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路铁路工程项目部管理运营手册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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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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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公路(铁路)工程项目部管理运营手册二O一六年五月一日工程调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指挥部对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强化和规范工程管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的信息管理机制,实现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调度部门是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生产指挥系统的办事机构和信息中心,负责下达工程建设的有关指令,收集、汇总、分析工程建设信息,及时接受上级机关各项指令和向上级汇报建设情况,按时上报调度报表,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指挥部将把调度管理工作纳入项目部考核中。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的调度管理体系由指挥2、部与各项目部垂直构成,建立工程调度信息系统。指挥部及各项目部由一名领导分管工程调度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第四条 指挥部在工程管理部设工程调度室,负责组织全线工程调度工作,主任由工程管理部部长兼任,日常工作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第五条各项目部应设专职工程调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第三章 调度人员的职责第六条 指挥部调度职责1根据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日常问题,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向项目部有关部门通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和要求,发布处理意见,实施跟踪监控,掌握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2根据指挥部领导要求,起草、发布调度命令、调3、度通知和其他相关电文并督办落实,及时向领导回复有关情况;3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工程建设及环境条件信息,全面掌握全线工程的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建设协调等情况和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进展情况;4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建设情况,按时汇总编报各类报表并做简要分析,编写调度报告;5及时接收上级机关的指令、要求和有关项目建设信息的电话、传真、邮件,呈报项目部领导或转送相关部门,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6检查、抽查下级调度工作,核查工程建设信息准确性。第七条各项目部调度职责1接收指挥部调度命令、调度通知及其他有关工程建设信息的电话、传真、邮件,呈报单位领导或转送相关部门,并督促、回复4、落实情况;2掌握本项目部施工动态,及时收集各种工程资料,按指挥部要求汇总编报各类报表并作简要分析,编写调度报告,报送指挥部调度;3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以最快速度向项目部领导、指挥部调度汇报,转发指挥部调度处理指示和意见,并跟踪监控,掌握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反馈处理情况;4及时完成指挥部调度布置的各项工作。第八条 调度工作人员应熟悉调度工作有关规定,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的建设管理经验。调度人员应保持稳定,如需变动,应做好工作衔接,并上报指挥部调度核备。第四章 调度工作制度第九条 值班制度1各级调度必须坚守岗位,调度电话随响随应,工作时间外必须保证畅通;2各级调度员要做好5、交接班工作,确保调度工作不间断;3调度员值班期间必须严肃认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调度记录应完整、真实、及时、准确,严禁补记。第十条 调度命令、调度通知1调度命令。用于下达指挥部主要领导对工作做出的重要部署。由指挥部调度拟稿,调度室主任核稿,指挥部主要领导签发。调度命令主送各项目部。2调度通知。用于下达指挥部办公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由指挥部调度拟稿,调度室主任核稿,指挥部分管领导签发,调度通知主送各项目部。第十一条 请示汇报制度1调度报表和调度日常工作应及时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理;例行性调度信息准时上报,随机性调度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和报表应送分管领导阅示或签发;反映重大问题, 在核实内容准确6、真实后,由指挥部主要领导审阅或签发。2各项目部调度在接到指挥部调度命令、通知,应立即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送分管领导阅示,按指示办理,并将处理意见与结果记录在案。3遇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各项目部要在知情后的一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指挥部调度;十二小时内上报分析判断情况,追踪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处理中,有新的重大变化时,应随时报告。第十二条 内业资料制度1各级调度部门要建立调度台账,登录各项原始记录,随时搜集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2各级调度部门要建立控制工程、重点工程统计表,绘制控制工程、重点工程图表,如形象进度示意图,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进度示意图等。第十三条 信息反馈制度调度7、人员要围绕工程统计分析和关键问题进行跟踪反馈,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方案。同时对于领导布置的任务与提出的问题,在完成或处理后,及时将结果上报并作书面记录第十四条责任制度各级调度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对本级调度报表(告)、调度记录和上报调度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信息反馈、追踪落实的及时性负责。调度人员不得修改非本级的调度报表(告)、调度记录和上报的调度信息。第五章 工程调度报表制度第十五条调度报表分快报、周报、月报、年报等,一般实行周报、月报、年报制度。指挥部根据需要对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要求填报快报,快报可分为一日报或两日报。第十六条调度报表实行垂直上报制度。项目部快报、8、周报、月报、年报报送指挥部调度。报表的格式、内容和报送时间按指挥部要求办理。各项目部向指挥部报送报表的时间为:快报上报时间为上报日的18:00,周报上报时间为每周三18:00,月报上报时间为每月23日,年报上报时间为本年12月25日。报表统计时间均为截止日的18:00,周报截止日为每周三,月报为每月25日,年报为每年12月31日。第十七条其他重要情况或报表,按指挥部调度或领导临时指定报送的内容和时限办理。第十八条 常用报表种类 1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实物工作量完成统计表;2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控制工程建设情况表;3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重点桥梁工程进度表;4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隧道工程进9、度表;5调度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报表。第十九条其他报表随工程进展情况另行制定。第二十条月报表统计数据必须与计统部门相互核对,取得一致后填制报送。第二十一条各类报表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和综合分析,内容包括:1. 进场人员、机械设备变化情况;2工程完成情况及主要形象进度,完成的主要实物数量和计划的对比分析,开累和总量的对比分析;3控制工程、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和主要形象进度;4本项目进展情况的简要综合分析;5本期大事记(领导视察或现场办公时间、指示和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建设过程中其他大事记等);6存在主要问题和建议。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各级调度机构,应配备专用电脑、网络、电话、传真、打印机等必要的设备,10、建立调度专用电子信箱,保持通信畅通。第二十三条为便于调度人员全面掌握情况,贯彻领导部门的工作要求,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会议应安排调度人员参加。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开工之日起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实现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整体设计、系统建设、优质高效、追求卓越”的总体目标,强化施工组织管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分工及审批程序第二条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施工组织设计分三类:1第一类为全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大纲,指挥部负责编制,报业主审批;2第二类为各项目部总体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重难点施11、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报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核。3第三类为其他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报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和原则第四条 编制依据1国家、铁道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2铁路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3招标文件及承发包合同; 4铁道部现行铁路技术标准,设计暂规,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 5现行铁路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定额;6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7其他相关依据。第五条编制原则1满足建设项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做到及时编制,切实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12、2要在充分调查当地的人文自然条件、水文地质、气候气象和交通运输等条件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根据项目特点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对工程建设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并做出相应的预案;4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解决施工难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5施工组织设计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做到准确实用;6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好环保、水保及文物保护工作;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制定,就要严格按其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维护其严肃性,保证施工有序进行。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第七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13、要内容:1编制依据;2编制范围;3工程概述:(1)主要技术标准,(2)工程概况、主要工程项目及数量、修建意义,(3)工程特点,(4)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5)自然地理特征(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6)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条件,(7)任务划分;4设计、施工、采购、缺陷修复组织总体安排:(1)指导思想和总体部署,(2)质量目标,(3)工期(总工期、控制及重难点工程工期),(4)分年度形象进度(5)物资设备供应,(6)主要大临设施的安排,(7)施工供水、供电;5施工要点:各专业工程(路基、桥涵、隧道、轨道、四电、站场)逐一说明施工中应重点控制的问题; 6重点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7施工组织措施14、:(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2)安全保证措施,(3)确保工期措施,(4)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措施,(5)节约用地措施,(6)降低造价措施;8附图表:(1)地理位置平面图(2)工程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图(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等表示形式)(4)大临设施布置图(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6)临时供电图(7)主要工程数量表(8)分年、季度进度计划(9)分年、季度劳动力使用数量表(10)分年、季度主要材料数量表(11)分年、季度资金使用计划表第八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1编制依据;2编制范围;3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数量;4施工总体方案:(1)施工组织机构及施工队伍的分布(2)大临工程的分布及总15、体设计(3)施工用电(4)施工用水(5)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6)施工程序(征地拆迁 场地清理 测量放线 现场核对 开工报告 工程实施 施工自检 报检签证 试验检测 质量评定 工程验收 土地复耕 工程保修)5管段内一般工程的施工方法(分专业)、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6管段内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法(按单位工程)、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7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及其工法整理安排;8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资金使用计划;9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使用计划、供应方案以及质量控制办法。10科研及试验工程名称、范围、施工方法和分年、季度的形象进度;11各项措施:(1)文明施工措施(16、2)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3)安全保证措施(4)工期保证措施(5)冬期、夏季施工措施 (6)环保、水保及文物保护措施 (7)节约用地措施 (8)降低造价措施 (9)节能及各类资源管理措施(10)对可能发生的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的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并作出相应的预案12需附的图表:(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大临设施布置图(2)过渡工程设计图(3)施工进度图(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等表示形式)(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及进退场时间表(5)分年、季度的进度计划(6)分年、季度劳动力使用计划表(7)分年、季度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使用计划表 (8)分年、季度完成工17、程数量计划表(9)分年、季度资金使用计划表(10)质量保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体系、措施保证框图第九条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表述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文字用词规范,语言表述标准,概念逻辑清晰;2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应写出全称、文件号和发布日期;3图表设计合理、清晰、格式全文统一;4引用文件或标准的有关内容替代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时,应注明该内容在文件或标准中的具体位置(页码)。第十条其他1已确定在本项目中采用的有关新标准、新规定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特殊工点施工的顺序、技术要求、相关参数和施工方法等;3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路基沉降观测措施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18、详细阐明;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特殊施工的顺序、技术要求、相关参数、施工方法、工艺等。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第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必要时各类施工组织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1国家、铁道部、业主建设计划有较大调整时;2自然、地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3设计方案变化引起施工组织设计需作调整或补充时;4施工方案或计划做重大调整时;5其他引起施工组织设计需做调整的情况。第十二条各类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由原编制单位负责,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内容应及时更换、补充到原施工组织设计中。第六章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文整与报送第十四条文整要求1文字与表格均采用A4纸19、页面,有关图表与正文一起装订,超过A4纸的应折叠至与其同大。2正文文字采用四号宋体(表格内文字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一级标题采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采用小三号黑体,三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3页眉与页脚:正文中除图纸外的文字、表格、框图等均设页眉与页脚。页眉与页脚用2.25磅线段分隔,页眉文字为:新建铁路XX矿井铁路专用线X标段(X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页脚文字为:X项目部名称。页码在页脚居中设置。4采用软皮封面。上为标题,下为项目部名称及日期。标题分为两行,上行为:新建铁路XX矿井铁路专用线X标段(X工程),下行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字体比上一行大1号),采用黑体字。第十五条报送份数1指挥部指20、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份数:光盘形式的电子文件三份,书面文件七份(其中:业主一份;监理单位一份;中铁咨询一份;中铁咨询工程总承包公司一份;存档三份);2各项目部总体工程、重难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份数:光盘形式的电子文件三份,书面文件五份(其中:指挥部一份;监理单位两份;项目部两份);3其他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报送份数:光盘形式的电子文件两份,书面文件五份(指挥部一份;项目部两份;监理单位两份)。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六条附表(见新建铁路XX铁路矿井专用线工程统一表格汇编); 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2.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报审表。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21、日起执行。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开工审批管理,按照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有关规定的通知(铁计200729号)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工程各施工管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第三条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建设。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均不算正式开工。本工程新建的标段、重点工程、单位工程以及大临工程设施开工申请报告由标段的施工单位按实填写,按本办法规定的相应程序报批。第四条 新建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22、,由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XX铁路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按铁道部规定牵头组织编制,其他部门、项目部配合,经指挥部组织审核后报监理、业主审批,审核批复后发布项目开工令。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指挥部及各项目部。第二章 合同标段工程开工条件及程序第六条合同标段工程开工条件:1.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已经明确;项目更换人员的必须履行人员变更手续;3.主要施工图纸已经完成审核;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4.施工指南、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23、实施细则和工序、工艺施工要求已经过监理单位审核;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道满足开工要求;水保、环保、文物保护、安全质量等措施符合要求;6.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经完成,施工贯通复测已完成并且复测结果满足有关规定要求;7.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8.标段的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仪器设备齐全已标定并取得试验资质;检测仪器齐全且经检验合格,检测方案已经标段监理单位审批;9、主要物资(材料)储备满足连续施工要求,并已完成材料检验、水质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10.标段内人员、施工机具、设备已按照标书承诺全部进场,到场人员(含劳务人员)24、均经过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特种设备已标定并检验合格;11.针对标段工程特点、难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保证措施已经制订。第七条 合同标段工程开工报审表由各项目部于开工前 7 天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5 天内须完成审查,报业主批复开工报告。批复后的开工报告指挥部备案。第二章 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及程序第八条单位工程开工条件: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能满足施工需要;2.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3.测量放线准确无误;工点放样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4.按规定单位工程施工图核对工作已经完成;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需完善、优化的变更设计图已到齐,且经核对无误;5.机械、设备25、已按投标承诺进场,材料储备能满足连续施工需要;6.已明确该单位工程的现场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进场人员(含劳务人员)满足施工需要,且全部经培训合格;7.征地、拆迁已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平整、硬化达到规定要求,临时道路、水、电满足施工需要;8.先期施工需要的试验检验工作已完成;配合比已选定;9.针对该单位工程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保证措施已经制订;10.编制有关的施工工序、工艺并已审核;涉及重大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已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并通过相关专家会审;观测、检测方案已通过驻地监理审查。第九条重难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经指挥部、监理审核后报业主工程管理部审批。除重难点工程以外的单位工程26、开工报告由监理负责审批。第十条重、难点工程划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连续500米以上的不良地质路基、特殊岩土路基及其他重点路基;2.涉及既有铁路施工的工程;跨高速公路、国道及主要市政道路工程;3.长大隧道、级风险隧道、及其他地质特别复杂隧道;4.特大桥梁、跨越既有铁路(道路)桥梁,预制梁场建设、预制梁架设;5.铺轨基地建设、铺轨工程。6.四电集成施工等。第十一条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施工单位于开工前 7 天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3 天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批准后开工报告报指挥部和业主工程管理部核备。第十二条单位工程必须办理开工报告,参建单位不得以标段开工报告作为单位工程开工依据。第十三条 大27、型临时工程开工申请必须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其开工报告手续按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程序办理。第十四条 项目部标段、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填报要求:1项目部标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的附件;2在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施工图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3标段、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采用A4纸,非签字栏应打印,字体采用4号宋体字。第三章 其他规定第十五条工程开工申请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桥梁施工相关跨越路政行政合同、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既有线施工安全协议等均应作为开工申请报告28、的附件。营业线施工应按铁道部和相应路局的相关规定办理开工报告的申请手续,申请手续扫描件作为开工报告的附件。第十六条在审查确认、批复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之前,应仔细核实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尤其注意对未经施工图现场核实、没有可靠环保、水保等措施的项目不予批准开工。第十七条各合同段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第十八条办理开工报告的份数应按竣工资料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数量。纸质开工申请报告采用A4 纸、非签字栏应打印,字体采用4号宋体字。纸质开工申请报告一式8份,施工单位存5份,指挥部、监理单位、业主各存1份。第十九条 凡新建、停建后复工的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29、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第二十条业主、监理、指挥部及安质部有权按程序下发停工令。第二十一条开工报告格式详见附表(见新建铁路XX铁路矿井专用线工程统一表格汇编)。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技术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铁办字53号、铁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以及相关资料管理办法,结合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成果反映。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指导施工,验工计价,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30、术总结的重要依据。第三条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实行业主、指挥部、项目部三级管理机制,建立业主、指挥部、项目部和监理等单位的四位一体的技术资料保证体系,确保工程施工一流、技术资料管理一流的目标,实现技术资料管理的标准化。第四条 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施工设计图,说明书及附表资料,变更设计等设计资料;2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3投标书,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答疑); 4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工程日志、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 5上级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通知、文件; 6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试验、测量以及检验批记录、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相关资料31、。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五条 指挥部负责本项目内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工程管理部牵头负责实施。第六条参加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的勘察设计、项目部应设置技术资料管理小组,项目管理机构领导层中应明确一人主抓技术资料工作。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指挥部的相关要求,推行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化;技术资料管理人员要保持稳定,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指挥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并下发全线施工内业统一表格。指挥部组织项目部就技术资料的规范填写和规范管理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内业的填写标准、份数和相关要求,并按照标准对32、全线技术资料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第八条 各项目部职责1参加指挥部组织的各种内业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要求并执行;2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划、编制技术资料管理办法;3组织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标准、规范和办法,提高对技术资料编制、管理水平;4定期、不定期进行项目内的技术资料的检查,并就检查的问题进行交流,制定相应措施,确保技术资料数字填写准确、真实、完整、整洁且签字齐全,确保可追朔性;5协调各部门的接口工作,确保技术资料对应统一;6领导开展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第四章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九条资料室的设置1各项目部设置专用的资料室,资料室必须标识明确,规划整洁,面积适合需要33、。2资料室由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施工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及资料分类保管的工作。第十条 技术资料的管理一、资料的收集、整理1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从施工准备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贯穿于整个施工全过程,保证工程竣工时资料齐全、完备。2项目部技术资料由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与管理;各种检查表的填写、报送、签认均由各项目部完成。二、技术资料的传递过程1收发文件资料要严格按收发文登记表进行记录,填写“呈(传)阅卡”后,及时发至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传阅,签署意见。杜绝文件资料的积压和断传。凡需落实的事项,在文件下达后,要检查落实结果,并由承办人记录落实情况。2项目部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有关资料34、要及时沟通,便于技术资料的及时整理。项目部物设部收集进场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相关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报监理、施工试验室,试验室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登记后实施抽样检验,并在试验报告上填入相应的编号;试验室将各种试验报告书面通知物资、质检工程师(员),技术人员在填写隐检、程检、验收等记录时,将所涉及试验报告的信息填入;原材料所用的工程部位,物资、试验、技术部门要记录详细,确保材料的可追朔性。3各项目部内部的资料传递时,重点根据内业的类别进行传递。对于变更设计,根据变更相关规定执行。检验批、验收记录等,应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填写,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收或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及时签署意见,确保现场35、施工有序,内业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资料由填写单位进行存档保管。4工程竣工时,由各项目部内业管理人员和现场技术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形成竣工文件,然后归档、移交。三、技术资料保管、归档、保密1资料应按照以下细目分类管理:(1)设计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图、变更设计、设计图审核、设计图优化和各种规范、验标等;(2)过程控制资料:包括检验批记录、分项工程评定、分部工程评定、测量资料、工程日志、征地拆迁、地质核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和技术交底发放记录、工程试验、试验检验及测量设备台账等;(3)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包括项目部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创优规划36、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技术小结或总结等;(4)工程试验资料:设专门资料室由试验室负责管理,试验资料:包括原材试验检验报告、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进场检验、试件记录、原材料合格证等。2对于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应建立文件清单,并分别建立受控文件、有效文件、作废文件目录,并在文件上进行标识。图纸和标准图等应分专业存放。3对于过程控制和试验资料,应在资料室按照单位工程独立存放,存放应建立目录。目录按照单位工程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级建立。4每个文件盒的正面、侧面应标明资料名称及档案盒号。5每个文件盒内均应建立卷内台账,应反映目录和资料的份数,记录存放时间、存放档案盒号、归档部门、文件内容,表37、明是否有效、借阅时间和借阅人及退还时间,对文件进行动态管理。6资料室建立资料管理制度、资料借阅制度和保密制度。7工程施工结束后,应按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设计文件等资料分别进行登记造册、归档。所有建档文件或资料都应建立登记总台账,并与卷内子目录相互对应,实行技术资料动态管理。四、技术资料的质量要求1施工过程的资料内容真实、数字准确,签字齐全,整洁美观。2技术资料要做到及时有序,确保技术资料和现场施工同步,避免事后补填、弄虚作假的行为。3技术资料要分阶段、分单位工程收集、整理,并按 TB10443-2010铁路建设项目资料管理规程、GB/19001-2008要求进行建档管理。第五章 38、技术资料的检查考核第十一条指挥部定期、不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检查情况下发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按照规定考核奖罚。第十二条各项目部应按月对技术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整改,确保技术资料管理程序化、标准化。项目部应报监理单位对技术资料进行检查指导。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三条 为了使XX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根据铁道部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建XX铁路实际情况,制定统一表格,详见新建XX矿井专用线铁路工程统一表格汇编。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工程进度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按期完成工程建设,深入了解施工现场,排查影39、响施工进度的各种因素,及时纠正施工工期产生的偏差,确保工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工程进度管理的原则:以施工组织设计为纲领,以施工计划为阶段控制目标,动态掌握,周(日)、月度跟踪、季度考核,确保年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的落实。第三条工程进度管理的主要内容:编制、细化分阶段实物工作量计划,对照计划及工期安排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纠正工期偏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工程进度进行过程控制。第二章 计 划第四条各项目部根据工期节点组织各施工架子队编制年度工程实物量的完成计划。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年度施工计划,各项目部精心施组织,细化季度、度、周实物量工作计划。第五条 月计划编制由各项目40、部组织,每月例会前随周报上报,同时对上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在月报内容中反映。第六条周计划编制或调整由各项目部组织编写,报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审定,同时对上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进度分析。第三章 组 织第七条指挥部成立进度管理领导小组,由指挥部指挥长担任组长,副指挥长、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管担任小组成员。第八条各项目部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九条做好设备、人力、物资等各种资源的组织工作,指挥部对重点工程等项目的设备数量、进场时间建立台账,进行控制。第四章 控制与纠正第十条进度管理主要依托进度统计报表,各项目部反映的各种信息应及时、准确。月例会由指挥部领导组织召开,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项目部部41、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参加。月例会时间定于每月28日召开,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另行通知。月例会主要内容:检查本月工程进度完成,对各项目部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点评;分析影响工程进度主要因素及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部署下月工程进度。各项目部应于会议前将相关汇报材料报送指挥部工程管理部。第十一条 建立现场调研和检查制度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进度滞后的施工工区进行现场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提交指挥部领导,由领导小组制定纠正措施。对项目部现场进度进行检查,复核验工计价数量、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第十二条 建立重点工程、关键工程重点监控制度指挥部对全线的重点工程、关键工程等建立台账,对人力、物资供应42、设备到场情况、主要存在问题等进行监控统计,以便对进度偏差及时纠正。第十三条纠 正原则上按照月度对进度进行控制,对本月没有完成的工作量累计至下月采取相关措施完成,不得在剩余工期中平分。关键节点工期不得任意调整。对工期产生重大影响致使工期关键路线、施工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处理。第五章 考 核第十四条对各项目部的进度考核执行指挥部相关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纳入综合考评范围。施工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施工计划管理,提高施工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按照业主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施工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依据上级单位43、下达的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安排,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计划,综合平衡各种资源配置,以保证施工项目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指挥部计划合同财务部负责编制项目年度施工计划、年(季、月)度施工建议计划和调整建议计划,由指挥部专题会议审定后上报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依据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施工计划和调整计划,编制(或下达)年(季、月)度施工实施计划,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第四条 指挥部计划合同财务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审批各项目部编报的各标段进度计划。第五条各项目部负责编报管理区段的年(季、月)度施工建议计划。第六条 指挥部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审定施工建议和施工实44、施计划。 第三章 编报要求第七条 工程建议施工计划管理工作应遵循“统筹安排,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对计划的编报、下达、调整和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第八条 编制依据1.业主有关计划管理的规定;2.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变更;3.业主(或上级主管单位)下达的年度施工计划和调整计划;4.施工承(发)包合同及其他合同;5.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及指挥部关于工期、质量、施工、安全、环保等各项管理规定;6.施工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条件;7.建设项目施工的进展情况;项目施工计划要按章节安排,报送内容包括:合同金额、历年计划及完成与累计、本年度预计完成、下年度建议计划、工程形象进45、度。项目分年度施工计划的编制合同金额及工期安排是项目分年度施工计划编制的依据。项目分年度施工计划是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控的重要手段,应依据施工图设计工程内容和合同总价,结合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编制。由计划合同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及时编报,经审批后实行。各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管段施工进度计划和分年度施工建议计划的编制。指挥部计划合同财务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审批各项目部编报的施工标段进度计划。第九条 年(季、月)度计划的编制1.年度施工建议计划各项目部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下一年的建议计划编制,并报指挥部计划合同财务部。计划合同财务部于12月25日前完成项目分年度施工计划、年46、度施工建议计划编制;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综合管理部进行会签,经指挥部专题会议审定后12月31前上报监理单位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计划合同财务部依据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施工组织安排和上年度计量支付、工程进展的落实情况,7日内编制下达年度施工实施计划。2.季(月)度施工建议计划和实施计划季(月)度施工建议计划。各项目部于季(月)末23日前上报下季(月)度施工建议计划,季(月)度施工实施计划,计划合同财务部按规定于下季(月)度初3日前下达。3.年(季、月)度施工调整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季、月)度施工计划,计划合同财务部编制项目年(季、月)度施工调整建47、议计划,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综合管理部进行会签,经指挥部专题会议审定后按规定时间上报监理单位复核。计划合同财务部依据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季、月)度调整计划分解下达。第十条 编制的内容要求施工计划要按章节安排,按规定格式编制(见附件)。年(季、月)度施工建议计划和年(季、月)度施工实施计划及施工调整计划建议都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图、表和电子文本,包括下列内容:1.对上一年(季、月)度计划执行情况作总结。2.对施工组织的落实情况作简要分析。3.对本期计划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目标、进度和费用、资源配置等情况,完成本期计划的部署和措施等加以说明,提出存在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和48、处理建议。第四章 执行与考核第十一条 年(季、月)度计划是实施工程施工管理的指令性文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要加强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度施工计划的完成。第十二条指挥部各部门应切实掌握、检查监督计划制定情况,按月对各项目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评范围。第五章 资料管理第十三条 计划合同财务部负责建立计划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整理、收集各类相关资料。第六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计划合同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 附件附件1 封面附件2 分年度施工计划表附件3 年度施工建议计划表附件4 分季度施工建议计划表附件5 分月度施工建议计划表149、91附件1 统计报表封面建设项目:XX矿井铁路专用线统计名称:分年度施工计划表项目部名称: 负责人:统计人:报表时间: 年 月 日附件2 分年度施工计划表分 年 度 施 工 计 划 表章 别节 号施工项目及主要单项工程单 位总的施工规模年完成年完成年完成工程量投资(万元)工程量投资(万元)工程量投资(万元)工程量投资(万元)编制者:日期:复核者:日期:注:本表的编制者和复核者为编制单位填写;施工规模指合同总价(含变更及调价部分)附件3 年度施工计划表年度施工计划表章节 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单 位合同额本年度计划完成开累预计完成剩余累计完成占合同百分比%单价数量 价值(元)数量价值(元)数量价值(50、元)数量价值(元)编制者:日期:复核者:日期:注:1.控制(重点)工程需另单独填报。2.本表的编制者和复核者为编制单位填写。3.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严格按照合同清单填写。附件4 分季度施工计划表年 季度施工计划表章节 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单 位合同额本年计划完成本季度计划完成本季占本年百分比单价数量 价值(元)数量 价值(元)数量价值(元)编制者:日期:复核者:注:1.控制(重点)工程需另单独填报。 2.本表的编制者和复核者为编制单位填写。3.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严格按照合同清单填写。附件5 分月度施工计划表年 季度施工计划表章节 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单 位合同额本年计划完成本季度计划完成 当月计划完51、成本月占本季百分比单价数量 价值(元)数量 价值(元)数量价值(元)数量价值(元)编制者:日期:复核者:注:1.控制(重点)工程需另单独填报。2.本表的编制者和复核者为编制单位填写。 3.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严格按照合同清单填写。工程统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建设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对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进行检查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编制统计报表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满足业主和上级等单位的报表需要。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指挥部计划合同财务部负责项52、目统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各项目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各项目部报送的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编制并向监理、业主等单位报送项目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报告。各项目部及指挥部各部门应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积极予以配合。第四条各项目部计合部负责审核并汇总各自管段内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并按规定的格式及时上传。第五条 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各项目部设立专职统计员,并且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若工作调整应安排素质相当的人员接替,经培训后上岗,务必做好工作衔接。第六条各项目部统计工作人员职责:按规定搜集、整理相关资料,编制、审核、上报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建立统计台帐。 第三章 编报53、要求第七条 统计人员应主动了解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对其中与统计工作直接有关的设计范围、工程数量、概(预)算、合同、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必须熟悉,以便正确统计项目的投资、实物工程量等指标。第八条 编制建设项目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表、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表。编制项目统计分析报告,说明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重点工程及总工程形象进度、实际投入的人力资源,实际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等。1.月报表的统计周期与时间 月报表统计周期: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为本月份统计周期,其他月份依此类推。 月报表上报时间:各项目部报表于每月23日13:00时前报至指挥部计合部。指挥部计合部54、汇总各项目部统计报表,于每月25日前完成汇总并反馈至各项目部。2.年报表的统计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送时间按照当年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办理。3.为保证工程统计数据与计量支付一致,月度计量支付后,对统计报表中的完成投资和实物工程量在次月按月度计量支付作调整,年度统计完成投资和工程量以年度计量支付为准。4.上报的书面报表一式一份,A4纸横向打印装订,由单位领导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 5.统计数据要与计量支付报表的数据相吻合、相应证、相一致。6.工程量折算系数由各项目部上报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后采用。7.项目统计信息涉及企业商业机密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对外发布。第四章 检查监督第九条 为提高项目统55、计工作质量,减少差、误,指挥部在每月末考核评比中对各项目部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第十条 统计检查事项 1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2.是否设置统计台帐,统计资料保管是否完整。3.有无违规发布统计信息行为。第五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计划合同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二条 附件附件1 统计报表封面附件2 统计报表编制说明附件3 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4 投资完成统计表附件1 统计报表封面建设项目:XX矿井铁路专用线统计名称:X年X月份统计报表项目部名称: 负责人:统计人:报表时间: 年 月 日附件2 统计报表编制说明XX矿井铁路专用线X56、X项目部X年X月投资完成与工程进度情况说明一 投资完成情况本月完成投资X万元, 本月计划X万元,完成计划的X%;开累完成投资X万元。 二工程形象进度描述主要工程的形象进度(简明扼要)三其他1、描述工程用地的提供及迁改工程的进展情况。2、提出制约工程进度的问题,说明哪些问题需要哪些部门给予解决。附件3 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表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表X年X月承包人:工程范围:DK.至DK. 第1页 共2页编号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单位合同上年开累本年计划本年本月完成本年完成完成开累完成完成备注上月开累年计划合同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表X年X月承包人:工程范围:DK.至DK. 第2页 共2页编号工程项57、目及费用名称单位合同上年开累本年计划本年本月完成本年完成完成开累完成完成备注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统计周期:附件4 投资完成统计表投资完成统计报表X年X月承包人:工程范围:DK至DK.章节工程项目及费用名称单位单价合 同本年上月开累本月完成本年完成开累完成剩 余数量价值(元)数量价值(万元)数量价值(万元)数量价值(万元)数量价值(万元)数量价值(万元)与合同费用清单一致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统计周期: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有序操作、管理规范,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铁道部、公司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有关文件规58、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颁发的各项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合理分配物资,及时、齐备、保质、保量、经济合理地组织供应,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第三条 加强物资设备科学管理。在物资计划、采购、供应、核算、统计等各个环节上做到“计划有依据,分配有道理,消耗有定额,用料有核销”,保证施工用物资“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加强过程监督控制,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第四条 加强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管理人员素质培养,提高管理水平。以“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为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现场59、第一、效益第一的精神,科学安排,系统规划现场物资供应。第五条 确保工程物资的环保要求,工程使用物资符合国家环保质量安全健康体系的要求。第六条 组织学习施工单位质量信誉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做好企业质量信誉评价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机构职责权限第七条 指挥部设置物资设备部,项目部根据本单位情况设物资管理部门。各级分别承担各自的物资管理及供应职能。第八条 指挥部、项目部第一管理者对物资设备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负责。第九条 各级物资管理部门职责(一)指挥部物资设备部1. 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物资管理的相关办法,编制本工程项目的物资设备管理办法。2. 负责对施工单位提60、报甲供、甲控材料的审查及汇总。3. 制定对项目部物资设备的检查验收制度,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负责对甲供物资设备的计划量、采购量、材质书、合格证件、检测实验报告的检查验收。4. 负责对项目部的甲控、自购材料设备的招(议)标的资质审查及监察工作。5、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建立材料设备、工器具和劳保用品的采购、消耗台账。(二)项目部物资设备部1. 执行公司、指挥部的相关文件及规定,结合本项目制定本单位的物资设备管理办法。2. 负责向指挥部提报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的需求计划。3. 负责对物资设备的催发、卸车、储运、验收、检验、保管、发放等工作,做好标识及文明工地建设工作。4. 对不合格产品隔离存放,树立61、标识,做好记录等工作。5. 对主要物资设备及其它进入工程主体的材料做好流向记录。6、按照项目部财务制度规定,建立材料设备、工器具、周转料和劳保用品的采购、消耗台账。第三章 物资、设备采购分类的管理第十条 工程建设物资设备按采购权限,分为甲供、甲控和自购物资设备三类。(一)甲方供应物资设备(简称甲供物资设备)是指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采购供应的专用物资设备。(二)甲方控制的物资设备(简称甲控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共同按照招(议)标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供货商,项目部订货采购的物资设备。主要是指对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有直接影响的大宗通62、用物资设备。(三)自购物资设备是指在工程文件和合同中约定,由项目部自行采购的物资设备。(四)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甲控物资设备采购单项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其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铁道部交易机构进行。其它在二级交易机构进行。(五)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的界定:参照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10)163】文和建设单位确定。甲供物资设备包括:钢轨、线上料、零配件,桥梁、支座及其防水层,隧道防水板、止水带,导线、承力索、支柱,电缆、网络设备,机车车辆等。甲控物资设备包括:钢材、钢绞线、锚具、水泥、添加剂、道砟、厂制梁63、信号机等。第十一条 甲供物资设备管理:(一)公司、指挥部、项目部要成立由领导及相关部门组成的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招(议)标程序,集体评定或打分评出合格的供应商。(二)对甲供物资设备的种类由项目部提出需求计划报工程总承包项目指挥部,指挥部核准后及时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三)甲供物资设备的列转费用为概算内相应物资设备的费用,包括物资设备本身的费用以及相关费用。(四)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厂家共同对采购的甲供物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对物资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数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承诺进行检验和外观检验,发现不合格立即向公司、指挥部报告64、,对产品进行隔离、标出不合格标识。(五)甲供物资设备经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保管,保管费用纳入概算。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有项目部负责赔偿。(六)甲供单位应保证甲供物资设备供应,满足施工需要,并根据施工组织变化、设计变更及时调整物资设备供应计划。第十二条 甲控物资、设备管理:(一)甲控物资设备根据工程招投标情况确定,纳入项目部工程承包范围,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并承担价格风险。(二)工程发包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甲控物资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数量、技术要求以及供应商资格的基本条件。(三)甲控物资设备在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下,由项目部组织招(议)标采购。工程指挥部负责审查供应商的资格,项目部组65、织实施并签订物资设备供应合同。(四)项目部必须保证甲控物资的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负责甲控物资设备的组织供应、质量控制工作。(五)监理单位对甲控物资、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数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件、质量保证承诺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由项目部负责处理,并追究其责任。(六)甲控物资设备经检验合格后由项目部保管,项目部应做好甲控物资、设备的保管工作,保证甲控物资设、备的供应,丢失损坏由项目部自行负责。第十三条 自购物资设备管理:(一)自购物资设备纳入项目部施工承包范围和承包合同,由项目部负责采购、供应、资金结算、质量控制等工作。(二)项目部负责签订自购物资、设备的采购合同,并承担价66、格风险。(三)项目部必须保证自购物资设备的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保证自购物资、设备的供应,并及时结算物资设备价款。(四)自购物资、设备由监理单位对品名、规格、型号、材质、数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件、等进行检验、抽验,禁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第四章 物资市场调查第十四条 市场调查的目的是:寻找最佳供应商,选择最合理的供应方案,准确预测未来市场的供求变化。第十五条 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甲供、甲控及自购物资设备。第十六条 调查内容:调查该物资设备的供应数量、质量状况、成本价、运输距离和运价、市场竞争情况、社会治安环境、资源的再开发情况;调查生产厂家准确资料,如营业执照、法人信誉、日生产量、销67、售的方向、日销售量、销售单价、企业盈利等;调查可能合作的模式,如价格优惠、验收方式、付款期限等。第十七条 建立市场物资设备价格信息台帐,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质量、运距、产地、运价、料价、供方单位、供方地址、供方联系方式等。第五章 物资采购计划第十八条 物资设备计划的编制(一)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的供应计划由各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和施工安排详细填写物资申请计划表(见附表5)。总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分别由各项目部分类汇总,按程序签认后,在开工前上报指挥部物资设备部审核,并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公司物资设备部根据项目物资、设备计划书情况,确定采购方案并进行68、审批。年度计划于10月15日前报下年度计划,季度计划于上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上报,月度计划于上月20日前上报指挥部物资设备部。(二)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依据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项目主要物资设备总需用量计划,经主管技术的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作为对物资设备核算总量控制的依据。技术部门按施工进度安排提报分期分批物资设备需用计划,分期分批计划量不能超过总计划。第十九条 自购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由各项目部自行管理。自购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应明确说明工程需用物资设备名称(编码)、规格型号、数量和到货地点、技术条件(包括技术水平、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工艺标准、制造要求等,必要时提供附图)等,新产品应提出明确的设计标准和要69、求,严禁无计划采购。第二十条 物资设备申请计划的编制要求分类明确,内容准确、完整、详尽,审批手续齐全,文字表述清楚。为确保物资设备供应数量、型号规格的准确性,避免误订、错订,计划编报采用的依据应正确,应实行主管复核、总工审核,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因计划的错误造成相应的损失自行负责。各项目部在编报需求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产品制造、货物运输所需时间,避免因时间仓促不能按期供货。第二十一条 提报物资设备需用量计划,甲供料需提前60天,甲控料需提前45天,其它材料需提前15天。 提报物资设备计划必须及时、准确并明确材质要求和其它相关的技术标准、到站时间及到达站。第二十二条 甲供物资设备申请计划上70、报后,需要变更时,项目部要及时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将调整方案上报指挥部物设部,并在3天内将正式变更要求书面报批。第六章 物资设备采购第二十三条 按照不同的采购方式,将物资设备划分为以下三类:甲供物资设备、甲控物资设备、其他自购物资设备。第二十四条 甲供物资设备指由指挥部供应的物资。甲供物资设备由甲方进行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甲控物资设备由指挥部、项目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标的方式招标确定供应商(合格供方),然后各项目部自行组织采购。项目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组织实施,合同价款由项目部支付。第二十六条项目部自行采购物资设备由各项目部自行调查、采购、供应、管理。采71、购前要求进行合格分供方评定。主管领导组织计合、物设、技术、质检、财务等部门参加合格供应商评定,评定内容:(一)供货单位的产品质量、生产规模、供应能力、价格、售后服务、环保影响等;(二)供货单位营业执照的有效性、经营范围、进货渠道、提供产品的质量状况(样品的实验结果)、商业信誉、资金状况等;(三)按调查结果,对物资成本进行分析(包括物资生产成本、出厂单价、运输费、装卸费、过路费、税费、本单位的使用成本等),确定合理的采购单价。 (四)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详细填写供方调查评价表(见附表3),经参加评定人员签字后,将该供方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见附表4),开始供货后一月内将资料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审核、备查72、。甲供物资供应方直接纳入合格供方名录。(五)选择供应商,要按照“母材合格、规模生产、工艺先进、价格合理、运输便捷”的原则认真考核,在质量检测和合格供应商评定过程中要邀请监理和指挥参与,经监理和指挥签认后方能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六)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对合格供方供货的质量、价格、信誉、服务等进行追踪验证,每年12月25日前写出综合评价报告,剔除不合格的供方,并上报指挥部物资设备部进行信誉调整,本建设项目不再允许其进入。第二十七条 采购合同的管理。必须与供方签定物资设备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数量和质量标准要求、环保、安全要求、价款及支付、履约期限、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服务保证73、和违约责任等。要建立合同审批制度,由主管副经理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控、确认,计合部存档保管合同。第二十八条 签定合同时应注意: (一)物资采购合同内容要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时,及时签定变更或补充协议。 (三)合同应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应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限、验收方式、价格、质量证明文件、随车票据、付款方式、运输、承诺、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期、争端解决和其他相关事项。对现场无法明确的条款(如数量、付款日期等)应写明以实际验收或有利于项目操作的约定为准。(四)合同条款的约定,必须以不损害我方的利益为根本原则。第二十九条 74、非招标物资的采购定价要公开。采购价格在物资流转的过程中应保证在本单位内部透明,经常将采购价格与市场价、预算价、网络信息公布价进行对比。第三十条 采购进场物资要及时点收入帐,不能及时结算的物资当月必须办理预点手续,防止漏、错、冒的现象发生。 第七章 物资设备供应第三十一条 甲供物资设备由指挥部与供应方联系,供应方将计划内物资设备直接供应到各项目部材料存放地。甲控、自购物资设备由项目部自行组织供应。第三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设置材料厂,保证存储本段施工所需15天内的计划用料。第三十三条 地材的仓储设施要求适当放大,以预防季节和气候变化及交通不通的影响。第三十四条 物资设备运输管理75、要求。(一)甲供物资设备运输由供货商负责(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各项目部应确保进入工地的便道畅通。(二)供货商和施工单位应按合同和供货通知(电报或传真)的时间要求,合理安排供货时间和运输方式,在运输过程中应准确及时互通信息。(三)在运输过程中应对物资进行妥善的保护,采取正确的装卸和运输方法,避免因方法不当导致物资损坏。(四)在运输过程中物设部门要对未作必要准备、方法不当、措施不完善、野蛮装卸行为进行及时制止,造成损失的要责令赔偿。第八章 物资设备进场验收第三十五条 物资到货进场时,现场物资人员应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包装和有关技术条件、质量证明文件等,依据供货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76、或部颁标准等进行核对,然后填写原材料检验委托单(见附表7),通知对应试验室及监理进行取样和复试检验。第三十六条 现场物资验收应包括资料验收、数量验收和质量验收。对照采购合同或物资计划,检验随车发料凭证、运料单(发票)中的物资品名、规格、是否与技术要求、进料计划相符;检验物资的外观、包装、材质单、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装箱单与实际是否相符;按照规定对数量进行称重、检尺、点件,看是否与票据相符。验收完毕后详细填写材料验收记录或原材料日常管理台帐(见附表8)。如发现不合格物资进场,立即与供应商联系处理事宜,原则上要立即清退出场,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及时做出标识,以防混用。具体要求:(一)验收人员应索77、取出厂合格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单等质量证明文件,核对资料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有效。原件物资部门存档,复印件送试验部门。(二)数量验收。施工现场应配备适用的计量器具,可采取点件、称重、检尺换算等方法。不同验收方法之间出现差异时,以合同规定的验收方法为准。建议各项目部安装地磅,已称重验收为主。(三)质量验收包括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外观质量验收,物资人员凭观察和简单工具检验物资的包装、表面状态、外在形状等是否存在问题或缺陷;按规范需要做进场检验的物资,必须及时填写原材料检验委托单,通知试验室及监理,按规定比例取样,送试验室检验。复验结果和“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及时反馈给物资部门,合格的可进行入库或78、发放,没有复验或复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四)进场物资验收后,应及时填报进场物资原材料管理台帐,做好验收记录和检验状态标识。对验收中出现的质量不合格、数量有误、品种规格错误、材质资料不全,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应方联系,并填好记录,做好标识,妥善保管等候处理。 (五)甲供物资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项目部配合指挥部物资管理人员根据物资供应方的到货通知验收,存在数量、质量等差异问题时,由指挥部物资设备部通知供应代理共同解决,必要时报上级物资设备部门协调解决。第九章 现场物资设备保管保养第三十七条 材料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应根据现场平面图和物资设备性能正确选择存放场所,合理码放,统一标识,维护材料的79、使用价值,确保储存安全。第三十八条 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规划物资存放区域,确定责任区和责任人。现场物资的存放,要充分考虑防火、防盗、防潮湿及运输、装卸、加工方便等因素,尽量减少二次倒运,以免增加费用。第三十九条 对温度、湿度要求较高的物资必须入库存放,反之可在棚内或露天存放,但要上苫下垫。物资码放应符合其外形状况和性能特征,保持场容整洁。第四十条 易燃易爆物资必须要单独设库存放,采取防护措施,严禁在建筑物内存放或与其它物资混放。爆炸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并按照施工所在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第四十一条 物资仓库应采用正规房屋,制度上墙,库容整洁,地面应做80、硬化处理,保证不反潮,门窗应安装防护栏;贵重物品仓库应安装防盗门。库内货架采用金属货架,连接稳固,严禁使用临时搭接货架,物资要分类、分规格有序码放,设有货卡标识,要做到帐、卡、物相符。第四十二条 施工现场存放各类物资必须设立标识牌。(见附表9 )第四十三条 物资保管保养过程中,应经常对库存物资质量、有效期限进行盘查核对,对出现的问题应有原因分析、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反馈。第四十四条 每月23日前对库存(现场)物资进行盘点,此盘点是作为物资管理部门月度结账的依据,也是编报次月物资需用计划的依据。第十章 物资使用检验与试验第四十五条 在施工过程中,各项目部应按照有关设计技术标准、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81、产品说明书等规定组织施工;严格按照正确程序和方法对物资进行使用前的抽样检查或全检,严格执行先检测试验,待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的程序,严禁原材料未经进场检验直接用于工程主体。对违反操作和简化程序的,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未按照正确程序和方法施工导致质量事故的,应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四十六条 物资报检要及时,正确填写“委托试验报告单”,并有报检记录,实验结果出来后,应索取“试验检验报告单”,并与“委托试验报告单”共同存放备查。第四十七条 经检验不合格材料,应立即与合格材料分开堆放,做好标识,或及时清除出场。第十一章 现场物资的发放、领用及使用第四十八条 物资的领发必须采用正式的领发凭证,严格按限82、额领料制度发料。第四十九条 物资发放时,按照限额发料的原则,现场物资员应与领料单位核对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并确认使用位置,点交无误后,办理签认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填写可追溯性物资管理台帐。第五十条 领发物资必须按程序办理,手续齐全。因特殊原因确需先发料时,由领料人填写正式借用凭证,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予发放,但三日内必须补办正式手续,否则停止继续发料。第五十一条 施工现场物资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原始凭证要由专人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格执行物资出场制度。凡由现场物资部门管理的物资,无论是调配剩余物资、处理废旧物资必须到物设部办理手续方可带出现场,物资部门按真实内容填写,经办人83、签字,加盖项目或物资部门签章。其它人员无权签发物资出场手续。第五十二条 现场物资部门应熟悉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技术措施,结合施工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物资节约措施和计划,建立周转材料台帐,建立节约措施实施效果台账,定期监督检查措施实施及合理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地实现物资的使用价值。第五十三条 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和发料程序,建立分工号、分工点、分工队发放台帐,按承包协议,对耗料单位进行监督和考核,各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制定节奖超罚政策。第五十四条 施工现场物资使用坚持合理取材原则,严禁长料短用、高材低用,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现场物资部门应设立负责人定期进行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84、第五十五条 施工垃圾要集中管理,做好环护工作,有残余价值的余料、短料应分捡回收再利用。 第十二章 现场物资成本管理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正确、及时、连续反映和监督施工现场物资动态,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台账。物资人员认真填写进料记录、发料记录、点收单、领料单以及发生其他费用的原始凭证,妥善保管,装订成册,并及时登记台账,确保成本核算的及时和准确。 第五十七条 各项目部物资部门每月按期或按施工部位进行物资核算并进行成本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上报项目部领导。第十三章 现场剩余、废旧物资调剂利用和处理第五十八条 各项目部的物资部门应对剩余、废旧物资进行集中管理,建立物资收、发、存数量动态报表,定期发布库存85、信息,做好调剂,减少积压和浪费。第五十九条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应及时对已确认的剩余物资汇总,成立处理小组,处理小组决定处理方案,经项目经理签认后。各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要制定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制度。第十四章 现场检查第六十条 各项目部物资设备部是本项目物资设备管理的主责部门,根据本办法结合上级部门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做好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第六十一条 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每月对项目部施工现场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纠正、整改,检查及整改记录留存备查。第十五章 费用结算与支付第六十二条 甲供物资设备原则上执行按月结算,各项目部将结算汇总,经供需双方签认后,报指挥部物资86、设备部统一对供方厂商进行结算;甲控、自行采购物资设备合同价款由采购项目部按照合同条款结算。第六十三条 费用结算时供应商应提供结算期内的销售发票和双方签认的原始记录凭证,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结算,供应商所出示的结算凭证结算完毕后各单位应将票据收回。第十六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附表1 甲供物资分类表附表2 甲控物资表附表3 供方调查评价表附表4 合格份供方名录附表5 甲供材料申请计划附表6 甲控物资申请计划附表7 原材料实验委托单附表8 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9 材料标识牌附表10 材料验收记录表附表3合格供方评审表( 年度)评审时间评审地点 评审87、人员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评审结论部门负责人意见并签名物资设备部工程管理部计划财务 部安质环保 部综合管理 部中心试验 室项目部领导意见并签名副经理总工项目经理意见记录人: 年 月 日附表7 委托试验申请单 试验字第01号编号:委 托 试 验 单 位 试 样 名 称试 样 数 量试 样 生 产 地 (厂)试 样 代 表 数 量试样采集地点及方法试样出厂编号及日期试 样 规 格 及 说 明试样采取日期试样盛器种类及情况要求结果日期用于何项工程及部位要 求 试 验 项 目技 术 条 件 及 要 求收 样 情 况收 样 名 称收 样 数 量试样几何尺寸试 样 外 观备 注送样人:收样人:年 月 日附表 88、详见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XX铁路工程总承包项目部项目管理手册“现场管理标准化”附件2。 劳务用工(架子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适应施工需要,确保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XX矿井铁路专用线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项目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中铁股份生2009217号)文,结合XX矿井铁路专用线实际,制定89、各项目部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第二条在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采用合理的劳务用工组织模式,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减少施工单位劳务用工纠纷,且有利于提高参建人员的技术素质,为铁路建设积累人才;有利于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劳务用工的规范化。第三条外部劳务用工,系指劳务队伍和零散用工。劳务队伍系指施工中使用的成建制的具有劳务资质的施工队伍。零散劳务是指使用的农民工、临时工、季节工以及从劳动力市场招用的各类人员。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的各项目部。90、第二章 管理模式第五条针对XX矿井铁路专用线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规范施工,现场施工队伍采用施工单位自有整建制队伍和架子队两种管理模式。自有整建制队是由施工企业内部专业队伍完全承担作业任务的工程队。其管理、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皆为施工企业内部职工。架子队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零散劳务工组成的施工作业队。第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全线对于外部劳务推行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第七条各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为劳务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歧视劳务人员。第三章 管理91、职责第八条指挥部职责:制定下发XX矿井铁路专用线劳务用工(架子队)管理办法,对全线劳务用工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指挥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牵头劳务用工的管理工作。第九条各项目部负责对本管段内的劳务用工进行管理。各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牵头劳务用工的管理工作。第十条项目部的职责各项目部应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规和XX矿井铁路专用线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进行组织劳务用工引进、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确保引进劳务人员合法,使用劳务合法,管理劳务到位,确保XX矿井铁路专用线施工质量、安全体系有效运行。同时就劳务用工情况报监理单位和指挥部进行备案。 项目部应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必须明确一位领导主管,92、并配备与用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劳务管理工作,明确劳务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劳务的管理工作。第四章 架子队的组建、运作第十一条招聘使用外部劳务队,要遵循“依法用工、长期合作、严管善待、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使用。同时建立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使用的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第十二条招聘使用外部劳务队,必须是具有专业劳务资质的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第十三条劳务队选用,必须采用招标方式,招标工作应首先确认劳务队具有相应工程资质和业绩后,由项目部招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录用,按规定报上报指挥部备案。第十四条在经批准后,施工企业接受有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93、人员前,应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协议,并应检查验证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要严格审查包括劳务队人员配备、资质、安全资格认证等情况记录;用工单位进行的岗前培训成绩、名册等基础资料及历次考核记录及评价意见记录;合同签订文本、台账以及零散劳务工人员名册。 零星用工必须履行程序,首先签劳动合同,未签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规范用工程序,建立劳务档案。所有劳务必须先签合同后进场,杜绝违法分包、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现象。第十五条与劳务队或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第十六条主要物资和物品采购、保管等重要岗位,不得使用外部劳务人员。第十七条 架子队应94、按照“动态组建、管理有效、监控有力、提高效能”的原则组建。架子队按照“1152”基本要求配置,要设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五大关键人员以及领工员和工班长两个领班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员。各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管理人员配置 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组成人员应由项目部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架子队以项目部作业队自有职工为骨干,把招用的部95、分临时劳务工、有资质的劳务队伍和内部职工混合编入到班组或单独编入班组,与内部职工一样管理并组织施工生产。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集中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班组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和完整,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工程进度,适时调整作业班组用工数量。第十九条架子队应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领工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工作96、和安全交底。第五章 架子队的管理第二十条强化外部劳务队(工)培训教育工作、薪资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详实的培训过程记录和劳务人员信息数据库,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分别报上级单位。第二十一条本着“谁使用、谁培训”原则,项目部应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要求、必要的考核方式以及培训记录、人员名册等。第二十二条劳务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上场人员进行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意义教育和必要的劳动纪律、基本技能、安全常识、法律法规等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可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还应取得特种作业97、证书。第二十三条劳务人员的培训由项目部按照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根据技术发展,特殊岗位能力的变化,及时进行培训、考核,确保作业人员满足岗位能力的需要,并建立培训档案。第二十四条 劳务人员进场后,应加强劳务人员素质综合的评价、考核管理。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劳务工,应根据相应规定及时解除劳务关系。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开户银行设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基金专户。项目部制定包括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办法、工资发放名册,劳务人员逐月工资发放台账及签字手续。第六章 规范劳务用工的考核评价第二十六条指挥部检查考核评价各项目部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应结合信98、誉评价办法、专项检查等活动,定期、不定期对劳务用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是否按照投标承诺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或人员、使用劳务作业人员等情况。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就检查的问题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检查情况在活动后7日报上级部门备案,同时向项目部发出正式书面通知(通知存档备查),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清退不合格劳务作业人员。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指挥部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劳务协作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 劳务协作单位评价资料汇总表附件3 劳务协作单位等级考核表附件4 劳务协作单位综合评价报告附件5 合格劳务协作单位名单附件6 劳务用工协议登记99、册 附件7 临时工劳动合同附件1劳务协作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单位:劳务协作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等级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编号安全证书编号开户银行注册资金长期联系人及电话职务在册职工人数合计人,其中技术人员人,占职工总数的;技术工人人;占职工总数的。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高级技师结构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师财务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状况负债总额流动负债劳务协作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备注劳务协作单位必须附表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高中级技术人员专业证书复印件材料。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劳务协作单位评价资料汇总表劳务协作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公100、章)申请主项专业承包口劳务承包口工程类别“三证”情况工程业绩施工能力财务支付能力企业信誉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特殊作业劳动保护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劳务协作单位等级考核表劳务协作队伍名称劳务协作单位使用单位(公章)核定工程类别劳务协作队伍等级考核内容考核情况:考评意见考评单位考评人员考评日期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劳务协作单位综合评价报告劳务协作单位名称组织单位召集人职务参加评价单位和人员综合评价记录记录人:年月日 建议意见 记录人:年月日 批准意见批准人:年月日附件5合格劳务协作单位名单单位: 年 月 日序号劳务协作单位名称施工队负责人参与的工程使用单位备 注附件6劳101、务用工协议登记册单位: 年 月 日序号劳务工名称架子队负责人使用单位合同号备 注附件7编号: *部劳 动 合 同 书甲 方: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情况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第二条 乙方情况乙方 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起始工作时间年月日 联络方式家庭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102、镇)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于XX矿井铁路专用线*部工程完成时终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管理及技术类、操作类)岗位工作。乙方具备以下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发放单位证书编号发放单位证书编号发放单位第五条 乙方工作地点定为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部。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根据生产任务,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情况下,分忙闲季节调剂工作时间。第八条 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有关103、员工休假制度休假。五、劳动报酬第九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岗变薪变,即当乙方工作岗位或内容调整时有权根据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发放乙方工资。甲方有权根据经营业绩情况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调整乙方工资。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按照属地化的原则,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共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甲方所付给乙方薪酬含乙方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在内,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在其户口所在地直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全部104、由乙方自理。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费用由甲方负担,医疗期内(一个月)发给本人100%的月工资标准的生活费,但不享受其他待遇,医疗期满(一个月)仍不能继续工作的,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壹仟元的医疗补助费。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105、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经济补偿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担任国家重点项目或企业重要生产、经营、科研、管理任务尚未完成的;2乙方经手办理的合同(包括各种业务合同、协议等)或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处理完毕,移交他人经办有困难的;3乙方从事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工作,尚在规定保密期内的。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记一次丙类过失,甲方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也不支付补偿金。1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达到五次;2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的;106、3无故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4工作态度恶劣,恶意攻击、谩骂或殴打同事; 5吸食毒品的;6参加非法组织的;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 8违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 9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企业财物、收受贿赂,接受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礼品(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馈赠而不登记交公的; 10提供虚假求职信息、证件、证书或证明的; 11盗窃企业财产或他人财物的; 1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13其他被判定符合此类过失标准的。第二十条 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劳动合同尚未解除前,不得与其它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不得发生事实劳动关系。一经发现,追究其法律责任,令其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用人单位107、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在一周内办理好工作交接,并协助甲方为其办理离职审查手续。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二十三条 双方就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中设定了违反协议违约金的。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辞职未经同意擅离职守的按旷工处理。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扣发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所有薪酬;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九、劳动争议108、处理及其他第二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本合同附件领用签收单甲方将本合同所列附件的(电子资料、文件资料)109、提供给乙方,供乙方学习,并且乙方已经将本合同所列附件之所有内容学习完毕,各项内容均以知晓,故签此单确认。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签章本合同附件领用回执甲方将本合同所列附件的(电子资料、文件资料)提供给乙方,供乙方学习,并且乙方已经将本合同所列附件之所有内容学习完毕,各项内容均以知晓,故签此单确认。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企业、本项目的机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集团公司的有关保密规定,按照上级单位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项目保110、密工作应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党和国家、企业、本项目的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口管理、密切协同的原则。第三条本细则中所称涉密信息或涉密事项,是指涉及到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级和企业、本项目的商业及工作秘密信息或事项。第二章 保密委员会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项目保密委员会是本项目的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单位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本项目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研究处理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本项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其职责是:贯彻执行本项目保密委员会的指示、决定;具体指导、协调本项目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保密111、教育及保密检查;总结推广保密工作经验;督促和查处泄密事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能,组织草拟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第三章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第六条各项目部主要领导对保密工作负全责,其他领导分管业务工作范围中的保密工作,应坚持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切实抓好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第七条涉密要害部门(部位)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涉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有关保密规定。第八条领导干部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带回家阅办、保管,并不得和亲朋好友、家属谈论涉密信息。领导工作变动时,应交清涉密文件、资料等,不得私自留存。第九条领导干部应加强对保密112、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保密工作,模范执行保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保密工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主动为保密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四章 涉密信息载体范围第十条涉密载体系指具有涉密信息的文件、文稿、电报、信件、简报、资料、书刊、表册、图表、图像、照片、录音带(盘)、软盘、光盘、笔记本等。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系指尚未公开的各种会议讲话稿,领导的讲话、谈话、批示等;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科技、外事等方面涉密的报告和情况;企业、本项目内部的经营活动的信息等。第十二条确定以上载体涉密内容的秘密及密级,应根据:1国家秘密为上级单位会同有关部委制定的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来确定国家秘密及具体密级。2113、商业秘密系“那些不涉及国家经济利益的,而属于单位或个人需要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3工作秘密系“在国家机关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第五章 文件的保密要求第十三条文件(统称)具有参与政务和管理公务、企业经营活动等重要作用,其内容信息具有聚密性、权威性、法律性、准确性、可靠性、价值高的特点,应做好涉及国家、商业、工作秘密文件的拟制、运转、承办、保管、归档等诸环节的保密管理工作。第十四条草拟涉密文件的保密1草拟文件前收集的涉密文件(资料),应按所收修订本的文件(资料)上标明的密级进行统一登记造册、严格管理,并严禁随意议论。2文件拟好后,草拟文件者应按本项目114、保密委员会制定的“保密范围”来确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3拟文后应对所收集来的涉密文件(资料)进行清理,有存档价值的与文件统一归档,其他无存档价值的应签名统一销毁,个人不得擅自留存。4有关核稿或会签的人员和签批的领导,应负责审核和审定文件所拟就的国家、商业、工作秘密密级及保密期限是否适宜(注:商业、工作秘密统一标明“内部事项,注意保密”)。第十五条印刷文件的保密1临时工、临时合同工不得参与涉密文件的印刷工作。2印刷绝密级文件,领导应指定专人负责;印刷其他涉密文件,领导应安排人负责。3多余的涉密文件或废文件、废纸,应严格进行登记和签名后统一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留存成品或废成品文件。4大批涉密文件115、的印刷工作应经本项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由承办单位(或部门)领导派人监督印刷。5涉密文件印刷的底稿、试用纸、废纸应由专人监督销毁。分发文件应认真严格执行本项目有关用印制度和分发文件登记制度;邮寄涉密文件应根据文件密级,在信封封面上标明相应的密级和序号,并准确登记文号、份数。第十六条接受文件,应认真清点校对,无误后再签名;指明某某人亲启的信件,任何人无权(收件人授权的除外)拆封。对接受的信件应严格登记和管理。信件在拆封时,严禁别人看到泄密。第十七条涉密文件使用中的保密1.阅读文件的保密 应按文件规定的传达范围传达或阅读文件。负责管理文件的人员应根据领导的批示,通知有关领导或人员阅办,涉密文件不116、得带回家中阅办。 需要扩大传达、阅读文件范围的,应征得文件产生单位同意后执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扩大传达或阅读范围。 阅读绝密级文件,不准摘抄内容,经批准摘记的,只能摘记精神;其他密级的文件,只能摘抄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内容,不得全文摘抄,并且应摘抄在机要、文书部门统一制发的笔记本上。任何人不得横传文件,文件哪里来的,阅读完退回哪里。2.办理文件中的保密 应根据分工业务职权范围和领导的批示办理文件。 在办理文件中需复印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应征得制文单位的同意,复印件应与原件一样保管。 需转发文件应经制文单位的同意,并经领导批准,应在转发件第一页上标明与原件相应的密级。3.公务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的117、保密要求 在公务活动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涉密文件;任何人无权审批随身携带绝密级文件。 不准携带涉密文件骑自行车外出公务或去商场、自由市场、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对外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在京单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保密委员会批准。4.会议文件的保密 各类会议所制发的涉密文件,应在会议结束,由会务组统一收回;确需回去传达的,应由会务组通过本项目印发。 允许与会人员带回的文件,应由会务组统一编列文件目录,办理接收手续;与会人员带回的文件,应主动将文件和目录一并移交给单位机要或文书部门统一管理。 绝密级文件或文件内容比较重要的文件,不得让与会人员带回。第十八条凡涉及国家秘密的118、文件,各部门阅后,一律退综合管理部保存;涉及商业(企业)秘密的文件,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年底前退综合管理部。第十九条本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借阅有密级的档案,要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并只能在阅览室查阅,不得借出、复印、拍照,如有特殊需要,需经本项目领导批准严格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第二十条凡是涉及国家、商业、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和销毁,一律退还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统一销毁。第六章 加强通信保密第二十一条不得利用无密码加密措施的公用电话、微波、无线、卫星等线路和计算机系统(网络)传119、递涉及国家、商业、工作秘密的信息。第二十二条通过密码加密措施传输的涉及国家、商业、工作秘密的文件、信函、资料、电报等,不得同时再用无密码加密措施的传真、计算机系统(网络)、电话等方式传输。第七章 国家、商业、工作秘密具体事项第二十三条绝密级事项本项目秘密通信设备及其配备使用的密码、密码芯片、密钥和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机密级事项1本项目会议记录、纪要以及其他涉及秘密事项的内部会议记录、纪要。2本项目向上级单位或领导反映关于部门、单位间的业务矛盾、经济纠纷及解决的意见;对外经济合作中的矛盾及解决的方案。3本项目未公开的重大决策、经济形势及采取的新措施,以及上级单位、领导交办检查的重要事项。4执行通120、信和存储的计算机指令及保密措施。5关于工程建设中内部掌握的方针、策略。6本项规划及研究报告中的数字和项目。7企业专有的技术和行业领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第二十五条秘密级事项1本项目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年报资料。2数据库及计算机识别、检索编码、计算机系统中的网络节点编号、入网电话号码、用户帐号和口令。3监察、保卫、纪检部门掌握重要的有关安全、保卫、外调、取证及档案资料。4按照双方商定的密级承担保密义务的有关内容。第二十六条商业、工作秘密事项(注:在文件、资料上统一标明“内部事项、注意保密”)1资金、财务收支、利润、成本、决算等项目经营情况的数字和报表等。2标讯、标价、售价、投资额、物资设备询价121、和不宜公开、正在谈判的工程项目情况。内部掌握的定额资料、施工和竣工图纸等。3与重要外商往来、谈判、签约等情况。4尚未公开的人事调动、任免和一般奖惩等情况。5本项目会议纪在未公开宣布前应保密的事项。6有关机构改革调整在未公开宣布前应保密的事项。7干部(含后备干部)考核材料,尚未公开的职称评定、外事派遣情况。8信访、举报信材料以及信访、举报人的姓名等相关情况。9人事、干部档案和涉及员工个人的资料、员工工资总额数据、经营者年收入考核兑现材料。10项目“三位一体”管理手册及有关资料。11其他只限一定范围人员了解的情况。第二十七条 对内部泄露国家和企业秘密、使国家和企业遭受损失的当事人,要依照国家企业、122、有关法规、法律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八条 本项目所属各项目部发生泄密事件,必须严格执行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上级保密委员会报告的制度。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本项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中的人身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以及相关既有铁路(道路)的行车安全,维护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实现安全目标,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程,结合XX矿井铁路123、专用线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项目部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第一管理者全面管安全,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安全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推行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建设质量、施工进度和经济效益的目标。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三条 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副指挥长和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由指挥部职能部门和各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组,具体实施由指挥124、部安全质量职能部门负责。第四条 各项目部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架子队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项目部设专职安全部长和安全工程师,架子队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管理法规、GB/T28001-2001标准和合同要求,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五条 指挥部职责。接受业主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对XX矿井铁路专用线勘察设计安全、工程建设安全负总责。1贯彻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2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125、和特殊结构,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事故的措施建议,负责向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安全设计方案的交底。 3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监督控制和考核评估安全生产状况。 4建立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指挥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检查和考核。 5组织审查重大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督导落实。6组织指挥部管理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的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各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情况。 7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考核评比。 8组织和监督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126、使用。9依照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或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第六条 项目部在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上负主体责任。项目部的第一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主抓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施工、危害安全生产的险情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制止纠正、经济处罚、越级报告和建议处分的权利。1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程和建设单位以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127、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依法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2建立以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组织机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管理标准、检查标准、责任考核、教育培训、现场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3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按照施工安全的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5依照安全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加强本单位各层面和各岗的安全责任考核。6负责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7按照标准配备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和相应的安全责任。8负责组织项目工程128、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加强危险源的管理,定期检查和分析危险源的不安全因素,对危及施工安全的隐患及时处置整改。9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足应急救援人员、机具、物资、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 10负责组织事故的现场抢险,控制事故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做好调查处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加强教育,制定措施,强化整改。 11负责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2完成业主、指挥部、监理单位交办其他安全管理工作。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制1各项目部应依法接受国家、地方政府、129、铁道部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2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行使以下职权: (1)进入施工现场调阅有关资料,检查施工过程,查看人员资质,检查设备设施,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违章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暂时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检查审核同意,方可恢复施工生产和使用。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三停一清”,即130、:对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就开工作业的,停工整改;对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业,停工整改;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带病运行的设施设备,停封整改;对没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而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清退出场。3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出示有效的监督检查证件,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和施工生产。各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举报。对员工群众的举报,各受理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透露举报人和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5指挥131、部、项目部应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2参加现场施工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不准进场施工。第十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1各项目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其他岗位分工负责”的原则,以“负什么责,由谁负责,负责到什么程度,负责到位了怎么办,没有负好责怎么办”的思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32、。2指挥部应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3项目部应分层明确第一管理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安全总监、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架子队队长、班组长及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4指挥部、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项目部应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实施责任追究,加强责任考核。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根据工程建设和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实施。安全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2指挥部在施工开始前,应对各项目部的管理骨干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开工后应针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133、难点和重点,及时组织专题培训。3项目部应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本着“精而有用,注重实效”和“干什么、知什么、会什么、精什么”的原则,开展以“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培训。4项目部在培训教育上,应做到“四个必须”,即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做到持证上岗。5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应建立培训台账和培训档案,完成培训计划后,将培训名单、培训内容、课程安排、考试结果等有关台账资料,存人培训档134、案。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1工程开工前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组织安全生产首次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为: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工程特点、安全控制重点及相关要求。2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向架子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为:指挥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及控制要点等。3架子队安全负责人,要根据交底要求,对现场操作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作业安全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为:本工点的危险源和安全控制重点、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现场作业环境要求、个人防护措施等。4安全技术交底应全面准确、针对性强,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135、;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5安全技术交底后,项目部的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架子队长等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并做好记录。6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指挥部以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起重作业、登高架设、地(水)下作业、铺架作业、爆破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项目部对特殊作业人员应建立136、专门的管理档案,加强动态管理,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其按照要求持证上岗。3指挥部对项目部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新开工点和节假日等流动性较大时期的持证上岗情况,应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 操作规程、防护用具和书面告知制度1各种机电设备操作和各种危险作业,项目部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在现场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进行明示,其内容主要包括操作要领、安全事项、工前检查、工后保养、日常维护等。2对高度危险的作业和操作危险较大的施工设备,应把危险因素、危险处所、危险程度、避险方法等,以书面的形式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告知作业者。3项目部应按照工种的规定要求,向作业人员提供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137、。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考核制度1指挥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线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并得出评分结果,排出名次;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法,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2指挥部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以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工整顿。项目部及时将整改结果回复指挥部。3指挥部在每次安全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4安全检查纳入各项目部的月、季、年度综合考评。安全检查满分为100分,指挥部组织的季度检查成绩占年度的60%,监理单位138、的月度检查成绩占40%。发生一般事故的项目部取消年度建设单位组织的先进评比。5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结果,纳入指挥部颁发的激励约束与考核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奖惩。第十六条 现场危险源管理制度1项目部成立危险源辨识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因素进行辨识。2对施工现场辨识出的危险源应分别根据危险源的根源和状态、部位、可能造成的事故,分别按照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对各类危险源进行评价,并采取科学先进的方法确定危险程度,为有效的控制危险源提供科学依据。3在辨识和评价的基础上,应加强危险源的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消除或减少危险139、性的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4应对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对涉及范围较广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报当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审批与施工制度1对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爆破施工、提运架梁等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监控、应急措施等内容。没有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不准开工。2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应由项目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提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对重大危险工程的140、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3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应按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同时设置专人严格施工中的监督控制,并做好监控记录和填写监控台账,确保万无一失。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项目部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的事故应急处置、现场应急处置、应急自救和事故报告等职责。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应绘制结构图并张挂明示。2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建立包括“事故类型与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处置程序与措施、联系方式与报告、自救互救与注141、意事项”等内容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应以书面的形式发至相关人员组织学习。3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危险源的识别与分析,结合自身的管理能力、资源配置情况、技术装备条件和外部环境条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分工和要求,对潜在的事故和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超前预测和超前预防,做好应急准备。4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同时,寻求消防队、救援队等救援组织援助和救护。应急处置应统一指挥,统一对外联络,统一调配所需的各项资源,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5在日常应根据有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应急响应和应急准备实战模拟演练。模拟演练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场所、性质和142、原因,预防措施分析应急对策,应急设施和设备的准备,应急职责落实和信息传递,相关人员的及时到位情况。第十九条 安全情况报告制度1安全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并及时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按规定妥善保管有关资料。2安全检查情况报告。指挥部每月、季度的安全检查总结和检查结果,于下个月、季度的5号前向全线下发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项目部每月的安全检查月报于当月23号前报指挥部和监理单位。3重要问题及时报告。指挥部对上级部门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负责督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和落实。第五章 安全生产的其他条件第二十条 XX矿井铁路专用线涉及铁路营业线的施143、工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的要求进行,并按相关铁路局的规定程序办理。第二十一条 XX矿井铁路专用线跨越公路的施工按照公路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过。第二十二条 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执行。第二十三条 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中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须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执行。第二十四条 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中的爆破施工作业须遵照爆144、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执行。第二十五条 各项目部在工程建设中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制定和落实消防工作逐级负责制及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和演练,确保工程建设中的消防安全。第二十六条 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经常教育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应经常对司乘人员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国家、行业和上级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第145、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好XX矿井铁路专用线沿线生态环境,有效管理项目建设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以下通称“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XX矿井铁路专用线自包西铁路新街站南端东侧引出,环绕鑫聚源化工有限公司煤炭环装线后折向东北方向,线路经木独十里村南侧、呼家壕,沿副井工业场地北侧至主井工业场地。其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方针是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地方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第三条 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的环境保护146、目标是沿线的水体功能、林(草)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铁路设施、建筑与沿线环境、自然景观和谐相容,努力建设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铁路专用线路。第四条 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是沿线噪声、振动控制,地表水环境保护,植被及农牧业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城乡生活环境保护,自然、人文景观保护。第五条 建设期环境保护范围为工程的设计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制梁厂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 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由指挥部统一组织管理,各项目部分别制定本管段147、的环保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管理。第七条 指挥部安全质量环保部为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施工期环保监控措施的组织实施;按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程序,调查处理施工期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 第八条 项目部是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责任者,负责项目建设中环保措施和设施的落实。第三章 工作制度第九条 施工准备阶段1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和健全环保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对上岗人员的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实施工现场环保管理专职人员及其责任。2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类型、施工工艺特点148、,制定相应的“现场环保施工作业指导书”下发各架子队;项目部内部各级之间必须签订有明确环保措施和环保目标的环保责任书,将环保、水保工作纳入内部管理绩效考核范畴。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要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XX矿井铁路专用线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要求,提出明确和切实有效的环保措施;临时设施开工前应填报“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报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要有明确的环保方面的批复意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得批准施工。4大型施工临时设施和主要地段施工营地、场地、便道等临时工程的设置方案应报指挥部安质部核备。经审核后,由项目部按有关规定向地方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手续,组织施工。第十149、条 施工阶段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组方案组织施工,必须将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严格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第十一条 工程收尾阶段1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对施工临时设施的环境恢复工作。 2工程完工后,指挥部组织开展环保内部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项目部方可正式撤离现场。3. 环境验收的依据是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环保设施设计方案和XX矿井铁路专用线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第四章 考 核第十二条 指挥部将环保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指挥部将结合日常、季度和年度综合检查或不定期的专项抽查,对各项目部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第十三条 施工中,凡发现有违反环保水保有关规定的项目部,150、指挥部将视其程度进行通报批评。同一问题被监理单位连续下发过两次环保整改通知书而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项目部,指挥部将予以全线通报批评一次;因环保问题被监理单位下发停工令一次的,指挥部将进行通报批评一次。第十四条 未能严格执行指挥部有关环保管理规定、环保水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指挥部将视其程度,在相关评比活动中予以扣分罚款。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 附件1XX矿井铁路专用线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附件1)。2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附件2);3环境保护整改验收单(附件3);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开工之日起执行。附件1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一、临时151、工程临时工程的设置应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减少对林(草)地的占用。临时工程用地周边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范围及行进线路。1施工场地、营地预制场、级配碎石拌和站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小型施工场地、营地的设置应尽量利用沿线既有场地;施工中,应结合工序特点,对临时用地进行综合利用,尽可能减少临时用地数量,如取土场地用作小型预制场、施工机械停放场或营地用地等。2施工便道施工便道要充分利用既有道路;便道宽度严格按施组要求控制,做到少占土地,少破坏植被。3取、弃土场取土场取土前,应将地表1030cm的耕作层推到一侧临时堆放,完工后覆盖地表以利复耕;耕作层土壤的临时152、堆放应设置围挡措施。弃土应优先选择在临近的取土坑和低洼地;做好施工组织安排,避免因不合理施组导致弃土弃渣数量的增加。二、水土保持1、施工征地范围内林木的砍伐要遵循审批制度,严禁乱砍乱伐。2、临时工程的修建不得切割或阻拦地表径流。3、桥梁桩基钻孔弃渣应及时清运至弃土地点,避免堆弃河滩或侵占河道。4、弃土作业必须先挡后弃,并避免弃渣外溢。三、污染防治1水污染防治施工营地设置应远离水体边缘;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桥梁施工应采取措施防止石油类污染物排入水体;桩基钻孔桩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分离后,沉渣外运弃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废水重复利用或用于场地、道路的降尘和绿化;153、跨越灌溉渠的桥梁,要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输水期。施工生活污水要设置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或绿化。2固体废弃物管理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封装,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应统一分类(可降解和不可降解)收集,及时清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3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道路应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或土石方时,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蓬布覆盖严密。施工场地、营地四周应采用围护措施。4噪声污染防治混凝土拌和站、预制场等高噪声作业场地设置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临近居民区等噪声敏感154、地带的施工,要严格控制机械作业噪声;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需要连续昼夜作业的,应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能进行夜间施工。同时,要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公告、宣传和沟通工作。施工车辆通过城区、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和减少鸣笛。四、景观保护景区附近的施工,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的范围以及走行线路。严禁随意铲除地表植被和林木;施工临时弃渣堆放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五、环境恢复1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使用完毕后,应清除各类构筑物以及各生活、生产垃圾,平整场地,并采取土地复耕措施;制梁场、拌和站等硬化的施工场155、地应尽可能综合利用。2取土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做到随取随平整,周界规则;取土完毕后,利用保存的耕作层土进行土地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3弃土场要做到顶面平整,坡面平、顺、直,并对弃土场顶面和坡面及时进行土地复耕或植被恢复。4对环境恢复中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效果。附件2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项目部: 监理单位: (XX环施监01)单位工程名称编号致监理工程师 我单位已按设计文件和有关环保要求,完成了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计划(措施),现上报请予审批。施工负责人: 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项目部各存一份附件3环156、境保护整改验收单项目部: 监理单位: (XX环施监02)单位工程名称编号致监理工程师: 根据环境监理通知书(编号 )的要求,我单位已按期完成整改内容。请予以现场检查验收。 项目部负责人: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项目部各存一份应急管理体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范XX矿井铁路专用线指挥部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全线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第二章 编制依据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157、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第三章 适用范围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方面,安全生产、质量方面,公共卫生方面,社会安全事件方面。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1.重特大结构坍塌事故;2.重特大施工机械事故;3重特大火灾、爆炸及环境污染事故;4.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6.其他原因造成的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故,同时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相应应急预案执行。第四章 基本原则第四条 158、参建各项目部均要坚持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3.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遵循以属地为主的原则,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地方为主,建设项目法人服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指挥部和各项目部积极协调配合。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的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规范化159、制度化。5.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第五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指挥部成立应急管理小组,指挥长任组长,常务副指挥长和各施工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建立以项目部为主体的应急体系。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的法规和规定; 2.对各项目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3.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4.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5.通报或发布应急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6.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7.处理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第六章 应急管理制度第六条 指挥部应急管理体系是从指挥部到各项目部、架子队的一个统一整体,160、各项目部、架子队都要建立具体部门、具体负责人负责的应急管理小组的管理体系。第七条 各应急管理小组要依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各项目部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第八条 各项目部要定期(每年不低于两次)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第九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保持信息畅通。第十条 各级应急管理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项目部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急救器材、设备维护、物资储备情况。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第七章161、 应急事故处理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向上级汇报,就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救援工作。各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第十三条 各级应急委员会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第十四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相关证据移交事故调查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第十五条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第十六条 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组织全线学习,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第八章 应急管理体系考核办法第162、十七条 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明确主管部门、人员,明确职责,办公设备齐全,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第十八条 各项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完善并能有效落实,定期演练。第十九条 信息畅通,重要事件反应迅速,处理问题有效、可靠。第二十条 本考核办法纳入激励约束考核办法中。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为指挥部安全质量部。 附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评定纪录表附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评定纪录表演练单位演练地点时 间演练内容演练负责人参加人数投入主要设备演练主要过程演练结果应急委意见及建议项目部: 监理单位: 指挥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国家163、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和方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期间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是指具有发生的突然性和不确定性,严重影响工程进展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政治、环境和社会影响的事件,分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洪水、地质灾害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等)、突发环境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相应规定执行。第三条 主164、要原则1统一领导,加强管理。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落实逐级负责制度,保证信息传递快捷、畅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基础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切实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指挥部机构设置与职责指挥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参加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重大突发事165、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理工作。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制订各项应急预案,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审批各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并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能。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和信息管理工作。第五条各项目部机构设置与职责各项目部应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各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特点和不同风险,制订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并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各项目部根据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队伍、物资设备、交通运输、通信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保166、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进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第三章 应急处置程序第六条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单位应按照各级响应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引进文号)进行报告。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相应的应急预案中应规定事故、事件的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程序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1事故事件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事件的简要经过;4事故事件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167、告的情况。第七条应急启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相关人员马上到位,依据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具体响应应依据各类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级别启动。第八条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要在现场立即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第九条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第四章 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第十条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调查处理制度,具体见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工程安全事168、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规定。第十一条其他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环境污染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第五章 附 则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由指挥部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处理,维护财产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铁路行车事故处罚规则(铁道部第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在XX矿井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或169、与之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其他安全事故。第三条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分级: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170、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四条事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第五条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第二章17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现场负责人报告;单位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监理部、指挥部报告,同时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指挥部报告。第八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至指挥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同时应当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172、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第十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一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173、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三条指挥部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领导报告,指挥部领导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第十四条指挥部、各项目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十五条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经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事故发生单位要成立事故调查组。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或机构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174、工作。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175、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第二十四条事故176、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7.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177、.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第二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第二十八条178、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九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发生特179、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三十一条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2.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180、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三条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本细则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对危险部位、场所、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施工生产现场及办公生活驻地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现危险控制点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源)为核心,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因素(源)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级负责和监督检查。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危险因素(源181、)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及考核的要求和内容。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范围的施工场所及所有施工人员、设备等。第三章 职 责第五条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编制本办法,并在实施过程中指导与控制。1指挥部根据各项目部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确定全线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控制重点。2各项目部负责辨识和评价各自管段内和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不可容许危险源,并报指挥部和监理单位确认。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六条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过程确定施工过程 识别危险源 登记、评价、汇总危险源 登记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第七条 危险源辨识辨识182、范围1危险源辨识覆盖XX矿井铁路专用线指挥部建设范围内的施工、产品及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2.考虑七种危害因素 化学危害: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露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 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 机械危害:造成人体扎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骨折、扭伤、冲击伤、切断伤。 电气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坏等。 人机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 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183、。 施工过程中的设施危害等。3.覆盖三种时态 过去: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 现在: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况。 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后将会发生的危害因素。4.考虑三种状态 正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异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 紧急情况:发生火灾、爆炸、坍塌、倒塌等状态。辨识方法采用安全检查表、现场观察和座谈会相结合的方法,在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时使用预先危险分析法。1.安全检查表:将项目建设的过程分成若184、干个系统、设备和工种,确定检查项目,按单元、层次、设备、工种的组成顺序编制表格,列出系统、设备、工种的危险源。2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或系统活动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工艺、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3座谈:召集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和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对通过安全检查表和现场观察分析出的危险源进行补充和确认。4.预先危险源分析:新系统、新设备或新工艺采用前应预先对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危险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类比分析和评价。第八条 危险评价1.资料收集各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已有的事故及事故记录、类185、似组织发生的事故和事故的信息,以及上级机关、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2.危险评价方法3.危险分级危险评价结果分为不可容许危险、重大危险和一般危险三级。评价准则如下: 导致十万元及以上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结果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价为不可容许危险。 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不可容许危险。 紧急状态下的危险事件,评价为重大危险。 违反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价为重大危险。 曾经发生过,已制定良好的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一般危险。4.LEC半定量评价方法如果采用定性评价无法判断危害的危险186、级别,则采用LEC评价法。危险级别=LEC。分数值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10连续暴露在潜在危险环境6每日一次或数次在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2每月暴露一次1每年数次暴露分数值L(事故或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能,可被预料到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l极度不可能分数值C(后果的严重程度)100灾难性的:可能导致有人死亡40非常严重:可能导致有人重伤15严重:可能导致暂时性重伤3一般:轻微可恢复性的伤害1引人注目:不利安全健康分数值LXExC(危险级另:J)级别320特大危险五级160320重大危险四级70160较大危险三级2070一般危险二级20轻微危险一级5.评价步骤 187、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及汇总,并根据第32条的评价方法和准则,对危险源进行判断或打分,确定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填写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清单,按程序上报指挥部。 指挥部根据确认后的清单确定全线控制重点,并下发到项目部。第九条 危险源控制计划1.项目部根据确认后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清单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以消除危险因素为准则,其次考虑危险降低措施(降低危险概率、降低危险伤害或财产损失),措施制定完成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2.对不同级别的危险制定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满足降低或使危险处于有效控制中,而且不会带来新的不可容许或重大危险。3.188、指挥部重点对四级以上危险源进行掌握和控制。第十条 危险源辨识、危害评价的更新1.定期更新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项目部按照本程序的第32条的内容,负责组织危险源的更新工作,并重新评价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并按规定上报。2.不定期更新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更新。研究、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他特殊情况时。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危险源辨识、危险评价、危险控制计划和有关教育培训,由各项目部负责,进行协商与交流由指挥部安质部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记录管理指挥部负责保管全线范围内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及相关评价记录;项目部负责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记录,并按要求保管。第五章 记 录1危险源189、辨识和风险评价表;2重大危险源清单。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规范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结合XX矿井铁路专用线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铁道部铁路交通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范围内的突发灾害事件(指突然发生190、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影响的紧急事件)。第四条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项目部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项目部负责有关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地所属项目部为主,相邻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援助。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191、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处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6.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项目部为主体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有关地方政府,充分动员和发挥所有项目部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第五条 目标更好地适应施工生产的需求,给施工人员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边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192、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第六条 应急救援机构分为一、二级设置,指挥部设一级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各项目部设置二级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1.指挥部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机构设置指挥部成立突发事件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指挥部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的指挥长、组员为指挥部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安质部。 职责负责编制全线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救援指挥及相关协193、调工作,与外部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决定应急撤离。同时负责对全线灾害事故进行信息收集、分析与处理,对全线灾害事故的处理提出指导意见。2.项目部二级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 机构设置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实施领导小组,由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各业务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下设伤员营救组、物资抢运组、抢险组、保卫疏导组、物资供应组、临时医疗组等专业组。 职责负责标段范围内可能出现的各种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按程序报批实施;负责灾害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保证194、现场人员和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控制紧急情况,及时保持与二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络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负责应急撤退的现场指挥。第三章 应急预案管理第七条 管理原则1.应急预案实行“分级编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分四级编制,其中指挥部编制特别重大(I级)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级)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部编制一般(级)、较大(级)事故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分级响应与实施。2.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总体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有坍塌195、火灾、水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突发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组织机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救援组:项目部对应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构成。第八条 职责要求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现场发生突发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救援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196、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相关救援工作小组的职责:1.伤员营救组: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人员由作业工区责任人及施工人员组成。 2.物资抢运组: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内物资,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人员由物资部门责任人及仓库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组成。3.抢险组:其任务是根据抢险指令,及时负责扑救、抢险,并布置现场人员到医院陪护。当事态无法控制时,立刻通知联络组拨打政府主管部门电话求救。4197、.保卫疏导组:对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工作,疏散场内外非应急救援人员撤出危险地带;人员由保卫部门责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员组成。5.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应的物资,提供相关的安全装备;人员由综合办责任人及后勤、施工人员组成。 6.临时医疗组:对受伤人员作简单的抢救和包扎工作,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人员由现场医务人员和后勤及施工人员组成。第九条 救援器材要求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198、对讲机、报警器;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第十条 培训要求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第十一条 通信联络要求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第十二条 事故报告要求1.工地发生突发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199、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2.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 2 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重伤事故:项目部在 1 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 2 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3.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 2 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 4 小时应到达现场;4.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200、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5.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有人员受伤及时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相关培训:应急预案确立后,各项目部按计划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救援责任。具体要求如下:1.指挥部一级救援组织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培训。2.项目部二级201、救援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3.新加入的施工人员必须及时进行培训。4.培训的内容 灭火器材的使用及步骤训练; 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及个人防护措施; 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事故报警及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第十四条 预案演练各级应急救援领导(实施)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模拟演习。把各级管理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领导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演练要根据制定的计划定期进行,出现特殊情况时不定期进行专202、项演练,演练内容如下:1.测试预案的充分程度;2.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3.测试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4.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5.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预案的缺陷和不足。第四章 应急响应发生灾害事故 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求助电话) 启动救援预案 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 实施应急救援、保护现场、上报有关部门等善后处理。第十五条 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向指挥部突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政府和部门。应急处理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续报相关情况。第十六条 紧急疏散及紧急避险在发生重大事203、故,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对可能威胁到场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指挥部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灾害事故发生后应有紧急避险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以及在抢险时发生二次事故。第十七条 先期处置突发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依靠本施工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第十八条 应急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一级救援指挥小组联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204、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救援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第十九条 指挥和协调根据灾害事故等级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后,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救助项目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特殊情况下,及时联系事故灾害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现场防疫工作。第二十一条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205、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第二十二条 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项目部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2.决定应急状态下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第二十三条 现场检测与评估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第二十206、四条 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灾害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第五章 后期处置第二十五条 善后处置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灾害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第二十六条 保险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发生后,项目部及时联系保险机构进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财产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第二十七条 事故灾害调查报告、经验教训207、总结及改进建议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第二十八条 其他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2.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依据。3.依据指挥部安全奖惩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附件应急救援预案样本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X X项目部物体打击事故208、应急预案1 工地潜在事故危险评估通过对施工全过程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几率较大,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较严重,列为项目工程的重大危险因素。项目部针对以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编制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保证能够迅速做出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2 应急行动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21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X X X 副 组 长:X X X、X X X 成员:X X X、X X X、X X X22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通信组、警戒组、疏散组、应急器材供应组、抢险组。1通信组 组长: X X、X 成员:X X X、X X X、X X X主要任务209、:发生事故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对外联络、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等。2警戒组 组长: X X X成员:X X X、X X X、X X X 主要任务: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避免闲杂人员围观、监视事故发展情况等。3疏散组组长: X X X 成员:X X X、X X X、X X X 主要任务:组织人员撤离、安排疏散路径及方向、引导救护车及消防车等进人现场。4应急器材供应组 组长: X X X成员:X X X、X X X、X X X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器材的发放、管理及维护工作。5抢险组 组长: X X X 成员:X X X、X X X、X X X主要任务:指挥人员抢救伤员或物资等210、,急救员对伤员进行必要处理,电工负责现场照明、安全用电管理。23 应急小组职责1全体成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2认真学习和熟练执行应急程序;3服从上级指挥调动;4改造和检查应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能及质量;5组织队员搞好模拟演练;6参加本范围的各种抢险救护。3 应急行动程序通则31 应急小组成员应牢记分工,按小组行动。32应急小组成员在接到报警后,10分钟内各就各位。33通信组负责接听事故汇报,并负责通知所有应急小组成员。34 根据事故情况报相应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如下:(1)治安负责人:X X X联系电话:X X X X X X X X(2)重大事故负责人:X X X(3)紧急医疗211、电话急救电话:120急诊电话:X X X X X X X X疫情举报:X X X X X X X X(4)常用电话火警:119匪警:110交通肇事:1124.物体打击事故应急程序施工区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最早发现事故的人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通讯组立即召集所有成员赶赴出事现场,了解事故伤害程度;警戒组和疏散组负责组织保卫人员疏散现场闲杂人员,警戒组保护事故现场,同时避免其他人员靠近现场;急救员立即通知现场应急小组组长,说明伤者受伤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施行必要的医疗处理,在伤情允许情况下,抢救组负责组织人员搬运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由组长根据汇报,决定是否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说明伤员情212、况,行车路线;通讯组联系值班车到场,随时待命;通讯组安排人员到入场岔口指挥救护车的行车路线;警戒组应迅速对周围环境进行确认,仍存在危险因素下,立即组织人员防护,并禁止人员进出。注:若第一现场决策人员不在时,可由第二决策人代指挥,若第二决策人不在时可由第三决策人代替指挥,依次类推。现场决策人:组长、副组长、各小组组长 第一支队:通讯组、抢救组 第二支队:警戒组、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第三支队:材料组负责提供担架、急救器具等器材5 受伤人员的急救当施工人员发生物体打击时,急救人员应尽快赶往出事地点,并呼叫周围人员及时通知医疗部门,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如果处在不宜施工的场所时必须213、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尽量多找一些人来搬运,观察患者呼吸和脸色的变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6 物体打击事故预防1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2正确使用“三保”;3合理组织交叉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4拆除作业有监护措施,有施工方案,有交底;5起重吊装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6对起重吊装工进行安全交底,落实“十不吊”措施;7安全通道口、安全防护棚搭设双层防护,符合安全规范要求;8加强安全检查,严禁向下抛掷; 9材料堆放控制高度,特别是临边作业;10高处214、作业应进行交底,工具人袋,严禁抛物;11模板作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有交底,有检查,严禁大面积撬落。X X项目部X X X X年X X月 X X日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指挥部、项目部二级管理机制,遵循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管理程序。第三条参建各方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第二章 方针和目标第四条质量管理方针:依法管理,系统控制;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第215、五条工程质量总目标:全线整体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具体指标为: 1.杜绝设计、施工质量大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2.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单位工程检验一次性合格率100%;合同段一次验收合格率100。3.基本设施达到设计值,一次开通成功。竣工文件真实可靠、一次验收合格。第三章 管理依据第六条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第七条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地方政府和铁路部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 第九条内蒙古华信国电建投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该公司与中铁咨询集团签订的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第十条指挥部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办法、实施及补充细则、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第四章 216、管理机构第十一条指挥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全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指挥部主要领导担任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各参建项目部按照质量管理法规、GB/T19001-2008标准和合同要求,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活动;项目部必须明确一名副职主抓质量工作,安全质量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章 管理职责第十三条指挥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对全线工程设计、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1.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和落实国家、铁道部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全线内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217、对管段内的工程设计、质量负管理责任; 审核项目部的质量保证措施; 组织现场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监督检查各单位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参加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管段质量工作总结; 审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研究重要工程质量和奖罚事宜; 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优和考核等活动。2.安全质量部职责 组织编制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实施细则; 负责编制和报审工程质量监督218、手续; 核查质量检测试验方案、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组织实施对参建各项目部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分析,审核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组织审定全线单位工程的划分,参加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组织项目质量验收; 参加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负责实施定期工程质量检查、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和质量信誉评价等工作; 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参加验工计价工程的质量审核和签认。3.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219、管理工作,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考核,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4.物资设备部负责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考核,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四条项目部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指挥部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2.劳务分包单位应对自己承建工程的质量向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承建的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3.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按照GB/T19001-2008标准要求,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自控体系,报指挥部审核、监理单位审批。 设置安全220、质量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和合同约定要求; 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5.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对设计年限或合理使用年限内的施工质量负责终身保修。6.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7.参加指挥部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第六章 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221、1.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全线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2.参建各项目部应自觉接受安全质量部的监督检查,并给予工作配合。3.对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整改报告,安全质量部负责督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和落实。第十六条工程原材料质量监控制度1.严格供应商(厂家)资质审查,在合格供应商(厂家)范围内进行选用,确保原材料质量。2.项目部要按规定程序和频率,分别进行出场(厂)、进场和过程检验,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报告,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3.项目部要与指挥部、监理单位一起对甲供材料到达现场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4.设计时必须明确重要工程用材料、构件或设备222、的质量指标。5.在把好骨料的源头质量控制和进场检验的同时,还应在储存材料的现场采取预防措施(如配备必要的筛分、冲洗设施等),对泥土、粉尘含量超标及级配不合格的部分进行纠正处理,确保混凝土采用的原材料合格。第十七条试验室、混凝土拌和站、混凝土梁预制场等验收和生产许可制度。1.试验室验收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具备生产条件并试运营后,经指挥部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2.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桥梁、预制梁场等混凝土拌和站,经指挥部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混凝土预制梁生产许可预制场经指挥部、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预制产品试生产,且试生产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第十八条工程质量检223、测和试验制度1.项目部的试验室必须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好检测和试验工作,凡需见证试验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在场监督下进行,并由监理人员在试验报告上加盖见证试验印章和签字。 2.全线桥梁基桩无损检测,由指挥部统一选定检测单位,项目部给予配合,监理单位进行过程见证,对其检测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抽查。3.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由指挥部委托第三方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九条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项目部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要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检查和签字认可,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字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监理单位人员接到项目部要求派员进行现场检查验224、收时,应按要求时间提前到达现场。第二十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审批制度 项目部在开工前,应将工程(序)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报监理 (工程师)审批,重要(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报总监审批后实施,其中重要工程或结构的安全技术验算完成后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后实施。第二十一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制度1.项目部在开工前,应根据验标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对本管段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划分和细化,并按下列程序逐级报批后执行。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先由监理工程师初审,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单位工程划分由总监理工程师核定。2项目部、指挥部、监理单位、业主应根据批准的225、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依据验标中规定程序进行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和评定。 驻地监理组织项目部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部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业主组织指挥部、项目部、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验收。3.对计价工程的质量情况,由各级质检人员自下而上逐级验收,并在验收计价表上进行签字认可。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计价。第二十二条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制度1.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及时、真实填写检查记录,按时向监理工程师报检。2.指挥部要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定期质量检查活动。3.指挥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线质量大检查。4.指挥部质量管理人员对检查过226、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可填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通知书”(附表1)或“工程质量管理问题违约处理通知书”(附表2)。5.各单位可根据工程质量情况,适时召开专题质量会议,并形成会议记录。第二十三条工程质量报告制度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责任单位应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并及时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报告程序、处理程序等按指挥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细则执行。2.检查情况报告 指挥部将全线内的定期工程质量检查情况报业主核备; 对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指挥部负责督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和落实并出具整改报告,属于重要问227、题的要及时报业主。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完成后,要将整改情况汇总后按时报业主。3.工程质量报表 每月23日前,项目部按附表4(XX质统表2)格式,将本标段内的质量统计情况上报指挥部; 每月25日前,指挥部按附表3(XX质统表1)格式,将全线的质量统计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及业主。第二十四条 工程质量举报制度1.任何单位或个人对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2.指挥部要监督项目部在现场明显位置设置监督电话告示牌,公布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名称、举报电话等信息。3.安全质量部负责质量问题的投诉受理和处理。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4.指挥228、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并对避免质量隐患或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第二十五条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登记制度1.登记人员范围:指挥部第一负责人,安全、质量分管负责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质量管理分管负责人;现场专职质检、安全人员。2.报送单位和时间:由项目部负责的人员登记(见附表4),在进场后一个月内汇总报指挥部。第七章 考核与评比第二十六条指挥部结合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定期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或考核,并将检查情况在活动后7日报上级部门及业主备案。第二十七条 开展优质样板工程评选活动,实行样板引路、以点带面、全面创优。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牵头,会同其他部门进行现场复查。第八章 奖励和229、违约处理第二十八条奖励1.对获得优质样板工程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2.对质量单项评比按指挥部相关考核办法实施。第二十九条违约处理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将根据责任的大小,由指挥部依据合同进行违约处理并通报全线。2.指挥部安全质量部门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可根据严重程度,依据合同进行违约金处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在验工计价时予以扣除并通报全线。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涉及指挥部其他管理办法中的条款,均为本办法的有效条款。未尽事宜,参照铁道部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附表1.工程质量管理问题通知书(附表1);2.工程质量管理问题违约处理通知书(附表2);3.工程230、质量情况统计报表(XX质统表1)(附表3);4.工程质量情况统计报表(XX质统表2)(附表4);5.项目部部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登记表(附表5)。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表1工程质量管理问题通知书:于 月 日对你单位 进行了检查,发现下列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并将解决情况于月日前报核备。XXX x x指质通 号 发现 的 问 题 及 要 求 改 进 意 见检查机构:检查人:年月日改进情况受检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验证情况验证人附表2工程质量管理问题违约处理通知单XXx x指质违约字() 号违约单位处理原因处理决定签发单位(盖章)检查人员及日期附注:1231、根据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违约单位在验工计价时扣除违约金。2本通知一式二份,分别由项目部及违约单位各持一份。 附表3工 程 质 量 情 况 统 计 报 表项 目项目部桥梁桩基(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重要事件(事故、问题、投诉、表彰等I类类类完成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完成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制表: 审核: 日期:附表4工 程 质 量 情 况 统 计 报 表项目部: 施工段落: XX质统表2项目单位工程桥梁桩基(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I类类类评定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完成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评定个数评定个数合格率()制表: 审核: 日期:附表5 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登记表项目名称232、:一、指挥部单位名称指挥部第一负责人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主要负责人 设计管理主要负责人二、项目部施工段落单位名称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主要负责人质量主要负责人备 注三、监理单位监理标段单位名称总监安全主要负责人质量主要负责人备注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联系人: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和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的检查和督导。指挥部物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原材料进场前的质量监控和监督检查。第三条本细则主要适用于各项目部在工程建设中的233、工程质量及原材料质量的检测与试验管理工作。第四条检测试验工作分类1.责任单位检测试验:项目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属于自己应该检测试验的项目实施检测。2.自己独立检测:在本单位的检测试验机构(母体检测机构或其授权的现场检测机构)内进行检测。3.外委进行检测:因本单位的检测试验机构检测试验条件有限,对无法完成的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代行检测。4.业主和指挥部检测试验。业主和指挥部适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部的检测试验项目进行抽检或复检,或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组织复测 (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二章 试验室设置与职责第五条 参加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的各项目部必须在现场234、建立满足质量控制和检测试验工作需要的试验室。试验室的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应经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授权。若施工单位未建立试验检测机构或其试验检测机构未取得等级证书的,应委托取得有效的等级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称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在工地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在等级证书核定的项目范围内承担试验检测工作,该检测机构及施工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项目部应在现场建立中心试验室,并在重要混凝土结构物施工现场(如特大桥、隧道等)设置工地试验室,在混凝土搅拌站等混凝土生产现场配设试验组,其规模、分布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质量控制和检测试验工作的需要。第六条 实验室应具备以下条件:1235、.工地中心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样品室不少于10m2,现场检测室不少于10m2,养护室不少于25m2。2.试验室应合理设置工作台,且能满足使用要求,工作台应采用圬工砌筑,台面高度70cm80cm、宽度60cm80cm。3.工地中心试验室应配备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经过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合格或经专门培训的试验检测人员,其中试验检测员不少于 5 名,试验资料和档案管理员(兼打字员)不少于 1 名,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 3 名。试验检236、测员应通过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取得试验检测员证书。4.工地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工程师应至少 5 年工作经验,从事铁路工程试验工作 3 年及以上,通过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取得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试验室主任应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担任过至少一条类似本项目工程,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5 年以上负责试验检测工作的经验。5.工地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设备的量程和精度应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在使用前应经规定的标准计量部门检定或测试,检定合格或测试结果满足试验规程要求后方可使用;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自校仪器237、的自校规程,做好自校仪器的自校工作;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做好使用记录、日常维护工作和定期复检工作。6.试验室应配备消防、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以及堆放试验垃圾的环保设施;试验环境条件应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7.试验室应配备不少于一部的工具车,为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服务。8.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具备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资料。第七条各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建立的试验室,必须由具备国家计量认证(CMA)或国家试验室认可(CNAl)。如果试验室是由该母体检测机构派驻现场的,则应有母体检测机构的授权书,且其资质、计量认证与母体检测机构一致。试验室的规模大小、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238、等要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承担的检测试验任务相适应。项目部试验室及其职责 1试验室必须具备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并满足合同文件和检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条件。 2从事检测试验的工作人员均应培训合格和持证上岗。 3项目部至少在开工前14日,将其试验室建设详情报送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核。其内容应包括: (1)试验室平面设置和房间分布情况; (2)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包括资格证书、计量认证、承担业务范围等复印或扫描件)及母体检测机构授权书原件; (3)试验室人员的配备情况(姓名、性别、岗位工龄、学历、职务、职称、专业或工种); (4)检测试验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好情239、况及其主要性能),仪器仪表的标定及检验合格证,对于检测中所使用的特殊设备还应同时附送其操作说明书复印件; (5)各类检测、试验记录表及报表的格式; (6)检测试验人员守则及试验室工作规程;(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或驻地监理组要求报送的有关材料。4如利用外委机构进行检测试验,则应报监理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报指挥部备案。5主要职责:(1)负责开工前的原材料质量检验、配合比试验等工作,并将检验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核;(2)负责施工过程中原材料的抽检试验、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及各种质量检测试验工作,将试验成果和检验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核;(3)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收240、集各项检查和测试原始记录,提供单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检测试验资料;(5)配合和协助驻地监理进行对照检测、试验或平行抽检工作。第八条试验室的申报、审批和验收程序1.申请建立工地试验室的单位应提交至少下列资料: 试验室组织机构设置(含部门划分、房间面积和布局等); 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和母体试验机构委托检测试验的授权书; 试验室人员配备;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仪器仪表的计量检定合格证; 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试验检测工作实施细则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各类检测试验记录、报告样表及试验检测监理用表;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材料。2.试验室验收程序 项目部工地中心试验241、室,在具备生产条件并试运营后,向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经指挥部组织初验合格后,由指挥部提前7天报请监理单位复审批准; 项目部现场自建的其他工地试验室试运营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经监理验收合格后使用; 如试验室的地点出现变迁或重点设备、人员变化时,均由指挥部比照上述程序重新进行验收。第九条用于检测和试验的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到具有检测仪器设备检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定期检定,并获取标识(志)。未经检定或检定过期的检测仪器设备不得用于工程质量检测。1.经检定的仪器设备均应在明显位置粘贴检定标识。标识应注明设备的基本信息、参数和检定结果(合格、准用或停用)。2.对于出厂检定合格后不必再行检定的仪器设242、备,应定期检查其使用状况。周期性检定后必须及时检定和更换标识。3.对于无法检定,需进行比对试验或自验的仪器设备必须是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4.在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后,应及时检查仪器设备的状况,必需重新检验。第十条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台账,至少应包含规格型号、购置时间、检定记录、使用过程运转记录等。第十一条租赁或外委检测试验项目仪器设备的检定1.租赁的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应提供合格、有效的检定证明和相关资料,使用期间与自有仪器设备同样管理;2.外委检测试验项目所用仪器设备均要求受委托单位提供合格、有效的检定证明和相关资料(内容与自备仪器设备相同),在查验完资料的原件后复印备案(加盖243、受委托单位公章)。第十二条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检查1.各单位试验室分别负责本单位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检定和管理工作,并对设备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指挥部安全质量部对各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 工程质量检测第十三条 建立工程检测试验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目部应建立工程检测试验质量保证体系,并根据工程进展不断完善,并接受指挥部、监理、业主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工程质量检测及验收程序1、施工过程工序质量检验 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项目部应先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表,报请监理进行检测、验收和签证。 监理工程师接到项目部报验申请后,应按要求时间提前到达现场,按验收标准对报检的工244、程质量进行验证性检测,合格后予以签证。如不合格,项目部应及时进行处理,经复查合格后方予签证。2.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对结构工程质量有疑问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中心试验室进行复检,重要问题报指挥部、业主备案。 如项目部对复检结果有异议时,由指挥部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第四章 原材料质量检测第十五条项目部自购原材料前,应对料厂(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取样检验,监理单位派员见证和审核,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第十六条材料进场后,项目部应按规定频率进行取样检验。对现场试验室不能进行的检测项目,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检测,但需提前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审核检测机构资质和条件后,方可实施,并由245、监理人员进行全过程见证试验。第十七条项目部在使用原材料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原材料报验申请,并提供合格材料的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书和进场检验报告。第十八条 材料报验及审批手续作为附件随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一起申报,并得到监理试验室负责人的确认。第十九条项目部对使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质量负责;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半成品;若发现不合格材料或半成品,应禁止使用并清退出场;若发现在工程中已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必须对使用部位进行验证检测,如不符合标准必须拆除返工。第二十条项目部和驻地监理对材料质量的检验结果发生异议而又无法协商解决的,由指挥部进行复检。第二十一条指挥部加强对原材料质246、量检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必要时,可采用委托监理中心试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检或见证试验。第五章 检测试验报告第二十二条各单位的工地试验室检测或委外检测项目的检测试验报告格式均按铁道部统一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各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或试验报告均应做到填写规范整洁、纸张格式和书写颜色符合存档要求、数据全面、结论准确、印章签字齐全、形式合法有效、对工程质量具有追溯性。第二十四条各试验室应及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应在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并对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 指挥部对项目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247、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检测试验机构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3.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4.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第二十六条各试验室及专业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指挥部责令改正,并依据合同约定由指挥部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经济违约处理;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3.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4.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的;5.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48、进行检测的; 6.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7.转包检测试验业务的;8.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名词解释1.委外检测是指责任单位因自己检测条件有限,将属于自己应该检测的项目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代行检测的活动。2.第三方检测是指为验证工程质量或评判检测结果的正确性而邀请具有相应检测资质且与当时各方没有利益关系的检测机构进行公正性检测的活动。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XX矿井铁路专用线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49、建设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指挥部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及时、客观、不留隐患,并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工程质量事故向业主或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第二章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第四条 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导致铁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250、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导致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较大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 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4.具有下列情形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一般影响。具有“4.、”所列情形,但未导致铁路交通251、事故,未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影响,且施工单位自行整改到位的,属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范围包括:工程返工修复费用、清理现场费用、技术鉴定费用等。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第七十四条执行。第三章 事故报告第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逐级上报。1.项目部必须采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2.指挥部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先用电话向业主报告,随即按附表1格式用传真在12小时之内向建设单位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第六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分级调查处理制度。1.工程252、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由铁道部调查处理;2.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由建设管理司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铁道部批准;3.工程质量较大事故由工程监督总站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由建设管理司核准;4.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及质量问题由工程质量安全区域监督站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工程监督总站批准,处理结果报建设管理司备案。铁道部认为有必要调查处理的工程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由铁道部或铁道部授权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第七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赴现场,配合事故抢险和调查处理。业主及时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八条 发生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由铁道部成立工253、程质量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组成根据事故类型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建设管理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成立由建设管理司负责人任组长,监察局、鉴定中心、工管中心、工程监督总站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为成员的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发生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工程监督总站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成立由工程监督总站负责人任组长,监察局、鉴定中心、工管中心及有关单位人员以及专家为成员的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发生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及质量问题,工程监督站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成立由工程监督站负责人任组长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调查组。第九条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必要时254、组织技术鉴定;2.核定直接经济损失; 3.查明责任单位、责任人;4.组织提出工程处理建议方案;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6.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7. 撰写事故调查报告。第十条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第十一条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必须经审定后,方可实施。需要进行变更设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投入使用。第十二条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束后7日内,事故责任单位应按附表2格式向事故组织调查单位(部门)申请结案,并附上相关证件材料。第五章 255、违约处理第十四条根据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单位承担责任的大小,依据合同条款或铁道部规定进行违约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十五条因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安全事故处理的规定。第十六条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附表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附表1);2.工程质量事故结案表(附表2)。第十八条本细则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表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工程名称施工地点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经济损失伤亡人数事故经过:事故原因:报告单位及报告人报告时间受理单位及受理人受理时间附表2工程质量事故结案表工程名称施工地点项目部施工负责人事故256、类别经济损失伤亡人数结案时间处理结果概述:附件名称1事故报告表2事故调查报告3事故处理技术方案4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处理结果5工程处理结果及质量评价6预防类似事故发生措施7其他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第三条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法人委托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合同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57、第五条 项目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计划合同财务部是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按照专业管理进行分工负责主办:(一)工程管理部:征地拆迁、试验测量类、设计、科研类(二)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采购和监造类(三)安全质量部:咨询服务(四)计划合同财务部:工程施工承包、劳务分包类、财务类、劳动合同类(五)综合管理部:对外宣传、后勤保障、法律事务和办公及项目管理信息化类。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承办人和管理员的职责第六条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交流合同管理经验,加强业务指导。(二)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58、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负责合同的计划、立项,组织审查和办理重大合同变更和索赔,检查监督各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对会签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和经济性进行审查,并向领导提交审查意见。负责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归档、授权委托、备案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四)负责合同编码和合同管理台帐汇总、存档。第七条 合同主办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分工合同的规划、立项、起草(二)负责合同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三)配合分工管理的合同审计第八条 合同管理指定专人或部门管理合同,负责对合同文本、技术资料、设计图表、谈判记录、会议纪要、259、信函、传真件等合同附件或重要资料收集,归入合同档案并妥善保管。第三章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第九条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把关并报工程总承包公司审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第十条 计划合同部负责审查全部经济合同的条款及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并提出审查意见。第十一条 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办法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260、;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第十二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第十三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一)分管领导牵头、归口业务部门具体承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集体审查,研究通过,评审人员在合同评审纪录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归口业务部门及时将评审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二)所有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必须事先填写合同签订审批表,经工程总承包公司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报主管领261、导批准后签订合同。第十四条 其他有关事宜(一)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合同范本的,应采用最高级别行业主管或上级部门发布的现行合同范本。(二)合同评审采用会议评审和会签评审两种方式进行。一般采用会签方式,会签审查意见应明确,不得使用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大型或复杂工程项目,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不论何种方式均应做评审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合同的起草由主办部门承担,合同语言应准确、严谨、简练。1、合同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术语设专款解释。2、涉及数字日期注明是否包含本数。3、由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起草合同文本,承办人必须确保项目合法权益。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第十五262、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第十六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项目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第十七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第十八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第十九条 签订经263、济合同如涉及项目内部其它部门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协调一致,然后签约。第二十条 经济合同一般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第二十一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一)合同内容1、合同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姓名(自然人)或法定名称(经济组织)、住所(自然人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住所地、经济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或主要经营场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2、签约目的和依据;3、标的;4、合同各方权力、义务;5、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6、价款、费用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7、履行地点、期限和方式;8、264、争议解决方式;9、违约责任;10、变更、中止或解除条件;11、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和明确的条款;12、正副本份数;13、生效的时间和条件;14、约定的联系方式;15、附件名称;16、签约地点、日期;17、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帐号;18、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9、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二)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合同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2、正文部分,是物资采购合同应写明产品的名称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合同价款、付款日期和方式等;仓储、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方;交(提)货265、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对工程施工、监理、咨询承发包合同,应明确合同标的的具体内容、项目、工作量、工期、安全质量要求、验收交接标准、手续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等。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第二十二条 经济合同签订十日内,合同办理单位必须将合同副本送合同主管部门登记存档、正本交财务部门留存 。第五章 经济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三条 经济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266、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二十四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二十五条 签约人及相关部门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章 经济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第二十六条 合同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二十七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项目合法权益267、出发,从严控制。第二十八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照经济合同法办理,审批程序执行同前。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第二十九条 经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第三十条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三十一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第三十二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第三十三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268、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三十四条 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第三十五条 对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丧失商业信誉(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三)对方延迟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七章 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三十七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269、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首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能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协议,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诉讼必须选择在项目及所属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第三十八条 合同纠纷由起草合同部门和签约人负责处理,涉及金额或影响较大的,要向指挥长汇报,并进行专题研究。第三十九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的足够时间。第四十条 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有关部门应准备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一)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二)物资送货、提货、270、托运、验收、发票和工程开工报告、计量支付、工程数量、变更签认单等有关凭证;(三)货款和工程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以及工程的施工验收标准、质量检查、评定记录等;(五)有关违约证据材料;(六)关系人联系方式、证人证言及其他。第四十一条 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协议书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四十二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第八章 责任第四十三条 本项目合同的管理方式是由项目经理负责,管理部门为计划合同财务部。第四十四条271、 计划合同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参与管理项目的各类合同;(二)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对项目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三)负责对项目签约人进行有关业务培训;(四)负责考评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五)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六)配合各部门处理合同纠纷;(七)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第四十五条 签订合同用章制度。项目对外签订合同一律使用集团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否则,计划合同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并给予处罚。第四十六条 项目各部门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272、如下:(一)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二)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各部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账和总台账。每个部门必须设一个总台账。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登记时间、合同号、对方单位、承办单位、承办人、签约日期、签约地点、合同标的、履约情况、贷款催收记录及备注等。台账填写必须准确、及时、完整。(三)合同履行完毕,合同主办部门将合同、结算书及一切来往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资料装订成册,交档案室存档保273、存。第九章 合同的奖惩第四十七条 奖励 对以下四条除给予行政表彰外,按挽回经济损失的大小情况给予经办单位或个人奖励。(一)及时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签订合同时,识破对方有隐瞒事实的条款,使本单位免遭损失的;(二)对方违约,及时追究,给单位挽回损失的;(三)本单位违约或不具备履行能力,能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的;(四)合同管理有效规范,工作成绩突出者;第四十八条 处罚以下八条,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外,按经济损失金额的的大小情况对当事人及相关单位处以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一)签订有重大缺陷、虚假合同、可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二)审查人员疏忽未审出合同缺陷;(三)合同条款不完备,意思不清楚,使274、单位遭受损失的;(四)明知本单位难以履约或不具备履约能力而盲目签约,被对方索取违约金和赔偿金,使企业遭受损失的。(五)对方违约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经办部门和人员未及时提出冻结合同款项和索赔的;(六)由于管理混乱,丢失合同文本、法人委托书等具有法律效力资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合同受损,承担违约责任的;(七)订立和履行合同中,接受贿赂、内外勾结,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八)承办人超越代理权限和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计划合同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五十条 附件附件1合同签订审批表附件2合同评审记录表附件1 合同签订审批表合同名称合 同主 体甲方名称签275、字人乙方名称签字人合同主要内容标 的数量或质 量价款或酬 金期 限地 点违约责任保 证 金主办部门意见合同主管部门意见分管领导意见主管领导意见附件2 合同评审记录表合同名称主持人地点时间评审记录落实情况考勤、休假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参照中铁咨询工程总承包公司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指挥部员工应自觉服从指挥部的同一调度安排,遵守指挥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做文明规范员工。第一条 员工上岗证件的佩带及工区出入戴安全防护用品凡指挥部员工(包括外聘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佩带本项目制作的上岗证件,凡发现工作时间未佩带者,处以10元/次罚款276、。到各项目部施工作业区未戴安全帽者处以20元/次罚款。第二条 员工作息考勤制度1、 指挥部综合办负责项目考勤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考勤的执行。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本部员工的工作时间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具体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每月考勤期间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每月工资及福利补助核算、考核等均以此时间为准。每月21日指挥部综合办考勤员将本部考勤表,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交工程总承包公司。4、迟到、早退:员工无故上班时间在8:00之后的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在18:00之前的视为早退。员工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含)按一天事假处理277、。5、病假:员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诊就医及休假),记作病假。 二天(含)以上的病假,需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单请假。 请假时间日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不足四小时的,以实际小时数计算。6、事假: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记作事假。请假当日扣除日工资。请假时间日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不足四小时的,以实际小时数计算。7、 旷工:旷工包括以下情况:迟到或早退超过三十分钟(含三十分钟)且无故未请假、未到岗工作的;未请假便擅自休假的;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续假的,旷工一次扣除当日工资。8、综合办指定专人进行考勤,考勤者必须如实反映考核上岗人员的实际情况,如发现考勤者谎报考勤,278、指挥部将取消考勤者资格,视情节轻重处以100至500元罚款。第三条 工作规定1、职工在指定地点食宿,不得随意自行安排。职工夜间不得单独出入指挥部办公、生活区域以外的地方,不得出入各种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赌博、酗酒、寻衅闹事,更不得夜不归宿。2、职工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主持正义,不畏邪恶,对外交往有礼有节,不卑不亢,不得利用手中的职权索拿卡要下属项目部,更不得内外勾结,损害企业利益,违者重处(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第四条 各种请假、休假制度1、审批权限:职工因事出差、请假、休假,应首先写书面报告,由各部门把工作安排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一天之内由各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之内由各部门主管领279、导审批,超过五天由指挥长(项目经理)审批,超过七天由工程总承包公司总经理审批。2、请假手续:请假人或出差人持各级领导批准的请假条到综合办办理准假证明,方允许离场,否则按旷工处理。3、销假制度:请假或出差必须在回队的当日到综合办及所属部门考勤人员报到,办理销假手续,不销假者按旷工处理,考勤从销假之日算起。4、出差规定: 凡到公司本部及其他地方安排学习及开会的人员,必须有正式文件或有关通知,并经领导批准后才能成行,未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各部门不得私自安排出差。5、病假规定: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在单位时由医院出具病假条,劳资按假条天数执行。职工休假期间,因病超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没有证明一律按事假280、或旷工处理。病假工资按公司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6、职工因公负伤,将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执行。7、相关处罚:请假人无论是事假、探亲假都必须按期归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队,必须提前来信、来电请求续假,否则,不按期归队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出差人员按照文件或通知归队的时间,必须到期归队,如出差期想顺便回家时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来信、来电请示领导批准,否则,超过规定的出差期限一律按旷工处理。第五条 职工年休假、探亲假、公假、婚、丧、产、工伤假等按照中铁咨询工程总承包公司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指挥部所有员工。员工应积极努力地工作,敬岗爱岗281、,维护企业利益,不得消极怠工,不得玩忽职守,如果因自己原因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和名誉损失,将由本人直接承担相关损失,按公司有关规定加重处罚,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员工行为管理制度为了加强XX矿井铁路专用线建设指挥部企业形象和作风建设,树立员工良好的职业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员工守则1 忠于企业、爱岗敬业,积极主动效益高;2 不断学习、精通业务,认真负责质量优;3 用心工作、求是创新,耐心细致指导精;4 廉洁高效、勤俭节约,热情周到服务好;5 遵章守纪、服从领导,全面仔细检查实;6 团结互助、282、共创和谐,及时尽力协作佳。第二条 岗位规范1.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人员应提前五分钟到岗,此间应做好清洁和整理办公用品等工作。 2. 不得扎堆聊天或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无对外业务的人员不得随意接打电话。3. 外来人员不得进入项目部规定的机密和受保卫的场所。4. 禁止酒后上班,有接待陪同任务的人员应在考核部门备案。5. 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许因私会客,特殊情况会客不得超过十分钟。 6. 所订阅的报刊杂志应放置整齐,除专业报刊外,每月应清交一次,不得散落或遗失。7. 各部门如有外出办事或请假的人员,应在记事栏或公告栏里写明事由、时间、地点等事项。 8. 所有283、来客均应在规定的场所会客,与指挥部业务无关的人员应予以谢绝来访。 9. 工作中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办公室内保持安静,禁止在走廊内大声喧哗。 10.工作期间应注意保持办公室和办公桌面的整洁,以及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的有序摆放。 11. 应爱护和保管好配置给个人的办公物品。公用办公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放回指定位置,避免遗失。12. 承办文件处理的部门应登记后处理。阅办完的文件应及时返还公文处理主管部门。阅办文件不得横传。涉密文件不得带回住所。重要的记录、资料、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13. 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爱护公司财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和使用办公用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倡无纸284、化办公。14.接受上级指示时,要注意准确领会意图,并作好记录。有疑点应提问,并重复、确认被指示的内容。15. 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汇报工作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重要事项应拿出书面报告。16. 因公外出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因公外出前应向同事交待工作,确保工作衔接。因公外出期间应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因公外出归来后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17. 各部门应负责养护好所配置的花草。 第三条 形象规范1.着装要整洁、得体、协调。工作期间应在胸前佩戴标识。保持鞋面洁净。禁止在工作场所打赤脚、穿拖鞋、穿短裤。 2.仪容要自然、大方、端庄。举止要文雅、礼貌、精神。工作期间应精神饱285、满,注意力集中。第三条 语言规范1. 提倡讲普通话,语气亲切、诚恳、谦虚。与人会谈时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提倡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2. 自我介绍时,根据情况,可介绍公司名称、工作岗位和自己的姓名,必要时递送名片或介绍自己的简历。第四条 社交规范1. 接待来宾应微笑、热情、真诚、周全,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来宾办理的事情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引导到相关部门。2、 会见上级领导。一般先用电话预约,并遵守预约时间。进入办公室要敲门,得到允许方可入内。3.接听电话应286、先说“您好”。使用电话应简洁明了,不得用电话聊天。使用他人办公室的电话要征得同意。4.交换名片时应双手递接。拿名片的手不要放在腰部以下。5.全体工作人员有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不与工作无关的人谈论公司商业秘密。使用资料、文件,必须爱惜,保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抄录、转借公司资料、文件。第五条 会议规范1.参加会议应事先阅读会议通知,并按会议通知要求,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进场,重要会议开始前10分钟进场。 2. 应事先阅读会议材料,提前做好参会准备,以便针对会议议题汇报工作或发表自己的意见。 3. 参会时应遵从主持人的指示,按要求发言。发言应简洁明了,条理清晰,控制287、时间。 4. 参会时应注意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并做好记录。 5. 保持会场肃静,应关掉手机或把手机调到震动状态。 6. 提倡无烟会议室。第六条 定置管理1.各办公、宿舍室内的办公桌椅、橱柜及箱架等物品,应严格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2.室内的电线、电话线、计算机网络线不得随意接拉,不得用电水壶等电热器具;3.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钉钉、钻孔、拉绳等;4.办公用具统一样式、统一定色,由指挥部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维修、油漆或更换,不得自行更换;5.衣帽、雨具、毛巾等物品不得随处挂放;6.公用卫生设施和物品使用后应物归原处;7.所有书籍、资料、文件、帐册等物品均应入架或入柜,属于保密的文件资料则应按指挥部的保密规定处理。第七条 安全环境卫生1. 提高安全意识,提高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