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文本说明书4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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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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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说明书合集
1、前 言在世纪之交,杭州市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开始实施跨江、沿江发展新战略,城市空间从围绕西湖建设发展的“西湖时代”正式跨入以钱塘江沿岸为依托,两岸夹江联动发展的“钱塘江时代”。作为这一转折的标志,在钱塘江北岸滨江地带建设15平方公里的钱江新城成为新世纪杭州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本次规划区域位于钱江新城的核心地段,经过几轮规划和一系列分析论证后,其规划面积由原来的2.56平方公里扩大到4.01平方公里,目前杭州大剧院和部分区域性基础设施已先期启动,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2001年初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又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编制了“钱2、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方案等,为有利于将上述方案中好的设计理念得以贯彻实施,并指导下一步各具体区块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特编制本规划。2003年1月30日,由杭州市政府组织,在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召开了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规划审查会,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规划文件以该会议纪要(见附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形成该正式文本。二三年三月第一部分 回顾与总结回顾与总结 一、规划演变过程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第3、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第三阶段 深化完善阶段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5、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钱江新城概念性规划设计,成为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第四阶段 后续规划与建设阶段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并非最终规划文件,在该规划基础上还将进行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数字新城规划等内容,核心区部分地6、区的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还将进一步深化,区域外围的交通分析研究、轨道交通线路研究、市政工程设施研究等大量的规划工作还有待进行。二、规划解读在进行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我们以德国欧博迈亚公司的核心区咨询方案为基础,结合杭州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该规划的批复意见和其他规划的特点,重点采纳并补充完善了以下几方面内容:1、 钱江新城核心区范围扩大,开发容量控制在650万平方米左右。 2、德国公司对核心区提出的分等级和到达式的交通设计理念是合理的,但之江路的功能不能完全弱化,核心区交通压力也不能完全放在钱江路上,应该适当增加区域内部道路与周边城市主干道的连接或预留通道。3、本规划贯彻了钱塘江边建设7、“城市阳台”的设计构思,并对每个“阳台”的建设高度、功能提出了原则性要求。4、以高层建筑群构建新城天际轮廓线,符合钱塘江时代开放、大气的要求,与西湖周边灵秀的建筑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与上海院规划相比,德国方案更加注重错落有致、通透和多视角的韵律感,同时避免了沿江形成“墙”的感觉。本次规划将在贯彻这一设计思想的基础上,结合现状210米的长途电信枢纽大楼,进一步研究沿江天际线景观构成和该区域对西湖景观的影响。5、规划增大了楔型绿地的面积,既可作为办公园区,又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增强了规划弹性。6、对于会展中心的选址,规划采纳了德国公司提出的“2#”调整方案,考虑到上海世博会申办成功等多方面因素8、,我们认为在核心区边缘交通可达性好的地段预留会展中心用地是有必要的。7、从核心区城市空间形态分析出发,规划在大剧院对面增加了文化、科技类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左右,形成“日月同辉”创意;原博物馆和艺术馆位置近期按照公园绿地控制,但远期不排除设置其他文化类公共设施的可能性,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8、关于城市轴线,规划认为德国公司提出的“生态发展轴线”是非常大胆和富有创意的,但在理解上并非常规意义上的“公园”概念,包括市民中心北侧的中央公园绿地内均可以安排建筑,只是在提出控制指标方面应体现高绿地率、低建筑密度,并通过详细规划确定具体的开发容量和布局形态。9、规划认为在轨道交通站场附近发展步行商业设9、施的设计思想是比较理想的,应该予以采纳。 三、外围交通结构整合钱江新城核心区交通组织必须依靠大范围的交通体系支撑,为此早在2002年10月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钱江新城15平方公里概念性规划中即以核心区块交通组织为基础,对外围交通结构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全面的整合,提出了一些概念性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存在问题的提出 目前钱江新城内的交通网络无法承担大容量的新区开发,必须进行整合;(1)萧山国际机场区位将加大过江交通需求,穿越性交通大量增加;(2)滨江区和萧山区的发展,将会加大通勤、公务和商务出行量;(3)之江路承担着富阳方向进城和东西向旅游交通的功能,增加了规划区域的交通10、压力;(4)现状秋涛路、中河路交通趋于饱和。(5)庆春路南段虽规划有过江隧道,但随着萧山和滨江区的快速发展,其交通压力显而易见,因此必须减少穿越交通对区域内交通的干扰。 (6)必须加强区域北部东西向交通的贯通性,宏观上对东西向交通进行分流。(二)交通疏解与整合以江滨城市新中心的交通支持为核心,展开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的交通分析:1、秋涛路作为城市南北向主要快速路,构成规划内环线的一边,目前交通流量已趋饱和,规划建议主线高架,并先期实施艮山路至清江路段,解决城市新中心开发后大量的交通需求。2、庆春路向东延伸,并跨江与萧山区市心路联系后,将成为联系主城老中心、江滨新中心、江南未来商务区和萧山区中心四11、个核心的联系道路,交通量大大增加,规划建议钱江新城范围内的庆春东路主线高架增强车辆通过能力。从跨江采用隧道或桥梁的方案比较分析,桥梁较容易解决与富春江路、钱江路等道路交叉口交通,造价相对低,景观上与西兴大桥遥相呼应,界定了城市新中心的边界;而建设隧道一方面由于钱塘江水文条件的限制,埋深大、坡道长、造价高,另一方面过江交通的通过能力较桥梁低,不易解决出入口处的交通;因此,本规划建议采用桥梁方案,具体应专门立项进行可行性分析、比较后确认。3、艮山路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并设置辅道,改善城市与东部九堡、下沙和高速公路进出交通的条件。4、钱江路作为城市新中心与江北地区东、西部联系的主干道,必须保证其直12、行交通的顺畅,考虑到市民中心的景观要求,规划建议该段钱江路路面适当加宽,中央建议设双向四车道隧道。5、之江路目前仍承担着城市东西向旅游交通的任务,它西连富阳320国道和之江国家旅游度假村,东至下沙,其交通功能不能弱化,因此在城市新中心段必须处理好与城市阳台的关系和与新中心其他道路的衔接。本规划提出新中心内至少应有两条城市次干道与之相接。6、内外交通节点整合:规划在庆春东路与钱江路、秋涛路,秋涛路与清江路、艮山路交叉口设置互通立交,来保证两个方向的直行交通顺畅;秋涛路高架快速路在与新安江路、灵江路、凤起路交叉口附近设置上下匝道。钱江新城道路系统规划图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三)公共交通 113、构筑公交单元 结合轨道交通和用地结构布局,规划在中心区、望江社区和运河社区各构筑一个公交单元,它们以轨道交通线串联,并通过常规公交的辅助,将轨道交通、地面公交、自行车、P+R等出行方式组织在一个区域内,保证了各地块的交通可达性和出入的方便快捷。 2、 轨道交通规划范围内共有三条轨道交通线路,分别为北部沿新塘路折西沿富春江路直通之江国家旅游度假村,沿庆春路过江连接几个城市中心,和即将动工的地铁一号线。规划区内设置两个换乘枢纽站,分别位于上城区中心和江滨城市新中心范围内,此外分别在汽车东站、江干区级中心、新中心市民中心、滨江四号地块住宅区内等地设置地铁站。规划结合换乘枢纽站设置公交首末站,结合地14、铁站设置社会停车场地。 3、地面常规公交 (1)公交专用道:规划在秋涛路、艮山路、庆春东路、清江路设置公交专用道,为长距离公交出行提供道路空间;在新塘路、钱江路、之江路、凤起路、望江路设置限时公交专用道,为规划区域内的公交出行提供快速通道;在灵江路和新安江路设置公交专用道,为进出中心区提供方便。(2)公交站场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在五号区块和江滨城市新中心各设置一处轨道交通换乘枢纽。中心站结合运河以东的电车三场用地和汽车东站设置公交中心站二处。首末站分别在中心区市民中心、五号区块中心设公交首末站。换乘点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和公建集中区域内设置若个公交换乘点。 公共交通与停车场系统规划第二部分 规划文本 15、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规划范围、原则、目标与功能定位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第四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第五章 开发容量与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第六章 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绿线距离的规定第七章 道路交通及停车设施控制第八章 住宅配套公用设施控制第九章 绿地控制第十章 城市设计控制第十一章 人防与地下空间开发第十二章 消防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附录一:名词解释与技术规定附录二:钱江新城核心区各项规划控制指标附录三:庆春东路东北部地区各项规划控制指标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使区域内土地功能开发与城市市16、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相协调,增强城市中心地区的开发潜力,合理利用土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10月3日公安部、建设部联合颁布) 9、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 10、杭州市居住区规17、划定额指标(送审稿) 11、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1993年) 12、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3、杭州市钱江新城概念性规划设计、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等规划文件 14、杭州市人民政府对关于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成果专家评审意见的报告的答复意见 第三条 本文本适用于本次规划的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总用地面积401.6公顷范围,和庆春路、钱江路、之江路围合的76.47公顷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文本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图则三部分组成,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指标和内容以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18、,提出规定性要求,文本和图纸两者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说明是对文本和图则的补充和解释。 第五条 本规划以土地使用的性质及其相应的指标进行管理与控制。并与国家和本省、市的其他法规,如土地、环保、消防、交通、卫生、绿化、电力等相关条例规定一起,实施多因素控制。 第六条 本规划的现状时间界定为2002年12月。 第七条 本规划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注: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第二章 规划范围、原则、目标与功能定位 第八条 规划范围 钱江新城核心区范围为钱塘江、清江路(钱江三桥)、庆春东路和秋涛路所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401.6公顷。 19、本规划将核心区外围庆春东路、钱江路和之江路围合的区域纳入进来一并考虑,总用地面积76.47公顷。 第九条 规划原则1、钱江新城核心区作为体现杭州现代化城市形象的象征,其功能必须与杭州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战略相适应。2、钱江新城核心区作为钱江新城乃至杭州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其规划建设既要考虑到与城市整体相协调,又要兼顾内部的协调发展。3、规划区域东临钱塘江,北部有大运河,其规划与建设必须从注重城市自然条件的角度出发,合理解决建筑空间、绿地布局与钱塘江生态廊道的关系,创造富有特色的景观空间。4、规划的实施受到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政府的控制和引导、人们思想观念的演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是一个较长期的20、过程。规划既应考虑适当超前,又要注重可操作性和必要的灵活性。5、规划注重城市中心地区的特殊性要求,采用高标准和适当灵活的指标体系,对规划地区提出控制要求和引导建议,并进行长期控制。6、规划将根据钱塘江景观和西湖景观要求合理确定地块开发强度,鼓励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以适当增加环境容量。7、合理有效的组织交通,完善市政公用等配套设施。第十条 规划目标1、对规划区域用地性质、用地布局和结构进行合理规划,以适应杭州在迈向“钱塘江时代”的总体目标下对该地区作为城市新中心的功能要求。2、协调解决区内外交通状况,深化与完善交通结构。3、对核心区提出城市设计要求和景观控制原则,力求在钱塘江边创造全新的城市形象。21、第十一条 功能定位杭州市市级中心,以行政办公、商务贸易、金融会展、文化娱乐、商业功能为主,居住和旅游服务功能为辅,体现二十一世纪杭州现代化城市景观的行政商务中心区。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第十二条 钱江新城核心区总用地面积401.6公顷,其中规划公共建筑用地118.75公顷,道路广场用地111.13公顷,绿化用地94.48公顷,居住用地10.24公顷。核心区外围庆春东路、之江路和钱江路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76.47公顷,其中保留市级公建用地12.71公顷,规划居住用地33.83公顷,绿化用地10.23公顷,城市道路广场用地17.32公顷。第十三条 钱江新城核心区用地布局主要是根据对核心区块的功能定位22、和对土地开发价值、开发诱导因素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的。1、以中央公园、市民中心、杭州大剧院和科技图书馆等文化娱乐类建筑构成核心区的主轴线,向西湖方向延伸形成城市轴线,向钱塘江边延伸以高架城市阳台为结束。2、主轴线及富春江路两侧布置以金融、商贸、办公用地性质为主,商业街区结合轨道交通枢纽布置。3、沿钱塘江边结合高架城市阳台设置旅馆、酒店式公寓和商业写字楼建筑。4、会展中心及其配套设施安排在庆春东路、钱江路、新塘路和灵江路所围合的区域内,保证交通可达性。5、核心区边缘的清江路、庆春东路沿线布置少量居住用地,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幼儿园等)可结合外围周边地块统一考虑。 第十四条 关于保留地块的二次23、改造: 规划保留观音塘小区内的住宅及配套公建,但由于该范围内大部分住宅建设年代二十年以上,又紧临钱江新城核心地区,从长远考虑必须对该地区进行二次改造,并提出如下改造原则:(1) 改造的地块以高层住宅建筑为主,沿新安江路安排公共建筑。(2) 中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等配套公建设施原则保留,并适当考虑为用地扩大留有余地。(3) 改造后必须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留出城市道路、绿化用地。第四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十五条 本规划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以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为依据,考虑到城市中心地区土地开发功能的混合性和开发时序,有利于地块控制,对文本24、中涉及到的用地性质代码特规定见表2.1。 第十六条 在进行较大范围成片开发时,地块用地界限及区内道路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必须符合图则中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第十七条 图则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模如需作变更时,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建筑的新建及改、扩建,其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 第十九条 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并符合表2.2的规定。 表2.1 用地性质代码及适用范围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 围C11市属办公用地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市委、人民政25、府、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C1C2商务办公用地金融贸易、非市属办公与商业服务、写字楼结合的综合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3文化娱乐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S22(S3)游憩集会广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特指规划区域内的沿江高架平台部分,上部作为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同时利用其下部空间作为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使用S1道路用地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本规划还包括区域内的立交控制用地S3社会停26、车场库用地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U12供电用地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U21公共交通用地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轻轨和地下铁道(地面部分)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和首末站等用地,以及轮渡(陆上部分)用地U4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雨水、污水泵站,排灌站,处理厂,地面专用排水管廊等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E)G11(C2)公园(商业金融业用地)特指规划区域内的城市中央公园及预留的楔型绿地(办公园区),城市公园绿地结合商业、金融业、写字楼用地布置,开发之前27、以公园绿地性质控制G11(C3)公园(文化娱乐用地)以城市公园绿地控制,远期可开发为文化娱乐类用地G12街头绿地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的绿化用地 注:地块内标有两种用地代码,为综合建设用地,可容许两种用地性质的兼容。表2.2 土地使用相容性表 土地分类建筑分类CRUGC1C2C3R21G1G2市行政中心(市民中心)行政办公设施商业写字楼大型金融商贸设施市级文化娱乐设施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住宅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停车场注:1、为允许设置;为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其余为不允许设置。 2、规划建议社会停车场、公交中心站和首末站、雨、污水泵站、110KV变电站等市政公用设28、施均与公共建筑结合设置,或结合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安排。第五章 开发容量与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第二十条 开发容量规划钱江新城核心区总建筑面积控制在66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保留采荷地区和观音塘住宅小区内的住宅及公建建筑面积共约65.5万平方米,规划住宅建筑面积33.275万平方米,规划总户数2570户,市级公建建筑面积562.95万平方米(含保留1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按照每就业岗位30平方米/人计算,核心区可提供就业岗位19万个。庆春东路以东地区保留现状中国棋院和江干文体中心共约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建,规划住宅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规划人口117730人,总户数5910户。第29、二十一条 城市中心地区土地开发不同于一般地区,本规划必须适应开发过程的不确定性而具有一定的弹性,采用高标准和适当灵活的指标体系。表5.1 建筑容量控制规定序号建筑类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1金融、商务、办公6-840-4515-201002旅馆业、酒店式公寓(江边地块)3.04020603市民中心1.540201004会展中心1.54025405会展中心配套建筑4.540251006科技图书馆2.04020607文化娱乐4020608预留用地G11(C2)0.5-249住宅3.020-253560-100第二十二条 本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内建筑和构筑物新建及改、扩建后的高30、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得超过图则中规定的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的限制,公共建筑高度和容积率指标可以图则中各项指标为参考,在以下范围内上下浮动:表5.2 公共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高度容许浮动范围容积率图则参考指标87.561.5建议浮动范围77-95-7建 筑高 度图则参考指标1501301006040建议浮动范围150-300100-15080-12040-7560建 筑密 度图则参考指标市级公建:40-45%,配套公建:35%,住宅:20-25%建议浮动范围市级公建和配套公建:50%,住宅:30%注:为有利于城市景观的形成,规划建议市民中心两侧地块建筑高度、容积率以下限控制,并鼓励地块31、的高强度开发。由于本规划区域内涉及到的轨道交通线路尚属可行性研究阶段,因此建议其穿越地块的土地出让适当暂缓,有关土地开发强度的各项指标应经过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进一步论证、批准。第二十三条 规划范围内建筑物在满足自身的地块规划控制要求后,如为社会公众提供广场、绿地、河道、社会停车场等公共使用空间(包括地下、下沉或广场和屋顶平台),且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空域等有关规定的,允许在原规划的基础上酌情增加建筑面积。第六章 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绿线距离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建筑间距表6.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单位:米) 耐火等级防火间距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6732、9三级7810四级91012第二十五条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单位:米):表6.2建筑类别高层建筑裙房其它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高层建筑13991114裙 房96679第二十六条 沿建筑基地边界布置的建筑,应与边界外保持适当的间距,边界外为空地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多层建筑与地块边界线的南北间距不小于建筑高度的0.5倍,与地块边界的东西向侧距不小于0.25倍,且不小于5米。第二十七条 非居住性的建筑间距应根据城市设计、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工程管线、人防疏解和施工安全等要求和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核定。第二十八条 界外是河33、流、道路、永久性绿地,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其间距。第二十九条 住宅建筑与遮挡建筑的正面间距不得小于遮挡建筑高度的1.17倍;当遮挡建筑为点式高层(面宽小于32米)时,其间距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小于30米,并应保证住宅建筑的居室大寒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二小时。其他性质建筑的间距均应符合相关的消防、卫生和管线埋设要求。 第三十条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主要房间、中小学的教室与其遮挡建筑的距离必须达到大寒日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场地必须满足二分之一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以外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 沿街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下述公式的34、规定: HA(W+S)式中,H沿街建筑高度 W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S建筑后退红线距离 A折算参数:表6.3沿街建筑长度100米,具体宽度以控规图则为准此外,灵江路和新安江路在钱江路至秋涛路段道路两侧均控制20米绿化用地,绿化所占用地指标和绿地指标可划入相邻地块内进行平衡。之江路在富春江路至钱江路段在道路南侧控制15米绿化带,作为城市污水干管的预留用地,绿化所占用地指标和绿地指标可划入相邻地块内进行平衡; 第十章 城市设计控制 第五十三条 核心区空间形态应充分考虑钱塘江沿江天际线景观和对西湖景观的影响,总体要求高层建筑成组群布置,组群之间以楔型绿化分隔。第五十四条 规划沿钱塘江设置的三个高架平台城35、市阳台,其最高处标高不高于14米,即高于地面标高6.5米。考虑到现状杭州大剧院的空间景观要求,中心高架平台起坡点建议与大剧院主体建筑保持50-70米间距。第五十五条 核心区主轴线和主要街道、道路两侧应进行城市设计深化,综合解决功能、景观、交通和地下空间利用等问题。第五十六条 从市民中心到沿江城市阳台的主轴线应保持步行系统的连续性。第五十七条 规划建议新塘河南岸15米控制绿带结合相临公共建筑设置以硬质景观为主的步行活动带。第五十八条 规划用地范围内有关的标志、公告、广告招牌的位置和尺寸大小须经专项规划设计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确定后方可设置。 第五十九条 为体现钱江新城的开放和现代气息,高层建筑尽可36、能不设裙房,公共建筑体型宜稳重、大方、虚实结合,突出现代建筑风格,色彩宜淡雅。 第六十条 庆春东路、钱江路和之江路围合区域内的建筑总体布局应充分考虑周边自然环境特点,重点处理好与运河、钱塘江景观的关系。第十一章 人防与地下空间开发第六十一条 规划范围内各项工程建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对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下列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一) 十层以上(含十层)或者基础埋置深度达三米以上(含三米)的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底层面积修建;(二) 九层以下并且基础埋置深度小于三米的民用建筑,其总建筑面积达七千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37、面积的2%修建;(三) 其他民用建筑,除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项目以外,按一次下达的规划设计任务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统一修建。 另外,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可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第六十二条 轨道交通枢纽、站场周边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与轨道交通站场设置相结合;规划地铁站周边地块必须预留地铁站场及主要出入口、风亭建设位置,临近地铁站的建筑应尽可能结合地下设施和过街地道设置,增加地铁辅助出入口。第六十三条 充分利用广场、绿地下的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有效利用。第十二章 消防 第六十四条 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必须满足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严格按照强制性规定中的有关38、条文设计、施工。 第六十五条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其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宜在道路两侧设置消火栓,其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六十六条 为鼓励并奖励开发者为社会公众提供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包括平地、下沉式广场和屋顶平台)等开放空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并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所在地块图则中的容积率规定上限,增加幅度视具体情况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另定,但增加后的非居住建筑的建筑密度不得大于50%,居住建筑的建筑39、密度不得大于30%。 1、提供对街两个建筑之间的公共天桥或地道的。2、提供净宽度在15米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广场、绿地或规划指标外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社会停车设施的。3、提供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公共屋顶花园式休息平台的。第六十七条 对提供进深不小于3米,高度不小于4米的沿街连续骑楼的,其骑楼部分水平投影面积可不计入图则所规定的建筑密度指标的计算中。第六十八条 对规划范围内违反规定的建设将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罚。一、开发建设者违反规定的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按城市规划法第五章的条款规定进行处理。二、受委托的设计单位违反规定的,可予以罚款或降低其设计资格,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设计资40、格。三、城市管理部门违反规定且造成后果者,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或行政诉讼法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理。 附录一:名词解释与技术规定 一、街坊: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界限所围合的城市用地。 二、地块:指街坊内被街坊路划分的城市用地。 三、容积率:一定用地范围内,地上(0.00米以上)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 地面积的比值。 四、建筑密度:一定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地总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 五、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六、建筑间距:指前后两列建筑之间的水平距离。 七、日照间距: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提的日照量,是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41、依据。 八、绿地率:一定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该用地面积的比率。 附录二:钱江新城核心区各项规划控制指标 表1 规划用地平衡表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公顷)比例(%)保留规划合计总用地57.71343.89401.6100市级公共建筑用地(C)24.91118.75143.6635.77其中市属办公用地(C11)-17.6217.62-商务办公用地(C1C2)15.1144.3159.42-商业金融业用地(C2)1.8439.8141.65-文化娱乐用地(C3)7.9617.0124.97-居住用地30.8510.2441.0910.23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1.221.220.31其中雨42、水、污水处理用地U41-0.250.25-交通设施用地 U2-0.970.97-绿地 G1.9594.4896.4324.01其中公园(商业金融业用地)G11(C2)-40.1940.19-公园(文化娱乐用地)G11(C3)-3.013.01-街头绿地 G121.9551.2853.23-道路广场用地 S-111.13111.1327.67其中道路用地(含立交控制用地)-92.2792.27-游憩集会广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S22(S3)-14.9014.90-游憩集会广场用地S22-2.342.34-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1.621.62-水域用地 E1-8.078.072.01表2 规划43、技术经济指标序号指标名称单位规划保留合计备 注1核心区总用地公顷343.8957.71401.602可开发用地公顷173.41-173.413总建筑面积平方米58262907927616619051其中市民中心平方米290730-290730商务办公综合楼平方米3073350-3073350商业金融、旅馆平方米1568550-1568550文化科技、展览建筑平方米281150-281150中央公园、楔型绿地等处内预留建筑面积平方米279760-279760住宅建筑及配套设施平方米332750-332750长途电信枢纽大楼平方米-6850068500杭州大剧院平方米-4100141001保留采荷44、地区住宅及公建平方米-409010409010现状保留面积为估算保留观音塘小区住宅及公建平方米-274250274250现状保留面积为估算4规划居住户数户25702570户均面积120平方米计算5规划居住人口人771077106户均人口人/户3.03.07机动车停车位个31290-31290其中社会停车位1150个现状用地配建停车位未计8自行车停车位个116510-116510现状用地配建停车位未计9平均容积率1.65总建筑面积:总用地10规划地块净容积率3.36规划建筑面积:可开发用地注:可开发地块系指扣除道路广场用地(S)、水域及其它用地(E1)和街头绿地(G12)后的用地;表3 钱 江 45、新 城 核 心 区 地 块 控 制 指 标 表地 块编 号用 地 性 质用地面积(公 顷)建筑面积(平方米)居住户数人口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建筑后退红线(米)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位)附建内容备 注住宅面积公建面积合 计自行车机动车A-01商业金融业用地C25.42162600162600-3.02540100-3250820A-02商务办公用地C1C21.79107400107400-6.02045100-2150540A-03商业金融业用地C24.32129600129600-3.0204060-2590650附建公厕A-04商务办公用地C1C20.7746200446、6200-6.01045100-920280A-05公园(商业金融业用地)G11(C2)5.54(44320)(44320)-(1100)(280)远期按0.8容积率控制A-06公交首末站U210.26-A-07商务办公用地C1C21.84147200147200-8.01545150-2950740预留与轨道交通站联系通道A-08商务办公用地C1C24.38328500328500-7.51545130-65701970附建公厕建筑内附设110KV变电站A-09商业金融业用地C20.672010020100-3.0204060-400100A-10商业金融业用地C20.7121300213047、0-3.0204060-440110公厕裙房设计与高架平台结合A-11商业金融业用地C20.712130021300-3.0204060-440110裙房设计与高架平台结合A-12商业金融业用地C20.591770017700-3.0204060-36090A-13商业金融业用地C20.942820028200-3.0204060-500140 A-14游憩集会广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22(S3)6.12-50-150附建公厕平台下设150个机动车社会停车位,停车面积6000平方米街头绿地G1212.74-清江路与之江路交叉口北侧桥头绿地内设110KV户内变电站小 计46.80107442048、1074420-216705980其中楔型绿地内按4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水域用地E11.93合 计48.73B-01二类居住用地R23.28105600920011480088026403.53520100-1920680B-02商务办公用地C1C20.8971200712008.02045150-1430360B-03商务办公用地C1C22.971782001782006.02045150-3570890附建公厕B-04商务办公用地C1C21.631222501222507.52045130-2450610B-05商务办公用地C1C22.051230001230006.0254010049、-2460620B-06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0.39-200建议结合B-07地块公建统一安排,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部分社会停车场可结合绿地下设置B-07商务办公用地C1C21.2273200732006.01045100-1470370可与B-07地块结合使用B-08商务办公用地C1C23.763008003008008.01545150-60201500公厕预留与轨道交通站联系通道街头绿地G126.42-.-小 计22.611056008778509834508802640-193205230保留用地C13.9868500现状长途第二电信枢纽大楼合 计26.5910560094635010550、1950C-01市属办公(市民中心)用地C1117.622907302907301.652535100-58002050附建公厕预留与轨道交通站联系通道建筑内附设110KV变电站C-02公园(文化娱乐用地)G11(C3)1.51(22650)(22650)-(450)(150)远期暂按1.5容积率控制C-03公园(文化娱乐用地)G11(C3)1.50(22500)(22500)-(450)(150)远期暂按1.5容积率控制C-04文化娱乐用地C35.201040001040002.0304060-78001040地块北侧预留步行通道C-05游憩集会广场用地S222.34-30-C-06游憩集会51、广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22(S3)3.38-30-100附建公厕平台下设100个机动车停车位,停车面积4000平方米街头绿地G122.37-小 计33.92439880439880145003490其中沿河公园绿地内按远期4515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水域用地E12.34保留用地C37.96410014100131.7721.3现状杭州大剧院及广场用地合 计44.22480881480881D-01商务办公用地C1C22.111688001688008.015451503370850附建公厕其中包括配建社会停车位50个预留与轨道交通站联系通道D-02商务办公用地C1C23.14235500252、355007.5154513047101180建筑内附设110KV变电站D-03商业金融业用地C20.7021000210003.0204060420105D-04商业金融业用地C20.6318900189003.020406038095裙房设计与高架平台结合D-05商务办公用地C1C20.7746200462006.01045100930230D-06公园(商业金融业用地)G11(C2)4.48(35840)(35840)-(230)附建公厕远期暂按0.8容积率控制D-07商业金融业用地C20.8525500255003.0204060510125裙房设计与高架平台结合D-08商务办公用地C53、1C20.9557000570006.020451001140290建筑结合公交中心站设置D-09商业金融业用地C22.5676800768003.02040601540390D-10商业金融业用地C20.8525500255003.0204060510125D-11商业金融业用地C22.8384900849003.02540601700430D-12游憩集会广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22(S3)5.40-50-150附建公厕平台下设150个机动车停车位,停车面积6000平方米D-13公交中心站U210.71-50预留与轨道交通站联系通道结合D-08地块公建设置,地下可结合绿地下配建社会停车位54、50个D-14立交控制用地S10.34-街头绿地G1211.36-小 计37.68795940795940-152104250其中楔型绿地内按远期3584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水域用地E11.78合 计39.46E-01商务办公用地C1C22.291374001374006.02540100-2750690附建公厕E-02商务办公用地C1C24.163328003328008.01545150-66601670E-03商务办公用地C1C21.3097500975007.52045130-1950490E-04商务办公用地C1C21.321056001056008.01045150-211053055、E-05公园(商业金融业用地)G11(C2)1.20(9600)(9600)-(60)远期暂按0.8容积率控制,地下与E-10用地结合设置社会停车库E-06商务办公用地C1C23.672202002202006.02040100-44101100预留与轨道交通站联系通道建议地块待轨道交通线路进一步明确后出让E-07商务办公用地C1C21.0462400624006.02040100-1250310附建公厕建议地块待轨道交通线路进一步明确后出让E-08商务办公用地C1C21.0864800648006.02040100-1300330建议地块待轨道交通线路进一步明确后出让E-09二类居住用地R256、3.7712140010550131950101030303.53520100-2020710建议地块待轨道交通线路进一步明确后出让E-10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0.40-200结合E-04地块公建统一安排,地下可结合E-05绿地下设社会停车场E-11污水泵站用地U410.25-主体设备设于绿地下E-12立交控制用地S10.32-街头绿地G127.32-合 计28.121214001040850116225010103030-224506090其中楔型绿地内按远期960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F-01文化娱乐(会展)用地C311.811771501771501.5254040-2700710附建公厕57、建议地块待轨道交通线路进一步明确后出让F-02商业金融业用地C28.213694503694504.53035100-73901850其中配建社会停车位50个建筑内附设110KV变电站功能上考虑与F-01地块结合F-03立交控制用地S10.27-街头绿地G124.70-合 计24.99546600546600-100902560G-01商务办公用地C1C21.1847200472004.03035100-950240G-02商业金融业用地C25.473282003282006.03035100-65601640G-03二类居住用地R20.94216201880235001805402.535258、560360130G-04二类居住用地R21.00230002000250001905702.5352560380140G-05立交控制用地S10.28-G-06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0.83-100街头绿地G121.57-小 计11.27446203792804239003701110-82502250水域用地E11.21保留居住用地R211.7520800018000226000现状采荷地区住宅与配套公建用地保留公共建筑用地C11.77183010183010现状江干区政府、邵逸夫医院及商业办公等用地保留街头绿地1.32合 计37.32252620580290832910H-01公园(商业金59、融业用地)G11(C2)10.85(54250)(54250)-(270)附建公厕远期暂按0.5容积率控制H-02公园(商业金融业用地)G11(C2)18.12(90600)(90600)-(450)附建公厕其中配建社会停车位100个远期暂按0.5容积率控制预留220KV变电站用地(暂定)街头绿地G124.10-小 计33.07144850144850-720公园绿地内按远期14485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水域用地E10.81合 计33.88144850144850J-01二类居住用地R21.2537500-375003109303.03520100-620220J-02商业金融业用地C22.160、41070001070005.03035100-2140530J-03商业金融业用地C20.8241000410005.03035100-820210J-04商业金融业用地C21.3969500695005.03035100-1390350附建公厕J-05立交控制用地S10.28-街头绿地G120.70-小 计6.3037500217500255000310930-5020720保留居住用地R217.8224000014100254100现状观音塘小区用地保留公共建筑用地C2.482015020150现状省邮政运输局用地保留街头绿地G120.63合 计27.23277500251750529261、50城市道路用地91.06总 计401.67571205861931661905125707710-11651031290公园绿地内按远期27976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附录三:庆春东路东北部地区各项规划控制指标表1 规划用地平衡表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公顷)人均用地(平方米/人)比例(%)保留规划合计总用地12.7163.7676.4743.10居住用地 R-33.8333.8319.08100其中住宅及道路用地 R21+R23-27.9127.9115.7482.5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22-4.964.962.8014.67小区级绿地 G11-0.960.960.542.83市级公共建筑用地C262、12.71-12.71-市政用地 U-0.530.53-街头绿地 G12-10.2310.23-城市道路广场用地 S-17.3217.32-水域用地 E1-1.851.85-表2 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序号指标名称单位规划保留合计备 注1生活居住用地公顷33.83-33.832总居住户数户5910-59103总居住人口人17730-177304户均人口人/户3.0-3.05总建筑面积平方米8021302401061042236(不含变电所)515253住 宅平方米741850-741850配套公建平方米60280-60280市级公建平方米-240106240106其中棋院建筑122926平方米,江干63、文体中心117180平方米6户均建筑面积平方米/户120-1207住宅日照间距多层1.17h;点式高层0.6h,不小于30米,满足日照分析要求。8居住人口毛密度人/公顷5249住宅面积毛密度平方米/公顷2192810居住建筑容积率2.3711住宅建筑密度%2512绿地率%3513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人1.0不包括组团绿地14自行车停车位个15590现状保留用地配建停车位未计15机动车停车位个4255现状保留用地配建停车位未计表3 庆 春 东 路 东 北 部 地 区 地 块 控 制 指 标 表地 块编 号用 地 性 质用地面积(公 顷)建筑面积(平方米)居住户数人口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64、)建筑限高(米)建筑后退红线(米)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位)附建内容备 注住宅面积公建面积合 计自行车机动车K-01二类住宅建筑用地R212.97742507425062018602.53525100-1240440K-02二类住宅建筑用地R211.84460004600038011402.5352560-760270K-03二类住宅建筑用地R218.40210000210000175052502.5352580-35001230社区居委会K-04二类住宅建筑用地R2114.70411600411600316094802.83525100-63202210社区居委会K-054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R65、222.73-21840218400.8402524-1100-K-069班幼儿园R220.44-264026400.6402515-K-07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221.21-24200242002.0303560-180070公厕一所K-08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220.58-11600116002.0303560-87035K-09公共交通首末站U210.22-K-10供电用地(110KV变电站)U120.31-K-11小区级公园G110.96-K-12立交控制用地S10.29-K-13立交控制用地S10.32-街头绿地G1210.23小 计45.2074185060280802130566、91017730-155904255水域用地E11.85-保留公共建筑用地C12.71-240106-公厕一所棋院、江干文体中心用地城市道路用地S16.71-合 计76.477418503003861042236-第三部分 规划说明 目 录一、概况1、 用地范围2、 土地利用现状3、 土地开发情况4、 现状道路5、 市政公用设施二、规划结构三、用地布局1、 公共建筑用地2、 居住用地3、 配套公建用地4、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四、两个区块的结构整合五、道路交通系统六、绿地系统与空间形态 附表:现状保留单位一览表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本次规划的钱江新城核心区作为以杭州市市民中心建设67、为契机的新城市中心地区,标志着杭州城市发展正式从“西湖时代”迈向充满希望的“钱塘江时代”,因此对该范围进行的各项规划都应本着慎重、严谨的工作态度。在目前钱江新城核心区建设已经开始,规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保证核心区建设的顺利进行,本规划主要明确了区内道路交通组织和区内主次干道的断面形式,地块性质和各项控制指标,预留了主要道路交叉口改造为立交的控制用地和地面道路高架的红线宽度,提出了市政公用设施的设置原则和布局等。而规划区周边主干道、快速路的交通组织方式、轨道交通线路与站场布置和大型市政公用设施、河道水系的布局等问题建议尽快单独立项进行规划研究。 一、概况 1、用地范围 钱江新城核心区68、西南至清江路(钱江三桥),北及东北至庆春东路,西以秋涛路为界,东南临钱塘江,总用地面积401.6公顷。 本规划将核心区外围庆春东路、钱江路和之江路围合的区域纳入进来一并考虑,规划用地面积76.47公顷。2、土地利用现状 由于基地大部分地区位于老海塘钱江路和航海路以外,曾是杭州的城郊结合过渡地带,因此现状主要以居住用地、村镇用地和村办工业、仓储用地为主;沿江地区大部分为水塘和农田,且地势低洼,平均地面标高在7米左右。3、土地开发情况本规划区域内土地已全部划归土地储备中心,目前有杭州大剧院等在建、待建项目约7项(意向性项目未计),可开发地块约204.71公顷,其中核心区173.41公顷,占可开发地69、块的83.7%,庆春东路东北部居住用地内有可开发地块33.83公顷,占总数的16.3%。具体开发建设情况如下:(1) 保留现状采荷东区和观音塘地区30.85公顷住宅及配套公建用地。 (2)保留杭州第二长途电信枢纽大楼、江干区政府、邵逸夫医院等公共建筑用地24.91公顷。 (3)在建、待建项目:包括钱塘江与运河交汇口的江干文体中心和棋院,核心区内的杭州市民中心,杭州大剧院和其对应的“日月同辉”建筑文化科技类建筑,宋都房产开发公司二处住宅用地等。4、现状道路规划区域四周围合道路除庆春东路延伸段未形成外,其余已基本按照规划红线要求建设,现状道路主要有快速路秋涛路,主干道庆春东路(西段)、清江路、钱江70、路和之江路。此外,规划范围内在建和将建道路主要有新安江路、灵江路和富春江路等。过江通道:现状西兴大桥和规划庆春东路过江大桥。5、市政公用设施现状主要有220KV城南变电站及其高压走廊、 杭州煤气储配站用地,它们对城市景观特别是城市新中心视觉景观产生了不利影响。现状保留单位一览表序号单位名称用地面积(公顷)建筑面积(平方米)1长途第二电信枢纽大楼3.98685002杭州大剧院(在建)7.96410013采荷东区23.52约4090103-1江干区政府2.07270003-2邵逸夫医院5.91470003-3宋都办公楼0.1632803-4宋都集团航海路综合办公楼0.57180303-5四季青街道71、管理委员会0.4375003-6江干区少年宫0.5050003-7现状沿秋涛路办公楼0.45282003-8宋都房产开发住宅(在建)3.31103000宋都房产开发公建(在建)1.68470003-9采荷实验中学、幼儿园等配套2.28180003-10采荷东区已建住宅6.161050004观音塘地区20.30约2742504-1省邮政运输局1.2098504-2老人公寓0.2621004-3省爱福医院1.0282004-4杭州国泰外语艺校0.3024004-5滨江第一小学、滨江中学2.35117004-6观音塘小区住宅(已建和在建)15.172400005江干区文体中心(将建)9.93117172、80(含地下室28870平方米)6中国棋院(在建)2.78122926(含地下室22461平方米)合 计68.471032867二、规划结构根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杭州市钱江新城概念性规划设计,核心区规划以公共建筑用地为主,配置少量的居住用地以增加地区生活活力,并通过城市道路网系统,公园、绿化等绿地系统,使区块内功能上协调统一,空间上疏密结合、高低错落、收放有致。整个规划区域体现了“双轴、双核、两带、七片”的布局结构。“双轴、双核”:规划区域中部垂直钱塘江形成城市主轴线,向西延伸直至西湖,并将区域内的绿核中央公园和城市核心市民中心串联起来,并通过步行广场直达钱塘江边;此外沿富春江路构成核心区发73、展次轴线,以商务、滨河休闲活动功能为主,是体现地区活力之所在。“两带”:即两条垂直于钱塘江的楔型绿带,既是市中心高密度建筑开发的缓冲带,在空间上又起到界定、虚实对比的作用。七片:以主、次干道和城市轴线划分成相对独立的七个片区,包括四个商务办公片区、两个居住片区和一个会展片区。三、用地布局1、 公共建筑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务办公综合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和文化娱乐用地几个类别。规划沿城市主轴线和富春江路发展次轴线两侧布置商务办公综合用地,临江设置以旅馆、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功能为主的用地,行政办公和文化娱乐用地集中布置在城市主轴线上,体现城市的人文、休闲气息;商业购物中心结合市民中心西南侧的轨74、道交通站场,并充分利用高层建筑的地下空间设置步行街区,同时将各高层建筑的地下部分串联起来;考虑到会展中心的人流集聚与疏散要求,应尽量布置在交通可达性好的地区,因此规划将其设在庆春东路、钱江路、新塘路和灵江路所围合的区域内。2、居住用地为了避免国外城市中心地区办公建筑过多,夜晚城市中心成为“死城”的情况,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规划在核心区边缘地带设置了少量居住用地。此外,可根据具体土地开发情况,适当在公建地块中安排部分酒店式公寓(带操作间)。庆春东路东北地区充分利用其临近钱塘江和运河的景观优势,充分发展居住用地。3、配套公建用地庆春东路东北侧地块沿富春江路和椒江路设置与江干文体中心和居住地块配套的公75、共建筑,主要有农贸市场、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管理及物业管理用房等)、卫生医疗、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内容,社区服务及物业管理配套用房放在商业服务区块内,按照15002000户/处设置。规划按两个区域共计居住户数8480户的规模(其中6920户在规划区块内平衡),并综合考虑现状人口出生率下降因素以及计划生育的作用对现代人口影响,对教育设施规模略作调整。规划设置4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9班幼儿园各一处,并设置一个小区级公园。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本规划内一些市政设施用地尚未明确,因此提出原则要求如下:(1)核心区范围内的220KV和110 KV变电站必须采用户内变,其中110KV变电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76、求与大型公共建筑结合设置,原220KV变电站应尽快进行可行性方案论证后得以明确,且要求站场设置与公共建筑结合,高架走廊均逐步改为埋地电缆。(2)庆春东路与富春江路交叉口附近的110KV变电站保留,并要求采用户内变。(3)保留原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中确定的污水泵站位置不变,要求主体设备在地下解决。(4)规划江干新渠尽量结合绿化布置,以不破坏地块完整性为原则,其位置在图则中为示意,具体取消与否或河道断面等工程问题还有待论证,并将在以后的专项规划中解决。四、两个区块的结构整合1、观音塘地区由钱江路、秋涛路、清江路和规划新安江路围合的观音塘地区总用地面积29公顷,在钱江新城核心区块范围扩大后被77、纳入进行统一规划。现状该地区主要包括观音塘小区住宅,和省爱福医院、老人公寓、滨江第一小学和滨江中学、省武警边防总队、省邮政运输局、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等单位。从该地区所处的区位看,一方面位于核心区的边缘,另一方面又与连接西湖和钱塘江的主要景观道路新安江路相临,因此规划对该地区提出如下开发和改造建议:图4-1-1 观音塘小区现状土地利用情况图4-1-2 第一步:先期开发沿新安江路地块,其他地块保留(1)立足长远,兼顾近期开发,结合解放路延伸工程,首先开发新安江路沿线地块,将现状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和省武警边防总队用地改造为沿路设置公共建筑、内部适当安排居住功能的综合性用地;滨江第一小学两侧沿新安江路地块78、内农居搬迁后设置公建用地。(2) 省邮政运输局在条件成熟时建议安排居住用地。 (3)保留省爱福医院、老人公寓、农贸市场和新建、在建的静怡花园、静安花园多层、高层住宅。 (4)对80年代建造的观音塘住宅小区进行二次改造: 拆除原多层住宅16.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包括城市绿带控制范围内的建筑拆迁量),重建以高层住宅为主。图4-1-4 第三步:拆除占用城市道路绿带的各类建筑,对靠清江路地块的住宅予以改造,建议省邮政运输局用地改造为住宅。至此,整个观音塘地区二次改造全部完成。图4-1-3 第二步:拆除占用钱江路绿化带的建筑,并形成新安江路与钱江路连通的用地主道路骨架;在改造东北部地块的同时中学得到79、扩建,小学位置得到调整,并留出小游园。 根据测算,改造后住宅用地面积为9.49公顷,比原来减少0.71公顷,规划容积率控制在2.8-3.0,建筑高度60米为主,建筑密度25%以下,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容量可达到26.8528.68万平方米,可基本满足拆、建平衡要求。 在住宅区改造的同时调整用地布局,扩大滨江中学用地规模,滨江第一小学迁至集中绿地北面,使服务半径更趋合理;同时建议现状国泰外语艺校迁出核心区,原址改建为幼儿园用地。2、采荷东区地区结构整合图4-2-1 采荷东区地区现状土地利用情况由庆春路、秋涛路、灵江路和新塘路围合的采荷东区地区总用地面积40公顷,在钱江新城核心区块范围扩大后被80、纳入进行统一规划。现状该地区主要包括采荷东区住宅和宋都房产开发的住宅、公建,江干区政府、邵逸夫医院、四季青街道管委会等市级公建和面料市场、外来劳动力市场、副食品市场等市场用地,采荷实验中学、大地幼儿园、江干区少年宫、派出所等为居住配套的相关公共设施,以及少量的工厂企业。在该区域范围内,伴随航海路交通功能弱化和外围路网的调整,对该地区的整合要求如下:(1)保留该范围内所有新建、在建、将建的住宅,和邵逸夫医院、江干区政府及其沿航海路新建、将建的公共建筑。图4-2-3 第二步:伴随轨道交通的实施或道路拓宽改造等建设,拆除占用沿路控制绿带的各类建筑。图4-2-2 第一步:先期开发沿灵江路地块,并利用零81、星地作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其他地块维持现状。(2)搬迁该范围内的所有市场改造为居住用地;沿灵江路安排公共建筑用地;利用沿新塘路的零星三角地设置社会停车场。(3)逐步拆除占用城市道路两侧绿带的各类建筑物。(4)庆春东路由原来的50米道路红线扩大到60米后,已批土地的建筑控制线仍保持不变,但沿路公建必须处理好与规划轨道交通线路的关系。五、道路交通系统 本次规划区块由核心区及庆春东路东北部地区两个区域组成,其道路系统按杭州市江干区分区规划确定的路网格局进行布置,并结合钱江新城15平方公里路网调整及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进行规划。 (一)区块路网规划 根据杭州市总体规划和江干区分区规划,该地区的82、规划路网格局基本上已经确定,由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组成。 区块与外部的联系主要通过外围的快速路及区块内的主干路系统。 1、城市快速路规划 本区块外围的西侧是秋涛路,南侧是清江路,均是城市“一环三横五纵”快速路系统中的一纵即石桥路秋涛路钱江三桥风情大道的组成部分,是连接临平城主城滨江区萧山区的快速通道,也是沪杭高速公路进入杭州市区车流的主要集散道路。以客运交通为主,并承担着部分市内货运交通,具有吸引、汇集和组织东西向快速路、主、次干路等交通流的作用。随着城市的东移、钱江新城的开发建设、以及与滨江区、萧山区联系的增多,秋涛路将吸引更多的车流,其交通功能将进一步增强。道路红线宽度83、以清江路分界,北侧路段(本区块包含在内)自艮秋立交至清江路段规划为高架快速路,上层高架路为二上二下的快速路,地面道路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南侧路段红线宽50米,两侧各控制30米绿带。清江路现已建成,在本区块内也是高架快速路,上层高架路东接西兴大桥,西接秋涛路,道路红线宽度以钱江路分界,北侧路段(本区块内)红线宽64米;南侧路段红线宽85米,北侧控制50米绿带。 2、主干路规划 主干路是城市交通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为截流、疏解城市中远距离的客、货运交通,本区块内主干路主要由庆春东路、钱江路、新塘路、新安江路、灵江路组成。 (1)庆春东路:庆春东路是贯穿杭州市主城区中心的东西向重84、要交通干道。庆春路的东段是东部地区进入中心区的主要出入口之一,根据关于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成果专家评审意见的报告,规划远景预留跨越钱塘江大桥与萧山区市心路相连接,是主城区与萧山区“两个中心”连为一体的过江交通“走廊”, 是萧山区进入主城区最短的路径。庆春东路以客运交通为主,具有吸引、汇集和组织两侧主、次干路等交通流的作用,道路性质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位于本区块的北外围,道路红线宽度在秋涛路以西为40米,秋涛路以东为60米。两侧的绿带控制宽度分别为:秋涛路以西为20米,秋涛路新塘路为30米,新塘路之江路为50米。同时在秋涛路、钱江路交叉口预留立交或渠化交通的用地。 (2)钱江路:纵贯钱江85、新城,与下沙开发区连接,将本区块分为东西两部分,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是本区块内交通功能最强的南北向干道,承担着联系钱江新城与九堡、下沙开发区的大量交通流。根据钱江新城核心区在新安江路灵江路之间用地及建筑的布局,钱江路自新安江路至灵江路段规划为二层交通,地面下以二上二下的隧道形式通过,两侧是地面交通,使通过本区块的交通与中心轴线上的交通分离,并使钱江路两侧的景观轴更为完整。道路红线宽度自清江路庆春东路为60米,庆春东路以北为50米。两侧的绿带控制宽度分别为:清江路庆春东路段西侧基本为15米,清江路新安江路段东侧为50米,灵江路庆春东路为75米。同时在新安江路、灵江路交叉口预留立交或渠化交通的用地。86、 (3)新塘路:是主城东部主要的南北向主干道,连接着新城与火车东站,终止于本区块内的灵江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50米,原红线外没有绿带,本次规划在红线外各控制20米绿带。 (4)新安江路:是联系老城区与新城的解放路延伸通道,也是区块内交通与周边道路的连接通道,更是新中心的两条横穿东西的景观轴之一。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5米。 (5)灵江路:既是区块内交通与周边道路的连接通道,也是新中心的东西景观轴。规划为新城东西向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5米。 3、次干路规划 次干路与主干路一起构成城市道路网骨架,功能是分流、联系城区内各片区的交通,兼有交通和生活的作用。本区块内次干路主要由富春87、江路、之江路、曹娥江路(暂定)、奉化江路(暂定)和椒江路组成。 (1)富春江路:位于本区块中央商务区的中心,纵贯钱江新城,将商务区分成东西两块,是本区块南北向的景观轴,主要沟通区块与外部道路的联系。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在清江路以北为50米,婺江路清江路为33米,在新塘河东侧控制20米的绿带。 (2)之江路:与之江东路一起构成沿钱塘江边自北向南连接杭州市主城与南部城镇的主要交通干道,兼有交通及旅游服务的功能,在本区块范围内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现已建成,道路红线宽32.5米,西侧根据地块的布置设置不等宽的绿带。(3)椒江路:规划为联系区块内外部交通的东西向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0米。 (88、4)曹娥江路、奉化江路(暂定名):是联系区块内外部交通的东西向通道,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6米。 4、城市支路规划 支路连接主次干路,完善和发挥城市道路的网络效应,功能以集散客运为主,主要发挥服务的作用。支路红线宽度为2026米。在秋涛路的东侧地块规划了远景建设的支路,用虚线表示。 5、小区道路规划 小区道路结合用地布局进行规划。道路宽度为16米。(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及车站规划沿庆春东路、新塘路及富春江路规划均有轨道交通线路。庆春东路上轨道交通线路在新塘路口往南折,穿过庆春东路南地块经奉化江路后过江;沿新塘路由北向南的轨道交通线经庆春东路折至富春江路。两条轨道交通线路在富春江路与奉化89、江路的路口处交汇,形成地下轨道交通换乘枢纽站;另在富春江路与新安江路的路口设置轨道交通站。同时结合规划车站的位置及地块的用地性质,在富春江路与奉化江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设置公交中心站,约7100平米,在富春江路与新安江路交叉口的西南角设置公交首末站,约2600平米,方便轨道交通与公交的换乘。(四)社会停车场及公建配套停车位规划1、社会停车场根据本区块中的建筑布局及容积率,布置社会停车泊位约1150个,其中六处为集中公共停车场,设停车泊位900个,其中地面停车应考虑尽量不少于20%;曹娥江路北侧及奉化江路南侧两个停车场面积共约7900平米,并可结合周边绿地设地下停车场;新安江路至灵江路之间的之江路西90、侧停车场面积约4000平米;其南北两端的停车场面积均约6000平米;此外在采荷东区范围内利用零星三角地设置与绿地结合的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8300平方米。其他250个停车位结合商业中心、市民中心、公交枢纽等分散于各地块内,与公共建筑结合设置。 2、公建配套停车位对钱江新城核心区块内各开发地块的停车需求标准是依据以下原则后确定的:(1)依据公安部和建设部1988年联合颁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颁布至今已将近15年,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当时的一些规定对本规划中停车指标的确定起到参考作用。(2)参考上海市停车场(库)设置标准(1990年),从地域上看,杭州城市与上海91、毗邻,居民生活习惯、出行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更接近,因此在停车需求指标上主要参照上海标准和相似区域开发。(3)国内外相似区块的停车位总量与开发建设量的关系。 国外,如英国旧码头重建区,为每750-1100平方米提供一个停车位;香港为每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个停车位;外国公司对上海陆家嘴地区交通分析后提出的最低停车标准是700-1000平方米一个车位。国内,以上海陆家嘴中心区为例,其停车需求定位为:土地使用类型停车标准C1和C1C2每200平方米1个车位C2(零售)每100平方米1个车位R(住宅)每125平方米1个车位以上表估算后确定了该地区停车位上限指标,即400万平方米建设量中需达到2700092、个停车设施的水平,平均每150-170平方米需提供1个停车位。但同时必须明确的是,陆家嘴中心区以此为标准,其道路系统与该停车需求定位是基本适应的。(4)从德国公司对钱江新城核心区交通提出的分等级、可到达的设计理念出发,核心区块的停车位既要保证设置比较充足,又不能将标准高于城市一般地区过多,造成对一些不必要交通的吸引。基于上述设计思考,整合钱江新城核心区包括社会停车共规划停车位 29490个,相当于每2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1个停车位,其指标较上海陆家嘴地区略低,与香港相似。(五)区内河道及竖向规划区块内有规划新塘河及江干新渠,新塘河规划宽25米,江干新渠规划宽12米,排涝高水位均为4.8米,桥梁93、梁底高为5.8米,新塘河景观水位4.3米。规划区块地高均控制在6.07.5米。(六)建议与问题庆春东路与秋涛路、钱江路交叉口的节点处理需根据路网的交通分析及庆春东路过江形式确定后进行布置;另由于富春江路在本地块内的交通功能规划考虑稍降低一些,故建议自清江路以北道路红线宽度缩为40米为宜。六、绿地系统与空间形态1、绿地系统遵循“以人为本”、以活动为中心,尊重杭州自然条件的规划原则,形成网络化的绿地系统。绿地布局结合水系,并强调与商业等结合的功能复合性,力求创造出空间层次丰富、生机勃勃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结合整个钱江新城的绿地系统布局,在规划核心区内仍然形成“两轴、两带、三廊、四点”的绿地结构,使94、之成为城市绿地网络中的有机组成部分:(1)两轴:沿钱塘江的生态绿轴和连接江湖的城市绿色轴线。沿江绿带宽度控制在100米以上,以景观生态林地为主,通过高架城市阳台与地面绿化的结合体现丰富、立体的绿化层次;城市轴线是新老中心之间的生态廊道,一方面起到改善中心区生态环境的作用,另一方面限制两个中心高开发强度的无限延伸而造成更大的交通、环境压力。(2)两带:即前述的两条楔型绿地。(3)三廊:即在与钱塘江垂直的道路和与老城市中心直接联系的清江路、庆春路路两侧建设景观绿带,宽度约50-80米。它们一方面将江边自然、清新的空气引入城市,另一方面构成绿化系统的基本骨架。此外沿钱江路设置景观绿廊,成为核心区高开95、发强度区域的空间界定,并避免了高层建筑对道路产生压迫感。(4)四点:即一个城市中央公园,三个沿江设置的高架城市阳台。中央公园是城市新老中心之间的生态“绿肺”,强调一种大气、城市化的绿化布局,与西湖风景区周围的“小桥流水”风格相对比,并成为市民活动、欣赏现代化杭州城市风貌的重要场所。三个沿江高架城市阳台中,中央“阳台”是人流的主要活动空间,应以硬质铺装为主,配置不少于30%的绿化用地,两侧的“阳台”注重休闲功能,结合周边建筑布局设置不少于50%的绿化。此外,在绿地系统规划中,考虑到规划弹性,对核心区内庆春东路、钱江路等道路两侧绿化带控制宽度比总体规划要求适当加大,为以后的道路建设留有余地;同时规96、划对楔型绿地、沿富春江路城市主轴线两侧绿地和城市中央公园的绿地提出适建要求,即近期以绿化控制,条件成熟时可在其内进行适当的建设,但开发内容及容量应进行详细规划设计并由规划部门批准。2、空间形态(1)建立由核心区市民中心广场、沿江“城市观江阳台”、步行街区、过街通廊构成的步行系统与步行区域。(2)建筑纵向错落组群布置,组群之间以绿化分隔,虚实对比强烈。(3)建筑连续构成的硬质界面界定市民中心广场空间和富春江路街道空间,沿河由绿化和少量建筑组合形成软质界面,富有人性尺度和亲切感。(4)通过建筑组群之间的空间组合,形成富有层次、高低错落的沿江轮廓线。整体上高层建筑成组群沿江面展开并形成三个高层峰,规97、划利用城市主轴线两侧的高层峰突显市民中心广场的开敞空间和市行政办公建筑的庄重、大方,结合现状210米高层建筑形成第三高层峰;纵深方向强调层次感,高层群适当远离江面,通过近处中等高度建筑群来衬托远处的超高层标志性建筑。(5)标志性建筑布局综合考虑道路对景、视线走廊和与西湖景观的关系后确定。第四部分 规划图纸图纸目录GH-01 区位图GH-02 用地现状图GH-03 用地规划图GH-04 规划结构分析图GH-05 道路交通分析图GH-06 建筑高度分析图GH-07 开发强度分析图GH-08 绿化景观分析图GH-09 沿江立面示意图GH-10 道路横断面规划图一GH-11 道路横断面规划图二GH-12 道路横断面规划图三GH-13 道路横断面规划图四GH-14 道路横断面规划图五GH-15 道路横断面规划图六GH-16 地块指标图(蓝图)GH-17 道路交通规划图(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