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开企业园前期物业管理合同.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71041
2024-12-16
7页
57.50KB
该文档所属资源包:
产业园物业管理方案管理合同资源包下载
1、中开企业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新乡市中开置业有限公司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郑州晖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甲方就中开企业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选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 工业园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配电系统、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设备、电梯2、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6、车辆行驶、停泊及交通秩序维护管理(不包括车辆保管责任);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8、装饰装修服务管理;9、社区文化娱乐活动;10、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11、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3、它事项;12、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三 年。自2014年5 月 1 0 日起至2017年 5月 9 日止。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审核乙方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对乙方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缴催改措施;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4、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负责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处理物业保修问题;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甲方承担自用面积及配套服务场所的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公共分摊费用;8、按期足额缴纳未售出房屋的物业管理费;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客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5、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组织实施;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7、每年至少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管理费用收支账明细;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6、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有关财产,各类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13、完成甲方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第六条管理目标1、有完善的物管方案;质量管理、维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服务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业务素质好,服务专业、主动、热情;2、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时,运行维护记录完备;对设施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3、物业服务内容、7、收费标准以及所提供的特约服务、代办服务的项目和收费在企业城或服务中心显著位置进行公示;4、采取入户走访、业主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与业主进行,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业主回访率100%;5、按规定做好门岗、巡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各种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宣传工作定期、持续;6、公共区域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日产日清;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展开消杀工作,做好环境保持的宣传工作;7、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定期浇水、施肥、修剪;保持绿地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1、 独 栋: 1 元/平方米/月 临街商铺: / 元/平方米/月 标准化厂房: 1.2 元/平方米/月 酒店8、式公寓: / 元/平方米/月 2、甲方承担空置物业面积的物业管理费。 3、甲方负责在需要时协助乙方与业主沟通筹措房屋维修基金。4、物业费按季度收取,甲方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20日前(含20日)将该季度的物业管理费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该支付款项以乙方财务收据载明的日期或银行收款之日为付款日。甲方如不能按此规定日期支付物业费,则视为逾期支付,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 五 的违约金。5、管理服务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第八条收款收费项目约定1、甲方委托乙方与中开企业城所有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负责向企业进行相关的解释工作及协助乙方办理9、相关手续,由乙方直接向中开企业城所有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装修管理费和装修保证金及其它约定费用;2、乙方无法处理的收款收费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10、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条 其他事项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甲乙双方如解除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无疑义则合同自动顺延。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七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人: 代表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