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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77页)
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7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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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611824 2022-10-21 77页 92.90KB
1、克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5 年调整)二一七年十一月目录前 言1第一章 规划背景2第一节 土地利用状况2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5第二章 规划目标8第一节 规划主要目标8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2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2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16第四章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0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保持耕地总量平衡20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21第三节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24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26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安排26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26第三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27第六章 土地生2、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0第一节 基础性生态用地规模和布局30第二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区域30第三节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措施31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3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36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36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36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37第九章 乡级土地利用调控39第一节 乡镇用地规模与布局39第二节 农垦系统土地利用规划42第十章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控制43第一节 中心城镇基本情况43第二节 中心城镇发展方向和用地调控指标43第三节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44第四节 土地用途分区49第五节 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51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2第一节 加强3、规划行政管理52第二节 加强规划技术管理保障53第三节 强化规划经济调节手段53第四节 提高规划社会保障能力54前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克东县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加强实施“工业强县、牧业富县、科教兴县、生态立县”的基本方针,以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克东县情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相关部门规划,编制克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明确 2006-2020 年期间土地利用的基本战略,确定土地利用4、总体规划的主要目标和调控指标,明确土地利用的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对促进克东县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克东县行政辖区内的克东、宝泉、千丰、玉岗等 4 个建制镇和金城、润津、昌盛等 3 个乡以及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赵光农场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 208320.8 公顷。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与原规划一致,为克东县所辖全部土地。以 2005 年为基期年,以 2014 年为调整完善基准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调整完善时间段为 5、2015-2020 年。54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土地利用状况一、县域土地利用状况(2014 年)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2014 年克东县县域土地面积 208320.8 公顷,占齐齐哈尔市土地面积 4.9%,其中农用地 190435.6 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 91.4%;建设用地 10235.6 公顷,占 4.9%;其他土地 7649.6公顷,占 3.7%。1、农用地全县县域农用地面积 190435.6 公顷,其中耕地 154934.5 公顷,占全县县域土地面积 74.4%;园地 84.3 公顷,占 0.1%;林地 27328.6公顷,占 13.1%;牧草地 3584.4 公顷,占 1.7%;6、其他农用地 4503.8公顷,占 2.2%。2、建设用地全县县域建设用地10235.6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251.8 公顷, 占全县县域土地面积 4.0%;交通水利用地 1763.1 公顷,占 0.8%;其他建设用地 220.7 公顷,占 0.1%。3、其他土地全县县域其他土地面积 7649.6 公顷,其中水域 1186.6 公顷,占全县县域土地面积 0.6%;自然保留地 6463.0 公顷,占 3.1%。二、县属土地利用情况2014 克东县县属土地面积为 195505.8 公顷,占齐齐哈尔土地面积 4.9%,其中农用地面积为 178396.1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1.2%;建设用7、地 9950.6 公顷,占 5.1%;其他土地 7159.1 公顷,占3.7%。1、农用地全县县属农用地面积为 178396.1 公顷,其中耕地 144526.6 公顷,占全县县属土地面积 73.9%;园地 84.3 公顷,占 0.1%;林地 26016.6公顷,占 13.3%;牧草地 3584.4 公顷,占 1.8%;其他农用地 4184.2公顷,占 2.1%。2、建设用地全县县属建设用地 9950.6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8042.8 公顷, 占全县县属土地面积 4.1%;交通水利用地 1687.3 公顷,占 0.9%;其他建设用地 220.5 公顷,占 0.1%。3、其他土地全县县属8、其他土地面积 7159.1 公顷,其中水域 1178.0 公顷,占0.6%;自然保留地 5981.1 公顷,占 3.1%。三、土地利用特点1、耕地面积大分布广,土地垦殖率较高克东县地处松嫩平原北部,大部分地势平坦,耕地分布集中,有利于农业机械化作业和土地规模经营,是全省粮食主产区和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2014 年全县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 74.4% (县属为 73.9%)。2、人均农村居民点用规模较大全县 2014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7052.3 公顷(县属为 6843.3 公顷),占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85.5%。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远远高于人均城镇用地水平。3、后备土地资源少全县9、其他土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 3.7%(县属 3.7%),后备土地资源少且水域及部分自然保留地是不可利用的土地,其他土地中利用潜力较大的土地主要为其他草地,河流、湖泊、滩涂等其他土地难以利用。四、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耕地后备资源较少,补充耕地难度较大。2014 年全县其他土地仅占土地面积 3.7%,是齐齐哈尔市荒草地较少的县份,根据荒草地适宜性评价,宜农荒草地约占 30%左右,而大部分荒草地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增加了补充耕地的难度。不稳定耕地面积较多,耕地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次土地调查全县土地垦殖率为 74.4%,在全省属于土地垦殖率较高的,但有一部分耕地是由于近年干旱而开发河滩地和低洼地增加的10、,一遇大水年易发生洪涝灾害,容易发生灾害毁地,不稳定耕地面积较多。根据2002 年完成的克东县农用地分等结果,全县耕地中的中低产田比重70%以上,中低产田比重较大,耕地总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坡耕地面积多,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土壤质量下降。克东县地处松嫩平原北部属小兴安岭山地向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地貌复杂,丘陵漫岗多,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粗放经营,土地荒弃,重用轻养现象较为普遍,加之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导致地力使用过度,土壤质量下降,农用地产出率难以提高。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是克东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克东县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城11、镇化和工业化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这些目标的实施既给克东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1、随着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省政府提出的“五大规划”、“十大产业”、“龙江丝路带”等战略为克东县加快发展提供了条件。2、随着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乡村成为可能,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优化城乡用地配臵, 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3、资源和区位优势将有利于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快速转变。克东县位于齐齐哈尔、绥化、黑河三市的辐射交汇地带,齐北铁路、哈黑公路以及碾北公路纵横12、境内,可以很迅捷地承受三个城市的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经济、科技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势必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从而有利于促进全县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臵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1、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规划期内,随着全县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建设用地需求依然旺盛, 而适宜开垦的后备土地资源不足、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难度日益加大,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加之新一轮规划要求克东县耕地保持基本稳定,基本农田保护压力较大,保护形势较为严峻。2、统筹区域间用地任务更加艰巨,土地调控难度越来越大规划期间,是全县人口、资源13、和环境等矛盾不断加剧的时期。在用地需求全面持续增长和土地资源约束双重压力下,行业间、区域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将日益突出。个别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无序竞争、重复建设、盲目扩大用地规模,片面要求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减少耕地保护面积,使全县统筹调控用地的任务越来越重。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任务迫切目前,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人均城镇用地偏高,农村居民点宅基地普遍超过省的规定标准,空闲地、空心村大量存在。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普遍超过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建设用地低效、粗放利用,进一步加剧土地供需矛盾,影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高效利用方式转变的任务十分14、迫切。面临规划期间全县土地利用管理新形势、新问题,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到耕地质量低,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本着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使命,切实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质量,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任务刻不容缓;另一方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从土地利用战略高度,统筹土地利用、管理和资源保护,合理安排各项用地,为全县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土地保障和服务。第二章 规划目标第一节 规划主要目标针对规划期克东县土地利用战略及土地利用目标,为切实做到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克东县土地利用状况及存在主15、要问题,提出规划的主要目标:一、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稳定和质量提高我县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目标为中心,为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和商品粮基地,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面积稳定、质量提高,各部门各行业要把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作为发展的基本定位,制定相关地规划、计划必须突出耕地保护,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通过采取耕地整治、其他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措施, 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结合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完善农16、田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基本农田的生产能力。二、落实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大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建集约型用地模式,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通过采取严格建设用地标准,积极盘活存量用地,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措施,全面落实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建设项目选址管理,确保新增建设用地不占、少占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撤并零星农村居民点,控制自然村屯的无序扩张,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对废弃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工矿用地要及时安排复垦。推进城乡建设17、用地整理,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环境友好、节约集约利用的土地利用体系。四、加强环境保护建设,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农业产业带建设,逐步发展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加强生态建设,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做到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目标一致,协调生态脆弱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五、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发挥规划在土地利用管理的调控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和年度计划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发挥规划在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18、强土地管理的调控作用。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一、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持耕地面积稳定,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到 2020 年克东县县耕地保有量 142455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10230 公顷(县属耕地保有量 134000 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2700 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要落实保护责任制,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增加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规划期内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克东县县域到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523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 1891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851919、 公顷以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267.2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543 公顷以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 343.5 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0.2 公顷。克东县县属到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238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 1891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8310 公顷以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267.2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543 公顷以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 343.5 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0.2公顷。三、节约集约用地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30 平方20、米以内,新增交通、水利、能源等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各项新增建设用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用地标准安排用地。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目标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农用地保持稳定增长,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其他土地得到合理开发,使土地利用格局与自然环境容量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通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全县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2014 年的 91.4%: 4.9%:3.7%调整到 2020 年的 92.4%:5.0 %:2.6%,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逐步趋于合理。五、土地整治目标到 2020 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 240 公顷,新增耕地将优先划入耕地储备库中。21、六、生态建设目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前提下,协调好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关系,进一步做好水土流失治理,积极营造生态防护林,巩固已有的生态退耕成果。到 2020 年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将达到 41547 公顷,占现有水土流失面积 60%;林地面积达到 26312 公顷(县属为 25000公顷),森林比例为 12.6%。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克东县农用地比重大,耕地、林地分布相对集中,做好农用地结构调整,做到稳定增加农用地面积,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根据草原部门划定的基本草原和林业规划布局,适当增加园地、林地、草地面积,为全县农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22、条件。1、耕地面积合理调整克东县 2014 年全县耕地面积为 154934.5 公顷(县属 144526.6 公顷),考虑到期内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和灾毁耕地以及不稳定耕地因素,至 2020 年全县耕地面积调整保持在 146492.6 公顷(县属136084.7)以上。规划期内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10230公顷(县属 102700 公顷)。2、适当增加园地面积2014 年克东县园地面积为 84.3 公顷(县属 84.3),规划期内稳定现有园地面积,提高园地质量,利用低山、丘陵、荒坡地等适当集中发展园地。至 2020 年园地面积 206.9 公顷(县属 206.9 公顷),比 2023、14年增加园地面积 122.6 公顷。3、逐步增加林地面积2014 年克东县林地面积 27328.6 公顷(县属 26016.6 公顷),按照克东县实施生态县建设要求,规划期内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利用荒山、荒坡造林,增加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面积,实施一批林业重点建设工程。至 2020 年县域林地面积调整为 30075.0 公顷(县属28763.0 公顷),比 2014 年增加林地面积 2746.4 公顷。4、合理增加牧草地2014 年克东县牧草地面积为 3584.4 公顷(县属 3584.4 公顷),为促进牧业发展,不准开垦草地,除建设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草地外, 严格控制草地面积占用,合理增加24、草地面积,保持优质草地面积稳定。至 2020 年牧草地面积调整为 11437.8 公顷(县属 11437.8 公顷),比2014 年增加 7853.4 公顷。5、适当安排其他农用地2014 年克东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503.8 公顷(县属4184.2 公顷),规划期内重点做好畜牧、水产养殖用地安排,建立饲养基地和小区, 提高养殖用地利用效益,至 2020 年全县其他农用地调整为 4325.1 公顷(县属 4005.4 公顷),比 2014 年减少其他农用地 178.7 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为保障克东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新增建设用地,25、重点保障城镇和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在不突破市级规划下达我县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按照全县城镇化发展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至 2020 年克东县县域内建设用地调整为 10523.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为 8519.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 1543.0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为 2004.0 公顷。至 2020 年克东县县属内建设用地调整为 10238.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为 8310.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为 1543.0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为 1928.0 公顷。1、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期内按照县域经济发展需要,优先发展克东26、县中心城镇和重点建制镇,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适量增加城镇用地、中心村用地,逐步缩减零散农村居民点用地,有效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至 2020 年全县县域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 8519.0 公顷(县属 8310.0 公顷),比 2014 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加 267.2 公顷。2、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为保障城镇发展及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至 2020 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 1543.0 公顷(县属 1543.0 公顷),比 2014 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 343.5 公顷。主要布局在中心城镇城南以及宝泉镇镇政府周边,以满足至 2020 年城镇建设用地需求。3、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随着城镇化进27、程加快,农村人口逐年减少,结合新农村建设,通过实施农村居民点整治,到 2020 年全县规划拆除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屯,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 6976.0 公顷(县属 6767 公顷),比2014 年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 76.3 公顷。按照先拆后补的原则,用于安排新增中心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的居民点主要是根据省民政厅关于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克东县金城乡撤乡建镇请示的批复(黑民区201423 号),金城乡乡政府所在地由村镇建设用地调整为城镇用地。4、统筹安排交通水利用地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臵,保障国家和省市重点交通运输建设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优先保障灌溉、除涝、防洪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至 202028、 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规模调整为 1773.0 公顷(县属 1697.2公顷),比 2014 年增加交通水利用地 9.9 公顷。5、合理安排其他建设用地根据规划期电力、建材、环保、农产品加工等部门和行业发展建设要求,至 2020 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调整为 231.0 公顷(县属 230.8公顷),比 2014 年增加 10.3 公顷,重点保障交通、能源、电力、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用地。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开发利用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条件,严格禁止开垦湿地等生态脆弱区内的自然保留地,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开发, 在开发中保护。至 2020 年全县其他土面积调整为 5260.4 公顷(县属429、770.0 公顷),比 2014 年减少 2389.2 公顷。1、保持水域面积稳定规划期内保持水域面积稳定,2020 年全县水域面积为 1186.6 公顷(县属 1178.0 公顷),规划期间内水域面积保持不变,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例为 0.6%。2、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保留地规划期内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保留地,到 2020 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为 4073.8 公顷(县属 3592.0 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 2.0%,比 2014 年减少 2389.2 公顷。减少的自然保留地主要用于开发草地占用。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土地利用布局调整要按照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要求,进一步30、优化土地资源配臵,科学合理安排各项用地空间布局。一、农用地布局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农业的角度出发,确立耕地保护战略,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要求,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农用地布局以宝泉镇、玉岗镇、昌盛乡等地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为主。规划期内保持耕地面积基本稳定,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调整基本农田,参照克东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成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 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要求,对全县基本农田进行适当调整。规划期内将等别高, 集中连片耕地以及土地整治新增31、加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将已确定为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及等别低、质量差,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调为一般农田。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后,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10230公顷(县属不低于 102700 公顷)。2、林地布局至 2020 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 30075 公顷(县属 28763 公顷),比2014 年增加林地面积 2746.4 公顷。根据林业规划布局,克东县林地布局以现有爱华、东兴、发展等林场的成片林地和生态防护林为主, 保持林地布局稳定。新增林地布局以农田保护林、水土保持林、城市绿化林为主,布局呈条带状,利用现有成片林地,建设一定规模的林业生产基地。克东县园地面积小,分布零散,结合林地布局32、,做好园地安排,利用荒山、荒坡发展园地。3、牧草地布局至 2020 年全县牧草地面积为 11437.8 公顷(县属 11437.8 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 5.5%。根据草原部门划定的基本草原,克东县牧草地以天然草地为主,集中分布在昌盛、宝泉等乡镇,草地布局要保持现有优质草地面积稳定,同时积极扩大人工和改良草场,提高草场质量。4、其他农用地布局至 2020 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 4325.1 公顷(县属 4005.4 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 2.1%。主要分布在克东、宝泉、润津等乡镇,其他农用地安排以发展畜牧养殖小区为主,提高其经济效益。二、建设用地布局1、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根据克东县城镇体33、系规划安排,为推进全县城镇化进程,以城镇建设为契机,强化城镇的聚集和扩散功能,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加快城镇建设,重点扶持中心城镇和重点建制镇,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镇带村、梯级推进、整体发展的区域性城镇化格局。克东县中心城镇是指县政府所在地克东镇以及宝泉镇部分村,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按照克东县中心城镇发展规划要求,规划期内中心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主要是以城镇周边外扩为主,依托碾北公路、哈黑公路等优越的区位条件,建立新的产业园区和工业园区,并同时搞好旧城区改造,发展商服和物流业,提高已有城镇用地建筑容积率和集约用地水平。克东县除克东镇外,还有 3 个建制镇,规划期内大力发展宝泉、千丰34、玉岗等 3 个建制镇,宝泉镇位于县域北部齐北铁路沿线,对外交通便利,工业发达,千丰镇位于县域西南部,是农产品加工基地, 玉岗镇地处县域东部,乡镇工业发达,是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快重点建制镇发展,构筑“以点带面,集中发展”的用地模式,扩大产业规模, 增强区域竞争能力,有效带动相邻乡村经济社会发展。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以“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为重点,加强村庄建设,整合中心村和居民点,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加大对中心镇、中心村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设一批“村容整洁、村貌美化、村风文明、村民和谐”的新村庄,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实现与城区和35、建制镇的功能对接,融入县域。3、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布局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建养并重和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新建过境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骨干, 建立与周围市县有便捷联系的现代化对外交通系统;以国道、省道为骨干,以县道、乡道和村村通道路为补充,建立具有必要的通达深度和覆盖率、经济合理的县域公路交通网络,形成方便快捷、通达顺畅、路面质量完好、沿路景观优美的县域公路交通体系。规划期内修建玉岗水库泄洪沟建设项目、红旗水库建设等水利项目。按水利部门规划做好水利设施用地安排,并协调与基本农田关系。期内做好电力、环保等重点项目的用地布局,在用地布局上尽量选择荒草地、废弃地,避免占36、用耕地、林地,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湿地。第四章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克东县耕地面积比重大,分布集中,是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和大豆出口基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要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和管理,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建设用地选址要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城市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菜田和优质农田。至 2020 年全县新增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1868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 1399 公顷以内。认真做好农用地调整的引导。合理安排种植业内部37、结构调整,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各类生态林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营造经济林、薪炭林和挖塘养鱼。大力推广机械化耕作农业技术。适当补充优质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提高耕地质量。组织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实施,落实补充耕地指标,至 2020 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240 公顷。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按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 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 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38、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72 号)文件要求,克东县已开展了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已上报初步划定成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更是对基本农田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政策调整,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文件要求,需要对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我省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 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39、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发布实施了黑龙江省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要点 的通知(黑划定办发20164 号),因此我县按国家、省相关政策、法规等要求,需要在已有基本农田划定的基础上,按照省厅新下达的基本农田指标任务,开展城镇周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城镇周边未划定基本农田的地块需逐一进行核实举证,并将原有上报的初步成果进行更新,最终形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健全相关图册及数据库建设以满足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和汇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4 号)文件相关要求。一、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我40、县在本次新划入基本农田 2890.8 公顷,原有基本农田 3890.8公顷,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 6784.8 公顷,占我县耕地总面积的 4.15%。本次划入的基本农田大部分与原有基本农田范围相邻,可以达到优质耕地集中连片的目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又有利于通过划定工作形成城镇的扩展边界,促进城镇转型发展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我县已将各乡镇指标分解下发完成,各乡镇已完成本乡镇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定基本农田地块,形成了划定成果。此次调整完善后, 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 2014 年耕地数据为基础,克东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103604.6 公顷调整为11041、230.0 公顷(县属102700公顷)。此次调整完善,根据基本农田划定要求以及建设用地布局要求, 将不符合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劣质耕地、自然损毁以及规划用地合理布局等划出基本农田。克东县共划出基本农田 544.5 公顷,新划入基本农田 7396.7 公顷,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为 110456.8 公顷。三、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一)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农业建设42、项目占用耕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并监督建设单位对所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剥离的土壤应当主要用于土地复垦,苗床用土,改良中、低产田和被污染耕地的治理。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剥离土壤的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项目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减少地表扰动范围,避免损坏周边耕地的耕作层。无法避免的,由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理、修复或者依法补偿。(二)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三)建立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一方面43、,要切实落实地方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 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管护和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四)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是切实保护耕地,二是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色隔离带建设。(五) 推动永久基本农田精44、细化监管,实时动态监测基本农田数据库作为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之一,在土地利用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数据库基础上, 增加了基本农田划定信息及保护责任信息, 全面反映了基本农田面积、地类、质量、位臵和划定信息、保护责任等,完成土地利用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数据和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合二为一”,实现基本农田“以图说数”、“数出一门”,实现各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有图可依”,“有据可查”。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就是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块、图斑等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以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保护界线、标志等信息的查询、更新和监测监管,实现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全面全程监管。第三节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针对克东县中低产45、田比重大的状况,规划期内加大中低农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力度,采用改垄、修梯田及地埂植物带等方式,保护耕地,防止水土流失,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量。加强耕地质量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要求,依照耕地等级实施差异管理,对水田、菜田等优质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耕地质量评价管理制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按照保护资源与优化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加强建设用地调控,统筹城乡用地布局,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安排,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第一节 建设46、用地规模安排一、县域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到 2020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0523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 1891 公顷,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1868 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 1399公顷。至 2020 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8519 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267.2 公顷。二、县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到 2020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0238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 1891 公顷,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1868 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 1399公顷。至 2020 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8310 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267.2 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47、为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以划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止建设边界的基础上,将建设用地内部细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等四个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进行分区空间管制。一、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克东县允许建设区 8601.6 公顷(县属 8392.6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4.1%。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克东县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 106.148、 公顷(县属 106.1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 0.1%。三、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它区域。土地总面积 199598.8 公顷(县属 186992.8),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95.8%。四、禁止建设区规划期内将蒲峪路古城文化遗址等划为禁止建设区,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 14.3 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 0.1%。第三节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根据克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交通、水利等建设部门提出的用地计划,经综合平衡,确定全县交通、水利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一、交通运输用地规划期内安排碾北公路、202 国道改扩建等工程。根据交通部门的公49、路建设规划做好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全县安排新增交通用地 7.3 公顷。二、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内安排玉岗水库泄洪沟建设项目、红旗水库建设项目、新生灌区建设项目、蒲峪路灌区建设项目、克东镇第二水源地、克东县供水工程、润津河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按水利部门建设规划做好用地布局安排,并协调与基本农田关系,在规划的水利工程占地范围内耕地可不列入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全县安排新增水利工程用地 2.6 公顷。三、电力设施用地规划期内安排 35KV 输变电项目 16 处、110KV 输变电项目 3 处、220KV 输变电项目 3 处、生物物资发电项目、电力风电项目、克东爱华风电场、克东玉岗风电场等电力建设项目等,按电50、力部门建设规划做好用地布局安排,并协调与各项用地的关系,在规划的电力工程占地范围内耕地可不列入基本农田。四、环保、能源及其他设施用地规划期内安排克东污水处理厂、克东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等环保设施用地。安排液化气项目、克东镇城区供热工程项目及克东县地热开发项目等能源设施用地及国家急需用水储备库等项目,布局应远离城镇及生活区,并尽量选择荒草地、废弃地等,避免占用耕地和优质草地,严格控制占用林地、湿地。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克东县地处小兴安岭南麓向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丘陵起伏,地形地貌复杂,坡耕地多,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做好生态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用地布局,发挥生态51、功能,对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会起到积极作用。第一节 基础性生态用地规模和布局克东县是实施“三北”防护林重点县之一,规划期内全县增加林地2746.4 公顷,至 2020 年达到 30075.0 公顷,占土地面积 14.4%。生态林建设以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城乡绿化林为主,按照林业建设需要,做好生态林用地安排。宝泉、昌盛等乡镇范围内有爱华、发展、东兴等林场,成片林地较多,保持林地面积稳定,做好抚育更新,营造经济林,建立一定规模的林业生产基地。第二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区域一、湿地恢复治理区该区域主要位于乌裕尔河沿岸滩涂、沼泽地等湿地,由于近些年干旱,部分湿地被开垦,沼泽地及天然草地遭到破坏,52、使湿地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同时由于洪水泛滥,河水冲刷等原因,岸边塌陷等水土流失问题较为严重。该区域要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治理,通过农用地结构调整,开展部分不稳定耕地的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二、水土流失治理区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 33.3%,主要分布在宝泉、玉岗、润津、昌盛等乡镇,通过实施坡地改梯田,营造水土保持林、开挖截流沟等措施,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至 2020 年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预计达到 41547.0 公顷,使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 40%以内。三、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区该区以广大农区为主,克东县地处小兴安岭山地向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地貌复杂,易受洪涝灾害危害,北53、部丘陵漫岗区,地势起伏较大,水土流失严重,造成黑土层减薄,地力下降。规划期内要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黑土防治工作,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整理,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全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四、工矿废弃地复垦区克东县工矿废弃地以砖瓦场和砂石开采场废弃地为主,多年的烧砖区,砂石开采留下一定数量工矿废弃地,占用了农用地及耕地,农业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破坏。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复垦,加大工矿废弃地治理力度,改善这一地区生态环境。第三节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措施一、加强林地生态系统建设林地具有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重要作用,结合“三北”防护林建设,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54、城乡绿化林等,保护好现有成片林地,加强林地生态系统建设,增加林地面积,全面改善全县生态环境。二、加大土地退化防治力度克东是以农业为主的县,但由于水土流失、黑土退化、“三化”草场增多等原因,造成地力下降,土地退化,直接影响全县农业生产发展。规划期内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搞好坡耕地水土流失,防止黑土退化和治理“三化”草地,至 2020 年全县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 60%以上,“三化”草地率下降到 30%以下,黑土退化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全面提高土地利55、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建立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的高产稳产农田,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四、建立健全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责任制土地开发利用要以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做到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任何土地开发利用活动必须把维持良好生态环境放在首位,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积极开展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评价,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土地开发利用活动。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按照土地用途分区的目的和原则,依据克东县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土地利用状况,立足于强化区域土地不同的特色和主要的功能,将全县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56、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等八个土地用途分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内含基本农田及为其服务的相关设施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115242.5 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 55.3%。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超过 2 万公顷有宝泉、玉岗等乡镇。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规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果园和水产等用地,为农业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等。本区土地面积 39620.1 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 19.0%,各乡镇均有分布。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57、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城乡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已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期内安排建设用地区域。本区土地面积 8230.3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4.0%。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地位十分重要,特别是克东镇是县政府所在地,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交通中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聚集和扩散功能。四、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建设发展需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以砖瓦窑、采石场用地为主,用地规模小,布局比较分散。本区用地面积 371.3 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 0.2%,主要分布在克东、宝泉、玉岗等乡镇。独立工矿用地区主要是搞好现有建设用地挖潜,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增加经济效58、益。五、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是指依法划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区,本区面积为 14.3 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 0.1%。六、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 包括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其他林地以及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林地, 规划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以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本区土地面积 26830.2 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 12.9%。本区主要分布于宝泉、昌盛等乡镇。七、牧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是指为发展畜牧业生产而需要划定的用地区域。通过划定牧业用地区,有利于保持优质草场面积稳定,促进全县牧业发展, 本区包括已有的草地及宜牧的荒草地。本59、区土地面积 11796.2 公顷, 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5.7%,集中分布在宝泉、玉岗、润津等乡镇。八、其他用地区本区面积为 6215.9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3.0%。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克东县土地整治以农用地为主,以土地整治、复垦、开发和农村居民点整治为平台,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村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克东县耕地面积多,土地垦殖率高,是全省粮食主产区,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之一,规划期内安排全县土地整治项目 23 个以及宝60、泉、千丰、玉岗、金城、昌盛、润津等乡镇农村居民点整治项目,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 240 公顷,新增耕地将优先划入耕地储备库。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根据全县土地整治潜力,耕地分布状况以及现有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状况,全县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23 个,主要分布在乌裕尔河、润津河沿岸,该处未利用地多,土地整治潜力较大,搞好田间工程配套,提高耕地质量。根据区位、规模等因素划分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克东县共划分土地整治区域 4 个。1、宝泉镇乌裕尔河流域整治区域主要位于乌裕尔河治流域,耕地面积较大且耕地集中连片,地势平坦,土地整治潜力较大,到 2020 年规划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共 4个,建设规模为 801661、 公顷,新增耕地 40 公顷。2、玉岗镇乌裕尔河流域整治区域位于乌裕尔河流域,耕地面积较大,水资源丰富,群众基础较好, 利于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到 2020 年规划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4 个,建设规模为 8599 公顷,新增耕地 30 公顷。3、克东镇、润津乡、金城乡整治区域此区域主要位于润津河流域,耕地面积较大,水资源丰富,克东镇为中心城镇,交通较为便利,利于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到 2020 年规划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5 个,建设规模为 8412 公顷,新增耕地 106.1公顷。4、千丰镇、昌盛乡土地整治区域此区域主要位于千丰镇、昌盛乡,耕地面积较大且集中连片,地势平坦,耕地质量相对较好,土地整治潜62、力大。到 2020 年规划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8 个,建设规模 18372 公顷,新增耕地 63.9 公顷。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一、严格立项审查,确保土地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重,内容多,投资大,立项时必须严格审查,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项目可行性讨论,并规范勘测,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核定建设方案和标准,确定建设规模,并安排好整治工作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经批准后的土地整治项目顺利实施。二、加强管理,健全项目实施管理机制土地整治项目从立项到施工,验收及后期管护,需要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实行全程统一管理,认真落实项目责任制、工程质量监理制、施工队伍投标制、财务管理审计制,63、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三、整合资金投入,形成综合效益组织实施土地整合项目时,要注重整合农业开发、水利、交通、改造中低产田等建设资金的捆绑投入,形成聚集效益。抓好建设资金筹措,形成国家、地方政府、受益单位共同投资的组合方式,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专户,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竣工后积极组织验收,交付管护单位管理。第九章 乡级指标落实情况县级规划按照各乡(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资源现状和土地利用潜力,明确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及有关政策,根据土地用途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治安排,在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提出各乡(镇)土地利用64、调控指标。第一节 乡镇用地规模与布局规划到 2020 年县属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40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0270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0238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 831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543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399 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240 公顷。克东镇。地处克东县中部,位于哈黑公路与碾北公路交界处。2014 年全镇土地总面积 6634.5 公顷,人口 5.49 万人。城镇定位为工业、商贸、交通中心,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物流、商贸。规划到 2020 年全镇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 2865、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65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509.5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 1436.2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865.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10 公顷。宝泉镇。地处克东县北部,位于哈黑公路与齐北铁路交界处。2014 年全镇土地总面积 45889.1 公顷,人口 5.48 万人。城镇定位为县域北部工业、商贸、物流中心,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物流、商贸。规划到 2020 年全镇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4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21565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443.6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 2017 公顷66、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370.5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59 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40 公顷。千丰镇。地处克东县西南部,哈黑公路横贯境内。2014 年全镇土地总面积 22490.3 公顷,人口 3.33 万人。城镇定位为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体,以商贸、服务为补充的工贸综合型城镇。规划到 2020 年全镇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6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313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971.8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 781.2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06.7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00 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63.67、9 公顷。玉岗镇。地处克东县东部,位于碾北公路沿线。2014 年全镇土地总面积 34776.6 公顷,人口 4.27 万人。城镇定位以农业为主, 以食品加工产业协调发展为辅的乡镇。规划期内充分利用水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田,建设高产农田示范区。规划到 2020 年全镇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6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20392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848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 1306.3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76.8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00 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30 公顷。金城乡。地处克东县西部,碾北公路横贯境内。201468、 年全乡土地总面积 18878.7 公顷,人口 2.86 万人。乡镇定位为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体,以商贸、服务为补充的工贸综合型乡镇。规划到 2020 年全乡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5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180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103.9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 809.6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10.3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110 公顷。润津乡。地处克东县中南部,位于哈黑公路沿线。2014 年全乡土地总面积 25718.3 公顷,人口 3.79 万人。乡镇定位以农业为主, 以食品加工产业协调发展为辅的乡镇。规划到 202069、 年全乡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2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632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158.7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 878.5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3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210 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106.1 公顷。昌盛乡。地处克东县东南部,位于哈黑公路与碾北公路交界处。2014 年全乡土地总面积 41118.3 公顷,人口 3.62 万人。乡镇定位为以农业生产为主,以林业协调发展为辅的乡镇。规划到 2020 年全乡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90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7028 公顷、建70、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202.5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 1081.3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210 公顷。第二节农垦系统土地利用规划克东县辖区内农垦系统主要包括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赵光农场。2014 年该农场土地面积 12815.0 公顷,占克东县土地面积 6.2%,其中耕地 10407.9 公顷,建设用地 285 公顷。该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农垦系统组织编制,规划到 2020 年该农场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 8455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7530 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85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得突破 209 公顷。第十章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控制中心城镇是指克71、东县政府所在地克东镇以及宝泉镇部分村,位于哈黑公路与碾北公路交界处,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 做好中心城镇用地安排,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中心城镇的聚集效率和辐射功能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一节 中心城镇基本情况中心城镇包括克东镇全部和宝泉镇的平安村、文昌村、石山村等村以及润津乡的礼让村和金城乡的勇进村等,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做好中心城镇用地指标调整和布局安排、加快中心城镇发展,发挥在县域经济发展的聚集作用和辐射功能,将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4 年克东县中心城镇控制面积12710.5 公顷, 其中农用地面积 10854.6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 1559.0 公72、顷,其他土地296.9 公顷,克东镇建成区面积 1032.6 公顷。第二节 中心城镇发展方向和用地调控指标一、中心城镇发展方向结合克东镇 2020 年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至 2020 年末城镇居住人口达 5.8 万人,中心城镇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达到 1048.0 公顷。中心城镇规划期内发展方向以城镇周边外扩为主,依托碾北公路、哈黑公路等优越的区位条件,建立新的产业园区和工业园区,并同时搞好旧城区改造,发展商贸和物流业,推动市场经济发展,振兴县域经济。二、用地指标调整立足于把克东镇建成齐齐哈尔东北部的集商贸物流中心、农产品加工基地、交通枢纽中心为一体的重要城镇,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保留中心73、城镇发展空间。2020 年中心城镇的建设用地控制在 2117.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 1987.0 公顷,城镇工矿控制规模在 1022.4公顷,至 2020 年中心城镇人口达到 5.6 万人,规划新增城镇工矿用地 242.5 公顷。第三节 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克东县中心城镇农用地面积 10854.6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85.4%;规划至 2020 年调整为 10489.3 公顷,占 82.5%,比2014 年减少 365.3 公顷。1、严格保护耕地2014 年中心城镇耕地面积 9783.7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74、的77.0%;规划至 2020 年耕地面积为 7368.6 公顷,占 58.0%;比 2014年减少 2415.1 公顷。2、适当增加园地2014 年中心城镇园地面积为 23.8 公顷,仅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0.2%;规划至 2020 年园地增加至 146.3 公顷,占 1.2%;比 2014年增加 122.5 公顷。3、合理减少林地2014 年中心城镇林地面积为 61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9%;规划至 2020 年林地面积为 568.2 公顷,占 4.5%;比 2014 年减少了50.2 公顷。4、牧草地面积增加2014 年中心城镇牧草地面积为 47.1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75、积的 0.4%;规划至 2020 年牧草地面积为 2120.1 公顷,占 16.7%;比 2014年增加了 2073.0 公顷。5、合理调整其他农用地2014 年中心城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381.6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3.0%;规划至 2020 年其他农用地 286.1 公顷,占 2.3%;比 2014减少了 95.5 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 年中心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 1559.0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12.3%;规划至 2020 年为 2117.5 公顷,占 15.9%。比 2014 年增加 558.5 公顷。1、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2014 年中心城镇的城镇76、工矿用地面积 779.9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6.1%;规划至 2020 年为 1022.4 公顷,占 8.0%。比 2014 年增加 242.5 公顷。2、适当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2014 年中心城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653.8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5.1%;规划至 2020 年为 964.6 公顷,占 7.5%。比 2014 年增加 310.8 公顷。3、统筹安排交通水利用地2014 年中心城镇交通水利用地 95.9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0.8%;规划至 2020 年为 97.9 公顷,占 0.8%。4、合理调整其他建设用地2014 年中心城镇其他建设用地 29.477、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0.2%;规划至 2020 年为 32.6 公顷,占 0.3%。比 2014 年增加 3.2公顷。(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 年中心城镇其他土地面积 296.9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2.3%;规划至 2020 年为 103.7 公顷,占 0.8%。比 2014 年减少 193.2公顷。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一)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依据中心城镇的地形地貌、气候、植被、土壤等自然区域特性, 规划期内要加强主要水系的生态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林地、绿地和草地作为生态用地,必须严格保护。在进行经济开发和非农业建设时尽量避开重要的生态用地,加强生态用地的建设,切实提78、高生态用地的内在质量和防护效果。其他土地开发必须适度,必须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减少生态用地为前提。(二)优化农用地布局按照中心城镇相关规划布局的要求,优化中心城镇农用地布局, 充分考虑土地适应性,结合中心城镇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等经济社会因素,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进行,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重点,合理安排好园地和林地。1、耕地、基本农田布局中心城镇的规划耕地面积比 2014 年减少 2415.1 公顷,耕地主要分布在平安、文昌、勇进等村。2014 年中心城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3890.8 公顷。规划期间因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大大增加,城区79、规模将不断扩大,加上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因素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另外一部分中低产田改造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使部分耕地质量大大提高,质量布局发生了变化。所以对中心城镇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规划至 2020 年中心城镇基本农田调整为 6784.8 公顷,调出基本农田 1.6 公顷,调入基本农田 2895.6 公顷。2、园地布局中心城镇园地面积较少,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能力和综合效益,比 2014 年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园地发展由外延扩展转变到内涵提高上来,即完成由“量的增加”到“质的提高”的转变。规划期间应控制园地发展方向,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规划期内园地面积比 2014 年增80、加 122.5 公顷。3、林地布局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 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中心城镇林地,成带、成片、成网,分布较广,积极保护现有林地,并完善林地生态系统。4、其他农用地布局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大力发展食草型、节约型畜禽养殖, 积极发展特种养殖,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其他农用地的结构和布局。(三)优化建设用地布局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中心城镇的城镇工矿用地由 2014 年的 779.9 公顷增加到 2020 年的 1022.4 公顷。按照中心城镇城镇体系优化空间布局,职能分工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等,合理规划中心城81、镇的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以区域经济和资源特点为基础,以集约化利用土地空间为前提,以现有企业为依托,充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市场前景广阔,规模经济效益突出,可持续发展性强,环境污染少或无污染的产业。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2014 年中心城镇农村居民点用地 653.8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 964.6 公顷。结合村镇规划,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实施优化空间布局。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坚持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期内重点建设的交通项目有贯穿南北的 202 国道改建、跨越东西的碾北公路建设项目等;环保项目有克东镇82、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等;电力项目有南北方向110kv 克南线双回路输变电工程等。第四节 土地用途分区为更好的优化配臵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全镇现有耕地,协调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的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目标及措施的不同以及宝泉镇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共八个土地用途分区。同时提出相应的管制细则,加强对用地的用途管制,做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内含基本农田及为其服务83、的相关设施用地。本区面积7090.5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55.8%。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规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果园、草地和水产等用地, 为农业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等。本区土地面积 869.5 公顷, 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6.8%。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土地面积 755.6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 5.9%。四、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土地面积 949.1 面积,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 7.284、%。五、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以砖瓦窑、采石场以及农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为主,用地规模小,布局比较分散。本区土地面积 214.9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 1.7%。六、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 包括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其他林地,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规划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以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它类型的零星土地。本区土地面积 367.2 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面积的 2.9%。七、牧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是指为发展畜牧业生产而需要划定的用地区域。通过划定牧业用地区,85、有利于保持优质草场面积稳定,促进全镇牧业发展, 本区包括已有的草地及宜牧的其他土地。本区土地面积 2211.9 公顷, 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 17.4%。八、其他用地区其他用地区面积为 251.8 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 2.0%。第五节 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强化对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按建设用地的布局,划定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并制定了相应的管制规则。一、中心城镇允许建设区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尽量不占、少占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对中心城镇新增城镇用地进行安排,并将这部分用地划为允许建设区,期内安排中心城镇允许建设区面积 1986、19.6 公顷。二、中心城镇有条件建设区为了预防期内不可预见及不确定用地项目的发生,在充分考虑中心城镇空间拓展模式和发展趋势及方向,并避让优质耕地和生态环境用地的前提下,按不大于允许建设区的 20%安排有条件建设用地区。规划确定的中心城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 60.9 公顷。三、中心城镇限制建设区为了严格保护耕地等农用地,进一步实施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在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以及禁止建设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划为限制建设区,期内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 10730.0 公顷,中心城镇划定的限制建设区内除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外,不准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87、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克东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规划管理实施,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第一节 加强规划行政管理加强规划的落实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专项规划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把县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城乡建设用地目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新农村建设目标等各项用地规划目标落实到各乡(镇) 具体地块,并划定土地利用用途区。强化其他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克东县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生态、旅游等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集约节约用地要求。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不得突破8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安排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一致的,均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 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节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的建设项目,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许可;不符合规划而又确需转用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获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用途转用规划许可。第二节 加强规划技术管理保障提高土地规划的信息建设水平和技术水平。加快推进涵盖土地利用的数据库建设,统一用地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信息平台,89、实现土地管理的一体化。加强规划从业人员的专业教育, 实行上岗认证制,形成一批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实施。规范土地市场,促进规划实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垄断土地出让市场,监控土地转让、抵押、租赁等活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全面履行土地交易中的权属登记、收费管理、查处违章等职能。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利用环境,促进全社会建立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第三节 强化规划经济调节手段完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 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约束机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90、地管理法 的规定,足额收缴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加大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统筹协调土地出让收入,集中土地出让收入分配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向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倾斜,支持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第四节 提高规划社会保障能力健全规划的民主参与制度。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成立有代表性的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规划修编的听证制度,加强规划论证工作,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具体91、安排耕地整理、村庄整治等方面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大规划的公示和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示规划的主要内容。鼓励利用办理大厅或电视媒体、报刊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宣传规划的相关内容,让社会各阶层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重要性,自觉遵守、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高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广大公众对依法用地、科学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认识,增强全民土地保护意识。设立违反规划用地举报制度,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规划的行为。附表 1克东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 年)单位:公顷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92、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克东县208320.8190435.6154934.584.327328.63584.44503.810235.68251.81763.1220.77649.61186.66463.0县属小计195505.8178396.1144526.684.326016.63584.44184.29950.68042.81687.3220.57159.111785981.1克东镇6634.55359.54704.019.5418.547.1170.41102.41032.648.721.1172.642.2130.4宝泉镇45889.141404.231175.534.280793、5.31154.9964.32228.41805.9387.634.92256.5387.61868.9千丰镇22490.320771.718295.66.31845.4161.0463.41090.5900.5160.229.8628.1111.4516.7玉岗镇34776.631293.028131.41.21768.0639.2753.21900.31362.5497.740.11583.3255.21328.1金城乡18878.716975.215245.20.81164.612.7551.91161.3869.9254.836.6742.2199.6542.6润津乡25718.32394、815.421157.220.21636.9380.5620.61232.0954.4252.924.7670.957.3613.6昌盛乡41118.338777.125817.72.111107.91189.0660.41235.71117.085.433.31105.5124.7980.8农垦小计12815.012039.510407.90.01312.00.0319.6285.0209.075.80.2490.58.6481.9农垦北安分局12815.012039.510407.91312.0319.6285.0209.075.80.2490.58.6481.974附表 2-1克东县县域95、规划主要用地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指标2014 年原规划指标调整完善后指标指标变化情况指标属性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154934.51367131424555742约束性2、基本农田面积1036051036051102306625约束性3、园地面积84.3217180-37预期性4、林地面积27328.63045126312-4139预期性5、草地面积3584.411425114250预期性6、建设用地规模10235.6104661052357预期性(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251.88470851949约束性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198.913871543201预期性(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96、用地规模1983.8199620048预期性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37418911517预期性2、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55818681310预期性3、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5713991142约束性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57240-17约束性三、效率指标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146130-16约束性附表 2-2克东县县属规划主要用地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指标2014 年原规划指标调整完善后指标指标变化情况指标属性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144526.61262071340007793约束性2、基本农田面积96827968271027005873约束性3、园地面积84.97、3217180-37预期性4、林地面积26016.62913825000-4138预期性5、草地面积3584.411425114250预期性6、建设用地规模9950.6101471023891预期性(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042.88230831080约束性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198.913871543156预期性(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907.81917192811预期性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36918911522预期性2、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55818681310预期性3、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5213991147约束性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52240-1298、约束性三、效率指标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146130-16约束性附表 3-1克东县县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2014 年2020 年2020 年面积比2014 年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县域合计208320.8100.0%208320.8100.0%100.0%农用地农用地合计190435.691.4%192537.492.4%2101.8耕地154934.574.4%146492.670.3%-8441.9园地84.30.1%206.90.1%122.6林地27328.613.1%30075.014.4%2746.4牧草地3584.41.7%11437.85.5%7853.4其他99、农用地4503.82.2%4325.12.1%-178.7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10235.64.9%10523.05.0%287.4小计8251.84.0%8519.04.1%267.2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935.70.4%1173.00.6%237.3独立工矿用地263.80.1%370.00.2%106.2农村居民点用地7052.33.4%6976.03.3%-76.3水利交通及小计1983.81.0%2004.01.0%20.2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1763.10.8%1773.00.9%9.9其他建设用地220.70.1%231.00.1%10.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7649.63.100、7%5260.42.6%-2389.2水域1186.60.6%1186.60.6%0.0自然保留地64633.1%4073.82.0%-2389.2附表 3-2克东县县属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2014 年2020 年2020 年面积比2014 年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县属合计195505.8100.0%195505.8100.0%100.0%农用地农用地合计178396.191.2%180497.892.3%2101.7耕地144526.673.9%136084.769.6%-8441.9园地84.30.1%206.90.1%122.6林地26016.613.3%2876314.7%2101、746.4牧草地3584.41.8%11437.85.9%7853.4其他农用地4184.22.1%4005.42.0%-178.8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9950.65.1%102385.2%287.4城乡建设用地小计8042.84.1%83104.3%267.2城镇用地935.70.5%11730.6%237.3独立工矿用地263.80.1%3700.2%106.2农村居民点用地6843.33.5%67673.5%-76.3水利交通及其他建设用地小计1907.81.0%19281.0%20.2交通水利用地1687.30.9%1697.20.9%9.9其他建设用地220.50.1%230.80.102、1%10.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7159.13.7%47702.4%-2389.1水域11780.6%11780.6%0.0自然保留地5981.13.1%35921.8%-2389.1表 4克东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 减(-)耕地规划期末耕地面积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近期(县域)154934.5144526.6142455规划期(县域)154934.52906.82906.811348.81473.89875.1-2070.4144526.6142455年103、均增减(县域)581.4581.42269.8294.81975.0414.1表 4克东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 减(-)耕地规划期末耕地面积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近期(县属)144526.6136084.6134000规划期(县属)144526.62906.82906.811348.81473.89875.1-2070.4136084.6134000年均增减(县属)581.4581.42269.8294.81975.0414.1附表 5克东县建设用地空间管104、制分区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土地总面积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克东县208320.88601.6106.1199598.814.3县属小计195505.88392.6106.1186992.814.3克东镇6634.51450.537.95146.1宝泉镇45889.12037.054.143798.0千丰镇22490.3789.021701.3玉岗镇34776.61319.214.133443.3金城乡18878.7817.718046.714.3润津乡25718.3887.224831.1昌盛乡41118.31092.040026.3农垦小计12815.0209.01105、2606.0农垦北安分局12815.0209.012606.0附表 6克东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土地总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克东县208320.8115242.539620.18230.3371.314.326830.211796.26215.9县属小计195505.8107708.936179.68021.3371.314.325518.211796.25896.0克东镇6634.52626.2635.41307.8142.7276.51526.4119.5宝泉镇45889.122487.37106、601.31880.5156.38884.13135.81743.8千丰镇22490.313792.95163.3778.111.01364.1920.4460.5玉岗镇34776.621339.06959.61298.920.41093.22719.61345.9金城乡18878.712544.73489.3790.427.314.3670.4566.1776.2润津乡25718.317071.64664.3873.613.61127.11290.6677.5昌盛乡41118.317847.27666.41092.012102.81637.3772.6农垦小计12815.07533.6344107、0.5209.01312.0319.9农垦北安分局12815.07533.63440.5209.01312.0319.9附表 7克东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克东县11023014245510523851915431399240县属小计10270013400010238831015431399240克东镇246528001509.51436.2865.7310宝泉镇21565284002443.62017370.535940千丰镇1313017600971.8781.21108、06.710063.9玉岗镇203922660018481306.376.810030金城乡11800145001103.9809.6110.3110润津乡16320202001158.7878.513210106.1昌盛乡17028239001202.51081.2210农垦小计75308455285209农垦北安分局75308455285209附表 8克东县各乡(镇)园地、林地、牧草地调整指标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园地林地牧草地2014 年2020 年2014 年2020 年2014 年2020 年克东县84.318027328.6263123584.411425县属小计84.31802601109、6.6250003584.411425克东镇19.5126418.516047.11461宝泉镇34.2308075.386001154.93043千丰镇6.351845.41460161879玉岗镇1.2117681380639.22627金城乡0.81164.679012.7544润津乡20.2151636.91280380.51244昌盛乡2.1311107.91133011891627农垦小计13121312农垦北安分局13121312附表 9克东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表单位:公顷行政区2014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110、克东县103604.6110456.87396.77.1%544.50.5%县属小计96827.0102923.26620.46.8%524.20.5%克东镇1264.52502.51238.297.9%0.20.1%宝泉镇20654.421581.61227.55.9%300.31.5%千丰镇12885.713155.83252.5%54.90.4%玉岗镇19661.320425.1763.93.9%0.10.1%金城乡11410.411843.5449.53.9%16.40.1%润津乡14578.816349.21853.812.7%83.40.6%昌盛乡16371.917065.5762111、.54.7%68.90.4%农垦小计6777.67533.6756.00.1农垦北安分局6777.67533.6756.011.2%附表 10克东县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2014 年(二调)规划修改后 2020 年修改后-修改前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土地总面积12710.5100.0%12710.5100.0%0农用地农用地合计10854.685.4%10489.382.5%-365.3耕地9783.777.0%7368.658.0%-2415.1园地23.80.2%146.31.2%122.5林地618.44.9%568.24.5%-50.2牧草地47.10.4%2120.116112、.7%2073其他农用地381.63.0%286.12.3%-95.5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155912.3%2117.516.7%558.5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433.711.3%1987.015.6%553.3城镇工矿用地779.96.1%1022.48.0%242.5农村居民点用地653.85.1%964.67.6%310.8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小计125.31.0%130.51.0%5.2交通水利用地95.90.8%97.90.8%2其他建设用地29.40.2%32.60.3%3.2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296.92.3%103.70.8%-193.2水域56.60.4%56.60.4%0113、自然保留地240.31.9%47.10.4%-193.2表 11克东县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土地总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克东县中心城区12710.57090.5869.5755.6949.1214.9367.22211.9251.8合计12710.57090.5869.5755.6949.1214.9367.22211.9251.8附表 12克东县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土地总面积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中心城镇12710.51919.660.910114、730合计12710.51919.660.910730附表 13城镇周边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单位:公顷行政区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面积调出基本农田面积克东县中心城区3890.86784.82895.61.6克东镇1264.42502.51238.30.2宝泉镇2148.23375.71227.5金城乡296.4551.4256.41.4润津乡181.8355.2173.4附表 14-1克东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年限涉及乡(镇)一、能源1液化气项目2015-2020 年克东镇2克东镇城区供热工程项目2015-2020 年克东镇3克东115、县地热开发项目2015-2020 年克东镇4热电联产项目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千丰镇、玉岗镇、金城乡、润津乡、昌盛乡5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铺设项目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千丰镇、玉岗镇、金城乡、润津乡、昌盛乡6黑河-大庆专用油品管道工程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千丰镇、玉岗镇、金城乡、润津乡、昌盛乡7红陶土开发项目2015-2020 年千丰镇8酸性漂白土项目2015-2020 年玉岗镇9陶粒页岩开发项目2015-2020 年玉岗镇、宝泉镇10石油物探项目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千丰镇、玉岗镇、金城乡、润津乡、昌盛乡二、交通1202 国道改扩116、建57KM2015-2020 年千丰、润津、克东镇、宝泉镇2碾北扩建项目45KM2015-2020 年金城、宝泉、玉岗3机场公路项目19KM2015-2020 年宝泉镇、红旗畜牧场4北兴村至通北(拟升级县道)97.7 公里2015-2020 年玉岗镇、金城乡、昌盛乡5拉宝公路2015-2020 年宝泉镇6齐北高速2015-2020 年宝泉镇7玉岗镇至三道镇90 公里2015-2020 年玉岗镇、润津乡、昌盛乡8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段2015-2020 年润津乡、千丰镇、克东镇、宝泉镇9北安至富裕高速北安至古城段2015-2020 年宝泉镇10克东镇环城路建设项目2015-2020 年克117、东镇附表 14-2克东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年限涉及乡(镇)二、交通11铁路新建和改造项目、平改立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千丰镇、玉岗镇、金城乡、润津乡、昌盛乡12拉绥公路改扩建工程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千丰镇、玉岗镇、金城乡、润津乡、昌盛乡13省道 304 建设项目2015-2020 年宝泉镇14克东县村村通工程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千丰镇、玉岗镇、金城乡、润津乡、昌盛乡15克东县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千丰镇、玉岗镇、金城乡、润津乡、昌盛乡16铁路专用线2015-2020 年克东镇118、宝泉镇、千丰镇、玉岗镇、金城乡、润津乡、昌盛乡三、水利1玉岗水库泄洪沟建设项目开挖泄洪沟 1500m2015-2020 年玉岗镇2新生灌区建设项目灌区总面积 3200 公顷2015-2020 年玉岗镇、宝泉镇3蒲峪路灌区建设项目灌区总面积 666.7 公顷2015-2020 年金城乡4克东镇第二水源地2015-2020 年克东镇、玉岗镇、宝泉镇5克东县供水工程2015-2020 年克东镇、玉岗镇、宝泉镇6润津河治理工程2015-2020 年润津乡、金城乡、千丰镇、昌盛乡7红旗水库建设项目2015-2020 年金城乡8乌裕尔河治理工程2015-2020 年宝泉镇、玉岗镇、金城乡四、电力135K119、V 双庆变电所5000KVA 主变2015-2020 年润津乡235KV 润双线双回路20 公里 35KV 线路2015-2020 年润津乡335KV 金城变电所1600KVA 主变2015-2020 年克东镇、金城乡435KV 金克变电所线路21 公里 35KV 线路2015-2020 年克东镇、金城乡535KV 新农变电所1600KVA 主变2015-2020 年玉岗镇635KV 玉新线双回路28 公里 35KV 线路2015-2020 年玉岗镇附表 14-3克东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年限涉及乡(镇)四、电力735KV 爱国变电所2500KVA 主变2015-120、2020 年昌盛乡835KV 昌爱线双回路16 公里 35KV 线路2015-2020 年昌盛乡935KV 金南变电所1600KVA 主变2015-2020 年金城乡1035KV 金金线双回路20 公里 35KV 线路2015-2020 年金城乡11110KV 城南变电所20000KVA 主变2015-2020 年克东镇12110KV 克南线双回路8 公里 110KV 线路2015-2020 年克东镇、金城乡13220KV 克东变电所40000KVA 主变2015-2020 年克东镇14220KV 北克线40 公里 220KV 线路2015-2020 年玉岗镇、克东镇15110KV 克东甲乙线121、6 公里 110KV 线路2015-2020 年克东镇1635KV 克玉线双电源线路18.8 公里 35KV 线路2015-2020 年克东镇、玉岗镇1735KV 克润线双电源线路13.1 公里 35KV 线路2015-2020 年克东镇、润津乡1835KV 润昌线双电源线路19 公里 35KV 线路2015-2020 年昌盛乡、润津乡1935KV 昌千线双电源线路15 公里 35KV 线路2015-2020 年昌盛乡、千丰镇20生物物资发电项目2015-2020 年宝泉镇21电力风电项目2015-2020 年爱华林场22克东爱华风电场49.5MW2015-2020 年爱华林场23克东玉岗风电122、场49.5MW2015-2020 年玉岗镇2435KV 克双线双电源线路14.35 公里 35KV 线路2015-2020 年克东镇25220 千伏主干网延伸及配套工程45 公里 36KV 线路2015-2020 年昌盛乡、金城乡、润津乡、玉岗镇、千丰镇、克东镇、宝泉镇2635KV 东赵线改造工程2015-2020 年玉岗镇附表 14-4克东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年限涉及乡(镇)四、电力27115MW 恒诚生物质发电送出工程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2835KV 名山变电所23.15 MVA2015-2020 年宝泉镇29光伏发电项目2015-2020 123、年昌盛乡、金城乡、润津乡、玉岗镇、千丰镇、克东镇、宝泉镇30风电项目2015-2020 年昌盛乡、金城乡、润津乡、玉岗镇、千丰镇、克东镇、宝泉镇31110 千伏克东第二回电源线路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32黑河克东 110 千伏二回输变电工程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33克东县 35kv 工业园输变电扩建工程2015-2020 年克东镇、金城乡34克东县克南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2015-2020 年润津乡、金城乡35克东县克南 110 千伏下级电压整理工程2015-2020 年润津乡、金城乡36克东县 35 千伏金城输变电新建工程2015-2020 年金城乡37新农 35kv 输变电新建工程2015-2020 年玉岗镇38爱国 35kv 输变电新建工程2015-2020 年昌盛乡39电业储备库建设项目2015-2020 年克东镇五、环保1克东污水处理厂2015-2020 年克东镇2克东镇生活垃圾处理场2015-2020 年克东镇六、其他1国家急需用水储备库2015-2020 年宝泉镇2克东县殡仪馆建设项目2015-2020 年克东镇、宝泉镇、千丰镇、玉岗镇、金城乡、润津乡、昌盛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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