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方案(2024-2035年)(14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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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象山象山县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年)(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2024 年年 06 月月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I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1 第一条 规划编制背景.1 第二条 指导思想.1 第三条 规划原则.1 第四条 规划依据.1(一)法律法规.1(二)政策文件.2(三)规范标准及其他.2 第五条 规划范围.2 第六条 规划对象.2 第七条 规划期限.3 第二章第二章 现状分析现状分析.4 第八条 城市概况.4 第九条 管理现状.4(一)政策文件.4(二)智慧管理.4 2、第十条 分类收运现状.4(一)建筑垃圾清运制度.4(二)建筑垃圾收运方式.4(三)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4 第十一条 分类处理现状.4(一)处理利用现状.4(二)现状处理设施.5 第十二条 现状评价与规划重点分析.5(一)现状评价.5(二)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分析.5 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6 第十三条 总体目标.6 第十四条 分期目标.6 第十五条 指标体系.6 第四章第四章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7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7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7 第五章第五章 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规划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规划.8 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8 第十九条 建筑3、垃圾源头减量措施.8(一)开展绿色策划.8(二)实施绿色设计.8(三)推广绿色施工.8(四)实施分类减量.8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9(一)环境保护要求.9(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9(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9(四)水环境污染防治.10 第六章第六章 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11 第二十一条 收运模式.11(一)收运主体.11(二)收运流程.11 第二十二条 分类收运.11(一)分类收集要求.11(二)分类运输要求.12 第二十三条 运输设备.12 第二十四条 装修垃圾收集点规划.13(一)建设要求.13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4、)文本 II (二)建设布局.13(三)投放要求.13 第二十五条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13(一)布置原则.13(二)建设标准.13(三)建设布局.14 第七章第七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16 第二十六条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方案.16 第二十七条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求.16(一)选址要求.16(二)功能配置及布局.16(三)工艺技术要求.16(四)公用设施要求.16(五)环境保护要求.17 第二十八条 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18 第二十九条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处理设施规划.19 第八章第八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25、0 第三十条 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20(一)规模及组成.20(二)安全及环境影响.20 第三十一条 存量治理工作机制.20 第三十二条 存量建筑垃圾治理计划.20 第三十三条 存量治理要求.20(一)技术要求.20(二)管理要求.20 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22 第三十四条 管理制度机制建设.22(一)联合执法制度.22(二)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22(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22(四)电子转移联单制度.22(五)特许经营制度.22(六)平衡清运市场价格,探索区域消纳政策制度.23(七)绿色付费制度.23(八)建筑垃圾智能运输车辆推广应用制度.23(九)6、激励制度.23 第三十五条 部门职责.23 第三十六条 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24(一)全过程信息化平台概况.24(二)全过程信息化平台目标.24 第三十七条 建筑垃圾应急处理预案.25(一)规划目标及原则.25(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5(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5 第十章第十章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26 第三十八条 产业发展目标.26 第三十九条 产业发展重点.26(一)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体系.26(二)确定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市场产业化发展方向.26 第四十条 产品质量管控.26(一)产品质量标准.26(二)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6 第四十7、一条 产业支持策略.27(一)产业落地保障.27(二)产品推广应用.27(三)产业发展政策.27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III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近期重点建设规划规划近期重点建设规划.29 第四十二条 近期工作规划.29 第四十三条 近期项目规划.29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30 第四十四条 组织保障.30 第四十五条 制度保障.30 第四十六条 技术保障.30 第四十七条 用地保障.30 第四十八条 资金保障.30 第四十九条 公众参与保障.30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附表附表.31 1、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表.31 2、建筑垃8、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31 3、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现状统计表.32 4、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统计表.32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编制背景规划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浙江省工程渣土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我县建筑垃圾领域工作要求,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力度,象山县住建局牵头开展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项目编制工作。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依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要9、求,对象山县建筑垃圾处理现状的深入分析和研究,对象山县建筑垃圾的预测、收集、运输、处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各方面做出科学规划,是全面指导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在一个时期内的方针策略与实施方案,是构建科学合理的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的基础框架,有利于提高象山县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第二条第二条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控、运处规范、监管闭环,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全县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整体智治、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进一步促10、进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再利用产业化发展,实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科学选择适合象山县自身特征的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紧抓工程渣土和拆除垃圾的治理,加强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排放管控,完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配套,提高综合利用率和资源化利用率。(2)科学评估,精准施策)科学评估,精准施策 全方位对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现状进行调研统计,客观分析目前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的优缺点,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制度,针对象山县现状精准施策。(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主导11、,社会参与 坚持政府引导与监督,调动社会企业主体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自主调节能力,推进垃圾资源化,收运处置产业化、市场化。落实各管理单元垃圾分类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宣传督导体系,鼓励全民参与,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4)区域统筹,系统设计)区域统筹,系统设计 强调规划、建设及管理的高度统一,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功能定位和行政辖区管理职能,按照不同设施服务特点及运行要求,结合旧城区改造、城区建设及设施的规模化(区域化)效应,区域统筹,优化数量,节约用地。垃圾处理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实施对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综合处理到处置的全系统规划和管理。(5)统筹协调,近12、远结合)统筹协调,近远结合 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注重与规划统筹衔接。以建筑垃圾的处置需求量为刚性空间,并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进行处置设施的选址规划,为高质量的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预留足够的灵活度。(6)循环经济,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绿色低碳 循环经济强调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建筑垃圾作为循环经济重要的一个环节,应大力推进其综合利用,助力象山县构建低碳环保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体系。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 43 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 46 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 74 号);(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 年 5 月 22 日国土资源部令第 61 号公布,2019 年修订版);(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 年 12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6号发布,2021 年修订版);(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2005年 12 月 31 日);(8)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 号,2017年 3 月 1 日修订);(9)城市14、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139 号);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2 (10)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 年 11 月 30 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1)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 年 9 月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版);(二)(二)政策文件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2)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 2015 年 4月);(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15、;(4)“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5)“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6)“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7)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 号);(8)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2005 年 3月 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 号)(9)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10)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浙建城管发20232 号);(1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16、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1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2号);(1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建城管发20238 号);(1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工程渣土处置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的意见(浙建城管202332 号);(15)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全面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浙建城管函20233 号);(16)浙江省工程渣土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17、工作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17)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甬政办发202257号);(18)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2年 7月)(19)象山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3年 12月)(20)象山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象美丽办发20231 号)(三)(三)规范标准规范标准及其他及其他(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2)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3)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4)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55012-2021);(5)固定式18、建筑垃圾处置技术规程(JC/T 2546-2019);(6)浙江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建设发2017423号);(7)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9);(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10)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T 51322-2018);(11)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DB33/T 1222-2020);(12)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物联网设备技术对接规范(2022 年 12 月);(13)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19、021 年 11月)(14)象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15)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象山县行政辖区,总面积 8000 km2,包括丹东、丹西、爵溪 3 个街道,石浦、西周、贤庠、大徐、涂茨、墙头、泗洲头、新桥、定塘、鹤浦 10 个镇和黄避岙、东陈、茅洋、晓塘、高塘岛 5个乡。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对象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为建筑垃圾,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内容,本规划所称建筑垃圾,包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3 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建设工程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20、)筑物、管网等,以及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主要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弃料、拆除弃料。装修垃圾,是指不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第七条第七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4 年至 2035 年。规划基准年为 2023 年,近期为 2024 年至 2030 年,远期为2031 年至 2035 年。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4 第二章第二章 现状分析现状分析 第八条第八条 城市概况城市概况 象山县隶属浙江省宁波市,位于象山港和三门湾之间,三面环海、两港相拥,东、北21、,与鄞州区、奉化市相望;东北遥对普陀区、北仑区;东濒大目洋,南滨猫头洋,隔三门湾与三门县相峙,西接宁海县。介于北纬 284522294311、东经 12134051225148之间。第九条第九条 管理现状管理现状(一)(一)政策文件政策文件(1)象山县象山县“十四五十四五”时期时期“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实施方案从城市整体发展层面推动固体废物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形成精细化、专业化、数字化、系统化、现代化固体废物治理体系,优化提升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形成固体废物全生命链条管理模式,为高质量建设美丽象山、争创共22、同富裕先行县、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实基础。(2)象山县象山县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十四五十四五”规划规划在指导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面起到了很多积极作用。本次规划需对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进行新一步深化和优化,对象山县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处理量进行重新预测,根据新要求对建筑垃圾治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进行进一步优化提升。对于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象山的高品质滨海城区具有重大意义。(二)(二)智慧管理智慧管理 目前象山县依托宁波市23、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和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以“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程(城)、一舱点到底”为管理理念,以“三级联动”(市、区县、街镇)为框架,以多跨部门共享数据(审批、管理、执法)为依托,以“五大功能”(源头管控、全程监管、实时报警、精准分析、智慧决策)为重点,对建筑垃圾处置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和手段工具,实施全方位系统性地重塑,形成行业审批监管服务执法“一件事”“一张网”,打造工地源头、运输路线、消纳场地的“两点一线”全方位数字化监管治理模式,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效率,有效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城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第十条第十条 分类收运现状分类收运现状(一)(24、一)建筑垃圾清运制度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象山县全面实行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制度。从事装修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取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运输作业前应将装修垃圾产生源头、运输时间和资源化利用场所等信息在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运输作业时应当开启车载装置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核准文件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已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办理工作,并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运输监管。(二)(二)建筑垃圾收运方式建筑垃圾收运方式 当前建筑垃圾的运输主要通过市场匹配供需,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方式:(1)施25、工单位派出自有专业运输车辆或者雇佣市场运输车辆收运。(2)市政部门派出自有专业运输车辆或者雇佣市场运输车辆收运。(3)处理设施(项目)企业派出自有运输车辆或者雇佣市场运输车辆收运。根据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提供的数据,象山县目前共有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约 20家,登记车辆约 173 辆,负责全县的建筑垃圾收运。(三)(三)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目前象山县有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共 17 处,均为临时场地,部分设置大门、围墙、门卫室,并进行出入口硬化,配备监控、喷淋等设施。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分类处理现状分类处理现状(一)(一)处理利用现状处理利用现状(1)拆除垃圾、26、装修垃圾、工程垃圾 象山县装修垃圾经分拣后的产物全部运输至末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建设和拆除工程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进行分类筛选,根据筛选的物料性质分别运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再生资源利用场所、有害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理。(2)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象山县建设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末端处置方式主要包括资源化利用、建设工程受纳利用、复耕复绿等。建设工程产生的工程泥浆在施工现场进行固化脱水或运输到泥浆干化企业进行集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5 中干化,泥饼可用作回填、场地覆盖或制备再生产品。(二)(二)现状处理设施现状处理设施 1、装修垃圾、拆除垃圾27、工程垃圾资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资资源化利用厂(场)资源化利用厂(场)目前象山县已建 4 座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资源化设施,对收运的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进行处置。具体详见附表“13-5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现状统计表”。2、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含泥浆)(含泥浆)资源化利用厂(场)资源化利用厂(场)象山县现有 9 座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处理设施,主要处理对象是工程泥浆及工程渣土,作为工程渣土和泥浆资源化利用设施承担了象山县部分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的处置任务。具体详见第十三章附表“13-5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现状统计表”。3、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消纳消纳场场 象山县现有 3 座规模化的28、建筑垃圾消纳场,分别为市域(郊)铁路堆土场地,黄避岙乡土地垦造项目,仁义涂 ZX41-01-48 号地块,处理对象为工程渣土。具体详见“13-6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现状统计表”。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现状评价与规划重点分析现状评价与规划重点分析(一)(一)现状评价现状评价(1)管理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但有待完善;(2)以处置核准把关源头排放,但源头减量工作有待重视;(3)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工作,但收运体系有待规范化,设施场地需建立统一标准;(4)末端处置设施具备处理规模,仍需集约完善;(5)部分民众已建立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但执法部门仍需加强管理和宣传;(6)依托省平台实施信息化管理,但29、仍需跟进建设、优化功能。(二)(二)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分析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分析 基于象山县建筑垃圾管理和治理体系现状,对本规划重点分析如下:表表2-1 规划重点汇总表规划重点汇总表 序号序号 现状现状 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 1 管理监督机制初步建 立,但 有 待 完善。(1)加快推动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建设,包括装修垃圾管理、渣土管理、建筑工地综合整治。(2)推动支持绿色建材、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序号序号 现状现状 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 布。2 以处置核准把关源头排放,但源头减量工作有待重视。(1)应加强部门协同管理,强化审批加监管模式;(230、)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各项措施,压实建筑垃圾的源头排放管理。3 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清 运 处 置 管 理 工作,但收运体系有待规范化,设施场地 需 建 立 统 一 标准。(1)严格源头分类管理;(2)应明确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3)推进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建筑垃圾准运核准制度;(4)规范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的管理;(5)将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纳入工作规划;(6)统一和贯彻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4 末端处置设施具备处理规模,仍需集约完善。(1)根据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对现有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评价,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运营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消纳场所规范、安31、全运行。(2)落实用地,将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纳入建筑垃圾工作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做好设施选址和建设工作。5 部分民众已建立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但执法部门仍需加强管理和宣传。(1)加强建筑企业的源头减量引导和居民装修垃圾“谁产生、谁处理”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和现场再利用的基础知识。(2)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工作。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建筑垃圾回收意识和技能。6 依托省平台和宁波市平台实施信息化管理,但仍需跟进建设、优化功能。(1)通过多部门数据共享、汇集和分析,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中端运输到32、末端处置的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2)现有工程渣土垃圾监管服务平台迭代优化,开发装修垃圾监管服务功能。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6 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 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逐步建立县域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推动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着力建设建筑垃圾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机制,建立数字化综合监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源头、运输、终端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治理模式,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33、减量化、无害化水平。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分期目标分期目标 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242030 年年):):重点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专项运输、专项处理利用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控源减量,实现县域内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加快提升各乡镇街道建筑垃圾规范化分类、收集、运输水平,建立切实可行的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对现状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评估及优化,建立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建立处理工艺经济可行、处理设施配置合理、技术可靠、环保达标、国内领先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全过程的信息化控制和管理。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31203534、 年):年):建立县域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建立规范有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形成建筑垃圾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机制,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的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和管理。使象山县域各乡镇街道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收运率、密闭化运输率、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率等指标得到全面提升,象山县成为全国建筑垃圾治理模范城市,力争实现“无废城市”目标。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指标体系指标体系 表表3-1 象山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规划指标体系县建筑垃圾治理规划指标体系 序号序号 指标类别指标类别 指标35、内容指标内容 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30 年)年)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35 年)年)备注备注 1 减量化 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吨/万 m2)300 满足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 约束性 2 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吨/万 m2)200 满足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 约束性 序号序号 指标类别指标类别 指标内容指标内容 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30 年)年)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35 年)年)备注备注 3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35 40 需满足宁 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 年)要求(约束性)4 36、资源化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0 95 约束性 5 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20 30 预期性 6 工程、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60 80 约束性 7 无害化 建筑垃圾收运率(%)100 100 约束性 8 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100 100 约束性 9 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100 约束性 10 数字化 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100 100 约束性 11 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100 100 预期性 12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100 100 预期性 13 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100 100 约束性 37、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7 第四章第四章 规模规模预测预测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规划近期规划近期至至 2030 年年:象山县建筑垃圾产生量达到 670.29 万吨/年,其中,装修垃圾 15.89万吨/年,拆除垃圾 294.83 万吨/年,工程垃圾 10.01 万吨/年,工程渣土 310.54 万吨/年,工程泥浆 39.02 万吨/年。规划远期规划远期至至 2035 年年:象山县建筑垃圾产生量达到 567.00 万吨/年,其中,装修垃圾 16.88万吨/年,拆除垃圾 233.99 万吨/年,工程垃圾 7.01 万吨/年38、,工程渣土 278.90 万吨/年,工程泥浆 30.22 万吨/年。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1)规划近期规划近期至至 2030 年:年:1)象山县工程渣土产生量为 310.54 万吨/年,其中直接利用量为 242.22 万吨/年,资源化利用量为 62.11 万吨/年,处置量为 6.21 万吨/年;2)工程泥浆产生量为 39.02 万吨/年,其中直接利用量为 30.44 万吨/年,资源化利用量为7.80 万吨/年,处置量为 0.78万吨/年;3)装修垃圾产生量为 15.89 万吨/年,其中资源化利用量为 9.53 万吨/年,直接利用量为6.36 万39、吨/年;4)工程垃圾产生量为 10.01 万吨/年,其中资源化利用量为 6.01 万吨/年,直接利用量为4.00 万吨/年;5)拆除垃圾产生量为 294.83 万吨/年,其中资源化利用量为 176.90 万吨/年,直接利用量为117.93 万吨/年。(2)规划远期规划远期至至 2035 年:年:1)象山县工程渣土产生量为 278.90 万吨/年,其中直接利用量为 192.44 万吨/年,资源化利用量为 83.67 万吨/年,处置量为 2.79万吨/年;2)工程泥浆产生量为 30.22 万吨/年,其中直接利用量为 32.39 万吨/年,资源化利用量为6.04 万吨/年,处置量为 0.30万吨/年40、;3)装修垃圾产生量为 16.88 万吨/年,其中资源化利用量为 13.50 万吨/年,直接利用量为3.38 万吨/年;4)工程垃圾产生量为 7.01 万吨/年,其中资源化利用量为 5.61 万吨/年,直接利用量为 1.40万吨/年;5)拆除垃圾产生量为 233.99 万吨/年,其中资源化利用量为 187.20 万吨/年,直接利用量为46.79万吨/年。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8 第五章第五章 源头减量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和分类管理规划规划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一)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41、程泥浆)到 2030 年不高于300 吨/万 m2(近期目标),到 2035年满足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远期目标);(二)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到 2030 年不高于 200 吨/万 m2(近期目标),到 2035年满足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远期目标);(三)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到 2030 年比例不少于 35%(近期目标),到2035 年比例不少于 40%(远期目标)。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一)(一)开展绿色策划开展绿色策划(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42、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2)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实行全装修交付。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应用。(3)采用新型组织模式采用新型组织模式:指导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二)(二)实施绿色设计实施绿色设计(1)树立全寿命期理念:)树立全寿命期理念:统筹考虑工程全寿命期的耐久性、可持续性,鼓励设计单位采用高强、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环材料以及先进适用技术体系等开展工程设计。(2)提高设计质量:)提高设计质量:设计单位应根据地形地貌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开展土方平衡论证,减少渣土外运。选择适宜的结构43、体系,减少建筑形体不规则性。提倡建筑、结构、机电、装修、景观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保证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减少施工过程设计变更。(三)(三)推广绿色施工推广绿色施工(1)编制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具体措施。(2)做好设计深化和施工组织优化)做好设计深化和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施工工艺要求,细化节点构造和具体做法。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施工工序,推行数字化加工和信息化管理,实现精准下料、精细管理,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3)强化施44、工质量管控)强化施工质量管控: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严把施工质量关,强化各工序质量管控,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或修补。加强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避免二次损坏。(4)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围挡、大门、工具棚、安全防护栏杆等推广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鼓励采用工具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推广应用铝模板、金属防护网、金属通道板、拼装式道路板等周转材料。鼓励施工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5)推行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推行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45、利用: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用消防立管、消防水池、照明线路、道路、围挡等与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减少因拆除临时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6)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7)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施工现场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46、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8)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单位应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鼓励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四)(四)实施分类减量实施分类减量 1.拆除垃圾源头减量拆除垃圾源头减量(1)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除:)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除: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拆除这一思路的提出为建筑物拆除提供了一种替代方法它不仅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还能为建筑物的拆解、材料的回收运输等制造新的商机。(2)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科学地做47、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通过科学和适当的方法选择正确的旧建筑处理方案。不仅能节约资源,也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量。(3)优化建筑物的拆解方式:)优化建筑物的拆解方式:,通过分离拆解或者分类别拆解,或采取建筑物的选择性拆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9 解或者解构拆解,可有效的提高旧建材的再生利用率。2.装修垃圾源头减量装修垃圾源头减量 通过推广全装修房、改善施工工艺和提高施工水平等多种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装修垃圾的产生量。3.工程垃圾源头减量工程垃圾源头减量(1)优先使用绿色建材:)优先使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与传统建材相比,在材料物质上,不仅无毒害、无污染,而且不48、损害人体健康;在生产原料上,大量使用固体废弃物,节约了天然原材料;在其生产过程中,釆用了低能耗的先进制造技术和无污染的生产工艺;而且在今后建筑拆除时绿色建材也可以再次重复使用。(2)发展预制装配式建筑:)发展预制装配式建筑:与传统的结构相比,装配式结构有利于节约建材原材料、减小建材的损耗、避免各种建材构件因尺寸不合而二次加工、切割等产生废料,减少了施工阶段的建筑垃圾量。4.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源头减量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源头减量(1)区域土方调配:)区域土方调配:工程渣土和少量工程泥浆可采用区域土方调配的方式,减少最终产生的需要处理和填埋消纳的总量。如该片区内土方调配无法平衡的则进一步在其他片区进49、行土方协调平衡,实现区域调配,处置能力共享。(2)资源型利用:)资源型利用:象山县现有 7 座工程渣土资源化设施,主要处理对象是工程渣土,规划保留以上设施,利用工程渣土作为原材料,有效实现固废资源化利用。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一)(一)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1)减少废弃物产生:)减少废弃物产生: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方案,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尽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通过精确计算材料用量,避免过度使用,减少建筑废弃物的生成。(2)合理分类与存放:)合理分类与存放:建筑垃圾应按照不同的类型和性质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不同性质的垃圾相互污染。对于可回收50、和可利用的材料,应单独存放,以便于后续的回收利用工作。(3)控制扬尘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防尘设施,如洒水装置、挡风墙等,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同时,对于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遮盖、封闭等措施,确保扬尘得到有效控制。(4)减少噪声和振动:)减少噪声和振动: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设备和工艺,确保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在噪声敏感区域,应采取降噪措施,如设置隔音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5)控制污水排放:)控制污水排放: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污水排放,确保施工废水经过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的雨水收集和利用,减少对自然水源的依赖。(6)51、建立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监测与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环境监测与报告制度,定期对施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一旦发现环境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二)(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严格管理施工现场:)严格管理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应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道,禁止凌空随意抛撒,以减少扬尘的产生。同时,施工现场道路应使用不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铺设,并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2)加强物料管理:)加强物料管理:对于袋装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应存放在库内或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扬尘。散装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细颗粉状材料52、,应存放在固定容器散装罐内,没有固定容器时,应设封闭式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扬尘措施。(3)推广使用环保建材:)推广使用环保建材: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低的涂料、无甲醛的板材等环保建材,以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和大气污染。(4)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污染源排放控制和监管,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减少建筑垃圾源头的大气污染。(三)(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设备选择与管理)设备选择与管理 1)优先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机械,例如低噪音挖掘机、电锯等,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2)对于产生高声级的设备,应设法安装隔声装置,并建立封闭的操作棚,以53、减少噪声的扩散;3)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降低因设备老化或故障产生的噪声。(2)施工时间管理)施工时间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禁止推土机、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在夜间 22:00 至凌晨 6:00施工,特别是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域内;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0 2)昼间施工应避免在午休时间使用大型机械,如果特殊需求,必须在夜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作业,应事先填写申请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提前通知附近居民。(3)施工方法优化)施工方法优化 1)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代替水泥搅拌站,减少现场搅拌产生的噪声。2)在建筑垃54、圾收集阶段,设置合理的垃圾分类分区,减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内部;行驶距离和频率;3)选择低噪音、低振动的运输车辆,并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4)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场地布置 1)将设备尽量放在建筑工地的中心,以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阻断声音的传播,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人为噪声控制)人为噪声控制 1)倡导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2)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保持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静。(四)(四)水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污染防治(1)源头控制)源头控制 1)合理规划施工区域:在项目规划55、初期,应合理规划施工区域的选择,尽量远离水源地、水体和水生态保护区,以减少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2)监督材料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确保材料储存区合理,防止材料暴露在雨水中,避免水中的有害物质溶解和扩散。3)控制建筑垃圾产生:采取垃圾分类、封装和及时清运等措施,防止建筑垃圾进入水体。(2)施工过程管控)施工过程管控 1)管理施工排水口:加强对排水口的管理,确保排出的废水经过必要的净化处理后,再排放至外部水体或污水处理站。2)严格控制土方开挖: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和泥浆进入水体。例如,可以使用护坡、挡土墙等结构来阻挡土壤和泥浆的流动。3)设置车辆冲洗池:车辆在冲洗干净56、后方可出场,严禁车辆带泥上路。不具备条件设置冲洗池的施工现场,应派专人冲洗车辆并将废水收集至污水池。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1 第六章第六章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收集运输规划规划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收运模式收运模式(一)(一)收运主体收运主体(1)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1)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合法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2)取得象山县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普通货运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证。(3)拥有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型、限载规定的自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合法有效。(4)运输车辆已安装符合相应技术57、规范的密闭运输、卫星定位、自动计重、安全管理监控等载装置设备,并接入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有污染防治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2)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车辆及设备)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车辆及设备(1)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车辆的出厂日期,满足国家和省市对安全、排放、噪声、油耗的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工程渣土车,包括四轴货车、二轴自卸式货车(总质量4.50 吨),用于工程渣土、工程弃料、拆除弃料运输,也可用于装修垃圾运输;工程泥浆车,主要为罐式车,用于工程泥浆运输;装修垃圾车,包括二轴自卸式货车、二轴厢式货车、勾臂车,用于装修垃圾运输。运输单位在申请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处置核准时,应明确登记车型,并根据58、登记车型,按照建筑垃圾种类,从事建筑垃圾道路运输作业。(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统一车辆限载标准,其中四轴货车车货总质量31.00吨,二轴货车车货总质量18.00 吨,并同时满足载货不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要求。车辆总质量、厢体(罐体)尺寸的最大限值应符合要求。(3)所属车辆符合国家对城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要求,各类厢体密封性能良好。工程渣土车运输车辆厢体顶盖应使用硬质密闭(其中二轴自卸式工程渣土车(总质量4.50 吨)可用篷布密封),开启、关闭应灵活平稳,车厢底部应防渗措施;工程泥浆车运输罐体车焊缝均59、匀,罐体上部应有密封罐盖;装修垃圾车运输车辆可用厢体、篷布密封,完整无破漏。(4)使用的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安装具备定位和称重功能的车载监控终端,并取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垃圾准运许可。(5)车辆标识应正确、齐全、清晰。驾驶室顶部应沿车头平行方向安装显示运输单位名称的顶灯。车辆驾驶室、厢体、厢盖应统一外观喷涂颜色,篷布密封颜色应同车辆厢体统一协调,后栏板或罐体后侧喷涂放大牌号。工程渣土车和工程泥浆车车身主体为绿色,车体两侧应喷涂“建筑垃圾车”;装修垃圾车车身主体为白色,车体两侧应喷涂“装修垃圾车”。车辆外观整洁美观,无明显凹陷和变形。(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从事其它运输业60、务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二)(二)收运流程收运流程 运输单位需要收运建筑垃圾的,应当在运输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核准证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并倾倒至已获备案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在限时禁行的路段或县域通行时,须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批准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通行。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分类收运分类收运(一)(一)分类收集分类收集要求要求 1、装修垃圾装修垃圾(1)较大的装修工程,可在施工前编制完成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2)住宅装修合同应明确业主、施工单位关于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的职责。(3)装修61、垃圾应袋装收集。无机装修废料(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等)不应与有机杂物、金属等混杂。有害垃圾应按相应处理要求收集处理,严禁混放。(4)住宅小区应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堆放点。(5)非住宅装修工程,装修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2、拆除垃圾拆除垃圾(1)大型拆除工程施工前,可编制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根据拆除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2)建(构)筑物拆除前应清除、腾空内部可移动设施、设备、家具等物品。(3)附属构件(门、窗等)可先于主体结构拆除,分类堆放。(4)拆除的混凝土梁、柱、楼板构件或其他预制件可统一收集。(5)砖瓦宜分类堆放,完整的砖瓦可再利用。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62、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2 3、工程垃圾工程垃圾 工程垃圾可根据建设工程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实施分类收集,并符合下列要求:(1)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可编制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方案。桩基工程的工程桩桩头、基坑工程的临时支撑可统一收集。现场破碎、分离混凝土和钢筋时,混凝土和钢筋应分类堆放。(2)道路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应单独收集。(3)其他工程垃圾不应与工程桩桩头、支撑或道路混凝土、沥青混合料混杂。4、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1)表层耕植土不宜和其他土类、建筑垃圾混合。(2)可用作建筑原材料的粉砂(土)、砂土以及卵(砾)石、岩石等,宜分类收集。(3)少量工程泥浆应通过工程现63、场设置的泥浆池收集,严禁未加处置的泥浆就地或随意排放。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泥浆宜预先固化处理。(二)(二)分类运输分类运输要求要求 根据象山县的实际情况,建筑垃圾采用“分类投收、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的模式,使象山县的建筑垃圾能及时的收集、运输、处理,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市容市貌。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建筑垃圾进入收集系统前宜根据收运车辆和收运方式的需要进行破碎、脱水、压缩等预处理。1、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污染环境防治措施(1)使用密闭的垃圾车进行运输:使用密闭的垃圾车可以有效地防止粉尘等污染物的泄露,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设立规范的清运路线64、和专用运输通道:相关管理机构应设立规范的清运路线和专用运输通道,避免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散落或遗洒,降低对环境的污染。(3)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要求运输车辆必须经尾气检测合格,且不得超载。对运输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物料不得超过车帮并须采取有效的遮敝措施。出场前对车帮、车轮等进行冲洗,防止车辆的遗洒和夹卷。(4)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现场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以减少道路扬尘和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5)控制运输设备的噪声:选择低噪音、低振动的运输车辆,并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控制运输车辆的速度,避免急加速和急刹车等行驶方式;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检查和维护65、运输车辆,保证发动机、排气系统等设备正常工作。2、运输路线要求运输路线要求 建筑垃圾运输一般采用建筑垃圾收集点次要道路/主要道路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路线,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需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建筑垃圾收运路线的应遵循以下原则:(1)收运路线起始点宜位于工地或停车场附近;(2)收运路线的选择应尽可能紧凑,避免重复或断续;(3)收运路线应能平衡工作量,使每个作业阶段、每条线路的收集和运输时间大致相等;(4)收运路线应避免在交通拥挤的高峰时间段收集、运输建筑垃圾;(5)收运路线应尽量避免穿越城区,尽量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收运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等级、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县66、城区通行证。收运车辆通过加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装置接入“集运系统”实现信息化的管理和监控。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运输运输设备设备 象山县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要求如下表所示:表表6-1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总质量、厢体(罐体)的尺寸最大限值及运输类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总质量、厢体(罐体)的尺寸最大限值及运输类型 项目项目 总质量总质量(吨吨)内部长度内部长度(m)内部宽度内部宽度(m)内部高度内部高度(m)外廓长度外廓长度(m)外廓宽度外廓宽度(m)外廓高度外廓高度(m)建筑垃建筑垃圾类型圾类型 四轴货车四轴货车 31.00 5.60 2.30 0.90 5.80 2.50 0.95 工程渣土、工程弃67、料、拆除弃料、装修垃圾 二二轴轴货货车车 4.50 18.00 4.20 2.20 0.80 4.40 2.30 1.00 1.0 5.30 2.30 0.90 5.50 2.40 1.00 1.0 装修垃圾 4.50 18.00 4.20 2.20 2.20 4.40 2.40 2.40 2.4 5.30 2.30 2.40 5.50 2.50 2.60 2.6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3 勾臂车勾臂车a 31.00/装修垃圾 罐式车罐式车 31.00 6.40 2.00 1.20 6.60 2.10 1.40 工程泥浆 a出入地下车库的车辆整车高68、度应不大于 2.20 m。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装修垃圾收集点规划装修垃圾收集点规划(一)(一)建设要求建设要求 装修垃圾投放点的设置应符合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DB33/T 1222-2020)的相关要求。(二)(二)建设布局建设布局(1)建筑工地)建筑工地 每个新建公用区域的临时收集点可在工地临时设置。用地面积需在 30.00 m2以上,场地平整并硬质化,装卸垃圾时应洒水降尘。建设工程的实施主体应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装袋捆扎,堆放到指定的临时堆放点,定期联系清运公司将建筑垃圾外运处置。(2)城市住宅小区)城市住宅小区 城市管理区内的每个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点位布局合理、方便居69、民群众、交通运输便捷”的原则至少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在三无小区或者条件有限的区域,探索采用定时、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解决居民装修垃圾的临时堆放问题。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或单位应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箱,箱体宜具有科学投放、费用结算、预警监测等智能管理功能。装修垃圾费用结算应合理设置,使民众能普遍接受。(3)行政村)行政村 行政村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情况、交通条件和地理位置合理选择收运方式。(4)其他)其他 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沿街经营店铺等可不设置装修垃圾投放点,产生的装修垃圾探索采用定时、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三)(三)投放要求投放要求 装修垃圾应按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两种进行分类,按照“宜装袋则装袋、70、宜捆扎则捆扎”原则投放,并符合下列要求:(1)装修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和陶瓷等应袋装,投放至指定的装修垃圾投放点。(2)装修中废弃的金属、木料、塑料、玻璃等应捆扎或袋装,投放至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点。(3)装修中废弃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投放至指定的有害垃圾投放点。不应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园林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与装修垃圾混合投放。(4)投放人在完成装修垃圾投放时,应保持投放点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5)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负责投放点的设置,包括且不限于选址、建造及环境卫生等方面。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一)(一)布置原则布置原则 71、统筹设置:统筹设置:优先考虑乡镇调配场用地性质,综合考虑产生量、收(转)运能力及运距、处置方式、环境影响、群众意愿等因素,科学选点,适当规模、适当数量设置,力求设置数量与实际需要基本匹配。严格控制:严格控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规定的要求开展报批管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置。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切实加强对违规堆放场所的日常监管,依法严查违规设置、不规范设置、安全环保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确保设置规范、管理到位。安全运行:安全运行:遵循“安全第一”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要求。建设运行主体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环保事故处置预案,明确现场管理安全环保责任,落实场所安72、全环保管理措施,常态化组织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及整改,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二)(二)建设标准建设标准 1、功能配置及布局、功能配置及布局(1)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应包括原料及分拣产物贮存设施、供配电、给排水和消防、车辆冲洗和废水沉淀处理设施、计量和视频监控等设施。原料及分拣产物堆场应分区堆放。(2)道路和出入口应硬化。(3)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应根据周边环境要求进行绿化布置。2、工艺及环保要求、工艺及环保要求(1)原料及分拣产物贮存堆场应设置喷淋、雾炮等抑尘设施,原料堆场应设置预湿措施。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4 (2)原料堆场的面积应满足贮存73、时间不小于 7 天的要求,堆料堆高不宜超过 4.00 m。剩余物中可燃物应日产日清。(3)物料堆场应采取喷淋、雾炮等降尘措施。(4)原料堆场及分拣产物堆场应封闭,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5)应设置废水收集系统,生产废水应处理后才能外排。3、建筑及结构、建筑及结构(1)建(构)筑物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有关规定。(2)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内如有各类平台、基坑和水池临空周边等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净高度不应小于 1.20 m。(3)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内地沟、地坑应设置集水坑。(4)原料堆场和分拣产物堆场等应采用混凝土地面硬化。(5)地面设计应满足堆料和设备的地74、基承载力要求。建筑结构除应满足风荷载、雪荷载、地震作用要求外、还需满足设备及车辆荷载,操作荷载下的安全要求。4、供配电、给排水和通风、供配电、给排水和通风(1)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保证消防用电持续运行。(2)场内应设置配电间或独立的配电控制柜(配电控制箱),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配电控制箱应可靠接地并做等电位联结。(3)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消防水泵、危险环境的应急照明以及工艺要求的重要设备电源应作为二级负荷。(4)给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水量、水压的要求。(5)应设置厂房内部地坪、道路及车辆冲洗水供水及收集系统。(6)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75、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等相关规定。灭火器的设置应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规定。已有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善消防设施,消火栓、喷淋和灭火器等系统应能正常启用。5、信息化与数字化、信息化与数字化(1)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应安装电子称重、道闸和车牌识别、视频监控等数字化管控设备。(2)周界围墙、主要道路、出入口和重点区域应设置监控摄像机。(3)应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进出料台账的一体化管理。(三)(三)建设布局建设布76、局 1、规划逐步、规划逐步退退出出 目前象山县有建筑垃圾堆放转运调配场均为临时中转场地,场地规模难以满足当地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工作,且建设水平也很难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考虑到近期各乡镇街道仍有建筑垃圾转运需求,本规划考虑对部分临时场地提升改造,符合消防环保等要求,并新建符合相关标准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并结合实际情况原有临时中转场地逐步退出。2、规划、规划改造与改造与新建新建(1)布局规划)布局规划 根据各街道乡镇的建筑垃圾清运量及建筑垃圾的运输距离,按照区域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布点。考虑到各乡镇街道的发展水平和用地资源和资金限制,除街道外的剩余乡镇按照相邻或者建筑垃圾产生规模,同77、时兼顾象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县区规划,即“1”即县域中心城市“5”即石浦镇、西周镇、贤庠镇、新桥镇、鹤浦镇 5 个重点镇“9”即定塘镇、大徐镇、墙头镇、涂茨镇、泗洲头镇、晓塘乡、高塘岛乡、茅洋乡、黄避岙乡 9 个一般镇,进行合理布置。根据各乡镇街道预测的建筑垃圾产生量,装修垃圾容重按 0.50 吨/方,堆高按 1.00 m;拆除垃圾及工程垃圾容重按 1.10 吨/方,堆高按 1.00 m。转运站原则上日产日清,场地设计按 7天堆放量计算,考虑转运站分拣场地、分拣产物堆放场地、转运车辆回转场地、辅助设施用地,按 2倍系数计算。各乡镇街道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规模如下表78、:表表6-2 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模表(提升改造)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模表(提升改造)序号序号 改造前设施名称改造前设施名称 改造后设施名称改造后设施名称 地址地址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设计转运规模设计转运规模 规划措施规划措施(万吨(万吨/年)年)1 泗洲头镇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 泗洲头镇 泗长线 9174.90 15.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2 晓塘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 晓塘乡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美礁碶村 4900.00 15.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5 3 东陈乡松岙里沙角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 东陈乡松岙里沙角建筑79、垃圾转运调配场 东陈乡松岙里沙角 2001.00 10.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4 鹤浦镇建筑垃圾中转站 鹤浦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汪涂塘 16667.00 25.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5 高塘岛乡 大件垃圾中转站 高塘岛乡 大件垃圾转运调配场 高塘岛乡垃圾中转站对面 1650.00 5.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表表6-3 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模表(新建)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模表(新建)序序号号 项目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地址地址 总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m2)总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 备注备注(万吨/年)1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丹东街道 象山创兴再生资源点资源点东侧 8333.10 16.080、0 1 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2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丹西街道 昌业商砼南侧,迎恩路西侧 15430.55 20.00 1 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爵溪街道 烽台路南侧,丹太路西侧 14321.90 20.00 2 座,街道提供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4 贤庠镇垃圾中转站 贤庠镇 贤庠镇东风工业园南 8000.00 15.00 1 座,乡镇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5 茅洋乡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茅洋乡 银洋村 2726.00 10.00 1座,乡镇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81、6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定塘镇 茅石线 8131.40 15.00 1 座,乡镇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序序号号 项目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地址地址 总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m2)总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 备注备注 7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西周镇 大唐电厂南侧 31049.70 20.00 1 座,乡镇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8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大徐镇/5000.00 10.00 建设数量为 1座 9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黄避岙乡/5000.00 10.00 建设数量为 1座 10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墙头镇/5000.00 10.00 建设数量为 1座 182、1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石浦镇/5000.00 10.00 建设数量为 1座 注:后续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判场地是否可用。(2)用地选址)用地选址 依据“多规合一”要求,结合象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的“三区三线”,用地选址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等,建筑垃圾转运设施的用地性质可以为临时性用地。若该用地被使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等相关部门商定,并提供其他用地替代。规划近期内,现有民企运营的建筑垃圾资源设施规划随建筑垃圾产生量下降逐步退出,若原设施满足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用地选址要83、求,可优先考虑利用以上场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6 第七章第七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利用及处置方案方案(1)工程垃圾、拆除垃圾 工程垃圾与拆除垃圾性质相似,采用“资源化利用为主,消纳为辅”的处理模式,可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废物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再生利用,最大化实现资源化利用。(2)装修垃圾 规划近期,装修垃圾在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进行人工分选后,可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废物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再生利用,危险废弃物及有害垃圾进入危废处理设施处理,可燃物进入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84、(3)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 工程渣土和经固化、脱水处理后的工程泥浆可用于资源化利用、域内平衡、跨区域调剂平衡、生态修复利用、场地平整和无害化填埋处置。现有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设施可利用工程渣土制机制砂,其余工程渣土进入工程渣土堆填场进行处置。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建设要求(一)(一)选址要求选址要求(1)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规划要求。(2)新建设施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2)交通便利,具备水电市政等配套设施;3)应远离居民区、文教区、医院、商业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域,环境保护距离应满85、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3)新建设施宜与静脉产业园、生态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统筹考虑选址。(二)(二)功能配置及布局功能配置及布局(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应包括主体设施和辅助设施。1)主体设施应包括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再生产品生产设施、原料及成品贮存设施等。2)辅助设施应包括通风除尘和降噪设施、厂区道路及计量设施、供配电设施、给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设备维修设施、车辆冲洗设施、消防设施、数字化管控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2)设施总体布局应以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再生产品生产设施为主体进行布置,其他各项设施应按建筑垃圾处理流程和功能分区进行合理布置。(3)设施厂区道路布置应人、货分流,且物流清晰顺畅。(86、4)资源化利用设施绿地率不得低于 20%。(三)(三)工艺技术要求工艺技术要求(1)处置工艺应满足安全、环保、节能、高效、循环、低碳要求,并根据处理规模、原料组分、成品要求,选用不同的设备组合。(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工艺宜包括:破碎、除土、磁选、筛分、风选、水浮选、人工分拣等环节。(3)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工艺宜包括:预分拣、破碎(袋)、筛分、磁选、风选、人工分拣等环节。(4)分选工艺应根据建筑废弃物组分的不同特性,采用人工/智能拣选、筛选、磁选、风选、水浮选、光电分选等方法。分选宜以机械分选为主,人工分选为辅,鼓励采用智能分拣。(5)当采用湿法工艺或水洗工艺时,生产废水应循87、环利用。(6)产尘设备和输送皮带应密封,并对产生粉尘的设备和节点采取收尘和除尘措施。物料堆场应采取喷淋、雾炮等降尘措施。(7)设备布置应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8)原料堆场贮存时间不应小于 7 天,再生制品堆场贮存时间不应小于各类产品的最低养护时间,再生材料堆场贮存时间不宜小于 15天,堆料堆高不宜超过 4.00 m。剩余物中可燃物应日产日清。(9)生产车间内应分别设置检修、人行、车行专用通道,并满足安全需要。(10)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超过标准 CJJ/T 134 的规定,应对设备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使其满足能耗要求。(11)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宜低于 95%。88、(12)装修垃圾应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剩余物数量不宜高于装修垃圾处置数量的 20%。(四)(四)公用设施要求公用设施要求 1、建筑及结构要求、建筑及结构要求(1)主体设施车间应封闭,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7 (2)建(构)筑物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有关规定。(3)车间各类平台、基坑和水池临空周边、垂直运输孔洞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净高度不应小于 1.20 m。(4)车间内地沟、地坑应设置集水坑。(5)物料堆场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挡墙,高度宜大于 5.00 m。(6)原料和成品堆场、生产车间等应89、采用混凝土地面硬化。(7)地面设计应满足堆料和设备的地基承载力要求。建筑结构除应满足风荷载、雪荷载、地震作用要求外、还需满足设备及车辆荷载,操作荷载下的安全要求。(8)厂房结构布置时,大型设备基础、独立构筑物等应与厂房柱网基础分开,堆场内部结构柱应设置防冲撞设施。(9)利用已有建筑的,新增建筑结构应尽量与既有建筑结构设缝脱开,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新增基础对既有建筑基础的不利影响。2、供配电、给排水和通风要求、供配电、给排水和通风要求(1)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保证消防用电持续运行。(2)场内应设置配电间或独立的配电控制柜(配电控制箱),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90、,配电控制箱应可靠接地并做等电位联结。(3)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消防水泵、危险环境的应急照明以及工艺要求的重要设备电源应作为二级负荷。(4)当厂站总安装功率大于 250 kW 时,应设置变配电所;当厂站总安装功率大于 2000 kW时,应根据用电负荷分布情况合理设置总变配电所或增设分变配电所。(5)给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水量、水压的要求。(6)应设置厂房内部地坪、道路及车辆冲洗水供水及收集系统。(7)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91、 50140)等相关规定。灭火器的设置应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规定。已有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善消防设施,消火栓、喷淋和灭火器等系统应能正常启用。(8)资源化利用设施生产用水宜采用循环用水。(9)资源化利用设施生产区域宜采用排水沟收集废水。并应根据生产工艺的需求建设生产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系统,实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和零排放。(10)资源化利用设施应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应处理后才能外排。(11)厂房优先采用自然通风,车间工作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相关要求。3、信息化与数字化、信息化与数字化要求要求(1)各类设施应按要求安装92、电子称重、道闸和车牌识别、视频监控等数字化管控设备。(2)各类设施数字化管控设备应确保在线接入“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3)各类设施数字化管控设备应 24 小时在线,遇到问题应在 48 小时内完成修复并向发证机关报告。(4)各类设施厂区周界围墙、主要道路、出入口、和重点区域应设置监控摄像机。(5)发生人工紧急报警或入侵报警时,监控摄像系统应具备自动调出报警位置或附近的图像,并可进行回放操作的功能。(6)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应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进出料、库存、生产运营及生产台账的一体化管理,设施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数据应本地化保存三年。(7)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控制计算机和控制机柜93、的供电电源应使用不间断电源,不间断电源的电源容量应满足设备在断电情况下持续运行不少于 120 分钟的要求。(8)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应设置智慧大屏系统,并满足视频上墙、工控数据上墙的需求。(9)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应配备环境监测、视频监控、工艺运行在线监控系统。(五)(五)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要求(1)各类污染物防控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已有临时设施应按照环境影响现状评价要求完善各类污染物防控措施。(2)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规定;含粉尘废气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规定;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94、(GB 12348)规定。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8 (3)剩余物处置方案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的去向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要求执行,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建筑垃圾和剩余物。(4)在产生废水、粉尘和噪声的生产设施上应当设置固定监测点。监测设施应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确保监测工作正常。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近期规划:近期规划:对现有 4 座民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提标改造,规划新建 1 座,提升现有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使其在工95、艺、环保和消防等方面获得提升,具体要求可参考本章“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求”,以满足近期建筑垃圾的处理需求。表表7-1 近期提升近期提升改造建筑垃圾设施一览表改造建筑垃圾设施一览表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万吨(万吨/年)年)建筑垃圾种类建筑垃圾种类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 1 象山创兴再生资源处置点 丹东街道桥头林村 15136.85 30.00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保留 2 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石浦镇昌国科技园区 55500.00 60.00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保留 3 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 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区 122667.00 46.00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保留 4 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 城东工业区长旗嘴 20000.00 41.50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保留 5 高塘岛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站点 黄沙岙东 2866.67 20.00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新建 远期规划:远期规划:目前象山县有建筑垃圾堆放转运调配场共 17 处,均为临时场地,场地规模难以满足当地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工作,且建设水平也很难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考虑到近期各乡镇街道仍有建筑垃圾转运需求,本规划考虑 5 处提升改造后满足安全环97、保消防等要求,并新建部分符合相关标准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具体设施如下表所示:表表7-2 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模表(提升改造)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模表(提升改造)序号序号 改造前设施名称改造前设施名称 改造后设施名改造后设施名称称 地址地址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设计转运规设计转运规模模 规划措施规划措施(万吨(万吨/年)年)1 泗洲头镇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 泗洲头镇 泗长线 9174.9 15.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2 晓塘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 晓塘乡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美礁碶村 4900.00 15.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3 东陈乡松岙里沙角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 东陈乡松岙里沙角建筑98、垃圾转运调配场 东陈乡松岙里沙角 2001.00 10.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4 鹤浦镇建筑垃圾中转站 鹤浦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汪涂塘 16667.00 25.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5 高塘岛乡 大件垃圾中转站 高塘岛乡 大件垃圾转运调配场 高塘岛乡垃圾中转站对面 1650.00 5.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表表7-3 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模表(新建)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模表(新建)序序号号 项目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地址地址 总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m2)总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 备注备注(万吨(万吨/年)年)1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丹东街道 象山创兴再生资源点资源点东侧 8333.1099、 16.00 1 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2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丹西街道 昌业商砼南侧,迎恩路西侧 15430.55 20.00 1 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爵溪街道 烽台路南侧,丹太路西侧 14321.90 20.00 2 座,街道提供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4 贤庠镇垃圾中转站 贤庠镇 贤庠镇东风工业园南 8000.00 15.00 1 座,乡镇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19 序序号号 项目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地址地100、址 总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m2)总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 备注备注 5 茅洋乡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茅洋乡 银洋村 2726.00 10.00 1座,乡镇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6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定塘镇 茅石线 8131.40 15.00 1 座,乡镇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7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西周镇 大唐电厂南侧 31049.70 20.0 1 座,乡镇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8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大徐镇/5000.00 10.00 建设数量为 1座 9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黄避岙乡/5000.00 10.00 建设数量为 1座 1101、0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墙头镇/5000.00 10.00 建设数量为 1座 11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石浦镇/5000.00 10.00 建设数量为 1座 注:后续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判场地是否可用。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处理设施规划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处理设施规划 规划象山县建立以“源头减量化、精细分类化、综合利用化处置的消纳方式”的处置体系。1、工程渣土消纳场、工程渣土消纳场 根据工程渣土利用和处置情况,规划保留象山县现有 3 座工程渣土消纳场,总消纳规模为129 万方,满足近期内工程渣土消纳处置需求,仍需规划新建,规划设施如下表所示:表表7-4 工程渣102、土消纳场规划一览表工程渣土消纳场规划一览表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消纳能力消纳能力(万(万方方)规划措施规划措施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消纳能力消纳能力(万(万方方)规划措施规划措施 1 市域(郊)铁路堆土场地 白沙涂区块 541457.00 100.00 保留 2 黄避岙乡土地垦造项目 黄避岙乡 76371.00 14.00 保留 3 仁义涂 ZX41-01-48 号地块 仁义涂 150742.00 15.00 保留 4 涂茨镇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 涂茨镇环港线以东,青苗山以西 252148.70/103、规划新建 5 道人山镇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 道人山涂耕地 4000000.00 1300.00 规划新建 2、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含工程泥浆)资源化设施资源化设施 规划保留象山县现有 7 座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资源化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合计 600 多万吨/年,满足近、远期工程渣土资源化量需求,工程渣土资源化设施规划如下表所示:表表7-5 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含工程泥浆)资源化设施规划一览表资源化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序号号 设施名称设施名称 地址地址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万吨(万吨/年)年)垃圾种类垃圾种类 规划措施规划措施 1 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104、有限公司 定塘镇中坭村 66700.00 100.00 工程渣土、泥浆 保留 2 宁波达诚墙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涂茨镇临港装备工业园 41699.00 6.00 建筑垃圾、河道淤泥、粉煤灰 保留 3 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陈乡王家兰村 16000.00 40.00 工程泥浆 保留 4 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渡头街致富路 5589.27 20.00 工程泥浆 保留 5 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公屿地厂村(道人山)86710.00 70.00 工程泥浆 暂停运行,待搬迁 6 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大目湾管理中心 20000.00 378.00 工程泥浆 保留 7 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105、份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区 122667.00 46.00 建筑垃圾 企业变动建筑垃圾处置类型和能力会有调整 8 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 城东工业区长旗嘴 20000.00 41.50 工程渣土、泥浆 近期内会搬迁,场地未确定 9 大目湾利用渣土(泥浆)工程 春和路与松兰大道东南角 3333.5 20.00 建筑垃圾、河道淤泥、粉煤灰 近期保留,逐步退出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20 第八章第八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存量存量建筑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垃圾现状分析(一)(一)规模及组成规模及组成 存量建筑垃圾106、是指在规划基准年(本规划基准年为 2023 年)之前已经产生但尚未计划治理的建筑垃圾。(二)(二)安全及环境影响安全及环境影响 存量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这些建筑垃圾堆存在崩塌,阻碍道路等安全隐患;由于建筑垃圾中也含有少量易燃物,因此存在火灾隐患。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存量治理工作机制(1)统筹管理:)统筹管理: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建筑垃圾存量治理的政策措施,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规范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生态修复等工作,做好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工作。(2)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107、建筑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用地。对不再具备处置条件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依法开展平整、复绿,有条件的可改造成公园、湿地等。(3)监管平台建设:)监管平台建设:依托信息化、物联网技术,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4)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开展建筑垃圾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梳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短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构建全方位管理网格。全面排查象山县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安全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暂缓其建筑垃圾消纳业务,待其整改完毕、验108、收达标后再行恢复。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对未按审批路线运输建筑垃圾、未在指定处置场所处理建筑垃圾等行为依法处理。(5)宣传与培训:)宣传与培训:加强宣传力度,普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知识,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6)责任分工:)责任分工:明确相关部门以及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存量治理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对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予以取缔、查处,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后依法对场地进行平整、复绿。(7)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管,开展“回头看”自检,形成制度规范,不断巩固建筑垃圾存量整治工作成效109、。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存量建筑垃圾治理计划存量建筑垃圾治理计划 近期尽快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专项行动,由象山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相应责任,优先解决建筑垃圾消纳场地问题,后落实处理责任。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存量治理要求存量治理要求(一)(一)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1、分类与分拣、分类与分拣 部分存量建筑垃圾由于来源不同,其成分也较为复杂,在处理前应进行分类处理,以区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包括砖瓦混凝土、玻璃、塑料、金属等,有害垃圾则包括油漆桶、废弃电池、老化电子设备等具有有害性质的物品。分类后还需进行精细分拣,确保各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和回收利用。2、处理与处置110、处理与处置 经过分类与分拣的建筑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混凝土、红砖类,该部分可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2)金属类、竹木类可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3)纸塑类、纺织类可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4)渣土类可进入工程渣土消纳设施。3、环保要求、环保要求 通过合理的覆盖物遮盖住存量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物向周围环境扩散。在建筑垃圾分拣、处理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粉尘的扩散,以保护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利益。这包括使用洒水降尘、封闭设备等措施来控制粉尘污染,并确保噪声控制符合相关标准。(二)(二)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主体 相关部门应明确在建筑垃圾管理中的职责,可由象山县住111、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相应责任。明确存量建筑垃圾的分拣、运输、处置各环节责任主体。2、制定处置计划、制定处置计划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21 在处理存量建筑垃圾前,应先对现有建筑垃圾存量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其种类、数量、分布及污染情况。通过实地勘察和数据分析,明确建筑垃圾的来源、成分和可利用性,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3、强化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1)安全管理 处理存量建筑垃圾的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掌握相关的工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进行现场管理,112、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措施等,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2)劳动保护 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制度。4、强化现场管理、强化现场管理(1)存量建筑应密闭管理,设置围墙或硬质密闭围挡,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车辆进出应清洗,确保不带泥上路。(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密闭运输的技术标准和规定。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建筑垃圾。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13、4-2035 年)文本 22 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管理制度机制建设(一)(一)联合执法制度联合执法制度 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交通、公安交管等各部门应全面落实联勤联动机制,在切实强化日常执法管理的基础上,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二)(二)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 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同步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工程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保证运输和处置经费。工程施工单位应估测建筑垃圾产生量并编制处置方案。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工位应114、按有关规定,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合理利用建筑垃圾。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垃圾的收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研究出台装饰装修垃圾管理规定及措施。(三)(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 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报所在地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四)电子转移联单制度电子转移联单制度 1.相关方责任与义务相关方责任与义务(1)移出人、承运人、接收人在建筑垃圾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并115、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承担责任。(2)移出人、承运人、接收人应当在省建筑垃圾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3)移出人应当对转移的建筑垃圾进行计量,通过省建筑垃圾系统发起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转移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等信息。转移工程类建筑垃圾的,移出人还应当依法与符合条件的承运人、接收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可在合同内明确清运处置费用实施联单结算规定。(4)承运人应当核实移出人填写的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确认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中承运人名称、运输工具及其牌号等信息,并将建筑垃圾运抵至接收人场所。(5)接收人应当核实移出人、承运人信息以及拟接收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116、量等信息,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是否接收的意见,以及利用处置方式和接收量等信息。(6)移出人、接收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或者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运输单位处置。2.联单运行与管理联单运行与管理(1)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实行全省统一编号,编号由 20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至八位数字为日期代码;第九至十四位数字为移出地县(市、区)级行政区划代码;其余六位数字以移出地县(市、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流水编号。(2)移出人应当依据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对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进行分类转移,并应坚持以末端处理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一步细化分类117、收集后实施转移。(3)采用联运方式转移建筑垃圾的,前一承运人和后一承运人应当明确运输交接的时间和地点。后一承运人应当通过省建筑垃圾系统核实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确定的移出人信息、前一承运人信息及建筑垃圾相关信息。(4)接收人应当对运抵的建筑垃圾进行核实验收,并在接收之时通过省建筑垃圾系统确认接收。运行完成的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可作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结算依据。(5)通过管道等非交通运输工具转移建筑垃圾的,移出人、接收人应当自转移之日起,每10个工作日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填写期间转移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等信息。(6)跨省转出建筑垃圾的,移出人应当按照建筑垃圾跨省转移批准或者同意备案的内容,通过118、省建筑垃圾系统填写、运行建筑写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并在接收人确认运抵信息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省建筑垃圾系统上传接收凭证。移出人可以按照建筑垃圾跨省转移批准或者同意备案内容在有效期内多次转移建筑垃圾。(7)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省建筑垃圾系统填写、运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的,可以先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并于转移活动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省建筑垃圾系统补录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相关信息。(五)(五)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制度 探索特许经营制度,以区为单元进行特许经营、鼓励行政区之间联合特许经营。对建筑垃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23 圾资源化利用运输和生产企业进行119、特许经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对具备一定规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企业进行财政鼓励补贴,提高企业生产的积极性;由政府发放经营许可,每五年进行一次资质评估,规范市场监管;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应用层面建立相关制度或政策,保证再生产品能用尽用。(六)(六)平衡清运市场价格,探索区域消纳政策制度平衡清运市场价格,探索区域消纳政策制度 将工程渣土、清表垃圾的消纳场所原则上由政府或国有企业主导建设、运营和管理,也可鼓励社会资源进行联营合建,遏制任意抬高消纳倾倒费用行为,平抑清运市场价格。强化象山县各地区的协调沟通,探索区域消纳的政策制度。(七)(七)绿色付费制度绿色付费制度 按照“谁产120、生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相关制度。对我县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进行调研,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主要用于建筑垃圾在处置过程中管理活动和跨区域消纳产生的环境污染补偿。(八)(八)建筑垃圾智能运输车辆推广应用制度建筑垃圾智能运输车辆推广应用制度 研究出台建筑垃圾智能运输车辆应用推广政策,研究政府补贴和绿色审批,创新服务,加强监管,全面推广建筑垃圾智能运输车辆的应用。(九)(九)激励制度激励制度(1)加快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财政补贴措施。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政府相关资金扶持政策范围内。对符合国家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2)加强源121、头减量监督,包含建筑垃圾的就近平衡方案、源头分类情况、源头利用情况等。(3)加强过程运输监督,包含运输安全、运输作业规范、运输环保措施等。(4)加强终端处置监督,包含建筑垃圾填埋场、综合利用厂等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作业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消纳指标是否达到要求、终端处置是否无害化、生态修复措施是否自然生态等。(5)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窗口或平台,鼓励群众对建筑垃圾偷倒乱排,违法运输等行为进行监督。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部门职责部门职责(一)县住建局负责对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对建筑垃圾全过程处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进行备案;负责县122、级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各镇乡(街道)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的运输资格进行核准;牵头协调建立建筑垃圾从业企业不良记录等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宣传和指导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应用。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居民住宅和沿街商户修缮、装饰建筑垃圾的管理;实施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系统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新型建造方式,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二)县发改局123、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优化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途径由项目业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内部审查,严格控制和减少项目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全县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检查,对无牌无证、不符合准运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查处;依法处理未按照核定时间、路线清运,车辆未保持密闭,沿途滴漏遗撒建筑垃圾等行为。(四)县司法局负责对行政执法部门在全县建筑垃圾行政执法中的情况进行监督。(五)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县级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和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相关事项的经费保障工作。(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用地性质等的认定,配合做好全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所124、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根据我县建筑垃圾消纳库容需求,配合编制好我县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规划等相关工作。(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规划和相关规定,负责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消纳等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营运车辆运输许可证进行审核,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污染公路及违法超限运输等行为。(九)县水利局负责行业内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县域内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审批工作。(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对破坏耕地种植条件进行技术鉴定,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十一)县商务局负责本部门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加强协象山县建筑垃125、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24 调和监管。(十二)县市场监管理局负责对本县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营业执照的办理。(十三)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负责督促消纳场所依法开展土壤污染检测等相关场地调查及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评审及审批工作。(十四)县政务办负责加强对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工程建设单位在相关招标文件中载明建筑垃圾处置条款。(十五)县港航管理中心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船舶运输许可证进行审核,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船舶在县域航道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十六)县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负责本部门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加强协调和监管。(十七)象山海事处126、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十八)县水务集团、城投集团、交通集团、旅游集团、工投集团、商贸集团等部门负责本部门内实施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日常监管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已收储或拟建未开工的地块进行规范化管理。(十九)镇乡(街道)做好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编制辖区内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规划;负责本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消纳处置的巡查,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配合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做好属地建筑垃圾从业企业不良记录等127、相关信息的共享工作;指导属地建筑垃圾从业企业将建筑垃圾需求、利用、消纳等相关信息纳入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二十)村(社区)主要职责:负责落实人员对本村(社区)建筑垃圾处置进行日常规范化管理,杜绝混合垃圾的产生,引导居民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袋装化收集,并集中堆放到指定的堆放地点,由属地镇乡(街道)负责定期统一清运至指定场所。协助和配合镇乡(街道)做好本村(社区)对建筑垃圾实施有效管理的宣传工作,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属地镇乡(街道)反映。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一)(一)全过程信息化平台概况全过程信息化平台概况 规划象山县建128、筑垃圾信息化管理延用宁波市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并结合宁波市域层面及省级层面的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的发展,及时跟进建设。(1)为解决宁波建筑垃圾处置由于涉域面积广、执法人员少、监管对象流动性大,存在监管方式单一、处置效率低下等问题,依靠传统手段难以满足现代管理的问题,宁波市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全省率先上线“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此平台是以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服务为核心,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和手段,推动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构建“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程(城)、一舱点到底”的数字化平台。129、(2)为进一步加快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体系,省住建厅在 2023 年 1 月发布了关于做好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全面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浙建城管函20233 号),在实施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一地创新全省推广”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广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3)“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实现数据打通,确保全省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和管理。该系统是省固体废物治理综合应用系统的子系统,依法对全省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实施全过程监控和信息130、化管理。该系统围绕建筑垃圾产出管理、运输管理、处置管理、执法监督四个关键场景,依托大数据中心实现建筑垃圾数据要素全归集、跨部门数据融合共享,有效支撑各主管部门业务协同,并通过交易撮合、区域平衡计算等为建筑垃圾处理各参与主体赋能增效。(二)(二)全过程信息化平台全过程信息化平台目标目标 通过全省和市级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宁波市的建筑垃圾数字化治理;全程数字化闭环监管:实现对建筑垃圾产生、收集、中转、运输、处置、利用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形成点线面闭环管理。高效协同管理:通过省、市两级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监管效率和执法精准度,形成统一的监管服务网络。智能决策支持: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131、,为建筑垃圾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增强行业的智能化管理能力。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25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建筑垃圾应急处理预案建筑垃圾应急处理预案(一)(一)规划目标及原则规划目标及原则 建筑垃圾应急预案主要目标是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建筑垃圾环境卫生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建筑垃圾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划的原则如下:(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城市建筑垃圾132、环境卫生管理水平。(2)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城市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灾害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3)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把平时的应急管理与战时动员相结合。(二)(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及职责(1)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按照“精简、统一、高效”要求,设立建筑垃圾应急预案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预案工作。应急预案指挥部设总指挥 1 名,副总指挥若干名,包括街道及乡镇环卫机构分管领导。(2)主要职责:)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建筑垃圾应急预案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部署并总结年度工作,指导建筑垃圾应急预案项目建设,在发133、生建筑垃圾环境卫生事故和必要时,决定启动应急指挥中心,并实施组织指挥。(三)(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台风应急预案:接到台风天气预报(1015 分钟内),对建筑垃圾设施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防风加固。台风过后,对建筑垃圾设施损坏情况进行勘察,损坏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2)暴雨及洪水应急预案:接到暴雨及洪水预报(1015 分钟内),对建筑垃圾设施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做好排涝和雨后环境卫生整治准备工作,并准备相关设备、车辆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确保雨后准时到位。暴雨及洪水过后及时了解区域建筑垃圾设施受损情况,及时上报。(2)事故灾害应急预案134、)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1)交通事故污染应急预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1015 分钟内),积极参与救援,第一时间报警、呼叫救护、协助保持现场、维护秩序等;另一方面迅速了解、判断事故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道路污染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向上级报告,要求进入应急处理状态。清除污染时,要在道路前防 100m 处放置警示牌,提示过往车辆减速谨慎驾驶,环卫工人穿戴反光服,并设置警示灯,迅速开展污染清除作业,恢复道路原貌后再撤离现场。2)环卫设施爆炸、坍塌等事故应急预案 开展建筑垃圾设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135、建设。若遇建筑垃圾设施爆炸、坍塌等事故,积极组织伤员救治,控制事态加剧发展,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制定针对性控制措施,并加强人员抚恤和社会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3)易燃易爆物质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加强前端建筑垃圾分类,做好建筑垃圾收运、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台账记录,从源头上避免易燃易爆物质进入建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处理。若有人员伤亡,首先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灾范围扩延或爆炸程度加剧;事态无法控制或进一步恶化或有连锁事故发生的苗头,应立即通知消防队,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事故发生后,开展事故原因调查,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纠正措施。(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36、)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遇到突发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在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把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理各个环节,加强建筑垃圾设施防疫消毒工作,坚决切断建筑垃圾病毒面源传播途径。1)加强一线岗位防疫培训的基础上,建立工作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做好出入控制和体温检测,并配备足量防疫防护装备,确保一线作业安全有序。2)全面消毒环卫基础设施,重点加强中转站、转运站等建筑垃圾设施的消毒和保洁力度,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处理系统。3)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检查,严禁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有地漏、吊挂等现象,确保防范疫情在建筑垃圾处置环节出现问题。4)对疫情控制区域产生建筑垃圾,以属地为区分,进行专车运输,指定137、专人驾驶,配置消毒用具,从出车、收运、卸料等环节均实施消毒。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26 第十章第十章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产业发展目标产业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 2030年,象山县工程、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60%,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10%,形成完善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大幅提升。远期目标:到 2035年,象山县工程、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80%,渣土泥浆138、资源化再生利用率达到 2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升级创新,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通过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利用,实现显著的环境效益;提高公众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认识和参与度,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理念和生活方式。同时,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创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一)(一)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管理体系 加强对建筑垃圾源头控制,把建筑设计、施工以及旧建筑维护和拆除三个建筑垃圾产生的关键阶段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以控制和尽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出量和排放量。(二)(二)确定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市场产业化发展方向139、确定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市场产业化发展方向 健全综合利用相关法规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管理体系。建筑施工单位、政府部门、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广大市民以及社会科研团体共同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循环产业链模式。(1)产业属性需要转变 建筑垃圾处理应由过去政府包管的公益事业性质向独立企业提供的社会服务产业转变。(2)经营主体需要转变 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需要实行企业化自主经营,通过赚取建筑垃圾处理费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销售利润在市场经济中自力更生。(3)构建象山县建筑垃圾产业链 由于建筑垃圾处理产业链的运作涉及到建筑垃圾回收、建筑垃圾再生、再生设备研发制造、再生技术咨询和再生产品质量的认证等许多不同类140、型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所以它们之间必须要形成良好的相互作用,才能促进整个建筑垃圾产业链的顺利运作。1)再生产品集聚化发展 规划建设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专业园区,纳入产业集聚区管理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其他新型建筑材料企业、建筑产业化企业入驻专业园区,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广泛开展建筑新材料、新工艺研发,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高效化、产业化应用再生产品市场占有率。2)加快综合利用装备、技术研发 1.加快推进再生产品品质技术、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试点工程研究。2.加快推进政企研学产结合,行业引入高校产品研究成果,或其他先进产品应用技术方案,推进再生产品规范化、标准化,扩大再生产品应用范141、围,提高再生产品附加值。3.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合作,积极研发新型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技术成套装备。3)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 1.根据象山县实际情况采取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方式,就地处理、就近回收利用,最大限度的降低运输成本。2.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布局、用地、规模,将建筑垃圾资源化特许经营项目落地。3.各乡镇街道完善配备建筑垃圾管理执法人员、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专业人员和设施。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产品质量管控产品质量管控(一)(一)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 再生材料、再生制品技术指标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142、(CJJ 134-2019)、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 50743-2012)、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2011)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的相关规定。出厂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二)(二)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制定管理制度、制定管理制度 由政府牵头,依据国家、省、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相关政策。建立建筑垃圾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需要明确目标、调研分析、制定规章制度以及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持续改进。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143、2035 年)文本 27 2、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 为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这可以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内部审核、外部审计等方式,对于不符合管理制度要求的行为或结果,应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3、与其他管理制度的协调、与其他管理制度的协调 确保建筑垃圾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与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如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的协调和一致性,避免制度之间的冲突和重叠,提高管理制度的整体效果和效率。4、部门协同管理、部门协同管理 建立明确的沟通渠道和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根据各部门的分工职责,加强协作及信144、息共享,为建筑垃圾产品的质量管理提供有力保障。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产业支持策略产业支持策略(一)(一)产业落地保障产业落地保障 1、市场化运作、市场化运作 对象山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具有如下特点:。(1)减轻政府财政的负担 建筑垃圾处理公司的通过特许经营,引入民间资本个人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该领域,在不同资本共存的条件下促进其经营方式的改变,改变建筑垃圾处理目前的弊端,改善目前的经营体制。(2)引进先进的建设技术和管理经验 通过公开招标,能从同行业中筛选出管理经验以及运营机制良好的企业,有利于建筑垃圾处理先进技术与管理水平的引进,同时通过公开招标,也可以使具有市场竞145、争力的一些国外企业前来投标,项目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经验,利用本土行业整体发展。(3)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运营效率 政府通过转让建筑垃圾经营权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公司为了在特许经营期间收回成本并获取回报,必须凭借其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垃圾源化利用厂正常运行。建筑垃圾源化利用厂特许经营者通过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为了在合同期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必将从成本、效率以及管理方法上不断优化,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缩减成本开支,尽量争取工程提前竣工,使建筑垃圾源化利用厂尽早投入运营。(4)促进建筑垃圾处理的良性发展 在政府的授权下,特许经营者获得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的经营与管理权146、,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必将不断的提高管理水平与管理经验,借鉴国内外在该领域比较成熟的运营模式与方法,提高了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的盈利能力,实现该产业的良性发展。2、政府补偿扶持、政府补偿扶持 象山县政府对象山县从事建筑垃圾处理相关产业进行补偿扶持,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政府提供资金、免税或其他税收优惠、低息贷款、贷款担保等形式,对企业进行适当的补贴,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企业得到健康发展,减少建筑垃圾的最终排放,降低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使市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二)(二)产品推广应用产品推广应用 1、财政性资金占主导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1)市政工程、园林工程、147、道路工程、水务工程等项目,在可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部位,应使用再生产品且使用比例不低于 15%;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可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部位,应使用再生产品且使用比例不低于 5%。(2)鼓励其他各类建设项目在工程的基础砖胎模、砌筑围墙、人行道、室外绿化停车场和路基垫层等部位部分或全部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3)支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等产品。2、鼓励在城市更新中建(构)筑物拆除项目实施建筑垃圾现场资源化,循环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产品,并优先应用于该地块的重建项目。3、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研发再生产品148、,合理确定产品价格,建立完善再生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延长产品保修期限,不断提升再生产品的竞争力。4、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企业联合建立研发中心,积极开展建筑渣土改良应用、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细粉料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制备工艺技术等研发,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艺和产品规范化、标准化。对再生产品研发、应用等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优先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三)(三)产业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政策 1、对建筑垃圾产生部门的政策、对建筑垃圾产生部门的政策(1)建筑施工垃圾限量排放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28 对象山县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149、生建筑垃圾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和统计,并据此制定出相应的产量和排放定额。运用单位建筑面积产生建筑垃圾的指标对不同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如此才能推进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综合水平,使得建筑垃圾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2)建筑垃圾处置计划纳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在设置项目招投标文件时,应对建筑垃圾处理安排提出明确要求,此项条款应包括建筑垃圾现场回收、分类、再处理和利用等细则。同时提高在评标过程中此项内容的评标权重,使之成为投标价格、施工质量、进度工期、施工组织涉及和企业品牌之外的另一个重要因素。(3)建立建筑垃圾处置保证金制度 建筑垃圾处理保证金的收费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按照建筑工程总体造价的150、比例收取,这种模式通常对新建项目较为合适;第二种模式是按照预测的建筑垃圾产生量收取,这种模式对于拆除改造工程和装饰工程较为合理。因此,应将项目开发商和施工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各自特点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制定出新建项目和拆迁改造项目的保证金标准。2、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利用利用业的政策业的政策(1)建筑垃圾称量备案 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接受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对进场的建筑垃圾进行称重,记录备案并定期上报本地所属建筑垃圾管理处。(2)无害化处置管理 对进场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剔除建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将分解出来的有毒有害成分搜集整理,运到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处理。经过分选后的建筑垃151、圾,可以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3)提高建筑垃圾处置费 根据排污者所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种类向排污者征收费用,使其污染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排污收费越高对应的排污量越少。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29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近期重点建设规规划近期重点建设规划划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近期工作规划近期工作规划(1)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及分类工作,完善建筑垃圾收集设施,促进建筑垃圾就近利用,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资源集约节约。(2)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的整改提升及转运调配场的新建选址工作,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近期项152、目规划近期项目规划 规划近期(2024-2030 年)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象山县县域内新建数座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针对其收运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包括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进行收运、分拣,规划近期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重点建设规划及投资匡算如下表:表表11-1 近期项目规划一览表近期项目规划一览表 序号序号 设施设施 规划内容规划内容 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投资匡算投资匡算(万元)(万元)1 收集设施 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 每个新建住宅小区应至少设置 1 处装修垃圾投放点,已建小区和村庄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建设或合建。近期(20242030 年)150.00 2 建筑垃圾临时收集点 每个建筑工地都应153、当在其作业区建设建筑垃圾临时收集点。近期(20242030 年)/3 收运设施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提升改造 5 座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新增 11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近期(20242030 年)6310.00 4 资源化与消纳设施 建筑垃圾资源化场 新建 1 座资源化利用场地 近期(20242030 年)1000.00 工程渣土消纳场 2 座工程渣土消纳处置场 近期(20242030 年)2560.00 5 处理设施 民营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 民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对不符合政策及标准规划的内容进行整改。(该项建议由企业出资)近期(20242030 年)2000.00 6 信息化管理系统 现有信息154、化管理系统优化 近期(20242030 年)100.00 总投资 12120.00 考虑到受项目占地面积、日处理规模、技术工艺、场地现状条件、征地费差异等多因素影响,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所工程量的性质和大小的差异,结合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投资及咨询国内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单位规模投资及项目经验,按照规划项目分期实施计划进行投资匡算,本次投资匡算仅包括第一部分建设投资,不包含征地费用及第二部分费用。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30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组织保障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要高155、度重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把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清单,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编制专项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确定部门职责,研究制定本地建筑垃圾治理相关制度与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本地相关工作的指导,对工作不力的按照工作权限进行约谈或问责。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应制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资源化处理厂和消纳场等设施的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涉及垃圾治理流程的管理动作和配套实施细则。应出台建筑垃圾治理监督激励机制,对各级部门的工作可执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排名,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的管理制度。应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构建建156、筑垃圾的管理闭环。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技术保障技术保障(一)充实建筑垃圾治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加强专业学习、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工作。(二)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时效。搭建覆盖建筑垃圾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起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管理体系。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用地保障用地保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详细规划中应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选址和用地规模需求,在土地出让和审批中应明确相关设施的配置标准。适宜采用灵活用地的设施,可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落实用地保障。相关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157、方案,应征求环境卫生、综合执法等牵头管理部门的意见。大中型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在设施建设前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资金保障资金保障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中所涉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置设施、设备的采购、发放、配置、安装费用,及由于垃圾分类增加的人员培训、宣传督导、奖励补助及设施设备运行成本应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县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应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并会同县财政、环卫、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垃圾处理运营成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科学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和差别化收费的原则,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158、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部分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都具有市场属性,可通过市场化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管理中应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采取多渠道、多种模式、多层次的融资。发挥财政投入的撬动作用,完善税收优惠引导作用,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进竞争机制,推进市场化。此外,在加大资金投入之前,政府部门应对相应的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收运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公众参与保障公众参与保障 应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积极发动、组织引导群众参与管理监督工作,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布项目159、建设重点内容,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公民从不同角度、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31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附表附表 1、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表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表 表表13-1 象山县象山县 20212023 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表(单位:万吨)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表(单位:万吨)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 年份年份 2021 年年 2022 年年 2023 年年 工程渣土 198.37 153.60 224.90 工程泥浆 11.18 28.33 31160、.11 工程垃圾 1.87 1.05 0.20 拆除垃圾 0.11 0.00 10.03 装修垃圾 41.35 20.84 28.43 注:数据来源于宁波市象山县区(县、市)、园区建筑垃圾核准(备案)产生量汇总表(万吨)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 表表13-2 象山县近期(象山县近期(2025 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与能力分配能力分配预测表(单位:万吨)预测表(单位:万吨)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 产生量产生量 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 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量量 处置量处置量 工程渣土 261.05 216.67 39.16 5.22 工程泥浆 161、33.12 27.49 4.97 0.66 装修垃圾 15.73 9.43 6.30 0.00 拆除垃圾 153.12 91.87 61.25 0.00 工程垃圾 9.88 5.93 3.95 0.00 注:近期(2025 年)象山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为 98.70%。表表13-3 象山县近期(象山县近期(2030 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与能力分配能力分配预测表(单位:万吨)预测表(单位:万吨)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 产生量产生量 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 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量量 处置量处置量 工程渣土 310.54 242.22 62.11 6.21 工程泥浆 39.02 3162、0.44 7.80 0.78 装修垃圾 15.89 6.36 9.53 0.00 拆除垃圾 294.83 117.93 176.90 0.00 工程垃圾 10.01 4.00 6.01 0.00 注:近期(2030 年)象山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为 98.95%。表表13-4 象山县远期(象山县远期(2035 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年)建筑垃圾产生量与能力分配能力分配预测表(单位:万吨)预测表(单位:万吨)建筑垃圾类别建筑垃圾类别 产生量产生量 直接利用量直接利用量 资源化利用量资源化利用量 处置量处置量 工程渣土 278.90 192.44 83.67 2.79 工程泥浆 30.22 20.85163、 9.07 0.30 装修垃圾 16.88 3.38 13.50 0.00 拆除垃圾 233.99 46.79 187.20 0.00 工程垃圾 8.77 1.40 5.61 0.00 注:远期(2035年)象山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为 99.46%。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32 3、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现状统计表、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现状统计表 表表13-5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现状统计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现状统计表 编号编号 名称名称 位置位置 年设计处置能力年设计处置能力(万吨)(万吨)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再生产品利用信息再生产品利用信息164、 建筑垃圾种类建筑垃圾种类 数字化治理设施建设数字化治理设施建设 视频视频 监控监控 地磅地磅 门禁门禁 系统系统 1 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王家兰村 40.00 16000.00 再生利用 工程泥浆 是 是 是 2 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定塘镇中坭村 100.00 66700.00 再生利用 工程渣土 是 是 是 3 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渡头街致富路 15号 20.00 5589.27 再生利用 工程泥浆 是 是 是 4 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象山县公屿地厂村(道人山)70.00 86710.00 再生利用 工程泥浆 是 是 是 5 宁波普信环保165、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区 46.00 122667.00 再生利用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是 是 是 6 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 象山城东工业区长旗嘴 41.50 20000.00 再生利用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是 是 是 7 象山创兴再生资源处置点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桥头林村东山脚 30.00 15136.85 再生利用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是 是 是 8 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象山县大目湾管理中心 378.00 20000.00 现场干化 工程泥浆/9 宁波达诚墙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象山县涂茨镇临港166、装备工业园珠山路 6号 6.00 41699.00 再生利用 工程渣土/10 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象山县石浦镇昌国科技园区科苑东路 1号 60.00 55500.00 再生利用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是 是 是 11 大目湾利用渣土(泥浆)工程 春和路与松兰大道东南角 20.00 3333.50 再生利用 工程泥浆 是 是 是 表表13-6 建筑垃圾堆填场现状统计表建筑垃圾堆填场现状统计表 编号编号 名称名称 位置位置 消纳能力消纳能力(万(万方方)剩余可消纳量剩余可消纳量(万(万方方)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建筑垃圾种类建筑垃圾种类 数字化治理设施建设数字化治理设施建设 167、视频视频 监控监控 地磅地磅 门禁门禁 系统系统 1 市域(郊)铁路堆土场地 新桥镇影视城附近 500 m处 100.00/541457.00 工程渣土 是 是 否 2 黄避岙乡土地垦造项目 黄避岙乡横塘村、兵营、周家、龙屿村 14.00 8.00 76371.00 工程渣土 是 是 否 3 仁义涂 ZX41-01-48 号地块 仁义涂 ZX41-01-48 号地块 15.00 7.00 150742.00 工程渣土 是 是 否 4、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统计表、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统计表 表表13-7 规划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统计表规划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统计表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地址地址168、 总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m2)总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万吨(万吨/年)年)投资估算投资估算(万元)(万元)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备注备注 1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丹东街道 象山创兴再生资源点资源点东侧 8333.10 16.00 380.00 近期(20242030 年)1 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2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丹西街道 昌业商砼南侧,迎恩路西侧 15430.55 20.00 450.00 近期(20242030 年)1 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爵溪街道 烽台路南侧,丹太路西侧 14321.90 20.00 75169、0.00 近期(20242030 年)2 座,街道提供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4 贤庠镇垃圾中转站 贤庠镇 贤庠镇东风工业园南 8000.00 15.00 565.00 近期(20242030 年)1 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5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茅洋乡 银洋村 2726.00 10.00 465.00 近期(20242030 年)1 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文本 33 数值 6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定塘镇 茅石线 8131.40 15.00 365.00 近期(202420170、30 年)1 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7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西周镇 大唐电厂南侧 31049.70 20.00 450.00 近期(20242030 年)1 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 8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大徐镇/5000.00 10.00 300.00 近期(20242030 年)建设数量为 1座 9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黄避岙乡/5000.00 10.00 300.00 近期(20242030 年)建设数量为 1座 10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墙头镇/5000.00 10.00 300.00 近期(20242030 年)建设数量为 1座 171、11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石浦镇/5000.00 10.00 300.00 近期(20242030 年)建设数量为 1座 1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站点 高塘岛乡+鹤浦镇/2866.67 20.00 1000.00 近期(20242030 年)建设数量为 1座 表表13-8 建筑垃圾堆填场规划新建统计表建筑垃圾堆填场规划新建统计表 编号编号 名称名称 位置位置 消纳能力消纳能力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建筑垃圾种类建筑垃圾种类 规划措施规划措施 1 涂茨镇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 涂茨镇环港线以东,青苗山以西/252148.70 工程渣土 设施新建 2 道人山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 道人山围区 1300万172、方 4000000.00 工程渣土 设施新建 表表13-9 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模表(提升改造)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模表(提升改造)序号序号 改造前设施名称改造前设施名称 改造后设施名称改造后设施名称 地址地址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设计转运规模设计转运规模(万吨(万吨/年)年)投资估算投资估算(万元)(万元)规划措施规划措施 1 泗洲头镇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 泗洲头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泗长线 9174.90 15.00 230.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2 晓塘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 晓塘乡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美礁碶村 4900.00 15.00 375.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3 东173、陈乡松岙里沙角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 东陈乡松岙里沙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东陈乡松岙里沙角 2001.00 10.00 230.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4 鹤浦镇建筑垃圾中转站 鹤浦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汪涂塘 16667.00 25.00 500.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5 高塘岛乡大件垃圾中转站 高塘岛乡 大件垃圾转运调配场 高塘岛乡垃圾中转站对面 1650.00 5.00 350.00 提升改造后保留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年)(第二部分 规划图集)2024年年06月月图 集 总 目 录 一、象山县区位图二、象山县建筑垃圾处理174、设施现状图三、象山县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图四、象山县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选址布局图一、象山县区位图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象山县区位图象山县区位图象山县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象山县行政区划图象山县,浙江省宁波市市辖县,位于象山港和三门湾之间,三面环海、两港相拥,东、北,与鄞州区、奉化市相望;东北遥对普陀区、北仑区;东濒大目洋,南滨猫头洋,隔三门湾与三门县相峙,西接宁海县。象山县现辖石浦、西周、贤庠、大徐、涂茨、墙头、泗洲头、新桥、定塘、鹤浦10个镇,黄避岙、东陈、茅洋、晓塘、高塘岛5个乡和丹东、丹西、爵溪3个街道。1二、象山县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图1.象山县建175、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现状布局图2.象山县工程渣土资源化处理设施现状布局图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图例说明风玫瑰图象山县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现状布局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11、象山县现有4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量为170多万吨/年。2、处理对象为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3.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规划搬迁,在科技园区内成立一个专门的再生资源园区,但未知该企业是否入住。4.奇欣水泥预制品厂因场地问题,该企业规划搬迁,具体时间地点未定。永久基本农田序号设施名称地址建设规模(万吨/年)模占地面积(m2)垃圾种类1象山创兴再生176、资源处置点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桥头林村东山脚30.0015136.85建筑垃圾2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象山县石浦镇昌国科技园区科苑东路1号60.0055500.00建筑垃圾+废石料3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区46.00122667.00建筑垃圾4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象山城东工业区长旗嘴41.5020000.00建筑垃圾象山创兴再生资源处置点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图例说明风玫瑰图工程渣土资源化设施象山县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资源化设施现状布局图21177、象山县现有9座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处理设施,总处理为700多万吨/年。2、处理对象为工程渣土(含工程泥浆),部分为干化回填,资源化产物为再生骨料。3.鸿创环保因场地问题,暂停运营。4.普信环保具体资源化利用方式及规模在变更中。5.达成墙体扩建搬迁刚完成,尚未接入系统进行资源化利用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达成墙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目湾利用渣土(泥浆)工程序号设施名称地址建设规模(万吨/年)占地面积(m2)垃圾种类1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178、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王家兰村40.0016000.00工程泥浆2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定塘镇中坭村100.0066700.00工程渣土泥浆3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渡头街致富路15号20.005589.27工程泥浆4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象山县公屿地厂村(道人山)70.0086710.00工程泥浆5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区46.00122667.00建筑垃圾6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象山城东工业区长旗嘴41.5020000.00建筑垃圾7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象山县大目湾管理中心378.0020000.00工程泥浆8宁波达成墙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象山县涂茨镇临179、港装备工业园珠山路6号6.0041699.00建筑垃圾9大目湾利用渣土(泥浆)工程春和路与松兰大道东南角20.003333.50工程泥浆三、象山县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图1.象山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及资源化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图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图例说明风玫瑰图91、改造现有临时垃圾堆放和中转站,改造后总规模,为65万吨/年。2、规划在近期为象山县新建数座具备建筑垃圾分拣能力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总转运规模为161万吨/年。3、地址由乡镇、街道提供,后续应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判场地是否可用。规划新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象山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及工程180、渣土消纳设施规划布局图1建筑垃圾临时场地提升改造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序号改造前设施名称 改造后设施名称地址占地面积(m2)设计转运规模投资估算规划措施1茅洋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茅洋乡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银洋村2726.0010.00230.00提升改造后保留2晓塘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晓塘乡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美礁碶村4900.0015.00375.00提升改造后保留3东陈乡松岙里沙角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东陈乡松岙里沙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东陈乡松岙里沙角2001.0010.00230.00提升改造后保留4鹤浦镇建筑垃圾中转站鹤浦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汪涂塘16667.0025.00500.00提升改181、造后保留5高塘岛乡大件垃圾中转站高塘岛乡大件垃圾转运调配场高塘岛乡垃圾中转站对面1650.005.00350.00提升改造后保留序号改造前设施名称改造后设施名称地址占地面积(m2)设计转运规模(万吨/年)投资估算(万元)规划措施1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丹东街道象山创兴再生资源点资源点东侧8333.1016.00380.001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2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丹西街道昌业商砼南侧,迎恩路西侧15430.5520.00450.001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3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爵溪街道烽台路南侧,丹太路西侧14321.9020.00750.002182、座,街道提供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4贤庠镇垃圾中转站贤庠镇贤庠镇东风工业园南8000.0015.00565.001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5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泗洲头镇泗长线9174.9015.00465.001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6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定塘镇茅石线8131.4015.00365.001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7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西周镇大唐电厂南侧31049.7020.00450.001座,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8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大徐镇/5000.0010.00300.0183、0建设数量为1座9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黄避岙乡/5000.0010.00300.00建设数量为1座10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墙头镇/5000.0010.00300.00建设数量为1座11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石浦镇/5000.0010.00300.00建设数量为1座序号设施名称地址占地面积(m2)消纳规模(万吨)投资估算(万元)规划措施1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涂茨镇环港线以东,青苗山以西252148.70/乡镇、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卫星地图测量数值2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道人山围区4000000.00约1820/乡镇、街道提供的意向点位,面积依据上报信息填写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184、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基本信息设施地类图设施选址丹东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建)11、丹东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建)根据卫星地图测量面积为8333.10 m2。3、地址由街道提供,后续应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判场地是否可用。村庄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基本信息11设施地类图设施选址丹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建)21、丹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建)根 据 卫 星 地 图 测 量 面 积 为15430.55 m2。3、地址由街道提供,后续应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判场地是否可用。空闲地象山县建筑185、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基本信息12设施地类图设施选址爵溪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建)31、爵溪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建)根 据 卫 星 地 图 测 量 面 积 为14321.90 m2。3、地址由街道提供,后续应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判场地是否可用。果园村庄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基本信息13设施地类图设施选址泗洲头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提升改造)41、泗洲头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建)根据卫星地图测量面积为9174.90 m2。3、地址由乡镇提供,后续应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186、判场地是否可用。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基本信息14设施地类图设施选址定塘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建)51、定塘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 建)根 据 卫 星 地 图 测 量 面 积 为8131.40 m2。3、地址由乡镇提供,后续应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判场地是否可用。可调整果园、共用建设用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基本信息15设施地类图设施选址西周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建)61、西周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新 建)根 据 卫 星 地 图 测 量 面 积 为31049.70 m2187、。3、地址由乡镇提供,后续应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判场地是否可用。坑塘水面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基本信息16设施地类图设施选址涂茨镇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地(规划新建)71、涂茨镇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地(规划新建)根据卫星地图测量面积为252148.70 m2。3、地址由乡镇提供,后续应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判场地是否可用。坑塘水面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基本信息17设施地类图设施选址道人山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地(规划新建)81、道人山工程渣土堆填处置场地(规划新建)根据卫星地图测量面188、积为4000000.00 m2。3、地址由乡镇提供,后续应会同资源规划、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评判场地是否可用。四、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选址布局图1.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状)2.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现状)3.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状)4.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现状)5.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状)6.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现状)7.象山创兴再生资源处置点(现状)8.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状)9.宁波达诚墙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状)10.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现状)11.市域(郊)铁路堆土场地(现状)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189、-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19设施现场实景图设施选址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选址布局图(现状)1设施地类图类别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用地面积16000.00 m2规模处理建筑垃圾40.00万吨/年设施位置象山县东陈乡王家兰村功能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规划措施规划保留用地红线设施选址X=3247652.71Y=396479.62X=3247557.02Y=396284.65X=3247455.73Y=396448.64X=3247476.90Y=396543.93X=3247552.01Y=396551.13X=3247565.26Y=396603.36采矿用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190、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20设施现场实景图设施选址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选址布局图(现状)2设施地类图类别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用地面积66700.00 m2规模处理建筑垃圾100.00万吨/年设施位置定塘镇中坭村功能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规划措施规划保留X=3239422.46Y=385132.94X=3238830.41Y=384882.91X=3238734.70Y=384908.01X=3238644.14Y=384833.05X=3239195.59Y=385096.23X=3239162.42Y=385298.23X=3239042.3191、5Y=385268.86X=3238911.87Y=385242.51X=3238817.80Y=385207.15X=3238817.80Y=385104.19X=3238846.88Y=385104.19X=3238670.59Y=385090.93X=3238526.39Y=384984.14用地红线采矿用地水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21设施现场实景图设施选址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选址布局图(现状)3设施地类图类别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用地面积5589.27 m2规模处理建筑垃圾20.00万吨/年设施位置渡头街致富路15192、号功能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规划措施规划保留用地红线设施选址X=3266716.64Y=375560.39X=3266705.41Y=375639.86X=3266683.43Y=375568.34X=3266673.17Y=375606.21X=3266641.09Y=375605.85X=3266670.84Y=375676.93X=3266641.09Y=375676.08村庄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22设施现场实景图设施选址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选址布局图(现状)4设施地类图类别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用地面积86710.00193、 m2规模处理建筑垃圾 70.00万吨/年设施位置象山县公屿地厂村(道人山)功能拆除、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措施规划搬迁新建X=3265598.12Y=398429.62X=3265419.91Y=398461.83用地红线设施选址X=3265419.11Y=398550.78X=3265632.07Y=398526.16X=3265538.66Y=398552.38采矿用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23设施现场实景图设施选址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址布局图(现状)5设施地类图类别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用地面积122667.0194、0 m2规模处理建筑垃圾46.00万吨/年设施位置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区功能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措施规划保留X=3279211.91Y=398222.49用地红线设施选址X=3279105.43Y=398562.39X=3278821.23Y=398204.39X=3278706.62Y=398301.05X=3278713.80Y=398421.66空闲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24设施现场实景图设施选址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布局图(现状)6设施地类图类别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用地面积195、20000.00 m2规模处理建筑垃圾41.50万吨/年设施位置象山城东工业区长旗嘴功能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措施规划保留X=3268569.98Y=394588.39用地红线设施选址X=3268623.72Y=394706.96X=3268513.87Y=394777.71X=3268420.94Y=394755.00X=3268430.95Y=394625.06采矿用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25设施现场实景图设施选址象山创兴再生资源处置点选址布局图(现状)7设施地类图类别建筑垃圾资196、源化设施用地面积15136.85 m2规模处理建筑垃圾 150.00万吨/年设施位置丹东街道桥头林村东山脚功能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措施规划保留X=3260652.15Y=395360.68用地红线X=3260650.20Y=395403.87X=3260619.97Y=395312.50X=3260561.14Y=395291.14X=326545.29Y=395269.13X=3260514.44Y=395301.64X=3260637.49Y=395434.46X=3260592.59Y=395417.91X=3260517.24Y=395334.45设施选址村庄象山197、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26设施现场实景图设施选址大目湾利用渣土(泥浆)工程回填(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选址布局图(现状)8设施地类图类别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用地面积20000.00 m2规模20.00万吨/年设施位置象山县大目湾管理中心功能工程泥浆现场干化规划措施回填结束后取缔X=3255092.84Y=394874.96用地红线X=3255044.43Y=395067.18设施选址X=3254888.68Y=394767.88X=3255036.23Y=394946.30X=3255108.10Y=395017.78X=198、3254883.80Y=395069.86其他草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27设施现场实景图设施选址宁波达诚墙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选址布局图(现状)9设施地类图类别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用地面积41699.00 m2规模处理建筑垃圾 6.00万吨/年设施位置涂茨镇临港装备工业园珠山路6号功能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规划措施规划保留X=3279941.58Y=397118.26X=3279898.45Y=397255.55设施选址X=3279736.78Y=397127.81用地红线X=3279839.96Y=397263.85X=3279199、778.40Y=397212.36X=3279728.75Y=397213.99城镇用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28设施现场实景图设施选址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选址布局图(现状)10设施地类图类别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用地面积55500.00 m2规模处理建筑垃圾 60.00万吨/年设施位置石浦镇昌国科技园区科苑东路1号功能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措施搬迁新建用地红线设施选址X=3241074.28Y=397282.04X=3240955.58Y=397272.62X=3241061.48Y=397494200、.11X=3240942.21Y=397490.43采矿用地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风玫瑰图现状设施选址信息设施区位图29设施选址市域(郊)铁路堆土场地(现状)11设施地类图类别工程渣土消纳用地面积541457.00 m2消纳能力100.00万方设施位置新桥镇影视城附近500米处功能工程渣土消纳规划措施保留坑塘水面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年)(第三部分 规划说明书)2024 年年 06 月月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I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201、规划总则规划总则.1 1.1 规划编制背景.1 1.2 指导思想.2 1.3 规划原则.2 1.4 规划依据.2 1.4.1 法律法规.2 1.4.2 政策文件.3 1.4.3 规范标准及其他.3 1.5 规划范围.4 1.6 规划对象.4 1.7 规划期限.5 第二章第二章 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解读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解读.6 2.1 国家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6 2.1.1“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6 2.1.2“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6 2.1.3“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7 2.2 浙江省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7 2.2.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7 2.2.2202、 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8 2.2.3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8 2.2.4 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9 2.3 宁波市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10 2.3.1 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10 2.3.2 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10 2.4 象山县相关规划和政策.10 2.4.1 象山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10 2.4.2 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11 第三章第三章 现状分析现状分析.13 3.1 城市概况.13 3.1.1 地理位置.13 3.1.2 地形地貌.13 3.1.203、3 水文气候.13 3.1.4 资源条件.13 3.1.5 社会经济.14 3.1.6 行政区划.14 3.2 管理现状.14 3.2.1 政策文件.14 3.2.2 智慧管理.15 3.3 分类收运现状.15 3.3.1 建筑垃圾清运制度.15 3.3.2 建筑垃圾收运方式.15 3.3.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16 3.4 分类处理现状.16 3.4.1 处理方式.16 3.4.2 处理利用现状.17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II 3.4.3 现状处理设施.17 3.5 现状评价与规划重点分析.21 3.5.1 现状评价.21 3.5.2 解决措204、施和规划重点分析.22 第四章第四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23 4.1 总体目标.23 4.2 分期目标.23 4.3 规划指标体系.23 4.4 名词解释说明.26 第五章第五章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27 5.1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27 5.1.1 装修垃圾.27 5.1.2 拆除垃圾.28 5.1.3 工程垃圾.29 5.1.4 工程渣土.30 5.1.5 工程泥浆.31 5.2 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31 5.2.1 装修垃圾.31 5.2.2 拆除垃圾.32 5.2.3 工程垃圾.32 5.2.4 工程渣土.33 5.2.5 工程泥浆.33 第六章第六章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205、圾源头减量规划.34 6.1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34 6.2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34 6.3 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35 6.3.1 环境保护要求.35 6.3.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35 6.3.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35 6.3.4 水环境污染防治.36 6.4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实施.36 6.4.1 拆除垃圾.36 6.4.2 装修垃圾.37 6.4.3 工程垃圾.37 6.4.4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37 第七章第七章 建筑垃圾收运规划建筑垃圾收运规划.38 7.1 收运模式.38 7.1.1 收运主体.38 7.1.2 收运流程.38 7.2 分类收运.38 7.2.206、1 分类收集要求.38 7.2.2 分类运输要求.39 7.3 运输设备.40 7.4 装修垃圾收集点规划.40 7.4.1 建设要求.40 7.4.2 分类收集要求.41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III 7.4.3 建设布局.41 7.4.4 投放要求.42 7.5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规划.42 7.5.1 布置原则.42 7.5.2 建设标准.42 7.5.3 建设布局.43 第八章第八章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46 8.1 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方案.46 8.1.1 利用及处置优先次序.46 8.1.2 直接利用方式.46207、 8.1.3 资源化利用方式.46 8.1.4 利用及处置方案.46 8.2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求.47 8.2.1 选址要求.47 8.2.2 功能配置及布局.47 8.2.3 工艺技术要求.47 8.2.4 公用设施.48 8.2.5 环境保护要求.49 8.3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49 8.3.1 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处理设施规划.49 8.3.2 工程渣土处理设施规划.50 8.3.3 工程泥浆处理设施规划.51 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52 9.1 存量垃圾现状分析.52 9.1.1 规模及组成.52 9.1.2 安全及环境影响.52208、 9.2 存量治理工作机制.52 9.3 存量建筑垃圾治理计划.52 9.4 存量治理要求.52 9.4.1 技术要求.52 9.4.2 管理要求.53 第十章第十章 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54 10.1 管理制度机制建设.54 10.2 部门职责分工.54 10.3 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56 10.3.1 全过程信息化平台概况.56 10.3.2 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目标.56 10.3.3 规划目标及原则.56 10.3.4 组织机构及职责.56 10.3.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7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209、59 11.1 产业发展目标.59 11.1.1 相关概念.59 11.1.2 现状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分析.59 11.1.3 规划目标.59 11.2 产业发展重点.59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IV 11.2.1 建筑垃圾处置现状分析.59 11.2.2 市场现状分析.60 11.2.3 产业发展重点方向.61 11.3 产品质量管控.62 11.3.1 产品质量标准.62 11.3.2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62 11.4 产业支持策略.62 11.4.1 产业落地保障.62 11.4.2 产品推广应用.63 11.4.3 产业发展政策.63 第210、十二章第十二章 规划近期重点建设规划规划近期重点建设规划.65 12.1 近期工作规划.65 12.2 近期项目规划.65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实施保障.66 13.1 组织保障.66 13.2 制度保障.66 13.3 技术保障.66 13.4 用地保障.66 13.5 资金保障.66 13.6 公众参与保障.66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附表附表.68 14.1 建筑垃圾产生量统计表.68 14.2 建筑垃圾产生量与处理量预测表.68 14.3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现状统计表.69 14.4 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统计表.70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211、书 1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1.1 规划编制背景规划编制背景 2018 年 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城乡区域统筹不够,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凸显,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成为重要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大量产生。由于212、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不足,导致建筑垃圾日益严重,影响到城乡人居环境和安全运行。当前,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已成为影响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迫切需求。2020 年 9 月,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施行。新固废法将固废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五大类,将“建筑垃圾”单独作为一大类进行管理。新固废法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建筑垃圾管理从法律上提出了建立“政府版”的分类、利用和213、管理的“两制度一体系”的新要求。新固废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2021 年 1214、1 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实施意见提出目标要求,到 2025 年底,全省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充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数字化综合监管水平居全国前列。为实现该目标,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工作统筹、落实源头减量、推行分类处理、完善处置核准、探索跨市处置、严格运输监管、强化消纳管理、推进综合利用、实施全程智治、强化一体监管等。2023 年 1 月,新修订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施行。省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 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统筹部署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215、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全过程数字化治理等,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应当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系统推进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 和新型建造方式,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印发浙江省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浙建城管发20238 号),要求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着眼“产消平衡”,加快完善与本地区工程渣土产生量相匹配的消纳处置体系,构建市级统筹、属地216、负责、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的常态科学治理机制。突出“改革攻坚”,加快实现涉及工程渣土治理领域的各平台各环节数据共享、贯通应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浙江省工程渣土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我县建筑垃圾领域工作要求,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力度,由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开展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项目编制。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2 1.2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217、念,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机制,加强源头管控、运处规范、监管闭环,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全县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整体智治、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再利用产业化发展,实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1.3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科学选择适合象山县自身特征的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紧抓工程渣土和拆除垃圾的治理,加强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排放管控,完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配套,提高综合利用率和资源化利用率。2、科学评估,精准施策科学评估218、,精准施策 全方位地对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现状进行调研统计,客观分析目前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的优缺点,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制度,针对象山县现状精准施策。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坚持政府的引导与监督作用,调动社会企业主体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自主调节能力,推进垃圾资源化,收运处置产业化、市场化。落实各管理单元垃圾分类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宣传督导体系,鼓励全民参与,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4、区域统筹,系统设计区域统筹,系统设计 强调规划、建设及管理的高度统一,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功能定位和行政辖区管理职能,按照不同设施服务特点及运行要求,结合219、旧城区改造、城区建设及设施的规模化(区域化)效应,区域统筹,优化数量,节约用地。垃圾处理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实施对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综合处理到处置的全系统规划和管理。5、统筹协调,近远结合统筹协调,近远结合 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注重与规划统筹衔接。以建筑垃圾的处置需求量为刚性空间,并预留一定的弹性空间,进行处置设施的选址规划,为高质量的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预留足够的灵活度。6、循环经济,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绿色低碳 循环经济强调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建筑垃圾作为循环经济重要220、的一个环节,应大力推进其综合利用,助力象山县构建低碳环保的建筑垃圾污染控制体系。1.4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4.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 4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 4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 74 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 年 5 月 22 日国土资源部令第 61 号公布,2019 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 年 12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6号发布,2021 年修订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221、6 号,2005 年 12 月 31 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 号,2017 年 3 月 1 日修订);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139 号);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 年 11 月 30 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3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 年 9 月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版);1.4.2 政策文件政策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222、意见(国务院 2015 年 4 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 号);“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 号);“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 号);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 号);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2005 年 3 月 2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39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号);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浙建城管发20223、232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2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建城管发20238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工程渣土处置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的意见(浙建城管202332 号);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工程固废在线”应用全面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浙建城管函20233 号);浙江省工程渣土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建224、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甬政办发202257 号);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2 年 7 月)象山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3 年 12 月)象山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象美丽办发20231 号)1.4.3 规范标准规范标准及其他及其他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55012-2021)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置技术规程(JC/T 2225、546-2019);浙江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建设发2017423 号);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T 51322-2018);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DB33/T 1222-2020);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物联网设备技术对接规范(2022 年 12 月);宁波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技术细则(甬 DX/JS027-2023)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 年 11226、 月)象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4 其他相关标准、规范。1.5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象山县行政辖区,总面积 8000 平方公里,包括丹东、丹西、爵溪 3 个街道,石浦、西周、贤庠、大徐、涂茨、墙头、泗洲头、新桥、定塘、鹤浦 10 个镇和黄避岙、东陈、茅洋、晓塘、高塘岛 5 个乡。1.6 规划对象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为建筑垃圾,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内容,本规划所称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建设工程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实施施工许可管理227、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主要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弃料、拆除弃料。装修垃圾,是指不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建筑垃圾按照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进行分类。1、装修垃圾:、装修垃圾:是指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和塑料等废弃物。表表1.6-1 装修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装修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 类别类别 常见实物举例常见实物举例 可回收类可回收类 金属类金属类 电线、铁丝、角钢、型钢、废锯片、废钻头、废钉子、废铝材及边角料、不锈228、钢及边角料、废铜材等 塑料类塑料类 塑料瓶、塑料桶(盆)、塑料包装、泡沫等 纸品类纸品类 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 玻璃类玻璃类 玻璃碎片、平板玻璃等 可资源化可资源化 利用类利用类 无机物类无机物类 混凝土、砂石、砂浆、腻子、砌块、水泥、砖瓦、瓷砖及边角料、大理石及边角料、石膏板等 有机物类有机物类 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屑、木制板材、木制包装、竹材等 类别类别 常见实物举例常见实物举例 有毒有害类有毒有害类 油漆及其包装物、涂料及其包装物、胶水及其包装物、灯管灯泡等 2.拆除垃圾:拆除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金属、木材229、等废弃物。表表1.6-2 拆除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拆除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 类别类别 常见实物举例常见实物举例 金属类(可回收)金属类(可回收)钢筋、铁丝、角钢、型钢、废钢管、废铜材、废铝材、废电箱、电线、电缆等 无机非金无机非金属类属类 可资源化利用类可资源化利用类 沥青混合料、混凝土、砖瓦、砂浆、水泥、砌块、瓷砖、大理石、损坏的洁具等 可回收类可回收类 玻璃瓶(罐)、玻璃杯(盘)、玻璃碎片、平板玻璃等 其他类其他类 竹木类(可资源化利用)竹木类(可资源化利用)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制板材、竹材等 塑料类(可回收)塑料类(可回收)塑料瓶、塑料桶(盆)、塑料收纳盒、塑料包装、泡沫、230、编织袋、防尘网、安全网、机电管材等 纸品类(可回收)纸品类(可回收)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 混合类(可资源化利用)混合类(可资源化利用)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 3、工程垃圾:、工程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表表1.6-3 工程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工程垃圾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 类别类别 常见实物举例常见实物举例 金属类(可回收)金属类(可回收)钢筋、铁丝、角钢、型钢、废卡扣(脚手架)、废钢管(脚手架)、钢管(焊接、SC、无缝)、废螺杆、废铜材、废铝材及边角料、废金属箱、废锯片、废钻头、焊条头、废钉子、电线231、电缆等 无机非金无机非金属类属类 可资源化利用类可资源化利用类 沥青混合料、混凝土、砖瓦、砂石、砂浆、水泥、素混凝土桩头水泥、砌块、瓷砖边角料、大理石边角料等 可回收类可回收类 碎玻璃等 其他类其他类 竹木类(可资源化利用)竹木类(可资源化利用)木模板、木板、木条、木方、木片、木屑、木制板材、木制包装、竹材等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5 类别类别 常见实物举例常见实物举例 塑料类(可回收)塑料类(可回收)塑料包装、塑料薄膜、防尘网、安全网、编织袋、废胶带、机电管材、泡沫等 纸品类(可回收)纸品类(可回收)纸盒、纸箱、纸板、纸张等 混合类(可资源化利232、用)混合类(可资源化利用)废毛刷、废毛毡、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 4、工程渣土:、工程渣土: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表表1.6-4 工程渣土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工程渣土类别及常见实物一览表 类别类别 常见实物列举常见实物列举 表层耕植土类表层耕植土类 红壤、黄壤、潮土、水稻土等 建筑原材料类建筑原材料类 粉砂(土)、砂土、卵石、砾石、岩石、淤砂等 其他可利用类其他可利用类 淤泥、粘土、人工填土等 5、工程泥浆:、工程泥浆:是指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1.7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33、24-2035 年;近期:2024-2030 年;远期:2031-2035 年;其中,规划基准年为 2023 年。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6 第二章第二章 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解读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解读 2.1 国家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国家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 2.1.1“十四五十四五”时期时期“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建设工作方案 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主要任务(五)主要任务(五)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234、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推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各地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标准。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堆放点,经治理、评估后达到安全稳定要求,进行生态修复。“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建设指标体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指标解释:指该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占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比值。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235、34-2019),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包括土类建筑垃圾用作制砖和道路工程等用原料,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作为再生建材用原料,废沥青作为再生沥青原料,废金属、木材、塑料、纸张、玻璃、橡胶等作为原料直接或再生利用。计算方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 建筑垃圾产生量(估算)100%。2、相关解读、相关解读(1)“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将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列为主要任务,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进行全过程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高效处置和循环利用,稳步推进“236、无废城市”建设。(2)“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纳入“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明确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可以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能源和其他建筑材料的开采和生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2.1.2“十四五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主要目标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更加完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对原生资237、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到 2025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60%。重点任务(一)重点任务(一)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宽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重点工程与行动(四)重点工程与行动(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50 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堆放、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策和再生产品认证标准体系,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238、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应用与集成。2、相关解读、相关解读(1)“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 2020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50%,提出到 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要达到 60%的新目标。明确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方向和路径,下一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7 步要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进一步减少由于原材料开采、初加工、产品废料处理等造成的能源消耗和二次排放。(2)“十四五”循环239、经济发展规划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列为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需要多方联动,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管理,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同时,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和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企业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与保障,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促进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化、规模化发展。2.1.3“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18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无废城市”的大背景下,对建筑垃圾处理行业是新的机遇。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主要任务(一)主要任务(240、一)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一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完善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统计方法。明确规划期内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需求,将生活垃圾、城镇污水污泥、建筑垃圾、废旧轮胎、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报废汽车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主要任务(四)主要任务(四)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提高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水平。摸清建筑垃圾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开展存量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241、经评价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主要任务(六)主要任务(六)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明确产品质量要求、使用范围和比例。2、相关解读、相关解读(1)“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主要任务(一)提出要完善建筑垃圾统计方法并保障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的用地需求,这体现顶层设计的引领和政府宏观指导作用。(2)“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四)提出要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对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242、管理,打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可以保障建筑垃圾高效处置和循环利用。(3)“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六)提出要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要求、使用范围和比例,并强制使用。这有助于激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市场的主体活力,培育新的产业发展模式,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产品质量,指导各试点城市因地制宜推进再生产品应用。2.2 浙江省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浙江省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 2.2.1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省级“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主要阐明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时期的重大目243、标、任务和举措。该规划是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行动纲领,也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各子规划编制实施的主要依据。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二)推广绿色建筑与规范建筑垃圾治理 强化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市县市容环卫专项规划,并强化专项规划实施的刚性,加快建立与市县建筑垃圾产生量相适应的末端处置设施体系。统筹工程回填、堆坡造景、三通一平、资源化利用等多种处置或消纳渠道,扩大和提升市县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能力,确保消纳有空间、利用有去处。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8 完善建筑垃圾优化244、治理机制。加强省级顶层设计,制订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机制,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共管共治。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实现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途中运输、末端消纳全过程闭环管理。建设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推进省、市、县三级联网和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建筑垃圾监管数字化。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强化科技创新,加快构建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和市场化推进机制,提升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着眼源头减量,加快转变建设和建造方式,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和装配式建设,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推进拆除、装修垃圾分类处置,使不同材料的建筑垃圾进入不同的合理消纳渠245、道。建立完善资源化利用投入激励、产品销售、可持续推进等制度标准,打通资源化产品市场梗阻。2、相关解读、相关解读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规划从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规划与建设、多渠道消纳能力提升、优化治理机制、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数字化监管、资源化利用、源头减量、分类处置以及市场机制等多方面对建筑垃圾处理提出了要求。这些措施旨在通过系统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提升建筑垃圾的处置效率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实施相结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建筑垃圾管理新格局。2.2.2 浙江省全域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建设工作方案 2020 年 246、1 月 20 日,为推动浙江省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 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主要任务(四)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再生产品质量。主要任务(五)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形成规划“一张图”。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主要任务(九)破解固体废物底数247、摸清难。全面推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加快推动在地方立法中明确涉废单位使用信息系统的法定责任。2、相关解读、相关解读(1)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四)提出要推动建筑垃圾的分类分质利用,完善处置体系,提高产品标准。该要求能有效推动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利用,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2)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五)提出要加快固体248、处置设施建设,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这就需要顶层设计的引领和政府宏观指导作用,政府的统筹规划有利于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3)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九)提出要全面推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电子化申报。这有利于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规范管理,解决废弃物摸排的难度,减少人力成本。2.2.3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主要目标:主要目标:到 2023 年底,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基本建立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整体智治的数字化治理体系。到 2025 年底,全省建筑垃圾处249、置能力充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数字化综合监管水平居全国前列。重点措施:重点措施:(一)强化工作统筹;(二)落实源头减量;(三)推行分类处理;(四)完善处置核准;(五)探索跨市处置;(六)严格运输监管;(七)强化消纳管理;(八)推进综合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9 利用;(九)实行全程智治;(十)强化一体监管。2、相关解读、相关解读 该实施意见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用地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予以用地保障。要求落实源头减量、推行分类处理措施、完善处置250、核准、严格运输监管、强化消纳管理、推进综合利用、强化一体监管,对建筑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全生命过程进行严格把控,将有效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另一方面,通过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发展,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2.2.4 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2023 年 11 月 29 日,为切实加强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和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251、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确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再生利用、资源循环,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并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质量提升和推广应用为目标,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标准体系,打通建筑垃圾产生、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的各个环节,积极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打造优质人居环境,彰显共同富裕生态之美。主要措施:(一)强化项目建设保障;(二)大力推进分类利用;(三)严格产品质量管控;(四)积极拓宽应用领域;(五)做好各方协同推广;(六)完善支持政策措施;(七)持续强化科技创新;(252、八)营造良好发展环境。2、相关解读、相关解读“总体要求”: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并明确提出要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生产、质量提升和推广应用为目标,打通建筑垃圾产生、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的各个环节,积极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主要措施”:主要从强化项目建设保障、大力推进分类利用、严格产品质量管控、积极拓宽应用领域、做好各方协同推广、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持续强化科技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八个方面落实相关措施,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明确。在强化项目建设保障方面,明确要科学合253、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并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区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在大力推进分类利用方面,明确要求落实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更好地推进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在严格产品质量管控方面,重点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管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积极拓宽应用领域方面,鼓励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并明确要求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当优先使用,做到能用尽用,同时考虑到各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实际产能等问题,不对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综合利用产品的最低使用比254、例作出统一规定,而是由各地市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布。由此,既考虑各地实际,又突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在做好各方协同推广方面,分别规定了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的义务,并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要求,分解到可研、招标、采购、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有利于实施意见的落地施行;在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方面,明确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建材等目录,并对政府采购、税收优惠、奖项评比等作出具体要求;在持续强化科技创新方面,鼓励科学研究与技术合作,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标准体系,鼓励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设备升级在营255、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明确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做大做强产品生产和利用市场,开展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培育,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纳入“无废城市”星级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10 评定内容,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创造更优质的发展环境。2.3 宁波市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宁波市相关规划和政策文件 2.3.1 宁波市全域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年)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1)主要目标。到 2025 年,通过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获评省级五星级“无废城市”,所有区(县、市)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标准,6256、0%的区(县、市)获评省级三星级及以上“无废城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填埋量逐步下降,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增强,数字化治理水平快速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日趋完善,“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2)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促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 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全面执行建筑垃圾限额排放标准。严格落实绿色施工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到 2025 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35%。建立健全分类处理制度。以建筑垃圾五分类原则为基础,推动建筑垃圾257、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严格落实建筑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应用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健全建筑垃圾利用产业链。建立健全再生建材推广应用目录制度,加快构建再生建材利用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链体系。到 2025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2、相关解读相关解读 建设实施方案为宁波市未来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指导。方案优化提升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形成固体废物全生命链条管理模式,高标准建设美丽宁波。在实施过程中,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形成精细化、专258、业化、数字化、系统化、现代化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同时,加强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发展和进步。2.3.2 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建筑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属地监管、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管的管理体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实行源头减量目标管理。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建造方式,采取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绿色建筑等措施,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并将建筑垃圾减量措施所需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及时259、分拣、组织清运建设工程垃圾,将废旧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分拣利用,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设工程垃圾贮存、清运。施工单位、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当依照回填、综合利用等规定,优先安排建筑垃圾分类利用。2、相关解读、相关解读 坚持规划引领、分步实施,合理布局各处置终端消纳场所,按照各区域发展需求,推动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运营,促进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绿色、可持续循环发展。2.4 象山县相关规划和政策象山县相关规划和政策 2.4.1 象山县象山县“十四五十四五”时期时期“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实施方案 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1)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坚持减污降碳与固体废260、物污染防治一体推进,强化顶层设计,构建部门齐抓共管、多跨协同、权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导向清晰、五废共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破解五大类固体废物在污染防治过程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11 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因地制宜设置治理任务、措施等,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数字驱动、智慧管理。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全方位重塑管理方式、治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提高固体废物高效智能管理水平。理念先行、全民共建。坚持普及“无废”理念,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建设氛围。(2)工作目标)工作目标 到 2023 年,象山县261、通过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估,2024 年获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命名,2025年争取通过省“无废城市”五星级建设评估。“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3)主要任务)主要任务 以绿色低碳为核心,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以全域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全域产业治理,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打造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企业为建设主体,全力打造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制造体系。以全程管理为主线,促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绿色施工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优化桩基选型,实施泥浆262、集中固化,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建筑业生产方式、组织方式、项目实施模式变革,逐步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智能(数字)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四种新型建造方式。到 2025 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 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 35%。大力推动新型智慧城市体系建设,建设云网基础设施、城市大脑等统一支撑体系,推进数据资源深度整合与开发利用,不断创新城乡建设的手段和方式。加快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职能整合、业务流程重塑,使城乡建设全方位的高效协同。建立健全分类处理制度。以建筑垃圾五分类原则为基础,细化建筑垃圾分类体系,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推动263、建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建筑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建筑垃圾道路运输单位处置核准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实行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全方位掌握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量、清运量、末端处理处置量、资源利用量等数据,强化统计分析,研判建筑垃圾量变化趋势,完善全过程管理。健全建筑垃圾利用产业链。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行业产业,不断提高墙材企业和散装水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水平,推动建材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快新墙材产品转型升级,提升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实力,提高制砖、回填、复绿等应用264、比例。至 2025 年,新增预拌混凝土企业 2 家,总产能达 450 万方/年,形成 4 家总产为 200 万吨/年生产规模的机制砂生产企业、10家总产为 400 万吨/年的天然砂净化示范加工企业,建成 3 家“二干一湿”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8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力争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再生建材利用比例达到 15%。2、相关解读相关解读 本规划规划范围为象山县域行政管辖范围,从城市整体发展层面推动固体废物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形成精细化、专业化、数字化、系统化、现代化固体废物治理体系,优化提升全域“265、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形成固体废物全生命链条管理模式,为高质量建设美丽象山、争创共同富裕先行县、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实基础。2.4.2 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十四五”规划规划 1、原文内容原文内容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加快建筑业生产方式、组织方式、项目实施模式变革,逐步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智能(数字)建造、绿色建造为主的新型建造方式。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高能效建筑用能设备。所有的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建应用以中心城区逐步向各乡镇扩大。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266、4-2035 年)说明书 12 全面推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散装、流体物料密闭收运。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推进渣土运输车辆密闭防漏改造,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 2025 年,建成区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 100%。到 2025 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9%。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相关解读 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是指导象山县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宁波的高品质滨海城区具有重大意义。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67、 于 2021 年 11 月批准实施以来在指导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面起到了很多积极作用。本次规划需对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进行新一步深化和优化,对象山县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处理量进行重新预测,根据新要求对建筑垃圾治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进行进一步优化提升。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13 第三章第三章 现状分析现状分析 3.1 城市概况城市概况 3.1.1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象山县隶属浙江省宁波市,位于象山港和三门湾之间,三面环海、两港相拥,东、北,与鄞州区、奉化市相望;东北遥对普陀区、北仑区;东濒大目268、洋,南滨猫头洋,隔三门湾与三门县相峙,西接宁海县。介于北纬 284522-294311、东经 1213405-1225148之间。东西宽127.75 km,南北长 118.40 km。总面积 8000 km2,其中陆域面积 1415 km2,海域面积 6000 多 km2。海岸线总长 925 km2。图图3.1-1 象山县地理位置象山县地理位置 3.1.2 地形地貌地形地貌 象山位于浙东丘陵的沿海地区,山地面积为 793 km2,占总面积的 70%左右。县内大多是 200 m 以下丘陵,坡度平缓,山岭起伏绵延。地形总体特征是丘多、山低、坡缓,全县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东西最大距离为 70 km269、,南北最大距离为 90 km。象山平原大多散布于沿海地区,这些平原多由海湾促淤成滩,经过人工围涂而成,称为海积平原,其特点是面积大、范围广,占象山平原的主导地位。此外,象山还有冲积平原和洪积平原。3.1.3 水文气候水文气候 象山县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无霜期长(年平均约 248 天,生长期为 345 天),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为 1617),温和湿润,雨量丰沛(年平均降水量 1400 mm 以上)。但台风活动频繁,常伴有狂风暴雨,水系源短流急,独注入海,工程调蓄性能弱,而且河网密度低,潜伏旱涝灾害隐患。全县多年平均降雨量 1463 mm,多年平均水资源径流270、总量 9.33 亿 m3,降雨径流时空分布呈现自西北东南递减,集中在梅雨、台风期间,为双峰型。年际变化极度偏离均衡,变幅最大为2.83,以及工程地质、地形、淹没移民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导致水资源开发利用困难。3.1.4 资源条件资源条件 1、生物资源生物资源 象山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地带,野生植物种类资源极为丰富。象山境内动物属东洋界动物区系,分布亚热带林灌、草地、农田动物群和近海动物群。动物资源种类丰富多样,常见的腔肠动物门、环节动物门、软体动物门、节肢动物门、棘皮动物门、两栖纲、爬行纲、鸟纲、哺乳纲动物共 692 种。其中,有国家保护动物黑麂、梅花鹿、白鹤、穿山甲、真海豚、江豚黄嘴白避271、岩鹭红华、小杓鹬、草鹗、红角鹗、领角鹗、雕鹗、斑头将鹃、鹰鹗、短耳鹗、长耳鹗、玳瑁、虎纹蛙等。2、矿产资源矿产资源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14 象山县发现建筑石料、黄沙、饰面板材、铁、铅锌、铜、多金属、锰、钨、金、铌钽、萤石、珍珠岩(松脂岩)、高岭土灰岩等多个矿种和多处矿产地。其中中型矿床 3 处、小型矿床 3 处、矿(化)点 29 处,洋北矿泉水 1 处,日涌水量 10 吨。矿产总体特征:建筑石料资源丰富。3、水资源水资源 象山溪河源短流促,独注入海,共有河道 907 条,总长 1283.58 公里,其中平原河道共计 656条,总长 946.3272、1 公里。河网密度 0.61 公里/每平方公里。流域面积在 20 km2以上的水系有大塘港、南大河、淡港、西周港、下沈港、东塘河、樊岙港。象山水库总蓄水量 1.37 亿 m3。库容 100 万 m3以上水库 20 座,其中 500 万 m3以上 6 座,1000 万 m3以上 4 座。3.1.5 社会经济社会经济 2023 年,象山县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 770.15 亿元,比上年增长 5.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100.11 亿元,增长 4.4%;第二产业增加值 293.02 亿元,增长 6.9%;第三产业增加值 377.02 亿元,增长5.2%。全部工业增加值220.89亿元,273、增长 5.8%。三次产业之比为 13:38:4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133590.00 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 18958.00 美元),比上年增长 5.5%。3.1.6 行政区划行政区划 象山县现辖 10 镇、5 乡、3 街道,分别是石浦、西周、贤庠、大徐、涂茨、墙头、泗洲头、新桥、定塘、鹤浦 10 个镇,黄避岙、东陈、茅洋、晓塘、高塘岛 5 个乡,丹东、丹西、爵溪 3个街道。全县共有 49 个居民委员会,有 490 个行政村。截至 2023 年,象山县总户数 183640 户,户籍人口 535687 人,比上年末减少 3152 人。出生人口 2180 人,出生率为 4.06;274、死亡人口 4450 人,死亡率 8.28;自然增长率-4.22。迁入人口 1406 人,迁出人口 2284 人。常住人口 57.7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0.1 万人,城镇化率为 63.1%,比上年末提高 0.6 个百分点。3.2 管理现状管理现状 3.2.1 政策文件政策文件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形成固体废物全生命链条管理模式,高标准建设美丽象山,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 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浙建城管发20232 号)、浙江省住275、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8 部门关于印发 浙江省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浙建城管发 20238 号)和宁波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等有关规定,并结合象山县实际,先后出台了 象山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象美丽办发 2023 1 号)、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 年 11 月)等规划方案,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城市整体发展层面推动固体废物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形成精细化、专业化、数字化、系276、统化、现代化固体废物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建筑垃圾管理,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营造更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乡环境。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以及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象山县实际,在 2023 年 12 月发布了象山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各部门职责,要求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消纳处置等处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277、工作,并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明确了建设标准和日常处置规范。综上,象山县人民政府对建筑垃圾的管理高度重视,积极调动各相关各部门相配合开展治理工作,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已初成系统,治理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工作初见成效。但是象山县各乡镇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15 街道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意识相对薄弱,未来仍需完善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的职责。表表3.2-1 象山象山县建筑垃圾有关政策文件一览表县建筑垃圾有关政策文件一览表 序号序号 政策文件名称政策文件名称 实施时间实施时间 状态状态 1 象山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实施中 2 象278、山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象美丽办发20231 号)2021 年 11 月 17 日 实施中 3.2.2 智慧管理智慧管理 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建筑垃圾系统”)是省固体废物治理综合应用系统的子系统,依法对全省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实施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管理。按照“省级统构、分级应用、一网统管”原则统一建设、统一上线使用,致力于构建建筑垃圾“共治、智治、共享”的数字化治理体系,推进建筑垃圾产生、运输、转运、利用、消纳等过程的全流程、多维度、全天时、全天候智慧监管。图图3.2-1 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主页面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279、务系统主页面 宁波市应用系统以“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程(城)、一舱点到底”为管理理念,以“三级联动”(市、区县、街镇)为框架,以多跨部门共享数据(审批、管理、执法)为依托,以“五大功能”(源头管控、全程监管、实时报警、精准分析、智慧决策)为重点,对建筑垃圾处置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和手段工具,实施全方位系统性地重塑,形成行业审批监管服务执法“一件事”“一张网”,打造工地源头、运输路线、消纳场地的“两点一线”全方位数字化监管治理模式,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效率,有效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城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图图3.2-2 宁波市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主页面宁波市建筑垃圾综合监管280、服务系统主页面 3.3 分类收运现状分类收运现状 3.3.1 建筑垃圾清运制度建筑垃圾清运制度 象山县全面实行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制度。从事装修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取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运输作业前应将装修垃圾产生源头、运输时间和资源化利用场所等信息在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运输作业时应当开启车载装置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核准文件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已核准装修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办理工作,并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运输监管。3.3.2 建筑垃圾收运方式建筑垃圾收运方式 当前建筑垃圾的281、运输主要通过市场匹配供需,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方式:(1)施工单位派出自有专业运输车辆或者雇佣市场运输车辆收运。(2)市政部门派出自有专业运输车辆或者雇佣市场运输车辆收运。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16 (3)处理设施(项目)企业派出自有运输车辆或者雇佣市场运输车辆收运。根据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提供的数据,象山县目前共有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约 20 家,登记车辆约 173 辆,负责全县的建筑垃圾收运。图图3.3-1 装修垃圾运输车辆装修垃圾运输车辆 图图3.3-2 工程渣土清运车辆工程渣土清运车辆 3.3.3 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筑垃282、圾转运调配场 目前象山县有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共 17 处,均为乡镇和街道临时堆放转运场地,较少场地设置大门、围墙、门卫室,并进行出入口硬化,配备监控、喷淋等设施。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由各乡镇街道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进行场地建设、管理。居民装饰装修垃圾可进入场地内免费投放,附近项目建设产生的工程垃圾、拆房产生的拆除垃圾也可进入该场地。表表3.3-1 建筑垃圾转运设施现场照片建筑垃圾转运设施现场照片 3.4 分类处理现状分类处理现状 3.4.1 处理方式处理方式(1)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建筑工地产生的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在工程现场进行分类,废旧金属、纸质包装材料、木材废料等低价值可回收283、垃圾出售给废旧物品回收站点回收利用,废弃砖瓦块、混凝土块、水泥块等委托清运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进行处理,泡沫板等可焚烧垃圾委托清运单位运至焚烧厂进行处理,涂料、沥青等有害垃圾委托清运单位运至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2)装修垃圾:)装修垃圾:居民自行将首次分类后的装修垃圾运送到转运站实行免费堆放,由专人进行二次分类筛选,将废旧金属、纸质包装材料、木材废料等低价值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利用,装修垃圾分拣出的废弃砖瓦块、混凝土块、水泥块等由第三方运营单位委托清运单位清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分拣出的泡沫板等可焚烧垃圾由第三方运营单位委托清运单位运至焚烧厂进行处理。消纳场利用建筑垃圾284、粉碎系统对分拣出的废弃砖瓦块、混凝土块、水泥块等进行第三次筛选、粉碎,重新制成再生骨料等建筑材料,用于制砖以及道路、房屋等建设,其余无法综合利用的废土类进行安全填埋或用于覆土绿化。(3)工程渣土:象山县)工程渣土:象山县工程渣土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1)资源化利用:由政府核准建设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作为再生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17 建筑材料或再生产品的原料,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建设工程受纳利用:平基回填、绿化回填、堆山造景、微地形或坑矿修复等综合利用处理方式,地坪标高低于使用要求的地块以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替代部285、分土方弥补地坪标高,根据规划用途选用适宜的建筑垃圾并采用相应的压实措施。3)复耕复绿:优选工程开挖土方,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的压挖地、废弃宅基地、坑矿废弃地等进行修复,恢复土地利用。(4)工程泥浆:)工程泥浆:象山县建设工程产生的工程泥浆在施工现场进行固化脱水或经泥浆干化企业集中干化形成泥饼,泥饼可用作回填、场地覆盖或制备再生产品。3.4.2 处理利用现状处理利用现状(1)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 象山县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经分拣后的产物全部暂存于临时转运场所,然后运输至末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建设和拆除工程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进行分类筛选,根据筛286、选的物料性质分别运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再生资源利用场所、有害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理。(2)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象山县建设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末端处置方式主要包括资源化利用、建设工程受纳利用、复耕复绿等。建设工程产生的工程泥浆在施工现场进行固化脱水或经泥浆干化企业集中干化形成泥饼泥饼可用作回填、场地覆盖或制备再生产品。3.4.3 现状处理设施现状处理设施 1、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资源化利用厂(场)目前象山县已建 4 座民营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对收运的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进行处置。(287、1)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县石浦镇昌国科技园区,占地面积 55500.00 m2,购入石浦建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公司西北角一条建筑垃圾及废石料处理生产线,进行年处理40.00 万吨建筑垃圾、20.00 万吨废石料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为石子、石粉,生产规模为石子 40.00万吨/年、石粉 20.00 万吨/年。图图3.4-1 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现场照片现场照片(2)象山创兴再生资源处置点象山创兴再生资源处置点 象山(创兴)装修/拆除/工程垃圾分散式资源化处理点位于大目山中转站288、内,场区占地面积15136.00 m2,具备年回收处置 30.00 万吨装修/拆除/工程垃圾的生产能力,其设计产能 150.00 万吨,仍有提升空间。图图3.4-2 象山创兴再生资源处置点象山创兴再生资源处置点现场照片现场照片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18 (3)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 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位于象山城东工业区长旗嘴,场区占地面积 20000.00 m2,设计年回收处置 41.50 万吨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的生产能力。图图3.4-3 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现场照片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现场照片289、(4)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区,场区占地面积122667.00 m2,设计年回收处置 46.00 万吨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的生产能力。图图3.4-4 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照片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照片 象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情况汇总如下表:表表3.4-1 象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情况表象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情况表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万吨(万吨/年)年)建筑建筑垃圾种垃圾种290、类类 1 象山创兴再生资源处置点 丹东街道桥头林村 15136.85 30.00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 象山县石浦兴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石浦镇昌国科技园区 55500.00 60.00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3 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区 122667.00 46.00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4 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 城东工业区长旗嘴 20000.00 41.50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2、工程渣土工程渣土/泥浆资源化利用厂(场)泥浆资源化利用厂(场)(1)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宁291、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定塘镇中坭村,场区占地面积约 66700.00 m2,处置对象为工程渣土、泥浆,设计消耗 100.00 万吨/年建筑垃圾,具备年消耗 45.00 万吨工程渣土、泥浆生产多孔砖及空心砖、墙体保温材料。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19 图图3.4-5 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现场照片宁波振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现场照片(2)宁波达诚墙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达诚墙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达诚墙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涂茨镇大港口,投入 2000 余万元建成投产,将建筑垃圾、河道淤泥、粉煤灰等变废为292、宝,发展轻质节能的绿色墙材。其陶粒砌块产品设计年产能为 20.00万方左右。图图3.4-6 达诚墙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照片达诚墙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照片(3)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县东陈乡王家兰村,场区占地面积约 16000.00 m2,处置对象为工程泥浆,设计年回收处置 40 万吨工程泥浆的生产能力。图图3.4-7 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照片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照片(4)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县渡头街致富路 15 号,场区占地面积约 5589.27 m293、2,处置对象为工程泥浆,设计年回收处置 20.00 万吨工程泥浆的生产能力。图图3.4-8 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照片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照片(5)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县公屿地厂村(道人山),场区占地面积约 86710.00 m2,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20 处置对象为工程泥浆,设计年回收处置 70.00 万吨工程泥浆的生产能力。目前,原泥浆处置场地为矿产开发拍卖,企业暂停生产中,其泥浆处置场地目前由拍卖方和属地街道在对接中,暂未确定新场地。图图3.4-9 宁波鸿创环保建294、材有限公司现场照片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现场照片(6)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县大目湾管理中心,场区占地面积约 20000.00 m2,处置对象为工程泥浆,主要为现场干化,设计年干化处置 378.00 万吨工程泥浆的生产能力。图图3.4-10 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照片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照片(7)大目湾利用渣土(泥浆)工程)大目湾利用渣土(泥浆)工程 大目湾利用渣土(泥浆)工程由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位于春和路与松兰大道东南角,场区占地面积约 3333.50 m2,处置对象为工程泥浆,主要为现场干化,该场地设295、计共可干化并回填处置 20.00 万吨工程泥浆。该场地是大目湾管理中心的一块建设用地暂未出让的的低洼地,租给该公司使用,使用目的是对一些(主要是大目湾区域)无现场干化条件的小型项目进行集中干化处置泥浆的,处置后泥饼直接用于该场地的基础回填。图图3.4-11 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照片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照片 下表为象山县工程渣土资源化设施汇总表:表表3.4-2 象山象山县工程渣土(泥浆)资源化设施情况表县工程渣土(泥浆)资源化设施情况表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万吨(万吨/年)年)垃圾种类垃圾种类 1 宁波振和新型墙296、体材料有限公司 定塘镇中坭村 66700.00 100.00 工程渣土、泥浆 2 宁波达诚墙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涂茨镇临港装备工业园 41699.00 6.00 建筑垃圾、河道淤泥、粉煤灰 3 宁波象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东陈乡王家兰村 16000.00 40.00 工程泥浆 4 宁波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渡头街致富路 5589.27 20.00 工程泥浆 5 宁波鸿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公屿地厂村(道人山)86710.00 70.00 工程泥浆 6 宁波汇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大目湾管理中心 20000.00 378.00 工程泥浆 7 宁波普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区 1297、22667.00 46.00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21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万吨(万吨/年)年)垃圾种类垃圾种类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8 象山奇欣水泥预制品厂 城东工业区长旗嘴 20000.00 41.50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9 大目湾利用渣土(泥浆)工程 春和路与松兰大道东南角 3333.50 20.00 工程泥浆 3、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消纳消纳场场 建筑垃圾消纳场一般主要包括填料检测设施、场区道路、挡土结构、渣土堆填298、体、地表水截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封场维护系统等,建设和运营能够满足稳定安全和环保两方面的要求。(1)市域(郊)铁路堆土场地(白沙涂区块)市域(郊)铁路堆土场地(白沙涂区块)市域(郊)铁路堆土场地(白沙涂区块)位于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城附近 500 m 处,占地面积541457.00 m2,可消纳量约 100.00 万方。(2)黄避岙乡土地垦造项目黄避岙乡土地垦造项目 黄避岙乡土地垦造项目位于黄避岙乡横塘村、兵营、周家、龙屿村,占地面积 76371.00 m2,总消纳规模为 14.00 万方,剩余可消纳量为 8.00 万方。(3)仁义涂仁义涂 ZX41-01-48 号地块号地块 仁义涂 ZX41299、-01-48 号地块,占地面积 150742.00 m2,可受纳约 15.00 万方,剩余可受纳量约 7.00 万方。象山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情况汇总如下表:表表3.4-3 象山县建筑垃圾象山县建筑垃圾回填消纳场回填消纳场情况表情况表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2)消纳能力消纳能力(万(万方方)剩余可消纳量剩余可消纳量(万(万方方)1 市域(郊)铁路堆土场地 白沙涂区块 541457.00 100.00/2 黄避岙乡土地垦造项目 黄避岙乡 76371.00 14.00 8.00 3 仁义涂 ZX41-01-48 号地块 仁义涂 150742.00 15.00300、 7.00 3.5 现状评价与规划重点分析现状评价与规划重点分析 3.5.1 现状评价现状评价 1、管理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但有待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但有待完善 目前象山县建筑垃圾清运全面实行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采用电子联单管理核准制度,建筑垃圾受纳处置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但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和处理等环节仍缺乏专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部门。因此,完善建筑垃圾的管理监督机制势在必行,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才能让建筑垃圾治理有章可循,让每个环节都能顺利进行。2、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工作,但收运体系有待规范化,设施场地需建立统一标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工作,但收运体系有待规范301、化,设施场地需建立统一标准准 随着象山县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产业园区、重大项目的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持续推进,建筑垃圾产生量维持在高位。当前象山县部分乡镇已建设有小规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转运场地,大部分老旧小区无规范化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地,特别是部分乡镇的临时堆放点散乱分布,影响环境,且难以对其进行收集,导致前端投放缺乏有效渠道。目前象山县有 17 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转运场地,地理位置存在局限性,相关数字化设施缺乏、影响环境。因此,要统筹规划建筑垃圾的收运体系,努力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清运率,不仅可以减少污染,还能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3、末端处置设施具备处理规模,仍需集约完善302、末端处置设施具备处理规模,仍需集约完善 目前象山县共有 11 座规模化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均为民营的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普遍存在生产工艺需提标,环保和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服务的类型不能完全覆盖全县需求。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22 考虑到近期象山县近期城市发展速度仍处在高位,仍需保留由民营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以应对建筑垃圾处理压力,中远期再进一步对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集约或提升。4、部分民众已建立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但执法部门仍需加强管理和宣传部分民众已建立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但执法部门仍需加强管理和宣传 随着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宣传,303、部分群众、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装修单位及从业人员已初步形成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但大部分民众意识仍然淡薄,要增强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让民众真正意识到建筑垃圾处理的必要性,了解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的全过程,保障建筑垃圾治理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5、依托省依托省、市、市平台实施信息化管理,但仍需跟进建设、优化功能平台实施信息化管理,但仍需跟进建设、优化功能 象山县依托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和宁波市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实施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是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其功能仍不完善,在平台的建设时应对管理系统的功能进一步优化,使之不仅能服务于政府管理部门,还能为普通市304、民和相关企业服务,真正通过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3.5.2 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分析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分析 基于象山县建筑垃圾管理和治理体系现状,对本规划重点分析如下:表表3.5-1 规划重点汇总表规划重点汇总表 序号序号 现状现状 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 1 管理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但有待完善。(1)加快推动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建设,包括装修垃圾管理、渣土管理、建筑工地综合整治。(2)推动支持绿色建材、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布。2 以处置核准把关源头排放,但源头减量工作有待重视。(1)应加强部门协同管理,强化审批加监管模式;(2)积极推进源头减305、量各项措施,压实建筑垃圾的源头排放管理。3 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工作,但收运体系有待规范化,设施场地需建立统一标准(1)严格源头分类管理;(2)应明确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3)推进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建筑垃圾准运核准制度;(4)规范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的管理;(5)将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纳入工作规划;序号序号 现状现状 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解决措施和规划重点(6)统一和贯彻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4 末端处置设施具备处理规模,仍需集约完善(1)根据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对现有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评价,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运营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消纳306、场所规范、安全运行。(2)落实用地,将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纳入建筑垃圾工作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做好设施选址和建设工作。5 部分民众已建立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但执法部门仍需加强管理和宣传。(1)加强建筑企业的源头减量引导和居民装修垃圾“谁产生、谁处理”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和现场再利用的基础知识。(2)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工作。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建筑垃圾回收意识和技能。6 依托省市平台实施信息化管理,但仍需跟进建设、优化功能。(1)通过多部门数据共享、汇集和分析,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中端运输307、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2)现有工程渣土垃圾监管服务平台迭代优化,开发装修垃圾监管服务功能。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23 第四章第四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4.1 总体目标总体目标 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逐步建立县域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促进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着力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机制,建立数字化综合监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源头、运输、终端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完善308、建筑垃圾治理模式。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最终建立科学合理的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象山县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科学处置,大幅提升象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促进城市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力争实现“无废城市”目标。4.2 分期目标分期目标 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242030 年):年):重点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专项运输、专项处理利用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控源减量,实现县域内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加快提升各乡镇街道建筑垃圾规范化分类、收集、运输水平,建立切实可行的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对现状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评估及优化,建立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的309、资源化利用率,建立处理工艺经济可行、处理设施配置合理、技术可靠、环保达标、国内领先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全过程的信息化控制和管理。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312035 年):年):建立县域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建立规范有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形成建筑垃圾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机制,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的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和管理。使象山县域各乡镇街道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收运率、密闭化运输率、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率等指标得到全面提升,象山县成为全310、国建筑垃圾治理模范城市,力争实现“无废城市”目标。4.3 规划指标体系规划指标体系 表表4.3-1 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指标规划象山县建筑垃圾治理指标规划 序号序号 指标类别指标类别 指标内容指标内容 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30 年)年)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35 年)年)备注备注 1 减量化 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吨/万 m2)300 满足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 约束性 2 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吨/万 m2)200 满足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 约束性 3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35 40 需满足宁 波市绿311、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 年)要求(约束性)4 资源化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0 95 约束性 5 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20 30 预期性 6 工程、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60 80 约束性 7 无害化 建筑垃圾收运率(%)100 100 约束性 8 建筑垃圾密闭化收运率(%)100 100 约束性 9 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100 约束性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24 序号序号 指标类别指标类别 指标内容指标内容 近期目标近期目标(2030 年)年)远期目标远期目标(2035 年)年)备注备注 10312、 数字化 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100 100 约束性 11 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100 100 预期性 12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100 100 预期性 13 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100 100 约束性 以上指标制定参考来源:以上指标制定参考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号):2025 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313、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浙江省全域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实施方案(2021-2035)(浙美丽办)(浙美丽办202220 号):号):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再生产品应用纳入“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评价体系,到 2025 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14 号):号):到 2025 年底,全省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充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数字化综合监管水平居全314、国前列。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评价体系指南(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评价体系指南(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 年年1 月):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产生端)目标值 100%、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率目标值 100%、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工程项目覆盖率目标值 100%、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目标值 100%、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运输端)目标值 100%、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目标值 100%、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实时在线率目标值90%、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消纳端)目标值 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目标值90%、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目标值2315、0%、工程及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目标值60%、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目标值 100%、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消纳场所覆盖率目标值 100%、建筑垃圾投诉举报办结率目标值98%、建筑垃圾收运率目标值 100%、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目标值95%。指标说明:指标说明:(1)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与施工现场面积的比值。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316、吨/万m2)=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吨)施工现场面积(万 m2)(2)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建成区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与施工现场面积的比值。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建成区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与施工现场面积的比值。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吨/万 m2)=建成区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317、量(吨)施工现场面积(万 m2)(3)建成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建成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建成区装配式建筑面积与新建建筑面积的比值。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成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建成区装配式建筑面积新建建筑面积 100%(4)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实时在线率:)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实时在线率: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25 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指某一统计时点实时连接并正常上传动态信息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船舶数量与全部卫星定位装置接入平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船舶数量的比率。该指标为激励指标。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318、: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实时在线率(%)=实时在线运输车船数量 全部运行中的运输车船数量 100%。(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一定时期内当地建筑垃圾直接利用以及资源化利用体积量,占同期建筑垃圾产生总体积量的百分比。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利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总量建筑垃圾产生总量 100%。(6)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建筑垃圾中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总量与同期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生总量的比值。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用率(%)=渣土泥浆资源化再生利319、用总量 渣土泥浆产生总量 100%。(7)工程及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工程及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建筑垃圾中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总量与同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产生总量的比值。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工程及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工程及拆除、装修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总量 工程及拆除、装修垃圾产生总量 100%。(8)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消纳场所覆盖率:)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消纳场所覆盖率: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指运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的消纳场所数量与所有实际运行的消纳场所数量的比率。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包括320、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所、填埋处理场所、堆填场所、资源化利用场所,场所数量以省建筑垃圾系统入库数量为基准。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消纳场所覆盖率(%)=电子转移联单已覆盖消纳场所数量 实际运行消纳场所数量 100%。(9)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船舶的卫星定位装置按规定要求接入监控平台的数量与全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船舶总数的比率。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和船舶总数以省建筑垃圾系统内入库车辆和船舶数据为准。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船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率(%)=接入监控平台运输车321、船数量全部运输车船数量 100%。(10)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指按规定要求安装的视频监控接入省建筑垃圾系统的工程项目数量与应安装监控的工程项目数量的比率。建筑面积 5000 m2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安装监控。该指标为激励指标。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率(%)=接入监控的工程项目数量 应安装监控的工程项目数量 100%。(11)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指已将符合要求的视频监控接入省建筑垃圾系统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数量与所有实际运行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数量的比率。建322、筑垃圾消纳场所,包括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所、填埋处理场所、资源化利用场所,场所数量以省建筑垃圾系统入库数量为基准。该指标为激励指标。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视频监控接入率(%)=接入视频监控的消纳场所数量 实际运行消纳场所数量 100%。(12)建筑垃圾收运率:)建筑垃圾收运率: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指使用合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车辆和船舶收运且规范处置建筑垃圾总量与建筑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26 垃圾申报处置核准总量的比率。建筑垃圾收运总量基于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来计算。收运建筑垃圾总量及申报处置核准总量范围均为统计周期内完成处置的项目323、。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收运率(%)=使用合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车辆和船舶收运且规范处置的建筑垃圾总量 领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建筑垃圾总量 100%。(13)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1 指标解释:指标解释:指按规定闭环运行的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数量,占全部电子转移联单数量的百分比。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数量以省建筑垃圾系统实时生成的电子转移联单数量为基准。依照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规定补录的电子转移联单作为正常闭环的电子转移联单纳入统计,且作废的电子转移联单不计入。2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率(%)=闭环运行建筑垃圾电子324、转移联单数量全部电子转移联单数量 100%。4.4 名词解释说明名词解释说明 1、直接利用直接利用 将建筑垃圾直接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路基填垫、山体修复、堆坡造景、绿地覆土等的利用方式。2、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 将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作为主要原料,生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或者可利用原料的利用方式。3、就地利用就地利用 在建筑垃圾产生场所,对原生建筑垃圾、分类后建筑垃圾、预处理后建筑垃圾进行再利用或资源化利用。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以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建筑材料和制品,包括再生材料(如再生粉料、再生骨料等)和再生制品(如再生骨料混凝土及其构件、再生骨料325、砂浆、再生混合料、再生混凝土砖、再生混凝土砌块、再生混凝土墙板、烧结砖和烧结砌块等)。5、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处置 将无法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处置场的活动。6、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用于转运调配、利用、处置建筑垃圾的场所,包含转运调配场、资源化利用厂(场)、堆填场以及填埋处置场。7、存量建筑垃圾存量建筑垃圾 在规划基准年之前已经产生但尚未计划治理的建筑垃圾。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27 第五章第五章 规模预测规模预测 5.1 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5.1.1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 1、装修垃圾产326、生量计算公式装修垃圾产生量计算公式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 134-2019),装修垃圾产生量可按下式计算:Mz=Rzmz 式中:Mz某城市或区域装修垃圾产生量,(吨/年);Rz城市或区域居民户数(户);mz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吨/(户年)。其中人口户数为常住人口户数,来源应以当年象山县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或者统计年鉴数据为准。2、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确定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确定(1)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 134-2019),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建议取0.5 吨/年1.0 吨/年。(2)按照宁波市象山县城区、园区建筑垃圾统计中装修垃圾产生量和对应年份常327、住人口数据,计算得装修垃圾产生基数为 0.60 吨/(户年)。根据象山县实际情况,本规划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取 0.60 吨/(户年)。3、各乡镇街道居民总户数预测各乡镇街道居民总户数预测 根据象山县统计年鉴,象山县全县历年居民总户数如下表所示。表表5.1-1 象山县全县历年居民总户数象山县全县历年居民总户数 年份年份 居民总户数(万户)居民总户数(万户)增幅增幅 2014 18.62 0.00%年份年份 居民总户数(万户)居民总户数(万户)增幅增幅 2014 18.62 0.00%2015 18.26-1.93%2016 18.21-0.27%2017 18.17-0.22%2018 328、18.19 0.11%2019 18.21 0.11%2020 18.25 0.22%2021 18.33 0.44%2022 18.37 0.22%2023 18.36-0.05%根据象山县历年居民总户数统计分析,象山县 20142023 年间居民总户数较稳定,基本维持不变。根据象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版(2021-2035),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潜力、城市发展动力。根据象山县统计局公布数据可知,2023 年象山县常住人口为 57.7 万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象山县较上次人口普查数据人口平均增长速率为 1.21%。根据象山县实际情况,规划期内居民总户数按 1.21%计算,则预测规划期内329、各乡镇街道居民总人数如下表所示。表表5.1-2 预测预测 2023-2035 年各乡镇街道居民总人数年各乡镇街道居民总人数 街道名称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居民数量乡镇街道居民数量 2025 年年 2030 年年 2035 年年 丹东街道 84198 85088 90362 丹西街道 49083 49602 52677 爵溪街道 12198 12327 13091 石浦镇 81376 82236 87333 西周镇 46337 46827 49729 贤庠镇 31150 31479 33430 大徐镇 18681 18878 20048 涂茨镇 21078 21301 22621 墙头镇 21626330、 21855 23209 泗洲头镇 18598 18795 19959 象山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年)说明书 28 新桥镇 28549 28851 30639 定塘镇 35332 35705 37918 鹤浦镇 34755 35122 37299 黄避岙乡 13615 13759 14612 东陈乡 23981 24234 25736 茅洋乡 14284 14435 15329 晓塘乡 19389 19594 20809 高塘岛乡 22416 22653 24057 合计 576647 582740 618860 4、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上述331、分析,规划期间,象山县各乡镇街道装修垃圾产生量如下表所示。表表5.1-3 预测预测 2023-2035 年各乡镇街道装修垃圾产生量年各乡镇街道装修垃圾产生量 街道名称街道名称 装修垃圾产生量(万吨装修垃圾产生量(万吨/年)年)2025 年年 2030 年年 2035 年年 丹东街道 2.30 2.32 2.46 丹西街道 1.34 1.35 1.44 爵溪街道 0.33 0.34 0.36 石浦镇 2.22 2.24 2.38 西周镇 1.26 1.28 1.36 贤庠镇 0.85 0.86 0.91 大徐镇 0.51 0.51 0.55 涂茨镇 0.57 0.58 0.62 墙头镇 0.59332、 0.60 0.63 泗洲头镇 0.51 0.51 0.54 新桥镇 0.78 0.79 0.84 定塘镇 0.96 0.97 1.03 鹤浦镇 0.95 0.96 1.02 黄避岙乡 0.37 0.38 0.40 东陈乡 0.65 0.66 0.70 茅洋乡 0.39 0.39 0.42 晓塘乡 0.53 0.53 0.57 高塘岛乡 0.61 0.62 0.66 合计 15.73 15.89 16.88 5.1.2 拆除垃圾拆除垃圾 1、拆除垃圾产生量估算公式拆除垃圾产生量估算公式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 134-2019),拆除垃圾产生量可按下式计算:MC=RCmC 式中:Mc333、某城市或区域拆迁垃圾产生量(吨/年);Rc城市或区域拆房面积(m2/年);mc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吨/m2)。2、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 134-2019),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建议取 0.8 吨/m21.3 吨/m2。随着近年象山县“三改一拆”工作推进,象山县产生大量拆除垃圾,其中,“三改”工作未来五年内无相关指标任务,“一拆”工作因政策调整等原因,今后大规模的拆除行动将大幅减少。故本次建筑拆除产生的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结合宁波市其它县区情况取值,并进行系数校正取值 0.9吨/m2。3、历年拆除垃圾产生量历年拆除垃圾产生量 由于目前象山县拆除垃圾无明确统计量,本规划按照象山县历年“三改一拆”及有机更新面积进行估算。(1)“三改一拆三改一拆”房屋拆除面积统计房屋拆除面积统计 相关部门提供的 2019-2023 年“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