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大码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5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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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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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码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二一年五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2一、大码头镇概况2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4三、土地利用现状7四、土地利用形势11第二章 规划目标12一、规划指导思想12二、规划基本原则12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13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4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7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7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9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22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22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23三、村镇建设用地控制25四、加强基础设施用地保障25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26六、土地综合整治26七、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28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2、管制细则29一、土地用途分区29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4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37一、村土地利用总体安排37二、村规划指标控制37第七章 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38一、土地生态功能利用方向38二、土地生态利用规划原则39三、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统筹协调39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1一、法律保障措施41二、行政保障措施42三、经济保障措施43四、社会监督保障措施44五、技术保障措施44附表46附表1 大码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46附表2 大码头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47附表3 大码头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48附表4 大码头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48附表5 大码头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49附表6 大码头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49附表7 大码头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50附表8 大码头镇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统计表52附表9 大码头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汇总表53附表10 大码头镇农村人居环境体系规划一览表54附表11 广饶县规划期间不易确定具体位置建设项目表55II前 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推进实施大码头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科学指4、导土地综合整治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全镇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码头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要求,对广饶县大码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进行修编,制定广饶县大码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主要明确大码头镇土地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本轮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广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结合大码头镇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5、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本次规划范围为大码头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涵盖37个行政村,总面积为13028.7公顷。本次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大码头镇概况(一)地理位置和面积大码头镇位于广饶县城东北25公里处,北依小清河连丁庄镇,东邻寿光市,东南与潍坊市青州市相接,西与稻庄镇毗邻,东北部濒临渤海莱州湾,海岸线长116、.86公里,引黄济青输水河及荣乌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全镇总面积130.29平方公里,辖37个行政村,4.7万人口。乡村公路四通八达,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良好。(二)自然资源条件该乡地处暖温带,属季风型气候境内气候无明显差异,具体而言:气候特征是雨、热同季,大陆性强(大陆度66.4),寒暑交替,四季分明。春季为35月,气温回暖快,降水少,风速大,气候干燥。夏季为68月,气温高,湿度大,降水集中,气候湿热。秋季为911月,气温下降,雨量骤减,天高气爽。冬季为122月,雨雪稀少,寒冷干燥。境内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94.7小时,年日照极值2881.4小时。历年平均气温12.6,年平均最高气温18.97、,年平均最低气温6.8。降水量历年平均562.2毫米,多集中在69月份。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风向随季节有明显变化。冬季多吹西北风,春、夏季多吹东南风,初秋多吹东南风,晚秋多吹西北风。常年始霜日为10月21日前后,常年终霜日在4月6日前后,年平均无霜期为198天。出现的气象灾害主要有冰雹。地质地貌方面,地貌属鲁北平原,南部由山前冲积而成,北部为黄泛淤积。境内主要是微地貌,差异不大。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西南部最高,地面标高28米(黄海高程,下同),东北部地面最低,标高为2米,坡降为0.48。(三)社会经济条件大码头镇全镇总面积130.29平方公里,辖37个行政村,2005年年末全镇总人口4738、50人。近年来,大码头镇紧紧围绕“提升农业现代化、推动新型工业化、服务民生社会化”的发展思路,抢抓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各行各业蒸蒸日上。全镇经济已形成农业、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四业并举、整体推进”的格局。农业形成了以棉花、畜牧养殖、食用菌为主的产业化发展格局。棉花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了“山东黄河三角洲棉花物流基地”,成为鲁北地区最大的棉花生产与加工基地。畜牧养殖快速发展,建设了三处养殖小区。重新规划建设了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食用菌生产稳步发展,被山东省食用菌协会授予“全省食用菌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工业呈现出规模带动发展态势,打造了东营市天华实业集团、恒达市政公司等一批强有9、力的竞争实体,全镇有工业园区3处,形成了建筑建材、道路建设、水泥等为主的6个门类20多个产品的工业体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逐渐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在机关实施了竞争上岗动态管理,制定了大码头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十条履职守责,在农村开展了“五个一”和“双规范双提高”活动,制定了村级各类管理制度,实现了以制治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小康文明村”创建活动扎实有效,老年事业健康发展,“平安码头”建设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05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0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10、到16360万元、27865万元、15385万元,比上年增长6%、31%、2%。;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84万元,同比减少19.53%;农民人均纯收入4100元,同比增长9.1%,比上年增加407元。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上一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广饶县大码头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全镇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实现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规划实施期内,全镇切实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手段,通过具体落实和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针和任务及各项用地控制指标,制约和引导用地需求,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有效保护了耕地尤其是基本农11、田,按规划依法有序报批建设用地,为重点建设项目及全镇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用地保障。1耕地保有量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大码头镇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8319.2公顷,耕地净增加201.8公顷,2005年耕地面积为8639.6公顷,较1996年的8117.4公顷增加522.2公顷,耕地保有量比上轮规划确定的目多320.4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大码头镇2010年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001.7公顷,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为8001.7公顷,为规划所确定目标的100%。3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大码头镇2010年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41.6公顷以内。12、规划实施以来,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6.0公顷,实现控制目标的38.46%。4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大码头镇201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77.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6.8公顷之内。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1064.1公顷,1996-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13.8公顷,实现控制指标的51.49%。5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大码头镇2010年通过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228.4公顷。1996-2005年,大码头镇实际补充耕地433.9公顷,实现上一轮规划确定目标的189.97%。(二)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1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理13、念尚未充分体现上轮规划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保护耕地为重点,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规划中未得到充分体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也主要停留在环境治理和恢复的简单模式上。而在土地利用规划布局、分区管制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也缺少明确的控制内容和管制措施。2相关规划的协调与沟通不足一方面,上下级规划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上一轮规划采取“自上而下逐级控制”和“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方法编制规划,有利于加强用地控制,但下级规划基本上处于被动接受的状况,上下级规划之间缺乏必要的反馈,规划指标不能反映真实的用地需求。另一方面,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和协调安排各部门的项目用地,对一些部门新增加14、的项目用地准备不足,导致有的部门安排项目与总体规划冲突。(三)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及建议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解决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矛盾,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空间布局,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针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制定与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乡要根据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其未来土地利用需求预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组织管理、技术方法和制度创新,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15、为制定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依据,并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理、保护提高科学的规划控制依据。并进一步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三、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13028.7公顷,已利用土地面积为1192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51%,其中农用地1055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99%;建设用地137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2%;其他用地110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9%。2005年全镇各类型土地利用结构分述如下:1农16、用地(1)耕地:总面积8639.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1.88%,占土地总面积的66.31%。其中水浇地5218.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0.41%;旱地3420.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9.59%。(2)园地:总面积36.7公顷,均为果园,占农用地面积的0.35%,占土地总面积的0.28%。(3)林地:总面积6.3公顷,均为有林地,占农用地面积的0.06%,占土地总面积的0.05%。(4)其他农用地:面积1869.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7.72%,占土地总面积的14.35%。其中农村道路面积244.7公顷,占其他农用地比重为13.09%;农田水利用地1337.9公顷,占其他农用地比重最大,为17、71.56%;坑塘水面179.1公顷,设施农用地107.8公顷,所占比重较小,依次为9.58%、5.77%。2建设用地(1)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1064.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7.67%,占土地总面积的8.17%。其中,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043.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8.05%;采矿用地面积为13.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26%;其他独立建设用地7.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0.69%。(2)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220.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6.09%,占土地总面积的1.69%。其中公路用地94.0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26.4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85.6公顷,占建设18、用地面积的6.25%,占土地总面积的0.66%。3其他用地(1)水域:均为河流水面,面积183.2公顷,占其他用地的16.56%,占土地总面积的1.41%。(2)自然保留地:面积923.3公顷,占其他用地的83.44%,占土地总面积的7.09%。其中88.50%是盐碱地,其他均为荒草地。(二)土地开发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耕地比重较大全镇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现状年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0.99%。其中耕地总面积863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31%,占农用地面积的81.88%,耕地比重最大,林地、园地所占比重较小。2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较大建设用地占全镇土地总面19、积的10.52%,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1043.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6.16%,比例较大。大码头镇闲置、废弃宅基地的现象仍然存在,可见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较大。3水利设施用地比重较小,给排水系统不够完善全镇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126.4公顷,占非农用地的9.23%,比重偏小。水利建设以利用现有沟渠提水、蓄水和开挖小型水库为主,灌溉条件不是很优越。大码头镇建设有排水管网和污水厂,但是大部分排水系统不完善,排水管道普及率过低。4自然保留地开发难度较大全镇自然保留地923.3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7.09%,其中其他草地(荒草地)106.3公顷,剩下均为盐碱地,面积817.0公顷。受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20、的限制,自然保留地的开发难度较大,可开发为耕地的规模不大。(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耕地总量虽有增加,但质量提高不明显1996-2005年,全镇耕地总面积净增加522.2公顷,年均净增加58.0公顷,但是耕地质量提高不明显。近年来,黄河水断流现象日趋严重,加之排水河道淤积,排水不畅,加速了土壤次生盐渍化和已开发土地的退化,全镇耕地质量日益下降。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非农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工业化、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农用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2土地利用率较高,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效益偏低全镇已利用土地面积为1192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5121、%,土地利用率较高。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度较低,存在乱占滥用现象,村庄无限制乡村外扩张,造成农村居民点分散,村内闲置大量空闲地。空心村、圈大院比较普遍,土地利用效益偏低。3土地后备资源匮乏大码头镇人均耕地面积2.7亩,未来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土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2005年底,全镇自然保留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09%,且后备资源土壤含盐量高,大部分是荒草地和盐碱地,土壤次生盐渍化严重,开发为同等质量耕地难度大。同时,农村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开发利用有限,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较小,因此,今后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形势相对严峻。4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大码头镇地上水资源短缺,土壤的次生盐渍化问题日益加22、重,其次油田生产破坏了土壤耕作层和原有植被,严重影响土地生态环境,再次不合理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等导致水土流失、土地退化、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等环境负效应加剧。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采矿用地比重高达77.14%,城镇生活污染、工业生产污染等严重污染了小清河、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此,全镇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十分迫切。四、土地利用形势未来十五年既是大码头镇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资源、人口、生态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首先,随着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愈显突出,土地资源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愈加尖锐,土地利用和管理将面临新的严峻形势。其次,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23、的实施和大码头镇围绕“一个目标”、夯实“三项基础”、实施“四大战略”、突出“六个重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推进,全镇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用地挑战。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棉花生产,建设棉花生产基地,发展食用菌生产,推动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工业,引进外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型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完善民生服务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协调发展。这些都对大码头镇的土地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得本乡的土地利用趋于紧张。因此通过有效而合理的土地规划,实现本乡在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态发展的平衡,从而拓宽乡经济发展的空间。第二章 规划目标一、规划指导24、思想本次规划修编立足于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以大码头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以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坚持从区域实情出发,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二、规划基本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原则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努力提高耕地质量。(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25、,加快各类各业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防止用地浪费,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三)统筹土地利用原则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配置;加强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控制和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协调生态建设原则按照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区建设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保障生态安全,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发展。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大局,紧紧抓住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26、战略的重大机遇,围绕“站在新起点、着眼新阶段、树立新目标、开创新局面”的工作要求,按照“抓投入、保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统筹、惠民生”的总体思路,着力提高工业增长质量和效益,着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着力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力打造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示范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镇实现区域生产总值15.1亿元以上,年均增长速度30%;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三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主导地位突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19以内,总人口达4.8万左右。期内,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27、,全面落实总量控制,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管理综合整治和流域环境的综合治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到2020年,全镇实现区域生产总值65亿元,总人口达到5.1万左右。期内,各项生态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先进水平,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资源与能源消耗动态平衡,城乡发展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大码头镇是全县重要的粮食生产乡镇,也是鲁北地区重要的棉花生产基地,应确保完成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推进农业用地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拉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土地利用达到的总体目标是:28、规划期内实现耕地质量逐步提高;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土地整理全面展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土地资源利用与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具体目标分述如下:(一)耕地与基本农田1耕地保有量至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652.3公顷;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064.0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确保8342.1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二)园地到2010年,全镇园地面积为44.6公顷,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与2010年持平。(三29、)林地到2010年,全镇林地面积为6.3公顷,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与2010年持平。(四)其他农用地到201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954.0公顷,到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98.4公顷。(五)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城镇和工矿用地规模,调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优化城镇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城乡统筹发展。1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到201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09.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67.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3.9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62.2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30、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47.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3.0公顷以内。2新增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到201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9.9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28.1公顷,全部为耕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13.1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71.3公顷,占用耕地69.7公顷。(六)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影响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平稳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到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342.2公顷以内,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414.4公顷以内。(七)土地综合整治立足城镇化建设,推进农村居民点31、用地的整治,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效率。规划期内共拆除农村居民点159.0公顷,可复垦为耕地158.0公顷,其他农用地1.0公顷,其中66.0公顷用于村民安置,92.0公顷用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划期间,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盐碱地、荒草地等自然保留地,推进重点区域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落实国家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计划补充耕地指标的要求,到2010年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63.0公顷,到2020年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370.3公顷。(八)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规划期间积极推广生态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构建生态环境友好型生产力布局32、体系,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合理规划生态用地,加强生态相对脆弱区土地保护力度,提高林木覆盖率和城镇绿化覆盖率,节约利用水资源,防治水环境污染和土壤环境污染,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适度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优先安排农用地,合理规划建设用地,适度开发其他用地,优化调整三大类土地利用结构。到2010年,全镇农用地总量调整到1065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1.80%,净增加105.1公顷,比2005年上升0.81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09.9公顷,净增39.8公顷,比200533、年上升0.30个百分点;其他用地面积为96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38%,净减少144.9公顷,比2005年下降1.11个百分点。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总量调整到1091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3.76%,净增加361.2公顷,比2005年上升2.77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22%,净增92.1公顷,比2005年上升0.70个百分点;其他用地面积为65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1%,比2005净减少453.3公顷,下降3.48个百分点。(二)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结合现代农业建设,根据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适当调整农用地内部34、结构。到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将调整到86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41%,比2005年净增加12.7公顷,提高0.10个百分点;园地面积将调整到4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4%,比2005年净增加7.9公顷,提高0.06个百分点。林地面积不作调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19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0%,比2005年净增加84.5公顷。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将调整到906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57%,比2005年净增加424.4公顷,上升3.26个百分点;园地、林地面积不做调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179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0%,比2005年净减35、少71.1公顷。(三)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长,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106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0%,比2005年净增加3.6公顷,上升0.0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43.9公顷,比2005年净增23.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2005年的1.95%增加到4.11%;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023.8公顷之内,较2005年减少19.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98.05%下降到96.21%。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34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3%,比2005年净增36、加36.2公顷,上升0.28个百分点。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104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4%,比2005年净减少16.3公顷,下降0.1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53.0公顷,净增32.3公顷,占城乡用地比重提高到5.06%;同期,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994.8公顷之内,较2005年减少48.6公顷,占城乡用地的比重降低到94.9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41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8%,比2005年净增加108.4公顷,上升0.83个百分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详见附表二)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依据“遵循法规、规范37、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调整现行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的地方,缓解耕地保护和未来产业发展及各项建设发展的矛盾,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真正得以落实,同时为社会经济建设发展预留空间。在避让生态屏障网络系统的前提下,协调安排基本农田与基础设施用地。规划期间,重点调减铁路工程以及胜利油田建设所涉及范围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面积;将城镇规划后备区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将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而涉及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调减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以及线状工程、沟渠路占用及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在耕地后备资源和潜力相对较多的央一、房家、前桑等村增加耕38、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本次规划共调入基本农田716.7公顷,全部为本乡利用等别较高的七等耕地,调出基本农田376.3公顷,土地利用等别为六等或七等地,现全镇共有基本农田8342.1公顷,其中耕地8316.6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99.69%,水浇地面积4949.5公顷,占耕地的比重由58.12%提高到59.33%,基本农田更趋集中连片、平均质量等级得到提高;优质园地和林地共计25.5公顷,是上轮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二)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规划期内,本着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思路,改善目前全镇以种植业为主的现状,加快城镇化步伐。立足于乡驻地所在区域,集中布局码一村、码二村、码三村和码后村,同39、时向周边村扩散。在棉花加工企业聚集地乡政府驻地以西及乡政府以东1.5公里央码路两侧规划建设为工业区,同时,兴建农业服务大楼,方便服务农民;合理规划教学园区,兴建社区卫生站等等。在总体布局上,根据本乡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各个区域,本着生态发展的原则,建设绿色城镇,宜居城镇,加强道路规划建设,增加绿化面积,合理布局水域。同时形成多产业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布局,划定产业发展园区,扩大集聚效应。再次,合理规划居民住宅小区,完善住宅小区的各项功能,加强基础设施投入,最终形成集政治、经济、文化、商贸工业、宜居于一体的现代化小城镇布局。(三)村镇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本着构建“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环境”的原则,40、围绕“一个目标”、夯实“三项基础”、实施“四大战略”、突出“六个重点”的发展目标,大码头镇探索“棉沼菌”生态模式推进新农村建设,以沼气池综合利用为重点,发挥家家种植棉花、连片栽培食用菌的优势,发展“棉-沼-菌”生态模式,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农业相结合的路子,实现了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进程。采取多种措施,加快生存与发展条件不良村庄的搬迁,规划期间,对新立村、小丁家村等12个村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积极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长期条件,即使村容村貌发生了新的改观,又使村民的综合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进一步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四)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调整完善基础设施体系41、建设,推进民生服务工程。不断改善全镇的道路结构,修建改造乡村道路,实现村村通路,打造完善的道路网络体系,主要交通用地项目包括兴广铁路与黄大、德大、益羊对接工程。大力发展水利设施建设,开挖沟渠,引水灌溉,同时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实施集中供水“户户通”工程,建设完善的自来水供水系统,加强水质监管,避免水源地遭受污染。积极治理水污染问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从源头遏制水污染。(五)生态安全布局调整继续推进实施“三网绿化”工程,完善林业管理制度与机制,大力推进植树造林、护林工程,实行责任到村,责任到人,努力打造完善的农田林网、路域林网、水系林网和村庄绿化工程;保障重点水系的水面安全以及重要42、水体的水环境质量;发展“林间经济”,建设生态养殖厂,形成林下养殖家禽,培育食用菌类的生态模式,合理利用林业资源,实现生态与发展的双赢。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要重点保护基本农田,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同时对耕地保有量进行总量控制。非农建设项目用地,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制度,确保耕地面积稳定;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一)完成耕地保护任务2005年大码头镇耕地面积为8639.6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9064.0公顷,确保完成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43、。(二)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大码头镇到2020年全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块1305块,共涉及37个行政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342.1公顷(见附表8)。将下列耕地列为基本农田:城镇、村镇周围本规划确定需要占用以外的耕地,国家、省、市确定的粮棉油菜生产基地,公路等交通沿线的耕地,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耕地。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明确的保护规定,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44、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三)规范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域为更好的保护基本农田,规划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规划调整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9669.9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74.22%。对于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和控制,控制镇村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制定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完善能源、交通和公共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定额45、标准,严格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和居民点用地,各类建设都把节地放在首位,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规划期内,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加,结合县政府下达指标,规划期末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62.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047.8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414.4公顷以内。(二)新农村建设体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结合新农村建设,应充分挖掘农村居民点的用地潜力,对乡部分农村居民点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同时,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以转变、拓展、提升为途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小康型、文明型、生态型、和谐型新村为目标,将大码头镇农村建设成为“布46、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美化”的新村。(三)保障节约集约用地1.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深挖用地潜力任何建设活动必须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保护地区原生态系统,对于己被破坏或者被干扰的地区,进行积极修复。大码头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462.2公顷,建设用地占用部分现状一般农地区土地,满足用地拓展需求。2.编制切合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本次规划结合已编的大码头镇小城镇规划,为新农村建设合理确定用地范围和规模。三、村镇建设用地控制(一)农村居民点用地积极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逐步将人口少、占地面积大的自然村拆迁合并到其临近的中心村及人口较多的村庄。2020年前完成小于500人的自然村合并工作47、。(二)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0.7公顷年增加到2020年的53.0公顷。(三)基础设施用地依据上级规划,规划期内,大码头镇基础设施用地主要为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即新建兴广铁路与黄大、德大、益羊对接工程,拓宽改造乡级道路,新建村道,建设综合性交通体系;能源用地为胜利油田油井及配套设施。规划期内,大码头镇交通水利用地由2005年的220.4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298.6公顷。四、加强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大码头镇在规划期内主要的重点建设项目以交通项目为主。交通网络的铺设,为大码头镇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发48、展条件。交通用地项目包括新建兴广铁路与黄大、德大、益羊对接工程,拓宽改造乡级道路,新建村道,建设综合性交通体系。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一)生态建设目标到2020年将大码头镇建设成为农业发展、经济繁荣、居民富裕、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特色明显的新型乡镇。本目标充分考虑了十一五时期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城镇总体规划、行业发展目标综合而成。(二)生态建设保障措施。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抓好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多元投入建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以信息披露制度促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循环经济产业准入政策,加强环境污染49、综合整治。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要求既要保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土地需求,又要保证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土地的可持续供给,并能够有效保护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我乡实际,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和生态工业模式,培育特色经济,发展棉花种植、加工与销售的一条龙产业,结合调整产业布局、产业结构,采用生态工业土地利用模式、生态服务业土地利用模式、生态农业土地利用模式。六、土地综合整治(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期间,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盐碱地、荒草地等自然保留地,推进重点区域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期间,在北堤村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在东常徐村安排土地开发项目、一干渠以南、青垦路以东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北辛50、村以北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各一处,安排废弃水工建筑用地(小清河堤坝)复垦项目一处,规模940.0公顷,净增耕地370.3公顷。(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积极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通过对分散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扩大中心村规模,实现集约利用土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快生存与发展条件不良村庄的搬迁,规划期间,对新立村、小丁家村等21个村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见附表9),积极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长期条件。规划期内共拆除农村居民点619.8公顷,可复垦为耕地611.5公顷,其他农用地8.3公顷,其中519.5公顷用于村民安置,92.0公顷用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三)土地综合51、整治措施1统一规划、逐步实施根据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期整理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区域治理、集中连片,做到治理一片、见效一片。2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3农村土地整治要因地制宜,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安排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广泛而充分听取村民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不得安排村民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在整治方式、旧房拆迁、新居建设等方面要提供多种选择。4引入多元化投资渠道积极引导鼓励社52、会各界以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筹集资金、投资承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有条件的积极探索引进外商、外资投入开发等新形式,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面广泛投入为辅的投入机制。七、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大码头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骨干性工程,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方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必要用地,并提出控制指标。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应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衔接和促进资源共享,防止不合理的重复建设,提高项目用地的整体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创新体制,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设施体系,53、着力改善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重点交通工程:重点新建兴广铁路与黄大、德大、益羊对接工程,拓宽改造乡级道路,新建村道,改善交通网络。规划重点交通工程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67.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0.0公顷。重点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规划,重点进行小清河、引黄济青输水河灌溉工程的续建及配套建设,提高防洪排涝、基本农田灌溉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强小清河、引黄济青输水河流域治理,加大河道整治力度。重点能源工程:重点进行胜利油田开发建设。规划至2010年重点能源工程新增建设用地8.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2公顷;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9.0公顷。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54、细则土地利用分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不同区域内土地进行科学划分,明确各区的土地利用主导方向与具体土地利用措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一、土地用途分区根据大码头镇土地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级规划的要求,遵循规划与分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限制条件,结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大码头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六类土地用途区,对区域土地利用实行有效控制和合理引导。(一)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规则,本轮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9669.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4.55、22%,其中基本农田面积8342.1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86.27%。分布于全镇37个村,李官庄、北辛、乌河三个村不到50%。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56、一般农地区包括一般耕地、园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成片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本次规划划定大码头镇一般农地区总面积1106.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49%。除屋子村外,其他36个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57、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域,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划入其他用途区的林地除外),规划确定为林业使用的宜林荒地,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均划入本区。林业用地区多沿居民点周围、河流水系以及主要道路两侧分布,呈点、带、片结合的空间分布特点。本次规划划定大码头镇林业用地区面积1.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1%。分布于大码头后村、大码头一村和李官庄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58、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四)村镇建设用地区本区为了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的发展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集镇、重点发展的村庄及规划建设用地村庄、学校等建设用地区,规划大码头镇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966.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42%。除小丁家村外,其他36个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与经批准的村庄、59、集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以及已列入计划的采矿业发展用地、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本次规划划定大码头镇独立工矿区面积50.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9%。分布于北堤村等14个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60、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本次规划划定大码头镇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70.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54%。主要是镇域内的小清河。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3区内影响生态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七)其他用地本61、区指上述6个用途区以外因特殊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同时将一定面积的土地预留出来作为弹性控制区,应对未来土地利用中可能会出现某些难以预见的变化。本次规划划定大码头镇其他用地总面积1163.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93%。全镇37个村均有分布。管制规则: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按照特定用途需要制定,弹性控制用地主要在靠近城镇边缘及交通干道的一般农田区域内划定,对于未来用地可能出现的布局变化进行一定程度的协调和安排;本区用地范围的划定应严格控制,并由有关部门予以严格管理;对其他用地的占用,从数量指标、布局到实施过程上均应由相应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控制,经合法批准后方可使用,绝不允许超用途、超总62、量、超区位地调剂使用。(土地用途分区分布情况详见附表七)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将大码头镇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一)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涵盖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划分为工矿、村庄等不同类型建设用地,包括村镇建设用地、独立工矿,面积1047.8公顷。全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于镇驻地和中心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63、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有条件建设区依托允许建设区,在避让优先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严格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根据空间发展用地的可行性研究,划定有条件建设区92.0公顷,主要分布于镇驻地周围。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或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进行建设。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64、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必须坚持先拆旧复耕后方可使用;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管制措施: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除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及禁止建设区之外的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一般农地区和其他用地,面积11818.9公顷。全镇均有分布。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65、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管制措施: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面积70.0公顷。主要是流经大码头镇的小清河。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一、村土地利用总体安排坚持统一规划、集中紧凑建设的原则,促进农村66、人口的就业和居住向居住区、中心村的集中。将中心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同时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进程。通过对分散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扩大中心村规模,集约使用土地。推动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因地制宜,逐步建立符合农村居民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积极推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大码头镇将农村居民点划分为并入城镇、聚集发展、撤并三种类型(见附表10)。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并与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拆除、保留和适当扩大的67、村庄规模和范围,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统筹特色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结合本乡自身状况,重点整治乡村内“空心村”严重的问题,同时将规模较小的村庄进行地理上的合并和集中,集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乡村道路,实现基础资源的集约化使用,在有条件的乡村可以试行社区发展模式,合理统一规划布局,满足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二、村规划指标控制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并与建设用地布局、土地综合整治安排相衔接,确定耕地保护地块,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1规划期内在大码头一村、大码头二村等37个村布局基本农田8342.1公顷,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68、的落实;2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整治,主要对新立村、小丁家村等21个村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积极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长期条件。规划期内共拆除农村居民点619.8公顷,可复垦为耕地611.5公顷,其中519.5公顷用于村民安置,用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92.0公顷;3进一步开展农用地整理工作,通过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的数量、提高耕地的质量,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可增加优质耕地350.3公顷。第七章 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一、土地生态功能利用方向大码头镇地处鲁北平原黄河三角洲地区,北依小清河,地貌属鲁北平原,南部由山前冲积而成,北部为黄泛淤积。境内主要是微地貌,差异不69、大。土层深厚,地势平缓,土壤属滨海潮土土类,中性偏碱,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大码头镇应加大调整种植业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农业,大力培植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走良性循环的高效大农业之路。同时,建立以生产、加工农副产品为主导的工业基地和国家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扩大和优化企业集团;依托资源和地理优势,广泛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绿色、清洁、低污染的石油化工产业,优化配置资源,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提高生态效率和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二、土地生态利用规划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改变,提高土地70、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3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4规划必须具有广域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实现刚性控制与弹性操作相结合。三、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统筹协调(一)健全土地资源保护的制度保护土地资源环境要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实行长期的全面规划和目标管理。大码头镇应加强保护土地资源的制度建设,提高民众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的思想意识。同时开展土地资源环境保护调查工作,建立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监察和执法职能,加大对土地违法的执法力度。(二)构建生态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强调土地的自然生71、态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突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使不同功能用地之间的位置关系与比例关系协调,增强土地利用集约程度,显著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明显改善生态环境。结合大码头镇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三大产业,在农业发展中,要坚持高效绿色农业模式的推广,积极探索“棉沼菌”等生态模式;工业上,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和结构,引进和推广应用重大生态工业技术,改善工业生态环境条件,大力发展节约集约与高效生态的工业土地利用模式,建设生产高效、生态协调的现代化新型工业体系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对企业生产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提高生态效率和经济、环境效益;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72、总值中的比例,提高其对生态环境的贡献率。(三)确保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保障体系全镇水域面积183.2公顷,应全面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业生产对水资源的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保护农业用地,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大水利设施、引黄灌溉等项目的建设力度,进行盐碱地治理,改善土壤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改善水环境,重点对小清河、老塌河以及巨淀湖进行流域综合整治。配套蓄水、排灌设施,把解决水资源短缺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来抓,全面推行节约用水,大力拦蓄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同时,开展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扩大绿化面积,禁止随意占用林73、地、园地或将其开垦为耕地,保护大码头镇水土资源。(四)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是指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或不良影响的生产者、开发者、经营者应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进行补偿,对环境资源由于现在的使用而放弃的未来价值进行补偿。大码头镇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措施,为建立土地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应扩大宣传效应,揭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经济意义,树立全民生态意识。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是总结、完善、创新规划实施政策措施的过程,是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控制规划有序实施、实现规划目标、保障规划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基本手段。一、法律保障措施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74、障体系中的法律保障来源于国家有关土地规划及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依法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若有调整和变动应报批准机关批准。2建立充分结合、协同作战的执法机制。建立国土资源与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制度,使本规划的实施纳入法制化轨道。3建立完善的镇、村两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积极创建模范执法乡镇;全面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土地违法案件月报告制度,加强执法监察工作考核;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4广泛深75、入开展土地规划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树立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用地与土地忧患意识,提高其对本土地利用规划的认识,增强其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二、行政保障措施行政保障措施通过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决策体系与构建合理的管理机构,进行依法行政与制度化管理,以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实施。1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好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生态环境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各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2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76、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违反土地规划的违法违纪重大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建立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健全对领导干部政绩的科学评价体系,综合各方面的工作来考核,包括土地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方面的考核指标,把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防止违法违规用地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保护纳入政府主要领导人离职或升调考核范围。三、经济保障措施1创新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对全镇各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进77、行年度评价,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与年度土地利用指标进行挂钩;建立低效用地置换利用机制。2建立计划指标和置换指标有偿调节机制。大力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并尝试建立不同层次面上的指标有偿调节机制,遵循依法自愿、公开公平、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指标调剂。3、建立以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等为主的耕地开垦专项基金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专项基金,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稳步开展土地复垦,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4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给予农民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78、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实行与所种植耕地面积增减、质量升降挂钩的专项耕地种植财政补贴,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加大对耕地改良的投资。四、社会监督保障措施1建立完善的规划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制度。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通报有关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信息,向公众展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图件,征集公众意见,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士讨论,在基本农田保护、农田整理、村庄建设等方面,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实施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审批和审查用地结果、规划修改或调整情况、违反规划情况及处理结果,公开规划执行结果。3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79、制。把人大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权利监督、司法监督、新闻监督与舆论、公众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完整的监督体系。五、技术保障措施1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价及管理系统。运用遥感等信息技术,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保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建立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调查与评估机制。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适时评价规划实施情况。2提高规划信息服务水平。建立不同级别、不同比例尺、不同类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间联动更新的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强化系统的规划实施动态分析、监测、预测、预警功能,逐步实现土地80、规划基础数据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规划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47附表附表1 大码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单位:公顷指标名称2005年2010年2020年类型一、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8639.68652.39064.0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342.18342.1约束性园地面积36.744.644.6预期性林地面积6.36.36.3预期性牧草地面积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370.11409.91462.2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64.11067.71047.8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743.953.0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223.2342.2414.4预期81、性二、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9.9113.1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8.171.3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8.169.7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163.0370.3约束性三、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单位:平方米)8070约束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单位:公顷)5.892.0预期性附表2 大码头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一级地类二级地类规划基期年(2005)规划近期目标年(2010)规划目标年(2020)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农用地耕地8639.666.318652.366.419064.069.57424.4园地3682、.70.2844.60.3444.60.347.9林地6.30.056.30.056.30.05牧草地其他农用地1869.514.351954.015.001798.413.80-41.1合计10552.180.9910657.281.8010913.383.76361.2建设用地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用地1043.48.011023.87.86994.87.64-48.6采矿地13.40.1024.50.1928.00.2114.6其他独立建设用地7.30.0619.40.1525.00.1917.7交通水利用地220.41.69243.51.87298.62.2978.2其他建设用地85.60.83、6698.70.76115.80.8930.2合计1370.110.521409.910.821462.211.2292.1其他用地水域183.21.41183.21.41183.21.41自然保留地923.37.09778.45.97470.03.61-453.3合计1106.58.49961.67.38653.25.01-453.3土地总面积13028.7注:农村居民点未扣除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附表3 大码头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单位:公顷 项目 期限规划期间补充耕地规划期间减少耕地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灾毁其84、他近期规划123.057.066.0110.3 28.182.2 12.7远期规划453.3120.020.0107.3206.041.641.6411.7规划期合计576.3177.020.0173.3206.0151.969.782.2424.4 年均增减38.411.81.311.613.710.14.65.528.3附表4 大码头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项 目2006年2010年2011年2020年规划期间合计农用地耕地非耕地合计农用地耕地非耕地合计农用地耕地非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39.928.128.111.86.22.21.64.646.130.329.716.4二、交通85、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7.041.040.027.053.041.040.027.0总 计39.928.128.111.873.243.241.631.6113.171.369.743.4平均每年占地7.985.625.622.367.328.644.163.167.544.754.652.8955附表5 大码头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新增用地面积备注合计占耕地占非耕地铁路修建兴广铁路与黄大、徳大、益羊对接新建202067.040.027.0油田建设油井及配套设施新建20108.07.20.8油井及配套设施202010.09.01.0总 计77.049.028.86、0附表6 大码头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项 目调整至地类类型名称规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合计土地开发东常徐土地综合整治290.3173.343.3216.6土地整理北塔石牌土地综合整治100.028.53.031.5北堤村土地综合整治283.080.08.088.0北辛村土地综合整治241.768.57.075.5土地复垦小清河废弃堤坝复垦25.020.05.025.0合 计940.0370.366.3436.6附表7 大码头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区单位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87、%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小码头前村375.682.7310.12.2250.5 11.12 17.8 3.92 小码头后村596.083.5234.14.780.20.0353.1 7.44 0.5 0.07 29.7 4.16 大码头一村311.968.1572.615.860.80.1764.6 14.12 7.6 1.66 大码头二村332.479.7112.83.0771.1 17.05 0.7 0.17 大码头三村176.056.5933.410.7496.6 31.06 0.1 0.03 4.9 1.58 央上一村408.060.5277.411.4836.7 5.44 188、52.1 22.56 央上二村302.885.189.02.5337.5 10.55 6.2 1.74 央上三村304.186.716.91.9737.0 10.55 2.7 0.77 央上四村307.280.0031.28.1344.9 11.69 0.7 0.18 央上五村452.180.1919.53.4640.1 7.11 1.0 0.18 51.1 9.06 新立村88.469.225.94.628.2 6.42 25.2 19.73 屋子村196.976.5824.1 9.37 3.0 1.17 33.1 12.87 东常徐村135.355.5219.07.8018.6 7.63 89、70.8 29.05 义和村174.472.3414.05.819.0 3.73 43.7 18.13 小丁家村75.377.6312.312.689.4 9.69 东燕村588.580.4652.77.2134.0 4.65 0.8 0.11 55.4 7.57 南堤村429.374.5687.815.2512.0 2.08 4.3 0.75 42.4 7.36 北堤村837.469.7362.65.2133.3 2.77 21.4 1.78 24.4 2.03 221.9 18.48 杨宅村267.088.508.52.8213.0 4.31 3.9 1.29 9.3 3.08 续表大码头90、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区单位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高港村836.179.9779.57.6019.2 1.84 10.3 0.99 27.4 2.62 73.0 6.98 东北坞村190.458.0114.34.3616.4 5.00 0.6 0.18 18.2 5.55 88.3 26.90 西刘桥村141.8 73.17 6.1 3.15 19.0 9.80 26.9 13.88 小刘桥村40.5 58.87 14.7 21.37 11.1 16.13 2.5 3.91、63 东河口村95.1 82.48 0.1 0.09 11.9 10.32 8.2 7.11 西河口村56.5 70.63 0.3 0.38 15.6 19.50 0.2 0.25 7.4 9.25 东流桥村132.6 50.82 43.9 16.83 43.4 16.63 41.0 15.71 北辛村41.2 43.14 38.0 39.79 6.9 7.23 9.4 9.84 乌河村39.7 48.53 38.5 47.07 0.1 0.12 0.8 0.98 2.7 3.30 蒋官庄村181.9 79.75 24.2 10.61 3.1 1.36 18.9 8.29 李官庄村10.5 392、0.97 15.0 44.25 0.9 2.65 4.4 12.98 3.1 9.14 石碑村352.9 71.99 59.0 12.04 44.3 9.04 2.5 0.51 31.5 6.43 西燕村295.8 82.86 6.9 1.93 41.2 11.54 1.3 0.36 11.8 3.31 桑科一村173.0 79.21 25.5 11.68 7.2 3.30 12.7 5.82 桑科二村177.0 75.54 23.3 9.94 17.7 7.55 16.3 6.96 桑科三村174.6 83.78 16.0 7.68 17.8 8.54 前桑村194.0 68.31 79.693、 28.03 3.0 1.06 7.4 2.61 房家村177.7 72.00 51.5 20.87 0.2 0.08 17.4 7.05 大码头镇9669.9 74.22 1106.2 8.49 1.9 0.01 966.8 7.42 50.7 0.39 70.0 0.54 1163.2 8.93 附表8 大码头镇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统计表 单位:公顷单位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单位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2005年2020年块数面积2005年2020年块数面积小码头前村344.4348.427344.4高港村697.1718.4190694.9小码头后村565.3576.029543.1东北坞村16594、.2232.432165.2大码头一村300.1289.044249.4西刘桥村136.9140.812131.0大码头二村284.1283.259276.9小刘桥村44.845.6436.1大码头三村212.9164.87161.5东河口村87.587.51186.5央上一村389.2483.429376.5西河口村50.654.3350.6央上二村275.8274.823274.8东流桥村154.9169.513121.4央上三村263.8263.724263.7北辛村59.162.3739.3央上四村305.1295.012279.2乌河村39.034.0934.4央上五村360.53795、4.287362.7蒋官庄村152.0163.818153新立村79.496.71179.1李官庄村13.912.4313.8屋子村180.6175.220172.0石碑村314.2303.548298东常徐村119.8170.78119.6西燕村261.8268.234262.3义和村150.8172.321150.7桑科一村144.2144.230144.2小丁家村63.969.81763.7桑科二村144.4144.535144.4东燕村510.9530.679500.3桑科三村147.4147.434147南堤村342.1359.579342.0前桑村181.8184.147161.496、北堤村733.8860.4106733.5房家村144.8146.334151.1杨宅村217.5217.159214.4大码头镇8639.69064.013058342.1附表9 大码头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汇总表 单位:公顷村 名拆除面积安置面积挖潜(挂钩)村 名拆除面积安置面积挖潜(挂钩)小码头前村62.652.4 9.3小刘桥村13.311.2 2.0小码头后村62.852.6 9.3东河口村18.215.4 2.7新立村13.111.1 1.9西河口村15.713.3 2.3东常徐村22.418.8 3.3东流桥村37.030.9 5.5义和村19.916.7 3.0北辛村14.512.297、 2.2小丁家村8.16.8 1.2乌河村12.010.1 1.8东燕村64.053.5 9.5蒋官庄村20.817.4 3.1南堤村23.519.6 3.5李官庄村9.68.1 1.4北堤村65.154.4 9.7石碑村47.840.0 7.1东北坞村16.413.9 2.4西燕村46.038.5 6.8西刘桥村27.022.6 4.0大码头镇619.8519.592.0附表10 大码头镇农村人居环境体系规划一览表现 状策 略规 划村名人口发展类型迁并去向中心村位置规划人口码一村1863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大码头社区大码头镇区码二村2265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码三村1700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98、区码前村2670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码后村2430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央一村1850集聚发展央上央上村6000央二村1753集聚发展央三村1327集聚发展央四村1290集聚发展央五村1986集聚发展新立村446撤并迁入央上屋子村1304集聚发展屋子屋子村2500常徐村950撤并迁入屋子丁家村243撤并迁入屋子义和村680撤并迁入屋子高港村2187集聚发展高港高港村5000杨宅村703集聚发展行政并入高港东北坞村824撤并迁入高港南堤村751撤并迁入高港北堤村2465撤并迁入高港小刘桥525撤并迁入西刘桥西刘桥原西刘桥乡驻地西刘桥1274撤并迁入西刘桥北辛409撤并迁入西刘桥东流桥1596撤并迁99、入西刘桥东河口730撤并迁入西刘桥西河口486撤并迁入西刘桥乌河447撤并迁入西刘桥蒋官643撤并迁入西刘桥李官285撤并迁入西刘桥石碑1385撤并迁入西刘桥东燕村2730撤并迁入桑科桑科桑科村7000西燕1519撤并迁入桑科房家913集聚发展行政并入桑科桑一860集聚发展行政并入桑科桑二1008集聚发展行政并入桑科桑三965集聚发展行政并入桑科前桑520集聚发展行政并入桑科附表11 广饶县规划期间不易确定具体位置建设项目表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时间备 注石大路东延伸至寿光界新建长11公里,路基宽14米2006-2012三岔村至高港村路新建长1.5公里,路基宽10米2006-2012乡级100、道路拓宽改造改建长10公里,路基宽8米2006-2012村道建设新建长2公里,路基宽7米2006-2012拓宽改造广码路改建长3公里,路基宽14米2012-2020拓宽改造乡级(骨干)道路改建长6公里,路基宽10米2012-2020村道建设新建长4公里,路基宽7米2012-2020东青路扩建一级路24米(3公里)2012-2020兴广铁路与黄大铁路连接线新建线路全长约16公里2010-2020淄河下游治理工程扩建疏挖下游8公里,两岸建堤坝2013-2020胜利油田新建2006-2020110kV雷埠输变电工程新建2010-202035kV东燕输变电工程新建2010-202035kV杨宅输变电工程新建20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