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凤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25092
2024-10-10
31页
738KB
该文档所属资源包:
三亚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合集
1、三亚市凤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三亚市凤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 本目 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模3第三章 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3第四章 土地使用规划控制4第五章 居住用地规划控制6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6第七章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8第八章 建筑规划控制9第九章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9第十章 绿地景观规划控制11第十一章 河流水系规划控制12第十二章 城市设计引导控制13第十三章 场地竖向控制14第十四章 市政公用设施控制15第十五章 环保控制17第十六章 防灾控制17第十七章 附则18附 录193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指导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镇区的建设,统筹安排规2、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为凤凰镇的开发建设提供立法依据,特编制三亚市凤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随着海南省国际旅游岛战略和大三亚湾发展战略的推进,凤凰镇的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的规划文件进行指导。本规划将承载上位规划新的发展思路,将新的发展要求带到凤凰镇的实际建设中去。2.特色精品原则基于上位规划定位和发挥凤凰镇区位条件和资源条件的优越性,认识规划区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优势,坚持生态优先,塑造特色回辉文化旅游镇区。3.法制科学原则本规划希望建立完善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解决凤凰镇在城市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力图建立科学的、合3、法的条文法规,严肃而又科学的规划管理体系,以指导今后凤凰镇的城市建设。4.以人为本原则本规划立足于凤凰镇居民的实际需求,对原规划中与现实需求相矛盾的规划内容、建设项目、空间布局等进行调整,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从而实现规划设计与近期建设、远期目标和城市生活紧密相关。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3)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6)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总体规划(7)三亚市城市总4、体规划(2008-2020)(8)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9)三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10)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11)三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版(2011.3)(12)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1.11)(13)三亚市现代有轨电车线网方案(2012.10)(14)三亚市中心城区与滨海地区停车专项规划(2012.10)(15)国家、海南省、三亚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划和技术规范第四条. 规划范围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确定的凤凰镇镇区范围,本规划规划范围南至海榆西线,北至凤凰温泉5、旅游度假区,西接凤凰国际机场,东接热带观光农业区,规划总用地面积420.9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75.41公顷。第五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与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一致。第六条. 规划效力本规划是三亚市凤凰镇镇区内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凤凰镇镇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第七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本规划以下划线(加粗)的形式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明确和落实。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模第八条. 规划定位综合凤凰镇的现状条件及周边环境分析,依据上位规划对凤凰镇的规6、划定位要求,以及凤凰镇在各项条件下的功能要素补充,凤凰镇区承担着周边风景区、旅游区的旅游公共服务职能;作为凤凰镇的公共服务中心,承担着一般的城市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兼具凤凰镇自身的历史和文化积淀所应体现的职能,因此,规划将凤凰镇区定位为:三亚市重要的旅游和现代农业服务基地,以休闲养生和乡村度假为特色的生态田园宜居城镇。第九条. 功能组成凤凰镇镇区的功能主要包括生活宜居、旅游配套、特色旅游、公共服务、购物餐饮、现代农业等六大功能。第十条. 规模控制规划区总用地面积420.9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75.41公顷。(附表1)规划范围内建筑总量控制在368.15万平方米以内,其中镇区建筑量为17、84.98万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建筑量为183.17万平方米。(附表13)规划范围内规划人口容量为3.8万人。其中,规划镇区人口为1.5万人,村庄人口0.8万人,度假购房人口1.5万人。第三章 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第十一条. 规划结构在充分研究规划区现状及发展要素,并与周边地区相互协调的基础上,确定规划区未来空间发展和功能布局结构,规划形成:“双轴、双心、四组团”的规划结构。(1)双轴“双轴“是指东西向的凤凰路城市发展轴和南北向的高峰路城市发展轴。(2)双心双心为镇区服务核心区和旅游服务中心。在镇区组团,以羊栏社区公园、体育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商业服务和清真寺等共同构成镇区服务核心区;在凤凰路与8、海虹路交叉口处,以京润珍珠博物馆、酒店、餐饮等形成凤凰镇旅游服务中心。(3)四组团“四组团“分别为:镇区综合组团、机场配套组团、物流组团、水蛟产业组团。镇区综合组团位于羊栏大排沟以南,南侧紧邻三亚湾海坡片区,是由凤凰老镇区发展扩大形成,是凤凰镇未来的城镇中心,规划利用区位和交通优势,紧密协调周边机场和南部海坡片区,推进凤凰镇镇区规划与等级提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城镇配套水平。机场配套组团位于羊栏大排沟以北,高峰路以西,西侧紧邻凤凰国际机场,机场大道东西向贯穿其中,规划利用其区位优势,把该组团打造成为机场服务的配套组团。物流组团位于西线铁路以北,绕城高速以南地区,结合区位交通优势,发展铁路9、公路货运站场和仓储物流业,形成集中的物流基地。水蛟产业组团位于绕城高速北部,结合其绕城高速出入口交通区位优势发展,大力发展物流产业,打造成为凤凰镇乃至机场服务的物流基地;根据现状的林业科学研究所,扩大规模,打造林业科学研究基地。第十二条. 用地布局规划用地总面积约420.9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75.41公顷。(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面积17.83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16%。其中,二类住宅面积用地面积17.43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9.94%;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40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23%。(2)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10、施用地面积8.91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08%。(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6.22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0.65%。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4.34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2.47%;图书展览用地面积2.37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35%;文化活动用地面积1.40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80%;中小学用地面积7.01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4.00%;科研用地面积18.44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0.51%;体育场馆用地面积1.56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89%;宗教用地面积1.10公顷,占规划11、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63%。(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26.51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5.11%。其中,零售商业用地面积8.91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5.08%;批发市场用地面积6.12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3.49%;餐饮用地面积4.42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2.52%;旅馆用地面积6.63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3.78%;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0.43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25%。(5)物流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面积30.98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7.66%。全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12、积25.74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4.67%。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8.35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0.46%;交通枢纽用地面积5.87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3.35%;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52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87%。(7)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22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13%。其中,排水用地面积0.05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03%;环卫用地面积0.17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0.10%。(8)绿地与广场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9.00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6.53%。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9.40公顷,占规划区城13、市建设用地的11.06%;防护绿地面积5.69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3.24%;广场用地面积3.91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2.23%。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构成见附表1。第四章 土地使用规划控制第十三条. “六线”控制结合国内先进城市的规划管理体系,三亚市建立“控制线”管理体系,通过“六线”控制,保证城市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确定和实施。三亚市“六线”指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保护兰线、高压走廊黑线、轨道交通橙线、文物保护紫线。(1)道路红线的控制道路红线是指依法红线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边界控制线。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本规划依据14、总体规划和现状建设,对规划区的道路红线予以界定。具体控制参见附表8。道路红线内的道路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道路红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2)绿地绿线的控制绿地绿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边界控制线。划定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等的控制线。本规划依据现状地形地貌、山体水系特征,对规划区各类绿地绿线进行界定。规划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在15、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对于违反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执行。(3)河道保护兰线的控制河道保护兰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水域边界控制线。划定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本规划依据现状水库、水系特征,对规划区河道保护兰线进行界定,主要包括羊栏大排沟和规划河两条水系的河道保护兰线界定。规划河道保护兰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河道保护兰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河道保护兰线内严厉禁16、止进行下列活动:(一)违反河道保护兰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二)擅自填埋、占用河道保护兰线内水域;(三)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四)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五)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4)高压走廊黑线的控制高压走廊黑线是指35kV 及以上等级的高压线位、高压走廊保护范围。本规划依据现状高压走廊情况,对凤凰镇区高压走廊黑线进行界定,规划将绕城高速公路以南的现状高压走廊实行改线,统一沿绕城高速公路两侧生态绿地布局。规划高压走廊黑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高压走廊黑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在高压17、走廊黑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5)轨道交通橙线的控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和安全保护区,提出有关控制要求,确定在海虹路与机场大道路面中央设立8.5米宽的有轨电车橙线范围。(6)文物保护紫线控制根据国家文物保护相关法规,落实“文物保护紫线”控制,划定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边界线,明确相关控制要求。凤凰镇镇区内涉及的文物古迹用地为回辉清真寺,规划宗教用地约为1.10公顷。规划文物保护紫线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及与文物保护相冲突的其他行为。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应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其中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18、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第十四条. 地块编号根据三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规划区内地块按区块、街坊、地块三级编号。区块以规划区功能片区划分,将整个规划区分为三个区块,各区块分别为FH01、FH02、FH03区。地块编码原则上按一个独立用地性质的地块为编码单位,即每一个用地编码只代表一个地块,一种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表地块土地使用的主导性质。地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办法,即“区块代码+街区代码地块编号”组成。如FH010101即表示规划凤凰镇01区块第1街区第1号地块。第十五条. 地块细分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19、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规划地块用地性质划分至中类和小类。(附表2)第十六条. 开发强度控制开发强度涉及容积率(净容积率,指标为上限)、建筑密度(指标为上限)和绿地率(指标为下限),其中容积率对城市开发的控制意义最大。规划根据规划区内各地块的使用性质,综合地块的交通区位、地块空间环境质量、城市设计要求等因素来划定规划区内各地块的土地开发强度。(附表3)规划区内各地块开发强度见附表13。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为了使规划适应今后镇区发展的要求和各种开发要素的变化,使规划在实施操作过程中具有灵活性和应变性,确保土地用途在保证环境标准的条件20、下具有合理的调整可能,规划确定各类用地的兼容范围,分为兼容、不兼容和有条件兼容三类。(附表4)规划区范围内在下述情况下,不宜改变地块使用性质。(1)改变后对相邻地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如带来环境污染等;(2)改变后用地规模、开发强度有很大突破,导致该区规划目标失控;(3)改变后带来严重的交通问题,如大量车流影响城市干道的交通;(4)改变后侵占了城市市政设施和非盈利性的公益设施,如占用供水、供电设施,中小学或公共绿地。第十八条. 地块合并开发管理当几个地块合并统一开发时,合并后地块开发总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1)用地构成比例与原规划一致;(2)绿地、市政公用设施、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必须得到21、充分保证;(3)建设开发总量不应大于原各地块开发量之和;(4)建筑平均高度不应大于原各地块建筑平均高度,同时建筑限高应小于等于原各地块建筑限高。第五章 居住用地规划控制第十九条. 居住用地规划原则依据三亚市城市社区级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控规落实指引(暂行)关于居住社区划分的规模要求,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中关于居住区等级、规模的要求,将规划区内居住用地按照“居住社区(居住区)和基层社区(居住小区)”两级划分。第二十条. 居住用地布局规划规划凤凰镇区居住用地与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共计26.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5.24%,规划总人口规模约1.5万人。考虑到镇区22、行政区划和功能的独立性,规划将镇区作为一个独立的居住社区来统筹考虑,规划居住社区容纳人口约为1.5万人。第二十一条. 村庄整治改造安置规划依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规划村庄居住人口0.8万人,度假购房人口1.5万人。规划对区内四个村庄结合现状进行整治改造工作,对人口合理的进行分配。羊栏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7.93公顷,规划居住人口1.1万人。新开联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8.73公顷,规划居住人口0.7万人。白鸡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3.48公顷,规划居住人口0.2万人。水蛟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6.17公顷,规划居住人口0.3万人。第二十二条. 保障性住宅用23、地规划结合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规划结合镇区居住社区设置保障性住宅用地。保障性住宅用地设置于FH03-04-04地块和FH03-13-01地块,用地面积为3.65公顷。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第二十三条. 配套分类凤凰镇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考虑两大因素,其一是为周边重大景区的旅游接待服务,要求根据环境情况发展旅游服务、文化娱乐及商业餐饮用地;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要满足凤凰镇区及周边区域城乡发展的需要,为凤凰镇区和镇区周边村庄的居民服务,要求行政管理、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研教育、商业服务等服务设施有合理的发展规模。规划根据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等级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级24、公共服务设施。第二十四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三区一核多中心,两横一纵双十字”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结构。三区:三大功能片区,分别是镇区综合服务片区、机场配套功能片区和林业科学研究园片区;一核:以羊栏社区公园、体育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商业服务和清真寺共同构成镇区服务核心;多心:现代办公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水蛟社区中心;主十字:凤凰路、高峰路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主轴线,凤凰路是三亚市东西向主轴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峰路是三亚市对接北部片区的主要发展轴线,两轴线形成主十字公共服务设施节点;次十字:机场大道为凤凰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次轴线,高峰路为南北向城市发展轴线,两轴线形成次十字公共服务设25、施节点。第二十五条. 城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城镇服务设施主要是为凤凰镇域内人民服务的设施,主要分为行政管理设施、文化设施、体育医疗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等。餐饮、文化、体育、宗教主要布局在凤凰镇新中心位置,采用集中式布局的方式,形成凤凰镇未来的综合服务中心。行政办公设施:总用地面积4.34公顷。凤凰镇行政中心,位于海榆西线与新贵路交叉口的西北角处,综合了凤凰镇所有的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凤凰镇政府、水务所、卫生所、土地所、计生所等,占地2.02公顷;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位于海虹路与海榆西线交叉口的东北角处,占地2.03公顷;另一处行政办公用地位于凤凰路与海榆西线交叉口处,占地0.29公顷。图26、书展览设施:保留现状京润珍珠博物馆,用地面积为2.37公顷。文化活动设施:镇区中部规划的凤凰文化服务中心,用地面积为1.40公顷。中小学教育设施:总用地面积7.01公顷。一处为三亚市羊栏中学,位于海榆西线与芒果路交叉口的西北角处,占地5.67公顷;另一处为回辉小学,位于凤凰路与凤妙路交叉口的西北角处,占地1.34公顷。体育设施:在凤凰镇镇区服务中心位置规划凤凰体育中心,用地面积为1.56公顷。宗教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四处清真寺,总用地面积为1.10公顷。科研设施:总用地面积18.44公顷。规划保留现状的林业科学研究所,并根据已批项目,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基地占地面积为17.05公顷;保留现状江西省27、农科院海南水稻育种中心,占地面积1.39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主要集中在两个区域布置,分别是凤凰镇的服务中心和沿凤凰路两侧,主要为凤凰镇区以及周边村庄的居民服务。总用地面积26.51公顷。第二十六条. 城镇旅游服务设施规划规划区西侧旅游服务中心:为了使凤凰镇更好的融入三亚湾旅游度假区的发展,规划在海榆西线与海虹路交叉口处的西北角布置餐饮用地和旅馆用地,实现三亚湾的旅游对接服务。规划区内旅馆用地面积为6.63公顷。同时,依托凤凰老镇区的现状资源,在凤凰老镇区的基础上规划娱乐设施用地、特色餐饮业用地,以及旅游购物用地。第二十七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依据三亚市城市社区级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控规落实28、指引(暂行)的要求,结合规划内居住社区布局,将区内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两个层级配置,合理确定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要求。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及标准应符合三亚市城市社区级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控规落实指引(暂行)的要求。(附表7)第二十八条. 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以镇区内全体居民为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规划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及规模参见附表5。第二十九条. 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以服务半径500米内的3000-4000户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29、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同时考虑度假游客的基本服务需求。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集中设置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除少数独立设置的设施外),与基层社区公共绿地共同形成基层社区中心,实现居民在步行510分钟内可达。规划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及规模参见附表6。第三十条. 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规划规划区内共一个居住社区,为镇区居住社区。居住社区内各布置独立的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还承担规划范围内四村庄的服务要求。幼儿园:规划按照按36名/千人,30人/班配建,设置规模为6班、9班、12班,用地规模指标为6班2700平方米、9班3800平方米 、12班4700平方米。本次规30、划结合服务半径和小区布局在居住用地中统筹考虑,在镇区范围内,规划共设置一处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0.4公顷,服务半径约300米,独立占地设置。镇区范围外,在新开田村、水蛟村设置两处幼儿园。小学:规划小学按70生/千人,45人/班配建。每处18-24班,服务半径500米,在镇区范围内,规划凤凰镇区共设置1处小学,为回辉小学,占地面积1.34公顷,规划保留并改造为18班小学。镇区范围外,在羊栏村和水蛟村设置两处小学,为羊栏小学和水蛟小学。中学:中学按70生/千人,50人/班配建。服务半径1000米。设置规模宜为24班和36班中学。规划结合现状羊栏中学,改造并扩建,规划用地面积5.68公顷。第七章 地31、下空间规划控制第三十一条. 地下空间开发基本原则地下空间规划遵循空间立体化、功能复合化、价值商业化、开发弹性化的总体思路,力求实现地下空间的集约和高效开发。地下空间利用应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地上交通、管网及其他地下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并符合地下文物保护要求。同时,地下空间利用应考虑平战结合、综合防灾、保护地上环境景观、完善城市功能、构筑现代化城市交通和市政设施系统,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的协调、统一、完整。第三十二条. 地下空间权属规划区内地下空间权属如不做相应说明则和地上建筑为同一权属。地块地上部分权属所有者拥有按规定建设的地下空间部分权属。需要与其它地下空间对接的,其对接部分的权32、属归政府所有。规划控制进行权属管理区分类。(1)同一权属:由同一主体结合地表建筑一并开发的地下空间,其使用权与地表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2)独立权属:地上与地下空间产权分离,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出让地下空间使用权,独立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 (3)复合权属:特别地块的地下空间根据实际需求划分出一定比例的独立权属地下空间。第三十三条. 地下空间规划(1)规划区内鼓励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对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有偿使用规定。(2)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基础埋深在三米以上(含三米)的应配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基础埋深小于三米的民用建筑,不论是一次修建或分期建设的,按不小于33、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配建防空地下室;规划建议建设结合地人防地下室集中建设地下停车库。人防地下室建设具体要求应符合三亚人防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第三十四条. 地下空间控制要求(1)依据专业相关要求,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包括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在确保施工安全、地下管线敷设等要求,原则上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70%,且不得小于3米,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相邻基地的地下建筑物可毗邻建造。(2)地下人防工事与地面应有便捷的交通联系。独立的防空地下室应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在城市支路附近。防空地下室的出入口、进排风口等应结合地面建筑物和周围环境合理布置,有利于防空、排水和隐蔽。(334、)地下公共人行通道:结合人防地下工程建设,并与地上、地下建筑物密切配合,出入口应考虑人流集散。(4)地下公共停车库应方便出入并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并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安全、舒适、通风、防火、防护设施以及降低噪音的要求。地下车库宜布置在人行通道及商业设施的下层。(5)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其维护结构。如因条件限制,允许管径小于70毫米的供水、采暖管道穿越,并应采取防渗措施。第三十五条. 地下空间的建设与运作地下空间开发在满足必要功能的基础上,其余面积方可作为建筑的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第八章 建筑规划控制第三十六条. 建筑间距控制建筑间距必须满足当地日照35、通风、卫生、防火、防灾及市政管线敷设、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三十七条. 建筑退界控制(1)建筑后退绿线:建筑后退绿线不应小于5米;(2)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建筑后退城市主次干路道路红线不应小于8米,后退城市支路道路红线不应小于5米;(3)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相邻地块建筑后退地块边界距离必须满足相邻建筑间距要求的一半,但最小后退距离不应小于3米。第三十八条. 高度控制建筑高度需满足日照、通风、城市景观、历史文物保护、机场净空、高压线等限高要求。规划选取风貌因子、功能因子、环境因子、交通因子以及机场净空限高五大因子来确定各个地块建筑高度,详见附表13。第九章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第三十九36、条. 规划原则在现状道路的基础之上,进行合理的利用和改造,完善凤凰镇道路交通网络系统,区别处理过境交通、景观性道路和生活性道路的交通发展的需求,方便凤凰镇与周边地区的联系,形成等级分明、结构合理、相互衔接的道路网络系统。凡在本规划区内进行的土地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图所控制道路实施。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第四十条. 对外交通联系规划区主要的对外交通通道有四条,分别为海榆西线、机场大道、海虹路和高峰路。第四十一条. 路网系统规划规划区道路系统由高速公路和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构成,其中主干路规划构筑“两横三纵”的路网37、结构。“两横”为海榆西线和机场大道;“三纵”为海虹路、高峰路、和新贵路;规划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详细道路红线宽度及横断面控制见附表8。第四十二条. 旅游公交系统规划规划旅游公交线路根据现有的公交线路情况以及规划范围内的实际交通出行需求进行线路布置,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第四十三条. 公共交通规划(1)有轨电车:根据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和三亚市现代有轨电车线网方案,在海虹路、机场大道路设置现代有轨电车,作为城市特色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在凤凰镇的海榆西线与海虹路交叉处和38、机场大道和海虹路交叉口处设置两处有轨电车站点。(2)常规公交:规划区内主要公共交通线路有海榆西线、机场大道、海虹路、新贵路、高峰路。规划公交站点按照300米服务半径布局。公交站点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米;在道路平面交叉口两侧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米,并不得大于200米。第四十四条. 静态交通规划规划采用“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静态交通规划原则,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结合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功能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4处,总用地面积1.52公顷,具体位置参见下表。社39、会停车场名称位置(地块编号)占地面积(hm2)机场用地社会停车场FH03-01-050.15体育中心社会停车场FH03-03-030.23老镇区社会停车场FH03-11-010.18旅游服务社会停车场FH03-19-040.95第四十五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规划区内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参照三亚市中心城区与滨海地区停车专项规划,结合三亚市凤凰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设置标准参见附表9。第四十六条. 道路交叉口规划规划区内道路交叉口均采用平面交叉形式,在交叉口处的建筑后退线需满足视距三角形的要求。(附表10)第四十七条. 出入口方位设置规划区各个地块都应设独立的交通出入口,建筑基地及单位机动车40、出入口除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建设用地的出入口位置距城市主干路交叉口(自缘石半径的端点向后量起)不宜小于80米,距离次干路交叉口不宜小于50米,距离支路与干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距离同支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30米,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不宜小于30米。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处的,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2)各类建设用地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不宜小于75;与道路连接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用地外道路连接;(3)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的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广告设施不得阻挡视距三角形内的视线,41、该范围内的绿化植物不得高于0.7米;(4)城市干路以上建筑基地及单位机动车出入口进出交通组织应采取右进右出方式;(5)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和人行出入口分开设置,并应右转出入车道,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米以远,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距离宜大于20米;(6)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当设置缓冲区间,起坡道和闸机不得占用规划道路和建筑退让范围,严格控制直接正对城市主干路设置停车场(库)出入口。第四十八条. 道路竖向设计42、(1)道路竖向标高须满足防洪排涝需求;(2)在满足城市防洪与排水安全的情况下,考虑土方平衡的需求,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时应尽量降低场地土方工程量;(3)在满足防洪与排水需求的前提下,在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时,避免大填大挖,尽量减少土方工程量;(4)综合考虑工程管线埋设和降低场地土方工程量的需要,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5)根据场地坡向,道路纵坡设计以有利于道路排水为原则,根据场地排水走向设计道路纵坡。规划范围内道路规划横坡为12%。机动车车行道最小纵坡0.20%,规划道路纵坡基本控制在8%以下;(6)道路竖向设计充分考虑景观要求。第四十九条. 慢行系统规划区自然景观条件优越,慢行交通系统以城市道路体43、系、绿化系统为基础,所有的道路系统都提供慢行通行,保证慢行交通系统的连续性和可达性,满足内部人群欣赏风景以及康体健身的需求。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地段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第五十条. 各地块周边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位标准、机动车出入口方向应符合分图图则的规定。第十章 绿地景观规划控制第五十一条. 绿地分类规划将绿地划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三类。第五十二条.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9.40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1.06%。规划区公园绿地由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等类型组成。其中综合公园是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44、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社区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带状公园沿海虹路、机场大道等城市主要景观道路两侧及羊栏大排沟滨水地区设置,有一定游憩设施。街旁绿地主要有位于凤凰路和海榆西线交叉口处的公园绿地,具有绿化景观、休闲游憩、形象展示作用。第五十三条.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5.69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24%。规划区内的防护绿地为主要道路两侧的防护绿化带。第五十四条. 广场用地规划广场用地面积3.91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23%。规划范围内,共设置广场用地三处,分别为:展览广场、凤凰广场、行政广场。第五十五条. 附属绿地单位附属45、绿地指各类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化用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但对于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美化城市环境作用重大,规划对区内各项建设用地提出绿地率控制要求。(附表11)第五十六条. 规划总体景观系统结构为“两轴、一带、一廊;四片、一核、多点”。两轴:即机场大道和高峰路两条城市道路景观轴。一带:绕城高速公路两侧绿化景观带。一廊:即羊栏河生态景观走廊。四片:四个景观风貌区,分别为镇区景观风貌区、机场配套风貌区、物流风貌区和水蛟产业风貌区。一核:以羊栏社区公园为主,配套体育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商业服务和清真寺共同构成的镇区景观核心区。多点:即多个景观节点,主要包括门户景观节点、立交桥景观节点和社区公园节点。46、第十一章 河流水系规划控制第五十七条. 水系规划原则(1)综合考虑城市防洪、排水及景观要求,保护、整理、疏浚现状河道,禁止各类建设占用、填埋河道;贯通部分不连贯的水系,完善城市河道系统。(2)通过加强河道控制、水质治理和岸边环境建设,突出水系与绿地交融的空间特色,利用水系保存片区生态环境和景观特色。第五十八条. 水系控制要求(1)规划严格保护现状水面、低洼地和湿地,原则上除必要的市政工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划定的兰线与绿线内地块。(2)规划鼓励在规划区内进行水体、绿化建设,以增加水体面积,应重视水体保留、保护与水土涵养。(3)规划鼓励进行生态驳岸建设。现状水体周边的人工驳岸可通过改造进行47、绿化与亲水设计。第五十九条. 水系控制规划规划区通过羊栏大排沟和规划河的控制,连通片区内的排洪渠,做好区内防洪排涝工程措施。(附表12)第十二章 城市设计引导控制第六十条. 目标和原则(1)目标结合凤凰镇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秉承回族文化和黎族文化,在上位规划确定定位的基础之上,以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着重塑造片区特色环境和独有文化。(2)原则1)交通引导原则凤凰镇区的发展需要加强调凤凰镇同三亚市区、凤凰机场、海坡片区以及周边重要景区的联系,并加强凤凰镇镇域内的城乡联系。2)特色塑造原则凤凰镇老镇区空间肌理已形成一定的特色,规划在现有特色的基础之上,融合回族文化和黎族文化,把凤凰48、镇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风情小镇。第六十一条. 城市设计框架规划从整体层面考虑城市形态,创造富有特色、富有活力与魅力的城市空间,将自然景观与人造环境有机结合,塑造富有场所感的活动场所,突出重点设计的地标、节点、轴线、通廊及开放空间要素。第六十二条. 开敞空间控制通过对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的设计引导,综合考虑人的活动的需求和视觉景观效果,对公共空间设计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富有活力的城市公共环境。广场设计引导较大规模的公共建筑宜设置相应的休闲广场,广场宜设置小品、绿化、休息座椅等配套设施;在人流较大的道路交叉口宜设置集散广场,应注意人流线路的规划和引导,方便行人通行。绿地设计引导道路两侧绿带宽度49、大于8米的,可以设置为开放式绿地,其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滨水绿地注重水岸的生态性及游人亲水性需求。各公园绿地的建设应注重文化特性的体现,力图将凤凰的历史文化内涵融汇于现代景观设计中。第六十三条. 主要景观界面凤凰镇的界面主要是城市形象界面和商业建筑界面,城市形象界面主要集中在海榆西线、凤凰路、海虹路、高峰路和机场大道,这五条道路是城市对外的展示界面,城市设计方面要处理好界面的形象展示作用、天际线的控制要求以及街道的空间组织。同时凤凰路和海虹路两侧是凤凰镇区的特色商业建筑界面,规划要求商业建筑界面连续且富有变化,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商业街道空间,汇聚人气。第六十四条. 主要50、轴线、廊道和路径交通性路径要处理好路径两侧的景观关系,如建筑的裙房、沿街广告牌的立面效果、城市家具等,宜采用分段统一风格的引导方式,不宜变化过多、杂乱或尺度差异过大;生活性路径两侧可增加沿街商业等为居住社区居民配套服务的设施;景观性路径是体验凤凰民俗特色的路径,是以步行体验为主的路径,从步行者的需求出发,为居民和游客提供一个舒适的环境和宜人尺度的街道空间,凤凰镇的景观性路径主要有凤凰路和羊栏大排沟两侧绿化带。第六十五条. 主要景观、门户节点形象地标的塑造主要集中在凤凰路和海虹路交叉口门户节点区域、凤凰路和贵都路交叉口门户节点区域和凤凰镇区公共服务中心区域。城镇综合型节点为凤凰镇区公共服务中心,51、是服务于全镇的功能核心。特色功能型节点主要为居住社区提供配套服务,或提供特色功能服务,凤凰镇的特色功能型节点包括林科所、机场配套市场和社区中心等。第六十六条. 建筑设计引导(1)建筑形式:强调建筑之间形式的协调与对话,重点关注主体、裙房。(2)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质地与纹理的须协调;鼓励使用新技术与新材料。(3)建筑色彩:建筑总体基调以淡雅的浅色、暖色为主,各风貌片区可以各自选定一、二种不同的主导色调。(4)建筑屋顶:建筑群中相邻建筑的屋顶形式应协调、呼应,反对各自标新立异;住宅建筑屋顶主要采用坡屋顶为主,适当搭配具有地域符号性的其他形式;鼓励太阳能技术和屋顶绿化在本区域的使用。(5)建筑立面:52、建筑立面的控制和引导主要是沿街建筑立面(街墙立面)的控制和引导,从而形成空间特色统一,空间秩序连续的街道空间。第十三章 场地竖向控制第六十七条. 场地标高道路竖向规划结合用地中的高程、沿线地形地物、地下管线、地质和水文条件等综合考虑,并与道路两侧用地的竖向规划相结合。规划区内场地竖向要充分考虑防洪排涝要求,按照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规划。规划区内用地竖向规划在满足各项用地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应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土石方、建筑物基础、防护工程等的工程量。第六十八条. 道路竖向控制(1)道路竖向规划应结合用地中的高程、沿线地形地物、地下管线、地质和水文条件等综合考虑,并与道路两侧用地的竖向规划相结合。(253、)道路规划横坡为12%。机动车车行道纵坡:干路最小纵坡0.2%,最大纵坡3.0%;支路最小纵坡0.3%,最大纵坡不超过8.0%;第六十九条. 用地地面竖向控制(1) 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坡度小于0.2%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2)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米以上。(3)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第七十条. 广场竖向控制广场竖向规划除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外,尚应与相邻道路和建筑物相衔接。广场的最小坡度为0.3%;最大坡度不超过1%。第十四章 市政公用设施控制第七十一条. 给水工程规划(1)水源: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54、,规划镇区由现状金鸡岭水厂和规划凤凰水厂联合供水。集中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根据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在凤凰机场西北角将新建1座凤凰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10万m/d,水源来自大隆水库。(2)给水量:规划镇区用水量采用单位用地用水量指标法预测。各类用地用水量指标依据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应要求,结合凤凰镇区现状情况取值。由此预测,凤凰镇镇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6万m/d。日变化系数取1.2,则平均日用水量为1.33万m/d。(3)给水管线:规划区由现状金鸡岭水厂及规划凤凰水厂沿海榆西线引出供水干管,干管管径DN6055、0毫米,其他干路敷设DN300、DN400毫米给水干管;其余道路敷设DN200DN150毫米给水支管。给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与枝状管道相结合的方式布置,给水管道在道路下位置,单侧布置时以道路东侧、南侧为主,一般设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规划区内给水管网管径按用水量计算、一次铺设到位,避免重复建设。给水管道在人行道下覆土深度不小于0.6米,在车行道下不小于0.7米。规划道路按规范每隔120米设置1个消防栓,供消防时使用。(4)给水设施:相对较大的地块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变频加压设备,以满足供水水压的要求。第七十二条. 污水工程规划(1)排水体制: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56、,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完全分流的排水体制。规划对镇区现状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在区内形成完善的雨、污水排放系统。(2)污水量:规划镇区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5%计,日变化系数取1.2,由此预测远期镇区最高日污水产生量为1.36万m/d。(3)污水设施: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规划区内污水统一排入海榆西线南侧的海坡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新城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城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规模5万m/d,服务范围为海坡片区、凤凰镇。受镇区现状地形影响,在高峰路与凤三路的交叉口处,羊栏社区公园中部设立一处污水泵站,规划排水用地占地面积0.05公顷。(4)污水管线:污57、水管网采用枝状管网,管网布置考虑近、远期结合和分期实施的可能,管道尽量沿规划道路敷设,以利施工维护。规划污水干管位于凤凰路,污水管道以重力流为主,镇区污水经汇集加压后沿压力管向西排入海榆西线污水干管,去新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起始管道管径不小于DN300毫米,管材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最小坡度为3。覆土深度控制在0.7米以下,覆土深度不足0.7米的管段需作加固处理。污水主管道应尽量避免过河、穿高速公路等等工程。第七十三条. 雨水工程规划(1)采用三亚市暴雨强度公式:q=1085(1+2.575lgP)/(t+9)0.485 (L/sha)其中:重现期P采用1年;径流系数,绿地取0.3,其余地块取058、.6。(2)雨水管网系统充分利用地形条件,雨水排放以“分区汇集,就近排放”为原则,雨水管渠布置满足重力流要求。(3)镇区雨水干管主要沿东西向道路布置,就近排入河道。雨水管道应平行道路布置,原则上位于道路东侧或南侧。管渠的覆土深度控制在0.7米以下,覆土深度不足0.7米的管段需作加固处理。管材宜采用塑料管材或钢筋混凝土管。第七十四条. 供电工程规划(1)依据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应要求,参照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技术措施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并结合本地区用电特点,取定各类建筑用电负荷指标,得出本次规划区内各类建筑预测总负荷约10万千瓦。(2)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59、020),规划区内用电由110kV凤凰变供电。110kV凤凰变位于海榆西线以南、水蛟路西侧,主变容量为250MVA,占地0.4公顷,主要供电范围为凤凰镇区及周边旅游区。(3)10kV中压配电线路由110 kV变电站出线沿规划沿路敷设,规划10kV电缆采用地下埋设,中压配电网根据地块负荷值及其分布组成环网,开环运行。环网电源取自110kV变电站的不同10kV母线段。规划共设8个10kV开闭所,每所10kV开闭所转供容量不大于15000kVA,开闭所尽量与10kV配电站联体建设。(4)规划区内中压配电网由10kV电缆线路、开闭所、箱式配电站或其他型式配电站组成。10kV配电网形成环网供电,采用电力60、电缆沿电缆沟或电力排管进行敷设。配电站独立建设或与公共建筑合建,独立式配电站用地一般为150平方米。配电站应位于负荷中心。公用配电站供电范围以干路为界限,除个别重要负荷的备用电源外,原则上不应该跨主干路供电。第七十五条. 电信工程规划(1)根据有关通信规划规范标准及同类地区电信规划指标,结合规划区实际情况取定。镇区固定电话需求量约1.9万门。(2)规划区内现状配置有电信端局1处,为凤凰电信支局,位于凤凰路与高峰路交叉口的西南角,交换机容量约为4万门,主要服务于凤凰镇区。此外规划区外南侧海坡片区,有1处海坡电信支局,交换机容量4万门,可为本次规划区提供电信服务。(3)通信管道的建设应与市政道路建61、设、改造同步进行。管材以PVC管为主,管孔数主要根据所经过区域的用户数目决定,规划通信主干管道18孔为主,通信次干管道69孔,通信交换机房出局路段可适当增加管孔。第七十六条. 邮政局所规划本次规划区内规划设置2处邮政所,结合旅游服务中心的建筑底层设置,建筑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左右,对周边的居民提供函件、包件、汇兑、储蓄在内的多种邮政服务。第七十七条. 燃气工程规划(1)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现有天然气输气干线经海坡片区高-中压调压站调压由中压燃气管网向本次规划区内供气。(2)按照规划区管道气化率远期达到100%计算,规划区内人口按3.8万人计,居民生活用气量按62、2512MJ/人 年计,天然气低热值35.11 MJ/Nm3,则居民年用气量为271.88万 Nm3。公共建筑用气量按居民生活用气量的30%考虑,则为53.66万 Nm3,其它用气量和未可预见用气量按总用气量的5%考虑。则至规划期末,规划区内年用气总量为371.12万m3。(3)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在本次规划区外凤凰镇绕城公路西北水蛟村规划有1座天然气储配站,设计储气压力1.6MPa,设计储气能力72 万Nm。在海坡片区凤翔路东侧新建1座高中压调压站。在规划污水处理厂的南侧新建1座CNG加气站,站按三级站配置设施,规模按1.0万Nm/日配置。(4)镇区天然气管63、网采用中压一级系统,中压管网设计压力0.4MPa,通过箱式调压器或专用调压器调压后,实现向最终用户供气。第七十八条. 环卫设施规划(1)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规划期末按1.0千克/人日计,规划期末镇区及周边村庄人口共计3.8万人,垃圾日产量为38吨。(2)规划在区内设置小型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规模按10吨每座设置,每座服务半径约600 米,在规划区内共设置设5座垃圾收集点,所有垃圾经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统一转运至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理。(3)垃圾转运站规划在高峰路与铁路交叉口西北处设置一处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为0.18公顷。(4)规划在居住区内设置固定的生活垃圾容器64、袋装垃圾堆放点,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搬运,生活垃圾的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超过70米。.(5)规划区内共设置公共厕所12座。第七十九条. 管线综合(1)各类市政管线工程应沿道路敷设。尽可能将管线布置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下;充分结合地形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2)各种地下管线从建筑红线向道路中心线布置的顺序为:电力、电信、燃气、给水、雨水、污水,有线电视可与电讯线同沟敷设。(3)各种地下管线埋深由上而下的垂直顺序为:电信、电力、燃气、给水、雨水、污水。(4)管线交叉的原则是未建管线让已建管线;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可弯曲管线;小管道让大管道;压力管让重65、力管。第十五章 环保控制第八十条. 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应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力争保持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保护自然生境和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创造一个环境质量优良的城市空间。第八十一条. 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规划区大气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第八十二条. 水体污染防治规划积极保护水体:沿河设置10米以上绿化控制带,规划范围内的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标准。第八十三条. 噪声污染整治规划依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镇区按机场总体规划的飞机噪声等值线图进行噪声66、控制,机场噪声主要影响镇区绕城高速以南区域,噪声值70dB-85dB。镇区北部声环境质量确定为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镇区达到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噪声值昼间55dB,夜间45 dB;交通干线两侧噪声达到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噪声值昼间70 dB,夜间55 dB。第八十四条. 固体废弃物整治规划建立城市生活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体系,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同时,要控制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建立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理场所。第十六章 防灾控制第八十五条67、. 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站规划:依据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结合三亚湾海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凤凰镇镇区南侧的海坡片区规划设置有2座消防站,负责海坡片区和凤凰镇的消防任务。因此,本次规划区内不单独设置消防站。(2)消防水源及管理:规划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三次,一次灭火用水为95升/秒的标准来考虑消防用水量。规划消防用水以城市自来水水源为主,由城市给水管网供给。规划城市供水管网形成环状供水结构,沿主次干路敷设相应的供水干、支管,保证足够的水量和水压,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管道管径不宜低于150毫米。市政消火栓的设置间隔应不超68、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3)消防通道:消防通道间距不宜大于160米。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道路上空如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米。尽端式消防车回车场尺寸不应小于1515米。第八十六条. 防洪规划(1)防洪标准:参照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凤凰镇区防洪按50 年一遇标准设防,主要河流镇区段按50 年一遇设防标准。(2)河道综合整治:加大力度实施羊栏大排沟和规划河道的疏浚、护岸和清障工程,泻湖段综合整治包括清淤、清障及恢复水系改造盐田等。第八十七条. 防风规划根据台风登陆或影响三亚地区时,多为西和西南风,且风速较大,东/东北风时受到陆地山体的阻碍69、,一般风速较小等特点,首先应在临海空旷地带建设防护林带。防护林带可与滨海园林绿化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对沿海山地林木的保护,对防风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所有新建筑、构筑物设计均应考虑抗风要求。在建设高楼和各种塔台、杆柱时要充分考虑到台风影响;城市市政管网设施亦尽可能在地下敷设。第八十八条. 防震减灾工程规划(1)建筑工程抗震防灾: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2012-2020)的相关内容,新建民用建筑按7度抗震标准设防,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按8度设防,重大建设工程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并进行相应地设70、防。(2)避震疏散场所:规划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空地等作为避震疏散场地,按规范避震疏散场地疏散半径在1公里以内,场地应远离次生灾害源,地质条件良好,对外交通方便,并有利于设置供水、供电、通讯设施。(3)抗震疏散通道:规划以海榆西线、凤凰路、海虹路、高峰路、新贵路、机场大道和水三路等城市主次干路为避震疏散和物资运输的主要救援通道,避震疏散主通道的有效宽度不宜低于15米,两侧的建筑应进行控制以保证疏散通道的安全畅通。(4)生命线工程:对生命线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按乙类及甲类建筑进行抗震设防,一般按7 度设防。对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可采用环状网络,采取多源、分区供给。对供水、供气设施节点作防71、灾处理,提高抗震性能。(5)次生灾害防御:对镇区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存有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质的单位,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抗震救灾预案。第八十九条. 人防工程规划根据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2012-2020)的相关要求,战时留城人口按届时镇区人口的40计,人员隐蔽工事按战时留城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预测至规划期末,规划区内人员隐蔽工事总面积应达到0.6万平方米。第十七章 附则第九十条. 成果组成本规划的成果由文本、图件(规划图纸和图则)、附件(说明书)组成,文本、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本规划的文本、72、图件结合三亚市凤凰镇的实际和今后发展制定,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三亚市的有关技术规定。第九十一条. 本规划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第九十二条. 规划修改本规划经批准后的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本规划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向原控规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方可组织修改,修改后应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对本规划修改涉及上位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第九十三条. 本规划由三亚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 录附录一:使用说明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法73、定性文件,故对其文本中的用词的严格程度和相关规定性用于予以说明。1. 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或“须”;反面词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该”或“应”;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2. 表示相关规定的用语(1)条文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照(或遵照)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2)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参照执行”。(3)表示指导性推荐意见的用语:“建议”、“74、最好”或“为宜”。附录二:名词解释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技术用语予以技术诠释和规定。(1)地块:在规划范围内,被街坊道路或由用地性质或权属划分的最小城市用地单元。地块是规划用地强度赋值的基本单位。(2)街坊: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围合的城市用地。(3)用地性质(土地使用性质):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确定规划地块的土地使用功能。(4)土地使用的兼容性:在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被确定后,为适应城市建设灵活性的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可变更的特性。(5)规定性(强制性)指标:对建设项目、规模、用地定点、定界实行强制执行的控制方式,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规定性75、指标一般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6)指导性(引导性)指标:为进一步贯彻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为布局引导,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重要参考指标。指导性指标一般包括:人口容量(主要用于居住区规划)、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7)容积率:在地块内,地上建筑总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是表述地块开发强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为上限指标,必须小于等于规定数值。(8)建筑密度: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地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该指标为上限值,必须小于等于规定数值。单位:百分比(76、)。(9)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地块面积比例,为下限值,必须大于等于规定数值。单位:百分比()。(10)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包括建筑物上的构筑物),是城市空间利用和轮廓线控制的要求。单位:米(m)。(11)禁止开口路段:指为保证交通秩序不得设置机动车开口的路段。(12)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地块内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的距离。(13)建筑后退绿线距离:地块内建筑后退各类绿地的距离。(14)建筑间距:一般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分为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两方面。附录三:附表附表 1 规划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2)77、用地比例(%)大类中小类大类中小类1R居住用地17.8310.1641.67R2R21住宅用地17.439.94R22服务设施用地0.400.232R/B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8.915.083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6.2220.65A1行政办公用地4.342.47A2A21图书展览用地2.371.35A22文化活动用地1.400.80A3A33中小学用地7.014.00A35科研用地18.4410.51A4A41体育场馆用地1.560.89A9宗教用地1.100.634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6.5115.11B1B11零售商业用地8.915.08B12批发市场用地6.123.478、9B13餐饮用地4.422.52B14旅馆用地6.633.78B4B41加油加气站用地0.430.255W物流仓储用地30.9817.66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30.9817.666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5.7414.67S1城市道路用地18.3510.46S3交通枢纽用地5.873.35S4S42社会停车场用地1.520.877U公用设施用地0.220.13U2U21排水用地0.050.03U22环卫用地0.170.108G绿地与广场用地29.0016.53G1公园绿地19.4011.06G2防护绿地5.693.24G3广场用地3.912.23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75.41100.009H14村79、庄建设用地118.0628.0510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46.2710.9911H41军事用地1.640.3912E1水域7.981.9013E2农林用地71.5417.00总用地面积420.90100.00附表 2 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序号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码1居住用地R其中住宅用地R21服务设施用地R222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B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其中行政办公用地A1文化设施用地A2其中图书展览用地A21文化活动用地A22教育科研用地A3其中中小学用地A33科研用地A35体育用地A4其中体育场馆用地A41宗教用地A9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其中商业用地B1其中零售商业用80、地B11批发市场用地B12餐饮用地B13旅馆用地B1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其中加油加气站用地B415物流仓储用地W其中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交通枢纽用地S3交通场站用地S4其中社会停车场用地S427公用设施用地U其中环境设施用地U2其中排水用地U21环卫用地U228绿地与广场用地G其中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广场用地G39村庄建设用地H1410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11军事用地H4112水域E113农林用地E2注:规划根据三亚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新增R/B类混合用地,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与二类居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7。附表 3 开发强度控制一览81、表建设类别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住宅建筑多层(46层) 30%1.0 FAR1.5中高层(711层) 28%1.0 FAR1.5高层(12层及以上) 25%1.0 FAR2.5商住混合建筑高层 35%2.0 40%2.5办公建筑低层、多层 15%、25%、40%1.5 25%1.2 25%1.0 25%0.6 20%、25%、40%0.5高层 25%1.5商业建筑低层、多层 45%2.0 45%1.5高层 40%2.5 40%1.5旅馆建筑高层 35%2.5 35%2.0注:1)综合类建筑按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折算。2)不同类型住宅混合组成的住宅用地控制指标,按不同类型住宅面积所占比例折算。382、)旧城改造中,单个建筑项目,符合详细规划,且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率等要求的,可以突破容积率控制指标。4)本表不计地下部分建筑面积。附表 4 土地使用兼容规定表序号用地类别建设项目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R2R/BA1A2A3A4A9B1B4WSUG1G2G31低层居住建筑2多层居住建筑3高层居住建筑4居住配套教育设施5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6居住小区文化设施7居住小区体育设施8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9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10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11小型农贸市场12小商品市场13居住83、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14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15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16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17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18商住综合楼19社会停车场、库20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备注:1)表示兼容;表示不兼容;有条件兼容,由规划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2)表中未列出的其他建设用地不能设置与其他用地性质不同的建设项目。附表 5 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内容及标准序号设置项目内容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设置要求1文化娱乐设施文化活动中心()包括小型图书馆、科普知识宣教;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棋类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及青少年和老年人学习活动场地、用房等400050002体育84、设施体育活动中心()室外健身场地、慢跑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小型足球场、健身房和游泳池等设施项目15001000015000可结合居住社区级公共绿地设置。3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街政管理中心()包括街道办事处及市政、环卫等管理用房1200170010001500如人口规模较小,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可两个或两个以上居住社区共同设置一处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家政服务、就业指导、中介、咨询服务、代客定票等服务10003000派出所()1500600宜有专用院落,应有对外、对内方便的出入口;如人口规模较小,可两个或两个以上居住社区共同设置一处4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养老院()为老年人综合福利设施,提供老年人全85、托、日托服务。1500应可容纳30名左右老人5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机构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房屋建筑包括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医技科室用房和管理保障用房等。1400200010002000设在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地段,应有对外方便的出入口和无障碍通道6邮政电信设施邮电设施()提供电报、电话、信函、包裹、兑汇和报刊零售等服务的邮电综合业务服务设施250应设在建筑一层,宜结合建筑平面布局提供一定面积的停车场地7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菜市场()包括蔬菜、肉类、水产品、副食品、水果、熟食、净菜等售卖2000宜设在底层(若为生鲜超市也可设在地下一层室内);运输车辆易86、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与住宅有一定间隔;应配置停车场社区商业金融服务设施超市,餐饮、中西药店、书店、洗染、美容美发、综合修理;服装、鞋店、礼品、鲜花、照相、音像制品、日用杂品、五金电器、文具、洗浴等其他商业服务设施,银行储蓄所等金融服务设施1720023200应布置在二层以下,超市在底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有一定面积的停车场地合 计32700432003000040000注:1)设置项目后带“”号的设施(一类公共设施项目和菜市场),其内容和标准为刚性规定。其余项目内容和标准具有一定弹性,在保证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充调整。2)具体可根据人口规模和居住社区定位取较高或较低指标。其中,在保证用地面87、积的前提下,开发建设强度(建筑面积)可根据服务范围内住宅的开发强度做适当调整。附表 6 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内容及标准序号设置项目内容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设置要求1文化娱乐设施文化活动站()包括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250600可结合建筑物配建2体育设施体育活动站()包括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其他简单运动设施等600结合与社区绿地设置,用地中应保证不小于15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点3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老年之家、社区居民学校、社区警务室等350600可结合建筑物配建88、4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促进、卫生防病、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和常见病诊疗220可结合建筑物配建5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便利店、早点店等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储蓄所等500可结合建筑物配建合 计2000290020003000附表 7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一览表设施类别项目名称数量所在地块号备注总量规划增加现状保留规划教育设施幼儿园33FH01-08-02FH02-03-02FH03-21-02小学31FH03-04-03FH03-11-02FH01-07-02中学1FH03-22-01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医院11FH03-15-04结合凤凰卫生院设置社区卫生89、服务中心11FH03-15-04结合凤凰卫生院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11FH03-15-04结合凤凰卫生院设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11FH03-09-02文化活动中心11FH03-09-02结合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设置影剧院11FH03-09-02结合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设置图书馆11FH03-17-05体育设施区级体育中心11FH03-09-01体育活动中心11FH03-09-01结合镇体育活动中心设置社会福利设施敬老院11FH03-04-04结合保障性住房配置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街道办事处11FH03-08-01社区居委会11FH03-08-01派出所11FH03-07-02社区服务中心11FH03-290、0-03商业设施社区菜市场11FH03-08-02附表 8 道路控制一览表(单位:米)道路名称起止点道路性质长度(m)红线宽度(m)断面形式海榆西线凤凰路(西)海虹路主干路103740两块板海虹路凤凰路(东)168955四块板海虹路海榆西线机场大道主干路97340两块板机场大道海航西路水蛟路主干路183340三块板新贵路海榆西线机场大道主干路132740两块板高峰路凤凰路机场大道主干路77828一块板机场大道绕城高速88630一块板绕城高速水一路106430两块板凤凰路海榆西线(东)海榆西线(西)主干路282040三块板合计12407主干路密度(km/km2)2.95海虹路机场大道水一路次干路91、197920一块板水蛟路机场大道水一路次干路251520一块板水三路水蛟路海虹路次干路73920一块板凤三路海虹路新贵路次干路115725一块板芒果路凤凰路海榆西线次干路32830一块板合计6718次干路密度(km/km2)1.60西瓜支路凤凰路海榆西线支路34020一块板海航东路海虹路凤凰路支路46818一块板海航西路海虹路机场大道支路74718一块板凤一路海虹路海航东路支路25914一块板凤二路海航西路海航东路支路71817一块板凤四路海虹路新贵路支路128017一块板凤妙路凤三路海榆西线支路71616一块板芒果路凤三路凤凰路支路69515一块板羊栏路凤三路凤凰路支路55417一块板水一路92、海虹路水蛟路支路61220一块板水二路海虹路水蛟路支路58317一块板水四路锦绣路水蛟路支路37014一块板水五路高峰北路水蛟路支路60617一块板花卉路海虹路水三路支路98617一块板锦绣路水三路水蛟路支路88317一块板合计9817城市支路密度(km/km2)2.33城市道路密度(km/km2)6.88附表 9 各类建筑停车位配建标准一览表用地性质分类配建单位机动车自行车住宅甲类居住小区(多、高层)车位/户0.81.2乙类居住小区(别墅式)车位/户1.4/办公市机关、主要外贸、金融、合资企业办公楼车位/100建筑面积0.91.5普通办公、写字楼车位/100建筑面积0.52.0商业、餐饮、酒93、店普通旅馆(招待所)车位/客房0.20.8中高档旅馆(宾馆、招待所)车位/客房0.40.3商业大楼、商业区、大型超市车位/100建筑面积0.71.5肉菜、农贸市场车位/100建筑面积0.52.5饭店、酒家、茶楼、歌舞厅车位/100建筑面积1.02.5医疗、教育医院车位/100建筑面积0.52.5幼儿园车位/100建筑面积0.21.0中学车位/100师生0.550小学车位/100师生0.520中专、职校车位/100师生0.745文化设施影剧院车位/100座位3.54.0展览馆、图书馆车位/100建筑面积0.72.5体育场馆车位/100座位3.022景区城市公园、游乐场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2.5194、2交通枢纽汽车站车位/千名旅客设计量3.01.5火车站车位/千名旅客设计量3.01.5公交站点有轨电车站点车位/高峰小时乘降量0.1附表 10 道路交叉口形式一览表相交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规划区主干路BBB、C规划区次干路BBB、C规划区支路B、CB、CB、C注:A为展宽式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B为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C为不设信号灯的平面交叉附表 11 规划地块绿地率指标控制一览表序号用地类型用地代码类别名称绿地率(%)1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30/352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B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5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30/35A21图书展览用95、地30A22文化活动用地25A33中小学用地35A35科研用地50A41体育场馆用地20A51医院用地40A9宗教用地50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1零售商业用地25/35B12批发市场用地25B13餐饮用地25B14旅馆用地25/30B2商务用地30B41加油加气站用地30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3交通枢纽用地25S42社会停车场用地6公用设施用地U21排水用地35U22环卫用地357绿地与广场用地G1公园绿地G2防护绿地G3广场用地附表 12 规划河道控制一览表序号河道名称走向规划区内长度(米)河口控制宽度(米)两侧绿线宽度(米)1羊栏大排沟东西向22948两侧各控制10米2规划河南北向12196、98两侧各控制10米附表 13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地块编码用地代码用地性质名称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限高(米)绿地率(%)建筑密度(%)备注FH01-01FH01-01-01G1公园绿地1104 FH01-01-02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37770 1.5 56655 2420%50%公厕FH01-01-03G2防护绿地4772 FH01-02FH01-02-01H14村庄建设用地4785 FH01-02-02H14村庄建设用地59411 1.5 89117 3630%28%开闭所FH01-03FH01-03-01G1公园绿地711 FH01-03-02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5014697、 1.5 75219 2420%50%FH01-03-03G2防护绿地3280 FH01-04FH01-04-01H14村庄建设用地3398 FH01-04-02H14村庄建设用地42647 2.0 85294 2425%45%FH01-04-03H14村庄建设用地6932 社会停车场FH01-05FH01-05-01A35科研用地64747 1.5 97120 2450%15%已批复地块FH01-05-02G1公园绿地1663 FH01-05-03G1公园绿地675 FH01-06FH01-06-01A35科研用地96382 1.5 144573 2450%15%已批复地块、公厕、垃圾收集点98、FH01-06-02A35科研用地27161 1.5 40741 2450%15%FH01-06-03R21住宅用地9463 1.8 17033 5030%25%已批复地块FH01-06-04R21住宅用地8272 1.8 14890 5030%25%已批复地块、居住兼容办公用地FH01-07FH01-07-01H14村庄建设用地8531 2.0 17062 2425%45%FH01-07-02H14村庄建设用地23886 0.5 11943 2035%25%小学FH01-08FH01-08-01H14村庄建设用地10625 公厕FH01-08-02H14村庄建设用地4421 0.5 221099、 1235%20%幼儿园FH01-08-03H14村庄建设用地19498 1.5 29247 3630%28%FH01-09FH01-09-01H14村庄建设用地35370 1.5 53055 3630%28%FH01-10FH01-10-01H14村庄建设用地42212 1.5 63319 3630%28%开闭所FH02-01FH02-01-01S3交通枢纽用地58684 1.2 70421 2425%40%FH02-01-02U22环卫用地1755 0.5 878 1235%25%垃圾转运站FH02-01-03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58997 1.0 58997 2420%50%FH02-0100、2FH02-02-01A35科研用地13877 1.5 20816 2450%15%已批复地块FH02-02-02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42183 1.0 142183 2420%50%FH02-02-03B11零售商业用地39988 1.5 59982 5025%40%FH02-02-04H14村庄建设用地134852 1.0 134852 1235%25%FH02-03FH02-03-01H14村庄建设用地76365 2.5 190913 5035%25%FH02-03-02H14村庄建设用地4007 0.5 2003 1235%20%幼儿园FH02-03-03H14村庄建设用地12229101、 开闭所FH02-04FH02-04-01H14村庄建设用地29993 2.5 74982 5035%25%FH02-04-02H14村庄建设用地2146 社会停车场FH02-05FH02-05-01H14村庄建设用地33483 2.5 83708 5035%25%FH02-05-02H14村庄建设用地7198 2.0 14396 2425%45%FH02-06FH02-06-01H14村庄建设用地43532 2.0 87064 1235%25%FH02-06-02H14村庄建设用地22963 2.0 45926 1225%40%公厕、垃圾收集点FH02-06-03H14村庄建设用地4297 102、FH02-07FH02-07-01H14村庄建设用地48318 2.0 96636 1825%45%邮政所FH02-07-02H14村庄建设用地2801 FH03-01FH03-01-01B11零售商业用地22200 2.0 44401 1825%45%FH03-01-02G1公园绿地8279 FH03-01-03B12批发市场用地21516 1.5 32274 1825%45%公厕FH03-01-04H24机场用地3932 FH03-01-05S42社会停车场用地1467 社会停车场FH03-01-06H41军事用地16433 FH03-01-07G1公园绿地1286 FH03-01-08G103、1公园绿地869 FH03-02FH03-02-01B12批发市场用地39675 1.5 59513 2425%45%FH03-02-02G1公园绿地31242 FH03-02-03G1公园绿地9300 FH03-02-04G1公园绿地25821 FH03-02-05U21排水用地521 0.5 261 1235%25%污水泵站FH03-03FH03-03-01G1公园绿地11875 FH03-03-02G1公园绿地5015 FH03-03-03S42社会停车场用地2325 社会停车场FH03-04FH03-04-01H14村庄建设用地55941 2.5 139853 5035%25%已批复地104、块、开闭所、垃圾收集点FH03-04-02H14村庄建设用地5011 FH03-04-03H14村庄建设用地21279 0.5 10639 2035%25%小学FH03-04-04R21住宅用地17891 2.5 44728 3635%25%敬老院FH03-05FH03-05-01G1公园绿地3725 FH03-05-02R21住宅用地32161 1.5 48242 3630%28%FH03-06FH03-06-01R21住宅用地47936 1.5 71904 3630%28%开闭所FH03-06-02A9宗教用地2923 0.5 1461 1250%20%FH03-07FH03-07-01G105、1公园绿地1877 FH03-07-02B11零售商业用地13045 2.5 32613 5025%40%派出所FH03-08FH03-08-01R/B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5035 2.5 37587 5025%40%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垃圾收集点FH03-08-02B11零售商业用地4550 1.5 6825 2425%45%社区菜市场、电信支局FH03-09FH03-09-01A41体育场馆用地15591 0.5 7795 1220%40%区级体育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公厕FH03-09-02A22文化活动用地13989 1.5 20983 2425%40%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106、化活动中心、影剧院FH03-10FH03-10-01B13餐饮用地9577 1.5 14366 2425%45%FH03-10-02G1公园绿地7476 FH03-10-03A9宗教用地3369 0.5 1685 1250%20%FH03-10-04A9宗教用地3690 0.5 1845 1250%20%FH03-10-05G1公园绿地12964 FH03-11FH03-11-01S42社会停车场用地1827 社会停车场FH03-11-02A33中小学用地13369 0.5 6685 2035%25%小学FH03-12FH03-12-01B13餐饮用地9106 1.5 13659 2425%4107、5%邮政所FH03-12-02G1公园绿地10423 FH03-12-03G1公园绿地2223 FH03-13FH03-13-01R21住宅用地18612 2.5 46531 5035%25%保障性住房、敬老院、开闭所FH03-13-02H14村庄建设用地19433 2.4 46639 5035%25%已批复地块FH03-14FH03-14-01H14村庄建设用地35204 2.5 88010 5035%25%已批复地块、公厕FH03-14-02H14村庄建设用地2114 FH03-15FH03-15-01G1公园绿地4962 FH03-15-02G1公园绿地16442 FH03-15-03B108、11零售商业用地5381 1.5 8071 2425%45%公厕FH03-15-04H14村庄建设用地10411 3.0 31233 5040%25%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FH03-16FH03-16-01G1公园绿地1830 FH03-16-02G1公园绿地4296 FH03-16-03H14村庄建设用地29247 3.5 102365 5035%25%已批复地块FH03-16-04H14村庄建设用地2074 FH03-17FH03-17-01A1行政办公用地2866 FH03-17-02B41加油加气站用地4279 FH03-17-03A21图书展览用地23739 1.0 23739 24109、30%25%图书馆、公厕FH03-17-04G3广场用地25185 FH03-17-05G2防护绿地17338 FH03-18FH03-18-01G1公园绿地15838 FH03-19FH03-19-01G3广场用地10689 FH03-19-02G2防护绿地10449 FH03-19-03B13餐饮用地25473 1.5 38210 3625%40%开闭所FH03-19-04S42社会停车场用地9535 社会停车场FH03-19-05B14旅馆用地21500 2.5 53750 5030%35%FH03-19-06B14旅馆用地7057 2.5 17642 5030%35%FH03-19-0110、7G1公园绿地5124 FH03-19-08B14旅馆用地7643 2.5 19107 5030%35%FH03-19-09G2防护绿地5001 FH03-20FH03-20-01G1公园绿地5483 FH03-20-02B14旅馆用地16644 2.5 41611 5030%35%FH03-20-03R/B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1245 2.5 103113 5025%40%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FH03-20-04A9宗教用地992 0.5 496 1250%20%FH03-20-05G1公园绿地2324 公厕FH03-20-06A1行政办公用地20287 1.5 30431 3111、635%25%FH03-20-07R21住宅用地9198 1.5 13796 3630%28%FH03-20-08G2防护绿地3417 FH03-21FH03-21-01R/B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5519 2.0 31039 5025%35%FH03-21-02R22服务设施用地4025 0.5 2013 1235%20%幼儿园FH03-21-03R21住宅用地20515 1.5 30773 3630%28%FH03-21-04G2防护绿地1145 FH03-22FH03-22-01A33中小学用地56767 0.6 34060 2435%25%中学FH03-22-02G2防护绿地2112、384 FH03-23FH03-23-01R/B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7343 2.0 34687 5025%35%开闭所FH03-23-02B14旅馆用地13419 2.0 26838 5030%35%FH03-23-03B11零售商业用地1849 2.0 3698 2425%45%FH03-23-04B11零售商业用地2105 2.0 4211 2425%45%FH03-23-05G1公园绿地1065 FH03-23-06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20676 1.0 20676 2420%50%FH03-23-07R21住宅用地10210 1.5 15314 2430%30%FH03-2113、3-08A1行政办公用地20230 1.5 30345 2430%25%FH03-23-09G3广场用地3246 FH03-23-10G2防护绿地3897 FH03-24FH03-24-01H14村庄建设用地2027 FH03-24-02H14村庄建设用地50827 3.4 172812 5030%35%已批复地块、公厕、垃圾收集点FH03-25FH03-25-01H14村庄建设用地1720 FH03-25-02H14村庄建设用地43996 3.6 158386 5030%35%已批复地块FH03-25-03G2防护绿地5201 注:1)这里高度控制采用控制上限值,即最高不得超过控制高度;2)重点地块在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建筑高度,但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3)在有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4)在凤凰机场净空限制区域,建筑高度必须符合机场净空限制要求,并征询机场部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