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煤矿安全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49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807777
2023-11-15
49页
231.09KB
1、县城煤矿安全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基本安全生产制度- 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二、安全会议制度- 2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6 -七、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8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 -十、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 10 -十一、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1 -十二、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2 -十三、入坑2、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17 -十四、安全举报制度- 17 -十五、管理人员带班制度- 18 -十六、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8 -十七、煤矿事故调查与安全责任追究制- 18 -第二章 其他管理制度- 20 -一、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20 -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0 -三、坑内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21 -四、易燃易爆管理制度- 21 -五、重点部位巡查管理制度- 21 -六、XX煤矿步行检查区域划分及步行检查制度- 22 -七、XX露天矿车辆管理处罚办法- 23 -八、XX露天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 -九、XX露天矿安检人员管理办法- 27 -十、边坡稳定及防治滑坡管理控制措施- 293、 -十一、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31 -十二、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32 -十三、氧气、乙炔瓶管理制度- 35 -十四、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6 -十五、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37 -十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37 -十七、安全绩效工资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 37 -十八、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38 -十九、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39 -二十、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40 -二十一、运输道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40 -二十二、排土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41 -二十三、机电维修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4、考核评定办法- 42 -二十四、边坡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43 -二十五、事故、非正常损坏、“三违”的划分及处罚办法- 43 -第一章 基本安全生产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矿长是分管专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矿属各生产科室行政科长是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管理方面所需人、财、物的组织;协调分管科长、队长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杜绝无措施施工;组织督促本单位按期整改监督、检查部门指出的隐患问题,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3、分管科长是分管范围内安全质5、量标准化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组织协调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整改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保证安全质量所需投入齐全,合理使用。4、技术员是各作业地点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编制者,要结合现场实际分析地质资料,认真征求各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保证编制的作业规程和技术报告周密、严谨,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并认真组织贯彻到每一名职工。同时,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规程、措施的落实兑现情况。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立即反馈信息,并修改和补充完善相应的措施,保证措施适应现场生产实际,推动生产有序进行。5、各队队长是本队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作业地点的6、现场安全质量施工管理全面负责,必须随时掌握本队施工进度和安全质量情况,并组织本队认真落实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质量问题,要亲临现场组织整改。本队新开工地点,或因重大安全隐患停工整改和其他原因停工的工作地点复工前,要亲临作业现场组织指挥施工。6、各作业地点跟班班队长是本班安全质量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熟知本作业地点各项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组织本班的工程施工,对安监员等提出的安全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立即组织整改。7、安监科科长是全矿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及隐患的整改。督促本7、单位副职、安监人员加强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8、安监员是本班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的第一责任者,严格现场交接班,必须认真检查分管范围的安全质量问题,指出并督促施工队组组织整改;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停止生产,及时向安监科、矿调度室汇报;认真搞好质量班评估工作,对当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当班处理不完的,要现场交给下一个班安检员。9、销售科科长是全矿生产所需设备、材料、配件、工器具采供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根据矿安全生产需求,严把采购、验收、入库及发放关,杜绝不合格产品入坑,严禁发放使用不合格产品,如因供货质量导致安全质量8、事故,矿将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二、安全会议制度1、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 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2、总结本矿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根据新情况布置安全工作任务。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由矿安全副矿长主持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参加、讨沦、 研究决定相关事项。4、临时安全办公会,遇上级的紧急通知或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时由矿长主持,通报事宜并安排相关工作。5、安全相关会议都要有矿办公室专人记录、存档备査。6、矿安全生产相关部门每周务必一次工作会议,小结上周工作情况9、,布置新的任务事项,并做好记录。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是我矿的头等大事,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令)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省、市、公司有关会议精神,更严、更细、更扎实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矿综合效益继续稳步提高,特制定XX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始终把10、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指示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以构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基础,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合理组织生产,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继续加大机械化发展力度,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保持矿区良好发展态势。(二)奋斗目标 安全方面:控制三级及其以上非伤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控制在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内,力争做到无死亡、无重伤事故。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消灭不合格工程,公司和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二11、)具体措施(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时刻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贯穿到每一道生产工序当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制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继续发扬并突出“严、细、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把“管得严、管得细、管得扎实”体现到安全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12、发展。安全工作,要看态度,要看能力,要看效果。有态度没有能力不行,有能力没有态度不行,态度、能力两者必须兼备。因此,安全工作不容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安全没有把握的,要坚决停下来把情况搞清楚,待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经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生产。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追究科长及分管副职的责任,直至撤职。(二)坚持重奖重罚原则,脚踏实地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措施组织验收施工。2、继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骨干外出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技术、经验及管理方法并为我所用。3、实施安全质量排名检查、评级制度,并按名13、次进行奖罚兑现。4、坚持安全、质量、效益结构工资制和安全质量风险抵押制。5、坚持科技攻关,全面改善我矿安全生产环境。6、供应、机修等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设备检修、验收、入(出)库管理制度,抓好设备检修、验收、入(出)库发放工作,严禁不合格产品入坑。7、必须严把设备、材料、安全装备采购关;使用单位要严格检查验收,严禁发放使用不合格产品,如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将严肃追查供货单位的责任。(三)强化机电运输管理,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1、以辅助运输和矿区供用电管理为重点,及时检修机电运输设备,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力争固定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其它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保证设备零故障运行。2、设齐14、安全保护装备,管好用好现有安全设施,确保各项设施可靠灵敏,不断减少机电事故,降低机电运输事故率。3、坚持供电设备检修“两票”制度,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消除管理死角,杜绝“三违”现象。4、及时改造、更新、淘汰落后、老化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装备,不断提高装备水平。5、推广应用新技术,改善机电运输安全状况。(四)落实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提高职工综合技能。安全培训是提高职工技能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于职工培训考核不认真负责的责任者,必须依照相关“三违”条款严肃处罚。对培训结果,公司将进行监督、考核、验收。 (五)加强安15、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重大隐患。1、各业务科室要认真执行业务保安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并督促整改。2、安检科、驻矿安监处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排查源头隐患。3、继续执行安全、质量、效益结构工资制,实行重奖重罚。4、凡存在特别规定所列15种重大隐患之一的,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待整改完毕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六)发挥党群机构优势,继续“齐抓共管”安全工作。党群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适时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16、律、法规,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真正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七)落实既定规章制度,强化特殊时段安全管理。继续执行好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管理人员深入现场的管理制度、双休日查岗制度、应急小组出动制度。双休日,除值班领导外,至少有一名矿领导赴现场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机关有关科室双休日也要深入要害场所,监督、检查各区科对上述制度的落实情况。(八)加强“三项”(火工、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确保火工、消防、交通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公司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火工、消防、交通”安17、全管理,教育职工家庭及工作场所注意防火,上下班行走遵守道路交通法,杜绝“火工、消防、交通”事故。(九)抓住各个时期的安全工作重点,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排除隐患。(十三)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工作部门或单位,由矿考核后予以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由矿考核奖励,并将其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保证XX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既要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又要通过不同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安全投入,全面提高我矿安全管理水平。为使安全投入资金得到保障,特制定如下1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维简资金和自筹资金。一)维简资金的管理 1、为了让有限的安全投入资金,在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计划部门要根据年度资金情况,合理地编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实施。2、经公司批准的安全设备、设施的新增、更新,安全系统的改造、安装、新建等安全技术改造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维简资金中列支。3、凡列入公司维简资金计划的安全投入,原则上由公司统一购置,确需自购,必须按规定办理自购手续方可自购。4、为保证投入的及时性,矿机电设备供应科室必须随时了解矿生产实际及时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安全计划。5、因生产需要确需变更的安全投入计划项目,由矿企管审计科报送19、变更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实施。二)自筹资金的管理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在维简计划外,矿要自筹资金保障以下安全项目的资金投入。1、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所发生的费用。2、对安全生产管理上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激励所发生的费用。3、矿有关部门在进行施工设计时,矿企管审计科依据设计报批材料,并核实发生的投入及安装费用。4、设备、设施的新增、更新和维修,经矿核准后,矿供应科必须保质保量及时供应。5、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激励费用由矿按相应规定核准。6、自筹安全投入资金由矿成本承担。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矿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坚20、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2、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达标”的工作原则,专设工程质量组,由生产副矿长负责。3、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考核中心”,具体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每季进行一次。4、全矿上下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技术标准、规程査治生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标准化、程序化作业规定,做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常态管理,常态达标。5、对达标工作自检不深不细、显见安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相应21、的处罚,造成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理。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提高我矿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使各专业、各工种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更严、更细、更扎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XX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培训的具体要求:1、培训原则:采取“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对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2、培训对象:科长、班队长、各类司机、“三违”人员、工伤人员、新招轮换工、转岗人员和待岗人员。培训由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区科配合。3、培训方式:公司培训、矿集中培训、各单22、位培训(脱产培训、业余培训)等方式。(1)公司培训的工种,根据公司培训计划另行通知。(2)矿集中培训时,由矿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时间,下发通知,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3)需上级培训考试发证的特殊工种人员,根据公司授权我矿自培的指示要求,由各单位将需培人员名单报矿培训中心,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办证。4、培训工种划分:(1)安检员、电钳工、焊切工、蹬高工、测尘工、主排水泵工、挖掘机司机、装岩机司机、铲车司机、推土机司机、压风机司机、放炮员、爆炸物品报关员、变电工等工种由培训中心组织培训。(2)管理干部、科长、班队长及其他工种由矿培训中心组织培训。5、培训内容:按照全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统编教23、材、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现场管理要求进行培训。对培训人员进行安全观念、反“三违”教育,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6、培训目的: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现场管理能力、安全生产意识、自主保安意识和业务技术操作水平,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杜绝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三违”现象。真正做到“三不生产”和“三不伤害”。二)安全培训要达到的目标及要求:1、加大培训考试和资质认证上岗的力度。(1)对全矿在职的班队长进行脱产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不合格者一律免职。(2)各工种人员经过培训学习后由矿培训中心进行严格的考试,凡在本期培训中考试不及格者,一律不准上岗。2、各单位要按照矿计划,根据本24、单位的具体情况,及时制定出季度、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提前报送矿职工培训中心,以便安排和组织培训工作。每月二十八日之前必须将本单位当月的培训情况(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培训课时、主讲人员)以表格形式汇报矿职工培训中心。3、职工安全培训采用理论结合实际的办法,以解决安全生产中突出问题的能力为主,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4、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形势发展要求,职工培训和安全教育是人的终身教育,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必须有长远计划和短期安排,以适应安全生产的不断发展。5、加强培训班的教育管理,建立学习、生活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严肃学习纪律,不定期对教学进度进行检查,及时沟通教25、与学的关系,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克服“走形式”、“走过场”等现象。6、除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培训外,各科还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内部培训工作,采用岗位练兵、专题研讨会、专题技术讲座、操作示范、现场教学等形式,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保证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七、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为了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充分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制定此制度:一、矿设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主 任:矿 长副主任: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 机电副矿长成员:各部门主管安全办主任:安全质量标准26、化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二、工作职责1)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安排、指导、督促、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2)领导组主任是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3)领导组副主任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监督及汇总工作。5)各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隐患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三、隐患排查重点1、矸石堆、泵房、护矿岗点等固定场所用电、防火、防洪、防盗情况。2、供电27、炮区清理、钻机穿孔作业、爆破施工、火工品运输与使用情况。 3、矿区地面主要道路、各工作面及半干线道路、运输大坡道、端帮运输道路、排土场安全情况。4、露天矿边坡安全情况。5、交通运输安全,各种设备安全机件、灭火器配备情况。6、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穿戴,规范作业情况。 四、工作要求1、认真履行职责,主动谋划,周密安排,确保行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2、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到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日程,务必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具体化、日常化。3、在组织实施排查过程中,结合具体实际,抓住安全生产最突出的矛盾和最薄弱的环节,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进行彻底排查治理。4、严格检查责任,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排查不细、治28、理不力、弄虚作假特别是隐瞒隐患不报的,要对检查人员追究责任,对检查时已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发现的,对已查出的但整改治理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1、隐患分为:重大隐患、一般隐患。2、重大隐患的认定是依据煤矿重大隐患认定办法。一般隐患:除重大隐患外的其它事故隐患。3、一般隐患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全办备案。4、重大隐患由矿领导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并组织实施。5、一般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两级:A级:难度较大,部门解决不了,由矿领导29、解决的隐患;B级:由部门解决的隐患。6、每月由矿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流程中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排查,按隐患分级填写隐患排查报告表,并制定治理措施。7、排查出的A级隐患,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汇总后于25日前报矿领导。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8、建立隐患排查考核管理制度,对安全隐患规范化管理,跟踪落实,闭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实行每班排查制度,由当班安监员完成,对当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每月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由矿领导带队,各部门主管为成员,分组进行,对全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9、对“三违”列入隐患排查之列排查。10、对排查发30、现的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不予整改或虽经督促仍然在规定的间内未整改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月度安全考核中兑现。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査,特别是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釆煤现场,检査、监督、提醒工人注意生产安全。2、检査目的:排除事故隐患、制止三违行为、保证工人安全生产、促进生产效率提商。3、检査方法:走、听、看。走即在现场巡回检査;听即听取员工对安全工作及消除事故隐患的意见;看即看员工工作中是否有违章违纪行为。4、检查时间:季査、月査、周査,班前、班中、班后检査5、检查处置:检査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报告相关科室与领导31、限时整改完毕。6、重大隐患由矿领导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內容、资金、期限、并组织实施。对监督检査中发现的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或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完成整改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在年度、月度安全考核中兑现处罚。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矿总工程师负责全矿的安全技术,并对矿长负责。2、科室安全技术负责人对科室和科室主管负责。3、凡是矿组织制定的安全技术方案、 采矿设计、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安全技术文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矿长,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4、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及审批各科室的安全技术文件,但关系到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应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后实施。532、所有经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实施的安全技术文件,须送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归档备查。十、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为了加强我矿设备、器材的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与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1、矿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制定矿用机电设备、器材(含仪表、仪器),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2、各部门负责人是矿用机电设备、器材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实行“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3、依据矿用机电设备、器材(含仪表、仪器)制造厂家的使用技术要求与安全使用须知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各部门负责组织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4、主要生产部门(含有固定设备的单位)应定期对33、在用机电设备、器材的安全使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自查、自纠。5、每半年对露天矿在用的主要采掘运输设备与道路工程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完好率进行抽检,其抽检率不低于在册总台数的25%并将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6、凡属新购置与大修后的机电设备、器材(含仪表、仪器),严格履行制造厂家的技术要求与安全使用须知。由维修部门按本矿相关工作程序规定的检测标准,对其检查、调试、试车。运转正常方可使用。7、各部在用设备的保养应做好各种不同小时保养级别的检查,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保养、维修和操作与安全运行工作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8、设备封存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应存放于封闭地带。采取防尘、防锈蚀34、防潮、防盗、防火等措施,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所有封存设备都应达到完好要求。9、设备启封前,各部门必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有关操作规程办理,批准后方可使用。10、本矿特种设备及有关器材在使用前,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操作人进行培训并取得证书。上岗操作者须遵守国家、行业及本矿制定的操作规程。11、本矿设备未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各部之间不得相转借或出租于不具备有关安全资质的单位及个人。12、对于本矿设备经长期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下降,超寿命服役的,按本矿有关程序执行报废。十一、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凡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或领导2、凡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35、故、火灾事故,当班负责人、代班跟班领导必须立即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总工办、分管安全副矿长、矿长报告,并同时由矿部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3、事故发生后应首先立即救护受伤人员,同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伤害、灾害。4、建立警戒线,撤离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待有关领导部门调查取证、处置。5、当发生滑坡、洪水灾害,爆破器材爆炸等及其他重大事故时由矿调度室按规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十二、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按照公司职工劳动纪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保证露天矿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为全面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严明职工劳动纪律的奖惩,促进36、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职工履行的基本职责:1、认真负责地生产和工作。2、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在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不相干的事,不妨碍他人工作。3、严守内部劳动纪律,保守企业的秘密,迅速而准确地执行上级领导所安排的工作任务。4、及时而精确地完成工作任务和生产任务,完成劳动定额并力求超过,严格执行现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达到保质保量符合要求指标。5、爱护企业财产(机器、设备、工具等),节约企业原材料、能源等,执行有关设备保养、原材料、能源、成品保管的规定。6、遵守安全技术、生产卫生规程和防火规则,很好地利用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7、37、及时整理和清扫自己的工作场所和设备及设施,按规定要求进行交接班。8、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团结协作,努力学习和掌握工作所需的文化业务知识和专业岗位技能。9、职工应履行的其它职责。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露天矿的全体职工。第二节 奖 则第四条 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的条件: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及管理水平,节约企业资产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一贯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严守的秘密,认真履行职工基本职责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生产、安全、技术等各项规章制度,事迹突出的。3、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企业38、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维护企业利益,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5、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救人,事迹突出的。7、教育、制止、挽救、举报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和事,有显著功绩的。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第五条 物质奖励:符合上述第六条条件之一者,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奖励金额为50500元;成绩特别显著者可加至5002000元。第六条 精神鼓励:除给予上述物质奖励外,视情况可以给予以下荣誉奖励。全矿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第七条 奖励程序对上39、述第5条和第6条所列奖励办法的实施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之规定程序地行奖励。第三节 罚 则第八条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区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其它处罚:1、对职工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薪)、撤职、留用察看、开除。2、对职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3、对职工的其它处罚:退回公司人事,通报批评和解除雇工劳务协议等。 4、在给予职工撤职处分的同时,可以并处降低技能工资等级。5、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或处罚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也可以责令其同时赔偿经济损失。6、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因本人行为使企业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而触犯刑律40、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工作安排,玩忽职守、消防怠工、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以下的行政处分或辞退。第十条 职工违反XX露天煤职工工作日起止时间规定,给予下列经济处罚:1、职工发生“迟到”、“早退”,下班的,初次违反者,扣罚当月浮动工资50元,再次违反者,加倍处罚。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现行工作制度的,初次违反者,扣罚责任人浮动工资100元,再次违反者,加倍处罚。 3、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提前或推后及延长班中餐时间,初次违反者,扣罚责任人当月浮动工资50元,再次违反者,加倍处罚。4、不遵守交接班制度规定,未经上级批准变更交41、接班时间制度,初次违反者,扣罚责任人当月浮动工资300元,再次违反者,加倍处罚。第十一条 职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必须提前按矿规定履行有关请假手续,报送有关部门和人员,不按规定履行有关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由部门酌情处理),视为旷工;违反矿考勤制度,给予如下处罚:1、连续旷工1-3天扣罚当月岗位浮动工资和浮动工资,连续旷工4-7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工8-14天给予记过处分(旷工天数不含节假日和公休日)。2、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达到或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自每个1月1日起)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辞退(旷工天数不含节假日和公休日)。3、凡记“黑工”或“42、人情工”的,初次违反,除追回虚报冒领工资外,扣罚记黑工责任者当月浮动工资200元,再次违反,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辞退。第十二条 职工违反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以下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2、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和能源,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视情节重给予留用察看以下行政处分或一次性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3、擅自动用企业的设备、财产为私人和外单位服务的。一经发现除追回损失补交费用外,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辞退。4、欺诈或偷窃企业物资和财产,经查43、证属实,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扣回1-12个月实得浮动工资和岗位浮动工资,违纪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0元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5、对于在严禁吸烟的劳动区域区携带火种和吸烟,班前和班中饮酒,每发生一次扣罚本人当月岗位浮动工资和浮动工资的10-20%。6、凡在工作时间内出现躺卧或进入睡觉状态的职工,初次违犯者,扣罚当月浮动工资100元;再次违犯者,加倍处罚。7、在工作时间内,不按规定穿戴劳护用品,初次违犯者,扣罚当月浮动工资50元;再次违犯者,加倍处罚。8、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干私活,根据情节,扣罚当事人当月浮动工资和岗位浮动工资的20-100%44、;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扣罚当事人当月全部浮动工资和岗位浮动工资,情节严重的,退回公司人事处理。第十三条 泄露本企业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以下行政处分或辞;在事假期间从事其它有经济收入活动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必须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药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予以辞退;未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被其它用人单位招聘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以及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济活动或开办企业的职工,应将其辞退。第十四条 职工消极怠工,擅离职守,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第十五条 职工私自离岗和45、擅自雇请他人顶岗,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辞退。第十六条 对于公派学习和自费外出学习者,未按文件程序办理的或学习期满逾期不回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离职,将其辞退。第十七条 职工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刑并收监执行的,予以辞退。第十八条 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免予起诉、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分、拘役、缓刑)的和被劳动教养的,将其辞退。第十九条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生产、工作、社会秩序,初次违反者,扣罚当月浮动工资200元;再次违反者,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辞退。第二十条 工作时间无故脱岗、串岗、闲聊,初次违犯者,扣罚当月浮动工资50元;再次违犯者,加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46、 未经批准在更衣室或工作时间玩扑克、棋类、游戏机等娱乐项目,初次违反者,扣罚当月浮动工资50元;再次违反者,加倍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职工给予降级(降薪)处分,一般降级(降薪)的幅度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十三条 职工因违纪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和一次性罚款,可同时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工资(工资包括岗位浮动工资和浮动工资)的总额不得超过本人月收入的50%。第二十四条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期限为一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留用察看期满后,表现良好,恢复原职47、工身份,重新评定工资(不得高于受处分前原工资),表现不好辞退。第二十五条 职工受降级以下处分在半年以内,受降级(薪)、撤职处分在一年以内和受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内,除国家和本企业另有规定外,不得享受各种奖励、奖金(含岗位浮动工资)、晋级,不得参与各种先进和劳动模范的评比。第二十六条 对职工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轻微、尚达不到上述行政处罚或处分的,可通过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辞退。第四节 处罚程序第二十七条 对企业职工进行处罚和行政处分时,要本着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教育本人和广大职工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经过一定的会议讨论,征求工会的意见后,慎重决定,按管理权限审批。第二十八条 处罚职工,应事前听48、取被处罚职工本人的意见,允许本人进行申辩。对本人长期不在单位所在地,须按原劳动部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法1995179号)规定的办法,通知本人。第二十九条 审批职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审批开除时间不得超过5个月,审批其它处罚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审批的,可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适当延长审批时间。第三十条 在批准职工处罚后,应在两日内通知受处罚职工所在基层单位进行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和记入本人档案。第五节 其它规定第三十一条 对经常完不成劳动定额或本职工作任务的职工,视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49、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依据有关规定,将其辞退。第三十二条 职工受降级(薪)、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享受其它福利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 职工对处罚有异议的,在单位公布处罚之日起10日内(本人不在时,以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可向矿主管部门申诉。第三十四条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批准恢复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第三十五条 被处罚的职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生产、工作和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六条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50、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罚的职工进行包庇的,应当从严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入坑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1、车辆入坑进入采煤作业现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识和速度行驶,在矿区无限速标志路段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km/h。2、入坑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3、露天采剥场与排土场的主要运输干道严禁人员行走,并在交叉囗、入囗处等明显位置设相应的安全标志。4、入坑交接班人员必须乘坐车辆出入矿坑,进入矿坑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夜间作业必须携带照明用具。5、非生产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作业区。6、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51、逗留,或停放车辆、设备、器材。7、各入坑作业施工队要随时掌握在坑下作业的人数、动向,并做好相关记录。十四、安全举报制度1、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 ,有利于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矿调度室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举报。 3、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矿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奖励52、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奖励金额依据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1005000元的奖励。 4、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1)举报生产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2)举报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 (3)举报生产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的;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安全检查未被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 5、举报人可以采取网络、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6、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53、事项的,奖励可以平均分配.7、矿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因举报人按程序举报事实属实,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严肃追究处理。十五、管理人员带班制度1、带班(跟班) 人员为矿副总工程师、副科长以上管理人员担任。2、正职领导人员到采掘煤炭现场每月不少于十次,副职不少于十五次,总工不少于二十次,副总工不少于三十次。3、所有带班(跟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带班记录,內容包括进出釆煤现场时间、巡査路线、查出隐患和问题的处罝情况。4、带班(跟班)记录本由调度室保管并存档备査。54、十六、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矿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在矿领导指挥下负责安全管理监督工作。2、负责建立全面、规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领导到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3、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新入矿员工的矿级安全教育,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圳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4、组织安全大检査,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班组长对査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査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5、深入现场监督检査,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向上报告。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55、报工作,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査处理工作,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十七、煤矿事故调查与安全责任追究制为了落实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行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完善和加强安全基础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促进矿山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1、凡发生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直属上级,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当工人因负伤亲自完成报告有困难时,最先发现事故的人或部门领导有责任帮助完成报告。2、按发生事故的大小等级,矿部作相应的处置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调查处理事故。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矿人事56、辞退。1、造成一级以上(含一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2、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3、隐瞒事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直接责任者。4、盗窃矿山财产者。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离岗由矿综合管理部进行下岗再培训至少2个月,培训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1、造成二级设备事故的直接责任者。2、导致他人重伤的直接责任者。3、无证操作导致三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4、设备安全机件损坏,不及时报修带病作业导致三级设备事故或轻伤的直接责任者。5、半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三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6、被认定为野蛮操作导致设备损坏,达到三级事故标准的直接责任者。7、发生三级设备事故并导致他人轻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8、班中喝酒或57、者酒力未消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离岗由矿综合管理办公室再培训至少1个月,培训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方可竞争上岗。l、造成三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2、无证操作导致一般事故的直接责任者。3、操作带病设备造成一般事故的直接责任者;4、发生轻伤或导致他人轻伤的直接责任者;5、特种车辆如油罐车、火工品车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者;6、一年内发生两起一般事故的直接责任者。7、被认定为违章野蛮操作或破坏性操作导致一般设备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矿人事劳资部进行再培训至少半个月(15天),培训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1、造成一般事故的直接责任者。2、一年内造成二次设备非正常损58、坏但未达到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五、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由矿人事劳资部进行下岗再培训7天,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恢复原岗位。六、达到再培训规定的,由部门根据矿事故通报或者安全通报要求通知本人到矿报到,其人事关系须由用人单位暂转入人事劳资部人事统一管理。七、接受再培训的员工,由人事劳资部负责组织安排培训学习、考核和考勤。培训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可单独组织安排,也可安排参加各部门的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以安全和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所有培训均由培训部门按照矿培训规定负责做好培训期间的各种培训记录。八、再培训期满后,由培训员工填写XX露天煤矿再培训合格申报表,由人事劳资部和用人单位综合考评后报相关领导审批,合格者回59、到用人单位进行正式上岗工作,不合格者继续安排相应的再培训。两次再培训均不合格者,人事关系转入人事劳资部待岗。九、职工再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及纪律处罚1、实行“五二制”上班,按照实际出勤报工。2、培训期间请假的相关工资待遇按照公司及矿人事制度办理。3、培训期间的工资按操作一岗标准发放,不发放月度绩效和安全奖,月度奖金外其它绩效工资按照矿相关规定执行。4、下岗再培训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一次, 按照三违处罚;发生两次无故不参加培训或违犯培训纪律性质严重的,取消原岗位上岗资格,并加倍延长培训周期。第二章 其他管理制度一、工程施工管理制度1、工程施工由矿长直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60、工程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3、制定详细的年度工程计划,没有列入年度计划的工程不得委托施工。4、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人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对各种技术资料归类建立工程档案。5、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帮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环保煤质科对全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并设置专人负责矿环保管理工作。2、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编制矿环境保护方案,参与审定矿各类污染物防治措施。3、监督与管理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落实情况。4、监督管理各作业单位污染源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5、监督检査采区表土61、回收及排土场复垦规划的落实。6、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美化、净化矿区,严禁在矿场内随意排弃垃圾、禁止焚烧废弃的橡胶、沥青、废纸、树木等。7、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不按规定乱倒垃圾、焚烧有毒、有害物品的将给予处罚。三、坑内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坑内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戴安全帽、 佩戴标志、持证上岗。2、 各岗位运行人员要具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要坚决给予处罚。3、 做好交接班工作及记录,接班人员提前进入现场了解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严禁酒后上岗4、 施工队人员在坑下施工要遵守露天矿的有关规定,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对不按规定施工的有62、权进行处罚。四、易燃易爆管理制度1、建立严格的收发、等记、回收、检查制度,切实做到限额领料,活完料尽。2、收发、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必须由懂得爆炸物品常识的人进行,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安全操作、轻拿轻放、放置稳定。3、禁止在爆炸物品库内或库外附近点火和吸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炸物品仓库。4、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放在地势较高和干燥的地方,并存良好的通风,仓库派专人管理守护。五、重点部位巡查管理制度1、岗位员工每日负责本岗位安全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2、班组长负责所辖范围内安全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两次。3、各科室负责人分管范围内安全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每周至少一次。4、巡查中,对63、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达到无问题、无隐患,对本人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逐级上报,不准隐瞒。六、XX煤矿步行检查区域划分及步行检查制度为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和督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彻底消灭死角、死面,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步行检查范围和地点1、穿孔爆破区;2、坑下抽水区;3、涉及永兴矿采、运、排环节的井工矿采空、塌陷区,车辆不能到达的排土场;4、车辆不能到达的区域。二、步行检查范围和地点区域划分按区域范围图执行。三、检查内容1安全隐患方面的情况;2隐患整改落实情况;3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四、检查次数步行检查人员必须按规定次数对所分管的责任区进行检查,矿副总64、以上领导不少于4次/月,且不能集中在一天检查,部门主管不少于2次/周,值班经理进行日检,同时对同一个地点人员到达的频次力争每天都要有人步行检查,最多不能超过2天。五、具体要求1、安全责任区步行检查记录本,由步行检查责任人填写,2、各部门应根据检查区域划分表及时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人员,安全责任区包片人员实行每月轮换制。3、步行检查责任人将检查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及时填写,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整改期限,并跟踪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矿安质办将跟踪复查,严禁只以口头形式通知责任单位进行隐患整改。4、步行检查责任人对安全责任区必须进行全方位检查,区域内不留死角。5、每65、周由矿安全办统一回收检查纪录,并汇总查出的问题,资料由安质办负责保存半年以上。6、步行检查责任人如请假外出,则该检查人的责任区域由其所在部门主管临时安排其它检查人员,不得出现无人检查的现象。7、步行检查区域严禁以车代步。8、每月矿组织一次大型步行检查活动,由安质办汇总查出的问题,并严格按“四定”原则落实整改。七、XX露天矿车辆管理处罚办法根据公司会议精神,为了改善目前矿区车辆管理现状,维护矿区交通秩序,保障矿区安全生产,制定XX露天矿车辆管理处罚办法。进入XX露天矿矿坑内的所有车辆都要遵守公司矿区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不执行相关规定,我矿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细则如下:本矿卡车违反公司矿区车66、辆管理暂行办法,按照XX矿三违和事故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属于公司内部准许入矿的工具车、工程车、临固车做如下规定:一、进入矿区、逆向行驶者,罚责任人500元/次;二、速度超过40km/h行驶,罚责任人1000元/次;三、特殊路段、交叉路口、限速20km/h的路段,超过限速速度者,罚责任人300元/次;四、酒后驾车者,罚责任人500元/次;五、进入矿区后,直接碾压电缆者,罚责任人500元/次;六、在拐弯处不打转向灯者,每次罚责任人200元/次;七、与正在作业的工程机械抢道或强行超车者,罚责任人500元/次;八、车辆超员,扣罚责任人300元/次;九、尾随洒水车后冲洗车辆者,罚责任人1000元/次;67、十、进入矿区车辆安全机件配备不全者,扣罚责任人200元/次。十一、凡有偷盗行为的移交保卫中心处理。属于没有通行证,不允许进入矿坑的车辆,如进入矿坑移交保卫中心由保卫中心进行处理。八、XX露天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我矿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共财产、员工生命安全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我矿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矿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制度。第三条消防工作实行68、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我矿与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第四条矿长为全矿的消防安全总责任人;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安全监察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对我矿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二 消防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矿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由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本矿消防安全负责。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各部门及重点防火部门,逐级成立防火安全领导组或设安全员,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矿防火责任人由矿长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部门主管负责。第六条 各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有:1、认真贯彻执行69、国家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制度;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2、建立健全本部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3、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4、负责做好本部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第七条依照国家消防法规,我矿消防工作由安全监察机关实施监督。同时,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应对矿内消防实施监督,其他部门应当接受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消防监督第八条我矿成立以安全质量标70、准化办公室为主的义务消防队。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队,业务上接受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指导。三 防火安全措施第九条 为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掌握在应急情况下“扑救”初期火灾的技能,人人都要学会预防火灾,报火警及使用灭火器,学会逃生与自救。第十条 加强防火意识,落实防火责任制。明确划分各部门的防火责任区,明确每个岗位的防火责任人。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第十一条 消防设备必须完备好用,专人管理。各部位、岗位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不准将消防设施封、堵、围、隔,严禁圈占埋压或挪用。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占用或散通道、不准在散通道上堆放任何物品,保证71、散通道畅通。第十二条 严格火源管理。在禁火区域内必须运用明火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报消防部门审签,现场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好各各项防火措施、方可运用火。第十三条 严格用电管理。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必须符合规范标准,严禁拉接临时电气线路。第十四条 严格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从事此项工作的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该物品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要定期测试,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四 火灾预防第十五条我矿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矿内消防重点部位。凡属矿内消防重点部位的部门,应将本单位的消防制度张贴公布,我矿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第十六条矿内电72、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各部门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第十七条在矿内焚烧废物,应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审批。第十八条禁止在矿内的办公区、要害部位、消防重点部位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九条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应对要害部位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加强巡逻。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第二十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73、备和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各单位需添置、更换消防器材,应通知安监科,统一配置、更换或维护。五 火灾扑救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即组织力量扑救,并派人接应消防车。第二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六 火灾隐患事故处理第二十四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安全检查人员有权查处:1、违章进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者。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者。3、将安全74、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有,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者。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重点、要害部位人员脱岗者。6、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用。第二十五条 对借故拖延火险隐患整改的部门防火责任人,或违反消防规定的当事人,经指出拒不执行改正的,视其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二十六条 火灾事故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没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不放过。在防火安75、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消防部门负责调查火灾原因,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七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一)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二)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三)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四)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责令其赔偿,由综合部76、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九、XX露天矿安检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安检员的管理,保证安检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单位兼职安检员由所在单位管理,受矿监全科业务指导;矿安检员由安监科管理,受公司安监局业务指导。第三条 安检员上岗条件:(一)矿安监科安检员应具备的条件:1热爱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2熟悉煤矿安全监察业务,具有露天煤矿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4身体健康,从事现场工作三年以上。(二)各生产单位77、兼职安检员应具备的条件:1热爱煤矿安全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单位的标准、规程;2具有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3具有中技以上学历;4身体健康、从事现场工作三年以上。第四条 安检员在检查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第五条 安检员职责:(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矿各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二)对矿所属区域内的安全情况实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检查。(三)查处现场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和处罚意见。(四)监督检查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五)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处理工作。(六)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第六条78、 安检员履行职责,具有下列权利:(一)有权随时进入作业场所进行检查;(二)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三)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人员了解安全工作情况;(四)在检查中发现影响安全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限期整改或者处罚;(五)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设备、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六)发现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有权立即责令纠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给予处罚或提出处理意见;(七)发现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79、标准的,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八)法律、法规予以的其他权利。第七条 各单位兼职安检员必须把每周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内容、参加人员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检查。每月20日前把当月自查自改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报矿安监科。第八条 安检员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和内业进行一次检查,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考核,对自查自改中未解决的隐患按级别分别报安监科、副矿长、矿长。第九条 安检员负责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 安检员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及职工的监督。第十一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有重大贡献的;(二)在防止或抢救事故中,使国家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80、的;(三)认真履行职责,使单位安全状况有明显好转的;(四)在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五)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的。第十二条 安检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处罚:(一)不积极参加或组织检查,使管辖范围内同类隐患多处存在或重复出现的;(二)对已经存在的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没有及时整改或上报的,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三)对管辖范围内“三违”现象不抓不管的;(四)本单位内业管理混乱的;(五)包庇事故责任人或者徇私情的;(六)不认真组织或不积极配合上级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安全活动的;(七)不按时上报报表或其他材料的;(八)没有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的。十、边坡稳81、定及防治滑坡管理控制措施露天矿的开采破坏了岩体稳定状态,使边坡岩体发生变形破坏,要通过调整和台阶盘宽度、控制边坡角的大小等措施预防边坡进一步破坏,加强边坡整治和检测。1、边坡下滑治理措施1)滑坡清理。当边坡出现断层或裂隙发育时,对滑体上部或中上部进行削坡,减小边坡角,从而减小下滑力。2)减重压坡角。对边坡出现裂隙时,对滑体上部削减,使下滑力减小,同时将土岩堆积在滑体下部抗滑部位,使抗滑力增大。3)预裂爆破。为维持到界边坡的岩体强度不致因爆破而降低,用预裂爆破法减少爆破时对岩体的破坏。4)挡墙。在滑体下部修筑挡墙,以增大抗滑力。5)建立岩层稳定永久观测线,定期观测,对观测结果分析和评价。6)采场82、最终边坡应遵守以下规定:(1)按设计进行,坡度不得超挖。(2)临近到界台阶时,采用控制爆破,不得超钻并采取减震措施,严禁采用硐室爆破。7)随着排土场边坡的形成和发展,必须进行边坡稳定分析,如有不稳定因素应修改排土场参数或采用防治措施.8)定期巡视采场及排土边坡,发现有滑坡征兆时,必须设明显标志牌。2、边坡事故的预防1)选择适当的开采技术和制定严格的边坡安全管理制度,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2)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杜绝在作业台阶底部进行掏底开采,一般尾部选用从上盘向下盘的采剥推进方向,做到有计划,有条理的开采。3)合理进行炸破作业,减少炸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由于炸破产生的震动可83、以使岩体的节理展开,因此在接近到界边坡地段尽量不采用大规模齐发爆破,并严格控制同时炸破的炸药量。4)矿方应选派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的管理工作,及时清除隐患,发现边坡塌滑征兆时,有权制止采剥作业,并向矿长报告。5)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3、滑坡防治工作的一般程序露天矿滑坡防治工作应立足于防,治次之。它贯穿于露天矿设计、施工、生产各个阶段,滑坡防治工作应按一定程序进行,它反映了各项防治措施的轻重缓急次序。这一程序是:1)进行有关滑坡原因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探工作;2)截集并排出流入滑坡区的地表水;3)疏干滑坡区或附近的地下水,或降低地下水位;4)削坡减载,反压坡脚或清除滑84、体,爆破减震等;5)采用人工支挡物和其他预防措施。4、边坡监测措施边坡监测工作包括大面积边坡移动的观测,边坡表面或钻孔内局部岩体移动的观测、地音监测等。1)大面积边坡岩体移动的观测(1)观测大面积边坡岩体移动的观测是指在边坡上设置观测点、观测线,用经纬仪、水准仪、钢尺等测量岩体移动。测量大面积边坡岩体移动主要仍应用经纬仪、光电测距仪、水准仪及钢尺等测量仪器和工具。观测线由若干位于直线上的观测点组成。为了控制一个滑体,通常在滑体的中央部分沿可能的滑动最大速度方向设置一条观测线;沿其两侧,再设若干条;有时还沿露天矿台阶走向,跨越滑体设置观测线。每条观测线分控制部分(点)和工作部分(点),前者设置在85、稳定的边坡区内,后者则设在滑动区内。一个滑体,除设置观测线外,有时应对滑体上具有特征性的地方,如层面、断层、裂缝等。设置专门观测点进行观测。对虽无明显变形,但有可能发生滑动的边坡,需要时亦应设观测线观测,以便及时采取滑坡防治措施。观测点的埋设,可用混凝土将金属杆柱浇注于岩体中,或以金属杆柱、木桩等直接打入松软的土岩中;前者常用于控制点的设置,后二者则适用于工作点。各次观测的间隔时间,依滑动速度大小,滑体移动特征、观测目的、以及有滑动危险的建筑物的重要性面定。通常,雨季间隔时间短,对正在滑动的岩体,需严密监视,必要时进行昼夜连续观测。观测点设置的原则,观测方法、观测精度等,均应符合测量规程要求。86、(2)观测资料的图示根据观测结果,通过整理,可按不同需要,绘制以下各图:滑坡区平面图,图上应绘出边坡平面形状、滑体范围、地貌、测点,标高等。滑坡区断面图,图上应绘出滑坡前后边坡外形,滑动面位置及露头、测点标高、岩层、构造等。观测点位移时间关系曲线图。观测点移动向量图。(3)观测资料分析滑坡观测资料不但可提供滑体的范围及表面形态,而且有助于分析、确定滑动面的形状和位置,分析滑坡原因和预报滑坡等。这些工作应密切结合地质条件。分析滑动面的形状及位置如观测线自上而下各观测点移动向量的变化连续而有规律,则可认为滑动是整体滑动。整体滑动时,可视为滑动面垂线上滑体各点的移动向量相互平行。分析滑坡原因预报滑坡87、滑坡从出现滑动预兆到最终完全滑落要经历一段时间,或数月,或经年,其移动速度即单位时间内的位移量由小变大,最后发生急剧变化。因而根据移动速度的变化可以预报滑坡。2)边坡表面岩体移动测量(1)在岩体表面裂隙上粘涂石膏浆或水泥砂浆,凝固后观察、测量浆片上裂隙发展的情况。(2)在裂隙两侧岩体中各钻一浅孔,埋入钢桩。桩的连线平行移动方向,桩的一端露出岩体表面。然后用钢尺或游标尺,或再配合水准尺等,测量裂隙两侧岩体的相对位移,桩露出端的形状应适用于游标尺、水准尺的安设,以利精确测量。裂隙两侧也可各设两桩,构成一近似等边四边形,用钢尺测量各边及对角线长,此法可计算出包括平行于裂隙方向的岩体位移。十一、生产计88、划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加强企业管理,突出计划的严肃性,保证我矿各个时期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我矿生产经营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编制原则1、遵循国家、公司的政策法规,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2、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的实际,客观的反映本单位生产经营状况,采取必要的保证措施后,编制可能完成的年、季、月生产经营计划。3、采取以销定产。编制计划时要搞好分析预测,分析制约因素,使得计划指标尽可能得到实现。4、考虑各项指标的协调平衡,尽可能使各个时期的计划安排趋于合理,经济效益更好。二、编制程序1、每年11月末前,各基层单位及职能部门,根据煤炭销售情况,在力求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编报下一年度生产建议计划报89、生产技术科汇总,经矿审查批准后上报公司。技术科依据批准的年度生产计划,逐月下达月份生产经营计划,并以此计划对全矿各单位进行年度、月份考核,并落实督促计划的执行和实施。2、对公司临时要求编报计划,由技术科负责,各基层单位及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按公司要求及时编报。三、生产计划的执行与考核1、生产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或经努力也无法完成生产计划时,由基层单位向矿提出调整修改计划申请,说明完不成计划的原因,对生产影响程度及调整计划指标的具体建议等,经矿分析按研究确定调整后的生产计划进行考核。2、未经公司及矿同意和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擅自变更计划指标。四90、管理要求1、各单位在编报生产技术指标时,核定指标尽量趋于经济合理,各项计划指标力求不断优化,满足生产需要。2、调度室做好生产统计,及时交流生产信息,保证计划及时上报。3、计划确定后,各执行单位只具备查询执行权限,修改调整权限在技术科。十二、生产调度管理制度一、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理顺和加强露天矿两级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煤炭生产系统内两级生产调度的指挥、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职能,合理协调、平衡与其它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调度系统顺畅、高效运作,确保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是露天矿两级调度(矿调度和运输段调度及其它使用对讲机单位)行使本岗位职权和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工作准则91、,必须严格执行,各段、科室和个人不得违背本条例,不得干涉、影响正常的调度指令实施。第三条:两级调度机构在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运输段调度及其它使用对讲机单位必须服从调度指挥,调度业务上服从调度主任指挥。第四条:两级调度要对所下达的每一项生产指令、反馈信息的正确性、准确性负责。第五条:两级调度工作中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凡涉及横向单位(各段、科室及运销处、筛分厂)间调度协调的事宜,统一由矿调度负责。第六条:矿调度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汛、防震、抗灾等方面的组织、协调、指挥和汇报工作负责。二、管辖范围与工作职责第七条:生产作业管辖区划分:(一92、)各作业设备30米以内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防火工作,由该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个体采掘设备作业区由调度室负责管理;土方剥离现场安全生产,防火降尘工作由安检科负责管理;土方剥离采场、排土场、运输道路质量标准化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各固定构筑物50米以内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防火降尘工作,由该构筑物单位负责。(二)采煤作业平盘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防火降尘工作,由矿调度负责布置、督促、检查。(三)采场及地面各种道路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外运装车及铁道线清理工作由运输段负责。(四)采场及地面各种疏干、防汛、防洪、防火设施归防排段负责。(五)煤场的储煤、倒运、移降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防火降尘93、工作,由煤场负责。(六)露天矿运输段所有设备统一由运输段调度调动。各单位需要使用设备必须经过矿调度同意,由运输段调度安排落实。第八条:调度室的主要工作:(一)矿带班调度在矿主管领导和调度主任的领导下,行使全矿的生产指挥权。(二)按照矿制定的生产计划、工作要求和矿调度会所下达的生产指令,负责煤炭生产、煤炭存储、地销块煤供应、煤炭外运装车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平衡、指挥工作。(三)当班调度负责组织煤炭生产、疏干排水等工作;根据地销、铁路外运、煤炭破碎等具体情况,合理安排采、运设备,科学合理组织煤炭生产,控制采煤粒度和矸石的混入,最大限度减少铁器进入料斗情况的发生,从而确保其它各环节高效、稳定运行。(94、四)根据技术科下达的月份生产作业计划图指导生产。(五)矿值班调度负责记录各生产设备作业运行时间。(六)负责统计、上报日煤炭生产量及相关生产指标,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七)负责向上级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主要生产安全状况、设备缺陷、运行方式等情况。(八)负责指挥主要生产设备的零故处理及煤场外运装车的组织和指挥工作。(九)在遇有事故、火情、汛情、震情或其它灾情、险情时,可直接调动各单位的人力、物力和设备,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紧急情况先行下令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有关领导汇报。(十)矿依据本条例对违纪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和处罚。第九条:各段调度:(一)服从矿调度的指挥,负责调配各系统所需的生产设备,确保95、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相应的设备检修、维护等工作情况汇报。(二)按照技术科下达的月份生产计划图和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负责确定生产作业设备位置、设备调配。(三)当班调度要根据矿调度确定的系统运行方式,调整内部生产组织,合理分配采煤和运输车辆比例。负责监督车辆的执行情况。(四)负责铲车外运装车时的质量监督和装车时间控制。三、调度汇报第十二条:各级调度及各单位要对本班生产情况及现场发生的异常、重大缺陷、事故等进行定时、及时、准确汇报。汇报分定时汇报和即时汇报两种方式。(一)定时汇报1、矿调度定时汇报内容:1)每日调度员接班后按照矿调度室汇报制度向矿长汇报煤炭产量和安全生产情况。2)每班接班后调度员要主动96、向矿领导汇报各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隐患。3)每日14时之前向矿长报主要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2、各段调度定时汇报内容:每班接班后各段调度要主动向矿调度汇报主要设备运行状态、主要备用设备现场情况。(二)即时汇报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调度应及时、准确地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视情况向矿领导及有关领导、安监人员等通报。1、发生不可抗拒灾害;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3、发生设备损坏事故;4、发生火灾事故;5、发生冻害事故;6、发生交通事故;7、汛期发生水患险情;8、发生煤炭停产事故;9、因气候等原因导致煤炭生产中断作业;10、采、运、排主要生产设备因故而退备;11、采掘场地出现威胁安全生产(如滑坡、陷车陷铲等)97、情况;12、疏干线路、采掘线路等主要电气系统运行方式改变、跳闸等;13、现场重要检修、试验的进展情况;14、主要设备的检修计划。15、生产中发生的其它情况。十三、氧气、乙炔瓶管理制度第一条 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1/4转,吹洗1-2秒钟,然后再用专用的扳手装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一侧。第二条 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第三条 氧气瓶应进行水压实验,过期未经水压实验或实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在接收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第四条 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98、缺少封口螺栓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退回制造厂。第五条 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氮气瓶应涂黑色,并用黄色标明“氮气”字样;二氧化碳气瓶应涂铝白色,并用黑色标明“二氧化碳”字样。其它气体的气瓶也均应按规定涂色和标字。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第六条 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Kpa,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注明空瓶。第七条 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须用特殊的键开启。第八条 在工作地点,至多只许放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99、。第九条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第十条 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第十一条 禁止装有气体的氧气瓶和乙炔瓶与电线相接触,禁止把装有气体的氧气瓶和乙炔瓶与可燃气体存放一库。第十二条 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第十三条 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照射。十四、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以文件的形势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上墙),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2、按规定取得有关证照(职业安全健康主要负责人1人,职业安全健康专职管理员(简专员)2人。3、全员要进行职业安全100、健康教育培训,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合同标准,职业健康体检表)4、监理健全职业安全健康各项制度。5、努力减低粉尘、噪音等。6、做好操作保护工作,严禁穿长袖衣裤。7、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8、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9、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10、从业人员必须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试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十五、安全生产奖励制度为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事故,鼓励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防止工人冒险作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佩带,对在检查中发现没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101、,要视情况处1030元罚款。二、从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要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处50100元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矿长报告,并对处理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做出贡献的要给予100500元的奖励,对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做出贡献的要给予5001000元奖励。四、发生事故后,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对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作出贡献,要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十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102、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遵照“三同时”建设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其手续。3、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以及开工建设批复的要求,认真施工建设,杜绝借建设之名组织生产。4、按照行业管理的相关要求,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批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更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5、施工建设完毕,尽快完善有关资料,按程序申报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绝不组织生产。6、在“三同时”建设过程之中,有违反规定的相关103、人员要受到处罚。十七、安全绩效工资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为加强安全管理,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安全与效益挂钩,XX露天煤矿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一、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将各班组安全奖总额100%作为月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工资;(1)发生1人次重伤或死亡,一起一级及重大火灾、重大未遂事故,扣罚当月班组100%安全奖;(2)发生一起二级事故,扣罚当月班组50%安全奖;(3)发生1人次轻伤或一起三级及一般火灾、较大未遂事故,扣罚当月班组25%安全奖;(4)一般事故及非正常损坏、“三违”只对责任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处罚。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将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10%的权重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考104、核工资,考核方式为:1、质量标准化考核只对各生产部门;2、实行周考核月兑现,每月进行4次考核打分,月末根据4次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得出月度考核分;3、依据考核得分结果,对各部门兑现,计算方法:质量标准化奖=绩效工资总额10%月度考核分100三、每月10日前,安质办以汇总的形式送人事劳资部执行。十八、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穿孔是采矿工程的重要环节之一,其危险有害因素是对人身健康的伤害和设备的损坏。对人身的伤害主要是除尘和防尘问题。对钻机的损坏表现为:打边坡孔时,钻机平行掌子作业或在伞檐上作业而掉下掌子;对己装药的炮孔,钻机误投孔时发生爆炸;三条腿作业;在坡道上行走不放塔架子,易造105、成翻车。为了减少穿孔对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特制定以下标准。第一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穿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穿孔设备能力,必须满足采剥需求,完成年度生产计划指标。(2)考核期内,安全上无死亡事故。(3)检查资料齐全(图纸、资料、措施),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和涂改。第二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穿孔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90-100分,合格率为95%以上。二级: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80-89分,合格率为90%以上。三级: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70-79分,合格率为85%以上。与设计对照,实际误差:孔深0.5米,孔矩、行距、边坡距0.3米视为合格。第106、三条 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月度穿孔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各穿孔工作面得分之和/穿孔工作面个数。年度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月得分之和/12(个月)。2、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1)将穿孔设备抽30-40%的台数,对其穿孔规格,进行现场考核评分。(2)对每一个穿孔工作面抽查3处,每处抽查20-30个孔,考核评分。第四条: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共五项,满分100分。其内容为:综合技术管理、穿孔规格管理、穿孔操作管理、钻机的安全管理及特殊作业管理。十九、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爆破是采矿工程重要环节之一,爆破安全107、质量,直接影响着生产效率和生产成本。爆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对人身健康的伤害和周边建筑物、井工矿的损坏,特别是爆破时所产生的飞石和强大的冲击波、地震,给周边的人员、设备、建筑物及井工矿造成危害。为杜绝和减少这些危险有害因素,特制定此标准。第一条: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爆破能力必须满足生产能力,使用的爆破器材、运输工具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爆破操作规程。2、考核期内无死亡事故。3、完成年度生产计划指标。4、资料齐全并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涂改。第二条: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100分。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8108、0-89分。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70-79分。第三条: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月度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各爆破工作面得分之和/爆破工作面个数。年度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月得分之和/12(个月)。2、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实际抽查3-4个爆破工作面,进行现场考核。对爆破参数考核评分时,在每一个爆破工作面抽查不少于3处,每处抽查20-30个爆破孔。第四条:露天矿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共五项,满分100分。其内容为:综合技术管理,爆破规格,爆破操作管理,爆破安全管理、炸药与火工品的管理。二十、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109、评定办法采剥工作面是各种大型设备联合作业的场所。其危险有害因素是这些大型设备的刮碰。这些刮碰事故主要来自于人们的不安全行为和不熟练的操作技术。为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第一条: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露天采装设备,必须符合现代化矿山的先进生产效率。按期完成采煤、剥离生产任务和重点工程计划。2、考核期内,无死亡事故。3、资料齐全。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涂改。第二条: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采装安全质量得分为90-100分。二级:采装安全质量得分为80-89分。三级:采装安全质量得分为70-79分。第三条110、: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月度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各采装工作面得分之和/采装工作面个数。年度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月度得分之和/12(个月)。2、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对采装安全质量标准考核评分时,按采掘工作面总数抽查30-40%,进行现场,考核评分。对采掘工作面规格参数评分。采掘工作面实际抽查3-4处,每处长度不小于100米。凡不足500米的工作面,全部进行检查考核评分。第四条: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共五项,满分100分。内容为:综合技术管理,采掘工作面规格,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采装设备操作管理和采装安全管理。二十一111、运输道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运输道路在露天采矿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露天矿有70%左右的事故,都发生在运输生产环节上,它的最大危险有害因素是大车压小车,运输车辆间的追尾,刮、碰和侧翻等事故。这些危险有害因素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二是道路质量差,表现在道路的平整度不好,道路宽度不足,坡度超限,转弯半径小、影响视线、外侧超高不够和道路的扬尘等。三是道路维修质量差,如工程机械配备不足,管理不善等。为了消除运输环节中道路上的危险有害因素,特此制定道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运输露天煤矿的道路考核评级。第二条:参加运输道路安全质量标112、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期内,因道路质量问题,无重大伤亡事故。2、有便于操作的量化的安全质量标准,检验制度,人员组织和奖惩办法。第三条:运输道路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运输道路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100分;无二级以下合格项。二级:运输道路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80-89分;无三级以下合格项。三级:运输道路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70-79分。无不合格项。第四条:运输道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工程设计规范、作业规程,并查阅有关资料,现场逐项考核。2、运输道路安全质量标准化按月考评,月度得分为考核各项的得分之和。3、;年度标准化113、得分=年度内各月得分之和/12个月。第五条:运输道路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内容分为四项,满分为100分。其内容为:运输道路规格及参数、运输道路质量管理、运输道路安全管理、道路标志与养路设备。二十二、排土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排土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一是卡车滚下掌子,其原因是挡墙的质量不规范、反坡不够、倒车速度快、车与排土线不垂直。二是卡车与卡车、卡车与推土机之间的刮碰。其原因是排土工作线长度太短,车辆密度大所致。三是照明不好或没及时调整灯光角度司机晃眼造成事故。四是超高段排土,因下沉快,引起片帮。边坡角大于设计规定,引起排土场的滑坡,威胁人员设备安全。五是煤矸石或发电厂煤灰集中排弃,114、一则着火污染环境,影响安全健康,二则形成人为的滑面,不利于边坡稳定。为消除上述危险有害因素,特制定排土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运输露天煤矿推土机排土场。第二条 推土机排土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期内排土场无死亡事故。2、有便于操作量化的安全质量标准,检验制度、人员组织和奖惩办法。第三条 排土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总分为90-100分,无二级以下合格项。二级:总分为80-89分,无三级以下合格项。三级:总分为70-79分,无不合格项。第四条 排土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分办法: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工程设计115、规范、作业规程,并查阅有关资料,现场逐项考核。2、排土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按月考评;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得分为各项考核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3、年度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月得分之和/12个月。第五条 考核内容为分为四项:综合技术管理、排土工作面规格参数管理、排土作业管理、其它管理。二十三、机电维修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大型露天矿山的主要生产工具是机电设备,机电设备维修工作的质量是保证矿山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要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首先要抓好机电维修的安全质量,尤其是大型设备,多属于大功率高电压范畴,它对人身、邻近设备和低电压设备的安全都是潜在的威胁,为了消除机电维修工作中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116、特制定机电维修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维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严格按照年度维修计划组织大、中修,保证设备满足采矿生产计划要求。2、维修所需的设备、设施、场地、人员配备应满足机电维修的需要。并建立必要的日常维保制度。3、建立、健全机电维修档案。4、实现安全目标。第二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维修分为三级:一级 总分为90-100分,无低于二级合格项二级 总分为80-89分,无低于三级合格项三级 总分为70-79分,无不合格项第三条 机电维修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共五项,设备与指标、电铲机电维修、钻机机电维修、大型卡车机电维修、其它机动设备机电维修。满分为100分。第117、四条 机电维修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月度机电维修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各项分数之和2、年度机电维修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年度内各月得分之和/12(个月)二十四、边坡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滑坡是露天开采较大的危险有害因素之一。它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人为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人对自然的认识程度),二是自然因素(地质构造、岩土物理力学指示、弱层、水及地震灾害的影响等)。对于近水平煤田,采用单斗卡车工艺、移动坑线开拓的露天矿,因矿坑边坡揭露的时间短,三至五年即可内排回填,边坡滑落的危险性较小。而排土场,尤其是外排,其边坡长期存在,并受风雨寒暑风化侵蚀,黄土地基上又承受百米左右高的排118、弃物的荷载,一旦超过一定的压力,第三系的红粘土将形成弱面,在水的作用下,排土边坡将产生坐落式顺层滑坡。特别指出的是外排土场,下边往往有工业广场的各种建筑设施、铁路、公路等。可以说排土场边坡稳定是最大的危险有害因素,因此我们特制定边坡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来解决或减少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对露天矿的威胁。第一条:等级划分。边坡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分为三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各项指标考核得分之和,一级为90-100分,二级为80-89分,三级为70-79分。第二条:考核评分办法。月度边坡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附表内各项得分之和。年度边坡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月得分之和/1119、2(个月)。第三条:考核内容。按不同的作业场所分别考核。内容为:边坡综合技术管理、露天矿坑边坡、排土场边坡、危险边坡四个部分。第四条:当月发生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和一定经济损失者,一票否决,不能参加考评,当月边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按零分计。二十五、事故、非正常损坏、“三违”的划分及处罚办法为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进一步细化事故、非正常损坏、“三违”的划分及处罚办法。一 设备事故划分一、凡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重大事故:1、铲车、挖机、钻机等大型设备掉下一个台阶的;2、卡车掉下一个台阶的;3、大型设备事故造成直120、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二、凡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一级事故:1、大型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不足30万元的;2、轻型车辆因事故报废的;三、凡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二级事故:1、大型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的;2、轻型车辆直接损失为该设备原价值1/2以上者;3、造成挖机24小时以上未能作业的;4、铲车、钻机等大型设备造成倾翻的;5、刮断供电线路的;6、因事故停电造成电铲停止作业8小时/台以上,16小时/台以下的;7、5吨以上,30吨以下轻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四、凡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三121、级事故:1、轻型车辆发生侧翻、撞车,导致水箱漏水的;2、大型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3、撞倒电杆的;4、造成挖机不能作业8小时以上,不足24小时的;5、5吨以上,30吨以下轻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6、电缆明显铲断,造成用电设备停电的。五、凡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一般事故。1、 5吨以上,30吨以下轻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2、 工具车刮撞,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3、 大型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4、 挖机不能作业8小时以下的。5、 电缆在未补过的地方拉坏,造成用电设备停电的。6、 碾压电缆,未造成电缆明122、显损坏,但造成用电设备停电的。六、凡发生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设备非正常损坏。1、 设备不是因相撞,因其它原因,造成设备部件变形,可修复的。2、 电缆破皮,未造成停电或电缆在修补过的地方拉坏,造成用电设备停电的。附:公安部“公通字(1991)113号”文件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123、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二 事故的处罚一、重大事故:发生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办调查处理。二、一级事故:发生一级事故,由公司安全办调查处理。三、二级事故:发生二级事故,由公司安全办调查处理。四、三级事故:发生三级事故,对其责任者不发当月安全奖和浮动工资,下岗再培训一个月,培训期间领取最低工资,不发事故责任者的工长当月安全奖,减发浮动工资,不发事故责任者经理当月安全奖,减发浮动工资。一个部门当月发生二次三级事故,不发部门负责人当月安全奖和浮动工资。一个部门当月发生一次三级一次一般事故,不发负责124、人当月安全奖,减发浮动工资。五、死亡事故:发生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办调查处理。六、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办调查处理。七、轻伤事故:发生轻伤事故,比照三级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同时又是受伤者,按照公司工伤管理办法执行。八、一般设备事故处罚办法。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对事故责任者不发当月安全奖,减发浮动工资,不发事故责任者的工长当月安全奖,减发浮动工资。当月发生两次一般设备事故责任者,不发当月安全奖和浮动工资,根据设备损坏程度判定下岗再培训一至三个月,培训期间领取最低工资。一个班组当月发生两次一般设备事故,工长不发当月安全奖和浮动工资。一个部门当月发生二次一般设备事故,经理不发当月安全奖。九125、非正常损坏处罚办法1、设备非正常损坏:任何设备发生非正常损坏,不发当月安全奖,另根据损失情况做以下处罚:1)损失在1000元以下时,减发工资300元。2)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时,减发工资800元。3)损失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时,减发工资1200元。4)损失在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时,减发工资2000元。5)损失在7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时,减发工资3000元。6)损失超过10000元在50000元以下时,即可认定为一般事故,按一般事故处理。设备发生非正常损坏后,具体损失由设备管理部会同维修部门共同确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同一责任人当月发生两次126、以及两次以上设备非正常损坏时,扣除当月安全奖和浮动工资,根据设备损坏程度判定下岗再培训一至三个月,培训期间领取最低工资。十、“三违”处罚办法。1、“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本办法仅针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依照矿员工纪律管理办法执行。2、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由责任者所在部门或安监站根据违章情节、性质进行处罚100-1000元。3、当月发生一次“三违”的人员,根据违章情节、性质进行处罚100-1000元;当月发生两次“三违”的人员,不发当月安全奖,减发浮动工资500-2000元;当月发生三次“三违”的人员,不发当月安全奖,减发浮动工资2000-3000元127、,下岗再培训一至两个月;培训期间领取最低工资。附:矿外交通事故的处罚:发生矿处交通事故,无论地方交管部门如何处理,矿内按下列规定处理。1、矿外轻微事故,比照矿内一般事故处罚办法执行。2、矿外一般事故,比照矿内三级事故处罚办法执行。3、矿外重大事故,由公司安监局调查处理。4、矿外特大事故,由公司安监局调查处理。说明:1、发生三级或三级以下事故,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根据事故性质、初步判断经济损失情况进行定级、处罚。如果有关部门做出经济损失鉴定,高于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初步判断的经济损失,依照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补充处罚:如果有关部门做出经济损失鉴定,低于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初步判断的经济损失,则依照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原有决定执行。2、对新设备的事故、非正常损坏上调一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