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售楼部销售用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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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99883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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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公司售楼部销售用品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房地产售楼部销售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了合理利用资源,杜绝浪费及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根据售楼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销售用品包括但不限于: (1)办公用品。 (2)销售道具。 (3)礼品。 (4)售楼现场以及样板房内的各类饰品。 (5)其他为售楼部配置的用品。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售楼部全体员工。第二章 销售用品的采购 第4条售楼部的销售用品统一由行政专员负责购置、发放和保管。 第5条进驻案场时,由售楼经理负责草拟“销售2、用品采购清单”,经项目总监核同意后,交由行政专员负责购置。 第6条进驻案场后,因工作需要须购买销售用品时,由申请人填写“物品请单”,并按下列权限报批后,交由行政专员负责购置: (1)总采购金额不超过(含)1 000元,须报售楼经理审核批准。 (2)总采购金额超过1 000元而不超过10 000元,须报项目总监审核批准。 (3)总采购金额超过10 000元,须报公司财务部审核批准。 第7条填写“物品请购单”时,应尽可能明示物品的名称、规格、产地、质量、 等级、估计价格等内容。 第8条未经授权、批准,擅自采购的物品不予报销。第三章 销售用品的领用 第9条销售用品的领用以履行节约、管理合理、满足工作3、需求为原则。 第10条个人领取销售用品时,应填写“销售用品领用单,并签字。 第1l条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管、爱护公司财物,小心使用,不得随意破坏和浪费。对于一些固定放置用品,未经售楼经理允许,不得擅自搬动。 第12条所有公物、设备律不得私自借用。因工作需要而借用时,应填写“销售用品借用单”,经售楼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销售用品后应即时归还。 第13条物品自然损耗,需及时上报;属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因物品自然损耗而领用物品时,须先将旧物品上交,再领取新的物资。 第14条带客户参观样板房时,应自觉维护样板房内的物品。发现有破损的物品时,及时与样板房保洁人员联系。发现客户在参观样板4、房时有不慎行动者,应善意提醒。第四章 销售用品的保管第15条为做到案场申领物品发放管理有序,及时调整领取物品数量,行政专员每周进行物品盘点,并填写“售楼部销售用品盘点表”。第16条案场员工因调离职而离开案场,应向行政专员上交所领取的各类销售品,并填写“调离职人员物品移交清单”,双方交接签收。第17条楼盘结案时,应向行政专员上交所领取的各类销售用品。第五章 销售电话的管理第18条案场电话作为对外联系业务及信息沟通的工具,使用必须为工作需要。第19条般情况下,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内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要尽可能简不能超过3分钟。第20条长途电话是为了便于联系外地客户而设置,应在节约的原则下进行使通话要做到长话短说,达到目的即可。第2l条使用案场电话拨打长途电话时,打电话人应做好登记记录(姓名、电话号码、事由、时间、打电话人)。第22条不得将案场电话借与他人使用。如来访客户需要借用案场电话,需经销批准。 第23条不得利用案场电话打声讯台或聊天。第六章 案场计算机的管理 第24条案场计算机及软件由客户服务主管指定专人管理,并负责维护和升级。 第25条售楼部全体员工都应正确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软件的正常使用。 第26条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外来光盘等不得在案场计算机上使用,以免带来病 毒。 第27条销售管理软件设有使用权限,未经许可不得越权使用软件。第七章 附 则 第28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