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乐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6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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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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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二一年三月目 录前 言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任务1三、规划范围及期限2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3一、乐安街道概况3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4三、土地利用现状7四、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0第二章 规划目标12一、规划指导思想12二、规划基本原则12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13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4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8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8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0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23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23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24三、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25四、中心城区在本街道用地规模及空间管制26五、加强基础设施用地保障2、29六、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29七、土地综合整治30八、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31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32一、土地用途分区32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7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40一、村土地利用总体安排40二、村规划指标控制41第七章 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42一、土地生态功能利用方向42二、土地生态利用规划原则42三、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统筹协调43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5一、法律保障措施45二、行政保障措施46三、经济保障措施47四、社会监督保障措施47五、技术保障措施48附表49附表1 乐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49附表2 乐安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0附表3 乐安街道耕地保有量3、规划平衡表51附表4 乐安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51附表5 乐安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52附表6 乐安街道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52附表7 乐安街道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53附表8 乐安街道基本农田统计表57附表9 乐安街道农村居民点整治汇总表58附表10 乐安街道村庄建设规划表5950前 言一、规划目的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乐安街道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各类用地和空间布局,在既要保护耕地、又要保障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统筹协调部门用地矛盾,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政府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4、的规定,特修编制定乐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主要明确乐安街道土地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二、规划任务根据广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结合乐安街道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三、规划范围及期限本次规划范围为乐安5、街道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涵盖77个行政村(居),总面积为86.50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乐安街道概况(一)地理位置和面积乐安街道位于广饶县中西部,北连花官乡,南靠李鹊镇,东与广饶街道相连,西与滨州市博兴县毗邻,省级广饶经济开发区位于该街道中部,土地总面积86.50平方公里,是广饶县城中心镇和工业重镇,也是广饶县发展外向型经济、全方位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基地。(二)自然资源条件乐安街道地处鲁北平原黄河三角洲地区,气候适宜,资源丰富。(1)地貌属典型的鲁北平原地貌,山前冲积而成,差异不大;(2)属暖温带季6、风型气候,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境内气候无明显差异。历年平均气温12.3,全年无霜期190天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00600mm,且集中在六、七、八三个月份;(3)境内主要河流有预备河和小清河,水量多为过境水,地表水资源缺乏;(4)资源丰富。乐安街道地质单元属泰沂山北麓山前淄河冲积扇的中尾部,地下有充足的淡水资源和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5)土壤质量较好,以褐土和砂姜黑土为主,岗间洼地有潮褐土,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三)社会经济条件2009年10月,省政府批复了广饶县区划调整,原石村镇石村片、原广饶镇花园片、西北部12个社区合并为广饶县乐安街道。2005年年末,按现行行政区划统计,全街7、道辖77个村(居)民委员会,总人口数为57145人,其中城镇人口24505人,农村人口32640人。全街道社会生产总值79亿元,实现利税8.3亿元。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上一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1耕地保有量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石村镇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5285.5公顷,耕地减少量控制在126.4公顷之内,而规划实施以来,乐安街道2005年耕地面积达5401.2公顷,较1996年减少115.7公顷,达到上轮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2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石村镇2010年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046.1公顷,规划实施以来,乐安街道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达到5046.1公8、顷,为规划所确定目标的100%。3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石村镇2010年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225.7公顷以内,乐安街道1996-2005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52.1公顷,规划实施以来,已用完14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111.70%。 4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石村镇201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44.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36.3公顷之内。1996-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净增276.3公顷,实现控制指标的116.93%。5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石村镇2010年通过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复垦以及土地整理补充耕地99.39、公顷。规划实施10年,乐安街道实际补充耕地46.8公顷,实现上一轮规划确定目标的47.13%。(二)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1规划方案难以适应区域发展形势上轮规划方案虽经编制工作人员广泛调研、充分论证,但其规划理念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且规划实施强调数量指标管理,缺乏前瞻性和必要的弹性空间,对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的适应性较差。从而使得计划配置资源观念未能完全改变,功能定位不清,忽略土地利用调整,规划实施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基础数据与图件现实性不强,规划刚性过强而弹性不足,确定的部分规划指标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够协调,因此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不相适应。2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10、理念尚未充分体现上轮规划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保护耕地为重点,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规划中未得到充分体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也主要停留在环境治理和恢复的简单模式上。而在土地利用规划布局、分区管制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也缺少明确的控制内容和管制措施。3规划相关的协调与沟通不足一方面,上下级规划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上一轮规划采取“自上而下逐级控制”和“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方法编制规划,有利于加强用地控制,但下级规划基本上处于被动接受的状况,上下级规划之间缺乏必要的反馈,规划指标不能反映真实的用地需求。另一方面,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和协调安排各部门的项目用地,对一些部门新增11、加的项目用地准备不足,导致有的部门安排项目与总体规划冲突,特别是与城镇建设规划脱节的问题十分突出。(三)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及建议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解决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矛盾,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空间布局,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针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制定与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乐安街道要根据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其未来土地利用需求预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组织管理、12、技术方法和制度创新,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制定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依据,并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理、保护提高科学的规划控制依据。并进一步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1耕地规模总量呈下降趋势乐安街道耕地规模逐年递减,2005年耕地面积为5401.2公顷,比1996年减少115.7公顷,年均净减12.9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全街道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861.4公顷,低于上轮规划现状1996年面积933.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得到有效控制,总规模逐步缩小13、。3土地综合整治成效显著1996-2005年,全街道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59.0公顷,净增耕地46.8公顷,土地综合整治成效显著。4土地利用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2005年全街道其他用地面积321.7公顷,较1996年减少8.0%,土地利用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达到了96.30%。5生态环境问题受到重视1996-2005年,全街道林地面积增加78.8公顷,增长率高达107.21%。规划实施期间生态问题日益得到重视,环境治理和恢复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三、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5年,全街道土地总面积8650.3公顷,已利用土地面积为832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28%,其中14、农用地635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46%;建设用地197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82%;其他用地32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2%。2005年各类型土地利用结构分述如下:1农用地(1)耕地:总面积540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4%,占农用地面积的84.99%。其中水浇地5376.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99.54%;旱地24.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46%。(2)园地:总面积20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1%,占农用地面积的3.28%。其中果园139.9 公顷,占园地面积的67.10%;其他园地68.6公顷,占园地面积的32.90%。(3)林地:总面积1521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6%,占农用地面积的2.40%。其中有林地141.2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92.75%,其他林地11.1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7.25%。(4)其他农用地:面积59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5%,占农用地面积的9.33%。其中农村道路面积368.6公顷,占其他农用地比重最大,为62.17%;农田水利用地131.4公顷,占其他农用地比重为22.16%;坑塘水面41.5公顷,设施农用地51.4公顷,所占比重较小,依次为7.00%、8.67%。2建设用地(1)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170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70%,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6.34%。其中,建制镇16、面积为48.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86%;农村居民点面积为861.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0.55%;采矿用地面积为53.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11%,比重最小;其他建设用地740.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43.48%。(2)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15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9%,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84%。其中公路用地104.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50.7公顷。 (3)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11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82%。3其他用地(1)水域:均为河流水面,面积6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2%。(2)自然保留地:总面积259.7公顷17、,占土地总面积的3.00%。(二)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全街道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占土地总面积的73.46%。其中耕地总面积540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4 %,占农用地面积的84.99%,耕地比重最大,林地、园地所占比重较小。2非农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较大非农用地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26.54%,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861.4公顷,占非农用地的37.53%,比例较大。乐安街道闲置、废弃宅基地的现象仍然存在,可见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较大。3自然保留地开发难度较大全街道自然保留地259.7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3.00%,其中其他草地197.4公顷,剩下均为盐碱地,面18、积62.3公顷。受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的限制,自然保留地的开发难度较大,可增加为耕地的规模不大。四、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不尽合理农用地中耕地占绝大比例,林地、园地面积小,这种结构和布局,对维护生态平衡不甚理想,土地整体功能受到影响。另外不同类型土地布局不合理,各土地利用类型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相互交叉现象,尤其是耕地与农村居民点之间的交错;辖区内居民点布局不合理,闲置、废弃宅基地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户两宅或多宅情况在各村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工业用地尤其是乡镇企业用地容积率较低,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亟待优化。2土地权属界复杂国有油井废弃严重,致使土地权属界复杂,不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19、因素之一,而且有碍土地开发利用。3土地后备资源匮乏2005年底,全街道自然保留地259.7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3.00%,农村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开发利用有限,土地整治潜力较小,因此,占补形势严峻,需在县域范围内实行易地占补平衡。第二章 规划目标一、规划指导思想本次规划修编立足于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532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乐安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以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坚持从区域实情出发,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20、化配置,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二、规划基本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原则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努力提高耕地质量。(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快各类各业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防止用地浪费,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三)统筹土地利用原则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城21、乡用地配置;加强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控制和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协调生态建设原则按照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区建设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保障生态安全,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发展。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乐安街道是全县最主要的粮食、蔬菜产区,也是县工业发展的中心乡镇之一,同时集中了县域内主要的综合物流基地和外向型商贸市场。近年来,乐安街道确立了“强根固本、拓展改造、增二活三、和谐全面”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突出农村抓农民增收,突出城建抓旧村改造,突出经济建设抓第三产业,突出环境建设抓持续发展,富民强镇步伐明显加快,22、具体表现为:(1)工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区内工商业项目已发展到12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3家,已初步形成精细化工、机械制造、新型建材、轻纺、塑料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合作对象遍布美、日、德、法、韩等国家和港、台等地区;(2)农业内部结构逐步优化。重点发展了日本香葱、甜玉米、五彩甘蓝、圆葱等订单农业, 大力实施“畜牧富民”工程,全街道标准化养殖小区达到80处,专业村20个,养殖大户2000余户;(3)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全街道内道路体系的建成完善,构建了“八横八纵”道路框架,道路纵横,网络交错,并与辛河路、潍高路、红旗路、东外环路等县城主干道相连接,融入东营市的交通道路网络。同时23、,建有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处,确保排水、排污畅通。到2010年,全街道实现区域生产总值11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21%;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亿元,年均增长40%以上;三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主导地位突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4以内,总人口达5.9万左右,城镇化水平达61.5%。期内,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总量控制,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管理综合整治和流域环境的综合治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到2020年,全街道实现区域生产总值485亿元,总人口达到6.3万左右,城镇化水平达70%。期内,各项生态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先进水平,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24、协调发展,资源与能源消耗动态平衡,城乡发展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达到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乐安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通过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为乐安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统筹城乡建设发展用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及其他必要的建设用地,明显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规划土地利用具体目标分述如下:(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乐安街道作为全县主要粮食产区,承担着保障全县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立足建设全县优质25、粮食生产基地和有机蔬菜示范园,应确保完成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持园地和林地面积稳步增长,推进农业用地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拉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1耕地保有量:至2010年,全街道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388.7公顷;至2020年,全街道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583.1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确保3782.9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二)园地到2010年,全街道园地面积为262.3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园地面积与2010年持平。(三)林地到2010年,全街道林地面积为15226、.3公顷,到2020年,全街道林地面积与2010年持平。(四)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城镇和工矿用地规模,调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优化城镇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城乡统筹发展。1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到2010年,全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93.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67.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82.0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99.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93.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74.8公顷以内。2新增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到2010年,全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27、在233.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186.4公顷,占耕地186.4公顷。2020年,全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25.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366.7公顷,占耕地363.3公顷。(五)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规模优先保障影响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平稳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到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26.3公顷以内,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05.6公顷以内。(六)土地整治立足城镇化建设,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整治,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效率。规划期内完成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153.0公顷。规划期间,重点开28、展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盐碱地、荒草地等自然保留地,推进重点区域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落实国家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计划补充耕地指标的要求,到2020年全街道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4.0公顷。(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规划期间积极推广生态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构建生态环境友好型生产力布局体系,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合理规划生态用地,加强生态相对脆弱区土地保护力度,提高林木覆盖率和城镇绿化覆盖率,节约利用水资源,防治水环境污染和土壤环境污染,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适度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根29、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优先安排农用地,合理规划建设用地,适度开发其他用地,优化调整三大类土地利用结构。到2010年,全街道农用地总量将调整到613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0.92%,净减少219.8公顷,比2005年减少2.54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19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5.36%,净增219.8公顷,比2005年上升2.54个百分点;其他用地面积为32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72%,和2005年持平。到2020年,全街道农用地总量将调整到592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8.54%,净减少425.6公顷,比2005年下降4.92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399.3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7.74%,净增425.6公顷,比2005年上升4.92个百分点;其他用地面积为32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2%,和2005年持平。(二)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结合现代农业建设,根据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适当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到2010年,全街道耕地保有量将调整到538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29%,比2005年净减少12.5公顷,下降0.15个百分点;园地面积将调整到26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3%,比2005年净增加53.8公顷,上升0.62个百分点。林地面积不作调整。到2020年,全街道耕地面积将调整到4583.1公顷,占31、土地总面积的52.98%,比2005年净减少818.1公顷,下降9.46个百分点;园地、林地面积不做调整。(三)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长,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186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59%,比2005年净增加163.2公顷,上升1.8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882.0公顷,比2005年净增39.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2005年的49.44%降低到2010年的47.23%;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985.2公顷之内,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50.55%上升到2010年的32、52.76%。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32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7%,比2005年净增加56.6公顷,上升0.65个百分点。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199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05%,比2005年净增加289.7公顷,上升3.35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1174.8公顷,净增332.2公顷,占城乡用地比重提高到58.92%;同期,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818.9公顷之内,占城乡用地的比重降低到41.07%。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40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8%,比2005年净增加135.9公顷,上升1.56个33、百分点。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依据“遵循法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调整现行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的地方,缓解耕地保护和未来产业发展和各项建设发展的矛盾,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真正得以落实,同时为社会经济建设发展预留空间。在避让生态屏障网络系统的前提下,协调安排基本农田与基础设施用地。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耕地;相邻城镇间、城镇组团间和交通干线间绿色隔离带中的耕地,可优先划入基本农田。34、规划期间,重点调减广饶工业集聚区所涉及范围的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将城镇规划后备区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将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而涉及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调减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以及线状工程、沟渠路占用及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本次规划修编涉部分基本农田调整,全街道共调入基本农田351.3公顷,调出基本农田1614.5公顷。根据广饶县下达给乐安街道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在分析全街道土地利用现状、耕地需求量及生产潜力预测的基础上,注意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结合,确保规划期内3782.9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二)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调35、整乐安街道是县域内一个工业主导型城镇,也是广饶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中的核心地区之一。依托广饶经济开发区所在地这一区位优势,规划期内乐安街道城镇发展方向为:强化中心城区带动作用,主要向北、向西方发展广饶经济开发区和原石村镇驻地等重点地区,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实现工业主导型的城镇职能。本规划在避让生态屏障网络系统的前提下,综合上级规划指标,紧密衔接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和人口数量预测分析,重点布局于外环路以西,齐安路以东,榆林村以南,綦公路以北的范围内,该区域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兼顾土地利用综合功能。(三)村镇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乐安街道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36、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期内,依据所辖村庄并入城镇、集聚发展、控制发展和撤并等不同发展策略,合理控制用地规模和数量,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居住和就业向县城驻地村和东秦、西高等中心村转移,稳步推进村庄建设与改造,加强村庄规划和农民住宅管理,构建人口相对集中、土地集约利用、方便生产生活、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新农村居民点空间体系,深层挖掘农村居民点用地潜力,充分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四)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调整街道在规划期内重点布局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布局能源项目用地。主要交通用地项目包括新建兴广铁路开发区正和支线、新(扩)建河辛路、潍高路等高等级公路,拓宽改造乡级道路,新建村道;水利设施用37、地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广饶县经济开发区水库工程等。(五)生态安全布局调整在各类用地的布局安排中,优先考虑重要天然林、河流等自然水体及滨水地域蓄水、泄洪通道,保存与发展街道和村镇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结合街道特点,因地制宜对林地进行空间布局,重点保护天然林、水土保持林;使基础性生态用地与建设用地穿插布局、相互协调,保留与扩大街道、村庄的“绿心”和“绿带”,扩展街道生产与生活绿色开放空间。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了加强对耕地的保护,根据国家、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一)完成耕地保护任务2005年乐安街道耕地面积为38、5401.2公顷,为了保障中心城区的发展,上级规划下达的2020年耕地面积为4583.1公顷,能够完成耕地保护任务。(二)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乐安街道到2020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块375块,涉及55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782.9公顷,(见附表8)基本农田保护率为70.04%,规划期间,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将下列耕地列为基本农田:城镇、村镇周围本规划确定需要占用以外的耕地,国家、省、市确定的粮棉油菜生产基地,公路等交通沿线的耕地,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耕地。对于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三)规39、范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域为更好的保护基本农田,规划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街道北部耕地集中连片、土壤肥沃、水浇地条件好的地带。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明确的保护规定,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40、地利用的统筹和控制,控制村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制定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完善能源、交通和公共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严格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和居民点用地,各类建设都把节地放在首位,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16.0公顷之内。(二)新农村建设体系农村居民点用地有很大的挖掘潜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结合新农村建设,对街道部分农村居民点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同时,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以转变、拓展、提升为途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小康型、文明型、生态型、和谐型新村。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配41、套、环境整洁、村貌美化”的新村。(三)保障节约集约用地1调整土地用地结构,深挖用地潜力。任何建设活动均必须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保护地区原生态系统,对于己被破坏或者被干扰的地区,进行积极修复。乐安街道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58.7公顷,建设用地占用部分一般农地区土地,满足用地拓展需求。2编制切合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本次规划结合已编的街道小城镇规划,为新农村建设合理确定用地规划范围和规模。三、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一)城镇用地 2005年乐安街道建制镇用地面积为48.7公顷,到2020年达到158.7公顷。今后城镇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为:强化广饶经济开发区带动作用,主要向北、向西方发展广42、饶经济开发区和原石村镇驻地等重点地区,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实现工业主导型的城镇职能。(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积极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逐步将人口少、占地面积大的自然村拆迁合并到其临近的中心村及人口较多的村庄。近期规划对三里、前初、张庄、西冢头等34个村实施整村搬迁工作。2020年前完成小于500人的自然村合并工作,通过农村居民点合并,全街道农村居民点面积由2005年的861.4公顷达到2020年的818.9公顷。(三)独立工矿用地规划在广顺路以南,齐安路以东,适当建设部分无污染项目。结合县政府下达指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793.9公顷年增加到2020年的1016.1公顷。(四)基础设施43、用地 依据上级规划,规划期内,乐安街道基础设施用地主要为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 即新建兴广铁路开发区正和支线、新(扩)建河辛路、潍高路等高等级公路,新建广饶县经济开发区水库等。规划期内,乐安街道交通水利用地由2005年的154.8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272.0公顷。四、中心城区在本街道用地规模及空间管制中心城区即广饶县城驻地,在本街道控制范围为:东至长安路,西到齐安路,北至广凯路,南到潍高路南2000米。中心城区在本街道现状土地总面积906.5公顷,其中农用地53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54%;建设用地31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08%;其他用地5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4、的6.38%。(一)中心城区在本街道规模及布局中心城区在本街道到2010年总人口将达到4.6万人左右(含流动人口)。到2020年总人口将达到5.1万人(含流动人口)。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在本街道建设用地规模487.4公顷,扣除中心城区的交通水利用地后,中心城区在本街道允许建设用地区面积为445.8公顷,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69.4公顷,主要分布在县城驻地。(二)中心城区在本街道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允许建设区中心城区在本街道建设用地的规模边界为东至淄河,西到与乐安街道交界,北至大寨沟,南到潍高路南700米,允许建设区面积为445.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69.4公顷。主要管制规则:(45、1)允许建设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市级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布局在允许建设区,在具体用地上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3)规划期内,在允许建成区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适度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规模边界确需调整的,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有条件建设区依托允许建设区,在避让优先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严格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根据空间发展用地的可行性研究,划定有条件建设区46.5公顷。中心城区扩展边界为:46、东至淄河,西到齐安路,北至綦公路,南到潍高路南1500米。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或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进行建设。主要管制规则:(1)在有条件建设区内,经依法批准后,可以安排建设项目用地,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必须坚持先拆旧复耕,后使用。(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限制建设区在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边界之外,还有部分农用地和其他用地,划为限制建设区。中心城区限制建设区面积为414.2公顷。主要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47、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3)限制建设区已处于生态风向警戒区域,区内对周边水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应考虑搬迁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五、加强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乐安街道在规划期内重点建设以下基础设施建设。1交通用地项目包括新建兴广铁路开发区正和支线、新(扩)建河辛路、潍高路等高等级公路,拓宽改造乡级公路,新建村道;2水利设施用地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广饶县经济开发区水库工程等。六、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一)生态建设目标到2020年48、将乐安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居民富裕、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特色明显、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现代化城市。本目标充分考虑了十一五时期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城镇总体规划、部门的目标综合而成。(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抓好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多元投入建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以信息披露制度促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循环经济产业准入政策,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既要保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土地需求,又要保证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土地的可持续供给,并能够有效保护资源和改49、善生态环境。根据我街道实际,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和生态工业模式,培育特色经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调整产业布局、产业结构,采用生态工业土地利用模式、生态服务业土地利用模式、生态农业土地利用模式。七、土地综合整治(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期间,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盐碱地、荒草地等自然保留地,推进重点区域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期间,在西十里堡村西南、与博兴县交界处安排土地整理项目,规模25.0公顷,净增耕地4.0公顷。(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积极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通过对分散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扩大中心村规模,实现集约利用土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快生存与发展条件50、不良村庄的搬迁,规划期间,对三里、东花园等37个村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见附表9),积极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长期条件。规划期内共拆除农村居民点288.4公顷,其中135.4公顷用于村民安置,分布在西相、北花园等村及城区;153.0公顷用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主要分布在城区、牛家村、于王村、韩疃村周围。八、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乐安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骨干性工程,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方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必要用地,并提出控制指标。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应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衔接51、和促进资源共享,防止不合理的重复建设,提高项目用地的整体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创新体制,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设施体系,着力改善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重点交通工程:规划重点交通工程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95.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95.9公顷。重点铁路项目为新建兴广铁路开发区正和支线工程,新增建设用地69.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9.2公顷;重点公路项目为河辛路外迁一期、新(扩)建河辛路拓宽改造、乡级道路、新建村道等工程,建设综合性交通体系,新增建设用地26.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6.7公顷。重点能源工程:重点进行胜利油田开发建设和电力工程建设。规划至201052、年重点能源工程新增建设用地9.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9.4公顷;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6.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6.6公顷。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分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不同区域内土地利用进行科学划区,明确各区的土地利用主导方向与具体土地利用措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一、土地用途分区根据乐安街道土地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级规划的要求,遵循规划与分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限制条件,结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乐安街道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和生态安全控制区等七类土地用途区,53、对区域土地利用实行有效控制和合理引导。(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件和程序划定的特殊区域,区内土地主要是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规则,本轮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900.1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45.09%,其中基本农田面积3782.9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97.01%。该区土地用途管制细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54、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用地需求,包括一般耕地、园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成片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本次55、规划划定乐安街道一般农地区总面积1403.8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6.23%。该区土地用途管制细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域,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划入其他用途区的林地除外),规划确定为林56、业使用的宜林荒地,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均划入本区。本次规划划定乐安街道林业用地区面积73.1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0.85%。该区土地用途管制细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四)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建设和工矿发57、展的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建制镇、城镇基础设施用地等,规划乐安街道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44.7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67%。该区土地用途管制细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与经批准的建制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村镇建设用地区本区为了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的发展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集镇、重点发展的村庄及规划建设用地村庄、学校等建设用地区,规划乐安街道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723.2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9.92%。该区土地用途管制细则:1区内土地主58、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 与经批准的村庄、集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地及其它独立建设用地,以及已列入计划的采矿业发展用地、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独立建设用地。本次规划划定乐安街道独立工矿区面积1033.0公顷, 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1.94%。主要管制细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59、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指区域内的小清河。本次规划划定乐安街道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36.7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0.42%。主要管制细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3区内影响生态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60、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城区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将乐安街道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区域:(一)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涵盖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划分为城镇、工矿、村庄等不同类型建设用地,广饶街道的允许建设区主要集中在广饶经济开发区,小清河和预备河之间河辛路以东区域,总面积2971.9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61、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有条件建设区依托允许建设区,在避让优先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严格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根据空间发展用地的可行性研究,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53.0公顷,主要分布在县城以北的南店、大店、西毛等村和县城西部的和王村。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或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进行建设。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62、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必须坚持先拆旧复耕后方可使用;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包括部分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和一般农地区。面积4880.9公顷。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 ,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面积36.7公顷。主要是区域内的小清河。管制规则: 1区63、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一、村土地利用总体安排坚持统一规划、集中紧凑建设的原则,促进农村人口的就业和居住向居住区、中心村的集中。将中心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进程。通过对分散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扩大中心村规模,集约使用土地。推动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因地制宜,逐步建立符合农村居民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积极推行土地节64、约集约利用政策,乐安街道将农村居民点划分为城镇驻地村、中心村、基层村、共建村和整体搬迁村五种类型(见附表10),其中城镇驻地村12个、中心村6个、基层村22个、共建村3个、整体搬迁村34个。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并与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拆除、保留和适当扩大的村庄规模和范围,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统筹特色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根据县城自身条件,郊区适当迁村并点,将周围一些规模较小的村庄向中心村集中。逐步走向村庄居民点的成片成规模、集中配套布局式建设,在中心村统一规划建设村民小区,综合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规划65、设立6处村民小区,规划村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人以内。二、村规划指标控制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并与建设用地布局、土地整治安排相衔接,确定耕地保护地块,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1规划期内在三里、西冢头等55个村布局基本农田3782.9公顷,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落实;2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整治,对三里、西冢头等37个村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积极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长期条件。规划期内共拆除农村居民点288.4公顷(见附表9),其中135.4用于村民安置,农村建设用地挖潜153.0公顷;3进一步开展农用地整理工作,通过农用地整理,增加66、耕地的质量和数量,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可增加优质耕地4.0公顷。第七章 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一、土地生态功能利用方向乐安街道是全县工业发展核心地区,工业带动社会经济发展。乐安街道应在稳固发展建筑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纺织、化工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着力打造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和医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依托资源和地理优势,广泛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绿色、清洁、低污染产业,优化配置资源,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提高生态效率和经济、环境效益。同时加快广饶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的建设开发,积极引导乡镇工业向工业园区集聚,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对工业发展的承载能67、力。另外乐安街道地处鲁北平原黄河三角洲地区,南临淄河,土层深厚,地势平缓,土壤质量良好,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乐安街道应进一步调整优化全街道农业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建设农业生态经济区,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走良性循环的高效大农业之路。二、土地生态利用规划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改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3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4规划必须具有广域的适应68、性和灵活性,实现刚性控制与弹性操作相结合。三、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统筹协调(一)健全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保护土地资源环境要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实行长期的全面规划和目标管理。乐安街道应加强保护土地资源的法制建设,提高全乡民众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的思想意识。同时开展土地资源环境保护调查工作,建立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监察和执法职能,加大对土地违法的执法力度。(二)构建生态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强调土地的自然生态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突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使不同功能用地之间的位置关系与比例关系协调,增强土地利用集约程度,显著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明显改69、善生态环境。结合乐安街道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和结构,引进和推广应用重大生态工业技术,改善工业生态环境条件,大力发展节约集约与高效生态的工业土地利用模式,建设生产高效、生态协调的现代化新型工业体系,同时加强工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发展绿色、清洁、低污染产业,优化配置资源,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提高生态效率和经济、环境效益。(三)确保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保障体系全街道水域面积62.0公顷,应全面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业生产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保护农业用地,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大水利设施、70、引黄灌溉等措施的建设力度,进行盐碱地治理,改善土壤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改善水环境,重点对淄河支脉和大寨沟进行流域综合整治。配套蓄水、排灌设施,把解决水资源短缺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来抓,全面推行节约用水,大力拦蓄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同时,开展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扩大绿化面积,禁止随意占用林地、园地或将其开垦为耕地,保护乐安街道水土资源。(四)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是指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或不良影响的生产者、开发者、经营者应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进行补偿,对环境资源由于现在的使用而放弃的未来价值进行补偿。乐安街道首先需要加强生态保护立法,为建立土地生态环71、境补偿机制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应扩大宣传效应,揭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经济意义,树立全民生态意识。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是总结、完善、创新规划实施政策措施的过程,是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控制规划有序实施、实现规划目标、保障规划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基本手段。一、法律保障措施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中的法律保障来源于国家有关土地规划及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依法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若有调整和变动应报相应批准机关批准。2建立充分结合、协同作战的执法机制。建立国土资源与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72、联合办案制度,使本规划的实施纳入法制化轨道。3建立完善的办事处、村两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积极创建模范执法街道;全面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土地违法案件月报告制度,加强执法监察工作考核;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4广泛深入开展土地规划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树立全街道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用地与土地忧患意识,提高其对本土地利用规划的认识,增强其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二、行政保障措施行政保障措施通过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决策体系与构建合理的管理机构,进行依法行政与制度化管理,以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实施。73、1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生态环境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各项部门规划的衔接。2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违反土地规划的违法违纪重大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建立领导干部考核制度。74、健全对领导干部政绩的科学评价体系,综合各方面的工作来考核,包括土地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方面的考核指标,把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防止违法违规用地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保护纳入政府主要领导人离职或升调考核范围,目标没实现的,不得升调。4完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任何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必须经过预审,且预审是必备环节;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其他用地占用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三、经济保障措施1创新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对全街道各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75、度进行年度评价,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与年度土地利用指标进行挂钩;建立低效用地置换利用机制,制定土地收益分配办法;建立规划技术失误和管理失职的经济赔偿制度。2建立计划指标有偿调节机制。大力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并尝试建立不同层次面上的指标有偿调节机制,遵循依法自愿、公开公平、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指标调剂。3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稳步开展土地复垦,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4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给予农民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实行与所种植耕地面积增减、质量升降挂钩的专项耕76、地种植财政补贴,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加大对耕地改良的投资。四、社会监督保障措施1建立完善的规划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制度。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通报有关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信息,向公众展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图件,征集公众意见,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士讨论,在基本农田保护、农田整理、村庄建设等方面,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实施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审批和审查用地结果、规划修改或调整情况、违反规划情况及处理结果,公开规划执行结果。3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把人大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权利监督、司法监督、新闻监督与舆论、公众监督77、结合起来,构建完整的监督体系。五、技术保障措施1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价及管理系统。运用遥感等信息技术,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保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建立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调查与评估机制。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适时评价规划实施情况。2提高规划信息服务水平。建立不同级别、不同比例尺、不同类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间联动更新的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强化系统的规划实施动态分析、监测、预测、预警功能,逐步实现土地规划基础数据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规划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附表附表78、1 乐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单位:公顷指标名称规划基期年规划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类型一、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5401.25388.74583.1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782.93782.9约束性园地面积208.5262.3262.3预期性林地面积152.3152.3152.3预期性牧草地面积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973.72193.52399.3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704.01867.21993.7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842.6882.01174.8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70.2326.3405.6预期性二、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9、233.0525.0预期性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86.4366.7预期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86.4363.3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4.0约束性三、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单位:平方米)270230约束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单位:公顷)90.0153.0预期性附表2 乐安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一级地类二级地类规划基期年(2005)规划近期目标年(2010)规划目标年(2020)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农用地耕地5401.2 62.44 5388.7 62.29 4583.1 52.98 -818.1 园地208.5 2.41 262.3 380、.03 262.3 3.03 53.8 林地152.3 1.76 152.3 1.76 152.3 1.76 牧草地其他农用地592.9 6.85 331.8 3.84 931.6 10.77 338.7 合计6354.9 73.46 6135.1 70.92 5929.3 68.54 建设用地建制镇48.7 0.56 63.7 0.74 158.7 1.83 110.0 农村居民点用地861.4 9.96 985.2 11.39 818.9 9.47 -42.5 采矿地53.0 0.61 61.7 0.71 66.3 0.77 13.3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740.9 8.57 756.6 8.81、75 949.8 10.98 208.9 交通水利用地154.8 1.79 199.1 2.30 272.0 3.14 117.2 其他建设用地115.4 1.33 127.2 1.47 133.6 1.54 18.7 合计1973.7 22.82 2193.5 25.36 2399.3 27.74 其他用地水域62.0 0.72 62.0 0.72 62.0 0.72 自然保留地259.7 3.00 259.7 3.00 259.7 3.00 合计321.7 3.72 321.7 3.72 321.7 3.72 土地总面积8650.3注:农村居民点未扣除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附表382、 乐安街道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项目期限规划期间补充耕地规划期间减少耕地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灾毁其他近期规划173.9173.9186.4186.4-12.5远期规划4.04.0809.6176.9632.7-805.6年均增减11.860.2711.5966.4024.2242.18-54.54规划期合计177.94.0173.9996.0363.3632.7-818.1 单位:公顷 项 目2006年2010年2011年2020年规划期间合计耕地非耕地合计耕地非耕地合计耕地非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173.0159.014.083、184.4105.179.3357.4264.193.3二、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60.027.432.6107.671.835.8167.699.268.4总计233.0186.446.6292.0176.9115.1525363.3161.7平均每年占地15.512.43.119.511.87.735.024.210.8附表4 乐安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附表5 乐安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新增用地面积备注合计占耕地占非耕地铁路修建新建202069.269.2公路建设改建201026.726.7油田建设新建20108.78.7202013.384、13.3电力工程新建20100.70.720203.33.3总计201036.136.12020112.5112.5附表6 乐安街道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项目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合计土地开发土地整理4.00.84.8土地复垦合 计4.00.84.857附表7 乐安街道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区单位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三里村36.9 58.48 14.4 22.82 5.2 8.24 3.4 5.39 3.2 85、5.07 前初村81.1 78.43 0.1 0.10 18.2 17.60 0.4 0.39 3.6 3.48 西秦村68.5 65.49 6.9 6.60 14.6 13.96 12.3 11.76 0.4 0.38 1.9 1.82 东秦村38.0 10.80 63.0 17.91 12.5 3.55 10.3 2.93 64.8 18.42 136.3 38.75 4.6 1.31 22.2 6.31 张庄村50.4 22.73 48.0 21.65 12.8 5.77 12.8 5.77 67.5 30.45 6.9 3.11 23.3 10.51 东高村21.9 47.82 13.86、6 29.69 5.3 11.57 1.8 3.93 3.2 6.99 张庙村5.7 11.13 22.1 43.16 19.7 38.48 3.5 6.84 0.2 0.39 陈家村16.1 12.09 7.1 5.33 0.3 0.23 80.5 60.44 27.9 20.95 1.3 0.98 西张村28.8 65.90 14.2 32.49 0.6 1.37 0.1 0.23 左家村10.9 59.56 0.9 4.92 6.2 33.88 0.3 1.64 东南村10.8 72.00 3.9 26.00 0.3 2.00 韩疃村59.0 22.86 9.4 3.64 0.5 0.187、9 82.4 31.93 94.5 36.61 12.3 4.77 中赵村88.2 86.05 1.3 1.27 5.0 4.88 8.0 7.80 寺上村23.3 72.59 8.7 27.10 0.1 0.31 东关村231.6 76.31 14.0 4.61 32.5 10.71 5.2 1.71 20.2 6.66 石村300.7 71.48 17.9 4.25 0.2 0.05 34.5 8.20 19.1 4.54 48.3 11.48 东何村59.9 81.17 13.9 18.83 甄庙村103.5 77.59 2.3 1.72 19.3 14.47 8.3 6.22 单位:公88、顷土地用途区单位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范李村135.3 76.31 27.0 15.23 0.3 0.17 3.3 1.86 11.4 6.43 榆林村135.2 56.24 33.7 14.02 47.3 19.68 21.2 8.82 3.0 1.25 寨村239.7 83.96 1.6 0.56 37.6 13.17 0.2 0.07 6.4 2.24 大尧村105.5 80.29 1.6 1.22 19.4 14.76 4.9 3.73 西尧村43.1 73.689、8 13.2 22.56 2.2 3.76 营子村34.2 78.44 9.3 21.33 0.1 0.23 北贾村235.5 89.27 2.5 0.95 21.2 8.04 0.7 0.27 3.9 1.48 东王村93.7 82.99 19.2 17.01 西高村63.0 82.89 0.1 0.13 12.0 15.79 0.9 1.18 西王村14.6 55.09 0.1 0.38 11.8 44.53 孟家村43.2 85.71 7.1 14.09 0.1 0.20 倪家村19.1 56.51 14.6 43.20 0.1 0.30 黍河社区1.8 3.88 22.3 48.06 90、5.5 11.85 11.1 23.92 5.7 12.28 綦许社区27.0 46.15 23.1 39.49 8.4 14.36 司家社区18.1 22.13 3.3 4.03 12.3 15.04 48.1 58.80 闫李社区67.8 22.14 2.0 0.65 39.8 12.99 193.5 63.17 3.2 1.04 崔家堤社区117.2 66.44 18.7 10.60 14.2 8.05 9.7 5.50 16.6 9.41 宋王社区15.3 16.17 39.7 41.97 28.2 29.81 10.2 10.78 1.2 1.27 杨家社区17.1 42.96 9.91、6 24.12 8.0 20.10 5.1 12.81 常徐社区61.9 42.99 5.0 3.47 36.7 25.49 34.5 23.96 5.9 4.10 单位:公顷土地用途区单位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卲家社区43.8 29.01 1.4 0.93 30.7 20.33 69.2 45.83 5.9 3.91 吴家庙社区21.8 51.90 1.8 4.29 2.7 6.43 9.8 23.33 5.9 14.05 钟家村0.5 0.29 128.8 75.592、0 6.2 3.63 12.5 7.33 10.0 5.86 12.6 7.39 田王村0.2 0.33 37.3 62.37 15.3 25.59 7.0 11.71 张官前村45.2 55.60 6.3 7.75 17.6 21.65 12.0 14.76 0.2 0.25 张官后村74.5 58.57 4.4 3.46 22.7 17.85 25.6 20.13 西袁家村0.2 0.34 42.1 72.21 0.8 1.37 13.7 23.50 0.7 1.20 0.8 1.37 明王村42.5 39.76 35.6 33.30 28.8 26.94 崔王村37.2 67.39 6.93、7 12.14 2.4 4.35 6.7 12.14 2.2 3.99 东康社区9.0 43.27 11.2 53.85 0.6 2.88 于王村0.6 0.43 20.5 14.84 1.2 0.87 19.2 13.90 77.5 56.12 19.1 13.83 西康社区9.7 8.33 50.1 43.00 52.2 44.81 4.5 3.86 东相村21.1 12.68 50.4 30.29 0.6 0.36 37.2 22.36 53.0 31.85 4.1 2.46 西相村123.6 78.63 1.1 0.70 21.8 13.87 6.4 4.07 4.3 2.74 申盟亭94、村97.8 66.40 6.6 4.48 0.4 0.27 27.8 18.87 0.7 0.48 14.0 9.50 西十里堡村99.5 63.50 56.2 35.86 1.0 0.64 白坞村13.4 18.74 30.3 42.38 0.5 0.70 26.6 37.20 0.7 0.98 牛家村64.8 29.20 1.7 0.77 94.1 42.41 60.8 27.40 0.5 0.23 和王村98.9 51.14 29.8 15.41 1.5 0.78 49.1 25.39 10.4 5.38 3.7 1.91 西常村20.6 62.05 11.8 35.54 0.8 2.495、1 单位:公顷土地用途区单位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东常村69.1 83.35 11.7 14.11 2.1 2.53 舒家村22.6 77.13 5.3 18.09 1.4 4.78 丁村35.8 81.92 7.6 17.39 0.3 0.69 守义村23.9 75.39 7.3 23.03 0.5 1.58 西殷村30.0 78.74 1.1 2.89 3.2 8.40 3.8 9.97 杜宋后村73.7 83.28 0.1 0.11 13.7 15.48 1.0 96、1.13 杜宋前村73.0 84.98 0.1 0.12 5.9 6.87 6.9 8.03 皂户村56.9 76.68 16.6 22.37 0.7 0.94 西冢头村38.3 64.48 8.3 13.97 10.5 17.68 1.4 2.36 0.9 1.52 东冢头村7.5 62.50 4.5 37.50 前安王村4.9 29.88 11.5 70.12 后安王村6.4 11.07 38.7 66.96 0.3 0.52 12.4 21.45 东花园村0.7 1.42 32.4 65.59 2.0 4.05 14.3 28.95 北花园村11.7 17.81 33.0 50.23 297、0.6 31.35 0.4 0.61 西花园村96.1 61.33 13.8 8.81 38.1 24.31 3.6 2.30 5.1 3.25 前安德村180.9 83.36 35.9 16.54 0.2 0.09 北朱耿村123.3 79.24 30.3 19.47 2.0 1.29 后安德村85.1 73.24 28.8 24.78 2.3 1.98 东安德村56.3 79.52 3.0 4.24 0.7 0.99 9.7 13.70 1.1 1.55 乐安街道3900.1 45.09 1403.8 16.23 73.1 0.85 144.7 1.67 1723.2 19.92 103398、.0 11.94 36.7 0.42 335.7 3.88 附表8 乐安街道基本农田统计表 单位:公顷单位块数面积单位块数面积三里村4 36.7 孟家村3 44.9 前初村7 80.9 倪家村5 23.8 西秦村10 61.4 明王村4 37.5 东秦村8 38.6 于王村2 5.8 张庄村14 56.1 东相村2 20.8 东高村3 20.2 西相村17 119.6 张庙村1 4.0 申盟亭村13 74.5 陈家村3 13.5 西十里堡村11 109.5 西张村5 36.0 白坞村2 13.0 左家村6 7.5 和王村8 86.4 东南村4 11.0 西常村4 25.6 韩疃村7 56.5 99、东常村5 68.6 中赵村5 75.1 舒家村4 24.4 寺上村4 25.8 丁 村5 37.8 东关村13 213.9 守义村4 26.3 石 村27 288.3 西殷村2 28.9 东何村5 61.7 杜宋后村11 68.4 甄庙村8 95.9 杜宋前村10 67.4 范李村7 137.5 皂户村5 63.2 榆林村13 127.4 西冢头村4 36.8 寨 村20 223.0 后安王村1 5.4 大尧村4 92.5 北花园村2 10.7 西尧村8 45.6 西花园村6 89.8 营子村1 34.7 前安德村13 186.5 北贾村13 224.8 北朱耿村5 129.0 东王村9 83100、.7 后安德村8 93.8 西高村4 61.4 东安德村3 53.1 西王村3 18.3 乐安街道375 3782.9 附表9 乐安街道农村居民点整治汇总表 单位:公顷村名拆除面积村名拆除面积三里村7.1 申盟亭村14.2 前初村9.1 西十里堡村11.3 张庄村15.2 白坞村4.6 东高村2.6 和王村17.3 张庙村5.3 西常村5.8 陈家村8.3 东常村5.3 西张村4.0 舒家村2.6 东南村1.9 丁村3.7 寺上村4.3 守义村3.6 东何村6.9 西冢头村5.2 范李村13.5 东冢头村2.4 寨村3.3 东花园村5.8 西尧村6.4 北花园村10.4 营子村4.6 西花园村101、15.5 西王村5.8 前安德村17.5 孟家村3.4 北朱耿村15.1 倪家村6.7 后安德村14.3 西袁家村6.7 东安德村4.9 明王村14.1 2乐安街道288.4 59附表10 乐安街道村庄建设规划表居民点类型城镇驻地村保留村迁并村中心村基层村共建村整体搬迁村村庄名称黍河社区、綦许社区、司家社区、闫李社区、崔家堤社区、宋王社区、杨家社区、常徐社区、邵家社区、吴家庙社区、东康社区、西康社区、钟家村、前安王村、后安王村、田王村、张官前村、张官后村、崔王村西相村、杜宋后村、杜宋前村、石村、东王村西秦村、左家村、韩疃村、中赵村、东关村、甄庙村、榆林村、大尧村、北贾村、于王村、东相村、牛家村、西殷村、东秦村、西高村、皂户村申盟亭村、西十里堡村、北花园村三里村、前初村、张庄村、东高村、张庙村、陈家村、西张村、东南村、寺上村、东何村、范李村、寨村、西尧村、营子村、西王村、孟家村、倪家村、西袁家村、明王村、白坞村、和王村、西常村、东常村、舒家村、丁村、守义村、西冢头村、东冢头村、东花园村、西花园村、前安德村、北朱耿村、后安德村、东安德村村庄数量19716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