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8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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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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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阔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现金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公司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公司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二)银行存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公司如有存入其他金2、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三)应收票据 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产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票据到期,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公司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应收票据是带息票据,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3、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部分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帐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公司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和支款通知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公司的银行存款帐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货记“短期借款”科目。 公司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四)应4、收帐款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公司经营收入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公司应收帐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提取坏帐准备的公司,经确认为坏帐的应收帐款,借记“坏帐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如果以后以收回,提取坏帐准备的公司,借记本科目,贷记“坏帐5、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未提坏帐准备的公司,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不同的应收帐款单位设置明细帐。(五)坏帐准备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坏帐准备。提取坏帐准备,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坏帐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发生坏帐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应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为已经提取的坏帐准备。 (六)预付帐款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6、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公司预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时,根据发票帐单等列明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预付款项情况不多时,也可以将预付的帐款直接记入“应付帐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帐。(七)其他应收款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公司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7、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帐。(八)物资采购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的加工成本,应直接在“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买价;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包括整理挑选中发生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购入材料负担的税金和其他费用。以上第、项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第、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8、材料的采购成本。 本科目的使用方法如下:根据发票帐单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购入材料,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材料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根据材料入库单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根据所支付金额或发票帐单的应付金额,借记“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公司已经预付货款的材料验收入库后,根据发票帐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帐款”科目。.应向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物资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9、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帐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5月份终了,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收料凭证,按照材料科目并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汇总: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尚未收到发票帐单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帐,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暂估应付帐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10、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对于发票帐单已到,但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已经收到发票帐单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本科目应按照材料品种设置明细帐。材料的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九)原材料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用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实际成本。公司购入的低值易耗品以及库存、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分别在“低值易耗品”、“11、包装物”科目中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公司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物资采购”、“银行存款”、“预付帐款”、“应付票据”等科目。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材料”科目。领用或销售、加工发出的原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委托加工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公司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发出12、原材料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清理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原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或估计价值),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进行处理。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材料明细帐(或材料卡片)。材料明细帐根据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逐笔登记。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十)包装物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公司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括: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或出借给购13、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计划上单独列作公司商品产品的自制包装物,应作为产成品处理,都不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包装物数量不大,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科目内核算。公司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包装物,以及对包装物的清理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方法进行核算。生产领用包装物,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14、计价的包装物,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出租包装物),借记“营业费用”科目(出借包装物),贷记本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通过“待摊费用”科目分次摊销。以后收回已使用过的出租、出借包装物,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分录。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应转作“营业外收入”处理。出租、出借的包装物,不能15、使用而报废时,对其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营业费用)(出借包装物)等科目。本科目应按包装物的种类设置明细帐。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未用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十一)低值易耗品本科目核算公司在库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以及对低值易耗品的清理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有关方法进行核算。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者分次的方法摊销。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摊入16、有关的成本费用科目,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报废时,收回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期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低值易耗品应按照类别、品种规17、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期末时所有在库未用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对在用低值易耗品按使用车间、部门进行数量和金额明细核算的公司,也可以使用“五五摊销法”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十二)委托加工材料本科目核算公司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支付加工费用和应负担的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材料以及剩余的材料,应按加工收回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剩余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18、科目。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加工单位名称、加工合同号数,发出加工材料的名称、数量、实际成本、发生加工费用和运杂费,以及实际成本等资料。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完成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材料的运杂费等。(十三)自制半成品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自制半成品是指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成为商品产品,仍须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外购的半成品(外购件)应作为原材料处理,不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已经生产完成并已检验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对于从一个车间转给另一个车间19、继续加工的自制产品的成本,应在“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库存半成品”明细科目,应按照自制半成品的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帐。“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应按照加工单位、自制半成品的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帐。对于基本生产车间领用后需要按照成本项目分别计入产品成本的自制半成品,并应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十四)产成品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产成品的实际成本。产成品是指公司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公司20、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公司的产成品,所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也在本科目核算,但应与合格产品分开记帐。公司的产成品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产成品的收入、发出和销售,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份终了,计算入库产成吕的实际成本;对发出和销售的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分期收款销售的产成品,应在发出后,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其他结算方式销售的产成品,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清理21、盘点中发现的产成品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清查盘点中发现的产成品盘亏和毁损,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帐。(十五)待摊费用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开办费、超过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公司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22、款”、“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应交税金”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其他财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十六)固定资产本科目核算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公司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区分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并根据管理需要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登记入帐: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23、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记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帐。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原价,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记帐。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公司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在固定资24、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公司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25、。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公司,应进行转帐,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认的原价,借记本科目,按估计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公司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按26、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累计折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公司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科目,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十七)累计折旧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公司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固27、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十八)固定资产清理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应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28、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帐。(十九)在建工程本科目核算公司进行各项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单设“工程29、物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公司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借记本科目(工程物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公司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本科目(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应付工资”科目。公司进行工程而使用本公司的商品,应按售价结算,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公司进行工程所发生的试运转及其他支出,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应交税金”等科目。公司出包工程,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帐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30、银行存款”等科目。公司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应根据应计利息,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处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造价,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公司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和外购工程物资设置明细帐。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实际支出,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二十31、)无形资产本科目核算公司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公司购入或自行创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公司用已入帐的无形资产向外投资,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向外转让已入帐的无形资产,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各种无形资产应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32、类别设置明细帐。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二十一)递延资产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公司发生的递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开办费应当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应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分期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其他递延费用应在一定期限内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帐。(二十二)待处理财产33、损溢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清理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个明细科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盘盈的各种材料、固定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盘亏的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盘盈、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等,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转销时: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固定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34、偿,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材料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计入材料的采购成本,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物资采购”科目转入“应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外,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35、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如为贷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二十三)短期借款本科目核算公司借入的期限在年以下的各种借款。公司借入的期限在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公司借入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36、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帐,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二十四)应付票据本科目核算公司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承兑汇票抵付货款,借记“物资采购”、“应付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37、注销。(二十五)应付帐款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公司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发票帐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帐单,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偿付应付帐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公司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帐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本科目应按照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二十六)预收帐款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货款。公司向购货单位预收货款时,借记38、“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产品销售实现时,应按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购货单位补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作相反分录。预收货款情况不多时,也可以将预收的货款直接记入“应收帐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本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帐。 (二十七)其他应付款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等。公司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应按应付和暂收等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帐。39、(二十八)应付工资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向银行提取现金准备发放工资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由发放工资的单位及时交回财务会计部门,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月份终了,应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40、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帐”,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按职工类别、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等进行明细核算。(二十九)应付福利费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福利费。公司提取福利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职工医药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本科目期末贷记余额为福利费的结余。(三十)应交税金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41、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资源税等。公司交纳的印花税以及其他不需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1应交增值税;2应交营业税;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月份终了,公司计算出应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4应交房产税;5应交车船使用税;6应交土地使用税。月份终了,公司计算出应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7应交所得税。月份终了,公司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交纳的各种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42、行存款”等科目。公司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后,补交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交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未交的税金。(三十一)应付利润 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 。公司计算出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付利润,贷方余额为未支付利润。(三十二)其他应交款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上交的款项。包括教育费附加等。公司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43、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交各种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应按其他应交款的种类设置明细帐。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其他应交款;贷方余额为未交的其他应交款。(三十三)预提费用本科目核算公司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公司预提的各项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实际支出数与已预提数的差额,应计入实际支出期的成本、费用,如实际支出数大于已提数的数额较大时,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三十44、四)长期借款本科目核算公司借入的期限在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公司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设置明细帐,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公司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三十六)实收资本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资本。公司收到投资人投入的现金,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公司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确认的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帐面原价大于确认价值的差额,贷记45、“累计折旧”科目。如果确认的价值大于投出单位帐面原价,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无形资产、材料物资等,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投资人设置明细帐。(三十七)资本公积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资本公积。公司接受的现金捐赠,应按实际收到的捐赠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接受的实物捐赠,应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所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对于投资人缴付46、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而产生的差额,作为资本溢价。投资人实际缴付资本时,应按实际收到的出资额,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投资人在新增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借贷方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公司按规定对财产价值进行重估产生的增值,借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本科目按资本公积形成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资本公积结余。(三十八)盈余公积本科目核算公司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公司提取的公益金,在本科目内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用47、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公司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为提取的盈余公积结余。(三十九)本年利润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期末结转利润时,公司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48、务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投资损失,则作相反会计分录。年度终了,公司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或亏损总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作余额。(四十)利润分配本科目核算公司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存余额。本科目一般应设置 “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 “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公司发生利润分配业务时:1公司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科目。2公司计算出49、应支付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年度终了,公司将全年实现的利润总额,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亏损总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本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为未弥补的亏损,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的利润。公司年终结帐后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事项,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也应在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调整增加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上年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调整减少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上年亏损,借记本科目(未分配50、利润),贷记有关科目。年度终了,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的年末余额即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四十一)生产成本本科目核算公司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公司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属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属于公司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应在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后,再转入本科目“51、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其他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汇集,月份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产品成本。公司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公司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公司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公司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月份终了,应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52、辅助生产成本)。公司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于月终,按实际成本,借记“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应当根据本公司生产的特点,选择适合于本公司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及成本计算方法。本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月末余额,为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在产品成本应按公司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的规定计算。(四十二)制造费用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53、,应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其他应村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等科目制造费用应按公司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帐。(四十三)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核算公司销售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劳务等所发生的收入。公司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54、本科目。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结转主营业务收入时,借记“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销货退回时,不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销售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公司发生的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也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抵减项目处理。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照产品类别(或劳务)设置明细帐。(四十四)主营业务成本本科目核算公司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的成本。公司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产成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55、的公司,并应同时结转应负担的产成品成本差异。销售退回的产品,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得出本月销售的净数量,然后计算应结转的销售成本,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的产品成本,借记“产成品”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照产品类别(或劳务)设置明细帐。(四十五)营业费用本科目核算公司在产品销售等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公司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费用。公司发生的营业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56、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四十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本科目核算应由销售产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月末,公司按照规定计算出应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照产品类别(或劳务)设置明细帐。(四十七)其他业务收入本科目核算公司除产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57、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照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业务”等设置明细帐。(四十八)其他业务支出本科目核算公司除产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成本、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等。公司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包装物”、“累计折旧”、“生产成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有关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58、应按照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业务”等设置明细帐。(四十九)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研究开发费、坏帐损失等。公司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待摊费用”、“无形资产”、“累计折旧”、“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坏帐准备”等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59、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五十)财务费用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用等。为购建固定资产而筹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固定资产价值内,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五十一)营业外收入本科目核算公司发60、生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而应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公司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银行存款”、“现金”、“固定资产清理”、“应付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帐。(五十二)营业外支出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按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非正常停工损失等。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61、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五十三)所得税本科目核算公司企业所得税。季末或年末按照利润总额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财政部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62、式的企业。非工业系统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也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63、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第二章 资 金 筹 集第七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64、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九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65、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第十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第十一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十二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66、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付内部单位借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发行的长期债按照债券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67、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第十五条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第三章 流动资产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十八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 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68、入财务费用。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第二十条 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第二十一条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69、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第二十三条 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70、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摊销。第二十四条 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第四章 固定资产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根71、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试调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72、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第二十七条 企业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第二十八条 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73、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第二十九条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第三十条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74、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等,也不计提折旧。第三十一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企业固75、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件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由企业根据附件一中规定的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第三十二条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单位里程折旧额总行驶里程(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76、: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每工作小时折旧额总工作小时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2年折旧率100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年折旧率100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第三十三条 企业固定资产折77、旧,根据本制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计算公式,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第三十五条 固定78、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在企业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79、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第五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三十七条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80、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第四十条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销售收入。第四十一条 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81、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第四十二条 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第六章 对外投资第四十三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82、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第四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83、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第四十五条 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第四十六条 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资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第四十84、七条 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交所得税。 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第七章 成本和费用第四十八条 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制造成本。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制造费用包括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85、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原油储量有偿使用费,油田维护费,矿山维简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第四十九条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86、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包括工厂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87、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厂区、矿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88、。 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89、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5;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超过一亿元(含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第五十条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第五十一条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90、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用,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第五十二条 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产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第五十三条 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的数额。分摊期限一91、般不超过1年。 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年终财务决算时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第五十四条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核算的,按照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第五十五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92、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第八章 销售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第五十六条 销售收入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销售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外购商品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第五十七条 企业一般于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销售收入。第五十八条 企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利润 销售 投资净 营业外 营业外 总额 利93、润 收 益 收 入 支 出销售 产品销 其他销 管理 财务 利润 售利润 售利润 费用 费用产品销 产品销售 产品销 产品销 产品销售 售利润 净收入 售成本 售费用 税金及附加其他销 其他销 其他销 其他销售 售利润 售收入 售成本 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收到出口产品退税以及减免税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产品销售税金处理。第五十九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94、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第六十条 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销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销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第六十一条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95、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第六十二条 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第六十三条 企业缴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四)提取公益金。(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第六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一)支付优先股股利。(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96、。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提取和使用。(三)支付普通股股利。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第六十五条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第六十六条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第九章 外币业务第六十七条 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第六十八条 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97、企业,也可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更,应当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第六十九条 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第七十条 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账户的余额(不包括按照调剂价单独记账的外币项目),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第七十一条 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98、如果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为净收益,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失。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第七十二条 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有关资产账户按照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账户按照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99、未作约定的,按照企业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第七十三条 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企业按照买入外汇调剂价单独记账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账面调剂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账面调剂价可以采用逐笔辨认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 企业调剂外汇不实行单独记账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有关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100、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第十章 企业清算第七十四条 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税事宜以及处置企业的剩余财产。第七十五条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清101、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第七十六条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者变现收入等为依据。第七十七条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者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损失。第七十八条 企业在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五)放弃自己的债权。第七十九条 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102、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第八十条 企业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三)尚未偿付的债务。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第八十一条 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遍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103、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第八十二条 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查账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八十三条 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向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监管会等提供年度有关财务报表。第八十四条 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企业按月、104、按季、按年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财务报表。第八十五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生产经营、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八十六条 企业总结和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评价及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上述105、指标以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第十二章 附 则第八十七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八十八条 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企业财务制度。第八十九条 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附一: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一、通用设备部分通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1机械设备 1014年2动力设备 1118年3传导设备 1528年4运输设备 612年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电子计算机 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6工业炉窑 713年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8非106、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二、专用设备部分专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输电线路 3035年配电线路 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 1107、525年燃气 1625年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房屋、建筑物分类 折旧年限21房屋生产用房 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非生产用房 3545年简易房 810年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 4555年其他建筑物 1525年附二:工业企业财务评价指标1资产负债率 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计算公式为: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100全部资产总额2流动比率 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流动资产流动比率100流动负债3速动比率 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108、算公式为:速动资产速动比率100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4应收账款周转率 反映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程度。计算公式为:赊销收入净额应收帐款周转率100平均应收帐款余额赊销收 销售 现销 销售退回、 入净额 收入 收入 折让、折扣平均应收 期初应 期末应( )2账款余额 收账款 收账款5存货周转率 衡量企业销售能力和存货是否过量。计算公式为:销货成本存货周转率100平均存货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6资本金利润率 衡量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获利能力。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资本金利润率100资本金总额7销售利税率 衡量企业销售收入的收益水平。计算公式为:利税总额销售利税率销售净额8成本费用利润率109、 反映企业成本费用与利润的关系。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成本费用利润率100成本费用总额1993年3月3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008-03-23 11:23:4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110、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111、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112、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113、效益。(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114、记帐凭证上签字。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115、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第四章 支票管理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116、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第二十一条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117、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第五章 现金管理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118、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119、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第三十五条 120、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121、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第七章 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122、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第八章 附 123、则(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附则一、财务部门负责人 工作责任制度一、 职务第一条在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第三条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124、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第四条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第五条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公司厂内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正确计价和销售。第七条负责财务历史125、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第八条负责对全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第九条 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第十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第十一条 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二、 职权第一条对公司厂内各项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有权根据厂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第二条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第三条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126、第四条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生产作业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第五条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第六条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三、 职责第一条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第二条对公司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第三条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第四条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造成损失负责。第五条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127、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第六条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第七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附则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第一条 本处理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备用金由出纳经管。第三条 出纳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等业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第四条 除提取备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出纳方能支付。第五条 凡一次支付未超128、过1,000元者径由公司备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银行转账支付。第六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财务经理核准。第七条 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合法、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第八条 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签署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 第九条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一)原始凭证的审核:1.国内采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设备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经理签章证明及核准,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129、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票或汇票。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相关协议文件,由经办人员填具借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款。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具付款凭证,经有关部门主管签章证明及公司核准,送交财务部门开具付款。(二)会计凭证的核准:1.会计应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各项经济内容,对不能确定的事项报财务经理审核。2.会计审核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收法律及公司规定的手续。3.传票经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第十条 有关货物运费及外汇结售汇款、发样,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借款单或支款凭证,附发票、130、许可证影印件,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前述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但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办理冲转手续。第十一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财务部门者为限。(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三)薪金工资的付款:1.工资:全体员工工资均于每月15日前转账支付。2.过节费和补贴:过节费在节日前一周内,补贴在月底支付。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财务经理转呈总131、经理批准后,再予以支付。第十二条 出纳支付款项若有扣缴事钍保劭钕钣诖卧?0日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事项者,出纳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第十三条 薪金工资的支付,应由行政部根据考勤表会同财务部编制工资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内送交出纳。第十四条 业务部门于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如数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并据以编制传票。销售部门收到汇款通知时,也要及时送交出纳,以便及早落实回款来源。第十五条 为便于办理薪资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起见,公司员工应于每年度开始一个月132、内,及新进人员报到时,填报薪资所得受领人申报表,由出纳收执,作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依据,出纳应就每一员工给付薪工资及扣缴情况填载于各类收入所得扣缴资料登记表上,作为日后扣缴申报之用。第十六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事项,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经办人员及其直属部门负责人赔偿。附则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第一条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第四条会计核算组133、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二)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四)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134、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第五条 记帐规则:(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135、合并编制一套分录。(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136、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137、而发生多付或多收;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138、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第六条 结帐、对帐:(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139、。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140、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附则四、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141、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142、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一)。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143、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144、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三)出差补助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按附表发放。(四)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按附表中相145、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澹渌臃讶绱姘选缁胺眩酉罘延每刂圃谌司刻?0元内,凭单据报销。(六)车船票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七)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八)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九)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十一)出146、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一)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总经理批准。(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147、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的招待费用,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报销。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一)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后,职工本人医药费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工伤及重大疾病医药费开支公司以保险形式解决,不再另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医疗费。(二)公司统一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奖励基金,由财务部统一集中管理,有关开支规定另行制定。(三)其他福利性开支,10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超过100元的开支一律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148、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0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准报销。(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第七条 加班费的规定1.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300%)加班天数3.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2.5200%)加班天数4.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由部门经理报公司领导批准。加班只限于工149、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属工作职责要求,当日或当月没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费。5.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6.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时间不计加班费。7.加班费经行政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第八条 特殊津贴及补贴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第九条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附表一: 国内差旅费开支标准览表项目单位 乘达交通工具范围 住宿费标准(凭据报销)每人每天 注明伙食费 市内交通费一、董事长、正副总经理飞机、火车硬卧、海轮船二等舱(内河船不分等),其他交通工具元以内 元元以内二、部门经理(含同职位各类高级工程师)火车硬卧、海轮船三等舱(内河船不分等),其他交通工具 元以内元 元以内特殊情况乘飞机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三、销售及其他人员火车硬卧、海轮船四等舱(内河船不分等),其他交通工具 元以内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