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兴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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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6467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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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器材检查、维修、使用管理制度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设备设专人管理、检查、校验和维修,建立健全各种岗位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设备使用管理、检查、维护责任到人。 二、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三、设备的检查、检测和维修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检查、检测和维修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四、设备要严格执行定期检查、检验和维修,其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按照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完好标准等安全2、技术要求进行,确保性能良好、保护系统完善可靠和管理牌板齐全,并对维护、保养、检测的有关情况作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严禁安全设备带病运转或使用。五、职能管理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其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 六、职能管理部门要按照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规程规定,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安全设备、器材的性能进行试验或检测,并建立技术档案,保证使用安全。七、职能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要及时编制设备的购置计划,参与安全设备、器材的选型、配套及技术改造工作。 八、煤矿设备、器材的选型、配套及技术改造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煤矿3、安全标志等证件。 九、有防爆要求的安全设备、器材要杜绝失爆。 十、设备、器材的采购要由职能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严把安全、质量关。 十一、检修的设备要由职能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本单位不能检查、检验、维修的设备,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或维修。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 十二、备用的设备及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符合规定,其保存要符合有关要求。 十三、职能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的管理台帐,掌握设备、器材的使用、备用、损坏或消耗情况。做好事故记录、调查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 十四、因使用不当造成事故或不起安全作用的,应进行分析4、并追究责任。 十五、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国家或行业公布的被淘汰的安全设备、器材目录和其它资料,对淘汰的无使用价值的设备、器材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十六、安全设备、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十七、对违犯规定出现安全质量隐患或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材料审批管理制度一、 实行先批准后购买原则,各单位所需材料提前充分计划,在每月材料计划会议中提出,由参加计划会议人员审核批准。二、 临时急用的材料,由工区领导提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并报矿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供应科购买。三、 采购的材料实行谁使用谁签字,谁购买谁负责,验收后由供应科保管。四、 各单位5、领用材料必须填写材料领用单,材料领用单必须填写领用单位、时间、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实发数量、单价和用途,并有分管领导签字,无分管领导签字不发放。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区队主管技术人员(机电区班长)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区队主管技术人员(机电区班长),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机电科反馈信息,各级管理人员监督。2、各种设备司机(包括运转、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6、能与设备的保护设置情况,了解设备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故障与隐患,掌握设备的操作要点及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措施,达到 “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由企业或授权单位发证(国家有统一规定者,按规定办理)。3、设备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或设备说明书中要求的操作步骤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4、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保养”的原则,各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并实行包机制。5、使用单位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要求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6、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7、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应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备用设备及配件必须时刻保待完好状态,随时能用,必要时区队对备用设备及配件可采用轮换使用办法。7、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8、加强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9、机电设备严禁拆套使用,需拆套使用书面报机电副矿长同意,仓储中心登记台帐;紧急情况确需拆套时,必须经矿机电专业留守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第2天必须补办手续,7日内补齐所有零部件。否则,对经办人罚款100300元。机电设备验收前所有缺失的部件由使8、用单位负责,缺失部件按2倍价值处罚,并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调查出其它单位乱拆乱卸,按破坏安全设备处500元以上罚款并通报,仓储中心监督执行。10、各区队不准私自把设备配件改做它用,确需改用,必须经机电副矿长批准后,并书面通知机电科,否则当事人按“三违”处理并对主管队长处以600元罚款,各级管理人员监督执行。11、各区队设备实行租赁管理具体见租赁管理制度,各区队严禁私自占压设备、电缆和五小电器,要服从机电科、调度室、仓储中心调配。否则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各级管理人员监督执行。12、各单位对所领出的主要配件,要认真检查、核对,进行模拟或现场调试,切实达到备用效果,否则由矿进行分9、析处罚。13、矿井供电线路、通风、提升、排水、主变压器、主扇风机及主副井绞车电缆、下井电缆等,所属工区要根据其运行情况充分利用停产检修时间进行倒换运行,对备用设备、电缆精心检查、维护,切实达到备用效果并做好记录。矿用安全设备及安全仪器仪表检测检验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令)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各单位生产安全设备及安全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携带型氧气检测报警仪、便携式甲烷氧气两参数检测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甲烷断电仪、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10、矿用温度传感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粉尘采样器、矿用风速表等均属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第三条矿井主通风机、主副井提升绞车、主排水泵、空气压缩机、瓦斯抽放泵、制氮装置属煤矿生产安全设备。第四条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送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安全仪器仪表检测检验包括在用品检验和维修检验。对于在用安全仪器仪表必须依照检测检验规定和检定规程以及检验报告要求的周期及时送检;对于维修后或使用中因某种原因可能改变其安全性能和计量特性的安全仪器仪表,必须经检定、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第五条安全仪器仪表检测检验主要包含计量性能检定和安全性能检验。矿用机械式风速表等未涉及电气安全的仪表,应检测其计量11、性能,必须按检定周期,及时送经计量授权的机构进行计量检定。未经取得检测检验或计量检定合格的矿用风速表、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不得入井使用。对于通风安全监控设备及仪器、粉尘采样器、防突预测预报仪等的检测检验和计量检定的仪器仪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各类安全设备在安装投入使用之前,必须委托具备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技术性能测试,编制安全检验及性能测试报告。第七条在用中的安全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主通风机每五年一次;主提升装置3年一次;主排水泵每年一次;主压风机每年一次;经技改或大修的设备必须进行一次检验方能投入使用。第八条各矿总工程12、师(技术矿长)负责组织落实安全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工作;合理安排检测各类安全设备及仪器仪表的使用和检验;检验必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第九条安全设备、安全仪器仪表检测检验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项长期工作,矿井应加强管理,明确职能部门负责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应根据实际需要,配足与工作相适应的维修人员,负责安全设备、安全仪器仪表的保养、维修、调校和检测检验等工作,并根据安全设备、安全仪器仪表的维修需要,每年制定必要的维修备件计划。第十条矿井每年的安全费用中应有对安全设备及安全仪器仪表检测检验的费用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第十一条各矿必须设置专人,妥善保管安全设备及仪器仪表检验证书和有关13、资料,建立安全设备及仪器仪表的检验台帐,编制检验计划。第十二条安全设备、安全仪器仪表的使用单位和个人,负责安全设备仪器仪表使用过程的管理;必须注重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安全标志、检测检验标志的管理,防止损坏或丢失。严禁没有安全标志的安全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入井使用,严禁涂改检验标志。对于人为损坏安全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标识者,矿井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追查和处理。矿井通风部门必须结合安全仪器仪表的发放和维护,对各种标识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没有安全标志的安全仪器仪表入井使用;严禁涂改检验标志。第十三条安全仪器仪表送检前必须认真进行清理和维修,以提高检验合格率;对检验不合格的仪器仪表,应针对14、存在问题及时返修并送检,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仪表入井使用。第十四条矿井机电和通风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监控分站、控制器、传感器等安全监控设备实施安装前的安全性能检查。严禁未经安全性能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监控设备入井使用。井下安全监测传感器及其电源须经监控系统生产单位安全性能联合检验,任何未经联检合格的传感器不得接入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人员必须结合每天的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对井下在用监控设备及仪器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井下安全监控设备、仪器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五条矿井通风部门必须加强安全仪器仪表的正常调校工作。每周采用新鲜空气和空气甲烷校准气样对崔化燃烧式瓦斯传感器、报警仪15、进行校准,其他监测传感器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校准;每年瓦斯等级鉴定前,必须对矿用风速表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光干涉式瓦斯检测仪必须做好入井发放检查,发放检查或使用中对其计量特性有怀疑时,必须及时校准后方可继续使用;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仪,必须每二年送仪器生产厂家进行维修、检验和校准。第十六条矿井通风部门必须建立安全仪器仪表使用、保养和维修制度。对于送检合格的安全仪器仪表,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严禁擅自拆卸和调整;加强安全仪器仪表的维护和保养,防止因使用不当、维护不及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保证其安全和计量性能。第十七条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各类安全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检修,确保安全设备的完16、好状态。机电运输专业会议制度 为使我矿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对机电设备的使用、保养、检修等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交流和协调,切实解决生产急需,以适应我矿“高产、高效”发展的需要,矿确定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输专业会议,有关规定如下:一、会议目的机电运输专业会议是专业性会议,主要是对全矿的机电运输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目的是统一思想、促进沟通、集思广益,提高执行力,切实解决生产急需。会议应遵循精简、高质、高效的原则。二、会议组织由机电技术部负责组织召开,由机电矿长主持。三、与会人员 分管机电的矿长助理、机电副总。 机电技术部相关管理、技术人员。 矿领导、安检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负责人及各17、部门相关负责人。 采掘、准备、运输工区、通防科单位负责人及机电副区长。 其它辅助工区(厂)、科技信息中心单位负责人、技术员。 物资采购科、物资管理科单位负责人。四、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每月8日下午4点。时间控制在50分钟以内。 会议地点:三楼会议室。 会议纳入例会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召开时,另行通知。五、主要议题 各单位对相关工作作简要汇报。1、各生产、辅助单位汇报本月机电运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近期生产中机电设备的使用、检修情况及机电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月度检修准备情况等。2、机电修理厂汇报本月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在设备维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物资采购18、科汇报设备及配件的购置、外委修理等方面的问题。4、物资管理科对机电设备、配件的仓储工作进行简要汇报。 各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及需要矿给以协调解决的问题。 归口管理部门通报机电工作任务安排完成情况;提出对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安全生产及有关机电工作的安排。、其他生产部室对安全生产及机电工作的安排。、矿领导及相关生产部室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明确解决办法和落实单位;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六、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确因值班、出发等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辜不参加会议的对其处罚200元。 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19、假,经批准后方可安排他人参加会议。 实行会议签到制度,由会议记录人员代为签到。 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震动状态。 与会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要严格落实会议决议。 由机运科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由机电技术部负责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考核。防雷系统检查维修制度1.目的为了提高防雷系统设备的完好率,充分发挥其作用,规范防雷系统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明确了对防雷系统的维修及基础管理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保兴煤矿对防雷接地系统的统一管理。3.职责3.1机运科负责辖区内防雷系统的全面管理。3.2机电工区负责防雷系统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做好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建立检修20、档案。3.3机电工区负责防雷接地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4.内容4.1当发生雷击事故后,待雷暴天气停止后30分钟,立即对所有防雷设备进行巡视,发现故障通知管理处经理进行维修并存档。4.2由机运科组织每年对防雷系统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单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4.3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运作,按时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将运行情况记录于检查记录表中。机电安装会议制度1:班前会: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主持人:安装班长;参加人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全部工人;会议内容:工作安排、上岗检查、安全、质量、技术、文明施工交底。2:每周一上午9:00召开施工生产、质量、安全会议。3:每天下午16:00召21、开生产协调会议。4:专题会议:根据现场施工需要,临时通知召开。(由召集让人主持)5:安全教育会时间:不定期;主持人:项目安全主管;参加人:工长、进场人员或管理人员;会议内容:安全常识,安装及卫生要求,现场有关管理制度。以上制度为强制性标准,望安装队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安装使用回收管理办法 为搞好机电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状况,降低消耗,更好地服务生产,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管理 1、机电运输科下属设备组为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选型、验收、保管、发放、委托修理、调拨、打号建帐、设备维简计划、大修理计划,各种机电设备报表等直至报废的全22、过程管理,并负责有关技术资料存档保管工作。2、各单位必须有专职的机电队长、机电班长、防爆检查员,而且均为兼职设备管理员,与机电科设备管理员配合管好、用好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切实搞好闲置设备的回收工作。3、各单位必须保证稳定的机电职工队伍,机电科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单位应把人员名单报机电科,变动时应及时报科更改。4、机电科负责每月25日召集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员例会:(1)按本单位生产情况和配件定额 提出下月设备计划及配件计划(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金额),并注明所需时间以便设备组做好委托筹备工作;(2)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3)要求设备组设备及配件管理员认真主动负责完成各种工作;(23、4)由使用单位提出设备和配件存在的问题。5、每月由机电科组织各专业小组及有关单位,按标准对全矿各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电缆进行检查评定。 二、设备管理1、设备组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及各单位使用设备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板、图”五对照,并保证日结,周检,旬查,月对帐。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使用单位井下和地面进行实物对照,帐、物不符的按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2、设备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非淘汰型,各单位所需设备应有计划性,不得私自购买,未经领导、机电科长、机电矿长审批的发票,财务科不得报销付款,不按规定时间报计划,影响生产的自负。3、新进设备入库应严格验收,要经过24、专人共同开箱,严禁他人擅自开箱,索取工具资料及零配件,验收后的设备,库房保管员应及时抄写名牌,编号,打卡建帐,(并要求建立设备配件入库流水帐)立卡,图纸资料,专用工具要及时存档妥善保管。4、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机电班长或选派他人)负责掌握本单位的设备使用状况,每月20日前与设备组专职人员核对本单位在帐的设备数量,使用地点,图板等,对未对帐的单位罚款100元,每月25日参加机电科组织召开的设备管理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罚款20元。5、对矿属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实行定量指标,由设备组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下达机电设备指标(含备用设备),每月考核一次,入机电管理专用帐户。6、各单位必须在25日前制25、定出下月需用设备计划报设备组,写明需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地点及时间,以便设备组作好设备供应的平衡、调拨和筹备工作,保证生产需要,不按规定时间报计划影响生产的责任自负,如有计划影响生产的追究设备组责任。7、各单位领用设备必须经设备组专管人员批准,由本单位兼管设备管理员与设备组共同对领用的设备按完好标准进行质量检查,通电试运转,确定设备符合使用要求后办理领用手续,设备质量不合格,由设备组负责并对验收人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及影响生产者按事故追查。8、对修复过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严格验收,防爆设备要有防爆合格证(要写清设备名称、型号、编号、修理人、检查人、检查形式,检查时间),设备组负责井上26、设备的保管员要填写“设备入库单”(设备名称、编号、修理人、验收人、防爆设备检查人、日期)一式二份,机厂、设备组各一份,入库要摆放整齐,不得损伤丢失,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锈,保持库容 整洁,如发现入库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每台设备对验收人员罚款50-100元。9、新工作面、运输线安装、验收等事宜应按工作面及运输线安装验收管理制度执行。10、单项机电工程安装由甲方、乙方双方签定合同、安检科、机电科、监理参与把关,按照设备合同要求安装施工、验收,不经验收,财务科不得进行工程结算。11、成套设备严禁拆套,专用设备坚持专用,特殊情况需经机电矿长、机电科领导同意方可拆用,但要及时恢复。12、固定设备原则上不27、得外借,在不影响生产,需要外借的设备必须经董事长或董事同意,由机电矿长开出有关证明,设备组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私自办理,违者追究其责任。13、各单位领用设备时,由兼职设备管理员与设备组共同对设备进行先检查,确认型号、规格相符后办理入井手续,无入井证的设备严禁下井,对此运输区付井口把钩人员要切实把关。无入井手续下井的设备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对运输区把钩工罚款20元。14、各单位回收的机电设备,按设备组要求交到指定位置,并经检查验收后开回收单,双方在回收单上签字,对丢失损坏的零部件,由本单位负责提供交设备组,三天之内若不交齐,按其原值的200罚款。各单位回收的机电设备放到机28、修厂而不办理手续的,按多占压设备继续收取占压费,期间丢损的零部件由单位自负。岩巷锚喷巷道内使用的设备,若喷在设备上的岩浆严重每台罚款30元。上述各项罚款金额入财务科设备专用帐户。 15、为了提高设备的周转利用率,各单位的闲置设备必须及时组织回收,对于特殊原因需留井下的设备不在其列,对回收不及时的单位,设备组负责下达设备回收通知单,原则上是从更换的3天内回收上井(设备多另定时间),否则设备组有权停发该单位生产设备,并收取双倍的占压费。 16、各单位不得乱拆乱用其它单位的设备,需要调拨必须经机电科从中协调,办理转帐手续后方可使用,否则一经查出追究其责任,对单位处以50-200元罚款。三、设备使用129、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维护规定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2、加强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量、定质、定点、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对缺油造成设备设备损坏者追究责任。处以50-300元罚款。 3、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范或带病运转,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 4、各单位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电动机要安装在通风、干燥良好的地方,不允许受水淋,埋压或泡在水中,否则罚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为加强使用单位的责任感,对不合理使用所引起的烧电机,按每千瓦20元的处罚计算。机械设备损坏,按情节轻重和损坏程度除经济赔偿外,还应30、追究单位行政领导的责任。 6、为进一步加强风机管理,减少不合理使用而烧风机,各使用单位必须每半年进行加润滑油一次,避免因长时运转使风机轴承缺油,引起轴承抱轴或产生火花而造成重大事故,处以100-300元罚款。7、入井设备要有合格证,失爆设备严禁入井,违者处以100元罚款。8、在使用设备过程,为预防设备的丢失,各单位设备管理员要在每月20日前到机电科核对一次本单位在用、备用或待回收设备的数量、规格,设备组作好报表报机电科。由机电科考核,一次不来设备组、电缆组、小件组核对,扣本单位设备管理员(机电班长)50元。 9、信号照明综保使用不合格者每台罚款100元。 10、所有设备必须挂牌管理,否则每台罚31、款20元。 11、所有开关必须上架,三台以上五小电器不集中上板,每件罚款10元。 四、大型固定运转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1、1.6m及以上绞车发现一项主保护失效,每项罚款50元; 2、主扇风机轴承温度监测装置失效,每处罚款100元; 3、压风机断油、超温保护失效,每处罚款50元; 4、绞车、风机未按规定组织进行探伤的,每处(台)罚款200元; 5、未按规定做性能监测或对监测中所出现的问题未作及时处理的,每台罚款100元;6、有关固定设备方面的报表及检修计划等,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的单位,一次罚款50元; 7、设备关键部位的仪表缺少、损坏或指示不准确的,一次罚款50元; 8、备用设备不完好,在规定期限32、内未能及时处理的,一台罚款200元; 9、固定设备要求台台完好,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10、井筒装备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次罚款100元; 11、主要电器设备绝缘电阻不按要求作月检查者,少一次罚款30元。 五、设备委托、修理、验收、结算 1、委托由机电科根据库存设备情况,常用生产设备情况,认真填写专用“委托单”,注明委托修理设备名称、型号、修理内容,而且此“委托单”应由修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才算完成整个委托程序。(2)对外的委托由机电科长负责,根据外委修理电机、变压器、高爆开关的修理能力及时向外委单位办理“委托单”,根据设备损坏情况,由机电科核定修理价格。(3)委托修理应33、建立专用帐本,尤其对委托单位修理的项目更应如此,并有双方人员在此帐本上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修理(1)承担各类设备修理工作的外委单位,应根据生产需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否则每影响一次处以50-200元罚款。(2)机电科每月下达的设备委托品种、规格、数量认真完成外,还应根据设备组当天下的生产急需设备委托单,进行修理并注明急需两字,委托单双方签字方可生效。(3)设备修复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防爆设备要有防爆合格证,不完好的设备禁止入库。(4)因电动机、风机、变压器等设备本身铁芯损耗严重,绝缘老化,大修后测试其性能达不到使用标准的,且空载损耗较大等无修理价值的,经机电科核准后做待34、报废处理。(5)修复的设备、配件,修复后必须试运,记录相应参数,并有专人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 3、验收(1)机电科对机电设备、配件修复后,必须进厂验收外,属防爆设备,必须经过防爆组进行防爆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应出示“防爆合格证”,并根据规定认真填写。(2)凡修复的机电设备、配件必须有修理单位的验收单,防爆设备应有“防爆合格证”,外委修部分应有承修单位的“出厂合格证”,防爆组应对其进行检查。(3)机电科对入库的新进或修复设备、配件必须办理验收手续,严把修理质量关,并保证按时完工,及时准确地为生产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配件,凡小修设备保修1个月,一个月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无偿返修,大修设35、备保修三个月,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承修单位无偿 返修,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者不在其范围。(4)机电科对入库设备、配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挂牌登记,注明验收日期,承修单位及验收内容,技术数据,承修人、验收人以备发生问题时,查找原因及责任者,而且必须按货位码放整齐。 4、结算(1)设备、配件按委托期限完成,应进行入库,认真填写“修旧设备、配件入库单”,机电科根据此单据,对外委单位进行结算,查出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机电科对每台、件的修理费用严格管理,并进行不定期抽查。(3)其具体结算办法、价格等相关问题见随后的套管理办法。 六、设备报废 1、凡报废设备需符合煤炭工业企业管理规程第五36、十四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并经矿领导,机电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设备管理员和工人师傅审查,然后填表经领导签字上报。 2、经公司审批下发后,作帐处理。 3、报废残体应交公司,由机电科办理上交手续。4、对设备报废残体(包括随机配件附件)除机电科外,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自行处理。多片口提升运输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斜井多片口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提升运输安全隐患,杜绝各类轨道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其它有关安全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轨道运输有关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工种固定规定:1、安检科负责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并建37、立特殊工种管理台帐。2、各工种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3、所有运输绞车司机、把钩工和信号工等特殊工种都必须固定,熟悉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通讯信号系统和轨道铺设质量情况。第三条、运输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规定所有运输岗位人员都必须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所有运输作业的设备司机等特殊工,都必须严格现场交接班。第四条各片口必须安装完善挡车装置等安全设施,未进行提升运输时,挡车装置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并有专人对各片口安全设施的进行定期检查、维修、试验:1、每班交接班时,绞车司机和各片口信号把钩工,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安全设施、防过卷装置、提升信号、钢丝绳、矿车各连接装置等进行一次38、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提升。2、对使用的安全保护装置、防过卷装置、安全设施、信号通讯系统等必须每天安排专人逐项逐个地进行检查、维修、试验一次,必须建立相应的记录台帐,并认真填写记录。3、检修主要运输轨道时,绞车必须停运断电并由专人看守,在检修轨道的两端40米外设置红灯及醒目的警示牌。第五条 、所有矿车及平板车由机电工区负责编号,并建立检查维修记录台帐。运输工每天必须指派专人在矿车集中经过的地点逐个进行检查。凡发现车轮、底架、连接构件有损坏,继续运行将危及安全的矿车严禁运行,并及时进行维修。所有运行中的矿车及平板车必须每半年检修、注油一次,作好记录并存档管理。第六条 、各片口必须安装39、与绞车房和井口房直通的电话,每次提升运输前,必须进行联络沟通确认行车地点,再由井口房发送提升信号。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1、乘车人员必须听从索道工作人员的指挥。2、检查座杆是否变形、开裂,轴承是否短缺。3、必须遵守安全规程,服从调度和值班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启动索道运行。4、听到开车预警铃声后,索道即将启动运行,请作好乘坐准备。5、上车时先双手抓住吊椅杆然后跨在吊椅座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不得打瞌睡、不得用手抓摸牵引索和托(压)绳轮以防伤手,下车时先双脚落地,站稳后双手脱离吊椅杆,迅速离开下车点,以免影响后面的人下车。6、乘车人员必须到指定的上、下车平台内上、下车,严禁越位乘40、车。7、乘坐过程中,不得左右摆动吊椅,上下乘车人员途中相遇时,不得相互寒暄、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8、乘坐过程中,要注意索道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平稳,若途中发现紧急情况需要停车时,则可拉动沿线设置的钢丝绳(装置中间的小钢丝绳)拉线急停开关,使索道停止运行,同时下车,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乘坐。9、在尾架上和重锤下方以及上变坡点处分别装有一个钢丝绳寿命极限保护开关、重锤下限位保护开关以及上变坡点捕绳开关,在设备正常运行时禁止触动此开关,否则会造成人为的保护停机,影响索道的正常运行。10、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m,重量不得超过20kg。所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11、一个吊椅只准乘坐一人。特41、殊情况下电机车顶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电机车运行前,电机车司机必须认真排查运行方向及车下轨道质量,确保无阻碍机车运行的障碍物。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轨距符合规定的标准,直线段和加宽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2)开车前,电机车押车工必须认真检查挂车数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重、超宽、超高、超长等“四超”现象,装载是否稳妥,绑扎是否牢固,是否重载偏心。确认一切安全后,方可发送开车信号。严禁电机车超载拉车,超矿车牵引数拉车。(3)顶车行驶必须在押车工指挥下进行。(4)顶车前,押车工必须在前方进行探路,但要远离列车42、尾部不少于5m,做好安全监护工作。(5)顶车区域内严禁有人逗留或行走。(6)严禁异轨顶车及车辆间不挂链、不插销顶车。7)区域调车进行顶车时,速度不超过0.51.4m/s,必须有专人在前方负责观望和警戒。(8)严禁大件物料车、设备车与机车头直接连接,必须用不少于1个吨车或平板车隔开。(9)严禁用电机车顶人车(坐人)和装有火工物品的车辆。斜坡绞车检查维修制度 1、对斜坡绞车的检查维护 (1)经常检查各部螺栓、铆钉、销轴等连接零件是否有松动脱落情况,对轴承座螺栓和地脚螺栓应特别注意检查,有松动件应及时拧紧,脱落件应及时补齐; (2)定期检查减速箱齿轮啮合情况,检查齿轮是否有窜动,齿部磨损是否超限,有43、无裂纹、断齿等严重损伤;油箱中油量是否足够,油是否有变质和沉淀物等情况; (3)经常检查润滑油泵运行是否正常,各润滑部位油流是否畅通和足量,油圈是否转动,油温是否正常,否则应及时调节和更换; (4)定期检查制动系统的闸轮、闸盘、闸瓦、传动机构、液压站等工作是否灵活正常,闸块与闸盘(或闸轮)之间间隙是否符合规定,保险制动闸的动作是否正常,制动操作手把在施闸时是否还留有全行程的1/4的富余行程,制动闸配重有无异物垫住,盘形闸碟形弹簧是否失效,否则应及时处理和调整; (5)经常检查深度指示器丝杠、螺母传动情况,试验减速警铃和过卷保护开关,若有动作不灵,应及时调整和紧固; (6)检查主令控制器、保险电44、磁铁接触器、各种继电器和信号装置等接触器触点的烧损情况,及时修磨或更换触点; (7)检查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是否整齐,绳头固定是否牢固,查看钢丝绳断丝和磨损的检查记录; (8)检查联轴器是否松旷、变形和缺件,检查联轴器轴间窜动和间隙、径向位移和端面倾斜是否符合要求,及时更换损坏的弹性胶圈和补上已脱落的销子、螺母、垫圈等紧固件; (9)经常擦拭设备,清扫环境卫生,保证机亮地净。 2、对调度绞车的检查维护 (1)检查各部位螺栓、销子、螺母、垫圈等是否有松动、脱落,应及时拧紧和补全; (2)检查信号装置及电动机运行操作按钮是否完好和有无失爆现象,信号发出是否清楚和明亮,否则应修理或更换; (3)检查滚45、筒有无损坏和破裂,钢丝绳头固定是否牢固,轴承有无漏油,钢丝绳排列是否整齐,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4)检查闸带有无裂纹,闸带磨损是否超限(应留有不少于3厚度),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等是否有损伤或变形,背紧螺母是否松动,有问题应调整和处理; (5)检查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是否灵活,施闸后,闸把不得达到水平位置,应当比水平位置略有上翘3040; (6)检查固定绞车的顶柱和戗柱是否牢固,基础螺栓或锚杆是否有松动,底座有无裂纹,有问题应及时紧固或处理; (7)检查电动机空载起动是否正常,接地是否良好,起动开关等电气设备是否符合防爆和完好要求; (8)检查轴承及电动机开关、电缆、闸带等是否温度过高,过46、高应及时采取降温措施和更换变质的润滑油; (9)经常擦拭绞车,清理浮尘和杂物,保持周围环境干净卫生。 3、对防爆液压绞车的检查维护 (1)认真检查绞车各部螺栓、销子、螺母等连接件是否有松动、脱落,有问题应及时拧紧和补齐; (2)在无提升负荷时检查盘形制动闸松闸均匀程度,保证间隙基本相同,并且不超过规定值;检查试验脚踏紧急制动开关动作是否正常; (3)检查轴向柱塞油泵和叶片油泵的工作是否正常,有无振动和噪音。当正反两个方向微小扳动操作手柄时,视其能否实现绞车滚筒正反转动; (4)检查油箱中油位指示是否达到规定位置(或标记),油温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冷却器流过的冷却水量是否充足和畅通; (5)检47、查深度指示器丝杆螺母传动情况,试验过卷保护开关; (6)检查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是否整齐,绳头固定是否牢固。查阅钢丝绳断丝和磨损检查记录; (7)认真检查各条管路、阀组、管接头等处有无漏油现象,不合格者应及时紧固和处理; (8)认真检查操作台上各指示仪表是否正常,试验各操作按钮开关是否灵活准确,检查电控开关和触点烧损情况,不合格者应及时汇报或更换; (9)经常擦拭设备,清扫环境卫生,保持机亮地净。 4、绞车的定期检查维护 1、小修 (1)、主电机轴瓦间隙及磨损情况,轴领表面磨损。 (2)、清洗润滑系统和制动系统。 (3)、滚筒各部螺栓紧固。 (4)、箕斗扇形闸门连接螺栓,销紧固。 (5)、箕斗与48、提升绳,尾绳直接装置各部紧固。 (6)、更换已磨损的制闸瓦。 (7)、修理和调整电控系统零件。 (8)、调整深度指示器和其它保护装置。 (9)、更换已损坏的罐道木,挡绳木。 (10)、试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2、中修 (11)、对主轴轴瓦进行刮研处理。 (12)、更换提升容器连接装置。 (13)、更换部分电控设备的零部件。 3、大修 (14)、更换主电机轴瓦 (15)、更换弹性柱销。 (16)、测试主轴水平度。(17) 、更换钢丝绳(两年一次)。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维护制度1、提升机安全保护装置是提升机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提升机安全正常运转的重要设施。提升机必须具备煤矿安全49、规程所规定的各种保护且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2、试验人员必须定期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整改;3、日常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查、维护、试验必须由组长带队至少2人参加,由组长负责,检查、维护、试验结果应详细记录,并由参加人员签名;副井每小班的过卷试验不受此限制,由一名当班司机和值班电工完成,试验结果作一记录,试验人员签名;4、班长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5、参加检查、维护、试验人员应尽心尽责,严肃对待,认真做好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试验工作;6、试验人员进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时,严格按照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确保试验过程中提升设备及人员的安全;7、试验50、方法应根据生产实际不断改进,尽可能的反映现场情况。钢丝绳日检及试验制度第一条:新使用的钢丝绳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否则不准使用。在用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主要提升绞车钢丝绳,由专职验绳员负责,采掘运小绞车钢丝绳由使用单位维护员负责,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所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第二条: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卡、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更换。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直径减小值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遭受猛烈拉力段其伸长0.5%以上。第三条:使用中的钢丝绳立井每月涂油一次,发现钢丝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51、不能用作提运人员。出现锈蚀沟纹和外层松动必须更换。第四条:提升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剁绳试验。第五条:各种用途的钢丝绳试验时,安全系数小于下列数字必须更换。专为提升人员用的小于7;升降人员小于7,升降物料小于6;专为升降物料小于5。第六条 :钢丝绳标称直径减小到10%时必须更换。第七条 :各种提升钢丝绳使用中必须保证排列整齐,杜绝压绳和咬绳现象,制动绳和罐道绳处于张紧状态。第八条 :机运科必须建全钢丝绳使用、检查和试验档案,每周组织抽查主要提升钢丝绳日检情况。斜巷提升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斜巷安全提升需要,逐步建立健全提升系统的管理制度,确保斜坡提升安全,特编制本制度。 1、52、倾斜井巷的提升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由使用单位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矿车、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包括保险绳、挡车器等)、信号、地滚及抗绳轮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车辆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高、超宽时,严禁提升。 3、严禁锁口圈、碰头不完好或不齐全的矿车进入提升道。 4、倾斜井巷的提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 5、倾斜井巷内必须设置能够阻止矿车跑车的挡车器,挡车器应按如下规定设置: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处安设一组:在变坡点处安设一组(含下部各车场)53、。挡车器应当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过车时才准打开。 6、倾斜井巷内禁止吊钩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吊钩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措施,经有关部门会审同意后,方可执行作业:吊钩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临时阻车器。 7、倾斜井巷的提升,必须有齐全、灵敏、可靠的信号装置,提升作业严格按信号指令执行。非危险情况,禁止用其他方式(如喊话、敲打管子等)代替提升信号。 8、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 9、严禁任何人员爬、蹬、跳车。 10、提放车辆时,车辆行进方向的前端必须挂上时亮的红灯,否则禁止提升。 11、钩头及保险绳头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径的20倍,保险绳的制作长度应以牵引矿车的长54、度值为依据,不得因过长拖于地上导致保险绳损坏。 12、主提升道必须安设托绳轮(辊),托绳轮(辊)的设置间距为25m:变坡点处还应安设坡头轮。以上轮(辊)均应转动灵活,从而降低钢丝绳的磨损率。 13、钢丝绳和连接装置应当定期试验,试验要求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98、399、400、401条的规定执行。 14、钢丝绳的更换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05、406条的规定执行。 15、小绞车的安装,由使用单位提供安装施工措施(含巷道断面图、绞车基础位置及基础图等),并按要求施工。 16、小型电气必须装板上墙固定,严禁电气设备和五小电气失爆。如果检查发现失爆,按矿有关规定处罚。 17、挡车器使用不好的,一经查出55、,每次罚款50元。 18、凡违反上述第2、3、10条规定的,按50元/次处罚。 19、凡违反上述第9条规定的,一律开除矿籍。 20、托绳轮(辊)及坡头轮维护不当,造成卡死不转的,按每件20元处罚,丢失的按每件100元处罚。 21、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不持证上岗的,一经查出,按20元/次处罚。 22、以上罚款,月底由机电管理部门开具罚单,统一由工资科在责任(者)单位当月工资中扣除。 23、未尽事项,按煤矿相关规定执行。通讯系统设备维修制度一、信息中心负责调度通讯网络系统的管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调度通讯网络系统的安装、回收、设备维护、故障处理、采掘工作面电话续线和大巷线路维护。安装、回收不及时或维56、护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人100元/次。二、信息中心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调度室质量标准化标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等规定配备安装井下和地面各部门的生产电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并结合昌恒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调度通讯网络系统的电话配置如下:(1)井下生产电话的配置: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爆炸品材料库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巷道分支处、溜煤眼处、掘工作面距迎头30米50米范围内、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采区最高点、水平最高点、钻机施工点。(2)直通电话的配置:地面变电所、地面抽风机房、地面医院值班(57、急诊)室、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采掘工作面、爆炸品材料库、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3)地面生产电话的配置:副总以上公司领导办公室、各部门科(区)长办公室、各部门书记办公室、科(区)值班室、小车队、地面主运输皮带转载点、主副井绞车房、变电所、抽风机房、压风机房、水泵房、锅炉房等主要生产车间。三、公司各部门需要增设规定范围以外的生产电话,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信息中心组织人员施工安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强要、强撤、强改通讯设备和缆线等,如有违反罚责任单位200元/次,罚责任人100元/次。四、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整理和保护所管辖范围内的通讯线58、缆、设备和设施。负责工作面电话和通讯线缆的挪移、整理、吊挂。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通讯线缆、设备和设施的管理、整理、吊挂。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300元/次,罚责任人100元/次。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井下通讯系统电话、接线盒、缆线等。如有损坏罚责任单位300元/次,罚责任人100元/次,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六、井下电话机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监护,使用单位必须按照井下电话机的使用要求使用,并确保使用电话保持完好状态、牌板完好无缺。对井下电话机管理保护不善造成人为损坏、进水受潮、喷上浆料或其他污染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罚责59、任人100元/次。电话牌板损坏或丢失的罚责任单位100元/次。七、通讯线路改动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信息中心根据通讯系统布线情况确定改动方案,并按方案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通讯线路,如有违反罚责任人300元/次。八、调度通讯网络系统出现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时,信息中心维修人员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并分析、查找故障原因。通讯网络系统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2小时,某一作业点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8小时,否则罚责任人100元/次。九、采煤工作面的通讯线缆及电话,由采煤区负责随工作面的推进及时回撤。回撤的通讯线缆盘放整齐,电话及牌板按规定吊挂整齐。严禁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通讯60、线缆,回撤缆线盘放过多时采煤区通知信息中心维修人员回收升井。随意裁断回撤线缆的罚责任单位500元/次;回撤线缆盘放不整齐的或电话及牌板吊挂不整齐的,罚责任单位300元/次,罚责任人100元/次。十、信息中心维修人员要经常对调度通讯系统线缆、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和标准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中心有权出具罚款单进行处罚。消防系统设备检查维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管理矿井消防设施,保障消防设施的完好,在使用中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矿井井下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池、防火铁门、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箱(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消防物品、消防水管、消防三通等。第三条各61、区队责任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由各区队进行管理,要求定期检查完好性,及时对不完好、损坏的消防设施进行更换或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好。第四条由通风组、安管办对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的管理机构为矿井消防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组长:陈伟副组长:肖飞成员:王建荣赵孟平路俊罗焘崔庆荣杨如洪其他各区队区长第六条职责第七条组长:全面负责矿井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第八条副组长:具体负责井下消防设施管理的工作,负责组织各部门、区队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第九条成员:负责对消防设施物资的采购和供应,负责对井下消防设施的监督和检查。第三章管理办法第十条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62、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第十一条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不开时不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定期维修。第十二条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第十三条矿每月在旬检时对各区队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将检查问题按照“五定原则”下发区队进行整改、复查。第十四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第十五条每季度由通风组检查一次主井消防水池储水情况,要求消防水池必须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第十六条每月由机电队对责任区域内的变电所进行消防栓检查,主要检查消防管内是否有水、水压是否达到要求;消防水带是否完好,接口是否齐全,并将检查情况填63、入检查牌内。第十七条机电队定期检查项:(一)每月对责任区内变电所内灭火沙箱、沙袋、灭火器、消防铲、消防锛、铁桶等进行全面检查,将不合格的灭火器及时进行更换,替换潮湿的沙袋。(二)每月对责任区域的变电硐室内灭火沙箱、沙袋、灭火器等进行检查,并将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填写在月度检查卡上。(三)每月对责任区域内的消防管路、消防水管卷盘、消防三通等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消防消防管路是否有水、消防水管(高压管)是否完好,消防三通、短接是否齐全、完好。第十八条通风队定期检查项:每月对井下消防材料库进行检查,检查消防物资是否齐全、可靠,需要更换或维护的设备等,并有记录可查。第十九条运转队定期检查项:每月对井下胶带64、机机头机尾进行消防水管、消防三通的检查,并及时完善消防设施。第二十条消防器材由消防器材设置点的管理负责单位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通风工区负责管理。第二十一条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清楚有效使用期,保证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使用,要过期的消防器材由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向安管办报送消防器材过期更换申请单,安管办核实后负责落实更换事宜,更换后的过期消防器材由原使用管理单位升井交安管办处理。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二条通防科、安检科负责井下消防设施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三条每季度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未进行检查对通风队技术员处罚200元,对通风队队长处罚65、100元。第二十四条未定期对消防材料库进行检查,对责任人处罚200元;未对消防材料库内的消防物品进行更新、维护,对通风工区区长处罚100元,对通风队技术员处罚200元;无消防材料库检查记录对责任人处罚100元。第二十五条变电所内消防设施不全、消防栓内水管无水、无消防水带,对责任区队处罚500元。第二十六条变电所、机电硐室内无沙箱、灭火器,对责任人处罚200元,对责任队长处罚100元;无沙袋、沙袋不完好,对责任人处罚100元。第二十七条未按照要求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对责任人处罚150元。第二十八条未按照要求对消防管路进行检查,消防管路无水对责任人处罚300元,对责任队长处罚200元。第二十九条66、消防管路上未按照规定设置三通阀门,对责任人处罚200元,对责任队长处罚100元。消防管路上三通无短接或阀门,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处。煤矿高压供电系统检查维修制度一、 主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每月至少对供电系统检查一次。二、 主管机电工作的科长每月至少对供电系统检查一次。三、 主管机电工作的技术员每月至少对供电系统检查三次。四、 各机电工区对各自分管范围的供电系统每日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并于每月组织一次停电大修。五、 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供电系统全面检查。六、 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1、 对地面及井下各变电所的供电情况进行检查;2、 对供电系统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3、 对变电所的各项记录67、进行检查;4、 对变电所岗位工持证上岗进行检查;5、 现场抽查变电所岗位工的岗位操作能力;6、 现场抽查变电所岗位工的岗位描述与手指口述;7、 对各工作面的供电情况进行检查;8、 在雨季三防前应组织全矿进行一次供电安全大检查。供电三大保护检查维护制度第一条 “三大”保护是指:煤矿供电系统中的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为保证供电系统各种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供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规章制度进行编制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机电科负责全矿“三大”保护日常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加强“三大”保护使用状况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第三条 各使用单位应按规程规定的检查、68、试验周期对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查和试验结果报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限期进行复查。第四条 新增的电气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装设完善“三大”保护,整定值随安装供电系统图一同下发,并由机电科长、机电副总审核签字。各项安全保护装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第五条 过流保护使用管理1、井下低压电网中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 煤矿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 进行。2、各单位管理的开关要按机电科下达的接电通知单进行整定,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擅自改变电气继电保护整定值。3、各种开关甩掉或短接过流继电保护的69、过负荷保护超过电机额定电流1.1倍及以上的、短路保护超过总电流8倍以上的或整定不合理的要追究机电队长和包机人责任。因甩掉或短接保护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对责任单位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4、严禁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或将不同额定电流熔体并联使用。5、入井使用的馈电开关必须做过流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6个月进行检查整定一次。6、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负责维护的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动作有误或整定值有差错时,应及时向机电队长和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汇报,由机电科电气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调整。第六条 接地保护使用管理1、保护接地装置必须严格按70、照 煤矿安全规程 第 482 487 条及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进行安装、运行、检查。2、在矿井中严禁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它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1)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或移动变压器)。(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的高压电气设备。(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及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5)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6)有值71、班人员和专职司机的机电硐室,保护接地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地方的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到记录本内。4、各变电所、机电硐室、副井底水仓内的保护接地极和接地线每季度检查1次,并对接地电阻值进行1次测定,并将检查结果和测定结果上报机电科。第七条 漏电保护使用管理办法1、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变压器低压侧出线的总馈出开关和分馈电开关都必须安装检漏保护装置,并做到主接地和辅助接地合格、使用正常。2、各变电所低压供电系统、移动变电站低压总馈电每天必须由各责任单位的专职电工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各单位的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必72、须由专职电工对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并认真记录。3、低压开关的漏电保护试验不合格时,必须立即处理,漏电保护不可靠的开关严禁投入使用。否则,对责任人、值班人员按照甩掉漏电保护进行处罚。4 、任何人严禁违犯规定,明知有漏电情况,强行指挥、操作送电。每月由机电科牵头组织,通风瓦检人员配合,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对装有检漏继电器的开关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5、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73、。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6 、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停用或拆除,任何人在任何时间无权停止运行线路的检漏保护装置。当系统出现漏电故障时,严禁采用甩掉捡漏保护装置强行送电查找的方式。7、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信号、照明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综合保护装置必须有专人管理,负责安装、调试、试验、维护。第八条 如有不按三大保护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施工,维护,检修,试验或因此造成事故的,要按矿安全处罚条例认真追查责任,从严处理。主排水泵定期检修制度一、每周检修两次内容1、74、各部螺栓、螺母、垫圈是否齐全、完整紧固;2、各闸阀、逆止阀是否完好、操作灵活;3、泵体与管路有无裂纹、漏水、防腐情况是否良好;4、平衡盘间距的调整;5、盘根、盘根箱及盘根滴水情况;6、轴承润滑情况、轴承运转有无异常现象。7、联轴器的同心度、端面间隙是否超限;8、电机、开关、电压、电流值外观检查;9、工作压力、真空度是否合适;二、季度检查内容1、更换轴承润滑油、脂;2、主电机检查、测试、清理灰尘。三、年检修内容1、校验压力表、真空表、电流、电压表;(半年检)2、水泵及管路联合试运转;3、电机检查、高压柜检修及电气试验继保整定实验;4、水泵的技术测定;四、另外由矿探水队每半年清理吸水井一次、每一年75、清理水仓不少于两次。五、日、周、月、季、年检修的情况认真做好记录,按规定存档备案。压风机定期检修制度为了使空压机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特制定好下措施:一、空压机每隔一年大修一次,进行全面清洗、检查、保证各部位运转灵活,配合合理,润滑良好,不漏气、油。二、每隔两天检查机身内的油面,清洗润滑油过滤器芯子。三、每隔半个月:1、清洗吸排气阀,检查阀片和阀座的密封性。2、检查安全阀,修复阀片上轻微的伤痕,检修安全阀弹簧是否回缩,并且校正。3、吹洗油气管路,校正压力表,检查安阀的灵活度。4、检查填料箱的磨损情况,检查并清洗活塞,活塞环等易损件。5、拆洗压力调节器并重76、新校正。6、检查连杆大小头和十字头各磨损面的磨损情况。四、每隔一个月1、对曲轴活塞、滑块进行一次检查。2、对电动机进行一次检查除尘,保证碳刷接触良好,压力适中。3、各配电设备检查,保证运行良好。五、每周对运转的空压机进行一次轴间隙的检查,保证间隙不超过规定值。六、每次检修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压风机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一、 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1、班检(巡检)(1)由当班司机按巡检路线的内容及要求进行。(2)巡检中主要用手摸、目视、耳听等方法。(3)班检的主要内容检查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检查各部温度是否正常检查润滑系统的供油情况是否正常检查冷却系统的供水情况是否正常检查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特别是吸排气阀77、是否有异响每班试验卸荷器和断水(油)保护各一次每班将中间冷却器放油水二次每班将风包放油水一次(1) 司机班检中发现的问题或事故隐患应立即汇报主管领导,并立即停机处理。(2) 班检中所有情况,司机应及时做好记录。2、月检(1) 由机电维修工进行,主要检查检修效果及配件质量,必要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个别机件。(2) 月检的主要内容曲轴、连接杆、轴瓦及间隙十字头,滑板及导轨卸荷器风包、安全阀填料函(盘根)冷却系统、润滑装置传动皮带、联轴器吸气阀及排气阀各部螺丝键(3) 月检中如发现重大损坏时,须立即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停机及时处理。(4) 月检中的所有情况,维修工要及时填写在检修记录本内。3、定期重点维78、修(1)每周校对一次安全阀的动作情况(2)每月清洗一次滤风器(3)每年必须更换一次曲轴箱内的润滑油(4)每年必须对中间冷却器,气缸水套,风包作一次清洗,清洗后要作不压试验,试验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5倍。(5)每年必须对空压机作一次解体检查,更换部分零件,调整各部间隙。二、定期试验1、每半年对曲轴箱润滑油作一次分析化验,每次更换润滑油前,均应取样化验。2、每半年须对压力表进行一次校验。3、每年进行各项电气试验,继电器整定和各种保护装置和调整检验。4、每季应对电气设备测定一次绝缘电组和接地电阻。5、每年应对压风机的技术性能作一次测定。主通风机定期检修维护制度 为确保主扇风机安全可靠运行,保证矿井供79、风的连续性,根据大型设备定期检修计划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扇风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安装、调试,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二、运行后的主扇风机必须按制度进行检修,并进行整机的性能检测,严禁主扇风机带故障运行。 三、定期切换主扇风机根据大型设备检修计划对备用主扇全面检修:1、小修项目1)检查紧固各部位连接螺栓;2)检查风叶是否有松动或焊缝开裂现象,叶片的安装角度与设定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及时调整,焊缝开裂的及时加固,紧固风叶螺栓;3)对轴承润滑并清理废油通道;4)检查隔爆接线腔及结合面有无锈迹,接线是否紧固;5)检查配电柜各母线及控制线路的连接点紧固可靠,保护装置动作正常;6)检查防爆盖80、风门、无漏风,防爆盖压板灵活可靠。2、中修项目1)检查电机所有轴承的润滑及磨损情况,对磨损较严重的轴承更换同型号轴承,并重新加注适量润滑脂;2)检查风机铜衬有无磨损,铆钉有松动脱落现象及时处理;3)检查架空线路及高压电缆连线无损伤现象,各转角和终端拉线紧固;4)检查杆身有无裂纹及杆基培土是否夯实,直瓶和悬瓶是否完好,对培土不足的及时回填;5)隔离开关有无松动或刀口损伤。3、大修项目1)定期对主风机进行探伤及整机性能检测;2)定期对避雷器进行检验。四、给轴承加注润滑脂时,必须加注同型号润滑脂,严禁不同型号的混合使用。五、根据主扇风机的运行情况及各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修、检查、维护。六81、调整风叶角度应严格按照矿井通风需要进行调整且必须经公司总工批准,使主扇风机安全可靠运行。七、每项检修工作必须制定负责人,所有人员听从负责人指挥。八、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对主扇进行试运,保证可靠备用,检修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规定 1、掘进工作面开工、采煤工作面收作或启封密闭墙等,需安装局部通风机时,生产技术科至少提前5天给通风工区下达业务联系单,通风工区根据生产技术科下达的业务联系单查看井下现场及局部通风机安装的地点,并在井下现场画出局部通风机安装的地点。 2、通风工区提前3天将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通知机运科,由机运工区按要求配合通风工区安装局部通风机。 3、机运工区根据82、通风工区局部通风机要求进行安装,不得随意更改。并保证主、备扇安装后间距不得小于5米,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随意更改局部通风机安装时间、位置、功率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造成生产影响的由公司追查处理。 4、局部通风机安装好后,由安检科组织通风、机电和使用单位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接风筒,进行施工。因验收不及时影响生产的按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5、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司机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实行挂牌留名,当班无局扇司机的罚工长100元。无施工单位的由通风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6、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83、,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随意停风按严重“三违”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必须编制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报批手续。 7、安设瓦斯排放的局部通风机,安检科、通风科、机运科要履行试验、验收、移交的签字程序。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中“每15天必须对风电、瓦斯超限断电功能和每天对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进行测试”的要求,结合矿井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成立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和机电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通防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担任,成员由通防科主要负责人、机电科主要负责人、监控校验科长、安检科主要负责人、调度室84、主要负责人组成。二、试验时间:根据能化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矿生产情况,风电、瓦斯电闭锁实验定于每周一上午9:30-11:30 进行。三、试验地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进、回风流瓦斯传感器悬挂地点,井下有特殊要求需进行瓦斯超限闭锁的地点,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四、参加实验人员:监控队维护人员4 人、通防科、通防工区、机电科各一人1人,安检科现场安监员,采掘工区,开拓工区各工作面电工参加。五、每周一上午试验前半小时,由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向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试验记录的准备工作。六、参加试验人员每周一上午8:30 在井口集合,在9:30前到达各自试验地点并向调度室汇报,听从调度安排。七、试验人员接到调度通85、知后,才能进行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风电闭锁由机电科参加试验人员进行试验,瓦斯电闭锁由监控巡检人员进行试验,安监员负责监督试验过程和结果。八、进行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时,供电系统和通风系统必须正常,设备必须完好且性能可靠。九、各工作面电工必须在试验期间认真观察每次试验时被控开关是否能正常闭锁,并及时恢复供电,以免影响下一个试验点的闭锁试验,在本工作面全部试验完成且试验结果正常的情况下,征得调度室同意方可离开。十、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期间,各工作面严禁放炮、严禁进行提升运输及皮带运输、严禁割煤等生产活动。十一、每个工作面试验完成后,现场试验人员应立即恢复该工作面的正常供风、供电,待供风、供电正常86、后,方可进行下一地点的试验。十二、监控中心必须做好试验记录,监控巡检员在各试验地点进行试验时,必须认真观察各被控开关的馈电状态并做好记录,并记录好试验人员以备检查。十三、对风电、瓦斯电闭锁不起作用的,参加试验人员必须立即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处理期间严禁该工作面进行生产,处理完毕且重新试验正常后,方可进行该工作面进行生产活动。十四、新开工的工作面必须首先完善风电、瓦斯电闭锁且经过试验确保闭锁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十五、对不按要求参加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的单位,按每人次50 元进行罚款。十六、对私自甩掉闭锁不用或风电瓦斯电闭锁不管用的单位按照每台件200元进行处罚。矿井主排水系统运行、维护、87、保养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主排水系统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的管理,保证排水设备的完好、安全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每台主水泵必须实行包机制,机电矿长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排水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第三条包机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供电线路及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第四条主排水设备维护、保养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水泵司机和维修工检查为基础,矿机电负责人考核、落实。1、班检:由水泵司机负责实施,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并存档,其工作88、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负责考核;2、日检:由水泵包机维护责任人负责实施,按日检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或机电区长负责考核。3、月检:由矿机电区长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修时间不少于一班,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技术负责人负责考核,考核留有记录,并有改进意见。4、季检:由矿机电矿长负责实施,根据主水泵的特点和状况,每季度检查一遍及以上,并留有记录,由机电矿长负责考核。5、年检:由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6、排水设备每年做1次技术测定,并根据测定结果安排水泵检修,根据管路结垢情况安排管路清洗;7、每年雨季前必须做水泵联合运转试验;8、其它需要检修的89、项目。第五条排水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第281条、第457条的规定。第六条主排水水泵每天必须保证有1小时的检查维护时间。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对日检所述内容检查、维护一次,每月必须由机电区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月检所述内容检查、维护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第七条矿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阀门、密闭门、水仓等,每年在雨季到来前全部检查、检修和清挖完毕。第八条矿井主要泵房排水设备及水仓符合的设置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且各种证件、标志齐全。第九条应有备用主排水泵,雨季期间水泵的检修必须在当天完成,确保水泵台台能开。第十条每年在雨季(5月190、0月)到来之前,对主排水泵房进行联合试运转,检验供电、排水管路等能力,考核泵房人员的反应能力。试运转结束,要及时写出试验报告,并报机电矿长审查。第十一条主排水设备运行时,需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如下:1、电机防爆性能、振动、温度、噪音、电流、对轮情况等;2、水泵振动、温度、噪音、轴承润滑、仪表、引水装置、漏水、窜量情况等;3、管路的锈蚀、漏水等,闸阀、逆止阀、吸水管路锈蚀、漏水、动作灵活情况等;4、操作开关防爆、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操作机构动作情况等;5、接地线与母线连接、接地线截面、接地极情况等;6、电缆吊挂、连接等;7、水仓、小井、排水巷淤煤、杂物清理情况等;8、高爆开关防爆、发热、声音91、情况等;9、各种保护的试验、动作情况;10、供电电源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11、零部件齐全情况;12、设备台台完好,有MA标志、防爆标志(电气设备)、铭牌和标志牌;13、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护装置情况;14、灭火器材符合要求;15、水位显示装置的工作情况。第十二条水泵定期检修内容(一)日检:1、检查各种仪表是否符合规定。2、检查各部轴承温度(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0C,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0C)、声响,有无漏油现象和不正常震动,加润滑油。3、检查盘根漏水(盘根滴水不成线)情况,盘根箱不过热。4、各部螺丝、稳钉、销子,有无松动。5、泵房内管路、阀门是否漏水,阀门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有无裂纹。92、6、监视水位变化情况,用高压水冲刷小井,以防煤泥积聚。7、电机、泵体温度及声响是否正常。(二)月检:1、包括日检全部项目。2、检查、调整轴瓦间隙,更换润滑油。3、调整平衡盘及水泵串量。4、处理漏水管路、阀门。(三)季检:1、测量联轴器端面间隙,调整轴的最大串量要达23mm径向位移2mm。2、检查盘根、联轴器胶圈,直径差为2mm更换。3、遥测电机、开关绝缘电阻。(四)年检:1、做水泵技术测定(包括流量、扬程、效率、电机功率,由机电科负责)。2、将水泵升井按完好标准大修。3、电机解体清扫、轴承清洗换油或轴承更换。4、开关油脂更换,动静触头更换,防爆面处理。5、校验压力表、真空表。矿井压风机运行、维93、护、保养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矿压风机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的管理,保证压风设备的完好、安全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煤矿的每台压风机必须实行包机制,各煤矿机电负责人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压风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第三条包机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压风机、电控、风包及各种保护装置、附属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第四条压风机的维护、保养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压风机司机和维修工检查为基础,矿机电负责人考核、落实,原料部机电科指导、监督和服务为主的工作原则进行。1、班检:由压风机94、司机负责实施,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负责考核;2、日检:由压风机包机维护责任人负责实施,按日检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或机电队长负责考核。3、月检:由矿机电队长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修时间不少于一班,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技术负责人负责考核,考核留有记录,并有改进意见。4、季检:由矿机电矿长或负责人负责实施,根据压风机的特点和状况,每季度对压风系统检查一遍及以上,并留有记录。由机电科负责考核。5、年检:由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恒鼎公司原料部机电副经理或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考核。第五条压风设95、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煤矿规程安全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的规定。第六条压风机每天必须保证有1小时的检查维护时间。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对日检所述内容检查、维护一次,每月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月检所述内容检查、维护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第七条根据检查出来的隐患的严重程度必须向矿机电队长、矿机电矿长、原料部机电分管部门和领导汇报。隐患分为三级:一级隐患为直接影响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如液压站、制动系统带病运行等,必须汇报原料部机电分管部门和领导汇报,由矿机电矿长(或机电科)负责组织,停产解决;二级隐患为影响安全,现场或个人无法解96、决的,但在加强监护或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安全运行的。由机电矿长负责组织人员及时解决。三级隐患为不影响安全,现场或个人能解决的,要求当班立即解决。主通风机运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矿主通风机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的管理,保证主通风设备的完好、安全和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煤矿井下的每台主要通风机必须实行包机制,各煤矿机电负责人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通风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第三条包机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主通风机、防爆门、风门及绞车、配电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附属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97、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第四条主通风设备维护、保养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主扇司机和维修工检查为基础,矿机电负责人考核、落实,公司机电部指导、监督和服务为主的工作原则进行。1、班检:由司机负责实施,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负责考核;2、日检:由包机维护责任人负责实施,按日检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或机电队长负责考核。3、月检:由矿机电队长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修时间不少于一班,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技术负责人负责考核,考核留有记录,并有改进意见。4、季检:由矿机电矿长或负责人负责实施,根据提升机的特点和状98、况,每季度对提升系统检查一遍及以上,并留有记录。由机电科负责考核。5、年检:由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机电部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考核。第五条通风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119条、第121条、第122条、第123条、第124条的规定。第六条主通风机及设施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对日检所述内容检查、维护一次,每月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月检所述内容检查、维护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第七条根据检查出来的隐患的严重程度必须向矿机电队长及矿机电矿长汇报。隐患分为三级:一级隐患为直接影响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如液压站、制动99、系统带病运行等,必须向公司汇报,由矿机电矿长(或机电科)负责组织,停产解决;二级隐患为影响安全,现场或个人无法解决的,但在加强监护或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安全运行的。由机电矿长负责组织人员及时解决。三级隐患为不影响安全,现场或个人能解决的,要求当班立即解决。第八条主通风机运行,需检查、检修的部位和内容如下:1、对防雷、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2、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3、输电线路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4、主轴、叶柄每2年探伤一次。5、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一次6、风机轴承每3个月加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7、通风机每年做一次技术测定。8、其他需要检100、修的项目。第九条主要通风机主、备通风机性能要一致,每月进行一次相互转换运行,以便检验和维护主通风机的性能完好等。第十条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防爆门每六个月检查一次,每年做一次电机耐压试验,并有记录第十一条矿井主通风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漏风不得超过规定。防爆设备不得出现失爆现象。第十二条主通风机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考查风机反风能力,检验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之内使巷道中风流反向。机电部门提前检查、检修风机及设施,确保实现预定反风目标。第十三条各种仪器、仪表等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十四条主通风机专职司机至少每小时检查一次通风机运转情况并记入记录薄内。第十五条 主通风设备101、运行应检查的部位及内容:1、电机振动、温度(含轴承温度)、噪音、电流、电压、功率等是否正常,对轮连接是否良好;2、风机振动、噪音、轴承温度与响声、水位计功率等是否正常,锈蚀是否严重;3、风门绞车、风门、钢丝绳、绳卡、操作开关等;4、风机操作开关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等是否正常,操作机构等是否良好;5、开关的母线连接、接地线、接地极等是否良好;6、变压器油位、声音、振动、温度等是否正常;7、供电电源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8、进、出风口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良好;9、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开关带电显示工作是否正常;10、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放置整齐、数量充足;11、专用电话线路是否畅通102、语音清晰;12、保护装置是否动作灵活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动作值整定正确,分合闸指示正确,与机械协调一致;13、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14、设备是否台台完好,有铭牌和标志牌。第十六条 主扇风机定期检修内容(一)日检:1、各部轴承是否发热、漏油,有无异响或不正常震动。2、各部螺丝、稳钉、销子有无松动。3、注意风机运转中声响是否正常。4、机壳有无裂纹,密封衬垫是否完好,有无漏风现象,清扫灰尘。5、各风门绞车、钢丝绳是否灵活可靠。6、电动机声响、温度是否正常。7、滑动轴温度,滚动轴承温度。8、检查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二)月检:1、包括日检全部项目。2、检查轴承磨损情况,更换或103、加润滑油。3、检查联轴器部分的间隙、径向位移(端面倾斜不大于1.2,间隙比轴的最大串量不大于23,径向位移不大于0.15),对轮胶圈直径差2更换。4、启动备用风机。5风门绞车钢丝绳及手动绞车钢丝绳有无锈蚀、断丝现象。6、调整皮带长度,张力均匀。7检查清扫电机炭刷;调整炭刷的松紧度。(三)季检:1、包括月检全部项目。2、检查叶轮有无变形、裂纹,铆钉有无松动、断裂以及外壳吸风口之间的间隙情况。3、电机绝缘电阻遥测,打磨接触器接点。(四)年检:1、做风机作技术测定(包括风量、风压、效率、电动机功率由机电科负责)2、检查或更换风门钢丝绳。3、电机解体检查、清扫;轴承清洗加油(轴承间隙超过0.2时更换)104、,防爆面处理。4、做传动轴、叶轮平衡试验(主轴和传动轴的水平度偏差不大于.,叶轮能在任何位置上停止)。电机车检查修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适应矿井的安全生产需要,加强机车的使用寿命,使之为公司更有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检查维护内容:1、检查闸瓦磨损状态,更换闸瓦、调整闸瓦间隙。2、检查制动系统的制动、传动杆(链)及其连接零件是否正常、完整,动作是否灵活。传动件连接配合是否松旷。3、检查车轮有无裂绞、轮箍是否松动,车轮踏面磨损程度。4、检查齿轮箱(罩)固定是否牢靠,是否漏油。5、检查弹簧、吊架、均衡梁有无裂纹和严重磨损。6、检查连接装置,不得有损伤和磨损超限。7、撒砂装置是否灵活可105、靠,出砂口是否对准轨面中心。8、检查空气压缩机是否运转正常,风管是否漏风,放出贮气罐内的废油、积水。9、检查空气压缩机、电动机的换向口,碳刷和刷握是否正常。10、检查调压器的接触,清扫各机械部件表面的污垢。11、按规定的时间,用规定的油脂,对各注油点进行清理、注油、润滑。12、检查各紧固件是否完整紧固。13、检查电阻器的各接线端子和电阻元件,不得松动和断裂。14、检查控制器各接线端子有无松动、各接触子有无烧损,特别是动作频繁的触头要加强检查维护。15、电机车停运后,立即检查牵引电动机和轴瓦油箱情况,电动机温度不得超过生产厂规定,清除油箱的积尘,定期注油、换油。16、对好前照灯的光度,更换损坏的106、灯炮及熔断丝,熔断丝的容量必须符合要求。17、蓄电池电机车要检查插销与电源的连接是否牢固,防爆性能是否良好。二、电机车维修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维护,作好记录,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次给予100元/次处罚。三、蓄电池电解液比重必须按规定比例进行调配,因比重不当,造成蓄电池使用寿命缩短者,一经查实,给予充电工100200元/次罚款。如连续出现此等情况,除对充电工加倍处罚外,还要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四、起吊蓄电池时,必须把蓄电池捆绑牢靠,如因捆绑不牢,造成蓄电池滑落摔坏,将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五、电瓶极座焊接工作应在地面进行,如特殊情况需井下焊接,必须呈报措施经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107、批准后方可执行。机电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机电、运输设备事故时,必须按规程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因机电运输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2、机电运输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机电运输事故,由副区长管理机电运输事故。主要负责设备事故的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以及事故责任者处罚。3、单位发生一般事故,区队负责人应立即向机电科、安全科汇报,在3天内填“一般事故登记表”,交机电科事故管理人员。4、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时,机电科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在10天内填“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报告”表,逐级上报。5、发生一般事故108、由区队负责追查分析,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由机电科、安全检查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找出事故责任者,并作出处理意见和结论。6、对事故责任者,按照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及时处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加重处理。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检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按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时间。以保证我公司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一、设备的日常检修1、设备日常检修为每日强制检修制。时间为早班8:0012:0109、0。2、设备日常检修应做好主要设备的擦拭、清洁工作,紧固易松动的螺丝。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漏油、漏气等现象。维护和保持设备状态良好,保证每日生产的正常进行。3、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要实行区域性负责制,对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4、使用的设备要建立严格的润滑制度,坚持进行日常润滑工作,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设备的润滑必须专人负责。5、主要设备为采煤机、前部运输机、液压支架、转载机、顺槽皮带运输机、刮板输送机、主井强力胶带运输机、乳化泵站、移动变电站、井下变电所、地面变电所、掘进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高低开关、主提升机。6、设备日常检修要保证有每天不少于110、2小时的检查、维修、保养时间。若发现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设备使用单位未切实落实设备日常检修制度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生产的按影响生产时间200元/小时进行罚款。(时间按当班影响生产时间累加计算,如当班完成生产任务不予处罚)二、设备的定期检修(月检)1、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内容及检查时间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定期检查内容和试验内容;(2)、根据设备制造厂家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定期检修内容;(3)、根据运行记录、维护检查记录和技术监测数据所发现的问题;(4)、上次检修发现的问题,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而列入本次检修的。2、设备定111、期检修计划由使用单位提供,机电部审核,列入月检修计划。检修单位制定检修的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3、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检修质量由机电部进行考核,并列入经营考核中,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4、设备定期检修后电气设备要保证能够连续正常生产使用一周以上、机械设备要保证连续正常使用一个月以上,如设备检修部位出现问题对设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按影响生产时间200元/小时进行罚款。(时间按当班影响生产时间累加计算)三、设备的停产检修1、各设备使用单位应对设备精度、性能进行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应进行调整或列入停产检修计划。2、节假日停产检修112、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臵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3、停产检修后应对设备作空、轻、重负荷的运转和性能测定,并按照设备质量验收标准严格验收。验收记录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在设备履历表内。检修后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不少于三个月)发生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对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按影响生产时间300元/小时进行罚款。(时间按当班影响生产时间累加计算)机电运输事故抢修会议制度1、 事故抢修会议内容以发生的机电运输事故为主,抢修方式方法,人员组织,材料供给、安113、全注意事项等。2、 会议时间地点由召集人确定,相关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到达会议地点参加会议。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和安全注意事项应列出。4、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5、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清楚,并得到允许。6、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7、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停送电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全矿停送电操作程序,明确各单位责任,杜绝无计划114、停电停风和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供电,特编制停送电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1、全矿的供电管理工作由机电科长、供电技术员统一负责,未经机电科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现有供电运行方式。2、全矿范围内停送电指令由机电科停送电命令人在调度室统一发出。矿调度值班员要对发令时间、发令内容、发令人、执行完时间和相关科室意见等作详细记录。3、各生产单位所管辖范围的停送电操作,由矿调度室当班值班员同意后方可操作。4、各变电所高低压配电装置停送电的操作必须由该变电所当班值班员完成,其它人无权停送电。另外,井上停送电操作必须由两人完成,一人操作,另一人负责监护,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做好详实记录,115、监护人必须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正确性及人身安全性负责。5、地面及井下各变电所高压配电装置正常情况下的停送电,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停送电工作票的签发由机电科长、机电科供电技术员负责。工作票上监护人由工作负责人担任,工作许可人由该变电所的当班值班员担任。如果停电范围牵扯通风安全时,必须经矿总工批准,并拿出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各分管领导审批。若停电范围牵涉到有关生产单位时,机电科必须向矿调度室请示,得到批准后,机电科方可办理工作票,调度室负责向有关单位做好停送电通知。6、各变电所高压馈出线路如需检修停电时,必须拿出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当班值班员必须严格依照安全措施及工作票规定程序停电,即:停116、电、验电、放电、打接地线、挂停送电牌,送电时凭借工作票和对号牌送电,送电顺序与停电顺序相反。7、全矿井事故情况下大停电,地面变电所首先汇报矿调度室,然后拉开10KV供井下的分路开关,机运队队长到变电所听从调度指挥,排除故障点,确保故障排除过程安全,变电所小队长到矿调度室接收任务,听从指挥。8、事故情况下停送电,可不采取停送电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语言清楚,内容正确。变电所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停送电内容、停送电时间记入停送电操作记录本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9、各变电所局部停电事故,值班员应首先弄清楚停电原因,然后汇报矿调度室,同时在事故停电开关上悬挂“事故停电,禁止合闸”的警示牌117、,事故未处理以前,不得强行送电。10、事故抢修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若事故抢修牵涉到两个及以上队组时,停送电联系人由抢修队组的机运队长或技术员担任,机电科供电技术员现场监督联系协调工作,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恢复事故前运行状态。11、地面变电所出现全矿井不可恢复性停电时,值班员首先汇报矿调度室,然后根据调度室命令启动发电机组,一旦发电机组故障不能启动时,随即启动矿井供电应急预案。12、主扇停止运行,司机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员,在值班员命令下,开启备用风机。调度室立即通知机运队队长带人检查风机停机原因,并进行处理。13、井下各队118、组如需在变电所停电,必须制定非正常工作票并由机电科、安全科、调度室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停送电必须汇报调度室。停风停电必须提前办理有计划停电、停风审批单,井下变电所值班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无调度室命令严禁停电,送电时执行有关规定。14、事故情况下井下供电中断时,变电所值班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处理后恢复送电时,送电顺序听从调度室安排,严禁擅自向各队组送电。15、各队组供电设施发生顶闸时,变电所值班员根据开关显示判断停电原因,弄清停电范围,不得连续向顶闸线路送电,应队组维护工要求试送两次,送不出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听候安排,事故队组不得到变电所要求送电,必须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及时排除故障119、,保证安全生产。16、各队组检修本队分路开关以后的开关和电缆时,必须制定非正常工作票,分路开关必须停电,派专人看管分路开关并负责停送电,开关停电后必须闭所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严禁约时停送电,负责看管分路开关的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在未完成检修前,严禁擅自离开造成事故。17、机运队负责在每天的8:009:00对井下各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试验。检漏继电器试验前,变电所值班员应通知各队组安排专人到局扇点监督局扇切换,确保局扇切换可靠完成。18、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停送电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发生全矿大停电时,要断开各出线断路器的开关,并汇报矿调度室,听候命令。120、送电时,要听从矿调度室安排的停送电顺序,严禁私自向各单位线路送电,停送电操作必须由两人完成,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单独停送电。19、各变电所值班员在交接班过程中,交班人必须给接班人交清现有设备线路运行情况,停送电时间、原因及命令人,并对交接内容做详细记录后,双方签字,若正在处理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延时交接班,接班人辅助处理事故,直至事故处理完毕,方可进行交接班。橡套电缆修补规定一、 一般规定:1、对于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必须采用硫化工艺或同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工艺进行修补。 2、在地面修理厂进行热补和冷补修理后的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橡套电缆经热补和冷补的连接接121、头,必须印有明显标志。 4、对于绝缘护套已损坏及芯线断裂的电缆接头修补后接头与接头的间距不得小于15米。修补后的橡套电缆100米的长度内严禁有4个以上的修补接头。 5、凡因过载、发热造成芯线粘接的电缆,当剥除护套和分离粘连芯线时,绝缘即遭破坏,此电缆便不允许再修复,必须报废。 二、井下橡套电缆修补要求: 1、在井下运行中的橡套电缆,因被砸、压、挤等造成绝缘和护套已局部损坏,若其它部位的绝缘性能合格者,可对其损坏部位进行冷补,但必须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对于芯线未破坏,只是护套损坏的电缆进行冷补后,允许该电缆一直使用到所在工作面采完为止。 3、对于芯线绝缘损坏和芯线断线122、,该电缆必须立即更换上井或加接线盒。 4、对于线芯绝缘坏,但线芯导体未断的电缆采用冷补时允许该电缆一直使用到工作面采完为止。在修补处应明显标志,并到电缆管理小组备案。 5、冷补的电缆接头,每班必须有专人检查其接头温升情况。发现接头赤字热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主管科室汇报。对不合格的冷接头可重做新的冷补接头。 6、在井下做的冷补电缆接头,回收上井后必须做浸水耐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重新进行修补。否则不得继续下井使用。 7、井下电话电缆护套或者芯线绝缘损坏(包括芯线断线)必须进行冷补或者使用不延燃自粘胶带进行冷包。严禁使用普通胶布进行包扎。 8、井下千伏级电缆损坏时,严禁采用冷补方法进行处理。电气试123、验制度1、凡本矿新购进的或入井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及电缆连接器)均必须进行电气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地面避雷装置(包括变电所、建筑物、架空及通讯线路、瓦斯排放等的避雷针及避雷器)及电气设备、入井轨道等的接地装置在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测试检查,并做好记录。3、每年3月15日以前由机电队负责对地面高压架空线路,大型设备的接地极进行一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机电科存档。4、每年五月中旬以前由机电科对全矿井上下高压供电系统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试验时由各相关单位配合,发现问题要在五月底以前处理完毕,并将测试结果进行存档。5、井下每年对井下高压开关保护做一次跳闸试验,各使用单位配合,发124、现拒动、误动等不合格现象要及时处理,未处理之前不准送电,试验要有记录并存档,其中一份报机电科存档。6、井下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次,实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要汇同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并留有记录。7、井下每季度要对井下通过高压电缆的巷道口杂散电流测试一次,每次不准少于五个地点,每季度对轨道绝缘测试一次,并进行详细记录。8、井下所用漏电保护及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由变电所值班员每天对其进行一次就地试验,并按表格内容进行详细记录。试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或机电部门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9、所有高压绝缘用具每半年必须做一次试验,不合格者应立即更换。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确保125、井下防爆设备的安装质量,保证安全运行,特制订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制度和安装验收制度。1、防爆设备在入井安装前应由电气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口。2、新进防爆设备,防爆检查员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后,方准 入井安装使用。3、委托外修的防爆设备,入井前电气防爆检查员应检查其“合格证”、“试验证明”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安装使用。4、委托单位修理电气防爆设备,电气防爆检查员应检查其安全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安装使用。5、未签发防爆检查合126、格证的防爆设备,机电科不准发给使用单位。6、防爆设备入井安装前,由使用单位到设备组办理领用手续,发给设备入井证,并盖“设备入井专用章”方可入井安装。7、使用单位持设备入井证后,从主平硐入井的需把设备入井证交井口综合检身都检验,从副井入井的由把钩工安排入井,没有入井证者把钩工拒绝安排设备入井。8、盖过“设备入井专用章”的入井证,使用单位必须及时交给机电科。9、防爆设备安装由矿领导组织对机电峒室或机巷进行验收,峒室或机巷按设计达到高、宽、平、直的要求,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峒室 或机巷,机电科有权拒绝安装。10、安装单位必须按防爆设备安装要求进行安装,不得随意变更,根据情况确实需要改变者,必须请示机电副127、总。11、新安装的防爆设备,完好率按规定必须达到100%。12、防爆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由安装单位进行试运,确认运行良好者,报请矿领导组织验收。13、矿领导组织使用单位,安装单位、机电科共同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质量合格,达到使用单位满意,共同在“机电安装移交证”上签字。14、验收后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和使用,并及时到机电科及大型材料组办理移交手续。15、以上制度必须认真执行,违者根据情节轻重和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电缆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我矿电缆管理,完善电缆的供应、管理、修补、回收、报废全过程综合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组织管理及责任范围:、机电矿长负责全矿电缆的全面领导管理工作。128、机电科负责全矿电缆业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井上下4mm2及以上电缆的修补、发放管理。 、建立全矿有用电缆的帐、卡、图牌板,确保电缆的帐、卡、图、牌板与生产现场实际相符。、负责全矿4mm2以上电缆的分类编号工作。、办理电缆领用、调用、回收的手续,保证手续齐全完善。、统计电缆方面的有关数据、建档、上报。、编制电缆购置计划,考核电缆消耗。、监督检查、考核使用单位电缆的敷设,吊挂质量,接头质量,接地系统情况,电缆防腐、运行状况及回收、损坏情况进行奖罚等。对电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提供各类电缆质量评价意见,为供应部门选购电缆借鉴。、负责电缆安装敷设工程的竣工验收,129、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二、电缆管理规定、计划: ()电缆使用单位负责提出计划,交机电科电缆组汇总。 ()机电科根据全矿生产准备情况,电缆消耗及定额,编制年度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电缆的主要性能指标;、电缆的生产适用性、及使用的特殊要求。 ()计划由机电科初审后,汇总上报,由机电矿长审批后送供应科,由供应科负责组织订购。、电缆的购置与发放 ()供应科必须按计划定购定点厂家生产的不延燃的,有检验合格证的电缆。 ()新进的电缆有关检验合格证,试验报告交电缆组存档。 ()截面积为4mm2及以上,长度在米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编号, 电缆组负责编号及压号,其压号内容为:电缆的截面积,130、长度及编号,压号位置:分别在电缆两端头米以内,经编号的电缆应入帐建卡。 ()短节电缆(米以下者)必须在中间或两端压号,并由电缆组统一建帐。 ()使用单位领取电缆时,必须在至天向电缆组递交申请,将供电示意图,接火地点、电缆型号、规格、长度、接装负荷及使用地点等,填写在“电缆领取申请卡”上,新增设和调整负荷的电缆必须有设计图和说明,保护整定计算,短路校验,经电管组审核,交电缆组办理领取电缆手续,然后发放。 ()原则情况下没有机电科审核签字,绝对不允许私自发放电缆,同时,星期六、日两天不办理电缆审批手续。 ()电缆入库分类存放,标志清楚。、电缆的使用与管理 ()机电科负责在用电缆的动态,静态管理,建131、立帐、卡、图牌板,实行图板管理,并依据现场使用变化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图、板五对照,使用合理。 ()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取、使用、调用、移交、验收、日常管理等工作。 ()电缆使用单位,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细则执行,经常检查维护,使用情况,使电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严禁超负荷运行。 ()高压kv电缆,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做电气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重新做接线盒的高压电缆,非紧急情况,不经电气试验,一律不准送电使用。 ()凡使用单位变更使用地点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变更或交接手续。、电缆的回收、修复、132、报废 ()凡撤下不用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限期回收上井交电缆组,并办理相应手续。 ()回收的电缆由电缆组办理回收手续,并进行检验、修复。 ()电缆的报废由电缆组提出申请,报机电科,经机电矿长审批执行。 三、电缆管理程序和要点: ()未经审批而私自发放电缆,发现一次,对发放责任者每次罚款元,对使用单位所用电缆原值的执行罚款,并对责任者罚款元。 ()发放电缆要严格发放手续和质量检查制度,不合格电缆和无正常手续不得发放,否则追究发放者责任,罚款元。 ()生产急需使用电缆,可到机电科办理临时手续,先行发放,次日内到电缆组补齐手续,过期罚使用单位元。 ()机电科要对电缆使用状态进行巡检, 保持电缆账、 卡133、物、板、图相符率在,及时发现电缆运行隐患及不合格电缆,发出“电缆整改通知单”,通知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使用单位应按电缆组要求,每月向电缆组汇报一次本单位电缆使用情况,否则每缺一次罚使用单位电缆管理员元。 ()电缆的安装、撤除、交接、验收,严格按机电设备交接验收制度办理,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私自使用其它单位的电缆,检查发现后,按电缆原值的对责任单位执行罚款,同时对责任者一次罚款元。 ()使用电缆单位,应按规程要求敷设吊挂电缆,按其载流量合理选用,电缆吊挂合格率和载流量达到规定要求,对电缆吊挂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款元,因电缆吊挂不合格,电缆选择不当造成电缆损坏,每次按元起步,按损坏电缆原值134、的倍执行罚款,并对责任者每次罚款元,造成严重事故的,严肃处理。 ()未经机电科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割电缆,每出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元,对责任单位按截割电缆较短一侧的原值执行罚款。 ()井下电缆严禁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和不合格电缆接头,发现按失爆论处,使用无编号或一头无编号电缆,一经发现每处罚款元,丢失部分按原值罚款。 ()损伤或报废电缆的规定由于对电缆保护不善而损伤电缆时:电缆:10mm2以下,一处罚款元;16-70mm2,一处罚款元;电缆:一处罚款元;10电缆:一处罚款元;若造成电缆报废,均按原值的倍罚款。()喷浆腐蚀电缆对责任单位按每米元,执行罚款,并对责任者每次罚款元。()每年135、要对电缆进行一次全面防腐处理,未进行防腐处理造成电缆严重锈蚀,罚责任单位每米元。()在用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下井使用:绝缘不合格;:线芯绝缘龟裂老化;:电缆护套龟裂老化或破损;:线芯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电线芯断裂。:电缆上的接头数量,对截面为mm2以上的电缆, 长米内的接头超过个,且接头间距都小于米。()各单位停用闲置电缆,必须及时回收上井,并消帐,如果一星期内不办理,对责任单位按每米每天元罚款,因电缆停用闲置造成电缆损坏或被盗,按电缆原值的倍罚款。()电缆的转借、外调、截割需经机电矿长和机电科长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执行,否则罚责任者元。设备包机制度 1、包机制是群众参加设备管理的136、一种好形式,矿应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包机水平,扩大包机范围,逐步实现对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2、包机的主要内容是: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日常小修)。操作人员做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事故)。设备的中修和大修由队或矿负责组织实施。3、各包机组必须聘任或推选组长12人,负责包机组的全面工作,管好、修好、用好设备,确保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完好率100%。4、包机组长必须根据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和定期检修制,把各项保养和检修工作落实到人,设备润滑必须做到五定。5、包机组长必须把机房(峒室)、设备的卫生,划分137、区域落实到人,并悬挂责任牌。6、包机组对设备维护不当,卫生差,甚至发生事故时,由全组承担队或矿给予本组的惩罚责任,组长有权根据情况,落实承包小组责任者。7、包机组对承包范围的事故处理有困难时,必须及时向队或值班员汇报,以便安排力量及时处理。8、包机组长必须组织全组同志,努力学习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全组人员三懂、四会的能力和水平。配件管理制度为降低煤矿配件成本,供好、管好、用好配件和做好配件的修旧利废工作,坚持实行“节约有奖”,超额处罚的经济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1、管理办法:(1)、各单位必须建立配件管理制度、配件修复制度,加强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领新、交旧和联系配件工作。(138、2)、为做好计划供应,保证计划的严肃性,使用单位要依据自己的配件定额标准,分别编制年、月计划,若由于计划不周,造成超限、压库、误报、漏报或影响生产,由该单位负责。(3)、年度计划:设备组应根据各单位配件定额 、按公司规定日期、详细、认真汇编申报。月度计划:各单位配件计划应在每月25日,由单位专职人员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情况及月定额标准编制,单位主管签字,协同图纸、材质要求,一式三份报设备组、机运科。设备组根据各单位的计划、库存情况,修旧情况及回收情况。编制相应的配件计划,一式五份,分别经机电矿长、审计、机运科、财务科、设备组长签字后报机电公司。单项工程,大型检修所用配件计划,按上级要求时间,由使139、用单位协同图纸、材质要求和计划交送领导签字后,交设备组汇总,如期上报。(4)、采掘工作面结束后,坚持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矿安排其它单位回收,由设备组主持交接双方现场点清、办理转帐手续,回收单位应如数交齐,对回收时损坏的部件按规定对回收单位罚款。(5)、设备组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加强对各采掘单位监督,了解掌握设备配件的使用情况,对更换下来的配件要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回收以便复用。2、定额管理(1)、各单位配件定额实行包干制度,执行限额发放,除有专项资金(大修等)及部分允许消耗定额外,所领配件一律计算为单位的配件消耗。(2)、执行限额发放制度,由设备组根据领导安排,负责全矿各单位配件费的分配、结算140、,对超限额的单位,按超支部分 的100%罚款,罚款进财务科机电管理专用帐户。对节约配件限额的单位,按节约费用的50%奖励,奖金从配件罚款中列支,或按月计算用于冲减配件费超支部分。(3)、严格配件交旧领新制度,各单位领用新配件,必须将料单,旧件带齐 、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发放。(4)、由于生产或其它情况来不及交的旧件,由该单位配件管理员出欠条,限期补交,过期不交按配件原值的50进行罚款。如保管员不负责任,自行发放,按所发配件价值的10扣发保管员工资。3、配件修复(1)、勤俭节约,反对浪费,要加强各种配件的修复利用,坚持能修旧不投新的原则。(2)、需修复的配件,必须经7#库管理人员或组长向机141、厂办理委托修理手续,定出修理时间、数量、建帐。(3)、修复后的配件入库,7库管理人员必须办理入库验收单,严把质量、数量关,统一码放整齐、建帐,质量不合格入库, 对管理人员按原值5罚款。(4)、矿机厂对委托修复的配件应认真组织修复,修复后本单位质检人员应先进行验收,并将验收单交设备组,质量不合格的配件不允许送交设备组,否则按原值5对修理单位进行罚款。(5)、生产急需且有待修配件,而未办委托者,按原值的1对设备组管理人员和组长进行罚款。4、库房管理(1)保管员 、做到单据准确、帐、卡、物、资金四相符。、必须做到四懂(懂配件名称、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常识、业务流程)。五会(会验收、保管、保养、142、换算、记帐)。、做到帐目清、数量清、动态清、无差错、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无霉烂变质,丢失配件由保管员负责。星期六、日及下班后不允许进货入库,杜绝不计划入库。 、每月按规定计算实际消耗,做有关报表,进行缺货登记,并向采购员提出进货名称、保证常用配件的最低库存量。 、对采购员交来的单据,货物进行验收,不合格拒绝人库,验收合格后,填写专用验收单据,入库上架,货架排列整齐,“五、五”摆放,四号定位,分别排列。(2)计划员 、本着使用单位报来的年度计划、月计划、及时落实配件货源,供货时间。 、依据保管员提出的配件名称、规格数量将货物随同单据,移交仓库保管员。 、新进配件不合格,由计划员负责,并追究其143、责任。 、计划员要懂名称、规格、性能、用途。 、进货时必须坚持比质 、比价、择优定购的原则,按矿价审制,合同由矿相关科室签字。本着同质量,价格低廉,有近不求远,有计划不安排急件,快进快出,加速 资金周转的原则,合理安排好配件种类。 、订货要符合公司、矿有关文件规定,做到不乱采、乱购,必要时须由公司委托单位外购。5、配件升井验收(1)、由7#库管理员在交接地点检查验收,开具回收单(查清数量、规格、损坏情况)。(2)、询私情、不如实开回收单者将对其每次100元罚款。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小型电器管理,搞好质量标准工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小型电器的管理。 1144、小型电器管理工作,在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由机电科负责。 2、机电科对全矿小型电器实行账、卡、牌板管理,应做到实物与账、卡、图、微机管理四相符。 3、各单位的小型电器实行账、卡、牌板管理,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设备管理员或电工班长负责。 4、机电科对井下小电器使用管理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5、井下在用小型电器设备应杜绝失爆,出现失爆每处罚款200元,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每低1罚款100元。 6、小型电器交接应在三天内办完交接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罚责任人50元。 7、由使用单位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小型电器手续。随设备配套进货的小型电器,必须到机电科编号建账后方可领145、用。不建账,不编号每只罚款20元。 8、损坏的小电器及时送机电科,并办理手续。由机电科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型电器进行鉴定并通知物质供应科安排维修。无故损坏,丢失小电器按原值的50处以罚款。 9、偷用他单位小型电器每只罚款100元。 10、小型电器应集中安装固定在信号板上,不能集中安装的吊挂要安全可靠、规范、不得落地,否则每只罚款20元。 11、领用小型电器后应及时进行安装,安装后3天内将安装地点书面通知机电科。没有安装的小型电器按库存的小型电器进行调用。 12、小型电器的报废由机电科鉴定,处理报废的小型电器应列出清单报机电科。 13、机电科根据小型电器的使用、库存和生产需要等情况由使用单位报所146、用小型电器的数量、型号、用途由机电科审批小型电器购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按物质采购规定执行。油脂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和润滑是减少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的关键,因此,抓好油脂进货质量和机电设备润滑是基础管理的一部分,为搞好此项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全矿润滑油脂管理体制(见附图),并且机电科明确一名工程技术人员专管此项工作,各队(区)指定一名润滑管理负责人,落实本单位的润滑“五定”制度。 、供应科负责收集各单位用油计划,负责油品订货,要在保证全矿用油同时,又要做到合理储备,避免积压。 、在一般情况下,要固定使用煤炭部的定点厂家的油品,不得随意更换厂家,油品进货必须经负责润滑油脂管理的工程147、技术人员组织验收签字后,才能发放。 、油品在进货验收中,应按照石油工业部发的标准2000-78 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要严格执行两不收的规定(不带合格证的油品不收,质量不合格的油品不收)。 、油品在储存期间应严格执行“先进先发”制度,对于长期储存的油品,应建立油品质量管理卡片,记载油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质量指标等. 、油品发货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不发”的制度。(即油品质量不合格的不发;装运工具不完好、不清洁的不发;无合格证的不发;铅封不完整的不发;),发放油品时,计量工作要准确无误。 、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用油计划和填写本单位当月油脂报表,随时掌握设备的润滑状态,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单148、位做好对设备的从领油、换油、注油、取样化验和废油回收工作。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润滑“五定”表给设备注入质量合格、牌号相符,清洁的油品,加油量要适宜,不得过多过少。 、设备运转时,要严格控制油品使用中的温度,滑动轴承不得超过度,滚动轴承不得超过度。 、发现设备漏、渗油时,要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加以处理,及时保持良好的密封与润滑。 、在粉尘多,空气潮湿,有害气体存在的井下,要严防油品受到污染而变质。 、旧油重复再利用,2米以上绞车减速器更换下来的150#、220#工业齿轮油, 可以在其他地方利用。 4、各单位要本着用油合理,不浪费的原则使用油脂。维修人员经常检查和及时处理设备的渗、漏油现象,杜绝149、常滴常漏。 5、更换后不用的废油,由设备使用单位装好后交供应科作回收处理。不准乱放废油,发现一次扣责任者50元。油脂消耗定额管理考核制度随着矿井改革的进程日益加快,加上矿对工区油脂消耗考核力度加大。工区为保证油脂消耗不超标,达到经济合理使用,必须对各种油脂的消耗在生产中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为此,特制订考核制度如下:一、乳化油使用规定:1、乳化液浓度一般达到3%5%为合格,液箱清水一次罚泵站岗位工30分。2、大班和矿以上单位迎检时,配比必须达到3%,检查不合格,罚泵站工50分/次。3、矿月度考核,出现配比不合格,罚班1000分,罚责任班泵站工50分/次,班长、支架工、验收员100分/人。其他班150、泵站工按矿规定罚30分/人。4、乳化油消耗按半月考核:消耗定额2.5吨/半月,超过消耗罚泵站工50分,班长、验收员、支架工30分/人。不超标,奖班长、验收员、泵站工、支架工50分/人。二、齿轮油、抗磨油使用规定:1、齿轮油、抗磨油严格按油脂管理制度使用。2、各减速箱油品型号、油脂达标合格。油位达到标准。工区自检不合格罚注油工30分/人,矿检查不合格罚注油工50分/次。3、油脂化验不合格时,必须及时更换新油。4、注油工每天检查减速箱油位,发现漏油及时处理,处理不及时扣30分/次。5、工区油脂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油脂消耗情况。及时向工区领导汇报油脂使用情况,并督促设备包机人员进行换油工作。6、提倡节151、约用油,每月根据油脂消耗情况,节约油脂10%奖油脂管理员50分/次;节约油脂20%不奖,超过5%不罚,超过10%扣油脂管理员50分/次。三、油脂管理:1、井下油脂应设专门地点集中存放。存放地点要清洁、防火、防尘。2、井储油桶、油抽子、加油桶用于何种油品要有明显标志,并用专用油罩、油裤防护。3、井下不得存放抗磨液压油,其他油品应限量存放。4、一处不按要求存放罚责任人30分。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机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2、未经本矿领导和机电科同意各检查参观团体不得擅自进入机房重地。参观和检查必须在本矿人员陪同下进行,进入机房,要听从指挥,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152、认真填写登记薄,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4、值班人员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将其他人员带入机房。5、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6、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7、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并在门前悬挂“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禁牌。8、值班司机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设备管理制度 为搞好机电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状况,降低消耗,更好地服务生产,特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管理 1、机电运输科下属设备组为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全矿机电设备153、的管理、选型、验收、保管、发放、委托修理、调拨、打号建帐、设备维简计划、大修理计划,各种机电设备报表等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并负责有关技术资料存档保管工作。2、各单位必须有专职的机电队长、机电班长、防爆检查员,而且均为兼职设备管理员,与机电科设备管理员配合管好、用好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切实搞好闲置设备的回收工作。3、各单位必须保证稳定的机电职工队伍,机电科应有年度培训计划,单位应把人员名单报机电科,变动时应及时报科更改。4、机电科负责每月25日召集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员例会:(1)按本单位生产情况和配件定额 提出下月设备计划及配件计划(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金额),并注明所需时间以便设备组做154、好委托筹备工作;(2)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3)要求设备组设备及配件管理员认真主动负责完成各种工作;(4)由使用单位提出设备和配件存在的问题。5、每月由机电科组织各专业小组及有关单位,按标准对全矿各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电缆进行检查评定。 二、设备管理1、设备组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及各单位使用设备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板、图”五对照,并保证日结,周检,旬查,月对帐。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使用单位井下和地面进行实物对照,帐、物不符的按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2、设备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非淘汰型,各单位所需设备应有计划性,不得私自购买,未经领导、机电科155、长、机电矿长审批的发票,财务科不得报销付款,不按规定时间报计划,影响生产的自负。3、新进设备入库应严格验收,要经过专人共同开箱,严禁他人擅自开箱,索取工具资料及零配件,验收后的设备,库房保管员应及时抄写名牌,编号,打卡建帐,(并要求建立设备配件入库流水帐)立卡,图纸资料,专用工具要及时存档妥善保管。4、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机电班长或选派他人)负责掌握本单位的设备使用状况,每月20日前与设备组专职人员核对本单位在帐的设备数量,使用地点,图板等,对未对帐的单位罚款100元,每月25日参加机电科组织召开的设备管理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罚款20元。5、对矿属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实行定量指标,由设备156、组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下达机电设备指标(含备用设备),每月考核一次,入机电管理专用帐户。6、各单位必须在25日前制定出下月需用设备计划报设备组,写明需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地点及时间,以便设备组作好设备供应的平衡、调拨和筹备工作,保证生产需要,不按规定时间报计划影响生产的责任自负,如有计划影响生产的追究设备组责任。7、各单位领用设备必须经设备组专管人员批准,由本单位兼管设备管理员与设备组共同对领用的设备按完好标准进行质量检查,通电试运转,确定设备符合使用要求后办理领用手续,设备质量不合格,由设备组负责并对验收人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及影响生产者按事故追查。8、对修复过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157、严格验收,防爆设备要有防爆合格证(要写清设备名称、型号、编号、修理人、检查人、检查形式,检查时间),设备组负责井上设备的保管员要填写“设备入库单”(设备名称、编号、修理人、验收人、防爆设备检查人、日期)一式二份,机厂、设备组各一份,入库要摆放整齐,不得损伤丢失,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锈,保持库容 整洁,如发现入库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每台设备对验收人员罚款50-100元。9、新工作面、运输线安装、验收等事宜应按工作面及运输线安装验收管理制度执行。10、单项机电工程安装由甲方、乙方双方签定合同、安检科、机电科、监理参与把关,按照设备合同要求安装施工、验收,不经验收,财务科不得进行工程结算。11、成套158、设备严禁拆套,专用设备坚持专用,特殊情况需经机电矿长、机电科领导同意方可拆用,但要及时恢复。12、固定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在不影响生产,需要外借的设备必须经董事长或董事同意,由机电矿长开出有关证明,设备组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私自办理,违者追究其责任。13、各单位领用设备时,由兼职设备管理员与设备组共同对设备进行先检查,确认型号、规格相符后办理入井手续,无入井证的设备严禁下井,对此运输区付井口把钩人员要切实把关。无入井手续下井的设备对使用单位罚款50元,对运输区把钩工罚款20元。14、各单位回收的机电设备,按设备组要求交到指定位置,并经检查验收后开回收单,双方在回收单上签字159、,对丢失损坏的零部件,由本单位负责提供交设备组,三天之内若不交齐,按其原值的200罚款。各单位回收的机电设备放到机修厂而不办理手续的,按多占压设备继续收取占压费,期间丢损的零部件由单位自负。岩巷锚喷巷道内使用的设备,若喷在设备上的岩浆严重每台罚款30元。上述各项罚款金额入财务科设备专用帐户。 15、为了提高设备的周转利用率,各单位的闲置设备必须及时组织回收,对于特殊原因需留井下的设备不在其列,对回收不及时的单位,设备组负责下达设备回收通知单,原则上是从更换的3天内回收上井(设备多另定时间),否则设备组有权停发该单位生产设备,并收取双倍的占压费。 16、各单位不得乱拆乱用其它单位的设备,需要调拨160、必须经机电科从中协调,办理转帐手续后方可使用,否则一经查出追究其责任,对单位处以50-200元罚款。三、设备使用1、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维护规定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2、加强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量、定质、定点、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对缺油造成设备设备损坏者追究责任。处以50-300元罚款。 3、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范或带病运转,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 4、各单位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电动机要安装在通风、干燥良好的地方,不允许受水淋,埋压或泡在水中,否则罚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为加强使用单位的161、责任感,对不合理使用所引起的烧电机,按每千瓦20元的处罚计算。机械设备损坏,按情节轻重和损坏程度除经济赔偿外,还应追究单位行政领导的责任。 6、为进一步加强风机管理,减少不合理使用而烧风机,各使用单位必须每半年进行加润滑油一次,避免因长时运转使风机轴承缺油,引起轴承抱轴或产生火花而造成重大事故,处以100-300元罚款。7、入井设备要有合格证,失爆设备严禁入井,违者处以100元罚款。8、在使用设备过程,为预防设备的丢失,各单位设备管理员要在每月20日前到机电科核对一次本单位在用、备用或待回收设备的数量、规格,设备组作好报表报机电科。由机电科考核,一次不来设备组、电缆组、小件组核对,扣本单位设备162、管理员(机电班长)50元。 9、信号照明综保使用不合格者每台罚款100元。 10、所有设备必须挂牌管理,否则每台罚款20元。 11、所有开关必须上架,三台以上五小电器不集中上板,每件罚款10元。 四、大型固定运转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1、1.6m及以上绞车发现一项主保护失效,每项罚款50元; 2、主扇风机轴承温度监测装置失效,每处罚款100元; 3、压风机断油、超温保护失效,每处罚款50元; 4、绞车、风机未按规定组织进行探伤的,每处(台)罚款200元; 5、未按规定做性能监测或对监测中所出现的问题未作及时处理的,每台罚款100元;6、有关固定设备方面的报表及检修计划等,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的单位,163、一次罚款50元; 7、设备关键部位的仪表缺少、损坏或指示不准确的,一次罚款50元; 8、备用设备不完好,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及时处理的,一台罚款200元; 9、固定设备要求台台完好,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10、井筒装备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次罚款100元; 11、主要电器设备绝缘电阻不按要求作月检查者,少一次罚款30元。 五、设备委托、修理、验收、结算 1、委托由机电科根据库存设备情况,常用生产设备情况,认真填写专用“委托单”,注明委托修理设备名称、型号、修理内容,而且此“委托单”应由修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才算完成整个委托程序。(2)对外的委托由机电科长负责,根据外委修理电机164、变压器、高爆开关的修理能力及时向外委单位办理“委托单”,根据设备损坏情况,由机电科核定修理价格。(3)委托修理应建立专用帐本,尤其对委托单位修理的项目更应如此,并有双方人员在此帐本上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修理(1)承担各类设备修理工作的外委单位,应根据生产需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否则每影响一次处以50-200元罚款。(2)机电科每月下达的设备委托品种、规格、数量认真完成外,还应根据设备组当天下的生产急需设备委托单,进行修理并注明急需两字,委托单双方签字方可生效。(3)设备修复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防爆设备要有防爆合格证,不完好的设备禁止入库。(4)因电动机、风机、变压器等165、设备本身铁芯损耗严重,绝缘老化,大修后测试其性能达不到使用标准的,且空载损耗较大等无修理价值的,经机电科核准后做待报废处理。(5)修复的设备、配件,修复后必须试运,记录相应参数,并有专人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 3、验收(1)机电科对机电设备、配件修复后,必须进厂验收外,属防爆设备,必须经过防爆组进行防爆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应出示“防爆合格证”,并根据规定认真填写。(2)凡修复的机电设备、配件必须有修理单位的验收单,防爆设备应有“防爆合格证”,外委修部分应有承修单位的“出厂合格证”,防爆组应对其进行检查。(3)机电科对入库的新进或修复设备、配件必须办理验收手续,严把修理质量关,并保证按时完工,166、及时准确地为生产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配件,凡小修设备保修1个月,一个月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无偿返修,大修设备保修三个月,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承修单位无偿 返修,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者不在其范围。(4)机电科对入库设备、配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挂牌登记,注明验收日期,承修单位及验收内容,技术数据,承修人、验收人以备发生问题时,查找原因及责任者,而且必须按货位码放整齐。 4、结算(1)设备、配件按委托期限完成,应进行入库,认真填写“修旧设备、配件入库单”,机电科根据此单据,对外委单位进行结算,查出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机电科对每台、件的修理费用严格管理,并进行不定期抽查。(167、3)其具体结算办法、价格等相关问题见随后的套管理办法。 六、设备报废 1、凡报废设备需符合煤炭工业企业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并经矿领导,机电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设备管理员和工人师傅审查,然后填表经领导签字上报。 2、经公司审批下发后,作帐处理。 3、报废残体应交公司,由机电科办理上交手续。4、对设备报废残体(包括随机配件附件)除机电科外,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自行处理。全矿供电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供电管理,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运行,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全矿供电系统由机电科统一管理,负责高压(10KV)供电系统的增容、改造方案的设计,负责井168、下低压(1140KV及以下)供电系统的增容、改造方案的审批。第三条 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对所辖设备的更新改造或更换必须报机电科和机电副总、机电矿长批准后实施。第四条 全矿地面10KV及以上变、配电所、供电线路由机电工区全面负责,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人、检查日期、检查结果汇总报机电科。机电科进行抽查并考核。第五条 各单位需增减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天向机电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对私自增减负荷的单位给予机电负责人100500元罚款。第六条 停送电申请应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由各单位落实工作负责人,由机电科确认影响范围,交调度室及矿领导批准,169、影响通风的申请还必须经通防工区批准。影响范围由调度室提前一天通知各单位。停送电申请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交变电所执行。对无申请停电的单位罚机电负责人100200元,因事故需要停电的情况除外。第七条 10KV可以上所有井上、下各变电所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一书两票制度。工作票签发人以矿文件公布的名单为准每年审核一次,其工作权限和责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各单位机电负责人必须在每月的20日前将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图报送机电科审查;供电系统图绘制要规范,电源、负荷要严格区分,供电图中应能准确反映供电设备型号、编号,电缆编号、型号、长度,接线盒的编号、及所控设备负荷容量,对不能正确反170、映现场实际的对机电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第十条 机电科将不定期检查矿井井上下高低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对擅自拆搭火、增减负荷、调整开关定值、甩掉各种保护装置的,给予机电负责人罚款5001000元。第十一条 井下供电(包括照明、信号、通讯、监控、监测),凡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气失爆,每发现一处对单位机电负责人罚款10002000元,并限期整改,若检查再发现以上问题或整改不合格,加倍罚款。第十二条 三大保护规定:1.各种安全保护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无试验记录、漏试或记录不按规定填写的每次对试验人罚款100元。严禁甩掉保护装置使用,否则对责任人和机电负责人各罚款171、5001000元。2.三台及以上电气设备必须设局部接地极;带有漏电保护的电气设备必须设辅助接地极且与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m,接地装置的设置、埋设、连接、检查必须合格,每处不合格对机电负责人罚款50100元。3.接地系统严禁串联接地,接地极埋设不合格,接地电阻不合格,接地连线压接不紧的,对机电负责人罚款50100元。第十三条 防雷设施和接地装置的维护,由责任单位负责。地面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由机电科联系单位每年测试一次,井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由用电单位配合机电科供电组每季度测试一次,试验结果及时报机电科。检漏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查按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执172、行。节电降耗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用电管理,做好避峰填谷工作,增强全体职工节约用电的意识,确保我矿用电保持合理性,避免浪费,在全矿范围内形成节电降耗,增强节约意识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节电降耗”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节电降耗管理办公室,设在机电科,由调度室、通风科、技术科、安检科、后勤部负责人为成员,机电科供电管理组具体负责节电降耗的检查汇总情况。机电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本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第四十一条 具体管理办法1.生产用电管理各职能部173、门要加强用电监督检查, 由机电科每月组织各单位进行一次井上下用电检查,坚决制止违章用电。井下用电由机电科具体负责直接管理、考核,控制用电量。矿调度室负责监控井下主要设备运转情况,严禁设备长时间空运转。发现设备空运转超过15分钟应及时通知停止运转。全矿井上下在增加用电设备时,必须经机电科审批同意,并按机电科供电设计方案接电、用电,安装计量装置,调整整定值,否则为乱接电,对单位罚款 5001000 元,因此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加倍罚款。机电科要查找并消灭计量死角。各单位应积极配合计量人员有计划的对全矿计量仪表进行检查、调整。进一步加大井下计量工作的力度,在原有装表计量基础上,对回采、掘进、运输巷174、道实现全部装表计量考核。矿内用电逐步实行二级计量制,对各单位生产、非生产用电实行定额、定量控制(具体规定另行通知)。充分发挥井底煤仓的缓冲作用,主井提升机和选煤厂应避开峰期生产。由调度室、机电工区、选煤厂统一安排。严格执行峰谷分时用电措施,减少峰期用电,提高经济效益。a峰平谷时段:峰时段8 小时:8:00-11:00、18:00-23:00;平时段8 小时:11:00-18:00;谷时段8 小时:23:00-7:00。b通防工区根据通风系统变化情况调整矿井风量,汇报矿调度室,及时通知机电工区调整主通风机频率,避免不必要的电能损耗。c井下主排水泵原则上在谷时段排水,允许开泵时间:23:00-7:175、00。如矿井涌水量增大,由矿调度室安排可在峰、平期排水。d交接班期间压风机停止运转,由机电工区区长负责。压风机在满足生产用风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运行台数。加强对井下压风漏风点的排查,各区队分管范围内风管每有一处漏风,罚工区相关责任人50元。e各主要设备日常检修及非定期检修原则上安排在用电峰时段进行,平谷时段安排生产,由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作协调安排。f有条件的各顺槽,排水时间尽量安排在谷时段或平时段。井下生产用电单位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设备开机率,减少不必要的空运转。机电工区必须确保每月矿井功率因数在0.90以上,否则每降0.1对机电工区罚1000元。各单位要大力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176、新设备和新材料。各单位加强主要用电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主要耗电设备应定期检修,修理后的设备,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节能考核要求,并确保设备完好和经济运行。 机电科根据相关规定对矿井主要耗电机电设备(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等)进行技术测定,根据测定结果,凡单位能耗达不到节能目标考核标准的,应及时报矿分管领导,制定可行措施进行实施。提人绞车实行集中时间提升,尽量减少提人勾数。带式输送机严禁空载运行,发现空载运行对司机严格处罚。2.非生产及生活用电管理矿办公楼、生产楼、宿舍楼、招待中心等生活设施用电由后勤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考核。未经矿许可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设施,发现私自使用者一律罚177、款100 元。 各单位办公室、宿舍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节约用电。严禁长明灯,生产车间、场所、办公楼、办公室、会议室早峰8:00-11:00 期间一律不准开灯(阴雨天、光线不足除外),后勤部应加强此时段用电检查。机电工区根据季节统一安排工业广场路灯、景观灯、门外路灯的开停时间,尽量减少亮灯时间。办公室无人工作时必须关闭灯管、电脑、空调、饮水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办公室负责人20元,由后勤部负责不定期检查。节电降耗领导小组和成员应加强对节电降耗监督、检查,促进各单位“节电降耗”工作。效果显著,将适当奖励领导小组和成员。给煤机检查、维修制度为了强化给煤机安全运行,有效提高给煤机使用周期,减少一系列无计划178、影响,特制订本制度:一、具体检修时间规定:每月11日-15日为检修日。二、检修标准:1、要求对给煤机减速器定期抽查更换油量。2、要求对给煤机地接丝、转动销、紧固更换。3、要求对给煤机各部件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检验、确认。4、要求对给煤机注油部位进行清洗、检查、确认可靠。三、责任界定:1、每逢检修日,由各区域分管副区长牵头,组织各区域负责人、包机责任人、对管辖区域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检修,最后由分管区长验收确认。2、由于检修不细致,不严格,造成给煤机在运行过程中造成无计划影响,处罚包机责任人200元,区域分管副区长500元。3、由于检修不认真,应付办事,造成给煤机在运行过程中造成损坏,处罚包机责任人500元,分管副区长200元。4、如果在规定检修时间内,区域负责人对管辖区域给煤机不进行检修,弄虚作假,一经查获,一次性给予包机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