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方案(2021-2035年)(5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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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发布稿)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 年 1 月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第一部分第一部分规划文本规划文本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文本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第 1 条 编制目的.1第 2 条 规划依据.1第 3 条 规划范围.4第 4 条 规划期限.4第 5 条 指导思想.4第 6 条 规划原则.4第 7 条 规划目标.4第 8 条 规划指标.5第第二二章章 生活生活垃圾收运垃圾收运处理处理规划规划.6第一节第一节生活生活垃圾分类垃2、圾分类收集收集规划规划.6第 9 条 分类方式.6第 10 条 源头减量.6第 11 条 分类收集要求.6第 12 条 收集设施.6第 13 条 收运主体.7第二节第二节生活垃圾收运规划生活垃圾收运规划.7第 14 条 垃圾量.7第 15 条 收运模式.7第 16 条 转运设施.8第第三三节节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处理规划规划.8第 17 条 技术路线.8第 18 条 焚烧处理设施.9第 19 条 厨余垃圾处理设施.9第 20 条 飞灰处理设施.10第 21 条 炉渣综合利用设施.10第 22 条 应急填埋场.10第 23 条 存量填埋场治理.10第第三三章章其他固废收运其他固废收运处理处理规划3、规划.11第 24 条 建筑垃圾收运处理.11第 25 条 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收运处理.11第 26 条 粪便收运处理.13第第四四章章 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4第 27 条 公共厕所.14第 28 条 环卫停车场.14第 29 条 环卫作息场所.14第第五五章章 保洁系统规划保洁系统规划.15第 30 条 道路保洁.15第 31 条 内河涌保洁.15第第六六章章 环卫设施集约建设规划环卫设施集约建设规划.17第 32 条 固废综合处置基地规划.17第第七七章章 重大项目汇总重大项目汇总.18第 33 条 项目汇总.18第 34 条 近期建设规划.20第第八八章章 规划实4、施规划实施.21第 35 条 环卫管理.21第 36 条 信息化管理.21第 37 条 环卫资金和人员.21第 38 条 环卫科技.21第 39 条 政策制度.21第 40 条 应急方案.22第 41 条 环境影响.22第 42 条 规划实施建议.22第 43 条 保障措施.23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1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佛山市未来 15 年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顶层设计,提升环卫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完善环卫设施布局,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上位规划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开展佛山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5、212035 年)编制工作。第 2 条规划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和政策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 74 号,2019 年修正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01 号,2011 年 1 月修订)(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2015 年修正版)(6)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9 号,2005 年 3 月 1 日)(7)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改委、6、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8 号,2007 年 3 月 27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 年 3 月)(9)“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 号)(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 号)(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号)(12)关于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257 号)(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7、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 号)(14)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函 2022 7 号)(1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 号)(16)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 20214 号)(17)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号)(18)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 号)2、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地方有关法规政策(1)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 年修正)(2)广东省8、城乡规划条例(2013 年 5 月)(3)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 年 7 月)(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修订)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2(5)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 年 4 月)(6)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决定(2016 年 12 月)(7)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9613 号)(8)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建城函29、0191019 号)(9)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943 号)(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城2019206 号)(1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城201990 号)(12)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委农办202043 号)(1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粤建城函202051 10、号)(14)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文明办20206 号)(15)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规20208 号)(16)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 年 4 月 1 日实施)(17)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办发20201 号)(18)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46 号)(19)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的通知(佛国土规划通201636 号)(20)佛山市人11、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18 号)(21)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垃圾贮存中心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佛环201917 号)(22)佛山市环境卫生作业市场价格指导标准 2019(2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佛山市公安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3、标准规范标准规范(1)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3-2021)(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4)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 51260-2017)(5)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12、JJ/T125-2021)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3(6)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7)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80-2010)(8)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 106-2016)(9)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操作规程(T/HW 00001-2018)(10)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_90-2009)(11)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16)(12)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2012)(13)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质量标准(T/HW 00004-2019)(14)分类收运13、车辆/容器技术要求(T/HW 00012-2020)(15)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16)餐厨垃圾集散转运设施设置标准(T/HW 00015-2020)(17)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 134-2019)(18)装修垃圾收运技术规程(T/HW 00014-2020)(19)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75-2010)(20)大件垃圾集散设施设置标准(T/HW 00002-2018)(2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 126-2008)(22)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CJJ T 174-2013)(23)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14、J 14-2016)(24)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CJJ 64-2009)(25)广东省公共厕所设计标准(DBJT15-189-2020)(26)广东省城乡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9)(27)广东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引(2012 年 6 月)(28)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粤建城2019206 号)(29)主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粤建城2020147 号)(30)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粤建城2020120号)(31)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的通知(粤建城函2020398 号)(32)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DBJ/T 115、5-118-2016)4、其他基础资料其他基础资料(1)“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3)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年)(4)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5)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6)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0-2030)(7)佛山市统计年鉴(2021)(8)佛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9)其他基础数据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4第 3 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佛山市行政辖区,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总面积 3797.79 平方公里。第16、 4 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12035 年。其中,近期 20212025 年、远期 20262035 年。第 5 条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不断提高精细化作业和管理水平,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与佛山市“全球重要的智能制造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综合性枢纽17、城市”的城市性质相适应。第 6 条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可观可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卫生问题,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顺应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要求,坚持源头减量,促进循环利用,推进减污降碳,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综合运用法治、政策、技术、教育等手段,建立环卫行业绿色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3)区域统筹,因地制宜。按照区域协同、共享共建的理念,加强全市环卫基础设施的系统谋划和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建设全覆盖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补齐设施短板、提升运行效能,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18、实现共同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4)提前布局,底线约束。充分考虑环卫设施邻避效应,独立式环卫设施提前谋划、提前布局,配建式环卫设施与主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充分考虑佛山市未来城市发展规模,环卫设施规模留有余量。(5)精细管理,集约建设。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精细管理模式,鼓励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智慧环卫”建设,加强环卫系统的信息化能力建设,加强全过程管理,提升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按照环卫设施集中建设的思路,推行集约用地、功能复合、处理协同的环保产业园建设模式。(6)市场运作,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深化城市治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在现有环卫市场化作业模式基础19、上,探索推进全市生活垃圾保洁、清运及处理的“全链条”“大市政”运营管理模式,在盘活社会及内部资源、加强管理协同、优化作业模式、深化技术改造等方面进行统筹。第 7 条 规划目标近期,持续提升生活垃圾的物质回收和生物质能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倡导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创造清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美丽乡村,探索形成佛山特色的分类实施模式;全面开展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生活固废的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前端收运系统能级;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配置,推行环卫综合体建20、设模式,实现环卫设施的集约化、复合化、分类化;完善道路清扫保洁、内河涌保洁系统,提高机械化保洁水平,提高城市清洁度;科学合理配置环卫设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5施,提高环卫服务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远期,生活垃圾、其他固废无害化处理水平得到持续保障,资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系统成熟完善,二次废物得到有效利用,各类生活固废治理走向科学化、智能化和智慧化,城市生活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质的跃升,打造现代化城市保洁系统,为佛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重要支撑。第 8 条规划指标表表21、 1佛山佛山市环境卫生市环境卫生专项专项规划指标规划指标表表序号序号名称名称20252025 年年20352035 年年属性属性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100%约束性2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80%85%预期性3焚烧能力占比100%100%约束性4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40%预期性5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100%预期性6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100%预期性7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50%70%预期性8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率85%90%预期性9新建公厕二类以上比例100%100%预期性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6第二章 生活垃圾22、收运处理规划第一节第一节生活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集收集规划规划第 9 条分类方式佛山市生活垃圾采用“大分流、小分类”的分类系统。其中专项固废“大分流”指包括日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的专项分流。生活垃圾“小分类”就是将日常生活垃圾再进一步细分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重点提高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和准确率,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第 10 条源头减量快构建绿色行动体系,广泛推广绿色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形成崇尚绿色的社会氛围。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升级行动,严格限制禁止类塑料产业立项审批,开展淘汰类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产能摸排调查,全23、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低端塑料生产企业。利用景区、博物馆等各类公共场所媒介广泛宣传治塑理念,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鼓励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全市各集贸市场使用可降解塑料袋,从源头上控制塑料产生。加快推进同城快递绿色包装和循环利用。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建立快递包装回收服务网络。通过地方电视台、报纸等多媒体宣传绿色快递,多家快递企业发起“绿色快递”倡议,提升公众意识。全民倡导“光盘行动”,倡导勤俭节约、文明就餐的良好风气。所有星级酒店设置“光盘行动”标识牌呼吁适量点餐。推广净菜进城,通过宣传引导、财政补贴和技术改进等手段,鼓励企业在蔬菜生产地完成蔬菜分级、切削、清洗等工作,从而24、减少进城厨余垃圾的数量。提倡市民在买菜时控制总量,注重健康养生,避免浪费。第 11 条 分类收集要求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投入除此以外类别明确的垃圾收集容器中。暂时不明确具体分类类别的垃圾,应投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应去除包装物后分类投放,厨余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餐厨垃圾应配置油水分离装置和收集容器,投放前应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不得混入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宜按照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和纺织类进行细分类,并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可回收物可交售到再25、生资源回收站(点)或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内。不能售卖、没有回收利用渠道的,可按其他垃圾投放。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应保持物品完整性,易碎、含有液体、有包装的有害垃圾,应连包装或包裹投放。有害垃圾应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公共场所产生未发现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第 12 条 收集设施结合垃圾分类工作,推行小区内设置分类投放点、垃圾房(集中上车点)收集模式,同时考虑道路宽度或小区人车分流等条件限制,车辆不能直接收运的区域,宜保留公共区域收集站收集方式。(1)分类投放点居民区:分类投放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70 米。近期宜按每 150200 户设置一处分类投放点,远期逐步减少26、投放点数量,宜控制在每 300500 户一处。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7单位、公共场所等其他区域:分类投放点的设置应符合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主要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生活垃圾运输处理设施相衔接,同时逐步完善投放点洗手池、雨棚、照明灯等配套设施。(2)垃圾房新建住宅应至少设置 1 处垃圾房,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老旧小区利用小区内公共空间、支路旁设置。住宅小区垃圾房总建筑面积建议大于 25 平方米。(3)集中上车点不具备设置垃圾房的住宅小区,应设置集中上车点,每个居住小区至少设置 27、1处。(4)垃圾收集站逐步对收集站进行归并、整合或功能转型,转型的类别包括环卫作息场所、工具房、小型作业车辆停放、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第 13 条 收运主体由垃圾房/集中上车点至转运站的收运单位应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转型。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运的作业单位,应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运服务许可证;应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包括生产作业台账制度、设施设备及车辆台账制度以及安全管理台账制度等;宜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生活垃圾收运智慧化管理。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箱体无破损;垃圾装载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高、超载;应保持车牌号码完整,并应配有相应的标识标志;应保28、持车容整洁,车辆油漆光亮无剥落,外观整洁无污物、灰垢及明显污渍。环卫主管部门履行政府管理职责,对收运单位进行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辖区作业单位垃圾收运服务质量评议机制,将收运单位的有责类作业扰民投诉纳入企业评议及招投标管理,将评议结果作为下一轮招投标的参考依据。同时鼓励市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环卫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监督,各管理部门及收运单位可通过建立意见箱、发放联系卡、公布投诉电话、利用微博微信平台等形式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对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第二节第二节生活垃圾收运规划生活垃圾收运规划第 14 条 垃圾量佛山市 2025 年生活垃圾量 12996 吨/日,其中其他垃圾29、 11110 吨/日、厨余垃圾 1234 吨/日、可回收物 650 吨/日、有害垃圾 1.3 吨/日;2035 年生活垃圾量 14883吨/日,其中其他垃圾 11893 吨/日、厨余垃圾 2827 吨/日、可回收物 745 吨/日、有害垃圾 1.6 吨/日。第 15 条 收运模式其他垃圾:采用“压缩车转运站”为主的收运模式,考虑道路宽度或小区人车分流等条件限制,压缩车不能直接收运的区域,宜保留“收集车收集站转运站”的收运模式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车辆采用统一的厨余垃圾车沿线收集,然后直接运往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家庭厨余和其他厨余垃圾采用直运模式,随着分类效果提升,家庭厨余垃圾收运量达到一定规30、模后,且收运距离较远的区域,可结合实际情况,尝试采用转运的模式。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8可回收物:采用“三级回收+电子商务”模式,“三级回收”主要由再生资源末端回收点或流动回收车、再生资源回收站、再生资源分拣交易中心三部分组成。有害垃圾:采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镇(街道)暂存点区贮存中心”的有害垃圾收运模式。第 16 条 转运设施(1)生活垃圾转运站佛山市共设置转运站 33 座,其中保留现状 27 座转运站(1 座在建)、新建 2座转运站、原址扩建 3 座转运站、升级改造 1 座。禅城区:禅城区:保留现状 1 座转运站(禅城区垃圾分类分流一体化、正在扩建),升级31、改造 1 座转运站(三新固废流转中心)。南海南海区:区:保留现状 10 座转运站,原址扩建 1 座(大沥东区)。顺德顺德区:区:保留现状 7 座转运站,新建 2 座(大良、陈村转运站)。高明高明区:区:保留现状 5 座转运站。三水三水区:区:保留现状 4 座转运站,原址扩建 2 座(云东海街道转运站、芦苞转运站)。(2)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站、分拣交易中心回收点:原则上按每 800 居住户或常住人口 3000 人以上的居住区须设置一个末端回收点或再生资源集运点。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人口聚集区(大型商业设施、大型旅游风景区等)应配套建设至少一个再生资源末端回收点。由业主、经营者、物业管理者以及回32、收企业自主选择设立,以符合环保、卫生、消防等各类相关要求为原则,每个末端回收点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10 平方米,服务半径为 3001500 米。回收站:原则上按照居民 10000 户以上或常住人口平均每 3 万人以上的社区、园区或大型楼盘,设立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大型社区或居委会一般要求设立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各再生资源回收站的经营面积原则上要求 300 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应不少于 500 平方米。分拣交易中心:以规模化为目标,合理布局。专业性分拣交易中心占地面积不小于 1.5 公顷、加工分拣能力不低于 5 万吨/年,综合性分拣交易中心占地面积不小于 2 公顷。再生资源回收点33、回收站、分拣交易中心的具体设置数量及要求参照佛山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 年)执行。(3)有害垃圾贮存中心各区结合大中型转运站设置 12 个有害垃圾贮存中心。贮存中心应根据有害垃圾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有害垃圾。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第第三三节节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处理规划规划第 17 条 技术路线近期以焚烧发电为其他垃圾的主要处理技术,以厌氧发酵为厨余垃圾的主要处理34、技术。远期积极开展垃圾处理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探索生活垃圾制氢、生物质资源化综合利用、飞灰高温熔融、存量填埋场开挖再利用等新工艺路径,为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打造样板。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9第 18 条 焚烧处理设施规划佛山市共布局 4 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处理对象包括分类后的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可燃废渣等,2025 年总规模 13050 吨/日、2035 年总规模 15300 吨/日。其中,保留顺控热电项目、规模3000 吨/日;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远期扩建至 4500 吨/日,选址佛山环保产业园内35、;南海焚烧厂近期扩建至 5250 吨/日、远期扩建至 6000 吨/日,选址南海环保产业园内;近期新建三水绿色环保项目(三水焚烧厂)、规模1800 吨/日。表表 2焚烧处理设施规划统计表焚烧处理设施规划统计表设施名称设施名称20252025 年年(t/dt/d)20352035 年年(t/dt/d)新增占地新增占地面积(亩面积(亩)选址选址备注备注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300045000选址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委会苗村白石坳,现状高明填埋场附近现状 3000t/d,规划扩建,二期 1500t/d 用地已预留南海焚烧厂5250600060选址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南海环保产业36、园内现状 4500t/d,规划扩建顺控热电项目300030000选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象山尾现状 3000t/d,规划保留三水绿色环保项目18001800370选址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委会邓边村和芦苞镇西河村委会上乐塘村交界处,现状三水填埋场附近近期新建,协同处置厨余垃圾、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存量垃圾。合计合计13050130501530015300430430-第 19 条 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佛山市近期共布局 7 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远期整合为 5 座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2025 年总规模 1570 吨/日、2035 年总规模 3000 吨/日。其中,禅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近期扩37、建至 300 吨/日(现状 150 吨/日)、远期扩建至 500 吨/日;南海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近期扩建至 700 吨/日(现状 300 吨/日)、远期扩建至 1100 吨/日;顺德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近期通过延长作业时间提升处理能力至400 吨/日、远期扩建至 1000 吨/日;高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远期扩建至 150 吨/日(现状 50 吨/日);三水区近期保留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规模 64 吨/日,乐平镇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规模 16 吨/日,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规模 40吨/日,远期结合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新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模 250 吨/日。表表 3 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38、规划统计表处理设施规划统计表设施名称设施名称20252025 年年20352035 年年新增占新增占地面积地面积(亩)(亩)选址选址备注备注禅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30050045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西路 59 号,利用现状设施北侧空地扩建保留现状 150t/d,规划扩建南海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7001100130选址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南海环保产业园内保留现状 300t/d,规划扩建顺德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400100050选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象山尾,利用现状焚烧厂内预留50 亩用地扩建保留现状 300t/d,规划通过延长作业时间或新增设备扩大规模高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501539、08选址三洲污水处理厂侧,利用现状设施周边用地扩建保留现状 50 t/d,规划扩建三水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20250-选址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委会邓边村和芦苞镇西河村委会上乐规划近期保留现状 3座分散处理设施,远期结合新建三水绿色环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10设施名称设施名称20252025 年年20352035 年年新增占新增占地面积地面积(亩)(亩)选址选址备注备注塘村交界处,结合三水绿色环保项目设置保项目新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合计合计1570157030003000233233-注:三水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近期规模为现状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64 吨/日)、乐平40、镇餐厨垃圾处理中心(16 吨/日)、三水区北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现状 3 座分散处理设施总规模。第 20 条 飞灰处理设施规划佛山共设置 3 座飞灰填埋场,其中,保留高明苗村填埋场飞灰库 1 座、近期扩建南海小塘灰渣场 1 座、保留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含飞灰填埋库)。规划远期积极探索和发展高温熔融等处理技术,解决成本高、副产品出路难等技术难题,待条件成熟后采用该技术对飞灰进行处理和利用,并由各焚烧厂运营单位落实处置去向。第 21 条 炉渣综合利用设施规划佛山市焚烧炉渣通过焚烧厂自行配套建设炉渣资源化利用设施、外售或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协同处理的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第 22 条 应急填埋场41、规划保留高明苗村填埋场、三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生活垃圾填埋库容,作为应急填埋场。第 23 条 存量填埋场治理规划对现状存量填埋场进行摸底调查,并开展治理工作,治理完成后该用地作为环卫设施建设备用地,待地质条件稳定后实施环卫工程建设项目。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11第三章其他固废收运处理规划第 24 条 建筑垃圾收运处理(1)垃圾量预测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泥浆。本规划重点完善装修垃圾专项处理体系。故本规划对佛山市装修垃圾产量进行预测,近期约 237 万吨/年(6490 吨/日);远期约 270 万吨/年(7400 吨/日)。(242、)收集运输源头减量:通过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加强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分类收集:分类收集、分类存放。装修垃圾鼓励按照混凝土砖块、金属玻璃木材、塑料泡沫石膏、有毒有害垃圾分类存放,提升装修垃圾收集率。新建住宅小区同步配置装修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不小于 30 平方米;已建住宅小区由物业补建或设置临时装修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不小于 10 平方米;无法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的区域,结合旧城改造或闲置工地弹性设置临时集中收集点或移动式拉臂箱。中转运输:建立名录管理制度,运输车辆应安装使用车载定位装置。规划设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为临时性用地,用于堆放暂时无法进43、行利用的建筑垃圾和运输距离远、需要中转的建筑垃圾。各区根据实际需求,在集中开发建设区域或邻近区域设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实现规模化转运,通过小车换大车,降低单位运输成本。(3)处理方案依托建筑垃圾智能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共享、实时调配。工程渣土、工程泥浆:采用回填的消纳方法,以市场平衡为主。工程泥浆通过源头脱水至含水率低于 40%后纳入工程渣土处理体系。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主要利用途径为资源化再生利用,通过市场准入制度和申报制度等,鼓励相关企业进入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市场,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引导佛山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企业合理布局,并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44、装修垃圾:政府托底处置,注重分拣,分拣后具备资源化利用价值的木材、金属、玻璃进入回收利用渠道,混凝土块等纳入资源化利用设施进一步资源化利用,有毒有害物质纳入危险废物处理体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填埋受纳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全市规划 5 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托底保障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禅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选址于南庄镇,规模 35 万吨/年;南海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选址于南海区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内,规模 100 万吨/年;顺德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选址于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象山尾,规模 100万吨/年;高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采用工业45、用地出让、结合其他环卫设施设置等形式落实选址,规模 15 万吨/年;三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选址于乐平镇湖横冈村,规模 25 万吨/年。工程渣土(泥浆)消纳场:工程渣土市场化消纳,优先用于土方平衡、建筑工地、坑塘、低洼地回填,并拓展堆山造景等利用途径,在此基础上,各区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回填场(消纳场),按要求纳入建筑垃圾智能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备案。第 25 条 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收运处理(1)垃圾量预测大件垃圾 2025 年约 260 吨/日、2035 年约 447 吨/日;绿化垃圾 2025 年约 614吨/日、2035 年约 775 吨/日。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46、-2035 年)文本图纸12(2)收运体系大件垃圾:采取定时定点收集或线上申报预约专用运输车上门收集方式,收运至各区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大件垃圾优先修复后回收利用,不能修复回收利用的大件垃圾拆解后,可回收部分进入可回收物体系回收利用,剩余无法利用部分纳入焚烧厂处理。居住小区宜结合装修垃圾收集点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绿化垃圾:宜采用直运模式。小区/单位绿化垃圾,设置临时收集点堆放捆扎;道路绿化垃圾,鼓励采用移动破碎车收运;绿地、公园内的绿化废弃物,采用分类收集方式,分为大型枝干、小型枝干、落叶等进行分类捆扎,有条件的破碎后运往临近的处理设施。居住小区宜结合装修垃圾收集点设置绿化垃圾收集点。(3)处理47、设施规划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均采用各区属地处理的模式,全市共设置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处理设施 38 座,其中保留现状 35 座、新建 3 座。禅城区近期结合垃圾分流中心新建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南海区近期保留各镇(街道)现状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处理设施,远期新建可回收资源分选及综合利用中心、选址南海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内;顺德区保留现状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处理设施;高明区近期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周边新建 1 座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杨和镇、明城镇和更合镇依附各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集中收运到中心城区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处理。同时,各区应结合实际情况固化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处理设施用地。48、规划建议各区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配备大件机械化拆解设备;逐步优化绿化垃圾处理工艺,完善机械化破碎设备,考虑有机覆盖物、堆肥产品、生物质燃料、胶粘覆盖垫、人造板材等综合利用产品。表表 5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统计表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统计表序号序号区域区域镇(街道)镇(街道)设施名称设施名称备注备注1禅城区张槎街道禅城区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近期新建,结合垃圾分流中心设置2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街道大件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3桂城街道桂城街道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4西樵镇西樵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5狮山镇狮山镇大件垃圾处理设施 1保留现状6狮山镇狮山镇49、大件垃圾处理设施 2保留现状7狮山镇狮山镇大件垃圾处理设施 3保留现状8狮山镇狮山镇大件垃圾处理设施 4保留现状9狮山镇狮山镇绿化垃圾处理点 1保留现状10狮山镇狮山镇绿化垃圾处理点 2保留现状11狮山镇南海可回收资源分选及综合利用中心*远期新建12里水镇里水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13九江镇九江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14丹灶镇丹灶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15大沥镇大沥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16顺德区大良街道大良街道大件垃圾处理设施 1保留现状17大良街道大件垃圾处理设施 2保留现状18大良街道大件垃圾处理设施 3保留现状19大良街道绿化垃圾处理点 1保留现50、状20大良街道绿化垃圾处理点 2保留现状21大良街道绿化垃圾处理点 3保留现状22大良街道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13序号序号区域区域镇(街道)镇(街道)设施名称设施名称备注备注23容桂街道容桂街道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24伦教镇伦教街道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25勒流街道勒流街道大件绿化处理项目*保留现状26北滘镇北滘镇大件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27北滘镇北滘镇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28龙江镇龙江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29陈村镇北滘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30杏坛镇杏坛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51、状31乐从镇乐从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32均安镇均安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33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区大件垃圾处理设施近期新建,结合中心城区转运站设置34荷城街道高明区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远期扩建35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街道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36白坭镇白坭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37乐平镇乐平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38大塘镇大塘镇大件绿化垃圾处理设施*保留现状注:加*设施兼具大件垃圾和绿化垃圾处理功能。第 26 条 粪便收运处理(1)垃圾量预测粪渣 2025 年约 1297 吨/日,2035 年约 924 吨/日。(2)清运管理建立化粪池档52、案,明确责任主体,化粪池应及时清掏,防止满溢。强化对清运环节市场参与主体的准入审批与核查,可采取诸如特许经营、设置许可审批等手段明确清掏企业资质,明确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随意倾倒粪渣的违法行为确定处罚依据及惩处力度。采用联单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手段等,对粪渣去向进行监管。(3)处理设施粪便污水优先直接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站)无害化处置。暂不具备直接纳管条件的区域,应对化粪池粪渣定期清掏,再由粪便清运车辆运至粪便处理设施处理。农村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沼气池等就地资源化利用设施。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结合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置粪便处理设施;顺德区近期结合顺控焚烧厂、远期结合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置53、粪便处理设施;三水区结合云东海街道转运站设置粪便处理设施。建议粪便处理设施采用预处理工艺,宜采用接受设施、固液分离设施、储存调节池或调节罐、浓缩池或浓缩机等单元的不同组合。预处理中产生的固体杂物应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处理;上清液应优先考虑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或生活垃圾渗沥液合并处理,不具备合并处理条件时可建设独立的上清液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14第四章 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第 27 条 公共厕所(1)设置指标规划各区公厕设置指标按照建设用地面积 35 座/平方公里进行设置。(2)设置标准新建及改造公共厕所不低于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54、JJ14-2016)中的二类公共厕所标准。同时,对设施老化、功能落后的公共厕所实施达标改造,城市建设更新、旧区改造区域的公共厕所做到“拆一还一”。(3)设置方案规划以公共设施配套公厕、社会对外开放公厕为主,环卫公厕为补充。同时,将三类公厕统一的管理体系,开发公厕智慧化管理系统,完善导向牌设置,统一建设和管理运营标准,提升服务水平。第 28 条 环卫停车场(1)设置指标规划停车场占地面积按每万人 4 辆环卫作业车辆、每辆车占地面积 100 平方米计,即 400 平方米/万人。(2)设置方案各区可通过设置环卫专用停车场、环卫设施配建、环卫设施转型、作业公司租赁等多种途径解决环卫停车场用地问题,但各55、区应控制自有停车场面积比例不低于 20%。环卫停车场应设置在环境卫生车辆的服务范围内并避开人口稠密和交通繁忙的区域。可充分利用公园绿地、转运站等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布局环卫停车场。环卫停车场内设施宜包括管理用房、修理工棚、车辆保养、设施设备清洗、洗扫垃圾沉淀和新能源车辆充换电设施等功能。坚持“车桩相宜、适度超前、智能高效”原则,逐步构建智能有序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环卫充电体系。停车场根据新能源车辆占比配置适度超前、分布合理的充换电设施。第 29 条 环卫作息场所(1)设置标准环卫作息场所按照建设用地面 0.50.8 座/平方公里进行布局。(2)设置要求环卫作息场所主要服务于在露天、流动作业的环境56、卫生清扫、保洁环卫人员,宜具备工人作息、更衣、沐浴和停放小型车辆、工具等功能。环卫作息场所可采用独立式、附属式、活动式的设置形式。新建、改建生活垃圾收集站、转运站、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独立式公厕时宜优先合建附属式环卫作息场所。在环卫作息场所选址较难的地方,建议政府拨出一部分资金在街边租用或购买商品房作为作息场所,该房不能用于住人,不得改作他用。同时,呼吁全社会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等为环卫作业人员提供“环卫驿站”,丰富作息场所设置方式。单独设置的环卫作息场所建筑面积按照使用人数人均占有建筑面积 2-4 平方米设置。并在周围留有一定空地面积,用于小型车辆停放及环卫工具存放。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57、(2021-2035 年)文本图纸15第五章 保洁系统规划第 30 条 道路保洁(1)保洁质量和等级规划佛山市道路保洁等级质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卫生质量控制指标应达到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佛山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佛山市环卫行业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暂行规定佛山市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质量标准佛山市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规范的要求,并根据佛山市各区实际作业及天气情况进行调整。规划建议佛山市建成区的道路保洁应达到三级及以上保洁标准,其中佛山市中心城区以一、二级等级为主。同时,结合城市容貌更新,积极打造道路保洁精品区域,建议各区至少创建 1 个,不同等级保洁质量要求如下:表表 9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58、项目项目特级保洁区域特级保洁区域一级保洁区域一级保洁区域二级保洁区域二级保洁区域三级保洁区域三级保洁区域车行道(处/1000m2)55710人行道(处/1000m2)10101215公共广场(处/1000m2)2234注:“处”是指 1m2内一次人工作业行为能够清理的范围和数量。(2)作业方式及要求全面推行机械化冲洗、清扫、清洗、洒水和人工快速保洁“五合一”道路清扫保洁模式,综合运用高压清洗车、洗扫车、除污车、雾炮车、小型冲洗车、电动收集车、快速保洁车等作业设备。各区可根据道路的不同属性,进一步合理安排、自由组合作业程序,优化保洁工艺;针对果蔬餐饮经营区、市场、旅游点等区域个性化制定保洁方案。59、机械化作业要求主要包括:道路有余泥或较明显污染的情况及时清洗;先安排清洗车冲洗路面,再安排扫路车清扫路面垃圾,最后安排洗扫车彻底清洁路面,达到路见本色、不见垃圾。打造道路保洁精品区域。推行精细保洁、智能保洁、无(扬)尘保洁,实现机扫率 100%、冲洗率为 100%。区域内路面、人行道、广场、城市家具、绿化带等实施全方位一体化保洁;沟底、窨井、侧石、墙角、树根、砖缝等实施深度保洁。人工清扫保洁的垃圾就近进入生活垃圾转运站,最终纳入生活垃圾处置系统;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结束作业后,将洗扫垃圾运往指定的机扫垃圾专用倾倒点,分离出的生活垃圾分类后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泥沙等进入应急填埋场。(3)设施设备60、配置要求规划佛山市各区应合理设置洗扫垃圾沉淀池,可结合垃圾转运站、环卫停车场或环卫综合体设置。规划建议快车道的以大中型保洁车辆为主,小街巷、慢车道、非机动车道、广场等区域以小型车辆+电动机具为主。规划所有新增保洁设备均采用低噪音、低排放的环保节能设备,逐步提高新能源(不含混合动力)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第 31 条 内河涌保洁(1)保洁质量和等级规划期间,佛山市内河涌保洁质量和等级参考佛山市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质量标准等文件执行。处于中心城区和外围四区核心区域的河涌为一级保洁等级区域,外围四区其他区域的河涌为二级保洁等级区域。(2)作业方式及要求规划期间,佛山市内河涌水域垃圾经机械打捞或人工打捞后61、,通过水域保洁管理站或垃圾上岸点驳运至陆地,河道保洁垃圾上岸后须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做好衔接。保洁垃圾在水域保洁管理站或上岸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16建议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水生植物和其他垃圾,其中可回收物定期收运,纳入生活垃圾两网融合回收系统;有害垃圾定期收运,纳入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在就近的暂存点进行暂存;其他垃圾纳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水生植物经滤水后纳入绿化垃圾或厨余垃圾处理系统进行资源化处理。(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通行及岸线条件较好的内河涌区域,可设置水域保洁管理站。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62、,水域保洁管理站应按河道分段设置,宜按每 1216 公里河道长度设置一座,所需的岸线每处不宜小于 50 米,陆上实际用地面积不宜少于 800 平方米,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满足河道管理的相关要求。通行条件不佳、河道较窄的内河涌区域,应沿河道两侧设置水域垃圾上岸点。上岸点应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滤水设施,可结合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或水利部门管理的其他设施设置,各上岸点面积宜大于 20 平方米,垃圾上岸后可通过垃圾收运车辆与环卫系统衔接。全市各级内河涌保洁采用机械化保洁设备与人工保洁设备相结合的方式。区级内河涌推广机械化保洁,增加机械化保洁设备,保洁船规格应根据河道通行条件确定,村63、镇级内河涌以人工保洁为主,配备小型保洁船,具体配备方案由主管部门根据作业量确定。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17第六章 环卫设施集约建设规划第 32 条 固废综合处置基地规划固废综合处置基地规划规划佛山市大力推进固废终端处置设施集中建设的模式,重点打造 6 处综合型环卫设施,详见下表。表表 10环卫设施集约建设规划表环卫设施集约建设规划表序号序号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内容规模(规模(t/dt/d)新增占地面积(亩)新增占地面积(亩)备注备注1高明环保小镇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4500(新增 1500)-现状 3000t/d、预留 1500t/d高明苗村填64、埋场(含飞灰填埋库)-保留现状炉渣、飞灰资源化利用设施等-远期新建2南海环保产业园南海焚烧厂6000(新增 1500)60现状 4500t/d,规划扩建南海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100(新增 800)130现状 300t/d,规划扩建南海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00 万吨/年90近期新建3三水环保产业园三水绿色环保项目1800370规划新建,协同处置厨余垃圾、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存量垃圾。三水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50远期新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含飞灰填埋场)-保留现状4顺德环保产业园顺控热电项目3000(新增 0)-现状 3000t/d,规划保留顺德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000(新增 70065、)50现状 300t/d,规划扩建顺德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00 万吨/年100近期新建5禅城五峰山综合体生活垃圾转运站60034近期新建大件和绿化垃圾处理设施200+100可回收物、布碎、有害垃圾等-6高明中心城区综合体生活垃圾转运站40027保留现状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50(新增 100)现状 50 t/d,规划扩建大件垃圾处理设施30近期新建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18第七章 重大项目汇总第 33 条 项目汇总本规划重大环卫建设项目详见下表。表表 11佛山市环卫设施佛山市环卫设施规划规划汇总表汇总表序号序号区区域域设施名称设施名称近期(新增)近期(新增)66、远期(新增)远期(新增)备注备注规模规模(t/dt/d)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 m2 2)投资(万投资(万元)元)规模规模(t/dt/d)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 m2 2)投资投资(万元万元)1.市级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二期)-1500-100000选址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委会苗村白石坳,现状高明填埋场附近。现状3000t/d,二期 1500t/d 用地已预留。2.小计-1000003.禅城区禅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二期)150-20000-选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西路 59 号,利用现状设施北侧空地扩建。现状 150t/d,二期用地已预留、项目已开工。4.禅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67、(扩建)-20029400300005.禅城区垃圾分类分流一体化设施项目6002287545000-原址升级改建,位于禅城区莲江路北侧、仙槎南路东侧五峰公园内;占地面积和投资包括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布碎垃圾等设施。6.禅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35 万吨/年333502500-建议选址于南庄镇7.小计-5622567500-29400300008.南海区南海焚烧厂(扩建)7504000050000750-50000选址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南海环保产业园内。现状 4500t/d。9.南海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扩建)4008670050000400-50000选址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68、分场,南海环保产业园内。现状 300t/d。10.南海小塘灰渣场三期工程174.3 万方-8000-已启动,原址扩建11.大沥东区转运站(扩建)40042505000-原址扩建12.南海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00 万吨/年600005000-选址于南海区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内13.可回收资源分选及综合利用中心-30060005000选址南海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内14.小计-190950118000-600010500015.顺德区顺德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扩建)-7003340020000选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象山尾,利用现状焚烧厂内预留 50 亩用地扩建。现状 300t/d16.大良转运69、站7001158915000-选址昌宏西路与金斗河路交叉口东南侧17.陈村转运站7001548915000-选址陈村镇西淋石洲村和仙涌村交界处18.顺德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100 万吨/667006000-选址于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象山尾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19序号序号区区域域设施名称设施名称近期(新增)近期(新增)远期(新增)远期(新增)备注备注规模规模(t/dt/d)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 m2 2)投资(万投资(万元)元)规模规模(t/dt/d)占地面积占地面积(m m2 2)投资投资(万元万元)设施年19.小计-9377836000-334002000070、20.高明区高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扩建)-10055008000选址三洲污水处理厂侧,利用现状设施周边用地扩建,现状 50t/d。21.高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5 万吨/年200003000-采用工业用地出让、结合其他环卫设施设置等形式落实选址22.大件垃圾处理设施2027001000-选址高明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后面的原环卫作业车停车场空置地块23.高明区绿化垃圾处理点(扩建)-100-1000原址扩建24.小计-227004000-55009000-25.三水区三水绿色环保项目1800246800154000-选址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委会邓边村和芦苞镇西河村委会上乐塘村交界处71、,现状三水填埋场附近。近期新建,协同处置厨余垃圾、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存量垃圾。26.三水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50-30000结合三水绿色环保项目设置,不另增用地27.云东海街道转运站(扩建)200-4000-原址扩建28.芦苞转运站(扩建)206751000-原址扩建,现状 30 吨/日29.三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25 万吨/年457005000-选址于乐平镇湖横岗村30.小计-293175164000-30000-31.31.合计合计-656828656828389500389500-7430074300294000294000-注:表中投资费用不包括土地和动拆迁费用,以下同。上72、表中投资按照全地上施工估算,如采用半地下或全地下形式,投资乘 2-4 系数。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20第 34 条 近期建设规划本规划近期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详见下表。表表 12近期建设项目汇总表近期建设项目汇总表序序号号区域区域设施名称设施名称规模(规模(t/dt/d)新增新增占地面占地面积(积(m m2 2)投资(万投资(万元)元)备注备注启动时间启动时间1.禅城区禅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二期)150-20000选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西路 59 号,利用现状设施北侧空地扩建。现状 150t/d,二期用地已预留、项目已开工。已开工2.禅城区垃圾分类分流一体化73、项目6002287545000原址升级改建,位于禅城区莲江路北侧、仙槎南路东侧五峰公园内;占地面积和投资包括园林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布碎垃圾等设施已开工3.禅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35 万吨/年333502500建议选址于南庄镇2025 年4.小计-5622567500-5.南海区南海焚烧厂(扩建)7504000050000选址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南海环保产业园内。现状 4500t/d。2025 年6.南海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扩建)4008670050000选址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南海环保产业园内。现状 300t/d2024 年7.南海小塘灰渣场三期工程174、74.3 万方-8000原址扩建已启动8.大沥东区转运站(扩建)40042505000原址扩建2024 年9.南海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00 万吨/年600005000选址于南海区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内2024 年10.小计-190950118000-11.顺德区大良转运站7001158915000选址昌宏西路与金斗河路交叉口东南侧2023 年12.陈村转运站7001548915000选址陈村镇西淋石洲村和仙涌村交界处2023 年13.顺德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00 万吨/年667006000选址于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象山尾2025 年14.小计-9377836000-15.高明区高明区建75、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5 万吨/年200003000采用工业用地出让、结合其他环卫设施设置等形式落实选址2025 年16.大件垃圾处理设施2027001000选址高明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后面的原环卫作业车停车场空置地块已启动17.小计-227004000-18.三水区三水绿色环保项目1800246800154000选址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委会邓边村和芦苞镇西河村委会上乐塘村交界处,现状三水填埋场附近。近期新建,协同处置厨余垃圾、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存量垃圾。已启动19.云东海街道转运站(扩建)200-4000原址扩建2025 年20.芦苞转运站(扩建)206751000原址扩建,现状76、 30 吨/日2024 年21.三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25 万吨/年457005000选址于乐平镇湖横冈村2025 年22.小计-293175164000-23.23.合计合计-656828656828389500389500-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21第第八八章章 规划实施规划实施第 35 条 环卫管理优化环卫机构设置。如增加垃圾分类、环卫管理、数据中心等专职管理机构。统一服务标准。制定佛山市环卫设施、设备配置技术导则,制定统一的环卫标志,完善佛山市环卫作业服务规范。规范作业市场。进一步放开环卫作业、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逐步推进市政综合养护、一体化77、服务。从企业资金投入、人员数量、人员技术能力和年龄结构、设备配置、应急保障等方面提高市场化服务行业的准入门槛。建议各区建立作业公司入库名录,并建立环卫服务企业退出机制。完善监管考核机制。建立“市民评判、公众评价、政府评定”的多维度考评机制,加强市、区两级政府管理部门与社会、市民之间的互动,贯彻落实标准化管理,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测评单位。第 36 条 信息化管理实现佛山市环卫从数字化迈向智能化,从智能化最终迈向智慧化。在环卫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上,实现环卫职能横向和纵向双向集成,完善环卫数据系统,实现环卫系统互联,以创新驱动智慧环卫发展,促进环卫行业转型,建立市区镇(街道)三级网络,信息化网络向镇(78、街道)延伸。在环卫功能上,使环卫产业和基础设施类别更加完善。制定智慧环卫标准体系,包括环卫规划标准、业务模式标准、信息化体系标准、数据规范和文件规范。第 37 条 环卫资金和人员规范服务价格体系。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结合各类环卫作业的劳动定额和环卫人员福利待遇等要素,建立环卫服务运行费用指导价格体系。建立经费调整机制和特殊项目专项经费。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各区根据标准监督各市场化作业公司配置人员,优化环卫作业人员年龄结构,提高环卫作业人员文化水平,加强对作业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培养和引进环境卫生管理科技专业人才,环卫人员向“少而精”的方向发展。第 38 条 环卫科技探索行业碳减排途径。推进生79、活垃圾分类,促进末端分类分质处理和资源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品质;推进能源替代,提升终端处理设施工艺系统效率,降低燃料消耗和机械耗能,减少排放、增加碳汇能力。逐步提高新增及更新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开展相关技术政策研究及应用。逐步完善佛山市环卫设施污染物排放数据监测网络,推进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开展飞灰资源化利用探索和研究,拓展厨余垃圾、绿化废弃物、建筑垃圾资源再生产品的利用途径和保障机制。第 39 条 政策制度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中心,逐步构建覆盖全类别及全链条的“2+X”垃圾现代化管理政策体系。以“条例、办法”为基础,修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制定80、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指引、粪便管理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相关制度体系。对垃圾收运处理各环节成本进行调查研究,规范垃圾收运处置价格制定,完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22善垃圾收运处理服务价格调整机制,保障垃圾收运处理项目规范可持续运行。第 40 条 应急方案制定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应急处置、事故灾难环境卫生应急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及其他影响环境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环卫设施和环卫作业运行安全、良好、顺畅。第 41 条 环境影响本规划环卫设施选址合理、工艺成熟,整体环境风险可控,严格采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前提下,加强生产管理,环境风81、险是可接受的。规划通过各类环卫设施的建设和优化,有利于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环卫设施环境监管制度和设施信息管理平台,降低环卫设施投诉率,保障规划环评目标可达。规划项目符合佛山市“三线一单”管理要求。对于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确保设施运行后不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于尚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在环评时,应严格按照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建设要求,优化选址和设施布局方案,提出有效的配套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控制措施,设置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防82、护距离内不应有常住居民、文体设施、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减轻对周边区域环境的影响。规划生活焚烧处理设施、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等,在项目启动建设时,均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第 42 条 规划实施建议(1 1)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统一规划、分级实施佛山市环卫专项规划是市级层面的专项规划,应按照城乡统筹、体系完善的原则统一规划,在正确处理环卫行业发展与城市功能定位、全市整体与各区局部关系的基础上,分层级确定规划重点、深度及实施路径,以便指导各区环卫专项规划编制及设施建设,促进环卫行业健康发展。(2 2)打破壁垒、协83、调统一)打破壁垒、协调统一强化市级管理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在落实各区和镇(街道)的属地责任的基础上,打破多级财政制度对区级环卫管理工作的制约,逐步统一各区考核、作业标准,减少因不同实施主体带来的环卫行业专业化发展的差异性,发挥终端处置市级统筹的作用。强化区级处理设施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切实落实公益性固废设施建设。(3 3)储备用地、应急保障)储备用地、应急保障新建环卫设施既要满足规划功能及能力,又要保障高峰和应急,同时为今后精细化作业、精细化分类做好预留。建立市级、区级、镇(街道)级、社区级环卫设施用地保障机制,为行业的远景发展预留弹性空间。(4 4)功能复合化、节约用地)功能复合化、节约用地在环84、卫设施选址难、建设用地紧约束的背景下,积极倡导各类环卫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土地利用功能适度混合,通过环卫设施自身合建(如依托垃圾转运站布局分拣中心、环卫停车场等)、与其他可兼容设施合建建设(如环卫停车场与公建设施合建)、功能复合,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环境融合度。(5 5)智慧引领,科技探索)智慧引领,科技探索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23继续推进环卫智慧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整合,作为城市大脑的一个分支系统,实现系统健全、流程完善、协同共享的“管理一张网”。探索农村地区分类厨余垃圾的处理方式、工艺流程。探索以优化产业结构为基础的源头减量途径。进一步研究生活固废85、协同处置的可行性。(6 6)开展专项支持项目,强化落地)开展专项支持项目,强化落地本规划为市级层面的专项规划,重点提出佛山市环卫行业未来的目标、指标、发展方向,构建各类垃圾的处理体系,明确设施建设任务,而环卫体系包含的条线和层次繁杂,为保障规划的落地实施,建议开展相应的管理类项目,详见下表。表表 13管理类项目汇总表管理类项目汇总表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说明说明1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实施方案)*结合本规划指标要求和佛山实际,编制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规划方案*结合本规划指标要求和佛山实际,编制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规划方案3佛山市生活垃圾分86、类效果第三方评测引入第三方单位,对垃圾分类效果进行评测4佛山市垃圾房设置标准专题研究*研究出台佛山市居住小区、商办综合体等垃圾房设置标准5佛山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升经费测算按照本规划提出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升方案,以禅城区为例进行经费测算6佛山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名录专题研究制定可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名录7佛山市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政策专题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区域统筹处理需要缴纳的生态补偿费标准8佛山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处理方案专题研究研究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的资源化利用技术9佛山市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行业准入标准*制定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的行业准入标准1087、佛山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构建佛山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11佛山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地方标研究出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地方标准和应用的引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说明说明准、再利用政策专题研究导和激励政策12佛山市环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对环卫设施、环卫作用效果等进行智慧化管理13佛山市城市综合管护方案及经费测算研究将道路保洁、水域保洁、市政设施管养、绿化养护、转运站和公厕运维等城市日常管养服务统一打包进行市场化,建立大市政综合管护模式14佛山市城市综合管护监管体系专题研究针对综合管护模式,制定配套的监管体系15编制或修订各区环卫专项规划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指标、建设任务,对编制或88、修订区级环卫规划16环卫有偿服务价格体系建立环卫服务运行费用指导价格体系17修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制定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指引、粪便管理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引导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粪便专项处理体系建设和管理注:*为建议优先开展的项目第 43 条 保障措施1 1、组织体系保障、组织体系保障加强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管理,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协调联动,建立各部门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环卫规划、建设、管理、作业、执法五方联动机制,建立信息互通、难点共商、资源共享管理体系,完善环卫设施配建规定,强化违法行为查处。2、环卫经费保障、环卫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环卫经费纳入年度财89、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建立垃圾分类收费、按量收费政策导向。完善环卫作业费用定额体系,提高经费保障的科学化水平。.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24同时,通过节约、集约建设模式、进一步推广机械化作业,使用高效绿色新能源设备、优化机构设置、加强科技手段应用等途径降低环卫运营成本。3、政策法规保障政策法规保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评估,落实生态补偿机制。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生活垃圾收运管理、相关废物管理及资源化产品利用、城市保洁管理,针对建设、运行、监管、考评等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4、设施用地保障设施用地保障将规90、划的各类环卫设施按等级纳入佛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规划,同时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明确项目推进机制,切实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加强市城管、住建、资规、交运、生态、财政等相关单位间的协作,对重大设施建设中的问题进行协同研究解决。拓展多元化途径,加强环卫设施用地保障。例如,在保障城市桥梁设施安全的基础上,可利用桥下空间设置环卫作业车辆停放、环卫机具设备存放、环卫人员临时驻守、可回收分拣等场所;在公共绿地中预留一定环卫设施配建指标,用于公共厕所、环卫作息场所、垃圾收集站等环卫设施建设;采用立体开发方式,加强环卫用地、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利用;结合旧城改造、乡村整治等行动,落实环卫设施用地,补缺环卫设施建设或91、优化布局;通过租用闲置商铺、厂房等方式,解决部分环卫设施用地问题。5、社会宣传教育保障、社会宣传教育保障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广泛宣传国家城市环境卫生有关政策、法规和佛山市的具体措施。利用各类媒介加强全民环境意识教育,加强对中小学及幼儿进行城市环境卫生知识教育。加强垃圾源头管理意义的宣传,加强对旅游景点环境保护的宣传;加强对环卫管理法规中有关惩处条款的宣传,用专业法规制约、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6、公众参与保障、公众参与保障坚持多渠道、多方式的规划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推进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展宣传载体,加大新闻宣传报道网络建设,建立与媒体代表、门户网站互动机制。结合处置设施建92、设和运营,提供公众参与的合理途径,逐步提高公众参与效果。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25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规划图纸规划图纸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纸26图纸目录1、区位图2、佛山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布局图3、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布局图4、佛山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现状布局图5、佛山市大件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布局图6、佛山市绿化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布局图7、佛山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图8、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图9、佛山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规划布局图10、佛山市大件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图11、佛山市绿化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图12-1、禅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选址意向图12-2、高明区中心城区环卫综合体选址意向图12-3、三水绿色环保项目选址意向图12-4、南海区环保产业园选址意向图12-5、高明环保产业园选址意向图13-1、禅城区垃圾分类分流一体化项目选址意向图13-2、顺德区大良转运站选址意向图13-3、顺德区陈村转运站选址意向图13-4、南海区大沥东区转运站选址意向图13-5、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转运站选址意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