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李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5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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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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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二一年五月II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2一、镇域概况2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4三、土地利用现状7四、土地利用形势11第二章 规划目标12一、规划指导思想12二、规划基本原则12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13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4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7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7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9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21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21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23三、城镇村建设用地控制24四、加强基础设施用地保障25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25六、土地综合整治26七、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27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2、管制细则28一、土地用途分区28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3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35一、村土地利用总体安排35二、村规划指标控制36第七章 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37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的安排37二、土地生态利用规划原则37三、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统筹协调38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9一、法律保障措施40二、行政保障措施40三、经济保障措施41四、社会监督保障措施42五、技术保障措施42附表44附表1 李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44附表2 李鹊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45附表3 李鹊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46附表4 李鹊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46附表5 李鹊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43、7附表6 李鹊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47附表7 李鹊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48附表8 李鹊镇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统计表51附表9 李鹊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汇总表52附表10 李鹊镇农村人居环境体系规划一览表53附表11 李鹊镇规划期间不易确定具体位置建设项目表55前 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推进实施李鹊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科学指导土地综合整治等土4、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全镇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李鹊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要求,对广饶县李鹊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进行修编,制定广饶县李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主要明确李鹊镇土地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广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结合李鹊镇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5、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本次规划范围为李鹊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涵盖57个行政村,总面积为6649.8公顷。本次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一、镇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和面积李鹊镇地处黄河三角洲和东营市的南部,北临广饶街道和乐安街道,东隔淄河与大王镇相望,南与淄博市临淄区毗邻,西与博兴县幸福镇相接。镇域南北宽9.8公里,东西长10.8公里,土地总面积666、.50平方公里。全镇东部有河辛一级公路贯穿南北,对外交通条件便利。(二)自然资源条件李鹊镇地处鲁北平原黄河三角洲地区,气候适宜,资源丰富。地貌属典型的鲁北平原地貌,山前冲积而成,差异不大;气候属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历年平均气温12.5,全年无霜期190天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10mm,主导风为东南风;土壤质量较好,属滨海潮土土类,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主要农作物为小麦、玉米、花生等;镇域内地下水水质较好,硬化度为0.75克/升,适合灌溉及饮用。主要河流有东侧的淄河,呈西南东北流向;西侧有一季节性河流渑水河穿过。(三)社会经济条件全镇辖57个村民委员会,2005年年末,总人7、口数为36712人,其中城镇人口1059人,农村人口35423人。 作为农业强镇,全镇是县域内最主要的粮食、蔬菜产区,也是县工业发展的重点乡镇之一,同时集中了县域内主要的综合物流基地和外向型商贸市场。近年来,李鹊镇确立了“稳步发展农业、加快经济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突出农村抓农民增收,城建抓旧村改造,经济建设抓服务业,环境建设抓持续发展,富民强镇步伐明显加快,具体表现为:一是大力实施“工业强镇”战略,工业骨干企业迅速崛起。全镇形成面粉加工、石油仓储、建筑建材、机械制造四大主导产业,大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培植了中心面粉厂、科力化工等15家限额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实8、现产值2865万元。二是大力实施“农业立镇”战略,农业经济基础更趋稳固。高标准实施了2万亩农业开发项目,配套带动6万亩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2005年,全镇小麦亩产值达465公斤,粮食总产量达到68667吨;发挥广饶城南蔬菜批发市场、天红鸭业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蔬菜、畜牧业发展全面推进;2005年,全镇农业经济实现产值38129万元,其中,农牧林分别实现产值31630万元、5249万元、304万元。三是大力实施“三产富民”战略,第三产业更趋繁荣。重点健全完善了镇首集市场、建筑建材市场、广饶蔬菜批发市场等三产发展载体,全面提升传统商贸、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引导商贸流通业向农村延伸,促进经9、济总量扩张,2005年,全镇第三产业实现产值27227万元。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广饶县李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全镇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实现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规划实施期内,全镇切实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手段,通过具体落实和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针和任务及各项用地控制指标,制约和引导用地需求,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有效保护了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按规划依法有序报批建设用地,为重点建设项目及全镇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用地保障。1耕地保有量指标落实情况上轮规划确定全镇2010年的耕地保10、有量为5049.8公顷,耕地实行占补平衡,而规划实施以来,全镇2005年耕地面积达4993.5公顷,较1996年的5049.8公顷减少56.3公顷,耕地保有量比上轮规划确定的目标少56.3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实情况上轮规划确定全镇2010年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531.4公顷。规划实施以来,全镇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为4531.4公顷,基本农田指标得到落实。3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落实情况上轮规划确定全镇2010年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78.3公顷以内。规划实施以来,全镇建设用地占用耕地98.4公顷,高于上轮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4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情况上轮规划确定全镇2010年的城乡11、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4.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4.4公顷之内。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802.7公顷,1996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净增42.5公顷,实现控制指标的57.12%。5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指标落实情况上一轮规划确定全镇2010年通过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复垦以及土地整理补充耕地78.7公顷。1996-2005年,实际补充耕地62.9公顷,实现上一轮规划确定目标的79.92%。(二)上轮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得到提升随着上轮规划的批复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无论是在国家还是在地方规划体系中都开始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镇及相关部门越来越意识到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作用和地位。2土地利用效率不断得到提高规划实施期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导下,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提高土地利用率,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使城镇用地从粗放向集约化方向发展。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在优化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了土地的生产能力,林地面积也有所增加,生活、生产环境有较大改善,得到当地群众的大力支持。3对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作用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从宏观的角度考虑了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所以规划实施成为协调一个地区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关系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对全镇的宏观经济起到了调控作用。(三)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1建设用13、地需求与规划方案矛盾突出由于上轮规划对经济发展的预计不足,土地利用指标分配不尽合理。分配到乡镇建设用地指标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化发展进程。2建设用地空间矛盾较为突出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较快,一些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的不确定性,加剧了规划与实际用地需求在空间布局上的矛盾;而上轮规划方案本身缺乏应有的弹性,在实施中以土地用途分区管制为核心的管理方式又显得刚性有余,应变能力不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不衔接的问题十分突出,矛盾尖锐。3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不健全实施是规划的关键。但在目前情况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仍然很不健全,主要依赖于行政方法尤其是行政审批手段。土地利用规划14、管理中的社会监督、行政处置、经济制裁、技术检查、监管措施等执行不到位。(四)对本轮规划修编的启示1加强规划可操作性研究认真贯彻和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考虑土地利用与人口增长、经济增长、城市化进程、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关系,对土地利用做出科学的预测,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在严格耕地保护的前提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协调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提高公众参与程度规划编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集思广益,统一思想15、,充分体现民意,提高规划的可接受度。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加深公众对规划内容的了解并监督其执行,树立规划的权威,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可行性。三、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6649.8公顷,已利用土地面积为640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30%,其中农用地550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75%;建设用地9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5%;其他用地24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0%。2005年全镇各类型土地利用结构分述如下:1农用地(1)耕地:总面积4993.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0.75%,占土地总面积的75.09%16、。其中水浇地4965.0公顷,占耕地面积的99.43%;旱地28.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57%。(2)园地:总面积51.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94%,占土地总面积的0.78%。其中果园32.0公顷,占园地面积的61.90%;其他园地19.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38.10%。(3)林地:总面积42.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77%,占土地总面积的0.64%。其中有林地29.5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69.70%,其他林地12.8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30.30%。(4)其他农用地:总面积414.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54%,占土地总面积的6.24%。其中农村道路243.9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517、8.79%;农田水利用地99.3公顷,占其他农用地的23.93%;坑塘水面40.9公顷,设施农用地30.8公顷,分别占其他农用地的9.86%和7.42%。2建设用地(1)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802.7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9.08%,占土地总面积的12.07%。其中,建制镇面积为13.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66%;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87.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3.14%;采矿用地面积为79.8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9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22.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5.26%。(2)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62.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96%,占土地总面积的0.9418、%。全部为公路用地。(3)其他建设用地:总面积35.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96%,占土地总面积的0.54%。3其他用地(1)水域:总面积82.7公顷,全部为河流水面,占其他用地的33.58%,占土地总面积的1.24%。(2)自然保留地:总面积163.6公顷,占其他用地的66.42%,占土地总面积的2.46%。其中荒草地120.3公顷,占73.53%,盐碱地 43.3公顷,占26.47%。(二)土地开发利用特点1. 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全镇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2005年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2.75%。其中耕地总面积499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09 %,占农用地面积的90.19、75%,耕地比重最大,林地、园地所占比重较小。2. 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较大建设用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55%,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587.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5.18%,比例偏大。全镇闲置、废弃宅基地的现象仍然存在,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较大。3.水利设施落后,给排水系统不够完善全镇无水工建筑用地面积,水利设施落后,水利建设以利用现有沟渠提水和蓄水为主,灌溉条件较差。建设有排水管网和污水厂,但是大部分排水系统不完善,排水管道普及率过低。4.自然保留地开发难度较大全镇自然保留地163.6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46%,其中120.3公顷为荒草地,其余43.3公顷均为盐碱地。受自然、20、经济和社会条件的限制,自然保留地的开发难度较大,可开发为耕地的规模不大。(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耕地总量减少,农用地保护难度加大1996-2005年,全镇耕地总量呈下降趋势,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建设用地需求量仍将进一步提高,对农用地占用是不可避免的,粮食安全必将受到影响,人地矛盾将会更加尖锐,也使得建设用地需求与农用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农用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2. 土地利用率较高,农村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效益偏低全镇已利用土地面积为640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30%,土地利用率较高。但是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度较低,存在乱占滥用现象,村庄无限制对外扩张,造成农21、村居民点分散,村内闲置大量土地。空心村、圈大院比较普遍,土地利用效益偏低。3土地权属界线复杂,土地利用制度不完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土地边界和权属纠纷较多,给李鹊镇土地开发利用带来一定困难。农村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使部分村的土地承包调整过于频繁,缺乏统筹规划和宏观调整,未能及时处理土地利用上的当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经济和生态的关系。4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李鹊镇人均耕地面积不足,未来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土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2005年底,全镇自然保留地面积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46%,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较小,因此,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形势相对严峻。四、土地利用形势未来十五年是李鹊镇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关22、键时期,也是资源、人口、生态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一方面,随着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愈显突出,土地资源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愈加尖锐,土地利用和管理将面临新的严峻形势。另一方面,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李鹊镇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民营经济规模化和农村城镇化等战略目标的推进实施,李鹊镇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打造广饶县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综合发展中心为目标,以投融资环境建设和新型产业引进为突破,通过优势产业培植、龙头企业扩张、城镇规模扩大、涉农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基础优化等五大重点工作的开展,李鹊镇区位、资源、生态、劳动力等优势将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将有力促进23、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关系的妥善处理,降低土地供需矛盾的调和难度,为土地规划和管理机制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经济社会基础,土地合理开发利用也将迎来更大机遇和保障。第二章 规划目标一、规划指导思想本次规划修编立足于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以李鹊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以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坚持从区域实情出发,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二、规划基本原则(一)24、严格保护耕地原则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努力提高耕地质量。(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快各类各业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防止用地浪费,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三)统筹土地利用原则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配置;加强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控制和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协调生态建设原则按照环境友好型社25、会和生态区建设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保障生态安全,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发展。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规划期内,李鹊镇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并重,构筑协调发展的特色产业体系,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和乡村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生态、富裕、文明、和谐和最具发展潜力的新李鹊。一是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镇战略。加快推进实施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和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和产业,推动资源高效利用,着力建成集中布局、集约发展、优势突出的高效生态经济产业区;二是积极实施新型城镇化战26、略。定位于县城中心城区卫星镇,加快东、西两个镇区开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社区化发展步伐,加强工业聚集区建设;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以商贸物流为中心的生产性服务业,突出加强仓储、运输、配货等物流体系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现代旅游项目区,加快发展现代休闲旅游观光业、餐饮娱乐、房地产开发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农村商贸流通业发展;四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规划建设5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区,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协会建设,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完善产业化链条,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到2010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08亿元以上,年均增长速度 27、25%;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亿元,年均增长26%以上;三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主导地位突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总人口达3.78万左右,城镇化水平达10%。期内,强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总量控制,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管理综合整治和流域环境的综合治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到2020年,全镇实现区域生产总值69.2亿元,总人口达到4.00万左右,城镇化水平达40%。期内,各项生态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先进水平,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资源与能源消耗动态平衡,城乡发展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李鹊镇作为全县重要粮食产区,承担着保障全28、县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立足建设全县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和有机蔬菜示范园,应确保完成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推进农业用地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拉长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土地利用达到的总体目标是:规划期内实现耕地质量逐步提高;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土地整理全面展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土地资源利用与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具体目标分述如下:(一)耕地与基本农田1耕地保有量:至2010年,全镇耕地29、保有量为4993.5公顷;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4961.9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确保4808.7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二)园地到2010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74.0公顷,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与2010年持平。(三)林地到2010年,全镇林地面积为42.3公顷,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与2010年持平。(四)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优化城镇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城乡统筹发展。1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到201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33.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30、用地规模控制在798.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25.2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36.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81.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35.7公顷以内。2新增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到201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3.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23.3公顷,全部为耕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3.8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28.0公顷,占用耕地27.0公顷。(五)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影响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平稳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到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31、规模控制在135.7公顷以内,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154.1公顷以内。(六)土地综合整治立足城镇化建设,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整治,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效率。规划期内共拆除农村居民点290.4公顷,可复垦为耕地290.4公顷,其中182.4公顷用于村民安置,108.0公顷用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划期间,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盐碱地、荒草地等自然保留地,推进重点区域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落实国家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计划补充耕地指标的要求,到2020年全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14.9公顷。(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规划期间积极推32、广生态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构建生态环境友好型生产力布局体系,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合理规划生态用地,加强生态相对脆弱区土地保护力度,提高林木覆盖率和城镇绿化覆盖率,节约利用水资源,防治水环境污染和土壤环境污染,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适度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优先安排农用地,合理规划建设用地,适度开发其他用地,优化调整三大类土地利用结构。到2010年,全镇农用地总量调整到553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23%,净增加32.3公顷,比2005年上升0.48个百分点;建设用33、地总规模为93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4%,净增加32.7公顷,比2005年上升0.49个百分点;其他用地面积为18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73%,净减少65.0公顷,比2005年下降0.97个百分点。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总量调整到553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3.27%,净增加35.1公顷,比2005年上升0.52个百分点;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3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4.08%,净增加34.9公顷,比2005年上升0.53个百分点;其他用地面积为1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5%,比2005净减少70.0公顷,下降1.05个百分点。(二)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结合现代34、农业建设,根据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适当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到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9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09%,与2005年持平;园地面积将调整到17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2 %,比2005年净增加122.3公顷,上升1.84个百分点。林地面积不作调整。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将调整到496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62%,比2005年净减少31.6公顷,下降0.47个百分点;园地、林地面积与2010年持平。(三)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长,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35、地调整为79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0%,比2005年净减少4.6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225.2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9.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降低到28.22%;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572.9公顷之内,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73.14%下降到71.78%。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13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4%,比2005年净增加37.3公顷,上升0.56个百分点。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78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6%,比2005年净减少20.8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235.7公顷,净增加20.1公顷36、,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提高到30.14%;同期,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546.2公顷之内,占城乡用地的比重降低到69.86%。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15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2%,比2005年净增加55.7公顷。(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详见附表二)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依据“遵循法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调整现行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的地方,缓解耕地保护和未来产业发展及各项建设发展的矛盾,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真正得以落实,同时为社会经济建设发展预留空间。在避让生态屏障网络系统的前提下,协调安排基本农田与基础设施37、用地。规划期间,重点调减兴广铁路开发区正和支线、潍高路外迁二期工程和河辛路外迁一期工程建设所涉及范围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面积;将城镇规划后备区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将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而涉及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调减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以及线状工程、沟渠路占用及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在耕地质量较好、便于机械化耕作的小张、梨园等村增加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本次规划共调入基本农田449.6公顷,均为全镇土地利用等别最高的九级耕地,调出基本农田172.3公顷,土地利用等别为八级或九级,规划全镇2020年基本农田4808.7公顷,其中耕地4762.6公顷,占基本农田38、总面积的99.04%,水浇地面积4736.4公顷,占耕地的比重由99.13%提高到99.45%,基本农田更趋集中连片、平均质量等级得到提高;优质园地和林地共计46.1公顷,是上轮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二)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李鹊镇驻地涉及李东、李西两村,沿小王路呈东西向条状发展。规划期内,李鹊镇城镇发展方向为:沿小王路两侧向北发展以农业及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现代化小城镇。规划控制用地范围东起辛河路,西至前里到段家的一条镇级公路,北至辛耿路,南至李东村南侧。(三)村镇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规划期内,李鹊镇在限制人口的基础上,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用地,便于管理”的原则,依据所辖村庄并入城镇、39、集聚发展、控制发展和撤并等不同发展策略,合理控制用地规模和数量,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居住和就业向中心村转移,对东水村、西水村、北水村、赵庄村、王庄村等36个村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稳步推进村庄建设与改造,加强村庄规划和农民建宅管理,构建人口相对集中、土地集约利用、方便生产生活、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新农村居民点空间体系,深层挖掘农村居民点用地潜力,充分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四)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调整李鹊镇在规划期内重点布局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布局能源等项目用地。主要交通用地项目包括新建兴广铁路开发区正和支线、新(扩)建河辛路、潍高路等高等级公路,拓宽改造乡级道路,新建村道40、;水利设施用地主要指给排水系统和防洪排涝项目用地;主要能源用地指电力、电讯工程改造项目用地。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要重点保护基本农田,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同时对耕地保有量进行总量控制。非农建设项目用地,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制度,由于本镇后备资源不足,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能在本镇补充的,将由本县北部花官、丁庄、陈官等乡镇及广北农场补充,确保全县耕地面积稳定;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一)完成耕地保护任务2005年李鹊镇耕地面积为4993.5公顷,规划到2041、20年耕地保有量为4961.9公顷,确保完成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二)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李鹊镇到2020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块395块,全镇共涉及57个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08.7公顷(见附表8)。将下列耕地列为基本农田:城镇、村镇周围本规划确定建设用地以外的耕地,国家、省、市确定的粮棉油菜生产基地,公路等交通沿线的耕地,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产量较高的耕地。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明确的保护规定,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42、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三)规范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域为更好的保护基本农田,规划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镇南部和西部耕地集中连片、土壤肥沃、水浇地条件好的地带。本轮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5133.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7.19%。对于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和控制,控43、制镇村建设用地总规模;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制定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完善能源、交通和公共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严格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和居民点用地,各类建设都把节地放在首位,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规划期内,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加,结合县政府下达指标,规划期末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36.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781.9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54.1公顷以内。(二)新农村建设体系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有很大的挖掘潜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镇部分农村居民点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同时,提高土44、地集约利用程度。以转变、拓展、提升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小康型、文明型、生态型、和谐型新村,建设“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美化”的新村。(三)保障节约集约用地1.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深挖用地潜力任何建设活动必须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保护地区原生态系统,对于己被破坏或者被干扰的地区,进行积极修复。李鹊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936.0公顷,建设用地占用部分现状一般农地区土地,满足用地拓展需求。2.编制切合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本次规划结合已编的李鹊镇小城镇规划,为新农村建设合理确定用地范围和规模。三、城镇村建设用地控制(一)城镇用地2005年李鹊镇建制镇用地面积为13.3公顷,45、到2020年达到20.3公顷。今后城镇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为:以打造广饶县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综合发展中心为目标,以投融资环境建设和新型产业引进为突破,通过优势产业培植、龙头企业扩张、城镇规模扩大、涉农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基础优化等五大重点工作的实施,使李鹊镇区位、资源、生态、劳动力等优势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快速提高城镇化水平,实现综合多元化的城镇职能。(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积极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逐步将人口少、占地面积大的自然村拆迁合并到其临近的中心村及人口较多的村庄。规划期间对东水、西水、北水、赵庄、王庄村等实施整村搬迁工作。2020年前完成小于500人的自然村合并工作,全镇农村居民点面积由246、005年的587.1公顷调减到2020年的546.2公顷。(三)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在辛河路以东、小王路两侧适当建设部分无污染项目。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02.3 公顷年增加到2020年的215.4公顷。四、加强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重点布局兴广铁路开发区正和支线新建工程,河辛路、潍高路等高等级公路新(扩)建工程,张石路至苏耿路道路,乡级公路拓宽改造和村道新建项目,淄河整治、敬老院扩建等建设项目用地。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一)生态建设目标到2020年将李鹊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居民富裕、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特色明显、具有较强辐47、射能力的现代化小城镇。本目标充分考虑了十一五时期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城镇总体规划、行业发展目标综合而成。(二)生态建设保障措施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抓好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多元投入建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以信息披露制度促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循环经济产业准入政策,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既要保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土地需求,又要保证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土地的可持续供给,并能够有效保护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我镇实际,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和生态工业模式,培育特色经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调48、整产业布局、产业结构,采用生态工业土地利用模式、生态服务业土地利用模式、生态农业土地利用模式。六、土地综合整治(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期间,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盐碱地、荒草地等自然保留地,推进重点区域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期间,在前艾家村安排土地复垦项目一处,复垦废弃公路(河辛路)项目一处,规模32.0公顷,净增耕地14.9公顷。(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积极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通过对分散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扩大中心村规模,实现集约利用土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快生存与发展条件不良村庄的搬迁,规划期间,对东水村、西水村、北水村、赵庄村、王庄村等45个村进行农村49、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见附表9),积极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长期条件。规划期内共拆除农村居民点429.5公顷,可复垦为耕地423.2公顷,其中315.2公顷用于村民安置, 108.0公顷用于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主要分布在镇区、小王路两侧。(三)土地综合整治措施1统一规划、逐步实施根据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期整理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区域治理、集中连片,做到治理一片、见效一片。2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50、3农村土地整治要因地制宜,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安排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广泛而充分听取村民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不得安排村民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在整治方式、旧房拆迁、新居建设等方面要提供多种选择。4引入多元化投资渠道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以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筹集资金、投资承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有条件的积极探索引进外商、外资投入开发等新形式,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面广泛投入为辅的投入机制。七、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李鹊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骨干性工程,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与经济社51、会发展相协调的方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必要用地,并提出控制指标。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应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衔接和促进资源共享,防止不合理的重复建设,提高项目用地的整体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创新体制,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设施体系,着力改善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重点交通工程:重点新建兴广铁路开发区正和支线、潍高路外迁二期工程和河辛路外迁一期工程,新(扩)建河辛路、潍高路等高等级公路,张石路至苏耿路道路,拓宽改造乡级道路,新建村道,建设综合性交通体系。规划重点交通工程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5.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8公顷。重点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规52、划,重点布局淄河灌溉工程的续建及配套建设,提高防洪排涝、基本农田灌溉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强淄河、渑水河流域治理,加大河道整治力度。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细则土地利用分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不同区域内土地进行科学划分,明确各区的土地利用主导方向与具体土地利用措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一、土地用途分区根据李鹊镇土地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级规划的要求,遵循规划与分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限制条件,结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李鹊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等六类土地用途区,对区域土地利53、用实行有效控制和合理引导。(一)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规则,本轮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5133.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7.19%,其中基本农田面积4808.7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93.68%。全镇57个村均有分布,除郭辛、南十里堡、东辛张、皮里、李西、李东、东水、黄东、赵庄等九个村不到70%外,其余均在70%以上。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54、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包括一般耕地、园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成片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本次规划划定李鹊镇一般农地区总面积587.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83%。分布于除黄东村外的56个村都有分布。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55、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域,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划入其他用途区的林地除外),规划确定为林业使用的宜林荒地,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均划入本区。林业用地区多沿居民点周围、河流水系以及主要道路两侧分布,呈点、带、片结合的56、空间分布特点。本次规划划定李鹊镇林业用地区面积5.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9%。分布于南十里堡村等6个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四)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建设和工矿发展的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建制镇、城镇基础设施用地等,规划李鹊57、镇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24.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7%。分布于李东、李西两个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与经批准的建制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 村镇建设用地区本区为了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的发展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集镇、重点发展的村庄及规划建设用地村庄、学校等建设用地区,规划李鹊镇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425.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40%。分布于皮里、小张等41个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 与经批准的村庄、集镇规划相衔58、接;2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 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以及已列入计划的采矿业发展用地、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本次规划划定李鹊镇独立工矿区面积227.5公顷, 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42%。分布于南十里堡、小张等19个村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59、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七)其他用地本区指上述6个用途区以外因特殊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同时将一定面积的土地预留出来作为弹性控制区,应对未来土地利用中可能会出现某些难以预见的变化。本次规划划定李鹊镇其他用地总面积245.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70%。分布于东水、南十里堡等37个村。管制规则: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按照特定用途需要制定,弹性控制用地主要在靠近城镇边缘及交通干道的一般农田区域内划定,对于未来用地可能出现的布局变化进行一定程度的协调和安排;本区用地范60、围的划定应严格控制,并由有关部门予以严格管理;对其他用地的占用,从数量指标、布局到实施过程上均应由相应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控制,经合法批准后方可使用,绝不允许超用途、超总量、超区位地调剂使用。(土地用途分区分布情况详见附表七)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将李鹊镇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三个区域:(一)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涵盖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划分为工矿、村庄等不同类型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建设用地、村镇建设用地、独立工矿,面积781.9公顷,主要集中在李鹊镇驻地和中心村周围。管制61、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有条件建设区依托允许建设区,在避让优先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严格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根据空间发展用地的可行性研究,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08.0公顷,62、主要分布在小王路两侧。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或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进行建设。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指标进行建设,必须坚持先拆旧复耕后方可使用;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除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之外的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和一般农地区,面积6184.3公顷。全镇均有分布。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63、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 ,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一、村土地利用总体安排坚持统一规划、集中紧凑建设的原则,促进农村人口的就业和居住向居住区、中心村的集中。将中心村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进程。通过对分散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改造,扩大中心村规模,集约使用土地。推动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因地制宜,逐步建立符合农村居民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积极推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李鹊镇将农村居民点划分为并入城镇、聚集发展64、撤并三种类型(见附表10)。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并与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拆除、保留和适当扩大的村庄规模和范围,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统筹特色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根据城镇自身条件,适当迁村并点,将周围一些规模较小的村庄向中心村集中。逐步走向村庄居民点的成片成规模、集中配套布局式建设,在中心村统一规划建设村民小区,综合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设立6处村民小区,规划村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人以内。二、村规划指标控制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并与建设用地布局、土地综合整治安排65、相衔接,确定耕地保护地块,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1规划期内在东水村、西水村等57个村布局基本农田4808.7公顷,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落实;2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整治,对东水村、西水村、北水村等45个村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积极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长期条件。规划期内共拆除农村居民点429.5公顷,可复垦为耕地423.2公顷,其中315.2公顷用于村民安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108.0公顷;3进一步开展农用地整理工作,通过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的数量、提高耕地的质量,提高农作物的产量,规划期内通过农用地整理可增加优质耕地5.3公顷。第七章 土地利用生66、态环境建设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的安排李鹊镇地处鲁北平原黄河三角洲地区,东临淄河,土层深厚,地势平缓,土壤质量良好,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李鹊镇应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建设农业生态经济区,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走良性循环的高效大农业之路。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控制在5537.5公顷, 占全镇土地总面积中的比重不低于83.27%,其中林地面积达42.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中的比重不低于0.76%。同时,安排环保设施项目3.3公顷,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场等建设。二、土地生态利用规划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保障67、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改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3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4规划必须具有广域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实现刚性控制与弹性操作相结合。三、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统筹协调(一)健全土地资源保护的制度保护土地资源环境要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实行长期的全面规划和目标管理。全镇应加强保护土地资源的制度建设,提高民众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的思想意识。同时开展土地资源环境保护调查工作,建立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监察和执法职能,加大对土地违法的执法力度。(二68、)构建生态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强调土地的自然生态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突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使不同功能用地之间的位置关系与比例关系协调,增强土地利用集约程度,显著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明显改善生态环境。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和结构,引进和推广应用重大生态工业技术,改善工业生态环境条件,大力发展节约集约与高效生态的工业土地利用模式,建设生产高效、生态协调的现代化新型工业体系,同时加强工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发展绿色、清洁、低污染产业,优化配置资源,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提高生态效率和经济、环境效益。(69、三)确保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保障体系全镇水域面积82.7公顷,应全面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业生产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保护农业用地,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大水利设施、引黄灌溉等措施的建设力度,进行盐碱地治理,改善土壤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改善水环境,重点对淄河和渑水河进行流域综合整治。配套蓄水、排灌设施,把解决水资源短缺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来抓,全面推行节约用水,大力拦蓄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开展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扩大绿化面积,禁止随意占用林地、园地或将其开垦为耕地,保护全镇水土资源。(四)建立70、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是指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或不良影响的生产者、开发者、经营者应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进行补偿,对环境资源由于现在的使用而放弃的未来价值进行补偿。全镇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措施,为建立土地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应扩大宣传效应,揭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经济意义,树立全民生态意识。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是总结、完善、创新规划实施政策措施的过程,是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控制规划有序实施、实现规划目标、保障规划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基本手段。一、法律保障措施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依法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若有71、调整和变动应报批准机关批准。2建立充分结合、协同作战的执法机制。建立国土资源与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制度,使本规划的实施纳入法制化轨道。3建立完善的镇、村两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积极创建模范执法乡镇;全面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土地违法案件月报告制度,加强执法监察工作考核;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4广泛深入开展土地规划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树立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用地与土地忧患意识,提高其对本土地利用规划的认识,增强其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二、行政保障措施1建立规划协调机制72、。建立规划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好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生态环境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等各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2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违反土地规划的违法违纪重大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建立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健全对领导干部政绩的科73、学评价体系,综合各方面的工作来考核,包括土地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方面的考核指标,把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防止违法违规用地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保护纳入政府主要领导人离职或升调考核范围。三、经济保障措施1创新经济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办法,对全镇各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进行年度评价,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与年度土地利用指标进行挂钩;建立低效用地置换利用机制。2建立计划指标和置换指标有偿调节机制。大力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制度,并尝试建立不同层次面上的指标有偿调节机制,遵循依法自愿、公开公平、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指标调剂。3加大74、土地整理力度,稳步开展土地复垦,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4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给予农民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实行与所种植耕地面积增减、质量升降挂钩的专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种植财政补贴,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加大对耕地改良的投资。四、社会监督保障措施1建立完善的规划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制度。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通报有关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信息,向公众展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图件,征集公众意见,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士讨论,在基本农田保护、农田整理、村庄建设等方面,必须广75、泛听取群众意见。2实施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审批和审查用地结果、规划修改或调整情况、违反规划情况及处理结果,公开规划执行结果。3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把人大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权利监督、司法监督、新闻监督与舆论、公众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完整的监督体系。五、技术保障措施1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价及管理系统。运用遥感等信息技术,加快和改进规划实施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保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建立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调查与评估机制;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76、调控机制,适时评价规划实施情况。2提高规划信息服务水平。建立不同级别、不同比例尺、不同类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间联动更新的土地利用规划信息系统,强化系统的规划实施动态分析、监测、预测、预警功能,逐步实现土地规划基础数据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规划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45附表附表1 李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指标名称2005年2010年2020年类型一、总量指标(单位:公顷)耕地保有量4993.54993.54961.9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08.74808.7约束性园地面积51.7174.0174.0预期性林地面积42.342.342.3预期性牧草地面积预期性建设用77、地总规模901.1933.8936.0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02.7798.1781.9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15.6225.2235.7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98.4135.7154.1预期性二、增量指标(单位: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3.043.8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3.328.0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3.327.0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14.9约束性三、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单位:平方米)130110约束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单位:公顷)15.0108.0预期性附表2 李鹊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一级地类二级地类规划基期78、年(2005)规划近期目标年(2010)规划目标年(2020)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农用地耕地4993.5 75.09 4993.5 75.09 4961.9 74.62 -31.6 园地51.7 0.78 174.0 2.62 174.0 2.62 122.3 林地42.3 0.64 42.3 0.64 42.3 0.64 牧草地其他农用地414.9 6.24 324.9 4.89 359.3 5.40 -55.6 合计5502.4 82.75 5534.7 83.23 5537.5 83.27 35.1 建设用地建制镇13.3 0.20 17.3 0.26 20.3 0.79、31 7.0 农村居民点用地587.1 8.83 572.9 8.62 546.2 8.21 -40.9 采矿地79.8 1.20 79.8 1.20 79.8 1.2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22.5 1.84 128.1 1.93 135.7 2.04 13.1 交通水利用地62.7 0.94 90.0 1.35 93.4 1.40 30.7 其他建设用地35.7 0.54 45.7 0.69 60.7 0.91 25.0 合计901.1 13.55 933.8 14.04 936.0 14.08 34.9 其他用地水域82.7 1.24 82.7 1.24 82.7 1.24 自然保留地1680、3.6 2.46 98.6 1.48 93.6 1.41 70.0合计246.3 3.70 181.3 2.73 176.3 2.65 70.0土地总面积6649.8注:农村居民点未扣除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附表3 李鹊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单位:公顷 项目 期限规划期间补充耕地规划期间减少耕地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灾毁其他近期规划23.39.613.723.323.3远期规划5.35.336.93.733.2-31.6规划期合计28.614.913.760.227.033.2-31.6年均增减2.0 1.10.9481、.0 1.8 2.2 -2.0 附表4 李鹊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项 目2006年2010年2011年2020年规划期间合计农用地耕地非耕地合计农用地耕地非耕地合计农用地耕地非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26.319.019.07.31.81.61.20.628.120.620.27.9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74.34.32.49.03.12.56.515.77.46.88.9总计33.023.323.39.710.84.73.77.143.828.027.016.8平均每年占地2.21.6 1.6 0.6 0.70.50.2 0.5 2.9 1.91.8 1.1 55附表5 李鹊82、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 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新增用地面积备注合计占耕地占非耕地铁路修建兴广铁路开发区正和线新建20209.02.56.5公路修建潍高路改线扩建20106.74.32.4总 计202015.76.88.9附表6 李鹊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项 目调整至地类类型名称规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合计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前艾家土地综合整治20.05.35.3废弃河辛路复垦12.09.62.412.0合 计32.014.92.417.3附表7 李鹊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土地用途区单位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83、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李鹊镇5133.1 77.19 587.3 8.83 5.9 0.09 24.9 0.37 425.3 6.40 227.5 3.42 245.8 3.70 东水村49.0 66.31 9.7 13.13 15.2 20.57 西水村62.1 87.84 7.0 9.90 0.5 0.71 0.2 0.28 0.9 1.27 北水村57.6 76.80 7.0 9.13 10.4 14.07 黄东村92.6 68.34 0.1 0.07 12.4 9.15 7.7 5.68 22.7 16.75 黄西村106.4 87.84、00 3.6 2.94 12.3 10.06 赵庄村57.9 66.02 10.2 11.63 19.6 22.35 王庄村94.1 82.47 15.9 13.94 0.2 0.18 1.0 0.88 2.9 2.54 郭辛村31.8 37.90 41.6 49.58 1.4 1.67 0.6 0.72 0.9 1.07 7.6 9.06 郭老村7.0 73.68 0.5 5.26 2.0 21.05 南十里堡村185.1 45.69 64.1 15.82 3.6 0.89 59.2 14.61 54.9 13.55 38.2 9.43 东辛张村85.8 51.47 21.7 13.02 185、3.7 8.22 45.5 27.29 皮里村48.0 44.44 4.4 4.07 44.6 41.30 11.0 10.19 唐家村46.3 86.70 7.1 13.30 西辛张村50.7 86.96 7.6 13.04 西杨庙村44.4 87.75 6.212.25 董家村49.0 70.61 10.7 15.42 9.7 13.98 前里村55.4 84.97 0.1 0.15 9.7 14.88 后里东村22.4 80.87 0.9 3.25 4.4 15.88 后里西村72.6 90.98 6.6 8.27 0.6 0.75 南西里村33.5 88.62 4.0 10.58 0.86、3 0.79 续表李鹊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土地用途区单位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沟头村103.1 87.97 0.2 0.17 6.2 5.29 0.6 0.51 7.1 6.06 李西村84.3 56.35 13.4 8.96 0.1 0.07 8.2 5.48 26.5 17.71 9.0 6.02 8.1 5.41 李东村43.7 30.33 43.4 30.12 16.7 11.59 18.7 12.98 5.0 3.47 16.6 11.52 段家村168.1 90.7787、 2.5 1.35 14.5 7.83 0.1 0.05 西大张村172.9 79.49 16.1 7.40 11.1 5.10 14.3 6.57 3.1 1.43 前大张村109.8 77.93 21.114.98 4.7 3.34 5.3 3.76 后大张村99.1 81.10 9.7 7.94 7.4 6.06 2.5 2.05 3.5 2.86 张郭一村141.1 84.24 7.7 4.60 12.1 7.22 6.6 3.94 张郭二村138.5 91.48 12.0 7.93 0.9 0.59 张郭三村74.2 81.45 15.3 16.79 1.6 1.76 西张庄村59.88、8 78.48 16.4 21.52 鲍家村204.2 90.07 3.3 1.46 9.6 4.23 1.3 0.57 8.3 3.66 梨园村207.7 89.64 4.1 1.77 9.6 4.14 10.3 4.45 安里村118.9 89.53 13.7 10.32 0.2 0.15 拐子村203.8 92.22 12.2 5.52 5.0 2.26 西孙家村15.1 76.65 4.6 23.35 西店村12.9 73.30 4.7 26.70 车家村158.7 88.26 13.3 7.40 0.3 0.17 7.5 4.17 小张村355.4 76.04 12.6 2.70 489、1.3 8.84 35.7 7.64 22.4 4.79 赵寺村142.4 84.16 14.3 8.45 12.5 7.39 南杨家村33.7 74.89 11.3 25.11 续表李鹊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土地用途区单位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苏家村83.7 88.76 10.6 11.24 太和一村101.3 90.45 10.4 9.29 0.3 0.27 太和二村25.5 69.48 1.3 3.54 9.9 26.98 太和三村120.4 89.52 4.8 3.57 990、.0 6.69 0.4 0.30 东耿村33.1 86.20 5.2 13.54 西耿村37.0 89.59 4.3 10.41 郝家村94.1 89.88 0.5 0.48 3.3 3.15 6.8 6.49 崔刘村92.3 84.83 9.1 8.36 4.3 3.95 3.1 2.85 东柳村80.4 84.10 0.2 0.21 15.0 15.69 西柳村51.9 73.00 1.3 1.83 17.2 24.19 0.7 0.98 北赵村73.7 74.67 20.2 20.47 3.6 3.65 1.2 1.22 小郭家村23.5 75.32 6.3 20.19 0.3 0.9691、 1.1 3.53 东堡村26.0 79.75 0.7 2.15 5.9 18.10 西堡村122.1 67.12 15.1 8.30 0.1 0.05 25.3 13.91 19.3 10.61 南赵村53.6 83.62 9.1 14.20 0.2 0.31 1.2 1.87 前艾家村215.4 91.46 6.8 2.89 11.3 4.80 2.0 0.85 附表8 李鹊镇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统计表单位:公顷单位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单位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2005年2020年块数面积2005年2020年块数面积东水村49.651.5649.7张郭三村72.572.5572.5西水村59.992、59.9460.3西张庄村56.656.6756.7北水村55.255.6555.2鲍家村188.9188.96188.9黄东村90.689.4887.5梨园村197.0197.812197.8黄西村98.899.33103.0安里村110.6110.611110.7赵庄村52.752.7853.2拐子村185.0185.09185.1王庄村85.785.7584.9西孙家村13.713.7113.7郭辛村51.748.5431.5西店村12.312.3412.3郭老村6.06.026.5车家村146.6146.610146.7南十里堡村222.3224.110187.0小张村331.633193、.726330.6东辛张村84.084.01085.3赵寺村129.1129.110132.4皮里村85.076.1641.2南杨家村31.031.0231.0唐家村43.243.2543.8苏家村66.166.1476.5西辛张村47.847.8447.8太和一村89.489.4890.7西杨庙村42.642.9442.6太和二村23.723.7323.7董家村55.653.7546.5太和三村108.9108.910108.0前里村53.751.7252.7东耿村31.131.1731.1后里东村21.321.3221.3西耿村34.934.9334.9后里西村69.869.8269.8郝94、家村86.186.11186.2南西里村30.130.1530.1崔刘村86.786.71385.6沟头村94.395.1996.7东柳村75.675.61277.3李西村119.0111.6781.0西柳村48.849.0748.9李东村99.790.1241.6北赵村70.170.1770.1段家村157.2157.28157.3小郭家村19.419.4821.3西大张村161.0161.111161.0东堡村20.920.9622.3前大张村96.096.31296.1西堡村114.5114.57117.9后大张村89.484.7782.8南赵村51.051.0351.3张郭一村137.95、8137.88137.8前艾家村198.8198.812198.8张郭二村132.6132.77131.6李鹊镇4993.54961.93954808.7附表9 李鹊镇农村居民点整治汇总表 单位:公顷村名拆除面积安置面积挖潜(挂钩)村名拆除面积安置面积挖潜(挂钩)东水村7.85.72.0张郭一村12.18.93.0西水村5.94.41.5张郭二村12.49.13.1北水村7.05.11.8张郭三村15.711.44.0黄东村14.610.63.7西张庄村14.810.83.7黄西村12.39.03.1鲍家村16.412.04.1赵庄村7.65.61.9安里村11.68.52.9王庄村9.36.96、92.3拐子村11.38.32.8郭辛村6.44.71.6西孙家村4.53.41.1郭老村2.01.50.5西店村3.52.60.9皮里村12.89.33.2赵寺村24.718.06.2唐家村6.04.51.5南杨家村9.57.02.4西辛张村6.04.51.5苏家村8.86.52.2西杨庙村4.13.11.0太和一村10.57.72.6董家村7.25.31.8太和二村9.97.32.5前里村6.14.61.5太和三村9.16.72.3后里东村4.53.41.1东耿村4.03.01.0后里西村5.54.11.4西耿村3.92.91.0南西里村4.33.21.1郝家村10.07.42.5沟头村197、0.67.72.7东堡村5.94.41.5段家村14.510.53.7西堡村11.48.32.9西大张村14.210.33.6南赵村9.97.32.5前大张村12.79.23.2前艾家村17.512.74.4后大张村10.77.82.7李鹊镇429.5315.2108.0附表10 李鹊镇农村人居环境体系规划一览表现 状策 略规 划村名人口发展类型迁并去向中心村位置规划人口李西村849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李鹊社区李鹊镇区李东村798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沟头村752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段家村985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西大村763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前大村709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后大村677并入城98、镇并入规划镇区郭辛村403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郭老村140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十里村2382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西水村405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十里社区北水村323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东水村427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黄东村562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黄西村588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赵庄村532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王庄村550并入城镇并入规划镇区东辛村689集聚发展东辛东辛村2500皮里村620撤并迁入东辛唐家村320撤并迁入东辛西辛村354撤并迁入东辛西杨庙村222撤并迁入东辛董家村324撤并迁入东辛前里村292撤并迁入东辛后东村279撤并迁入东辛后西村281撤并迁入东辛西里村235撤并迁入东辛99、张郭一村718撤并迁入梨园梨园梨园村4000张郭二村904撤并迁入梨园张郭三村625撤并迁入梨园鲍家村967撤并迁入梨园西张庄村874撤并迁入梨园拐子村483撤并迁入梨园梨园村1050集聚发展郝家村468撤并迁入大柳大柳西柳、东柳村4500崔刘村530集聚发展行政并入大柳东柳村638集聚发展西柳村834集聚发展北赵村650集聚发展行政并入大柳小郭家村348集聚发展行政并入大柳东堡村333撤并迁入大柳西堡村614撤并迁入大柳南赵村620撤并迁入大柳前艾家村912撤并迁入大柳苏家村509撤并迁入小张小张小张村6500太和一村685撤并迁入小张太和二村535撤并迁入小张太和三村543撤并迁入小张东耿100、村235撤并迁入小张西耿村188撤并迁入小张安里村589撤并迁入小张西孙村197撤并迁入小张西店村219撤并迁入小张车家村632集聚发展行政并入小张小张村2376集聚发展赵寺村1415撤并迁入小张杨家村588撤并迁入小张附表11 李鹊镇规划期间不易确定具体位置建设项目表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时间备 注潍高路外迁一期工程新建长1.6公里,路基宽32米2006-2012张石路至苏耿路道路新建长1.3公里,路基宽10米2006-2012乡级道路拓宽改造改建长10公里,路基宽8米2006-2012村道建设新建长2公里,路基宽7米2006-2012潍高路外迁二期工程新建长6.5公里,路基宽32米2012-2020拓宽改造乡级(骨干)道路改建长6公里,路基宽10米2012-2020村道建设新建长4公里,路基宽7米2012-2020潍高路新建一级路30米(7.7公里)2010-2020淄河建闸蓄水二期工程扩建疏挖淄河上游6.0公里2010-2012110kV十里输变电工程新建2010-202035kV朱耿输变电工程新建20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