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方案2021-2025年7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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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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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十四五发展规划方案合集
1、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开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全力打造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先行区的关键五年。我市住建事业站在新的起点上,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为更好的在现代化城市建设道路上开创住建事业发展新局面,根据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鄂府发202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内政办发202157号)编制本规划。第一章 锚定住建事业发展新方位“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2、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扎实推进住建事业各领域稳投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市住建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城市承载能力有效增强,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住房和城乡建设总体水平领先全区,城市美誉度、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服务的满意度全面提高,为“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一节 住建事业奠定新基础“十三五”期间,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再上新台阶。坚持把推进城镇化作为事关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城镇规模逐步扩大,功能不断完善,品位和内涵明显提升。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7.43、5%,高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比2015年提高5.9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形成了由东康阿城市核心区、旗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城镇、重点镇组成的大中小城镇发展格局,城市承载力明显增强,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城市绿化、美化等指标均处于全区领先水平,城市集聚吸纳和辐射带动能力有了极大增强,为建设公园城市创造了良好条件。“十三五”期间,住有所居迈出新步伐。深入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房屋兑换凭证、土地兑换凭证、产权共有和租售并举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建立4、房地产项目“超市”,累计消化房地产库存1650万平方米。积极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累计解决“回迁难、入住难、办证难”项目590个、24.9万套、3563.2万平方米,完成率达到94.26%,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试点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首批3个房地产项目5.6亿元预售资金封闭监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累计争取棚改贷款、债券和上级补助资金110.6亿元。完成棚改开工任务36732套,发放租赁补贴5893户、1218.7万元,建成公租房34012套,有效解决了棚户区居民和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十三五”期间,城镇建设水平取得新成效。着力提高城镇发展韧性,累计完成城市5、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39亿元。不断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和保障能力,新增城市道路112.23公里,新建燃气、排水、供水等市政管网1858.14公里、加气站13座、生活垃圾转运站12座、公园32个。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分别增加770.7公顷和897.5公顷,中心城区和5个旗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1个旗进入自治区园林城市行列,在全区率先实现了自治区及以上园林县城全覆盖,4个镇被评为自治区园林城镇。全市人均城市道路面积、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地率等6项指标均超过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准格尔旗、鄂托克旗被评为自治区生态宜居县城示范旗县。“十三五”期间,城市管理精细化水6、平得到新提升。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导向,全面加强制度化、机制化建设,编制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我市在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绩效评价考核中位列第二名。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公布实施,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分级标准等地方标准编制完成。开展3个片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基本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闭环,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在全区率先公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菜单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探索个性化、差异化物业服务,在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住建系统广大职工投入防疫一线,加强城7、乡环境卫生 保洁消杀、物业小区防控、建筑施工管控和城市运行保障,无私无畏保供给、保清洁、保安全,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十三五”期间,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质量获得新改善。着力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2.1万户,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大力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处理,非正规垃圾堆放全部“清零”,全市736个嘎查村的91.3%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施户改厕10.6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7%,超出全区32个百分点。伊金霍洛旗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全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十县百8、乡千村”示范旗。特色村镇创建成绩斐然,罕台镇、城川镇被评为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伊金霍洛镇、大路镇小滩子村等1镇3村被住建部评为全国第四批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示范。“十三五”期间,建筑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以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抓手,推动建筑市场逐步回暖,建筑业规模稳步扩大,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951.2亿元,累计实现增加值136.3亿元,建筑从业人员达到6万多人。建筑业企业达到1610家,较“十三五”期间增加689家。新增一级资质7项、二级资质165项。57家建筑业企业主动“走出去”发展。装配式建筑破题起步,建能兴辉陶瓷公司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被认定为自治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积极推进9、建筑节能和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46.5万平方米,绿色建筑达到471个、352.4万平方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程建筑质量安全保持在较高水平,成功承办全区首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视频观摩会,荣获詹天佑奖1项、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样板工程3项,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3项、优质样板工程奖2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54项。着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断加强勘察设计、工程造价管理、装饰装修监管、行业培训教育、建筑务工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十三五”期间,住建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全面完成住建人防系统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得到系统优化,工10、作体系更加顺畅高效。“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建成覆盖全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74个工作日。中心城区燃气、供水和供热报装环节压缩至3个,报装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效能大幅提升,企业资质、施工许可和人员资格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窗受理、一网审理、一章审批,基本实现一网通办、一库数据、一网监管。推行“容缺+告知承诺制”审批,压缩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实现无纸化申报、“不见面”审批、电子化证照,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加强,营11、商环境不断优化。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手机APP和网上服务大厅上线运行,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住建部验收并被评定为优秀等级。平稳承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有序推进。第二节 住建事业面临新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建事业发展条件和环境、发展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发展阶段性特征更加凸显,需要深刻把握战略机遇期的新内涵,全面应对各种挑战。从发展机遇和需求来看,区域发展进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引领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和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等战略将强化发展空间形态调整,为我市建设高水平区域中心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城镇化进入稳步12、发展期,县城人口将持续向中心城区流动,农村牧区人口继续就近城镇化,适应人口流动趋势,努力提高中心城区承载力、完善县城功能的要求更加迫切。城市建设进入全面提质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准确研判我国城市发展新形势,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鄂尔多斯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生态宜居公园城市,推动城市空间结构、整体形态、发展方式、营城路径等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塑造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优势,探索城市内涵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建设“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现代化城市,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城市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城市发展进入绿色低碳转型窗口期,“13、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导向,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各环节,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已经到了关键期和窗口期,这就要求住建工作必须主动调整和积极跟进,在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城乡人居环境等领域全方位开展绿色化低碳化改造,协同推进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乡村建设进入全面推进期,党中央明确要求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牧区,全面推进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建设,要求住建领域必须统筹好城乡住建资源配置,提升农村牧区住房质量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能力,促进城乡设施一体化,推动农村牧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助力农村牧区共同富裕。城市治理14、进入攻坚期,城镇集中了全市将近80%的人口,矛盾多、燃点低,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需求愈加强烈,农牧业转移人口由追求收入水平提高向获得更好的城市服务转变,城镇居民诉求表达更加多元,形势迫切要求住建工作树立底线思维,加速推动住建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筑业进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关键期,数字化、智能化建造技术迅速兴起,建筑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建筑业正在从施工为主向全产业链条延伸,必须顺应趋势变化,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同时,我市经济综合实力较强、城市建设基础条件较好,为住建事业转型发展、抢抓机遇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要乘势而上,全面推动我市住建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15、。我市住建事业发展与全国发达地区相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存在一系列矛盾问题,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一是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有待健全,住房租赁市场急需发展,居住品质及配套功能还需提升,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还需完善。二是市政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还达不到公园城市建设要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城市宜居性和包容性仍需增强。三是县城、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村庄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建筑业精品化、专业化、品质化、低碳化水平较低,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能力还需加强,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规范。五是现代16、化城市治理体系尚未形成,城市安全发展能力亟待增强。六是思想和行动需要进一步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因此,要正确认识新机遇新挑战、新矛盾新问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抢抓机遇、应对挑战中掌握工作主动权、打好发展主动仗,通过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具体工作,推动全市住建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第三节 住建事业擘画新蓝图(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17、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文明为引领,按照“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城市工作总要求,以打造黄河“几”字弯公园城市为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发展导向,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目的,中心城区突出提品质优功能,县城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乡村注重广覆盖有实效,建设“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现代化城市,把鄂尔多斯建成宜居之城、绿色之城、韧性之城、智慧之城、人文之城,为我市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先行区贡献住建力量。(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共18、同富裕方向,立足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生态宜居公园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全体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绿色低碳,数字赋能。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我市住建事业发展的全地域全过程,把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入住建事业发展的各环节全周期,推进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构建线上线下互动、整体联动智治的数字住建治理体系。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创新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加强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继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改革,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与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支撑住建各19、领域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正确处理和把握好保护与发展、建设与管理、地上与地下等关系,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有效衔接,促进城市功能向乡村延伸拓展。坚守底线,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守安全发展底线,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将韧性城市建设融入城市建设和治理之中,实现城镇建设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三)发展目标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显优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基本实现,城市承载能力、集聚效应更加凸显20、,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公园城市形态基本构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住房供给更有保障。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健全,房地产调控机制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居住需求。城市建设更有品质。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全面提高,系统完备、高效实用、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公共基础设施系统不断健全。城镇生活环境大幅度改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社区更智慧,城镇生活更便捷,城镇风貌更具文化内涵。乡村环境更加整洁。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垃圾围村”问题有效解决,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完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农房21、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村庄和农房建设向现代化方向迈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更有成效。建筑业改革创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步伐加快,集约化程度提高,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可靠,初步树立“鄂尔多斯建造”品牌。城镇治理更加有序。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更加顺畅,城市治理精准化、长效化。韧性城市建设全面展开,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城镇排水防涝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管理持续强化,数字住建系统持续健全,公共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表1 “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指标表类别序号指标2025年属性住房保障1新增公租房(套)2000左右预期性2新增保障性租赁住22、房(套)3500左右预期性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房价、二手住房房价、商品住房租金价格涨幅平均涨幅同比(%)5预期性4房地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8左右预期性类别序号指标2025年属性市政设施5建成区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8.5预期性6城镇供水普及率(%)100约束性7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10约束性8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70预期性9旗府所在地污水收集率(%)50预期性10城镇污水处理率(%)99预期性11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90约束性1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约束性13城镇燃气普及率(%)96预期性14城镇清洁取暖率(%)93预期性城市品质1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23、2预期性1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预期性17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30预期性18城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2预期性19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个数(个)340约束性20历史建筑测绘覆盖率(%)100预期性乡村建设21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85预期性22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92预期性类别序号指标2025年属性建筑业23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6.5左右预期性2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平方米)200预期性25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30约束性26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预期性27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24、中的使用率(%)35预期性28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新建项目的比例(%)35预期性29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应用比例(%)30预期性城市安全30中心城区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率(%)50预期性31城市内涝积水点消除比例 (%)100预期性注: 为五年累计数。第二章 建设生态宜居公园城市城市建设发展各项工作以公园城市为引领,从优化提升城市绿色空间、打造健康舒适生活环境、培育“公园+”新型业态、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强化城市智慧赋能、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与保护等方面入手,推动生态宜居公园城市建设破题见效,加快建设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现代化公园城市,实现以形塑城、以绿荫城、以水润城、以管营城,加快建设地域特色25、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现代名城彰显、创新活力凸显、功能形态融合、人文环境和谐的全域生态宜居公园城市。专栏1 生态宜居公园城市建设计划1.编制生态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彰显我市特色的生态宜居公园城市标准体系,明确技术路线、评价指标和建设导则,引导规范公园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实施。2.新建提升一批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节点公园、村镇公园,完善打造一批老年公园、儿童公园、健身公园、体育公园、文化公园、生态公园等主题公园,持续提升公园品质,丰富公园功能内涵。3.采取连通区域级、延长城区级、丰富社区级的方式,构建形成覆盖全域、道绿相融的“三级”绿道网系统。推进城市外围绿环绿廊建设26、,构筑全域绿色生态屏障。4.加快公园场景营造,将商业化逻辑贯穿生态宜居公园建设全过程,精准对接消费、休闲及创业需求,合理实施商业化配套和宜游化改造,提供多元消费及创业场景,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全域功能体系。深入实施“公园+”新经济、“公园+”新业态、“公园+”新品牌、“公园+”新名片城市产业模式,打造新业态培育新场景创造新消费。 5.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打造一批黄河题材优秀文艺作品,建设黄河大峡谷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快旅慢游”黄河几字湾风景道,构建“一线穿珠、干支相连”的黄河几字湾文化旅游带。第一节 筑牢公园城市生态本底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创新以生态环境为导27、向的城市开发模式,让绿色成为公园城市的普遍形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一)优化提升城市绿色空间。坚持把绿色作为彰显公园城市魅力的厚重底色,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按照“四带绿化、五区治理”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行动安排,加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重要水源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区管理,打好绿色品牌,修复城市生态,推动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提升,构建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沙漠、沙地于一体的生态宜居公园城市生态本底。围绕城市中轴线、水系、道路以及生态用地等重要绿地节点和景观轴线,改造提升一批具28、有花园景观、游憩服务功能和地方文化特色的公园绿地,打造多层次、多功能绿地体系,让蓝绿交织、五彩缤纷成为城市底色。(二)构筑绿环绿廊绿道网络。以城市外围、城市主干道、主要河道为重点,开展植树造林、增绿添绿行动,构筑布局合理、特色突出、自然优美的生态绿环绿廊,打造全域绿色生态屏障。采取连通区域级、延长城区级、丰富社区级的方式,构建形成覆盖全域、道绿相融的“三级”绿道网系统,有效串联城内大型公园游园绿地,城外风景区、山体水体等各种绿色资源,构建“城园一体、绿轴串联”生态绿网体系。(三)构建全域公园景观体系。以全域性、系统性、均衡性、功能化、景观化和特色化为原则,统筹布局黄河国家公园、沙地公园、湿地公29、园、地质公园、草原游憩公园、生态郊野公园、遗址公园、矿区公园、主题公园及生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大型公园。按照“一园一品”的原则,新建提升一批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节点公园、村镇公园,完善打造一批老年公园、儿童公园、健身公园、体育公园、文化公园、生态公园等主题公园,彰显“城在绿中、园在城中、城绿相融”的大美意境,促进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融合。第二节 打造幸福宜居城市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让城市更有温度、更加宜居。(一)科学规划城市布局。坚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将生态宜居公园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全面融入黄河“几”字30、弯都市圈、呼包鄂榆城市群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高标准做好城市规划设计,将山、水、城有机融合起来,构建山水交融、蓝绿交织、和谐自然的城市空间格局。加强城市整体设计,强化城市天际线规划与管理,建立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形态和色彩管控体系,打造城市形象、城市品牌、城市特色、城市精神、城市文脉为一体的个性文化元素和城市地标。保护好历史文化遗迹和历史街区,将历史文化元素有机融入城市公园、广场、绿道、绿地等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加大城市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动人文资源与文创会展、体育赛事、商业消费、社会服务等产业的有机融合,促进城市文化价值转化,擦亮城市名片,塑造城市品牌,扩大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二31、)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同城化发展,完善各旗府所在地、建制镇、特色小镇宜居宜业功能,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功能修补,优化公共设施功能,推进城市无障碍建设,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打造具有厚重历史人文底蕴、服务网络完善便利的现代化城市。加快构建快捷高效的城市交通网,大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及新能源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完善“公交慢行”城市绿色交通体系,科学管理共享单车、共享汽车,让市民出行更便捷更畅通。优化学校、医院、超市、集贸市场、过街通道、公共厕所、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布局,不断提升和完善居民小区周边生活设施配套水平,建设完整社区,让百姓生活更方便。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32、造,推进城边村、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健全城市标准化管理体系,补齐精细化管理短板,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城市更有序、更整洁,推动人居品质迈上新台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全面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城市治理新路子,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探索建设老年友好型和儿童友好型城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让审批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服务更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打造33、现代消费城市。将商业化逻辑贯穿生态宜居公园建设全过程,精准对接消费、休闲及创业需求,合理实施商业化配套和宜游化改造,提供多元消费及创业场景,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全域功能体系。深入实施“公园+”新经济、“公园+”新业态、“公园+”新品牌、“公园+”新名片城市产业模式,打造新业态培育新场景创造新消费,大力培育高端服务、全域旅游、户外运动、文化娱乐、康养度假产业,推动内外市场、城乡区域、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体验经济、首店经济、夜间经济、假日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四)推进生态文化提质赋能。推进公园城市与文旅融合,完善旅游设施、丰富旅游业态、拓展旅游市场,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34、不断增加高品质旅游服务供给,打造全国旅游休闲城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深入挖掘黄河文化的时代价值,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打造一批黄河题材优秀文艺作品,建设黄河大峡谷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快旅慢游”黄河几字湾风景道,构建“一线穿珠、干支相连”的黄河几字湾文化旅游带。打造全域旅游场景,开发建设城市旅游观光、避暑休闲度假、城乡融合生态旅游、矿山生态修复观光等旅游景观带,串点成线、连线成片,让八方来客有更美好的体验、更舒心的享受、更难忘的回忆。第三节 建设智慧韧性城市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发展与治理良性互动、秩序与活力融合共生,35、让城市治理更高效、市民更安心。(一)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坚持把安全作为生态宜居公园城市的重要保障,构建协同综合、灵敏可靠的城市感知体系,实现各感知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实时共享。加强极端天气、破坏性地震、超标准洪水和城市积水内涝监测预报,提高预报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推进森林草原火灾远程监测、航空巡查等技术应用。加强重污染天气、流域水污染、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加强公共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监控,强化重点工矿企业远程监测、自动报警设施配备使用。摸清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和地下管网底数,推行“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加强燃气管网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监测和预警。(二)强化城市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统筹地上地下空间36、利用,高度重视应急基础设施、冗余场所、备份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市道路、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电力通讯等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构建弹性适应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加快不达标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同步做好建筑外立面及其附着物加固、拆除等工作。加强高层建筑防火灭火设施建设,消除高层建筑使用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导致的火灾隐患。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有效管控新型安全风险。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城市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探索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和辅助决策机制。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各类安全设施维护升级。(三)健全数字智能智慧运行体系。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数字37、中国战略,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城市大脑”体系,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功能应用,构建数字赋能中枢,支撑城市发展、治理和服务领域协同联动。推动各领域数字化创新应用,深化“雪亮工程”智能运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社会诉求“一键回应”,构建多元共治智慧应用场景,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第三章 优化住房供给体系把让老百姓住上房子、住好房子作为重要任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房地产民生属性,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住房需求,38、住房保障水平进入全国前列。第一节 完善商品房供给科学调控房地产发展方向,实施商品房稳定供应工程,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保障全市居民住有优居。优化商品房供给。编制鄂尔多斯住房“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优化住宅用地选址,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逐步实现。根据人口流动、商品房需求变化趋势,以“东阿康”中心城区住房建设为重点,其它旗坚持供需动态平衡原则,调整商品房供给数量和结构。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合理安排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加快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成立39、住房租赁专业经营企业,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增加住房租赁经营范围、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推动长租房市场规范发展。探索出台“租售同权”制度,向符合一定条件的租房户提供与买房户同样的公共服务。完善房地产调控。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实施“一城一策”,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避免房价过快上涨或下跌,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加快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综合考虑人口增长、现有住房存量以及房地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等因素,合理安排土地和住房供应。优先保障人口流入较多旗区的住房需求,合理安排“东阿康”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推动其它旗统筹好土地供应规模40、结构与时序,保证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衔接。加强大平米住宅消化力度,实施大平米住宅“租售并举”模式,结合就学、康养、旅游等居住需求,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租赁服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新的“烂尾”现象。实行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确保房价公开透明。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落实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逐步构建以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舆论引导,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炒房”造势行为41、,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制定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推动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团化和品牌化发展。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解决和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收缴覆盖面,探索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农牧业转移人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方式,全市公积金累计归集金额力争突破500亿元,公积金覆盖人数超过35万人。探索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专栏2 商品房稳定供应工程1.稳地价。当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连续3个月保持在12个月至18个月的合理区间42、时,按照土地供应计划正常供地;18-36个月时,减少土地供应;大于36个月时,暂停土地供应。调整住宅用地出让方式,适时采取“限地价、竞房价、竞配建”或“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2.稳房价。综合考虑全市物价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金融机构住房贷款利率等情况,采取实施差别化购房信贷、加强资金流入房地产监管、实行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等方式,将年度新建商品住房房价平均涨幅和二手住房房价平均涨幅同比控制在5%以内,将年度商品住房用地价格涨幅同比控制在9%以内。 3.稳预期。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有效引导市场资源配置,稳定市场预期。建立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和定期会商机制,分析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43、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定期发布权威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定期公开公布商品住房销售备案价格、房源信息等,引导居民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第二节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实施保障性住房多元供给计划,让各类符合条件的人群住上保障房。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坚持以需定供,加快完善以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公租房建设指标,因地制宜多渠道继续推进公租房建设和筹集,增加公租房2000套左右。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强化对44、困难群体的精准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伤残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给予优先保障。积极争取将我市列为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城市,通过存量地产盘活、新建商品房配建等形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重点实施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大学毕业生住房支持计划,探索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强化对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参建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45、任制、切实保证保障房建设质量安全。实行阳光分配,严格资格审核,全面推行电子公开摇号分配方式。健全常态化公租房退出核查机制,建立保障对象自行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监测、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核查、群众举报查实等制度,将拖欠租金、违规使用等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确保住房保障有限资源公平善用。建设公租房运营管理系统,将入住和退出、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维修养护、综合管理等多项业务全部整合纳入公租房运营管理系统。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吸引企业和其它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实施公租房小区补短板行动,配套完善小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提升公租房小区建设质量46、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租赁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住房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逐步缩小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的差距。专栏3 保障性住房多元供给计划1.公租房供应。继续推行公租房“租售并举”制度,回笼公租房建设资金,推动政府将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作公租房。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出让商品房项目的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东阿康”以实物住房与租赁补贴并行,其他旗以租赁补贴为主。2.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利用好现有停缓建或闲置非住宅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满足安全等前提下,鼓励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展市体育中心运动员村项目试点。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出让47、商品房项目的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3.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重点推动“人才公寓”建设,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第三节 盘活闲置商业地产资源实施闲置商业地产盘活计划,摸清闲置商业地产底数,大力推广房地产项目“超市”,实行“一个项目一套对策”的办法,吸引社会资本入场交易,盘活停缓建和闲置项目。适应消费升级需求,支持将闲置商业地产打造成为大型商业综合体。以空间换项目,推进闲置商业地产产业化经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库存商业和办公用房改造用于社会化养老、文化、旅游、创新创业、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用房,打造成为创新创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48、地。推动商业地产制度改革,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住房标准执行。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地产,商业地产购买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享受与该区域住宅同等的入户、上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支持闲置商业地产改造为非学历教育培训、幼儿园、医疗康养等公共服务用房。第四节 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把物业升级为社区管理的帮手、社区生活的管家,做好物业服务管理、监督,推广管家式物业服务,努力让物业更温馨、更暖心、更贴心。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完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菜单,树立“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市场导向,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49、多样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开放式居民区、单位集资楼房。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和平房区,采取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进行物业管理。组织参加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物业人员素质。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理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设施管理体制,加强维修管护。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社区管理物业服务向“互联网+”“50、智慧社区”等新理念新业态转型升级。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在街道或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体系,打造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试点示范。推动街道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完善和规范业主委员会工作流程。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促进网格化管理与物业管理结合,建立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和物业服务纠纷快速调解处理组织体系,依法及时解决物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努力提高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第四章 增强城镇基础51、设施承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绿色低碳的原则,找准制约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提升和影响居民安居宜居的缺项、弱项,精准谋划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在全区率先构建起覆盖更加广泛、设施更加完善、运行更加低碳、保障更加有力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第一节 完善市政道路交通系统实施市政道路提升工程,构建等级匹配、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道路网络系统,不断提高交通运行效率。优化市政路网体系。持续完善城镇路网结构,改善交通内循环,建成结构合理、高效衔接、便捷畅通的综合市政路网体系。以中心城区同城化为导向,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加强次支街巷路改造力度,打通各类“断头路”,提高市政路网密度。优52、化中心城区交通节点组织,重点实施城市轴带升级、城市道路全要素提升、标志性节点打造、夜景灯光营造等道路环境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其它旗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小城镇市政路网建设,新建一批“骨干路”,拓宽一批“瓶颈路”,改造一批“老街路”,实施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出入口改造、背街小巷提升改造等项目,提高道路通达度。推进立体交通建设,提升路段通行能力。倡导绿色出行,加强慢行系统一体规划设计,完善骑行专用道、步行专用道等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高标准启动建设城镇三级绿道体系,构建“快进慢游、景观融合、集散衔接、配套优全、层次分明”的全域绿道网络体系。加强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保障所有桥梁安全运行。人均道路53、面积达到47.68平方米。推进城镇静态交通建设。统筹规划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提高居住区车位配备率,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按不低于1:1.2配比配建停车位,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扩建公共停车场位。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重点对行政办公、商业休闲、教育医疗等区域实施立体停车、智能停车、共享停车设施建设。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配合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考虑在公交场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加油站、物流园区、部分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等配建充电桩,探索建设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示范站。专栏4 城镇市政道路提升工程1.市政道路建设改造工程。东胜区重点实施锦园路、林荫路、世纪大道54、等建设改造项目;康巴什区重点实施纬四街、纬三西街等建设改造项目;伊金霍洛旗重点打通断头路、实施公园路北段至康巴什北区等建设改造项目;杭锦旗重点打通林荫北路等建设改造项目;达拉特旗重点实施锡尼街、树西街、市府街等建设改造项目;乌审旗重点实施查干淖尔街、嘎鲁图镇街巷改造等建设改造项目;准格尔旗重点实施薛家湾北片区、大路新区至薛家湾等建设改造项目;鄂托克旗重点实施乌兰镇街巷硬化维修、新召街、乌兰西街等建设改造项目;鄂托克前旗重点实施敖勒召其镇东环路、城川镇金元街等建设改造项目。实施一批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路口渠化拓宽工程;在适宜区域,建设宽度大于2.5米的闭环骑行专用道,配套建设间隔小于骑行30分钟55、的休憩驿站;建设沿黄慢行步道,打造“自然风光+黄河文化+休闲漫步”的沿黄生态廊道。2.静态交通工程。实施一批停车场改扩建项目;规划建设各类充电桩,力争中心城区每3平方公里、旗府所在地每6平方公里范围内至少建设1个集中式中大型公共快充站。第二节 加强城镇供水排水系统建设把水作为城市生命之源,实施供水排水管网更新修复工程,持续提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留住“天上水”,用好地表水,基本消除城市内涝,实现水循环更健康、更可持续。提高城镇供水节水能力。会同水利等部门加强供水水源、公共供水厂提标改造建设,促进城市供水由满足水量要求向注重水质安全保障转变。推动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建设,提升供水服务保障水平56、。推进各旗区老旧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同步配建供水管网,提高建成区供水管道覆盖密度。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管网漏损管控体系,实现供水管网区域化、层级化和精细化管理。试点推进城镇分质分类供水改革,实行优水优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直饮水入户。深入实施节水行动,推动中心城区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其它旗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推进公共机构全面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新建公共建筑节水器具配备率。鼓励居民家庭节约用水,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结合城市体检,健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周期性排查制度,对城市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普查建档,采用智慧化手57、段,建立信息化实时管控平台。系统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加快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制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推动新建居住小区同步配建污水收集管网,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服务片区人口、社会经济发展和水环境改善质量等要求相匹配,实施既有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构建“污水零直排、处理高效能、尾水再利用”的城镇污水处理新格局,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效能。严格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推动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市政杂用、园林绿化、建筑施工、消防供水、生态补水等优先58、使用再生水,推广点对点再生水利用模式,不断拓宽再生水利用途径。 系统治理城市内涝。全面排查城镇排水防涝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构建“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预测预警”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深入开展城市内涝治理行动,重点提高城镇低洼地段、下穿式立体交叉道路等城市内涝高风险区排水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疏通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加大行洪、排涝能力。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涝设施,提高雨水排放能力。完成城市内涝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主动接入智慧城市与智慧市政平台,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部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的积水点。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59、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强化海绵城市的规划管控作用。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力争中心城区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专栏5 城镇供水排水提质工程1.城镇供水保障工程。中心城区新建市政供水管网60公里,改造管网47公里;其它6个旗新建管网144公里,改造管网86公里。2.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工程。中心城区新建市政污水收集管网48公里,改造管网57公里;其它6个旗新建市政污水收集管网104公里,改造管网67公里。实施东胜区南郊、北郊水质净化厂、60、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准格尔旗泰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等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探索工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鼓励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大路工业园区建设再生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3.城镇内涝治理工程。中心城区新建雨水收集管网75公里,改造管网42公里;其它6个旗新建雨水收集管网161公里,改造管网10公里。鄂托克旗新建雨污分流管网11公里;中心城区改造雨污分流管网28公里,其它6个旗改造雨污分流管网49公里。结合城市体检、城市更新行动,开展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和示范项目建设。第三节 提升城镇燃气供61、热保障能力围绕“气化鄂尔多斯”,加快调整天然气供应结构,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改造,全域推进清洁供暖,实施城镇供暖提质增效工程,形成稳定、安全、经济的供气供暖环境。提高天然气普及率。加快城镇供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全面构建城镇天然气供应“一张网”。推动城镇老旧天然气管网、场站等设施更新改造,新建城区、居民小区、公共服务机构同步配建供气管网,提高民用天然气普及率。加强天然气应急储备设施建设,优化城镇压缩天然气(CNG)或液化天然气(LNG)站点布局,提高天然气稳定供应能力。推动城镇天然气供应设施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提升管输系统稳定供应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推进清洁取暖。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因62、地制宜利用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热等开展集中供热,全市建成区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配合有关单位治理散煤燃烧。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和供热管网优化整合及联网运行,在中心城区率先推行“一网多源”供热。加大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建立老旧管网运行状况检测评估机制,及时摸底排查,制定改造计划,重点加快改造严重漏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网和热力站设施,降低供暖输配损耗,解决影响供暖安全、节能和节费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农村牧区利用电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配合有关部门在农村聚居区发展分布式光电取暖,牧区发展风光互补取暖。大力提高热用户端能效,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63、严格执行供热计量相关规定和标准,做好供热计量设施建设、使用、收费等工作,促进热用户端节能降耗。专栏6 城镇供气供热提质增效工程1.天然气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实施天然气管网敷设、改造60公里,重点实施伊金霍洛旗天然气综合利用及天然气应急设施储备项目,鄂托克旗棋盘井东工业园区天然气利用、公卡汉加气站及城镇燃气管网利用等项目,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气化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2.供热管网建设改造工程。中心城区新建供热管网228.8公里,改造供热管网108公里;其他6个旗新建供热管网160公里,改造供热管网180公里。第四节 完善垃圾处理系统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引领,强化沿黄城镇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6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升全社会垃圾分类和处理水平,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健全垃圾分类收储运体系。强化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垃圾全链条式闭环处置系统建设。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片区创建。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科学确定分类类别。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推广应用智能分类回收设施。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合理设置收运站点、频次和线路,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加大垃圾运输管理,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方式,防止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提高垃圾收集转运效率,实现65、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1500吨/日以上。加强有害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规范有害垃圾收运管理,推广实行定期、预约收运。推进垃圾综合治理。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衔接,旗人民政府所在地原则上不再新建垃圾填埋场,完善既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等措施开展库容已满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推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对于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分散式、小型化、绿色化焚烧处理设施试点示范。引导各旗区因地制宜选择厨余垃圾处置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最大限度利用厨余垃圾生产生物柴油、沼气、土壤改良剂、有机肥、生物蛋白等产品,提升66、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体系建设,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政府投资及PPP项目中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中心城区静脉产业园建设,发挥垃圾协同处置效应,助力环保产业发展。专栏7 城镇垃圾治理工程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设施项目。2.无废城市创建工程。配合有关部门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为重点,深入开展无废餐厅、无废学校、无废机关、无废公园等无废“细胞”创建工程,力争列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3.静脉产业园建设工程。实施东胜区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农林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建设项目,实现垃圾67、变废为宝、循环利用。第五节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推进多功能信息杆柱、智能路灯、智能公厕等新型智能化市政设施建设。充分运用5G、物联网等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数字+”转换、“智能+”升级,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设施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以地下市政设施普查为基础,整合城市空间信息数据及城市运行感知数据,构建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管为一体的地下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促进城市“生命线”高效协同管理。专栏8 市政基础设施智68、能化建设工程1.多功能信息杆柱试点工程。在重点路段、重要商圈等人流集聚区开展多功能信息杆柱试点,建设集成智慧照明、通信基站、视频监控、LED信息发布、一键报警、充电桩、Wi-Fi、5G等多种设施于一体的多功能信息杆柱,提供多类信息服务。到2025年,多功能信息杆柱成为数字鄂尔多斯重要智能市政设施。2.地下市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工程。完善城市地下管网管理系统,完成包括地下综合管线和高架道路以及部分其它地下构筑物的数据库建设,构建地下空间专业网格系统,实现供水、供热等管网数据的统一管理。第五章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落实城市更新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不断促进城69、市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一节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坚持把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推动棚户区旧貌换新颜,完善老旧小区街区配套基础设施,探索匠心治城、注重内涵、精致精细的城市更新模式,努力使“忧居”变“优居”,使昔日棚户区、老旧小区街区蝶变美丽家园。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重点改造老城区内50户以上集中连片棚户区和城市D级危房。中心城区运用“留改拆”等方式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鼓励各旗通过改建、扩建、翻建、拆除等多种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引导实力雄厚、品牌优质、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同步解决拆迁和安置回迁70、问题。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以打造宜居幸福家园为目标,汇聚党建、社区组织、市场主体、广大群众“四方力量”,全面提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动有机更新,因地制宜地选择综合整治、拆改结合等更新模式,实现“综合改一次”。扎实推进管网“应改尽改”,加装电梯“我要改”、便民服务“按需改”等改造任务,实现基础类有保障、完善类增功能、提升类更宜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优秀项目评选,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小尺度、渐进式”的微更新模式,推动民生改善、功能品质提升、历史文化整体保护和街区活力复兴有机结合。根据各旗区实际和相关扶持政策,全市重点改造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340个、惠及居民4.6万户71、,争取将2005年至2010年建成的213个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专栏9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1.2021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包括东胜区、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共72个,5553户。2.2022年,计划改造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老旧小区共66个,5796户。3.2023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包括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共75个,10000户。4.2024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包括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共76个,15000户。5.2025年72、,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包括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共51个,9500户。加大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力度。按照“业主自愿、政府引导,社区协商、主体负责,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原则,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实施方案,实施政府补贴、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稳妥有序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全面深入摸底排查,重点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小区890个,涉及7119栋楼。打造活力街区。遵循“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理念,在保存原有空间肌理的前提下,推动商业街、步行街“微更新”改造,盘活老旧街区服务功能。加强住区街区联动提升,促进围墙内私有空间与围墙外公共空间的串联融合73、,拓展更加自由的公共活动空间,提升街区整体活力。加大街区建筑群体空间和建筑界面管控,强化沿街建筑、标识标牌、绿化植栽、小品雕塑等各类要素的尺度、色彩、材质、规则差异性,打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城市“微客厅”。第二节 打造便利生活圈实施便利城镇建设工程,推动面向全民全龄友好的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科学合理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层级合理、生活便利、优给优质的城镇生活圈。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重点在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空间等全面配建无障碍设施,保障特殊人群便利出行。以中小学、幼儿园为核心,依托步行专用道建设安全无障碍的通学路径,沿线配套建设儿童活动场地、体育设施等多样化公共空74、间,推动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推广全出行链条伴随式智慧服务,为各类人群出行保驾护航,改善出行体验。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加快现有社区养老机构达标改造,由点及面推广居室适老化改造,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建设完整居住社区。以居民步行5-15分钟到达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以城市道路网、自然地形地貌和现状居住小区等为基础,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打造便利生活圈。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各旗区实际,细化完善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内容和形式,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75、短板。推进相邻居住社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共建共享。新建住宅项目要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同步配建配齐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等设施。专栏10 便利城镇建设工程1.社区中心配置中学、医疗服务机构、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专项运动场地等设施,形成15分钟生活圈。2.邻里中心配置小学、社区活动中心、综合运动场地、综合商场、便民市场等设施,形成10分钟生活圈。3.街坊中心配置幼儿园、24小时便利店、街头绿地、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小型健身场所、快递货物集散站等设施,形成5分钟生活圈。第三节 丰富建筑文化风貌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强化城市天76、际线、视线通廊等规划管理,完善建筑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形态和建筑色彩管控体系,全面提升城镇形象的视觉感染力。合理引入城市美学,推进城市功能区、主要景观、地标式建筑物的精细化、辨识度设计,精雕细琢园林园艺,绣出一批品味之作、品质之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大对伊金霍洛旗郡王府、东胜区水塔、旧盟委楼、杭锦旗旧礼堂等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力度,丰厚城市文化底蕴。强化城市IP打造,配合推动康巴什区由4A向5A旅游区升级,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现代化水平,积极植入购物休闲、特色餐饮、文化娱乐、演艺体验、观光旅游等现代文化元素,推动建设康镇、乐康吧、赛车77、小镇等一批网红打卡地。第六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房建设现代化,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名镇名村保护工程,推动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高标准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第一节 建设更加安全美观乡村住房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提高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持续推动农村牧区房屋品质提升,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强化农村牧区房屋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和动态监测机制,强化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农村牧区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检测,对鉴定为CD级的房屋,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并实施改造。探索建立乡村建设78、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联合大专院校、学术团体,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加强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充实乡村建设队伍,提高农村牧区工程施工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打造绿色建筑新模式。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鼓励农村牧区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推广装配式轻钢、混凝土结构、“光伏+建筑”等安全可靠低碳的农房建造方式,引导农牧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鼓励政府投资的农村牧区公共建筑、各类农村牧区房屋建设示范项目率先执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农村牧区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中执行农村牧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179、3),力争农村牧区新建房屋中节能房屋的比重达到50%以上。开展农村牧区建筑风貌设计。推动农牧民建房带方案审批,鼓励新建农房精心设计,按图建造,统筹主房、辅房、院落等功能,精心调配空间布局,满足存放生产工具、发展庭院经济及其它需求。多渠道征集农房设计方案,因地制宜整理编印符合安全要求及农牧民生活习惯的鄂尔多斯美丽乡村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提供农牧户选择使用。积极争取和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农房设计。第二节 提高乡村人居环境品质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强化乡村生活垃圾、建制镇生活污水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促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成80、效。深入开展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完善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加强收运和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它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的垃圾分类处置模式。促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融合,在乡村合理设置回收网点,拓宽回收渠道。积极探索“大片区统筹、跨片区组合”农村牧区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以苏木乡镇或嘎查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牧区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推动现有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推动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质。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由点带线、从线到面”的原则,根据建制镇不同81、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采用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在人口居住分散区域统筹改厕与污水治理,实施改厕与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在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村庄采用村收集、镇处理方式,将靠近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建乌审召镇等3座污水处理厂,实施中和西镇、白泥井镇等污水处理扩容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建制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达到85%。专栏11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1.达拉特旗农村牧区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项目。2.伊金霍洛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3.乌审旗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4.鄂托克前旗农村牧82、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5.达拉特旗白泥井镇、中和西镇污水处理扩建项目。6.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雨污水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乌审召镇、图克镇、无定河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及中水回用管道项目。7.鄂托克前旗昂素镇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中水收集池工程。8.鄂托克前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厕所治理项目。第三节 保护和发展名镇名村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开展名镇名村保护提质工程,不断提高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名镇名村保护。建立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制度,编制重点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保护工作体检评估制度,加大保护力度,做83、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采用VR技术等手段,推进名镇名村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各级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得到有效落实,历史建筑测绘覆盖率达100%。提升名镇名村品质。遵循“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稳步推进、重在管理”的方针,高标准实施城川镇大沟湾村等47个名镇名村提质工程,在不对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的前提下,完善村内路网、路灯、村标路牌等设施。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聚集辐射,带动周边村落共同发展。充分挖掘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鼓励发展民宿、旅游等产业,开84、展网红村落建设,实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专栏12 名镇名村保护工程完成城川镇大沟湾村等2个中国传统村落、伊金霍洛镇等8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上海庙镇等7个自治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乌兰镇等6个全国美丽宜居小镇(村庄)、十二连城乡五家尧村等11个自治区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罕台镇等2个全国特色小镇、树林召镇等13个全国重点镇和铜川镇等23个自治区级重点镇的更新提质。第七章 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第一节 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以推进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85、化升级为动力,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强化建筑业发展赋能,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系统化集成设计。大力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充分运用数字化设计,加强建筑风貌管控。鼓励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加快推进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饰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和数据共享,实现设计与生产、施工的深度融合。强化设计方案技术论证,认真落实项目标准化设计、工业化建造与建筑风貌有机统一的建筑设计要求。从2023年起,全市范围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国有资金投资的8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采用BIM技术。推广智慧化精益化建造。开展生产装备、施工设备智能化升级行动,鼓励应用建筑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完善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精益化施工组织方式,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发挥结构与装修穿插施工优势,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全过程组织管理和技术优化集成,建立全过程追溯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监测并管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噪声、光、污水、有害气体、固体废物的产生。2022年起,有毒有害废弃物100%回收,建筑垃圾产生量现浇混凝土结构每万平方米不大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每万平方米不大于200吨,开展全区智87、慧工地创建试点。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一体化装修和智能化应用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现有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及钢结构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向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延伸,引导开发、设计、施工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产业化模式转型,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和采购于一体的龙头企业或产业联盟。依托现有装备制造园区、商砼园区,综合服务半径和运输距离等因素,合理布局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新建政府投资工程作为示范项目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积极发88、展绿色建筑。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管理,采用减免城市配套费措施,引导勘查设计、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设计、开发、建设绿色建筑项目。协调推进新建绿色建筑、建筑行业碳排放管控、商品房全装修和绿色建材推广等工作,推动绿色建筑从单体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加强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所有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绿色生态城区的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它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集中连片建设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在中心89、城区开展绿色建筑试点工作。专栏13 建筑产业提质引领行动1.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布局生产基地,启动一批示范项目,培育若干龙头企业。2.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到2022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到2025年,鄂尔多斯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比重达到90%,其中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东阿康”新建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争取达到35%。第二节 推进建筑企业转型发展充分焕发企业内生动力,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塑造鄂尔多斯建筑品牌。革新组织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及装配式建90、筑项目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引导建筑业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全市培育5家以上具有独立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的建筑业骨干企业,工程总承包配套政策基本健全,工程总承包市场基本成熟。加快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引导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拓宽业务领域,培育一批实力强、业绩优、信誉好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2022年起,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91、企业投资项目率先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推进建筑业集群集聚发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有实力的总承包企业业务范围重点向公路交通、输变电工程、化工石油、环保、桥梁隧道等与我市经济发展密切关联的产业拓展。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建筑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收购、联合、重组、兼并,加快消化一批“僵尸企业”,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好、市场竞争力强、资质等级高的“龙头企业”和大型建筑企业。抓紧制定全市建筑业资质升级培育计划,建立全市建筑企业培育梯队,鼓励专业承包企业突出主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全面提升发展层次和水平。提高专业领域施工能力。推动建筑产业向设备安装92、装饰装潢、水利电力、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地下管廊等领域拓展,向勘探设计、建材制造等上下游延伸。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引导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优化市场布局,完善经营模式,与大型央企和区外大型民营企业开展合作,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建筑企业提升技术水平。鼓励建筑骨干企业与建材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建立新型建筑技术创新联盟、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开展钢结构住宅围护体系、材料性能、连接工艺等方面的联合攻关,加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灌浆质量检测和高效连接技术研发。支持符合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及部品93、部件生产基地等申请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加强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适应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的专业人才,对引进吸纳的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等现有大中专院校开办建筑类职业教育培训项目,推进职业教育培训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鼓励我市龙头骨干企业与各级院校联合办学,建立人才实训基地,每年定向委托培养一批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建筑产业工人。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高端专业人才受聘兼职于工程建设企业。将建筑业农牧民工技能培训纳入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鼓励施工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改善94、建筑工人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第三节 引导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坚持靠前监管,奖优罚劣,提升行业监管的实际效力,着力净化行业发展环境,助推住建事业行稳致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招投标制度改革,切实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大科技成果和诚信评审权重,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建筑科技水平,遏制投标人陪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忽视设计质量、片面追求低价中标的现象,促进评标活动科学化、规范化。稳步推广电子评标、异地评标和电子监察,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强标后履约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出卖、出借、挂靠资质等行为。加快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建立建95、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预防发生新的拖欠。加快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在落实好建筑市场主体各方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的前提下,抓紧建立健全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对有不良行为的记入信用档案并公开曝光,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组织申报编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广使用好“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系统”。及时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做好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指导监督,更好服务建设各方主体。引导建筑市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第四节 保障工程建筑质量安全不96、断完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提升工程建筑质量安全水平,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完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质量管控标准化体系,打造一批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工地。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自我约束制度,落实内部质量安全工作机制,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行数字化图纸审查,加强“双随机”检查,推动网上在线监管和抽查常态化。采取集中监督检查、抽查、巡查和企业互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施工图审查、检测试验、97、监理等机构监督管理,强化预拌混凝土(砂浆)等建筑原材料质量管控,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重点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严格防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多发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加强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考核标准和考核发证体系,全面推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和质量终身负责制。提升工程建筑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推行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综合运用奖项评优、通报表扬、通报批评、约谈、信用奖98、惩等监管手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以数字赋能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实效,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工程建筑质量安全第三方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推动传感器网络、低功耗广域网、5G、边缘计算、射频识别(RFID)及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工地的集成应用,实现安全生产远程管理。推广可视化技术交底,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积极推动企业申报鲁班奖、詹天佑奖以及国家优质样板工程等各类工程质量安全品牌示范工程、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推动发展建筑工程保险。强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追溯管理。指导施工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99、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进一步强化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加强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即“一卡通”管理体系)应用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岗位责任,落实现场人员用工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从操作人员抓起,做到定岗定责、各负其责、追溯明确。鼓励建造优质工程。制定优质工程奖励政策,对我市获得鲁班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类和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和优质样板工程等奖项的建筑业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获得国家、自治区、市本行业奖项的,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对企业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在项目投标中享有加分资格。第八章 提高住建治理水100、平建立健全住建治理体系,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安全韧性城市,让广大市民生活更安心、更暖心、更舒心,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推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建设。第一节 完善管理体制理顺各层级权责关系,完善城市管理制度标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体制机制改革保障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住建领域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审批服务。加强对旗区业务指导,明确旗区审批权限,完善服务流程,实现市、旗区两级审批无缝衔接,让“管”跟上“放”的节奏、适应“服”的要求。探索全面推行“容缺+告知承诺制”审批,101、切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加大承诺事项事中事后抽查核查力度,严肃惩处失信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应用数字监管、协同监管、共治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有效衔接行政审批和监管业务,实行项目全过程全周期管理,开展“极准”监管。加速推进审批事项电子化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全面接入“蒙速办”APP,推动房建、市政工程审批全流程平台审批,实现“一网通办”,加快推动高频事项“秒批”,提升审批效率。优化系统内部运行机制。结合住建工作职能调整,进一步优化系统内机构和职能配置,合理划分相关部门城市管理事权,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事权清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运行顺畅的工作体系,保障住房和城102、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完善住建治理标准体系。围绕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构建支撑城市品质提升的标准体系,提高住建治理标准化水平。对照国家城市体检方案,制定鄂尔多斯城市体检标准体系及水气暖服务评价标准、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城市维护管理相关规定和定额等地方性标准,以法治化、标准化为城市精细化管理赋能。第二节 巩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城市体检”为抓手,持续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完善网格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常态化城市体检。以我市作为自治区城市体检试点城市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实施城市体检评估103、机制。结合实际构建城市体检指标体系,采用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方式全面深入开展城市体检。充分利用现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基础,建立市级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采用大数据与传统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发布年度城市体检报告,形成“住建发展短板清单”,限时销号解决,确保城市体检成果落地见效。完善网格化住建治理。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划分网格,细化城市治理责任。优化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畅通全民共建共治渠道,组织引导和鼓励各类组织、公众和志愿者有序参与城市管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治理。积极探索104、将住建网格嵌入到社区网格和环卫网格,充分利用APP随手拍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实现网格化管理无盲区。第三节 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坚守安全发展底线,摸清市政基础设施底数,排查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城乡住建应急防控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开展住建灾害风险普查。以开展住建领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契机,以旗区为基本单位,全面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桥梁、涵洞、供排水设施、城镇内涝点等地理位置、物理属性和设防情况的摸排,扎实做好建筑施工、燃气安全、供热储能、物业管理、市政设施、农村牧区房屋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辨识各类风险点、危险105、源,摸清风险隐患底数,评估风险大小。建设风险信息管理及监测预警平台,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升韧性城市建设水平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多举措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将“韧性城市”理念贯穿城市生命发展周期全过程,健全完善城市应急防控预案体系,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问题整改。加强城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城市安全监管的智能化水平。强化应急设施设备和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住建领域应急防控力量建设,积极培养应急防控人才,形成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和能力过硬的应急防控队伍。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行业和公众安全生产、抗震防灾106、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形成应急防控合力。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进一步理顺、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各旗区成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专职机构,不断提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联合相关部门推动解决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防范化解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健全与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联动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消防技术机构共同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第九章 推进“数字住建”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 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住房和107、城乡建设事业深度融合,实施“数字住建”建设工程,加快住建业务平台数字化、智慧化进程,打造全区“数字住建”样板。第一节 加强“数字住建”顶层设计统筹全市各级住建相关信息数据资源,有效衔接各级住建平台系统,破除部门信息壁垒,实现信息数据的纵向畅通、横向联通。完善“数字住建”系统顶层设计。按照呼包鄂乌一体化建设要求,完善住建领域数字化体系设计,加快构建全面监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服务便捷、高效运行的“数字住建”门户。加快城建档案数字化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建数字档案馆,建成“基础公共数据+业务主题库”的“鄂尔多斯住房和城乡建设数据库”,接入“云上鄂尔多斯”平台。加强数字技术在城市建设、治理等领域应108、用,推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地下管线、管廊等数字化展示、可视化管理,构建智能化城市运营和服务体系。推进CIM平台建设。构建城市级生态平台,加快推进城市信息全要素整合,加强与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数据、交通、公安、统计、应急等部门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共享,新建建筑信息数据、城市安全应急信息数据和城市体检动态数据更新系统,基本建成精细度达到3级标准市级应用CIM基础平台。加快“CIM+”应用进程,优先推进CIM基础平台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示范应用,推动城市建设管理信息资源整合与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审批相结合,积极探索CIM基础平台在公园城市建设、城市体检、城市安全及应急指挥、工地管理、绿色建筑109、建设管理、住房保障、社区管理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与国家和自治区CIM平台数据有效联通,实现平台共享。第二节 强化“数字住建”应用系统建设围绕住建业务数字化、住建治理协同化、住建服务便捷化,搭建起全市一体化“智慧住房”“智慧建设”“智慧市政”“智慧住建政务”“智慧住建展示监测”等应用平台,实现住建治理“一网统管”、城市运行“一屏通览”、便民惠民“一端服务”。搭建“智慧住房”应用平台,建设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监测和住房保障业务运行态势监测系统。搭建“智慧建设”应用平台,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建筑业监管与发展体征监测系统。搭建“智慧市政”应110、用平台,推进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市政道路、市政设施等市政管理数字化,重点建设城市照明智慧化管理系统、桥梁综合监管系统、智慧燃热监管系统。搭建“智慧住建政务”应用平台,建成投用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供水、供暖、燃气报装全程网办。搭建“智慧住建全景”应用平台,重点建设城乡建设展示系统,全面呈现和监测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整体运行态势,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业务需求,动态调整和拓展应用领域和范围。专栏14 “数字住建”建设工程1.鄂尔多斯住房和城乡建设数据库基础公共数据库。重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企业库、从业人员库、项目库和信用库等四大基础数据库。业务主题库。包括各部门核心业务数据111、,即保障对象信息、房产交易信息、城市建设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等各类主题业务数据库。2.鄂尔多斯“数字住建”九大应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整合所有涉及项目的业务系统中相关信息,贯穿工程项目建设的全生命周期,实现工程项目从立项、审批、建设、竣工到验收的全数字化管理。建筑业监管与发展体征监测系统。对建筑业监管和发展体征总体监测和分析,统计分析全市建筑业发展变化趋势。 城市照明智慧化管理系统。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照明一体化智慧管理,通过技术提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创建智慧照明“过程管理”新模式,大幅降低照明运行成本,全面提升城市照明管理精细化水平。桥112、梁综合监管系统。引入地理信息系统、BIM技术、GPS精密定位、影像识别、传感器、数据高速传输等技术,实现视频监控、桥梁状态评估、水位监测等功能。智慧燃热监管系统。加强对行业服务投诉问题处理的深度跟踪和全面监管,对燃气供热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提高行业监管与指导的智能化、科学化水平。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监测系统。从房地产企业管理监测、商品房市场管理监测、二手房市场管理监测、物业服务管理监测、舆情监测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动态的监测。住房保障业务运行态势监测系统。从保障性住房总体落实情况、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工程监测、住房公积金运行监测、民声监测四个方面对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综合运行情况进行动态113、监测。政务服务效能监测评价系统。从住建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运行实况监测、政务服务综合能力、政务服务效能和政务满意度指标等全面、准确地分析住建各级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发展变化趋势和其内问题。城乡建设展示系统。“一张图”动态实时地展示全市城乡建设相关的全领域信息。第三节 提供安全便捷的数字住建服务在保证数据安全、系统安全以及个人信息安全基础上,全面普及“数字住建”,引导全社会参与“数字住建”建设。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加强隐私信息保护,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114、。共享“数字住建”便利。积极组织开展面向政府、企业及市民的“数字住建”专题讲座和培训,提高住建系统对“数字住建”的重视程度、公众对“数字住建”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信息需求,在手机客户端开发或增设“一键服务”功能。积极宣传推介“数字住建”建设最新成果,组织开展鄂尔多斯“数字住建”展示交流会,不断扩大规模效应。第十章 保障规划实施本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市住房和建设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实现我市住建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规划实施机制,提高统筹调控能力,通过规划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和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第一115、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住建事业全面领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严格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议事决策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压力传导,筑牢责任链条,坚持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健全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执纪,确保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锲而不舍打好作风建116、设持久战,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自治区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四官”问题专项治理,下大气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机关运行效率和执行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使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和专业能力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住建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住建系统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号等。第二节 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117、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法治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育计划,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行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科技保障。制定技术需求目录,围绕智能建造、绿色建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市政设施数字化改造、城118、镇治理等方面,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创新。引进先进地区管理经验,强化与发达地区在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新技术运用等领域合作。强化资金保障。加大项目谋划,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建立市、旗区滚动储备项目库,实现“以项目定规划”向“以规划生项目”转变。在城市更新、低碳城市创建、城市体检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试点。在财政能力可承受的基础上,争取政府债券以及城乡融合发展基金等。支持建设企业依法合规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建立多方筹资机制,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平房区改造。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支持方式,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和金融资本参与119、住房和城乡建设。强化土地保障。加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加大向保障性住房建设倾斜力度。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土地支持政策,利用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可在一定期限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强化人才保障。大力培养引进城乡建设领域的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各类劳动技能比赛,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选拔赛。加强农村牧区建筑工匠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牧区实际的建筑工匠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牧区工程施工人员能力素质。第四节 开展督查评估有120、效推进规划实施。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专项规划和项目计划。各旗区相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各自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形成对发展规划的有力支撑。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加强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领域实施情况评估。在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阶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引入第三方提高评估质量。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查考核,强化督查考核成果运用。第五节 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广泛深入开展规划宣传普及,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121、鼓励市民广泛参与,通过群众走访、项目公示、民意调查、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调动公众参与城乡建设管理积极性。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召开听证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专业技术方面的,举行论证会,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合理采纳公众对住建事业提出的建议和思路,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提高住建事业在广大市民中的认可度。畅通公众投诉、检举渠道,更好监督住建事业发展。第六节 加强风险防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热点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管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