带饰面,可实现砌墙和外装饰一次完成,减少了大量的作业,可大大降低建设成本以再生骨料、水泥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外加剂或掺合料8再生挡土墙再生挡土墙主要用于阻止墙后土体坍塌、保护路基、收缩边坡;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的再生骨料为原料,对降低生产成本和减少环境污染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以再生骨料、水泥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外加剂或掺合料9再生混凝土该产品主要用于临时道路、游园、广场的建设,以及用于房屋建设的找平等。该混凝土不得用于承重结构部分,该产品重量只有天然砂石混凝土的 60%,保温性能高出天然砂石混凝土一倍,216、价格成本低于天然砂石混凝土以再生骨料、水泥、砂石为主要原料10再生稳定碎石该产品主要用于城镇道路、游园、广场以及铁路的基层和底基层建设。再生稳定碎石成活后遇雨不泥泞,表面坚实,是各类慢行车道、人行道、游园、广场的基层、底基层的理想材料以再生骨料、砂石为主要原料11再生预拌砂浆该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居民楼房等工程建设中以再生骨料、水泥为主要原料12再生仿景观石该产品主要用于城市公园、山地公园、人文景观等建设建筑渣土、再生骨料、砂浆、石、砖瓦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642.强化建筑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强化建筑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需建立健全的建筑垃圾分类和217、回收体系,以便有效处理和利用不同类型的建筑垃圾。针对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的特性,进行精细化分类处理。例如,工程渣土可以通过筛分和清理用于回填土或生产再生骨料,工程泥浆可以经过脱水处理后用于生产环保砖或土工材料,装修垃圾中的废木材、金属和塑料等可分类回收再利用。3.政府政策引导和监管政府政策引导和监管政府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需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如税收减免、资金补贴、技术支持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同时,加强对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过程的监管,确保操作规范、环保达标,防止二次污染。4.增强公众和企业环保意识增强公众和企业环保意识增218、强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政府和企业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建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认识,倡导绿色生活和环保理念。同时,组织企业参观学习先进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成功案例,提升企业的环保责任感和技术水平,推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10.3 产品质量管控产品质量管控10.3.1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参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 号)发布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主要种类、适用工程部位及质量标准参考目录(第一版)。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65219、序序号号产品名称产品名称适用工程部位适用工程部位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相关产品质量标准1再生粗骨料1.建筑工程:地基回填等部位。2.其他工程:市政管道回填、路基垫层、水稳层、地下管廊回填、人行道垫层等部位。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再生细骨料1.建筑工程:地基回填等部位。2.其他工程:市政管道回填、路基垫层、水稳层、地下管廊回填、人行道垫层等部位。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3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等部位;2.其他220、工程:基础砖胎膜、护坡等部位。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82394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1.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等部位;2.其他工程:管井、管沟、电缆沟(井)、基础砖胎膜、护坡等部位。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JG/T 5055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1.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等部位;2.其他工程:基础砖胎膜、护坡等部位。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GB/T244926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1.建筑工程: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等部位;2.其他工程:管井、管沟、电缆沟(井)、基础砖胎膜、护坡等部位。承重混凝土多孔砖GB/T257797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1.建筑工程:小221、区道路的路缘部位;2.其他工程:机动车道、人行道、自行车道、立交、铁路、地铁、广场等道路交通工程的路缘部位。混凝土路缘石JC/T 8998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1.建筑工程:小区道路的路面部位;2.其他工程:人行道、自行车道、景观道路(绿道)、停车场、广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混凝土路面砖GB/T 28635再生骨料地面砖和透水砖CJ/T 4009再生骨料凝土透水砖1.建筑工程:小区道路中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路面部位;2.其他工程:人行道、自行车道、景观道路(绿道)、广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绿化小品的围护部位。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 25993 再生骨料地面砖和透水砖CJ/T 40010222、再生骨料混凝土植草砖1.建筑工程:小区道路、停车场的路面部位;2.其他工程:景观道路(绿道)、广场、停车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植草砖NY/T 1253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66序序号号产品名称产品名称适用工程部位适用工程部位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相关产品质量标准部位,绿化小品、绿化护坡的围护部位,河岸及湖岸的水工部位。11工程弃土烧结多孔砖(砌块)1.建筑工程: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等部位;2.其他工程:管井、管沟、电缆沟(井)、基础砖胎膜、护坡等部位。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T 1354412工程弃土烧结空心砖(砌块)1.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围墙、基223、础砖胎膜等部位;2.其他工程:管井、管沟、电缆沟(井)、基础砖胎膜、护坡等部位。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 1354513工程弃土烧结普通砖1.建筑工程: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等部位;2.其他工程:管井、管沟、电缆沟(井)、基础砖胎膜、护坡等部位。烧结普通砖GB/T 510114工程弃土轻质烧结条板1.建筑工程:非承重内墙体等部位。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GB/T2345115工程弃土烧结保温砖(砌块)1.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等部位;2.其他工程:管井、管沟、电缆沟(井)、基础砖胎膜、护坡等部位。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GB/T 26538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T 1354422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16再生骨料混凝土墙板1.建筑工程:非承重内墙体等部位。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17再生骨料干混砌筑砂浆1.建筑工程:砌筑隔墙、批荡等部位使用;2.其他工程:市政道路排水沟、公共配套设施等部位使用。预拌砂浆GB/T 2518118再生骨料干混抹灰砂浆1.建筑工程:砌筑隔墙、批荡等部位使用;2.其他工程:市政道路排水沟、公共配套设施等部位使用。预拌砂浆GB/T 2518119再生骨料干混地面砂浆1.用于室内室外地坪工程。预拌砂浆GB/T 2518120再生混合料1.城市次干路基层、底基层;2.城市主干路底基层;3.用于墩、台、挡土墙结构回填材料225、;4.地基回填。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 228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标准CJJ/T 28621再生生态护坡砖和干垒挡土墙砌块1.建筑工程:边坡挡土墙等部位;2.其他工程:市政工程的边坡挡土墙等部位,城市河道护坡、驳岸等水工部位,园林景观工程的绿生态护坡和干垒挡土墙用混凝土砌块JC/T 2094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67序序号号产品名称产品名称适用工程部位适用工程部位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化围护、花池砌体等部位。22再生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226、砌块1.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等部位;2.其他工程:基础砖胎膜、护坡等部位。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 1522923水热固化普通砖1.建筑工程:承重墙体、围墙、基础砖胎膜等部位;2.其他工程:管井、管沟、电缆沟(井)、基础砖胎膜、护坡等部位。非烧结垃圾尾矿砖JC/T42224冗余土(固化土、种植土等)1.建筑工程:地基回填等部位;2.其他工程:路基垫层等部位以及用于堆山造景、园林绿化种植等。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82淤泥固化土地基技术规程DB33/T 1223绿227、化种植土壤CJ/T 34010.3.2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成立质量检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委员会成员应包括政府监管部门代表、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和检测机构代表。2.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指定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对再生建材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认证。检测机构需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检测能力和水平符合要求。3.检验项目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应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环保指标、安全性能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检验项目应根据产品类型和用途确定,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28、35 年)说明书684.检验程序检验程序原材料检验:对建筑垃圾原材料进行初步检验,确保其符合生产再生建材产品的基本要求。检验项目包括杂质含量、有害物质检测等。生产过程控制:建立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符合质量管理要求。实行关键工序和关键点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成品检验:再生建材产品生产完成后,应进行全面的成品检验。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不合格产品需返工或处理。5.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等信息。检验报告需由检测机构和企业双方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检验合格的再生建材产品,可在产品包装上加贴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检验229、报告应定期向质量检验管理委员会和相关监管部门报送。6.质量追溯质量追溯建立再生建材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产品从原材料到成品销售的全流程追溯。每批次产品应有唯一的追溯码,记录生产、检验和销售的全过程信息。建立质量反馈机制,收集用户和市场对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对于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改进生产和检验流程。7.培训与考核培训与考核定期对企业生产人员和检测机构检验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对企业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能力符合要求。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和检测机构,进行整改并重新审核。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230、说明书698.监督与处罚监督与处罚质量检验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再生建材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违规企业和检测机构,进行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理。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召回并整改。对于严重质量问题或多次违规的企业,吊销其生产和销售资质。10.4 产业支持策略产业支持策略10.4.1积极拓宽应用领域积极拓宽应用领域在满足设计、技术、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情况下,鼓励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优先使用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种类及可适用工程部位,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执行。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的示范作用,引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工作。使用政府231、性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农业工程等项目在地面、道路、广场、停车场、人行道板、围墙、管井管沟、挡土坡、基础垫层和非主体承重结构等部位,以及水利工程项目在临时工程、输水渠道衬砌、水库护坡、河道护岸等非承重结构工程建设中,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做到能用尽用,切实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使用比例。各设区市应当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中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最低使用比例,并向社会公布。10.4.2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加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将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建材等232、目录,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70并由相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优先采购,属于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绿色采购政策适用范围的,应当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依法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工程在工程建设项目奖项评选和申报绿色建筑中予以优先推荐。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7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实施计划近期规划实施计划11.1 近期233、工作规划近期工作规划11.1.1加强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的管理和整治加强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的管理和整治加强对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的规范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对未按审批路线运输建筑垃圾、未在指定建筑垃圾堆填场处理建筑垃圾等行为依法处理;全面排查范围内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安全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暂缓其土方填埋业务,待其整改完毕、验收达标后再行恢复;对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予以取缔、查处,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后依法对场地进行平整、复绿。11.1.2推进处理设施建234、设工程选址推进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选址优化完善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选点布局,增强全区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应满足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等有关标准要求,依法推动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加装监控探头、执行分区作业、遵守堆填高度要求等,规范作业管理。11.1.3推动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推动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建筑垃圾就近利用,促进工地和项目业主间的垃圾自行消化处理,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资源集约节约,积极推进越城区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全区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项目布局规划;逐步实现智能新能源渣土运输235、车实用化、产业化,鼓励支持渣土运输企业将老旧车型更换为新型智能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72化循环化利用政策资金引导、支撑配套体系。11.1.4推进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推进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市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越城区建筑垃圾收运监管体系,依法推动在全区范围内作业的渣土运输车上安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模块、视频监控模块,实现渣土运输车定位信息与管理信息的有效结合,同时引入施工工地、堆填场出入口监控信息,形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从施工工地到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闭环。11.2 近期项目规划近期项236、目规划近期项目规划主要为绍兴市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全量产业园和越城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1.2.1绍兴市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全量产业园绍兴市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全量产业园地块位于越城区斗门街道荷湖村杭甬高速公路以北,占地面积约196667 平方米,原为公用事业集团老清能公司生活垃圾处置基地,已闲置多年,计划近期建设成为建筑固废全量产业园,建成后年处理能力达 300 万吨。11.2.2越城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越城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利用渣土进行废弃矿山回填复垦能够在消纳渣土的同时,提升复垦土地质量,优化生态环境,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237、,践行“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结合绍兴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将越城区域内历史遗留矿山作为渣土直接利用场所。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73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2.1 政策保障政策保障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经济杠杆支持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鼓励企业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保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要在建筑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规划、环评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优先办理,财政、税务等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增强建筑垃238、圾处理及综合利用企业的竞争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优先使用的产品推广政策。环境保护是一项全民事业,仅靠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是不能完成的,必须有公众的参与。由于建筑垃圾的再生品市场接受度不高,在政策的引导下,也需要从公众参与的角度进行考虑,通过社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保和回收利用的意识,加强舆论宣传和导向,引导和鼓励消费者优先选购再生建筑产品。12.2 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成立专门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统筹推进建筑垃圾项目建设、日常监管及综合利用,完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过程239、收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处理处置管理办法,制定市场运作、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法律法规。综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水等部门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7412.3 资金保障资金保障12.3.1明确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资明确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资明确政府在建筑垃圾管理中的责任,强调建筑垃圾管理是政府理应为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务之一。政府要将本规划建设实施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各级财政相应给予资金保障。在建筑垃圾处理实施市场化运营的同时,应继续坚持政府作为建筑垃圾管理主要投资人的角色,加大政府投入资金的力度240、。12.3.2通过市场化运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通过市场化运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在确立政府主要投资人的基础上,可通过市场化经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特别是在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方面,应多渠道、多层次地筹集资金,改变单一的资金来源。同时完善投资政策,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上,寻求通过多方筹资,通过市场运作,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投资的最大效益,加快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12.4 土地保障土地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详细规划中应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选址和用地规模需求,在土地出让和审批中应明确相关设施的配置标准。适宜采用灵活用地的设241、施,可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落实用地保障。相关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方案,应征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牵头管理部门的意见。大中型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在设施建设前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越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7512.5 技术保障技术保障充实建筑垃圾治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加强专业学习、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工作。建立一线作业人员的作业技能培训、作业资格认证、等级评定等制度,保障人员专业操作技能,提高专业化水平。积极参与省内外垃圾治理学术研讨、管理研究、技术交流活动,了解省内外建筑垃圾治理动态趋势,学习省内外兄弟城市、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时效。搭建覆盖建筑垃圾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起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管理体系。适时开展专项研究,要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落实规划提出的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垃圾治理的水平与成效,不仅需要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更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来指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