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方案(2023-2035年)(4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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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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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成果稿】檀溪镇人民政府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12月01 文本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目目 录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规划总则规划总则.1第一条 规划目的.1第二条 规划原则.1第三条 规划依据.1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内容.1第五条 规划期限.1第六条 强制性内容.1第第二二部分部分现状调查与分析现状调查与分析.1第七条 村庄概况.1第八条 自然资源调查与分析.1第九条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查与分析.2第十条 农村居民点调查与分析.2第十一条 村庄产业发展现状.2第十二条 村庄设施调查.2第第三三部分部分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总体定位与发2、展目标.3第十三条 发展目标.3第十四条 规划定位.3第十五条 用地规模.3第十六条 村庄分类.3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目标.3第第四四部分部分国土空间布局及底线管控国土空间布局及底线管控.3第十八条“三区三线”划分.3第十九条 其他控制线划定.3第二十条 空间格局.3第二十一条 农用地布局.4第二十二条 生态用地布局.4第二十三条 建设用地布局.4第第五五部分部分居民点建设规划居民点建设规划.4第二十四条 居民点分类与用地布局.4第二十五条 交通设施规划.5第二十六条 民居户型设计.5第二十七条 传统风貌特色保护.5第第六六部分部分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5第二十八3、条 市政设施规划.5第二十九条 安全与防灾.6第三十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7第三十一条 交通设施规划.7第三十二条 景观风貌规划.7第第七七部分部分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7第三十三条 产业发展定位.7第三十四条 产业布局引导.7第第八八部分部分建设风貌引导建设风貌引导.8第三十五条 建筑及基础设施风貌引导.8第三十六条 景观环境引导.8第第九九部分部分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9第三十七条 总体要求.9第三十八条 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9第三十九条 农用地综合整治.9第四十条 建设用地综合整治.9第第十十部分部分实施保障实施保障.10第四十一条 加强监督.10第四十二条 4、动态调整.10第四十三条 成果要求.10第四十四条 规划生效.10第第十一十一部分部分附表附表.11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1第一部分第一部分规划总则规划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规划目的规划目的为全面实现赤岩村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进一步完善、落实和深化檀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上,促进各类自然资源合理布局,控制和引导用地建设,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特编制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第二条第二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1、村民主体,共建家园。2、规划引领,美丽乡村。3、以人为本,宜居乡村。4、生态优先,绿色乡村。55、因地制宜,特色乡村。6、明确方向,突出重点。第三条第三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 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 6 月 1 日);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 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修订);9、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1、农村防6、火规范(GB50039-2010);12、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13、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2021.5);14、浦江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暂行实施办法;15、浦江县域乡村专项规划(2022.12);16、其它有关部门的法律、标准。第四条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内容规划范围与内容本次村庄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村域控制线规划、村域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居民点布局与建设规划、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整治规划、乡村产业规划等部分。本次规划范围为赤岩村行政管辖区域,包括黄方、外罗、前方和梅溪 4 个居民点,村域国土总面积为 812.61 公顷(采用浦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详见附表7、 1)。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村庄规划期限原则上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规划基年为2022年,规划近期为2023-2027 年,远期为 2028-2035 年。第六条第六条 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文本中文本中“黑体加粗黑体加粗”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规划范围内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强制性内容是对规划范围内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村庄规划强制性内容违反村庄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现状调查与分析现状调查与分析第七条第七条 村8、庄概况村庄概况赤岩村隶属金华市浦江县檀溪镇,村域国土总面积为 812.61 公顷,位于檀溪镇西部,距离镇区 5 公里处。1 小时交通圈:浦江、义乌、桐庐、富阳、诸暨;2 小时交通圈:金华、杭州、绍兴。杭温高铁二期穿境而过,义乌疏港高速北延线檀溪镇出口 10 分钟车程。第八条第八条 自然资源调查与分析自然资源调查与分析赤岩村地处浦江县北部山区,所在区域为盆地,其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及河谷盆地。中部为平原平畈区,南北部为丘陵和山区。地形东西较窄,南北狭长,地势起伏和缓,村庄海拔范围为 198-240 米。赤岩村现状总用地面积为812.61 公顷,其中耕地总面积 72.36公顷,占村庄用地面积8.909、%;园地总面积 63.19 公顷,占村庄用地面积 7.78%;林地总面积 617.44 公顷,占村庄用地面积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275.98%;草地总面积 1.16 公顷,占村庄用地面积 0.14%;陆地水域总面积 23.92 公顷,占村庄用地面积 2.94%。第第九九条条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查与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查与分析赤岩行政村辖黄方、前方、外罗、梅溪四个自然村,至 2022 年,户籍总人口为 455 户,1212 人,其中村域常住人口为 371 人;独生子女(已婚的除外)60 户,现役军人(不含现役军官)5 人。村庄劳动力人数为 750 人,主要从事于种殖业、个体及劳务输10、出。2022 年底人均纯收入为8500 元,村集体收入为 50 万元。第十条第十条 农村居民点调查与分析农村居民点调查与分析村内大部分建筑结构完好,部分建筑因缺乏修缮较为简陋,个别建筑破损严重。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4.72 公顷,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约 115.27/人(不含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古建筑保护、军事设施、公共建筑等用地面积)。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村庄产业村庄产业发展现状发展现状1、第一产业:种植业:赤岩村在农作物种植上,主要以水稻、冬桃等作物为主。全村通过土地流转种植水稻 300 亩,年收益约 3 万元;通过土地流转种植冬桃 20 亩,年收益约 3 万元。2、第二产业赤岩11、现无第二产业。3、第三产业(1)农家乐、民宿:赤岩村目前有农家乐和民宿 4 家,总收益约 13 万元。(2)商业服务:赤岩村的商业设施主要为村庄内的 5 家小商店,由赤岩村村民负责经营,经营范围主要为日用百货、烟酒糖茶、饮品调料等,用以满足村民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村庄设施调查村庄设施调查村庄内部现有公共设施配置较为均衡,在规模上、数量上及服务种类上,基本满足现有居民的一般需求。有村委会、村卫生室、老年人协会、村邮站、商店、篮球场等设施;在市政设施方面,村域内有变电站 5 处、移动信号塔 2 处,污水处理终端 12 处,水泵 2 处,客运招呼站 5 处,公共厕所 3 处,供电、12、给水排水设施基本具备。现状公服设施一览表类别设施名称建设工程面积标准(中型)外罗 黄方 前方 梅溪参考面积现状面积(约)行政管理及综合服务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委会)100800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0-500综合治理中心(警务室、治安联防站)120-360医疗卫生卫生室80公共教育幼儿园(托儿所)小学文化体育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礼堂)250-800800全民健身设施公共交通公交车站公共停车场农村社区服务便民超市农村电商服务站菜市场邮政、电信、储蓄等代办点(快递服务站)5050公用设施垃圾收集点-可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3030供电设施-供水设施-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313、移动通信基站-生活污水处理-主要道路路灯-公共安全防灾避灾场所-注:1、为应设置,为可设施,为不宜设置。2、鼓励各类设施共建共享,提高使用效率,降低建设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3、医疗卫生的选址,应方便使用和避开任何车流最大的地段,并应满足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要求。第第三三部分部分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第第十三十三条条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以生态为核心资源依托,以特色农副产品创新升级为标的,突出生态田园体验、滨水娱乐,在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管控任务的前提下,将产业、文化、人居、生态环境有机融合,打造赤岩村的生态田园模式,力争规划把赤岩村建设成为:浦江县特色田园风情休闲村。第14、第十四十四条条 规划定位规划定位“悠然山水游慢步田园村”。青龙潭畔游山水,阡陌垄上戏田园。第第十五十五条条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赤岩村规划人口规模测算为 1277 人。(1)据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赤岩村目前在册人数为 1212 人;(2)独生子女(已婚的除外)、现役军人(不含现役军官)等规定的可计入户型人口,共计 65 人。村庄村庄建设建设边界边界按人口按人口规模规模不大不大于于9 90 0平方米平方米/人控制人控制,且规划期内村域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且规划期内村域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规划期内,赤岩村建设用地面积 11.05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规模为 86.53 平方米/人。注:计算人均建设用地面15、积不含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古建筑保护、军事设施、公共建筑等用地面积。第十第十六六条条 村庄分类村庄分类根据浦江县城乡村专项规划,结合赤岩村发展建设计划、村庄房屋建筑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状况及村民意愿,确定赤岩村庄类型均为拆建更新类,其中梅溪自然村优化类型为农房改造连片拆建。第十第十七七条条 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目标到规划目标年,规划农用地为 136.39 公顷,占村庄用地总面积的 16.78%,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永久基本农田 71.89 公顷;生态用地 642.67 公顷,占村庄用地内土地总面积的 79.09%,依据浦江县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库划分数据,生态保护红16、线面积为 97.14 公顷;建设用地 33.55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 11.05 公顷),占村庄用地总面积的 4.13%。第第四四部分部分国土空间布局及底线管控国土空间布局及底线管控第十第十八八条条“三区三线三区三线”划分划分1 1、生态、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村域范围内生态用地村域范围内生态用地 642.67642.67 公顷,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公顷,其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97.1497.14 公顷。公顷。2 2、农、农业空间及业空间及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村域范围内农用地面积共村域范围内农用地面积共 136.39136.39 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其中耕地保有量17、保有量 73.2973.29 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红线 71.8971.89 公顷。公顷。3 3、城镇、城镇空间及村庄建设边界空间及村庄建设边界村域范围内村域范围内建设空间建设空间 33.5533.55 公顷,公顷,其中村庄建设其中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用地面积 11.0511.05 公顷。公顷。第第十九十九条条 其他控制线划定其他控制线划定1 1、山塘水库河道控制线山塘水库河道控制线(1 1)壶源江:两侧控制线按壶源江:两侧控制线按两岸堤防身和堤防背水坡脚向外延伸两岸堤防身和堤防背水坡脚向外延伸 5 5 米的护堤地以及两岸米的护堤地以及两岸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18、进行管控。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进行管控。(2 2)罗家源及金家源:两侧控制线按堤防身背水坡脚外)罗家源及金家源:两侧控制线按堤防身背水坡脚外 2-42-4 米的护堤地进行管控。米的护堤地进行管控。2 2、交通退让线、交通退让线侯中侯中线线:县:县道,建筑物边缘后退公路边沟外缘的距离不少于道,建筑物边缘后退公路边沟外缘的距离不少于 1010 米。米。第第二十二十条条 空间格局空间格局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4规划根据赤岩村自身特色和资源禀赋,从保护和利用并重的角度出发,同时结合村落发展现状和用地条件,形成“一带、一核、三片区”的空间结构。一带:沿壶源江的滨水生态景观带。一核:基19、于壶源江滨水生态景观带及居民点资源打造乡村旅游度假区,兼具旅游综合服务、生活综合服务功能,发展集散、游览、购物、餐饮、文娱、社区活动等服务功能。三片区:基与现有产业集群和资源条件形成的农林体验区及生态保护区。第第二十一二十一条条 农用地农用地布局规划布局规划1、耕地规划村庄现状共有耕地 72.36 公顷,规划以现状为基础,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耕地 73.29 公顷,其中水田 48.81 公顷,旱地 24.48 公顷。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71.89 公顷。2、园地规划村庄现状共有园地 63.19 公顷,主要种植冬桃等作物,至规划目标年,园地面20、积为 63.10公顷,减少 0.09 公顷规划为宅基地。第第二十二二十二条条 生态用地生态用地布局规划布局规划1、林地规划村庄现状共有林地 617.44 公顷,村域林地部分以保留原状、进行保护为主。至规划目标年,林地面积为 617.60 公顷,增加 0.16 公顷。2、草地规划村庄现状共有草地 1.16 公顷,至规划目标年保持不变。3、陆地水域村庄现状共有陆地水域 23.92 公顷,主要包括河流、坑塘水面以及沟渠。域内具有重要生态价值或与林地紧密联系的陆地水域主要包括壶源江、罗家源、金家源,梅溪自然村内的水塘等,至规划目标年保持不变。第二十第二十三三条条 建设用地布局建设用地布局1、农村居民点21、用地规划村庄现状共有农村居民点用地 13.27 公顷,至规划目标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 10.55 公顷,减少 2.72 公顷。主要集中在外罗、梅溪两个居民点,规划在梅溪自然村新增 6 处宅基地,外罗自然村新增 1 处宅基地,外罗自然村复垦 4 处宅基地,梅溪自然村复垦 4 处宅基地。2、农村产业用地规划布局村庄现状共有农村产业用地 0.46 公顷,至规划目标年,农村产业用地为 0.40 公顷,减少0.06 公顷,主要为公路管理范围退界内用地调整。3、农业设施用地规划布局村庄现状共有农业设施用地 0.88 公顷,至规划目标年,农业设施用地为 0.38 公顷,减少0.50 公顷,主要为梅溪自然村复22、垦 11 处农业设施用地。4、交通设施用地规划布局村庄现状共有交通设施用地 18.55 公顷,至规划目标年,交通设施用地为 20.86 公顷,增加 2.31 公顷,主要为公路管理范围退界内用地调整。5、农村公用设施用地布局村庄现状共有农村公用设施用地 1.04 公顷,至规划目标年农村公用设施用地为 1.01 公顷,减少 0.03 公顷,主要为公路管理范围退界内用地调整。6、特殊用地规划布局村庄现状共有特殊用地 0.35 公顷,至规划目标年保持不变。第第五五部分部分居民点建设规划居民点建设规划第二十第二十四四条条 居民点建设标准与用地布局居民点建设标准与用地布局1、农村住宅用地标准(1)户均宅基23、地面积规划期内,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对于新增宅基地严格执行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浦江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2)人均村庄建设用地依据浦江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可申请人口人均 90 平方米(不含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古建筑保护、军事设施、公共建筑等用地面积),原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超过规定标准的,原则上不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52、居民点用地布局1)黄方自然村现状基础设施较为良好,考虑到今后村民对住房建设的需求,合理疏导内部建筑质量较差的建筑拆建重建,提高村民的居住舒适度。拆除24、老旧房屋 69 间(其中 25 间已安置);新建村民住宅 50 间;解决缺房户 4 间;梳理村庄道路,完善村内基础设施。2)外罗自然村现状基础设施较为良好,考虑到今后村民对住房建设的需求,合理疏导内部建筑质量较差的建筑拆建重建,提高村民的居住舒适度。拆除老旧房屋 17 间(其中 8 间已安置),新建村民住宅 24 间;解决缺房户 6 间,无房户 3 间。梳理村庄道路,完善村内基础设施。3)前方自然村居民点现状基础设施较为良好,整体保留,完善村内基础设施。梳理村庄道路,完善村内基础设施。4)梅溪自然村建设用地布局现状居民点内各类建筑布局较为紧凑,考虑到今后村民对住房建设的需求,合理疏导内部建筑质25、量较差的建筑拆建重建,提高村民的居住舒适度。考虑住房困难户,利用村庄闲置用地及拆除房屋 69 间,共新建村民住宅 97 间;解决缺房户 12 间,无房户 12 间。梳理村庄道路,完善村内基础设施。第第二十五二十五条条 交通设施规划交通设施规划1、村庄内部交通本轮规划将赤岩村庄内部道路分为村庄主干路和村庄巷道两级,构成村组内部网络,形成主次交接、串联式路网系统,满足村民出行要求。2、停车场规划在各自然村出入口,利用现有空地和广场安排集中停车场,同时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地设置部分停车位,实现空间集约利用。其中黄方村依托大会堂前空地设置 10 个停车位、前方村依托祠堂前空地设置 5 个停车位,梅溪村依托26、文化礼堂前空地设置 13 个停车位,外罗村在祠堂前空地设置 9 个停车位。第第二十六二十六条条 民居户型设计民居户型设计新建建筑建筑风貌沿用浙派民居风格,采用马头墙等外部装饰与村内传统建筑风貌保持一致。在住房平面布置上选用经典平面格局,使结构及布局的问题充分合理解决。平面功能及空间布局紧凑,分区明确,厅房方正,面积匹配适宜。建筑层数以 3 层为主,可带阁楼,阁楼面积不超过标准层面积的二分之一,檐口高度不超过 10.2 米。室内外高差最小为 0.15 米。第第二十七二十七条条 传统风貌特色保护传统风貌特色保护规划顺应地形,延续空间肌理。串联街巷节点,形成村落街巷网络。营造山、水、田与村庄相互融合27、的空间形象。规划依托罗源溪及山体景观渗透,形成流水人家的闲适的乡村田园景观系统。第第六六部分部分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第二十八二十八条条 市政设施规划市政设施规划1、给水工程规划1)规划远期用水标准 260L/人d,预测总用电量 214.76m/d2)本规划区内生活给水与消防给水系统采用合用供水方式,村域内现状已有给水主管网,沿侯中线布置。村内给水从侯中线现有主管网引入,呈枝状布置,引入管管径为 DN150。在规划区内消火栓沿 120 米布置一只,以满足消防要求,并可以利用规划区内的江河作为消防备用水源。2、排水工程规划1)排水现状现状全村的排水工程设施已经初步28、建成,卫生间、厨房下水基本已接入排水管网。2)排水工程规划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采 用 省 颁 浦 江 县 暴 雨 强 度 公 式:q=7250.553(1+0.685lgP)/(t+19.823)0.986(L/Sh);雨水经管沟收集后就近排入罗家源溪;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6建筑室内地坪标高高于周围道路路面标高不小于 0.15 米;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管布置采用截流干管形式,雨水管沿路中间布置,设计雨水总流量 910L/S,最大雨水管管径为 D600;生活污水先经户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污水主管,最终排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进行统一处理,处理达标后就近排入可接纳水体。按照29、用水量的 90%预测污水量,地块最高日污水量约为 193.28m/d,最大污水管管径 DN315。3、电力工程电力设施:规划保留现有配电房,电源由 110kV 檀溪变电所引入。电力线路:规划区内电力线路采用埋地敷设和沿建筑外墙敷设,供电线路沿村内主要道路布置,并尽可能避免交叉。4、电信工程电信设施:规划赤岩村电信线路采用光缆运输和接线箱方式,远期电话普及率达 100%,同时积极发展村内宽带上网和无线 WIFI 服务。电信线路:规划区内所有电信线路采用光缆传输和接线箱的方式,埋地敷设(4 孔)和沿建筑外墙敷设。5、环卫工程规划期内保留村庄保洁员 4 名,主要负责村庄主要道路的清扫,农户庭院前的垃30、圾由各农户自己清扫。同时加强垃圾分类及垃圾回收模式的宣传,逐步提高村民垃圾分类回收意识,最终实现村庄内部生活垃圾“零倾零存”的目的。6、公共厕所赤岩村建有公共厕所 3 座,居民点内已全部实现“户改厕”,村民家庭使用的厕所均为水冲厕所。近期公共厕所将不再增加。第第二十九二十九条条 安全与防灾安全与防灾1、防灾指挥部规划确定赤岩村委会为防灾减灾指挥中心,村卫生室为临时急救中心。2、防洪规划赤岩村赤岩村按村庄防洪设计标准为按村庄防洪设计标准为 2020 年一遇年一遇,排涝设计标准为排涝设计标准为 1010 年一遇。年一遇。3、疏散场地和通道规划各村广场和停车场为应急避难场所,村庄内各道路为应急疏散通31、道及救援通道,以侯中线作为对外疏散道路。4、消防规划1)建筑物规划农村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相邻外墙宜采用不燃烧实体墙,相连建筑的分户墙应采用不燃烧实体墙。建筑的屋顶宜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 0.5m。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或与其他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4m,当符合下列要求时,其防火间距可相应减小: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较高一座建筑的相邻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置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32、 时,防火间距不限;相邻的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当较低一座建筑的相邻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不设置天窗、屋顶承重构件及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时,防火间距不限;当建筑相邻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为 2m。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6m。当建筑相邻外墙为不燃烧体,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 10%且不正对开设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 4m。遵照农村防火规范等相关消防规范法律法规。2)消防设施规划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栓、便携式灭火器、消防车辆等。在村委会、卫生室等公共建筑内部设置便携33、式灭火器。此外,充分利用满足一定灭火要求的农用车、洒水车、灌溉机动泵等农用设施作为消防装备的补充,提升村庄火灾自救能力。另外,消防供水应当充分利用溪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应急的取水设施。3)消防通道规划消防供水系统与生活供水系统采用同一系统,输配水管网系统主干管要求采用环状布置消防供水系统与生活供水系统采用同一系统,输配水管网系统主干管要求采用环状布置,沿供水管网布设消火栓,间距不超过沿供水管网布设消火栓,间距不超过 120120 米,保护半径不超过米,保护半径不超过 150150 米。米。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7在村庄农宅后院外,整理后墙,划出专用消防通道,应确保消防通道的畅34、通。消防道路宽度应不小于 4 米,净空高度应不小于 4 米,尽端式消防通道回车场尺度应不小于 1212 米。消防通道上禁止设立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栏杆等障碍物,当管架、桥架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净高不应小于 4 米。禁止因建房、堆放柴草词料等占用消防通道。5、抗震标准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浦江县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因此赤岩村抗震设防标准确定为 6 度设防。6、传染性疾病防御规划规划各个村组入口新建疫情防护点,根据疫点分布,加强监测,做到随时报告、信息互通;做好医疗部门的观察工作和防疫工作,发现疫情及时防治,避免造成传染,做到及早预防、及早发现、及时处置。735、地质灾害及气象规划1)地质灾害规划加强村域内特别是西部靠近农田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加大生态保护林带种植,提高水土保持能力,禁止乱砍滥伐,破坏植被,发挥给合治理效果,提高整体防护和保障能力。村庄建设应避免高切坡、高填方、挖深槽等不合理的工程活动,以避免诱发新的地质灾害。2)气象灾害规划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以人为本、科学应对”的气象灾害防治原则。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遵循“查漏补缺、足量便民”的原则,按村庄规划中需配备的设施要求,结合村民意愿、上位及区域规划要求以及村庄自身发展的需求,完善、提升现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公共管理与36、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规划服务设施布局尽可能结合赤岩村村民生活和使用习惯进行合理布局。构建步行距离宜为 8001100m 的 15 分钟社区生产生活服务圈。第三十第三十一一条条 交通设施规划交通设施规划1、对外交通赤岩村对外交通主要为南北向 10 米宽的侯中线,结合相关规划,规划对沿线进行绿化景观整治和建筑立面改造,提升过境公路景观。2、游步道主要为溪边步行道路,道路宽度一般为 2-3 米。保留壶源江西侧游步道。第三十第三十二二条条 景观风貌规划景观风貌规划规划通过建设公共绿地,改善村庄形象和环境品质,逐步形成“一轴、两区、多点”的景观结构体系。“一轴”:沿壶源江的滨水景观轴。“两区”37、:梅溪、外罗的两个自然生态景观区。“多点”指村域内的多个景观节点,其中包括村口景观节点、露营基地景观节点等;村中景观节点主要有集中绿化、小品景观等。第第七七部分部分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第第三十三三十三条条 产业发展定位产业发展定位以农业资源为核心,以生态资源为基础,以传统文化、美食为依托,带动生态田园休闲结合特色农副产品创新升级产业链,实现产业、文化、人居、生态环境的有机融合。第第三十四三十四条条 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布局引导依据赤岩村交通条件、产业布局现状、村庄空间结构现状,结合村庄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一带、一心、多片区”的产业发展空间结构。一带:沿壶源江的文旅休闲带。一心:以赤岩38、村居民点现状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等整体发展水平,打造集居住、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多片区:以农业种植(水稻、茶叶、板栗、冬桃等)为主的农业观光和采摘区。第八部分第八部分建设风貌引导建设风貌引导第第三十五三十五条条 建筑及基础设施风貌引导建筑及基础设施风貌引导1、传统风貌建筑(1)严格保护传统老建筑,修旧如旧,不破坏原有风貌。(2)对于祠堂等传统公共建筑,修缮后作为村民活动中心或传统文化展示馆,活化利用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8历史建筑,赋予新生。2、现代民居(1)修复污损严重的墙面,消除“赤膊墙”和“蓝色屋面”。(2)历史区块的建筑风貌应保护和体39、现其传统特色;近 30 年区块建筑风貌应与其传统相适应,与其冲突的,应予以改造;新建区块应基于其地方传统特色,可适当予以现代元素,但不应破坏原风貌。(3)建筑门窗:若已有外门窗的形式、材料、色彩不统一,应统一涂饰或更换。现有卷闸门宜保证与沿街轮廓、景观、风格、色彩、样式协调。引导住户设置具有当地风貌特色的木板门、防盗门等。3、新建建筑(1)灵活应用合院、敞厅、天井、通廊等形式,使村居室内外空间既有联系又有分隔,构成开敞通透的空间格局。(2)临近山体的建筑应顺地形就势而筑,依山傍水,错落有致;运用台地、坡道、台阶等形式,将不同标高的空间串联起来。(3)平面布局应紧凑,房间形状相对规则。尽可能利用40、墙角,山尖,凸窗等室内空间,提高空间利用率。(4)立面应虚实结合,近山体处外墙以实面为主。屋顶采用坡顶屋面,根据地形错落搭接,与墙体相互穿插,形成丰富多变的建筑风貌。4、停车设施(1)合理布局停车场,宜分散布置、沿路布置,避免集中、大片的停车场。(2)避免使用大面积的水泥浇筑,尽量使用透水性铺装、草间缝或栽种植物的洼地提高生态性。5、环卫设施(1)公厕外观应与村庄建筑整体风貌协调,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自然地理条件、人文民俗习惯、农业生产方式等因素,选用适宜的厕所类型。(2)公厕应结合公共设施和集中绿地布置,且便于村民使用。已有公厕应加强维护。(3)垃圾收集设施宜设置于村庄主要出入口附近41、,且便于垃圾的分类收集。(4)覆盖雨水明沟,生活污水处理可采用污水处理设备。(5)有条件的可进行“三线”整治(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通过优化线路结构改造,采取桥架(槽盒或套管)、外墙敷设、钢绞线、线杆等方式进行有序规整,消灭“空中蜘蛛网”。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景观环境引导景观环境引导1、公共空间(1)结合居民点设置村民公共活动空间,包括村口空间、公共广场、街巷节点空间和道路空间等,为村民提供公共交往、交流空间场所,使用乡土材料,如弹石、毛石、砖块等。(2)多使用丛植和孤植乔木,或选择易于打理的花草木,也可选常绿藤本进行棚架式绿化。应考虑冬日采光和夏季遮阴,合理搭配落叶木和常绿树。(342、)道路绿化宜考虑季节性的观叶观花需求,形成独特的乡野景观,如初春赏油菜花、夏季赏薰衣草、秋季赏芦花等,打造乡村季节风貌名片。2、庭院空间(1)庭院内建议种植乡土蔬菜与瓜果,选择易于栽培、美观的本地品种。(2)因地制宜建设乡村院墙,就地取材,选用砖、青瓦、篱笆、毛石、红石、卵石、陶罐等乡土材料;院墙高度不宜超过 1.5m,不宜全封闭,应适当镂空、透绿。(3)提倡菜地规整化、蔬菜多样化。3、景观小品(1)乡村景观小品主要包括场地铺装、灯具、座椅、废物箱、宣传栏等。(2)小品设计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文化,使用乡土材料及物品如青砖、竹、木、磨盘、瓦罐、农具等,旧物利用,体现乡土性及文化内涵。4、滨水空43、间(1)清理河道垃圾和杂物,对水渠进行生态修复,净化水质。(2)整理水系岸线,可采用自然式与规则式岸线,宜收放曲折,营造多变的岸线空间,增设水埠头、亲水平台、木栈道等,增加滨水空间的生活性与游乐性。(3)驳岸护砌应优先选用自然式驳岸,一般与岸线植物群落、自然石或松木桩结合运用。(4)水边步道宜采用防腐木或砖石砌块等体现乡村感的材质;应与河岸线型呼应,自然流畅并避免过度铺装。5、农田景观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9(1)一般农田环境整治以自然、原生态、分散的主导思路,依照传统小块农田布局。(2)景观农田以整体、自然的主导思路,景观构图几何化与物种种植单纯化.6、山体(1)山体环境整治以自然44、生态的主导思路,尽量保持原有山地森林景观和自然植被作为村庄生态景观背景。(2)村庄建设不能破坏山体生态微循环系统。第第九九部分部分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第第三十七三十七条条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盘活,对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美丽村庄和产业融合发展进行集约精准配置,逐步构建建设用地集中集聚、农田集中连片、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全域国土利用新格局。第第三十八三十八条条 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1、林地修复1)生态林整治修复按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采用封、管、造、补、改等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保护和修复竹山山地景观环的生态林地,严禁任何有悖于保45、护目的的各项林地利用活动,加强生态公益林所在山体的开挖点修复等。通过阔叶林改造工程和森林抚育等工程建设,构建复层、混交、异龄林,提高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比重,优化林分结构。2)道路绿化整治按高低错落、乔灌草藤合理搭配的原则,在乡村道路两侧配置落叶阔叶、常绿针阔叶树种和花灌木搭配成高低错落、富有季相变化的风景林带,并在路线转弯处配置花灌木或常绿灌木树丛;起到路线引导功能的同时形成丰富多彩的路景,使景观在统一中富有变化,丰富道路沿线色调,提升景观效果,实现与主体山林区及其他功能片区的有效衔接。3)防护绿带优化在河道滨水防护绿带,低于正常水位线以下选取耐水灌木树种,正常水位和最高水位线之间选用耐湿、喜46、湿的乔、灌木,最高水位线之上选用耐旱性能较好的乔、灌木。2、水域综合整治1)河道生态修复利用植物修复水库边缘裸露土壁,根据水库实际情况选择性地开展清淤和生态廊道建设。原则上,在河道外围至少预留 20 米的生态廊道宽度,维持水源涵养生态空间。2)水体功能修复引导河道开展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建设,严禁工业、农业、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加强河道清淤和漂浮垃圾打捞工作,恢复河道的自然生态驳岸,局部河段可适当扩大水面,种植水生生物;引导坑塘的整治和修复,通过建设和改造生态堤岸、排水管道,种植永生生物等,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柔和生态破坏,恢复水域原有功能。3)污染源头治理规划期内加大对水体周边排污口的清理,47、加快水体周边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减量化与分布式处理,形成并完善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乡村生活与农业生产、生态系统之间相互依存的物质循环与污水净化系统,确保水体安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第第三十九三十九条条 农用地综合整治农用地综合整治赤岩村大部分耕地为水田和旱地,主要分布在村庄周围,规划期内,坚持“用养并重”,不断提高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全村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和安全农业的发展,提高耕地经济效益,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 73.29 公顷。第第四十48、四十条条 建设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建设用地复垦合计 1.23 公顷。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10第第十十部分部分实施保障实施保障第第四十一四十一条条 加强监督加强监督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进行规划许可。对于涉及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两山”转化建设用地(包括生态+服务业、生态+村镇、生态+产业)以及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集中的农村公49、共中心建设等用地的审批应以地块法定图则为许可依据;其他用地的审批许可以区块法定图则为依据。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进行项目审批,包括生态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房建设项目、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等。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进行监督和责任考核。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将村庄规划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数字化管理,动态更新、实时监测评估预警。在数字化监督的基础上,结合公众监督和和卫片执法监督,开展年度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责任考核。第四十第四十二二条条 动态调整动态调整本次规划的动态调整有规划修改和规划局部调整两种情形。(1)规50、划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庄规划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规划修改: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因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村庄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2)规划局部调整针对以下两种情形实施村庄规划局部调整:村庄规划在不突破原规划约束性指标、各类空间控制线和分区管制等要求和必选内容及基础上,增加可选内容,进行分步编制的;村庄规划的在不突破原规划约束性指标、各类空间控制线和分区管制等要求的调整。第四十第四十三三条条 成果要求成果要求按编制成果详实情况,分管理者层面(政府)和使用者层面(51、村民)两套成果,管理者层面成果内容是“文本(含表)+管制规则+规划数据库+按需确定图纸”。使用者层面成果内容是“1+1”,即一图一书。建立村庄规划成果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在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次规划。第四十第四十四四条条 规划生效规划生效本次规划在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浦江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方生效。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11第第十十部分部分附表附表附表 1:村庄规划指标传导表指标单位现状传导指标落实指标属性耕地保有量公顷72.36-73.29约束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71.8971.852、971.89约束性补充耕地面积公顷-约束性生态保护红线规模公顷97.1497.1497.14约束性林地保有量公顷617.44-617.60预期性水域保护面积公顷23.92-23.92预期性森林覆盖率%75.98-76.00预期性生态修复面积公顷-约束性人口规模人1277-1277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公顷34.55-33.55约束性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14.72-11.05约束性人均建设用地平方米/人115.27-86.53约束性新增建设用地公顷-0.23约束性建设用地复垦面积公顷-1.23约束性附表 2:规划用地结构调整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现状基期年规划目标年变化量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面积(公顷53、)占比面积(公顷)占比农用地(1)耕地合计72.368.90%73.299.02%0.93水田(1101)48.495.97%48.816.01%0.31旱地(1103)23.872.94%24.483.01%0.61园地合计63.197.78%63.107.77%-0.09果园(1201)22.172.73%22.092.72%-0.08茶园(1202)25.123.09%25.113.09%-0.01其他园地(1204)15.901.96%15.901.96%0农用地合计135.5516.68%136.3916.78%0.84生态用地(2)林地合计617.4475.98%617.6076.54、00%0.16乔木林地(2101)546.8367.29%546.8367.29%0竹林地(2102)61.847.61%62.007.63%0.16灌木林地(2103)7.700.95%7.700.95%0其他林地(2104)1.070.13%1.070.13%0草地合计1.160.14%1.160.14%0其他草地(2203)1.160.14%1.160.14%0陆地水域合计23.922.94%23.922.94%0河流水面(2401)21.132.60%21.132.60%0坑塘水面(2404)1.710.21%1.710.21%0沟渠(2405)1.080.13%1.080.13%0生55、态用地合计642.5179.07%642.6779.09%0.16建设用地(3)农村居民点用地合计13.271.63%10.551.30%-2.72农村宅基地(3101)12.461.53%9.701.19%-2.76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03)0.810.10%0.850.11%0.04农村产业用地合计0.460.06%0.400.05%-0.06农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201)0.040.00%0.050.01%0.01农村生产仓储用地(3202)0.420.05%0.350.04%-0.07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合计0.880.11%0.380.05%-0.50种植设施建设用地(356、401)0.880.11%0.380.05%-0.50交通设施用地合计18.552.28%20.862.57%2.31乡村道路用地(3501)10.111.24%12.421.53%2.31对外交通设施用地(3502)8.441.04%8.441.04%0农村公用设施用地(36)1.040.13%1.010.12%-0.03特殊用地(38)0.350.04%0.350.04%0建设用地合计34.554.25%33.554.13%-1.00总计812.61100.00%812.61100.00%0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12附表 3:河道指标控制表序号河道名称起点讫点河道等级蓝线控制最小57、面宽管理范围1壶源江花桥乡高塘村后山西麓檀溪镇大梓村东北县级10-15 米两岸堤防身和堤防背水坡脚向外延伸5米的护堤地以及两岸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2罗家源檀溪镇罗家村檀溪镇赤岩村外罗家村乡级3-5 米堤防身背水坡脚外2-4米的护堤地3金家源檀溪镇赤岩村金家村檀溪镇赤岩村何坞口村乡级3-5 米堤防身背水坡脚外2-4米的护堤地附表 4: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表(单位:公顷)类型基期面积面积补充面积减少规划期间净增(+)减(-)面积储备面积规划期末面积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减少合计建设占用其他耕地72.361.23-1.23-0.300.30-+0.9373.29基本农田7158、.89-0-71.89附表 5: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表地区基期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基期年存量用地规划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存量用地盘活规模村庄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人均村庄用地赤岩 34.55 公顷-33.55 公顷-11.05 公顷86.53 平方米/人-附表 6:规划村域建设用地一览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规划目标年面积(公顷)占比农村居民点用地合计10.5531.45%农村宅基地(3101)9.7028.91%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03)0.852.53%农村产业用地合计0.401.19%农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201)0.050.15%农村生产仓储用地(3202)0.35159、.0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合计0.381.13%种植设施建设用地(3401)0.381.13%交通设施用地合计20.8662.18%乡村道路用地(3501)12.4237.02%对外交通设施用地(3502)8.4425.16%农村公用设施用地(36)1.013.01%特殊用地(38)0.351.04%建设用地合计33.55100.00%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 文本13附表 7:规划村庄建设用地一览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规划目标年面积(公顷)占比农村居民点用地合计10.2592.76%农村宅基地(3101)9.7087.78%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03)0.554.98%农村产业用地合计60、0.363.26%农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201)0.010.09%农村生产仓储用地(3202)0.353.17%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合计0.050.45%种植设施建设用地(3401)0.050.45%交通设施用地合计0.322.90%乡村道路用地(3501)0.322.90%对外交通设施用地(3502)00.00%农村公用设施用地(36)1.019.14%特殊用地(38)0.040.36%建设用地合计11.05100.00%02 图集1.区位分析图2.国土空间现状图(三调图)3.国土空间规划图4.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5.村域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图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7.给水工程规划图8.雨水工程61、规划图9.污水工程规划图10.电力工程规划图11.电讯工程规划图12.防灾减灾规划图13.建设用地现状图14.建设用地调整图15.建设用地规划图16.村域居民点总平面规划图17.黄方居民点平面规划图18.外罗、前方居民点平面规划图19.梅溪居民点平面规划图20.竖向设计图-黄方居民点21.竖向设计图-外罗居民点22.竖向设计图-梅溪居民点23.定位图-黄方居民点24.定位图-外罗居民点25.定位图-梅溪居民点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区位分析图0 300 600 1200m 赤岩村隶属金华市浦江县檀溪镇,村域国土总面积为812.61公顷,位于檀溪镇西部,距离镇区5公里处62、。1小时交通圈:浦江、义乌、桐庐、富阳、诸暨;2小时交通圈:金华、杭州、绍兴。杭温高铁二期穿境而过,义乌疏港高速北延线檀溪镇出口10分钟车程。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浦江县在浙江省的区位浦江县在“金华-义乌都市区”的区位檀溪镇在浦江县的区位赤岩村在檀溪镇的区位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国土空间现状图(三调图)0 250 500 100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乔木林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路用地铁路用地水田沟渠河流水电其他园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道路竹林地茶园设施农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坑塘水面城镇村道路用地灌木林地科教文卫用地工业用地旱地机关团63、体新闻出版用地果园水工建筑用地图例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图0 250 500 100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3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河流水面坑塘水面沟渠农村宅基地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农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种植设施建设用地乡村道路用地对外交通设施用地农村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其他建设用地裸土地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村域控制线规划图0 250 500 100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4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边界蓝线生态保护范围公益林范围杭温高铁500kV及以上超高压输电线路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64、5年)村域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图0 250 500 100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5PPPPP对外道路村庄主路村庄支路停车场P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0 250 500 1000m图例党群服务中心全民健身设施公交车站公共停车场便民超市快递服务站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供电设施供水设施移动通信基站污水终端处理设施防灾避灾场所充电桩新建或改建公共设施现状公共设施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6垃商信污电健P水灾治礼礼P商礼污电信垃充健治健P商垃电水信污灾健P商垃电水信污礼电水信污灾灾P充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给水工程规划图0 250 5065、0 100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7给水管网DN100 给水管径DN400DN400DN150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雨水工程规划图0 250 500 100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雨水管网DN100 雨水管径排水方向雨水排放口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污水工程规划图0 250 500 100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9污水管网DN100 污水管径排水方向污水终端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电力工程规划图0 250 500 100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0中低压电力线超高压电力线 配电房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66、村庄规划(2023-2035年)电讯工程规划图0 250 500 100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1电讯线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0 250 500 100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2对外疏散通道村内疏散通道避 难 场 所综合防灾指挥中心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建设用地现状图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3村庄建设用地范围现状村域建设用地总面积34.55公顷其中文保保护面积0公顷公共建筑0.31公顷穿村公路/高铁18.28公顷其他公用设施1.24公顷现状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4.72公顷情况说明表黄方自然村外罗自然村前方自然村梅溪自然村0 67、250 500 1000m图例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建设用地规划图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4情况说明表黄方自然村外罗自然村前方自然村梅溪自然村现状村域建设用地总面积34.55 公顷规划村域建设用地总面积 33.55 公顷其中文保保护面积0公顷新增0.23 公顷公共建筑0.31 公顷拟复垦1.23 公顷穿村公路/高铁20.54 公顷规划村域建设用地总面积33.55 公顷其他公用设施12.70 公顷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1.05 公顷村庄建设用地范围新增建设用地拟复垦范围0 250 500 1000m图例外罗自然村梅溪自然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局部放大图浦江县檀溪镇赤岩68、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建设用地规划图0 250 500 1000m图例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5村庄建设用地范围黄方自然村外罗自然村前方自然村梅溪自然村?16?/?/?/?/?17?17?17?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竖向规划图-黄方居民点0 20 40 8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206.36206.36207.33207.33203.80203.80202.93202.93209.96209.96210.22210.22209.47209.47206.36206.36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竖向规划图-外罗居民点0 269、0 40 8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1199.89199.89196.95196.95210.00210.00195.85195.85205.48205.48198.22198.22202.71202.71198.30198.30197.92197.92197.20197.20197.70197.70195.14195.14194.60194.60194.50194.50195.20195.20206.36206.36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0 20 40 8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2232.05232.05219.76219.76233.17233.1770、218.46218.46227.37227.37222.61222.61222.57222.57221.27221.27221.08221.08221.40221.40226.09226.09228.75228.75224.25224.25223.00223.00206.36206.36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0 20 40 8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3X=3277025.443Y=490127.04412.00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定位图-外罗居民点0 20 40 8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4X=3277025.443Y=4971、0127.04412.00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定位图-梅溪居民点0 20 40 80m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5X=3277025.443Y=490127.04412.0003 图则01.村域管控图则02.村域地块规划建设图则03.耕地保护图则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赤岩村域管控图则区位示意风玫瑰 比例尺 1:150行政村代码330726106230CY单元名称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行政村单元村庄总人口(人)1277总用地面积(ha)812.61用地管控地类名称面积(公顷)占比农用地合计135.69 16.70%耕地72.59 8.93%园72、地63.10 7.77%生态用地合计642.67 79.09%林地617.60 76.00%草地1.16 0.14%陆地水域23.92 2.94%建设用地合计34.25 4.21%农村宅基地10.53 1.30%农村产业用地0.40 0.05%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78 0.10%交通设施用地20.28 2.50%农村公用设施用地1.04 0.1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88 0.11%特殊用地0.35 0.04%其他建设用地00控制线管控控制类型用地规模建设用地管控新增保留维护用途变更拆除生态保护红线97.14永久基本农田71.89建设用地边界34.25蓝线23.92备注:建设用地管控73、“X”表示“不可”:“”表示“必须”“O”表示“有条件许可”要素管控风貌要素管控以传统风貌为主,新建建筑应与其传统风貌协调产业要素引导以农业为基础的产业链条,以旅游为纽带,与文化搭建起紧密联系,实现收益叠加的“价值链条”配套设施要求商业服务配套、公共厕所、停车畅、健身设施等备注1.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用途管制,禁止建设占用和林地、湿地等生态建设占用;坚决通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农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控制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成为高效、生态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2、优化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新增建设指标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74、护红线。充分利用增量用地指标,积极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空间品质;做好存量用地更新,针对重点整治区域,提出相应整治策略和措施。3.电力线路控制区内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严格推进非相关建设用地的减量化;落实防护区的生态化建设,如防护林带、防护绿地等。4.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控制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严格推进非相关建设用地的减量化;落实防护区的生态化建设,如防护林带、防护绿地等。图例 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01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村域地块规划建设75、图则区位示意风玫瑰比例尺 1:20行政村代码330726106230JS1建设用地管控指标地块编号用地名称地块面积(公顷)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米)绿地率(%)备注JS-1农村公用设施用地0.02-2.09-在规划期限内村庄保留建筑或者传统建筑占有比例较高的村庄,指标宜按实际计算所得;相邻地块指标统筹计算。规定性内容1、本区块用地性质参照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2021.5)、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的相关规定制定;2、规划中新增道路具体线型和转弯半径由道路详细设计最终确定,须与地块开发建设同步进行,竖向和开口位置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下后续可在规划条件或设计76、方案中优化调整,但必须保证在不影响主次干路交通的情况下各地块均有便捷的出入口;3、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必须进行地址安全评价,避免安全隐患。控制条文说明1、本单元以生产、生活配套为主导功能,着重对建设用地进行指标管控。2、建设空间范围内,新增居民建房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建设。3、严格落实图则中的控制性指标约束,根据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配套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建筑的复合利用。4、建筑设计以紧凑实用为导向,建筑单体小巧而精致,建筑色彩淡雅与周围田园景观和谐统一,以黑白灰以及原木色为主要色调。5、图中建筑后退距离按项目实际确定,还需满足消防等建筑控制相关要求。图例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77、司02地块编号农村公用设施用地 地块出入JS1-1JS-1浦江县檀溪镇赤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耕地保护管控图则区位示意风玫瑰比例尺 1:150行政村代码330726106230NY3NY3控制指标表地块编号耕地面积(ha)永久基本农田面积(ha)地块编号耕地面积(ha)永久基本农田面积(ha)地块编号耕地面积(ha)永久基本农田面积(ha)NY-10.190.19NY-312.972.97NY-610.230.23NY-20.770.77NY-320.280.14NY-622.752.75NY-31.021.02NY-330.340.34NY-632.972.97NY-40.4078、0.40NY-340.740.74NY-640.840.84NY-50.160.16NY-350.350.35NY-650.310.25NY-61.451.45NY-360.090.09NY-660.290.29NY-70.540.54NY-370.700.70NY-670.180.17NY-80.050.05NY-380.620.62NY-90.980.98NY-390.250.25NY-100.620.62NY-401.941.94NY-11 0.360.36NY-410.900.90NY-122.102.10NY-421.871.87NY-131.521.52NY-432.032.03N79、Y-141.501.50NY-441.851.85NY-150.190.19NY-450.930.93NY-160.660.66NY-462.172.17NY-170.600.60NY-470.570.57NY-180.160.16NY-481.201.20NY-190.650.65NY-490.150.15NY-201.321.18NY-501.541.54NY-212.122.12NY-512.862.86NY-221.011.01NY-521.281.28NY-230.240.24NY-530.260.20NY-240.340.34NY-540.850.85NY-250.190.19NY80、-550.650.30NY-265.355.35NY-561.781.70NY-270.260.26NY-570.510.51NY-281.021.02NY-587.697.69NY-290.180.18NY-590.830.83NY-300.840.84NY-600.170.17控制条文说明1、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占用和补划可行性论证后,报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批后方可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必须81、坚持农地农用,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进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严禁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2、各承包户可根据自身需要种植相应的粮食,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耕地。各承包户可申请耕地用于设施农用,但禁止以设施农用为名,发展“附属设施用地或硬化地面等破坏耕地的行为,并且在生产结束后应尽快复垦为耕地。确需占用耕地进行建 设,需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且需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占水田礼外水田”的原则,并根据当地标准,由用地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按规定缴纳或者补足相应的耕地开垦费。图例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03地块编号耕地永久基本农田N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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