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方案(2021-2035年)(1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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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指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五指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1-2035年)五指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目 录第一章 规划总则2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策略4第三章 生活垃圾处理规划4第一节 垃圾产出预测4第二节 生活垃圾分类系统规划4第三节 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6第四节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7第五节 生活垃圾处理规划7第六节 有机废弃物处理规划8第七节 可回收物处理规划8第八节 其他垃圾处理规划8第九节 其他环卫设施规划9第十节 环卫管理与发展规划9第四章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10第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12第一节2、 主要任务12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12第一节 政策保障12第二节 管理保障13第三节 用地保障13第四节 资金保障14第五节 技术保障14附录15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环境分析、资源利用和环保意识等方面,对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处置设施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合理优化配置,统一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全过程进行系统规划设计,建立起一套符合五指山市实际的垃圾分类综合管理体系,探索出针对五指山市实际特点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运处理新思路,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效3、协调统一,促进五指山市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和谐发展。特编制本规划,以指导五指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推进。第二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按照五指山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确定的五指山市市域行政范围,总面积约1145平方公里。第三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中期为2026-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第四条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改版);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本);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改版);4、 中华4、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版);7、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8、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9、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10、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1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1年);12、 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13、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5、正版);14、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2015年修正版);15、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2005年);16、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18、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1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20、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2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6、施方案的 通知(国办发201726号);22、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23、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建城2016208号);2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5、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26、 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72号);27、 关于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城字第253号);28、 关于抓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城建字第7、91号);29、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30、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版);3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加强全省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琼府办200957号);32、 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版);33、 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4、 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琼建环函2020145号);35、 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琼府办202026号);36、 海南省环境卫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9年8月);37、 海南省卫生城市标准;38、 五指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8、;39、 2022年五指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二、相关规划1、 “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2、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3、 海南省城镇垃圾处理控制性规划(2005-2020);4、 海南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2010-2020);5、 “十四五”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6、 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7、 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8、 五指山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9、 五指山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9、;10、 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0);11、 五指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6年);12、 五指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标准规范1、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55012-2021);2、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80-2010);3、 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 368-2011);4、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5、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2005157号);6、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7、 生活垃圾综合10、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53-2011);8、 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9-2010);9、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965号);10、 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154-2011);1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12、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2021);1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1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93-2011);15、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 107-2005);1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11、16);17、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18、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75-2010);19、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 156-2010);20、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 47-101-2008);21、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J/T 15-118-2016);22、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 106-2016);23、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 126-2008);24、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53-2011);2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12、2018)。第五条 法律效应1、任何与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相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划的各项规定,并需同时符合国家、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2、本规划未包括的开发建设管控内容,应符合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和行政文件等的要求。第六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黑体加粗下划线内容为强制性内容,任何违反本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严重影响本规划的违法行为,应已发进行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策略第七条 规划原则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二、城乡联动,统筹推进三、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四、源头减量,分类管控五、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六、安全为本,生态优先七、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第八条 13、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全面科学规划、合理优化配置,对五指山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处置和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全过程进行系统规划设计,提出技术成熟、成本可控和绩效最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处置技术,建立符合五指山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体系,设置数量和布局均能满足城市发展整体需求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保障近远期设施用地需求、控制远景发展备用地,建立国内先进的环保型垃圾收运与处理系统,实现五指山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对垃圾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为五指山市创建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14、展。二、分项目标1、生活垃圾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有序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提质扩能,加大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力度,完善生活垃圾应急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厂“三同时”配套设施处理能力,加强渗滤液污泥等二次防治及处置能力建设,探索飞灰、炉渣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 优化生活垃圾处理结构,建成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加快补齐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短板,建成覆盖城乡企事业单位、农村地区以及商业网点的具有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2、建筑垃圾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提倡建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拓展建筑15、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出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第三章 生活垃圾处理规划第一节 垃圾产出预测第九条 规模预测至规划期末人口总规模为15.9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10.13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5.84万人。详见附表1。规划期内市域范围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71.18吨/天,收运至处理厂总量为154.06吨/天。详见附表2。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分类产生量预测详见附表3。第二节 生活垃圾分类系统规划第十条 基本原则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三、积极探索,16、创新发展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第十一条 分类系统规划一、分类类别1、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地区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分为就地处理类、废品回收处理类、外运处理类。有条件的农村可实施“四分类”模式。3、其他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二、分类实施进程(1)2022年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配置与建设,推进垃圾分类处理17、进程。(2)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分类收运处理设施配置基本完善。(3)2035年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三、分类实施方案1、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18、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19、间由各市、县确定。2、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20、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前端措施与末端设施相匹配不同垃圾的前端分类措施有末端相应的处理措施与之相匹配。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增设环卫综合服务站规划拟新建1座21、环卫综合服务站/环卫基地(选址结合城南站进行建设)。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基础回收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就地处置厨余垃圾;垃圾处置单位建立处理台账。4、完善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22、理责任人制度:l 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l 道路、广场、公园、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l 机场、车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l 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村委会为责任人。l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l 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l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l 按要求配23、置相应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l 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l 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实现垃圾准确投放。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专项督查考核制度建立市对镇的逐级问责机制,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每年通报各属地垃圾分类实施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工作推进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吸纳媒体、公众等广泛参与,以获得全周期、全方位的监督。第三节 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第十二条 生活垃圾收运模式规划一、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大,且辐射范围较广24、,规划垃圾收运采用压缩转运模式。根据五指山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内容,规划五指山市垃圾转运站,于2022年投入使用。二、中心镇、一般镇镇区(居、林场场部)中心镇、一般镇镇区(居、林场场部)采用压缩转运式为主,直运模式为辅。三、农村地区农村地区采用压缩转运式为主,直运模式为辅。 四、旅游景区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少,规划垃圾收运采用压缩转运式为主,直运模式为辅。五指山各景区不单独设置转运站.五、垃圾分类收运从混合收运方式逐步过渡到分类收运方式,随着垃圾分类系统的实施,在收集、转运、处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垃圾分类。第十三条 生活垃圾收集点规划一、位置的确定收集点的设置应征得当地环境卫生25、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要方便居民投放垃圾,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要便于容器的移动和放置,方便机械化收运作业;应保持合理的防护距离,周围适当设置绿化或遮挡措施,有效降低视觉、嗅觉污染;收集点所在地面应平整,并进行硬化。二、垃圾桶设置收集容器应抗腐蚀、坚固耐用,并应具有防雨功能。塑料垃圾桶应符合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280)要求,铁质垃圾箱应符合铁质废物箱技术条件(CJ/T5026)要求。分类垃圾收集点应根据分类收集要求设置垃圾桶。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收集点数量可少,一般生活垃圾每个收集点宜设 2-10 个垃圾桶。各类存放容器的容量和数量应按使用人口、各类垃圾日排出量、种类和收集频率计算26、确定。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设置数量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50337-2018)及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中公式计算获得。三、标线、标识垃圾收集点应按照相关规定设施规范清洗的标识、标线,分类收集容器的颜色及分类标识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的要求。第十四条 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规划一、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规划中心城区保留现状主城区垃圾转运站,兼顾环卫车辆维修、停放以及环卫办公、环卫工人休息等功能,垃圾收集转运配置密闭式、压缩式垃圾清运车,从根本上解决垃圾运输途中的二次污染。其他乡镇按照省相关政策、规划和相关文件要求,对现状转运站进行提升改造,以优化27、各乡镇的垃圾转运设施配置,推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提升垃圾收运效率。规划充分依托已建垃圾转运站,增加垃圾分拣、维修、洗车、停车等功能,以最大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详见附表七。农村地区垃圾转运设施以农村垃圾收集点为主,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自然村根据村庄规模配建1-3个垃圾分类收集点/屋。乡镇政府统筹各村委会环卫人员、环卫车辆配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配置1台垃圾收运车辆,每个自然村根据村庄规模配置2-3名环卫人员,车辆和环卫人员统一由乡镇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旅游度假区原则上由旅游度假区统一协调,但原则上每个度假区应设一座小型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400-1000平方米,车辆、环卫人员可由旅28、游区自行安排,也可与所在乡镇政府协调,纳入乡镇垃圾收运体系。第十五条 厨余垃圾收运系统规划五指山主城区垃圾转运站西北侧渗滤液处理厂区域新建一座厨余垃圾处理厂,占地面积约1150平方米,日处理规模10吨/日。五指山市厨余垃圾近期主要自行处理为主,远期初步压缩后运送至陵水县厨余垃圾处理厂处理。第四节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近期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远期充分落实五指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总体要求,健全以法治为保障、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机制体制。第十六条 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应采用无害化处理。按 5029、0人配备一个专职保洁员,每名保洁员配备一套保洁工具和一辆保洁车。保洁员由所在社区产生,市环卫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持证上岗。划定每户清扫保洁责任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区,由户主负责责任区的清扫、保洁、绿化,并由责任人按以上 A、B、C 垃圾品种分类。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收运模式规划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取“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划定每户清扫保洁责任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区。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配置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应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村庄环卫设施。注重长远,考虑当前,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配套建设农村环卫设施。一、垃圾桶配备规划远期采用可移动封闭30、式垃圾箱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为每户家庭配备两只容量不同的垃圾桶:一只为封闭式,用于存放可腐有机垃圾;一只为开放式,用于存放不可腐无机垃圾。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配备分类垃圾桶(箱),按照就地取材、简便实用的原则,农户按照 A、B、C类收集,分类投放。二、垃圾收集车配置1、电动垃圾收集车近期对现有垃圾池/垃圾屋内的垃圾进行收运或者用于上门收集生活垃圾,远期按照环卫人员数量进行配置。2、小型勾臂垃圾运输车配置与可移动封闭式垃圾箱配套的小型勾臂运输车。规划期内小型勾臂垃圾运输车按平均每辆运输车服务1个行政村。3、垃圾收集点建设C类垃圾通过转运站运送到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每个行政村、垃圾产量不大于1吨31、/日的农(林)场和景区建设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站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产量大的可酌情增加收集站的规模或数量。站内配备容积为240升的标准垃圾桶,垃圾桶数量约为每千人4个。4、保洁队伍建设每个自然村按 500人配备一个专职保洁员,每名保洁员配备一套保洁工具和一辆保洁车。保洁员由所在村庄产生,市环卫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持证上岗。第五节 生活垃圾处理规划第十九条 设施布局规划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规划五指山市辖区内生活垃圾纳入陵水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光大环保能源(陵水)有限公司)服务范围。第二十条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案规划五指山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有三种32、:就地处理、回收利用、就近运送至垃圾转运站。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并在财政能力范围内加大对农村地区垃圾治理的投入。加强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宣传和监督引导力度,使农民成为垃圾治理的参与主体。第二十一条 农村厨余垃圾处理规划一、投放模式厨余垃圾应按照要求分类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二、处理工艺根据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184-2012),规划采用“油渣水三相分离预处理+固渣饲料化+废水肥料化”的肥料饲料化集成工艺进行厨余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三、建设规划农村地区厨余垃圾按照“就地减量或高温发酵沤肥资源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第六节 有机废弃物处理规划第二十二条 设施布局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五指33、山市区垃圾转运站西北侧渗滤液处理厂区域新建一座厨余垃圾处理厂,占地面积约1150平方米,日处理规模10吨/日。城镇地区厨余垃圾大多以转运至厨余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农村地区厨余垃圾大多混入其它生活垃圾进入转运站。二、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设施 农村地区生产废弃物以秸秆为主,严禁进行露天焚烧。有机废弃物前端处理工艺为分选、破碎、固液分离等预处理,后端有机质的处理工艺包括有机渣料与水厌氧全产沼工艺和有机渣料与水分离分别单独处置两种,处理技术有堆肥技术、厌氧发酵技术、综合利用技术(饲料化技术、复合材料的制备、制备工业原料)等。第七节 可回收物处理规划第二十三条 设施布局一、分拣中心布局规划结合五指山市环卫34、基地设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垃圾分拣中心和回收中心),其余5个垃圾转运站在落实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分别设置一个分拣点,分拣后统一运送至分拣回收中心进行处理。第八节 其他垃圾处理规划第二十四条 病死禽畜处理规划一、设施布局1、建设五指山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规划近期病死禽畜主要依托各垃圾转运站临时收集转运至陵水垃圾焚烧场集中处理。远期在五指山市通什镇什丘村西北侧,通毛线北侧建设一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占地0.26公顷,约3.9亩。设施处理规模 0.16万头病死猪/年。2、建设病死畜禽暂存点在全市备案管理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全部配备容积不小于600立升的冰柜,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不小于1035、立方米的冷库。二、处理工艺采用焚烧法、化制法、高温法、深埋法和化学处理法等方式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 园林垃圾处理规划一、设施布局园林垃圾主要由垃圾转运站收集,由环卫车辆集中中转至陵水县园林垃圾利用中心。规划近期园林垃圾处理规模为50吨/天,规划远期处理规模为100吨/天。第二十六条 医疗废物处理规划五指山市医疗废物规划运送至陵水县医疗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采取直运模式,五指山境内不设转运和处理设施。第二十七条 危险废物处理规划根据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2020-2030),五指山市危险废物可按垃圾特点与运送距离就近送至下述的处理中心处理。一、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结合东方循环经济产业园36、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文昌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建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进行处理。二、废旧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设施项目近期收运至昌江县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处置,远期按运输距离运输至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理厂处理。三、医疗废物与危险废物中转站五指山市域内不设施医疗废物与危险废物中转站、处理设施,采用直运模式直接运往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相关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第九节 其他环卫设施规划第二十八条 环卫基地建设规划新建一座环卫基地,用地面积为1.33公顷,(约19.95亩),主要功能包括办公、环卫系统监管、维修、环卫车辆停放、车辆清洗等,以全面统筹中心城区环卫作业及管理等工作。不新建乡镇环卫基地,远期37、由中心城区环卫基地行使乡镇环卫基地职能和功能。第二十九条 环卫工人休息场所规划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宜与垃圾转运站、环卫车辆停车场、独立式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合建,尽量避免单独设置。其面积和数量详见附表八。第三十条 环卫车辆停车场规划规划近期保留现状环卫车辆停车场,远期结合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站(现状填埋场区域)新建的环卫基地设置中心城区环卫车辆停车场。用地指标详见附表九。第三十一条 垃圾箱设施规划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设置废物箱。废物箱设置应充分考虑垃圾分类工作的需求及推进计划。各居民小区应设立分类收集废物箱,从源头抓起,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垃圾箱桶的布置要38、满足居民生活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合理布置,采用封闭式垃圾箱桶,做到方便合理,每日一清。对新建小区和商业区,应根据自己的发展状况确定配置数量。第十节 环卫管理与发展规划第三十二条 环境卫生管理体系一、加强环卫行政管理职能抓好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市场管理、监督调控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强化市容环卫宏观管理和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市场管理,实现市容环卫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二、建立环境卫生作业的监督机制加强政府监督,将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纳入市区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城建监察应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加强社会监督。三、完善环境卫生行业的市场体系通过管理措施或管理制度引导城39、市环境卫生工作逐步走向市场化、产业化、现代化。四、拓展环境卫生行业的服务领域积极拓展环境卫生行业建设与维护等市容环卫作业服务等方面的服务领域。第三十三条 环境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规划一、信息管理制度建设1、管理的规范化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包括工作流程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管理依据;有明确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建立城市环卫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的运行管理;有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以保证信息的来源、信息的规范、准确、安全和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2、应用培训环卫系统应积极引进人才,组织本系统领导和员工就应用操作进行系统培训3、网络安全与信息保密建立相关制度,配备必要设施,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和产品。按照“同步建设,注重40、防范、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建设通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时,同步计划、建设安全保密设施。第三十四条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一、硬件体系建设构建一套经济实用的环卫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在五指山市环卫主管部门建立客户机/服务结构的计算机网络。二、软件体系建设建设环卫数据库、环卫监控系统。第三十五条 环境卫生经费一、资金来源环卫资金来源目前主要包括上级财政拨款、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偿环卫服务收费、专项拨款、自筹。二、环卫资金筹措措施1、明确责任主体2、提高政府在环卫方面的投入3、成立垃圾处理费征收的专门小组4、拓展环卫经费的来源5、合理提高收费第四章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第三十六条 规划原则坚持41、“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的原则加强源头管理,遵循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布局收运控制,完善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准入制度。鼓励就地减量和资源化措施鼓励使用移动式资源化处置设备、堆山造景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就地利用。第三十七条 目标任务一、规划目标1、建立规范的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分类处置系统;2、逐步在施工工地建立分类机制,建筑垃圾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砖块碎石、木料、玻璃、金属、有毒有害物等;3、采用市场和行政调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再利用,在源头减少建筑垃圾外运处置量;4、逐步建立高标准的建筑垃圾再利用体系;5、对无法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三十八42、条 处理能力建设一、处理工艺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装修垃圾和工程垃圾、拆迁垃圾,具备资源化利用价值的木材、金属、玻璃进入回收利用渠道,混凝土块等纳入资源化利用设施进一步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应尽量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选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2、建筑垃圾填埋处理正确选址并做好有关地基承载力、水环境效应和渗滤液特性等方面的实验工作;对建筑垃圾经分选与破碎处理后,对其中的可利用成分进行回收利用;按要求对建筑垃圾填埋场封场复绿;加强填埋场后期监控与管理,做好填埋场周边的空气、土壤和水体的环境监测工作,控制和减少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二、处理策略1、设置固定收纳场所在城市建成区周边设置足够数量43、的余泥渣土受纳场,保持长期稳定的建筑垃圾填埋能力。2、建设综合利用设施积极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3、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体系2025年前完成建筑垃圾管理立法,落实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编制完成建筑垃圾收运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全过程详细规划,估算辖区内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及最终处置需求,明确各环节的管理部门及职责,落实建筑垃圾集中消纳场用地及资金计划。建立建筑垃圾排放前评估制度。建设工程优先考虑区域内土石方平衡或区域间的交换利用,编制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排放情况评估报告。建立建筑垃圾交易制度。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建筑垃圾交易。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技术减少44、建筑垃圾的排放量,多余部分建筑垃圾的排放权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转让。第三十九条 收运处理规划一、 建筑垃圾收运体系规划1、建立运输规范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进运输领域规范化建设。到2025 年,基本形成规范的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按照“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建设单位承担建筑垃圾运输费和排放处置费。研究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费和排放处置费标准。在规划远期开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电子联单系统的建立。2、制定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规范运输行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纸质联单制度监督检查力度,减少建筑垃圾运输遗撒扬尘和乱倒乱卸现象。建筑垃圾定点倾倒、统一收运,逐步实现专业运输车辆清运建筑垃圾,全面45、推进运输规范化管理。3、完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息公示,执行违规处罚制度主管部门选取并公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名单、核定运输能力、服务范围等相关信息,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公告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二、 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采用“部分回填+部分无害化/资源化”的方式进行集中处理。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设施及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场所建设,研究出台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鼓励性政策,制订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大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化发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筑垃圾采取单独收运方式分两类进行处理:传统的废砖瓦、砖块及泥土等采用46、直接回用、填埋的方式;含有毒成分的建筑垃圾在特定区域进行分类预处理,并最终实现无害化。第四十条 源头减量一、源头减量方案施工单位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存放;可在现场将部分满足质量要求的余料根据实际需求加工成各种工程材料,实现源头减量。其他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及时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或堆填场进行处置。严禁将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二、源头减量要求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排放建筑垃圾,按照“谁排放、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筑垃圾减量责任47、;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各市(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做好设计深化,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浪费及建筑垃圾的产生;推广智慧工地监管系统,提升施工现场监管水平,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施工现场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鼓励施工单位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提高施工期间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率。第四十一条 分类收运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及转运调配场,做好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及转运调配场分类堆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建筑垃圾48、应投放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运输至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较远的施工单位将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运输至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装修垃圾要提前捆扎装袋方可运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或转运调配场。第四十二条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五指山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在2.09-2.17万吨/年。规划建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一、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布局用于临时堆放居民产生的建筑垃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临时堆放点,每个临时堆放点的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二、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配置规划结合各乡镇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建筑一处垃圾调配场49、,面积1000-3000平方米。 详见附表。三、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布局规划新建一座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占地面积3.0公顷。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城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畅好农场七队和什翁村中间,与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厂(分拣回收中心)合建,占地面积3.00公顷,是市域服务各乡镇用于建筑垃圾临时堆放、转运的设施,各乡镇建筑垃圾经转运调配场转运至临时堆放点再进行统一收运处理。第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一节 主要任务第四十三条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近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改造和治理项目的相关内容,其中新建项目主要为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主要为中心城区和各乡镇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内容主要为配套建筑改50、造、设施设备改造,部分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详见附表十、附表十一、附表十二、附表十三。一、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规划至2026年,新建1座(毛道乡生活垃圾转运站,最终选址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和毛道乡人民政府意见为准),改造升级2座(毛阳镇、南圣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至2030年,改扩建垃圾转运站1座(畅好乡垃圾收集站)。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至2026年,新建4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改建1处垃圾垃圾分拣分类设施及废品回收站。至2030年,建设1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与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厂合建)。至2035年,完善建筑垃圾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三、五指山市环卫作业基地至2030年,新建1处五指山市环卫51、作业基地(最终选址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为准)。四、病死禽畜处理设施规划至2030年,新建1处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中心(最终选址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为准)。五、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至2030年,新建1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厂(与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合建)(最终选址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为准)。第四十四条 近期建设投资匡算规划近期总投资匡算为6070万元,规划近期总投资匡算为2220万元,规划中期总投资匡算为3050万元,规划远期总投资匡算为800万元。考虑到受项目占地面积、日处理规模、技术工艺、场地现状条件等因素,参考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规范52、,结合国内相关工程经验,按照规划项目分期实施计划,进行投资匡算。规划近期总投资匡算为6120万元,规划近期总投资匡算为1820万元,规划中期总投资匡算为2950万元,规划远期总投资匡算为800万元。本次规划近期建设总投资为1820万元。一是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总投资约1020万元,其中规划新建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投资约420万元 ,升级改造2座垃圾转运站投资约600万元;二是新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4处总投资约800万元。本次规划中期建设总投资匡算为2950万元。一是扩建1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和新建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厂(分拣回收中心),建设总投资匡算约500万元;二是新建1处病死禽畜处理无害化处理中心,53、建设总投资匡算约500万元;三是新建1处建筑垃圾转运临时堆放点,建设总投资约600万元;四是新建1处环卫作业基地,建设总投资匡算约1000万元。本次规划远期建设总投资匡算为800万元。一是规划新建1个环卫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总投资匡算约500万元;二是规划1个建筑垃圾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总投资匡算约3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详见附表13、附表14、附表15、附表16。第六章 规划保障措施第一节 政策保障第四十五条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垃圾管理示范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示范项目。改善工作环境,完善54、环卫用工制度和保险救助制度,落实环卫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第四十六条 建立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分类投放,鼓励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研究建立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推进机制和废品回收补贴机制。第四十七条 建立垃圾处理环境补偿长效机制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对周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作一定的补偿,可以一定程度上促进环境公平和环境正义,减少垃圾处理方面的环境冲突,对缓解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困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第四十八条 建立规划的动态管理与滚动调校机制建立规划的动态管理与滚动调校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与反馈,建立效果评55、价制度,适时修编规划,确保规划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正确引导。第四十九条 制定再生利用行业优惠政策建议对废品回收行业减少或免除增值税,从政策角度进行扶持,鼓励企业参与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等工作。第五十条 制度保障制定相关的制度、办法,明确各政府部门职责,完善体制、机制,提供有力的管理办法、制度依据。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规范环卫行业各方面的管理、作业,明确企业、公民的权利、义务,为环卫管理和执法提供依据和制度保障,保证环卫相关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第二节 管理保障第五十一条 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制定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强化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完善环境卫生建设管理系统,坚持严格56、依法行政,提高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设施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并完善逐层考核的工作管理制度,适当增配人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管理机制,完善日常检查考核的办法和标准,强化日常巡查。第五十二条 强化评估考核,落实地方责任将本规划与地方法律法规和规划等相衔接,落实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保护计划结合的工作模式。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纳入环保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对分解落实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安排治理专项资金,对达不到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老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关停或搬迁。实行分级管理,57、强化属地负责,对环境卫生问题做到环境卫生有人管、管理有办法、冒头即发现、发现即整治。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城乡环境卫生门前责任制度,健全城乡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第五十三条 明确部门分工政府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明确政府在环卫管理中的责任,坚持政府作为环卫管理主要投资人的角色,加大政府投入环卫资金的力度。住建部门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发改部门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执行中的稽查监督。环保部门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监58、测,确保排放和处理处置达标。财政部门负责研究支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财政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工商部门负责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农业林业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和配合。第五十四条 建立环卫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环卫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统一的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规范环卫设施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环卫设施信息管理的水平。第三节 用地保障第五十五条 规划控制用地将本规划纳入各层次的规划中,编制落实相应的各项控制内容,严格控制相关设施尤其是重要设施的用地。应将垃圾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等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管理,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严格对用地的定59、位、用地控制等方面进行审核,严禁擅自改变城市黄线内土地用途;确保将环境卫生设施用地落实到位。详见附表十八。第五十六条 保障环卫设施建设对于新建或改扩建的区域,提出相关的用地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现有用地,尽可能保留原有的环卫设施用地、结合现有环卫设施进行原地改造、将环卫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结合建设等。第四节 资金保障第五十七条 资金保障措施统筹有关资金的使用,鼓励和支持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将相关工程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处理处置工程的建设,尽快组织落实建设资金、批准建设用地,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实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垃圾的收运处理费用相关制度及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研究制60、定相关扶持政策、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创新机制。灵活运用融资方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规划统筹安排各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有针对性的推进重要、重大、紧急、关键项目的建设。合理制定收费制度,提高处理能力,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第五节 技术保障第五十八条 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与评估体系,开展设施评级建立、完善适用有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制定运营规范,规范管理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开展无害化等级评价,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厂、填埋场和转运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第五十九条 采用先进成熟技术,鼓励技术创新应采用先进成熟的处理处置技术,鼓励技术创新、示范和推广应用,提高收运处理设施的运营水平,探索和发展适61、合五指山市实际的处理处置技术。第六十条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减少未来潜在环境风险对于本专规划中提到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在项目选址、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预防或者减轻建设项目的不良环境影响。设施建设需充分调查分析周边的生态敏感性,同时制定社会风险评价及应急机制。对项目的选址、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以及项目投产或使用后,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众权益的情形,需及时调整防治对策和改进措施。第六十一条 加强环卫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技术水平重视环卫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提高环卫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完善队伍结构62、建设,组建包括环卫作业、垃圾分类、环卫监管、环卫科研等功能齐全的环卫队伍。培养定位明确、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环卫管理队伍,为环卫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才保障。附表附表一:五指山市环境卫生服务人口规模预测汇总表序号规划层次分区范围现状人口(人)人口规模预测(人)1中心城区通什镇51050575312乡镇南圣镇37634241毛阳镇32433655番阳镇26783018畅好乡762859毛道乡821925水满乡9561077合计63273713062乡村4462450289合计4462450289城乡常住人口合计1078971215955旅游景区水满旅游组团39876500南圣63、旅游组团385540旅游常住人口合计43727040总计112269128635附表二:生活垃圾产量预测表序号规划层次分区范围人口规模综合预测(人)日垃圾产生量(kg/(人d)日不均系数垃圾产生总量(t/d)1中心城区通什镇760561.201.2109.522乡镇南圣镇56061.001.05.61毛阳镇48321.001.04.83番阳镇39901.001.03.99畅好乡11351.001.01.14毛道乡12231.001.01.22水满乡14241.001.01.423乡村584000.651.037.964旅游景区水满旅游组团65000.651.25.07南圣旅游组团5400.6564、1.20.42总计159707171.18注:1)旅游景区人口按旺季平均日人口计算。2)农村生活垃圾10%就地处理及回收利用,90%运至垃圾处理厂。附表三:生活垃圾分类产生量预测表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占比(%)厨余垃圾产生量(t/d)占比(%)其他垃圾产生量(t/d)占比(%)可回收物产生量(t/d)占比(%)有害垃圾产生量(t/d)50.0085.5920.0034.2429.0049.641.001.71附表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配置表名称设计规模(吨/天)占地面积(公顷)备注五指山垃圾转运站1450.98已建成,7月试运营附表五:垃圾转运站主要用地指标汇总表类型设计转运(65、t/d)用地面积()与相邻建筑间隔(m)大型I类1000,300015000,3000030中型II类450,100010000,1500020III类150,4504000,1000015小型IV类50,1501000,400010V类50500,10008注:1.表内用地不含区域性专用停车场、专用加油站和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环保教育展示等功能用地。2.与相邻建筑间隔指转运站主体设施外墙与相邻建筑物外墙的直线距离;附建式可不作此要求。(1)对于临近江河、湖泊、海洋和大型水面的生活垃圾转运码头,其陆上转运站用地指标可适当上浮。(2)乡镇建设的小型(、)转运站,用地面积可上浮 10%20%。(366、)规模超过 3000t 的超大型转运站,其超出规模部分用地面积按 6m2/t10m2/t计。附表六:五指山市各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一览表名称设计规模(吨/天)用地面积()运行时间改造时间毛阳镇垃圾转运站302304.672013年2022年南圣镇垃圾转运站301996.052013年2022年番阳镇垃圾转运站303076.042017年2024年水满乡垃圾转运站303937.412017年2024年毛道乡垃圾垃圾转运站30944.30预计2023年暂无畅好乡垃圾垃圾转运站301950.07预计2030年暂无合计14208.54附表七:环卫工人作息场所设置标准一览表作息场所设置密度(座/平方千米)67、建筑面积(平方米)03-1.220-150注: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人口密度大的区域取上限,工业仓储区等人口密度小的区城以下限。附表八: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用地指标车辆类型停车场用地面积指标(平方米/辆)微型50中型100大中型150附表九:五指山市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设计日转运垃圾量(吨/日)用地面积(hm2)建设类型毛道乡生活垃圾转运站30吨/日0.09新建毛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0吨/日0.23改造扩建南圣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0吨/日0.20畅好乡垃圾转运站30吨/日0.20附表十:五指山市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用地面积(hm2)建设类型番阳镇68、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0.12近期南圣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0.12毛阳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0.12水满乡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0.11五指山市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与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厂合建)3.00中期建筑垃圾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远期附表十一:五指山市新建环卫作业基地建设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用地面积(hm2)建设类型五指山市环卫作业基地1.33中期南圣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0.12远期附表十二:五指山市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用地面积(hm2)建设规模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中心0.260.16 万头病死猪/年附表十三:五指山市近期建设项目及投资匡算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数量(座)规模投资(万元)垃69、圾转运设施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30吨/日420改造垃圾转运站2座30吨/日600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4座0.47公顷800合计1820附表十四:五指山市中期建设项目及投资匡算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数量(座)规模投资(万元)垃圾转运设施扩建垃圾收集站1座30吨/日300新建可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厂1座3.00公顷500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禽畜处理无害化处理中心1座0.16万头病死猪/年500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1座3.00公顷1000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作业基地1座1,33公顷650合计2950附表十五:五指山市远期建设项目及投资匡算一览表类别项目名称数量规模投资(万元)信息平70、台建设环卫管理服务平台1500建筑垃圾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1300合计800附表十六:五指山市建设项目及投资匡算总表类别项目名称数量(座)规模投资(万元)垃圾转运设施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30吨/日420改造垃圾转运站2座30吨/日600扩建垃圾收集站1座30吨/日300新建可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厂1座3.00公顷500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禽畜处理无害化处理中心1座0.16万头病死猪/年500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4座0.47公顷800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1座3.00公顷1000信息平台建设环卫管理服务平台1座500建筑垃圾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1座300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作业基地1座171、.33公顷1200合计6120附表十七:环卫设施用地需求表建设类型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备注说明综合利用主城区垃圾转运站2895.00大件垃圾处理南圣镇垃圾转运站1996.05增设洗车、停车、维修、监管等功能番阳镇垃圾转运站3076.04毛阳镇垃圾转运站2304.67水满乡垃圾转运站3937.41改建畅好乡垃圾收集站1950.07改键位转运站新建环卫基地13269.44含办公、维修、停车、监管等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30023.97收纳、分拣、转运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厂分拣和回收中心毛道乡垃圾转运站944.30含分拣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中心2573.07南圣镇建筑垃圾调配场1223.96收纳后转运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番阳镇建筑垃圾调配场1200.00收纳后转运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毛阳镇建筑垃圾调配场1200.00收纳后转运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水满乡建筑垃圾调配场1100.93收纳后转运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合计53485.7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