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方案(2024-2035年)(4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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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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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 年 8 月启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启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2420352035 年)年)启东市城市管理局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前前 言言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以及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江苏省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2-22、030 年)等,启东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编制启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 年),旨在指导系统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合理布局处理设施,加快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启东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规划期限为 2024 年至 2035 年,规划范围包括启东市市域。目目 录录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1第一节 发展基础.1第二节 现状综合分析.5第三节 面临形势.7第二章 发展目标和需求预测.9第一节 指导思想.9第二节 基本原则.9第三节 规划 目标及指标.10第四节 产生量预测.13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15第一节 3、主要任务.15第二节 重点工作.32第四章 保障措施.351第一章第一章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第一节第一节 发展基础发展基础一、现状产生量近年来,启东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指示要求,按照省和市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分流处置,全市已基本形成了“工程渣土回填利用、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装修垃圾分选处置利用、工程泥浆干化再利用”的分类处理模式。根据各地报送的数据统计,启东市现状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 392 万吨,其中工程渣土产生量约 360 万吨(4、均为一般建设工程产生,无地铁盾构工程),拆除垃圾产生量约 12 万吨,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产生量约 20 万吨;启东市现状建筑垃圾年综合利用量约 385 万吨,其中工程渣土利用量约 360 万吨,拆除垃圾利用量约 11 万吨,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利用量约 14 万吨。二、收集运输体系在源头管理方面,启东市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监管,要求工地四周设置围挡、渣土车密闭运输、出入工地车辆清洗、2施工工地内部道路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新建住宅小区装修垃圾收集点按照南通市城市房产项 目配建环卫设施设置标准(试行)(通城管发202122 号)建设,每处收集点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50 平方米,封闭式5、收集点层高不低于 4.5 米,半封闭式收集点设置高度不低于 2 米的封闭硬质围挡、可开关的大门以及顶棚等防雨防晒设施。在运输管理方面,印发启东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办法(启行审201783 号)、启东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办法(启城管发201826 号),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符合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条件的企业纳入启东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考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年度企业目录。运输企业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 20 辆10 吨以上属本地本企业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已安装符合标准的密闭装置、车载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行驶及装卸记录设备并设有实时6、监控平台调度系统等。启东市共有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运输企业 13 家,大中型运输车辆 168 辆;装修垃圾运输企业 1 家,为启东交投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城区装修垃圾运输,拥有大中小型运输车辆 17 辆,车辆均安装车载智能终端,装满后到环卫管理所或中转站过地磅后送至启东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3三、处理处置体系启东市目前已建成 3 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现状启东市城区范围内集中收集的全部装修垃圾和部分拆除垃圾,送至启东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进行处理,按照特许经营模式运营,年处理规模为 30 万吨(拆除垃圾 15 万吨/年,装修垃圾 15 万吨/年);为保障企业可持续运营,根据项 目运营特7、许经营协议,按年处置量 10 万吨保底计费,处理费用 100 元/吨由市财政支付。已建成东海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年处理规模为 40 万吨;吕 四港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年处理规模为 30 万吨。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建筑垃圾非正规消纳点治理工作,制定了启东市非法垃圾消纳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启城委办20238 号),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建立消纳整治全流程管理清单,对照排查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验收合格一处、销号一处,全面推进落实建筑垃圾消纳点专项整治,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针对个别村庄存在的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情况,制定了镇(园 区)8、村建筑垃圾管理措施,督促区镇落实主体责任,实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严把“入口关”。4四、管理体系在 日常监管方面,启东市加强渣土车 日常管理,严查运输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撒漏、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2023 年,共计巡查 464 辆次,立案查处 36起;严厉打击跨区域偷运建筑垃圾行为,坚持“部门协同、外防输入、内防偷倒”原则,多部门联合开展跨区域偷运专项整治行动,公安、城管、生态环境部门召开部门联席、研判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重点案件和重大线索联查联处联控,在全市高速卡 口安排属地人员夜间值守,进行夜间布控、可疑车辆追踪、倾倒点锁定,建立以综合执法巡查网格和村9、(居)属地网格为单位的立体防控网络,多部门联合查获跨区域运输固废车辆 23 辆。在许可管理方面,严格实行渣土许可证管理制度,渣土的产生企业须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渣土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须办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资格证书并录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目录,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及建筑垃圾装运总包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发包给 目录之外的企业,渣土消纳场所须办理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证。印发启东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流程的通知(启城委办20246 号),规范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和居民小区(村庄住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处置流程,进一步明确城管部门、5属地政府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筑垃圾监管责任。在管理平台建设方面,10、启东市依托南通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智慧化监管。渣土车运输过程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控,功能包括车辆定位功能、视频监视功能(监视范围覆盖驾驶室、车辆前向、货厢顶部、车辆后方及右侧盲区)、货厢监测功能(可实时检测货厢顶盖密闭状态)、远程报警记录功能、以及车辆行驶状态监测等,车辆发生运输违规情况时,车载终端触发警报并主动上报至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生不良驾驶行为时车载终端会触发警报。第二节第二节 现状综合分析现状综合分析虽然启东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源头管理、中间运输、末端处置、全过程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现状底数方面。工程渣土产生面广量11、大,且相关部门未提供相关底册清单,致使工程渣土产生量难以准确统计;拆除垃圾、工程泥浆同时涉及住建、交通等领域及不同管理主体,多数通过市场自行消纳,集中处理率较低,产生量仅能通过拆除面积、新建建筑面积等基础数据估算。源头减量方面。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开发建设方式尚未根本转型,不少建筑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被拆除。部分建筑施工和装修行业精细化程度低,组织方式落6后,仍在沿用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和分割转包的碎片化管理模式,导致施工现场产生大量建筑废料。前端建筑垃圾未按照轻物质、木材、金属、混凝土块等分类堆放,末端处置设施分选成本大大增加。收集运输方面。前端收集方面,装修垃圾收集点建设标准未严12、格执行,老旧小区收集点难以设置。拆除垃圾和工程泥浆运输车辆尚未制定统一标准。乡镇建筑垃圾转运场地尚未出台建设标准,多直接利用空地堆放,场地未硬化也未建立管理台账。处置利用方面。近年来随着城市拆建速度放缓,拆除垃圾产生量减少,形成了部分企业“吃不饱”现象。装修垃圾收费制度不够健全,处置费用仍然主要依赖政府财政,受政府财政压力影响,加上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不完善,进而影响处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工程渣土方面,存在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消纳场地多由运输单位自行寻找,影响了本市范围内工程渣土规范调配效率。全程监管方面。建筑垃圾管理涉及城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13、跨区域处置利用的还涉及不同地区监管联动,但目前部门协同和区域联动机制不完善,未能形成覆盖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全流程的监管体系,缺乏覆盖产生、运输、消纳、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平台。7第三节第三节 面临形势面临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部署“无废城市”、垃圾分类、固体废物进 口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强调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面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面临着新的形势。一是治理政策制度保障更加完善。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14、”,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无废城市”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等重要部署深入推进,为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力抓手。二是建筑垃圾行业发展正在转型。随着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城市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建筑垃圾产生的类别、特性将会发生一定变化。预计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泥浆产生量将逐步减少,随着城镇化率和人口的增加装修垃圾产生量将有所增多。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需要从重末端治理向重源头治理延伸,从重设施建设向重运行管理转变,从重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向工程垃圾、拆除15、垃圾、装修垃圾全面收集8处置拓展。三是建筑产业变革带来新的机遇。建筑业绿色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等产业变革,对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综合利用产品利用,提供了有利的发展契机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城市建筑垃圾作为产生量巨大的固体废弃物,加强其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也有利于促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四是城市管理创新驱动综合施策。建筑垃圾治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随着城市管理理念的深化创新、法规制度的不断健全和科学技术的持续赋能,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体制机制、治理方式和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将有利于解决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速、泄漏遗撒、偷倒乱倒等违规运输处置问16、题,推动行业治理效能的整体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9第二章 发展目标和需求预测发展目标和需求预测第一节第一节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坚持科学防治、系统治理,推行绿色建造、加强污染防治、强化资源利用,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全类别、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助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无废城市”提供有力支17、撑。第二节第二节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规划引领,系统治理。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建筑垃圾产生、消纳和资源化利用现状,统筹布局推进建筑垃圾转运、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区域协同利用、设施共建共享。坚持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加强建筑垃圾全类别、全过程治理。减量优先,循环利用。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趋势,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就地回收利用。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提高设施建设水平,促进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保障处置安全,10防止污染环境。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行业技术装备水平,18、增强设施运行质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资金、土地、税收、综合利用产品利用等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引导行业向规模化、规范化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科技赋能,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全过程信息化监控和追溯机制,提高信息调度、自动监管、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规划目标及指标规划目标及指标一、规划目标源头分类减量、中转规范管理、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格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建立,行业治理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得到全19、面加强,工程渣土回填利用、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装修垃圾分选处置利用、工程泥浆干化再利用的分类处理体系全面形成,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显著提升。源头减量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不包括工程渣土、11工程泥浆),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 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收集运输环节更加安全有序和绿色环保。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达到 100%,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 100%,车载卫星定位安装率达到 100%,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得到积极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实现分类收集、应收尽收、分类运输。建20、筑垃圾处置水平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统筹规划建成一批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二、规划指标表 1规划指标表序号名称指标值(%)1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5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903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1004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1005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1006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10012指标解释1、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计算方法:(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量+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工程渣土综合利用量)(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四类产生量(估算)100%。指标解释:该指标用于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减少资源、能源和其他建筑材料的开采和生产过程21、产生的碳排放,集约土地。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计算方法:(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量+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产生量(估算)100%。指标解释:该指标用于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能源和其他建筑材料的开采和生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3、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计算方法:城市按照规划标准规范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数量建筑垃圾处理场所总数100%。指标解释:该指标用于加强建筑垃圾安全处置和规范消纳。4、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计算方法: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车辆数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总量100%。指标解释:该指标用于加强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减少抛洒滴漏,降低扬尘污染22、。5、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计算方法: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数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总量100%。指标解释:该指标用于加强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加强运输监管,杜绝非法消纳。6、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计算方法:申报并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的建筑垃圾量建筑垃圾总产生量100%。指标解释:该指标用于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综合利用和规范消纳。13第四节第四节 产生量预测产生量预测一、预测方法采用面积估算法、指数平滑预测法、曲线拟合法对启东市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进行测算。依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江苏省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2-2030 年)并结合启东市现状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指23、标制定如下:1 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产生 200-300 吨工程垃圾;1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产生 0.5-0.8 万吨拆除垃圾;平均每户每年产生 0.5-0.7 吨装修垃圾。一般建设工程工程渣土产生量指标需结合现场地形、设计资料及施工工艺等综合确定;关于工程泥浆的产生量预测,目前尚无较为理想的估算方法,一般在工地内干化后作渣土处理,暂无专门的统计数据,本规划不对工程泥浆的产生量进行预测。二、产生量预测依据近年启东市新建建筑面积统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放缓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预测规划期内新建建筑面积平均每年为 200 万平方米;根据近年房屋拆除面积统计,并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开展,预测规划期内房屋拆除24、面积平均每年 15万平方米;根据启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至 2035 年,市域常住城镇人口约 80 万人。预测至规划期末,14启东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 230 万吨,其中工程渣土产生量约 200 万吨(均为一般建设工程产生)、拆除垃圾产生量约9 万吨、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产生量约 21 万吨。15第三章第三章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第一节第一节 主要任务主要任务一、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全过程管理制度。结合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修订及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尽快建立启东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25、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防止污染环境。城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探索产业健康发展路径。持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向产业化方向发展,鼓励建筑垃圾示范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开展再生骨料强化技术、专用添加剂技术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研发,提高综合利用产品附加值,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成熟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支26、持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申报绿色建材标识评价。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交流、技能培训和推广活动,不断16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化水平。推广再生产品应用。明确推广责任,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工程造价管理单位定期发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市场指导价;市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应分别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划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应用部位和产品种类,由市住建局统一对外公布;市财政局负责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市数据局将此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抽检27、力度;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工程监管权限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规定使用比例,政府财政性资金及国有单位资金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设、市政园林、道路交通、河道水利等建设工程,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前提下,按照南通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种类及应用工程部位要求,率先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指定工程部位选择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替代使用比例不低于 8%,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指导价;本市混凝土企业生产 C25 及以下强度混凝土的,应按照住建部再生混凝土结构技术标准相关要求,在确保质量基础上,合理使用再生骨料。抓住关键环节,各级政府性工程建设单位应在设计任务28、书和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说明中载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工程部位和产品种类、数量;施工图审查单位对设计文件中是17否涉及相关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理工作职责;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情况。二、建立完善工作管理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各类建设、拆除和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渣土、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泥浆的分类标准,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并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工程渣土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山修复、复垦复耕29、或者砖瓦制品生产等。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应设置规范堆放场所且按照不同组分分类堆放,鼓励装修垃圾按照组分分类投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应当优先资源化利用,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砌块、墙体材料、道路材料等产品,确实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置。工程泥浆采取就地固化或集中固化方式,脱水固化后含水率低于 40%,并符合建筑垃圾相关处理技术标准和相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要求的参照工程渣土进行处理。城管部门应当会同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分类利用工作。严格核准制度。严格落实房屋拆除工程、河道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道路交通类30、工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政许可工作,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利用和处置单位18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泥浆应当向城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理核准文件。建设单位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在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开工二十 日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拆除工程备案文件,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载明建筑垃圾产生地点、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处置计划等事项),运输合同、消纳合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城管部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踏勘意见做出行政许可决定,31、并将审批结果录入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结合建筑垃圾管理实际,装修垃圾运输实行备案管理,装修垃圾产生人需向城管部门办理装修垃圾运输处置备案手续,装修垃圾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凭备案确认意见书开展运输、处置业务。加强应急和安全管理。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理活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安全监管,加强监督指导,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利用和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防护,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道路运输、堆体稳定性、环境污染评估,以及安全操作培训等主体责任。从事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32、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专业培训,建筑垃圾处理工程应按规定配置作业机械、劳动工具与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垃圾处理工程19应设道路行车指示、安全标志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志,建筑垃圾堆放、堆填、填埋处置高度和边坡应符合安全稳定要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的应急和安全管理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建立执法联动统筹机制。建立城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对接,畅通案件线索移交通道,重点加强建设工地、渣土消纳场和运输线路的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完善板块协作和跨区域合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的合力33、,及时发现、打击建筑垃圾跨境偷倒乱倒等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安全。联合执法牵头部门承担组织责任,负责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明确协同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案件办理期限,协调执法问题的处理,统一发布执法信息,督促、检查协同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协同部门和单位承担配合责任,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管理、作出行政决定。三、加强源头减量工作明确源头减量责任。市人民政府建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实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管理。住建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会同城管、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利用处置、排放限额等措施,将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分类利用处置纳入文明施工34、 内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 目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原则20上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300 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 2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和措施纳入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以及相关合同文本,并将建筑垃圾减量所需费用纳入工程概算;设计单位应当改进建设工艺,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建筑垃圾的产生,鼓励设计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和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开展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体系,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35、集、存放并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制定源头减量措施。实行新型智慧建造方式,鼓励建设单位结合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技术,积极推广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将预制装配率目标纳入招标及合同文本中,不断推动“三板”(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应用。做好设计深化和施工组织优化,积极运用无人机遥测、BIM 等技术进行建筑垃圾产生量的可视化测算应用研究,施工单位结合 BIM 技术和智能化技术模拟施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强临时设施重复利用,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采用可周转、可拆装的装配式临时用房,施工现场采用标准化、可重复利用的作业工棚、试验用房及安全防护设施,鼓励采用装配式36、场界围挡和拼装式临时道路板。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鼓励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等工21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四、建立完善收集运输体系落实处理方案备案。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施工单位均应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城管部门备案。其中工程项目有多个施工单位的,由总包单位作为备案主体;无总包单位的,由与建设单位有直接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分别作为备案主体。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施工单位基本信息、工程概况,建筑垃圾产生量、种类,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利用、排放控制、突发应急处置等措37、施和责任人,就地利用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清运工期,建筑垃圾运输、利用、处置的委托意向书或者委托合同等。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种类、清运工期、终端去向等内容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单位应当督促工程施工单位依法报送、组织实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规范施工现场排放。建设工程和房屋征收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按照建筑垃圾相关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审批事项;在工程招标或者发包时,应当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和分类管理的具体要求。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许可的运输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明确建筑垃圾运输量、运输责任、运输费用、消纳场所或者受纳地点,不得38、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许可的运输单位运输。建设工22程的施工单位应当配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人员,按照分类方案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及时回填工程渣土、清运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回填或者清运的,落实防尘、防渗、防滑坡等措施;对工程泥浆实施浆水分离,规范排放,原则上应当进行干化处理。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配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人员,按照分类方案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对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落实回收利用措施;及时清运各类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防尘、防渗、防滑坡等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三十 日 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在施工工地出 口应设置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冲洗和排水、沉淀设施,车辆冲洗39、清洁后方可出场,设置视频监控、车牌识别、计量称重等设备,记录车辆出入以及建筑垃圾种类、数量等信息。明确装修垃圾收集责任。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装修垃圾,并承担运输、处置等费用。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实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村(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自行管理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管理单位或者产权人为管理责任人;不能确定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40、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区内23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按照规定设置装修垃圾集中收集点,督促指导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投放,劝阻、制止违法投放行为;及时将装修垃圾交由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清运,公示装修垃圾运输单位明细、收运处置成本等信息。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时间、地点、规模等信息告知管理责任人,不得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装修垃圾及时投放到装修垃圾集中收集点或者交由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优化装修垃圾收集方式。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投放至装修垃圾收集点,装修垃圾收集点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组织清运,并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41、措施保持环境整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装修垃圾收集点的规划设置应与各类房产开发、改造项 目 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核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装修垃圾收集点建设要求,对列入规划布点的点位应在规划条件中注明其产权在建成后交给城管部门;房产项目规划报建和施工报建时应单独列明装修垃圾收集点配建情况,房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安排城管部门参与;每个房产开发、改造项目至少建设一处装修垃圾收集点,住宅区可结合规划户数每户不少于 0.06 平方米核定,每处收集点 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50 平方米,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四周围墙高度不小于 4.5 米,应加设顶棚并安装喷淋等抑尘装置,42、设置明显标志和分类暂存要求。已建的居住区(含住宅 区、集中或者零散居住区等)、公共场地、公共场所、经24营场所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因地制宜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现状住宅小区中增设的装修垃圾收集点实行规划许可豁免制度,不具备设置标准化装修垃圾收集点的现状住宅小区应设置装修垃圾临时收集点,装修垃圾临时收集点地面应硬化处理,四周设置围挡,设置明显标志和分类暂存要求。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的,由所在社区集中设置装修垃圾收集场所。鼓励采用提前预约、定时收运等方式收集装修垃圾。规范设置转运调配场。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求结合建设用地设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选43、址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在耕地、林地、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设置。转运调配场应设置连续性实体围挡,高度不小于 3 米,出入口处设置统一标示牌;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堆放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 3 米;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雨水导排要求;应采取有效的抑尘防尘措施,场内通行道路及堆放场地应当硬化,进出 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喷淋雾炮等装置并在作业时开启,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遮盖;需要安装称重、视频监控等装置,相关数据需接入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转运调配场需有专人全天候管理,运输车辆凭相关证件入场,做好进出台账,登记进出建筑垃44、圾重量、种类、来源、去向,自觉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进场建筑垃圾应根据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及其细分类堆放,并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25严禁接收有毒有害垃圾、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或混有上述种类垃圾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具体选址由各镇(街道)负责,初步确定后报市城管局实施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规范运输企业准入。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具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定数量的自有运输车辆、装载车辆及其驾驶员的证明材料;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者45、船舶营运证以及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规范的材料;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的证明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厢尾部安装放大反光号牌、车身侧面喷涂企业名称等明显标志;安装使用密闭运输装置、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倾废动态监管仪等设备,并接受城管部门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的监控。推动车辆配备优化更新,大力发展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推动运输车辆安装车载防碰撞和助刹系统、智能限速装置、超重警示装置、密闭提醒装置等,提高运输车辆安全性和环保性。加强运输企业考核。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评价规则,健全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将46、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纳入涉事单位的不良信息信用档案。对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月考核、季点评、年评26级制度。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月度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实行约谈、中止、重点监管制度,被重点监管企业在重点监管期限内暂停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手续,车辆停止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对于情节严重的撤销行政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月度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实行重点监管制度,责令限期整改,被重点监管车辆在重点监管期限内暂停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手续,停止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实行联单化运输。施工单位或者运输单位应当选择市城管部门批准设置的中转调配场所、资源化利用场所、固定填埋场所或者批准的受纳地点47、处置建筑垃圾,并签订消纳合同,建立由产生单位、核准部门、运输单位、终端企业等共同确认的多联单制度。明确多联单记录的信息内容(建筑垃圾种类、数量、车辆号牌、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终点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地址等)。指导运输企业根据多联单注明的线路、时间和地点,运送建筑垃圾至指定场所,并向终点管理单位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提交经各方会签的多联单,由终点管理单位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核实、确认多联单信息。多联单应记录完整的会签信息,运输结束后由各相关单位备份并存档。五、建立完善处置利用体系提高处置设施运营水平。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污染防治、消防、安全生产、市容环境卫生管48、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应当取得27土地使用证明,具有工艺流程、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等,具有三名初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具有设备管理、生产运营、环境卫生、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计量统计等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具有与工艺相对应的摊铺、破碎、筛分等机械,具有排水、消防等配套设施。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应当按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加强设施标准化建设,严格控制废气、废水、粉尘、噪音污染,提高处置企业的运营质量。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建筑垃圾来源、种类、数量、产品去向等信息并将信息传输至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不得擅自关闭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不得接收未经核49、准或者与核准不相符的建筑垃圾,不得擅自接收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分选出来的可回收物由处置单位自行处置,有害垃圾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轻物质由市城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焚烧处置。市城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定期核对轻物质去向,统计分析运行数据并总结工作成效和问题。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要按照规划有序推进,杜绝重复建设,防止产能过剩;因地制宜发展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作为固定式处置设施的有效补充。鼓励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纳入特许经营管理范围,明确特许经营准入条件,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有技术、有实力、能处置各类建筑垃圾的企业,授予一定期限的特许经50、营权。推行拆处一体化管理。房屋拆除工程承包单位宜具有相28应施工资质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不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的施工企业,宜与具备该能力的企业联合承包房屋拆除工程。拆除垃圾资源化处置费用纳入征收拆除项 目成本,并在承包合同中明确。拆除项目实施前发包单位应会同承包单位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方案,拆除工程完成后发包单位应向市城管部门提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情况报告,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建筑垃圾去向。拓展工程渣土消纳途径。推动工程渣土就地就近消纳利用,拓展在矿山修复、道路建设、土地复垦等重大工程中有效利用。在部分工程项目或道路建设中以提升基础标高的方式,提高工程渣土就地回填量,减少工51、程渣土外运;对非正规工程渣土堆场进行改造,根据其堆积特点改造成假山、绿地,把非正规工程渣土堆场变成群众休闲场地;结合矿坑、采石坑和宕 口等场地的生态修复,按照矿坑生态修复标准回填工程渣土。建立城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配合机制,结合建筑工程建设、道路施工、园林绿化、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项目用土需求,制定年度用土需求清单。以市场化为前提,畅通全市工程渣土利用通道,打通区域间壁垒,根据项目的时间节点合理进行调配,增大工程渣土市内消纳能力,通过“就近利用+区域统筹”处理工程渣土。规范工程泥浆处置。落实建设(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大力推52、行工程泥浆源头干化处置,具备干化条件的工地鼓励使用源头干化设备,对于现场不具备干化条件的工地可结合29附近工地干化设施统筹处置。干化处理后的工程泥浆含水率应低于 40%,经检测无毒无害并符合生态环境相关要求后可参照工程渣土进行管理。鼓励建筑垃圾就地利用。鼓励建设(施工)单位就地资源化利用本单位排放的建筑垃圾,施工现场无法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当委托经许可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进行再生利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应具有分拣、破碎、筛分、除尘等功能,并满足环保要求,处置单位应制定粉尘、噪声、废水等重点污染物监测计划,组织实时监测,监测结果留档备查。村民建造、装修、拆除房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53、可以按照就地就近处理原则,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各村村委会要明确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点应设置围墙、围挡、降尘等基本设施,配有防尘、防污染措施,村民建房、装修前与其签订建筑垃圾处理协议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建筑垃圾的堆放、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加强指导和监督,鼓励村规民约对村内建筑垃圾的堆放、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进行规范和约束。六、建立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完善智慧监管平台。强化科技赋能,聚焦两端一线,增设智能摄像头等前端感知设备,推动建筑垃圾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完善黑车溯源、偷倒溯源、运输通行证轨迹比对等智能化应用场景,建立集方案备案、产生源监管、运输监管、终端监管、智能调54、度、考核执法、视频监控等于一体的综合30监管平台。打通城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各部门信息壁垒,高效处置跨部门建筑垃圾监管问题,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应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平台应实现车辆和物料进出管理等功能,并将相关数据接入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严格运输过程监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城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目录库,按照颁布申报标准、申办运输核准、公布单位目录、动态目录更新等程序,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车辆监管。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55、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得在批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地点以外倾倒建筑垃圾。取得许可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承运建筑垃圾时,随车辆携带核准文件,车辆应按照核准的时间、路线运送,车辆全程密闭运输,不得沿途遗撒,不得超载超限,保持车辆干净整洁,标识、号牌清晰,保持车辆卫星定位、行驶及装卸记录等装置正常使用。公安、交通部门应当将核定的建筑垃圾运输时间、路线以及车辆号牌等信息,共享至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城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建筑垃圾的运输时间、线路、载重、装卸点等实施监督管理,发挥公安、交通等部门车辆监管系统等信息化技术优势捕捉违56、法线索,采用“人防+技控”模式,加强运输监管执法。加强国省道、高速出31入 口、航道、码头、交通闸 口的常态化检查,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时核验准运许可和同意接收证明,对未能提供相关手续的依法依规予以劝返、暂扣或查处。建立跨区域监管制度。建立市级重大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跨区域消纳点位联合勘察制度。由市城管局牵头,对建筑垃圾跨区域处置的,联合建设施工单位、运出地城管部门、接收地城管部门及当地镇(街道)政府相关人员,对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点位现场勘察,确认符合法定要求、并由接收地镇(街道)政府在分类处置方案上加盖公章运出地城管部门方可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同时,接收地城管部门加强监管,定期到消纳处置点位现场57、查看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运出地城管部门,实现全过程监管。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外来客土专项督查工作,部署专项督查行动,强化督查促管理。整治存量建筑垃圾。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查、网格化巡查、信息化平台监管等手段,重点聚焦路网交织、城郊结合、板块毗邻部位和山边、水边、路边等“三边”地带,紧盯闲置地块、拆迁空地、农田林地、废弃厂房、矿山宕 口等区域,强化部门联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和协同处置机制,组织对存量建筑垃圾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存量清单,实施分类整治,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存量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堆放点加快实施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存量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堆放点,有条件58、的实施调剂消纳,无法实现调剂的开展就地生态修复。加强存量建筑垃圾堆体安全监32测,排查堆体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堆放点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实施临时加固整治并尽快清除。第二节第二节 重点工作重点工作一、近期重点工作1、按照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启东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实现经营有序化、检查考核制度化、行业监管规范化。2、整治存量建筑垃圾。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和协同处置机制,组织对存量建筑垃圾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存量清单,实施分类整治,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3、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办证程序。继续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遏制抛撒滴漏、带泥行驶59、等违法行为发生,实现清洁、规范、安全运输,维护城市道路环境秩序。4、夯实全市域装修垃圾的收运体系,做到装修垃圾应收尽收。新增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规范装修垃圾处置,强化督查考核,使装修垃圾收运处置步入正轨,提高全市装修垃圾集中处理率。5、做好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要求运输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运输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车辆维护,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检查形成常态化。6、逐步规范设置转运调配场。各乡镇建筑垃圾转运调33配场按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实行审批备案管理,由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实行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二、项目建设规划保60、留现状启东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年处理规模为 30 万吨(拆除垃圾 15 万吨/年,装修垃圾 15 万吨/年);规划保留现状东海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年处理规模为40 万吨(拆除垃圾 30 万吨/年,装修垃圾 10 万吨/年);规划保留现状吕四港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年处理规模为30 万吨(拆除垃圾 20 万吨/年,装修垃圾 10 万吨/年)。考虑现状 3 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分布和运距,规划在汇龙镇建设中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解决汇龙镇及周边乡镇建筑垃圾处置需求,年处理规模为 20 万吨(拆除垃圾 10万吨/年,装修垃圾 10 万吨/年)。规划城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中转调配场(61、在建,位于海洪路),占地面积 0.7 公顷,新增投资 400 万元。各乡镇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可利用收储用地、闲置厂房等设置,也可与大件垃圾分拣中心等其他环卫设施合并设置,临时设置的转运调配场所在地块如需出让,设置单位须将场地内建筑垃圾清理干净。34表 2启东市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设施表序号设施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王鲍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王鲍镇迁建2合作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合作镇迁建3吕四港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吕四港镇新建4南阳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南阳镇迁建5北新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北新镇迁建6寅阳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寅阳镇迁建7海复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62、场海复镇迁建8东海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东海镇迁建9近海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近海镇迁建10惠萍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惠萍镇迁建11启隆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启隆镇迁建12城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中转调配场城区新建35第四章第四章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垃圾管理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建立协调机制,研究处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城管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行为的指导、监督、考核,依法对建设工程、拆除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垃圾排放以及发生在城市道路上的建筑垃圾运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市住建、水务、交通、属地政府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建63、设工程、拆除工程等施工现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同市城管部门对建筑垃圾排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市住建部门应协同市城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处置装修垃圾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监督落实冲洗保洁措施;指导区镇对储备待开发地块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围护措施,防止成为建筑垃圾倾倒场所。市交通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其车辆运输经营行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对运输企业的运输经营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市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确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行驶时间、路线,依法对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64、责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所、资源化利用场所、固定填埋场所的规划选址;负责市级收储地块的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围护措施,防止成为建筑36垃圾倾倒场所。市发改部门应当会同城管部门适时发布当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平均价格。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和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生态环境、海事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上述违法行为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已赋权区镇集中行使的,由各区镇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完善支持政策。将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纳入循环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场所的布65、局和用地,各类消纳场所经市城管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后启用。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规划要求,遵循适度超前原则,制定建筑垃圾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等场所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城管部门定期发布辖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录,适时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运营评估,优化完善特许经营协议,探索建立奖补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和“谁产生谁付费、谁处置谁受益”的原则,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奖惩办法。探索建立健全建筑垃圾产生者付费机制,提高装修垃圾运输处置收费标准,城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协会等定期发布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参考价格。税务部门应落实财政部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等国家66、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设立建筑垃圾专项贷款业务。37严格监督管理。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将建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重点监督考核范围,建立建筑垃圾治理部门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等多方位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明查暗访督查考核方式,增加暗访频次和考核比分权重,加大建筑垃圾治理监督考核力度。对违法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并依托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实施信用惩戒,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会员单位加强建筑垃圾活动的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理67、行为,促进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建筑垃圾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建筑垃圾监督活动,促进社会各界了解建筑垃圾治理的主要内容和政策,共同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38附件附件 1附表 1启东市现状建筑垃圾堆放点表序号设施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平方米)服务范围1王鲍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王鲍镇建安三组建才中路500王鲍镇2合作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北竖海镇东路460合作镇3吕四港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环城北路 1-8 号200吕四港镇4南阳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庙港东路南阳南桥东640南阳镇5北新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北新镇便民服务中心北侧桥西620北新镇668、寅阳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寅阳镇裕丰十二组800寅阳镇7海复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王海线与海少路交叉路口西南侧800海复镇8东海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通达工程路德字村十七组德字二路北侧1800东海镇9近海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爱心路中东桥东北200近海镇10惠萍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惠明东路毛套河桥头230惠萍镇11启隆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启隆镇长岛社区长岛大桥东南约 200 米处4000启隆镇39附表 2启东市建筑垃圾相关项目建设清单序号设施名称现状拆除垃圾处置能力(万吨/年)现状装修(工程)垃圾处置能力(万吨/年)规划拆除垃圾处置能力(万吨/年)规划装修(工程)垃圾处置能力(万吨/年)建69、设计划主要服务区域新增投资(万元)1启东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15151515现状保留城区、北新镇、王鲍镇/2东海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30103010现状保留东海镇、惠萍镇、寅阳镇、近海镇/3吕四港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20102010现状保留吕四港镇、海复镇、合作镇/4中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001010新建汇龙镇及周边乡镇20005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中转调配场-在建400总计240040附表 3南通市建筑垃圾分类标准(通政发201918 号)序号分类类别具体品类处置途径1工程弃土弃土、淤泥等进行工程回填等综合利用2砖块及混凝土弃料砖瓦碎块、混凝土块、水泥预制件、石块、砂浆、瓷砖70、块、沥青块等进入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工为再生产品3可燃物废编织袋、废塑料、碎木料、被污染的纺织物、被污染的纸类、废家具等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置4有害垃圾废油漆桶、废氧化汞电池和镉镍电池、废荧光灯管等进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规范处置5可回收物整砖整瓦、金属、玻璃、塑料、整木料、废电线、未被污染的纸类等进入废旧物资资源系统回收利用6其他废弃物废石膏板、保温板、防火板、泡沫隔音板、石棉、加气砌块等进行安全填埋41附表 4南通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主要种类及应用工程部位(通政发201918 号)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质量检验执行标准应用部位1粗骨料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71、251771.市政工程路基垫层、基层、回填;2.建筑工程地基回填;3.道路工程路基垫层、基层、回填。2细骨料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1.市政工程路基垫层、基层、回填;2.建筑工程地基回填;3.道路工程路基垫层、基层、回填。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 15229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JC/T 8621.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内隔墙)、建筑围墙、基础砖胎膜等;2.市政工程基础砖胎膜、护坡、景观围护等。4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GB/T 24492-20091.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内隔墙)、建筑围墙、基础砖72、胎膜等;2.市政工程基础砖胎膜、护坡、景观围护等。5承重混凝土多孔砖承重混凝土多孔砖GB/T25779-20101.建筑工程承重墙体、建筑围墙、基础砖胎膜等;2.市政工程基础砖胎膜、护坡、景观围护等。42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质量检验执行标准应用部位6道路用无机结合料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1.城市次干路(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基层、底基层;2.城市主干路(高速和一级公路)底基层;3.用于墩、台、挡土墙结构回填材料;4.地基回填。7标准砖蒸压灰砂砖GB/T 11945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JG/T 505混凝土实心砖GB/T21144-20071.道路雨水口、检查井溜槽砌筑、围73、墙工程等附属工程;2.0 以下填充、砌筑和装饰非承重墙体。8路面砖混凝土路面砖GB/T 28635烧结路面砖GB/T 26001再生骨料地面砖和透水砖CJ/T 400小区道路、人行道、自行车道、景观道路(绿道)、停车场、广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9透水砖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 25993小区道路中人行道、自行车道、景观道路(绿道)、广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绿化小区的围护部位。10植草砖植草砖NY/T 1253小区道路、景观道路(绿道)、广场、停车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绿化小区、绿化护坡的围护部位,河岸及湖岸的护砌部位等。43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质量检验执行标准应用部位11步道砖混凝土路74、面砖GB/T 28635人行道、自行车道、景观道路(绿道)、停车场、广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12路缘石混凝土路缘石JC/T 899机动车道、人行道、自行车道、立交、铁路、地铁、广场、小区道路等工程。13盲道砖混凝土路面砖GB/T 28635触感引道路面砖NY/T 6701.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入口、城市公共绿地内的无障碍设施等部位;2.建筑入口、服务台、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公交车站、铁路客运站、轨道交通车站的站台等部位。启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建筑垃圾治理设施现状布局图吕四港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吕四港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海复镇建筑垃圾堆放点王鲍镇建筑垃圾堆放点近海镇建筑垃圾堆放75、点合作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南阳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北新镇建筑垃圾堆放点东海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启隆镇建筑垃圾堆放点惠萍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寅阳镇建筑垃圾堆放点N图 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堆放点市界01东海镇建筑垃圾堆放点启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建筑垃圾治理设施规划布局图吕四港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新建)吕四港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现状保留)海复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迁建)合作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迁建)王鲍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迁建)南阳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迁建)画 中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新建)北新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迁建)城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中转调配场(新建)东海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现状保留)东海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迁建)惠萍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迁建)寅阳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迁建)图 例现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规划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市界02回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启东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现状保留)启隆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迁建)近海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迁建)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