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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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050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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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研究对我矿的安全办公会议制定如下制度:1、矿属各单位的队长以及科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按时参加矿安全办公会。2、我矿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办公会,时间定为每月29日。3、安全办公会由矿长主持,副矿级及科队领导都必须参加。4、实行会前会后两点名,有事必须向安全矿长请假,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迟到、早退者,给予罚款处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5、安全科、调度室必须认真做好记录,点名、组织工2、作有安全科负责。6、安全办公会对上月隐患、问题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上月安全生产方面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下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系统分析及安排部署。7、各项要求:(1)、副矿级、科队领导、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会后认真组织本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2)、认真执行会前会后点名制,对迟到或无故不到者,由安全科负责办理罚款手续。(3)、对隐患、问题进行三定,三定表由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签名,定出整改期限及整改标准。安全科进行复查落实、不按期整改的进行处罚,然后下达拒不整改隐患三定表再次复查落实,直至隐患按标准整改合格为止。(二)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好经济杠杆的作用3、,真正将安全制度落实到实处,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今年实现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结合我矿今年以来的安全工作的状况,经矿委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考核制度:一、安全目标:一杜绝、两消灭、三确保。一杜绝:坚决杜绝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等重大事故。两消灭:消灭死亡事故,消灭一级非伤亡事故。三确保:确保矿井实现质量标准化;确保安措工程投入到位;确保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全面完成。二、月工资安全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1、单位:各队组2、个人:矿领导、科(队)长、管理人员(二)考核办法:单位:各队组:1、考核原则:坚持安全事故、工程质量“334”结构工资制,开展安全绩效竞赛活4、动。2、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考核总原则:发生死亡事故,上级罚款由矿全额承担;发生工伤事故时矿考核10%,各队组考核20%;质量考核矿考核10%;各队组考核20%;(1)安全结构工资:发生重伤事故:一级、二级、三级重伤一人次分别按10%、8%、5%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轻伤一人次按2%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 发生非伤亡事故: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8%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3%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1%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当月工伤事故与非伤亡事故同时发生,按考核结果累加后执行。(2)工程质量:当月评分在90分以下时,否决队组当月总5、工资的3%,每降5分,增加否决2%。当月质量考核否决总工资比例达10%以上时,按10%执行。3、安全绩效竞赛活动考核办法:(1)当月各队组的总工资的10%全部纳到一起,做为安全绩效激励基金。(2)考核采用百分制,分队排名;共考核四项内容,即:安全事故、工程质量、操作质量、现场管理及隐患排查。(具体考核标准附后)4、安全绩效竞赛奖励按评分排名兑现:第一名的队组在册人均140元奖励,第二名按在册人均100元奖励。5、安全绩效激励奖励兑现规定:(1)每月3号前,由财务根据上月各队完成的产量、进尺按照定额把当月的安全绩效奖励基金建账管理;(2)当月评分在70分以下的基层队组否决受奖资格,评分在80分以6、下按60%兑现,评分在85分以下按70%兑现,评价在90分以下按80%兑现,评分在93分以下时按90%兑现,评分在93分以上时按100%兑现奖励;(3)由安全科根据考核标准及兑现办法计算出各基层单位的当月的安全绩效激励奖励。(4)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激励考核办法,报安全科及分管领导,做到考核:公开、公平、考核到人;(5)各单位每月按照安全科的考核结果,按照本单位的考核办法考核兑现;奖励分配表必须经安全科审批,安全矿长,财务审批后发放。矿领导:1、与专业联责对及本部门的安全绩效情况挂钩;(考核部门:安全科)(1)矿井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取消联责领导的当月奖励(直接管辖的领导当月只享受3007、元基本生活费);矿井发生重伤事故否决直接管辖领导当月50%的奖金,分管领导当月30%的奖金,否决其他领导当月奖金的10%。(2)发生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一起,否决直接分管领导10%当月奖金,其它领导否决3%的奖金;发生二级非伤亡责任事故一起否决直接分管领导5%当月奖金。2、干部两下两抓: 下井抓三违达要求,否则每少一次否决当月奖金的3%;干部下基层达要求,否则每少一次否决当月奖金2%,由矿安全科考核。总部、后勤及矿井其他科室:1、与专业联责队及本部门的安全绩效情况挂钩;(考核部门:安全科)(1)矿井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取消当月奖金,矿井发生重伤事故否决直接业务部门当月30%的奖金,否决其他业务8、部门当月奖金的10%。(2)发生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一起,否决直接业务保安部门10%当月奖金,全矿联责部门否决3%的奖金;发生二级非伤亡责任人事故一起否决直接业务保安部门5%当月奖金。2、干部两下两抓:干部下井抓三违达要求,否则每少一次否决当月奖金的3%;干部下基层达要求,否则每少一次否决当月奖金2%,由矿安全科考核。队组干部月度安全绩效奖考核:1、个人安全业绩考核即队组干部安全业绩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每月由安全科统一考核,与月度安全绩效奖挂钩,即按得分率享受月安全绩效奖。2、安全业绩考核内容:(1)安全绩效(2)旬检及上级检查结果汇总排名(3)安全“五项整顿”(4)两下两抓(5)安全工作9、完成情况,隐患排查情况(6)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与落实情况3、奖励基数:(1)安全生产口(生产、安全、机电、技术)副职800元,其它副职600元,安全生产口科队长500元,非生产口科队长400元。(2)队组队长500元,副职400元。三、几点规定:1、以上考核实行月考核、月兑现。考核结果由安全科汇总;由财务对安全绩效考核建立台账,将每月考核否决的金额及安全绩效激励基金余额统计清楚,并把资金单列,用于安全激励及安全活动、安全管理创新等安全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个人的考核结果汇总以后,有安全科作表审批以后发放。2、各有关参与考核的部门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好考核材料,做到用数据及事实说明问题。如因准备不10、到位,影响考核,一次罚款20元。四、其它:1、本制度执行中罚款全部由财务建立专项台账,用于各项安全奖励。2、本制度的解释由矿安委会执行。3、本制度从二零一一年起执行。(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确保煤矿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保证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能够落实到位,保证煤矿正常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如下: 一、矿安全经费投入有矿长直接负责。二、每年年初有矿长组织矿委会成员参加,共同制定本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所需资金。三、由矿长负责按全年生产计划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按每吨煤10元提取,并专户储存,自提自用,并有专户资金证明。四、各职能科室按年初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分月、分季度安11、排落实,对于完不成安措计划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五、对因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环境得不到改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安全资金投入必须保证与生产建设项目同步到位,不得欠账。(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了对矿井生产施工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标准化系统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操作行为,落实每个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职责,实现安全优质的生产施工,现制定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12、化办公室,由生产技术科科长任主任,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科长任副主任。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矿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工作要点;对矿属各单位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二、建立完善的质量标准化自检、互检、专检、定期检查、动态抽查、上级检查、竣工验收检查、投产移交验收 检查等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三、工程质量自检:1、每一位员工在进行岗位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 质量标准化标准操作。2、每位员工进行完一道工序操作,均必须进行质量自检工作。只有本道工序质量合格,方可移交下一道工序操作。四、工程质量互检:1、员工进行下一道工序操作前,必须对上一道13、工序工程质量进行互检,上一道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上一道工序不返工,有权拒绝进入下一道工序操作。2、当班班长对当班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检查每位员工工序操作质量,协调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五、工程质量专检: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工程质量验收员,负责三班之间工程质量验收及采掘工作面质量管理工作。1、工程质量验收员在每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验收,并向下一步交接。验收内容包括:(1)、当班工程进度;(2)、当班工程质量等级;(3)、当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4)、当班对上一班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1、验收员对每次交接班的验收结果,均必须有详14、细记录(每个采掘工作面均必须建立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作为矿检查和上级检查的基础资料。2、验收员根据工作面验收情况,每日填写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报表,于次日报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科。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报表是质量管理基础资料。3、施工队技术员负责采掘工程平面图填图和隐蔽工程记录工作。采掘工程平面图要能反映出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相关信息。六、矿定期检查:矿对所有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工作每月检查一次。1、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25日组织开展一次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覆盖面100%。采掘工作面必须上尺上线,对锚杆锚索等进行拉拔实验,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2、机电、运输、通风15、等专业按照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每月定期检查不少于一次。七、矿动态抽查: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进行动态抽查每 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方法与矿定期检查同。八、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矿定期检查和动态抽查结果对每个采掘工作面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编制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月报表报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签字,作为计算工程量的依据。只有工程质量合格,方可计算工程量,不合格工程和废巷不计算工程量。九、上级检查:上级煤炭工业部门对我矿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时,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并上报必备的技术资料和质量管理资料备查。对检查出的安全质量问题,按矿制定的整改三定表进行整改。矿按规定整改16、期限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报上级检查单位。十、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检查:单位工程竣工,先由矿进行质量自检。1、矿竣工验收自检:(1)、单位工程竣工由施工单位向矿方书面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竣工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上报竣工验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和质量管理资料;备齐检查验收所必须的工具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3)、矿单位工程竣工自检由矿长组织,矿所有质量管理人员、等共同进行。(4)、对于自检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积极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向矿提出复查申请,由矿组织复查。(五)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对煤矿从业人员培训的规定。特制定我矿17、职工培训管理制度如下:(一)脱产培训:A、脱产培训人员范围:煤炭行业特殊工种(井下电钳工、安全员、放炮员、瓦斯检查员、主提升司机),非煤炭行业特殊工种人员(地面电工、焊工、铲车司机)。队长上岗前参加县局组织的管理人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B、脱产培训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队长对本队组织职工培训负第一责任的规定,各队组要无条件的完成矿下达的培训计划。2、凡参加矿脱产外出培训人员,必须到矿开据学习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时报道参加学习,否则责任自负。3、严格执行培训管理制度,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不允许中途换人,要善始善终。并且学习期间的违纪学员执行加倍罚款政策18、,重大违纪人员予以辞退。4、培训计划的落实:对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矿安全科要进行合理安排,把参加人数落实到队,队组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及时落实到人,对未及时落实到人延误培训的,每少1人罚责任队组1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矿安排的培训计划少完成1人,罚责任队组500元,发现冒名顶替按未派人参加对待。5、对学员的考试成绩,执行与工资挂钩政策。参加培训人员按四个档次做工资,井下工25元/天,井上工20元/天。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按120%计发,80分以上按100%计发,70分以上按70%计发,60分以上按60%计发,60分以下不转工,不计发工资,经过复培后方可上岗。新工人考核成绩不19、合格不准上岗。考试分数与工资成正比发放,对不及格人员严格执行二次自费培训,直至合格方可上岗。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相对稳定,特种作业人员实现台账管理,对因实际情况确需增补或调整特殊工种(煤炭行业六大特殊工种)人员时,由矿安全科与县安监局联系,及时安排人员外出学。 (二)、业余培训A、业余培训管理制度1、各队组的队长负责组织业余培训,矿安全科负责检查落实。队负责人是单位职工培训的第一责任者,要认真组织本队职工学好煤矿安全技术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2、每星期一为队组业余培训学习日,任何会议不得挤占。采取面对面培训形式,认真讲好课,凡不组织学习的队组,被查出一次罚队长100元。3、各队20、组在周一培训过程中,职工学习记录必须本人亲自抄写,到会率达到80%,实行会前会后点名制度,考试卷合格率要达到80%。4、矿要充分利用班前会,采取每天学一题或会上提问抽考等形式,有效促进广大职工牢固率掌握安全常识,真正起到学有所用,用中规范。5、安全科要严格周一业余培训考核制度,做到每旬一检查,每月一评比,每月一兑现,奖前两名。罚后两名。(三)考核办法1、脱产培训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对于违纪学员的罚款将在工资中如数扣除。2、正常开展培训工作室提高全员安全知识和技能操作的重要途径,各队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制定本单元培训工作落实措施,强化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效果,真正达到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目的。3、安全21、科负责安排学习内容,各队组要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增加学习内容,要采取集中辅导和因人施教的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运用激励机智促进职工学习上进的积极性,并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培训部门要坚持抽考制度,检查各单位业余培训效果。4、每月召开一次培训工作会议,由安全科组织,安全矿长主持,各队队长参加,相互交流经验同时有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考核,排出名次,实行惩罚兑现,不断促进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六)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特对事故隐患排查规定如下:一、事故隐患分级分类1、按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22、,矿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对必须解决的隐患。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二、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1、各队组队长是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负责者。2、矿长负责A级隐患问题的让你定和处理建议,负责B级隐患问题的安排部署及追究落实。3、安全矿长负责矿范围内三级隐患问题的落实、监督考核。4、生产副矿长,负责向矿长上报A级、B级隐患,并根据矿长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理A级、B级隐患,并根据矿长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理A级、B级隐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C级隐患全面掌握,复查追究整改落实情况。5、各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全面23、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处理A、B级隐患问题,复查追究C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6、各业务科室对分管领导负责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组织C级隐患问题的一定和复查整改落实。7、各队组的队长负责本区域内C级隐患问题的三定和整改落实,积极消除隐患。8、安全科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工作。三、事故隐患的查出、收集、筛选、报送、处理落实1、查出:矿领导、矿科队管理人员下现场后必须到矿值班室填写检查意见,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注明现场已盯住处理或需三定处理,以便值班人员的筛选隐患。2、收集:矿值班是要建立隐患统计台账,逐日统计,分级分类汇总。3、筛选:对矿领导和上级检查部门的检查意见注明已处理的隐患纸统计台账,24、不再三定,对注明需三定的隐患必须及时对隐患队组下达隐患三定表三定落实。4、报送:筛选过程中发现A、B级隐患报矿长签字方可进行安排落实,C级隐患报分管矿长安排落实。C级隐患用隐患三定表通知有关单位处理落实,分管领导监督。5、处理落实:A级隐患经上级检查部门提出后矿长决策,分管副矿长安排处理落实;B级隐患由矿长安排,分管矿长组织处理落实;C级隐患由队组组织处理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将隐患三定排查表返回矿值班室。6、隐患整改落实由隐患队组进进行,安全科、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对未按期进行整改隐患的队组,要追究负责人责任。四、有关事项规定1、矿要根据实际每日召开有安全矿长主持的隐患整改碰头会,落实25、隐患整改情况。2、有安全科负责每月进行一次隐患综合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交狂安委会,有安委会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3、隐患排查工作执行“谁分管,谁是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矿长监督制。4、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部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做特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防范措施不准生产。5、各队组要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台账,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回矿值班室,到期不报者视为未按期处理隐患,按规定进行处罚。6、如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处理,并汇报矿值班室。7、因不及时整改隐患而导致事故的,要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对负责人进行追究处理。8、凡对事故26、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虽然整改,隐患由重负出现的,检查时对负责人要加倍处罚。对于假报、谎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责任人,经查出,从重加倍处罚。(七)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现场监督,夯实安全基础管理,经矿研究,对安全检查工作特作如下规定:成立安全综合检查组组长: 安全矿长成员:安全科长、机电科长、生产科长、矿总工程师、各队组队长检查地点:全矿井下各采掘面,硐室及地面配电站、主扇风机房检查纪律:1、所有检查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有事向安全矿长请假,否则按无故不参加检查追究处理,无故不参加者,处罚50元。2、矿安行的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均代表矿对各场所行使安全监督检查权,队长必须参加,27、特殊情况必须向安全矿长请假,否则对不参加者罚款50元。二、开展旬检月验综合排名竞赛活动1、综合排名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2、综合排名评分标准;各队组:(1)、工程质量:标准分20分,按得分率评分;排最后一名否决10分一定隐患每有一项未完成整改,否决2分;(2)机电管理:标准分20分,按得分率评分;与各队组一并排名,一定隐患每有一项未完成整改,否决2分;(3)一通三防:标准分20分,按得分率评分;排最后一名否决10分一定隐患每有一项未完成整改,否决2分;(4)三违:标准分10分,每发生一人次一般三违扣0.5分,每发生一人次严重三违或管理过失,扣1分。(5)文明生产:标准分20分,按得分率评分;排最28、后一名否决10分;(6)隐患排查:标准分10分,检查时查出严重隐患1条扣2分,重复隐患1条扣2分。3、奖惩:(1)当月综合排名评分由三旬检查评分按上、中旬各占30%、下旬占40%进行累计排名;(2)取得第一名的队组,队长奖励500元,评分在90分以下时减半执行;(3)当月排名取得最后一名的队组,评分在85分以上,对队长罚款200元;评分在85分以下时,对队长罚款300元。(4)连续两个月综合排名第一的队组,队长奖励提高20%;连续三个月综合排名达到第一的队组,队长奖励提高40%;(5)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队长的处罚增加20%;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队长的处罚增加40%。(6) 所有奖励必备条件:29、当月本队没有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无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性质恶劣的事故;(7)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或三级非伤亡事故一起奖励否决10%。(8)当月本队工作面停产撤人一次,综合评分否决5分后排名;停产整顿一次,综合评分否决3分后排名。(八)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一条: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有矿技术员负责编写,必须按采空区设计要求,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在编制过程中要不断广泛征求队组老工人的意见,编制后由编制人员和施工队长签字后,上报生产科。经生产科长审批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全、机电、通风、地测等人员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修改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打印成册,会审者30、全部签字盖章有效。第二条: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第三条: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业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操作(审批手续与第一条不同)。第四条:掘进工作面开口,遇构造、遇老空、巷道贯通,回采工作面初采、强制放顶、过构造、过老空、井下电氧焊、探放水、排放瓦斯都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告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审批。第五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安全、机电、通风等部门,每月对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复审工作,对每一份规程提出复审意见。发现问题立即改正并重新履行审批。第六条:生产科负责在施工前向队组工贯彻批准的规程、措施,贯彻后必31、须进行考试,并由被贯彻者签字后,方可作业。轮休或请假者必须补课,并签字、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第七条: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条文属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作业规程中标明条款,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第八条: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业务科室者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矿安全科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第九条:回采工作面初采、末放安全技术措施,由安全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安全、通风、机电科长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第十条: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矿长负32、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通风、安全等科长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第十一条:排放瓦斯、井下电焊、氧焊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长、通风组长。安全科长。施工队长参加现场监督,贯彻落实。第十二条:排放瓦斯、开启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专业人员(或救护队员)操作,通风组长、机电科长、安全科长负责现场指挥,监督落实。(九)矿用通风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节主要装备配备标准第一条:局扇配备数=(开掘头数+临时局部配风头数)1.5,报废年限6年。第二条:发爆器配备数=放炮员数量,报废年限4年。第三条:自救器配备数=全日下井人数1.1第四条:风表配备数=测风员数6,报废年限333、年。第五条:光瓦配备数=(瓦检员数+通防干部数)1.2,报废年限6年。第六条:数瓦配备数=(开掘头数2 3+回采面数3)1.2,报废年限1.5年。第七条:局扇报废必须经通风组、机电科共同鉴定,履行报废手续。第八条:自救器、光瓦、数瓦、风表、发爆器报废必须经安全科鉴定后,履行报废手续。第九条:通风装备丢失损坏由责任单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照单价进行赔偿。第二节 仪器仪表及安全装备管理第十条:各种通防仪器、仪表由通风组建账管理,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第十一条:通风组要建立仪器仪表管理牌版和所管仪器仪表台账,逐月核实数量。第十二条:通风组设仪修室,负责井上下仪器仪表的维护、发放、调校、管理,定34、员配备2人,仪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否则不得从事仪修工作。第十三条:各种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周期及时送质检部门进行鉴定,并有详细的记录。第十四条:数瓦、瓦斯断电仪等安全检测仪器每7天要调校一次,其内容包括零度、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和指示灯并有记录可查,经过维修后要随时校正。光瓦每季度要校正一次,每年鉴定一次,日常维修后要随时校正。断电仪在井下连续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必须上井进行全面维修。第十五条:下井的仪器必须进行完好检查,不合格的仪器不准入井。仪器待修率不得超过20%,要及时对仪器进行维修,减少待维修率。第十六条:仪修人员必须对仪器进行编号建账管理,建立仪器、仪表、维修、调35、校、坚定档案。日常维修台账记录、仪器仪表发放使用记录、仪器仪表总账等。分工负责、专人管理,并建立仪领用管理制度,仪器维修调校发放管理制度实行负责任到人考核机制,各种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第十七条:各种仪器领用单位和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仪器,妥善保管,爱护仪器、一起有故障时要及时交回仪修人员维修,不得在井下随意打开仪器处理故障。第十八条:仪器的安装要符合设计规定。(十)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秩序,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和减少矿井灾害事故,确保矿井灾害和预防处理计划的落实,特制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年初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人员参加,根据矿井地质条件36、及历年来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符合实际的本年度年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二、计划制定后经县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安全矿长负责组织全矿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安全科要根据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分月、分季度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投入必须到位,防止事故发生。四、安全科要按月、季度对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不断改进,确保矿井全年安全生产,杜绝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五、对于矿井发生的灾害事故,安全矿长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对于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并制定出却和实际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十一)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或上岗人员携带违禁物品,特对入井检身作如下规定:1、入井人员列队清点、考37、勤,由各队带班长带队在井口列队,接受检身考勤员清点、检身入井。2、检身工:检身时间,即八点班:7时-8时,四点班:15-16时,零点班:23-24时,并坚守岗位;班中人员检身为本班检身考勤员。3、入井人员:在考勤结束后列队入井时,自觉出示入井证件交检身员检查。4、检身内容:(1)入井安全资格证;(2)头灯、安全帽、自救器;(3)着装整齐、严禁穿化纤服;(4)严禁酒后入井(5)严禁携带超长、超重、易燃易爆物品;5、各单位下班出井人员,必须按管理规定,集体出井,有带班长向检身考勤员汇报出井人数,由检身考勤员进行清点、核对,做到入井人数与出井人数相符。6、处罚:违反以上条例,查出一人次,罚检身员1038、元,违章者本人罚款20元。(十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全矿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按章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造成人身伤害和其他事故的发生,杜绝违章作业,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如下:一、由安全矿长负责根据矿井岗位与工种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各种岗位操作过程。二、由安全矿长及各队队长负责组织工种人员认真学习岗位操作规程,并组织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否则不得上岗。三、对于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由矿负责上报上级有关培训部门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四、对于新增加的岗位或新使用的设备,必须先制定操作规章,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允许上岗操作。五、各工39、种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 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否则一经发现,严格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十三)“一通三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主扇管理制度一、主扇必须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不得擅自脱岗和兼做其他工作,玩忽职守。二、主扇必须保持经常运转,严禁时开时停。如有其它特殊原因,需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三、主要扇风机房保险保证通风良好,室内干燥,整洁宽敞、设备、设施干净齐全(包括U型水暖气、轴温表、防护栏杆、防火器材等)。四、备用主扇和备用电机要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以运行。主扇要建立严格的定期检修制度。五、主扇必须建立完整的运行记录,实事求是,不得伪造。六、主扇风机房40、保险有直达矿长办公室的矿区通讯设备。七、主扇风机严禁堆放其他杂物或做临时库房,司机宿舍要与风机隔离,不得兼用。局扇管理制度一、局扇及启动装置指定专人管理,保养和维护,实行挂牌制度,保证正常运转。二、局扇和启动装置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三、局扇的使用和选型必须认真、合理、不得任意安装和拆除。局扇吸入的风量不超过全风压供给该巷道风流的70%为宜。四、局部扇风机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必须垫高0.3米以上,避免吸入煤尘,污染风流或巷道渗水侵入损坏局扇电机。五、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造成的停风,在恢复通风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局扇和启动装置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启动局扇41、。六、局扇必须安装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风筒管理制度一、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专门负责局扇的人员同时必须负责局扇所用风筒的管理工作。二、风筒必须逢环必挂,悬挂整齐、平直,严防车挂,炮崩。三、不同口径的风筒连接必须要有过度节;拐弯要有弯头或缓慢拐弯;分叉要有三通,严禁挤压和捆绑。四、风筒要经常检查,接头要正确,接口要严密,破口要随时粘补,减少漏风。风筒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6米,岩巷掘进其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五、备用风筒要在巷道的干燥地点,用坑木踮起,码放整齐,不得乱放。六、各队组要认真核定风筒消耗定额严格领取手续提高责任心。瓦检仪管理制度一、瓦检仪是技术性、灵敏度较强的仪42、表,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专门使用和保管,严禁转借。二、瓦检仪必须定期到质检部门进行维修或校正。严禁仪器带病作业。没效验合格证严禁入井。三、仪器所使用的两种药品要不断检查,定期更换,以免失效;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每周必须更换一次。四、仪器的存放与保管环境必须干净卫生,阴凉干燥、空气新鲜。严禁酸碱侵蚀或受潮。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掷和碰撞,以免影响仪器的准确度。六、一起每次使用后,必须用干净的抹布将外表擦干净,入库保存。风表管理制度一、风表是比较精密,灵敏度较强的测风仪表,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专人使用和保管,严禁转借。二、风表在使用过程中受着多种条件的影43、响,为减少误差,每季度所用风表必须到质检部门进行校正,取得新的校正曲线表。三、风表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严禁口吹,乱掷和碰撞,必须保证仪器的准确性。四、风表的使用要根据不同的地点,不同的风速认真选型,以免风表发生损坏或影响测风准确性。五、风表使用完毕后,连同校正曲线表准确地装入风表盒内,一方风表与校正曲线混淆。六、风表的存放与保管环境必须干净卫生,阴凉干燥、空气新鲜。严禁酸、碱侵蚀或受潮。发爆器管理制度一、发爆器是用于井下爆破的专用设备,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放炮人员专门使用,严禁转借。二、发爆器要根据使用的人员统一编号,视同炸药,雷管一样实行领、交制度,严禁个人保管。三、使用过44、程中发爆器要悬挂在躲避硐(包括遮掩体)内的棚架支柱上,严禁随地抛掷。发爆器的把手或钥匙放炮员要随身携带,未通电前,严禁预先插入发爆器内。四、发爆器内的电池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更换,以免损坏发爆器或影响发爆效果。五、发爆器发生故障时,要拿出井外更换,严禁在井下拆卸。六、使用过程中药认真爱护,轻拿轻放,严禁摔打、碰撞。下班后搽干净,交回库房。七、发爆器连同把手或钥匙,每天要有专人负责清退,并锁入专柜中,阴凉干燥,严防受潮。风桥管理制度一、风桥是用以隔开两支相互交叉的进、回风的通风构建筑物,十分关键,严禁漏风。二、风桥要实行挂牌管理,明确编号,指定专人管理,挂牌中药标明风桥的使用地点、风桥断面,通过的45、风速,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建构日期及管理人员姓名,明确责任。三、风桥要定期维修(包括附近10米以内的顶板管理,棚架更换)每月一次,并建立维修记录或台账。四、建造风桥要选用不可燃材料,断面不小于原巷道的80%,砌墙厚度不小于0.45米,四周陶槽与巷道衔接严密。临时选用的铁筒风桥。断面直径不小于0.75米,壁厚不小于5mm。五、采用木板等可燃性材料构筑的永久风桥,必须推倒重建,改建绕道式或混凝土风桥。以保证风桥的通风质量。六、风桥内壁要用水泥或三合灰(水泥、沙子、白灰)抹面,必须保证壁面光滑,并要不断检查维修,减少通风阻力。风墙管理制度一、风墙的构建一定要注意质量,按时标准实施,不可草率或临时应付46、。临时风桥:四周必须陶槽,槽深不得小于0.3米(用砖砌可做0.24米后的墙),用矸石砌墙坐泥必须饱满,黄泥抹面,墙内外5米内支架必须完好,无积水。永久风墙:四周必须陶槽,槽深部小于0.5米,墙厚上部不小于0.45米,下部不小于1米,坐泥(灰浆)饱满,墙无裂缝,用灰浆抹面。二、风墙要按照区域,逐次编号,分别指定专人挂牌维护与管理,要经常保持闭墙无裂缝,墙面光滑不漏风。三、封闭区如有积水,必须在闭墙的底部留有排水孔。四、贯眼封闭必须在巷道两端建造闭墙,墙外距离不得超过6米,必须消除盲巷。五、风墙管理要在通风设施台账中明确体现,管理任务要明确。六、拆除和建造风墙、改变通风网络,必须经安全矿长批准;同47、时必须在“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中,明确反映出来。风门管理制度一、风门安装必须牢固、严密、严禁漏风。二、防爆门安装,必须保证当井下发生事故时,防爆门即能被气浪冲开。当风机停止运转时,打开防爆门,使矿井保持自然通风。三、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内,必须设置风门,风门的门扇要设在挡风墙的门框上。墙垛方可用砖、石、木段和水泥砌筑。四、同一巷道内最少设置两道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行人、行车时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五、风门应迎风流开启,是风门承受分流压力,关闭更为严密,门框要朝顺风方向倾斜(80-85度),以借风门自重面关闭。六、风门前后5米内必须顶板完好,支护完好,不得堆积杂物风48、门与风门之间,必须干净整洁,严禁兼做仓库或作修理室。测风站管理制度一、每一矿井总进、回风井,采区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永久测风站。并要定期维修和清扫,保证使用。二、测风站要有明显标志,四周要用石灰刷白。站区无杂物、积水、淤泥,保持畅通。三、测风站前后10米内无风流分支、汇合点,巷道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形,不得堆积矿车及其他杂物。四、测风站断面要规整,长度不得小于4米,墙面要平整光滑。五、测风站内要悬挂测风牌,要注明测风站断面面积,风速、风量、有害气体浓度,在多次测定后必须认真填写。六、测风员负责测风站的管理工作。(十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制度一、瓦斯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主扇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49、位,密切关注主扇运行情况,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主扇经常运转不得擅自停机。保障井下供风充分。2、瓦斯员必须严格按照循环图表对工作面瓦斯浓度进行巡回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必须如实填报。3、严格贯彻落实“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发现瓦斯浓度有较大变化,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4、通风员要不断检查和维护井下通风设施,观察局扇运行情况,确保工作面用风和矿井通风的有效风量率。5、机电人员要不断巡回检查电器设备是否有失爆现象。井下电器设备的修理严禁带电作业。消除电气引起的火源。6、坑口检身员必须照章办事,认真检查入井人员、彻底杜绝携带烟、火和穿化纤衣服入井。7、井下工作人员不得50、任意摔打或拆散矿灯,以免产生火花;矿灯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升井更换。8、“一通三防”领导组要将排查瓦斯事故隐患作为头等中心任务完成,每周检查一次,做到万无一失。9、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要有专人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拆卸,瓦斯检测仪表必须按时校正,确保正确无误。10、“一通三防”领导组组长要组织全员,按照制度规定拟定切实有效地排查计划,与各有关班组和个人签订隐患排查责任书,责任到人,严格实施。二、水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我老矿区,本矿周围小窑较多、情况不明,因此规定:1、各掘进工作面要密切注意工作面和两帮煤壁变化情况,如发现煤质变软,发潮的异常情况,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严禁盲目作业。2、工作面51、如出现淋头水,煤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有害气体增多,出现水泄声,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本工作面和低于本工作面标高的工作人员,及时向矿长值班室汇报,不得冒险作业。3、技术员除进一步研究探清本矿区水文地质制定预防对策外,要进一步明察暗访,摸清周围小窑的技术情况,巡查井上地面是否有裂缝,塌陷,写出报告,报矿安委会研究并制定防范措施。4、主、副井坑口上部必须规划构筑防洪坝,并挖开一直通向坑口煤仓以下的排水渠道,渠道必须畅通无阻,一方雨季的山洪灌入井下。5、井下排水设备及设施要及时维护维修、确保完好无损,井上备用排水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安全存放,以备急用。6、生产矿长及安全领导组要认真研究此项排查工作的计52、划和措施,认真与有关班组和个人签订排查责任书,落实到人。7、与邻矿交接处,测绘人员要认真测绘及时上图,并作详细调查核实,按照实际情况,在开采设计时留足防水煤柱。三、火灾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坑口入井检身必须克服徇情顾面和不好意思情趣,要认真细致。彻底杜绝携带烟火入井。2、矿灯是工人的眼睛,要严加爱护,不得在井下擅自拆卸,损坏其防爆性能,以免引起瓦斯和火灾事故。3、井下电气设备的购置必须指派专人,认真严格选型,不符合标准或伪劣产品严禁入井。4、井下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认真弄通说明书再进行安装,不得缺丝短件,降低设备的防爆性能。5、机电人员要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增加电力负荷,必须要经机电人员核定电53、气设备能力,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造成设备发烧,一起火灾。6、井下供电必须彻底明刀闸,鸡爪子,羊尾巴,电缆如果有破损,立即通知机电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短路引发火情。7、井下严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必须要焊接时,要认真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焊接完场地必须打扫干净。8、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与安装严禁带电作业,以免伤人和引起电火花。9、井下如发现有焦油味、煤烟味、橡胶味,立即停止作业,报矿值班室,派人查清火源位置、范围,切断火区电源,进行直接灭火。10、各工作面及电气设备较集中地地点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沙袋和灭火器,巷道中隔50-60米安装一个喷水喷头,备足其他灭火工具,以便及54、时消防。11、“一通三防”领导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自己的重要议程,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落实,彻底克服侥幸麻痹心理和官僚主义行为。四、顶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生产矿长、安全员要跟班作业,认真监督各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验收各工作面的工程,巷道掘进严禁超越规定宽度。2、工作面回柱时,必须由带班长亲自指挥,安全员配合,严格观察顶板来压情况,按照回柱作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操作。3、顶板破碎区段,必须根据情况采取棚架支护和护顶,棚架支护构木必须接顶,楔子必须打紧。4、各工作面必须备有5-7根备用坑木,正常情况下不准动用,备用坑木的动用必须安全员批准,用后并负责补齐。5、安全人员要不断检查、运输、55、回风巷道有无失修现象,对失修巷道必须向矿长汇报,限期整改。6、工作面的控顶距要严格控制,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擅自更改者要予以重处。7、放炮前后,带班班长必须进行敲帮问题,处理掉伪顶、活煤,伞檐,打到打歪的支柱要扶正打牢,否则严禁进行下一步工作。8、支护材料除料石砌暄外,必须选用材质坚硬,耐腐蚀,韧性和支撑力强的木料,规定不小于16cm,柱帽长度70cm,厚度20cm,严禁偷工减料。9、每季度由安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一次顶板事故隐患排查会议,总结分析矿井顶板管理情况和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贯彻落实。五、煤尘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矿井主副井、运输大巷和各工作面运输大巷必须敷设洒水灭尘管路,第556、0-60米安装一个喷洒龙头,每三天对巷道煤帮、支柱进行依稀洒水灭尘,防煤尘飞扬。2、工作面坚持使用水泡泥,每次放炮后,必须坚持喷雾灭尘,否则严格处罚带班长。3、由“安全领导组”指派专人负责储水池注水和检查维护洒水灭尘管路,确保安全可靠,不延误使用。4、主副井和运输大巷的浮煤派专人每天清扫。5、回风巷道的浮煤由通风人员每周负责清理一次。6、定期聘请临汾市化验室技术人员对本矿进行测尘分析,采取措施,将粉尘控制在标准以内。7、每半年对井下职工检查一次身体。8、按照排查火灾的要求和措施消灭引燃煤尘爆炸的火源。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领导组组 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成 员:各职能科室科长、负责人、各队组队57、长1、定期召开事故隐患排查碰头会,特制定排查计划和措施。2、按照制度要定期检查工作,核实完成情况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3、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奖优罚劣,确保安全生产。4、定期召开班组长以上会议,总结工作,安排新的排查任务。七、事故隐患报告1、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处理,对一时无法处理的事故隐患,要呈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协助解决,申请资金和技术援助。2、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谎报、瞒报或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予以处分。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法律责任。3、排查出重大隐患是,必须在24小时内呈报主管部门并立即停止受隐患威胁区域内的所有工作。4、上报时必须写清:(1)发现隐患单位及时间、58、地点。(2)预计受害的区域。(3)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的估算。(4)形成隐患的原因分析。(5)需要采取的措施、方案及急需物质。(6)需支援的其他事项。年度要写出事故排查工作报告,存档备查。(十五)矿用设备器材管理维修制度一、设备购置1、机电设备由机电院、生产副矿长编造计划,列表写出设备规格、型号、产地、性能报矿委会审批,责成财供人员外出采购。2、机电设备开关、电缆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性能,非防爆设备和质量低劣产品不得购入。3、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4、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构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二、设备保管1、采购59、来的设备经验收移交保管员入库,质量、数量当面交清,保管员登记上台帐。2、设备要分类保管,不得是设备配件风吹日晒,造成损失。3、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三、设备运转1、运转中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要执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设备要挂牌管理。2、设备的检修,令配件更换,由包机者提出,生产副矿长批准。3、年初要做出本年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由生产副矿长安排进行检修。4、机电设备要按照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四、机电设备更换及报废1、对直接影响生产的陈旧设备,有生产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2、决定设备是否报废,应由生产60、副矿长决定,报废的设备要下台账。3、报废的设备如何处理,由生产副矿长提出,矿委会决定。4、矿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淘汰与报废。(十六)钢丝绳检测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我矿提升运输的安全,特制定钢丝绳检测制度。一、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2、对没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3、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有厂家合格证书,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坏。二61、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起时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月检验1次。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摩擦轮式绞车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次限。三、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更换。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3、专为圣剑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四、新钢62、丝绳悬挂前的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1、新绳悬挂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中实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实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不合格的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以合格钢丝拉断力综合为准算出安全系数,如低于要求的安全系数,该钢丝绳不得使用。2、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实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断;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要求的安全系数,该钢丝绳必须更换。五63、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已过不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规程规定,科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井筒中悬挂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1年;悬挂水管、风管、材料管、安全梯和电缆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2年。到期后检验鉴定,锈蚀程度不超过规定,可以继续使用。六、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1次,平衡钢丝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钢丝绳牵引带动式输送机钢丝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1次。对已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64、七、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面积与钢丝总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1、升降人员或长将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和兼做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3、罐道钢丝绳为15%。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运料物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八、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2、罐道钢丝绳为15%。使用蜜蜂钢丝绳外层钢丝的厚度磨损量达到50%时,必须更换。九、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65、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2、遭受猛烈接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在钢丝绳试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十、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时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十一、使用有接头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可在下列设备中使用:平航运输设备:30以下倾斜井巷中专为升降物料的绞车:斜巷无极绳绞车:斜巷架空乘车人装置:斜巷钢丝绳牵引带式运输机。2、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66、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十二、平衡钢丝绳的长度必须与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防止过卷时损坏平衡钢丝绳。使用圆形平衡钢丝绳时,必须有避免平衡钢丝绳扭结的装置。十三、主要提升装置必须备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1次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提升装置的提升钢丝绳,只准涂,侵专用的钢丝绳油(增磨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的钢丝绳,必须涂防腐油。(十七)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井下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做好详细记录,并通知值班领导及有关人员。 2、方发生各类事故,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清事故经过及伤害情况,在8小时内报安全科。 3、67、安全科接到队组的各种事故报告后,要及时统计、填写相关报告,并组织人员惊醒事故追查。 4、安全科要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上报总煤矿及公司,冰柜档案存放,按月、季、年惊醒汇总报告。 5、安全科要做好事故统计台账。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调度实在汇报总煤矿及公司的同时回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统计程序和内容: 1、根据分析报告,将其分别统计原煤生产事故,基本建设事故,地质勘探事故,机械制造事故,火工事故。 2、凡工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计亡人数。上月报表报出死亡的,只在死亡月份报一次死亡,上月报的负伤事故不在修改,到面的一次性更改。 3、生产区域内交通事故的统计。声场矿井已更易洗澡为界,职工68、上班跟以后,下班洗澡前乘坐本单位车俩发生的事故计入原煤生产事故。乘坐交通部门车俩或因其他交通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交通部门统计。 4、下列事故不统计盗窃也伤亡事故总数中,序列表统计上报备案。 (1)本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表单位统计报告 (2)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3)职工再生产岗位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 (4)发生不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龙卷风等。事故报告的程序: 1、煤矿发生事故后,县城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报告煤矿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69、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需要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记:死亡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现场必须经故事调查组勘察同意后方可清理。 3、一般死亡事故,杂爱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至国务院。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算。 3、事故发身的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现场示意图。(十八)主扇风机管理制度 一、主扇风机司机坚持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巡回监察,保证主扇风机的正常运转,做好主扇70、风机的运行记录,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风机。二、应配备两台能正常运转的主扇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三、运转前注意事项:1、检查机械部分有无螺丝松动及紧固件是否牢靠;2、检查叶轮是否正常,是否有裂缝和磨损机壳现象,各转动部分有无卡死现象,有无漏风,特别注意叶片与导叶之间,注意主体风筒结冰现象;3、检查各部润滑情况,启动设备是否灵活,电机接线是否合格,电流表、电压表、负压计、温度表等是否正常,以及其灵敏性;4、检查风门绞车应能随时启动,钢丝绳固定牢靠,导绳轮转动灵活,以及风门是否在在正常运转位置。 1.主轴轴承温度不应超过60; 2、注意电流、电压及负压计是否正常; 3、主义集体各部有无漏风和剧烈振71、动现象; 4、如负压计读数有较大增减,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5应认真准时填写运转日志。五、停止运转应注意;1、检查机器各部分是否处于良好状态。2、如扇风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开东北用风机,同时向有关领导及矿调度室汇报。六、规定每月轮换倒机一次,一便检修。七、每次倒机必须提前和调度室请示,征得同意,方可操作。八、停止的风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填好检修记录。九、调整风量和风压时,需改变风叶角度,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十、做好主扇风机各设备的整洁干净工作。(十九)报警头灯、自救器管理制度1、矿灯值班人员不准迟到早退,掌握好当班发放的矿灯及自救器数量,填写好人员花名和发放记录。每漏填一人一次罚72、款3元2、按规定对矿灯进行充放电,确保灯能满足生产工的正常工作需要,若工人反映一次灯不亮,要调查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上班期间不准打闹、干私活和脱离工作岗位,违反以上一项罚款5元。4、在充电过程中要巡视检查充电及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其他设备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疑难问题报告有关单位或领导。5、要搞好室内设备和清洁卫生工作,说话和气,待人礼貌,做到文明服务。工人反映一次降总工资的1%。6、做好矿灯和自救器维护、保养、矿灯的日常充电工作,确保矿灯和自救器达到完好标准,否则降工资总额的1%。7、做好材料、配件、工具、仪表管理,并提前做出配件、材料使用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否则罚有关人员2073、-50元。8、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准时交出各种记录,否则罚款5元-10元。9、每月无违反以上制度者,可领取当月及全年各项奖金。(二十)火工品的运输、存放、领退、使用、丢失处理办法,管理制度为加强火工品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和丢失,特制定本制度。一、火工品运送:1、火工品由区域总库向本矿运送保险由专用车运送。不得用其他车辆。不得用其他车辆装运。装车高度和摆放要符合安规第310条规定。专车运送火工品前,保险经车辆安全检查,无故障后才可运送。2、专车运送火工品必须有专门人押送。3、本矿井下使用的火工品,由放炮员直接领取,人工送至井下工作地点。运送途中,除助手外,不得与其他人同行,不得中途在电气设备附近和有74、人的地方停留,严禁将火工品存于井口房,井底硐室和其他巷道内,严禁用刮板机,皮带机运送火工品。4、火工品运送和使用中,要分别装于有隔板的绝缘的木箱内或两个绝缘的袋子内,避免碰撞和挤压。严禁炸药和雷管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火工品装在衣袋内,运输中注意火工品不要与头灯接触。5、凡接触火工品人员,必须穿抗静电衣服或棉布衣服。二、火工品的存放1、到矿的火工品必须存放于专门的库房内。库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独立于其他建筑物,并相距30m以上。其位置要选择于不怕水冲和山体滑坡的地方,周围要有畅通的排水沟。2、火工品库周围要有不低于2m的围墙和可以上锁的大门,库房门窗要有防盗设施。除专职库工和领取火工品人员75、外,其他人不得入内和居住。库房内要通风干燥、防潮防鼠。3、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存放与不同的专库内,库与库之间要有不小于3m的隔爆墙,库房要有厚度不小于1m,高度高出库房1.5m的土坝横堤,各库必须有单独的进出口。4、库房内存放的炸药量不超过两个月的计划用量,存放的雷管不超过6个月的计划用量。火工品要放置木质的货架上,每格只得摆放一层。5、库房照明装于库外,通过透气窗向内照明,开关设于专库门口附近,不安设固定照明,可以使用戴绝缘套的矿灯照明。6、库区内严禁烟火,不得生火炉,用电炉,房区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库区内要有必须的消防器材,并且库工要会使用。7、库工不得擅离工种岗位,临时离开,要将库房和大76、门锁上。8、火工品入库时,要对照入库单查点品名和数量,并上账。9、井下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于距工作面安全警戒线外的顶板和支护安全的地方的专用木箱内,并上锁,严禁箱外乱丢乱放。火工品存放要远离电器和各类导体。三、火工品领退:1、火工品库房建立严格的领退制度和报废材料的销毁规定。2、火药和雷管要分别建立领退明细台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3、库工发放火工品严格按持有放炮资格证或批准人员名单发放。不准他人戴领带退。领取火工品不许佩戴头灯,发放量不超过当班用量的20%,发放时要填写库单,领取人和库工要分别在出库单上签字,库工以此作为记账凭证。4、火工品发放只准在库房前的隔离内发放,其发77、放雷管的隔离的桌上不许铺有不导电的软质垫层,桌子边缘要突起,防止雷管滑落。5、雷管在发放前,要编号(一人一号),要用检测仪检查雷管电阻是否批准,发放前要将雷管脚线扭结。雷管和炸药不合格不得发出。6、放炮员每班使用剩余的火工品不得存于井下,下班后要将瞎炮处理的雷管和剩余的火工品交回库房,办退库手续。严禁将火工品存放于宿舍内。7、失效和报废的火工品销毁要造册登记,报矿长批准,按国家有关规定销毁。销毁的火工品要从台账上注销。四、火工品的使用:1、本矿井下使用的炸药和雷管安全等级要符合安规第320条规定。2、持证上岗的放炮员及运送,装药等助手,必须熟悉火工品性能。爆破说明书、操作规程、并依次操作。3、78、放炮工作由放炮员一人进行,放炮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地点20m以内瓦斯超过1%时,严禁装药放炮。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装药放炮:(1)放炮地点支护不好或有冒顶隐患时;(2)放炮地点有透水和火灾预兆时;(3)放炮地点30m以内设备和电缆无防护时;(4)放炮地点各通路安全距离外没放警戒线时;(5)放炮前没清点工作面人员是否全部撤至安全警戒线外时;(6)放炮母线长度达不到规定的安全距离和有破口漏电时;5、两巷贯通或两巷平行距离不小于20m,只准一个工作面作业,另一工作面停止作业,并在安全警戒线外大栏杆,挂警戒牌。6、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严禁用其他方法通电放炮。放炮器钥匙拔下放79、炮员随身携带,严禁一个工作面同时使用两台发泡器。7、炮眼充填要使用黄土等材料制作的炮泥,严禁用煤粉充填炮眼。炮泥充填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8、采煤工作面可以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放完。9、处理瞎炮,要将雷管和火药拣出,下班退库,不得丢弃于井下。五、火工品丢失处理办法:1、库房丢失处理:(1)、火工品保管人员必须每班交接班时,双方要对安全防范设施检查,对照发放台账,清点库存材料。如有出入,立即核实查找原因。如属错发,要予以追回或补办出库手续,如属失窃,保管人员要立即报告矿长,矿长及时汇报公安机关,予以调查收索。(2)、库房丢失火工品,要对库房的安全防范设施重新检查,分析丢失原因。属保管80、人员失职,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辞退、追究法律责任等处分。(3)、对于本矿人员在火工品库偷窃火工品者,一经查实,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惩处。2、井下丢失处理:爆破员在离开火工品存放箱时,要将存放箱枷锁,井下发现火工品数量缺失,要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当班班长根据情况询问当班有关人员,确属丢失时,要及时报告矿长,调查处理,查找丢失火工品下落。并要追究当班班长和爆破员的管理责任。3、私自藏匿、使用、给予他人等非法行为处理:库房保管员、爆破工或其他涉爆人员如有私自藏匿、使用、给予他人火工品等非法行为,一旦发现,首先追回丢失物品,但不论丢失物品是否消耗,都必须视非法行为的数量、动机、客观效果(危害81、)给予非法行为经济处罚、辞退、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二十一)雷管入库、领取编号登记制度一、为防止雷管丢失、随便遗弃、处理瞎炮不回收雷管等违法行为,引发意外事故;严格明确管理员和使用人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二、雷管入库,保管员要在入库帐上登记每项雷管出厂编号的起一一至号码。并在箱子外部标明。三、爆破员领取雷管时,保管人员要在领发台账上登记领取雷管的号码(或起一一至号码)为防止临时发放登记错误,每班发放前两个小时,保管人员预先翻查每把雷管窗的起一一至编号,并用纸条标明,卷在每把雷管上,以避免发放时登记错误。四、每班爆破员领取雷管后,要检查所登记的号码与所领雷管编号是否一致。有错误及时更正,并在领取台82、账上签字确认。五、出厂没有标号的雷管,保管人员要对每个爆破工领取的雷管用不同色彩的油漆做标记,并留底登记。六、凡因雷管保管、使用不善,引发事故或治安问题,依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十二)班前会议制度一、每班坚持召开班前会。二、矿长、队长及本班负责人,调度值班员每班提前5-10分钟到坑口,做好班前会准备。三、负责本班安全技术培训的管理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准时讲解培训领导组下达的培训内容。每班培训内容不超过20分钟。四、培训内容讲完后,各环节,各班组负责人安排本班有关人员工作。五、班前会无故不开者,每次罚责任召开班前会人员10元。(二十三)调度室值班制度调度室是全矿的最高指挥中心,为了能及时解决生83、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调度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一、调度室值班每二人一组,当组的值班领导为值班组长。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种岗位,决不能私自脱岗、漏班,否则每次罚款10元。三、在值班时间及时接听公司上级的电话,对接到问题和任务要及时解决,认真完成。四、值班人员实行交接班,在交接班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交接清楚,如不交接一次罚款20元。五、下班后,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日志,把当班的有关情况,全部认真填写在值班日志上。六、值班人员有事必须请假,实行请假条制度,须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每次罚款20元。七、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二十四)图纸交换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采掘技术管理,及时掌握井下采掘动84、态,根据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特制定图纸交换制度。1、生产科地测技术人员每月必须将采掘工作面的测量结果及时规范的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2、遇巷道开口、停头或地质构造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填绘到图纸上。3、生产科每月20日之前与矿领导、相关科室交换图纸。4、同时将采掘工程平面图提交县局及煤管站。5、本制度从二00七年元月份起执行。(二十五)采掘计划审批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采掘技术管理和采掘作业行为,合理开采煤炭资源。特制定采掘计划审批制度:1、矿年、季、月采掘计划由矿总工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编制。2、采掘计划的编制必须根据采掘现状,遵循“三量”平衡原则,保证采掘接替正常。3、每85、年12月份编制下年度的采掘计划,每季末的前10天编制下季度的采掘计划,每月25日之前编制下月的采掘计划,拟编后的采掘计划报矿总工审批。4、矿总工审批后的采掘计划及时上报县局审批。5、本制度与二00七年元月起执行。(二十六)调度会议制度一、每天早6:30钟坑口管理人员和各队负责人准时到调度室参加调度会,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10元。二、每天的调度会,由早班值班人员,负责主持召开。三、会议内容:各环节对前一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会上提出并安排解决,主要负责人安排当天的工作。四、各环节负责人在反应问题时要从实际出发,要认真负责、细心,以便于本环节安全工作。五、各环节负责人对坑口安排的当天任务,要认真对待86、,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六、每天的调度会记录,由组织召开当天会议的调度值班人员负责记录。七、在记录过程中要详细、认真以备检查落实。(二十七)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把安全第一作为班组建设的行灾准则,坚持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与时间的关系、安全与经济的关系,坚持生产服从安全,不安全决不允许生产。二、班组长时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每天开始工作首先检查安全,首先解决安全上存在的问题。三、实行人人管理安全工作的制度,让每个人都担负起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每个员工都具备有保护自己安全、参与安全管理的权利。四、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惩制度,要把遵守纪律作为安全生产的前提,对违章和造成事87、故的责任人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五、现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提高工作质量、工程质量和设备运行质量,切实抓好基础工作。六、对安全生产工序、各环节、各项工作都提出严格的要求,对安全工作确定的事一丝不苟落实兑现,不准打折扣。七、班组职工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度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八、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运用生物节律办法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班组科学管理水平。九、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促使现场安全管理处于正常状态。(二十八)安全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跟踪治理制度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产工程和效益工程,是全面落实科88、学发展观,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促进煤矿现场管理,强化安全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截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质量检查制度。1、由安全员、队长、副队长、技术员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的各种安全问题,并构建安全排查台账。2、当班带班长要监督检查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3、班长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当班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坚持“三不生产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4、其他人员必须对自己工作的地点安全随时检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发现问题要做到先处理后作业。5、认真配合矿安全部的安全检查活动,及时积极处理89、现场存在的问题。(二十九)隐患排查跟踪治理制度煤矿生产,安全为天,安全隐患时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我矿是低瓦斯矿井,巷道断面大,顶板管理困难,机械化设备多,必须采取自我排查隐患的方法,及时发现并处理现场隐患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为此,特制定隐患排查跟踪处理制度如下:1、坚持“谁造成谁排查,谁发现谁排查”的原则,及时排查,确保安全。2、坚持交接班制度和班后汇报制度,及时交接和汇报清楚本班未处理完的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3、因隐患造成事故,要先追究造成因患者的责任。4、队管理人员、班长、每次下井,至少必须查一条隐患,下班及时汇报和填写台账,否则,班长每次扣20分,管理人员每次口30分。5、值班90、干部要及时安排专人排查隐患,并及时跟踪落实,否则造成事故,追究其责任。6、安全部所查隐患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安排处理,造成罚款要落实到班组和个人,有值班干部落实。7、不按班前布置及时排查隐患者,一次扣30分。8、对于大班人员所排查隐患,当班班长要及时组织得力人员进行排查跟踪处理。9、当瓦斯、通风、机电、顶板等方面发生隐患时,必须坚持无排查跟踪处理后生产的原则,重大隐患要及时汇报值班室、调度室和矿有关领导。(三十)宏源煤业集团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91、实现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三条、宏源煤业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第四条、集团成员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第五条、集团成员92、单位必须按照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第六条、集团成员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除此评估。第三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第七条、集团成员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第七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第八条、集团成员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六)重大危险93、源报表。第九条、应该每俩年至少对本党委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第十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第十一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五)重大危险源等级;(六)防范事故的对错措施;(七)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估;(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黑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从新进行安全评94、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第十四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可能发生事故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二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报郑州那个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95、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时期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积极情况下应当此案去的应急措施。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第十八条、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第十九条、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各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第二十条、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生产、限期整顿,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应急救96、援预案,并报当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三)危险辨识与评价;(四)应急设备与设施;(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六)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七)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八)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九)培训与演练;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三十一)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1、瓦斯抽放泵站属97、于特殊管理场所,操作,操作人员在泵站运行时他人严禁入内,泵站启动后,门上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牌版。2、泵站内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杜绝明火,灭火器材必须保证齐全有效,若灭火器失效,严禁启动抽放泵。3、泵站内瓦斯浓度不得找过0.5%,每天进行瓦斯断电试验,如果瓦斯断电不能实现,严禁启动泵站。4、泵站内的电话必须保证畅通,如果电话线路故障不通,严禁启动泵站,待线路恢复正常后方可启动泵站。5、泵站启动后,操作人员必须仔细观察,监控探头、瓦斯浓度、流量、压力、水位指定器。如果示值不稳,有异常现象,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分管领导,然后按程序停泵。6、罚则:(1)泵站司机汇报不准确,不及时罚款20元;(2)泵98、站司机脱岗没有按时交接班,每次罚款40元;(3)泵站死误操作,不按操作程序操作,每次罚款100元;(4)泵站司机不按规定检查检修,发现一次罚款50元。(5)泵站司机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根据事故追究办法进行处理。(三十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现象,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99、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副总工程师。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8次其余副矿级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10次,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12次。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调互换,并以通知调度室为准,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矿领导带班。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零点班零点前、八点班8点前、四点班16点前,与当班人员同进同出。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6、每月25日前由调度室对下月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及早安排好日常工作。当班带班领导下100、井时,其姓名在井口公示栏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二、带班人员职责:1、领导干部下井后必须落实“三必到三走到”制度:即井下工作面情况变化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最多、管理最差的现场必到:生产新扩去、新采区、新工作面要走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场要走到,最远的作业地点要走到,必须了解当班人员的到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对带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与工人同进同出和“三不放过”。“三不放过”即对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存在的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存在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境的检101、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三违”,严禁违章指挥。4、带班人员要重点加强对生产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5、带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三大规程要求执行,有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队组之间及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6、在现场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7、对在带班下井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照“五到位”“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落实。8、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102、。交接班记录簿中应记录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内容。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状况。三、本制度从二0一0年十月一日执行。(三十三)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现象,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103、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油房南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进行,禁止电话或其他方式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当班带班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状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其他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4、当班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待下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不能处理的,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进展情况及注意事项等内容。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以104、便联系接班人及时到岗。(三十四)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本人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2、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内容。3、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情况 由安全科指派专人负责保管。4、领105、导带班下井的档案资料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至少保存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出入井信息,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5、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销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6、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不按规定填写的,由他人代填的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7、本制度从二0一0年十月一日执行。(三十五)领导带班下井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106、,有效制止违章现象,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带班下井领导干部空岗一次,处罚10000元,无故脱岗一次,处罚5000元:如发生事故而无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参照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第二十一条(一)至(四)款执行。2、对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处罚当班领导干部10000元,处罚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1000元。3、对当月带班下井次数未达到规定的,扣当事人5000元/次。对无故连续两个月带班下井次数未达到规定的,除扣当事人5000元/次外,并给予处分。4、为更好地落实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煤矿本质安全生产,集团公司设“带班任务完成奖”。对按规定完成带班计划任务且当班实现安全生产的107、干部,给予每次300元奖励,年底兑现。集团公司监督检查部门抽查或群众举报核实的,发现空岗一次,扣除煤矿“带班任务完成奖”20000元,发现两次,扣除50000元,发现三次,取消全年“带班任务完成奖。5、由集团公司企划部年终统一考核兑现。6、集团公司各级工会及公司全体职工凡发现各煤矿某班无领导带班下井,均可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总调度室及公司领导汇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核实,一旦查证属实实,公司将给予1000元奖励,并保护举报人信息。举报电话:7、本制度从二0一0年十月一日执行。(三十六)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治理、督办、销号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108、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号令)、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晋煤安发20101077号)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宏源生字201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危害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者依靠矿自身力量难以排出的安全隐患。第三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109、煤矿带班领导及其他人员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值班矿领导及有关部室负责人。内容包括:1、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地点及现场情况。2、已经采取的措施。(包括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3、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四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一经确定,要立即向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报告。并在每月、季度结束后,由矿以月(季)报表形式,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集团公司。第五条:报告事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不得瞒报、漏报,不得报告虚假内容。第六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一经确定,矿应立即组织相关领导、部室、队组等负责人针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召开专项会议,确定治110、理责任人、治理方案、治理期限、落实治理资金。同时,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第七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治理方案及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治理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第八条: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加强监督管理,实行“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第九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结束后,安全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验收,技术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初步效果评价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确保整改后的效果评价,确保整改到位。第十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验收及隐患整改效果评价达标后,方可撤销挂牌、恢复生产。第十一条:本制度从二0一0年十月一日执行。111、(三十七)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号令)、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晋煤安发20101077号)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宏源生字201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公布人员范围: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二、公布规定:1、调度室负责与每月25日前将下月领导带班工作计划及时发放给每一名带班领导,并张贴于调度室公布。2、调度室负责将矿领导带班下井有关制度张贴于井口值班室进行公布。112、3、领导带班下井时,调度室负责提供领导姓名,监控室负责输入井口显示屏公示。4、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由调度室负责统计,并张贴于调度室接受群众监督。5、安全科负责领导带班下井信息公布的监督考核。本制度从二0一0年十月一日执行。(三十八)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日汇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号令)、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晋煤安发20101077号)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宏源生字201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113、定本管理制度。一、领导带班下井汇报人员范围包括: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二、领导带班下井汇报内容包括:带班领导姓名、职务、下井升井时间、班次。三、带班领导要如实地将当班各工作面(作业点)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及其他注意事项及时向调度室进行汇报。若发生危及职工生命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时,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四、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由调度室负责责成专人于每日8时前将上一日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以电话形式分别上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和蒲县煤管局。五、调度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按时、按要求真实公开、实事求是的进行汇报,不114、得瞒报、漏报或弄虚作假。六、本制度从二一年十月一日执行。(三十九)领导下井带班举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有权向我矿矿委会办公室举报。(一)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二)矿领导带班下井,没有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三)矿领导带班下井没有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没有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的。(四)煤矿领115、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姓名没有在井口显示屏显示的。(五)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没有在调度室公示的。二、受理举报的部门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三、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及时认真核查处理举报事项,并认真对举报的内容登记、核查、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并在公寓楼设有举报箱。四、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五、受理举报的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凡收到受理的实名举报电话、信函处理完毕后,由受理部门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如属无名的,受理部门向涉及范围内的干部职工116、进行反馈。凡收到上级或有关部门转来的举报信函,调查完毕后,由受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形式向责成办理部门报出有关调查处理报告。六、任何部门不得因为职工行使举报权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的部门和领导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七、举报方式、举报受理部门即举报电话(一)举报电话矿委会办公室:0357-5350239外线电话:0357-5350239(二)信函举报邮寄地址:山西蒲县官庄河煤业有限公司(收)邮政编码:八、本规定从二0一0年十月一日执行。(四十)领导带班下井公布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117、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号令)、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晋煤安发20101077号)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关于下发(宏源集团公司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宏源生字201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公布人员范围: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二、公布规定(1)调度室负责每月1日将上月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向社会公布。(2)公布内容包括:计划下井带班次数,实际带班下井次数。(3)对于未按照带班计划完成带班下井工作的要通报处理结果。(4)对带班下井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根据领导带班下井的规定进行118、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三、本制度从二0一0年十月一日执行。(四十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33号令)、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晋煤安发20101077号)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关于下发(宏源集团公司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宏源生字201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事故隐患分级分类1、按事故的难易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的。B级119、:难度较大,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队级解决的隐患。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电运输、通讯监测监控、安全管理。和其它。二、事故隐患排查机制1、各队组队长是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负责者。2、矿长负责A级隐患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建议,负责B级隐患问题的安排部署及追究落实。3、安全矿长负责范围内三级隐患问题的处理落实,监督考核。4、生产矿长负责向矿长上报A级、B级隐患,并根据矿长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理A级、B级隐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C级隐患全面掌握,复查追究整改落实情况。5、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全面负责,协作矿长组织处理A、B级隐患问题,复查追究C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6、业务120、科室对分管领导负责,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组织C级隐患问题的三定和复查整改落实。7、各队组的队长负责本区域内C级隐患问题的三定和整改落实,积极消除隐患。8、安全科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与考核工作。三、事故隐患的查出、收集、筛选、报送、处理落实1、查出:矿领导、科队管理人员出井后到调度室填写检查记录,写明对查出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未处理隐患的处理意见,便于值班人员筛选隐患。2、收集:值班室建立隐患统计台账,逐日分级分类汇总。3、筛选:对矿领导和上级检查部门的检查意见注明已处理的隐患只上统计台账,不在三定,对注明需三定的隐患必须及时对隐患队组下达隐患整改三定表进行三定落实。4、报送:筛选过程中发现A、121、B级隐患报矿长签字方可进行安排落实,C级隐患报分管矿长安排落实。C级隐患下达隐患整改三定表,分管领导监督。5、处理落实:A级隐患经上级检查部门提出后矿长决策,分管矿长安排处理落实:B级隐患由矿长安排,分管矿长组织处理落实:C级隐患由队组组织处理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三定表返回值班室。6、隐患整改落实由隐患队组落实进行,安全科,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对未按期进行整改隐患的队组,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四、本制度从二0一0年十月一日执行。(四十二)停工、开工许可制度为了提高我矿各项制度的管理,我矿领导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望各部门严格按制度执行。一、停工验收制度1、施工队组在接到矿安监122、部门下发的停工通知单后,各采区,各队组负责人必须做到各自分管辖区内的巷道文明卫生。2、备用材料必须如数交回库房,并登记在册。3、在接到停工通知单,未接到允许开工通知单前严禁私自开工。一经发现立即对施工队组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开除。二、开工许可制度1、任何施工,必须矿技术部门出具体相关的设计和实施方案。并组织施工队组学习、贯彻考试。2、施工队组在施工前,必须做到全员培训(设计、方案、措施、规程等),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施工。3、在开工前,施工队要准备好一切施工器具,确保开工顺利。4、在开工前,相关科室必须对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挂牌督办,合格后由安监部门下发开工许可通知单,施工队组在123、接到许可通知单后方可施工。(四十三)安全风险抵押及月度安全考核办法为了有效促进我矿各级安全责任的履行,充分发挥各科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根据HY/A.JB0022010A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官庄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及月度安全考核内部管理办法:一、考核范围:班长以上的一线生产管理人员。二、考核周期:安全风险抵押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月底发放的管理办法。三、抵押金标准:1、矿长、安全矿长抵押3500元、副矿级3000元、助理级抵押2500元。2、正科级抵押2000元、副科级抵押1500元。3、采掘正队级抵押3000元、采掘副队级、班长、辅助队组正队长抵押2500元、辅助队组124、副队长和班长抵押1500元。四、考核办法:1、轻微伤以下事故,矿科级不予考核直接管理的科级例外。2、每发生一起轻微伤事故,按以下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接责任单位、当班班长1800元、跟班副科、队长1500元、科、队长1200元、当班跟班矿长500元。3、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接责任单位的当班班长2000元;跟班副科、队长1800元;科、队长1500元;跟班矿长600元、安全科长350元、其它正科300元、其余副科级250元、矿长和安全矿长各400元、其余副矿级各350元、助理级各300元。4、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直接队组的队干和当班班长所有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跟班矿125、长扣除1500元,矿长、安全矿长和主管矿长扣除1000元,其余矿级扣除800元,正科长600元、副科长400元、并下浮该队组或科室工资总额的10%。 5、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奖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6、风险抵押金基数不能低于各级抵押标准,低于标准的必须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添补齐全。五、各队组、科室每月安全考核办法: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年安全目标,特制定如下安全考核办法:1、对各单位进行百分制打分考核办法,(附百分制考核办法)2、各科、队或本人工资按46制标准分配(安全4、生产6),安全考核部分为40%。3、出现轻微伤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各项奖金126、的50%,并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4、出现轻伤事故,扣除责任单位当月各项奖金的60%,并下浮该责任主体的工资总额的5%;并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5、出现重伤事故,全队无权享受当月各种奖励,并下浮责任单位全月工资总额的10%,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相关责任人并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6、在安全检查中或平时本矿级、总公司各职能部门检查中,查出重大隐患,下浮当月全队或个人各项奖金的20%,责任单位或个人工资总额的2%。7、在各部门或本矿以及安全大检查中,提出黄牌警告的队组或单位、个人;下浮该责任单位或个人全月各项奖金的30%,工资总额的3%。8、在各部门或本矿各科室责令停产整顿的队127、组,下浮该责任单位当月各项奖金的50%,并下浮该单位工资总额的5%。(四十四)安全例会制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研究我矿制定如下安全例会制度:1、安全例会每周组织一次,时间定为每周下午15:30分。2、矿属各单位的队长以及科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按时参加矿安全例会会。3、矿安全例会由安全矿长主持,副矿级领导及科队干部都必须参加。4、实行会前会后两点名制,有事必须向安全矿长请假,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迟到、早退者,给予罚款处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5、安全科、必须认真做好记录,点名、组织工作有安全科负责。6、安全例会对上周隐患、问题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上周安全生产128、方面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下周安全工作重点进行系统分析及安排部署。6、各项要求:(1)、副矿级、科队领导、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会后认真组织本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2)、认真执行会前会后点名制,对迟到或无故不到者,由安全科负责办理罚款手续。(3)、对隐患、问题进行三定,三定表由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签名,定出整改期限及整改标准。安全科进行复查落实、不按期整改的进行处罚,然后下达拒不整改隐患三定表再次复查落实,直至隐患按标准整改合格为止。(四十五)安全生产自检制度我矿为了更好的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规定每月的4日、14日、24日为我矿的隐患排查自检日,安129、全科组织,对井下及地面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有:分管领导、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技术科、综采队、综掘队、通风队、运料队、机运队、监控室等。隐患排查人员分侧重点检查,机电部门重点检查机电问题并记录,一通三防重点检查一通三防问题并记录,其他地测、监控、采煤、掘进、运料、机运同样执行以上做法。 现场检查中及时纠正并整改违反规程及措施的做法同时进行处罚,现场不能整改的,检查结束后由安全科整理汇总隐患排查内容,打印成册发放给各部门领导;并及时制定隐患整改三定表,发放到各单位确定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标准及整改时间。安全科按照隐患整改三定表整改时间进行复查,检查是否按照三定时间整改,查整改标准是否达到130、要求。不按三定时间整改隐患的单位,安全科对其进行罚款并下发拒不整改隐患再次三定表,直到隐患按标准彻底整改为止。(四十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为了安全高效的搞好安全生产,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考核办法如下:1、轻微伤以下事故,矿科级不予考核直接管理的科级例外。2、每发生一起轻微伤事故,按以下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接队组的当班班长1800元、跟班副队长1500元、队长1200元、当班跟班矿长500元3、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接队组的当班班长2000元、跟班副队长1800元、队长1500元、跟班矿长600元、安全科长350元、其它正科300元、其余副科级250元、矿131、长和安全矿长各400元、其余副矿级各350元、助理各300元。4、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直接队组的队干和当班班长所有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跟班矿长扣除1500元,矿长、安全矿长和主管矿长扣除1000元,其余矿级扣除800元,正科长600元、副科长400元、并下浮该队组或科室工资总额的10%。 5、重大隐患1条:全队安全奖下浮5%、当班负责人安全奖下浮20%。6、黄牌警告1次:全队安全奖下浮10%,当班负责人安全奖下浮30%。7、违章被停产1次:当班负责人安全奖下浮20%,本小班全体工资当月下浮3%。8、拒不整改隐患1条:全队安全奖下浮2%。9、无故不参加周五安全例会1次:全队(科)安全奖下浮2132、%。迟到1分钟交现钱10元、2分钟交现钱20元以此类推。10、每月三次巡检,无故不参加1次:全队(科)安全奖下浮5%、迟到1分钟罚款50元、2分钟100元以此类推。11、运料队:一坡三挡损坏不能使用,不提前声明,每发现1挡不闭合扣全队当月安全奖的5%,全月累计相加。12、机电失爆1次扣全科当月安全奖的5%:机电保护不起作用1次:扣全科当月安全奖的2%,全月累计相加。13、皮带保护不起作用每样每次扣当月安全奖的2%。(四十七)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保障劳动133、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第二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第三条、指定专职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监测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第四条、要用134、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第五条、条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第六条、依法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公布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第七条、要将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135、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第八条、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一)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要告知员工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二)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告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三)使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时,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对于可能136、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第九条、此项工作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第十条、每年必须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并将培训安排纳入到每年的培训计划中。第十一条、培训内容主要有:(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五)发生事故前的应急救援措施。第十二条、培训的对象与方式(一)管理人员要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各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137、(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要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经过监测工操作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第十三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第十四条、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第十五条、各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 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第十六条、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138、不符合卫生标准时要组织整改处理。第十七条、煤矿粉尘危害防治执行如下条款。(一)粉尘监测采样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如下:类别生产工艺测尘点布置采煤机落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侧1015m处司机操作采煤机、液压支架工移架、工作面在工人作业的地点工作面爆破处风镐、手工落煤及人工攉煤、工作面顺槽在回风35m处机钻孔、煤电钻打眼、刷帮、维修巷道其他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硐室等处工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场所(二)呼吸性粉尘浓度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时段进行,呼吸性粉尘可采用定点或个体方法进行。监测周期如下:监测种类监测地点监测周期 采、掘工作面3个月1次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其他地点6个月1次定点呼吸性粉尘、1139、个月1次粉尘分散度、6个月1次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三)粉尘监测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如下:测尘点数量测尘人员数量 测尘仪器数量604人8台(四)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贮水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防尘管路应铺设到所有可能产生粉尘和沉积 粉尘的地点,管道的规格应保证各用水点的水压能满足降尘需要,且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五)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使用水炮泥,爆破过程中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压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140、尘措施。(六)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取湿式作业。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其降尘效率不得低于95%,(七)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压气喷雾降尘,出煤时应当洒水降尘。(八)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4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8MPa。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必须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装置,实现降柱、移架同步喷雾;掘进机掘进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的综合防尘系统,并对掘进头含尘气流进行有效控制。(九)采141、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2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十)井下煤仓放煤口、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十一)预先湿润煤体。煤层注水过程中应当对注水流量、注水量及压力 等参数进行监测和控制,单孔注水总量应使该钻孔预湿煤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不得低于1.5%,封孔深度应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漏水或跑水。(十二)打锚杆眼应实施湿式钻孔。(十三)转载及运输防尘。转载点落差应小于0.5m,若超过0.5m,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各转载点应实施喷雾降尘(喷雾压力应大于0.7MPa),在装煤点下风侧20m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运输巷道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第十142、八条、煤矿噪声危害防治执行如下条款。(一)煤矿作业场所噪声危害判定标准:煤矿作业场所从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小时的,噪声声级限值为85dB(A);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照接触噪声时间减半、噪声声级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声级限值,最高不得超过115dB(A)。(二)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每年至少监测1次。(三)煤矿作业场所噪声的监测地点主要包括:风镐、局部通风机、煤电钻、乳化液机、采煤机、掘进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车等地点。在每个监测地点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四)通风机房室内墙壁、屋面敷设吸声体;在压风机房设备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室内表面143、做吸声处理;对主井绞车房内表面进行吸声处理,局部设置隔声屏;在采煤工作面应使用双边链条刮板输送机等措施控制噪声。第十九条、煤矿高温危害防治执行如下条款。(一)煤矿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二)进行高温监测时,作业场所无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存在生产性热源的,选择35个测点,取平均值。作业场所被隔离为不同热源环境或通风环境的,每个区域内设置2个测点,取平均值。(四)应当144、实行通风降温,采取减少风阻、防止漏风、增加风机能力、加强通风管理等措施保证风量,降低到达工作面风流的温度。第二十条、煤矿职业中毒防治执行如下条款。(一)煤矿作业场所主要化学毒物浓度限值如下:化学毒物名称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0.0024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0.00025二氧化碳CO2,0.5硫化氢H2S,0.00066(二)化学毒物监测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地点。采样应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在不影响作业人员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要尽可能靠近作业人员,空气收集 器尽量接近作业人员工作时的呼吸带。(三)氮氧化物至少145、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四)加强矿井通风,采用通风的方法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五)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六)煤矿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人员进入工作面进146、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第二十一条、依法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一)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员工在上岗前,根据员工拟从事工种和岗位,评价员工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二)员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按国家规定进行,职工医院要记录员工健 康变化,评价员工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判断员工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三)各单位要将员工健康检查结果及时告知员工。(四)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要调离原岗位。第二十二条、接触职业147、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按照下表执行:接触有害物质体检对象检查周期在岗人员2年1次煤尘(以煤尘为主)观察对象、期煤工尘肺患者在岗人员、观察对象、期矽肺岩尘(以岩尘为主)患者每年1次噪声在岗人员高温在岗人员根据所接触的化学毒物在岗人员确定检查周期接触职业危害作业退休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考核与奖惩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考核与奖惩危害防治工作检查考核第二十四条、检查要求:(一)分管领导负责,职业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季度检查一次。(二)各单位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三)科队、车间负责人对本区队、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148、一次。(四)各级检查部门在日常动态检查中,都要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第二十五条、检查内容:(一)各职能部门、生产科队、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二)生产科队、车间现场检查:总体卫生状况,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第二十六条、检查结束后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按照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实施奖罚。第二十七条、煤矿职业危害事故按所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职业危害事故、较大职业危害事故、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特别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四类。(一)一般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149、中毒1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人以下;(二)较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三)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四)特别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0人以上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0人以上。第二十八条、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比照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20倍以上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比照较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第二十150、九条、煤矿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权限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安监总政法2008212号)执行。(四十八)群防群治制度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尽可能减少事故发生,单靠有限的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员是不够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预防,共同治理,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群众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为此,建立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一、自己要参与安全生产防患工作,多出安全防患建议,献计献策,要关心现场的作业环境和隐患整改。二、及时组织群众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广泛深入查隐患、揭险情、订措施、堵漏洞,151、坚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三、每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要多参与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隐患问题,立即报告,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人人有责任,不能只顾自己的工作,忽视周围环境,设施和设备等安全状况,免被他人或设备伤害。五、各班组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事故隐患分析和讲评安全状况,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六、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群众有权提出停工解决的建议。七、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的教育,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献计策和管理人员要进行奖励对不遵守安全生产违章作业者进行教育152、处罚,形成一个群防群治的良好环节。上述制度需要大家齐心协力,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四十九)安全与功效挂钩的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好经济杠杆的作用,真正将安全制度落实到实处,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今年实现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结合我矿今年以来的安全工作的状况,经矿委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考核制度:一、安全目标:一杜绝、两消灭、三确保。一杜绝:坚决杜绝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等重大事故。两消灭:消灭死亡事故,消灭一级非伤亡事故。三确保:确保矿井实现质量标准化;确保安措工程投入到位;确保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全面完成。二、月工资安全绩效考核153、办法:(一)考核对象:1、单位:各队组2、个人:矿领导、科(队)长、管理人员(二)考核办法:单位:各队组:1考核原则:坚持安全事故、工程质量“334”结构工资制,开展安全绩效竞技活动。2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考核总原则:发生死亡事故:上级罚款由矿全额承担;发生工伤事故时矿考核10%,各队组考核20%;质量考核矿考核10%;各队组考核20%;(1)安全结构工资:发生重伤事故:一级、二级、三级重伤一人次分别按10%、8%、5%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轻伤一人次按2%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非伤亡事故:发生非伤亡一级事故一起按8%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3%否决事故队154、组当月总工资;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一起按1%否决事故队组当月总工资。当月工伤事故与非伤亡事故同时发生,按考核结果累加后执行。(2)工程质量:当月评分在90分以下时,否决队组当月总工资的3%,每降5分,增加否决2%。当月质量考核否决总工资比例达10%以上时,按10%执行。3安全绩效竞赛活动考核办法:(1)当月各队组的总工资的10%全部纳到一起,作为安全绩效激励基金。(2)考核采用百分制,分队排名;共考核四项内容,即:安全事故、工程质量、操作质量、现场管理及隐患排查。(具体考核标准附后)4、安全绩效竞赛奖励按评分排名兑现:第一名的队组在册人均140元奖励,第二名按在册人均100元奖励。5、安全绩效激155、励奖励兑现规定:(1)每月3号前,由财务根据上月各队完成的产量、进尺按照定额把当月的安全绩效奖励基金建账管理;(2)当月评分在70分以下的基层队组否决受奖资格,评分在80分以下按60%兑现,评分在85分以下按70%兑现,评价在90分以下按80%兑现,评分在93分以下时按90%兑现,评分在93分以上时按100%兑现奖励;(3)由安全科根据考核标准及兑现办法计算出各基层单位的当月的安全绩效激励奖励。(4)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激励考核办法,报安全科及分管领导,做到考核:公开、公平、考核到人;(5)各单位每月按照安全科的考核结果,按照本单位的考核办法考核兑现;奖励分配表必须经安全科审批,安全矿长,156、财务审批后发放。矿领导:1、与专业联责对及本部门的安全绩效情况挂钩;(考核部门:安全科)(1)矿井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取消联责领导的当月奖励(直接管辖的领导当月只享受300元基本生活费);矿井发生重伤事故否决直接管辖领导当月50%的奖金,分管领导当月30%的奖金,否决其他领导当月奖金的10%。(2)发生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一起,否决直接分管领导10%当月奖金其他领导否决3%的奖金;发生二级非伤亡责任人事故一起否决直接分管领导5%当月奖金。2、干部两下两抓: 下井抓三违达要求,否则每少一次否决当月奖金的3%;干部下基层达要求,否则每少一次否决当月奖金2%,由矿安全科考核。总部、后勤及矿井其他科室157、1、与专业联责队及本部门的安全绩效情况挂钩;(考核部门:安全科)(1)矿井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取消当月奖金,矿井发生重伤事故否决直接业务部门当月30%的奖金,否决其他业务部门当月奖金的10%。(2)发生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一起,否决直接业务保安部门10%当月奖金,全矿联责部门否决3%的奖金;发生二级非伤亡责任人事故一起否决直接业务保安部门5%当月奖金。2、干部两下两抓: 下井抓三违达要求,否则每少一次否决当月奖金的3%;干部下基层达要求,否则每少一次否决当月奖金2%,由矿安全科考核。队组干部月度安全绩效奖考核:1个人安全业绩考核即队组干部安全业绩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每月由安全科统一考核,158、与月度安全绩效奖挂钩,即按得分率享受月安全绩效奖。2、安全业绩考核内容:(1)安全绩效(2)旬检及上级检查结果汇总排名(3)安全“五项整顿”(4)两下两抓(5)安全工作完成情况,隐患排查情况(6)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与落实情况3、奖励基数:(1)安全生产口(生产、安全、机电、技术)副职800元,其他副职600元,安全生产口科队长500元,非生产口科队长400元。(2)队组队长500元,副职400元。三、几点规定:1、以上考核实行月考核、月兑现。考核结果由安全科汇总;由财务对安全绩效考核建立台账,将每月考核否决的金额及安全绩效激励基金余额统计清楚,并把资金单列,用于安全激励及安全活动、安全管理创新159、等安全工作,不得挪作他用,个人的考核结果汇总以后,有安全科作代表审批以后发放。2、各有关参与考核的部门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号考核材料,做到用数据及事实说明问题。如因准备不到位,影响考核,一次罚款20元。四、其他1、本制度执行中罚款全部由财务建立专项台账,用于各项安全奖励。2、本制度的解释由矿安委会执行。3本制度从二零零四年起执行。(五十)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矿井必须编制重大灾害应急预案,成立重大灾害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指挥由矿长担任。二、矿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全矿井上、井下进行排查,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习,根据演习过程查找问题,做出改进。四、160、矿井必须建立井上和井下救灾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救灾器材,对救灾器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补充更新。救灾器材严禁挪做它用。五、对矿井重大灾害应急处理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考试,使职工熟练掌握灾害预防及 避灾自救知识。六、矿井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由矿长负责立即启动,按应急救援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抢救工作。七、预案启动后,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井下所有地点的工作人员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八、煤矿发生事故后,救灾指挥部立即集合抢险救灾突击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加井下救灾工作。九、参加井下抢险救灾时必须有161、保证参加抢险救灾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十、井下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装备、材料与调度室联系协调解决。十一、在救灾过程中对入井人员要严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灾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才可入井。十二、对井下人数的清点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检身工、灯房值班人员、调度值班人员共同完成。十三、灾害发生后,救灾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退缩、逃避,应积极组织抢救,减小灾害损失。十四、对破坏防灾、救灾设施设备、不执行重大灾害监控措施,不履行救灾职责、延误救灾时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五十一)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监控预警制度由于煤炭162、生产工艺流程复杂、作业环境多变等原因,使煤矿生产面临各种风险,对这些风险进行预先辨识、评估,进而进行有效管理、控制,对煤矿安全生产意义重大。(1)、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建立安全生产的危险源管理流程;通过监控、评价和考核员工不安全行为,生产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规程作业,(2)、实现把事故降低到零事故的目标,达到发生事故是偶然的,不发生事故是必然的这一“本质安全”状态。煤矿危险源风险预警与管理控制是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对煤矿生产或生活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危险源监测、风险预警、风险控制,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值,从而达到控制或消除风险,遏制事故发生煤矿危163、险源风险预警:煤矿危险源风险预警是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危险源进行动态监测,并对其风险大小进行评价,及时发出风险预警信息,使管理层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煤矿安全风险预警与管理控制不同于现行煤矿安全检查管理方法和安全隐患排查管理方法,(1)以预控为核心:煤矿安全风险预警与管理控制的核心是预控,即在对煤矿所有可能出现的危险源的全面、准确辨识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风险预控措施,从“源头”上防范风险的出现。(2)全方位管理:煤矿安全风险预警与管理控制是一个系统的综合的管理过程,它要对煤矿各层次、各系统、各环节所有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管理,即要做到“横到边”。(3)全过程管理:煤矿安全风险预警与管理控制贯164、穿煤矿整个生命周期,从煤矿的设计、建设、生产到报废,在每个阶段的每个工作环节都要实施风险管理,即要做到“纵到底”。(4)螺旋上升管理:煤矿危险源风险预警与管理控制也是一个螺旋上升的管理过程,该管理过程起始于对危险源的识别,即根据危险源的类别及其管理标准对其进行风险评价,然后依据对应的管理措施制定具体的纠偏、处理及控制措施,进而对风险控制或实施处理进行动态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最后还要对风险控制或处理效果进行评估,从而为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循环提供经验累积。整个风险管理是在不断循环改进的过程中动态进行的。(5)双保险、闭环式管理:煤矿危险源风险预警与管理控制是一套双保险、闭环式的管165、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对每个可能出现风险的危险源,都实施双重闭环管理,即在充分认识危险源演变为风险的规律的基础上,事先对其进行合理地控制,预防风险的出现,接着要对这些已知的危险源进行持续地监测,同时辨识可能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在预控失效或出现新的危险源时,安全管理系统能及时做出反应,对其进行评价、预警,并加以控制或消除,遏制其演变为事故,造成损失。(五十二)安全举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规法及166、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细则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要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安监部举报。第三条、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第四条、公司安监部必须按照安全举报登记表的内容要求进行记录。在2h内将收集到的有关举报材料报公司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责成安监部协同相关部门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确保每一项举报均能在3日内办结,以鼓励全员参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第五条、举报内容:(一)在生产、生活中存在严重危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发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二)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行为;(三)矿井及地167、面生产重大安全隐患;(四)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五)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六)职工个人违章作业,人为制造事故隐患的;(七)现场存在严重“三违”不及时制止或纠正的;(八)隐瞒不报或谎报、延报安全事故的;(九)职工不按规定培训,出具虚假证件的;(十)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带隐患作业的;(十一)举报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十二)其它经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第六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是煤矿安全检查未被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第七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168、第八条、奖励举报人员:举报人举报的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公司安监部负责依据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1000-10000元的奖励。第九条、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同一事项的,奖励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第十条、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7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公司安监部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者,视为放弃权利。第十一条、为了便于查证,鼓励实名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在举报内容进行转批的过程中,必须隐去举报人的一切信息。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严历查处泄露举报人169、信息和打击举报人的行为,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十三条、安全举报制度在井口、公寓楼等人员较为聚集场所张贴公布,使所有员工熟悉熟知安全举报内容和举报途径。(五十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管理方针,动员全公司职工参与隐患的排查治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在公司及所服务矿井实施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1.建立隐患排查170、治理体系公司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是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安全处负责对公司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报告工作。(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日常隐患排查体系和专家隐患排查体系。即: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业务处室科室部门负责人技术员。总工程师是隐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总负责人,分管副总、业务处室负责人、科室技术员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措施制定及验收工作。(2)建立以生产副总经理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即:生产副总经理处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科员。171、生产副总经理是隐患治理的总负责人,各处室领导、科室负责人、科员负责督促各矿隐患的治理。(3)建立以安全处长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体系。即:安全处长安全处管理人员安监员。安全处长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总监察,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验收。(4)建立“专家查隐患、专业抓落实、安全抓监管”三位一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各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处、机电装备处等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有专业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估师、安全评价师)为成员。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专家库成员为矿井进行安全会诊、排查隐患,提供技术帮助,研究制定可靠措施,解决安全生产重172、大问题。公司每月开展一次专家会诊、排查隐患工作,并形成专家报告。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治理隐患所需的人员、资金、财物,落实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人、治理单位、治理时间。各矿按照要求进行治理、整改,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整改、落实治理情况。公司安全处督促整改、验收。重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2.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原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1)、严格执行“专家查隐患、专业抓173、治理、安全搞监察”三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隐患排查管理规定。(2)、矿井事故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3)、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3.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174、序(1)岗位区域界定公司根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将分管范围全部界定到具体的责任人,责任人对所服务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要做到不留空隙,责任不得出现重叠。(2) 隐患排查与处理规范隐患排查记录本的格式、保存和使用与管理。、各处室规范现场隐患记录本的格式、存放、使用与保存,界定隐患排查记录本设立的范围、地点、排查人、处理人、验收人员的考核,形成制度存档并考核。、公司下矿人员到达工作地点1小时内必须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本,隐患排查记录本填写必须规范。隐患内容、整改日期、整改负责人等项目必须填全。(3)、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序、每月26日前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处室175、负责人对本月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对各矿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追究,对下月公司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进行类别与等级的确认,安全处负责形成专门会议纪要。每月月初安全处要对各矿上报的“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认真检查,对各矿上月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和下月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认真审查,每季的第一个月的上旬报长治县煤炭局备案。安全处将每月排查的隐患项目按要求给责任单位整改负责人下D卡,各责任单位完成项目后3天内必须及时返卡。、副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听取各矿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汇报(内容包括本月的隐患完成情况、下月的隐患排查情况),会后2日内通过办公网报矿公司领导及安全处,由公司领176、导报安全办公会审查。、公司领导每月1号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听取各处、各专业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处长汇报隐患治理验收情况(内容包括本月的隐患完成情况、验收及考核情况)和总工程师对公司下月隐患排查情况及本月隐患排查治理完成情况汇报,会后由安全处汇总报办公室形成纪要。、排查到的事故隐患项目,必须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督察“七落实”。A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矿长负责落实,集团公司专业处室协助解决;B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专业分管副矿长负责落实;C级事故隐患由各区队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矿安全处负责监督和考核。、认真执行隐患治理档案化管理验收消号制度。对未完成的隐患项目,各矿要177、根据每条隐患的实际情况写出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在隐患规定完成日期前经专业领导签字并经生产副矿长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安全处。、各矿月度隐患完成情况验收申请表必须于25日前报公司安全处,由安全处长根据各矿提供的隐患验收申请复查表,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复验。(4)公司(矿)发生各类事故报告制度、公司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按事故报告和分析处理制度立即上报。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幸免事故,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上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不准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否则视情节分别对主要负责人、盯班及值班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或免职处分,并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责任分析处理制178、度。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或重大隐患,除接受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外,公司要进行内部分析和处理。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幸免事故及重大隐患,要根据事故及重大隐患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分清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其他责任,同时要分析管理责任、技术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落实责任者,做到事事有分析、有处理,分清责任,对号追究,行政责任追究具体到每一个人。、全公司范围内任何个人及基层组织均有权向公司报告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级领导、专业部门安全失职行为,公司接报后要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对有关责任者按规定作出行政追究处理。第五十四条 爆破工管理制度各区队爆破工班前根据生产需要到安全科开179、具炸药、雷管出库单,由当天值班矿长签字后到炸药库领取,做到分装分运。一、打眼:1、进入工作地点后,先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敲帮问顶,除掉活煤、活矸、确保打眼安全。2、打眼前要对煤电钻及综合保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煤电钻手把是否灵敏,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3、打眼工、掌钎工要扎紧袖口、领口、衣角,严禁戴手套。4、根据作业规程和爆破图表要求的炮眼间距标出眼位。5、用手稿清除炮眼位上的活煤,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6、打眼工提起钻机扶钻工把准备好的带钻头的钻杆安装到钻机上,并抓住钻杆下部距钻头(500600mm)处,把钻头放进炮眼位置的眼窝内。7、扶180、钻工用木棍稳住钻杆,打眼工点动钻机。8、当钻头平稳进入煤体一定深度,且钻头不至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离开钻杆,站到安全地方监护。9、打眼工要用力扶住电钻手柄,使钻头平稳钻进煤体,按爆破图表规定的炮眼方向、角度和深度打眼。10、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出煤粉,减少阻力以防止卡住钻杆。11、炮眼达到规定的深度后,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12、打下部眼时,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煤电钻一侧,双手握紧钻机手把,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弯腰侧身打眼。13、两台或多台电钻打眼时,要按照爆破图表划分好区块,采用定人、定位、定时打眼,不准交叉作业。14、若在坡度较大的下山巷道打眼,每181、打完一个炮眼,要及时封好眼口,防止煤粉进入炮眼。15、打眼工作结束后,断开电源,整理好电缆。把钻机、钻杆等运出工作面,放到安全地点。二、装药:1、装药工根据本班爆破作业计划,提前准备好封孔粘土炮泥和水炮泥。2、检查工作面炮眼布置是否符合爆破图表,并进行敲帮问顶,处理完活矸、活煤、瓦斯检查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无煤尘堆积通风降尘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药作业。3、把装配好的引药、药卷、封孔炮泥、水炮泥、炮棍等拿到工作面。4、装药时,清除炮眼内的余粉,根据爆破图表规定的装药量将药卷、引药按顺序放进炮眼口,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底。推入过程中,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182、必须彼此密接,防止弄破药卷。5、下列情况不得装药;炮眼深度小于0.6米,没有制定专项线孔爆破技术措施;有透水、透老空、透火区等征兆时;设备电缆未移到安全地点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时;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件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迎头出现异常,煤体破碎时;最小抵抗线小于0.5米时;打眼工没有结束时,人员没有完全撤退时。6、装引药,把引药放在炮眼口,一手轻轻拉住脚线紧贴煤壁,另一手用炮棍把引药轻轻推入与药卷紧紧相连、密切接触。7、按规程规定的封泥长度与次序,一手拉脚线、一手用跑棍堆填炮泥,并逐渐捣实。在药卷外填上3040mm的黏土炮泥后,再装入一至数个水炮泥,剩余部分再用黏土183、炮泥充填。8、装填水炮泥时,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外端跑泥时,先将跑泥紧贴眼壁,然后轻轻捣实。9、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设备、导电体接触。三、爆破:1、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爆破母线,并由里向外敷设。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在同一侧时,则必须挂在电缆等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2、爆破母线与雷管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其两端头必须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电气设备、导电体接触。3、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联接方法进行联接。4、在联线爆破前,瓦斯检查工必须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连线放炮。否则必须184、采取措施处理。5、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撤至警戒线以外,并有专人担任警戒,设置警戒牌。6、爆破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撤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7、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连,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8、爆破工检查完毕撤至发爆地点后,发出爆破信号。9、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10、爆破时使用喷雾降尘,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11、待炮烟吹散,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无异常后,爆破工同班组长,安检员共同检查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瞎爆、残爆、支护等情况。搜集瞎爆、残暴的炸药雷管,并按规定妥善处理。如发现地质变化透水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12、把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填写在工作面放炮情况反馈表上,班组长、安检工、瓦检工验证无误后签字,退还炸药库,炸药库管理员验收数量后在使用情况反馈表上签字,放炮员将反馈表送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