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后寨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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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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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雍县后寨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 制:审 核:日 期: 2011年6月5日 目 录第一章 基本安全管理制度4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二、安全奖惩制度5三、安全技术审批制度6四、事故隐患排查制度7五、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8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9七、生产调度会议制度9八、“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制度10九、顶板管理专题会议制度11十、 机电、运输专题会议制度11十一、“雨季三防”专题会议制度12十二、“冬季四防”专题会议制度12十三、班前会议制度13十四、 周二安全学习制度13十五、安全考勤、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14(一)安全考勤制度14(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14第2、二章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6一、矿井测风制度16二、矿井测尘制度16三、井上下防灭火制度17四、瓦斯员检查制度18五、“一通三防”组织机构、会议制度及检查制度18六、通风设施管理和检查制度19七、局部通风管理制度20八、主扇风机管理制度21九、停送电、停送风制度及安全措施22十、停送电、停送风实施细则23十一、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4十二、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制度26十三、压风自救设备管理制度27十四、防尘设施管理制度28第三章瓦斯管理制度29一、严格瓦斯检查制度29二、瓦斯员交接班制度31三、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2四、“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33五、瓦斯排放制度34六、安全装备管理制度36七、3、瓦斯报表审批制度36八、盲巷管理制度36九、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管理制度37十、自救器管理制度37十一、放炮管理制度38第四章机电管理制度41一、机电管理交接班制度41二、设备管理制度、包机制度41三、设备运行保养和定期检修及巡回检查制度43四、机电管理安全活动制度44五、干部上岗查岗制度44六、电气试验制度45七、停送电管理制度46八、隔爆电气设备及电缆管理制度47九、井下供电及电器设备检查维修制度48十、防爆设备检查制度48十一、机电事故分析制度49十二、机电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0十三、绞车定期检查制度51十四、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51十五、入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52十六、配件管理制度54、3十七、五小电器管理制度53十八、电缆管理制度54十九、斜巷提升管理制度54二十、井下乳化泵站、喷雾站、喷雾泵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55二十一、 压风机运行、维修保养制度57二十二、 水泵运行、维修保养制度58二十三、各类减速箱检修安装维护管理办法60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62一、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制度62二、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63三、探放水管理制度64四、从业人员培训制度66五、敲帮问顶制度67六、矿级领导24小时跟、值班制度68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69八、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制度69九、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70十、事故隐患排查制度70十一、矿井水害预防制度71十二、伤亡5、事故统计报告制度72十三、安全技术培训制度73十四、矿灯管理制度74十五、水情水害预报制度74十六、水害调查制度75十七、安全举报制度75十八、提升运输管理制度76十九、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防范措施76二十、事故追查(报告)制度81二十一、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82第六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83一、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83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管理办法84三、安全情况汇报制度87第七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88一、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88二、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规划89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措施89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90五、设计管理制度92六、中腰线管理制度93七、顶板管理制6、度94八、地质测量管理制度961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962 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973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974 设备、工具、使用、发放、保管制度985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986 中、腰线管理制度997 贯通、透窝管理制度1008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1019 地测工作质量奖惩办法102九、地测管理制度103第八章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05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05二、 要害场所消防管理制度105三、 火工品管理制度106四、井下炸药库管理制度106五、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107六、火工品库防火警卫制度107七、火工品管理奖罚制度108八、 火工品发放清退制度108九、火工品贮存7、保管制度108十、雷管全电阻、编号制度109第一章 基本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加强安全目标管理,搞好安全生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顺利实现煤矿整体安全目标,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目标的制定:1、根据后寨煤矿总体安排,由安全科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制定本矿年度安全目标。2、年度安全目标要符合本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针,并考虑本矿危险危害因素的辩识及风险评价。3、安全目标要经安全办公会议讨论,职工代表会议审议后通过。二、安全目标控制要求:1、安全科每年初要制定保证实现全年安全目标的计划。2、安全科要制定本矿安全目标和指标管理方案,在制定管理方案时,要明确相关部门8、和人员的职责,制定完成任务的时间。3、矿办公室每年初要把安全目标纳入到本矿方针目标展开图中,并组织实施。4、以煤矿制定的年度安全目标为前提,针对各职能部门工作性质及所管辖范围的不同,矿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矿总的安全目标分解到每个职能部门的安全目标或控制指标中。5、各职能部门要对照煤矿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方针目标展开图的要求,对矿下达到本部门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措施要明确到各岗位人员,做到纵向到位,横向到边。6、各职能部门要把安全目标管理作为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职工贯彻学习本矿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方针目标展开图和矿安9、全目标计划,认真实施安全目标的各项措施。生产现场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制定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7、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对策措施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测评,并写成书面小结(次月10日前)上报矿安全科。8、安全科要严格按照矿年初制定的安全目标计划和矿安全目标指标方案组织实施,并认真考核。9、安全科每月对全矿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测评,测评情况以安全简报形式通报各职能部门。10、目标及目标管理方案发生变化时,矿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管理评审,并对安全目标进行重新确定。三、考核奖惩:1、实现全年安全目标,全矿发放安全目标管理奖。2、轻伤指标考核要具体到每个月,月轻伤 10、(包括轻微擦、碰伤)超出月控制目标时,取消事故组当月安全专项奖或扣除部门奖金。3、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有一条未完成,取消年底先进班组评比资格。班组长取消评选评模资格。4、安全目标管理,矿实行季度检查测评,年度奖励,季度检查结果,作为全年安全目标管理奖发放的主要依据,全年四个季度检查平均得分低于85分的免发安全目标管理奖。 5、安全目标管理奖发放标准:掘进队按人均80元;辅助组,主要组按人均70元;其他组及地面部门按人均50元。二、安全奖惩制度1、在井下发现带有易燃、易爆品、或在井下吸烟者,一律开除。当日工资、奖金不计。2、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者,罚款300元。3、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巡回检查者11、,罚款50元。4、工作面机电设失爆,罚电工200元。5、工作面以外机电设备有一处失爆,罚电工50元。6、工作面支护质量不合格,罚队长1050元,罚支护工2060元。7、出进井筒爬车者,罚款200元,第二次开除。8、违章行车行人者,罚款30元。9、阻车器失灵,而继续工作者,罚摘挂钩工20元,运输队长30元。10、发现一次阻车器不使用,罚款30元。11、炮泥不合格或充填不足的,罚当事人50元。12、火工品不按规定存放者,罚款100元。13、有剩余火工品而未清退给仓库者,罚款100元。14、报复、殴打安全检查人员,罚款50100元。15、损坏井下通风,机电设备者,罚款20100元。16、偷盗井下通风12、,机电设备者,罚设备价格的200%。17、井下睡觉者,罚款20元。18、违章指挥,并造成成一定后果的,罚款50100元。19、发生重伤事故,班队长,安全员分别罚款300元。该班队长所有成员罚款20元。20、不按规定交接班者,罚款20元。21、对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2050元。22、造成跑车事故者,罚款50100元。23、安全绳没有使用者,罚款20元。24、井下打架者,罚款50100元。25、在掘进巷道中扒帮取煤者,罚款50100元。26、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者,罚款20元。27、风筒、电缆、吊挂不合格者,罚款20元。三、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13、据煤矿生产的条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再依据审批后的措施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有效地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为此特制定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年底编制第二年的采掘年度计划及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长、技术、生产、机电、安全等部门的负责人共同进行审核。2、年度计划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由技术、生产、机电、安全等部门的负责人及作业规程编制者共同进行作业规程审核。3、各专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报后寨煤矿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4、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工作地点的风量是否符合要求,做到以风定产,以风定面。5、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瓦斯日报表,做到“三对口”,发现瓦斯超限要查明原14、因,杜绝瓦斯超限作业。6、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实现瓦斯检测监控,由技术负责人、机电负责人负责审批其安全装置、安全措施是否到位。7、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一通三防”技术装备购置配备情况。8、洒水灭尘系统,制定洒水灭尘制度,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灭尘制度的落实情况。9、受水害危胁的区域,编制探放水设计与措施,由技术生产、机电、安全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报后寨煤矿技术副经理审批后实施。10、有瓦斯积存的盲巷或走打开密闭时进行瓦斯排放,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后报龙场煤监站备案。11、特殊构造的掘进、回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后,报后寨煤矿技术副经理审15、批后实施。四、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为了加强本矿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无事故,人人能够自觉认识到“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使隐患能够及早排查,特制定本制度。2、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付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分管范围的隐患排查。3、各工种工作期间,认真检查负责各自工作范围,发现隐患及时排查,对不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当班领导责成专人定期处理,尽量当班解决,当班解决不了的,必须与下班认真交接(交接人员包括隐患地点工作人员、处理人员、班队长、跟班领导)交接清楚方可下班出井。4、对一些重大隐患,当班不能解决,必须及时向矿领导汇报,以便尽快安排人员,并且不能处理的隐患要设警戒或标牌,做好明显16、标志,防止其他不了解情况人员进入隐患区,发生意外。5、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隐患又不及时处理也不报告的,发现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6、对难度较大,一时不能消除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由上级协助解决。7、本制度各工种要认真贯彻执行,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五、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为了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安全生产,使安全工作正常化,有章可循,能及时的发现和排除隐患,特制定本制度:1、大力宣传教育下井人员安全对人生的重要性,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2、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每班必须有跟班矿长、安全员、队长进行全方位的跟值班。3、每周二17、定为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会进行规程学习,学习本矿规章制度,讲事故案例,让职工接受教育。4、每月5、15、25日定为安全自检日,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安全员、队长、机电队长进行全面性的综合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5、成立安全领导组,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工作。逢5、15、25安全检查工作后,要由矿长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例会,由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及机电负责人及各科室参加。安全活动例会要求:1、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制定出措施,定人、定时处理。2、对以前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布置的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奖优、罚劣。3、对本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当18、前工作重点进行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进行处理。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采取有力的安全技术措施,将安全第一方针真正落实到生产建设的每一道工序中,特建立本制度。1、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在安全活动日进行。2、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副矿长、队长、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有关科室参加。3、每一次会议要做好充分准备,抓重点,讲实效,会后对所研究确定事项狠抓落实。4、会议任务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听取各部门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施工队人员。对本部门发生的重大事故19、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吸取教育,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检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奖优罚劣。七、生产调度会议制度一、生产调度会于周一至周六每天早上7:308:00召开,每周日下午16:00由生产矿长开生产总结会。二、参加会议人员:矿级领导、生产及辅助部门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后勤主管领导。(正职有事委托副职参加会议,但必须先给调度请假,否则按不参加会议论处)三、参加会议人员,若迟到按20元/次处罚,若无故不参加会议按50元次/处罚。四、生产调度会由生产副矿长主持,按以下程序进行:1、调度室负责人按时通报上次调度会安排的工作情况及未完成的原因。2、20、生产副矿长汇报当日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包括超、欠)、安全情况、影响生产的主要因素、安全巡查情况等。3、按采、掘、机、运、通、辅助部门、业务部门等顺序发言,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没完成任务的原因和补救措施。4、后寨煤矿分管按分管采、掘、机、运、通、辅助部门的顺序对各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安排落实。5、技术副总经理总体安排部署,传达后寨煤矿主要指示。五、调度会上,手机必须设为震动或关机状态,违者按罚款20元处理。六、矿各部门,无需协调其他部门就可以解决的日常工作问题,不要在调度会上提,需要协调多方解决的问题由生产会协调落实。七、矿调度室当班负责人追查落实安排的工作、计划未完成的原因,由于人为原因(如:21、工作安排、落实、组织不到位)造成影响,视情节轻重对各责任人各罚款50100元。八、“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制度1、每月下旬在调度会议室召开“一通三防”会议。会议由技术副总经理主持,后寨煤矿有关领导、矿各生产部门、辅助部门、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2、通风科负责人总结上次专题会议以来“一通三防”工作开展情况,工程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一通三防”工作的重点,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3、各施工队及业务部门针对“一通三防”提出建议和意见。4、与会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安排。5、主持人作总结。6、主要领导作指示。7、通风科负责人根据会议情况,结合后寨煤矿领导安排布22、置的任务,及时整理写出会议纪要下发参加会议人员及部门,各施工队及业务部门对照会议纪要认真安排、落实,开展好下一阶段“一通三防”工作。8、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一次罚款20元。9、参会人员不得擅自缺席,因事不能参加者应委托部门副职参加(无副职的部门可以委托其它人员参加),否则,缺席一次罚款50元。九、顶板管理专题会议制度1、会议由生产副矿长主持,后寨煤矿有关领导、后寨煤矿各生产部门、辅助部门、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第二周星期六上午10:00召开。2、由生产管理部总结上次专题会安排的工作情况,分析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顶板管理措施,提出下一阶段顶板管理工作重点。3、针对顶板23、工作,各施工队及业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4、与会分管领导按分管范围,结合各施工队及业务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顶板管理工作安排和协调,最后后寨煤矿主要领导作指示。5、生产管理部按会议内容,结合各施工队提出问题和后寨煤矿领导具体安排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各部门按会议纪要认真落实整改,开展好下一阶段顶板管理工作。6、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一次罚款20元。7、参会人员不得擅自缺席,因事不能参加者应委托部门副职参加(无副职的部门可以委托其它人员参加),否则,缺席一次罚款50元。十、 机电、运输专题会议制度1、机电、运输专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机电副矿长主持,后寨煤矿有关领导、各生产部门、机电24、科、各辅助施工队、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2、机电科负责人对上次机电、运输专业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下一阶段机电、运输管理的工作重点。3、与会各施工队及业务部门对机电、运输工作提出意见和改进方法。4、与会后,寨煤矿领导按分管范围,对各施工队及业务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安排处理。5、机电科负责人根据会议安排情况,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各部门以及业务部门按会议纪要对照落实。6、会议召开时间为每月的6号(具体时间在生产调度上通知),会议地点为调度会议室,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一次罚款20元。7、参会人员不得擅自缺席,因事不能参加者应委托部门副职参加(无副职的部门可以委托其它人员参25、加),否则,缺席一次罚款50元。十一、“雨季三防”专题会议制度1、每年的三月份召开“雨季三防”会议,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设立“雨季三防”办公室,“雨季三防”办公室负责日常的“雨季三防”工作。2、“雨季三防”会议为每月一次,直至雨季结束,“雨季三防”会议由后寨煤矿技术副总经理主持,后寨煤矿各属部门和业务部门参加。3、会议由“雨季三防”办公室总结汇报一月来的“雨季三防”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雨季三防”工作,各部门对“雨季三防”工作提意见或建议。4、后寨煤矿各分管副矿长对“雨季三防”工作提要求,安排“雨季三防”工作重点。5、后寨煤矿主管“雨季三防”工作的技术副矿长作总的安排和布置。6、26、“雨季三防”办公室根据会议写出会议纪要,各部门严格按会议纪要要求完成所辖范围内的各项工作。7、“雨季三防”,即“防洪、防雷电、防淹井”。8、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一次罚款20元。9、参会人员不得擅自缺席,因事不能参加者应委托部门副职参加(无副职的部门可以委托其它人员参加),否则,缺席一次罚款50元。十二、“冬季四防”专题会议制度1、每年的十月份召开“冬季四防”会议,成立“冬季四防”小组,设立“冬季四防”办公室,“冬季四防”办公室负责“冬季四防”的日常事务,直至冬季结束。2、“冬季四防”会议由分管后勤的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后寨煤矿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参加,“冬季四防”办公室通报一月来“冬季四防”27、工作的完成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冬季四防”工作。3、各部门对“冬季四防”工作提意见或建议,各分管副矿长对“冬季四防”工作提出要求,安排所分管范围内的“冬季四防”工作。后寨煤矿总经理作总的安排。4、“冬季四防”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写出会议纪要,各部门严格按会议纪要要求开展工作。5、“冬季四防”,即“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6、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一次罚款20元。7、参会人员不得擅自缺席,因事不能参加者应委托部门副职参加(无副职的部门可以委托其它人员参加),否则,缺席一次罚款50元。十三、班前会议制度1、各施工队每班必须召开班前会,班前会的召开由部门负责人或当天带班领导组织。2、班前28、会的召开必须拟稿发言,针对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班需要干的工作进行细化安排。3、班前会的记录必须记录清楚工作的安排内容、参加班前会人数、各施工地点的负责人、班前会组织人等内容。4、班前会必须针对各施工地点的作业环境,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保安措施、确定施工负责人。5、安排整改事故隐患和安全隐患时,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并要求班中有整改情况反馈意见。6、班前结束前全体人员,必须站立进行班前安全誓词的宣誓仪式。7、班前会必须设专门记录本,记录要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十四、 周二安全学习制度1、每周的周二为安全学习日,由施工单位主要领导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分上下午进行,即:中班人员上午学、早班夜班人29、员下午学。2、安全学习的主要内容:一周来的本部门安全工作小结;下一周的安全工作重点安排;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3、针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对本部门的三违行为和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4、传达一周来安检站下发的安全(处罚)通报、事故通报和后寨煤矿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让职工知道全后寨煤矿一周来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情况,最近一段时间的安全工作重点。5、主要与会领导的发言必须有记录,设专门的记录本,记录清楚主持人、参加人数、学习及总结安排情况,发言情况等。6、有关部门要不定期的对30、各施工队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十五、安全考勤、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一)安全考勤制度为了使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到实处,让安全警钟长鸣,特制定本制度如下:1、矿每月由安全副矿长对安全状况作一次总结,对全月来安全上出现的一些情况作一个深入的分析。2、将每次出现的事故类别、人员名字、地点、情形作一个详细的记录。3、根据本矿制度的规定,对分析后查出的失职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4、对处分后的人员要通报。5、每季度下来对安全工作作一次全矿性的评比。6、半年下来,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应对全矿的安全工作写成书面材料交矿办公室留存,作为年终总结材料。7、年终全矿召开安全总结大会,对一31、年来抓安全突出能手给予奖励。(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为了加强井下的安全管理,做到万无一失,对职工负责,特制定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具体如下:一、每班在下井前由矿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检身员在距井口20米外的地方进行入井检身。二、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准入井。三、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矿灯、安全帽、自救器,严禁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四、检身员必须认真检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物品要立即没收,并登记汇报值班领导进行处理。五、必须认真填写入井名单,出井后必须再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班后将情况报矿调度室值班领导。第二章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矿井测风制度1、为严格执32、行“煤矿安全规程”,了解井下通风情况,及时调节风量,避免风量过大过小,确保通风良好,防止瓦斯超限,特制定本制度。2、矿井测风几项规定:(1)建立测风站: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井口往下20米左右位置建立测风站,并挂侧风牌板。(2)经常保持有合格的高速、中速、微速风表各一台,秒表一只,干湿温度计一个,钢卷尺一个和测风记录表。(3)测风时间:每月5日、15日、25日进行一次全面测风。特殊情况,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4)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及时填写在测风地点的测风记录牌上。测风牌必须填明:断面、风量、风速、温度、测风时间、测风人。同时要填写测风记录表,及时报技术负责人和矿长审查。(5)每次测风后33、,测风员要根据测风结果在矿通风负责人领导下,进行风量调节。(6)测风员必须由市局以上培训单位培训合格的人测风。3、保护好测风记录牌:测风记录牌和瓦斯记录牌一样重要,必须保护好,不准任何人涂改、损坏,否则按破坏安全设施,有意制造事故重处。二、矿井测尘制度1、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2、呼吸性粉尘: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3、粉尘34、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三、井上下防灭火制度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兄弟矿井防灭火的经验和教训,制定井上下防灭火制度。一、必须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严禁携带明火、火种、易燃品等下井,井下和井口房严禁明火和火种,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要料场距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井口和井下电器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35、置。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二、井下配电峒室(包括临时配电室)设置消防材料,储存足够的消防材料工具,采掘工作面设备附近配足消防器材。三、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证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四、井底、车场(后期)、机电硐室都应有灭火器材。五、坚持执行我党对火灾事故的“预防为主,消防并举”的政策方针。六、井上防火1、严格禁止易燃品的乱存乱放。2、不得无计划乱架电线,禁止裸露电线从要料场上空通过。3、对灶灰指定地点存放。4、贮存200立方米以上防火用水。5、有计划堆集沙堆以供灭火。6、按规定配置消防材料。7、煤场附近严禁烟火。8、木料场、井口房,井口附近严禁吸烟及火种靠近,附近20米不36、得有烟火。四、瓦斯员检查制度1、每班必须配备经过市局以上单位培训的专职瓦斯员。2、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各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如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3、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的瓦斯巡回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4、工作面每次放炮,都必须进行“一炮三检”,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表,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牌板,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5、瓦斯仪必须定期检修,瓦斯员进坑前必须认真检查瓦检仪。6、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停送风制度。7、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员交接班制度。五、“一通三防”组织机构、会议制度及检查制度通过历年事故教训,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是我们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37、重,为此,特定以下制度:1、一通三防领导组织机构:组 长:由矿长担任。具体组织全面实施对一通三防工作的领导。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矿长和机电副矿长及技术矿长、生产矿长担任,密切配合矿长进行具体贯彻落实。成 员:由安全员、各班瓦斯员、电工组成,每个成员要具体分工,贯彻落实。2、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每次会议事先做好准备,要求领导组成全部参加,其内容主要从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瓦斯检测审报、防尘、防火等方面的管理,根据问题的主次轻重缓急认真解决。其时间:每月30日定期召开一次(如有要事可适当退后)每季进行一次总结(连同当月一次召开)到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并召开38、全矿总结表彰会。要求每次会议都要总结上段、安排下段。把存在的问题处理解决在萌芽状态。3、严格“一通三防”检查制度:要把“一通三防”工作的检查建立在日常检查、特工检查的基础之上,和定期检查结合起来,并对查出的隐患重点放在认真整改上,其要求是:、坚持搞好日常检查:瓦斯员必须专职持证上岗,必须按班配齐配足,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和“一炮三检”制度,电雷管由瓦斯员管理,瓦斯仪器要清晰准确,不空班漏检,任何情况不瓦斯超限作业。队长、安全员、电工、放炮员等“特工”人员必须配戴报警矿灯。随时随地进行瓦斯监测,报警矿灯必须 经常校对,保证准确无误。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工作面实行风电、瓦电闭39、锁,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工作面放炮要实行班队长、放炮员、瓦斯员“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使用完好的发爆器。、坚持搞好检查:“一通三防”领导组要在每月召开定期会议的前12天,由矿长亲自率领到现场全面进行“一通三防”工作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三定”表,属一般的好解决的问题,限期立即整改,对老大难问题,要在每月定期会议上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按期落实解决。六、通风设施管理和检查制度1、主、局扇必须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主扇24小时专人看管(主扇操作工),保持矿井正常通风,发现有异常响动及跑漏风等时,应及时处理。局扇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局扇不得随意关停,发现40、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主扇操作工应定期对主扇进行加油、检查,保持主扇正常,对备用主扇也应每周检查,保持能够随时使用。并且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使之能够保持随时反风要求。2、井下风门,由安全员负责管理,每班检查三次,发现有漏风超过规定或者是风门合页等损坏,应及时进行处理。3、井上下所有正反向风门应保持正常,由安全员负责每班两次检查,保证在需要反风时通风设施完好。4、局扇风筒由每班瓦斯员管理,破风筒必须现场更换,并拿出缝补。5、测风表由测风员管理,每次使用后清理煤尘,保持整洁,并按规定进行校正。6、井下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由当班瓦斯员管理,每班检查是否有跑漏风,每周检查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当班处理。741、各种通风设施,跟班矿领导必须每班检查一次。七、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局扇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压入式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理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局扇的吸入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生循环风。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距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局扇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应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无论是否工作或交接班时,使用局扇通风的掘进工作面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恢复通风前,必42、须检查瓦斯。压入式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局扇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局扇要离开地面,高度大于0.3米。一台局扇原则上只能向一个掘进面供风。对风筒的要求。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米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风筒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反压边。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要用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2、临时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规程规定,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如要停风,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停风前,撤出巷道理内的全部人员。切断停风巷道内的一43、切电器设备的电源。在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悬挂明显警示牌,严禁人员入内。停风的独头巷道,每小班在栅栏处至少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如果发现栅栏内侧1米处瓦斯浓度超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汇报矿领导,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密闭)。3、一般情况下,不应进入停风巷道深处地进行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检查工作: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停风巷道深处进行检查工作时,应遵守以下要求:检查测定工作应由两人共同进行,前后保持35米距离,后者负责监护责任。由栅栏处向巷道内逐段检查测定,切勿深入太远。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进时,应立即返回,停止检测,同时还应检查氧气浓度,44、当氧气浓度低于规程规定时,也要立即返回。进入停风巷道内要时刻注意巷道邦、顶及支护状态,且千万不要引起一切坚硬物体的撞击。八、主扇风机管理制度1、主扇风机(后期)不经矿长批准,不准任意关停。2、主扇风机房内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经常保持整洁,无关材料不准存放。3、主扇风机必须配备专人昼夜轮流值班负责看管,按班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表,并签字。4、主扇风机房内要备齐备足消防器材,房内及其20米附近不准有明火。要备一台备用电机。5、主扇停电后,风机房值班人员要及时打开副井风门。立即通知电工开启备用电源,来电后首先关闭副井风门,开启主扇,达到正常通风。6、风机房值班人员有随45、时检查副井风门的关闭情况和跑漏风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进行处理。7、值班人员必须熟悉风机房内设备性能的操作程序,要坚守岗位,确保风机正常运转。九、停送电、停送风制度及安全措施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加强我矿的通风、瓦斯管理,搞好一通三防工作,特制定本矿的停送电、停送风的制度及安全措施。1、配电室、风机房必须用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担任。2、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均不得失爆,局扇必须风、瓦电闭锁,“特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主、局扇不准任意关停,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主扇风机房要按班填写运行记录,备有主扇一台。4、因停电、停工后复工的46、安全措施:主扇停电后,由风机房值班人员及时切断井下电源,启动备用电源或发电机。井下工作人员根据停电时间长短决定是否出井。主扇停风后,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等待出井。来电后,关掉电机,重新起动主扇,等总回风巷瓦斯降到0。75%以下,方可对井下送电。井下送电后,由安全矿长、班队长、瓦斯检查员、电工下井检查,由井底车场向工作面逐段检查瓦斯,逐段送电,对独头掘进工作面,在风电闭锁前提下按逐段送风、逐段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在检查人员认为通风正常、瓦斯不超限情况,方准工人入井工作,井下方可送电生产。井下局扇不准任意关停,因检修、停电等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在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当局扇及其启动47、装置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启动局扇,检查工作面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人工送电进入作业。因停电、停风或临时停风停工的地点,要恢复工作,必须事先排除积聚的瓦斯,当瓦斯积存量大时,必须按照排放瓦斯 程序逐段排放,严禁“风吹”的方法排放瓦斯。非井下正式电工,其他人不准乱动电器设备。十、停送电、停送风实施细则1、停送电、停送风人员负责区域:地面配电室由机电负责人管理,风机房由主扇看守员管理。主大巷到工作面进风巷由跟班电工负责全面管理。工作面、工作面回风巷至总回风巷由跟班电工负责全面管理。在班中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停送电、停送风时,各班跟班电工、瓦斯员、通风员互相配合进行停送电、停送风48、。2、实施细则:停送电细则井下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电时,必须由电工、瓦斯员报跟班矿长,跟班矿长报地面调度室值班矿长,经值班矿长通知地面配电室,切断通往井下的所有电源。检修完毕,送电时,必须由跟班矿长向地面调度值班矿长报告检修完毕。值班矿长接到通知后,通知配电室恢复供电。停送风细则由于井上停电、停风时,因由值班矿长组织主扇看守工、机电人员打开主井风门自然通风。通知井下人员尽快出井,任何人不得随便乱走,跟班电工切断所有井下电源。检查发电机蓄电池、油、水等是否正常;切断常用电源,开启备用电源开关,接通备用电源或启动发电机(发电机正常发电后),关闭副井风门,并启动主扇恢复供风。常用电源恢复供电时,先49、切断备用电源后合上常用电源开关,并同上重新恢复主扇通风。根据本矿实际情况,通风30分钟后,经瓦斯员检查总回风巷的瓦斯不超0.75%时,报矿值班矿长批准后,方可向井下送电。经瓦斯员从井底车场开始逐级检查各车场的瓦斯浓度,一直至工作面车场的瓦斯浓度不超限时,电工才准逐级送电至工作面车场。瓦斯检查员检查局扇及启动装置前后10米的瓦斯浓度不超0.5%时。才准电工启动局扇,瓦斯员检查工作面所有地点的瓦斯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时,才准电工向工作面送电,并且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十一、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生产矿长负责,技术负责人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矿要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要有专门防尘队伍50、。综合防尘工作必须齐抓共管,明确生产队组和专业队伍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2、每个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3、井下防尘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溜煤眼、装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及正在掘进的巷道中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应安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供清洗巷道使用。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顺槽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必须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装转载点必须设三通并按阀门。4、防尘用水水质,要达51、到下列要求: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 /L ;悬浮物粒度直径不得大于0.3mm ;水的PH值在69.5范围内。水质必须每季测定一次。采区巷、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中,都要安装过滤器,每月要冲洗一次过滤设施。5、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喷雾洒水设施回采工作面必须完善的管路系统,顺槽管路按百米一处(皮带巷每50米一处)标准设置三通阀门,每三天冲洗一次巷道,严禁巷道煤尘堆积。各种喷雾设施符合下列要求:进、回风顺槽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专人看管。机组外喷雾必须使用加压泵,喷雾水压必须达到0.81Mp a 。外喷总水量:15号52、煤层不小于150L/min ,其它煤层不小于100L/min 。外喷雾要在机身两端、摇臂、滚筒后端等处,多处设置。移架喷雾采用液控联动阀结构。综采支架每10架安装一道,起跟机降尘作用;综采放顶煤支架每架都要设置。喷雾水量10L/min ,压力达到0.81Mpa 。每架放煤口必须安装自动喷雾设施,喷雾总水量30L/min ,水压达到0.81M p a 。各转载点喷雾,要设施独立,使用正常,必须采用喷咀型结构。各种喷雾洒水设施在工作面投产时必须一步到位,安装齐全。坚持准受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包保合同,其完好使用率达95%以上,失修率在5%以下。此项工作必须配备专职防尘工。6、掘进工作面防53、尘措施。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管理完善,三通阀门齐全,应采用湿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喷雾、冲刷井壁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净化水幕安设两道,开口抬棚以里30米处一道,距掘进面2050米范围安装一道,其中岩巷掘进要安装压气喷雾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喷雾洒水降尘,喷雾装置洒水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 pa 。7、运输巷道防尘措施。主要运输大巷每半年冲洗一次,每年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每半年冲洗一次,采区上下山巷道每季冲洗一次。主要运输大巷,必须配备洒水车,冲洗刷白巷道。主要运输大巷底卸仓,小井煤仓绕道等处,连通的采区巷上部车场绕道,全部安装自动喷雾洒水装置降尘。运输系统的防尘,54、由运输组负责,通风组配合。8、隔爆设施。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新采区,都要组织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凡鉴定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并符合粉尘防治规范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有关规定,其中:凡采区以上巷道必须设置主要隔爆水棚,用水量按巷道面积计算,不小于400L /m 2,水棚排距1.23m ,棚区长30m ,在采区巷口以里5075米巷道内设置。采、掘工作面隔爆水袋,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小于200L /m 2,水棚排距1.23m ,棚区长度20m ,在进、回风顺槽口、掘进巷开口抬棚从里5075米范围内巷道内设置,并距风门要大于25m 。隔爆设施要实行挂牌管55、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棚区长度、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水棚检查每半月一次,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由通风组负责。9、局组织对综采工作面验收,凡未注水,不使用加压泵,防尘系统不完善,不予验收,也不准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放限。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执行中的分工,检查考核办法由各队具体制定。局要定期检查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矿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定级。十二、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中防尘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止煤尘事故,特制定本制度:1、防尘措施工作面煤尘及杂物每班清理。运输、回风巷及顺槽10天清理一次,并按需要随时清理。加强洒水灭尘,对工作面每班洒水56、灭尘,巷道中定期洒水灭尘,7天至少洒扫一次。洒水管路保持畅通无漏水,每周检查一次。推广试行湿式钻孔、水炮泥。矿井设置防爆水袋数量规定应符合规程要求。2、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加强防治矿尘工作,定期清扫、洒水。在煤尘易产生回风顺槽加洒岩尘,减少煤尘危害,煤尘与岩尘应定期清扫更换。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时、水量及安全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十三、压风自救设备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安全设施管理,提高矿井灾害应变能力,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对压风自救设备特作如下规定:一、通风队对井下的压风自救设备进行建帐立卡管理。二、安装地点:第一组距工作面2550米,第二组距第一组50米,依次类推,放炮地点57、及警戒位置处必须安装压风自救设备,每组不少于5个。三、安装完后,由矿安排组织验收,使用部门接管,并负责压风自救器及管路的维护管理,防止丢失、损坏。四、各部门,特别是使用部门要教育员工爱护井下的压风自救设备,严禁破坏及盗窃,一经发现损坏或丢失,一律照价赔偿。五、使用部门每天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管理。六、放炮前必须检查供风情况。若压风自救器无风,严禁放炮。七、安全管理部对全矿井压风自救设备的使用每旬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十四、防尘设施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保证“一通三防”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根据本矿实际,制定如下防尘设施58、管理制度:1、加强对员工进行煤矿安全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学习,提高安全和遵章守纪意识,认真爱护和正确使用井下“一通三防”设施,不得损坏和破坏,更不能进行偷盗。2、通风队通防工下井时必须认真检查井下所有通风防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3、通风队负责采掘工作面及两巷“一通三防”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拆除。采掘施工队负责“一通三防”防尘设施的使用和管理。4、通风队有权对损坏、丢失和不按操作要求使用通风设施的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矿领导处理。5、采掘两巷的喷雾洒水装置,防尘喷头一个掉落罚款20元。6、转载点防尘管路、喷头齐全、阀口灵活、管路畅通,吊挂在机头正上方不超过500毫米处,且使59、用正常,否则一处不合格罚司机50元。7、对防尘设施出现的一般问题,通防工必须及时处理。一次不处理罚20元。8、防尘设施出现丢失、损坏(包括喷头、水幕)必须及时向队长汇报,否则罚通防工20元。9、岩巷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湿式凿岩、冲洗岩帮,洒水装岩、放炮前后喷雾和个人防护措施;煤巷掘进应使用供水电煤钻和水炮泥;主要运输巷和回风巷要实行水幕净化通风,装载点洒水喷雾。第三章瓦斯管理制度一、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了解和掌握井下同地点,不同时间的瓦斯涌出情况,以便进行风量计算和分配,调节所需风量,达到安全、经济、合理通风的目的。二是为了防止和及时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等隐患,采取针对性60、的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1、瓦斯检查员入井的准备工作:携带瓦斯检查证(岗位资格证),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光学瓦斯检查器,温度计、园珠笔、粉笔、瓦斯检查杖、胶管、胶球以及其它指定的检测仪表等工具。检查自救器和各种仪器的完好性能。清除光学瓦斯检室器内的气体,在新鲜风流中,定好“零点”。根据班前会领导要求和布置的任务,以及上一班的工作情况确定本班的工作重点,措施和注意事项。按照交接班制度的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2、检查瓦斯的地点:凡井下有瓦斯涌出或有可能积存瓦斯的区域和地点,都应进行瓦斯检查。主要有以下地点:采、掘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中的风流。各采区、水平,一翼回风和矿井总回风流。放炮61、地点,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的风流。进入串联工作面或机电硐室的风流。各种密闭、盲巷以及顶板冒落可能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和部位。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的停风区,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的风流。具体检查测定地点:矿井总回风、一翼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测定,应在测风站内进行。采区回风道里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测定,应在该采区全部回风流汇合后的风流中进行。采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测定,应在采煤工作面的进风流、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流和关键部位进行,并要检查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单巷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时,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应在掘进工作面风流和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进行。3、瓦斯和二氧化62、碳浓度检查测定的方法:测定瓦斯浓度时,在巷道风流的上部进行,即将光学瓦斯检定器的二氧化碳吸收管进气口,置于巷道风流的上部(风流断面全高的上部,约1/5处)进行抽气,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测定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的下部进行抽气(风流断面全高的下部约1/5处)。首先测出该处瓦斯浓度,然后去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测出该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浓度,后者减去前者再乘上校正系数即是二氧化碳的浓度,这样连续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4、瓦斯检查工作必须遵照下列规定执行:必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地点、检查方法,进行认真的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工作。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巡回63、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每班必须检查3次所有要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并要相应地填写记录和牌板,做到“三对口”。必须如实填写瓦斯浓度情况,严禁虚报、假报,严禁空班、漏检和迟到早退。工作面放炮时,必须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做好记录和填写牌板。工作面停风时,瓦斯员必须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5、瓦斯超限时应采取的措施: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浓64、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订措施,进行处理。以上瓦浓度超限时,瓦斯员有权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要向矿有关领导汇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瓦斯员的指挥,工人不得违章作业,干部不得违章指挥。6、65、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制度时间、地点的规定:早班:23:30下井23:40检查总回风,依次检查井下配电室、掘进回风、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进风、回采工作面(1:00)。2:304:00第二次巡回检查、检查地点、顺序同第一次。5:307:00第三次巡回检查,检查地点、顺序同第一次。其它班次依次类推7、瓦斯员必须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时间:早班0:00、中班 8:00、三班16:00。二、瓦斯员交接班制度1、瓦斯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2、瓦斯员不得迟到、早退、使检查区域出现无人检查,无人监视的空岗状态,以致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瓦斯积聚等各种隐患而发生事故。3、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66、几个方面的工作情况:交清各工作面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交清各工作面的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有关设备的装置的状态,是否需要维修、增设或拆除。交清各工作面原来和新发生的各种隐患,当班处理情况和需要如何继续处理。交清有关领导对某项工作指示的落实情况和还需要请示的问题。其他应该交接的工作内容:接班人对交接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必须在交接手册上互相签字,做到有据可查。4、接班人接班后,除按规定正常检测之外,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注意检查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是否符合规定和局部通风机是否发生循环风。注意检查局部67、通风机,掘进面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规定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检查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处的瓦斯浓度。注意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高顶、冒落处的局部瓦斯浓度和体积。检查瓦斯传感器是否损坏,失灵及其吊挂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风筒接设、吊挂质量及状态。三、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贯通前:一般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前20米时,技术员应通知生产调度领导停止一头掘进,只能单头掘进。必须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必须准确报告每班剩余的贯通距离。2、贯通时:必须派干部(包括通风部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只准一个68、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打好花闭。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贯通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后,放炮工和班组长、瓦斯员必须共同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柱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69、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防止破碎顶板冒落。在突出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贯通前,上部平巷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米。贯通前放炮时,必须通知上部平巷撤人。3、贯通后:贯通后,应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立即进行贯通点处的支护,防止因空顶面积大而发生冒顶。清理干净贯通点处的煤,保证通风断面,保证风流畅通。四、“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一炮三检”制70、度是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对放炮地点附近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瓦斯超过1%,不准放炮。2、“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是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五、瓦斯排放制度瓦斯排放工作必须提前制定出安全措施,由瓦斯员和跟班矿长和班队长现场指挥,按照措施要求进行瓦斯排放工作。1、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排放瓦斯工作: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必须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71、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措施。恢复已封闭的停施工队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率先制定措施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2、盲巷管理制度:井下一般不得留有盲巷,以防瓦斯积存、因地质构造、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等原因,已造成的盲巷,必须加打花闭、揭示警标,如果瓦斯超过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必须进行密闭。花闭或密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检修,保证其完好。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盲巷的花闭或密闭。临时花闭或密闭的掘进巷道需要打开密闭时,必须事前先请示矿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后才能打开。临时停工72、的掘进工作面原则上不准停风。要巡回检查花闭口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情况。花闭或密闭的巷道必须切断电源,断开铁道,撤出设备。3、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明确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制定控制送入独头巷道里风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确定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标明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的位置。明确撤人范围,指定警戒人位置。明确停电范围,停电地点及断、复电的执行人。明确必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和复电时的瓦斯浓度。明确排放瓦斯的负责人和参加人员名单及各自担负的责任。排除串联通风地区的瓦斯,必须先从进风巷的第一个工作面排除,待其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73、可排除被串联的第二个工作面。4、排放瓦斯时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矿领导批准,负责贯彻实施责任落实到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排放瓦斯前,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中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的送入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瓦斯浓度不超限74、。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min 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送电。5、瓦斯排放矿井停电时主扇排放矿井中的瓦斯地规定,主扇恢复通风时,井下严禁供电,主扇附近等不得超过1%,电机等不得有失爆,附近20米不得有明火、明电,电器严禁失爆,并要限量供风,保证瓦斯不得超过排放瓦斯规定,瓦斯降到0.75以下方可人员入井检查,检查井下进回风巷及配电室瓦斯无超限方可对井下75、送电,井下再对局部瓦斯排放。排放密闭区时,必须停止其它所有工作地点工作,限量供风,并将排放瓦斯直接引入总回风道内,切断回风巷中电器电源,排放方法同局部排放。排放瓦斯尾巷、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瓦斯的排放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执行。六、安全装备管理制度1、“一通三防”方面:风、电闭锁、瓦斯、电机闭锁装置,要灵敏、准确、可靠、专人管理。风门、风筒和风桥要完好,并要专人管理维修。瓦斯报警灯要定期校对,经常维修,保证其完好、灵敏、可靠。光学瓦斯检查仪要定期校对、换药、清洁、保证完好。风机、风筒要专人管理,按规程要求连接。2、运输方面:斜坡“一坡三挡”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要专人管理。绞车安设牢固,76、护绳板完好起作用。电铃声光信号要齐全、灵敏、可靠。七、瓦斯报表审批制度1、没有合格证的人员,不准代替瓦斯员检查瓦斯。瓦斯员必须按班配齐配足,不准空班漏检。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一炮三检”制度。2、瓦斯检查员必须做好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班报三对口,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下班出坑后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送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批。3、填写的瓦斯检查班报,必须当日交回,不得找借口拖延或漏报。4、瓦斯班报审阅,如矿长有事不在,由指定副矿长审阅。5、如遇井下停工、停产或检修等情况,也必须按日、按班填写报表,以备审查。八、盲巷管理制度1、布置井下巷道77、时,必须注意避免出现盲巷。2、凡超6米的巷道,都视为独头巷道,凡属盲巷必须进行临时或永久性封闭,对临时封闭的巷道,必须切断电源。3、对临时停工的巷道必须进行花闭、花闭孔见方不得超过0。3米。并悬挂醒目的警标牌严禁入内等字样。4、如临时停工的巷道不便花闭者,必须进行通风,按正常检查瓦斯,并不准随意关停风机。5、开启临时或永久封闭的巷道时,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打开密闭的工作必须有矿领导现场指挥,瓦斯员检查瓦斯,恢复通风必须按排放瓦斯程序进行。逐段排放,严禁采用“一锅端”的做法,当瓦斯 含量降到规定限度,才准送电、启动电气设备。6、在开启盲巷密闭和恢复通风的巷道必须注意顶板检查管理,严防冒顶事故。78、7、凡属井下、密闭巷,要统一编号,明确标示在图上,并记录存档,以备检查核实。九、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管理制度1、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进行校正一次,允许误差:02时小于0.1,23时小于0.2,35时小于0.35。2、便携式使用环境温度为:040,湿度小于98RH。3、仪器零点调节和精度校准开机预热15分钟。4、要防止仪器猛烈摔打、碰撞。5、仪器应编号,领取时必须用牌或记名。6、仪器要加强充电管理,充电时仪器必须插到位,充电指示灯有充电指示。(一旦脱电,将缩短使用时间,必须更换电池)。7、收回的报警仪必须检查外观有无损坏现象和缺件情况,如有疑问和未按时交回的仪器,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十、自救器管理79、制度1、自救器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对不合格的自救器不能发放入井。2、仪器应编号,领取时必须用牌或记名。3、自救器交回后必须把外观整理干净,不得有煤、泥沾在外壳上,保持整洁。4、交回的自救器每班必须检查其密封情况,只有密封完好的方准上架。5、交回的自救器按号上架,如有损坏,必须向值班汇报。十一、放炮管理制度1、入井前由当班班长填写雷管、炸药领料单,填清需要的数量、使用地点、日期、班次。放炮员持雷管、炸药专用领单及放炮合格证到炸药库领取当班需要的雷管、炸药。2、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其监护下的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雷管和炸药要分别装箱运送,严禁装在一起。严禁将爆破80、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3、放炮员必须把送到工作地点的雷管、炸药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药箱必须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4、放炮员负责根据工作面炮眼数量做好引药,做引药必须遵守爆破的相关操作规程,5、生产班长负责安排人员准备好足够的粘土炮泥,并运送到工作地点待用,炮泥质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得过硬或过软。6、瓦检员检查装药地点附近20m内瓦斯浓度,并将检查结果通知放炮员和班长,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装药,瓦检员必须做好记录。三、装药、联线工作1、装药和脚线的联接工作只能由放炮员操作,允许1人在工作面从事递送炮泥等与放炮有关的工81、作,其余人员必须撤到警戒线外,安全员可监督装药联线。2、装药时,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每个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好后,不得把雷管脚线同导电体(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矿灯等)相接触。装药时,变质和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炸药不得使用。3、半煤岩、煤岩、采煤工作面所有炮眼必须装填底泥,底泥长度不得小于0.05米。装药必须采用正向装填结构,即底泥炸药水炮泥封泥。每一个炮眼只能使用一条引药(1个雷管),孔口剩余炮眼必须用粘土炮泥封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4、装药后,由放炮员和生产班长联接脚线,同时清理消耗的炸药、雷管数量。脚线联接完后,由瓦检员82、再次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通知放炮员联接脚线和母线,同时出示瓦斯检查结果并作好记录,联线应采用大串联联接,放炮员在联接脚线和母线前必须检查碛头脚线有无错联、漏联情况,防止瞎炮产生。四、撤人设岗、放炮:1、工作面放炮准备工作做完后,由生产班长负责安排专人沿作业规程规定的搜索线路进行搜索,在警戒线挂牌设人站岗,岗哨全部到位后,由查岗人员向班长报告。放炮员沿途检查母线完好情况,并鸣哨示警,沿途撤出人员顺序为:其他人员班长瓦检员放炮员。2、生产班长、瓦检员、放炮员到达放炮地点后,生产班长必须检查岗哨设置情况和询问瓦斯检查结果,在岗哨设置齐全、瓦斯浓度低于1%、局扇运转正常情83、况时,向放炮员下达放炮命令。3、通电放炮后无论是否听到放炮声响都必须立即取出放炮器把手,摘下母线扭结短路,严禁二次或多次充电起爆。放炮器的把手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五、炮后检查, 1、通电放炮后无论是否听到放炮声响,都必须等足作业规程或措施规定的时间后,由放炮员通知生产班长、瓦检员进入爆破现场检查。进入顺序为:瓦检员放炮员生产班长。瓦检员负责检查通风、瓦斯、爆燃情况,并做好记录;放炮员负责检查瞎炮、残炮、爆燃情况:生产班长负责检查顶板、支护、突水情况。2、严禁放炮员用放炮器两接线柱短接充电检查放炮器性能,严禁放糊炮。4、当班瓦检员必须认真填写好“一炮三检”记录。5、装药的炮眼必须84、当班放炮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有尚未放完的已装药的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同下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班。6每班雷管、炸药消耗量由班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在下班时全部退交炸药库。严禁个人私存。7、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8、距离(掩护地点到放炮工作面的最远距离)规定:岩巷:直线段200m,拐弯巷150m。半煤岩巷:直巷100m,拐弯巷75m,并在新鲜风流中放炮。采煤工作面:不小于100m,并在进风流中的压风自救硐室内放炮。通风系统未形成前,严格执行“地面放炮”制度。9、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机电管理制度一、机电管理交接班制度一、为了掌握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85、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进行交接班。二、交接班的人员凡按八小时工作制上、下班对口的机电设备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薄,双方签字。三、交接的时间和地点:接班人要提前半小时到现场与交接班人交接,不得早退或晚到。四、交接班形式交接班双方现场检查交接,做到面对面,口对口,手拉手,交接不清都不走,重大问题填写在交接本上,双方签字作为交接依据。五、交接的范围及内容:1、范围:包括井上下绞车、风机、水泵、变配电室、跟值班电工等。按交接班表格内容认真填写交接。2、跟班电工八不交接:电缆悬挂不整齐,未悬挂的距离超过工作面10M或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工作面无电煤钻综保、电钻温度过86、高,声音不正常,不完好,没有实行风电、瓦电闭锁;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或缺少零件;该移动的设备没有移动或没有完成;讯号不灵、不通;工具丢失损坏;绞车温度过高,运转声音不正常;事故未处理,故障未排除。二、设备管理制度、包机制度1、加强设备管理维修,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有利于正常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安全生产。2、要按照机电设备的完好标准和煤矿设备管理规定,进行设备的管理和维修。要买好,安装好,使用好,管理好,维修好设备,充分利用设备效能,保证安全生产。3、设备管理的范围;包括设备的选购进矿,试验、验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后的维护修理直至报废等有关设备的技术管理及设备经济管理的全部工作。4、87、合理选择设备: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高、经济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防爆)有合格证,购进的设备要经机电负责人检验签字,入井的机电设备必须防爆员检查签字。5、设备验收:设备进矿后,要经过对设备技术性能、质量、数量、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的检验,该入库的要迅速入库,不能入库的要下垫上盖,然后上台帐、牌板、编号等入档工作。6、设备的使用安装设备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安装,主要设备由机电负责人组织运转,验收签字,井下采掘设备由班队长验收签字。配备机电维修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持证的人员担任。对设备要懂设备性能、结构原理、会操作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建立司机和跟班电工的岗位责任制和包管理、包维护88、修理的包机制度,实行包机、包段负责管理制。挂牌定人负责。按照设备使用书,合理安排负荷,不论电气或机械设备都不得超负荷进行运转。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发生故障要派人及时修理,不准让设备迁就生产。7、合理进行日常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设备的帐、卡、技术档案和图牌板管理制度,即财务部门建帐、建卡、机电部门建技术档案,生产部门建图牌板管理。月终由生产会同财务、机电核对一次,做到“三对口”、“四相符”坚持帐、物、卡、牌对口的清理核对制。建立矿、队组二级设备分管制和机电设备的分线分段管理制度。建立机电交接验收,严格执行八不交接制。(见交接班制度)建立健全设备调度传票制度及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制度。三、设备89、运行保养和定期检修及巡回检查制度1、设备运行保养制度司机对设备做好四级保养,接班后,班中、交班前要紧固螺丝,加油润滑,清理卫生,确保防爆性能完好,防爆装置完整,工作场所卫生。跟班维护电工,要在接班后、班中、交班前,检查维护好设备线路,确保设备完好,螺丝垫圈齐全,接线合格,线嘴的档板完好,不失爆,电缆悬挂整齐,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要配合好司机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更换磨损零件。发生机电事故,主管人员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分析和追查事故责任。2、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年维修:高压开关跌落擦试及熔量接触检查。变压器卫生清洁和加油接线保养。防爆开关配电盘、避雷器保护和内压保护。各配电设备熔丝90、降压,熔量检修。主绞车、主扇或发电机组要性能保养。报表资料校对整理。半年维修:矿车清洗、加油机械维修。消防器材和高压操作用具保养。充电架电气指示擦试保养。矿灯容量和完好检修。用电设备接地检修。备用设备维修。配电盘、防爆开关内部卫生清洁。月维修:各运转设备加油(含输送绳等)。用电设备保险熔量、接触检查。地面用电设备巡修(含照明设备)。井下设备失爆检修。配电设备卫生及发热检查修理。矿灯加液和清洗矿灯。配发电设备和工具调整校对。日维修:损坏机电设备的保养修理。大型设备表面和室内清整。矿区照明用电应急维修。正常值班检修。井上、下、外界设备通讯的维修。3、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地面电工对地面电器设备每91、日巡回检查一次。(2)、井下电工对井下电器设备在上下班时各巡回检查一次。四、机电管理安全活动制度1、矿机电管理领导组,在矿安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由分管机电的副矿长任组长,机电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班电工和机电维修工组成。2、矿机电管理领导组,每月底召开一次定期安全会议,其内容是总结当月工作,并布置下月的工作,通过各自工作汇报,进行检查督促,具体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3、每月5日和25日由分管机电副矿长组织两次自检(包括井上和井下),自检情况必须向矿长汇报,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三定”的办法填写三定表认真解决。三定表要存档。4、对所属机电管理人员,每星期三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学习有关规章制92、度,交流经验、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严重的进行检查处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活动,进一步配合生产搞好机电管理。5、机电管理领导组要责成专人,对机电组每月的定期安全会议、安全自检情况和安全活动日情况、必须做出详细记录,于每月底送矿长审阅。五、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机电管理是煤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到煤矿的生产与安全,所以必须加强对机电的领导和日常的监督和检查工作。1、矿领导必须有一名副矿长分管机电工作,在矿长的统一领导下,向矿长定期进行工作汇报,以便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2、机电队长直接受分管机电副矿长的领导,对机电组的人事调配和工作安排等要随时向分管机电副矿长进行请示和93、汇报。3、机电副矿长要坚持每日在矿值班,全面指挥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工作,每月进坑不少于10次。机电队长要根据各班情况,跟班在现场直接进行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班机电设备正常运转。4、机电队长在班中发现机电操作人员不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不负责任,甚至违章蛮干,可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检查处分,情况严重者可通过机电副矿长给予撤职开除。5、机电副矿长和机电队长,每月至少进行两次不定期的突击查岗(包括夜班),如发现工作人员随意脱岗、串岗、上岗睡觉、违章操作等行为,必须根据情况严肃处理。六、电气试验制度为加强我矿电气试验工作,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94、特制定本制度。一、我矿变电所及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和电工仪表、继电保护装置校验。须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要求进行。二、电气试验组的工作范围是:1、本矿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以及继电保护装置和盘用电工仪表校验。2、电气设备检修前的试验和检修完成后的试验。3、本矿自行安装的中小型设备的验收工作。4、协助上一级电气试验单位在本矿进行的电器试验工作。三、应根据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设备试验计划,报后寨煤矿技术部门审批后负责执行。计划审批后,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矿井主要设备的试验应尽量与矿井设备检修同时进行。矿主管机电工作的工程师应定期对电气试验执行情95、况和电气试验情况进行检查。四、编制电气设备试验的原则是:1、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周期。2、历年设备试验变化趋势及近期运行状态。3、电网运行方式和负荷的变更。4、日常运行维护人员的意见。5、季节性要求和其它特殊情况。五、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的历年试验资料和档案,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六、井下试验的安全措施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七、对于长期在井下超过三个月、地面超过六个月停止运行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八、新装和大修后的充油设备进行交流耐压时,油质必须96、经试验合格,否则不准进行试验。九、运行中主要大型设备,主要电缆等须进行耐压试验。七、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对运行操作人员的规定:凡运行操作人员,必须要持有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司机证,否则不准操作。二、变(配)电气高压设备的倒闸操作:(一)正常情况下的倒闸操作:1、单人值班的变(配)电所的倒闸操作,只能对有断路器的开关柜进行单一的操作。当对变(配)电设备或供电线路进行检修时,可由值班员操作,检修负责人监护。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在变(配)电是设备或供电线路进行检修时,可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该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工作负责人监护。(二)特殊情况下的倒闸操作:特殊情况下按部门电气负责人或者大班长97、的口头或电话命令及矿调度懂电气技术的人员的电话命令执行。受令人即当班值班员复诵无误后,将发令人所说的操作任务、项目、发令时间记入值班记录薄后再执行操作。(三)事故情况下的倒闸操作:在处理事故时可不执行操作票,但执行操作时必须服从总指挥的命令。八、隔爆电气设备及电缆管理制度1、井下使用、安装的设备必须是煤矿许用的矿用产品,设备应有大写字母“MA”标志,铭牌上要有防爆许可证号、安全标志号、生产厂家等字样。2、设备的接线嘴、防爆面不得有损伤,设备外壳不得破损,防爆面应平整无毛刺。设备必须配齐长度且直径相应的螺栓、弹簧垫、密封圈、金属环、挡板、压板等零部件。3、隔爆电气设备不得失爆,要有弹簧垫,螺丝要98、紧固,密封圈使用符合要求。未接线的喇叭嘴要有严实的密封圈,相应的挡板和金属圈堵上,并通通上紧喇叭嘴,压板胶皮压紧电缆,拧紧螺丝,要求电缆不得变形。4、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使用中的防爆设备要上架和挂牌管理,实行分片包机责任。5、严禁带电移动、搬迁、撤卸、组装电气设备。检修设备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停电措施,验电挂牌后方可把设备搬运到通风良好的进风巷道内进行检修。6、检修组装好的设备防爆面应平整、无毛刺,清洁后并涂上薄薄的一层凡士林,再合盖。检修好的设备应保证机构联动灵活,保护灵敏可靠。要求各相绝缘良好,各部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7、升井检修和新购电器设备必须在地面做各项有关要求的电气试验和99、防爆检查,合格后贴上“准许入井”的标签,履行入井管理手续,设备才能入井。8、井下使用对应电压等级的电缆必须符合煤安规程的要求。必须是阻燃型、抗静电的矿用电缆;信号、通信控制电缆、通信电缆或MVV塑力电缆必须符合本质安全型的要求。9、破皮、露芯、压伤的电缆一律不准运行,发现后应立即维修或更换。接线应做到“三无”即无明接头、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接线工艺要规范。10、井下电缆悬挂要整齐。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分开悬挂,电缆不得缠绕在风筒和管路上,其跨度、间距、高度按规程要求吊挂。电缆不得盘放、堆码和丢在地板上。11、由机电矿长牵头,组织机电队长、副队长和技术部门人员对矿井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内容包括100、失爆检查;设备完好性能;设备的管理情况(上架、挂牌、接地、卫生和记录等);电缆的悬挂和接线质量及合格率;信号、通信是否明确和畅通等。12、对检查出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同时按照包片(包机)的责任区域,对包片设备进行检查验收,评定设备完好率和影响生产事故率,考核落实到个人,作为包片责任电工的工资升降、奖金定级的考核依据。九、井下供电及电器设备检查维修制度一、严禁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中性点接地备用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二、通往井下的所有电缆和安设在井下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有关要求。三、井下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电气设备和无煤矿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四、防爆电器设备101、井下五小电器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必须由取得煤矿电工合格证的人员担任。五、检修后的防爆电器设备、井下五小电器要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六、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要履行验收签字手续。经检修人员和验收人员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贴上检修合格证,再建档记录入库。七、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的日常维护要分片包干,并实行挂牌管理。八、电气设备除日常的维护管理外,应实行月度小修、季度中修、年度大修制度。十、防爆设备检查制度一、煤矿入井的所有电器备入井前必须进行检修,作好入井前的登记、检查工作,检查设备外壳有无裂纹、孔洞、变形是否超标,紧固件是否齐全、可靠。检查防爆102、面是否有伤痕,锈蚀现象,伤痕的长、宽是否超标。检查接线室内:接地装置、接线装置、紧固件是否齐全、可靠、触头开距及同期性是否合格,螺旋保险片(丝)、灭弧罩内消弧片数是否合格。无入井合格证的防爆设备不得入井。二、运行中的防爆设备定期检查:运行中的防爆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查设备的工作环境和卫生状况。设备应在无淋水或积水的地点安装使用,设备外壳不得有煤尘堆积和其它杂物,以免影响其散热性能。紧固件要齐全可靠,螺栓要压平弹簧垫圈,弹簧垫圈弹性不失效。螺栓拧入深度合格。三、开关上没有出、入电缆的小喇叭口,要堵好,放入顺序是橡胶密封圈,堵板;有电缆进、出线的小喇叭口有橡胶密封圈、金属圈,螺旋嘴必须拧紧。103、四、使用橡胶密封圈要合格、不老化。其内径与电缆外径及进线装置内径间隙要合格,胶圈宽度、厚度符合要求。五、采掘工作面防爆设备、检查时至少要各开盖检查2个台件以上。主要检查接线工艺,电缆伸入器壁长度(5-15cm)三根芯线与接地线长度,接地装置情况,各线头有无毛刺,线头是否压紧,螺旋保险是否用铜丝、铝丝铁丝代用,灭弧罩是否有卡阻现象,消弧片数量是否合格,触头开距及同期性是否合格,触头烧损情况,接线室有无警示牌。7、所有检查设备要作好记录,内容是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地点、检查内容、检查完好情况等。“三大保护、两闭锁”要每周检查一次运行情况十一、机电事故分析制度一、发生事故后,首先进行事故调查,104、包括调查现场情况、事故状态、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故当事人、事故知情人和其它有关情况。二、事故分析,实行分级制。分析事故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一般性机电事故、人身轻伤事故由施工队负责调查分析;恶性未遂事故和性质比较严重的一般事故,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调查分析。三、事故分析的范围:四、由于操作不当或设备保护装置不全造成的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而造成影响面大,后果不良的违章操作机电事故。五、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交于矿部分别上报县、市、省行政主管部门。六、对机电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及时进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一般不超过三天。七、组织事故调查分析,要做到以查清事故原因为主105、;以教育为主;以制定防范措施为主。要求当事人的态度端正、认识深刻、叙述事故过程详细、细节清楚、情节吻合,不得编造事故经过,不得避重就轻。5、八、凡经调查分析的机电事故,必须向矿安检部、机电部提交“事故分析报告”。十二、机电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要害场所的工作人员,须持有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并经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上岗工作。要害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保持稳定,非特殊情况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调动。二、要害场所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程操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努力搞好本职工作。三、要害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同时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106、作能力,并热爱本职工作。四、要害场所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入者,须有机电部门或矿部的有关人员带领,并作好登记。五、要害场所的值班人员,有权监督来岗工作或查岗人员遵守本要害场所的规章制度,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故意刁难要害场所值班人员所履行的职责。六、要害场所的值班人员,严禁带小孩上班,上班时间不准打瞌睡、嬉闹、干私活、搞娱乐活动或干其它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事情,要坚守岗位,定时对本岗位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矿调度或机运队值班人员进行处理。七、要害场所要有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其可靠性和完好性能,如灭火器、砂箱、消防栓等。八、各有关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要107、加强对要害场所的管理,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查岗检查工作,对他们的技术业务进行指导并考核。十三、绞车定期检查制度一、小修1、主电机轴瓦间隙及磨损情况,轴领表面磨损。2、清洗润滑系统和制动系统。3、滚筒各部螺栓紧固。4、箕斗扇形闸门连接螺栓,销紧固。5、箕斗与提升绳,尾绳直接装置各部紧固。6、更换已磨损的制闸瓦。7、修理和调整电控系统零件。8、调整深度指示器和其它保护装置。9、更换已损坏的罐道木,挡绳木。10、试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二、中修11、对主轴轴瓦进行刮研处理。12、更换提升容器连接装置。13、更换部分电控设备的零部件。三、大修14、更换主电机轴瓦15、更换弹性柱销。16、测试108、主轴水平度。17、更换钢丝绳(两年一次)。十四、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2、安装部门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机电工区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工区组织安装和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部门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5、安装部门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109、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6、奖罚规定:(1)安装部门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超期一天罚100500元。(2)安装部门未按整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超期一天加罚50-100元。(3)安装完工工程,机电科(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4)安装部门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十五、入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1、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2、检查验收由机电工区(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机修110、厂厂长、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3、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4、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厂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 5、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6、对于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得漏水。7、电气设备相同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统一规格。8、对于新进的设备必须检查润滑部分的油量和电气设111、备的绝缘情况,整机运行有无异常。9、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即准入井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10、经验收合格并填上合格证后的设备严禁拆套。11、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记录,使用部门领用时,必须开票经机电设备管理员审批后,发放。并注明使用部门和使用地点及用途。12、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到井下运行使用24小时内,如出现故障经分析是验收人员的责任时,对验收人员各处50元的罚款。13、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凭发票发放。十六、配件管理制度一、实行业务部室和队二级专人管理制度。二、外购配件由使用部门编报计划,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供112、应。三、内部自制加工配件由使用部门编制计划、提供(绘制)加工图纸,经机电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后安排机厂加工。四、业务部室和区队必须建立专门的配件台帐,堵绝配件流失的漏洞。五、各区队对井下闲置配件要及时回收,防止丢失,提高利用率。十七、五小电器管理制度一、必须取得防爆合格证才准入井。二、小绞车、皮带、溜子等设备使用的电铃,三通、打点器和操作按钮要集中上板、排放整齐。三、严禁失爆运行。四、所有的小型电器必须编号挂牌上帐进行管理。五、各工区同样应该建立相应的台帐。十八、电缆管理制度一、新电缆必须经过阻燃试验、绝缘检查,合格后按规定编好号才准下井。二、检修过的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按规113、定重新编号才准下井。三、使用中的电缆必须按完好标准吊挂合格。四、闲置电缆要及时回收,避免损失和丢失。五、严禁带失爆运行。十九、斜巷提升管理制度为了适应本矿井斜巷安全提升需要,逐步建立健全提升系统的管理制度,确保斜坡提升安全,特编制本制度。1、倾斜井巷的提升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由使用部门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矿车、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包括保险绳、挡车器等)、信号、地滚及抗绳轮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2、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车辆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高、超宽时,严禁提升。3、严禁锁口圈、碰头不完114、好或不齐全的矿车进入提升道。4、倾斜井巷的提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5、倾斜井巷内必须设置能够阻止矿车跑车的挡车器,挡车器应按如下规定设置: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处安设一组:在变坡点处安设一组(含下部各车场)。挡车器应当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过车时才准打开。6、倾斜井巷内禁止吊钩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吊钩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措施,经有关部门会审同意后,方可执行作业:吊钩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临时阻车器。7、倾斜井巷的提升,必须有齐全、灵敏、可靠的信号装置,提升作业严格按信号指令执行。非危险情况,禁止用其他方式(如喊话、敲打管子等)代替提升信号。8、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须经培训合格115、后,持证上岗。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9、严禁任何人员爬、蹬、跳车。10、提放车辆时,车辆行进方向的前端必须挂上时亮的红灯,否则禁止提升。11、钩头及保险绳头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径的20倍,保险绳的制作长度应以牵引矿车的长度值为依据,不得因过长拖于地上南昌导致保险绳损坏。12、主提升道必须安设托绳轮(辊),托绳轮(辊)的设置间距为25M:变坡点处还应安设坡头轮。以上轮(辊)均应转动灵活,从而降低钢丝绳的磨损率。13、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应当定期试验,试验要求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74、375、378、388条的规定执行。14、钢丝绳的更换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82、383条的规定执行。15、小绞车的安116、装,由使用部门提供安装施工措施(含巷道断面图、绞车基础位置及基础图等),并按要求施工。16、小型电气必须装板上墙固定,严禁电气设备和五小电气失爆。如果检查发现失爆,按矿有关规定处罚。17、挡车器使用不好的,一经查出,每次罚款20元。18、凡违反上述第2、3、10条规定的,按20元/次处罚。19、凡违反上述第9条规定的,一律开除矿籍。20、托绳轮(辊)及坡头轮维护不当,造成卡死不转的,按每件10元处罚,丢失的按每件50元处罚。21、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不持证上岗的,一经查出,按20元/次处罚。22、以上罚款,月底由机电管理部门开具罚单,统一由财劳部在责任(者)部门当月工资中扣除。23、未尽事项,117、按我矿相关规定执行。二十、井下乳化泵站、喷雾站、喷雾泵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为使井下泵站能更好地运行,减少其事故率,特编制本制度,望能认真贯彻执行。1、泵站用水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水无色,透明,无臭味;(2)水中不应有杂质;(3)水PH值在6-9之间,硫酸根含量不超过8.3MG当量。氢离子含量不大于5.7MG当量;(4)水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2、乳化泵站按规定配制乳化液,综采面3-5%,高档面2-3%.3、开泵前应检查各部位有无损坏或锈蚀,连接是否完好,油量是否适宜,泵箱是否有水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4、操作中应注意泵的旋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压力是否正常等,不可强行起动。5、运转中应注118、意泵的运转声音,压力表指示范围,卸载阀的工作状况,油箱油温是否超过70摄氏度,乳化液温度是否超过50摄氏度,柱塞及泵头,吸排液阀是否漏液,保护装置是否失效等,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泵处理。6、月检内容(1)检查中连接铆钉是否坚固;(2)检查管路,阀门,油箱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泄漏;(3)检查油箱内油质,油量,强迫润滑系统的油压,是否合乎要求;(4)运转情况和声音是否正常,卸载阀是否正常;(5)检查高压过滤器的滤油阻力,超过规定,必须清洗或更换滤芯。7、周检内容(1)复查日检内容;(2)检查各运动部件和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3)检查吸排液阀的工作性能,进行清污或调整;(4)检查119、乳牛化液箱内的液位控制器动作是否灵活;(5)清理磁性过滤器的磁棒和滤槽;(6)清洗油箱,更换乳化液;8、日常维护内容(1)搞好环境卫生,清擦机器,做到周围无积水、杂物、机身无油污、煤尘;(2)管路吊挂整齐,油管弯度合适、无别、卡、挤、压现象;(3)完成日检内容;(4)记好运输维修日记;二十一、 压风机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1)班检(巡检)(1)由当班司机按巡检路线的内容及要求进行。(2)巡检中主要用手摸、目视、耳听等方法。(3)班检的主要内容检查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部温度是否正常;检查润滑系统的供油情况是否正常;检查冷却系统的供水情况是否正常;检查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特别120、是吸排气阀是否有异响;每班试验卸荷器和断水(油)保护各一次;每班将中间冷却器放油水二次;每班将风包放油水一次;(1)司机班检中发现的问题或事故隐患应立即汇报主管领导,并立即停机处理;(2)班检中所有情况,司机应及时做好记录;1)月检(1)由机电维修工进行,主要检查检修效果及配件质量,必要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个别机件。(2)月检的主要内容曲轴、连接杆、轴瓦及间隙;十字头,滑板及导轨;卸荷器;风包、安全阀;填料函(盘根);冷却系统、润滑装置;传动皮带、联轴器;吸气阀及排气阀;各部螺丝键;(3)月检中如发现重大损坏时,须立即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停机及时处理。(4)月检中的所有情况,维修工要及时填写在检修121、记录本内1)定期重点维修(1)每周校对一次安全阀的动作情况;(2)每月清洗一次滤风器;(3)每年必须更换一次曲轴箱内的润滑油;(4)每年必须对中间冷却器,气缸水套,风包作一次清洗,清洗后要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5倍。(5)每年必须对空压机作一次解体检查,更换部分零件,调整各部间隙。1定期试验1)每半年对曲轴箱润滑油作一次分析化验,每次更换润滑油前,均应取样化验。2)每半年须对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3)每年进行各项电气试验,继电器整定和各种保护装置和调整检验。4)每季应对电气设备测定一次绝缘电组和接地电阻。5)每年应对压风机的技术性能作一次测定。二十二、 水泵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定122、期检查与维修保养1)班检(巡检)(1)由当班司机按巡检路线的内容及要求进行(2)巡检中主要用手摸、目视、耳听等方法(3)班检的主要内容:检查时要注意真空表、压力表、电流表及电压表是否正常或稳定;轴承温度及油质油量是否正常;机体有无异常音响及振动;调整盘根松紧程度,必要时更换盘根;注意管路是否漏水漏气;根据平衡装置放水管流出水量及轴的串动程度,检查平衡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检查吸水管水笼头是否被堵塞;检查电动机温度是否正常,并试验起动装置。(4)司机班检中发现的问题或事故隐患,应立即汇报区队负责人,并要求及时派人处理。2)日检(1)由机电维修工进行;(2)日检主要内容;检查轴承的工作状况及润滑油的油123、质是否合格,油量是否适当,油少应及时添油。检查起动装置,检查端子螺栓并拧紧;检查电缆线路及地线情况。(3)日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地处理或修复,对于处理的问题,检修的内容要及时填写在检修记录簿内;(4)检修质量按煤矿机电检修质量标准执行;3)定期重点维修(1)每半年对轴承箱内的润滑油清洗更换一次;(2)每半年校对调整一次对轮间隙;(3)每半年对水泵及起动装置解体查修一次;(4)每半年对水仓,吸水井彻底清理一次;2、定期试验1)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和真空表;2)每年对电气设备作一次电气试验和继电保护整定工作;3)每季测定一次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4)每年测定一次水泵的技术性能;二十三、各类减速箱检修124、安装维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各类减速箱正常运行管理,彻底减少减速箱事故,特制定该管理办法,望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检修质量管理:1、凡升井入厂的减速箱必须进行全面解体检修。2、减速箱内的所有部件必须严格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测定,凡超过规定的零部件,一律不准再用。3、减速箱检修完毕后,必须有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各齿轮间隙进行调整,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后方可装盖紧固备用。4、机厂人员在检修时,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有人到现场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各检修零部件的技术数据及更换情况填写好,与检修人员共同签名存档备查。5、无图纸资料时,检修部门必须指定专人拆装,防止错装或缺件。6、新领的零配件必125、须保证质量,否则,退还物供站,不准使用。二、安装、更换与质量管理1、使用部门领用减速箱时,必须先开据领料单(注明使用地点)经机电工区设备管理组审批,到机厂,再到机修厂(或设备存放库)领取。2、使用部门在领用减速箱的运输途中,必须爱护设备,严禁野蛮装卸而损伤外路轴件,同时必须用棉布将外路轴件包装好,以防止杂物进入轴件。3、安装时,必须严格按安装质量标准进行安装,快查轴要除好锈并摩均黄油,再装联轴器,联轴器必须安装到位,合严联接罩子扣,上齐紧固好联接螺栓,确保同轴度和间隙不超规定,减速箱保持水平放置。4、安装更换部门如技术不熟练,可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派人现场指导。三、使用维护管理1、减速箱在使用126、前必须由部门指派专人进行全面检查加油,付油箱确保油满,主油箱内必须确保油位在伞齿轮3/1以上时方可试车和正常运转。如有专门的技术资料规定的,则按技术资料规定加油。2、正常运转中,每天使用部门必须有专人检查减速箱的声音正常与否和油位情况,并进行汇报和记录。3、检查油位人员在检查油位接盖前必须将盖上和周围20毫米内的杂物清理干净后方可打开,严禁异物掉入油箱内。4、处罚1、因检修质量而造成的事故,罚检修部门2000元台,同时对检修、验收人员以500元/台的经济处罚。2、因安装质量而造成的事故,罚安装部门2000元台,同时对安装、验收的责任人以500元/台的经济处罚。3、如因维护不到位,造成缺油等事故127、隐患,罚维护使用部门1000元/台,同时对责任人处100元/台的经济处罚。矿各职能部、室人员对该台设备检查时,发现缺油可对维护使用部门以200500元罚款。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一、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制度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井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各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的实际,特制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制度。2、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包括煤矿矿长、各分管副矿长及其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凡进行井下作业活动,每班必须至少安排一名管理128、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上同下。4、各管理人员除正常下井外,每月至少下井带班一次。5、带班管理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6、当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管理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矿调度报告。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也要追究当班带班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7、带班管理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管理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管理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129、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8、下井带班的管理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下井带班记录,将下井的时间、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9、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情况要严格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二、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我矿有受130、采空区及老空水害威胁的可能,必须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二、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三、配合县、市局对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的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进行上报。四、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六、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131、。九、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文情况不清的区域,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必须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每月向县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发现有重点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十三、如132、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三、探放水管理制度我们遵照“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探放水制度及措施:一、探水前的准备工作1、组织:必须组织专人探水,由四人组成一个探水小组,配备电工、瓦斯员各一人,辅助人员一人,同时还必须有一名专门培训并合格的探放水人员。2、所需材料:在上班前必须把所用的工具及防堵水材料准备齐全。3、试机:在所要作业的地点安装好钻机后,必须首先试机,经试验一切都正常后方可工作。4、联络:在工作前要架设好与地面的信号联络,以便在遇到特殊情况或抢险时使用。5、支护:打钻前要观察工作地点的棚架、顶帮是否牢靠,发现异常必须先支护后打钻。6、通风133、瓦斯:在所在工作的地点,首先要查瓦斯是否超限,风量是否满足,有害气体高不高。二、探水的方法及其规定:1、探老空水时,探水孔在平面上应布置成扇形孔,探水孔不得少于5组,每组之间的夹角以100150为宜,上山或下山要沿煤层的倾斜度进行施工。2、在巷道正中间沿煤层布置中孔,中孔两边各布置两个孔,孔与孔之间相距30cm,其中有两个向上斜,两个向下斜,(两钻孔)。3、一次钻探40m,掘进25m后再次钻探,必须经常保持15m的超前距离。4、超过规定探水的时间45天内探一次,但不能缩短超前距离。5、探水小组必须按规定要求如实作业,不得减少探眼或缩短探眼深度。每次探完后,必须将探水的时间、地点及各探水眼的方向134、角度、深度等作详细的记录,上井后填表报主管矿长审批。三、探水时的安全措施1、根据我矿的采掘计划,在接近老空边界时,必须按规定要求经常探水前进,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的原则。2、探水工作面及其附近巷道的支护工作应加强,必要时可靠近工作面构筑水闸墙或打上迎面支架,探水作业在墙外或支架外通过墙上的小孔进行。3、钻孔口用套管加固,安设放水阀,并准备好木塞,以便必要时用来堵孔。4、清理好排水沟,并准备相应容量的水仓和排水设备。5、安排好撤退路线,探水地点要设置电话。6、探水地点应设水闸门,以防一旦大量涌水时能迅速关闭。7、探水的地点应有专人检查瓦斯及一切有害气体,以防瓦斯及有害气体大量涌出,135、使人窒息中毒。8、注意观察水情,如发现钻孔水量增大或探水前进时推进手柄松动(快近老空或断层的预兆)应立即停止打钻,进一步观察。如果已经钻透,不能将钻杆退出,应加固套管和钻孔附近的支架,做好放水的准备。四、放水:1、放水前应准备好木塞、麻袋等物品加固巷道,疏通好巷道水沟,不能使水乱流。2、通知放水区附近有关的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通知泵房做好准备。3、放水时要派专人察看水情,注意水流的变化,未经批准不准拔出钻杆。4、放水时要设信号,有紧急情况,看水人马上发出信号,通知所有危险地区人员撤到安全地点。5、放水时,若钻孔不出水,要小心谨慎地用钻杆捅透,防止钻眼突水。禁止用放炮方法放水。6、放水时必136、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根据水仓容量及排水设备的情况适当放水,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逐步将水放完,并必须配备瓦斯检查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及有害气体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撤出人员,并及时报告矿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四、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矿、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2)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3137、)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2、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3、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监总煤矿字2005135号“关于印发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十三条)。4、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138、上岗的从业人员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在作业条件改变,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矿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7、以上培训要求,必须在每年年初由取得四级资质证书以上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所有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取得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8、由矿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对全矿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安全办公会议等对139、职工进行日常教育和强化培训;9、由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10、各级培训相关费用,由矿财务科负责统一规划落实。五、敲帮问顶制度1、为了随时掌握帮岩煤稳固程度,及时采取应及措施,管好顶帮确保工作场所生产人员的安全,消灭顶帮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当班队班队长是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的责任者,当班安全员及值班矿级领导员有检查监督责任。3、敲帮问顶制度的几项规定:接班后敲帮问顶:接班班队(或组)长、安全员、瓦斯员、电工、会同交班对口人员逐个工作面现场检查交接,队长全面检查,安全员安全检查,班队(或组)长敲帮问顶检查,瓦斯员检查瓦斯,电工检查机电。并按本矿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处理安全隐患140、,方准安排生产。每道工序前敲帮问顶:炮工、支架工、装运工、在每道工序之前都必须由组长或本工种,认真地进行敲帮问项,挖掉活块岩石,按“作业规程”支护好顶板,方可工作。决不允许在无支护的情况下冒险进行作业。每隔半小时敲帮问顶:炮工、支架工、装运工,所在工作场所,每隔半小时,都必须敲帮问顶,处理掉伞檐和活块岩、煤,方准继续工作。4、敲帮问顶的注意事项及方法:敲帮问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保护的顶板下边,由近及远地逐步进行敲帮问顶;敲帮问顶时用力不能过猛,以防冒落碎石伤人。敲帮问顶的方法:右手握紧镐把,镐头向着顶帮轻轻敲打,声音发“哑”顶帮不稳,有活块。左手伸直,手指轻轻托顶帮,右手握紧镐把,镐向外,轻轻敲141、顶帮,如左手指有震动感觉,顶帮不稳,有活块存在,震感越大活块薄,将要冒落。否则相反。5、处理顶帮活块注意事项:处理活块或探头煤岩之前,必须站在有支架保护的稳固岩石的顶板下边,伸出长柄工具挖掉活块。处理项帮活块之前必须先清理好退路。处理顶帮由近及远挖掉一段再进行一段,逐段进行。处理顶帮要用长柄工具,如果高度超过2.3米时,必须使用长杆专用捅杆,斜向挖顶。处理顶板时发现活石太厚面积过大,或一时挖不掉时必须视情况支棚或打柱管理离层岩石。处理活块煤帮如块度太大挖掉后影响顶板,可视情况支打卡杆管理煤帮。六、矿级领导24小时跟、值班制度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无事故,使班班有领导,事事有人管,特142、制定本制度如下:1、跟班制度:跟班矿长必须参加班前会,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布置安排当班安全生产方面的任务。深入井下,现场解决当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配合班长、安全员、队长搞好顶板管理工作。配合通风员、瓦斯员搞好通风、瓦斯的管理,配合电工加强电器方面的管理工作。本班能解决的问题一定本班解决,当班解决不了的,汇报矿长后方可移交下一班。如有要事要向矿长请假,不准时不能离开,批准后方可离开。要填写交接班记录、跟班记录。2、值班制度:值班地点设在矿办公室。值班时应对地面的巡场工、推车工、机电维修工、后勤组等一切事务进行监督管理。解决井下反映、出现的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交接班时应对本班的情况详细反映给下一143、班的值班领导。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正常关系。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劳动法及劳动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招用。2、本人必须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自愿从事本行业就业。3、劳动者本人必须经过四级以上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录用。4、合格录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5、劳动者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6、劳动者应遵守劳动纪律,遵守煤矿的规章制度,听从矿方领导的指挥和安排。7、劳动者在劳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8、劳动者对144、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八、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制度1、劳动者从签定劳动合同起即为本矿职工。2、每一职工要建立个人档案。3、档案内容: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以及本人简历。安全技术培训成绩。在本企业所从事的职业和所在队组。在本企业工作期间所犯的错误或所受的表扬和奖励。在本企业工作期间本人的工作状况。4、交本人免冠像片。九、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工程质量是安全工作的基础,没有好的工程质量安全就没有保证,要树立“安全为天、质量为本”的思想,以质量保安全,为此特制定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成立工程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由分管技术的矿长、技术员、安全员统一组成由技术副145、矿长任组长。二、制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作业规程为准。三、矿每班派一名质量验收员,根据作业规程的规定对井下的工程质量逐一过手,发现不合格的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要认真做好记录,出坑后报验收领导组。四、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要定等级,根据等级和工资挂钩,达不到等级的要扣除一定的工资,并予以通报。五、矿工程质量验收领导组每月对本月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定级,全月进行综合考核。十、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了更好执行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对井下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检查由瓦斯员执行隐患排查,另外对瓦斯、二氧化碳等检测和隐患排查由瓦斯员执行。2、对井上146、下安全由安全副矿长负责,重点在井下每班安全工作由跟班矿长负责,重大隐患影响安全生产必须由安全矿长负责整顿到位。3、技术矿长对一通三防隐患负责排查。4、生产矿长对机电、运输、顶板、隐患负责排查。5、机电付矿长具体负责机电管理,电工对当班隐患负责排查,对具体分区重点管理。6、安全员负责本班安全隐患排查,协助跟班领导发现处理隐患。7、后勤付矿长负责后勤、行政安全隐患排查。8、经营付矿长负责供应、销售安全隐患排查。十一、矿井水害预防制度1、 根据我矿地质水文资料和井上下水害调查情况,及时制定修改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并根据计划认真检查和实施矿井水防治的各项工作。2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147、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矿井水灾的情况。3 、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4、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5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6 、本井田内的勘探钻孔孔口大部分位于沟壑内,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7、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148、三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8、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9 、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149、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11、 我矿“三防”办公室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12、每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前期临时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13、 对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14 、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十二、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遵照煤炭工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与事故150、调查处理规定为及时准确调查统计报告各类事故,以便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伤亡事故统计,按部门分四类进行统计。工业生产包括煤炭生产和其它生产煤炭生产:矿井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在生产中进行开拓延深工程发生的伤亡事故;地面工业广场的原煤生产系统(排水、主扇、运输、变电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它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它生产:机修组、坑木场、运输、地面建筑工程等发生的伤亡事故;主管部门组织的矿井检查、参观、实习学员;在生产矿井中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地点发生的伤亡事故;其它煤矿越界开采造成本矿的伤亡事故;救护队员在处理矿井事故中发生事故;经上级批准全矿井停产一151、个月以上,在停产期间发生的事故;不具有独立的通风、排水、供电、运输系统开采发生的伤亡事故。基本建设在施工地面基建设时发生的伤亡事故。机械维修:煤矿机械、维修发生的伤亡事故。2、矿必须在每月终了后三天内(年报可在一月十日前)填写“煤炭工业伤亡事故报表”、“煤炭工业伤亡事故明细表”报乡、县、市、省有关部门及西山办事处。3、伤后死亡的事故。在负伤后一个月(30天)以内死亡的,应作为死亡事故统计。如在上月报表出后死亡的,只在死亡的那个月的月报报一次死亡,上月已报的负伤事故不再更正。十三、安全技术培训制度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贯彻安全第一方针,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预防种类事故和增152、强抢救、自救、互救能力,特定本制度。1、培训后要达到以下要求了解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熟悉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条例和安监局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掌握防止瓦斯、煤尘、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措施,并会抢救、会自救。2、矿培训中心的任务是:负责组织一般工种及新工人到四级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负责经常性、广泛性的宣传教育工作。3、新工人下井前,参加培训不得少于1个月,培训后有经验的生产人员带领实习不少于1个月。采掘、支护、回柱工和其它一般生产人员同样由四级培训合格,不少于半个月。工种变更重新培训不少于半个月。矿长、副矿长由省主管部门培训不少于153、1个月。队长、安全员等特殊工种人员由市局以上培训不少于1个月。十四、矿灯管理制度1、矿灯实行编号挂牌制度,按号牌领发灯。2、本班矿灯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超时必须换灯。3、矿灯损坏者按情节进行折价赔偿,方可更换新灯。特殊情况例外(经矿领导批准)。4、本班矿灯使用完毕,不按时交灯者罚款伍元,超过10小时除罚款外,第二天不予发灯,并按情节处理。5、领取矿灯后,应检查矿灯完好情况及防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以保证矿灯的安全使用性。十五、水情水害预报制度一、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翔实可靠154、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二、地测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四155、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五、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六、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十六、水害调查制度一、 矿水害水情调查领导小组是矿区水害防治的直接负责人,全面负责矿区井上下水害水情调查。二、 水害水情调查领导小组在每年雨季来临前制定水害调查工作计划,并把应急救援物质列入计划。三、 雨季来临后水害调查计划按旬进行,定期组织水害调查小组调查矿区内所有存有积水地点的水情情况,并做好水害调156、查现场记录。四、 雨季来临后,如遇特大暴雨、连续降雨等情况,水害水情调查小组采取不定期组织水害调查人员重点检查积水点情况,并做好水害调查记录。五、 雨季来临后,必须严格执行水害水情预报制度,根据气象信息,结合日常水害调查信息,列出重点调查对象,重点防御对象。六、 水害水情调查内容必须齐全:井下各工作面、工业广场、矿区内老洞、河流等覆盖面必须广泛,分类必须明确,各次调查记录齐全。七、 雨季三防期间,每月定期组织召开水情水害调查分析会议,对比分析各个积水点水量变化情况,分析原因,并编写水害调查报告。及时更新水害水情调查图,水文地质资料等。八、 如分析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水灾事故的发157、生。十七、安全举报制度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鼓励职工对“三违”人员及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等情况进行举报,形成全后寨煤矿职工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后寨煤矿职工对发生的“三违”、隐瞒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进行举报,经安检站有关人员查实后,每次奖励100500元(只奖举报第一人)。处罚制度对已经发生的“三违”人员、及事故隐瞒不报、隐瞒事故真相等情况知情者不向安检站举报,经安检站人员发现后每人每次罚款50200元。保密制度安全科对举报人员保密,如果出现泄密造成举报人受打击报复,对泄密人员每次罚款100500元;如果被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被举报人每次罚款5001158、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八、提升运输管理制度一、绞车道必须设有防跑车装置和声光信号。二、绞车道在提升期间,严禁任何人在绞车道上行走或施工,必须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三、严禁超重拉挂矿车,超高超宽运载物件。四、绞车司机、打点工、把钩工必须熟悉打点信号,规定“一停、二拉、三放、四慢拉、五慢放”,并在相关操作时协调一致,确保准确。五、把钩工必须正确使用阻车器,挂钩时销子插到位,使用好紧锁装置和保险绳。六、提升前绞车司机要检查绞车各部件,发现异常严禁开车,防止绞车带病运行。七、钢丝绳必须由机运队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并记录,发现钢丝绳超限必须剁头过更换。八、提升前打点挂钩工必159、须先检查道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严禁入井人员蹬、爬、跳车。十九、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防范措施1、通风、瓦斯部分、通风主扇风机矿井必须实行机械通风,并设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贯彻岗位责任制。严禁停电、停风、带病运转。因故停风时,必须有矿长批准的安全措施。装有备用电动机。主扇风机停止运转,必须及时开动备风机,正常供风。局扇风机局扇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160、断电源,设栅栏,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安装在专用台架上或进行吊挂,离地高度不小于0.3米。挂牌管理。一台局扇风机,只准供一个工作面通风使用。风筒必须环环吊挂,吊挂要“两靠一直”,风筒不要有大于10毫米的破口,小破口也要及时粘补,以免漏风。在局扇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不得有循环风,即回风流再一次进入同一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高瓦斯工作面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做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采掘工作面都应采取独立通风。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执行巷道贯通161、及盲巷管理制度。、瓦斯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复电开动机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162、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进行处理。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有超过1%或二氧化 碳浓度不超过1.5%时,还必须遵守煤安全规程135条中关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瓦斯浓度的规定即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有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只有经过瓦斯检查,证实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163、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施工队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106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班报三对口,瓦斯日报和通风调度日报每日马牛不相及由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不准空班,漏检、假检。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都必须设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并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对本164、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严禁瓦斯超限作业。采掘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瓦斯监测探头或悬挂便携式瓦检仪,并按规定对装备的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标定,检修,保证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井下检修电器必须先检查瓦斯,并严禁带电作业,井下流动电钳工要配备便携式瓦斯仪或报警矿灯。有以下征兆时,必须撤出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掉渣及煤面外移,支架压力增加,工作面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顶钻、165、夹钻和喷煤。2、粉尘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煤层注水。喷雾洒水。风流净化。放炮用水炮泥。冲刷巷帮。湿式打眼。采空区注浆。隔爆岩粉棚、水棚。刷自巷道。个体防护。煤矿井下巷道必须设防尘洒水管路地方: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罐笼。转载点。装载点。运输重载系统。严格以规程控制风速。3、顶板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每个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架等情况,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掘进工作面的支护,必须按作业规程执行,空顶距不能超过1.2米,对不合格的棚架,必须推到重新架设。回采工作面必须按规定的正规循环作业进行,不能随意超宽。巷道的棚架必166、须保持完好,发现断梁折腿的,要及时更换,勾木缺少的及时加勾木,防止冒顶,片帮伤人。维修巷道时要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和堵人,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进入里边工作。4、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是指发生在煤矿井下及地面井口附近,威胁到矿井安全生产和井下人员安全的火灾。严禁禁止明火进坑,加强检身制度的贯彻执行。地面井口附近20米内,严禁有烟火的存在 。井下严禁吸烟。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井下峒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沙、布头废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167、理,不准乱放乱投。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下硐室内。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5、水井口必须修建堤坝,疏水沟,以防洪水灌井。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预兆,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6、机电、运输、矿灯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拧开、敲打、撞击矿灯,出井后立即将矿头交还灯房。矿灯应完好,如果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碎等到情况,严禁发放。防治地面雷电引爆井下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必须做到:A、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装置)。B、由地168、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地面架空引出(入)的管路都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集中良好接地。C、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装置。煤电钻综合保护A、煤电钻必须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止使用的综合保护装置,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B、工作面条件差,经常砸伤煤电钻电缆,造成电器短路或漏电,可能引起人身触电,电缆着火,引爆瓦斯煤尘,因此必须使用综合保护。供电A、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B、严禁带电检修机电设备和带电搬迁。C、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检查一次。运输A、提升要有防跑车装置。行车时,严禁蹬钩和169、乘人,井巷内也不准行人。B、倾斜井(巷)的下部停车场应设有躲避硐,上部停车场设有阻车器或挡车栏。C、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以每秒0.3米以下速度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断丝情况和钢丝绳直径缩小情况,各种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门制动钢丝绳为10%。钢丝绳直径减少至以下数值时,必须更换。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罐道钢丝绳1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规程规定。7、其它严格火工的管理,炸药与雷管要分箱上锁,放炮器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药卷内装雷管要远离电气设备,要在支护完好的地方进行。严禁放糊炮、明炮。装170、药严禁用铁棍送药填土。对瞎炮的处理必须按规程执行。二十、事故追查(报告)制度一、一般的事故调查和“三违”的追查处理由安全管理部负责,报矿长批准;轻伤以上的安全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调查由安全管理部和技术部负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由安全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处理。二、事故责任部门或现场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调度室,一般事故由在场的值班领导、队长、安全员组织处理;现场人员处理有困难的,由矿长直接组织人员处理。三、安全管理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8小时内组织对事故的追查分析。四、事故追查分析,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必须参加,不参加者负全部责任。六、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171、则,对事故现场情况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得虚报。七、事故追查分析,本着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查明原因、责任到人、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原则进行追查分析,责任部门或个人不得任意扩大或缩小事实。二十一、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在工作过程中操作失误的现象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各工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各部门必须将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挂在现场,便于岗位工学习掌握。3、各岗位工种必须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发生操作失误,对岗位工按后寨煤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各部门每月、矿每半年对岗位工进行一次操作规程172、培训考试,考试不及格,严禁上岗。第六章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总则为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装备、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并使安全投入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特编制本制度。二、资金保障后寨煤矿财劳部每年12月编制次年的财务预算时,必须根据后寨煤矿安全投入计划提取足额的安全投入资金。并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黔党发200317号文)的规定:“不得低于每吨煤5元”。1安全投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2如年度安全投入173、调整计划(实际完成)低于5元/吨时,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并由财劳部组织召开会议分析原因,提交分析报告,必要时提出处罚意见。3计划外安全投入资金,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追加。二、安全投入计划、统计1后寨煤矿企业管理部每年11月下旬负责组织编制后寨煤矿年度安全投入计划。2各职能部室每年11月中旬负责向企管部提交经分管后寨煤矿领导审核的各专业年度安全投入计划。3总经理每年11底主持会审年度安全投入计划,下列人员和部门参加: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各专业工程师、企管部、技术管理部、通风施工队、救护队、机电管理部、安全科、地测队、调度室、物质供应站、财劳部。4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经总经174、理审核同意后通过,在维简计划中列支。5企管部根据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季度安全投入计划。年度安全投入统计工作由企管部负责,每季度第一个月五日前将上季度完成情况和本季度计划报省煤监局。三、安全投入实施组织1、年度安全投入计划按职责范围由总经理按项目确定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按期完成负责。3、通风施工队、技术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地测队等职能部门根据项目的类别分别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组织、监督,并分别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四、安全投入控制1、严重制约矿井安全生产的项目由总经理确定为安全投入重点项目。其他安全投入项目为一般项目。2、财劳部必须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的资金;物质供应站必须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的物质供175、应。技术管理部必须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工程计划安排。3、重点项目的进度情况由安全检查站负责检查控制,并在月度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4、一般安全投入工程由企管部负责检查控制,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安全办公会上通报完成情况。五、奖惩1、重点安全投入工程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制定考核及奖罚标准。2、对未按时完成安全投入工程的正常管理工作的部门,视情节给予1002000元的处罚,对部门的后寨煤矿分管领导给予50-500元的处罚。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管理办法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工作的管理,规范对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中计划的编制及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计划编制176、煤炭安全费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按国家及省、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时编制矿井年度安全费用计划。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监督、指导计划的编制及安全费用使用管理工作。二、编制单位及职责参与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年度计划编制有企管部、生产技术部、安全部、机电部、通风施工队、瓦斯抽放施工队、机电施工队、救护队、物资站等部门;各部门职责:企管部:审核、汇总各部门资料,遍报正式年度计划,对安全费用完成情况进行统计;生产技术部:提供井巷工程安全费用、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工程费用计划;机电部、机电施工队:提供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计划,提供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177、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计划,提供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计划;通风施工队、瓦斯抽放施工队、救护队:提供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用计划,提供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抽放系统费用计划,提供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费用计划,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费用计划,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尘系费用计划;安检站:提供其它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计划;物资站:提供安全设备、设施及材料计划价格。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提供以上资料,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拒报、迟报、漏报的,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0-400元罚款,对分管领导处以100-200元罚款。三、计划的编制程序1在每年的1178、0月中旬有企管部向后寨煤矿各部门下达次年度矿井的安全费用计划遍制通知,各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内容遍报下年度的计划并报分管技术矿长签审后报企管部汇总。2由企管部对各部门所报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后在11月中旬报总工程师审查。3经审查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副矿长以上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费用年度计划平衡会,对建议计划进行综合平衡。4经平衡后的建议计划由企管部整理上报后寨煤矿总经理审阅。5总经理审阅后,将煤炭安全费用年度建议计划报后寨煤矿总经理,由后寨煤矿通过后正式下发煤炭安全费用年度计划 。四、计划外工程煤炭安全费用年度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再安排计划外工程。若有生产中急需必办的、为确保179、安全所需计划外工程,由相关部门上报临时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报企管部备案后方可实施。企管部在年终调整计划时将临时计划予以增补。五、安全费用必须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制,本年度安全费用未花完的,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财劳部负责在银行审办专门账户,并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报当地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六、煤炭安全费用的统计管理煤炭安全费用年度计划下达后,后寨煤矿要严格按计划执行,企管部要做好煤炭安全费用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1、对计划中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完成情况,物资站要按月将采购完成情况上报企管部。2、计划中的井巷、安装、技改等工程,各施工单位一经开工后,要按月将工程量及工180、作量上报企管部,直至工程完工。3、财劳部须按月将所发生的其它煤炭安全费用(职工教育培训费、有关安全领域的科研费用等)上报企管部。4、企管部依据各部门的煤炭安全费用完成情况完成煤炭安全费用综合统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煤炭安全费用完成情况统计资料,若拒报、迟报、漏报的,对统计人员处一50-100员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三、安全情况汇报制度一、安全员实行班后汇报、填写安全日志记录制度。二、汇报内容:当班全矿工作情况、隐患排查处理情况、“三违”情况。三、安全员汇报情况要真实,严禁夸大或缩小隐患情况。四、对生产过程中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安全员必须现场电话181、汇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并监督整改;对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要立即指挥现场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五、其他人员有权对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发现的“三违”情况汇报安全管理部。六、安全管理部对安全员及其他员工汇报的安全隐患及举报“三违”情况要认真记录,并跟踪调查处理。七、安全管理部对安全员及其他员工汇报的重大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向矿长、总经理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第七章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第1条 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本后寨煤矿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第2条 煤矿技术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全体工程技182、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第3条 后寨煤矿总工程师是后寨煤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后寨煤矿副矿长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技术工作并对总工程师负责。后寨煤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第4条 后寨煤矿的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第5条 后寨煤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措183、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标准要严、奖罚分明。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第6条 后寨煤矿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失修状态、安全重点与安全管理。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第7条 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184、。第8条 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二、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规划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是煤矿企业的生命工程,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目标,后寨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规划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专业名称专业得分文明生产得分等 级备 注采 煤90分及以上80分及以上一级(后期)掘 进90分及以上80分及以上一级机 电90分及以上80分及以上一级运 输90分及以上80分及以上一级通 风90分185、及以上80分及以上一级地测防治水90分及以上80分及以上一级矿 井90分及以上80分及以上一级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措施1、各施工队长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组织实施者,必须按计划抓好落实,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目标的,第一次给予全矿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行政警告,第三次给予开除。2、各部门必须根据本施工队的实际制定实施步骤和措施,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把计划分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3、文明生产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具有否决作用,文明生产得分必须在80分以上,否则,按两项最低得分评定等级。4、各施工队必须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影响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实现的,给予责任追究。5、生产管理部、186、安全管理部、地测队、机电施工队、通风施工队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监督指导责任。6、严格兑现后寨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抵押金制度,实行重奖重罚,决不姑息迁就。7、对于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施工队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必要时进行组织处理,不换思想就换人。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第1条、严格“一工程一措施” 制度:采煤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工,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其它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第2条、规程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05年版)的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工程状况简介,说明原因、用途。(2)、施187、工方法、工艺,作业方式,质量要求。(3)、安全技术措施。第3条、规程的编制由分管业务部门根据计划和接续情况,提前一个月给施工部门技术员安排。并书面通知有关业务部门提供资料:地测大队提供地质说明书、预想剖面图等地质资料,机电施工队提供供电系统图,通风施工队提供通风系统图、局扇安装通风设计、风量计算依据、抽放系统图。图纸资料应在接通知后7天内提交到生产管理部,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 元。第4条、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时,分管业务部门要及时安排施工单位技术员补充。第5条、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窑、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第188、6条、掘进工作面过老巷、断层、应力集中区、冒落带,巷道开门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7条、巷道贯通必须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措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伤人。安全贯通对地测大队的奖罚按以下标准执行:巷道贯通测距在50200m, 奖励100元;200500m,奖励300元;5001000m,奖励500元;10002000m, 奖励800元;2000m以上奖励1200元。误差超过规定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取消奖励;造成永久缺陷或影响安全使用的,按以上标准对等处罚。兑现程序为:地测大队写出书面贯通总结生产管理部验收189、分管副领导签字最后报后寨煤矿考核办公室核定财劳部兑现。第8条 采、掘、修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一通三防措施由通风施工队技术人员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生产管理部编制,重要的机电安装措施由机电业务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编制。第9条 巷道揭煤措施必须由生产管理部编制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安全(及时)揭开突出煤层,奖励有关人员3000元,延误揭煤时间、安全岩柱控制不准、误揭煤以及发生突出事故(不伤人),罚相关责任人2000元。第10条 规程及时效超过3个月的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业务部门组织,技术矿长主持复审一次,并将复审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批。190、第11条 规程措施审批权限按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执行。第12条 审批后的作业规程或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员与相关单位技术员给本部门员工传达,并覆行签字手续,时效超过2月的规程措施每月必须传达一次。分管领导、施工单位的管理干部、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都要学习规程措施,熟悉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违章指挥。第13条 安全科参加所有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落实与执行负有监督责任。第14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采、掘、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第15条 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机电、运输安全技191、术措施,对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第16条 规程措施的编制人对规程措施编制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同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有反映权。第17条 对规程、措施编制与审批不及时影响工作的,罚责任人100元,对规程、措施编制质量差责令返工重写的罚责任人50元。第18条 对无规程、措施施工按三违进行处理,规程、措施编制不当、内容不全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19条 所有罚款由业务部门出据罚款条,经后寨煤矿考核办(企管部)审定后,交由财劳部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出。五、设计管理制度第1条 设计工192、作应包括:矿井开拓延深工程设计,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技术改造设计,与采掘工程配套的机电运输、一通三防设计,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井下、地面规划设计,地面建构物的单位工程设计,构配件加工图的设计。第2条 设计部门必须根据矿井的大中小接续安排,作出设计计划并组织实施。第3条 设计部门所需设计资料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经总工程师签字。(1)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资料理应提前半年提交委托书,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三月提交委托书,掘进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一月提交委托书。 (2)机电运输设计提前一月提交委托书,所需机电运输资料提前一周提交 委托书。(3)所需通风资料提前一周提交委托书。第4条 地测193、大队必须在原有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精(粗)查地质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矿井实践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编制生产地质报告或说明书、地质素描。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提交设计部门使用。第5条 业务职能部门(专业职能管理的施工队)承担专业管理范围内的设计。第6条 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系统构建要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优化采、掘、机、运、通各系统。至少提出两套以上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效果比较,在分管技术矿长和有关业务部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报总工程师审定。第7条 煤巷、半煤巷掘进应积极采用机械化运输作业线,优先采用先进的支护技术。第8条 施工过程中遇条件变化需要更改设计时,由业务部门提出更改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194、执行。经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任何人无权私自变更和修改。第9条 对完成设计工作成绩优异者给予以奖励,不按时完成设计任务延误施工,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处罚。 第10条 设计工作(任务)可以采用内部承包形式实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及考核部门将设计任务委托给部门或个人,签定内部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及其报酬等事宜。六、中腰线管理制度第1条 各类巷道的开工,业务部门必须以委托书形式提前23天通知地测大队,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要通知地测大队收尺,复工要通知地测大队复核。重要井巷工程开工还必须提前半月将施工图交地测大队。严禁无措施无设计放线开工。第2条 标定中腰线前,测量人员必须对设计图上的数据、几何195、关系进行验算、检核,重要工程的设计导线、标定设计须经测量技术员审查签字确保无误后,方可标定给线。第3条 巷道开工临时中腰线,若现场情况限制,可用罗盘仪标定。当巷道掘进出48米后必须用经纬仪重新标定。第4条 中腰线点要成组设置,每组点不得少于3个,点间距应不少于2米,最前面中腰线距迎头的距离,应在2530米。腰线也可2530米设置一个点,并在帮上划出腰线,腰线至底板的高度要在规程措施中规定。延设中腰线时,必须对所用的和新设的点进行检查。巷道每进100米应检测校正一次中腰线。第5条 最前一组中腰线点距迎头的临时中腰线,由施工单位负责延线,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延线制度。第6条 巷道中的测点和中腰线点,施196、工单位必须保护好,严禁敲动或用测点吊挂重物。如是锚喷巷道,喷砼前要加以保护,严禁喷覆。如遇测点损坏或有怀疑时,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要及时告知地测大队,否则出现错误后果自负,地测大队的测量人员若不及时处理,出现错误由测量人员负责。第7条 地测大队测量人员给线时,施工单位要密切配合,负责打眼、提供方便。给好线后应当场向施工单位现场人员交待清楚有关数据,以便掌握施工。第8条 地测大队的测量人员对按中腰线施工情况要经常检查,发现未按线施工,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若偏线严重可拒绝给线,并立即向业务部门和分管领导反映,拿出处理意见。第9条 若中腰线造成偏差,但不影响使用,对部门处200元的罚款,并对相197、关责任人员各处100的罚款,对造成返工的则对责任部门处5002000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200500元的罚款。七、顶板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各施工单巷道顶板管理工作,杜绝冒顶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后寨煤矿顶板管理制度,望各部门认真执行。一、后寨煤矿筹备处、各矿建施工单位每月底必须组织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题会议,对本月顶板管理问题进行总结、下月掘进施工中将遇到的顶板管理重点分析安排,并作好会议纪要下发到各与会部门或个人。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规程必须将顶板管理作为专项措施进行编制设计。三、石门或穿层巷道施工前,应先出预想剖面图,对巷道穿过的岩性进行预测描述,同时应说明顶板管理需要注意的198、问题。四、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现场按措施规定备足预防顶板发生冒顶事故所需的材料、工具,否则,不予施工。五、掘进工作面顶板发生变化,需要更改支护方式时,施工单位应先通知监理部门和甲方到现场会审,确定需要更改支护方式后,由施工单位先报补充措施后再执行;如因特殊原因,监理部门和甲方不能立即到现场时,施工单位可以将“锚、网、喷”联合支护改为架棚或砌碹支护,但不能将架棚或砌碹支护改为“锚、网、喷”联合支护。六、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如每发生一次空顶作业,按每米100.0元处罚;同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头,先按措施补齐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后,再掘进迎头,停头补支护时间不予计算顺延工期。七、三岔门、四岔门、交199、岔点的施工必须先按确定的支护方式编制好措施,并在现场至少备足一天的施工所需材料后,方可开工,否则,不予开工。八、架棚支护、砌碹支护巷道施工,必须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好临时支护、前探支护措施,前探梁或超前支护等应单独设计加工,并运到现场存放后,方可施工。九、“锚、网、喷”联合支护巷道,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规定进行初喷和复喷,防止顶板长期暴露风化后发生冒顶事故,如巷道顶板由于未初喷或复喷造成的冒顶事故,产生的隐蔽工程和顺延工期由施工单位自负。十、“锚、网、喷”联合支护巷道必须按规程措施要求支设锚、网,若发现一根锚杆角度不合格,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补打,并按每棵10.0元进行处罚,发现一块网未联接、压接200、,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用12#铁丝每隔100200mm扭接或补网搭接,并按每块网20.0元进行处罚。严禁大钻头配小锚杆,即43mm锚杆必须用40mm钻头, 严禁将锚杆切断或砸扁使用,如发现,则按每棵300.0元处罚。十一、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画线打眼,保证巷道成形,巷道严禁欠挖,超挖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不得超过150mm。十二、锚杆支护巷道每2030m或每500根锚杆必须测试一次锚杆拉力,每次不少于3根,锚固力必须达到要求,否则,对不达到要求的必须补打、补测,以保证支护强度。十三、巷道贯通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至少两次贯通测量,并于贯通前20m在现场标定贯通点位置及距离。十四、贯通措施中应明确编201、制对贯通点的加固处理措施,并在距贯通前10m以上时由筹备处组织监理部门、贯通施工单位和透点加固单位到现场对加固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透点加固牢固后,方可贯通。十五、巷道贯通后,施工单位必须先对透点进行处理,在24小时内将透点永久支护完善,防止透点大面积暴露发生冒顶事故。十六、掘进工作面当月每发生一次体积大于10m3的冒顶事故时,当月工程质量降一档执行,发生两次(含两次)以上体积大于10m3的冒顶事故时,当月工程质量视为不合格品。十七、掘进工作面每发生一次体积大于10m3的冒顶事故时,在冒顶发生24小时内必须由后寨煤矿安全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冒顶事故分析,并按事故责任对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冒顶发生的202、隐蔽工程量和工期按事故责任分别承担。十八、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在4小时内不能处理好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安排项目部管理人员跟班到现场组织处理,10小时内未处理好的,筹备处(甲方)和监理部门应安排人员跟班到现场协助组织处理,直到冒顶处理完为止。八、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米时,煤巷剩下20-30米时 ,综掘剩下5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203、关部门发出安全通知单。(附平面,剖面图尺寸)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是在两工作面相距50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 进展情况变化。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 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时204、做好服务。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2 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1、地质,测量,绘图,三量,储量等必须严格按规程和地测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要求工作,每项工作必须保证工作质量,队里每月必须对地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必须重做。2、各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或限期落实整改措施。3、对检查出的质量问体,除立即反工外,要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地测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发放地质预报,采掘工作面情况预报及透窝通知单,一旦误揭煤层,找错层位,突水误透等重大责任事故,队里必须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者。3 地质测205、量资料管理制度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2、凡提交矿内各部门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矿内各部门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5、外单206、位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后寨煤矿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单位负责。6、向国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后寨煤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7、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所有地测资料 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 、索引。4 设备、工具、使用、发放、保管制度1、地测仪器,工具必须妥善207、保管,建立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填写仪器、工具名称、制造厂名、规格、型号、单价、由来及时间等,要有历次检查、校对、损坏和修理的记录,使用等级的说明等。2、地测仪器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检校,并填写检记录卡片。3、仪器工具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且变化不大的室内。仪器箱内应放置干燥剂,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霉锈等现象,需查明原因立即处理。4、仪器设备使用前,操作者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即使用方法,不熟悉决不谈能乱动。搬运时轻拿轻放,不许碰撞,不能座压仪器设备箱架。5、仪器工具使用前后,均应进行检查,性能正常,精防确可靠,方能使用。用后必须擦净、凉干、经检查验収后方能入208、库。6、经纬仪、全站仪、井下防爆全站仪、水准仪、绘图仪、无氨晒图机等贵重设备,应配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管理使用。并每年对仪器设备检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时修理,需要报废的每年底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7、仪器工具发生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如属于严重仪器事故,必须写出专题仪器事故报上级处理 ,并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 8、仪器工具外借时,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可按手续借出。借出及返还时,均应当面进行检查,如返还时有损坏,应照价赔偿。5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2、地测资料提供完毕后,必须经编制,描图209、,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后再经地测工程师及矿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方能晒图使用。3、凡地测队提交本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地测负责人审核同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提供。4、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借阅、转抄、复制登记。5、各科摘引资料必须严格检查、校对后方可使用。 6、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图表文件等必须经队长审核同意后,报地测工程师及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出。7、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特殊情况经队长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外流,对丢失图纸者追究责任。6 中、腰线管理制度为使我矿掘进巷道标准,施工单位便于标准施工,地测部门又便于中腰线管理工作,根据煤210、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及后寨煤矿地质测量规程实施细则之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1、各类巷道的开工,通知部门必须以矿总工程师签批的委托书、开工通知书、便函或施工技术措施等形式,提前2-3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以保证有足够的图纸复核及测算时间。严禁无书面通知书、无措施、无计划安排给线开工。2、标定中、腰线前,测量人员必须对开工措施和设计图纸上的数据、几何关系进行验算、检核、重要工程的设计导线,标定迟设计须经测量负责人审查签字,确保无误方可标定给线。3、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次要巷道的中、腰线,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211、下,可用罗盘仪和半圆仪标定。4、井下标定必须准确,误差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标线资料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对现场标定元素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否则必须重标。未按此程序进行标线者,一次罚款20元。如标错线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分析处理。标线后30-40米时,必须对新标的线进行复测,否则罚组长20元,并立即复测。5、标定中线应成组设置,每组中线点不得少于4个,点间距不得小于2米,如遇特术情况(既巷道不够长或顶板破碎不宜打顶板桩)时,点间距可以不大于2米,但是放完中线后,必须用油漆沿中线方向在巷道顶板上不间断标注6-10米。否则 对参与延中线的人员分责任大小给予罚款10-20元。最前一个中线点212、距迎头40米以内,由施工单位自行延线指挥掘进(如在40米之内中线有松动或巷道变坡 中腰线不能使用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给予校正或延挂中腰线)。超过40米时,施工单位不论中腰线是否可用,都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去延挂中腰线。同时,测量组长也应随时加强联系,掌握中腰线至迎头的情况。随时延挂中腰线。每40米打一个腰线桩,否则每超1米罚测量组长10元,组长不在由副组长负责。6、各施工单位要建立班组长(技术员)延线制度,负责延长中腰线至迎头40米以内的中腰线,以便施工,否则造成巷道偏差,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7、巷道中的测点和中腰线点,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严禁敲打或吊挂重物。如对延挂的中腰线点有疑问时213、,施工单位要及时告知测量人员,否则出现差错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破坏中腰线点的,每发现一次扣进尺5米。8、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时,应密切配合、协作打眼、提供方便。测量给好线后应当场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情况,以便掌握施工。9、测量人员对巷道施工情况应经常检查,发现未按线施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如遇巷道偏线严重而无法延线和影响工程使用的,可拒绝给线,并立即向有关领导反映,确定处理意见。未经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线或借线。7 贯通、透窝管理制度1、进行重要贯通测量前,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并按批准的贯通设计进行实测、计算、复测、复算 。2、贯214、通测量工作至少应独立进行两次,最后取其算术或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定最后一次方位的起算数据。 3、所有贯通工程都应绘制1:200或1:500大比例尺贯通施工图挂调度室,每天收尺填图一次,严格掌握工程进展情况。4、贯通工程两工作面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米,煤岩巷中剩下20-30米之前,测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后寨煤矿总工程师,分管掘进的副总经理(副总工)和安检、通风、生产技术、施工单位等部门,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及控制距离。5、采、掘、修工作面接近老巷、老空、小窖、老窖及煤柱边界或进入危险区20-30米前,地测部门须以书面形式向后寨煤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经理和安检、通风、生产技术、施工单位等部门,215、并在现场标出位置和控制距离。6、当掘进巷道从其它巷道、工作面或危险区的上方或下方通过时,其间距小于25米的,测量人员应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发出安全通知书,并附平、剖面图,标明净岩(煤)柱,以便采取安全措施。7、在测量人员下达安全贯通通知书后,生长技术、安检、通风、调度、机运及施工单位等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加强管理,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确保巷道安全,准确贯通或顺利通过。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8、重要井巷贯通后,本队应按贯通设计精度要求实测分析,写出总结报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备。8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矿井地质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216、,它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因而,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的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地质、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执行行业和企业制定的技术规定和实施细则等。 2、生产技术部门下函,按业务联系制度,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为矿井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地质人员接到设计或生产技术部门委托书后3年半5年半提供准确的矿井开拓延深地质报;2年半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715天提供工作面掘进说明书、地质说明书和回采说明书。其它井巷工217、程、防治水和防治瓦斯工程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根据要求及时提供。 3、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掘进前方有疑的老窖,采空区、积水区及石门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提交钻探设计,报告地测负责人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打钻及安全措施。 4、在施工单位打钻前,地测人员必须标出打钻方位及倾角开钻后进行跟班并复查其钻孔方位及倾角是否正确。在跟班过程中严格记录煤岩层及瓦斯、水等的变化情况,钻探结束后及时分析有关资料,提出施工意见,并在图上及现场标定控制距离。5、采掘巷修工作面突然遇层位变化或地质核定断层突水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下井,观测收集、分析资料、218、编制图件,提出处理意见,向分管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施工单位对地测部门所进行的观测工作应提供方便,配合其工作(如打探眼等)。6、必须根据掘进度和设计工作面范围,研究分析地质资料,现场编录紧跟迎头,提供的地质资料必须满足采掘设计的需要,若因地质资料不可用,造成工程返工或浪费的须认真分析总结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7、负责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和周边小煤窖情况,为制定防治水措施及合理布置采面提供依据。防治淹井及小窖越界开采威胁矿井。8、负责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危及人身和矿井生产的自燃或人为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等),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9 地测工作质量奖惩办219、法矿井地测工作是煤矿生产 、安全、建设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了加强矿井地测管理工作和各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特编制此奖惩 办法。(一)、地质工作质量奖惩规定1、矿井地质观测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一、描述的地质现象内容完整 、数据准确、字迹清晰、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反映客观。在当月工作中未发生误揭煤层、误地质构造判断(包括断层性质、煤(岩)层位等),误透水、误穿小煤窖及古窖等。按时提交各种地质资料,较好的满足生产需要,预测预报及时发放,资料可靠。每月按掘进进尺嘉奖地质人员5元/米。2、若地质人员每月未及时收集地质资料和发放预测预报,给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并造成工程220、浪费的,取消当月嘉奖,对造成浪费的工程按100元/米处罚。造成严重事故的,由后寨煤矿组织分析处理。3、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在检查验收中达部级标准的,每月嘉奖全队2000元。地质人员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口头或书面)或广泛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后寨煤矿另给予重奖。(二)、测量工作质量奖惩规定1、测量工作严格按中腰线管理规定的要求,当月无中、腰线管理错误,按时延挂中、腰线和复测、复算导线资料。对施工单位不按中、腰线施工进行检查汇报调度室和生产技术部。并及时提供有关测量资料及图纸,做到“图纸、资料、现场”三统一。达到以上标准的每月嘉奖测量人员5元/米。221、2、贯通透窝的奖惩按同一起算坐标点测至两掘进工作面的最短距离考虑,(1)小于2000米的导线,每贯通一个工程,经检查验收满足精度(误差允许)要求的。如果是对贯(包括煤仓、溜眼),每个贯通奖3000元,对贯以外的贯通,每个奖1000元。(2)大于2000米以上的大型贯通工程必须有“贯通测量设计”及“贯通总结”,贯通满足设计允许误差,按每个贯通5000元嘉奖测量人员。凡出现误差超标按奖励标准的50扣罚。3、凡是测量工作达不到规程要求及贯通满足不了工程要求的,要追查分析,对等处罚有关测量人员。(三)、地质测量图纸资料的奖惩办法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设专人登记、建帐建卡。分门别类,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222、的,每月嘉奖100元,资料管理混乱,不易查找目录索引的,每抽查一次罚100元,若因管理出差错,造成资料丢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奖励标准加倍处罚。2、对使用计算机制图熟练并在半年内能带出徒弟的,经后寨煤矿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和考核办确定后,可向后寨煤矿申报一次的特殊嘉奖。九、地测管理制度一、地测大队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7日前对井下采掘各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二、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50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的罚款。三、所有统计资料、及时数223、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7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单位100元的罚款。四、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五、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100元。六、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7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七、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八、测量对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30米,否则每次对地测大队罚224、款100元。九、对各部门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否则,给予200元/次的处罚。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部门500元/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八章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二、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外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三、严禁带小孩入内。四、参观人员必须有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带领或持保卫部门介绍信方可进入,并要求带队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五、任何人不能带爆炸物品入内。六、必须按批准的地点项目进行作业学习,参观的人员不能在所内打闹,不能与值班人员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七、入内人员必须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必须225、遵守所内的一切制度。八、任何人不准翻越围墙,不能任意改动所内的任何设备、设施、工具不准外借。九、建好管好来人登记簿,对专职检修人员和本部门来人检修或检查时,都必须做好登记。二、 要害场所消防管理制度一、在保卫部门建立一个有消防专业知识的消防队,承担全矿区范围内的消防灭害工作。矿区一旦有险情,做到召之即来,扑灭火灾,保护火灾现场。二、领导干部必须把消防工作当做大事来抓,平时,抓好员工防火教育,由各部门负责人挂帅,坚持每月对所管区的消防设施认真检查一次,做到有备无患。三、要害岗位室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地面和设备不许有油垢。四、要害场所必须有配备足够沙箱干式灭火器、消防水桶、铁锹等用具,平时不226、得挪用。五、变压器、配电盘等电气设备,不得漏电、漏油及短路,平时要保持清洁。三、 火工品管理制度1、火工品由使用或消耗部门向物资供应站提交采购计划,物资供应站采购。2、火工品在采购运输途中必须有保卫人员押运。3、火工品运回矿区时,不得存放露天,必须及时运至炸药库进行库存,并办理移交手续。4、进入井下炸药库的火工品,必须使用有盖专用车,并上锁。进入井下必须有人押运,运输工区及时将火工品运到炸药库。5、火工品运到炸药库后,由管理人员亲点交给当班值班人员,并将火工品按要求分库堆放整齐。值班人员将验收情况记录清楚,经双方签字作为备查资料。6、炸药库内必须配齐足够防灭火设施和照明,保持卫生清洁。炸药和雷227、管必须分库储存,严禁炸药、雷管混装储存及使用电炉、明火等违章现象。7、对库内变质和过期的火工品,火工品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清理出库,并向上级部门汇报,按规定给予销毁。8、对库内火工品储存、使用情况,管理人员必须按旬、月进行统计上报有关领导及部门。四、井下炸药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保安规程和有关火工品管理制度以及发放的各项规程,保持室内干燥清洁,经常查看火工品的储存情况,作到先进先出,杜绝火工品的变质,自爆窃失等现象,严密“四防工作”,保证安全作业,库内严禁烟火。2加强药库管理,严格执行炸药存放管理的规定,根据库存的先后顺序,分别堆码整齐,挂牌存放,严禁乱堆乱放现象,做到帐、卡、物相符。3落实炸药的消228、耗定额管理,合理储存,做到管有制度,发有限额,耗有定额,超有原因。4严格执行火工品运输、保安规程,井下运输严格执行主钩提运和专车运输制度。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做好收、支、存统计。6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和交接班制,对脱离岗位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奖罚五、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1运输火工品必须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火工品运输证”并严格执行有关运输规定。2在货物到达目的地点后,收方应在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3运载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的安全要求,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不能同时载客和易燃物品,车前插有“危险”小红旗。4装卸火工品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229、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火工品的安全常识,装卸现场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5公路运输火工品,车辆必须限速,前后车辆应保持避免引起爆炸的安全距离,经城镇时应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六、火工品库防火警卫制度1火工品库的消防工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从事操作、保管、警卫工作人员,必须经训练后方能上岗,否则不准工作。2用火、用电严格管理,加强检查,避雷器每年进行测试接地电阻试验,达到阻值。3火工品入库专人检查,带有打火机等隐患物品严禁入库,库区内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更换,库内不设办公室和住人,常保持清洁,散落物、杂草应及时清除。4警卫人员必须230、昼夜看守,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5建立出入检查制度,外来人员一律持证明信,由主管部门人员带领入库。七、火工品管理奖罚制度1违反火工品的运输,储存、使用中有关系列规定存在不安全隐患,经指出不改,视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屡教不改公安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整顿或吊销其许可证。2对非法制造、贩运、销售火工品和私藏、滥用、盗窃火工品的,公安机关除没收火工品外,视情节轻重,属个人的依国家治安处罚条例,重则扣留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属部门的追究领导责任,刑事责任。3火工品发生丢失、被盗、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由于领导忽视安全,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要追究领导人责任,直到刑事责任。4对守规定,模231、范执行规章制度,不发生大小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部门和个人都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顾个人安危排除险情,保护财产的特殊贡献者以嘉奖。八、 火工品发放清退制度1使用火工品必须持“爆破员作业证”“火工品发放证”领取当班数量的爆破器材。领取前必须经当班的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要当班退回并建立退帐。2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后要严格按“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3严禁一人同时携带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九、火工品贮存保管制度1火工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并必须向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批符合规定,发给“232、火工品储存许可证”方可设专人管理。2建立出入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发放火工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堆放整齐清洁,库存不超设计容量。3库内严禁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火工品,性质相抵触的火工品必须分库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烟火,严禁易燃品入库,严禁在库房进行一切活动。4发现火工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5对于变质和过期的火工品,应当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十、雷管全电阻、编号制度1、雷管发放使用前,必须编号进行导通实验,否则不许发放使用。2、雷管导通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进行,导通室内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100发。3、在导通过程中,必须把雷管防入防包厢内,每次只准放入一发进行导通。室内必须有放掉电措施。4、测试完一箱后,要核对数量,导通不合格的雷管,要剪掉导线。防入雷管箱内,保证以后处理。 5测试时要轻拿轻放,抽拿脚线时,不准抽拿管体。以免发生危险。6、经导通合格的雷管,使用前必须进行编号,未经编号的雷管,不准下井使用。7、每天出库的编号雷管,数量必须用交库的数目相符合 ,并建立出入库记录,当面签字。8、雷管编号后,必须按原包装密封入库,库存量不得超过矿井生产十天的数量。 纳雍县后寨煤矿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