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平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6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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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州市平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化州市平定镇人民政府二二五年二月I目录前 言.1第一章 总则.2第一节 概述.2第 1 条 编制目的.2第 2 条 规划依据.2第 3 条 规划范围.3第 4 条 规划期限.4第 5 条 规划解释.4第二章 现状基础.5第 6 条 现状概述.5第 7 条 现状评估.5第三章 目标定位.7第 8 条 目标定位.7第 9 条 发展规模.7第四章 总体格局.8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8第 10 条 构建“一核两心两轴五片区”开发保护总体格局.8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9第 11 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9第 12 条 落实生态2、保护红线边界.9第 13 条 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9第 14 条 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10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11第 15 条 科学划定规划分区.11第五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14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14II第 16 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4第 17 条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5第 18 条 湿地保护与利用.15第二节 森林资源.15第 19 条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15第 20 条 推动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16第三节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16第 21 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16第 22 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17第 23 条 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173、第四节 矿产资源.18第 24 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8第 25 条 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分区要求.18第 26 条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19第五节 支撑碳达峰碳中和.20第 27 条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20第 28 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20第六章 城乡统筹发展.21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21第 29 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21第 30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22第二节 土地使用.23第 31 条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23第 32 条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优化.24第 33 条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优化.25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26第 34 条 4、引导居住空间合理布局.26III第 35 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7第 36 条 加强宅基地管理.27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27第 37 条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27第 38 条 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28第 39 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29第五节 产业空间布局.31第 40 条 产业发展定位.31第 41 条 产业空间格局.32第 42 条 产业发展规划.32第六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34第 43 条 构建特色景观廊道.34第 44 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结构.34第 45 条 绿美乡村建设.35第七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35第 46 条 建设“三心两区”农业格局.35第 47 条 5、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36第 48 条 引导“一镇一业”发展优势特色生态农业.36第 49 条 农业新业态与配套产业建设.37第 50 条 集约高效布局建设用地.37第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38第 51 条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38第 52 条 健全保护利用长效机制.39第七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41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41第 53 条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目标.41第 54 条 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重点区域.41IV第 55 条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41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43第 56 条 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43第 57 条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436、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44第 58 条 存量用地盘活目标.44第 59 条 存量用地处置与盘活.44第八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46第一节综合交通网络.46第 60 条 构建外联内捷的综合交通体系.46第 61 条 打造镇区道路系统.46第 62 条 建设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46第 63 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47第 64 条 构建绿色低碳的慢行系统.47第二节基础设施体系.48第 65 条 供水工程规划.48第 66 条 排水工程规划.48第 67 条 防洪排涝规划.49第 68 条 供电工程规划.49第 69 条 保障全域通信网络顺畅.50第 70 条 燃气工程规划.51第 717、 条 加强综合管廊的空间管控.51第 72 条 环卫工程规划.51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52第 73 条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52第 74 条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52第 75 条 提高地震防御能力.53V第 76 条 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53第 77 条 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54第 78 条 公共卫生防疫规划.54第 79 条 提升人防保障能力.54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55第 80 条 强化对规划编制指引.55第 81 条 村庄规划通则.55第 82 条 重点项目实施.60第 83 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601前 言平定镇位于化州市北部,处在两省(粤、桂)、四县(化州、陆8、川、北流、廉江)、八镇(东接那务镇、播扬镇,南接合江镇、广西陆川清湖镇、古成镇,北接文楼镇、广西北流石埚镇)交汇点,是化州的北大门户。辖区内有广东省新华农场有限公司、国营平定林场,干流长度 44 千米,钛矿储量 1300 万吨,盛产化橘红、沉香,有“钛矿之乡”“化橘红之乡”之称。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1310”具体部署、茂名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化州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9、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全面提高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水平,实现平定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助推平定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概述第 1 条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等精神,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关于平定镇的指引,根据国家、广东省、茂名市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结合平定镇现阶段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对平定镇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合理保护利用平定镇国土空间资源,实现乡村振兴支撑平10、定镇高质量发展。第 2 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3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7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8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9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10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11、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5 号)11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2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13广东省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14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5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6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7.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第 3 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镇域、镇区两个层面。镇域规划范围:平定镇行政辖区全域范围。镇区规划范围:以现状镇区为主12、,涉及平定社区、圣古村、山口坡村、高车村、东岸城村和翰堂村部分,规划面积1267.554公顷。第 4 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其中,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 5 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由平定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5第二章 现状基础第 6 条 现状概述1.交通概况以省道 285 向西连接广西清湖镇,向东连接合江镇;省道277 向东北连接播扬镇。2.土地现状现状建设用地 1353.52 公顷,非建设用地 20594.64 公顷。3.人口现状镇域人口。全镇常住人口 9.12 万人,约占全市总13、人口的7.06%,镇域户籍人口为 12.55 万人,镇区常住人口 4.92 万人,全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0%;其中,男女性别比约 113.34,014 岁占比 32.79%、1559岁占比 50.71%、60 岁及以上占比 16.50%。第 7 条 现状评估1.区位交通评估省道 S285 线和省道 277 线、县道 620 和县道 653 穿越镇域;城镇村道路集中在镇区的西北部,路网十分密集,靠近河流水源的地方更为密集;除西北部以外,其余地区交通路网相对稀疏,无城镇村道路,只有公路。镇域南部与西北部的交通联系较弱。缺乏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道路。2.产业评估6农业。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是化州市化14、橘红的主要种植地区,也是沉香的发源地,已形成化橘红、沉香、茶叶三大特色主导产业,整体形成了东北沉香,西南化橘红的分布格局。工业。以资源型产业为主,产业用地相对分散,其中矿产资源丰富,钛矿最为著名,但未开发,同时依托当地沉香资源进行沉香加工。旅游业。资源丰富,包括天堂障、平山古榕、山心岭自然风景区、化橘红长廊等,同时北部的飞鹅岭自然保护区和三帽顶自然保护区具有旅游开发价值。3.公服和基础设施评估教育方面。现状共有 4 所初中,31 所小学。其中,平定镇的文化教育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就,教育教学成绩一直居全市农村学校前列。全镇有省一级学校 1 所,茂名市一级学校 2 所,化州市一级学校 6 所,美丽15、校园 10 座。平定镇的文化教育水平较高,且有发展潜力。医疗卫生方面:现状共有 2 处医疗卫生设施: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现状用地规模 0.80 公顷,为一甲医院,目前一期已建成投入使用。新华医院:位于新华农场场部的东部,原省道 S285 沿线,占地面积 1.29 公顷。社会福利方面。现状共有 1 处养老服务设施。7第三章 目标定位第 8 条 目标定位中国化橘红特色产业强镇,化北活力小城,粤桂边贸重镇,塑造“化橘红墟,香约平定”。第 9 条 发展规模人口规模。至 2035 年,镇域规划常住人口为 10.86 万,城镇化率为 55%,镇区规划常住人口为 5.97 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 203516、 年,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0 平方米。8第四章 总体格局第一节 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第 10 条 构建“一核两心两轴五片区”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贯彻落实化州市的“一主一副一平台,一廊三轴三片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强化“边贸立镇”,依托平定镇客运交通枢纽和区位优势,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互联互通,打造两广边区商贸中心;强化“橘红兴镇”,依托本地特色资源,构建化橘红、沉香、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贸易的工贸型城镇;强化“品质营镇”,依托平定镇滨水生态优势,完善镇区服务配套功能,提升镇区品质,建设高品质滨江宜居镇。形成镇域“一核两心两轴五片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一核”:以镇区为主,集多种17、综合服务于一体的镇区综合服务核心。“两心”:将蓬利村、岭下村培育成镇域发展中心,分别为镇域东部和西部地区提供居住、商业、教育、乡村旅游等服务的片区中心。“两轴”:沿省道 285县道 620 打造南北贯通的城镇集聚发展轴,沿省道 285省道 277 打造东西贯穿的城乡融合发展轴。“五片区”:中部城乡融合发展区、北部现代农业发展区、南部化橘红连片发展区、东部沉香连片发展区、飞鹅岭休闲观光9旅游区。第二节 重要控制线落实第 11 条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 2035年,全镇耕地保护目标为 2708.10 公顷(40621.57 亩);永久基本18、农田保护面积为 2630.28 公顷(39454.26 亩),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护。第 12 条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边界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与布局,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全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1168.70 公顷,主要分布在北部旺竹村、上双村、下双村,依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第 13 条 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次规划,深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19、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至 2035年,平定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 279.08 公顷,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外部的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活动依据国10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管控。第 14 条 其他各类控制线划定1.紫线将玉屋城等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紫线管理。“紫线”范围内应按照紫线有关管理规定。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紫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紫线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蓝线将镇区主干性河流,水库,湿地等划入蓝线管理。按照城市蓝线相关规定实施严格管控,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各类与防洪排涝、河道整治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蓝线的具20、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蓝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绿线将镇区主要公园及结构性绿地划入绿线管理。城市绿线范围实施严格管控,禁止将城市绿线范围内用地改作他用,绿线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要符合相关规定。4.黄线将镇区排水、供燃气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划入黄线管理。城市黄线应严格按照黄线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5.工业控制线11为保障工业用地总规模,支撑工业发展、产业集聚,将化州市平定镇基础好、集中连片、重大产业项目、重要企业的工业用地划入工业控制线。工业用地控制线调整应当做到规模总量占补平衡、用地质量提升、产业布局更合理,禁止非产21、业用途化、低效用地。6.历史文化保护线衔接文物保护规划、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历史文化保护线按照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实施管控,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防止大拆大建破坏文物等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严格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区域的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7.河湖管理线落实河湖管理线,主要涉及平定水、旺耀河、三水河化州市段、清湖水。严格保障行洪通道空间,严禁违法占用,严禁从事对河道堤防管理保护不力的开发建设活动和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活动。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第 15 条 科学划定规划分区按照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镇域层22、面划定规划分区,提出各个分区的土地利用主要方向,以促进国土空间优化配置,形成合理的国土开发、利用及保护空间格局。平定12镇全域将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六个区域。农田保护区是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农田保护区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土地应优先作为耕地潜力空间,参照一般耕地管理。生态保护区是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生态保护区严格落实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本区域应按照生23、态保护红线要求进行严格管控,除生态保护修复等特定功能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乡村生活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其他影响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域区域,包括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蓝线、绿线、重要林地管控范围及其他生态敏感区。依据“双评价”识别的生态保护地区。区域内需强化生态保育,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限制各类开发建设,重点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城镇发展区是可以集中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城镇发展区落实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坚持底线优先、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管24、控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13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乡村发展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区域内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发展配套设施用地。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按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矿产能源发展区是依据国家重要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藏区等范围划定的区域,具有保障区域能源安全与矿产发展的重要及战略性作用。区域内需合理调控能源资25、源开发利用总量,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条件,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14第五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第一节 水资源与湿地第 16 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1、优化水资源利用方式落实省市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保障用水安全。优化用水结构,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开发利用集蓄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建设节水型城镇。规划至 2035 年,全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按上级下达任务落实。2、改善水体生态功能强化流域水体保护力度。加快开展平定水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26、实现河湖水系全治理。严格地表水源保护区管控,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规划至 2035 年,全镇供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3、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深入推行河长制,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系保护和空间管控。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原则上用于水利工程、市政管线、道路桥梁、综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建设。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各类与防洪排涝、河道整治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确需建设的项目应遵循严格控制、保护生态15和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对占用水域进行补偿。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规划、水务、环境、交通、农业等多元复合需求,加强河湖空间的整体保护、系统27、修复和综合治理,实现河湖管理范围内土地用途管制的规范化、生态修复的系统化和空间品质的精细化。第 17 条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化州市划定的平定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化州宝树水库水源保护区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管控,具体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执行。第 18 条 湿地保护与利用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实施湿地资源的恢复和重建,完善湿地生态功能,适度开展湿地生态种养殖、湿地生态旅游和湿地生态文化建设。规划到 2035 年,全镇湿地保护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严格控制湿地周围的污染源、污染物数量和排放途径。第二节 森林资源第 19 条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优化林地结构和布28、局,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有序开展造林绿化,落实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促进扩绿提质。确保到 2035 年全域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深入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聚焦绿美化州生态建设。强16化森林资源培育,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切实维护全镇的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征收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和供地政策,坚决制止林地非法流转。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森林进城围城。通过森林城市建设这一有力引擎,持续推进城区绿化、城区道路绿化、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建设。至 2035 年,全镇规划新增约 235.16 公顷的造林绿化空间。第 20 条 推29、动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动林下经济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加快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人工繁育与利用的监督管理,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对全域古树名木按照“一树一档”要求,逐步建立电子信息数据库,推动古树名木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建设古树名木公园。第三节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第 21 条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到 2035 年,全镇划定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630.28 公顷(39454.26 亩)。严30、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17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稳妥推动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有序恢复。第 22 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重点保护粮食主产区的耕地,确保粮食和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基本生产面积。加强对平定镇城乡建设等占用耕地的管控,确需占用的应按要求实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规范农田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增违挂钩”;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31、制,强化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引导。第 23 条 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以耕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园地、林地等恢复地类数据为基础,将易恢复或可改造为耕地的用地划定为耕地整备区,为耕地“占补平衡”储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为耕地布局优化调整、产业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管理,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调整机制。优先将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现状稳定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储备区内耕地按一般普通耕地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18补划,确保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位置符合要求。32、根据项目需求及土地实地情况,将其他集中连片、规模较好、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特别是新垦造的水田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补充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成果。第四节 矿产资源第 24 条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采矿权准入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空间布局和管理功能分区要求,符合采矿权区划设置;严格执行开采规模准入标准;合理确定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并设置矿产资源生产安全距离。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做好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泉水、地热开采等资源开采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第 25 条 落实矿产资源33、开采管理分区要求合理划定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重点开采区等管理分区。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等限制性要素划为禁止开采区。区内除确保不影响禁止开采区主体功能,并征求得到相关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地热、矿泉水矿产外,禁止新设其他矿种开发利用项目。区内已设立的其他矿种采矿权项目,应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退出方案,在保护采矿权人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19退出,并及时复垦复绿被破坏的土地。涉及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路和重要流域、水库等附近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定,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将规划禁止开采区统一划定为限制勘查区。34、区内允许开展基础性农业地质、城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工作;允许适度开展对环境影响小的地热、矿泉水等矿产勘查,勘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以避免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不得新设其他矿种勘查,不得其他勘查主体进入。第 26 条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矿山建设准入条件,加快矿山改造转型升级,加强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蓬利矿区、高坡村鸡毛田矿区、那平村委会木公窝矿区、洋坑矿区和大车村矿区等矿区的合理开采和绿色建设。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35、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多方面入手,构建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至 2035 年,全镇持证在采矿山 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治理。20第五节 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第 27 条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构建绿色低碳的国土空间布局模式,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面向减排,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控生态空间占用,促进低碳产业合理布局及“三高”产业有序退出。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第 28 条 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地,开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森林抚育和森林经营,大力培育36、珍贵树种、大径林,谋划建设一批药用林,经济果林等经济林基地;推进残次林改造提升,规模化整合生态资源。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具有碳汇功能的天然湿地保护。21第六章 城乡统筹发展第一节 优化镇村体系布局第 29 条 落实城镇体系格局,打造三级镇村体系落实化州市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建设要求,将平定镇建设成为工贸型城镇。以化橘红种植、加工、贸易为导向,加强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商贸服务业等特色化发展,为镇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差异化、特色化、精致化理念,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依托滨水生态优势,完善镇区公共服务品质。镇中心区(圩镇):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和37、休闲中心。中心村。包括六赠村、翰堂村、岭下村、蓬利村、积田村、东岸城村和山口坡村等共 7 个行政村。具备一定的人口规模基础和较好的产业发展条件,强化综合服务和特色产业功能,辐射带动周边村。一般村。包括旺垌村、那宾村、马力村、低坡村、新华村、旺耀村、香山村、红榄村、那平村、下双村、大车村、沙坡村、上双村、旺竹村和平山村等共 15 个行政村。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依托山地生态资源或田园乡野环境特色,发展休闲度假、生态观光旅游、乡村人文休闲旅游服务等职能。22表表 6-1 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镇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表城镇等级城镇等级38、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范围镇区2高车村、圣古村中心村7六赠村、翰堂村、岭下村、蓬利村、积田村、东岸城村、山口坡村一般村15旺垌村、那宾村、马力村、低坡村、新华村、旺耀村、香山村、红榄村、那平村、下双村、大车村、沙坡村、上双村、旺竹村、平山村第 30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建设依照乡村建设实际需要,按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对平定镇域范围内的 24 个行政村进行分类,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城郊融合类村庄主要为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包括高车村、圣古村、山口坡共 3 个,重点培育发展主导产业,逐步强化服务城镇发展、承接城镇功能外溢、满足城镇消费需求能力,支持农业、工贸、商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39、庄发展,推动城乡产业、人才、资源等要素双向流动,率先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主要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包括大车村、低坡村、东岸城村、逢利村、岭下村、六赠村、马力村、那宾村、那平村、沙坡村、上双村、旺垌村、旺耀村、旺竹村、下双村、香山村、新华村、翰堂村、红榄村和积田村共 20 个,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促进人口与产业有序集聚提升。23特色保护类村庄包括平山村。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40、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表表 6-2 镇域村庄分类表镇域村庄分类表村庄分类村庄分类数量数量具体范围具体范围集聚提升类20大车村、低坡村、东岸城村、逢利村、岭下村、六赠村、马力村、那宾村、那平村、沙坡村、上双村、旺垌村、旺耀村、旺竹村、下双村、香山村、新华村、翰堂村、红榄村、积田村城郊融合类3高车村、圣古村、山口坡村特色保护类1平山村第二节 土地使用第 31 条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优化城乡建设41、用地布局结构,坚持制造业当家,落实“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创建要求、绿美广东建设要求,提升产业用地占比,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绿地开敞空间。24居住用地。结合房地产发展趋势和人口增长情况,合理控制新增居住用地,规划城镇居住用地 164.11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55.26%;规划村庄居住用地 11.01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3.71%。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加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规划公共服务设施 5.73 用地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1.93%。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 19.34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6.51%。工矿用地及仓储用地。以平定镇化橘红(沉香)产业园为中点,促使工业用地成片连42、片集中。规划工业用地 6.65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2.24%。规划仓储用地 5.16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1.74%。交通运输用地。规划交通运输用地 55.7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18.76%。公用设施用地。结合产业服务和产业发展需求,提升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规划公用设施用地 1.29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0.4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完善公园绿地体系,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2.48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 0.84%。第 32 条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至规划期末,居住用地 164.11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59.8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73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43、的2.09%;商业服务业用地18.9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6.92%;25工业用地 6.60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2.40%;交通运输用地55.22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20.12%;公用设施用地 1.23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45%;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2.48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 0.90%;留白用地 0.24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06%。表表 6-3 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用地类型用地类型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居住用地164.1159.8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732.09商业服务业用地44、18.986.92工业用地6.602.40交通运输用地55.2220.12公用设施用地1.230.45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480.90留白用地0.240.09合计合计254.59100第 33 条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规划将镇区村庄建设用地由规划基期年的 2007.34 公顷缩减到规划目标年的 1880.76 公顷,逐步提升村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居住用地 936.18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49.7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8.10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96%;商业服务业用地 9.45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5%;工业用地38.58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45、2.05%;仓储用地 3.38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18%;交通运输用地 51.88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2.76%;公用设施用地3.24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1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51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08%;留白26用地 809.29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43.03%;特殊用地 9.14 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的 0.49%。表表 6-4 村庄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村庄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用地类型用地类型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比例(占村庄建设用地比例(%)居住用地936.1849.7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8.100.96商业服务业用地946、.450.50工业用地38.582.05仓储用地3.380.18交通运输用地51.882.76公用设施用地3.240.1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10.08留白用地809.2943.03特殊用地9.140.49合计合计1880.76100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第 34 条 引导居住空间合理布局结合人口规模调控要求科学确定新增居住用地规模,老旧社区原则上不再新增居住用地,有序推进老旧社区改造,改善原住居民居住环境,提高老旧小区环境质量;各发展片区结合轨道交通、就业岗位、公共服务配套集中的重点地区发展,合理布局新增居住用地。引导农村住房向城镇集中,突出对周边乡村地区的统筹带动作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47、,结合特色产业布局增加配套居住用地供应,满足生活服务需求。以提升宜居水平为目标,规划至2035年,镇域常住人口10.86万,城镇人口为 5.97 万,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控制在 65 平方米以上。27第 35 条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住房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居民的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要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齐全的区域。围绕化州市平定镇化橘红(沉香)产业园等重大平台周边,重点布置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新建和非居48、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 305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保障户有所居。第 36 条 加强宅基地管理统筹乡村建房空间,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登记名册与房地一体数据为基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村民意愿,腾挪优化空间布局,通过原地插空、就近拓展、拆旧建新、集中新村建设等多种方式保障建房空间。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第 37 条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构建“乡镇村/组”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规划乡镇级服务中心,结合公共交通向乡村蔓延,建设 30 分钟城乡融合生活28圈49、,建设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优质公共服务覆盖率;规划形成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各行政村),强化镇域与乡村层面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统筹,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第 38 条 社区生活圈配置标准1.乡镇级社区生活圈按照 15 分钟步行可达范围,以圩镇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至 2035年实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15 分钟步行全覆盖。表表 5-1 乡镇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乡镇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一览表一览表序序号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50、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1基础教育设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基础教育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2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卫生室、托育服务机构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3养老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设施覆盖每个社区生活圈4文化设施社区文化活动站、自助图书馆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文化活动站5体育健身设施社区体育中心、社区球类场地、多功能运动场、室外综合健身场所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 1 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6公共空间社区公园、广场每 500 米服务半径布局一处社区公园或广场,面积 0.4 公顷以51、上7市政公用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公共厕所根据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设置8商业设施便民商店、菜市场、便利店、银行网点等可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重点提高菜市场、零售商业、物流配送等设施社区生活圈服务覆盖率9行政服务管理社区服务站、派出所、社每个社区生活圈应当配置 1 处社区29设施区居委会等服务站2.乡村级社区生活圈按照行政村范围,以居民点打造社区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城乡居民美好生活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生活圈基础性和综合性作用,保障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生产生活设施的便利化;有条件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表表 5-2 乡村级52、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乡村级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建议一览表一览表序序号号设施类型设施类型具体设施名称具体设施名称社区生活配置标准社区生活配置标准1基础教育设施小学、学前教育机构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可集中设置1 处2医疗卫生设施村卫生站邻近行政服务管理设施设 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3养老设施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4文化设施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5体育健身设施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单双杠及其他健身器械等各居民点宜与绿地广场结合设置6公共空间乡村公园、广场各居民点可根据需求设置 1 处乡村公园或广场7市政公用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小型污水处理设53、施、公共厕所各居民点至少设 1 处,实现居民点全覆盖8商业设施便民农家店、金融电信服务点、电商服务点可根据市场需求设 1 处,村域面积较大或集中居民点较分散情况下可多点设置9行政服务管理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结合便民服务点、微型消防站)邻近村庄集中设置 1 处第 39 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保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给,规划至 2035 年,镇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的 1.00%,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30服务设施用地达 3.56 平方米以上。1.教育教育设施设施保障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需求保障义务教育学位满足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 千人54、学位数标准,规划至 2035 年,规划镇域教育用地 0.28 平方公里,城镇小学千人学位数不低于80座,初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规划扩建中小学 2 所。以达到提升化州市教育设施服务水平、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的,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化标准化建设。2.医疗医疗卫生卫生设施设施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规划至 2035 年,规划医疗卫生用地达到0.45公顷,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升级改造现状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基层医疗卫55、生服务网底,按照“一镇一院,一村一站”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规模及布局。优化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构筑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完善现有医疗卫生设施,通过扩建或增加建筑面积及床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31下沉”,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宏观效率“双提升”。3.文化体育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社区级文化设施按照 15 分钟生活圈划分和社区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园绿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完善社区级设施配套。鼓励城镇社区和农村通过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闲置废弃地56、临时用地等空置场所,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规划至 2035 年,人均文化用地面积不低于 0.5 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达到 0.7-0.9 平方米。4.社会福利社会福利设施设施按照结合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合理布局养老设施,安排配置用地,推动养老设施宜居便利性。规划至 2035 年,镇域规划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 40 张,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 0.1 平方米,规划升级改造现状平定镇敬老院。完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殡葬用地,深化殡葬改革,完善基本殡葬公共设施布局。规划至 2035 年,规划镇级 2 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分别为平定镇圣古村委会彭村山鸡涌、那57、宾陆赠赏茶岭生态墓园,殡葬用地共 7.03 公顷。第五节 产业空间布局第 40 条 产业发展定位平定化橘红专业镇。规划依托化州市平定镇化橘红(沉香)产业园区的优势,以现状工业区为基础,延伸优化产业链,促进32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水平建设平定化橘红(沉香)产业园,推动化橘红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同时加速化橘红、茶叶、沉香等特色资源的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的形成,实现在城镇内的产业集聚,塑造本地品牌,梳理和整合空间资源。第 41 条 产业空间格局规划谋划“一核两翼一区”的镇域产业空间发展格局。“一核”:以镇区为中心,建设“橘州墟”,在城镇化建设中更多地融入化橘红、沉香元素。“两翼”:加快完善东部沉香58、西部化橘红两大种植区建设,形成东部沉香生态旅游走廊、西部化橘红风貌示范带,打造乡村游品牌,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区”:建设化橘红(沉香)产业园区及其配套工程,发展“两棵树”工业,解决化橘红、沉香企业多而分散,多而不强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聚集发展,更好地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化橘红、沉香产业高质量发展。第 42 条 产业发展规划强化主导产业。平定镇西部进行化橘红特色种植,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种植,制定种养农产品计划,确保耕地得到充分利用,并推广农业产业工厂化、机械化、自动化、智慧化的现代技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平定化橘红产业园建设,以“大基地+大加工+大科技+大流通+大融合+大服59、务”六大举措为抓手,围33绕“种植加工研发交易融合”开展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实现“小”橘红造就“大”产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产业,培育若干化橘红龙头企业,加强化橘红产品研发、搭建完善的营销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化橘红交易中心。在平定镇的中心镇区,重点打造一个集交易、展示、体验于一体的化橘红交易中心。成为化橘红的集散地,提供专业的质量检测、物流配送和市场信息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通过现代化的设施和高效的管理,将化橘红交易中心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特色农产品交易平台,进一步替身化橘红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农文旅项目。重点发展中华化橘红第一村、沉香生态园、玉屋古城等,推进平定镇农60、文旅融合发展。依托天堂嶂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度假等生态旅游项目;依托化橘红产业基础,在镇区及其周边范围,打造橘红古墟项目、化橘红主题酒店项目、培林化橘红产学研项目。发展现代物流。完善交通网络,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建设现代化仓储设施,提高物流效率;结合产业园区仓储物流、以及农副食品冷链搭建冷链物流基地,便于农产品储藏与运输,保障产品质量,降低损耗。村庄差异化发展。发展化橘红村庄:积田村、旺垌村、新华村、那宾村、翰堂村、红榄村、东岸城村、逢利村、山口坡村、平山村、沙坡村、高车村,共 12 个村;发展沉香村庄:上双村、34下双村、那平村、旺耀村、圣古村、香山村、旺竹村、大车村、岭下村,共 9 个村;发展61、茶叶村庄:新华社区;发展钛矿村庄:马力村、低坡村、六赠村,共 3 个村。第六节 绿地与开敞空间第 43 条 构建特色景观廊道沿清湖水、平定水两岸设置休闲绿带、滨河路、景观公园、湿地公园、观光农田等,形成彰显滨水宜居城镇特色的滨水生态风光带。第 44 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结构平定镇整体属于化州北部高丘陵地区,地势北高南低,由铁屎嶂、三脉蟑、飞鹅岭及广西交界的笔架顶等山脉形成,农田以山坑田为主。平定水从镇东部穿过。根据其镇区山水格局特点构建“一心两带多节点”的格局结构,推进绿美平定建设。一心:以镇区河边公园为绿地核心。两带:以平定水、清湖河两河沿岸作为沿河碧道景观带。多节点:以社区公园等为重要的生态62、斑块,其对调节区域小气候、组成区域生态节点和踏脚石起到重要作用。规划至 2035 年,平定镇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面积 2.48 公顷,占比城镇建设用地的 0.9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城区覆盖率提高至 90%;人均公园和开敞空间面积提高到 12 平方米,绿化覆盖35率不低于 35%。第 45 条 绿美乡村建设结合平定镇 24 条村实际情况进行布局,把乡村绿化工作与“脏乱差”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统筹推进,做到绿化和美化相协同。各村(社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重点对村内“四旁五边”等地方进行绿美提升,科学制定绿美乡村工作方案,画好乡村绿化示意图,做实“一村一规划、一村一图纸”,做到见缝插绿、63、宜绿则绿,以绿化美化提升乡村发展品质,加快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规划至 2035 年对全镇范围内的乡村重点关注“四旁”“五边”等区域进行绿化美化和景观提升,计划苗木种植洋紫荆、沉香、化橘红、黄花风铃和降香黄檀等 20080 株,绿化长度 105.9公里。第七节 乡村振兴与村庄建设第 46 条 建设“三心两区”农业格局促进平定镇农业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规划提出全域农业的整体发展格局和重点发展方向,引导全域产业发展方向。结合生态资源禀赋、化橘红特色,成片布局,与生态用地结合,形成整体性的农业发展区域,构建“三心两区”的农业格局。三心:中国化橘红第一村观光生态园、化州市平定镇化64、橘红(沉香)产业园、万亩田园产业片区;36两区:高效农业生产区、特色农旅休闲区。第 47 条 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应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倡轮作、轮休等耕作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加强动态监测监管,稳定提高功能区的粮食产能。第 48 条 引导“一镇一业”发展优势特色生态农业以化橘红、沉香等种植为主,以都市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推广农业科技为动力,引进优质特色新品种和高效种植技术,坚持“建基地、塑品牌”、因地制宜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重点抓好优新品种及先进适用栽培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加强农业科技培65、训,引导农民发展科技型农业,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服务范围,面向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镇密集区和海外市场,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区域性品牌,培育建立若干个产品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销售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农业中介组织,成立和壮大一批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集散市场,健全和发展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营造农产品销售队伍,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着力发展与工业发展和城镇发展相配套的现代化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土壤分析和改良工作,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持优美的生态自然环境。37第 49 条 农业新业态与配套产业建设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及市场流66、通体系,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引进“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入农业技术平台,提升农业现代产业化水平。鼓励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批发销售市场,引导物流冷链入村,建设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及物流、仓储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农业附加值,构建互联网平台、打造线上自营村。第 50 条 集约高效布局建设用地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需求。要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规划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落实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分区管制要求,不得突破各类底线,并与城镇开发边界衔接,引导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为控制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合理布局,遵循67、“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保障乡村现状建设用地的同时,保障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民住房建设、民生工程等需求,重点保障位置难以事先确定、布局零星分散的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坚决遏制新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建设用地等行为。经批准异地新建宅基地的,需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38盘活现有土地存量,促进农村用地集约再利用。在充分利用现状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努力盘活现有土地存量。尤其对于城中村、城边村和因农村进城、一户多宅等因素造成的农村闲置土地,通过68、拆旧复垦、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政策整合,并加以合理利用。要优先保障符合要求的村民宅基地需要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有序引导乡村工业用地转型。梳理村级工业用地位置和规模,提出分类调整策略。其中对于工业城内相对集中的产业,保留优质企业;其他较为零散的产业逐步完成转型。非工业城内集中连片的产业,以整体转型为主,形成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产业社区;其他零散的产业以清退为主。第八节 历史文化保护第 51 条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以镇域整体保护为统领,构建“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实现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大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69、放力度加大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 处,玉屋古城;尚未核定为文物的保护单位共 4 处,分别为旺垌陈氏大屋、三乐书院旧址、根竹坡渡槽、红榄石寨等。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保护,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边环境,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严格落实保39护措施。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参观旅游、科研展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文物建筑的公共文化属性及社会价值。加强文物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并通过合约、协议等方式明确各方的合法权益和责任、义务。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平定镇现列入市级保护的古树名木共70、有 38 株,加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挂牌和标示工作。划定古树、名木的保护区、控制区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严格依法保护现有古树名木,加强周边软环境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传承传统文化,统筹策划文旅发展,通过农文旅融合,塑造平定镇历史文化品牌。同时积极发掘、整理、保护和恢复其他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老字号、老地名、历史名人文化、人文精神等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逐步纳入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与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明确保护要求。第 52 条 健全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协调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积极引导社会力71、量参与,鼓励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对历史资源进行合理利用,鼓励引入专业团队进行代管经营和市场化运营,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制定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制定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文物等评定长效机制,定期公布名录,精确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制定详细的40责任划分以及严格的管理办法。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历史文化资源的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制定反映历史文化保护状况的量化评价指标。加强部门联动,优化审批机制,应对突发情况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修缮。41第七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第一节 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第 53 条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目标按照主体功能72、区要求,着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至 2035 年,生态修复目标不低于省里下发的管控指标任务。全面夯实国土安全生态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空间整体品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平定。第 54 条 山水林田湖系统修复重点区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形成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围绕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落实上层次规划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区域要求,结合生态资源分布和生态修复潜力。第 55 条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73、复重点工程明确整治修复的具体范围、工程项目和时序安排平定镇生态系统修复治理重大工程分别为:1、开展受损山体修复坚持分类实施、重点治理、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推42进废弃工矿用地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建设公园、绿地,提升已恢复工矿用地生态功能,重点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2、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强黑臭水治理,严格河道管理线范围的建设管控,加强平定水周边河涌整治,控污、截污、治污协同推进,完善污水收集系统,防止暴雨期黑臭河水溢流污染其他水源水质。整顿河涌管控区域内“散乱污”场所,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排水日常管理水平,建立河涌管养长效机制,实现全镇水资源环境好转;针对河涌沿岸范围,结合本土74、植被特征,进行植树还草,建立沿岸生态廊道。3、完善森林生态修复加强天然林保护力度。建立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禁止采伐天然林,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抚育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优化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湿地公园等林地空间布局,针对茂名文楼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受损林地实施生态修复,开展林分改造,通过抚育改造和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重点生态敏感区的区域保护,实现以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43第二节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 56 条 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践行数量、质量与生态“三位一体”并重的理念,建设与75、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良与提升土壤质量等综合措施,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的评定标准,落实高标准农田负责主体和责任,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的监控与管理。加快推进垦造水田。落实市、县下达任务指标,统筹推进垦造水田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增加有效水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对分布相对集中连片、可依托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好、水源保障程度较高的其他宜耕农用地进行适度开发,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落实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目标。76、第 57 条 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持续开展低效建设挖潜。对镇区周边人居环境较差的旧村庄开展综合治理,完善配套设施,对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清理。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利益的要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拆旧建新、拆旧复44垦、指标流转,鼓励农民腾退宅基地,有序推进分散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中心村聚集,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的居民点体系,提升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先腾退生态重点保护区域内建设用地。针对生态环境控制范围,制定明确腾退计划,优先腾退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建设用地,严格管制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内77、等限制建设区域的建设活动,防止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第 58 条 存量用地盘活目标以挖潜节地为突破口,按照“节约、集约、高效、挖潜”的总体要求,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限制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第 59 条 存量用地处置与盘活1、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分区盘活为指导全镇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盘活行为的合理组织、有序实施,建立差别化城市更新与存量用地盘活引导,依据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规划将平定镇镇中心区的土地分期分区进行盘活利用。2、推进“批而未用”用地消化利用加强规划谋划,提升土地价值。改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方式,45强78、化“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建立精准化用地指标配置机制,精准保障真实有效的项目用地需求。制定“批而未用”土地分类梳理规则,加快推进“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简化供地流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土地供应。通过督促开工、协议回收、撤回用地批文等方式加强批后实施监管。3、产业用地更新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推进产业用地更新,推进产业用地集约利用,保障环境安全,确保产业用地无害化再利用;鼓励盘活低效产业用地,推进产业用地改造升级和集约利用。4、旧镇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旧工业区用地改造坚持统筹规划、明晰产权、利益共享、规范运作,以旧镇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旧工业区改造和升级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低效建设79、用地再开发。坚持集中成片改造、局部改造、沿街改建相结合,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确保城镇污染场地无害化再利用;依法处置闲置土地,鼓励盘活低效用地,推进旧工业区用地改造升级和集约利用;分类开展旧村改造,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严格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保持城乡特色风貌。46第八章 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第一节综合交通网络第 60 条 构建外联内捷的综合交通体系高速公路:规划深南高速从镇域南部穿过,连接广西与深圳;干线公路:推动省道 S277 的规划建设、省道 S285 升级改造,加强平定镇区与合江镇、播扬镇的联系,缩短镇区与周边村庄的交通距离。第 680、1 条 打造镇区道路系统根据交通需要并结合地形,规划平定镇形成“四横两纵”的主次干路网络。省道 S285、省道 S277、县道 X620 规划为城镇交通性干道,疏解过境交通。由省道 S285、省道 S277 等道路构成平定镇连接周边城镇的主干道,承担城乡间的客运交通联系,提供主要的公交服务。城镇内部次干道承担城镇内短距离通勤和公共交通服务并强调其交通汇集和出入能力。第 62 条 建设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衔接化州市公共交通网络,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顺畅、覆盖城乡”的公共交通运输网络和“布局合理、容能充分、设施完善、换乘舒适”的公共交通站场体系,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提升公交覆盖率,增加公交服81、务吸引力。同时引导和适应城镇空间形态的转变和重组,为城乡居民出行提供更便捷、更高47效、更舒适、更低碳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促进平定镇公共交通与公众出行、城镇发展、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完善静态交通体系。平定镇内设 1 处公交车站,规划结合社区公园、空闲地等设置停车场,缓解城镇静态交通压力。第 63 条 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结合“四好农村路”“单改双”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工程,对各村庄进行村道拓宽硬化改造,至 2035 年,全镇各村实现入户路硬底化。扩大道路建设资金来源,提高农村道路建设效率和质量;推进农村道路进一步向主要公共空间、产业空间等延伸,丰富农村道路功能定位带动农村道路沿线产业及旅游生态82、和特色公路文化发展。第 64 条 构建绿色低碳的慢行系统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绿色、安全、方便、通畅”的原则,结合平定镇与产业功能布局的需求,合理规划步行与自行车系统。通过道路系统规划和设施配套,重点构建镇区核心慢行系统。明确交通性和休闲性两类慢行需求,交通性慢行需求结合道路和慢行走廊进行组织,休闲性慢行需求结合山水格局、文化遗迹、公园绿地等进行组织。通过慢行系统分区,逐步建成覆盖镇区、镇域的绿色廊道系统。引导非机动车交通,优化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的联系。促进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接驳,引导非机动车短途出行。在非机动车需求旺盛的区域,构建安全、连续的非机动车道48网络,推进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第二节83、基础设施体系第 65 条 供水工程规划结合供水规范和城乡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供水设施布局。统筹全镇域的供水管网链接,逐步完善城乡供水管网一体化。规划至 2035 年,全域预测用水量每日约为 6.11 万吨,平定镇城镇自来水普及率应达到 100%。平定镇给水厂共有 3 处(新建 2处,现状 1 处),分别为平定一体化水厂(2.0 万吨/日,现状)、平定自来水厂(6.0 万吨/日,现状)、望宝岭水厂 3.0 万吨/日,新建)。管控规则:卫生防护地带和防护措施,应参照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执行;加强84、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化州段)项目与三区三线的协同管控;落实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化州段)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三废”排放量和排放措施须相关规范;鼓励采用节水和节能型工艺、设备、器具和产品,推动供水工程的技术进步和创新。第 66 条 排水工程规划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农村新型社49区可采用截流式合用制。提高城乡生活污水收集率,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根据 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65%以上;规划到 2035 年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规划至 2035 年,预测污水处理量每日约为 5.00万吨85、,镇域扩容提质 1 处现状污水处理厂,平定镇污水处理厂(8.0万吨/日,扩容提质)。第 67 条 防洪排涝规划雨水分片区排放,就近排入周边水域;维持城镇开发前后的水文特征不发生大的变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雨水调蓄,提高地面雨水下渗,同时储蓄的雨水就地利用,进行绿化浇灌及公共冲洗等用途,或利用其作为水景观用水水源,进一步降低供水的压力,实现低碳节能的目标。第 68 条 供电工程规划按照县级空间规划落实平定镇电力网架,规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用电总量约 217800 万 kwh,平定镇 2035 年保留现状 1处 110kV 平定站。规划各级变电站数量不宜减少,如在城镇发展过程中,经86、论证后确需调整规划变电站数量及位置的,应进行充分论证并征得电力管理部门同意。镇域新建各级电力线路应满足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供电部门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技术标准,110kV 及以上高压架空线路50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加以保护;宜避开空气严重污秽区或有爆炸危险品的建筑物、堆场、仓库,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规划新建的 110kV 及以上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应该满足防洪、抗震要求。在城镇发展建设过程中,如确难满足上述架空电力廊道要求的,可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征得电力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廊道宽度。110500KV 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87、宽度线路电压等级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高压线走廊宽度(m)500kV60-75220kV30-40110KV15-30第 69 条 保障全域通信网络顺畅规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移动通信用户约 14.12 万卡号、宽带用户 4.34 万户、电信用户 18.68 万户,规划保留中国邮政平定邮局。保留联通公司、移动通讯公司在镇区内的现有移动通信基站。到 2035 年,镇区信号覆盖率达 100%,实现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应预留 5G 及其他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基站和铁塔等相关用地空间,将基站专项规划中关于基站数量与规格等空间需求内容落实到地块开发细88、则中。随着移动通信的发展,新增加的移动通信基站可在公园绿地等公用空间内增设,不单独供地,道路上的光(电)缆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新建道路或改建道路不允许通讯电缆架空敷设,现状道路上的通信线路应逐步改造入地。51第 70 条 燃气工程规划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在镇区、人口相对密集的区域大力发展燃气,规划至 2035 年,预测镇域用气总量约 1417 万立方米,平定镇规划保留现状平定镇 LNG 瓶组站 1#,规划新建 1 处平定镇LNG 瓶组站 2#,通过 LNG 瓶组站的气化、调压、计量、加臭后等为镇域进行供气。第 71 条 加强综合管廊的空间管控各种管线应尽量埋在道路红线以内,不要乱穿空地,造成对其它89、设施修建的不利。管线应尽量避免过分集中在交通繁忙的干道下面埋设,以免施工或抢修时,开挖路面和影响城镇交通。各种管线由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通信、给水(配水)、燃气(配气)、热力、燃气(输气)、给水(输水)、污水、雨水。管线冲突时,要按具体情况处理,一般是没有修建的管线让已建成的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小管线让大管线,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的管线让不易弯曲的管线,检修次数少的管线让检修次数多的管线。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和垂直间距要满足技术、卫生、安全等要求,管线与地下人防通道要互相协调配合。第 72 条 环卫工程规划规划至 2025 年,城镇生活90、垃圾产生量为 138 吨/日;规划至2035 年,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52 吨/日,争取镇区生活垃圾52分类收集覆盖率达 8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 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以“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式,推进绿色环保设施建设,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远期对现状垃圾转运站改造提质,打造具有压缩打包、分选分类、破碎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生活垃圾综合转运站。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第 73 条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设“渗、滞、蓄、净、用、排”于一体的雨水排放及资91、源化利用系统。完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口袋公园、垂直绿化等公园绿地系统,全面提升公园品质,提高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效率,缓解城镇内涝。第 74 条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镇政府发挥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镇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地方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53第 75 条 提高地震防御能力规划区地震基本力度为度区,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按照92、地震基本烈度 VII 度进行抗震设防。平定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震灾时抗震指挥中心。规划建设避震疏散场地和疏散通道,包括公园、广场、运动场以及学校的大操场等是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疏散半径 300500 米,人均疏散面积 24 平方米。规划主要道路,包括交通性干道、生活性干道作为主要的疏散通道,一些联接疏散场地的次干道为次要疏散通道,使居民在灾害发生时能安全、便捷地疏散。城镇给水、排水、供电、交通、通信、煤气、热力、医疗救护、粮食供应、消防等是城镇的生命线系统,应切实加强防护,提高防震等级,按度设防。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幼儿园,应提高抗震等级,按度设防。第 76 条 提高流域防洪排涝能力构筑较完善93、的防洪体系,堤围采用 30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城镇区排涝标准按 10 年一遇、24 小时设计暴雨产生的径流量 1天排干进行设计,农作区按 3 天排干设计。在涝区完善排水系统,沿路修建排水管渠,沿山脚修建截洪沟,雨水排放口处建设电排站和涵闸,对开口堤进行堵口复堤,实行“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内涝电排”等综合治理措施增强城镇排涝能力。54第 77 条 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按照“防消合一”的原则,建设城乡、森林消防体系,整合消防报警和通讯网络,按规范设置消防站点,并按照一级消防站的建设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车辆、人员和消防器材装备,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努力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优化消防安全布局,搭建全方位消防救94、援体系。消防站布局以接到出动指令后 5 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确定。规划至 2035 年,平定镇规划新建 1 座一级消防站,以及结合镇人民政府布设 1 座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第 78 条 公共卫生防疫规划做好城镇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建设城镇应急防疫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预留交通、城镇基础设施等接入条件,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提高城镇韧性,形成分级分层分流的城镇突发公共卫生救治网络。第 79 条 提升人防保障能力结合平定镇人民政府设置人防临时指挥所,合理布局人防警报网点,镇区人防警报覆盖率要达到 100%。合理借助广场、绿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人口疏散方式以公路输送为主,以就近疏散,就地掩蔽为主95、。规划主要道路,包括交通性干道、生活性干道作为主要的城镇疏散通道,链接疏散场地的次干路为次要疏散通道,使居民在灾害发生时能安全、便捷地疏散。55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第 80 条 强化对规划编制指引平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茂名市、化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城镇职能、指标分解等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工业控制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给予落实。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建设的法定依据;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区域,按需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优化提升,对不需编制村庄规划96、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根据村庄规划通则管控要求,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专项规划体系,在资源利用、要素配置、安全保护、城镇特色等重点方面,应编制专项规划,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专项安排。第 81 条 村庄规划通则村庄规划通则管理主要适用于平定镇圩镇以外的乡村建设空间。不需编制村庄规划或无条件、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可根据村庄规划通则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于已编制村庄规划,经评估无法继续使用的村庄,可参照56村庄规划通则管理。对于未来新编、修编的村庄规划制定村庄管理细则,应在符合通则管理的前提下,继续深化完善。专栏 1 平定镇乡97、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一、总则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2、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二、空间管控要求3、加强粮食安全、生态保护意识,村庄开发建设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4、坚守耕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好“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5、不得在河湖管理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布置宅基地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项目等非必要建设。6、村庄建设98、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未批先建等行为;加强村庄管理,遏制村庄“乱搭乱建”现象,严禁侵占集体土地。三、农民建房指引57专栏 1 平定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7、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严格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办法的面积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8、新申请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 120 平方米。9、新建宅基地建设要求:农村村民建房应控制在 500 平方米建筑99、面积以内,如建筑面积确需超过 500 平方米的,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从严把控)等措施。10、实行建筑退线制度,一般要求新建农村宅基地,首层房屋前后应向地块内部退缩 1 米,其余楼层可向外悬挂,但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建筑退线范围内不得设置围墙、简易构筑物或堆放杂物。11、对现有宅基地申请原址重建的,参照新建宅基地要求进行管理。对于在原村庄范围内,零散新增的宅基地,可结合实际“一事一议”,但不得违反标注下划线的内容。四、设施配套指引12、电力、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电缆、供水、排水等有关58专栏 1 平定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设施统一由村民委员会规划、布置、实施。13、应当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100、置地和废弃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应与本村居住建筑配套建设,保持整体建筑风格一致。五、安全韧性指引14、村民的宅基地建设需与高铁线路和高速公路线路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避免对区域交通线路的影响。15、村庄建筑的规划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防灾的要求,村道两旁房屋建设要按照路宽要求退建;道路为消防车道,不准堆放谷物晾晒。16、每个自然村应规划 1 处应急避难场所,利用村庄公共广场兼用;除此之外,各居住片区、利用街头绿地、宗祠公厅前的广场等相对宽敞广阔的公共活动空间可用于疏散避难,任何人不得占用防灾避险场所。六、环境保护要求17、严格保护自然生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挖山取土101、采伐、采挖林木,破坏自然山体。18、禁止在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破坏景观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全镇范围内杜绝发生破坏野生珍稀动植物与污染环境现象,保护好本村的森林、动物以及生态环59专栏 1 平定镇乡村建设通则管理规定境。19、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保护村庄内水塘、古树、牌坊等节点,禁止故意破坏古树、破坏水塘环境卫生、破坏牌坊、门楼等行为;鼓励对水塘进行清淤、美化绿化,对古树名木设立保护标志,并可结合周边环境特点增设休闲设施,打造古树公园、广场。20、鼓励庭院绿化,所建房屋与道路及方位错位所产生的多余的零星地块,属集体所有,一般作为绿化用地使用,鼓励由村统一规划为“四小园”,村102、民不得私自占用。七、乡村产业用地21、对于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较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较高的项目要进产业园区。22、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或需就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23、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分拣、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约束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60第 82 条 重点项目实施充分衔接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平定镇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对规划的近期实施103、作出统筹安排。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制定产业振兴、民生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土地整治等专项行动计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时序。加强镇域国土空间资源统筹,通过规模整合、整理、腾挪等方式,推动空间资源向重大项目集聚。积极争取并整合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等各领域资金来源,优化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加强资金及土地要素对重点项目的支撑保障。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多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探索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度,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前期论证工作。第 83 条 建立定期体检评估制度各部门协同合作实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定期评估制度。结合城乡建设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跟踪监测各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重点评估主要目标、空间布局、重大工程等方面对平定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