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光华广场租赁商户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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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9789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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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光华广场租赁商户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金光华广场的服务质量,完善统一现场营运制度,增强广场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广场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由总则;安全、防火、防盗和保卫制度;员工管理规定;营业时间管理规定;出入货管理规定;开展促销活动须知;装修施工及店铺维修须知;装修施工及店铺维修须知;值班管理规定;食品质量检查制度;附则共十一章组成。第三条 本规定须经深圳市金光华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批签署后方可实施。第四条 本规定中的商户指广场各租赁商户。第二章 安全、防火、保卫制度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营业秩序、工作秩序,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2、 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商户负责人是所承租范围的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承租范围的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负全责。第三条 商户应成立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第四条 商户所承租的范围内及附近的消防通道不得存放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广场将通知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如有违规,按消防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第五条 各商户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和安全保卫人员,切实担负起安防责任。第六条 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3、规定,进行安防培训。第七条 现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各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第八条 认真落实防火措施1、办公室、营业场所、仓库都应设置专用消防栓,并不得有作他用。各部门应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栓,平时绝不疏漏,遇急用时有效。2、办公室、营业场所、仓库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铲、消防绳、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种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期限定时保养、维护、更换各种消防器械、药物和材料,以备应急救火救灾、万无一失。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4、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5、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建筑物。第4、九条 抓好安全用电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办公室场所使用电炉。3、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仓库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第十条 落实防盗措施1、应设立门卫,夜间安排值班。2、财务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防盗装置和自动报警器。3、确保营业期间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第十一条 领导带头重视学习政府的有关各项消防安全法规,制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 全体员工高度树立安防意识,严格招待安防制度,以确保安全。第三章 员工管理规定 为创造良好的购物、经营环境,维护我广场及各经营商户的整体形象,进一步规范各5、独立商户员工的出入路线、仪容仪表、营业纪律等,现对于独立商户员工的管理做出如下规定:第一条 员工出入路线管理规定:1、 B2楼各商户员工出入路线管理规定:(1)入场路线管理规定:佩戴由我司统一办理的员工工卡由员工通道(28号通道)走楼梯经停车场或由地铁通道出入口至B2层。工卡须配戴在左胸前,并主动配合接受安管员的登记、检查管理工作。所有员工禁止搭乘观光电梯、A、B电梯及扶手电梯。(2)出场路线管理规定: 佩戴工卡经停车场由员工通道(28号通道)走楼梯至一楼或由地铁通道出入口离开广场,并需主动配合当值安管员的检查工作。所有员工禁止搭乘观光电梯、A、B电梯及扶手电梯,禁止经停车道出入广场。2、L76、楼商户员工出入路线管理规定:(1)入场路线管理规定:(分经理级以上及经理级以下员工)A)经理级以下员工入场路线管理规定:各经营商户员工需佩戴由我司统一办理的员工工卡由员工通道(28号通道)走楼梯或由L1楼搭乘11、12号货梯至7楼。工卡须配戴在左胸前,并主动配合接受安管员的登记、检查管理工作。所有员工禁止搭乘观光电梯、A、B电梯及扶手电梯。未按我司要求佩戴工卡及违反我司相关规定的员工,我司安管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广场。B)经理级以上员工入场路线管理规定: 各商户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除以上路线外亦可搭乘A、B电梯至7楼。(2)出场路线管理规定: 各经营商户员工需佩戴工卡由员工通道(28号通道)走楼梯7、或搭乘11、12号货梯至1楼离开广场。离场时需主动配合当值安管人员的检查工作。管理人员(经理级以上)可搭乘A、B电梯至1楼离开广场。(3)广场营业时间内(周日周四10:00-22:00;周五、周六10:00-22:30),厨房制造商户员工需搭乘7、8号电梯至B2经停车场走楼梯到达1楼或由地铁通道出入。3、L6楼商户员工出入路线管理规定:(1)入场路线管理规定:(分南区和西北区)A )南区员工入场路线管理规定:各经营商户员工需佩戴由我司统一办理的员工工卡由员工通道(28号通道)走楼梯或由L1楼搭乘11、12号货梯至6楼。工卡须配戴在左胸前,并主动配合接受安管员的登记、检查管理工作。所有员工禁止搭8、乘观光电梯、A、B电梯及扶手电梯。未按我司要求佩戴工卡及违反我司相关规定的员工,我司安管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广场。B )经理级以上员工入场路线管理规定:各商户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除以上路线外亦可搭乘A、B电梯至6楼。C )西北区员工入场路线管理规定:各经营商户员工需佩戴由我司统一办理的员工工卡由员工通道(28号通道)走楼梯至负二楼搭乘7、8号客、货梯至6楼。工卡须配戴在左胸前,并主动配合接受安管员的登记、检查管理工作。所有员工禁止搭乘观光电梯、A、B电梯及扶手电梯。未按我司要求佩戴工卡及违反我司相关规定的员工,我司安管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广场。 (2)出场路线管理规定: 各经营商户员工需佩戴工卡由员9、工通道(28号通道)走楼梯或搭乘11、12号货梯至1楼和搭乘7、8号客、货梯离开广场。离场时需主动配合当值安管人员的检查工作。管理人员(经理级以上)可搭乘A、B电梯至1楼离开广场。(3)广场营业时间内(周日周四10:00-22:00;周五、周六10:00-22:30),商户员工需搭乘7、8号电梯至B2经停车场走楼梯到达1楼或由地铁通道出入。4、其它楼层独立商户员工进出场路线:(1)六楼餐饮工作人员进、出场时间与路线:(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l 普通员工(配戴横向工牌)进场时间与路线:-早10:00时之前入场员工必须从28号楼梯上或乘搭11、12号电梯上六楼。l 普通员工(配戴横向工牌)出场时间10、与路线:-晚22:00时广场百货区域打烊后与该层商铺打烊后,普通员工从28号楼梯下至一楼离场。说明:广场营业时间10:0022:00时之间,普通员工可乘搭所有运行货梯上下, 禁止乘搭客梯、观光电梯。l 管理人员(配戴竖向工牌)进场时间与路线:-早10:00时前管理人员可乘搭A、B、11、12号电梯上至六楼;同时也可从28号楼梯上至六楼。l 管理人员(配戴竖向工牌)出场时间与路线:-广场百货区域打烊后与该层商铺打烊后,管理人员可乘搭A、B号电梯下至一楼离场。(2)五楼奇奥柏查工作人员进、出场时间与路线:(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物业中心专为奇奥柏查开放26号通道(具体开关时间:9:00至午夜0:011、0)l 普通员工(配戴横向工牌)进场时间与路线:-早10:00时之前入场员工必须从26号楼梯上五、六楼。l 普通员工(配戴横向工牌)出场时间与路线:-晚22:00时广场百货区域打烊后,奇奥柏查商铺普通员工不得进入百货区,须从26号楼梯下至一楼离场,如超过午夜0:00时可从五楼转搭1、2、3号观光梯下至一楼离场。说明:广场营业时间10:0022:00时之间,普通员工可乘搭所有运行货梯上下, 禁止客梯、观光电梯。l 管理人员(配戴竖向工牌)进场时间与路线:-早9:30时之后,管理人员可乘搭A、B电梯上至五楼;同时可从26号、28号楼梯上至五楼。l 管理人员(配戴竖向工牌)出场时间与路线:-晚22:12、00时广场百货区域打烊后,奇奥柏查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百货区,可从五楼乘搭1、2、3号电梯下至一楼离场。说明:广场营业时间10:0022:00时之间,管理人员可乘搭所有运行电梯上下。5、各独立商户员工使用公共洗手间行走路线管理规定:(1)B2层各商户员工可就近使用B2层地铁口及靠近停车场的洗手间。禁止于洗手间抽烟、喧哗。(2)L7层各商户员工应使用商户内部设置之洗手间,如需使用我司洗手间,则:A、厨房制造商户员工需搭乘7、9号货梯至B2层使用靠近停车场洗手间。B、咸亨酒店、陶源酒家商户员工需搭乘11、12号货梯至B2层,经走6、2号消防通道使用地铁口洗手间。禁止使用其它楼层洗手间,禁止于洗手间抽烟13、喧哗。(3)L6各独立商户员工使用L5北侧洗手间或使用商户内部洗手间。(4)L5各独立商户员工使用L5北侧洗手间或使用商户内部洗手间。(5)L3各独立商户员工使用L3北侧洗手间或使用商户内部洗手间。注: 我广场11、12号电梯运营时间为:7:00-次日凌晨1:00。6、独立店铺员工至员工餐厅用餐的行走路线各独立商户员工使用7号、9号货梯经B2停车场到员工餐厅(B2员工直接经B2停车场到员工餐厅除外)。第二条 员工着装、仪容仪表管理规定:1、营业服务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营业期间,各商户楼面服务人员需着干净、整洁的公司统一工装,非特殊工作需要,禁止员工于所属楼层及其它楼层卖场穿越、滞留。禁止各商户14、员工于广场公共区域、洗手间、消防通道抽烟、喧哗、打闹。2、厨房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营业期间,各商户厨房工作人员需着公司统一的工衣、工帽,工衣需干净、整洁、得体;严禁穿拖鞋上班。禁止厨房员工着脏污不堪、异味较大的工衣、工帽上下班、去洗手间或穿越卖场。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律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不化妆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佩戴应得当。3、为建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并显示同仁身份,故全员应佩戴工作牌。所有员工均需办理由我司统一制作的工牌(出入证),并于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如无办理及备案在商场非营业时间,将禁止其进入广场。(1)工作牌一律佩戴在左胸口,不得挂于腰际15、或以其他外衣遮盖,违者以未挂工作牌处理。(2)上班时间,员工一律应佩戴工作牌,不得加以修饰或涂改工作牌。(3)新进人员试用期间佩戴广场临时工作牌,离职时应缴回,否则折价赔偿。(4)工作牌如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楼层主管补办补发,每张补交工本费20元。(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 利用工作牌在外作不正当事情者; 将工作牌借给他人,而他人在外破坏本广场名誉或肇事者。第三条 各商户员工营业纪律管理规定: 各独立商户员工需严格遵守以上员工出入、使用洗手间路线及着装、仪容仪表管理规定。并要求做到:精神饱满;衣着整洁;言行、举止得体;禁止污言秽语,行为粗鲁。禁止于广场公16、共、消防通道防火门、墙壁乱写乱画;破坏广场公共设施、设备。第四条 各商户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第四章 营业时间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广场营业时间为:周日至周四10:00-22:00;周五、周六10:00-22:30,餐饮商户可提前和延长营业时间。 逢公众节假日广场会做相应的调整,以广场书面通知为准。第二条 所有商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遵守广场营业时间,不得晚开门或早关门,节假日营业时间按广场统一要求,商户如有调整应以书面申请并通过我司批准方可执行。第五章 出入货管理规定第一条 商户调出货品时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商户出货申请表,如大批量出货可分页或附出货清单,此表经涂改无效;第二条 出货17、十件以下由楼层主管/主任签批, 出货十件以上(含十件)货品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办理,须由商管部签批后方可放行,商户应主动接受我司安管人员的检查。第三条 搬出所有物品必须走消防通道、乘货梯,禁止乘手扶电梯、客梯和观光梯。第四条 如未按照规定办理出货审批手续而私自出货的商户一经查实将按我司相应处罚条 例进行处罚。第六章 开展促销活动须知第一条 商户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如店铺内独立开展的除外),须书面向我司申请,(包括场内播音宣传、派发单章、派送赠品、DM摆放、led播放、店外促销活动、形象推广等)活动申请流程为:(1) 向各楼层管理人员领取申请表填写具体的活动内容,(2) 交回各楼层管理人员报我司领导审18、批,(3) 如需我司协助的事项,商户需委派专人前来会谈协调,如有涉及相关费用的须按我司标准缴纳,第二条 商户申请活动,需提前7天完成申请单的申请流程并递交到我司商管部或租赁部,若大型活动(需其它各部门配合的)需提前15天申请,配合事项请尽可能明确化并注明各项内容的数量、规格等。第七章 装修施工及店铺维修须知第一条 商户要对店铺的装修、装饰进行改造须向我司提交书面的图纸及详细的方案,经我司物业中心装饰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第二条 审核合格通过后施工前须办理的相关手续有: (1)、向物业中心领取施工进场申请表和施工工作人员出入证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2)、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时每人需提供身份证复19、印件和1寸彩色近照2张,电工须提供电工证复印件1张。 (3)、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10元/人,押金50元/人,出入证如遗失,押金不予退还。 (4)、施工工作人员在广场内须将出入证佩戴于左胸前,并经指定路线出入。 (5)、严禁转借出入证给他人使用,违者将没收出入证,每日清场时间必须离场,待重新登记后由员工通道进入。 (6)、拒绝登记、拒绝佩带、拒绝检查携出物品,拒绝合作者将处以20元罚款。 (7)、出入证过期须换新证并缴纳工本费,工程完成后须将出入证如数交回物业管理中心,以便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第三条 施工现场接受广场工程、安管等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管。第四条 施工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可与广场工程20、安管及楼层管理人员等咨询。第八章 劳动服务及卫生第一条 商户员工应遵守商品的一切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第二条 商户员工应该保持仪容仪表整洁、言谈举止得体;第三条 商户员工应该热情、主动接待客户;第四条 商户员工应该不断加强自身的素质,提高自身的服务技能、服务技巧和交际能力、应变能力,从而提高服务效率与工作效率;第五条 商户清洁部门应负责搞好指定区域卫生工作及维护好广场公共区域卫生工作。第九章 值班管理规定第一条 商户于节假日应办的一切事务,实行值班负责制,值班人员应处理的事项有:1、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2、指挥监督相关人员;3、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4、随时注意清洁21、卫生、安全措施和公务保密;5、广场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二条 本广场的值班时间规定以通知为准。第三条 商户的值班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第四条 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实行“先处理后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有关人员处理。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妥善处理紧急事件,使广场损失减少到最低。第十章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广场所售卖食品的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商管部应22、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区域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原则上每个星期不得少于一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广场内销售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包装、散装食品以及餐饮业。第二条 所有进场食品必须向广场提交和验收以下证件,并有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的签章:1. 营业执照2. 食品生产许可证3. 经营许可证4. 卫生许可证5. 食品质量合格证明6. 检验(检疫)证明7. 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证明8. 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食品包装材料实施食品安全强制 性认证。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注:(1)、进口食品,需提供检验检疫及合法来源等有效证明。(2)、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23、者市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的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免予检查其它票证。第三条 在经营过程中,各商户要接受广场相关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如下:1. 食品经营者建立的食品进销台帐。进销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日 期、品种、数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供货方名称、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2. 对食品的广告、宣传行为;3. 是否经营禁止上市的食品;4. 是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5. 是否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6. 其它经营行为。第四条 包装食品重点检查内容124、. 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包装食品中文表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有制造者、分装者、包装者的名称和地址,其中生产者的厂址与食品的产地不符的,应当标明真实产地。进口食品必须标明有效原产国、地区名及总经销者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不得有伪造产地,伪造冒用厂名厂址的行为;2. 包装食品的商标、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进口食品可以免除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凡产品标准已分等级的,还须标注质量等级;3. 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食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特殊营养品(指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调整营养素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中标明食用对象;4. 食25、品的生产日期和安全食用日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经明确规定保质期或保存期在18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以免标保质期和保存期;5. 食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应有警示标识或中文警示语。6. 检查标价签。各门店都应当统一使用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标明食品价格,一货一签,标注清晰。第五条 散装食品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散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地址、保质期限等;销售的散装食品是否建立专人负责制度,是否能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超过保质期限散装食品的处理情况等。第六条 餐饮业重点检查内容1. 卫生设施,消毒方法等基本情况; 2. 卫生管理26、组织制度;3. 餐饮具消毒效果检测报告; 4.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5. 食品卫生管理员资质证明;6. 原料采购索证需索证食品种类:米、面、油、畜禽肉类、定型包装罐头类食品、蔬菜食品、蕈类、食品添加剂、酒类、饮料、乳制品等。 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第七条1. 对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同类产品一律下架停售,经检验合格方可继续销售;2. 对经政府有关部门公告或告示为不合格的食品,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依法接受处理。与不合格食品为同一厂家生产、同一种类、同一批次的食品,立27、即下架停止销售并报告工商部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3. 对多次检查存在质量问题的品种,可要求停止合同,清理出场。第八条 商管部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及其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九条 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加强对经营人员的法制教育,督促其提高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第十条 要求各门店将食品安全承诺及投诉监督电话粘贴在门店的显眼位置。积极协助、全力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一条 本规定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深圳市金光华商业有限公司商管部。第二28、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签批之日起开始实施,此前类似规定如有冲突,以本规定为准。深圳市金光华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年 月 日附件:违规处罚条例1、独立铺商户:项目序号违规内容处罚办法个 人 形 象1上班不按要求着装、不按要求佩带工卡、仪容不整罚款20元2上班时间在卖场吃饭/吃糖果/嚼口香糖/抽烟等以及看书、看报、打瞌睡罚款50元3上班时间闲聊、哼唱、剪指甲、挑牙缝、挑暗疮、涂口红、挖鼻孔罚款30元4非工作需要,上班时间在卖场打电话/手机,发信息、玩电脑者罚款50元5不爱护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者罚款30元6不及时清理店内垃圾、将店内垃圾扫入公共区域者罚款30元工 作 时 间7上班迟到、早退29、15分钟以内罚款20元8上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罚款50元9商户无故停业一天按照合同约定处罚服 务10接待顾客冷淡,有损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11接待顾客态度生硬、怠慢,不使用文明用语,引起顾客不满者罚款50元 再教育严重者开除12接待顾客冷淡,受顾客书面/电话/当面投诉者罚款100元/辞退13顾客询问品牌位置、设施位置回答不准确或态度不诚恳者罚款20元14对顾客多次挑选商品或试穿表露不满者罚款30元15对顾客退换货不按程序办理,有意拖延退换货时间,使顾客不满者罚款100元16在卖场内与顾客发生激烈争吵的罚款100元/辞退货 品17不按规定上标价签或商品标价与实际售价不符罚款20元/件18柜台30、货架、商品陈列不整齐、不美观,有脏、乱、差现象者罚款20元19柜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知情不报者罚款200元/辞退工 作 纪 律20所有员工禁止搭乘观光电梯、A、B电梯及扶手电梯罚款50-200元21故意损坏公物或贵重物品照价赔偿 22发现破坏公司财产或商品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者罚款20元23非工作需要,搭乘观光电梯、乘扶手电梯者罚款20元24上下班及营业时间内出入广场,不按指定路线行走者罚款50元25上班时间内购物或下班着工装、戴工卡、提透明包到卖场购物者罚款20元工 作 纪 律 26上班时间内接待亲友长谈妨碍工作者罚款30元27非专柜人员不得在卖场长时间逗留,违者商户罚款100元28早市、收31、市交接班后在卖场内换工衣罚款30元29员工上班擅自离岗、串岗或未申请外出者罚款50元30未经批准在商铺或专柜乱张贴、悬挂、摆放POP等促销品店长或相关人员罚款50元31未经批准在营业时间内施工者,店长或相关人员罚款50元32上班佩带别人工卡者罚款50元33商户、专柜没办理任何出货手续私自出货商户罚款200元34商户、专柜没办理任何手续安排人员试工/协助销售商户罚款200元35工作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辞退36不主动配合安管员或管理人员例行检查罚款100元/辞退37不尊重领导、不服从楼层管理人员管理罚款100元/辞退38月内受处罚累计达三次者辞退其他39因过失导致店铺无法正常营业罚款201000元,32、严重者辞退2、餐饮商户:项目序号违规内容处罚办法个 人 形 象1上班不按要求着装、不按要求佩带工卡、仪容不整罚款20元2上班时间在卖场吃饭/吃糖果/嚼口香糖/抽烟等以及看书、看报、打瞌睡罚款50元3上班时间闲聊、哼唱、剪指甲、挑牙缝、挑暗疮、涂口红、挖鼻孔罚款30元4非工作需要,上班时间在卖场打电话/手机,发信息、玩电脑者罚款50元工 作 时 间5上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罚款20元6上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罚款50元7商户无故停业按照合同约定处罚服 务8接待顾客冷淡,有损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9接待顾客态度生硬、怠慢,不使用文明用语,引起顾客不满者罚款50元 严重者开除10接待顾客冷淡,受顾33、客书面/电话/当面投诉者罚款100元/辞退11顾客询问品牌位置、设施位置回答不准确或态度不诚恳者罚款20元12对顾客多次挑选商品或试穿表露不满者罚款30元13对顾客退换货不按程序办理,有意拖延退换货时间,使顾客不满者罚款100元14在卖场内与顾客发生激烈争吵的罚款100元/辞退工 作 纪 律15禁止各商户员工于广场公共区域、洗手间、消防通道抽烟、喧哗、打闹罚款50元16不爱护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者罚款30元17不爱护广场公共设施设备,在墙面、防火门等乱写乱画者罚款50元18不及时清理店内垃圾、将店内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者罚款50-200元19所有员工禁止搭乘观光电梯、A、B电梯及扶手34、电梯罚款50-200元20故意损坏公物或贵重物品照价赔偿 21发现破坏公司财产或商品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者罚款20元22非工作需要,搭乘观光电梯、乘扶手电梯者罚款20元23上下班及营业时间内出入广场,不按指定路线行走者罚款50元24上班时间内购物或下班着工装、戴工卡、提透明包到卖场购物者罚款20元工 作 纪 律 25上班时间内接待亲友长谈妨碍工作者罚款30元26非专柜人员不得在卖场长时间逗留,违者商户罚款100元27未经批准在商铺或专柜乱张贴、悬挂、摆放POP等促销品店长或相关人员罚款50元28未经批准在营业时间内施工商户罚款200元29上班佩带别人工卡者罚款50元30商户、专柜没办理任何手续私自调货商户罚款200元31不主动配合安管员或管理人员例行检查罚款100元/辞退32不尊重领导、不服从楼层管理人员管理罚款100元/辞退其他33因过失导致店铺无法正常营业罚款2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