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方案(2024-2035年)(5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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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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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嘉善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第一章总 则1.1 规划背景2020 年 9 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施行。新固废法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建筑垃圾管理从法律上提出了建立“政府版”的分类、利用和管理的“两制度一体系”新要求。新固废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0 年,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2、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再生产品质量。2021 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率先建成省级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和跨市域处置协调机制。到 2022 年底,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数字化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到 2025 3 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三化”管理水平和数字化综合监管水平居全国前列。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修订后,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3、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工作,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构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大量产生。传统的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和填埋处置方式,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浪费了许多可以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已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为进一步统筹部署嘉善县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全过程数字化治理等工作,加快健全完善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以满足嘉善县在规划期内开展建筑垃圾治理4、和相关设施建设的需求,特编制嘉善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1.2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 4 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结合嘉善县实际,综合考虑资源化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发展循环经济、防治建筑垃圾污染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原则,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政府统筹、属地负责、分类处置、全程5、管控、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利用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实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1.3 规划原则(1)全面调研,深入分析:编制前应充分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建筑垃圾主要源头类型、产生量、利用量和处置量情况以及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规模和布局情况,梳理分析地区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存在的问题与矛盾。(2)目标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建筑垃圾优先源头减量化、充分资源化利用、全程无害化处理,以强化分类管理和全过程管理、降低建筑垃圾处理压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化产业发展、防范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风险等方面为重点,加快补齐相关6、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3)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立足当前需求,兼顾长远发展,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置等消纳设施和场所的建设目标和工程规模,确保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妥善利用和处置,推 5 进产消平衡。(4)全程谋划,推进分类:根据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情况,科学预测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加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等各环节的衔接配套,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和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处置量。(5)强化衔接,充分论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强化环境、社7、会影响分析和预防,系统谋划、科学论证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的空间布局,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防范“邻避”问题发生。(6)系统推进,绿色低碳: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任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加快构建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1.4 规划依据1.4.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 4 月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8、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4.2 政策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 号)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9、0225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 号)7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2 号)嘉兴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嘉善县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其他相关政策文件1.4.3 相关规划嘉善县城乡环卫专项规划10、;嘉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嘉善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综合交通规划其他相关规划1.4.4 规范标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浙江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55012-2021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T134-2019 8 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规范DB3303/T056-2022其他相关规范及标准1.5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范围为嘉善县县域范围,总面积 506.97 平方公里。县域包括魏塘街道、惠民街道、罗星街道11、陶庄镇、西塘镇、姚庄镇、天凝镇、干窑镇、大云镇等 9 个镇街。1.6 规划对象本规划中建筑垃圾是指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1.7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4-2035 年,以 2023 年为规划基年。近期:2024-2030 年,远期:2031-2035 年。第二章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2.1 现状分析(1)现状建筑垃圾量嘉善县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建筑垃圾总量分别约为476.22 万吨12、508.41 万吨和 607.81 万吨(通过乡镇提供和县统计存在一定的差异),分析历年建筑垃圾产生量数据,结合嘉善 9 县近三年的建设情况,按产生量趋势分析,嘉善县近三年建筑垃圾总产量基本稳定,呈略有增长的趋势,与近几年长三角一体化嘉善县快速发展有关。(2)现状建筑垃圾处理方式1)工程渣土嘉善县对工程渣土的处理去向的监管体系较为完善,工程渣土通过市场平衡的方式进行消纳。建筑工地产生的工程渣土由施工单位或运输单位寻找渣土消纳渠道,优先用于基坑回填、铺垫生产道路、场地地坪抬高等需土工程,剩余渣土安置在临时堆放点待处理。2)工程泥浆实际实施中并没有单独统计和处理工程泥浆,或待泥浆干透后变成渣土处13、理。3)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近几年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少,大部分运往鸿翔资源再生利用厂处理或者少量自行利用。按综合利用量趋势分析,嘉善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在逐年提高。2.2 规划解读(1)嘉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结合嘉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本次规划研究区域为嘉善县总体范围,相关综合处置中心及转运站不涉及永久基本农 10 田,可延续保留并开展相关转运、处置等工作。1)城市性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两大国家战略承载地。区域重要的创新活力中心、先进智造业基地,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未来城市样板区。2)人口规模规14、划至 2025 年常住人口规模 70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75%;至 2035 年常住人口规模 90 万人,实际服务人口 120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80%。3)开发规模落实国家、省下达各项用地指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指标,实现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的转型发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54 万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6.260 平方公里。(2)嘉善县城乡环卫专项规划1)建筑垃圾处理2020 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为 45 万吨/年,建筑废弃物运往嘉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循环再生利用。嘉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于 2019 年 11 月正式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规模 50 万吨/15、年。2)建筑(装修)垃圾收运处理规划“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委托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 11 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企业清运,按照指定路线、时间将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确认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和中转场所。物业服务企业或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收集点。装修垃圾采取新建工程(建筑)定时定点收集与已建工程(建筑)预约收集两种方式。(3)嘉善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定位,聚焦生态环境、资源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的顺序,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环境功能区划成果,以生态、大气、水等环境要素边界为主,衔16、接镇(街道)行政边界、环境功能区划分区边界,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共 22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5 个,包括嘉善县北部湖荡群湿地、太浦河-长白荡水源涵养区域、汾湖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区域、县域水陆交通廊道生态屏障区域以及大云镇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区域等。重点管控单元 16 个,一般管控单元 1 个。第三章规划目标3.1 总体目标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理念为引领,科学规划嘉善县建筑废弃物处置体系,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排放与处置的矛盾,逐 12 步建成源头分类、区域调配、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可持续化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系统,促进嘉善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17、社会的建设。在规划期内,逐步建立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加强源头分类和减量,规范运输处置流程,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进建筑垃圾托底处置配套设施建设。形成责任主体明确、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使嘉善县建筑垃圾治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2 分期目标(1)近期:2024 年-2030 年:减量化: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不超过 300t/万,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不超过 200t/万,新开工装18、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不小于 35%。资源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小于 90%,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不小于 20%。工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不小于 60%。无害化:建筑垃圾收运率、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以及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 100%。数字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工程项目 13 视频监控接入率、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均达到100%,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达到 95%。(2)远期:2031-2035 年:减量化: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不小于40%。资源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小于 95%,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不小于 30%。工19、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不小于 80%。无害化:建筑垃圾收运率、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以及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 100%。数字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均达到100%,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达到 98%。3.3 规划指标体系遵循“规划引导、统一管理、分级处置、科学定点”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全程管理、规范运输、综合利用、平衡消纳”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政府主导、行业管理、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统筹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满足嘉20、善县在规划期内开展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和相关设施建设的需求,推动嘉善在“双示范”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机制保障。14 嘉善县建筑垃圾治理目标规划指标体系序号指标类别指标内容近期目标远期目标备注1减量化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300-约束性2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t/万)200-约束性3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3540约束性4资源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095约束性5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2030预期性6工程、拆装、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6080约束21、性7无害化建筑垃圾收运率(%)100100约束性8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100100约束性9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100约束性10数字化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100100约束性11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100100预期性12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100100预期性13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9598预期性备注:1.约束性指标是为实现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2.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3.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相关指标。第四章规模预测4.1 建筑垃圾产生量22、预测通过趋势法、新增项目统计等多种方式预测,嘉善县建筑垃 15 圾近远期预测规模分别为 456.87 万吨/年和 376 万吨/年。4.2 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分为直接回收利用率和资源化回收利用率,根据实际情况,本规划制定嘉善县近期和远期建筑垃圾利用率目标分别为 90%和 95%。具体详见附表二。第五章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5.1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23、建筑垃圾排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根据“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到 2025 年底,嘉兴市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5.2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筑垃圾产生源头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16 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5 大来源。在建筑垃圾产生环节,通过对不同类别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控制,经产生量削减后的建筑垃圾进入分类与收运环节。对不24、同类别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通过区域土方调配削减工程渣土的产生量,通过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标准化设计等技术运用削减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的产生量,通过全装修房的推广削减装修垃圾的产生量。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开展绿色策划和实施绿色设计是关键,源头处理是有效手段。5.3 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制度,强化扬尘防治过程专人督导、重点工地实时监控、传输通道重点控尘、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降尘等措施,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管单位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重点区域道25、路、水务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施工。推行工程渣土水运陆运并行机制。(2)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管理,推荐使用低噪施工工艺、设备、设施。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单位信用管理机制,严格施工噪声执法管理。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建设局、县交通局、17 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设备、作业时间等情况,安装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纳入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建26、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噪声污染监测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鼓励其他建筑施工单位安装使用噪声污染监测设备。县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广使用低噪声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纳入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名称、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放情况、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和施工场所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受理渠道等有关信息。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单位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27、业,应当合理安排工期与工序,采取有效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需取得夜间施工证明的,严格按照载明的要求进行施工,减少对施工场所周围单位和居民的干扰。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工序以及连续组织实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 18 作业间隔时间等的指导规范。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但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在夜间施工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优先安排在非夜间进行相关施工作业;确需在夜间施工作业的,需向有关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证明。(3)水环境污染防治要求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理顺各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建筑工地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建筑泥浆处置管控,施工28、单位对建筑工地废水及泥浆处置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废水及泥浆处置责任制度和规章制度。规范建筑工地施工取用水。建筑工地直接从江河、湖泊和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应当按照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规范工地生活废水处置。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条件,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编制排水方案,方案中应明确雨污水排放方式、排放线路及处理方式。规范工地生产废水处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属地排水主管部门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排水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计划、管理机构、设施设备、保障措施等。19 规29、范自建房打桩产生建筑泥浆处置。乡镇(街道)要对自建房建设定期组织巡查监督,严格落实居民建房“四到场制度”-做到选址踏勘到场、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收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规范执法流程。建筑工地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需要按照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规定申请排水许可证。第六章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6.1 建筑垃圾收运模式规划嘉善县建筑垃圾收运模式为“一路线一审批”的直接收运模式。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填写电子联单,经乡镇街道主体审核,县综合执法局和县交警大队审批通过后,交由县建设局备案,同时录入电子平台。流程完毕后建筑垃圾运输公司根据审批的运输时间及运输路线对建筑垃圾进行收集,运输30、至指定的消纳场所。清空垃圾后再次出发按照既定路线继续收集,直至本次审批建筑垃圾运输完成。6.2 建筑垃圾收运要求6.2.1 建筑垃圾收运污染防治措施(1)实行建筑垃圾属地就近处理、相对集中处置,避免长距离运输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和社会影响。(2)做好建筑垃圾收运路线规划,避免建筑垃圾运输路线选择不当产生扬尘、噪音等污染影响沿途及周边居民。20(3)为避免运输过程中掉落尘土或随风漂浮,建筑垃圾运输车要求全部采用密闭式车厢,将建筑垃圾完全封闭进行运输,不得超载,途中不得抛撒泄露。为保持建筑垃圾运输车的美观性,应定期对运输车进行全面清洗。(4)强化建筑垃圾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31、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1)覆盖防尘布、防尘网;2)定期喷洒抑尘剂;3)定期喷水压尘;4)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6.2.2 建筑垃圾收运管理要求(1)基本要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向县建设局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充分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交通管理的监控数据,以及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数据,强化运输车辆管理。(2)各部门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沿途滴漏撒的查处;县公安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开展联合执法,对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32、处置;改造后的密闭运输车辆行驶证变更和车 21 辆年检由车管所开展相关工作。县交通局: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限、抛散物品污染公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嘉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的抽检工作,严禁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会同县公安部门,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依法进行查处。县经信局:配合县市场监管局指导、督促汽车改装企业落实改装标准,提高改装质量,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密闭效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未达标车辆改装的技术标准。(3)工作标准1)新购入使用的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必须是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的自卸式建筑垃圾运输车33、辆,且具有货箱密闭、举升定位、限速限载等功能,符合机动车运输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要求。2)承运建筑垃圾的车辆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统一外观标识,专用顶灯等设施。3)严格管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嘉善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在重要道路上设置检查点,加强对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的监管。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不得超载超限、冒装撒漏、带泥上路,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 22 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运渣车等,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34、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4)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相关证件,按照密闭车辆承载限额装载和核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行驶,将建筑垃圾运输至核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运输机械装置密闭状态,不得随意丢弃、倾倒,不得沿途泄漏、撒落、飞扬建筑垃圾。6.3 建筑垃圾分类收运6.3.1 建筑垃圾收集建筑垃圾应根据不同类型进行收集、运输及处理。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宜根据土层、类别、土性分类收集。2、工程垃圾可根据建设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3、拆除垃圾可根据拆除工程资源35、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4、装修垃圾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杂。6.3.2 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要求嘉善县工程渣土和建筑施工垃圾宜采用载质量大于 10 吨的弃土运输车,建筑拆除垃圾可采用载质量 5-15 吨的弃土运输车,23 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应采用密闭式自卸货车运输,装修垃圾宜采用可进出地下设施的小型运输车辆,未脱水的工程泥浆应采用密闭式槽罐货车运输,其他建筑垃圾运输宜采用密闭箱式货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宜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建筑垃圾运输工具应容貌整洁、标志齐全,车辆底盘、车轮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建筑垃圾装载高度最高点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36、位。建筑垃圾采用散装运输形式,表面应有效苫盖,垃圾不得裸露和散落。6.3.3 收运路线规划建筑垃圾收运线路应遵循以下原则:1、收运路线应尽可能紧凑,避免重复或断续。2、收运路线应能平衡工作量,使每个作业阶段、每条线路的收集和运输时间大致相等。3、收运路线应避开交通拥挤的高峰时间段。4、收运路线起始点最好位于工地或停车场附近。5、收运路线应尽量避免穿越城区,尽量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转运应实现 100%密闭化运输。为避免运输过程中掉落尘土或随风飘浮,建筑垃圾运输车要求全部采用密闭式车厢,将建筑垃圾完全封闭进行运输,不得超载,途中不得抛撒泄漏。为保持建筑垃圾运输车的美观性,应定期对运输车进37、行全面清洗。24 建筑垃圾运输一般采用建筑垃圾收集点次要道路/主要道路建筑垃圾专用道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的路线,运输路线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向综合执法部门申报,管制时段进入货车管制区域的同步向公安交警部门申报,按照其指定的区域、路线、时段进行运输。嘉善县现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在运能上可以满足规划期末的建筑垃圾运输需求。建议在规划远期根据新能源载具发展情况,可适时考虑进一步提升现有运输车辆的环保要求和智能化要求。6.4 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6.4.1 建筑垃圾收运指定投放点嘉善县县域内新建居住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宜同步配套设置若干场地作为装修垃圾的投放38、点,并于小区一并投入使用,同时应有相关主管部门参与验收。精装修成品住房宜在施工场地内单独设置装修垃圾投放点,确保装修垃圾与其他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装修垃圾投放点参考生活垃圾投放点,面积不小于 15 平方米,同时需对场地进行平整和硬化,配置上下水设施,装卸垃圾时应洒水降尘。无物业的居住区和门店,由属地设置相对集中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场所,可结合拆建改造或利用暂不使用地块设置建筑垃圾投放点。除装修垃圾外,其他建筑垃圾通过信息化管理日益完善,日 25 常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可有效提升分类收集管理能力。6.4.2 建筑垃圾收运设施规划要求各建设工程的实施主体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收集点,用于存放建39、设或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同时规划在城市住宅小区和各自然村居民交通便捷处设置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用于存放居民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农村住宅新建产生的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和拆除产生的拆除垃圾量较少,因此本规划暂不考虑建设除装修垃圾外的其他建筑垃圾集中投放点,产生建筑垃圾的房屋户主应及时联系经核准的清运公司将建筑垃圾外运处置。6.4.3 建筑垃圾临时收集点每个新建公用区域的临时收集点可在工地临时设置。用地面积需在 30 平方米以上,场地平整并硬质化,装卸垃圾时应洒水降尘。建设工程的实施主体应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装袋捆扎,堆放到指定的临时堆放点,定期联系经核准的清运公司将建筑垃40、圾外运处置。建筑垃圾产生量和类型,因建筑工地类型不同、项目规模不同、施工阶段不同,产生的垃圾类型和数量也不尽相同。每个建筑工地都应当在其作业区根据工地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筑垃圾分类堆放点。6.4.4 建筑垃圾集中投放点1、建筑垃圾集中投放点点位要求(1)建筑工地 26 每个建筑工地都应当在其作业区根据工地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筑垃圾分类堆放点。(2)城市住宅小区城市管理区内的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点位布局合理、方便居民群众、交通运输便捷”的原则至少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在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居民住宅小区或者条件有限的区域,探索采用定时、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解决居民装修垃圾的41、临时堆放问题;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或单位应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箱。(3)行政村行政村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情况、交通条件和地理位置合理选址建设建筑垃圾集中投放点。(4)其他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沿街经营店铺等可不设置装修垃圾投放点,产生的装修垃圾探索采用定时、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2、设置要求投放点的设置应符合 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DB33/T2284-2020)的相关要求。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沿街经营店铺等产生的装修垃圾宜采用预约方式收运。商业综合体装修垃圾投放点应设置在单位内部合适区域。投放点宜与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的投放点集中区域设置,新建住宅小区装修垃圾投放点面积应符合 DB33/42、T1222-2020 的有 27 关要求执行,现有住宅小区可参照 DB33/T1222-2020 执行。投放点作业的空间应满足收运车辆作业转弯半径要求。投放点地坪应硬化,四周应设置密闭围档等硬隔离措施,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m,且不宜超过 2.5m。投放点上方宜搭设迷彩棚架、植物棚架等遮盖设施。投放点应公示装修垃圾投放要求,收运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收运频次以及监督电话、识别码等。公示牌统一为蓝底白字,长度宜为 0.6m,宽度宜 0.4m。有条件的生活小区或单位应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箱,箱体宜具有科学投放、费用结算、预警监测等智能管理功能。新建生活小区宜单独设置装修垃圾收集房,并与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统筹43、设置,收集房面积不宜小于 20m2,高度应满足装运要求。建议各镇乡街道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装修垃圾的日常管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装修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明显标识,督促业主、装饰装修企业按照要求投放,并及时组织清运,装修垃圾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堆混运。3、投放要求装修垃圾应按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两种进行分类。装修垃圾应按照“宜装袋则装袋、宜捆扎则捆扎”原则投放,并符合下列要求:(1)装修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和陶瓷等应 28 袋装,投放至指定的装修垃圾投放点。(2)装修中废弃的金属、木料、塑料、玻璃等应捆扎或袋装,投放至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点。(3)装修中废弃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投放44、至指定的有害垃圾投放点。不应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园林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与装修垃圾混合投放。投放人在完成投放装修垃圾投放时,应保持投放点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负责投放点的设置,包括且不限于选址、建造及环境卫生等方面,督促投放人按要求投放,投放人违反要求的,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督促其整改。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合理确定收运频次,确保投放点垃圾或投放箱体不满溢。商务综合体、沿街商铺等装修垃圾应临时储存在单位内部,不得占道和占用绿化用地。6.4.5 建筑垃圾收运信息化设备施工现场、转运及处置场地应安装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在线视频抓拍监控系统、计量称重设备,与“浙江省建筑垃圾45、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联通,能实现校验车辆准运资质、抓拍非法车辆监控画面、识别预警非法车辆、进出场车辆自动计量称重,转运及处置场地安装的车辆自动识别系统还应能实现控制车辆进出场权限。6.4.6 建筑垃圾收运运输工具运输车辆应满足下列要求:29 1、取得行驶证,4.5t 以上的车辆还应取得营运证;2、取得建筑垃圾清运核准;3、最大装载量符合有关限定标准;4、颜色和标识符合 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规范(DB3303/T056-2022)的规定。运输船舶应满足下列要求:1、在海事管理部门备案登记;2、具有合法有效的船舶技术证书和国籍证书,并按照标准定额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3、夹板船还需配备装载等设46、备;4、安装防雨、防浪设备或采取等效措施,并按规定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等标志;5、船体、露天甲板无明显的结构缺陷,上层建筑无明显的缺陷(锈蚀等);6、甲板的工作区域清晰地标志出防滑区域和警示标识;7、甲板各种管系系统的总体状况保持良好,无明显的腐蚀、蚀损斑、软斑点或其他临时性修理。第七章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7.1 建筑垃圾直接利用7.1.1 工程渣土、泥浆的直接利用工程渣土的直接利用的主要方式有:堆土造景、路基填垫、30 工程回填、耕地复垦、垃圾填埋场覆土等。7.1.2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的直接利用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中主要为混凝土、砖块等,可以用作渣土桩填料、用作夯扩桩填料、47、大型公建回填材料来使用以及完整尺寸的砖块经收集整理一般用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围墙、公路防护墙建设等。1、用作渣土桩填料。2、用作夯扩桩填料。3、建筑物拆除垃圾中完整尺寸的砖块经收集整理一般用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围墙、公路防护墙建设等。4、在城市兴建大型建筑、广场、市政设施时,将其作为回填材料来使用。7.1.3 装修垃圾的直接利用装修垃圾成分复杂,一般需要经过垃圾分类之后才能进行直接利用。7.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是指将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或者可利用原料的利用方式。7.2.1 各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1、拆除垃圾拆除垃圾中的废弃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陶瓷可48、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废弃沥青混合料可用于生产再生沥青混合料;废 31 弃金属、木材、玻璃、塑料等根据材质分类回收利用。2、装修垃圾装修垃圾中的废弃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陶瓷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材料可用于生产掺合料;废弃金属、木材、玻璃、塑料等根据材质分类回收利用。3、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应根据土层、类别、特性确定用途,可用于工程回填、场地覆盖、园林绿化、制备再生产品等。工程场地的表层耕植土优先用于园林绿化。4、工程泥浆工程泥浆经固化、脱水处理后,泥饼可用作回填、场地覆盖或制备再生产品。5、工程垃圾工程垃圾中的废弃混凝土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废弃沥青混合料优先用于生产再生49、混合料;废弃模板根据材质分类回收,竹木材质宜用作再生板材、纸张或生物质燃料等的原材料。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利用主要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景观石、再生混凝土、再生稳定碎石、再生预拌砂浆等。7.2.2 各类再生产品资源化再生利用方式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利用主要可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景观石、再生混凝土、再生稳定碎石、再生 32 预拌砂浆等。7.3 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按照资源化利用方式差异,采取回收利用、直接利用、再生循环利用等多种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超出资源化利用水平和能力的建筑垃圾和通过再生资源化利用后的少部分生产废料收运至消纳场进行最终消纳处置。7.4 50、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7.4.1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规划(1)建筑垃圾利用保留近期嘉善县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场所 36 处建设工地及临时消纳场,至 2027 年可直接利用各类建筑垃圾约 278 万吨。直接利用方式为回填利用、土方平衡和其他利用。根据嘉善县未来重点开发片区,中新产业园、祥符荡、高铁新城三个片区,其中祥符荡区域新建道路工程约可消纳渣土 100万吨,中新产业园地坪抬高等约可消纳渣土 100 万吨。嘉善经开区利用自身“工改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系列途径,约可消纳渣土 150 万吨。随嘉善县的开发建设,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场所随建设工地变化呈动态布局,基本可满足产销平衡,达到每年约 30051、-500 万吨的垃圾利用和处置需求。(2)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规划根据嘉善县规划用地情况,通过分析规划区内建筑垃圾产生 33 发展趋势,以及规划期限内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需求,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基础,选择规划区内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嘉善县内布置 10 座固定消纳场,年处置能力达 49.45万吨。近期新建 2 座,现状保留 8 座。包括嘉善县级 1 座,各乡镇街道各 1 座。具体详见附表四。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和建设需符合省、市、部门等相关要求进行;建筑垃圾消纳场调整需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选址论证。(3)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保留嘉善县鸿翔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为整个县域服务,位于嘉善县魏塘街道三里桥村里下浜52、 88 号,现状用地面积90 亩,设计建筑垃圾处置规模 100 万吨/年。第八章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8.1 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存量建筑垃圾是城市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产物,这些堆积如山的废弃物不仅占据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可能对环境造成潜在的危害,如很多早期建设的非正规存量垃圾填埋场,这些填埋场对周边环境存在较大的污染风险和安全隐患,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社会环境问题之一。近年来,随着嘉善县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的建筑活动使得存量建筑垃圾的数量急剧上升,给城市环境带来了不小的压力。针对这一问题,嘉善县政府已经 34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存量建筑垃圾的治理。首先,政府加大了对建筑垃圾产生和处53、理的监管力度,通过行政手段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理流程,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合法、安全地处置。同时,政府还积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分类、再利用等工作,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此外,嘉善县还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建筑垃圾治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普及建筑垃圾治理知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的美好。然而,存量建筑垃圾的治理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存量建筑垃圾分布较为分散,如何有效摸底排查存量建筑垃圾,了解其分布、种类、数量等关键信息,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建筑垃圾中含有有害物质,需54、要专业的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理,增加了治理的难度和成本。嘉善县现有存量建筑垃圾主要为工程渣土,基于实地调研,目前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存量无几,各消纳场有大量渣土,且主要集中在三个街道和大云镇。据统计,现状约有 22.2万吨渣土。8.2 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工作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多层次地考虑和实施。涵盖了摸底排查、全面治理和长效监管等 35 多个关键环节,旨在精准把握并有效应对各类存量问题。8.3 存量治理计划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计划,对于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存量治理计划应包括估算治理规模、明确治理期限和责55、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等。存量渣土规划在嘉善县域内平衡消纳解决,通过工程回填,道路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消纳一定量的土方逐步解决存量渣土问题,如惠民街道东部新城抬高、中新产业园、祥符荡等一些区域建设需求可在 2024 年-2026 年逐步消纳一定的渣土。8.4 存量治理要求存量治理要求需从多个方面入手,注重属地管理、一场一策、筛分治理、控制增量以及科技手段的运用等。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建立长效机制也是保障治理效果持续稳定的重要措施。通过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有效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第九章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9.1 管理制度机制建设9.1.1 垃圾分类管理加快研究制定房屋市政工程56、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分类运输的标准和分类设施的设置规范,将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密 36 闭储存工作纳入绿色达标工地考核内容,促进源头分类,规范运输与处理。装修垃圾要求定点排放,统一收运。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要单独收运、处置,逐步实现专业运输车辆清运装修垃圾。9.1.2 全过程管理根据嘉善县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持续扩大建筑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覆盖面,建立完善全面覆盖、资源共享、实时监管的建筑垃圾监管和供需信息平台,清查建筑垃圾产处底数,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处废物“一本账”,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和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及消纳处置全过程的便捷、有效的全过程57、闭环管理,实现建筑垃圾的平衡消纳和资源利用最大化。9.1.3 电子转移联单各有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做好建筑垃圾转移活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与执法查处工作,共同推动落实电子转移联单制度。移出人、承运人、接收人应当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部门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2 号)执行相关责任义务,包括建筑垃圾分类转移、核实与运抵等环节的操作要求以及车运、船运等运输方式。为顺利推行我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制度,应以一对一指导、一对多集中教学等方式开展专项培训,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各方主体均可熟练操作电子联单。各 37 相关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58、转移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理活动,加强建筑垃圾转移全过程的实时监控,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9.1.4 运输企业监管为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监管,确保建筑垃圾转移过程的安全、规范和有效进行,应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准入管理,建立健全运输企业的准入机制;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包括车辆的技术状态、装载容量、封闭性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管,确保运输车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是否随车(船)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规范使用行驶记录仪、装卸记录仪、运输过程中是否59、存在超载、溢漏、沿途丢弃、遗撒、倾倒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指定地点装载消纳以及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如有违规则依法查处违规企业和驾驶人员。9.1.5 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县建设局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房屋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如对采用再生建材的工程项目,在其报建审批验收等阶段给予优惠和方便措施;根据使用再生建材的程度,对工程项目进行绿色星级认证。9.1.6 生态环境补偿按照“谁产生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相关制 38 度。对县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进行调研,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主要用于建筑垃圾在处置过程中管理活动和跨区域消纳产生60、的环境污染补偿。9.1.7 联合监管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理各环节非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进行查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9.1.8 备案核准为规范建筑垃圾治理活动,凡从事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建筑垃圾治理备案核准手续,并获得相应的备案核准证书。申请单位需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和技术情况、治理方案及效果评估等,确保备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建筑垃圾治理备案核准申请进行审批61、,明确审批程序和时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保障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完成备案后,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备案单位的监管和跟踪,确保其按照备案内容和要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活动,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9.1.9 执法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治理规划要求,制定建筑垃圾治理执法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包括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各 39 个环节的合规性、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建立案件查处抄告制,及时梳理造成重大事故及严重违法行为的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船舶、中转码头等有关信息,并抄告相关部门做好“两法衔接”,从重查处。依法倒查违法源头,针对污染严重、情节恶劣、数额巨大的案件要做好62、案件情节评估,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严肃查处在工程渣土泥浆消纳处置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频次、范围、对象和内容,确保对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依法予以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处以罚款等措施,并建立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和档案,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建立监督督导和检查结果反馈机制,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和问题,促使整改落实到位。9.1.10 举报投诉县综合执法局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非法63、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为投诉人或者举报人保密。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部门转办或其他部门移交查处的施工车辆撒漏、乱倒案件,应及时调查处理。查实责任单位的,应书面 40 责成其限时清理,并做好现场取证和后续立案查处工作。暂时无法落实责任单位的,应联系辖区环卫部门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影响和隐患。9.2 部门职责分工建筑垃圾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治理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及 嘉善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具体分工如下: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建筑垃圾陆路运64、输中车辆未经核准或未按核准要求处置、车容不洁、滴洒漏、随意倾倒和推放建筑垃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县建设局: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系统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新型建造方式,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县交通局: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限、抛散物品污染公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交警大队:负责查处闯禁、闯红灯、超载、超速和遮挡污损号牌等违反交通法规的建筑垃圾车辆和人员;协助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场准入指导。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为各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提 41 供政策支持。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65、:是本辖区内建筑垃圾消纳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规划、设置、管理本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负责做好辖区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选址和项目落地,鼓励开拓异地消纳渠道。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工作。9.3 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为进一步加快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体系,省住建厅在 2023 年 1 月发布了关于做好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全面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浙建城管函20233 号),在实施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一地创新全省推广”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广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嘉善县目前66、使用“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该系统是省固体废物治理综合应用系统的子系统,依法对全省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实施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管理。该系统围绕建筑垃圾产出管理、运输管理、处置管理、执法监督四个关键场景,依托大数据中心实现建筑垃圾数据要素全归集、跨部门数据融合共享,有效支撑各主管部门业务协同,并通过交易撮合、区域平衡计算等为建筑垃圾处理各参与主体赋能增 42 效,创新了建筑垃圾治理新模式。嘉善县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应按照“省级统构、分级应用、一网统管”的思路,基于全省统一的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进行规划,明确建筑垃圾基础数据归集、物联感知设备配置、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67、理。为满足建筑垃圾从源头管控到减量调配、运输管理、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产品交易、终端处置、监控监管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本次规划提出利用信息化技术,构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及循环利用信息共享平台,从而促进建筑垃圾产、运、消、用的综合管理,促进资源化产品再利用,不断提高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水平,规范建设单位、运输企业、消纳企业的市场行为,提升各委办局对建筑垃圾的全程控制、监督管理水平。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需要建立综合管理与循环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内包含多个不同功能的信息管理子系统,同时平台具有信息收集(建筑垃圾多源头信息汇总)、信息管理(建筑垃圾各类信息管理、维护和发布)、信息共享(建筑垃圾68、信息阅览与展示)等功能,使相关部门、从业企业、相关人员和车辆等能够根据不同的访问权限、等级了解到不同的信息,从而及时且准确地作出相应的行动,这些信息管理子系统包括:建筑垃圾源头信息管理系统、建筑垃圾减量调配信息系统、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信息管理系统、建筑垃圾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信息管理系统。43 9.4 突发应急处置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建筑垃圾处理突发事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以确保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嘉善县需制定突发应急预案。制定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的风险源的监督管理,落69、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县、镇(街道)两级建筑垃圾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9.4.1 应急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1、一般、较大建筑垃圾处理突发事件。事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应预案并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置,各相关单位予以协助。需要调整建筑垃圾处理流向的,由应急指挥中心协调落实;应急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上70、报应急指挥中心。2、重大、特别重大的建筑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由应急指挥中心启动相应专项响应预案,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置。同时根据实 44 际情形,做出是否需要提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应按照救人优先的原则,同时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重要资料和财产,在此基础上,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3、应急结束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基本结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9.4.2 应急保障措71、施1、建立协调统一的应急机制构建全社会统一的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建立应急处理队伍。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准确地进行预报,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2、健全专业应急队伍加大资金投入,配置必要的建筑垃圾应急处理专业装备,逐步开展多层次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根据应急预案,加强业务演练,定期进行培训和演习,增强反应和处理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建筑垃圾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制订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保障建筑垃圾处置突发事件时的 45 物资供应和后勤支援。应急物资和设备要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并指派专人定期检查、使用、维护与管理。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72、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电工常用工具等。3)应急器材: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柴油、对讲机、水泵、灭火器等。4)设备: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车辆等。4、保障应急经费明确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作业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第十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10.1 规划目标1、规划近期至 2030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90%,远期至 2035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95%。2、规划近期至 2030 年,渣土泥浆直接回收利用率达到 70%73、,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20%;工程、拆除、装修垃圾直接回收利用率达到 30%,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60%。远期至 2035 年,渣土泥浆直接回收利用率 65%,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30%,46 直接回收利用率 15%,工程、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80%。10.2 产业发展重点为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发展,嘉善县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划和落实:1、推进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打造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管环境,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消纳场所建设进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修编县域环卫专项规划中关于建筑垃圾的内容,明确各部门和属地政府的74、职责。2、培育市场主体和政策引导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自由竞争,确定建筑垃圾处置企业,保障项目用地,出台扶持政策。优先使用资源化产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合格资源化产品,提升市场活力。3、以“产学研”为关键,为核心难题攻关添力成立专项课题攻关组,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校地产学研”合作,经过技术调研、研究比选以及小中试验,量身定制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再生建材、固化再生路基填料等多途径、多产品的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方案,并进行试产、试验道路,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提高再生建材的品质和性能,实现建筑垃圾资源的高效利用,同时满足建筑市场对建材产品的需求。47 10.3 产品质量管控1、75、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当地建筑垃圾资源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适用于嘉善县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标准,详细规定各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物理、化学、力学等性能指标,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2、建立检测机构和实验室,负责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监督检查。制定质量检验程序和方法,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标识制度,对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进行认证和标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信任度。10.4 产业支持策略10.4.1 产业落地保障制定并实施产业落地保障政策,包括提供土地、厂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持,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76、障。通过积极引导和扶持,鼓励企业投资兴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推动产业链的延伸和完善。10.4.2 产品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应用,包括广泛宣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优点和特性,加强与建筑、市政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应用。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产品技术改进和创新,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性能,满足市场和用户的需求。48 10.4.3 产业发展政策出台产业发展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方面的扶持措施,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在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中设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最低使用比例,鼓励和引导项目施工77、单位和相关企业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发展和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第十一章近期规划实施计划11.1 近期工作规划近期至 2030 年,主要以围绕完善现有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和管理机制,加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全过程数字化治理等工作,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加快提升全市建筑垃圾规范化分类、收集、运输和安全处置水平,建设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建筑垃圾消纳网络和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1、存量治理重点开展存量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包括:持续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河道水道两侧、公路铁路两侧及涉78、农区域,及时清理无主垃圾,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提高城市品质。49(1)加强对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范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2)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对未按审批路线运输建筑垃圾、未在指定消纳场或处理设施消纳处理建筑垃圾等行为依法处理。(3)全面排查范围内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暂缓其土方消纳业务,待其整改完毕、验收达标后再行恢复。(4)对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予以取缔、查处。2、收运、处理体系建设(1)推进收运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应满足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规范79、(DB3303/T056-2022)等有关标准要求,依法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加装监控设施,执行分区作业、遵守堆填高程要求等,规范消纳作业管理。(2)推动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1)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建筑垃圾就近利用,促进工地和项目业主间的垃圾自行消化处理,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资源集约节约,积极推进城区建筑垃圾循环化利用项目布局规划。2)逐步实现智能新能源渣土运输车实用化、产业化,鼓励支持渣土运输企业将老旧车型更换新型智能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50 3)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化利用政策资金引导、支撑配套体系。3、示范项目建设通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80、广的经验,完善建筑垃圾多元化治理模式。4、信息化建设(1)升级优化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并与管理服务平台互联对接,实现清运车辆“违法报警-信息抄报-执法查处-源头追溯”的闭环执法监管机制,实现数据信息共建共享,提高智慧化监管能力。(2)通过“互联网+车联网综合应用”实现渣土运输车定位信息与管理信息的有效结合,同时引入施工工地、消纳场出入口监控信息,形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从施工工地到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全过程监管闭环。11.2 近期项目规划根据近期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结合嘉善县经济产业发展、建筑垃圾产生量等因素,近期各类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如下近期需要新建陶庄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嘉善县级固定消纳场,满81、足嘉善县“三高四铁”等重大项目工程渣土消纳需求。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12.1 政策保障 51 制定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实施相配套的技术标准,涵盖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利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这些技术标准将根据规划目标和产业发展需求,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实施规划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的内容转化为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政府文件,包括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等形式,明确规划目标、任务和责任,界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指导和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12.2 组织保障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的目标任务,确立具体的实施目标和时82、间节点。包括建筑垃圾分类、利用率提升、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目标,以及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政策推广等任务,为规划实施提供清晰的方向和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结合全县城镇化进程,依据省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由嘉善县建筑渣土泥浆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进行统筹协调管理;明确各政府部门职责和分工,特别是明确建筑垃圾的分类、储存、运输、堆填等过程中的监管和堆填区的规划、建设及营运管理,落实对回收、再生利用建筑垃圾的产业支持和财税等激励措施。12.3 资金保障 52 根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建设项目、技术研发、政策推广等方面的资83、金需求,匡算出全县建筑垃圾治理所需的资金总额。基于项目实施的具体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和预算,为后续资金安排提供依据。统筹安排建筑垃圾治理资金的来源和分配,包括政府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专项资金等渠道。在确定资金来源的同时,合理分配资金用于建设项目、技术创新、政策推广等方面,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根据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和实施进度,逐年分解资金计划,并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合理调整资金分配和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有效使用。根据建筑垃圾治理的阶段性任务和需求,科学编制专项资金计划,确保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资金的持续投入和有效使用。根据建筑垃圾治理的阶段性任务和需求,科84、学编制专项资金计划,确保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资金的持续投入和有效使用。12.4 土地保障根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约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结合 嘉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指导,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其位置分布合理、便于管理和运营,并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已规划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用地,严格控制用途的变更,确保其长期稳定的用途和功能,53 避免因土地用途变更而影响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适宜采用灵活用地的设施,可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落实用地保障。相关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85、施的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方案,应征求县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等管理部门的意见。大中型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在设施建设前到嘉善生态环境分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12.5 技术保障落实建筑垃圾治理相关数据的实时上报联动机制,确保各个环节的数据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至监管平台,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流转。建立数据汇集、分析和共享机制,通过整合各类数据信息,包括建筑垃圾产生、分类投放、收运、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通过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实时监测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利用和处置情况,及时发现问题86、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确保各环节信息政策协调、公开和共享。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落实建筑垃圾管理、控制、监督、利用等政策法规,有效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再利用,提升垃圾治理的水平与成效。54 附表一: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表(单位:万吨)建筑垃圾类别年份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工程渣土(含泥浆)400.4302.2430.16工程垃圾28.0256.835.6拆除垃圾42126.39120.75装修垃圾5.823.221.3合计476.22508.41607.81 55 附表二: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建筑垃圾种类产生总量(万吨/年)综合利用率(%)直接回收利用量(万吨/年)资源化利87、用量(万吨/年)填埋消纳量(万吨/年)直接回收利用率(%)利用量(万吨/年)资源化利用率(%)利用量(万吨/年)近期(2030年)工程渣土、工程泥浆3889070271.62077.638.8工程垃圾2890308.46016.82.8拆除垃圾2590307.560152.5装修垃圾15.8790304.761609.5221.587合计456.8790-292.261-118.92245.687远期(2035年)工程渣土、工程泥浆3159570220.52578.7515.75工程垃圾2495153.68019.21.2拆除垃圾1995152.858015.20.95装修垃圾1895152.88、78014.40.9合计37695-229.65-127.5518.8 56 附表三: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现状统计表编号名称位置年设计转运调配能力(吨)用地面积()建筑垃圾种类数字化治理设施建议视频监控地磅门禁系统1陶庄镇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陶庄镇桑苗新村50005200拆除垃圾、装修垃圾2西塘镇建筑垃圾分散式消纳场嘉善县钮扣南路 98号15001300拆除垃圾、装修垃圾3姚庄镇垃圾分拣中心姚庄镇桃源路 501号10000013000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4天凝镇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嘉善县凝溪东路158 号300009000工程渣土5干窑镇渣土消纳场干窑镇平黎公路与康明路交汇处20000030089、00工程渣土6惠民街道嘉善县惠立路 82 号50007000工程渣土7罗星街道建筑垃圾分散式消纳场嘉善县人民大道(旺旺实业公司)50001600拆除垃圾、装修垃圾8大云镇渣土临时消纳点嘉善县花乡大道283 号6000020000工程渣土9魏塘街道分拣中心嘉善县恒兴路 58 号130007400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10嘉善县鸿翔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嘉善县魏塘街道外环西路1986 弄198 号100000060000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合计1419500154500 57 附表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规划表编号名称位置处置能力(吨)用地面积()场所类型建筑垃圾种类规划建设时序责任单位190、天凝镇消纳场嘉善天洋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50004600固定消纳场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现状保留天凝镇人民政府2开发区惠民街道消纳场嘉善惠立路 82 号50007000固定消纳场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现状保留开发区惠民街道办事处3罗星街道消纳场嘉善县人民大道(旺旺实业公司)50005000固定消纳场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现状保留罗星街道办事处4陶庄镇消纳场新村农场50005200固定消纳场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近期新建陶庄镇人民政府5姚庄镇消纳场桃源路南到底10000013000固定消纳场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现状保留姚庄镇人民政府6干窑镇消纳场干窑镇康明东路与善91、西公路交叉口往东北 260米20000030000固定消纳场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现状保留嘉善县瓦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7西塘镇消纳场开源路纽扣路交叉口北 100米15001300固定消纳场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现状保留西塘镇人民政府8魏塘街道消纳场恒兴路 58号130007400固定消纳场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现状保留魏塘街道办事处 58 编号名称位置处置能力(吨)用地面积()场所类型建筑垃圾种类规划建设时序责任单位9大云镇消纳场嘉善县花乡大道283 号6000020000固定消纳场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现状保留嘉善大云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嘉善县级92、固定消纳场兴善公路与 320 国道交界东南侧10000030000固定消纳场工程渣土、工程 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近期新建魏塘街道办事处合计49450012350011嘉善县鸿翔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嘉善县魏塘街道外环西路1986 弄198 号100万/年60000资源化利用中心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现状保留魏塘街道办事处备注:1.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和建设需符合省、市、部门等相关要求进行;2.建筑垃圾消纳场调整需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选址论证。59 附表五: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统计表编号名称处置能力(吨)用地面积(m2)投资估算(万元)规划建设时序责任单位1陶庄镇消纳场50005000200近期新建陶庄镇人民政府2嘉善县级固定消纳场100000300001000近期新建魏塘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