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关村广场_物中心合同修_版007-7-2_在用_08_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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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招商前期准备-招商合同范本大全
1、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 号商铺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分公司 乙方(承租人):合同签署日期:2009 年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i 目 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释义释义.2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标准条款标准条款.5 1.租赁物业的交付租赁物业的交付.5 2.装修期与开业装修期与开业.6 3.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它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它.7 4.甲方的义务甲方的义务.10 5.乙方的义务乙方的义务.11 6.例外例外.18 7.租2、赁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的终止.19 8.违约违约.22 9.不可抗力与政府命令不可抗力与政府命令.23 10.其它其它.24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特别约定特别约定.26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 本租赁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出租人):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 注册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9 号 负责人:段涛 邮编:100083 乙方(承租人):注册于: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邮编: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释义释义 除非本合同项下文意另有明确指定,否3、则本合同内所指定词句应具有以下各条款所赋予的含义,且以下各条款内的具体约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出租人(甲方)出租人(甲方):指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有权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5 号的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以下简称“购物中心”)的某些场所任意部分区域,出租给他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应的收益。2.承租人(乙方)承租人(乙方):指租赁物业的租户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经有权批准部门同意设立的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按本合同项下约定向甲方支付了乙方应缴纳的费用后,乙方有权在租赁物业内从事本合同约定项4、下的合法商业经营活动。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3 3.租赁物业租赁物业:指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场所及附属设施,其位于“购物中心”的部分商业物业。租赁物业店铺号为 ,具体位置见本合同附件二租赁物业平面图,其中红色阴影部分为乙方租赁物业所在区域(不包括墙面的外表面),租赁物业还包括附件三所列固定附着物和设备。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以甲方指定的代表实地测量的面积为最终确认租赁面积),包括租赁物业的玻璃门、店面、租赁物业范围内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所占面积,以及租赁物业与其他承租人租区的隔墙所占面积的一半,租赁物业与公共区域的隔墙所占面积的5、全部。4.用途用途:租赁物业仅限于乙方在其有效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以“”的商号名称经营“”之用。5.租赁期限(或租期、租赁期)租赁期限(或租期、租赁期):自起始日至届满日的期间(包括起始日和届满日),租赁期限包括装修免租期在内。租赁期限为 年;起始日:年 月 日,即交付日;届满日:年 月 日。6.交付日交付日: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赁物业的日期,交付日为 年 月 日。7.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1.1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的豁免租金装修期。本合同项下装修免租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括首尾两日)的期间。乙方应在装修期内完成租赁物业的装修,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6、物业管理公司的验收。8.开业日:开业日:指按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的日期,即 年 月 日。9.计租日计租日:指甲方就该租赁物业向乙方计收租金的起始日。在本协议中,该计租日为前款所约定的店铺的开业日;但在乙方没有如期开业的情况下,该计租日应为装修免租期满的次日,开始计收租金。10.租金租金: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租赁期限、租赁面积向甲方交纳租赁物业的租金。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以基本租金或扣率租金的较高者为当月租金。此处“当月”含义为:自每月 1 日起至当月月末最后一天止。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7、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4(1)基本租金:第一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元每天每平米;第二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元每天每平米;(2)扣率租金:第一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租赁物业当月的月营业额的%;第二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租赁物业当月的月营业额的%。月营业额是指乙方在租赁物业内开展各种性质的经营活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在租赁物业内进行的批发或零售各类商品、提供服务等活动过程中所开出帐单、收据、发票上列明的金额之总和,所有收到的钱款总金额及代金券总金额;而其他收款来源或与租赁物业有关的一切业务收入或收费均不得在上述总金额中扣除。11.物业管理8、费物业管理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购物中心统一管理而发生的与租赁物业有关的费用。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1.50 元每天每平米,详见本合同第二部分第 3.2 条;装修期内物业管理费,按照中关村广场商铺装修指南等相关管理规则的规定收取。12.推广费:推广费:包括但不限于为提高购物中心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目的所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及广告等的费用支出。甲方定期向乙方收取推广费。租赁期内,推广费为人民币 8.00 元每月每平米,详见本合同第二部分第 3.3 条。13.承租保证金、装修押金(或保证金、押金)承租保证金、装修9、押金(或保证金、押金):作为乙方承诺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的“保证”担保,由乙方交付甲方的约定金额,包括:承租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小写)。相当于租赁期内第一年按九十天计算的基本租金、管理费及三个月的推广费之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租保证金。装修押金:乙方按照中关村广场商户装修指南及中关村广场商户守则中相关规定执行。承租保证金不视为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或其他费用。乙方欠付甲方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应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或其他任何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相应扣除。14.预付款预付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10、日内向甲方预付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共计人民币 (大写),(小写)元,其中包括: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5 人民币 (小写)元作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之预付的基本租金;人民币 (小写)元作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之预付的管理费;人民币 (小写)元作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之预付的推广费。15.管理规则管理规则:为确保购物中心的项目品质及为履行有关部门订立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需要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引入、修改、采纳或废除有关租赁物业的各项规则。16.赔偿赔偿:11、指违约方对守约方所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而作出的赔偿。17.“日日”系指公历日。“月月”系指公历月。“年年”系指连续的十二个月。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标准条款标准条款 1.租赁物业的交付租赁物业的交付 1.1 接收和通知 乙方应于交付日接收租赁物业。若甲方提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则甲方应至少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接收租赁物业。1.2 物业交付 乙方必须于交付日或之前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办理手续接收租赁物业,并按本合同的约定交齐预付款、承租保证金和押金。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租赁物业,且自交付日起即视为已经进入租期和装修12、期,开始计收各项费用。1.3 交付延迟 若甲方延迟交付租赁物业,甲方应在交付日之前书面通知乙方,而交付日予以顺延。顺延期内甲方交付租赁物业,则装修期、开业日、计租日、租期全部按照实际延后时间顺延。若顺延期限超过六个月,甲方仍未能交付租赁物业予乙方,双方可另行协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按本条终止时,甲方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无息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6 退还保证金及预付款,除此以外,一方不需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装修期与开业装修期与开业 2.1 装修 2.1.1 自交付日起,乙方可享有 天的装修免租期(含下述条款中13、乙方递交装修图纸、方案及甲方出具审核意见、乙方申报消防验收的时间)。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除甲方交付延迟原因致装修免租期顺延外,在任何情况下装修免租期均不得延长。2.1.2 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须按管理规则中相关规定交纳装修期间的管理费、推广费及其它费用,遵守本合同约定及管理规则中相关规定。乙方在装修免租期后再进行装修的,不再享有任何免租的权利。2.1.3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向甲方递交租赁物业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列的正规设计图、装修施工方案及详细说明。在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进行任何14、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延迟提交或再提交装修设计图纸、装修施工方案及详细说明,不影响租期的开始及租金、管理费和乙方所应缴纳款项的支付。2.1.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坏甲方统一定造和安装的设备及装修。乙方装修期间如损坏了甲方已完工程或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则应立即告知甲方,并须给予赔偿。2.1.5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办理有关申请装修审批的手续。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在乙方的合理要求下,甲方将协助乙方提交有关申请,报批所需的资料、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乙方是否取得各项批复、准许及许可不承担任何责任。2.1.6 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装修押金15、,其金额、使用及退还将列明于租户装修相关管理规定内。乙方还须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不予退还的垃圾清运费及装修期间水、电、燃气等费用,上述各项费用的金额将列于租户装修相关管理规定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其选择的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在北京注册及可合法地在“购物中心”施工许可的证明;所有有关电力、电讯、数据、有线电视、空调、消防工程必须由甲方指派或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7 认可的施工队进行。2.1.7 乙方同意按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设计图和详细说明,并以良好及恰当的装修工艺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除非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否16、则乙方不得改变已被批准的设计图和详细说明。乙方装修结束后须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对装修租赁物业进行检查。经甲方检查认可及经有关部门发出验收合格的证明后,乙方才可在租赁物业开业。2.1.8 乙方因装修租赁物业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能源耗用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期间,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以及管理规则中关于商户应履行和遵守的一切义务和约束。2.1.9 乙方如在装修免租期以后需要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除不再享受免租金的政策以外仍须按照上述规定,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2.1.10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装修的,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17、于 2 倍的租赁期最后一年的日基本租金的违约金。延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2 开业 2.2.1 乙方应在开业日前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营业场所的装修和必须的准备工作,并于开业日前对外营业。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1 倍的租赁期最后一年的日基本租金的违约金。延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2.2 若乙方提前完成租赁物业的装修,于本合同约定的开业日之前开业(含正式营业与试营业)时,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实际开业日期书面告知甲方。3.承租保证金、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它费用承租保证金、租金、管理费、推广费18、及其它费用 3.1 承租保证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租保证金,以保证及担保乙方完全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载乙方应遵守及履行的条款、条件、协议和规定。如乙方未能按期足额缴纳承租保证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8 承租保证金应由甲方保留,不计利息。若乙方违反或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条件、协议或规定,则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补救权利、终止本合同、没收承租保证金及就因此导致的费用、开支、损失或损害申索其他赔偿。同时,在任何上述情况下,及在消费者直接向甲19、方索偿而应由乙方补偿的情况下,甲方可以立即从承租保证金中扣减因乙方该违约行为而对甲方造成的任何金钱损失的数额,无论是否给予乙方预先通知。在此情况下,乙方须在受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七天内补足已被扣除的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行使其所有补救权利。3.2 租金及支付 3.2.1 租金按月支付。乙方须在每月最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下月基本租金、管理费和推广费。若按每月的月营业额计算的扣率租金高于基本租金,则乙方须于下月支付基本租金时向甲方交纳该月基本租金与扣率租金的差额部分。乙方同时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1)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七日前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确认正确记载乙方上 个月在承租场所内整个月的营业额的书面财务报20、表;(2)若乙方不提供或不实提供书面财务报表,甲方有权估算乙方上个月的营 业额,乙方须按甲方估算的月营业额缴纳扣率租金;(3)乙方在其上一个财政年度完结及租赁期满后三十天内应向甲方提供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租赁店铺进行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该年度财务报表应真实及详细地列出该店铺在本财务年度内各个月的财务资料及明细)。(4)任何情况下,甲方仍保留对乙方查帐的权利,包括会计报表、会计帐薄、记帐凭证、原始凭证等,费用由甲方支付。但是,若查账发现帐目不实,则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每周周末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有关部门如实提供本周的销售数据。3.2.2 乙方可以用支票交付租金,或以21、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不时以书面形式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负担。如计租日非公历月的第一日或届满日非公历月的最后一日,则该月款项按照乙方在该月租用天数支付。3.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的支付办法与本合同租金支付的相应约定相同。乙方须在缴付租金的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9 同时按甲方的付款指示向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支付下月应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包括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正常工作时间的空调及暖气,维持购物中心环境卫生,废物处理(但乙方应负责其业务或商业废弃物的处理),保安,园艺维护22、,安装、运行及维修公共设施,为公共区域供应水、电、通讯等服务,公众责任险或第三者责任险及有关管理购物中心公共区域风险所必需的其它保险,物业管理公司人员酬金、福利、行政费用。在租赁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据管理成本变化适时修订管理费收费标准,管理费调整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始生效。3.4 推广费 乙方须在交付租金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推广费,支付办法与本合同项下租金支付的约定相同。且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据市场变化适时对推广费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推广费调整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始生效。3.5 预付款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项下第一部分第23、 14 条所列的预付款。该预付款相当于:(1)乙方在租期内计租日至该月最后一日的天数计算的租金及起始日至该月最后一日的天数计算的管理费及起始日至该月最后一日的天数依比例计算的推广费:及另加(2)若分别计算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的天数不足 15 天时,额外一个月之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3.6 店前海报 乙方应于起始日或之前将用于承租场所实施初装修及装饰工程期间在承租场所店前橱窗或围档上张贴的店前海报的彩色设计图、细节及特殊之处提交甲方批准。若乙方在起始日未能提交设计图或取得甲方的批准,甲方可代替乙方完成上述设计、制作及张贴工作,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提出异议。3.7 其它费用 乙方同意按照安装的24、分表或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出示的账册缴清一切与租赁物业有关的设施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使用费等。除上述费用外,其它乙方须缴费用见本合同第三部分特别约定及管理规则,其它费用的支付办法与租金的支付办法相同。3.8 有关通信线路、有线电视线路及宽带、互联网络的费用 租赁期内,如乙方租用甲方提供的电话线路、有线电视线路、宽带、互连网络,乙方须在接收承租场所时,向甲方交纳电话线路、有线电视线路、宽带、互连网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10 络押金,其金额、使用及退还将列明于相关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内。乙方须负责和25、自行支付所有从上述线路所产生的费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被提前终止时,乙方须自付费用将上述线路过户回甲方名下。3.9 付款发票 甲方应在实际收到租金、推广费后出具正式发票。同时促使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物业管理费收款发票。3.10 所有款项应以人民币支付。4.甲方的义务甲方的义务 4.1 不得非法干扰乙方的合法经营 乙方在遵守和履行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在租期内使用租赁物业不受甲方的任何干扰或任何有权通过甲方行使权利人士之干扰,但乙方同意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购物中心内、外及/或之上进行修葺、更改及/或修理工程,而甲方或购物中心的其他承租人可进26、行装修工程。4.2 营业时间及空调、暖气供应 租赁物业的一般营业时间为:夏季期间(每年 5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营业时间为上午 10:00 至晚上 22:00;冬季期间(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营业时间为上午 10:00 至晚上 21:30。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营业。甲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供应空调。如乙方在上述规定时间以外需要供应空调,须按照管理规则的规定预先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申请,物业管理公司将提供该服务,并将延时空调收费不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即时支付该费用。暖气的供应日期以购物中心所在地政府部门或供暖公司所公布该地区开始及终止供暖27、的时间日期为准。4.3 维修与保养 4.3.1 甲方负责购物中心的主结构和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购物中心的中央控制系统和公共区域及其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保养。但若由于乙方(包括其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的行为、过失或过错而对这些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损毁,乙方则须承担有关的维修、更新费用。4.3.2 甲方可在购物中心范围内根据需要进行维修、改建、修葺。乙方不得以此类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11 工程及后果对乙方正常经营产生干扰或不便为由要求甲方予以赔偿。因上述施工造成乙方不能营业,应减免施工期内乙方的租金。影响乙方不能营业时间当28、日内超过 8 小时或连续三日累计超过 20 小时,则甲方免收或减收维修期内的租金。4.3.3 甲方可在向乙方发出事先通知后进入租赁物业进行维护及维修;但如遇紧急情况,甲方则无须发出事先通知或取得乙方许可,即有权进入租赁物业进行维护及维修。4.3.4 租赁物业的内部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乙方须保持租赁物业及其设施于良好状况,并须承担任何因承租场所失修或损毁而对任何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责任。4.4 装饰 甲方认为必要时对购物中心的公共区域进行必要的装饰。4.5 清洁 保持购物中心的公共区域、公共洗手间等清洁及状况良好。4.6 公共设施 保持购物中心的升降梯、29、自动扶梯等公共服务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5.乙方的义务乙方的义务 5.1 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及提供资料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应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如有需要,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协助手续办理。因应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不时提供该等部门要求的资料、证明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工商、公安、安全防范、劳动、健康卫生、消防、税务及海关等管理部门所要求的资料、证明等。5.2 遵守管理规则、法律法规及政府指示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诺遵守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则。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制定的有关租赁物业及在租赁物业内进行其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乙方应承担租赁物30、业内的消防、安全和治安等方面的责任,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12 应迅速遵照及切实执行政府或任何相关权力机关不时发出或通过甲方转发的法律法规及政府指示。5.3 租赁物业的用途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地区制定的有关租赁物业及乙方在租赁物业内进行其业务的政策和法规。乙方如在租赁物业有任何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租赁用途发生改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或许可。乙方需将以租赁地为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经甲方备案。5.4 保险 5.4.1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和保障因乙方原因在31、乙方租赁物业内而引致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及其所导致的一切开支、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等法律责任。乙方须自行向甲方认可或指定的保险公司就上述风险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或其它由保险公司提供性质相近的险种)。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该保险应在装修期及租赁期内合法有效,保险单中应注明甲方为租赁物业之物业业主和被保险人之一。5.4.2 若因乙方或其雇员、其授权的人的行为、过失或过错,在租赁物业范围内发生任何导致甲方或其人员的财产或/及人身伤亡事件,甲方根据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从保险公司获得(或不能获得)的保险金不足32、以(或不能)赔偿甲方或其人员的实际损失,则乙方须补足差额赔偿甲方或其人员。5.4.3 乙方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购买上述所要求的保险。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保单的副本,最近期交付保费的收据和有关保险公司出具的证书,证明该保单的保费已被全数缴清及该保单为现存有效。5.4.4 任何使购物中心和租赁物业现有各类所投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他可投保事项之保险无效的行为、事宜乙方均不得做出或允许或容忍发生,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允许或容忍发生由于这些行为、事宜使保险费增加。如果由于乙方做出或允许或容忍发生由于这些行为、事宜使保险费增加,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保险费的增加额,甲方的上述权利不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33、享有的任何其他补偿。5.5 租赁物业的装修、布置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13 (1)乙方如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或在店铺开业后进行店内再次装修,须将装修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2)装修期间,乙方及乙方委托的装修工程施工单位须遵守本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规则;(3)乙方不得损害、拆改甲方统一定造和安装的设备、设施及装修;(4)乙方在装修、布置租赁物业期间不得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同时,乙方还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第 2.1 条关于装修的约定执行。5.6 租赁物业内的保洁与保安 租赁物业内的清扫、清洁和保安,由乙方自行负34、责并承担费用。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进行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之活动,否则,乙方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保留终止本合同的权利。5.7 废物及垃圾的搬移 乙方应负责把垃圾及废物由租赁物业内清除及置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乙方产生的湿垃圾需要自行运走。如果乙方要求提供将垃圾及废物自租赁物业收集至指定地点的清理服务而甲方可提供此项服务,则乙方应摒除任何其他相类似的服务而只采用甲方的服务并承担费用。5.8 损害、损坏的赔偿 由于乙方、其雇员或代理人之故意或过失行为对人或财产造成损伤、损坏或损失的赔偿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不会因此受到损失和损害。由于乙方35、其雇员或代理人之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在购物中心的任何场所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引起并可能使甲方遭受或招致的索赔、要求、传票、传唤、起诉、法律程序、裁决、命令、损失、开销和花费,全部由乙方负责。5.9 维修与保养 乙方应保养租赁物业内部所有非结构性部分,包括地板、室内抹灰或其它对墙壁、柱、地板及天花板的其它粉饰或抹灰,甲方在租赁物业处的固定附着物及所有附设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门、窗、电力装置、线路、管道等设备设施,乙方都应保持其处于良好、清洁、适租及妥善维修的状况,并适当保护及粉饰。5.10 修理通知 乙方应将任何人士遭受损伤及租赁物业遭受损毁,以及水管、电线等装置或由甲方PDF 文件使用36、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14 提供的设备设施发生的任何意外或损毁情况,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有任何需要进行维修而该维修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责任时,即时着手进行,否则甲方、其雇员或其代理人将有权进入并在必要时强行进入租赁物业进行该工程或维修,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5.11 允许甲方进入 乙方应准许甲方及其授权人士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进入租赁物业,观察其维修状态、盘点固定附着物及装置,及进行任何需要的工程、保养及维修;但如遇紧急情况,甲方则无须发出事先通知进入并在需要时强行进37、入,为此乙方应告知甲方其安置于租赁物业的任何保安系统的性能及使用方法。5.12 营业时间与空调供应 购物中心的一般营业时间为:夏季期间(每年 5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营业时间为上午 10:00 至晚上 22:00;冬季期间(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营业时间为上午 10:00 至晚上 21:30。乙方保证遵守上述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或其它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营业时间并予以配合。乙方如因特殊原因需暂停营业或更改营业时间,须提前 48 小时通知甲方并获甲方同意。如乙方要求延长租赁物业的营业时间及供应空调的时间且设备条件许可,须按照管理规则的规定38、预先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支付延时空调费。5.13 销售数据的提供 5.13.1 专用收银信息系统 租赁期内,乙方应使用(同意采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收银信息系统(包括甲方提供并安装的收银机和相关软件),并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遵守与该收银系统使用相关的条款和管理规则。(附件:销售终端租用协议)乙方营业期间,通过上述专用收银信息系统,确保每笔交易数据均能够准确、正常、及时上传至甲方的服务器。租赁期满或按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方收回该收银系统并根据其损坏和折旧程度按比例返还收银系统押金(自然损耗除外)。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单方终止租赁,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收银系统押金,且不影响甲方在本39、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权利。5.13.2 销售数据上传 乙方的收银系统应与甲方的信息系统接驳.乙方的营业款数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附件:数据上传接口规范)全部如实传入甲方指定的服务器,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不输入或不如实输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15 入其营业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拒开、漏开或少开票据金额 2 倍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扣率租金以及其他损失。5.14 消费者权益 乙方应制定及实施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服务制度、方式、程序等,并在租赁物业内显著地方设置向消费者提示有40、关商品或服务质量保证及投诉方法的告示。5.15 橱窗、店面及形象 为保持购物中心的商业形象及良好声誉,乙方须以甲方认为适合的标准布置租赁物业通道、店面及陈列柜或展示其服务,甲方有权对此提出更改或撤除通知,乙方应立即接受办理。乙方亦应妥善安排租赁物业内员工的必要培训与上岗要求,以符合高档购物中心对外服务的形象。乙方须保持租赁物业外观整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物业的外墙、橱窗、玻璃作任何形式的建设或更改。5.16 保留存货 乙方须一直保持该租赁物业内存有足够的商品存货以供销售和正常经营,并自行负责妥善存放和保管此类商品存货。5.17 照明 乙方须在营业时间内保持租赁物业内、店面橱窗、玻璃陈41、列柜及指示牌的足够照明。5.18 加工货品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用作其所销售的商品或其他商品、物品的生产、制造或加工场所(餐饮业除外)。5.19 叫卖及促销 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在租赁物业外兜售或招徕,不得在购物中心或租赁物业内派发宣传资料、进行调查及举行人员招聘活动。乙方设计及布置在店面的大减价招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按甲方批准的设计制作。若乙方须在租赁物业或购物中心内开展促销活动,该活动须经甲方批准。5.20 广告宣传与推广 乙方在租赁物业内、外的所有布置,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识、装饰、旗帜、海报、橱窗和货架的陈列等,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并完全符合甲42、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定规格。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16 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购物中心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5.21 名称使用 在租赁期内,乙方须按照中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在租赁物业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其营业执照并标明其实际名称和标记,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亏损、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凡与商品供应厂商、客户及有关机构发生的任何经济或行政往来,均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进行,并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售后服务,因此种往来所引起43、并可能招致的索赔、要求、传票、传唤、起诉、法律程序、裁决、命令、损失、开销和花费,都由乙方自行承担。非经甲方书面特别允许,乙方除将“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用于注明乙方所在租赁物业经营的地址外,不得使用“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这一名称或其标识。5.22 依法纳税 乙方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及北京市地方性法规、政策的规定缴纳所有税费。乙方向甲方声明及保证,其于租赁期间在租赁物业从事经营活动,须出具发票,独立报税、纳税。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23 使用公共设施 租赁期间,乙方的员工、访客或其它授权人士可以自由使用购物中心的电梯、自动扶梯、男女盥洗室等公共设44、施,但乙方必须保证其员工、访客或其它授权人士均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则及有关使用购物中心和租赁物业的所有规定。5.24 门锁 乙方不得更换租赁物业、消防通道等现有的所有门锁,也不得私自安装附加锁。5.25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进行任何下列行为:(1)将本合同项下的承租权变相转让或用作担保;(2)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赁物业;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17(3)将法律、法规或规章中规定的或管理规则中规定的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或任何危险物品带进或存放于租赁物业内;(4)在租赁物45、业内留宿、住宿、煮食、饲养动物或做出其它与租赁物业之用途不符的行为(本合同说明乙方在租赁物业内经营餐饮服务除外);(5)在租赁物业内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或违反有关购物中心和租赁物业管理规则的行为;特别是在未领有各主管部门的牌照、批准而在租赁物业内经营本合同所述的业务;(6)在甲方所提供空调设备外另外安装空调设备;(7)未提前通知甲方并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因任何理由暂停营业或更改营业时间;(8)未取得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出入口、楼梯间、平台、通道、大堂或建筑物的其他公用部分铺设、装置、安装或辐射任何线路、电缆或其他物品或对象;(9)允许或容忍任何人用任何箱子、包装、废物或其他物品或任何种类46、或性质之妨碍物阻碍或堵塞任何出入口、楼梯间、平台、通道、自动扶梯、升降机、大堂或建筑物之其他公用部分。甲方如认为恰当,有权不作预先通知而清理及处置这些箱子、包装、废物或其他物品或妨碍物,甲方不须因此承担任何责任、而开支由乙方负担;(10)在租赁物业内安装扩音设备或其他扬声器材,放置有损购物中心形象的物品或设备。(1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遵守的其他任何义务或责任(包括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出的任何指示)。(12)严禁增加图纸外用电设备 乙方违反上述第 5.25 条约定的,应当立即改正,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1 倍的租赁期最后一年的日基本租金的违约金。延迟超过 3 日,甲方有权中47、断租赁物业之水、电煤气/天然气及中央空调等能源供应,并有权终止合同。5.26 假定行为及违约 乙方应就其所有的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顾客或访客任何的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条款、条件、协议或规定以及其行为、疏忽、不作为及违约向甲方负责,视同此乃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条款、条件、协议或规定以及乙方的行为、疏忽、不作为及违约。5.27 代为履行 若乙方延迟或怠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包括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出的任何指示),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与本合同不符的,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18 人代48、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28 损失赔偿 乙方须就其任何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条件、协议或规定,或由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在租赁物业进行的任何工程、所附加或安装的任何附连于租赁物业或自租赁物业所凸出物品,或乙方的任何行为、疏忽或失责,因而造成甲方招致或遭受的一切诉讼、投诉、申索、损失、损害、开支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向甲方做出足额的赔偿。6.例外例外 除非是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或其他任何人士不承担任何责任:(1)电梯、自动扶梯及其他设备“购物中心”内之电梯、自动扶梯、防火或安全设置、49、空调设备和其他设备欠妥或故障而造成的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伤亡;(2)水、电、煤气“购物中心”内任何地方由于水、电、煤气的使用而造成的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伤亡;(3)火灾、水淹及害虫滋生“购物中心”内任何地方发生火灾、烟、气味或任何物质、物料的溢漏、水淹或漏水或暴风雨涌入租赁物业或购物中心、或鼠类及害虫在购物中心活动而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伤亡;(4)保安 在不局限前文一般性的原则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的保安员及管理员或任何性质的保安设备、系统均不构成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租赁物业内任何人、物品的任何安全上(包括50、但不限于失窃、遭受破坏)的责任。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及其中的物品安全负全责。(5)不遵守法规与规则 因乙方或第三人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19 (6)其它超逾甲方管辖范围或在甲方合理的经营、控制、预防措施范围以外或意外事件或甲方将购物中心其他地方出租予任何人。7.租赁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的终止 7.1 租赁合同到期 7.1.1 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业,乙方应如期归还。若乙方希望在租赁期满后续租,须最少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或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其续租意向51、。若双方达成续租协议,则至少在本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或早于一个月签订续租合同;若双方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甲方有权与第三方达成租赁物业的租赁意向或合同。若乙方无意续租,或者截止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双方未能签订续租合同,乙方应自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起配合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做撤租清场事宜。7.1.2 展示及重新招租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向未来的承租人展示租赁物业以及对租赁物业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与维修等。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在获事先通知的任何合理时间内,允许将在租期届满后承租或使用租赁物业的新的承租人或使用人勘察租赁物业及其各部分52、,甲方亦有权在租赁物业张贴招租告示。7.1.3 退还承租保证金 除承租保证金已依本合同约定被扣减或没收归甲方所有外,在满足下列条件后一个月内甲方将部分承租保证金(乙方已缴纳承租保证金的 50%)不计利息地退还给乙方:(1)在租赁期满,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租赁物业交还甲方(2)乙方圆满解决及履行甲方就乙方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所提出的追讨(3)乙方的水、电、煤气、电讯等费用已与有关部门结清。承租保证金的余额(等于乙方已缴纳承租保证金的 50%),由甲方转作消费者投诉乙方所出售的商品或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出现问题的赔偿备用金(质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53、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0 量保证金),若乙方所出售的商品或产品或提供服务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还物业后三个月内未出现顾客因质量问题投诉,则甲方应在三个月期满时退还质量保证金全部款额。如果承租保证金未被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扣减、抵消,甲方应以乙方缴纳的数额不计利息、以人民币退还予乙方。7.2 租赁合同提前终止 7.2.1 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向乙方发出提前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时,本租赁合同即告终止。如因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给乙方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自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依本合同第二部分 7.3 条的约定将租赁54、物业归还甲方。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业的,还应依本合同第二部分 7.3 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依照本条的规定提前终止时,乙方需支付的租金应计算至乙方实际归还租赁物业之日止。甲方有权补收本合同约定的免租装修期内的全部租金(免租装修期内租金按照本合同第一年的基本租金计算)。乙方已支付的承租保证金在未被依本合同约定扣减、抵消的情况下,应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租赁合同被提前终止,乙方除应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延迟开业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归还租赁物业的违约金等)之外,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因乙方之违约而提前终止合同的损失55、。若各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作出赔偿。7.2.2 若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经甲方同意后,本租赁合同可提前终止。乙方已支付的承租保证金、押金、所有租金或其他费用(无论该等租金或其他费用所对应的租赁期间是否届满),甲方均不予退还。截止租赁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若乙方欠付前述各项费用,应在付清各项费用时一并交纳延迟支付的违约金。此外,甲方还有权补收本合同约定的免租装修期内的全部租金(免租装修期内租金按照本合同第一年的基本租金计算)。除前述约定外,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标准给予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提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56、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1 前终止日距租期届满日多于六个月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补偿;提前终止日距租期届满日少于六个月,多于三个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补偿;提前终止日距租期届满日少于三个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7.3 租赁物业归还 7.3.1 租赁物业归还时间 当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日或之前将租赁物业归还甲方。当本合同因乙方违约被甲方提前终止时,自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将租赁物业归还甲方。当本合同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于双方协商的提前终止日或之前将租赁物业归还甲方。7.3.2 租赁物业归还标准 租57、赁物业归还时,乙方应将租赁物业及其设备设施恢复至交付使用时的原貌,保持完好无损,并交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出具书面确认,租赁物业的归还即告完成。甲、乙双方亦可协商保留在租赁物业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7.3.3 逾期归还租赁物业的责任 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业归还时间内,按照租赁物业归还标准向甲方归还租赁物业,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物业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租赁期最后一年的日基本租金与管理费之和的2倍。此外,乙方将被视为是自动放弃租赁物业内的设施或装修的产权或使用权,包括所有的设备和物品,甲方有权对此做出处理,乙方或任何第58、三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任何清除上述物件的开支及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偿还因装修而支出的各种费用,不得要求甲方收购承租场所内的装修和各种设备,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运费、撤离费或拆除费等。7.3.4 清场期间的损害赔偿 乙方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或损害的,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除承租保证金依本合同的约定归甲方所有外,甲方有权在承租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果承租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乙方必须补足差额赔偿甲方。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2 8.违约违约 859、.1 逾期付款违约金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推广费、物业管理费或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或其任何部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乙方欠缴付费用总额为基数,按照每日 0.1%的标准,自乙方应付之日起计算,直至乙方全数付清欠缴款项之日止。甲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影响乙方违约后甲方采取其他救济措施或行使其他权利。8.2 乙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改正,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1 倍的租赁期最后一年的日基本租金的违约金:(1)乙方未按装修要求及规定完成租赁物业的装修,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而擅自开业;(2)在租赁期60、内乙方擅自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营业时间对外营业;(3)乙方经营列于第一部分第 4 条的行业、产品、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未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或在租期内该等特殊行业/专项批准被吊销,或本合同所定的经营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到期或被终止而乙方未能提供获甲方同意的其他同档次的品牌及安排代替;(4)乙方在租赁物业内违法经营受到工商、税务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查处;(5)租赁物业或其任何物品因涉及承租的诉讼或仲裁案件而遭受法院或其他部门的查封;(6)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业用途;(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业转租、提供或容许给任何第三人使用。(8)其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1、的情况。发生前述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仍不改正的,在此情况下,甲方也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另行出租。8.3 甲方有权采取的措施 如果租金、推广费、物业管理费或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在到期应付十五天(含当日)仍未支付(不论乙方曾被要求清付与否,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已到期的款项)或乙方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条件、协议或规定有任何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的,甲方拥有以下权利(“补救权利”):(1)中断租赁物业的水、电、空调、电话、互联网或其它设施的供应或服务。中断能源供应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62、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3 由于此中断而引起的所有有关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由乙方支付,可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债项向乙方追讨,或按照本合同约定从乙方所交承租保证金中扣除。租赁物业的水、电、空调、电话、互联网或其它设施的中断供应或中断服务的通知一经发出后其相关权利将持续有效,除非所有已到期的应付款项都已完全付清或所有对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已得到纠正与补偿;(2)没收承租保证金或乙方缴付的其他押金,并不妨碍甲方为额外赔偿提出索赔的权利;(3)进入租赁物业或其任何部分以收回租赁物业;(4)提前终止本合同,而不影响甲方享有的就任何尚未解决有关乙方的违反或不遵守63、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诉讼权利。8.3 收回权利的行使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形式向乙方发出收回租赁物业的书面通知即表明其全面充分行使了权利,甲方无须实际进入租赁物业。8.4 接受租金、推广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在发生违约事件后,甲方无论是否继续收取租金将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为免存疑,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付足租金或其它费用,或者甲方扣除了乙方交纳的承租保证金、收取了不足的租金、保证金、推广费、管理费、违约或损害赔偿或其它费用,均不应被理解为甲方对这些违约事件或不足的费用的认可,亦将不影响甲方对这些费用不足部分的追索权,及不影响甲方按本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其它补偿措施的权利。总之,没64、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措施,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本合同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之间及其与法律规定的和任何其他双方约定的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9.不可抗力与政府命令不可抗力与政府命令 9.1 不可抗力 若租赁物业或其任何部分由于水灾、火灾、恶劣天气、地震、战争、暴乱等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租赁物业遭受毁坏并不宜使用时,租金应按租赁物业受损的性质及严重程度依比例减免,直至租65、赁物业得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4 到修复或复原。甲方应于知晓此事项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乙方是否重新修复或复原该铺位。若甲方决定不修复或复原,则该不修复的通知构成对本合同的终止。在乙方收到该通知并退还了租赁物业、付清应付租金和费用(计算至因上述原因导致租赁物业不能正常使用的时间为止)、办理完所有归还物业的手续后三十日内,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剩余承租保证金,且双方互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若甲方决定修复,在修复期内,乙方免缴租金和管理费;若租赁物业在发生毁坏后六个月内未能修复,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66、合同,且双方互不追究责任。9.2 政府命令 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命令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不包括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遭到政府处罚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按前款约定据实结算租金和其他费用。10.其它其它 10.1 标题及索引 标题及索引只作为本合同的指引,并不影响或限制本合同条款的解释或阐述。10.2 证照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附件、税务登记证明、卫生许可证及其他应持特许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明、品牌代理证书及一份正本授权书。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如更改名称、更新或变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67、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应持特许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明,应及时将新的名称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出示新的证照并提供其复印件予甲方备案。乙方的营业执照如经相关主管部门年检,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乙方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类证照总是处于真实有效和适用的状态。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中止时,应自动向甲方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注销登记或备案。10.3 命名 甲方保留自行决定重新命名整个购物中心、租赁物业所在建筑物或购物中心各部分的权利。甲方有权在认为需要时改变、替换或废除原有的名称,而无需对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5 乙方做任何赔偿。但甲68、方在行使本权利前,应在不少于一个月前通知予乙方、邮政部门和其他相关的政府机构。10.4 房产状况 租赁物业应以现状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乙方须依照本租赁合同接收租赁物业及视之为可租赁的状况。乙方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已现场对承租场所进行过详细地勘查、验收并表示满意及接受承租场所的现状。10.5 通知的送达(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用书面形式,甲、乙双方间的通知可用电传、传真、快递或挂号信件等形式发出。电传、传真发出的当日为送达日;通知以快递、挂号信件发出的,快递或挂号信件交送收件人或代收人的日期为送达日;如果是送交乙方,在送达乙方所租购物中心的租赁物业或乙方在本合同注明的通讯地址时即被视69、为送达日.(2)前述通知送达地以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预留或者事后书面通知的地址为准。如果是送交乙方,也可送达乙方所租购物中心的租赁物业。(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变更地址,未通知对方的,对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送达不到的责任。10.6 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双方为解释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有关争议仍未获得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购物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7 印花税、律师费和有关费用 本合同涉及的税费,(包括印花税及一切附带费用)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70、10.8 特别约定和管理规则 本合同的所有附属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本合同第三部分特别约定中内容,如与本合同其它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特别约定为准。管理规则只是作为本合同条款的补充,其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这些条款丧失效力,如果管理规则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一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6 10.9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0.10 本合同的签字有效期 本合同签字有效期为自合同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签署本合同,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租赁71、物业。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乙方执一份,其余由甲方持有。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特别约定特别约定 乙方须于进场日之前,自行设计、制作、张贴橱窗海报。乙方海报设计方案须报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张贴。附件一:甲方和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租赁物业位置示意图 附件三:租赁物业内固定附着物、装置及其他附属物详表 附件四:甲、乙方工程界面划分表 附件五:销售终端租用协议 附件六: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销售数据接口规范(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7 甲方:甲方:北京科技园建设72、(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 负责人负责人:段涛 签签 字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地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9号海泰大厦 18 层 电话电话:(86-10)82674020 传真传真:(86-10)82614275 邮编邮编:100083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成府路分理处 人民币账号人民币账号:0200095719200077441 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签 字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人民币账号人民币账号: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