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通信基站专项规划方案(2017-2030年)(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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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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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界首市通信基站专项规划 文本目录第一章总 则1第二章规划目标1第三章通信需求预测2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3第五章远期建设规划3第六章工程量与投资预算3第七章社会稳定风险分析3第八章规划实施措施5第九章附则77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积极发展4G网络建设,指导城市移动通讯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界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界首市实际情况,特编制界首市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全2、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国家通信业十三五规划行业发展,以提升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打造符合城市发展进程的绿色、先进、文明、和谐的下一代信息通信网络为目标,以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范畴为契机,科学规划、统筹部署,着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共建共享,着力完善环评流程、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群众认知误区,政企合力共创全社会支持良好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环境,为实现产业振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实现“三大建设”、“两大工程”、3、“三大千亿产业”起到支撑和带动作用。第三条 本规划的规划原则是:1、遵循上位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其它相关规划相协调的原则。2、统筹考虑通信运营商建网需求的原则,保证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政策性。3、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证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可操作性。4、坚持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兼顾长远发展与立足当前。第四条 本次规划主要内容为界首市通信基站规划。第五条 规划期限近期规划:2017-2020年远期规划:2021-2030年第六条 本规划范围与界首市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667.3平方公里一致。 第七条 凡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4G通讯基站工程建设,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4、第二章 规划目标第八条 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统筹规划,切实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布局和同步建设,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适度超前采用新技术,通过试点加以规范,促进业务创新和应用。第九条 普遍服务,均衡发展。从满足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迫切需求出发,兼顾用户普遍服务需求和运营企业利益,促进区域间、群体间信息通信能力的均衡和谐发展。第十条 集约共建,绿色节能。强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促进存量与增量资源的互通共享,加快基站等信息通信网络设施的节能化改造,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推动集约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发展。第十一条 本次共规划新建站点803个,现状改造保留426个,平均站5、间距为804米,为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共同使用,避免了重复建设,避免了无规划随意建设,使用了美化景观塔。本着集约节约用地原则,规划的移动通信基站尽可能与市政公用设施、公园绿地等建设相结合。第三章 通信需求预测第十二条 总体目标从整体上看,规划期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界首全城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各通信运营商市场需求,实现多业务网的融合发展,更好的满足人们通信需求。规划总体目标如下:(1)总体规划目标规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行为,提高界首市通信网络发展水平,实现整个城域4G网络优质覆盖,建设适度超前的通信网络,以满足界首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信号覆盖目标对于中心市区需要满足深度覆6、盖要求,在考虑建筑穿透损耗的情况下,98%面积以上室外区域平均场强达到-80dBM 以上;对于郊区及工业园区需要满足连续覆盖要求,在不考虑建筑物穿透损耗的情况下,98%面积以上室外区域平均场强达到-85dBM 以上。(3)容量目标依据规划期内的人口数及手机用户数,以满足到2020 年移动通信用户数70万人-80万的语音业务和数据业务为容量目标。第十三条 规划结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界首通信基站将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建规函【2015】1836号文件要求,根据界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编制本规7、划,并依据国家关于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交由铁塔公司承建与维护的政策,积极推进铁塔布点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1)建设适度超前的通信网络,以满足界首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大力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加快信息化推进工业化,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3)推进基础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主干网“三网融合”。建成集语音、数据于一体的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和个人化通信网络;(4)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化整体水平达到国内一流,为建设信息化的智慧城市奠定基础;(5)根据界首市城市总体规划,预计到达规划期末,通信基站规划需要满足70万人-90万人口移动通信需求;(6)通信铁塔规划将根据市政建设8、的顺序,分步、分批进行,并紧跟市政建设步伐;(7)落地塔应由铁塔公司承建,集约化建设。城区基站房屋主要以自建、租用为主,铁塔自建。综合以上所述,根据界首市全域通信市场的发展,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推算出规划期内通信基站网络的布局分布和容量,从而满足20172030年全市布局和人口分布情况下的通信需求。结合最新通信技术发展趋势,以完美的通信网络适应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的需要,与界首市总体规划及其它各项发展规划相协调,努力把界首市建设成为环境友好、高度文明的区域生态服务中心。第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十四条 根据界首市最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铁塔公司优势,采用共建共享方式,依据目前界首市人口容量和人口分布和运9、营商需求,近期规划2017-2020年新建289个基站来满足该片区未来通讯需求。现状改造保留426个,规划建成后总体基站数量715个,平均站间距1046米,可以满足界首市2017-2020年通信需求。第五章 远期建设规划第十五条 为满足规划期内的通信需求,到2030年移动通信网络要覆盖整个规划区,需在覆盖广度和深度方面均到达要求,满足规划区内规划人口通信业务需求。计划2021-2030年新建基站514个。第六章 工程量与投资预算第十六条 工程量与投资预算是:1. 近期建设规划基站289个,按照平均一个站50万,近期建设规划投资估算为1.445亿元。2. 远期建设规划基站514个,按照平均一个站10、50万,近期建设规划投资估算为2.57亿元。第七章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第十七条 风险识别根据通信基站建设特性、建设征地区实物指标、区域经济构成和总体发展水平等综合分析,通信基站建设的社会风险影响因素相对较少,且在不同的建设阶段,表现为不同的影响因素。经分析,社会稳定风险影响主要因素有群众支持问题、受损补偿问题、工程建设与当地基础设施协调问题、社会治安问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性问题等。群众支持问题。根据对界首通信基站正在实施工程实地调查,由于群众对通信知识了解相对匮乏,认为基站的辐射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如果在实施过程中与居民没有充分沟通和交流时,容易发生不必要的误会和误解,而使群众支持工程建设变为阻碍11、工程建设的情况。受损补偿问题。根据对界首通信基站正在实施工程实地调查,群众个人实物主要有农地、房舍、零星树木等。个人实物补偿是基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核心问题,将直接影响到群众的满意程度和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所涉及的风险因素主要有: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和补偿标准的理解、补偿政策和补偿程序等。社会治安问题。与工程有关的社会治安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当地居民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人员发生矛盾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施工单位内部人员产生矛盾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其他社会治安问题波及工程建设等。无论哪种形式的社会治安问题的出现,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阻碍工程的建设。其他不可预见性问题。诸如少数移民受利益所趋,在12、无法满足其额外要求时,采取纠缠、取闹和纠集其他不明真相或有同样想法的人员阻碍施工和影响社会稳定。第十八条 影响后果分析从社会方面来讲,以上各项社会不稳定影响因素情况出现或发生时,将影响到当地群众的日常正常工作,需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来处理相关事务和化解各类矛盾;除直接相关方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时,当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从界首通信建设工程本身来讲,以上各项社会不稳定影响因素出现或发生时,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将受的直接影响;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受到影响、各方经济利益受到直接影响等。影响后果分析:对上述问题不及时化解处置,有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第十九条 13、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根据对界首通信基站正在实施工程实地调查和了解,结合工程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和居民的意见征求情况分析,当地政府社会各界、工程区居民和间接影响的居民均表示对工程建设持支持态度,但同时也提出了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预防和减少土地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帮助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一系列建议和要求,因此,在群众总体支持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当地政府的指导和配合下,在前期准备各阶段充分做好当地居民的引导和教育工作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的宣传工作;认真分析居民意见和建议,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并及时支付到位;工程建设和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征求当地政府和居民意见,尊14、重他们的选择和思想;工程建设过程中教育施工人员尊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针对当地居民的意见、想法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汇总、反映和及时解决,保证居民诉求渠道畅通,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群众解释并做好相关工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中出现的以外情况尽可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等。 针对社会风险影响因素的分析和后果预测,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社会风险发生的概率、影响范围、影响程序较小,其中受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当地居民。第二十条 社会风险化解措施(1)群众支持问题风险化解措施。针对工程施工造成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不利影响,严格按15、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使不利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工程施工用工和建筑材料,尽可能吸纳和采用当地居民和材料,为地方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和作业,减少不利环境影响,减轻噪声扰民和扬(粉)尘对居民的影响;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同时,尽可能方便当地居民,改善当地其他基础设施条件,落实和解决群众较为关心的问题。(2)征地补偿问题风险化解措施。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移民政策、法律和地方规定;统一政策、统一实物补偿标准、准确计算分户补偿额、实物补偿程序公开化和程序化、对群众存在的疑问及时耐心解释和引导工作、保持居民反映和申诉渠道的畅通。(3) 社会治安问题风险化解措施。与16、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加强群众和施工人员法制教育;施工单位对施工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风俗特点;当地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环境;施工单位及时兑现工人工资,若出现拖欠问题,业主在劳动部门的配合下,有权代扣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用于发放施工人员尤其是民工工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企共建”活动,增进了解与友谊,共建和谐社会。(4)其他不可预见性问题风险化解措施。针对其他不可预见性的问题,建设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除与当地居民多沟通交流外,还应该注重与当地政府沟通交流和互通情况,及时分析和预测可能出现17、的不确定问题,采取预防或防范措施,注重及时发现和观察细微矛盾的出现,及时制定应对和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预防矛盾的积累和集中爆发。 预防和解决社会稳定风险问题,建设单位所依靠的主要是当地政府,因此建设单位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当地居民及时交流信息,将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尽可能圆满解决,前期各项工作积极稳妥的推进,尤其是认真做好居民个人实物的补偿和解决好工程建设与居民切身的利益问题,同时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专门机构,并配合相应人员,处理相关事务,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使工程建设真正起到带动地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的作用。第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第二十一条 法制建设18、措施1. 新建或改建开发区、居住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应将通信枢纽楼、天面和管道作为配套组成部分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2. 新建或改建办公楼、居民住宅楼及有通讯需求的其他建筑,在规划设计和建筑方案中要预留通信机房、天面和管道位置。为了保证室内通信质量,在6层以上建筑物、大型场馆、会展中心、购物中心内部、高层居民小区、高校等建设室内信号覆盖系统。3. 严格执行已批准的通信设施规划,并以公告形式公示本规划及相关规定,并加强对本规划建设的指导和对移动通讯设施的保护。第二十二条 行政管理措施(1) 健全网络资源共享的法律法规:网络资源共享双方对共享的需求程度、紧迫程度是不对等的。许多问题19、往往难以通过双方的协商予以解决,只能依靠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与规则的制定,保障资源共享的顺利实施。(2) 建立科学合理的网络共享费用结算体系:基于成本的租用费标准可以保持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格局,对网络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有效利用有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同时也直接影响着运营商的投资决策和共享积极性。成本导向是以网络建设维护所耗费的成本为基础来确定租用费。该方法公平合理,适用于竞争市场条件。(3) 建立网络资源监管系统:对于主导运营商,网络资源共享并非自觉自愿行为,为了遏制主导运营商惜租和破坏行为,监管部门有必要建立一套网络资源监控系统,以见识网络资源使用情况。(4) 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电信资源20、共享实践中,电信主管部门应该将举证责任倒挂:在竞争运营商提出共享需求后,若主导运营的不能提供无法共享的证据,则必须给予配合。为了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可以要求竞争运营商支付共享方案分析费用,一方面用于补偿主导运营商的举证责任,另一方面可以减少运营商不现实的共享需求。(5) 运营商的共同责任:在资源共享工作中,运营商需相互配合,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及时沟通,树立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观念,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同时,共享部分网络基础设施并不等同于两运营商之间的合并行为,它只是运营商之间为避免重复投资,减少国有财产浪费而进行的协作行为,运营商之间仍存在充分的竞争,不能违法公平竞争的原则。(6) 基21、站布局选址应遵循共建共享、安全环保、美化靓化的原则,依据通信设施专项规划,满足无线电覆盖范围要求,达到国家通信行业的服务质量标准。建设方案要符合城市环境保护和市容景观要求,优先考虑在公共设施上设置,尽量采用小型化、隐蔽化、景观化的方案。(7) 基站建设单位设置基站,应经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审批。(8) 基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筑设计与施工,不得危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在设置基站的过程中对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造成损害的,基站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 基站建设单位应加强基站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基站正常运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阻挠基站所属人依法从事基站的设置和维护。基站周边从事施22、工、生产、种植树木等活动,不得危及基站设施,妨碍移动通信网络畅通。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基站设施安全时,应当事先征得基站所属人同意,并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实施。(10) 因公共利益需要必须迁移、拆除的,基站所属人及相关运营商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宽带网络设施迁移或毁损,应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迁移、拆除应当待基站所属人对受基站拆迁影响的通信业务作出妥善处理并确定迁移方案后再实施。(11) 对于迁移、拆除的基站,基站所属人及相关运营商应及时向阜阳无线电管理处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基站所属人需在办完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实施基站的迁移、拆除。(12) 基站所属人和电信运营商23、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基站或者将基站投入正式运行的,由无线电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运行,补办设置手续;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拆除。(13) 基站所属人和电信运营商未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依法进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第二十三条 加强统筹规划基站作为电信基础设施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并与城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基站设置的目标任务、整体布局、保障措施等内容,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通信设施专项规划应根据城乡规划的修编和通信技术的升级依法进行调整。(1)提升对通信基础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视同于水、电、气24、等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2)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中,尤其是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同其它公用基础设施一并纳入规划控制体系中。第二十四条 开放公共资源市政设施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民用建筑物的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基站专项规划或其它基站详细规划,积极支持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利用民用等建筑物建站,需事先征得该建筑物产权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协商确定支付相关费用,并签订租赁协议。民用建筑所有人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租赁双方协商价格,提供基站设立所需的管道、机房和天面的空间以及电25、力等配套条件。第二十五条 推进共建共享铁塔公司需要深入推进共建共享,优化通信基础资源整合、开展技术创新。与通信设计院、铁塔厂家和设备厂家组成联合技术创新项目组,开展技术攻坚,研发创新型非塔类新型微站点;通过各类技术创新手段提高基站共享率,提升对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从而实现通信集约发展,盘活通信基础资源。第二十六条 加大科普宣传无线通信管理部门要会同移动基站建设单位、电信运营企业等加强电磁辐射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利用国家电信日、信息消费活动、环境保护日等时机,加大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基站设置、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本地化宣传媒体要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26、易懂的形式开展宣传,消除群众对移动基站电磁辐射的误解,营造加快移动基站建设的良好氛围。第二十七条 环境保护(1)通信工程建设中应优先采用环保的施工工艺和材料,不得使用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工艺、材料。(2)通信局工程使用的柴油发电机、油汽轮机的废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3)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4) 废旧电池、废矿物油、含汞废日光灯管等毒性大,应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安全处置。应使用低耗、高能、低污染的电池产品,限制含铬、铅等有害元素的电池在有关通信27、工程中的使用。通信用理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废铅酸蓄电池的包装、运输、储存及回收,应执行国家通信产品环保相关标准。(5)通信建设项目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位于城市范围内和乡村居民区的通信设施,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关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6)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正常使用,拆除或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规划由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管理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图纸,是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批准实施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是管理文件的技术说明和技术基础,是规划主管部门执行管理文件的内部操作性文件。第二十九条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第三十条 本规划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界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