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佳搬迁公司劳动用工工资福利及奖惩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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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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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家佳搬迁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 2 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合同制工。第 3 条职工享有取得 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 劳动安全卫生 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和职业道德等义务。第 4 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 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 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各项规章2、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 制度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 5 条职工应聘本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 周岁(必须年满 16 周岁),并持有 居民身份证 等合法证件。第 6 条职工应聘本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 7 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 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 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 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等证件。企业录用职工基本条件:没有乙肝、肺结核等3、 传染疾病;身体健康,无伤残病史;能胜任所安排(派遣)的岗位工作。第 8 条企业应创造条件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第 9 条企业提供 专项培训 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 脱产培训 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第 10 条 本人应聘时所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可靠;因虚假或遗漏信息造成用人单位误解而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本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 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后 劳动合同期限 内,用人单位可以因本人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2/13 第 11 条企业招用职工实4、行 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 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第 12 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第 13 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第 14 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关规定按“劳动合同法”执行。第 15 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 16 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5、系证明的以及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 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 17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6、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 变更劳动合同 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第 18 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 的;(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 社会保险费 的;(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5)因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的;3/13(6)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7)法律、行政法规规7、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的其他情形。第 19 条职工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 保密协议 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 20 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 满的;(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的;(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或者宣告失踪 的;(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企业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 21 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的,应当8、依照 劳动合同法 向职工支付赔偿金。第 22 条职工违反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 23 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15 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三节工作时间与 休息休假第 24 条企业执行 8 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执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执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每日连续工作不得超过11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 25 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特殊任务时,可以依9、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不得违背国家规定。第 26 条其他休息休假 按国家规定及企业劳动合同执行。第四节工资福利4/13 第 27 条职工每月平均 基本工资 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 是职工完成 法定工作时间 应享有的 岗位工资 报酬。第 28 条企业实行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协议书为准。第 29 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职工工资内部核算各班、组可指派专人负责监管,执行有偿服务。第 30 条企业以 货币形式 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结算后1510、 日前支付。第 31 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 对职工罚款,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各班、组的自行罚款,可报上级批准后作班、组费用支付。第 32 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 职工个人负担的 社会保险费;(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第 33 条企业建立正常的 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第五节社会保险第 34 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11、费 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 制度第一节职 工 守 则第 35 条遵守法制学习理解并摸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习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员工。第 36 条热爱集体和企业荣辱与共,关心企业的管理和效益,多提合理化建议,树立“团队、协作、责任”的企业精神。第 37 条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听指挥,按时优质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要按照 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支持,热情帮助领导开展工作。工作中不玩忽职守,认真负责。不造成渎职事故。第 38 条严守纪律5/13 不迟到,不早退,出 满勤,干满点。上班有任务时,不饮酒,不打牌,不打架斗殴,不在禁烟区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的事。12、第 39 条讲礼貌,重仪表,讲卫生与人相近,主动问好,不讲脏话,不流言蜚语,不论人长短,严禁用不客气的言行待人。保持衣冠整洁,注意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第 40 条尊敬客户对待客商语气温和、文雅、客商询问,有问必答,有礼有节,不收受礼品,敲诈客商。第 41 条保持廉洁不拉关系图私利,不偷窃,不循私舞弊,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打击歪风,树立正气。第 42 条严守机密不与外部人员评论本公司的一切事物,不议论外单位人员的是非,保持优良作风,坚持组织原则。第 43 条讲诚信对人以诚相待,不欺诈,对组织不撒谎,不隐瞒,不做对集体工作和人群有损害的事和行为,不口是心非,发扬事实求是的优良作风。第二节13、考勤及请假制度第 44 条为加强员工的考勤工作,切实有所遵循起见,特依据职工守则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制度。第 45 条公司各部门及班组的 考勤管理 统一接受办公室的领导,并指派专职(兼职)的考勤 人员监督、检查。第 46 条设立考勤记录及请假记录,由经办管理人员于月底或次月12 日报企业领导审查。第 47 条工作时间1、逾规定时间到工时:(1)超过 3 分钟至 15 分钟为迟到。(2)超过 15 分钟至 1 小时以内,按旷工一小时论。(3)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日论。(4)月累计迟到 4 次者,按旷工一日论。2、未按规定时间提前下工时:(1)提前 15 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2)超过 15 分钟提14、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6/13(3)月累计早退四次者,按旷工一日论。第 48 条请假1、凡请假者,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请假单是管理人员登记考勤的主要依据。2、员工因事请假应于前一日下午6 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批准后方为有效。3、请假 3 天以内(含 3 天),由班、组长审批,超过3 天者由班组长审批后报主管领导审批为准。班、组长(副组长)请假1 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审批。4、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拒的情形,不能先行批准的,须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虽经请假但期满不上班且未续假者,亦以旷工论。5、请假事由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按旷工论。6、员工出勤日月平均不得少于21 天。7、旷工:(15、1)凡未按上述 4、5 条款规定而未上班者,均以旷工论。(2)旷工半日者扣除当月工资30 元。(3)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50 元。(4)月旷工二天,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罚款。(5)月旷工三天,给予记过处理,并给予罚款,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解除合同。(6)年累计旷工七日者,给予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第 49 条轮休假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统一由各班、组安排轮休,且报办公室批准备案,不按班、组安排者以旷工论。第 50 条员工年出勤必须保证251 天,月平均 21 天。第三节劳动纪律 管理准则为保证员工有序高效安全地完成各项任务,故制定此准则。第 51 条认真学习和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严16、格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第 52 条工作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第 53 条上岗时,精神振作,衣冠整洁,过度疲劳 不上班。第 54 条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不偷懒、不怠工,不有意延误任务完成,不抢干轻便活。第 55 条工作期间,不打牌、赌博,不打闹嬉戏,不打瞌睡。第 56 条工作期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喝酒、不吸烟,保持良好卫生习惯。7/13 第 57 条爱护公物,不牟私利,不损坏,不盗窃。第 58 条搞好内、外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勾心斗角,不拉帮结派,造谣滋事。第 59 条端正工作作风,不得对同事,领导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第 60 条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不议有损企17、业形象的言行。第 61 条不强行要价,抵制管理,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第 62 条尊重客商,不得敲诈钱物。第 63 条加强组织观念,不得无理违抗顶撞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遣。第 64 条端正劳动态度,不讲 怪话,不搞小动作,引响他人工作情绪和煽动他人停工、怠工。第 65 条增强民主集中制原则 意识,对 领导管理 有不同意见,应提建议或婉转说明,不得任意谩骂和违抗指挥。第 66 条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对 附营业务 外收入的资金,要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分配,不得搞帐外分配,不得徇私舞弊,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查帐看帐。第 67 条热爱集体,不得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含不可公示的文件)或论长论短,不得同时与其18、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第 68 条增强工作责任心,不玩忽职守,不得有失职行为而造成事故。第 69 条增强文明道德观念,不在工作中打架斗殴,相互谩骂。第 70 条爱护培养新员工,不得刁难、欺诈,也不得私自请人代班顶班。第 71 条严格遵守 用工单位 工艺规范、工作规范和各项操作规程。第四节安全卫生操作准则第 72 条提高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把安全工作和职工生命安全摆在我们工作的首位。负责人要为职工负责,职工要为个人和集体负责。第 73 条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中一切行动听从领导安排、调度。第 74 条进入现场作业,精力要集中,情绪要稳定,穿戴要整齐,装束要有序,严禁穿拖鞋、打光脚。第 75 条互相19、监督,过度疲劳 者,应告知领导,劝其脱岗,不得强行作业。第 76 条装卸、搬运时一般不得少于2 人,如 高处作业,容器内作业等,管理人员或 用工单位 应派人现场监督指导。第 77 条高处作业,不得任意抛接物品,不得攀坐不安全位置(如车厢边缘等)。第 78 条对超高、超重作业,不违章,不冒险蛮干,应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对无视安全,强令指挥的应拒绝执行,并即时向 现场管理 人员及有关部门汇报。8/13 第 79 条加强员工之间团结合作,不可施展小动作,造成他人伤害。第 80 条班前作业,应对装卸用具、机械、场地及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夜间无照明作业。第 81 条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遵20、守技术操作规程,维护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未经 培训者,不得自行、单独作业。第 82 条严格遵守 用工单位 的安全生产和防火规章,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场所。严禁在工作区内非吸烟处吸烟。第 83 条严禁饮酒后上班或上班中饮酒。第 84 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下班期间严禁乘坐无牌照车辆和人货混装车辆及疲劳、酒后、超速驾驶机动车。第 85 条在装卸搬运 作业中,应注意车辆起动,货物倒塌、掉落造成伤害,不得自行操作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动力机械 设备。第 86 条根据物资的性能、形状、作业环境选用适当的工具和采用正确的装卸工艺,不能勉强操作。第 87 条严格遵守“装卸搬运 安全化学危险21、物品 操作规程”对易碎、易爆、易燃等用品,作业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撞击、甩摔,造成人身伤害和物品损失。第 88 条对有毒、易腐蚀、有辐射等危险品的装卸,必须有现场管理 人员指挥和有相关的防范措施,不得自行蛮干。第 89 条职工在 装卸搬运 过程中,有身体不适,如头昏、头晕、眼花等,应即时向领导汇报,即时应诊。第 90 条作业区域内发生事故,员工有及时抢救,保护现场 的责任,并即时向领导汇报。第五节员工奖惩制度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激励职工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第 91 条本单位员工之奖励,分表彰、记功、奖金、晋升四种,其处理如下: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表彰。(1)品22、德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者。(2)有利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3)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且有具体行为表现者。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记功。(1)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楷模者。(2)努力工作,身先士卒,群众公认且有事证者。(3)维护集体,团结同志,帮助员工且有行为者。9/13(4)及时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表现者。(5)爱岗敬业,争当一流,作出贡献且有事证者。3、有下列情况之一,可选拔晋升。(1)记功在两次以上者。(2)品德端正,办事公正,业务表现有卓越的,才能且有表现者。(3)敢于抵制歪风邪气,举报有损企业利益行为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4)组织观念强,能团结员工且有事迹表明者。(523、)爱岗敬业,工作有特殊贡献,使公司增加效益或减少损失有重大表现者。(6)团结员工有 组织能力 者。4、上述奖励,均可发放奖金,奖金之数额视实践贡献之价值决定,所谓晋升,一是奖金幅度增大;二是可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第 92 条员工之惩戒分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合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1)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者。(2)安全意识不强,上班穿拖鞋、打赤脚,行为不检。(3)劳动态度不端正,工作消极,精神萎靡,效率低下(如工作中拖延等)。(4)工作场所打牌赌博并影响工作的。(5)随心所欲,自行讨价还价,影响企业声誉 和工作开展的。(6)流言蜚语,讲 怪话,影响他人工作和企24、业形象的。(7)自由散漫,串岗影响企业和他人工作者。(8)对客商不恭,乱收其费用者。(9)违反安全操作准则者。(10)违反 用工单位 各项规章制度。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记过。(1)警告处分两次以上者。(2)有旷工行为者。(3)因工作渎职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影响企业生产和工作秩序者。(5)违抗、顶撞现场管理 人员及 用工单位 管理人员,不听从工作安排和调遣者。(6)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侵吞或瓜分集体和企业利益者。(7)在非吸烟区吸烟者。10/13(8)酒后上班或上班时饮酒。(9)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者。(10)对同事有胁迫、恫吓、25、欺骗行为或发生口角者。(11)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12)严重违反安全操作准则而造成损失者。(13)故意对外泄漏公司不宜公开的信息和经济秘密。(14)未遵守 用工单位 工艺规范、工作规范和各项操作规程者。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1)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符合解除劳动合同 条款的。(2)不听劝告,旷工行为严重的。(3)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的。(4)恶意行凶、打架,任意谩骂上级主管人员的。(5)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不听从工作安排和调动的。(6)有煸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7)触犯刑律者。(8)有二次 记过处分 者(含二次)。(9)散播有损公司的谣26、言,而严重妨害工作秩序者。(10)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不听劝告者。(11)本单位员工亲属参与闹事未听从劝告者。(12)非法占有 公司、同事、顾客及用工单位 财物者,除 解除劳动合同 外,情节严重者报有关单位处理。4、上述惩戒均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50 元(其他制度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给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含无形财产)应予赔偿。第 93 条对员工的奖惩,由职工所在班、组根据本制度的有关条款提出书面意见,提交办公室,报送经理审批后执行。第 94 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的事项,经调查了解后,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第 95 条班组内在坚持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对员工的罚款27、上交财务后可返回该班组作集体事业费用支付,企业领导人在检查各班组工作时,对员工的违纪罚款,各班、组长应负 连带责任(含罚款)。第 96 条班、组在工作中有管理不力的,班、组长可引咎辞职。4、员工遵守制度11/13(1、)每个员工应该遵纪守法,做合格合法公民。(2、)公司员工应着装整齐,熟悉公司各项收费标准。公司车辆应车貌鲜亮,体现公司完好形象。(3、)搬运过程当中,搬运工人应服从班组长指挥,协调一致。(4、)对待客户应和气,严禁偷、拿、索要客户财物。爱护公司,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说,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5、)对待业务无大小、贵贱之分,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业务。(6、)28、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问题应及早反映解决。(7、)干活过程中,在客户家中不抽烟;在楼道中不打闹;在行车中不向车外抛弃废物。爱护客户财物,对客户物品做到不丢、不损。(8、)中午期间严禁喝酒。(9、)工作当中严禁发生打架、吵架现象,严禁未经公司统一私自丢活,降价。(10)全体员工应同心同德,共同遵守各项章程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对外形象。5、员工住宿管理制度:(1、)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2、)住宿员工必须物品摆放整齐,保持个人及宿舍卫生。个人卫生差劲的取消当月优秀员工评比资格。(3、)离职员工须经行政管理人员批29、准方可离开并对宿舍公共用品损坏的进行赔偿。(4、)晚上下班后,做完个人私事后,应及时回到宿舍。(5、)在宿舍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休息。(6、)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非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有违反将严格处理。(7、)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双倍赔偿。(8、)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主管进行安排修理。(9、)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将严格处理。(10、)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发现给予记过,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11、)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30、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12)住宿员工应配合宿舍长等人事管理人员的安排。6、员工餐厅管理制度:(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12/13(2、)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早餐:07:007:40 中餐:12:00 12:30 晚餐 17:30 18:00 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3、)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和保安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备、一人打多份。(4、)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防碍邻桌。(5)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6、)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31、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7、)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7、餐厅内禁止吸烟。(1、)凡协力洽公人员,可在餐厅就餐,但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 15:00 以前通知厨房,由洽谈部门干部带入餐厅就餐。(2、)各部门如晚间加班至23:00 或启动夜班,须在下午16:30 前通知厨房,以便厨房准备工作,逾时报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门管理自行解决工作。(3、)每月一日及十五日实行加餐制,用餐者须持票进行加餐。第四章保密制度 与竞业限制第 97 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第 98 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32、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 的事项。第 99 条严格遵守企业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 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 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第 100 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第 101 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第 102 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第五章附则第 103 条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 104 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13/13 第 105 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第 106 条本制度通过 职工代表 参加(或全体职工)讨论,向全体职工公布。第 107 条本制度自 2017 年 3 月 18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